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4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气象灾害与防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三)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的;
(四)其他、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雪)、连阴雨、干旱、台风、龙卷风、大风、寒潮、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结(积)冰、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的灾害。
关键词 黄花菜;气象条件;气象灾害;防御对策
中图分类号 S1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4-0239-01
黄花菜又称金针菜、金针花、首草,属于百合科。花蕾可供食用,有品质好、角长肉厚、味美清口、营养丰富等优点。其根、叶还可入药,是一种菜药兼用的名贵珍稀物种,种1年可连续采收15年。聊城地区黄花菜种植历史悠久,但一直以来处于一种零星种植的状态,并没有形成规模种植。近年来,人们对黄花菜的营养、保健等药用及食用价值的认识提高,且由于黄花菜在生长期内虫害少,经济效益可观,近几年聊城地区黄花菜种植发展迅速,形成规模种植。目前,黄花菜种植成为聊城地区特色经济作物之一。为更好地做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指导特色农业种植健康发展,对黄花菜规模种植中可能出现的气象问题进行了分析,找出对黄花菜造成不利影响的气象灾害规律,提出相应的防御对策和建议,对指导农业生产、做好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1 黄花菜的生育特性及对气象条件的要求
黄花菜种植适应性较广,对土壤要求不严格,多年生草本植物,高30~65cm,根簇生,根端膨大成纺锤形。黄花菜的地上部分不耐霜冻,遇霜枯死,地下短缩颈和肉质根耐寒力极强,黄花菜生长最适气温为15~30 ℃,根芽分生组织活跃,终年都可长芽。据观测,旬平均气温10 ℃以上幼苗开始出土,叶丛生长的适宜温度是14~20 ℃,抽薹开花适宜温度是20~25 ℃。黄花菜耐干旱,但花期需水量大,特别是采蕾期,若遇干旱(0~20 cm土层土壤相对湿度在65%以下)花蕾易脱落。另外,黄花菜也忌土壤积水,0~30 cm土层土壤相对湿度若超过100%时不利于根系生长,还有可能诱发病害。黄花菜对光照要求不高,但适宜的光照对提高黄花菜的产量也有一定的影响[1]。
2 气象灾害对黄花菜的影响
2.1 春季连阴雨
春季连阴雨容易造成土壤湿度过大和严重的光照不足,对黄花菜生长非常不利,容易造成烂苗,当土壤相对湿度过高,长时间达到100%以上时,易形成渍害甚至涝害,入春后气温不断升高,如果这时土壤相对湿度大加上空气湿度高,极易诱发多种病害,如枯叶病、叶斑病、根腐病等。春季是黄花菜营养生长的旺季,连阴雨会由于光照严重不足,造成长势瘦弱,不能搭成丰产架。聊城地区根据多年的气象观测记录分析,春季出现连阴雨的概率不大,仅1998年、2002年2月和2003年4月1日至5月31日,出现了异常的连阴雨天气,日照时数累计分别只有381.9、381.6、354.5 h,较正常年份偏少2~3成,菜地土壤相对湿度在100%以上,渍害相当严重,对黄花菜生长造成不利影响。总体来看,聊城地区的气候条件对黄花菜种植生长还是比较有利的。
2.2 春季干旱
春季干旱容易引起早熟黄花菜严重落蕾现象,从而导致减产,因为黄花菜植株根系主要分布在土壤浅表层,根据聊城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分析,聊城地区春季降水稀少,素有“春雨贵如油”和“十年九旱”之说,春季出现干旱概率比较大。聊城地区春季平均降水量为82.4 mm,仅占全年的15%,春季干旱平均3~4年出现1次。如2000年、2001年6月,聊城地区连续2年出现了15 d以上的高温少雨天气,期间日平均气温≥30.0 ℃的天数分别为6、11 d,0~10 cm土层相对湿度下降到50%左右,10~20cm土层相对湿度下降到60%左右,这2次干旱引起了早熟黄花菜严重落蕾现象,造成黄花菜大量减产。因此,对于黄花菜,特别是早熟品种应该特别注意春季干旱天气,如果出现春季干旱,造成土壤相对湿度小、墒情差时,应及时进行灌溉,提高土壤墒情[2-3]。
2.3 夏季连阴雨
7月上旬至9月底为聊城地区雨季,易发生连阴雨天气,从而形成涝害,加上夏季高温高湿天气极易引起黄花菜病害,如颈腐病、锈病、褐斑病、炭疽病、白绢病等的发生和流行,同时多雨、高湿、寡照天气,对黄花菜的晾晒干制非常不利。
2.4 盛夏伏旱
盛夏(7―8月)是聊城地区降水量集中的时段,根据气象资料统计,聊城地区伏旱的发生概率约为60%。据统计,1983年和2002年,7―8月总降水量仅50~70 mm,约为该时段平均降水量的20%,造成严重的伏旱,造成中、晚熟黄花菜因水分供给困难而大量落蕾,最终减产甚至绝收,但伏旱对早熟品种没有明显的影响。因此,根据气象特点合理选择黄花菜的种植品种,对于提高黄花菜的产量和品质非常重要。
3 气象灾害防御对策
3.1 根据黄花菜生育特性,做好各阶段的水分管理
结蕾期是黄花菜的需水关键期,期间菜地适宜的土壤水分条件是0~30 cm土层相对湿度以80%~90%为宜。因此,遇到多雨天气要及时排水,预防渍涝;遇到少雨干旱天气要适时覆盖(或松土)保墒,必要时要浇灌增墒。一般来说,6―7月持续10 d以上出现日降水量≤10.0 mm或累计降水量≤20.0 mm,并伴有高温天气时,就应考虑浇灌增墒。
3.2 选择合适品种,做好病害防御
根据聊城地区的气候特点,选用抗逆性强的早、中熟品种。黄花菜适宜生长的土壤湿度较高,导致黄花菜株间群体小气候湿度较大,但高湿的气候条件极易导致黄花菜病害发生和流行。提前预防对于防止黄花菜病害的发生和流行起到很好的抑制作用,防止黄花菜高湿引起的病害,除药剂防治外,还可以多施腐熟的农家肥,少施氮肥,适时适量撒施石灰防止土壤偏酸[4]。
3.3 化控保蕾
现蕾期叶面喷施钼酸氨等,可以有效防止不利天气引起的落蕾现象。
4 参考文献
[1] 李军超,苏陕民,李文华.光强对黄花菜植株生长效应的研究[J]西北植物学报,1995(1):78-81.
[2] 邹家祥.黄花菜锈病与气象条件的关系及其影响初探[J].农业气象,1987(3):63.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天气复杂多变,各类气象灾害频发。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加快我县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继续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的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综合监测体系的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中尺度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开展能见度自动监测和土壤水分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移动气象应急系统建设。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提高区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实现对重要水库、重点江河流域、气象灾害防御脆弱区、重要交通干线和枢纽的气象灾害监测。
(二)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逐步建立分灾种的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雨、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报。
(三)不断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依托气象部门气象信息系统,逐步完善和扩充气象影视、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广播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气象信息的与传播,建立畅通、有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系统。
加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普及乡镇、街道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逐步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等设施接收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在已完成乡镇气象协理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村级、社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进一步畅通农村和山区预警信息渠道。
三、努力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一)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武政办〔20*〕8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气象部门要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各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部门联络员的作用,切实形成防灾减灾工作的合力。
(二)切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建设、安监、消防等部门要配合做好防雷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雷电灾害防御设施建设管理,将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列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验收、房产权证等的前置条件,加强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以及通信、金融、学校等重点防雷单位年检工作,逐步开展对重点工程、危化物品生产存储场所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的雷击风险评估。加强农村民居建设的防雷工作,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的危害。
(三)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应对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学校、医院、车站、商业中心、各类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明确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和传达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乡、村两级要充分发挥气象协理员、水库堤防安全巡查员等队伍的作用,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和帮助群众转移等防灾避险工作。
四、全面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工作
(一)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特别是对容易发生气象灾害的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和人群密集场所等进行隐患排查,全面调查收集本行政区域历史上发生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发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因素,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同时,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人员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
(二)完善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气象灾害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认真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
(三)努力提高全社会对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加大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力度。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素质培训的内容,切实提高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指挥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公众抗御各类气象灾害的信心。
五、进一步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体系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格局。
根据气象预报,1月份长江中游地区气温比常年同期偏低,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当前,春节将至,为认真吸取去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教训,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吸取20*年初的教训,把做好灾害应对准备,努力防范和减少因灾损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准备工作,加强值守应急,全面落实防灾抗灾、减灾救灾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一旦发生冰雪灾害,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清除冰雪,减少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二、加强监测,及时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和信息工作。气象部门要周密部署,及时做好恶劣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加强天气变化趋势的分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宣传防范应对措施,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防范,确保交通运输通畅和电力供应。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建立落实联动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及早做好扫雪除冰设备、融雪剂、救援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因冰雪造成交通阻塞中断,立即组织清除,确保道路通畅。经委要做好煤电油气运的衔接调度,确保正常运行。电力部门要加大巡线检查力度,一旦发生冰凌,立即清除,确保供电正常。
*月*日以来,我省自北向南出现大范围雨雪冰冻天气,我县连续7天平均气温低于零度,部分乡镇出现了暴雪和持续冰冻。气象部门预报,未来几天我县将维持雨雪冰冻天气,局部地区还将降大雪。为切实做好冰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城乡居民生活安全有序,现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民政部门要及时启动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对灾害地区的救助救济工作。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对生活困难群众进行排查,确保他们有饭吃,有防寒衣被,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对因灾倒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要落实临时性安置措施,动员亲邻互帮,确保无房、危房户住上安全房。要把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决不能因冰雪灾害冻死、饿死人。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二、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重点要抓好交通、通信、供水、供电和供气安全。交通、公路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的交通安全工作,及时启动应对恶劣气象的各类预案和应急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公路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要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要认真排查,严密监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加强对春运交通工具和运力的检查,严防超载和车辆带病运输;对因冰雪造成道路不畅通的地方,要及时组织力量清扫积雪、疏通道路,确保出行畅通安全。电力、通信、供水等部门要加强输变电、通信和供水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因冰雪造成电线、电缆、水管损坏,要及时发现并迅速组织维修,确保不出现大面积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中断。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在建工地,要严防因冰雪造成山体滑坡和工程垮塌,特别是要加固棚架等易被雪压的临时搭建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要增强防火意识,做好城乡群众供暖、取暖的防火工作。
三、切实抓好农作物和牲畜防冻避灾。要高度重视大雪、冰冻对农业生产的危害性,采取行之有效的防冻保暖措施。要切实加强柑桔防寒防冻,采取技术措施,做好果树保护。要认真做好生猪、耕牛等大牲畜的防冻保暖工作,严防冻死冻伤。
论文关键词:陕西,苹果产区,连阴雨,气象指数,风险分析
0引言
在国内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面,一般有干旱风险评估、涝洪风险评估、冻害风险评估等。李世奎等【1】探讨了农业自然灾害分析的理论、概念、方法和模型。邓国等[2]提出用解析概率密度曲线法估计粮食产量序列的风险概率,对中国粮食产量不同风险类型进行了分区研究。薛昌颖等[3]利用河北及京津地区冬小麦实际产量资料,选取历年减产率的变异系数、历年平均减产率和减产率风险概率作为评价指标,估算了干旱气候条件下历年冬小麦产量灾损的风险水平。黄崇福等[4]针对湖南省各县市的灾情资料时间序列短、数量少的情况,引入模糊数学方法,对干旱进行了风险估算。朱自玺等[5]、王素艳[6]研究了冬小麦干旱风险评估技术和方法。
国外学者在风险分析研究方面多侧重于经济领域,对具体的某一种农业灾害风险分析的研究还不多见论文服务。【7,8,9,10】
目前,在风险评估方面陕西,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标准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和实践检验,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风险评价模型甚少。总体而言,风险评估的内容大多集中在较大的方面,如对中国的粮食产量风险进行评估和区划,对总的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进行估算等。这些风险评估的对象都是针对整体农作物,单一的对某一种农业气象灾害,或某一种农作物的农业气象灾害,或某一种果树的气象灾害进行系统化风险评估和区划的成果较少【11】。刘璐【12】、李美荣【13】等人分别应用基于模糊数学和信息扩散理论、风险灾损模式分析了苹果开花期冻害在陕西省苹果产区发生的时间、空间风险分布。在风险评估方法中,主要用风险评估指标进行分析,但由于气象要素(或其相对值,如降水负距平)受前期天气气候影响明显,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009年,全省苹果面积和产量为847.4万亩和805.2万吨,占全国苹果总产的1/3和世界总产量的1/8。8月下旬-10月中旬的连阴雨对苹果着色及采收带来严重影响,本文在定义陕西苹果产区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的基础上,探索了一种新的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方法——气象灾害指数方法来进行连阴雨风险分析,计算了陕西果区各地苹果着色期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据此将苹果产区连阴雨发生情况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级,结果表明,有13个县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为轻度陕西,有27个县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为中度,有8个县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为重。
1资料与方法
1.1资料来源
气象资料来自陕西省气象局档案馆。所用资料为位于陕西省关中地区、陕北地区48个苹果生产县(区)建站-2006年的8月下旬-10月中旬逐日降水量。资料起始时间:合阳自1962年,耀县自1963年,靖边自1965年,佳县自1969年,安塞、甘泉、米脂、吴堡、延川5县自1970年,子洲自1971年,陈仓自1973年,其余县区自1961年开始。
1.2 数据处理和研究方法
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定义为:
(1)
公式(1)中为8月中旬~10月中旬雨日(R≥0.1)连续3天以上的日数,该日数越多,连阴雨危害越重;
公式(1)中为8月中旬~10月中旬无降水日数,该日数越多,连阴雨危害越轻。
2结果与分析
2.1 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
用进行分析仅用到连续3天以上的降雨日数和无降水日数,未使用降雨的具体数量,可减少各地由于观测仪器不同带来的差异。且该指数物理意义明晰,是运用多年气象资料进行计算的,具有稳定性。本文以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数值做为连阴雨风险分析数值来进行风险分析。计算结果见表1论文服务。
2.2分级结果:
以≤0.3为轻度, 0.3<≤0.5为中度,>0.5为重度对各地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进行分级。有13个县为轻度陕西,有27个县为中度,有8个县为重度,此分级结果即为风险分布(表1,图1)
表1 陕西苹果产区连阴雨气象灾害指数及风险分布
地点
分级
地点
分级
地点
分级
子长
0.29
轻
志丹
0.41
中
澄城
0.33
中
靖边
0.22
轻
延长
0.36
中
合阳
0.31
中
定边
0.20
轻
延安
0.34
中
韩城
0.31
中
神木
0.21
轻
富县
0.44
中
蒲城
0.34
中
米脂
0.25
轻
宜川
0.37
中
富平
0.36
中
绥德
0.24
轻
洛川
0.40
中
扶风
0.47
中
吴堡
0.20
轻
黄龙
0.47
中
乾县
0.42
中
府谷
0.19
轻
宜君
0.49
中
礼泉
0.40
中
子洲
0.24
轻
铜川
0.45
中
澄城
0.33
中
佳县
0.20
轻
耀县
0.40
中
合阳
0.31
中
横山
0.19
轻
旬邑
0.48
中
韩城
0.31
中
榆林
0.19
轻
长武
0.47
中
千阳
0.59
重
延川
0.28
轻
彬县
0.44
中
凤翔
0.57
重
子长
0.29
轻
志丹
0.41
中
岐山
0.54
重
靖边
0.22
轻
延长
0.36
中
宝鸡县
0.54
重
定边
0.20
轻
延安
0.34
中
宝鸡市
0.52
重
吴旗
0.49
中
永寿
0.47
中
甘泉
0.60
重
清涧
0.34
中
淳化
0.43
中
陇县
0.55
重
安塞
0.40
中
白水
0.36
中
麟游
关键词 居延蜜瓜;气候条件;气象灾害;防御对策;内蒙古额济纳
中图分类号 S1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7)05-0191-01
额济纳旗地处中亚荒漠东南部,西、西南和北三面环山,属于内陆干燥气候,干旱少雨、蒸发量大,日照时间充足,昼夜温差大,是密瓜理想的生长地,所产密瓜个大、形美、色鲜、含糖量高、口味纯,而且蜜瓜整个生长过程污染少、病虫害少,深受消费者青睐。其中,居延密瓜已经成为额济纳旗特色水果之一。本文通过分析额济纳旗居延密瓜种植的气候条件,以期为合理利用当地气候资源、提升居延密瓜产量和品质提供科学依据。
1 居延密瓜种植的农业气象条件
1.1 湿度和水分
居延密瓜根系发达,植株生长旺盛,蒸腾速率较大,具有喜燥怕湿特性。居延密瓜苗期内对土壤水分要求较低,以土壤内最大持水量的60%~70%最适宜;果实发育期对水分需求最高,随着果实距离成熟期越来越近,水分需求逐渐降低。空气湿度和降水量过大易引发病虫害,严重时会使成熟的居延密瓜出现裂果。
1.2 温度
居延密瓜属喜温作物,不同生长发育阶段对温度要求不同。温度达到28~30 ℃适宜种子萌芽,在最低温度为15 ℃、最高温度为30 ℃的环境下持续1 d,种子就会萌芽;外界环境温度越低,种子萌芽速度越慢,温度25 ℃,则会延迟花芽分化时间,节位增高且数量减少[1]。居延密瓜开花坐果期最适宜温度为25~30 ℃,果实膨大期以18~30 ℃最适宜,夜间温度过高不利于果实膨大,影响居延密瓜产量和品质。
1.3 光照
居延密瓜各生育期对光照条件要求都比较严格。长日照时数和强光照有利于植株生长,同时促进果实膨大期糖分积累。在年日照时数>3 000 h的地区可确保居延蜜瓜高产丰收。
2 额济纳旗农业气候条件
2.1 降水
额济纳旗夏季酷热、干燥少雨,光照时间长,年平均降水量37 mm左右,年极端最大降水量103.0 mm,最小降水量仅7.0 mm。年平均蒸发量高达3 396.6 mm,是年平均降水量的100倍,湿润度为0.01 mm。降水量较少,可以较好地满足居延蜜瓜果实发育的要求,避免因降水过多造成烂瓜、发病等降低果实品质,但遇干旱要及时浇灌[2-3]。
2.2 温度
额济纳旗蜜瓜全生育期140~150 d,每年5月底N植,9月收获。蜜瓜苗期为6月,此时额济纳旗日平均气温在24.7 ℃左右,7月进入花芽分化期和结果期,平均气温为26.7 ℃,白天平均气温为34.1 ℃,夜间平均气温为19.1 ℃,昼夜温差较大可减少夜间呼吸作用对糖分的消耗,有利于蜜瓜糖分积累。8月初到9月上旬平均气温为23.5 ℃,适宜果实膨大。
2.3 光照
额济纳旗年平均日照时数3 406.1 h,5―10月月平均日照时数318.8 h,日照百分率高达77%。白天太阳辐射较强,对积温积累有利,有利于成熟物质转化,改善果实品质。额济纳旗居延密瓜各生育期月平均总辐射量均高于7 000 MJ/m2,光照和辐射量条件对确保居延蜜瓜特色品质十分有利[4]。
3 气象灾害
3.1 干旱
额济纳旗地区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8月,降水多以阵性为主,时空分布极不均匀,会不同时期出现阶段性干旱,以夏旱概率较高,但对居延密瓜生长不会造成太大影响。
3.2 冰雹
冰雹对农作物危害较大,严重时可造成绝收。冰雹在损伤蜜瓜幼苗同时,又严重损坏地膜,破坏保墒、提温、抑草措施,对居延密瓜产量和品质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3.3 大风
5―9月大风天气出现频率较高。播种到苗期出现大风天气会损坏瓜田地膜和瓜苗,严重时造成蜜瓜绝产[5]。
4 气象灾害防御对策
4.1 干旱防御
在播种过程中选择增温保湿的地膜覆盖种植技术,能提升居延密瓜产量和品质。积极研发抗旱品种,及时关注天气预报,了解干旱发生、发展趋势,并做好防御措施。
4.2 冰雹灾害防御
在冰雹灾害出现前,可选择加盖覆盖物或搭建防雹棚等保护措施,若是已经成熟的蜜瓜应及时抢收,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开展人工消雹作业。灾害发生后,联合农业部门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受灾瓜田指导农牧民及时补种、松土、喷施壮苗灵和生长素等进行生产自救,力争将瓜农损失降到最低。
4.3 提升防灾减灾意识
额济纳旗气象部门应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提升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农民掌握基本的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另外,气象部门应在关键农事季节做好农业气象服务,借助于电子显示屏、大喇叭、手机短信等及时向人民群众发送气象灾害信息,最大限度地降低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
5 参考文献
[1] 陈秀琴,张斯莲,孙志强,等.内蒙古额济纳旗哈密瓜种植气象条件分析[J].现代农业,2012(8):70-71.
[2] 司地壳・买买提,依不拉音.伊吾县淖毛湖种植晚熟哈密瓜气象条件研究[J].农业灾害研究,2015,5(2):40-41.
[3] 孔德胤,刘俊林,侯中权,等.基于气象条件的巴彦淖尔市河套蜜瓜的品质区划[J].中国农业气象,2007(1):64-66.
关键词 冻融侵蚀;地质灾害;气象条件;防御对策;甘肃临夏
中图分类号 P642.14;P6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1-0250-02
冻融侵蚀是土壤侵蚀类型的一种常见形式,指在松散堆积物组成的坡面上,土壤含水量大或有地下水渗出情况下冬季冻结,春季表层融化,而下部仍然冻结,形成了隔水层,上部被水浸润的土体呈流塑状态,形成泥流坡面或泥流沟。冻融侵蚀对工农业生产具有严重的破坏性,如地质滑坡、公路路面隆起、建筑物塌陷等。冻融侵蚀主要分布在我国西北高山地区、青藏高原地区、东北北部山区,其中以青藏高原地区更为常见,持续时间也为最长[1]。
临夏州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属冻融性作用与冻融侵蚀造成春季滑坡地质灾害高发区。据统计,全州共有34处春季地质滑坡灾害高发点,而每年因冻融侵蚀导致的地质滑坡灾害最多可达23起。2011年3月2日,甘肃省临夏州东乡族自治县县城撒尔塔文体广场西北面边坡发生大面积塌陷滑坡地质灾害,滑坡区长约100 m,滑坡土方量近18万m3,属典型的冻融侵蚀引发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滑坡导致了县城2/3的地方供水、供暖、排水设施和道路、电网受到严重损毁;滑坡同时导致地面建筑物出现下陷、倾斜、开裂,700多名群众被紧急撤离,29家机关单位被疏散,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逾4亿元。
对甘肃省临夏州1982—2012年30年间出现的冻融侵蚀地质灾害进行了分类统计,对气象条件成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御对策。
1 研究区概况
临夏州地处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过渡地带,州内东北方为黄土高原沟壑,其余为冲积川谷台地,梁峁沟谷相间,丘陵起伏;境内地形复杂,相对高差大。临夏州中北部土壤多发育在砂、粉砂含量高的黄土母质上,质地较黏、偏轻;南部土壤多发育在现代残积母质上,质地较粗。地貌条件具备了冻融侵蚀发生所需要的因子,地质结构条件也十分有利于冻土形成。气候方面,临夏州深居内陆,气候类型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和山地气候特征,夏短凉爽,长冬寒冷,雨热同季,干湿分明,气候复杂。临夏各地年平均气温位于5.2~9.4 ℃,四季为冬长夏短、春秋相连。年平均降水量在300~600 mm,境内降水分布呈现由北向南和由东向西递增趋势[2]。秋季降水量达到全年降水量的17%左右,具备了发生冻融侵蚀作用的条件。
2 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形成因素分析
根据临夏州1982—2012年30年冻融性地质灾害分布情况来看,主要有3条分布带。一是洮河支流广通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临夏州的广河县、东乡县一带,以红层滑坡和黄土滑坡为主。二是黄河干流流域、湟水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临夏州内黄河干流临夏县、东乡县、永靖县、积石山县段境内和湟水与黄河交汇地带,以黄土滑坡为主。三是大夏河、牛津河、红水河流域集中分布带,主要分布于临夏州临夏县、临夏市、东乡县境内,属黄土滑坡。
2.1 气候对冻融侵蚀造成的影响
气候变化可导致地球表层土的冻结和融化作用,并在一定区域形成季节冻土和多年冻土,成为影响土壤冻结和融化深度的主要因素。土壤冻结和融化深度不仅依赖于气候条件,同时与地层的岩性、地中热流、含水量以及影响地面温度变化进程的地面性质和地形特征有关,但气候条件尤其是气温与降水成为影响冻融作用与冻融侵蚀发生的最主要环境因素[3]。
临夏地区地表均有冻融作用发生。冻融作用程度与温度变化和降水量大小有关。一般情况下,秋季降水量越大,春季气温回升越快,则土壤受到的侵蚀越重;地球表层受冻结的时间越长、冻结温度越低,则冻结程度越重,土体所受到的机械破坏越严重。土壤的冻结与融化过程受土壤含水量影响。
依据临夏州30年(1982—2012年)的气温与降水气候资料,探索临夏地区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的气候环境条件。经对临夏州30年34处春季地质灾害高发隐患点数据统计,每年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在2~23起;当上年度秋季降水量在20 mm以下,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0起;降水量>20 mm或≤30 mm时,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6起;降水量>30 mm或≤40 mm时,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9起;降水量>40 mm或≤50 mm时,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13起;降水量>50 mm或≤60 mm时,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17起;降水量在>60 mm时,年平均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20起。连续5 d平均气温成为触发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的诱导因素。据统计,在上年度秋季降水量符合一定条件时,连续5 d平均气温≥7 ℃时,就可导致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因此,连续5 d平均气温≥7 ℃时,成为了导致冻融侵蚀地质灾害发生的阈值。
2.2 地形对冻融侵蚀造成的影响
地形坡度的大小、坡长、坡形等都对冻融地质灾害发生的程度有直接的影响,其中坡度的影响最大[4]。永靖县盐锅峡黑方台焦家崖和西可镇二房村山体坡度大,成为冻融侵蚀高发地。
2.3 土壤本身特性对冻融侵蚀造成的影响
土壤是侵蚀作用的主要对象,因而土壤本身的抗冲性、抗蚀性、透水性等特性对土壤侵蚀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土壤的抗冲性是指土壤对抗流水和风蚀等机械破坏作用的能力[5]。土壤抗蚀性是指土壤抵抗径流对它们分散和悬浮的能力。土壤的透水性与质地、结构、孔隙有关。
3 防御对策
3.1 加强监测,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气象部门建立地质灾害多发区的气温、降水的监测工作,政府部门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冻融侵蚀地质灾害的防治,增强群众对冻融侵蚀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6]。
3.2 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各广播电视部门要适当地增加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使人们及时了解地质灾害相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7-8]。
3.3 做好春季险情巡查工作
在每年的2—4月,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冻融侵蚀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工作[9-10]。对临夏州的34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向受威胁的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确定避险路线。
3.4 增强植被绿化覆盖面
加速土壤侵蚀的先导因子是植被的破坏。增加地表植物的覆盖、保护植被,对防治冻融侵蚀地质滑坡灾害有着重要的意义[11]。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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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质灾害气候
Abstract: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 China Meteorological Administration, "flash floods geological disaster prevention meteorological suppor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guidance program in conjunction with local business layout, system functions and related equipment technical indicators and give full consideration to the actual development needs of the future business of the unit.
Keywords: geological disasters, climate
中图分类号:P4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
随着恶劣天气的增加,我县受沂蒙山区特有地形地貌和气候特征的影响,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不可预见性日益突出,导致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区域的党政部门和民众迫切需要第一时间获取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以便争取宝贵时间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目前防治区内由于缺乏必备的预警信息手段,现有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网络覆盖范围有限,部门间短时临近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尚需完善,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尚需健全。所以应尽快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健全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和气象灾害联防协防机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减少气象灾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的要求十分迫切。
沂水县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建设指导方案》中的相关内容,结合本地当前业务布局、系统功能及相关设备技术指标,充分考虑未来本单位业务实际发展需求。力争用五年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山洪重点防治区域自动雨量站、数据处理中心、预警系统、预报服务系统、综合气象业务平台。来实现该区域由气象要素暴雨等诱发山洪地质灾害能够及时准确的监测和数据快速收集处理,提高流域灾害性、突发性天气的监测能力;通过预报业务平台和预警服务系统的建设,提升省级和县级台站的流域灾害性天气预报精细化、短时临近暴雨预报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的直通能力,将预警信息直接发送到相关决策部门和受影响人群当中。增强防御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能力,完善防灾减灾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关键词:农业气象灾害;时序特征;粮食生产;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S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8-4002-04
Temporal Characteristics of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nd Its Effect on Grain Production in Henan Province
ZHANG Jing-jing,YU Li-li
(College of Environment & Planning, Shangqiu Normal University, Shangqiu 476000, Henan,China)
Abstract: The the temporal evolution characteristics of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and its effect on grain production in two dimensions of disaster-affected and disaster-formative in Henan province since 1978 were studie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sequence in various types of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was drought, floods, hail and frost disaster according to the hazard rank. The main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were drought and floods, which accounted for more than 80% in Henan province. All kinds of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showed the regularity of variation, which showed that the feasibility of study on the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periodically. Disaster-affected and disaster-informative showed a certain cyclical fluctuations, and in the corresponding year of 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by disaster affected (informativ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gree of disaster damage and the total yields of grain was negative. The results were in accord with the fact in Henan province, and provided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Henan province.
Key words:agricultural meteorological disaster; temporal characteristics; grain product; Henan province
对于农业气象灾害常有“十年九旱”及成灾面积必然小于受灾面积等基本判断,但是具体到特定区域并没有准确的科学依据。河南省是我国的粮食生产大省,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但其也是一个灾害频繁的省份,旱、涝、风、雹、震、雷、雪等时有发生,其中旱灾频发性最高,对农业生产危害尤为严重[1]。因而,有必要对河南省的农业气象灾害时序演变特征进行分析研究,为粮食生产安全防范和风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截至目前,国内外学者们分别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方面开展了相关研究,但专门从干旱灾害视角探讨粮食安全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结合气象资料和粮食产量对农业干旱灾害的变化特征与粮食安全进行综合研究的文献不多。我国学者对农业气象灾害从区域分布与减灾对策、风险评估、对作物产量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研究[2-4];对于农业旱灾时空特征分析的研究主要开展了甘肃省、广东省、安徽省、内蒙古等层面的研究[5-8],而近年来对河南省农业气象灾害的研究尚鲜有报道。所以,对河南省自1978年以来的农业旱灾时序特征及对粮食生产的影响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并进而探讨河南省农业气象灾害发生的规律性,为农业气象灾害的变化规律及对粮食安全的影响提供信息,并为河南省的农业生产及灾害防治提供理论依据。
1 河南省农业气象概况及主要灾害类型
摘要 以湖南省汉寿县1981―2013年气候资料为例,分析了洞庭湖区汉寿县冬季气候对大棚蔬菜生产的影响,结合当地主要农
>> 洞庭湖区中秋酥脆枣生育期间气象条件分析及灾害防御对策 海南省主要气象灾害对蔬菜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 气象灾害对冬小麦生产的影响分析及防御措施 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实际防御措施 阳信县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 刍议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措施 嘉祥县冬春季节气象性灾害对大棚蔬菜生产的影响及对策 气象灾害对密云县农业生产的影响及防御建议 人类活动对洞庭湖区钉螺孳生与血吸虫传播途径的影响 农业气象灾害影响的评估及防御措施探究 气象灾害对电网的危害及防御措施 云浮主要气象灾害对蔬菜生产的影响及对策 气候变化对莘县农业气象灾害的影响及防灾减灾措施 洞庭湖区水稻产量与气象条件的关系研究 不同时段洞庭湖区土地利用/覆被变化及退田还湖的影响 黄骅市设施蔬菜生产主要气象灾害特征及其防御措施研究 冬季温室大棚蔬菜生产的防寒措施 浅析城市气象灾害的影响与防御措施 洞庭湖区棉花早衰及其应对措施 冬季雾霾天气对温室蔬菜生产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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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蔡淑红,凌涛.无公害蔬菜生产与无土栽培(日光温室)[M]1版.石家庄: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49号)和《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增强全市防御气象灾害能力,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和海陆气候过渡带,天气气候复杂,气象灾害频繁。近年来,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异常天气将不断增多,重大气象灾害频繁发生,气象灾害成为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防御气象灾害关系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对防止和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我市各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努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和完善国家与地方综合气象监测网络,重点加强沿海、沿河、沿库、沿路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和中小尺度天气加密观测系统建设,提高站网密度。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农林、水利、水文、海洋与渔业、环保等部门要向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与之相关的大气、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数据信息,尽快实现监测信息共享。要不断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延伸乡镇和村级气象灾害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海洋及港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系统,提高对海洋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能力。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台风、暴雨、大雾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实时动态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
(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渠道。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由气象部门统一。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传播气象部门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或气象预报节目。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新闻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接到重大或突发性天气警报后,要即时增播或插播,确保受影响群体及时知晓,为采取防御或避让措施赢取时间,各地要加快突发气象公共事件预警信息体系建设,在学校、医院、社区、高速公路、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规划设置或利用现有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具备及时播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功能的设施。要进一步完善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扩充城乡电子显示屏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渠道相结合,及时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进一步畅通农村、海上等预警信息渠道,努力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三、切实增强气象灾害应对能力
(一)加快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和应急预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气象灾害特点,依法编制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明确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主要任务、措施、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统筹规划防范气象灾害的应急基础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灾种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气象部门及易受灾害影响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政府的防御规划和预案,制定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地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业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明确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队伍;研究制定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办法,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对相关人员要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更新和补充技术装备,提高应急人员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
(三)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建设和完善海堤、水库、城市排水设施、避风港口、紧急避难场所等应急基础设施。要认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深入查找抗灾减灾工程、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特别要加强对学校、医院、敬老院、监狱及其他公共场所、人群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保证工程设施防灾抗灾作用的有效发挥。各级气象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防雷标准和设计、施工规范,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设施或场所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完善建筑物、设施和场所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四)积极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国家、省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组织气象、民政等部门认真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收集本地发生的气象灾害的种类、频次、强度、损失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情况,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区域灾害分析评估,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有针对性制定和完善防灾减灾措施。市、县气象部门要依法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发展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对沿海风能及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探测及评估工作。要积极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引发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对水资源、粮食生产、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重要设施和工程的影响。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要会同气象部门加快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的范围和程序。
(五)切实增强气象灾害抗灾救灾能力。要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及时开展人工增雨、消雹、降温节能、改善生态环境、森林灭火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市、县气象部门要根据需要,充分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并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研究,加快苏北人工增雨消雹试验基地建设,努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防灾减灾效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气象部门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后,及时分析预警灾害对本地区、本领域的影响,按规定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气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特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确定气象灾害等级、性质及发展趋势,为组织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全面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责任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逐步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责任制,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各级减灾协调机构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协调职责,进一步完善灾害信息共享互通机制,加强灾害应对工作的协调联动,形成防灾减灾工作合力。气象、农林、水利、海洋与渔业、建设、交通、安监、公安、民政、卫生、广电、环保、国土资源、海事等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有关工作。
(二)加大气象灾害防御投入。发挥财政及社会等多方面积极性,建立和完善气象灾害防御投入机制,将地方气象事业基本建设投资和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本级地方财政预算,并根据气象防灾减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应急指挥、灾害救助及防灾减灾工程等重大项目、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投入,确保省“*”重点项目《江苏省重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服务体系》子项目和《*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切实提高我市重大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减灾等活动。
第三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趋利避害、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必要的气象基本建设和事业经费。
第五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气象灾害应急服务,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雷电灾害防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气象灾害防御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将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纳入科技发展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技的研究与应用,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防御气象灾害的服务水平。
第七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增强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章规划与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
第九条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农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旅游等专业规划,应当符合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
第十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以及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需要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的范围,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气象主管机构确定。
第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及时城市气象灾害信息。
第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建立农业气象灾害预警、评估体系和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
第十三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交通、公安、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建立专业气象监测网和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和水上作业安全、地质灾害防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四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建立气象变化对疾病、疫情、环境质量影响的气象预警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境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实时服务。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流行疾病、疫情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工作。
第三章建设与保护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组织建立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监测网络。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的构成,包括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以及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民航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监测站点。
气象主管机构对监测网络的气象监测业务实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强气象预警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预警信息与传播渠道。
新建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大型水利工程、大型桥梁和配置大型港口机械的港口等,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和建设;已投入使用的,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装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划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或者村庄和集镇规划。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第十九条依法保护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
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因不可抗力因素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修复。
第四章监测与预报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建设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数据库的管理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监测信息,并相互及时通报预报、预警信息。
第二十一条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及时提供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根据可能造成气象灾害的监测信息和天气变化趋势,按照国家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
第二十三条各级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要求播发的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补充、订正预报,应当及时增播或者插播。
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并公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机场、港口、车站、高速公路、旅游景点、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在接到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向公众传播,并采取相应防御措施。
第五章防灾与减灾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
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气象灾害的性质和等级、组织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程序、应急保障和后期处置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的严重和紧急程度,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重大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工作。
启动和终止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及时划定气象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逐步设立乡村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鼓励志愿者参与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帮助群众做好防灾避灾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重大气象灾害,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情况紧急时,当地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企业、学校等,应当及时动员并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
对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气象灾害救助活动。
第二十九条重大气象灾害发生过程中,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所属气象台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天气实况和变化趋势。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完善人工影响天气的基础设施,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在大型水库、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区域,森林火灾频发区,干旱和冰雹灾害高发区域建立专项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并适时组织作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非法向社会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以及通信运行企业向社会传播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不使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适时气象信息的。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事业组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由所在单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后,未按规定的程序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有关措施、履行相关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和预报、预警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应当组织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的项目未组织论证,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广播、电视台站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报纸、网站未及时播发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或者未及时增播、插播重大灾害性天气补充、订正预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五条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因,导致漏报、错报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出具虚假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
【关键词】气象灾害;农事活动;建议
0.引言
农业是桐柏县的支柱,天气的好与坏,不仅仅是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也间接影响着整个县域的经济发展,因此很有必要加强气候事件分析,以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2011年桐柏县天气持续异常,和去年相比依然是干旱少雨占据着全年,大风和冻害也时有发生,对农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致使当年的农作物有一定减产。
1.桐柏县的气候概况
1.1桐柏县历年气候特点
桐柏春季冷暖多变,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气候凉爽,冬季干燥寒。多年平均气温15.0℃,最冷月为1月,平均气温1.7℃,极端最低气温为-16.8℃;最热月为7月,平均气温27.3℃,极端最高气温为39.6℃。作物生长期年平均292天,无霜期年平均231天,年平均日照时数1968.1小时,0℃以上持续期329天,年平均降水量为1149.8毫米。降雨量变化大,时空分布不均,水、旱灾害频繁。在时间分布上,一年内降雨呈两头少中间多,主要集中在每年的5月至9月,7月最多。
1.2桐柏县2011年的气候特点
1.2.1气候特点分析
年平均气温15.1℃,比历年平均值偏高0.1℃;年总降水量855.4mm,比历年平均值偏少294.4mm;年日照总时数1683.8小时,比历年平均值偏少284.3小时。年内共出现8次暴雨日,最大的一次出现在7月24日,日降水量为59.6mm,因降水强度不大,加上长期缺雨干旱,故未造成灾害。干旱是今年的主要气候特征,全年除了2月、11月降水稍偏多外,其它月份降水均严重偏少,给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年内还出现了11次大雾天气、6次大风天气和2次雨凇,未造成太大的影响。去年和今年降水持续严重偏少,出现了严重干旱,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灾害。
1.2.2气候要素分析
(1)气温:年平均气温15.1℃,正距平值0.1℃,异常度0.6,分类结果略偏高。
(2)降水:年降水量855.4,距平百分率-26%,分类结果属严重偏少。汛雨于6月18日开始,比常年晚了3天。汛雨量441.4,较常年偏少22%,属严重偏少年份。
(3)日照:年日照时数1683.8小时,距平百分率-14,异常度为-1.9,分类结果属显著偏少级。
2.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分析
2.1大风
4月26-30日共出现了4次大风,最大瞬间风速为17.8m/s,寒冷的大风严重影响了塑料大棚的香菇和蔬菜的生长,还严重影响农作物的生长和果树的开花坐果,造成结果较稀。
2.2暴雨
年内共出现了8次暴雨日,但总量都不大,最大的一次暴雨日仅为59.6mm,降水强度不大,加上长期少雨干旱,故未造成灾害。
2.3干旱
因年内降水偏少严重且分布不均,故干旱是2011年明显的气候特点。春季3月上旬到5月下旬出现了较长时间的旱情,旱情严重,属严重干旱,造成小麦减产,城区停水,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秋冬季也出现了旱情,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小麦的出苗及正常生长。
3.各月天气气候特点分析、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事活动建议
根据主要天气气候事件和气候特点,总结分析各月天气气候特点、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和农事活动如下:
2011年一月为年内最冷的月份,月平均气温-0.8℃,最低气温-10.1℃,降水量3.7mm,盛行寒冷干燥的偏北风,气温低,降水严重偏少。其主要农业气象灾害是冻害、干旱、寒潮和森林火灾。主要的农事活动是①抗旱,适时浇水,控制小麦旺长;②做好森林火险等级预报;④蔬菜防范冻害。二月气温变幅较大,平均气温4.7℃,最低气温-6.7℃,降水量34.6mm。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冻害和寒潮。主要农事活动是采取浅锄断根措施控制小麦旺长。三月气温回升迅速,乍寒乍暖,降水较少,平均气温9.8℃,最低气温-2.1℃,降水量23.9mm。农业气象灾害是晚霜冻、干旱、病虫害和森林火灾。主要的农事活动是①防御晚霜冻;②森林防火;③杂草及病虫害防治;④追施拔节肥。四月平均气温17.9℃,最低气温1.2℃,降水量31.7mm。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干旱、病虫害、大风和森林火灾。主要的农事活动是①病虫害防治;②抗旱;③春播作物田间管理;④提防寒潮大风。五月气温回升迅速尤其明显,降水严重偏少,月平均气温21.7℃,降水量60.4mm,最高气温36.3℃。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干热风、病虫害、干旱和森林火灾。农事活动是①浇灌浆水;②防小麦干热风和后期倒伏;③夏收夏种农用天气预报;④做好玉米的点种工作。六月开始炎热,气温高,降水变幅较大,月平均气温26.0℃;降水量139.9mm,极端最高气温在38.8℃。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初夏干旱。农事活动是①夏收夏种农用天气预报;②做好秋作物的查苗补苗工作;③做好汛前的准备工作。七月是农作物旺盛生长时期,气温高,干旱,平均气温27.8℃,降水量165.7mm,极端最高气温38.1℃。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为旱灾。主要的农事活动是秋作物苗期抗旱和花生、豆类做好田间管理。八月气温仍偏高,降水极为不均,严重偏少,月平均气温24.9℃,降水量135.8mm,最高气温35.1℃。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有:夏旱和病虫害。农事活动是秋作物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九月气温开始下降,降水减少,月平均气温19.7℃,降水量56.0mm。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仍是干旱。主要农事活动是花生、豆类和玉米及时收获,晾晒入仓。十月降温明显,降水不均且偏少,秋旱,月平均气温15.6℃;降水量63.5mm。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干旱和森林火灾。农事活动是适时播种小麦和森林防火。十一月降温迅速,常有冷空气侵袭,寒潮降温,降水较常年偏多,月平均气温11.2℃,降水量98.9mm,最低气温1.8℃。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为冻害。农事活动是肥力不足的麦田注意适时追肥,促根增蘖。十二月寒冷、干燥,气温低,降水略偏少,月平均气温3.0℃,极端最低气温-4.7℃,降水量17.9mm。主要的农业气象灾害是冻害。农事活动是做好防冻工作和镇压、断根等控制小麦旺长。
4.结论
2011年桐柏县天气气候条件有利有弊,除了旱情外,其它的农业灾害都不明显。小麦亩产有一定减产,但影响不大,秋季收成也不错。从桐柏县2011年的气候分析可以看出,气象灾害是制约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适时采取各种措施,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是增强农业对异常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必要手段。 [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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