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游泳馆管理方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各大院校扩大招生,扩建新校区。随之新校区配套的教科文体设施必不可少,许多的院校都在考虑建设游泳馆。以西安地区为例,西安交大、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体育学院等都正在设计或建设游泳馆。游泳馆是体育建筑中最复杂的体育建筑,而其中又以水处理为最关键,选用何种水处理方案,结合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设计方案,就循环方式、过滤方式、消毒方式等若干问题,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1、循环方式:
从目前国内游泳馆来看。循环方式无非三种:逆流式、顺流式、混合式。
1.1逆流式:所谓逆流式,就是经过循环过滤和消毒后的水从泳池底部涌出,从泳池长端两侧的溢流槽中进入到平衡水箱中再进入到循环系统中的循环方式。一般来讲,泳池底部的出水口管径为40-50ram,间距为3×2.5m.由于出水口在底部,水从底部向上运动循环,池底的沉淀物和漂浮在水面的漂浮物很容易随着水的运动,从两侧的溢水漕中排出;几乎没有死角,达到了立体循环。近几年新建的游泳馆绝大部分都采用这种循环方式,例如1996巴塞罗那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北京2008年奥运会游泳比赛馆水立方、中国残疾人游泳训练馆都采用的是逆流式的循环。
1.2顺流式:进水口和出水口均设在泳池短边的两侧,一侧为进水,另外一侧为出水。进出水口管径一般为70-80mm.循环泵把水从出水口侧抽人到均衡水箱中,再从均衡水箱中进入到过滤消毒系统中,经过滤消毒后再从进水口侧进入到泳池中。这种循环方式的优点是节省管道,循环系统简单。缺点是水中的沉淀物和水面的漂浮物不容易排出,有部分死水区。过去比较老的游泳馆和室外游泳池大部分都采用这种循环方式。
1.3混合式:就是以上两种方式的结合,目前很少使用。
1.4结论:通过以上三种循环方式的比较可以看出,逆流式循环有着无可比拟的好处。高校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游泳馆使用频率较高,相对来讲水内的漂浮物、中的沉淀物较多,采用逆流式循环,比较有利于漂浮物和沉淀物的排出。本人个人认为,高校游泳馆设计时尽可能考虑采用逆流式循环。尽管逆流式循环好处多多,但要真正达到逆流循环的目的,前提是根据设计,在泳池放满水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真正的立体循环。我们都知道,高校游泳馆在使用定位上都是以游泳课教学训练为主,同时可承担例如大学生级别的比赛,而教学训练水深以1.3-1.5米为宜。比赛按照最新的规范要求,水深为2米(非奥运会、世锦赛比赛要求还要低些)。所以在设计采用逆流式循环时怎样做到两者兼顾呢?下面我们看看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也是以教学训练为主,同时还要兼顾部分比赛(比赛要求级别相对比其他院校较高)和对外开放。水深设计为两种情况,满足教学训练的水深为1.3-1.5米,满足比赛要求水深为2米。在最早的报批方案图中,水深为2.4米。通过和设计院的工程师交谈,得知以前的水深设计为2.4米是参照了相关的规范。2.4米深的水的设计是考虑到西安体育学院为体育专业院校,该馆为综合游泳馆,既可承担游泳比赛,又可承担水球、花样游泳比赛。但从西安体育学院和西北地区的特点来看,水球、花样游泳这两个项目没有开展,即使偶尔有比赛,陕西省跳水游泳馆完全可以承担水球、花样游泳比赛,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完全没有必要再重复建设。所以水深按照最新的规范仅仅考虑游泳,设计从2.4米改为2米深和1.3-1.5米深两个深度。在平时教学训练和对外开放时,水深1.3-1.5米,但这样无法进行逆流式循环,因为泳池中的水无法进入到溢水漕中。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经过和设计人员反复协商,在泳池深度的1.3-1.5米处增加一道溢水漕,平时教学训练和对外开放时,利用1.3-1.5米处的溢水漕进行循环。当有比赛时,水深增加到2米,利用泳池两侧的溢水槽进行循环。这样教学训练、对外开放和承担比赛都可采用逆流式循环,而且这种改动不违反相关规范。
1.5关于设备层的问题:早期的游泳馆设计,均设有设备层。这样带来的是土建投资较大,面积浪费较多。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去掉设备加层,采用逆流循环时,泳池的进水管道完全可以布在泳池的结构层上。具体为泳池底部结构层一找平层一防水层一管道层一垫层及找平层一防水层一泳池砖。去掉设备加层,可大大节约土建投资。西安体育学院由于是综合游泳馆,游泳池位于四层,前期报建方案中,在三层设设备加层,通过和设计人员协商后,决定去掉设备层,按照以上的方案敷设给水管道,节约一层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以后其他院校建设游泳馆,不管是一层的游泳馆或综合性的综合馆时,都完全可以这样敷设给水管道。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2、过滤方式:目前国内外过滤方式有如下几种:
2.1砂缸过滤:就是在压力缸体内铺设石英砂,厚度约为900-1200ram,当需要过滤的水通过滤层时,水中含有的悬浮物质流进上层滤料的微小间隙,受到吸附和机械阻塞作用,悬浮物被滤料表层截流,同时这些被截流的悬浮物之间发生重叠和架桥作用,在滤料层形成薄膜,薄膜继续发生过滤作用,通过这样的反复滤达到净化水质的作用。这种过滤方式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技术成熟,使用方便,管理简单。压力缸用碳钢、缠绕玻璃钢、不锈钢材质制造。这种过滤方式也有很大的缺陷,由于滤料中间的空隙较大,过滤精度一般(15个位米左右),当滤料中脏东西较多时反冲洗需要消耗大量的水,需要投加絮凝剂,机房占地面积、空间较大,设备重量大。
2.2硅藻土过滤:硅藻土是一种生物成因的硅质沉积岩,在我国分布较广,价格低廉。它的特点是硅藻土空隙度达到90%,具有较强的吸附性且不易溶解到酸性物质中。人们利用它的这种特性作为过滤材料。过去大量应用在饮料、酒类和自来水的过滤中,应用到泳池中是近几年在开始的。硅藻土过滤有以下特点:高效性;过滤浊度达到0.5度,能滤除1-2微米的微生物及原生动物虫、贾孢子虫、细菌等,能保证游泳池满负荷运行时的水质且不再需要给池水中添加其他的化学药物,运行费用较低。机房占地面积小,机房层高要求低,运行重量轻,设备基础要求低,特别是板式过滤器,占用面积及空间、重量更小。技术成熟,使用可靠,操作简单方便,投资和砂缸过滤基本差不多深。例如1994年亚运会、1988年汉城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等都采用硅藻土过滤技术。
2.3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近几年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越来越多的应用在泳池的水处理方面。国内目前也有生产,但效果还是进口的较好。著名的品牌例如法国的“戴思乐”。属一体化处理设备。它的过滤原理就是通过电机、水泵运转产生真空负压,把游泳池里没有过滤的水从右边的进水口吸到过滤器里(界面进水,可以处理水表面悬浮物),经过膜过滤后,再通过2个出水口(左边、前边各1个)回到游泳池里,整个泳池的水形成一个大的顺时针方向的立体循环,该循环在泳池水体内完成,其能量损失很小。“戴思乐”过滤系统的优点:无机房,节省用地面积及土建装饰费用;没有管道,杜绝漏水,大大减少能源消耗;水的洁净度非常高(有水质检测报告证明,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立体循环,流水不腐,至少一年不用换水,只需定期清洗过滤膜。循环完全自动化。应该讲,这种水处理方式是未来泳池水处理的方向,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在小型泳池中使用情况良好,在标准池中的使用情况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2.4建议:通过对以上几种过滤方式的分析,觉得在选择水处理设施上,还是使用技术更加成熟的砂缸过滤和硅藻土过滤技术较好。考虑到国家新的泳池水质规范即将开始实施,水质的浊度从≤5度提高到≤0.5度,水处理设施上还是选用过滤精度更高的硅藻土过滤技术,特别是板式硅藻土过滤器。主要原因就是技术经过实践的检验更成熟,过滤精度更高,设备占地面积和空间少、设备重量更小,运行费用较低。
3、消毒方式:
传统的泳池消毒方式是采用投加氯及氯的化合物来达到杀菌消毒的目的,主要有液氯、次氯酸钠、漂白剂、三氯异氢尿酸等等。以上化学药物消毒的特点是;杀毒灭菌效果好、杀菌消毒时间长久,来源广泛、造价低廉、使用方便。但也有很大的缺点:具有强烈的刺鼻气味,严重刺激人的呼吸系统,同时对人的口腔粘膜、耳鼻喉造成损害,在水中的衍生物例如三氯甲烷、氯仿等有致癌作用,和水反应后生成的一些酸性物质对建筑的通风管道、网架等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且运输、储藏等很不方便。臭氧是至今为止最快速有效的消毒剂。它的杀毒灭菌效果是氯的几百倍,杀菌消毒快速,同时臭氧还是强氧化剂,不仅杀菌能爿强,能杀灭细菌、大肠杆菌,还能杀死病毒。能将池水中的有机物氧化为无机物或易被吸附的其他中间物质,使池水清澈发蓝、透明度好、无刺激性、无异味,受眼、皮肤和头发无伤害,能使游泳池周围的空气清新{使游泳者有舒适感。臭氧的絮凝功能不会导致池力中有害物质和含盐量的增加。它能氧化池水中的有机物,除去产生三氯甲烷(THM)的有机源,限制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浓度。
【关键词】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方案;应用与发展
近年来,电视、电脑、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设备不断深入到千家万户,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必备工具,供电紧张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优化用电管理模式,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1有序用电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电力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供电紧张现象时有发生,电力部门需要运用行政手段对用电情模式进行管理与整合,通过紧急拉闸、限电、避峰用电、错峰用电等办法,对供电量进行有效的控制,达到有序用电的效果。其中,“紧急拉闸”是根据上级调度质量,对部分用电户的电荷量进行切除;“限电”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用电人员的用电量进行限制,该政策主要针对一些高耗能的企业;“避峰用电”是利用可中断符合,使用户避开用电高峰期;“错峰用电”是对用电量大的设备进行检修、工业企业开展轮休工作,生产班次进行调整休息。想要达到以上有序用电工作的目的,需要政府部门大力配合,与电力管理部门协调一致,达到限电、避峰、错峰的效果。然而在实际的有序用电政策运行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有序用电无法顺利开展。因此,有序用电工作中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①电力运行数据统计存在片面性,针对性不强,无法为有序用电工作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②有序用电缺乏公共平台,导致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三者之间无法协调配合,无法形成统一的发展理念;③有序用电工作缺乏透明性,电力部门与政府部门所下发的决策无法获取企业单位的理解;④电力管理模式监管力度存在欠缺,有序用电措施无法落实,一味的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应用与管理;⑤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三者之间缺乏沟通,信息缺乏及时性、准确性与有效性,电力用户无法及时有效的获取各类电力信息,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2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策略
针对现阶段有序用电管理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为保证电力企业能够供电充足,电力部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联合,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管理策略,明确管理办法与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督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备运用其中,实现智能化、信息化、一体化管理。
2.1构架公共交流平台
为加强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需构建公共交流平台,以政府部门作为主导,供电部门全权参与,企业单位之间相互配合,使三者之间能够协调统一,实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电力部门在获取政府部门的批准与审核后,及时将紧急拉闸信息、限电信息、避峰用电信息、错峰用电信息下方给相应的用电企业单位,使用电企业单位做好限电、避峰、错峰的准备。
2.2优化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有序用电管理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应在原有有序用电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使其符合电力企业发展与电力用户用电需求,在制定、优化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我国用电管理的相关规整与制度,结合本的确用电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出符合电力行业发展的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中的各个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其责任与义务,对用电企业、用电设备、用电负荷、用电时间进行严格控制,落实监控方案与体制。
2.3发挥科技监控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推广,为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应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备引入电力管理工作中,细化用电信息管理工作,将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变成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电力运行效率。例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等,运用电子设备对电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储存于管理,通过网络平台将电力信息及时的给政府部门,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后,将电力信息下达给相关用电用户,使用电企业、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电力信息,明确有序管理职责,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用电管理原则。
3有序用电管理模式的应用
有序用电管理模式在电力运行中实际应用有四个方面:“电力指标分配”、“电力指标下达”、“用电负荷监控”、“电量监督整”。
3.1电力指标分配
根据电力线路设置情况,将电力行政管理区域按照开发区、街道社区,划分成不同的用电管理,对不同用电管理区域内用电“早峰”、“腰荷”、“晚峰”和“低谷”信息进行详细的统计,并分析不同用电信息在整个用电负荷量中所占比例。一旦供电量出现缺口,电力监控系统将快速、准确的获取电力负荷指标,并将该指标传达给各级行政部门,按照不同区域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对其实施紧急拉闸断电、限电、避风等。
3.2电力指标下达
对不同的行政分区下方不同的电力指标,确保电力指标符合该区域用电额度,结合该地区电荷量实际用量,及时跟新数据,做到动态化管理,运用电力采集系统,将电力用量指标下发到各个用户采集终端,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用电管理原则,实现封闭式控制管理方略。
3.3用电负荷监控
在所构建的有序用电管理平台上,搜集各地区用电信息,做好动态化用电负荷监控工作,落实对开发区用户、街道社区用户的负荷管理,通过观察线路负荷变化值,了解该地区用电量是否超出规定指标。一旦发现用电负荷超出规定用电量,可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与调整。
3.4电量监督
一旦电力系统发出预警信号,说明某地区用电负荷已超出预警线,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应快速做好用电量减压调试工作,减低该区用电量,时期能够错开用电高峰期,确保将用户用电负荷控制在有序用电管理系统运行的范围之内。针对大用电量企业,若不准许政府与电力部门所下发的“拉闸限电”要求,将其视为“违规用电”,出现三次“违规用电”的电力用户,将对其实施为其1周的停电调整处罚,并在媒体上对其进行曝光。充分展现舆论监督力量。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电力企业能够正常为人们生活供应充足的电能,降低电力系统负担,应对原有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进行优化与改革,针对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结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构建电力企业、政府部门、用电企业的交流平台,为有序用电管理模式提供一个可靠的发展空间,加强工作体制与电力系统之间的配合,使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展开。为保证用电企业能够积极配合电力企业与政府部门所下发的限电、避峰质量,应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一切企业一视同仁,加强电力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胡浙莹.基于多数据源信息整合平台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研究和应用[D].华北电力大学,2013.
[2]王喆.辽阳地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有序用电运行模式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5.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以及“停机不停线”的总体思路,通过技术方法、经济手段、行政措施等,努力做好今年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努力实现“影响小,损失少”的有序用电目标。
(一)安全稳定原则。加强电网安全调度,强化安全生产,严肃调度纪律,既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又实现系统在高温高峰期间“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
(二)公开公平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指标、政策及有关要情,公布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做到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三)分级控制原则。按电力供需最大缺口安排预案,结合气温、负荷等变动特点,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级控制。
(四)力保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力保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用电。同时,要切实防止因快速切除负荷时导致的人身、社会公共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五)属地负责原则。细化“1+X”模式,除连续性生产企业(指桐昆集团、巨石集团、新风鸣集团,下同)、错避峰企业(附件2)由市直管外,各包干单位(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下同)根据“总量包干(附件3)、负荷到线、控制到户、自主管理、谁超限谁”的原则,将控制用电负荷的任务细化至辖区内每条线、每个电力用户,对超限部分由各包干单位按“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时间、定限)要求进行限负。
(六)科学合理原则。为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积极推行精细化用电管理,以“有保有压”为导向,以企业资源能源占用绩效综合评价为依据,根据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优质企业,限制低效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二、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根据“缺口多少、错峰多少”的原则,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每个等级级差为10万千瓦。
A级:用电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
E级:用电缺口在40万千瓦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市政府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经信局局长、供电局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农经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局、商务局、机关事务局、广电台、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工商联、石油公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并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研究决定保证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与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供电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市有序用电监督组和检查组,负责对各包干单位、成员单位、电力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包干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包干单位:成立各自辖区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方案,根据企业分类以及有序用电响应等级排出集中检修停(减)产、轮流检修停产以及削减用电负荷的具体用户名单,并按照“四定”要求落实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编制并报送线路轮休表。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监督检查本辖区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缺电预警信息通知至每个电力用户,努力降低缺电影响。全面推行有序用电自主管理模式,在各条综合线建立健全线管会制度,明确各线管会的党政联系领导。
宣传部:负责有序用电期间的舆情分析,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举措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有序用电信息,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增强全社会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及公众社会责任感。
经信局:负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工作,审核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管理协调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协助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准确预测负荷缺口情况,并对各包干单位用电总负荷进行监控。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负责落实路灯单边或隔盏等减半亮灯的措施。同时,要加快电网、电源建设,着力提高受供电能力;积极调剂使用好现有的电力资源,努力缓解供用电矛盾。
机关事务局:负责机关单位节约用电工作,对机关单位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防止阻挠有序用电检查及纪律执行事件的发生。
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广告灯箱、霓虹灯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督促执行控制用电工作。
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对全市大型市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旅游局:负责全市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文化局:负责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建设局:负责督促全市建筑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方案的管理和落实工作。
工商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沿街商店以及非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等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非医疗的辅助配套用电。
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农经局:制定缺电情况下合理科学的种养殖方案,指导种养殖户落实停电应急措施。
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市金融机构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工商联:负责通过各级商会组织,宣贯并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重点派员参加全市或各包干单位的有序用电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包干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经管办、供电部门人员组成;包干区内领导分别联系包干区内各条线路,组织牵头成立线管会,线管会由经管办、供电部门及相关村(居)委会、企业代表组成。
(二)重视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工作和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要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对影响我市有序用电工作开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要积极报道市有序用电监督组明查暗访情况。
(三)注重负荷预警与信息沟通。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做好负荷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导广大电力用户适时安排生产、经营或生活。当预计将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及时通知各包干单位,并由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及时通知到各有关企业、单位。建立专门联络通道,加强有序用电信息的联系与沟通,并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短信等形式通报全市供用电形势以及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执行情况。
(四)有效推广负控技术。充分发挥负控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今年有序用电工作中扩大负控覆盖面,对100千伏安以下专变用户逐步安装负控跳闸装置。针对部分地区低压动力用户量大、负荷重,有序用电监管难等问题,逐渐采用技术措施和行政手段共同予以管控,技术上尝试通过低压大用户加装负荷控制装置等方法。要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设置用电负荷,并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切实提高使用效果。为确保负控装置正常使用,各包干区要组织定期对各用电户负控装置进行检查;凡无正当理由拒装、擅自拆除负控装置以及干扰负控装置正常运行的,查实后一律不供电。
(五)发挥需求侧实时管理系统作用。充分利用省电力需求侧实时管理系统,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办公室应落实专人对信息进行核对,熟悉掌握实时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有序用电工作监视、管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强化政策支持。为鼓励地方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满负荷均衡发电,对其在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的上网电量,给予0.07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对企业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购入的自备发电设备,按其发电容量给予100元/千瓦的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财政局、供电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用户侧管理。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分级响应预案加大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的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公共建筑制冷空调最低设置温度不低于26℃。
(八)推动节约用电。迎峰度夏期间,通过新闻媒体以及中小学生暑期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错避峰工作的宣传度、响应度。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
(九)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有序用电管理。结合产业、能耗和环保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办法》(附件4)进行评价分类,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的有序用电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错避峰措施。
(十)加强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导和监管。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熔体直纺、玻璃纤维因技术原因不能停产的连续性生产企业制定限负指标。连续性生产企业应根据责任书签订的指标,按“四定”原则,分别确定本集团企业及相关企业的具体限电指标、限电方式、限电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落实安全措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交通通讯、生产易燃易爆的特殊企业以及其他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落实应急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公安等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二)加大查处力度。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对不切实履行有序用电责任的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进行行政约谈,并通过媒体公示。对有序用电工作开展不力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加强对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务办公楼的检查,对不采取节电措施、浪费能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电力用户,给予停电一周的处罚;送电后仍不执行有序用电相关安排的,则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停止供电,同时不得申请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
五、分级响应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制定分级响应预案。
(一)A级响应
当用电负荷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五控二”轮休方案;三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四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
4.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六控一”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三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四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二控五”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大型市场用电负荷在5月最高用电负荷基础上下降10%;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五控二”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三类、四类企业实行全周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二控五”轮休方案;三类、四类企业实行全周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除安保路灯外的其他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E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超过40万千瓦,由市政府专门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六、附则
(一)A、B、C、D级响应分别表示供电缺口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其预警信号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二)当实施E级响应后仍严重缺电或超供电能力需紧急限负以及电网发生事故时,启用2012年电网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
(三)在迎峰度夏期间,各企业要安排总计15天的时间进行集中检修,具体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排定,并上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各企业在轮检修期间,可按报装总容量的10%保留必要的保安和生活用电;其他时间则继续执行有序用电分级响应预案。
病历资料
患者,女,22岁,体重65kg,以G1P0,孕40周头位入院待产,因胎儿宫内窘迫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术前各项检查正常,ASA Ⅰ级,心肺听诊无异常。既往史无特殊。入手术室测BP 120/80mmHg,HR 92次/分,SPO2 98%,心电图窦性心率。开放静脉通道,左侧卧位,L2~3棘突间隙进针穿刺成功,蛛网膜下腔给药0.5%布比卡因重比重液2ml,向头侧置管3.5cm,麻醉成功后平卧位。5分钟后BP 80/40mmHg,测麻醉平面T4~S2,患者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给予麻黄碱15mg静注,吸氧。5分钟后血压继续下降,考虑椎管内麻醉并发急性低血压,给予间羟胺5mg静注(未经稀释)。5分钟后患者出现烦躁不安,主诉心悸不适,BP 190/117mmHg,HR 160次/分,ECG监测疑似房颤,测挠动脉搏动120次/分,行十二导心电图检查证实房颤,给予已胺碘呋酮150mg静注,乌拉地尔12.5mg静注,15分钟后BP 130/80mmHg,HR 121次/分,心电图监测房颤未纠正,继以已胺碘呋酮1mg/分静滴,开始手术,手术顺利,历时45分钟。术毕患者BP 110/80mmHg,HR 89次/分,送回病房,心电监护,逐步恢复为窦性心律。
讨论
本例患者为足月妊娠孕妇,在实施椎管内麻醉时,由于蛛网膜下腔局麻药用量相对过大,导致并发急性低血压,术中同时使用麻黄素和间羟胺纠正低血压且诱发房颤。间羟胺为α受体激动药,常用于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一般对心率兴奋不明显,很少引起心率失常的发生,且目前文献报道较少,但其心率失常发生率随用量及患者敏感性而异,同时与其他拟肾上腺素药并用可导致异位心律的发生。同时间羟胺未经稀释静注用量把握不好,以至用量较大,同时又合用拟肾上腺素药物,导致患者血压剧烈上升,并诱发房颤发生。因此椎管内麻醉发生严重低血压时,如果使用间羟胺纠正低血压,静脉给药一定要稀释后小剂量静脉注射或采取静脉滴注的方式给药,因个人对药物敏感性不同,应小剂量给药观察10分钟后再决定是否增加用药剂量,尽量避免与其它拟肾上腺素药物合用以防止心律失常的发生。同时对于预防椎管内麻醉低血压的发生,要采取静脉预充扩容、恰当使用局麻药量、适时使用血管活性药等综合措施,不可仅单纯依赖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从而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第二条 凡座落在鞍山市市区内的公有住房进行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产权单位同意,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按规定的程序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条 鞍山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主管机关,鞍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场处)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审批,承租人可以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实行有偿转让:
(一)为购买商品房或其它公有住房而筹措资金的;
(二)为参与房改购买公房而筹措资金的;
(三)自住有余的。
第六条 本市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经审批,可以有偿受让公有住房使用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公有住房使用权不得转让:
(一)拖欠房屋租金的;
(二)有房屋租赁纠纷的;
(三)拖欠房屋取暖费的;
(四)损坏房屋未按要求承担修复、赔偿责任的;
(五)独用单元式房屋转让部分住房使用权的;
(六)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将要拆迁的;
(七)转让后人均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
(八)其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八条 有偿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下列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
(一)房屋所有权人;
(二)该户房屋的共用人(含共厨、共厕、共厅等);
(三)人均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住户。
第九条 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市场处填写《申请书》和《审批表》,并按要求由转让方同户籍人及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经市场处登记验证后送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进行初审复查,然后由市场处进行现场评估,最后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办理转让手续。市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价格应当由转让双方在市场处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协商议定。
第十一条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费按市场处评估价值收取,由受让方承担。其中:75%支付给转让方,作为经济补偿;10%支付给房屋产权单位,作为房屋维修费用;15%由市场处收取,作为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业务经费和房地产市场建设经费。
第十二条 实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受让方在房改过程中购置该房产权时,其受让时支付的有偿转让费和手续费不得冲抵购房资金。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违者买卖合同无效,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卖方处以买卖金额2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鞍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