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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的防治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3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水旱灾害的防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水旱灾害的防治

篇1

1. 建国以来水旱灾害情况

1.1 旱灾

干旱呈现为春旱和伏旱,尤以春旱最重。旱灾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发展蔓延快、灾害损失重。建国以来,承德县的干旱发生总次数是29年次,平均3年2旱,其中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平均每10年中发生5—7年次,最为严重的1999年的特大旱灾, 7-8月份降雨量仅47.3毫米, 7条主要河流全部断流,地下水位下降1-3米,全县有8.5万人、15万头大牲畜发生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面积54万亩,绝收3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亿元。旱灾严重影响全县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是承德县自然灾害中最严重的灾害。

1.2 水灾

水灾多发生在7、8月份,频率较多,多为局部暴雨山洪,历时短、汇流快、冲刷严重,地表土层流失,水冲沙压,甚至毁堤决坝。建国以来,全县共发生较大水灾38年次,发生频率为69%,其中全县性普遍受灾10次,占总数的28%。1994年7月11日至13日,承德县遭受特大暴雨和洪水的袭击,滦河、老牛河、武烈河、白河、白马河、柳河、暖儿河、乱水河等河水猛涨,来势凶猛,沿河两岸损失惨重,根据洪痕推算均已超过三十年一遇洪水,滦河洪峰流量3000米/秒,几十年农田基本建设成果如渠道、堤坝、水利设施被冲毁,水电站遭受严重破坏,人畜饮水地下管道等设施被冲断冲垮,8座病、险水库更是雪上加霜。全县26个乡镇,421个行政村均遭受不同程度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04.15万元。

2.水旱灾害的成因及特点

2.1 水旱灾害的成因

2.1.1 降水分布不均

一是降水在年际、年内分布不均。年降水变率较大,多雨年与少雨年水量相差4-6倍,年际变化振幅高达500毫米,如下板城1978年降水量为827.1毫米,而1971年仅362.7毫米;年际降雨不均使河流的径流量变化很大。降水在年内变化主要受季节影响,全年70%以上的降水集中在汛期的6-9月份,其余月份降水量则相对偏少。二是降水在地域内分布不均。全县以中部的头沟、双峰寺一带为少雨区向东、西、南延伸递增,西南部的金厂、白旗一带年降水量在800毫米以上,是雨量最多的地区,北部的三家、磴上一带雨量明显减少。

2.1.2 地形复杂多变,水土流失较严重。

承德县山地和丘陵面积567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94.6%,25o以上坡地面积达到全县总面积的70%,实有林地302万亩,森林覆盖率50.4%。由于地形复杂多样,谷陡流急,山体多由片麻岩、沙砾岩组成,水土涵蓄能力极低,加上垦荒、放牧、采矿等人为原因,使土层减薄,裸岩增加,水土流失现象较严重。全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247.4平方公里,其中轻度侵蚀1056平方公里,中度侵蚀1078平方公里,强度侵蚀113.4平方公里。全县年均流失自产地表水34977立方米,年均冲走表土254万吨,。

2.1.3 蓄水工程调控能力低

全县现有小型水库24座,塘坝44座,总蓄水量1500多万立方米。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水库和塘坝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险,通过近两年的水库除险加固有15座水库和10座塘坝能够正常蓄水,蓄水量不足500万立米。全县1700多公里防洪坝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建设标准低、超年限使用,防护能力大大降低。机井、渠道等灌溉工程数量少、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全。全县水利工程可控制灌溉面积10万余亩,而其余40多万亩耕地只能靠天收,防灾能力十分低下。

2.1.4 群众防灾减灾意识相对淡薄,自救能力低

群众对于水旱灾害缺乏应对知识,蓄水工程少,对抗击及预防水旱灾害比较迟缓,依然存在着等、靠、要思想;在水土流失范围内垦荒、放牧人为破坏水土流失现象较多;水利设施丢失、损坏现象时有发生,人为破坏生态环境和水利设施现象严重。

3 . 水旱灾害的防治对策

3.1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树立“以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思想。各级政府成立防灾减灾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协作,抓好责任落实;搞好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和抗旱服务体系建设,防患于未然;注重对灾害的研究指导,制定完善各类防灾预案,提前落实人、财、物等各项工作的

落实,作好物资储备和供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

3.2 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行山、水、林、田、路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在治理中坚持开发与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蓄水保土与耕作措施相结合,农民脱贫致富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的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治水保土方针,坚持先上游后下游,先坡面后沟道,沟坡兼治,在25°以上坡耕地逐步还林还草,重点区进行封山育林,提高林草覆盖率,集中治理、连续治理的原则,真正形成综合治理立体开发全方位防护体系,达到涵水保土、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3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构筑高标准的防洪抗旱体系。

对现有的水库、塘坝、防洪坝以及机井、沟渠等水利工程进行加固维修,提高现有设施的防洪和抗旱能力,结合产权制度改革明确专人管理,确保工程发挥最大效益;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力度,以在主要行洪河道建设一批水库、防洪坝等骨干性控制工程为主,拦蓄洪水;大力推广以集雨水窖为重点的雨水集蓄工程和以低喷灌为主的节水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增加抗旱水源,节约用水,提高抵御旱灾能力。

3.4 加大科技含量,以科技进步推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依靠科技加强水旱情预测系统建设,完善气象服务网络,强化通讯联络,确保水旱情及时准确传递。对雨情、旱情、工情进行系统分析,优化调度,为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用科学的预测方法指导灾害防治工作。尤其是在抗旱工作上要大力推广喷、滴、微灌技术,适当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并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抗旱能力。

3.5 加大投入力度,广泛吸纳资本。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搞好项目谋划和包装,努力争取上级资金;建立健全资金配套制度,保证地方投入足额到位;搞好一事一议,积极动员群众投入,引导群众投资投劳;制定优惠政策,广开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力开发利用现有水利资源,盘活水利资产,开辟“以水养水”的资金使用渠道。

篇2

关键词: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水旱灾害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9-0036-02

唐宋时期的黄河中下游地区是我国主要农业产区,在社会发展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历史记录中该地区地区也是水旱灾害频发地区。唐宋时期各级政府对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问题十分重视,并制定有预防、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救治等较为全面系统的政策措施和救助机制。由于近年来我国黄河中下游地区自然灾害频发,损失巨大。因此,研究唐宋时期该区域水旱灾害发生状况及政府应对,对现代社会防灾减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和指导意义。

一、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及其影响

(一)水旱灾害的成因

首先,气候条件方面:黄河中下游地区位于我国中东部,属于大陆季风气候,降水集中于夏秋两季,冬春降水较少,全面降水偏低,因此在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降水实况呈现两极分化态势――冬春旱灾,夏秋水灾。其次,地势条件方面:受构造运动影响黄河中下游地区呈现出中间偏低而南北偏高的阶地性地形,地貌以高原、山地为主,境内河流呈网状密布,渭河两岸支流众多,受阶梯状地形影响河流比降大水流湍急。一方面,地势平均海拔偏高,阻碍水汽进入从而诱发旱灾,另一方面河网直流密布,夏秋雨水集中时期容易诱发水灾。再次,生态条件方面:黄河中下游地区在唐宋时期地表覆盖率较低,缺少地被植物的保护,对空气的湿度调节能力弱导致土壤保墒性差,加之降水量低容易发生旱灾;另一方面,雨水集中的夏秋季节,由于缺少植被保护,土壤固结性差,容易发生泥石流,加重水灾影响。

(二)水旱灾害的影响

1.对农业的影响

水旱灾的发生无疑对黄河中下游粮食产区的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破坏,常引起农作物减产、绝收,农业用田遭到毁坏。春末、夏末是黄河中下游地区旱灾多发期,而这时也是小麦和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长需要大量水分的关键时期,旱灾会致使其减产甚至枯死绝收。夏秋多发的水灾不仅会淹没农田,摧毁农作物,还会冲垮田地,导致大批良田被毁。

2.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方面,水灾会直接导致百姓伤亡、房屋被淹、农作物被毁,就史料记载,唐咸亨元年大雨造成山洪溺死者超过五千。另一方面水旱灾害导致农业发展受阻,粮食生产大幅减少,在农业为天的唐宋时期,大量百姓因饥饿而死。此外,水旱灾后过后通常会频发瘟疫等各类疾病,由于医疗卫生条件差,造成大批灾民死亡。

3.对统治王朝的影响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频发,一方面,灾民数量骤升,为赈灾救济,中央财政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压力,而灾民聚集也容易诱发社会动乱,影响内部安定团结。另一方面,受封建思想的影响,许多灾民将水旱灾害归因于天谴,一些不利于统治阶级的言论在民间散播,统治阶级对民众的思想管制受到了一定威胁。

二、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的治理策略

(一)灾前预防

灾前预防措施对于真正解决灾害问题有着重要意义。首先,完善水利工程机构及设施。唐宋时期政府大兴水利工程建设,建立并完善了自中央至地方全国性的水利管理机构,严格制定相关法令对农业灌溉、河渠提防的修筑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监管,将水利管理作为官员考核重要指标;其次,通过赋税方式建立了诸如太仓、正仓等仓廪积极进行粮食储备,随时应对水旱灾害造成的粮食短缺问题。再次,唐宋时期建立了完备的水旱灾害申报机制和检查制度,灾害发生后得以通过县――州――中央逐级奏报,保证了中央及地方机关应对灾害的实效性,抢占灾害防治先机。水利工程的完善、储粮备荒举措的推行以及灾害申报机制的健全使政府在面对水旱灾害时有了更多的应对空间。

(二)灾害治理

唐宋时期,政府在面对黄河中下游地区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时积极采纳了系列措施,全力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首先,统治者将祈禳归入到国家礼仪制度中。唐宋时期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从中央到百姓普遍将水旱灾害归咎于天谴,是上天神明对人类活动的惩罚。唐宋时期便采用多种形式的祭祀活动祈求神灵眷顾,阴阳平衡;以帝王为首的统治阶级采取“避正殿、减膳、撤乐”等举措回应上天谴责,表达自我反省、忧国忧民、与民众共渡难关的决心。从统治者的角度来看,这种祭祀活动虽有祈求神明的初衷,但其真正的效果却体现在向百姓展现统治阶层与民共苦的思想,实现稳定民心的效果。其次,在政策方面免除受灾地区的赋税,并调动赈济粮实行灾民救助,灵活采用赈给、赈贷、赈粜等赈济方式保证灾民生命安全,“开仓放粮”是唐宋时期解决水旱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一方面强化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力度,统治阶层地位得以巩固;另一方面灾民数量大幅减少,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再次,地方与中央的无缝配合,地方政府虽然在中央的统一调配下之行救灾任务,但同时与中央共同承担灾害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用于赈灾的资金一部分来自中央财政,还有一部分则有地方自己承担。

(三)灾后修复

灾后的补救措施同预防、救治相辅相成。应灾救治虽然能够在短时期内取得实效,但并不能使灾民完全摆脱灾害影响。由此,唐宋时期政府采取了多种有利于人民修养生息的措施。首先,采取制度化的e复(e免、给复)举措减免灾民经济负担,灾后一段时间内受灾地区可免交赋税,保证了宽松的生产恢复环境,这有助于稳定受灾民众的情绪,促使其投入的新生活当中。在相对宽松的赋税环境下,受灾地区的生产、生活得以恢复,经济发展逐渐复苏。其次,政府综合采取帮助丧葬、房屋修葺、赎子等慈善恤民举措安抚民众,及时解决受灾民众的吃住问题,缓和社会矛盾,减低了水旱灾害造成的次生危害。再次,统治阶层厉行节俭为减轻赋税创造条件;利用授田等优惠措施鼓励流民返乡恢复农业生产。

三、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对现代社会的启示

(一)重视民本思想

唐宋政府在水旱灾害时的各种应对机制从本质上讲是为了巩固中央对地方对百姓的统治地位,只有从民众那里才能获得长远利益。所谓的“仁政”实施的物质基础归根结底还是来源于百姓,所以上述种种举措未能从根本上使民众摆脱水旱灾带来的悲苦境遇,在唐宋时期水旱灾害肆虐 、饿殍遍地、民众穷困的现象依旧周期性出现。尽管如此,我们也应正确认识到在赈灾过程中民本思想体现出的价值。对保护民众生命财产、推动农业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从灾前预防、灾害治理到灾后修复,从中央到地方都是以民众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管从长远看利益最大方是统治阶级,但不可否认的是民众的困难得到了切实解决,生产生活得到了有效恢复。

现代社会中,自然灾难发生时政府方面应树立强烈的民本意识,从受灾群众的基本需求出发,在政策上、执政上体现出对民众的支持和关怀。今天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唐宋时期的封建统治大不相同,当今社会的实际统治者是人民,政府的执政思想体现的就是广大民众的思想,只有切实解决了民众所需,民众所求,才能帮助受灾群众从困难中走出来。

(二)提高执政能力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的防治效果与政府的执政能力息息相关:快捷高效的灾情申报制度,完善健全的仓储应对机制,以及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的贯彻执行力都能影响到水旱灾害的实际防治效果。在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支撑的唐宋时期,人类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影响并不大,水旱灾害的发生主要是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无论在政通人和的年代还是在社会动荡的年代,水旱灾害并无规律可循。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水旱灾害所造成的生产、生活、经济、社会影响是不同的。政通人和背景下,中央和地方执政能力强,社会的抗灾能力强,灾害发生后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所造成的危害较小。例如,贞观十三年魏征的一封上谏书中提到,贞观初期自然灾害频发,但在政府的有效应对下政局动荡年代或统治者昏庸无能,地方官员贪污受贿的时期,水旱灾害发生后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社会救差,必然会加剧恶劣影响。而到了后期却因吏治黑暗而导致一般的灾害也能使得人们怨声载道。

(三)维护生态平衡

唐宋时期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生态条件不佳,主要表现在地被植物覆盖率低,土壤松散、固结性差不利于调节生态平衡。黄河中下游地区属大陆季风气候,降水集中,水旱两极现象严重,因此维护好生态平衡,构造和谐的气候条件是根治水旱灾害的重要方式。一方面,选种抗旱能力较强的本地树种,扩大高原、山地等地形的植被覆盖率,固结土壤,防治水土流失,同时调节气候条件,增加空气湿度。另一方面,研发培育新树种应用到生态建设当中,发挥绿色植被的生态价值。此外,强化群众的生态意识,注重对现有植被进行保护,抵制乱砍滥伐,从而构建和谐的生态平衡关系。

四、结语

不可否认,水旱灾害的发生与自然环境和有关,然而人类活动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乱砍滥伐、植被破坏等现象,必然会导致水旱灾害的加速发生,鉴于生态环境对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作用,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势在必行。因此,面对水旱灾害,进行科学应对;预防和规避黄河中下游地区水旱灾害,是我们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也是作为人类生存,留给子孙们最好的礼物。

参考文献:

〔1〕袁野.唐代的洪涝灾害―两唐书・五行志有关记载研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11(06).

〔2〕殷淑燕、黄春长.唐代长安与洛阳都城水旱灾害研究[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14(08).

〔3〕么振华.唐代自然灾害及救灾史研究综述[J].中国史研究动态,2014(11).

篇3

1950年以来,贵州人口从1416.40万人增加至2010年末的3479万,增幅达145.62%,人与水争地、与生态争水的矛盾明显激化。至2010年,贵州已建各类水利蓄水工程2073处,总库容354.27亿m3,其中:大型水库16座,总库容321.67亿m3;中型水库62座,总库容17.2亿m3;中型水库1995座,总库容15.41亿m3,全省各规模水利工程数量及库容与全国对比,见表4[7]。机电灌排设施方面,截至2010年底,全省机电灌排装机容量为29.5万kW,占全国总量的0.67%,其中固定机电排灌站3676处,装机容量17.9万kW,占全省总量的60.68%;流动和喷滴灌装机11.65万kW,占全省总量的39.49%,见表5。从表5可以看出,全省喷滴灌等灌溉设施装机占全国比重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堤防建设方面,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堤防1598km,占全省总河道长度的7.09%,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7%;堤防保护耕地16.8万hm2,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9.58%,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9%;堤防保护人口35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0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4%;堤防达标情况方面,全省防累计达标长度359km,占地方总长度的22.47%,比全国水平低19%,见表6农田灌溉方面,全省灌溉面积113.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64.80%;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13.17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64.53%。全省节水灌溉面积39.174万hm2,占有效灌溉面积的34.6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1%。万亩以上灌区有效灌溉面积8.9万hm2,占相应灌区设计灌溉面积的76.0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全省旱涝保收面积63.4万hm2,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56.0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5%;人均有效灌溉面积0.022hm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8%;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0.033hm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5%;人均保灌面积0.012hm2,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3%;农村人均保灌面积0.019hm2,比全国平均少57%[7]。

贵州水利防灾减灾的战略需求

从前述的内容可以看出,贵州水利防灾减灾保障能力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一方面,从成灾率看,可以认为贵州水旱灾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所取得成效明显快于全国水平。随着人口激增和城市化、工业强省、信息化、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国民生活、正常生产对生命系统的依赖性日益增加,灾害风险的增长是必然趋向,这导致水旱灾害问题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表现得更为复杂,更易于引起次生灾害,构成灾害链,因灾影响范围也由以往的农村生活、农业生产逐步向城市居民生活、工业生产及生态环境等延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也前所未有的增加,使经济社会在重大水旱灾害前更为脆弱。如: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虽然直接诱因不是水旱灾害,但不同程度地引发了区域水安全保障问题;2011年望谟“6•06”山洪灾害的主导因素除了暴雨,旱涝急转也是主导原因之一。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面对重大水旱灾害,民众在传统确保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同时,要求灾害之后能够基本维持或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可见,社会对水旱灾害防灾减灾保障需求不断提高,贵州水旱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任重道远。

贵州近期水利防灾减灾的几点思考

(1)水利工程建设的地位。近年来贵州频发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水利基础设施依旧薄弱。以2009-2010年连年特大干旱灾期间的受灾范围、灾情等级为例,水利工程尤其是骨干水源工程供水区域抗旱能力明显高于其他地区,而特大干旱所涉范围大小差别尤为显著。另一方面,随着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进一步发展,国家财政将不可避免地将重点转入福利社会建设,届时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受到一定影响。可见,无论是从社会经济条件还是现状人口年龄结构角度分析,近期是贵州大规模实施“三位一体”、“五小”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黄金时期。因此,水利工程体系建设近期仍必须在贵州的治水方略中占据主导地位。

(2)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目前贵州水利工程规划建设更倾向于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尤其是蓄水工程建设,而用以山洪灾害防治的蓄水滞洪石坝建设并未得到重视,如:2011年望谟“6•06”山洪灾害中,若在山洪灾害易发地区建有蓄水滞洪石坝以缓冲山洪,将有效避免大规模泥石流高速下移导致的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后一段时间内,应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

(3)防洪工程建设与农田水利建设。部分防洪工程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工作欠缺,如山洪灾害频繁的贵州望谟县,2011年“6•06”山洪灾害使望谟河新建成的20年一遇的防洪堤全部冲毁。今后需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力度,在山洪灾害频发地区适当提高防洪工程建设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从整体上提高抗御洪涝灾害能力和水平。农田水利建设方面,限于经济条件,近年来先后实施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局部地区过分依赖中央和省级资金,匹配资金落实情况欠佳,导致工程实施未达到既定目标。因此,农田水利建设中应充分考虑地方财政匹配能力,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推进灌区节水改造,不断完善农村河网水系,全面加强水源保障,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持续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4)治水信息化。随着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投入使用,以及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等项目的实施,全省水利防灾减灾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不断深入,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在水情监测方面,贵州水文站网密度小,且大部分分布在较大河流和大、中型水库,特别是在山洪灾害多发区,捕捉突发性暴雨山洪第一手实测信息的能力更差,难以适应日益严峻的防灾减灾形势。已有非工程措施建设表明,防灾减灾传感网建设所需的资金投入远小于由于因预警预报不及时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救灾重建费用。因此,近期应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造原有网站和建设新网站齐头并进的基础上,尽快推广普及传感技术和传感网在预防洪水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方面的应用。

(5)水旱灾害防灾减灾与科技进步。治水活动中以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为导向、对安全保障要求相对较低的平衡正在不断被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打破,尤其是在大兴水利工程建设的新形势下,新的秩序尚在建立健全中,以往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难以应对新的形势,这种在非平衡态下支撑发展上新台阶所面临的治水压力与困难,与在平衡态下维持高水平的可持续发展所需解决的水问题,显然是有所不同的。一方面,应采取不同学科背景的研究人员与各级管理者密切合作的模式,综合运用自然科学与社会经济科学的相关成果,并加强防洪抗旱减灾领域自身的学科建设。从灾害学、防灾学与防灾技术3个层次,为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全面提供基础理论、应用科学与实用技术的支撑,使新时期的治水活动既遵循自然演变规律又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另一方面,目前贵州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水平较低,水利信息化、现代化与发达地区、邻近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力争在水利发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加快水利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篇4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法制、体制、机制入手,建立一整套务实高效管用的监管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保障。

(二)实施范围。县水利行业实行“强监管”全覆盖。

(三)工作目标。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主动作为,创新方式,强化措施,严格履职,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运行、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水资源、河湖、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安全、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政务以及水利重大事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等进行监督检查,重在落地落实。坚持以问题追责问责为导向,形成严管的“强监管”态势,从而优化、发挥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管控水利行业可能存在风险,确保水利行业工作务实高效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已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股室:管理所、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安办)

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水源调度和全县五小水利的行业检查指导的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水库安全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及除险加固,设备设施,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责任股室:建管股、质监站、法规股)

一是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依法受理招标投诉举报工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工程开工监管,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开工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四制”监管,重点对项目建设人员组建及履职、安全度汛、农民工工资支付、生态环境保护、工地食堂管理和常规疫情防控以及工程质量与安全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加强工程验收监管,强化阶段性验收技术把关,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建立未验收项目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推进验收工作进程。

(三)加强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责任股室:财审股、法规股、政工股)

督促项目法人严格执行水利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强化水利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县级报帐制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问题,预防截留、挤占、挪用水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工程效益的发挥。

(四)加强水资源、河湖库长制、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农村饮水安全等的监管(责任股室:水资股、河湖保护中心、水土保持中心、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供水总站)。

1.强化水资源和节水监管。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强化水资源“三条红线”监管,对水量分配、用水总量控制、取水许可(取水口监管)、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费(税)征收有关工作、地下管理、饮用水水源保护以及其他水资源管理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水资源、节水监管能力和水平。

2.做实河湖库长制监管。以全面深化河湖(库)长制为抓手,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六大任务,做好河湖划界,编好河湖规划,充分发挥河湖长作用,加强对郪江、凯江流域“四张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巩固好治理成果,管好河湖库水体。

3.做细水土保持监管。重点监管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费征收、水保评审、水土保持项目方案设计、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措施实施、监测监理,健全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努力提高水土保持率。

4.做牢水旱灾害防御监管。重点对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水情旱情预警预报、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利工程防御洪水防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及责任落实进行监督,将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5.不断强化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在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的同时,以水量保证、水质提升、水源地保护等为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安全规范运行方面的监管。

(五)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股室:法规股、建管股)

一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省水利信用平台,上报水利工程建设各参建单位和工程运行管理主体单位不良信用信息,曝光一批不良企业单位。二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坚决制止暗箱操作、串标、围标等招投标行为,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发展。全面落实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环节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负责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督促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通过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整改督办、责任追究的有效衔接和闭环运行,形成水利行业严监管、严问责的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先进行自评自查,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可立即整改的督促立行立改;需要时限整改的监督限时完成整改;对已造成一定社会损失的,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整改措施,限时完成整改。对发现问题严重、整改反馈不及时、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复查,督促问题按时整改到位。自查问题及整改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督查情况发出全局通报,对于水事违法违规行为将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篇5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中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建立科学、统一、快速、协调、高效、具有操作性较强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责任落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组织有力,确保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高效的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云南省防洪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昭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县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水旱灾害处置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减轻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2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机制,分级负责,以辖区属地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兼顾一般,服从大局,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则。

1.2.4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则。

1.2.5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干群结合,全民结合的工作原则。

1.3适用范围

1.3.1本防汛抗旱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灾害中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1.3.2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山地灾害、干旱灾害,以及供水危机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河道冲毁、水电站冲毁、山体滑坡、交通和水利设施被毁等自然灾害或发生的重大险情。

1.4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该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实施,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县水旱灾害的抢险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武装部部长、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广电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县物资公司、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单位负责人和、武警部队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

2.1.1*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1.2县防指部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县的水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预案和洪水调度方案。负责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对全县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对全县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库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全县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县防指部成员单位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工程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2.1.3.1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辖区内的集镇、河道(险段)、水库、滑坡泥石流(预发地段)的检查监测,对危急严重地段、病险地段等,要写出书面检查报告,报县防指部办公室,县防指部办公室综合全县的情况后,报指挥部领导决策。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防范措施、应急方案等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上报水毁工程,动员灾区各方力量恢复水毁工程;负责辖区内的水旱灾情调查、了解、上报工作,做到准确、急时、不谎报、漏报。对发生水旱灾情不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必须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方针、政策。在汛期内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责任制、灾情汇报制、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制、值班岗位责任制、成员部门职责制等;组织动员全乡镇各部门和民兵进行抢险救灾、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各项工作。

2.1.3.2县水利局职责:负责对辖区内河道、水库实行统一调控和调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实施方案和措施,提供县防指部领导决策;负责对辖区内水毁水利工程的勘测、设计、上报,并组织对水毁工程的修复。协调解决水毁工程修复及抗旱经费和物资的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水库、河道进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检查。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县防指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力度。

2.1.3.3水库管理人员职责:坚决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的水库运行计划;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枢纽工程的巡检和监测、上报险情等各项工作;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命令、方针、政策;在汛期内坚持24小时值班制;制定灾情和降雨及蓄水汇报制、水库运行管理制、值班岗位责任制、水库巡检和监测制等;坚持按时上报降雨量、水位、蓄水量(从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报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报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险情应及时上报。

2.1.3.4县农业局职责:负责协助配合调查、了解、分析辖区内水旱灾害、灾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灾情数据供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组织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对灾区生产自救实行优惠政策,组织调配灾区籽种、农膜、肥料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对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

2.1.3.5县建设局职责:负责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预案;对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险地段进行清淤除障;制定规划城镇建设中废土弃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严禁乱拉乱倒、阻塞河道、污染环境、危及安全;组织有关单位对城镇建设中废土弃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内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城市市政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排涝工作。

2.1.3.6县发改局职责:负责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抗旱救灾和水毁工程恢复等资金和物资的计划安排;拟制防汛抗旱经费计划。

2.1.3.7财政局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经费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负责对灾区的生产自救、恢复生产、抗旱和水毁工程恢复等抢险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对灾区伤亡居民的安抚、医疗费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检查;对灾区传染病防治资金的筹措、安排、管理、监督检查。

2.1.3.8县供销社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各种物资储备和调运;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农药、化肥等物资的调拨供应;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所需应急物资的采购、运输、调配等供应工作。

2.1.3.9县物资公司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各种物资准备、储备、调拨和运输工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各种物资的年度计划和调运工作。

2.1.3.10县交通局职责:负责组织抢修灾区水毁公路、桥涵,确保交通畅通;协助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组织灾区灾民的迁安输送工作。

2.1.3.11县民政局职责:负责组织对水旱灾区的调查、了解、分析灾情、正确评估水旱灾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经济损失,为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县水旱灾情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组织水旱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的救济,指导水旱灾区恢复生产自救工作;组织因灾害造成死亡的安抚,后事处理工作。

2.1.3.12县供电公司职责:负责调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涝、抢险救灾的用电供应;组织灾区水毁电力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力设施;组织灾民新居的电力设施建设,为重建家园提供电源保证。

2.1.3.13县气象局职责:负责提供防汛抗旱长、中、短期重要天气预报、气象情况、各种气象分析材料。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提供科学的气象资料;在防汛期间(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气预报,供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决策,如遇重大灾害性气象预报,要及时向县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并电传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

2.1.3.14县电信公司职责:负责准确、及时地向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传递有关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类灾情的电信通讯信息;确保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期间的电信通讯畅通;组织灾区水毁电信设施的抢修,及时恢复电信通讯设施正常运行;承办有关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电话会议。

2.1.3.15县卫生局职责:负责组织水旱灾区抢险救灾药品、器械的准备、储备、调运;组织医疗队伍对灾区的伤员实施救治,制定灾后防治疾病、传染病方案,并负责实施;组织医务人员监督检查灾后的防治工作,并对灾区的环境卫生进行消毒处理等工作。

2.1.3.16县公安局职责: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灾区的抢险救灾、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秋序、维护各种设施安全,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厉打击在灾区发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处理违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灾区工作期间有关人员的护送安全警卫工作。

2.1.3.17县人武部职责:负责组织人民战士和民兵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守护重点工程、维护灾区秩序、保护灾区的各种设备和设施;抢救灾民的财产和装御、运输、押运各种救灾物品。

2.1.3.18县武警中队职责:负责组织武警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调动武警保护灾区灾民的财产及各种公共设施的安全。

2.1.3.19县广电局职责:负责搞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灾区的实况摄影、录像;实地采访各种灾情,并通过电视、广播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典范、导向,大力宣传报道抢险救灾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整理录像、图片等资料报县委、政府决策。

2.1.3.20县宣传部职责:负责做好全县的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并及时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认真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2.1.3.21县国土资源局职责: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灾害;并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和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等工作。

2.1.3.22县经贸局职责:负责协调调配水旱灾区电力供应;加强对水旱灾区的商品流通管理;协调组织对灾民的商品筹措和供应工作。

2.1.3.23县环保局职责:负责对洪旱灾害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对洪旱灾害发生后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恢复及治理工作;对洪旱灾害防治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洪旱灾区水质污染的监测、水质化验、环境卫生等工作。

2.1.3.2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协调调配防洪抢险木材的供应;并组织对灾区的植树造林建设和管理工作。

2.1.3.25县安监局职责:负责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实加强对水电站、矿山、采石和采沙场及其它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检查。

2.2组织体系

县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领导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防汛办)。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门等,由管理单位或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组织,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及重点企业根据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区内的防洪抗旱、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包括:长期、中期、短期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及旱情预报信息。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水旱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预测情况,为预防预警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险情的部位、险情的类别、险情的发展、险情的蔓延、险情的危害、险情的抢救措施、险情的抢护方案等。

3.1.2.1水库工程信息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期限制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必须对大坝、溢洪道、输水隧洞或输水涵洞等关键或重点部位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加密监测,在此期间每日10时和20时必须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关键或重点设施的运行状况。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及有可能导致发生洪水灾害时,水库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有力措施处置险情;在第一时间内必须向下游的有关单位或部门报告,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的报告出现险情部位、险情类别、险情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险情必须在2小时内将险情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险情发展期间每3小时上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1.2.2堤防工程信息

当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堤防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堤防工程的监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此期间每日10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堤防设施的运行状况。当堤防建筑物出现险情而又有可能发生决口时,堤防管理单位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在第一时间内必须向下游单位或部门报告上游发生险情情况,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现险情部位、险情类别、发展趋势、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抢护方案以及进一步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险情必须在2小时内将险情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在险情发展期间每3小时上报一次,重要情况随时上报。

3.1.3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受灾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水电设施等的损失。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主动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灾面积情况。特大、重大灾情第一次在2小时内将初步掌握情况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后抢险救灾期间一日一报,必要时按上级的要求加报。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灾发生的时间、受旱的范围、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农村人畜饮水、城镇供水、乡镇企业、生态环境等所造成的影响;气象部门应提供天气气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随时掌握旱情的发展变化、蓄水、供水、缺水情况;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旱情;加强对旱情的监测工作。

3.1.5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3.3.3条之规定的级别和《昭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相对应的响应级别和时限要求,及时向上级防汛办报告相关信息。

3.2预防预警机制

3.2.1预防预警准备

3.2.1.1思想准备:加大对水旱灾害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对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防洪抗旱意识,认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灾、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3.2.1.2组织准备:各级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明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职责,落实防洪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人;落实防汛抗旱抢险救灾队伍;落实山洪灾害重点区域的监测人员和制度;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专业机动队伍和抢险队伍组织的建设。

3.2.1.3工程准备:对水毁工程,要按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和重点工程的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水库、堤防、闸门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进行应急除险加固。

3.2.1.4预案准备:修订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洪水调度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有山洪灾害的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国土资源局、气象局、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3.2.1.5物资准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资的种类。

3.2.1.6通信准备:确保在防汛抗旱期间,预防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网络,保证旱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命令的及时传递。

3.2.1.7防汛检查: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分级检查的原则。在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对未经审批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必须依法强行撤除。

3.2.1.8防洪资金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修复。

3.2.2洪水预警

根据河道气象水文预报、水库实测工情及洪水调度方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预案确定的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并向社会。

3.2.3山洪灾害预警

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联系,信息共享,提高预防预报水平,及时的向社会预警预报。对山洪灾害隐患点,要制定预案、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防御责任,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监测措施,汛期落实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必须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预兆,立即向周边村庄群众预警,山洪灾害威胁区应实行快速转移,并报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防灾抗灾和抢险救灾。

3.2.4干旱灾害预警

3.2.4.1县、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落实干旱灾害预警措施。

3.2.4.2县、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干旱监测网络和旱灾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水情、旱情,并及时向上一级上报水情、旱情,实时监测干旱发展蔓延趋势,并根据不同的旱灾等级,提出相应的抗灾救灾对策,为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2.5预警信息

依据云南省《总体预案》3.2.2条之规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规定,及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规定,预警信息程序应上报县防指办公室,并由防指办公室会商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3.3.1.1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研究制定所辖区的城镇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

3.3.1.2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抗旱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调洪或分洪方案。

3.3.2.2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防汛抗洪及洪水变化的情况,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视其各种预报洪水,提出分区分段洪水调度的具体措施。

3.3.2.3各种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根据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灾害范围,应急响应的级别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共四级。

4.1.2每年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灾情的不同情况启动相关的应急程序。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1.3县防指部负责金沙江和牛栏江两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级支流、重要水库、重点防洪城镇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设计标准洪水的调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做好设计标准内的洪水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调度由所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

4.1.4水旱灾害发生后,如遇“特别重大洪灾、重大洪灾、较大洪灾”、“特大干旱、严重干旱、重度干旱”。由县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防洪、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灾”、“中度干旱”。由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洪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直接影响到临近乡镇或村镇区域的,在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受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临近乡镇人民政府或向下游乡镇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并及时组织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减灾和抗灾救灾等工作。

4.2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级应急响应:

4.2.1.1县境内重要江河发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县境内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2.1.3大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2.1.4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2.1.5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2.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积达30万亩以上。

4.2.2特别重大级(Ⅰ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2.2.1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宣布正式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紧急启动本预案、抗旱预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将灾情情况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报请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和抢灾救灾工作。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县《总体预案》的有关规定派工作组赴灾区第一线慰问、指导抗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县防指部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汛期重点工程的调控调度和抗旱用水调度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亲自带班,每天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县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报县防指部成员单位,并向市防汛办报告。

4.2.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紧急启动相关的防洪抗旱预案,受灾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主持会议会商,动员和部署抗洪抗旱抢险救灾、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第一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统一调度,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2.2.2.3发生洪灾、旱灾、山地灾害的,按照以受灾乡镇人民政府为属地的抢险救灾原则,成立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抗洪救灾、抗旱救灾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到灾区参与组织指挥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门职责驻灾区帮助灾区灾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灾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应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级应急响应:

4.3.1.1县重要江河发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县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3.1.3中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3.1.4发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3.1.5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3.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31-45天。

4.3.1.7受旱面积达20万亩以上。

4.3.2重大级(Ⅱ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3.2.1由县防指部指挥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抗旱抢洪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人民政府按照全县的《总体预案》有关规定级别派出相关领导率工作组、专家组赴灾区第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亲自带班,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不定期的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县防指部,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3.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宣布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组长主持会议会商,精心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防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水旱灾情情况。

4.4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级应急响应:

4.4.1.1重要江河发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4.1.3小(—)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4.1.4发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灾害;

4.4.1.5直接经济损失0.50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4.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21-30天。

4.4.1.7受旱面积达10万亩以上。

4.4.2较大级(Ⅲ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4.2.1由县防指部副指挥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防指部领导,县防指部视其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由县防指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亲自带班,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气象部门要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不定期的在广播电视台汛情、旱情通报,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措施;重点河道、重点工程调度洪水情况;防指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各项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县防指部;通报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机构成员单位,并向县防汛办报告。

4.4.2.2受灾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议会商,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亲临灾区第一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并按照县防指部的调度命令进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工作,根据相关预案的转移规定,认真做好危险地区或灾区人民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工作,认真组织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水库的巡坝查险和溢洪道、输水隧洞(输水涵洞)查险防守,及时控制险情,减轻灾害损失,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

4.5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级应急响应:

4.5.1.1重要江河发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发生洪水漫坝、垮坝;

4.5.1.3小(二)型水库发生超设计标准洪水;

4.5.1.4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灾害;

4.5.1.5直接经济损失0.3亿元以上的山地灾害;

4.5.1.6作物生长关键期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10-20天。

4.5.1.7受旱面积达10万亩以下。

4.5.2一般级(Ⅳ级)应急响应的行动

4.5.2.1由县防指部副指长主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人召开会议会商,做出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的工作部署,将灾情情况上报县防指部指挥长,县防指部派出工作组,到灾区第一线指导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必须密切监视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预测预报工作。随时将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县防指部办公室。

4.5.2.2受灾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领导组组长主持会议会商,安排抗洪抢险、抗旱抗灾救灾工作,认真做好危险地区人民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及时控制险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灾力度,减轻灾害损失,随时向县防指部上报灾情情况

4.6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当江河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县、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认真组织好专业和群众防汛抢险队伍巡堤查险,严密监防,必须适时动用部队、武警、公安参加重要堤防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发抢险。

4.6.1.2当江河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有防洪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必要时报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洪调度主要包括: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门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碍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灾害

4.6.2.1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灾区现场,加强观测、监控,并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进一步恶化。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4.6.2.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坡动态趋势时,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发出警报,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及时转移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乡镇或村组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4.6.2.3发生山洪灾害后,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灾,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召集有关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避免发生次生灾害。

4.6.3堤防决口、水库溃坝

4.6.3.1当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出现前期预兆时,工程管理单位必须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尽可能控制险情,为下游抢险应急转移赢得时间。

4.6.3.2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出预警信息,其次是启动工程应急预案,必须要求相关单位无条件的及时迅速落实,特别是组织受影响的群众转移,要尽可能的减少损失。

4.6.3.3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其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水库溃坝时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长溃坝、垮坝时间,为下游群众转移,减少损失赢得时间。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4干旱灾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对抗旱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旱灾发展蔓延趋势,及时通报或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4.6.4.1.2调整充实抗旱服务指挥机构,启动有关抗旱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指挥机构备案,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救灾措施,例“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务体系;

4.6.4.1.3认真落实各部门抗旱救灾职责,抗旱服务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4.6.4.1.4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点工矿企用水,再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4.6.4.1.5认真做好抗旱应急资金和抗旱应急物资的准备或储备及调度工作;科学的、合理的调配现有水资源,坚决执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部署、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4.6.4.1.6启动各项抗旱救灾应急措施,“应急开源节流、应急限制水量、应急调度水源、应急送水供水、应急各种救灾物资的调配”;全民动员,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发扬抗旱抗灾精神,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认真做好旱情灾情的分析、评估、抗旱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处理好灾区灾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灾区灾民安定团结,社会稳定。

4.6.4.2严重干旱措施

4.6.4.2.1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旱灾发展趋势,及时通报或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4.6.4.2.2调整充实抗旱服务指挥机构,建立健全抗旱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务体系。

4.6.4.2.3认真落实各部门抗旱救灾职责,抗旱服务指挥机构要及时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4.6.4.2.4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点工矿企用水,再保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4.6.4.2.5认真做好抗旱应急资金和抗旱应急物资的准备或储备工作。

4.6.4.2.6科学、合理的调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认真做好抗旱救灾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须高度重视旱情蔓延变化情况,加大旱情监测力度,认真分析旱情情况。

4.6.4.3.2认真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组织和动员灾区人民及抗旱队伍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6.4.3.3认真做好旱情情况信息和抗旱抗灾救灾情况的和通报工作。

4.6.4.3.4随时掌握灾区抗旱水量供求变化情况,切实加强对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配工作;根据旱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轻度干旱措施

4.6.4.4.1随时掌握旱情的变化情况,认真做好旱情的监测、预报工作。

4.6.4.4.2认真做好水库、小水池、小塘坝、小水窖、小水渠等现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随时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况,认真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必须立即上报,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必须及时上报基本情况,同时要抓紧了解详细情况,随后进行补报详情。

4.7.3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灾指挥机构采用和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救灾等信息,县、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立即展开调查,对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解决。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须迅速上岗到位,成立临时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并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根据灾区灾情情况,必须及时收集、掌握有关的灾情信息,进行预测事态的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预案规定的处置程序,立即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理措施。尽可能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若发生重大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时,必须及时上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现场加强领导、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还可成立前线抢险救灾指挥部。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或发生水旱灾害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灾害的级别情况,迅速开展对灾害进行严密的监控、观测,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

4.9.2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灾情的具体情况,按照应急预案立即作出紧密处置措施,提供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决策。

4.9.3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迅速调集各部门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关技术力量支持,认真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灾区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必须按照部门各自的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统一指挥,各单位或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县、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应急抢险人员的安全,要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和消毒药品,以便应急使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灾区和撤出灾区现场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其灾情情况作出撤离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区的现场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和命令,及时灾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对灾区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妥善安置灾区人民群众,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4.10.5出现水旱灾害和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灾区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立即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灾民的健康状况,落实各种预防疾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到灾区第一线,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出现水旱灾害和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灾害的级别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发展。

4.11.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或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4.12新闻报道

4.12.1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为抗洪、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12.2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单位公开报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情况,必须经相应级别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

4.12.3地方新闻报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共同商定宣传报道内容和意见。

4.13应急结束

4.13.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其汛情、水情、旱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洪期。

4.13.2依据有关紧急防洪期的规定,对征用、调用的防洪抢险物资、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防洪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果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4.13.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配合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恢复灾区的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地减少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实施紧急处理的事件,要做出专项的工作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

5.应急保障措施

5.1通信与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地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畅通。重点堤防和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防洪抢险救灾通信设施。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协助配合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实际需要,并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有关的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发生重大灾情或险情时,通信部门必须启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动一切力量抢修灾害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抗洪捡救灾的通信和灾区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紧急情况下,必须充分利用公共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等媒介以及手机发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时通知灾区的人民群众迅速撤离,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灾区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5.2.1.1对重点江河堤防的险工险段、水库和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必须提前编制工程防洪抢险救灾应急预案,以备在特大或重大紧急情况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抢险施展决策,当发生灾情或险情后,应当立即派工作组或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研究优化抢险除险实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5.2.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医疗药品,必须满足抢险急需使用。

5.2.2应急队伍保障

5.2.2.1防汛队伍

5.2.2.1.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中国人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地方组织建设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和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5.2.2.1.3调度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的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

5.2.2.1.4调动部队参加防汛抢险程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部队、武警参加的抢险救灾,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武警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在紧急情况下,部队、武警可以边行动边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申请调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2.2.2抗旱队伍

5.2.2.2.1在发生干旱期间,县、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公众力量投入到抗旱抢险救灾、抗旱减灾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生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灾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3供电保障

供电电力部门主要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优先保证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的供电保障。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特大、重大洪水时用于各种抗洪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等的保障。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进行紧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警戒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

5.2.7物资保障

5.2.7.1物资储备

5.2.7.1.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重要水库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必须储备必要的防汛抢险物资。当各级的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进行补充,必要时可通过媒介向社会公开收购和筹集。

5.2.7.1.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储备的县级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补助或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地区的防汛抢险救生物资应急保障。

5.2.7.1.3县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应急的物种;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及数额,可根据当地抗洪抢险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储备足够的品种和数量。

5.2.7.1.4抗旱物资、水源储备:干旱频繁发生的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机具等物资。缺水的城镇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严重的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7.2物资管理调拨:县级防汛抗旱物资调拨程序,由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向县防指部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县防指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后方可调拨。

5.2.8资金保障

5.2.8.1县财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毁修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本区域遭受较大级以上水旱灾害的乡镇进行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和水利工程修复补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级财政应当从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区域遭受较大级、一般级水旱灾害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及水利工程修复补助。

5.2.8.2县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50%专项用于江河应急治理、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非工程设施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抗旱的责任。

5.2.9.2防汛抗旱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种新闻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情况,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认真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全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

5.3技术保障

5.3.1建设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5.3.1.1逐步建立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计算机传输网络系统,逐步提高信息传输质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县内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预报、重要水库防洪调度、城镇防洪的洪水预报、洪水调度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数据库及大江大河、重点防洪工程、重点水利工作、水库等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本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3.1.4逐步建立与市防办、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防汛抗旱工作异地会商信息网络系统。

5.3.1.5逐步建立全县旱情监测和宏观分析系统,建设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宏观分析全县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

5.4.1.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域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5.4.2培训

5.4.2.1培训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省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

5.4.2.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

5.4.2.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基本生活的保障、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社会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门负责灾民的生活救助。必须及时调配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认真组织安置灾民,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排,负责灾民房屋倒塌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实实在在地解决灾民的基本生活。负责对因灾造成死亡,死难者的后事处理。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药器材和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害受伤病人,对灾区有污染源的地方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和蔓延。

6.1.3灾区当地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质补充

在防汛抗洪抢险救灾中,物质消耗量增大的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必须及时组织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水利部门认真组织对防洪安全、水库安全、城镇供水安全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有防洪任务的工程必须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完成修复任务。

6.3.2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以及防洪专用设备,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

6.4灾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和重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提高标准恢复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必须进行认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和评价。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总结经验,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修订

该预案由县防指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对预案的修订,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实际的和在特殊情况下进行修订,一般为五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召集有关部门、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后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各种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城镇应急供水方案等,经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编制,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7.2奖励与处罚

7.2.1奖励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7.2.2处罚

对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县防指部组织有关单位负责编制,并负责解释。

篇6

序号

牵头单位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方式

计划开展时间

一、水利扶贫

 1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巩固水利扶贫成果专项检查

(1)检查内容:对水利厅、市水利局、12345服务平台反馈、曝光、领导批示、群众举报等各类渠道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通过明查暗访形式开展核查。

(2)检查数量:核查率不少于50%。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二、水利资金

2

规划技术和行政审批股

水利建设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审查

(1)检查内容:对年度纳入水利部水利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投资计划完成数据进行核查,包括项目计划分级下达、资金到位、投资完成、主要工程量完成等指标是否与实际建设进展情况相符,督促重点项目及进度滞后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2)检查数量:检查各个项目。

明查

3-12月

三、水资源管理

3

河长制工作站水政股

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地下水监管、取水口取水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监督监管、用水计划下达、水资源费征收情况,2021年度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对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及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开展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每个乡镇检查1-2个项目。

明查

4-12月

4

河长制工作站水政股

节约用水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乡镇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宣传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和登记制度进行检查。

(2)检查数量:抽查5个乡镇。

明查

4-12月

四、水利工程建设

5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主要支流项目、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管理等进行检查和专项治理。

(2) 检查数量:检查主要支流项目不少于2个、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不少于3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不少于2个。

明查

1-12月

6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建设市场监督检查

1. 市场主体(不含检测单位)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不含检测单位)进行履约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检查不少于5家市场主体。

明查

9-12月

7

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 对重点水利工程和面上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

(2) 检查数量:对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开展质量监督检查不少于5项。

明查、四不两直

5-12月

8

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指导

(1)检查内容:对各部门、各水管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开展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 检查数量: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检查各个部门、各个水管单位项目。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9

水利工程管理站、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水库水闸堤防和农村水电站工程安全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平南县辖区内水利系统监管的水库、水闸、堤防和农村水电站工程汛前、汛中和汛后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日常运行管护情况、运行管理违规行为、工程实体安全隐患、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等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检查数量:水库工程抽查不少于20座、水闸工程抽查不少于10座、堤防工程抽查不少于3处、农村水电站工程抽查不少于3座。

明查、四不两直

1-12月

五、河湖管理

10

河长制工作站

河湖管理及河湖“清四乱”监管

(1)检查内容:对重要河段“四乱”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河湖划界及岸线规划推进情况进行帮扶指导。

(2) 检查数量:每个乡镇检查不少于1次。

明查、四不两直

3-12月

11

全面落实河长制督查

(1)检查内容:全面落实河长制督查。

(2) 检查数量:对每个乡镇开展1次。

书面和实地督查

6-12月

12

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检查

(1)检查内容: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2)检查数量:每个乡镇开展至少1次。

书面和实地督查

4-12月

六、水土保持

13

河长制工作站水保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对县本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县本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

(2) 检查数量:县本级在建设生产建设项目。

明查及遥感检查

3-12月

14

河长制工作站水保股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监督检查:

(1)检查内容:对2021年度自治区财政投资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明查

4-12月

七、农村水利

15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督查

(1)检查内容:对在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进度、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和运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数量:检查5个不同乡镇、不同供水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每处工程入户不少于3个用水户。

明查、四不两直

5-12月

16

水利工程管理站

大中型灌区项目检查

(1)检查内容:对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已建工程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检查数量:东平灌区、六陈灌区2个项目。

明查

1-12月

八、水旱灾害防御

17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监督检查

对未完工水毁项目修复情况进行督查

 

明查

3-5月

18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旱灾害应对监督检查

1. 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及汛限水位执行监督检查

(1) 检查内容:结合汛前检查和汛期强降雨过程,开展大中型水库防洪调度和汛限水位检查。

(2) 检查数量:4座大中型水库。

2. 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检查。不少于1个。

3.重点地区水旱灾害应对检查。根据2021年汛情旱情,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水旱灾害应对情况进行检查。

 

明查

 

1-12月

九、水利防御

19

水利工程管理站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

(1)检查内容:结合水旱灾害防御检查,对各水管单位开展水利生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经费落实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机制、技术防护、培训开展等情况。

(2) 检查数量:各水管单位。

明查

1-12月

十、绩效考评

20

局绩效办

年度绩效考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检查

(1)检查内容:各部门列入年度绩效考评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的指标数据进行核查。

(2)检查数量:局属各部门。

明查

篇7

[关键词] 水土流失;危害;防治

前言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风力、重力、冻融等外营力作用下,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破坏和损失。它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也称水土损失。在我国“水土流失”也称“土壤侵蚀”。

我国是世界上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全国轻度以上水力侵蚀面积179万km2,轻度以上风力侵蚀面积188万km2。公布水土流失面积达367万km2,占国土总面积的38%,在漫长的时间里,由于遭到人类不当经济活动的干扰破坏,致使水土流失加剧。随着人口增长,资源缺乏,能源危机,粮食不足等问题的出现,人们为了满足人类社会之需,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越来越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平衡,制约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水土流失问题显得更为严峻。

1 水土流失的危害

水土流失在我国的危害已达到十分严重的程度,它不仅造成土地资源的破坏,导致农业生产环境恶化,生态平稳失调,水旱灾害频繁,而且影响各业生产的发展。具体危害如下:

1.1 破坏土地资源,蚕食农田,威胁群众生存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资源。年复一年的水土流失,使有限的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的破坏,地形破碎,土层变薄,地表物质“沙化”、“石化”,特别是土石山区,由于土层殆尽、基岩,有的群众已无生存之地。更严重的是,水土流失造成的土地损失,已直接威胁到水土流失区群众的生存,其价值是不能单用货币计算的。

1.2 削弱地力,加剧干旱恶化

由于水土流失,使坡耕地成为跑水、跑土、跑肥的“三跑田”,土地日益瘠薄,而且土壤侵蚀造成的土壤理化性状的恶化,土壤透水性、持水力的下降,加剧了干旱的恶化,使农业生产低而不稳,甚至绝产。

1.3 泥沙淤积河床,加剧洪涝灾害

水土流失使大量泥沙下泄,淤积下游河道,削弱行洪能力,一旦上游来洪量增大,常引起洪涝灾害。近几十年来,全国各地都有类似黄河的情况,随着水土流土的日益加剧,各地大、中、小河流的河床淤高和洪涝也日益严重。由于水土流失造成的洪涝灾害,全国各地几乎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发生,不胜枚举,所造成的损失,令人触目惊心。

1.4 泥沙淤积水库湖泊,降低其综合利用功能

水土流失不仅使洪涝害频繁,而且产生的泥沙大量淤积水库、湖泊,严重威胁到水利设施和效益的发挥。初步估计,全国各地由于水土流失而损失的水库、山塘库容累计达200亿m3以上,相当于淤废库容1亿m3的大型水库200多座,按每立方米库容0.5元计,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亿元,而由于水量减少造成的灌溉面积、发电量的损失以及库周生态环境的恶化,更是难以估计其经济损失。

1.5 水土流失与贫困恶性循环,同步发展

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水土流失,是由陡坡开荒,破坏植被造成的,且逐渐形成了“越垦越穷,越穷越垦”的恶性循环,这种情况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而建国以后,人口增加更快,情况更为严重,水土流失与贫困同步发展。这种情况如不及时扭转,水土流失面积日益扩大,自然资源日益枯竭,人口日益增多,群众贫困日益加深,后果不堪设想。

2 水土流失的防治

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的各项技术措施,归结起来,大体可以分为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水土保持林草(生物)措施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三大类。这三类措施之间具有分工合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有机联系、密切结合的关系。在水土保持中,综合应用这三项技术措施,能有效地制止不同部位和不同形式的水土流失,构成一个控制水土流失的综合技术体系。

2.1 水土保持的农业技术措施

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主要是水土保持耕作法,是水土保持的基本措施。实践证明,在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因地制宜地采取各种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对改变坡面微小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拦蓄降水,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土壤冲刷,改良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抗蚀、渗透、蓄水、保水性能,培肥地力和提高作物产量,都具有显著的作用。

2.2 水土保持的林草措施

水土保持的林草措施,是指为了防治土壤侵蚀,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采取的造林、种草、农林牧综合经营,以增加地面覆被率,改良土壤,提高土地生产力,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水土保持措施,也称水土保持生物措施或植物措施。

水土保持林草措施包括在土壤侵蚀地区营造水土保持林和种草,以及建立农林系统,除了起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作用外,还能达到改良土壤,提供燃料、饲料、肥料和木料,促进农、林、牧、副各业综合发展的目的,兼有保持水土和发展生产相结合的双重功能。

2.3 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是指在水土流失地区为达到保持水土,合理开发山丘区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危害而修筑的各种水利工程建筑物。它与农业措施、林草措施密切配合,形成防治水土流失的综合体系。当水土流失严重威胁到交通、村庄、水利工程和农田等其他设施的安全时,采取工程措施尤为必要。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工程措施可以分为三大类:即坡面治理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护岸工程。

3 结语

历史和科学告诉我们,良化生态环境必须与扼制水土流失紧密配合,治理水土流失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坚持山水田林路统一规划,集中治理,综合治理。连续治理,开发利用,坚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耕作措施相结合,治沟治坡相结合,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相得益彰。这样形成综合防护体系才是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根本大计,才能发挥保水保土的作用,保持水土资源,良化生态环境,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走共同富裕之路。

[参考文献]

[1]唐德富,包忠漠.水土保持[M].水利水电出版社,1991.

[2]王礼先.水土保持学[M].中国林业出版社,1995.

篇8

1、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健康。

2、优化配置、厉行节约、有效保护。

3、生命之水,你我爱惜!

4、建设节水型社会,保障城乡用水安全。

5、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

6、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7、浪费用水可耻,节约用水光荣。

8、落实三条红线,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9、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水。

10、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11、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

12、合理开发利用,重在节约保护。

13、转变用水观念,创新发展模式。

14、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15、营造水景观、弘扬水文化、传承水文明。

16、保障饮水安全,维护生命健康。

17、推动水利跨越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18、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域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19、加快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0、让我们大家一起节约用水吧!

21、发展水利,改善民生。

22、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3、世界缺水、中国缺水、城市缺水,请节约用水。

24、加强农村水利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5、科学防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6、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27、大兴水利,广惠民生。

28、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

29、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利新跨越。

篇9

关键词 高温干旱;水稻;影响;浙江衢州

中图分类号 S511;S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3)20-0065-01

衢州位于浙江西部,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山区和丘陵分别占全市总面积的45.0%、36.4%,境内有50 km2以上河流逾40条,基本上都属于山溪性河流,河道比降大,加上降水时空分布不匀,极易造成水旱灾害,历来是水旱多灾地区。

1 基本情况

水稻生产在衢州市粮食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2012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95 365 hm2,占粮食播种面积的71.2%,稻谷总产量643 602 t,占粮食总产量的80.8%。2013年全市水稻种植面积约95 300 hm2。

2013年7月以来,衢州市出现了降雨持续偏少和持续高温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7月全市平均降水量18.0 mm,较常年同期偏少90%,8月1—18日全市平均降水量7.1 mm,比常年同期偏少90.3%,2013年8月6日全市极端最高气温达41.1 ℃,打破了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40.9 ℃),2013年8月11日全市极端最高气温41.7 ℃,再破1951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记录。2013年7月以来,该市出现了60余年最严重的高温少雨天气,高温持续时间之长、强度之强、范围之广、降水之少、蒸发之大,均为历史同期最严重,持续的高温干旱使得全市46 393 hm2粮食作物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22 482万元。

据统计,截至8月20日,全市水稻受灾面积26 767 hm2、成灾面积10 887 hm2、绝收1 987 hm2,直接经济损失达15 132.5万元。

2 主要问题

2.1 “靠天田”受旱严重

该市水田面积89 333 hm2,属于大中型水库有效灌溉面积73 333 hm2,尚有16 000 hm2水田为小型水库和山塘灌溉面积,这部分水田,风调雨顺年份灌溉有保障,干旱年份灌溉水源紧张,农作物极易遭受旱灾[1]。全市水稻受旱灾面积26 767 hm2,相当一部分面积是“靠天田”。该市龙游县石佛乡,属半山区乡,耕地面积1 067 hm2,山地、园地267 hm2,因地势高,水源少,抗旱能力不强,铜山源水库灌区约267 hm2,占全乡耕地面积1/4,其他灌溉水源主要依靠4条小流域和54个山塘水库,其中小(一)型水库2个,小(二)型水库14个,其余均为小山塘,由于库容小,灌溉能力有限,全乡靠天田面积逾800 hm2。全乡农作物受灾面积580 hm2,成灾面积324 hm2,绝收面积104 hm2,直接经济损失逾620万元。

2.2 高温干旱造成水稻结实率下降

该市2013年杂交水稻制种面积273 hm2,高温干旱已造成水稻结实率下降,千粒重降低,截至8月20日,该市杂交水稻制种受灾面积146 hm2,其中减产50%左右的面积24 hm2,减产30%左右的面积37 hm2 [2-3]。

2.3 高温干旱对水稻病虫害防治产生严重影响

高温干旱对水稻病虫害防治产生严重影响,农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农民,对于干旱田块,采用敌敌畏拌沙的办法控制虫量,旱情缓解后,马上用高效药剂配方补治。

2.4 水稻政策性保险未将干旱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衢州市实施的水稻政策性保险,按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水稻种植保险条款》执行,《水稻种植保险条款》未将干旱列入水稻政策性保险责任范围。

3 对策

3.1 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

近年来,该市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计划2010—2018年建设38 667 hm2粮食生产功能区,截至2012年已建成17 333 hm2,还有21 334 hm2需要建设,需投入大量资金。据了解,该市2013年计划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5 047 hm2,需投入资金27 973万元,截至8月底仅落实资金16 208万元,尚有42%资金缺口,资金缺口达11 765万元。另外,部分农田小水利,渠道遭损坏,失管失修,需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3.2 将干旱列入水稻政策性保险范围

干旱、台风、洪涝,是该地区的主要自然灾害,台风和洪涝已被列入当地水稻政策性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建议将干旱列入水稻政策性保险范围[4]。

3.3 加强水稻病虫害预测预报

水稻病虫害直接影响水稻产量。高温干旱条件下的水稻生产,蒸发量很大,在田间无水情况下,水稻病虫防治困难,应加强水稻病虫预测预报,减少因灾损失。

3.4 加强高温干旱条件下水稻生产技术研究

高温干旱影响水稻穗分化和受精结实,造成空秕率增加、结实率下降,农技人员应加强这方面生产技术的研究。

4 参考文献

[1] 李雅坤.干旱对西南四省水稻生产影响的实证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12.

[2] 陈玉萍,陈传波,丁士军.南方干旱及其对水稻生产的影响——以湖北、广西和浙江三省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51-57.

篇10

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作风,奋力夺取防灾、减灾、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会议报告。希望大家喜欢!

这次视频调度会,是在我市即将“迎战”新一轮强降雨的关键时期召开的,既是一次常规调度会,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更是一次攻坚部署会。刚才,市气象局通报了近期天气情况,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工作建议;X个县作了汇报发言,思路清、措施实,希望大家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市水务局通报了今年入汛以来全市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情况,分析了困难问题,提出了对策措施,很具体、很实在,希望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今年入汛以来,我市已经历了X场强降雨袭击,平均降水量较历年同期偏多X%,X等地不同程度受灾。近半月来已入秋,本应雨季已过,但受台风影响,遇到了20年一遇的强降雨。面对“降雨晚、量级大、范围广”的实际,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超前谋划、统筹部署、科学调度,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主动作为、积极应对,防汛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从气象预测看,9月下旬,我市还有一次明显的降水天气过程,XX有大雨或暴雨。同时,受持续性降水、强对流天气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风险等级也明显增高。从防汛能力看,一方面,新建的防洪工程进展不理想,尚未形成有效的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原有的防洪工程老化严重、带病运行,抗灾能力明显下降。

此外,我市涉水工程较多,且大多数建设单位不了解我市灾害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防汛管理难度大。从前期工作看,少数地区对防汛减灾工作存有麻痹、侥幸心理,个别工作人员对防汛重点、应急预案、操作流程等不熟悉;部分地区还存在“险工险段整治不力”“应急演练覆盖不全”“资金物资保障不足”“信息报送不够规范”等问题。

总体而言,当前,我市防汛减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时刻绷紧“防汛减灾、常态救灾”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临战、决战状态;一定要坚决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超前意识,不折不扣、毫不懈怠地抓实抓细各项工作;一定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尽可能地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具体来讲,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排查要做到“三全”,不留死角。

要针对前期排查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本轮排查工作,做到既全面覆盖、无缝对接,又抓住重点、有的放矢。

突出“全域”,坚持条块结合、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整合水务、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全方位排查防汛安全隐患,重点做好山洪易发区、泥石流冲积扇、地灾隐患点、河道壅塞体等的排查工作。突出“全时”,针对区域降雨增多、江河水位上涨、山体水量饱和等实际,全天候强化巡查,加大集镇、学校、医院、景区等重点区域,水电站、尾矿库、防洪工程、涉水工程等重点部位,交通、电力、通信等重点设施的巡查力度。突出“全段”,将常态化、动态化隐患治理贯穿始终,对已发现的隐患点要“逐个核实”;对已销号的隐患点要“回头检查”;对可能成灾的隐患点要“科学防治”,划定危险范围、明确防灾预案、落实治理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预警要做到“三准”,不留盲点。

按照“及时、准确、可靠”的要求,扎实做好预测、预判、预警工作,下好防汛减灾的“先手棋”。

预测预报要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全面加强雨情、水情、灾情监测,提高灾害预报的精准度和时效性。综合研判要准,坚持预报会商、预警联动机制,及时研判天气变化和灾害发展趋势。

主汛期间,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必须坚持“一日一会商、一日一调度”,确保心中有数、调度及时、应对有方。信息传递要准,坚持“传统手段”和“现代技术”相结合,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官方微信”“手机短信”等平台,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厂、到人,全面消除“最后一公里”。同时,要做好舆论管控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避险要做到“三熟”,不留隐患。

遇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或出现灾害征兆、重大险情,要坚持“三避让”原则,及时、迅速、果断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确保无人员伤亡。

方案要“熟化”,各县(市)要立足实际,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及时修订完善避险方案。灾害隐患点和威胁区,要细化安全避险“明白卡”,真正做到“一目了然”“明明白白”。群众要“熟知”,进一步加大防汛减灾、安全避险知识的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预警信号传递、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地点和具体责任人员,

切实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干部要“熟练”,各级干部尤其是基层一线干部,既要认真学习“避险方案”,又要深入开展“实战演练”,准确掌握避险范围、点位、线路、对象和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转移及时、不漏一人。

四、防范要做到“三实”,不留空白。

坚持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全面落实防灾措施,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抓实“江河防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度汛责任和防范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尤其是围堰、基坑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安全。加强江河堤防的日常巡护,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河道、乱采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抓实“水库度汛”,健全统筹联动机制,严格汛限水位监管,加强水库、水电站防洪调度,确保指令执行到位、信息沟通及时、多方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其“拦蓄调节”“削峰滞洪”的作用,切实减轻下游地区防洪压力。抓实“地灾防治”,按照“治理是基础、预防是重点、避险是关键”的思路,抓好地灾隐患的动态监测和综合防治。特别是九寨沟地震灾区要坚持“分类施策、合理避让、重点整治”的原则,加快地灾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早日发挥效益。

五、准备要做到“三好”,不留软肋。

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应急处置、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备好物资,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的要求,全面落实防汛资金,备齐备足防汛物资。同时,根据抢险救灾需要,科学合理及时调配,确保关键时刻有用、能用、好用、管用。备好设备,交通公路、电力通信、商贸流通、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单位,

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要求,做好应急抢险设备的调试、维护、调度和管理工作,确保能够正常运转、发挥作用。备好人力,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以群为辅”的原则,建好抢险队伍,严格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从现在开始,各级应急抢险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随时作好打“攻坚战”“阻击战”的准备。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与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密切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军民联防,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

六、保障要做到“三强”,不留短板。

防汛减灾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增添措施,加强综合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减灾责任。发生灾情后,要迅速响应、紧急行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靠前指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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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静止卫星;水利;应用;水文水资源监测;灾害监测;水利通信

中图分类号:TP79;TV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683(2013)04-0134-06

地球静止轨道卫星(以下简称静止卫星)位于地球赤道上空距地面约36 000 km,轨道平面与赤道平面夹角为零,并且绕地球运行的角速度与地球自转的角速度相同,故相对于地面静止。由于静止卫星与地球自转的同步性,卫星可以实现连续对地观测,在气象、通信、军事、农业、林业等行业都有较广泛的应用,特别是在气象和通信领域,已成为不可或缺的监测和数据获取工具和平台。

水利行业中许多领域都存在对静止卫星的应用需求,如水资源日常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灾害监测预警等,但总体上对静止卫星的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多局限于气象预报产品应用等方面,应用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深入[1]。

本文通过对现有静止卫星主要参数和特点的归纳,以及对国内外静止卫星水利应用的调研和分析,基于静止卫星在我国水利行业的应用现状,提出未来我国静止卫星水利应用前景的设想和展望。

1国内外水利相关静止卫星发展状况

国外水利相关静止卫星发展较早。1975年,美国率先实现了人类首颗静止气象卫星GEOS-1业务运行;1977年,日本第一颗静止气象卫星GMS-1发射;1978年,欧空局的Meteosat静止气象卫星首次实现了水汽通道图像传输;1982年,印度第一代INSAT卫星发射,集通信、广播和气象探测于一身。

目前,美国的GEOS系列已经发展到了第四代,拥有更稳定的平台,支持更新的成像仪、空间环境探测器(SEM)、垂直探测器和太阳X射线成像仪(SXI)。新一代的GOES-R系列也已提上日程,预计于2014年实现业务运行,将搭载先进的基线成像仪(ABI)和超光谱环境监测仪(HES),性能将大幅提升,在同步卫星监测领域继续保持领先优势。

日本的MTSAT-2和MTSAT-1R双星在轨运行,互为备份,较上一代GMS-5的自旋稳定姿态控制不同,MTSAT采用三轴稳定方式,成像时间短、图像信噪比、灵敏度高。

欧盟第二代静止气象卫星MSG-2替代了上一代Meteosat,虽然仍采用自旋稳定方式,但在传感器通道数、空间分辨率、圆盘成像时间和量化级数上有了很大提高。MSG-3已于2012年7月发射,第三代静止气象卫星(MTG)将会在成像精度上和数据传输速率上有大辐改进,首颗卫星将于2018年开始服役。

俄罗斯在轨静止卫星二代GOMS-N2和印度在轨静止卫星INSAT-3D都采用先进的多通道扫描成像仪,拥有各自的特点。

我国水利相关静止卫星发展起步较晚。1997年6月10日,我国第一颗静止气象卫星FY-2A正式投入使用,2004年10月FY-2C发射成功,实现业务化运行,比美国晚了整整29年,总体水平也只相当于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据估计这样的差距可能在风云四号才能赶上。不过风云二号也有很多自己的特色,尤其在图像定位配准方面已经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2006年12月,FY-2D静止气象卫星发射成功,与FY-2C星实现了双星备份,主汛期每天每15分钟可提供一张图像。2008年12月,FY-2E星接替已经超期服役的FY-2C星继续运行。这三颗星均采用自旋稳定的姿态控制方式,搭载5通道扫描成像仪和空间环境探测仪,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表1是各国静止气象卫星搭载主要荷载对比。

2.1静止卫星在水利行业的可用性分析

2.1.1水利相关应用参数分析

随着水利现代化的不断深入,传统水利监测手段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在水资源监测方面,传统水文监测只采集站点数据,且水文站网密度有限,展布到面后精度有一定不确定性。水旱灾害监测也距实时、持续监测与预警的业务需求有一定差距。传统水质监测能力也落后于管理需求,指标不够全面,站点密度不够,快速机动监测能力差,突发性水污染预警系统不够完善。

极轨等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卫星重访周期长,幅宽窄,可能在区域性单次监测上精度较高,但在大尺度动态监测方面较为薄弱。静止卫星可每30 min获取一次影像,尺度可覆盖全球,并且新一代静止卫星多配置高分辨率多通道传感器,将为水利业务监测提供多指标、真实可靠的实时监测数据,大幅提高日常管理和应急能力。

从GEOS-1只搭载单台扫描成像仪,提供单一气象资料,到如今搭载多种高分辨率空间探测器,并依托各国静止气象卫星建立起的全球静止气象卫星观测系统,静止卫星已实现为水文监测、重大水旱灾害监测和实时水情数据传输提供动态数据和多种定量产品支持,表2是全球主要静止气象卫星的水利相关应用领域。除提供初级遥感信息外,静止卫星还可提供多种定量产品,为水利行业提供更深入、针对性强的业务应用产品,表3是我国FY-2C卫星提供的水利相关定量产品。此外,静止卫星还为水利部门提供相关数据转发和卫星通信系统网络支持,20世纪90年代,我国水利部就购买了亚洲二号半个转发器,并以此为依托建立了水利卫星通信系统。另外,静止卫星移动通信系统和全球导航系统也可应用于水利行业。静止卫星移动通信系统主要有全球覆盖的国际海事卫星(Inmarsat)通信系统和区域覆盖北美的移动卫星(MSAT)通信系统、亚洲蜂窝卫星(ACeS)通信系统、瑟拉亚(Thuraya)卫星通信系统等。比较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有美国的全球定位系统(GPS)、俄罗斯的GLONASS和我国自行研制开发的区域性有源三维卫星定位与通信系统(CNSS),即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目前,为我国水利通信建设提供服务的静止卫星系统主要是Inmarsat-C海事卫星系统和北斗卫星导航系统。

相对于传统地面观测和其它卫星在水利中的应用,静止轨道卫星的主要优势在于可以高时间分辨率探测信息,有效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大尺度系统的形成、发展及演变规律。一颗静止轨道气象卫星每30 min就能获得近地球的气象图片资料,对水资源运行调度管理实时监测、水旱灾害监测,洪水、暴雨和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以及水情数据转发具有突出的能力。因此,静止卫星在水利方面的应用有着广阔的前景。

在水资源监测方面,传统水文监测只采集站点的数据,扩展到面后精度不高,且许多地区水文站网密度不够,甚至还存在无监测地区,降水、径流监测和预报等技术手段尚不能完全不能满足水资源评价、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而极轨等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卫星由于重访周期过长,幅宽较窄,可能在区域性水资源监测精度较高,但对于大尺度动态水资源监测方面较为薄弱。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由于人工侧支循环,使得流域水资源的分配和转换关系异常复杂,分配层次多,流域降水和径流变化趋势不同步,降雨径流预报和水资源趋势预测依然是世界级难题,满足不了流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的需要。静止轨道卫星每30 min就能获得水文监测资料,尺度可覆盖全球,相信配备高空间分辨率传感器的静止轨道卫星会在全球水资源领域有更深入的应用。

在水旱灾害遥感监测方面的,我国虽已开展多年,但距实时、持续监测与预警的行业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高分辨率的静止轨道卫星数据,进一步提高业务化程度,以形成一套完整的水旱灾害遥感监测产品。

2.2在水文水资源监测中的应用进展

2.2.1降水监测

降水是水文循环中的基本环节,在水资源评价、管理、水循环模拟等方面都有着大量的数据需求。从1978年美国人L.E.Spayd Jr.和R.A.Scofield[12]第一次基于GOES数据提出估算热带气旋降雨量方法并业务化应用以来,不论是在理论还是手段上,基于静止卫星的降水监测技术都已相当成熟,方法呈现多样化。美国NOAA的NESDIS 发展了利用GEOS红外资料估算降水量的系统并于1997年投入业务运用[13],我国水利部信息中心也使用云分类方法对GMS卫星数字云图估算面雨量[14],张云惠、史可传[15]基于GMS卫星云图对哈密地区降雨进行估算,徐亮等[16] 基于静止卫星气象数字化产品采用多元决策加权法估算降雨,熊秋芬[17]提出了基于GMS卫星4通道资料的人工神经网络技术估算降雨的方法,并进行了实例验证。

为了弥补静止卫星空间分辨率的不足和发挥其高时间采样频率的优势,静止卫星降水监测主要采用多种传感器联合监测的方法。现在水利行业应用较广的全球降水监测数据集——全球卫星降水制图(GSMaP) 和 GPCP就是多种传感器联合监测的成果。GSMaP 数据集采用的GEOS卫星的可见光/红外数据,空间分辨率为0.03635°(在赤道上相当于 4 km) ,时间分辨率约为30分钟,覆盖区域为60°N ~ 60°S,在海洋上的监测效果最好,在高山上的表现最差。在陆地和海岸带地区,GSMaP 数据难于识别强降水,同时低估强度大于10 mm/h 的降水。GPCP数据集主要数据源是GOES、GMS、Meteosat卫星,逐月、逐日和每5日降水分析资料空间分辨率分别为2.5°、1°和2.5°。

2.2.2土壤含水量与蒸散发监测

土壤含水量与蒸散发监测是水资源评价、管理中的重要一环,获取实时连续监测数据是做好实时调度和管理工作的必要保障。静止气象卫星的红外扫描辐射计在土壤墒情、温度、温度和植被监测方面均有所应用。赵长森等[18]提出了基于静止卫星的陆面区域蒸散模型,并采用FY-2C数据对淮河流域蚌埠以上农业区进行了多时间尺度的区域耗水模拟,开创了利用静止卫星模型模拟区域耗水的先河。裴浩等[19]借鉴极轨气象卫星监测植被和土壤墒情的研究成果,采用GMS的多通道数据监测土壤墒情和植被指数。杨晓春[20]利用FY-2数据对土壤湿度进行模拟,并在多年干旱监测中得到了应用。

为了弥补静止卫星在空间分辨率上的不足,舒云巧等[21]提出利用FY-2C结合MODIS产品估算河北灌溉农田实际蒸散量的方法,利用静止卫星时间分辨率强的优势,提高了遥感监测的质量。由于静止卫星的红外传感器空间分辨率往往都是千米级的,因此,比较适于大、中区域尺度高时间分辨率的地表参数反演。张霄羽和王娇[29]利用风云二号静止气象卫星数据,提出了多时相热红外/可见光反演地表水分的算法,在中尺度区域上定量化土壤表面含水量,并在中国西北地区进行应用,获得了5 km×5 km空间尺度的日均土壤含水量,并且与先进的AMSR土壤水分产品相比,均方根误差为0.025 g/cm3,最大估算误差在0.07 g/cm3以内。这一研究为中尺度高时间分辨率土壤含水量产品的获取提出了一种思路。

2.2.3冰雪监测

冰雪融量的计算是水文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静止卫星也在大尺度连续动态观测冰雪上很有优势,但由于空间分辨率较低,目前还处于初探阶段。裴浩等[19]尝试利用GMS可见光通道探测冰雪分布并取得了较好的精度。中国科学院冰川所利用气象卫星云图来计算雪被覆盖的范围、厚度、冰雪融量,并追索其连续演变,进行了祁连山冰川水文学的研究。

2.3在水旱灾害监测中的应用进展

2.3.1洪灾监测

静止气象卫星在全天候洪水监测和汛期降雨预报方面均有应用,是防洪减灾辅助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中国气象局国家卫星气象中心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提供气象卫星监测洪涝灾害的科研服务,曾成功对1991年江淮大水、1996年华北水灾以及1998年长江洪水等重大洪涝灾害进行了监测[19]。王庆斋等[23]也根据GMS-5静止气象卫星数字化卫星云图曲灰度分布,建立云顶温度与地面实测降水关系曲线,实现对黄河流域汛期降水的预报。

2.3.2旱灾监测

静止气象卫星监测旱情问题,已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并进行了一些研究尝试。张元元[24]利用FY-2/VISSR数据生成PRETA干旱指数产品,应用于全国范围的旱情连续监测,与极轨卫星同类产品相比,在监测范围和频次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很好地反映了2009年秋季至2010年春季西南大旱的旱情时空变化。姬菊枝等[25]利用风云二号卫星并结合NOAA的数据用热惯量法估计了2003年哈尔滨春季干旱受灾情况,提出了防治措施。

2.3.3冰雪灾害监测

静止气象卫星在重大冰雪灾害也有一些应用。朱小祥等[26]利用FY-2C、D星结合modis数据在2008年南方雪灾中向有关部门提供降雪天气预报、受灾区积雪覆盖范围等方面的遥感监测信息。

2.4在国内水利通信中的应用进展

静止卫星在水利行业中的应用除包含静止气象卫星提供水利相关应用的直接产品外,还承担着转发水情数据、进行水利通信的任务。1991年,北京海事卫星通信系统(Inmarsat-C)地面站正式运行,开始承担起用户、卫星与移动终端之间水情数据转发的任务,使得水情测报系统不受距离和下垫面条件的限制。我国自主研发的北斗导航系统也为水情部分流域的水情测报系统提供服务,承担着部分水利卫星通信任务,具有覆盖范围广、传输数据量大和成本低的优势。此外,我国从1976年开始投资水利通信网。1994年,水利部一次性购买了亚洲二号的半个Ku波段转发器,建设水利通信系统,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建立了以语音、数据、图像为媒介的水利通信网。2008年,亚洲二号退役,水利部又租用亚洲五号Ku波段转发器和亚太六号C波段转发器,实现混网组合,组建了新一代的水利通信系统,并于2010年投入使用,提高了抗雨衰能力,EIRP和G/T指数值在边远地区比前代提高了16倍,增强了发射和接收能力。新系统集图像、数据、语音和应急通信业务为一体,采用新型的DVB-S2通信体制,加大传输带宽,充分提高卫星信号传输能力,满足了防汛、抗旱卫星通信需求,有效保证了水利通信系统的业务应用。

3存在问题与展望

静止卫星自身虽然有覆盖范围广、成像周期短、资料来源均匀、连续、实时性强、成本低等先天性优势,但牺牲了传感器精度、荷载和传输速率等条件,造成业务应用面窄和深化程度不够的问题。因此,静止卫星在水利行业得到广泛应用还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提高卫星稳定性,保证监测数据的持续稳定获取。我国的FY-2号还采用自旋稳定姿态控制方式,卫星运行稳定性差,数据噪点多,难以实时稳定更新,改进静止卫星姿态控制方式,提高传感器灵敏度和稳定性,是保证监测数据高质量持续稳定传输的有效手段。

(2)提高传感器性能,满足行业应用精度要求,深化业务应用。目前水利行业采用的静止卫星数据源大多空间分辨率和光谱分辨率较低,离行业应用的精度要求尚有一定距离,另外,有效荷载种类过少,监测范围不足,相关应用领域较窄,需加大高轨、高分辨率传感器的研发投入,深化业务应用,在保证静止卫星同步、大尺度观测特性的同时,开展新型传感器的研究,扩展监测领域,进行精细化研究,提高传感器观测精度,保证行业应用的可靠性。

(3)做好与传统地面监测数据的协同应用。不管是单一静止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还是传统地面监测数据,都在反应真实水利应用状况时存在优缺点,做好和地面观测数据同化处理,实现与传统地面观测技术的结合应用,才能提供更加全面、真实、精确地监测数据。

(4)做好与高空间分辨率数据源的同化应用。静止卫星可提供全天候、大尺度的遥感监测资料,但不足之处是空间分辨率较低,数据精度有限,做好静止卫星数据与高空间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的协同应用,是保证数据精度的发展方向之一。

目前,静止卫星在水利方面的应用还仅限于一些气象水文信息、水旱灾害的初级监测和水情的转发,像水土流失、水环境状况、灌溉面积监测、水利工程监测等更多水利信息的获取应用还不深入,并且由于应用理论水平的限制,也不能完全满足业务需求。但是,在高空间分辨率、高时间分辨率、高光谱分辨率为代表的新型传感器的研发和高稳定姿态控制技术的发展下,随着数据传输能力的提高、地面数据处理技术的发展,静止卫星数据与传统监测数据和高空间分辨率数据的同化技术的深入研究,静止卫星数据的应用水平将不断提高。近期,依托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我国将发射一颗高空间分辨率的光学静止卫星,将在卫星姿态控制和传感器物理指标上有重大突破,会大幅提升静止卫星的空间监测能力,为地表水体变化、水利工程运行状态监测、农作物长势监测以及水旱灾害监测与预警、突发水污染事件和其他突发灾害应急监测提供更加全面的监测数据,相信会更加深化静止卫星数据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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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China's territory is vast,rivers are crisscross. In order to meet the demand for energy, It is necessary to built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important rivers. Effective flood control and drought, which can ensures the life of people in different regions of stability, promots the flood control and drought relief work actively in China.

【P键词】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实施措施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flood control and drought relief;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V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3-0067-02

1 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问题

1.1 思想方面不重视

相关单位领导不重视防汛抗旱工作,导致下层管理人员也不重视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日常没有强调,没有专门的例会,导致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长期下去形成了一种思想僵化的模式,不能从根本上进行改变。在管理中没有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导致管理工作不能规范化和具体化,处理问题时没有依据可循,造成很多不必要的争执和意见分歧,使得很多工作精力都浪费到统一意见、问题沟通等环节,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很多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意见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但是下级落实却出现了问题,一拖再拖,错过了发展的最好时机,导致地区水利建设滞后,跟不上时展的节奏。

1.2 防洪标准不高

我国幅员辽阔,前期为了提供足够的水利资源和电力资源,建设了很多水利工程,其具有发电、防洪、灌溉等功能,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项目都比较陈旧,配套设施存在严重的老化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影响防洪抗旱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当时在工程建设时的局限性,导致建设标准和质量标准较低,相关的配套设施也不完善,致使实际使用中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增加了防洪抗旱的难度[1]。

1.3 资金投入不足

在对基础水利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中,资金通常都是由市级以上的财政部门予以补贴,这是维护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由于城市建设资金有限,而且每年的工程重点不同,在这方面投入的资金就不稳定,从整体上来分析,投入的资金严重不足[2]。随着政策的改革,资金投入有所增加,但是资金来源单一,远远跟不上水利基础设施的需求,这一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基础水利工程的弊端会愈加严重,而后期需要投入的资金会更多。由此可见,在此期间必须解决资金投入不足这一问题。

2 强化水利工程防汛抗旱的措施

2.1 提高防治意识

通过多年经验总结得知,当遇到相同等级的水旱灾害后,具有防汛抗旱准备、抗灾意识强的地方,受到的损失是最小的。与之相反,如果防汛抗旱意识差,那么其经济损失就大。由此可见,提高全民防灾、避灾、减灾、抗灾意识非常重要,要求当地居民必须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刻警惕可能出现的水旱灾害问题。另一方面,洪水的毁灭性、突发性非常强,一定要提高防灾意识,增强防治洪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使用不同的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从思想上提高防灾意识,并且对其加强培训,掌握抢险救灾自救的基本知识,做好全方位的防汛准备工作。相关部门一定要深入防汛一线,对各项责任进行监督和指导,抓紧落实,从根本上重视防汛备汛工作,强化实际的工作责任。

2.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个地区的农业生产区域建有很多水利工程,大都是在建国之前建设的,具有较长的历史,之前进行水利工程修建过程中,由于缺乏大型机械设备,导致前期的基础工程都是由农民投工投劳进行建设,无论是前期的建设还是后期的维护维修,都是进行简单处理,不仅材料有限,同时也缺乏先进的技术。在长时间的使用中,很多功能设施都已经老化,再加上设施配套不齐全,很多老化的水利设施已经不能使用。如果不对其加强管理,水利基础设施老化程度会更严重,老化速度会加快。因此要对水利规划进行科学的编制,有一定的项目指标,在规划过程中,要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审批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建设。与此同时,后期的维护和管理也要走制度化的道路,遵循投入资金少,减少对人力物力的使用,降低维护成本,最大化的延长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保证其作用的正常发挥,同时也不能出现严重的破坏,如果出现了,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资金有了保障,管理水平有了提升,明确主要的管理责任人,然后按照制度执行,就能保证工作的质量,做好基层水利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3]。

2.3 将减灾工作纳入发展战略规划

农业经过多年不断的发展,为我国提供了很多农业生产资源,但是其快速发展离不开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可以说农田水利工程就是农业发展的命脉,基于这一理论,我国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将减灾工作纳入发展战略规划,在整个城市、经济、国家发展中,完善当地地区的水利工程建设,对配套的防涝抗旱工程进行建设,提高农业发展水平的同时,保证农民的实际经济利益,符合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方向。如果地区的水利工程设施都已经完善,人们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田地的扩大,或者对土地进行平整,还可以以此为基础,进行道路的修筑、土壤的改良和整修田间灌排渠系统,让国家建设的水利工程和社会建设的配套工程结合到一起,发挥出更大的防洪抗旱价值。

2.4 注重科学技术

随着我国快速的发展,在重大的经济转型中农田水利工程面临很多问题,这是发展的结果,但是相关专家应该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通过国家投资,研究有利于农田水利建设的先进技术[4]。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社会的进步也依靠科学技术,因此在防洪抗旱工作中,也要对工作进行近期和远期的规划,组织相关单位和研究所进行这方面的技术攻关,对研究出现的科学成果进行实际验证,如果其防洪抗旱功能得到验证,那么就要大力的推广使用,将其作用发挥到最大。

2.5 以防为主,综合治理

通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地区如果出现水旱灾害,一定和当地的水利、气候、生态、社会经济情况有关,为了减少洪涝灾害的影响,必须建设新型的水利水电工程,有效控制水利灾害的损失,在此基础上,还应该有效调整水资源和产业结构之间的关系,科学分析形势,建设防洪减灾体系,在做好防护工作时,还应该做好避灾、减灾方面的工作。

3 总结

通过以上对水利工程的防汛抗旱措施分析,我国的农田水利工程分布广泛,而且小型的农田水利工程众多,在建设时和所有的农民都息息相关,因此要发动大量的劳动力来参与,进行道路修筑、土壤改良,整修田间灌排渠系统,和国家建设的水利工程有机地联系到一起,提高防洪抗涝的整体性。在以后的发展中,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上述五点进行处理,强化工作落实工作,稳步推进我国防洪抗涝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1】李开峰,戴飞.浅谈淮委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管理[J].治淮, 2016(4):7-8.

【2】王向军,武芳,杨名亮,等.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建设进展和管理经验[J].中国防汛抗旱,2016(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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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

学习科学发展观,必须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以人为本就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发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价值的核心和社会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最高的价值目标,一切为了人,一切服务于人。注重以人为本,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可持续协调发展,是指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各个环节的发展要有机衔接,各个阶段各个步骤的发展要良性运行。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连续性、可再生性。

2、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对水文测报的要求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要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展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将保持又好又快的增长态势,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要求更加迫切,这些都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耳目和参谋,水文测报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防汛抗旱工作的首位,给防洪调度决策、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目标,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但是,频繁发生的水旱灾害对人的生命和生活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因此,防汛抗旱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把防洪保生命安全、抗旱保供水安全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水文测报工作必须紧紧围绕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加强水文测报工作,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速,强化预案预测预警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中央和各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国务院成立了应急办公室,颁布实施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我局也颁布了《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测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的水文测报工作,这些均要求防汛抗旱工作要充分发挥应急处置作用,要求水文测报工作必须进一步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三是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对水旱灾害信息高度关注,特别是新闻媒体与防汛抗旱工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对传统的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扩大了防汛抗旱工作的影响,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获得了社会各界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另一方面也增加了防汛抗旱工作的透明度,使之能够得到更多的监督和评价,有利于提高工作水平。因此,防汛抗旱水文测报工作必须在“更准、更快、更全、更新”上下功夫,全面满足社会和媒体的信息服务需求。

四是洪涝灾害和旱灾越来越严重,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洪涝灾害来看,近年来,受局部气候变化影响,我国部分中小河流、台风、山洪等灾害频繁发生,损失越来越大;从干旱灾害来看,受旱区域已由传统的三北(西北、华北、东北)向南方和东部多雨区扩展,近年来,南方旱灾发生之频繁、影响程度之深、损失之重都是过去多年没有遇到的。这迫切要求水文测报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山洪和旱情的监测预警分析,为山洪灾害防治及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水文测报工作与新时期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一是我国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水平与新的要求不适应。近年来,随着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的建设及各地相继投入,新建和改造了大量的水情自动测报系统,采集了大量的数据,为防汛抗旱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同时由于有关政策不落实,也给各地带来了系统使用、维护的困难,增加了运行负担。其中最重要的技术问题之一就是遥测设备因厂家不同而不同,其市场化和通用化程度较低,造成系统维护成本较高、维护不及时等诸多困难,制约了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二是水情报汛组网方式与新的技术不相适应。较早前,受制于x.25网络传输速率慢及人工报汛的要求,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一期及各地大多采用测站-分中心-省中心的报汛组网方式,而一些发达省份,基于全省各地宽带联网及自动测报系统的普及,有些采用测站-省中心-分中心,这样不仅节省了大量投资,简化了报汛组网方式,提高了学习传输、维护的效率,而且减轻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负担,提高了信息系统建设的效率,为此,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二期已没有对省以下报汛组网方式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采用相应的报汛组网方式。但目前采用此方式组网的省份不多,随着省以上节点及大部分省以下单位宽带网络建设的推进,应该因地制宜,采用科学经济的报汛组网方式。

三是水文测报的服务面与新的要求不相适应。目前,我国水文部门在力求做好传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的同时,正在全力开展新的服务领域,加大对山洪灾害的监测和分析,加大旱情监测的力度。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仍存在开展省份不多、涉及范围不广、采取力度不强等问题,与当前山洪灾害防治及抗旱工作的要求不适应。

四是水情预报水平与新的要求不适应。多年来,我国在水情预测预报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其技术水平具有较大的提高,在历年的防汛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新的要求不断提高,人员更替频繁,预报的频度和广度不断延伸,与新时期的防汛抗旱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预报范围较小,预报频度较低,预报时效性较弱,预报服务领域较窄,迫切需要大力提高水情预测预报的工作力度和水平。

五是水文应急测报水平与新的要求不相适应。近年来,全国经常发生涉水突发公共事件,我局也颁布了《突发公共水事件水文应急测报预案》,在制度、响应程序和方式上做出了明确规定,以适应新时期水文应急测报的要求。但从技术层面上仍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在信息采集、信息传输、信息存储、信息查询等应急测报方面仍然没有形成一套标准化的技术体系,在水利部和国家防办需要启动应急测报响应时,往往需要协调和依托外部力量,造成时间延误,测报不及时等现象,没有充分发挥我局水文测报、通信、网络方面的优势。

4、建议

一是尽快修订《水文自动测报规范》。20__年我局基于美国天气局水情信息编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自身情况,颁布了《水情信息编码标准》(sl320-20__),以适应新时期水情信息报送的要求。根据美国的使用情况,此编码是用于遥测端到水情分中心之间的无线通信编码,以便遥测设备达到市场化、通用化的要

求。建议修改《水文自动测报规范》,引入水情信息编码标准,提高我国遥测设备市场化和通用化的程度,解决各地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困难的问题。

二是尽快提倡与新技术相适应的报汛组网方式。由测站-省中心-分中心的报汛组网方式不仅大大节省投资,更重要的是提高了信息传输、维护的效率,减轻了水文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水文测报的质量。当前,随着国家防汛指挥系统工程的不断推进及各地自动测报系统的蓬勃建设,有必要研究推出基于各地新建宽带网络环境基础上的报汛组网方式,在全国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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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汛抗旱 工情信息 网络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5(a)-0050-01

1 项目背景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是“金水工程”的龙头工程.是国家防汛抗旱管理工作的重要决策支持系统。从2005年开始计算机网络系统部分,先建立起从中央到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7个流域机构的骨干网络,随后进一步开展各省市及流域机构的地区网建设。

天津是我国北方及环渤海的经济中心和重要的国内外贸易口岸基地,在国家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突出重要的地位,但是由于海河流域的诸河系汇集于天津集中入海,因而天津的防汛形势相当严峻。为了从根本上防治天津市的洪、涝、潮灾,必须同时开展防洪、排涝、挡潮方面的水利工程建设和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努力提高防洪抗旱工程的能力,并充分利用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等信息技术,大力加强防洪抗旱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全面改造和提升防汛抗旱效率。因此天津工情中心网络系统建设势在必行。

2 建设目标

系统建成后应成为能够提供以下主要工情信息的网络系统平台:(1)基础工情。(2)实时工情信息。(3)灾情信息。

3 系统建设和特性

天津工情中心主要应用于天津市防汛抗旱工作,用来提高防汛抗旱及工情数据显示的速度和稳定性。数据传输要求全天候24h不间断,要求承担数据传输的设备应具有相当高的性能和可靠性。天津工情中心网络系统由计算机网络系统、网络服务器、网络终端组成。结合现有资源的整合利用,系统集成设备的配置、安装以及系统管理专项设施建设。

天津工情中心的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水务局,要求具有符合条件的机房环境,提供基础工情信息、实时工情信息和灾情信息的存储、查询和管理。

工情中心网络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计算机网络系统。工情中心的网络设备为H3CLS-S5600主交换机,两台H3CLS-5100边沿交换机。与网络服务器和工作站连接,构建了工情中心网络系统基本结构。

(2)网络服务器和网络终端。工情中心的网络服务器和一部分终端在中心机房中,服务器为HPDL580,对五台终端选用了HPxw4600工作站。以保证工情中心网络系统中各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防汛抗旱及工情数据显示的速度和稳定性。

工情中心网络集成拓扑结构(如图1)。

3.1 可靠性与稳定性

本系统面对的是为天津市防汛抗旱工作服务的要求极高的系统,系统长期可靠的运行,对保证防汛工作的正常进行具有重大的意义。防汛系统不同于其它系统,既追求极高的可靠性又不能投入过大的资金,系统应具有一定的容错能力,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可作主干设备的备份、通讯线路的备份、系统数据的备份等。

3.2 可管理性

管理员能够在不改变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对整个系统进行调整,不管系统任何设备的物理位置在何处,网络都应该是可以控制的。

3.3 扩展性

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及网上应用的不断扩展,系统可以随时增加网络设备或模板来扩展整个网络。用户可以不增加任何投资,通过选择通讯协议和通信速率来提高网络传输速度,降低系统运行费用。另外,在用户端应选用模块化产品,方便的扩充网络的现有容量。

3.4 复杂性

(1)支持多种通讯协议。所选择的网络设备支持多种网络协议。局域网具备从以太网-交换式以太网-ATM顺利过渡连接的途径,在广域网上具备实现DDN、FrameRelay、ISDN、E1等通讯协议的转换和提升。

(2)支持多种传输介质。网络系统基于各种不同介质和协议的网络,它们也是防汛网的一部分,是一个多协议、多介质的网络,能够适应诸如屏蔽双绞线(STP)、非屏蔽双绞线(UTP)、光纤等多种传输介质。

(3)支持多种网络协议。网络系统不但支持目前最普遍采用的网间互连协议(TCP/IP),还支持如IPX和NETBUI等传统网络协议,以保证已有的各种防汛应用系统使用。

4 结语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天津工情中心项目建设是重要的非工程措施的防灾减灾工程,建立了以各类防洪工程基础信息为基础、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保障的工情信息系统。系统的完成和投入运行为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了各类防洪工程基础信息、图片及影像资料性,提高了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的科学性,为防洪抗旱调度决策和指挥抢险救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充分发挥了已建工程设施的效能。此外,天津工情中心网络系统的建立,作为多种工情信息的网络系统平台,提供了信息的存贮、查询和管理功能。该系统的建设满足了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对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该项目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

目前,一期工程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建设了信息采集系统、计算机网络、通信及视频会议、数据汇集、应用支撑平台与综合数据库以及业务应用系统。这一系列建设成果对防灾减灾发挥了巨大作用,为防洪决策提供了技术手段和科学依据。国家防汛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的建设成果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设信息采集系统(水情信息采集系统、工情信息采集系统、旱情信息采集系统)、通信与计算机网络以及相关支撑平台和综合数据库,为防灾减灾造福人民提供强大的支持和保障。

参考文献

[1]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天津工情中心网络项目建设实施方案[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