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4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农副产品;品牌;市场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发展。
山东章丘市的大葱在注册并使用“章丘大葱”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其经济价值突显,价格由注册保护前的每公斤0.2—0.6元上升到1.2—5元,注册保护后的价格是注册前的2—5倍,每亩纯收入在2000元以上。陕西洛川县苹果产业协会作为商标持有人,把“洛川苹果”注册成为成为全县的公用品牌,强化品牌经营管理,政府支持协会全面负责有关品牌形象的塑造、标准制订、品牌推广和宣传保护等工作,按照“品牌、质量、包装、渠道四统一”的要求,授权使用品牌。经过多方努力,目前 “洛川苹果”品牌评估价值已达30.36亿元人民币。这些市场事实足以说明带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农副产品能够提高品牌附加值,增加农副产品的经济效益,推广地区精品,提高地理标志商标所在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地理标志带动特色经济及相关产业链的发展,提升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都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吉林省农副产品立足地方优势,紧紧围绕优势特色效益农副产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截止到2013年6月吉林省已拥有榆树大米、集安边条参、扶余老醋、万昌大米、白城的草原红牛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33件①。“抚松人参”地理标志商标在通过正式注册后,其品牌效应得到了发挥,“抚松人参”产品的价格平均上涨了两成,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虽然近些年来吉林省农副产品的商标数量增加的较快,但同吉林省特色的地理环境相比还相差很多,尤其是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目前,还有一部分管理部门和人员对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重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轻视运用和管理的现象,同时应给予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展建设的扶持和培育的工作不到位。少数企业经营者对农副产品商标的自我保护意思弱,维权意识淡薄,很多地理标志注册人没有主动维权,不知如何维权,这对于吉林省农副产品品牌的建设极为不利。吉林省的农副产品是好,但知道的人群少,需求空间局限在国内,局限在东北,局限在本省,有的仅仅局限在本县,对特色农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化水平低,使得需求空间没有得到充分扩展。在宣传上缺乏力度支持,地理标志商标的市场知晓度还有待提高。宣传投入的各种资源数量不足,力度不够,品牌应该起到的的辐射作用远远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很多特色农产品没有大规模的统一的策划方案,没有大范围进行系统宣传,对商家和消费者的影响面不能有效放大,导致社会影响力不大,知名度不高,农业品牌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充分体现。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由这方区域的特殊地理因素促成的有这一区域特殊品质的农副产品。要充分发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应该起到的作用,就必须加强管理和保护地理标志的工作,从而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提升吉林省农副业企业的品牌竞争力,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加大宣传地理标志商标的力度
多渠道宣传造势,可通过召开由涉农企业、行业协会、农户参加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工作培育会,印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有关知识和重大意义,提高申请的积极性。同时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普及商标及地理标志知识,开展品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关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增强全社会的品牌注册意识和保护意识。
有针对性地进行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知识传播,以提高全社会的品牌意识和知识。同时还可以借助于散发宣传单、印制知识手册,设立咨询台,制作展板等方式,在公共场合广泛宣传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人们对地理标志商标的认识程度,深入理解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积极作用,更多地掌握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方面的知识;同时可以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开展宣传,逐步建立地理标志工作管理体系。培训可以分为普及培训和提升培训两类,以满足不同的被培训者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宣传工作体系,为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制定发展计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申报工作
制定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发展计划,围绕吉林省特色和优势资源,对商标进行整合,促进优势产业资源重组,形成地理标志商标的整体竞争力。同时结合发展实际,本着“突出重点,积极推进”的原则,规划好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节奏。所谓的突出重点对象是指那些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悠久历史,产品品质特征突出,生产者数量较多的农副产品,要积极指导申请其尽早申请地理标志,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从而带动后续其他农副产品的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工作的开展。积极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等作为申请人积极申报,强化品牌经营管理。
3.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机制
吉林省相关部门完善地理标志商标工作机制建设是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和发展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保障地理标志商标工作强有力的领导与指导。加强绩效考评,把培育发展地理标志商标、纳入对基层部门的绩效考评之中,奖优罚劣。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工作,定期交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注册与保护工作经验,查找问题,以促进地理标志商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下放商标监督管理权,建立责任到人的辖区监管责任制。通过这些完善措施使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得到充分、有效、合理、合法的运用。
4.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指导工作
进一步加大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力度,安排专人管理地理标志商标,建立地理标志商标档案制度,进行跟踪管理服务,通过指导使企业能够进一步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专用标志。
引导商标使用者规范使用地理标志商标的许可行为,。通过制定完善的证明商标使用规则、逐户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责任书,进一步规范证明商标的使用,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对注册成员的指导力度,要督促注册人尽快使用地理标志商标,并在使用过程中逐步规范使用行为,帮助其完善地理标志商标产品的质量、价格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形象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5.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促进地理标志产品的长远发展
积极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可以通过巡查、集中整治以及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吉林省农副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地理标志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地理标志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地理标志商标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地理标志产业的有序发展。
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协作,对地理标志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质量监测、备案等监管制度,受到损害,阻碍了地理标志的良性发展。为维护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美誉度,提升品质和声誉做好保障工作,以促进吉林省地理标志农副产品的长远发展,进而带动吉林省经济的全面腾飞。(作者单位:长春大学)
以质量为核心,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强化政府引导和扶持,推进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培育一批特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提高品牌影响力,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二、任务目标
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为载体,以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等为重点,推动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2013年,新注册农产品商标2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农产品40个以上,并积极争创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
三、实施内容
(一)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使用管理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鼓励支持特优农产品品牌创建。强化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品牌意识,鼓励其积极进行商标注册,创建自己的品牌。引导和扶持种类相同、品质相近的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整合农产品品牌资源,统一注册或使用“黄河口”等地理标志商标,统一包装和标识,统一生产、加工和质量标准,解决品牌“乱、杂、弱”的现状。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强化特优农产品质量认证。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认证与监管并举”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工作管理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以及GAP等出口农产品质量认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争取HACCP、ISO9001等相关认证,对获得“三品一标”及进口国质量认证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奖励。
(四)着力开拓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国际展示、展销等活动开展特优农产品宣传推介,提高“黄河口”特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推进农业对外贸易与交流合作,提高农业外向度,在保持农产品出口稳步增长的同时,扩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农产品的出口规模。
四、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1月——5月,分析我市特优农产品生产现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6月——11月,开展生产主体培育、品牌创建、质量认证和市场开拓等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对全市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资金安排
全年安排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资金100万元,其中:
(一)“三品一标”认证及进口国质量认证奖励40万元;
(二)特优农产品市场开拓经费60万元。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第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农产品交易会、2013黄河三角洲国际生态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提高特优产品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作为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充分挖掘特优农产品资源,加大对特优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帮扶力度,以争创名牌、中国名牌产品为目标,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协调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单位为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注册商标、申报名牌产品、国际认证等提供帮助。
(二)加强农产品品牌宣传和保护。鼓励获得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带包装标识上市,打好产品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牌,提高消费者认可度,拓宽产品增值空间。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使用情况检查,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产品的合法利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调动和保护农业生产主体创名牌的积极性。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衡量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标签。
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展品牌农业,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农产品消费结构换代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作为加快发展和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的关键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的要求,以微山渔湖产品、鱼台大米和杞柳编织品、金乡大蒜和小米、嘉祥小尾寒羊和山药、邹城食用菌和黄金梨、任城苗木和甜瓜、泗水优质西瓜、汶上芦花鸡、梁山鲁西黄牛等传统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为载体,以市内外经贸洽谈会和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为平台,以培养农民经纪人、经销商和搞好农产品营销推介为手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重点培育,创保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上市率,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附加值、市场竞争力,打造享誉海内外的孔孟之乡农产品品牌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培育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到2010年,全市新增*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个以上,新增全国驰名商标*个,新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个,在淡水产品、大蒜圆葱、食用菌、肉鸭蛋鸭、苗木杞柳等十大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4—*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大品牌,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措施
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发展品牌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应从创建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多个层次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八个环节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业品牌基础。质量是品牌农业的根本。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标准控制。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推进农业品牌培育战略有机结合。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范、过程有监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管,打牢农业品牌发展基础。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品牌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业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种养专业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重视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工作,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积极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推荐工作。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参加博览会和展销等系列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推介和宣传品牌,扩大地方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进行表彰奖励。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八)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络,构筑农产品信息平台。为不断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建立功能齐全、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市、县(市区)、乡三级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名优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与经销商队伍数据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国内外名优农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定期各地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信息,宣传推介名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指导品牌农产品生产,促进品牌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品牌农产品顺畅销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市渔业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和有关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产品品牌培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市政府农办)。
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指导。建立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拉动,以品牌促营销、以营销兴产业、以产业促增收的工作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一、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现状
(一)缺乏农业品牌的经营与运作当前,吐鲁番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新的困惑,农产品结构不合理、标准不符合市场需求、销路不畅等矛盾日渐突出,这本质上都是缺少农业品牌经营运作的结果。虽然葡萄、哈蜜瓜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竞争能力,但这些特色产品目前大多仍处于“有名品无名牌”的窘境中,大多数农业产品是没有品牌商标的初加工产品,根本就没有体现当地农业产品的优势和特点。因此,吐鲁番地区的农业应通过不断加大特色农产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着眼于创建吐鲁番特色农产品自有品牌,指导当地企业及广大农户创出自己的牌子,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规模化、品牌化经营,走出吐鲁番农产品品牌开拓国内市场、打开国际市场的路子,为发展本地经济服务,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产品品牌价值没有得到合理提升吐鲁番是我国葡萄干的主产区,当地生产的葡萄干优势明显,但是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产业优势没有得到完全发挥,品牌价值提升的潜力仍然很大。限制其品牌价值提升的因素主要在于主体的意识、产品的档次、产品的质量、供应数量的均衡和供应商的规模这五个方面,因此提升品牌价值的途径和策略主要应从以上方面入手。
(三)农产品品牌建设速度缓慢吐鲁番地区农民的设施农业主体建设的积极性不够高,主要是农民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小富即安”思想严重,更愿意依赖传统的技术,实行“春种夏管秋收”的种植模式,而不愿接受新的费工、费力、费心的种植技术。另外,设施农业作为一项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在吐鲁番地区大规模推开不到两年,规模效益整体显现的尚不显着,群体示范效应辐射力尚不够大,部分农民存在着等待、观望、徘徊等心理,这些因素影响了设施农业果蔬品牌的建设速度。
二、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可行性
(一)吐鲁番地区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是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吐鲁番地区有丰富的热量与光照资源,它独特的盆地自然条件有利于农产品生长,自然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全区各地大多都有以自身地域优势为依托的特色农产品,许多地方都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如葡萄、哈密瓜、小白杏、红枣、葡萄干等等,这些都是享誉国内外的农产品资源。如果将这些农产品资源加以整合,并加大宣传营销推广力度,塑造有代表性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不是一件难完成的事情。
(二)当地农民有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对健康越来越重视,看重商品质量,喜欢用品牌的商品,宁愿少买点,也要买好的,特别是农产品。长远来看,通过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提高农产品市场认知度,并且在社会上获得良好口碑,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三)各级政府的支持是吐鲁番地区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有力保障吐鲁番地区各级政府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发展,提出一县市一品牌的发展思路和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主要面向集团采购、礼品和高端消费群体的销售策略。大力发展葡萄、精品哈密瓜、设施蔬菜等特色产品品牌建设,对优势农业龙头企业、优势品牌给予项目、资金方面的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优势农产品品牌,增强品牌知名度,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有力地保证了农产品品牌营销取得实效,为促进吐鲁番地区的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的提高和销售提升,增加农民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必要性
(一)吐鲁番地区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在吐鲁番地区对农产品实施品牌营销,将会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附加值,使品牌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高于普通农产品销售价格;而且,随着人们的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品牌农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销量和价格一起上升必然有利于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提高生活质量,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积极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可以挖掘国内各地对品牌农产品的消费潜力,提高对本国农产品的消费水平,拉动消费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模式已经改变,开始越来越注重消费质量,消费需求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也从原来的单纯追求数量需求,转变为对农产品质量,营养,绿色环保等方面的需求,以满足其心理需要。由于农产品具有同质性强的特点,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可以更好地将其与市场上的普通农产品区分开来,满足消费者的品牌需求,实现品牌农产品市场份额的增长。
(三)提高吐鲁番地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应对外来农产品的冲击需要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品牌农产品一般都经过严格筛选,种植,加工和包装,最终产品必须通过多重程序检验,产品质量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同时通过品牌营销推广,极大地提高其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对于提高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应对外地农产品对本地市场的影响,将会起到非常有效的积极作用。
四、做好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工作
(一)加强商标的培育和推荐工作,发挥企业和政府主体作用各级政府应紧紧围绕吐鲁番地区设施农业、特色林果业、畜牧业积极培育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通过规模经营,产业管理,推广先进技术,健全质量检测,农业标准化和动植物疾病的预防控制系统的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知名度。在加强商标保护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发展吐鲁番地区农产品着名商标、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选择一批有实力、有潜力的企业及产品进行重点培育和引导,在商标注册、品牌创建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的支持和帮助,把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争创驰名商标,做成一批全国和新疆的知名品牌。通过举办营销专家讲座、品牌商标论坛和法律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企业充分认识品牌建立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经营者注册商标保护企业品牌意识,做好品牌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企业做大做强,带动和促进吐鲁番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二)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标准的宣传,严格按标准生产引导企业和农民增强主体意识和品牌意识,加强质量工作,积极抓好质量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大力推广使用的葡萄、哈密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作为带动地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做大做强原产地证明商标,加强品牌管理,努力营销拓展市场,提高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品牌农产品占有率和整体规模,增强农产品竞争力和整体效益,全面提升吐鲁番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实力。
(三)提升品牌层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品牌化进程名牌产品和着名商标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吐鲁番地区要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的带动作用,以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品牌认证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的进程。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农产品营销,通过准确的产品市场定位,将特定消费群体从众多消费者中区分开来,使相关的宣传、促销等品牌营销策略更好更顺利地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农产品的品牌推广工作不可能由分散的农户负责,需要与有实力的龙头企业合作,工作才能顺利地开展,形成双赢的局面。
(四)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品牌意识,加快营销渠道的建设由于吐鲁番地区农业生产者自身素质的原因,产品的品牌意识总体不强。这会影响到产品的市场维护、推广工作。因此,吐鲁番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生产者的教育,提高素质,使他们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农民有了品牌意识,注重农产品的品质,对农产品的种植,筛选,加工、销售各环节加以关注,长期下去产品的的质量和品牌形象自然会提高,就会形成了自己的无形价值。随着各种农产品信息网站的建成,农业市场信息在各大网站、电视、期刊、报纸、广播等传媒上进行广泛传播,农民获得相关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而这些都可以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中间渠道。同时,现代大型连锁经营超市的涌现,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有了很好的途径。与各大农产品专业网站和连锁超市展开合作,有利于占有市场的有利地位,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吐鲁番地区应着力培养农产品营销主体,进一步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革农产品交易方式,积极推进品牌农产品的超市经营和连锁经营,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系统,通过渠道创新来促进农产品品牌营销。
五、吐鲁番地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策略在吐鲁番地区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是促进当地农业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形成资源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吐鲁番地区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通过建立优势农产品品牌,提高主导产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的优势,促进农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品牌是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在市场和资源中,继续品牌集中的趋势,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是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在吐鲁番地区形成产业集群优势,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客观要求。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设创新农业企业,坚持以“品牌营销”战略,在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下,快速提升农业产品扩展能力,促进吐鲁番地区农业整体上水平。品牌是产品身份的重要标志,是进军国内外市场、吸引消费者最为有效的通行证。打造农产品品牌的过程就是实现农产品增值的过程。
(一)进行科学规划正确引领农产品品牌建设吐鲁番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专注于当地的主导产业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一要搞好规划布局农业,科学规划发展农产品品牌建设。吐鲁番市以加强培育葡萄、葡萄干和葡萄酒产品品牌为主,兼顾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品牌;托克逊县以培育特色林果品牌为主,兼顾发展特色农畜产品品牌;鄯善县以培育哈密瓜、葡萄酒和设施农业农产品品牌为主,兼顾发展本地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品牌创建要分步分层推动,建立梯次推进的品牌培育机制。以现有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为第一梯次,向全国品牌进军,加快提升拓展;以现有新疆名牌产品、着名商标、新疆农业名牌产品为第二梯次,向地理标志、中国农业名牌进军,实现重点突破;以现有商标为第三梯次,向新疆着名商标、新疆名牌产品进军,大力培育发展;以现有优势特色产品为第四梯次,向注册商标、新疆农业名牌产品进军,加大创建力度;三要加强引导扶持,引导支持企业按产业带培育品牌,跨区域整合农产品品牌,力争一个产业形成一个主打品牌,做到培育“优”,扶持“强”,防止“乱”,突出“好”,使产业品牌、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之间相互促进,上拉下推,共同提升品牌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品牌培育工作,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加强政府的指导和支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着力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辐射力强的吐鲁番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名牌,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促进吐鲁番地区特色农业大区面积的增加。发挥吐鲁番地区农业产业优势,努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管理,不断提高民族品牌推荐报告机制和自治区级品牌评价管理方法,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品牌识别和评价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以品牌质量评价和社会评价,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品牌动态管理机制。政府要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品牌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对品牌农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监管,帮助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确保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制度,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疆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
【关键词】乡村振兴;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问题与对策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开启,跨境电商的商业模式随之兴起,带动了农村企业的发展,将其市场从国内拓展至国际,使得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因此能够获取农村卖家的商品信息,大大有利于农村企业的做大做强。在其发展过程中,品牌化是农村企业成长发展必须重视的关键点。在社会经济迅速增长的情况下,农村跨境电商在国家乡村振兴利好的政策支持下,要加快品牌化的转型。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的重要性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农村跨境电商进行品牌培育有利于提升农村企业形象,提高农民收入,维护农村产品市场秩序,促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这对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是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之年,大力发展农村跨境电商经济,实施“品牌强农”战略,是助力乡村振兴、提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条可行和必由之路。近年来,在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引导和扶持下,跨境电商经济在助农增收、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背景下,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农村跨境电商应抓住机会坚持走“质量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道路,通过不断开辟国际市场,延伸产业链,整合优化品牌的资源配置,增强品牌的黏性,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和互联网的传播,加速农村特色品牌出海,从而带动农产品国际化,打造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新动力。
二、当前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存在的问题
1.品牌培育意识薄弱,知识产权缺乏有力保护当前农村跨境电商经营者受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惯性束缚,品牌培育意识较为薄弱,只关注产品的销量,对提升品牌形象、打造品牌知名度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长此以往,势必影响企业经济利益和自主创新能力,导致产品生产经营受制于人。此外,有些农村跨境电商经营者尽管已经建立了自主品牌,但对品牌的保护重视程度不够,容易使其合法权益在受到侵犯时难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的经营成果,使其品牌长期处于弱势地位。2.品牌推广与维护不足,品牌效应不明显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品牌效应已经成为农村跨境电商发展不可或缺的国际竞争力。然而不少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存在,企业并未真正重视品牌的推广与维护,品牌作用难以发挥其真正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国际市场销路难以打开,品牌效力难以发挥,加之同类同质产品较多,竞争压力较大。二是企业缺乏战略眼光和长远谋划,只注重短期效益,在进行跨境产品销售时往往容易做出损坏品牌形象的行为,从而影响商品的成交率。3.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国际认证体系不健全,品牌质量参差不齐随着跨境电商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企业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质量,然而当前农村跨境电商主要的出口商品——“农产品”却普遍存在质量标准与国际认证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导致品牌质量参差不齐,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管理主体不清晰,参与标准体系建设的部门较多,无法进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二是标准体系的配套技术、标准并不完善,仅对农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了要求,却没有规范相应的检验方法,使得农产品的质量难以得到保障。三是标准体系针对性不强,对跨境电商的发展缺乏适应性,很难配合农村跨境电商进行品牌的培育。4.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品牌培育缺乏足够资金支持当前农村金融体系不够完善,农村跨境电商在品牌培育过程中难以获得足够资金的支持。主要是因为商业银行作为营利性机构需要进行商业化运作,其资金需要在安全的范围内灵活流动,但由于农业弱质产业的特点造成的高风险、低收益导致农村跨境电商进行贷款融资时困难重重。再加上农村当前的信用环境并未得到较好的建设,其进行金融活动时需要进行烦琐的抵押程序,开展金融业务的成本较高,审批周期较长,使得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速度缓慢,难以提升整体水平。5.农产品跨境物流冷链发展缓慢,无法与国际标准接轨农产品不同于常规商品,在进行跨境交易时要保证物流的时效性和运输质量,做到全过程“无断链”。因此,需要依靠冷链物流,从农产品的生产、储存到其运输、销售,都应当被“无断链”的体系建设覆盖,进而实现产品物流一体化。然而,目前在物流行业中跨境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尚未完备,冷链的集中度较低,部分运输中缺乏预冷环节,运输效率低下,无法与国际标准接轨。国际物流条件的不足导致农产品在进行冷链运输时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这已经成为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的瓶颈之一。6.农村跨境电商品牌营销人才严重欠缺人才是发展的生产力。农村跨境电商进行品牌培育时,需要既懂得电子商务技术,又熟悉国际市场营销以及品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地区跨境电商领域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导致农村跨境电商品牌的培育举步维艰。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地区培训条件不够完善,农民接触跨境电商的时间相对较短,无法充分理解和掌握电商的相关知识和技术,使得网络营销和品牌运营的实际操作能力相对较低。再加上农村跨境电商很难留住电商人才,人才流动频繁。没有专业人才的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和品牌的培育都陷入了难题。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的措施
1.提高农村跨境电商经营者品牌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农村跨境电商而言,在跨境经营过程中应当重点强化品牌意识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时注册商标专利,打造品牌,把握主动权。同时,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学习品牌文化与知识产权的规则,了解与跨境电商销售侵权的相关案例,从而在经营过程中能够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也能够在自身知识产权被侵犯时进行有力的法律反击,维护企业的利益。对于当地政府而言,在乡村振兴政策的指引下,应当有效发挥自身作用,在信息检索、法律援助、搭建资金支持通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从而进一步推进农村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和品牌的培育。2.落实品牌推广与维护,提高品牌竞争力农村跨境电商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是延长农村产品品牌生命周期、提高品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通常可以通过提高网络搜索中品牌关键词的排名,获取更多互联网搜索流量,在网络上扩大品牌的知名度,也可以开通企业公众号以及微博、抖音账号等自媒体平台进行产品的推广,还可以通过邀请红人明星参与助农活动,在其公众平台进行品牌的联合宣传,提高品牌影响力,或者通过网红明星直播带货的方式扩大品牌知名度。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品牌文化口碑维护,建立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做好数据分析,在第一时间处理负面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扩大正向推广,维护好品牌形象。只有彻底落实好品牌的推广与维护,才能够树立良好的农村品牌形象,取得较好的品牌效应。3.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国际认证体系,控制品牌质量农产品标准化是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与建设的基础,通过农产品标准化规定才能全面确保品牌农产品质量。因此,在培育农村跨境电商品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基于乡村振兴政策,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健全质量标准与国际认证体系,对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在此过程中,应当精简标准体系建设部门,明确标准体系建设的方向,充分发挥标准控制质量的作用。应当进一步加强其配套技术和标准开发,使所有农产品具有质量标准,规范农产品市场。除此之外,应当加强质量标准的针对性和适应性,细化农村跨境电商相关信息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标准与体系,将其控制效果最大化发挥。4.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落实品牌培育资金支持培育农村跨境电商品牌离不开资金的支撑。因此,需要全面推动农村地区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落实品牌培育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品牌以及跨境电商的市场。为此,金融机构应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政策的号召,不断拓展金融业务,简化贷款手续、提升服务水平,为农村跨境电商提供小额信贷和多样化的金融产品,确保其能够更便捷地获取信用贷款,并在跨境结算时能够享受针对性的“即时到账”的金融服务。与此同时,为了确保品牌培育资金到位,政府应当进行专项资金扶持,为其构建安全、高效、通畅的融资渠道,必要时可以通过立法手段对农村跨境电商资金投入进行保障。5.加快冷链物流发展,与国际标准接轨物流运输是乡村振兴背景下跨境电商品牌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因此,政府需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使冷链物流配送走进农村合作社与个体经营户,重点应关注以下方面:一是针对跨境电商经营进行政策倾斜,使越来越多的农产地加入电商发展;二是给予其适当的流通便利,重点加大对农产品预冷、农产品加工、储存以及生鲜类型农产品的运输、配送全过程中所需设施的支持力度,以此保证综合质量;三是需要加快冷链物流集散中心的建设,缩短运输过程中花费的时间,提高冷链物流集散、运输的效率,尽可能地保障质量问题;四是需要对冷链物流中的农产品做好质量检查工作,落实风险监测与源头追溯,从而打造高价值的跨境电商品牌。6.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的过程中,专业人才不可或缺。因此,需要将跨境电商经营与品牌培育纳入当地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培训计划之中,通过举行知识下乡活动使当地农民能够免费接受高质量的跨境电商教育。当地相关部门可以对农业大户、网店店主等开展针对性的培训,提升其网络营销、品牌推广与维护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使其具备实战经验以便应对跨境电商品牌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同时,政府还应制定相应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立有吸引力的奖励机制,鼓励农村大学生毕业回村开展跨境电商经营活动,让农村大学生起到较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农村跨境电商培育品牌时只有贴合国家乡村振兴各项相关政策,积极提高经营者品牌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品牌推广和维护,提升品牌竞争力、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国际认证体系,控制品牌质量、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落实品牌培育资金支持、加快冷链物流发展,与国际标准接轨以及加强专业人才培育,才能够加强农村跨境电商品牌的培育力度。随着各项措施的逐渐落实,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化建设必然会取得突破,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更长远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曾展发.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河南农业[J].2018,29(35):43,49.
[2]孙炳权,王爱花.品牌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农业与技术,2017,37(18):151+70.
[3]黄冬梅,汤天啊.浙江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互联网+品牌化”战略实施对策研究[J].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14(1):74-76.
[4]任昭曈,张思瑾,籍砚宁,程梦舒,王浩迪.精准扶贫视角下农村跨境电商品牌培育研究——以河北省乐亭县为例[J].河北企业,2021,32(08):20-22.
内容摘要:本文指出可以从区域性、情感性、长期性三个角度来构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产生、成长离不开政府、生产者组织、消费者以及间接利益相关者等多方的培育。文章将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发展分为初期、成长、成熟三个阶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在不同阶段各方如何发挥培育作用,才能使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健康成长。
关键词:农产品 区域性品牌 构建 培育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构建
(一)区域性
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它从投入到产出都要局限、依赖当地所特有的人文、自然环境(洪文生,2005),从而形成了其独特的品质以及文化内涵。当地的优势特色资源成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生的基础,包括湿度、温度、降水、土壤等,也包括当地居民的的风俗习惯、古代传说等。农产品的生产一旦离开了原生区域,农产品会丧失其品质优势或独特的文化内涵,长此以往将会有损于品牌形象,降低品牌价值。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同样也离不开当地的生产者、生产者所形成的组织形式以及生产者所处的经济、政策、法律等因素。此外,农产品的保鲜期较短,某种农产品大多被处在农产品生产地一定区域范围以内的消费者所购买。虽然目前种植、物流等技术发展较快,但我国主要的农产品仍然是生产和销售在同一区域进行,带有很强的区域性。
(二)情感性
本地消费者在消费本地农产品时,除了享受到消费所带来的愉快和乐趣等正面情绪,还会有受文化规范影响而产生的义务上的感情(何佳讯,2008)。因此,本地消费者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有着特殊的感情,这种情感会对品牌忠诚产生促进作用,并进一步影响溢价支付意愿和品牌投资意愿,能够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生强大的支撑作用。
(三)长期性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发展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这与消费者采用一种产品/品牌需要经历的时间有关。而农产品一旦被当地消费者所采用,将逐渐渗透到消费者的生活中去,在经历一段时间的强化过后,消费者会将其视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且会产生依赖心理。由于是本地域所特有的产品,更会强化其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地位,短时间内这种地位很难被其他地域的农产品所超越、代替。
综上所述,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依托于地域内特有资源,在当地人文环境下形成的,代表地域特色的,长期以来在消费者心目中有深厚感情的农产品,图1展示了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构建要素。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培育的相关主体
(一)政府
首先,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一种公共物品,易导致“搭便车”现象。其次,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建设有很强的外部性。农业作为基础产业,是第二、三产业的基础。农业不同于工业及服务业,它有着很强的产业关联性,如对农资市场、劳动力市场、旅游观光市场的带动,这种正外部性很少受到农业企业本身的重视。
(二)产业集群
1.生产者组织。对于农产品生产来说,由于受农户的科技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农产品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大、农户分散经营、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制约,单个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有必要将农户组织起来,克服自身弱点,抵御来自自然、市场的风险。农业企业在农业合作社或行业组织的基础上,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纳入自己的产业链条中,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企业应该在农产品品牌化的过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干经天、李莉莎,2003)。
2.间接利益相关者。在与竞争品牌抢夺市场份额的过程中,本地农产品区域性品牌要想存活,必须在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定价等营销策略上更胜一筹,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竞争有利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发展。在信息时代,掌握信息、传输的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成功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杨世先、杨柳,2008),他们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正面报道,能够使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良好形象深入人心,使潜在的消费者变成现实的消费者。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也离不开金融财务组织的帮助,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生、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企业需要金融财务组织给予担保、贷款等一系列服务。农业企业在主导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上下游合作伙伴的配合,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和货款的及时收回、冷链的稳定、及时的配送等。
(三)消费者
区域性农产品除了能够满足消费者基本需求以外,由于其在一定的区域内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的种植和食用历史,符合当地消费者的习惯,特别是区域外不能生产或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品质不纯正,消费者对当地区域性农产品品牌有着浓厚的感情,对本土品牌的“应有之情”大于“真有之情”,有着不同于对外地农产品的忠诚感与归属感。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成长过程是一个在多种力量作用下的成长、发育过程,如图2所示。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成长路径及相应的培育模式
(一)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成长路径
市场对区域性农产品的认可是区域性品牌发展的主要动力,市场认可的初级成果是消费者对该品牌的信赖,能够自主选购该品牌商品,高级成果就是获得区域名牌、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荣誉,代表政府和消费者对该品牌的较高评价。政府的推动和间接利益相关者的配合是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培育的原始投入,生产者组织的产生和市场对品牌的认可既是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培育的成果,又是该过程下一阶段的投入。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发展过程中各方对其的培育作用,如图3所示。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发展初期,市场对该农产品有一定的认可度,农产品生产在分散的农户中进行,此时尤其需要政府的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间接利益相关者的支持;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成长期,在政府、金融、科研等的支持下,农业合作组织以及农业企业得以产生,成为主导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发展的主体;在成熟期,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得到一系列品牌荣誉,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品牌形象、品牌内涵等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经过初期―成长―成熟三个阶段时,培育主体由原来的政府逐步过渡到市场运作的企业,政府品牌培育的力度也逐渐下降,企业市场运作的优势得到发挥;区域内的农产品品牌得到进一步整合,区域农产品品牌由多变少、由弱变强。
(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发展各阶段培育模式
1.初期阶段―政府主导的培育模式。
遴选农产品。处于这一阶段的农产品很多,在有限的培育力度下,政府要选出最有培育前景,同时也是最有带动型的农产品,可以从有多少种植/养殖户、有多大的种植/养殖规模、消费者认可度、种植历史、推广难度等角度加以衡量,选出一种或几种农产品重点加以培育。
加强组织化。农户的分散经营不利于实施标准化生产,不利于种植/养殖的专业化、机械化,不能提升该农产品种植/养殖户作为一个整体在市场上的谈判能力,也不能够为农产品提供统一的服务,给消费者带来迷惑。所以,应该在政府的推动下,加快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的组织化程度,设立某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合作社,并进一步催生或引入农业企业,让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成为品牌建设的主体。
技术、资金扶持。农产品由分散种植到规模种植,还面临新的技术问题。农民因其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接受新事物的机会少等原因,农业种植/养殖一直面临着技术瓶颈。政府应该组织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养殖基地等进行技术辅导,改变其传统的种植/养殖模式。农业资料供应商应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生产者进行辅导和培训,保证其正确、安全使用产品。对于这个阶段的种植/养殖户来讲,引进大型机械设备、购买专利、聘请专家等还受资金上的制约。银行应该在周密的调查后,对经营合法、市场广阔、偿还能力强、信誉良好的生产者发放贷款。
2.成长阶段―政府和生产者组织的共同培育模式。
加强品牌质量管理。对于某一农产品区域品牌,可能存在由众多生产者生产具有相似名称的产品,生产者各自为政而缺少领导者。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发挥其引导支持作用,重点支持资金充裕、质量较好的生产者成为龙头,使其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对以次充好、假冒名牌的产品、生产者进行清理,防止“搭便车”。对于规范经营的生产者,政府应该引导各个企业形成区别性较强的单独品牌或引导企业形成企业联盟,集体决定品牌的使用。
以组织化带动规模化。对于小规模的种植/养殖而言,其市场认可度再高,政府的培育力度再大,对于培育水平也难以有很大程度的提高,同样也难以有效的带动农户,所以必须扩大规模,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户加入合作社。与此同时,政府还应该鼓励合作社社员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社员的手中,扩大种植/养殖规模。
3.成熟阶段―生产者组织主导的培育模式。
原产地保护。区域性农产品对原产地有很强的依赖性,为了能够保持区域农产品的优良品质,应该对区域农产品的原产地进行保护性开发,力争做到区域农产品的原汁原味。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出现竞争者在类似区域种植/养殖该农产品,并以原产地的名义销售到市场中去“以次充好”,赚取非法利润。普通消费者很难通过直接感官进行识别,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也损坏了原产地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政府应该严厉打击这种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培育品牌文化。品牌文化作为品牌的灵魂,指导企业各种活动的开展,渗透到品牌战略的各个方面,是企业进行品牌营销的重要保证,良好的品牌文化是企业品牌资产的重要构成部分,更可成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来源。通过培育品牌文化的内涵,企业可以长久地占据市场,保持成熟阶段。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可以本地域文化、社会、经济等多方面的特征为基础,建立本品牌所特有的品牌文化。
参考文献:
1.洪文生.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构想―以“安溪铁观音”为例[J].华东经济管理,2005.9
[关键词]平度市 品牌农业 农业标准化 对策
中图分类号:s-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6-0188-01
平度市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市,更是我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之一。农业基础环境和土壤质量较好,优越的地理位置条件为平度市品牌农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平度市通过发展标准化现代农业,培育了一系列具有鲜明特色的品牌农业,在农业标准化的推广过程中也创造出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作者通过实地考察、走访了平度市大泽山镇,明村镇,以及马家沟村这几个具有地区特色的品牌农业发展基地,分发问卷调查、了解平度市推广农业标准化的现状,并且考虑到可实施的范围,采集了土壤样品,因为排除各种人为因素外,土壤化学成分是影响农产品品质的重要因素。另外还走访了当地农业部门,获取了关于品牌农业培育与发展的大量资料。对于平度市加快构筑现代标准农业产业体系有重要意义,也为其他地区品牌农产品的培育提供借鉴。
一、平度市农业标准化的现状分析
平度市地理位置优越,近几年,平度市充分发挥其资源、技术和产业优势,推进其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严格依据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的有关规定,包括管理主体、基地规模、生态环境、技术认证、规程制定、品牌管理、农残检测和统一管理八个方面,使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通过示范基地的标准化建设,为整个品牌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模范。到目前为止,完成制定农产品地方标准有65项,完成“三品一标”认证有100多个,全市农业标准生产基地面积达130万亩。但农业标准化运行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与当前农业生产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平度市农业标准化与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农产品进入市场仍缺乏标准。一是标准涵盖的品牌少,一些农产品至今无标准。二是有些农产品虽已有某个环节的标准,但还缺乏产品从种植、生产、加工、销售、流通整个过程的标准。三是一些标准的制定不再符合当今时代要求,不适应现实发展需与国际接轨。四是标准的结构不够合理,生产过程中技术规程多,产后标准少,缺乏安全及市场准入方面的标准。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以及品牌农业的建设对策及建议
1、提高市民的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农业标准化以及特色产业品牌建设在实施“工农对接”中的战略作用。实施农业标准化,是推动农业特别是品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前提,是现代品牌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现阶段推动高效生态品牌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
2、认真制定农业标准化体系及特色品牌农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平度市农业及品牌产业发展现状,建立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协调的地方标准体系。
3、不断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以“大泽山葡萄”和“马家沟芹菜”为例,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充分挖掘和培育具有平度市地域特色、品质特色和传统工艺特色的产品,通过开展“大泽山葡萄节”和“马家沟芹菜节”等品牌传播渠道,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以此提升品牌档次。另外建立的葡萄产业基地和芹菜产业示范园都对品牌农业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质量安全是现代农业发展不可缺少的过程。在发展特色产业,扩大基地规模的同时,更要着手建立农产品检验体系,为有机食品和无公害产品的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农产品检测体系的建设,应完善品牌农产品自检手段;应整合资源,建立县级农产品检测中心。通过两级检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目前,平度市对市内的某些品牌农产品建立了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质量安全QR(Quick Response,即快速反应)二维码查询系统,消费者可以了解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全部信息,如农产品来自哪里、农产品的生长情况和采摘时间等。
在品牌农业的打造过程中,平度市要进一步加强标准体系建立,使农产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标准作为依据,从实际情况出发,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参考文献
[1] 吕婷婷.平度市推广农业标准化的制约因素的对策研究[M].中国海洋大学.2012
[2] 邓贝贝.平度市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问题研究[M].中国海洋大学.2012
[3] 杨振辉.加强新时期群众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活动调研报告.2011.
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培育的基本经验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浪潮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提供了绝好的机遇。早在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同志就作出了浙江打造“品牌大省”的指示,2006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开全国之先河,出台了《关于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吹响了农产品品牌大省建设的号角,全省各地掀起了品牌建设的热潮。2007年,浙江省首次以省政府层面召开了“全省农产品营销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到“十一五”末,要初步构建销售、生产环节一体化的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为实现这个目标,提出了九大举措,其中第六大举措是“抓好品牌战略的实施,着力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据2010年5月在杭州举行的品牌浙江5年建设成果巡礼暨2010品牌浙江颁奖盛典透露,浙江累计注册商标已达41.64万余件,占全国注册商标总量的十分之一,位居全国第一;浙江国际商标注册累计达3.8万件,涉及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位居全国第一。这种政府主导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举措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浙江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农业企业资金实力递增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与浙江省工商业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区别主要在于各自不同的历史背景和资源基础。就经济总量而言,浙江并非农业大省,但农业品牌的发展已经领跑全国,这不仅得益于浙江“草根经济”的经济资源基础,更源于浙江资源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格局,即浙江劳动力密集型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具有贸易比较优势和竞争能力。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当前,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主体之一的农业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随着国际、国内经济的进一步好转,企业大量的资金投入加快了转型速度,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实力,浙江民营企业历史性地成为浙江省打造农产品品牌最具活力的主力军。浙江民营企业充裕的资金汇聚、敏锐的市场意识和敢为人先的拼搏精神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奠定了基础。
农产品升级加快,农产品品牌力量凸显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和提升提供了借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市场表征之一便是产品升级加快、品牌力量凸显。自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来,浙江企业的品牌意识普遍提高,浙江省品牌建设格局和机制业已形成,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和区域品牌效应显著。大量的品牌建设投入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实物资产,也增加了企业的无形资产。据有关部门对占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总数22.35%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农业龙头企业的调查统计,其产品销售额占全省农业龙头企业总销售额的48%;茶叶是浙江农业的主导产业,品牌企业的茶叶已占全省茶叶总产量的31%,产值占总产值的85%,绿茶出口占全国的近80%,为世界绿茶贸易总量的70%;品牌长毛兔毛出口和蜂王浆出口总量占全国的30%以上;品牌竹制产品出口额居全国首位;品牌蔬菜出口额和养殖水产品出口额均居全国第三位。截至2009年,浙江省拥有各类农民合作组织1.5万多家、重点龙头企业5000多家,累计涉农注册商标6万多件,居全国前列;在浙江省农产品商标中,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就达80件,居全国第一。
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提升的未来对策
从积累的经验出发,要持续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对品牌建设的整合和扶持力度,为品牌升级搭建平台。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已经迎来大发展的历史机遇,全国各地农产品品牌化的浪潮风起云涌,时代又一次把浙江农产品品牌建设推到了风口浪尖。无论是时代的诉求,还是其他省份品牌建设的后发优势,都在促使浙江农产品品牌建设要继续保持自己品牌塑造上的先发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势必要持续实施品牌战略,确保浙江农产品的品牌竞争力。持续实施品牌战略,势必要转变品牌建设的重心,品牌建设应由以往的重商标、品牌认定转到专注品牌培育、品牌提升和品牌延伸上来。在做大做强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的同时,规范竞争,整治农产品品牌“多、杂、乱、小”的局面,用好原产地注册商标、地理标志等地区品牌,突出品牌的战略思想,合理布局品牌,不断提高产业层次,扭转区域公共品牌“搭便车”现象,逐步形成优势区域品牌。
从产品安全出发,要增加科技投入,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提升农产品品牌档次,打好“生态牌”。质量、安全、营养、效益、生态是提升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关键和动力。提高农产品品质、实施农产品绿色经营策略是提升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重要条件。质量安全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对农产品全面实行质量控制,是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发展的重点和切入点。加快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全面执行标准化生产、全过程实行质量监控是提升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重要保证。既要发挥浙江简单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优势,同时又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改善品质,降低成本,促进浙江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开发,由简单劳动密集型产品向技术、劳动、资本复合密集型产品生产转变。要充分利用特色资源,在夯实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基础上,树立绿色市场、绿色消费等新的营销和消费观念。
从品牌的传播出发,要努力做好农产品品牌的文化定位,制订科学的农产品品牌传播计划,强化农产品品牌的后续维护。品牌的一半是文化。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呈现出多样化、高档化、绿色化、低碳化的特征,消费者的商品选择和购买决策,会更多地依赖农产品品牌中的文化因素,而非农产品的实际功效。因此,农产品品牌除了通过农产品本身提供给消费者以物质利益之外,还需要创造出一种同类农产品难以模仿的品牌个性。特色鲜明的浙江文化为浙江省农产品的品牌个性塑造提供了文化基因,以特色鲜明的浙江区域文化赋予浙江农产品品牌独特的内涵和理念,借助浙江经济崛起形成的社会认同,着重突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的历史、地理、传统、风俗等文化特征。作为一种双向的信息沟通过程,品牌传播不仅能把企业的品牌精神、品牌态度传递给市场,而且还可以将市场对企业品牌的态度反馈给企业。因此,浙江省农产品品牌在进行品牌传播时,不仅要突出传统和地域文化,还要向市场传递浙江农产品品牌独具魅力的企业文化理念。要加大农产品品牌的市场推介宣传力度,实施整合营销传播,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和手段进行多样化的宣传,强化消费者对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的忠诚度。
从品牌的管理出发,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强行业组织化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农业作为一个耗散结构,其品牌化过程作为一种均衡状态的开放系统,要达成系统的高效运行,必须保证系统内部组成要素之间、各要素与系统环境之间存在高效运行和有效联结。因此,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组织的聚合作用,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整顿和规范农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在农产品品牌发展中,政府的支持最根本的是要增强服务意识,要由原来的行政领导者转变为信息提供者与市场服务者,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创造更好的外部发展环境。而农业产业化是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前提和基础。改革开放至今,农产品流通已经成为自由竞争程度最充分的领域之一,没有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就难以培育和提升农产品品牌竞争力。因此,要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组织协商共议、民主参与、民主自决、自我约束的作用,并以此为基础培植一批巨型农业龙头企业,协调并增强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本文为2009年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浙江省农产品品牌竞争力的培育与提升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9N45)
参考文献:
1.滕颖:《浙江农产品出口品牌建设之路》,《集团经济研究》,2007(2月中)。
2.李良波:《浙江农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分析》,《商场现代化》,2006(1月下)。
3.课题组:《浙江农产品流通现状与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对策研究》,《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12)。
4.何伯伟、潘慧锋、干贤青:《浙江蔬菜产业品牌建设的现状及对策》,《中国蔬菜》,2006(5)。
5.沈雁、李文:《浙江个私经济品牌竞争力提升》,《今日浙江》,2006(15)。
品牌农业的五大特点
品牌农业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载体,没有农业自主品牌建设,就没有强大的现代农业。发展品牌农业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有助于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引导农业生产要素向品牌产品优化配置,全面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品牌农业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第一,品牌农业是由农业科技、消费需求、农业资源禀赋和地理文化等因素共同铸就的,部分区域公共品牌具有显著公共品特性。
第二,品牌农业形成与发展有其自身特点和规律,与工业品牌不同,受制于地理环境、气候干湿、日光温差、人文环境等影响,部分地理标志产品还受制于产能规模。
第三,农产品本身具有周期性、地域性以及品种更新换代等特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消费者需求并不一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农产品品牌内涵也是与时俱进的。
第四,农产品品牌生产科技含量不高,易学易仿,受市场供需影响较大,一旦出现质量等问题,品牌保护难。
第五,品牌能够带来农产品的溢价。通过打造优势品牌农业,以品牌保质量,向品牌要效益。
我国品牌农业发展成效与问题
经过多年培育,我国形成了一大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特、新产品品牌,对拉动地方农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品牌农业发展速度持续加快。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进品牌建设,地方政府和农业部门对推进品牌农业积极性都很高,先后开展了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打造“一村一品”试点,初步形成了以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为基础、以产销促进和品牌推介为抓手的品牌农业工作机制。
品牌农业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中国农产品很早就进入国际市场,近年来以品牌化的方式拓展“出海”之路。
品牌建设带动产品提质、农民增收。据调查,消费者对“三品一标”的综合认知度已超过80%。2015年,我国绿色食品产品国内年销售额为4383.2亿元,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直接增加农民收入超过10亿元。
随着农产品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者品牌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品牌农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品牌农业存在认识误区。一些地方行政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对品牌建设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有商标就是品牌,混淆了品牌和商标的区别。而且“重生产,轻品牌”的现象比较普遍,打造品牌的意识不强,缺乏对品牌内涵的认识、对品牌形象的塑造和文化挖掘。
对农产品品牌定位不清。虽然我国农产品注册商标众多,但真正在消费者心中有影响力的品牌并不多,其原因之一,就在于我国农产品品牌定位模糊,同质化现象突出,常常出现“一品多牌”和品牌内涵单薄等。
品牌农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由于农产品品牌建设起步晚、基础差,真正具有竞争力的品牌较少,除了极少知名品牌外,多数品牌影响力还仅停留在局部地域,跨省跨区域的品牌不多,国际上的知名品牌就更少了。
区域公用品牌重申报轻监管。各地对申报、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地方特色产业、提升地方形象产业比较重视,但对于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监督、管理滞后,相应的监管制度和授权与退出机制还没有普遍建立起来,出现了区域公用品牌“泛用”和未授权生产经营单位“滥用”等问题,严重影响我国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
品牌农业地区发展不平衡。农产品的生产对自然条件有较强的依附性,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的地理条件、气候差异较大,对各地区的农产品品牌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程度、认识水平不一,致使各地的品牌化发展很不平衡。
发展品牌农业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农产品商标的关系。打造农产品品牌,需要对农产品属区的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进行挖掘,依托农产品品质认证、地理标识和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品牌价值。而农产品商标只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部分内容。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营销体系建设的关系。营销体系是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消费者通过营销体系来了解农产品的质量和品牌,而产品生产者需通过营销体系推销、宣传产品的特点和优势。
要处理好农产品品牌与生产成本的关系。发展品牌农业必将带来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上升,如果产品提价带来销量下滑甚至企业效益下降,则品牌就难以持续发展。
要促进好农产品品牌与监管的关系。农产品品牌与工业品牌不同,政府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政府需推动农产品差异化发展,加强农产品归属管理,强化对农产品品牌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做好质量、做大品牌。开展农产品品牌征集、审核推荐、品牌评价,以及品牌培育和保护制度。第二,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第三,加快农产品品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品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鼓励、支持品牌经营主体自觉维护品牌的形象,依法进行品牌经营。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树立国际知名农产品品牌需从五个方面着手:一是挖掘区域资源优势,树立区域品牌;二是严格质量管理,赢得市场信誉;三是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品牌质量;四是做好市场营销,推介知名品牌;五是强化政府扶持,供给配套措施。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发展品牌农业,需要从政策上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立足资源优势,搞好品牌r业规划。围绕区域优势主导品种和产业,制定品牌农业发展规划。挖掘和整合农业优势资源,大力培育区域公用品牌,特别是要在优势产区集中力量打造一批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
第二,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全程质量监管。质量是品牌的生命,标准化是品牌化的基础。各地农业主管部门应围绕主导产业的发展,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做到有标可依,有标必依;围绕打造名牌,组织标准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示范推广,强化全程质量控制。
第三,扶持龙头企业,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引导,鼓励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品牌农业建设。培育一批懂得农产品品牌和品牌经营的企业家,以及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扶持或引进一批具有开发、加工及市场开拓能力的龙头企业,对当地特色农业进行深度开发,并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打造品牌农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抓农产品营销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抓好农产品的营销。农产品营销是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农业生产者通过流通环节实现农产品价值增值、增产增收的重要手段。因此,抓农产品营销与抓农业生产一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重要公共职能。各级政府及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这一职能,通过营销组织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注重产品研发、生产、定价、宣传推广、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在各个环节收集反馈相关信息。要加强农产品市场及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策法制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营销环境。要及时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按需开发和组织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不断优化对营销的公共服务。
二、努力从宏观上实现农业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基本平衡
各级政府抓农产品营销工作,首先要从宏观上确保农产品生产和市场需求的基本平衡,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基本前提。各级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类农产品国内外市场消费需求、生产状况的调查、分析和预测、预警,并建立基本数据库,定期。对粮食、生猪等涉及国计民生的消费品,要确保必要的、合适的种养面积或数量,确保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必要时可通过政策激励手段引导农民增加或减少某种农产品的生产,确保市场供需平衡。对产量有大小年等现象,价格、数量波动较大的农产品,也应加强宏观调控,既保障市场供给,又确保农民增收。
三、大力培育农产品现代营销主体
(一)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农业产业化、流通现代化以及“双百市场”工程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发展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品牌知名度高、产品具有竞争力的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探索“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一条龙流通模式。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农产品营销、行业自律、风险共担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健康发展。
(二)积极发展多元化营销主体。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中介流通组织。鼓励工商企业特别是超市等经营居民日用消费品的企业参与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建设,培育大型涉农商贸集团,提高农产品销售比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千镇连锁超市”等收购农产品,支持供销社、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营销网络和物流设施优势,发展配送、连锁经营等农产品流通业,使之成为农产品营销的重要力量。
(三)大力培养农产品营销人才。将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运销专业户等农产品营销人员纳入“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帮助他们掌握市场营销基础知识和技能。采取专业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农产品营销和管理服务人员,特别是外向型销售人才,逐步建立一支熟悉农产品产销、了解WTO规则和相关国家农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现代营销理念的农产品销售与管理服务队伍。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
(一)积极推广新型交易方式。顺应现代流通业发展趋势,积极推广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展示订货、合同交易、拍卖、经纪人、代储代销等新型交易方式,实现市场交易方式的多元化和现代化。引导产品相对单一的市场积极发展网上交易,建立集电子认证证书应用、网上交易、电子银行结算、第三方物流配送为一体的电子商务模式。
(二)加快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在重点建设200家农产品连锁经营示范企业、20家大中型农产品流通企业、20个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个示范性农产品推广(配送、展示)中心的同时,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配送公司、物流中心,发展农产品配送业务。在鼓励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发展直营连锁的同时,以品牌、商号、管理、技术为纽带,规范发展特许经营;鼓励连锁企业采取联合重组、战略重组、集中采购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提高运行效率。对农产品连锁经营,可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
四、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一)加强品牌创新。引导企业加强对自身商标、商号等知识产品的保护和推广,支持企业和组织申报驰名商标、知名商号、中华老字号、名牌农产品以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培育100个以上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整合品牌资源,尽可能把相同品质或地域的农产品整合起来创品牌,着力培育公共品牌。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相关国际认证等所支付的认证费和注册费,除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外,再由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推进品牌经营。鼓励企业增加自主品牌商品的比重,开展品牌经营,提高农产品品牌化水平。鼓励行业协会推行统一商标、标准、质量、包装“四统一”管理,培育和推广品牌。加强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不法行为,改善竞争环境。
五、不断优化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
(一)加快农产品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预警的同时,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建设,力争用2—3年的时间,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标准等相关信息进入质量安全信息查询系统。充分发挥“农民信箱”的产销对接作用,适时组织开展信息、产销对接和产品推介活动,使“农民信箱”成为传递农产品产销信息、引导生产的重要平台。
(二)继续开展农产品推广活动。省重点支持农业博览会、(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等综合性农业会展,支持“绿茶”、“柑桔”、“竹子”、“精品水产”等农产品推介活动。积极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农产品站展览展销和产销对接,对其摊位费、公共布展费给予一定的补助。用于境外宣传推广农产品的相关费用,除享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补助外,省财政再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优化农产品出口服务。简化出口农产品检验程序,积极推行绿色通道、快速核放和出口免检制度,加快出口验放速度。针对农产品进口国要求,对自有生产基地的出口农产品,在企业具备自检自控能力又具有良好诚信的情况下,以抽查检测为主,并对抽查检测合格率高的企业逐步减少抽查频率,降低检验检疫费用。鼓励企业申请农产品出口免验资格。规范各类检验检疫以及运输、港口等收费,认真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减免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收费政策,对自营出口额较大企业的检验检疫费用,可由同级财政补贴。对农产品出口实行“大通关”制度,做到属地验收、关口验放。鲜活农产品进出口实行快速通关。
六、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业特别是出口农产品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与国际接轨。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森林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积极推广“市场+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和标准化生产。进一步完善并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引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标准建设基地、组织生产。对在省内建立的符合农产品出口标准的生产基地,由省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省财政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加强自控自检能力建设,对重点农产品出口企业及为大宗农产品出口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协(商)会等进口农产品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00个摊位以上的农贸市场要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每日开展定性检测。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农产品质量信息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引导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识制度和质量自控体系。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建立经营者档案,场内经营者建立进货台帐、进货验货和进货索证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产品营销环境
(一)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突出特色”的原则,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点的规划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合旅游等产业发展,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县级农产品展示和配送中心,力争本辖区8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品种进入中心展示、销售。结合农业主导产业,加强产地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大中城市销区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到年,全省力争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辐射能力强、年成交额5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绿色、高效、现代”的新型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二)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改善设施。对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如植物组织培养、仓储、冷库、农机具存放用房等),在不破坏土地耕作层,并确保土地可以复垦的前提下,可作为临时用地办理;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农产品加工用地,在上级下达的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优先安排。深入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加快仓储加工、物流配送、信息网络、检验检测、公共卫生、消防安全等设施建设,完善市场功能,改善交易环境。重点产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进一步完善分级包装加工整理、检验检测、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发展产地加工整理、预冷保鲜和农产品冷链物流。
(三)确保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坚决取消农产品跨区域流通的非法限制,促进农产品顺利流通。各地要建立完善粮油、猪肉等主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和稳定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加强产销区域合作,健全应急调运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四)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坚持走多元化的外向型发展道路,稳定和扩大日、韩、美、东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欧盟、中东、独联体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拉美、非洲和大洋洲市场,分散出口市场风险。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开展农产品海外市场研究、营销策划、产品推介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建立基地、设立贸易窗口或办事处。省进出口公平贸易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诉讼及相关培训工作。
(五)落实农产品出口税收扶持政策。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出口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实行“免抵退”政策。各级政府不得限制农产品的正常出口。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的投资,按税法规定可享受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为出口企业收购用于加工出口的农产品原料,收购原料视同农产品出口企业直接向农民收购的农产品,允许抵扣增值税;经主管国税部门批准后,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可在本省范围内跨地区使用,并简化操作手续。
(六)加强对农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各级金融机构在继续加强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信贷支持的同时,重点要综合运用出口信贷、打包放款等多种手段,提供融资、结算、信息咨询等服务,并依据企业正常生产周期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额度,实行优惠利率,及时满足资信良好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特别是出口企业的资金需求,引导其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鼓励企业为出口农产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其保费在中央扶持政策基础上,由同级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对省级农产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支出,由省外贸出口发展基金给予30%的补助。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意义
加强农业中心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的有效途径,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
当前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存在着产业规模小、基地建设水平不高,龙头企业少、带动能力不强,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科技成果应用转化难,品牌建设投入不足、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低等问题。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促进我县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有利于促进农业企业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培育品牌农产品,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主导"的原则,发挥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品牌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加快现代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业支撑。
2、总体目标。到2010年,建成茶叶基地8万亩,毛竹、香榧等经济林基地15万亩,中药材规范化基地6.5万亩,优质高山蔬菜基地4万亩、食用菌标准化基地4000万袋,"四园一林"土鸡养殖基地50万羽;培育50家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以上3-5家;培育50家专业合作社,其中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合作社8-10家;规划建设县农产品加工区,大力发展茶叶、毛竹、中药材等农产品加工业;培育一批优势品牌农产品,新创建省级著名商标2-3只,名牌农产品3-5只,金华市知名商标或名牌农产品8-10只。
3、发展重点。①扩大支柱产业生产规模,加快标准化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产业强乡(镇)战略",大力发展茶叶、毛竹产业,稳定中药材、食用菌、高山蔬菜、畜牧业发展规模,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广泛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全面推广我县主导产业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开展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抓好主导产业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②培育农产品中心品牌,加强市场营销和宣传推介。按照"四统一"(即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打造中心品牌。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重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原产地保护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好中心品牌的市场促销和宣传推介,提高品牌知名度,开拓产品市场。③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努力培育产业化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引导工商企业、民间资本创办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涉农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提高加工技术水平。以特色主导产业为重点,引导农民兴办一批专业合作社,提高组织化水平。扶持种养大户,发展规模经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加快"浙八味"特产市场建设,规划建设农产品加工功能区,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④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大力推广"三新"技术,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基地和产品认证步伐。优化整合检测资源,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发展重点,加强政策扶持
1、积极培育农产品中心品牌。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扶持农产品中心品牌建设。对创牌意识强、在主销区利用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户外广告等宣传我县中心品牌,且投入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投入额的15%给予补助。鼓励农业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农业展会,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农业展销(示)会,给予参展者50%的摊位费补助,获国家级、省级金奖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到上海、北京、山东、杭州、金华等大中城市开拓农产品销售市场,进入连锁超市或开设磐安农产品专卖店(直销点),年销售本县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每增加100万元销售增加奖励1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鼓励企业、农户积极创建名牌产品、著名商标。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名牌(著名商标、商号)、金华名牌(知名商标、商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万元的奖励,但同一品牌不重复奖励;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获十大品牌农产品称号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获农业吉尼斯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2、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①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实行优胜劣汰,每两年评定一次,并择优推荐市、省、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新创办的农业企业,投资200万元以上、联接本县主导农产品基地1000亩以上、合同兑现率90%以上,每家奖励5万元;投资100万元以上、联接本县主导农产品基地500亩以上、合同兑现率90%以上,每家奖励2万元。主导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提高生产能力,在农产品加工规划区内新建或扩建厂房,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并参照县重点工程的收费标准执行。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投入达20万元以上的,按10%给予贴息。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国家、省、市质量管理奖的,视情给予奖励。中药企业通过GMP认证的补助2万元。茶叶企业被评为省级示范性茶厂的,奖励5万元。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协会。每两年组织一次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评定工作。对获得市、省、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当年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并优先安排向上申报项目。县级农业主导产业协会,运作规范、作用明显的,每年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③扶持种养大户和购销大户。鼓励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拓展农产品市场。每年组织评选中药材、食用菌、蔬菜、畜牧等产业种植或养殖大户30户,每户奖励2000元;评选中药材、食用菌、茶叶、蔬菜、经济林和畜禽产品购销大户30户,每户奖励5000元。具体评选标准另行制订。
3、鼓励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①鼓励发展茶叶、毛竹和香榧基地。新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100亩以上,补助350元/亩;老茶园改种换植50亩以上,补助400元/亩。新发展毛竹基地50亩以上,补助320元/亩;毛竹低产林改造连片50亩以上,抚育补助50元/亩,垦复补助100元/亩。新发展香榧连片基地50亩以上的,补助200元/亩。②经主管部门规划,为本县茶叶基地提供苗木的良种茶苗圃补助500元/亩。③业主投资建立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通向基地的机耕路建设,给予2-5万元/公里补助。
4、鼓励推广"三新"技术,改善设施农业,发展标准农业。
①县财政设立"三新"(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技术推广基金(农业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奖励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主导产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新机具推广。具体实施意见由县农业局与财政局另行制订。②鼓励改善农业设施。企业按规范要求建造菇棚并组织生产,集中连片50万袋以上的,补助0.08元/袋。新发展蔬菜标准大棚10个以上,中药材、茶叶标准大棚5个以上的,竹架和钢架结构分别按3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推广高山微蓄微灌技术50亩以上的,补助200元/亩。新创建生态养殖小区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视情补助2-5万元;年存栏良种公、母猪20头以上或生猪300头(牛3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畜禽排泄物处理设施或生态综合利用的,视情补助3-5万元。③鼓励发展标准农业。制、修订农业主导产业地方标准,通过国家、省、市、县颁布实施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和1万元。建立主导产业标准化示范基地500亩(食用菌50万袋,土鸡2万羽)以上,通过国家、省、市级验收的,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主导产业农产品获有机、绿色认证或获无公害农产品、森林食品认证的,视情给予奖励。
5、扶持资金的管理。本意见所涉及资金由县财政局管理和监督,实行专户贮存、专款专用,下拨资金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移用。申报兑现扶持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个人)提出申请,经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考核验收,并经县政府审定批准后予以兑现。同一项目同一年度可同时享受多项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兑现。
四、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对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协调,建立县农业品牌建设领导小组,与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合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2、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在基地建设、科技创新、质量管理、商标注册、品牌使用、品牌宣传等各项工作中,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同时要充分争取和利用好各种社会力量,尽快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的发展格局,加快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农产品加工业SWOT分析
农产品加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广西的农产品资源丰富,多项特色优势产业居全国第一。我们要充分利用优势,把握机遇,采取多项措施推动广西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实现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一、广西农产品加工业的SWOT分析
(一)优势
具有丰富独特的农产品资源。广西的农产品资源丰富,已经形成甘蔗、南亚热带水果、蔬菜、木薯、畜禽、淡海水产品、蚕桑和山茶油等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多项特色优势产业居全国第一,糖料蔗、木薯、桑蚕、香蕉、柑橘、食用菌、中药材等产业稳居全国前列。这为广西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经过多年努力,广西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到2008年止,广西有龙头企业700多家,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有100多家,获国家认定的重点龙头企业有21家。
形成了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体系。近年来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目前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有10个行业。2010年农副食品加工业产值达1673亿元。形成了以蔗糖、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为主的食品工业,以林纸、林板、林化为主的林产工业以及现代中药加工等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①
打造了一批农产品加工品牌 。近年来,由于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农产品扶持政策,广西打造出一批农产品加工制成品品牌,如“老桂林”三花酒、真龙牌香烟、南方牌黑芝麻糊、金花牌茉莉花茶、冰泉牌豆浆、两面针牙膏等70个名牌产品。
(二)劣势
农产品加工的研发不足,技术水平低。在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比较高,高新技术在生产中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一些新技术如超微粉碎技术、质构重组技术、非热加工技术、食品生物技术等在国外已经得到普遍应用。而在广西,这些技术还没有得到应用和推广,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和装备落后。
农产品加工设备跟不上,产业链条短。广西的农产品加工业设备相对落后,产业链条短,深度加工不够。据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2008年全国农产品加工率为31%,广西仅为21%(不含蔗糖加工)②;广西食用糖产量占全国的60%,而以食用糖为主要原料的加工食品,如糖果、饼干等,在市场上基本没有广西自己的品牌。③
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外向型农产品竞争力弱。由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弱,技术储备少,缺乏市场上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外向型农产品竞争力弱。2007年广西农产品直接出口超千万美元的农产品企业仅21家。2008年全区直接出口农产品仅7.85亿美元,只占全国农产品出口总额401.9亿美元的1.95%,居全国第15位。③
(三)机遇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北部湾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利于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为推动整个农产品加工行业的技术进步,进一步加快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近年来广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增强,农产品加工原料的日益丰富,加上国内对农产品加工制品提出数量和质量上的新需求,都为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四)挑战
质量控制体系不完善。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的控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普遍存在使用的标准更新慢、缺乏健全的质量监控等问题,产品标准的制定与产品的生产不同步,出现滞后或与国际标准不接轨等现象;行业的标准管理制定、产品检测不规范,没有建立覆盖整个产业链的质量安全体系,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影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低。广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模小,农产品加工领域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率低,东盟特别是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农产品加工业成本较低,明显地冲击到广西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2010年全国192个驰名食品品牌中,广西只有3个,全国7624个绿色食品中,广西只有90个。①
二、加快和完善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研究,提高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零关税互利互惠,广西与东盟国家间加工品流通顺畅,成本进一步降低,刺激采购积极性,双边的进出口都会呈现较快增长。企业要加强零关税对农产品加工业影响的研究,充分利用好零关税政策,维护好自身正当权益;要注意了解和掌握东南亚的风俗及消费习惯、产品包装标准、当地市场需求等情况;要围绕北部湾经济区,环太平洋经济圈、产业港口互动,海陆经济联动,积极拓展东盟市场。
(二)大胆探索,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零关税后,东盟国家各种非关税壁垒将增加。农产品加工企业必须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
要加快技术改造,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企业要加强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加强合作,形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方力量的有效整合,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机制。
注重产品质量,使其符合国际出口标准。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开展原创性研发,重点加强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科技创新,推广和转化一批成熟、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使其符合国际出口标准。
(三)搞好管理,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采取切实措施,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努力改变农产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弱的现状,要重点扶持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对每项主导产业、优势产业重点培育和扶持1―2个龙头企业,不断扩张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规模,充分发挥广西木薯、甘蔗、茶叶、蔬菜和剑麻的种植加工等优势,鼓励和帮助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实业。
改革机制体制,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通过引进人才、培训提高的途径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具有战略思维、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对自身产业、贸易与金融结构的监控、调整与优化,提高抗外部冲击能力;分析研究东盟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体系,为企业提供应对各种非关税壁垒信息与服务。
加快标准化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根据广西各区域的特色,建立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管理的加工专用原料基地。推行“基地+企业”的运作模式,基地要根据加工的需要选择生产适合加工的品种,保证原料适合加工的要求,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
(四)注重培育品牌,提升农产品竞争水平
与东盟国家相比,广西农产品加工技术总体上相对较好,广西要注意突出优势。零关税后,消费者对产品最直接的感知差异越来越小,而品牌则传递着各种说服消费者购买产品的信息,要提升农产品竞争水平,必须培育品牌。
实施质量兴桂,制定品牌发展战略。要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把实施质量兴桂战略作为推进广西品牌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引导与推动企业、行业建立完善自有品牌创造及发展机制,品牌管理与保护机制,积极培育和推广民族品牌。建立完善广西名牌产品评价体系,促进企业质量效益与品牌扩张并举的发展道路,培育出一大批对国民经济影响力大、对相关行业带动能力强、在东盟市场有竞争优势的名牌企业及名牌产品。
增强质量意识,加强农产品标准化体系建设。参照国际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品牌标准,根据广西区情建立企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制定国际化、标准化、系列化的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产品质量标准,建立涵盖产地、运输、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测体系,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全面推进产品生产、加工的标准化,保证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①陈章良. 广西农业发展的历史机遇[J].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2010,(1)
②石日灿,居青,叶志杰,李宏权.“零关税”下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对策研究[J].当代广西,2010,(8)
③李梦茹. 广西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SWOT分析[J]. 农产品加工.学刊,2011,(5)
关键词:新疆;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建设;对策
品牌是一个地区和国家重要的经济资源,拥有知名品牌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地区和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尺度[1]。自1996年国务院颁布实施《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明确提出“实施名牌战略,振兴民族工业”以来,我国产品品牌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2013年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累计注册商标达6423件,累计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商标59件,其中,昌吉市累计注册商标2513件,居新疆各县市前列,表明企业产品品牌主体品牌意识得到了极大的提高。注册商标成为目前我国农产品走向市场的通行证[3-4]。2014年9月,科技部等4部门举行新丝绸之路创新品牌行,联手推进一路一带战略[5]。实践表明,实施品牌战略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内在要求[6]。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推动实施品牌化战略,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整体效益的必由之路。
1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发展现状
被誉为“西北现代农业硅谷”的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于2002年5月成立,总体规划面积34000hm2,核心区面积2800hm2,示范区31200hm2,是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和天山北坡经济带优先发展的核心区域。园区充分发挥了农业科技的研发基地和平台作用,集成、转化科技成果,并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推广,推进农业产业化,对周边地区的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社会经济效益显著[7]。例如,“永春华”的品牌影响力逐步遍及全疆,而随着园区企业吉瑞祥、泰昆、西域、新实良种和慧尔等品牌效益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园区培育创建了中国驰名商标1个,新疆著名商标6个,新疆名牌企业7家。但整体来看,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建设多局限于企业品牌及地方区域性品牌,自治区内乃至国内、国际品牌较少,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2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园区企业品牌意识淡薄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农业大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常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也非常注重发挥现代园区的品牌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为当地及周边的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新技术、新品种,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效载体,增强了当地的农业综合实力,有力带动了当地乃至整个自治区农业经济的发展。但目前,园区只有1个中国驰名商标,与内地其他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相比差距很大,大多数农产品仍属于自治区级名牌。这多半是由政府主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体制决定的,导致园区建设缺乏正确的市场化引导及运营,一方面,企业忙于追求扩大自己产品的销量,缺乏对产品品牌及价值全面和正确的认识,参与品牌建设程度不高;另一方面,企业农产品销售利润得不到有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
2.2缺乏品牌核心,品牌竞争力不足由于园区农业标准化体系不健全,企业品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企业缺乏品牌文化的构建和传播,主题文化定位背离产品和行业特征,无法达到培养消费者忠诚的目的;缺乏准确的品牌定位,创新能力明显偏弱,品牌潜力挖掘不足,未能有效地提炼出企业产品的独特卖点和提供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尚未形成有效的产品价值增值模式,致使品牌辐射带动能力弱,不能充分发挥品牌价值的作用,产品也因此缺乏持久的竞争力与生命力。
2.3品牌发展规划重视不足品牌规划是企业品牌战略的核心内容,关系到一个品牌的前途和命运,园区内很多企业在品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就是从品牌诞生开始就不太重视规划的重要性或者没有进行品牌规划的意识,而是过度依赖政府宣传,或在炒作上做文章,搞不切实际的宣传,一味追求品牌短期利益,实际品牌推广动力不足。
2.4品牌管理人才匮乏、宣传不到位品牌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园区虽然经过10多年的快速发展,在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内地一些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相比依然比较落后,产品品牌专业管理人才极其匮乏,未能形成专业化管理。同时,园区企业自有资金规模有限,又缺乏专业人员进行恰当的“投入—产出”分析,往往省去或压缩了大力度、大规模和持续性的宣传活动支出,导致农产品品牌宣传难以到位,品牌知名度亦难以提高[8]。此外,政府品牌扶持政策针对性不强,品牌建设投入不足也是品牌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2013年,我国财政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仅占GDP的2.08%[9],有调查显示,我国有过半的企业没有得到过政府品牌建设资金支持,基层政府对产品品牌建设的支持力度仍然偏低,这对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的品牌建设影响较大。
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品牌发展的对策
3.1加强政府分类指导建议园区成立商标品牌指导站,挂靠在园区工商局,旨在开展设立注册商标台账和数据库建设,协助制订和完善创建商标品牌计划,及时为辖区企业的商标注册及保护提供商标咨询服务,宣传品牌建设奖励政策,做好商标维权工作,推动“三品一标”标志的应用与推广等工作,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开展农产品注册商标管理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做好农产品质量商标、集体商标和原产地商标认证工作,切实推进园区商标战略方案实施[10]。
3.2加大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建议园区加强现代农业科技的引领示范推广,以品牌战略引领一二三产融合,积极参与丝绸之路创新品牌行动。一是以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为突破口,依托当地优势资源,立足区域优势,提升园区农产品、食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民族特色产品品牌影响力,发挥优势产品的带动作用。二是加强园区内现有高新技术企业、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挖掘、开发和建设,加快“泰昆鸡”、“天康猪”和“”系列产品及小麦、玉米、棉花和番茄等特色名牌产品建设,逐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把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进而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争做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引领区[11-12]。
3.3重点培育园区大型龙头企业产业化是园区发展的基本方向。只有与产业化发展相结合,才能把质量较突出的产品转化为市场上畅销的名牌,实现产品与市场的对接,实现优质优价,使企业增加效益,让农民得到实惠。截至2013年,园区共入驻各类企业500余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家和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建议园区继续扶持西域、泰昆、慧尔和永华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培育引进扶持纽优新型建材、雪山果园农产品加工、洽洽食品和金天山小麦研发中心等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和综合实力强的示范企业、品牌企业,推动园区、企业、基地和产业联动发展。
3.4推动“商标富农”工程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继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契机,继续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业地方标准制定,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优势。同时,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制订特色农产品商标培育计划,挖掘、培育和整合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抓好特色农产品的品牌产权保护[13],全力推进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使园区力争在地理标志商标培育方面取得重大突破。3.5实行品牌奖励制度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企业增强创新意识,加大技术研发和质量保证经费投入力度,加快质量提升步伐,培育和认定一批质量好、效益高、知名度广、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以及驰名商标。通过推动设立“政府质量奖”,执行《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施品牌战略奖励办法》等方式,实行政府奖励制度,鼓励企业重质量、讲诚信和树品牌,发挥品牌产品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企业走以质取胜发展道路。
3.6搭建有效的农产品营销渠道有效畅通的营销渠道是品牌农产品实现价值的必要前提,也是扩大品牌知名度的重要手段。建议园区以大力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国—中亚科技合作中心建设为契机,依托北京、上海和广州等省新疆农产品展销平台,提高农产品的物流效率,积极开拓内地和中西亚市场,占领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农业的制高点。同时,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以连锁超市为主体,引导知名农产品进卖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拓宽营销渠道。3.7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园区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利用科洽会、博览会、招商会和网络营销等多种手段形式宣传推介当地农业品牌,提高园区名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进一步加大市场推介力度,把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同时,大力加强品牌文化建设,以丰富的文化内涵铸造园区品牌的强势地位。
4参考文献
[1]刘英杰,吴良.新阶段农业品牌化战略研究与探讨——新疆的实践与借鉴[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6):68-75
[2]国家质检总局.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EB/OL](.2011-08-09)[2015-06-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总局.中国商标战略年度发展报告(2014)[EB/OL](.2015-04-20)[2015-06-16].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中国已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情况表(截止2014.12)[EB/OL].(2015-03-11)[2015-06-16].
[5]余晓洁,杨.科技部等4部门举行新丝绸之路创新品牌行[EB/OL].(2014-09-17)[2015-06-16].
[6]邱小文.福建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研究[D].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3
[7]刘辉.走进西北现代农业硅谷——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EB/OL].(2014-07-01)[2015-06-16].
[8]王溶花,朱倩.中国出口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J].农业科技管理,2013,32(1):86-88
[9]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财政部.2013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EB/OL](.2014-10-23)[2015-06-16].
[10]范莹莹.安徽省农产品品牌建设问题研究[D].合肥:安徽农业大学,2011
[11]骆志敏,张剑帆.广东农业园区公共品牌形成机理与发展对策研究[J].农业与技术,2012,32(6):3-4,6
[12]曹长省.国外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发展启示与中国创新[J].世界农业,2013(5):18-22
关键词: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议
中图分类号:S37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374(2013)01-0071-03
农产品流通是连接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再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只有通过流通才能实现产品向商品的转化、交换和最终消费,实现社会产品的物质补偿和价值补偿,使社会再生产得以进行。农产品流通是农业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建设完善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运行机制,才能促进农业生产总量供需平衡,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良性循环,提升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增收水平,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1广西农产品流通现状和问题
1.1农业市场流通意识缺乏
广西有91个县区域单位,土地和人口占全区90%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农业在全区经济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广西农业厅调查显示,广西农民多数只注重生产,不重视流通,产销严重脱节,严重地影响了广西农业现代化发展。与全国农业强省相比,广西农产品流通不合理,基础设施落后,涉农企业竞争力不强,金融体制、土地制度、行政管理等一些共性的深层次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农业生产多按传统方式运作,注重生产、种植、收成,市场意识淡薄,生产与市场对接程度低,没能掌握市场主动权;农产品在市场上卖不到好价钱,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低,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挫。如2008年广西香蕉价格较高,2009年农民增加种植面积,加上香蕉上市时间与广东等省重合,导致香蕉大量滞销,价格跌到谷底,农民损失较大。
1.2结构单一、多层次市场流通体系没有建立
近年来,广西加大了农产品流通工作力度,着力培育农产品市场流通主体,鼓励经销大户和经纪人向规范化的企业转变,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向生产、加工领域延伸。到2011年底,全区共有88个限额以上农产品批发企业,从业人员4万多人,年销售额145.7亿元。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到9889个。但是相对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仍一直是制约广西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瓶颈。
广西目前农产品市场结构单一,大多数仍是以批发商为重心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农户+批发商”模式作为农产品交易的主要模式,在广西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户作为农作物的生产者直接进入市场与农产品批发商进行交易。“农户+批发商”模式存在的风险是:运作效率不高,交易规模小而数量多,交易成功难度大,增加交易成本。由于目前广西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无法提供农产品加工、处理等功能,农产品无法实现加工等产后处理增值。
广西需要加快农产品流通方式升级转换,以农产品流通企业或专业批发市场为龙头,形成多个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不断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特色化。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促进农民从生产向流通领域延伸。推动大型超市成为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主体,鼓励开展农超对接,创新流通模式。2011年,广西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南城百货等10家较大型连锁超市销售生鲜产品8.74亿多元,与8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农超对接工作,直接采购农产品1.83亿多元,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1.3农产品加工深度差距较大
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98%以上为中小企业,且多为作坊式的小企业,加工水平总体较低。许多农产品加工制成品都是上游产品,而不是终端产品。农产品加工的产值为农业产值的50%,而全国只为80%。总体上看,广西农产品加工深度低,产业链少,延伸不足。
1.4农产品结构层次差距较大
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总体技术装备、工业水平较落后,产品以初加工为主,技术含量不高、档次较低,品牌少,且缺乏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
广西农产品普遍存在产品标准陈旧,控制体系不健全的现象。一些企业从生产到加工没有按照标准化进行,许多企业没有通过ISO9000、IS014000等质量标准认证。一些企业虽按照自己的标准生产却没有品牌,“卖自己的产品,贴别人的品牌”的现象比较普遍。
2完善广西农产品流通体系
2.1培育多层次的市场流通主体
大力发展县域农产品加工业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必由之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把加快农产品市场主体流体放在首要的地位。 鼓励国有企业、乡镇企业、多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购销户从事农产品流通,形成多成份、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格局。一要发挥粮食、商业、外贸、供销等系统网络较广、设施齐全、信息灵通、人员素质较高的优势,当好农产品流通的龙头。通过多种形式的联合,开展大宗农产品的购销,提高农产品销售的吞吐能力。二要鼓励农民独办或联办农产品购销组织,发展经纪人队伍和营销、促销队伍,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销售活动。三要引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以劳动力或资金入股的方式兴办合作制流通组织,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四要依托农业基层站(所)组建社区性、综合性、专业性的农产品营销服务实体,联合农民创办农产品推销协会。五要鼓励和扶持国有工商企业、农业企业、乡镇企业、农垦企业与农民联合,采取基地+公司+农户的办法,建立跨行业、跨区域、跨所有制的农产品联营组织。
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的实施可以进一步打开广西农产品出口市场空间。通过借助自贸区的平台,农产品经由自贸区出口到其他国家,可以避开相应的贸易壁垒等限制措施,为广西农产品流通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2.2提高企业和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一是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交流,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科研基地,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实现高新技术和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二是引导企业加大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引进,在重视“硬件”引进的同时,更要重视“软件”的引进,推动广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要鼓励企业加速折旧,增加新产品开发费用和风险调节资金的提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能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四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在立足“专、精、新、特”农产品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品牌意识,强化品牌观念。五是抓紧制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与卫生标准,促进优质优价和专业生产。
2.3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自治区人民政府从1999年起,陆续出台加强农产品流通的政策,提出发展多元化的农产品流通组织、健全和完善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体系、搞好农村市场体系的建设, 从2005开始设立了农产品流通扶持资金,重点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一是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主要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企业,同时明确各项农产品流通业相关经费的安排使用,逐年增加对农产品流通加工业,尤其是龙头企业的扶持资金。二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对县域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的支持,对符合有关条件优先贷款,加大投放力度,满足企业在农产品旺季对资金性的需求。三是积极鼓励全区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工和民间组织组建形式的多样化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探索建立银行、企业、农户风险共同机制。
2.4着力培育一批大型龙头企业
积极培育壮大投资和经营主体,大力培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强企业联合与资源整合,提高行业和资本集中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按行业进行强强联合,形成具有强竞力的企业集群和集团。对经营状况一般,但有一定资产的龙头企业实施资本经营,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引进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嫁接改造,通过注入资金、品牌、机制等,使之壮大。充分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合作平台,加大农产品流通对接力度,接受区内外产业资本转移,建立高起点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外资、民营等各类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加大金融信贷力度,增加财政资金的贴息引导扶持。
2.5培育经纪人,为农产品流通牵线搭桥
农村经纪人是活跃在农村经济领域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农产品产加销中介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农村经纪人的作用越来越大,能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及时的买卖商机,把千家万户和产业化的市场连接起来,有效地缓解农副产品流通难的问题。农村经纪人是市场经济在农村发展的产物,为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必须加强对其引导和培训。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使农村经纪人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鼓励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与竞争,引导他们走上自律发展的轨道。二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对农村经纪人进行市场经济、法规政策、经营管理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农业科技发展现状,能运用先进的网络技术为广大农户和经销商提供市场信息。三是组织协调。制定和完善鼓励农村经纪人队伍建设的政策,支持农民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工商部门要简化办照程序,税务、保险等部门要给予相应的支持和扶持,保护农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扰解难、撑腰壮胆,对优秀农村经纪人应给予物质和荣誉的表彰和鼓励。
2.6推进信息化,让农商网上对接
一是制订统一发展规划,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增强县、乡级信息服务网络的功能,加强村级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填补乡镇与农户之间的网络断层,解决农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 的问题。二是整合农业信息资源,提高农业信息服务的质量。不断研制开发采集处理软件,开辟稳定的信息交流通道,实现农产品产销、库存、外经外贸等涉农信息的共享。同时,及时更新信息,让农商及时了解市场情况。三是加强农业信息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加强对农村技术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至少每村(屯)有一名技术人员,既能收集、传播信息,又能为农户处理电脑故障问题。
参考文献:
[1] 章远新.广西县域科学报告2012[M].广西人民出版社,2010,1:5-20.
[2] 骆玲利. 试论农产品流通[J].湖南农业科学,2010(01): 135-137.
[3] 梁海红.渠道关系视角下我国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研究[J].改革与实践2011,(04): 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