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游泳馆管理方案范文

游泳馆管理方案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3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游泳馆管理方案,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游泳馆管理方案

篇1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各大院校扩大招生,扩建新校区。随之新校区配套的教科文体设施必不可少,许多的院校都在考虑建设游泳馆。以西安地区为例,西安交大、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体育学院等都正在设计或建设游泳馆。游泳馆是体育建筑中最复杂的体育建筑,而其中又以水处理为最关键,选用何种水处理方案,结合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设计方案,就循环方式、过滤方式、消毒方式等若干问题,提出一些个人见解。

1、循环方式:

从目前国内游泳馆来看。循环方式无非三种:逆流式、顺流式、混合式。

1.1逆流式:所谓逆流式,就是经过循环过滤和消毒后的水从泳池底部涌出,从泳池长端两侧的溢流槽中进入到平衡水箱中再进入到循环系统中的循环方式。一般来讲,泳池底部的出水口管径为40-50ram,间距为3×2.5m.由于出水口在底部,水从底部向上运动循环,池底的沉淀物和漂浮在水面的漂浮物很容易随着水的运动,从两侧的溢水漕中排出;几乎没有死角,达到了立体循环。近几年新建的游泳馆绝大部分都采用这种循环方式,例如1996巴塞罗那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北京2008年奥运会游泳比赛馆水立方、中国残疾人游泳训练馆都采用的是逆流式的循环。

1.2顺流式:进水口和出水口均设在泳池短边的两侧,一侧为进水,另外一侧为出水。进出水口管径一般为70-80mm.循环泵把水从出水口侧抽人到均衡水箱中,再从均衡水箱中进入到过滤消毒系统中,经过滤消毒后再从进水口侧进入到泳池中。这种循环方式的优点是节省管道,循环系统简单。缺点是水中的沉淀物和水面的漂浮物不容易排出,有部分死水区。过去比较老的游泳馆和室外游泳池大部分都采用这种循环方式。

1.3混合式:就是以上两种方式的结合,目前很少使用。

1.4结论:通过以上三种循环方式的比较可以看出,逆流式循环有着无可比拟的好处。高校由于学生人数较多,游泳馆使用频率较高,相对来讲水内的漂浮物、中的沉淀物较多,采用逆流式循环,比较有利于漂浮物和沉淀物的排出。本人个人认为,高校游泳馆设计时尽可能考虑采用逆流式循环。尽管逆流式循环好处多多,但要真正达到逆流循环的目的,前提是根据设计,在泳池放满水的情况下,才能做到真正的立体循环。我们都知道,高校游泳馆在使用定位上都是以游泳课教学训练为主,同时可承担例如大学生级别的比赛,而教学训练水深以1.3-1.5米为宜。比赛按照最新的规范要求,水深为2米(非奥运会、世锦赛比赛要求还要低些)。所以在设计采用逆流式循环时怎样做到两者兼顾呢?下面我们看看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也是以教学训练为主,同时还要兼顾部分比赛(比赛要求级别相对比其他院校较高)和对外开放。水深设计为两种情况,满足教学训练的水深为1.3-1.5米,满足比赛要求水深为2米。在最早的报批方案图中,水深为2.4米。通过和设计院的工程师交谈,得知以前的水深设计为2.4米是参照了相关的规范。2.4米深的水的设计是考虑到西安体育学院为体育专业院校,该馆为综合游泳馆,既可承担游泳比赛,又可承担水球、花样游泳比赛。但从西安体育学院和西北地区的特点来看,水球、花样游泳这两个项目没有开展,即使偶尔有比赛,陕西省跳水游泳馆完全可以承担水球、花样游泳比赛,西安体育学院游泳馆完全没有必要再重复建设。所以水深按照最新的规范仅仅考虑游泳,设计从2.4米改为2米深和1.3-1.5米深两个深度。在平时教学训练和对外开放时,水深1.3-1.5米,但这样无法进行逆流式循环,因为泳池中的水无法进入到溢水漕中。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经过和设计人员反复协商,在泳池深度的1.3-1.5米处增加一道溢水漕,平时教学训练和对外开放时,利用1.3-1.5米处的溢水漕进行循环。当有比赛时,水深增加到2米,利用泳池两侧的溢水槽进行循环。这样教学训练、对外开放和承担比赛都可采用逆流式循环,而且这种改动不违反相关规范。

1.5关于设备层的问题:早期的游泳馆设计,均设有设备层。这样带来的是土建投资较大,面积浪费较多。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去掉设备加层,采用逆流循环时,泳池的进水管道完全可以布在泳池的结构层上。具体为泳池底部结构层一找平层一防水层一管道层一垫层及找平层一防水层一泳池砖。去掉设备加层,可大大节约土建投资。西安体育学院由于是综合游泳馆,游泳池位于四层,前期报建方案中,在三层设设备加层,通过和设计人员协商后,决定去掉设备层,按照以上的方案敷设给水管道,节约一层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以后其他院校建设游泳馆,不管是一层的游泳馆或综合性的综合馆时,都完全可以这样敷设给水管道。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2、过滤方式:目前国内外过滤方式有如下几种:

2.1砂缸过滤:就是在压力缸体内铺设石英砂,厚度约为900-1200ram,当需要过滤的水通过滤层时,水中含有的悬浮物质流进上层滤料的微小间隙,受到吸附和机械阻塞作用,悬浮物被滤料表层截流,同时这些被截流的悬浮物之间发生重叠和架桥作用,在滤料层形成薄膜,薄膜继续发生过滤作用,通过这样的反复滤达到净化水质的作用。这种过滤方式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技术成熟,使用方便,管理简单。压力缸用碳钢、缠绕玻璃钢、不锈钢材质制造。这种过滤方式也有很大的缺陷,由于滤料中间的空隙较大,过滤精度一般(15个位米左右),当滤料中脏东西较多时反冲洗需要消耗大量的水,需要投加絮凝剂,机房占地面积、空间较大,设备重量大。

2.2硅藻土过滤:硅藻土是一种生物成因的硅质沉积岩,在我国分布较广,价格低廉。它的特点是硅藻土空隙度达到90%,具有较强的吸附性且不易溶解到酸性物质中。人们利用它的这种特性作为过滤材料。过去大量应用在饮料、酒类和自来水的过滤中,应用到泳池中是近几年在开始的。硅藻土过滤有以下特点:高效性;过滤浊度达到0.5度,能滤除1-2微米的微生物及原生动物虫、贾孢子虫、细菌等,能保证游泳池满负荷运行时的水质且不再需要给池水中添加其他的化学药物,运行费用较低。机房占地面积小,机房层高要求低,运行重量轻,设备基础要求低,特别是板式过滤器,占用面积及空间、重量更小。技术成熟,使用可靠,操作简单方便,投资和砂缸过滤基本差不多深。例如1994年亚运会、1988年汉城奥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等都采用硅藻土过滤技术。

2.3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近几年一体化水处理设备越来越多的应用在泳池的水处理方面。国内目前也有生产,但效果还是进口的较好。著名的品牌例如法国的“戴思乐”。属一体化处理设备。它的过滤原理就是通过电机、水泵运转产生真空负压,把游泳池里没有过滤的水从右边的进水口吸到过滤器里(界面进水,可以处理水表面悬浮物),经过膜过滤后,再通过2个出水口(左边、前边各1个)回到游泳池里,整个泳池的水形成一个大的顺时针方向的立体循环,该循环在泳池水体内完成,其能量损失很小。“戴思乐”过滤系统的优点:无机房,节省用地面积及土建装饰费用;没有管道,杜绝漏水,大大减少能源消耗;水的洁净度非常高(有水质检测报告证明,达到了饮用水的标准)。立体循环,流水不腐,至少一年不用换水,只需定期清洗过滤膜。循环完全自动化。应该讲,这种水处理方式是未来泳池水处理的方向,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在小型泳池中使用情况良好,在标准池中的使用情况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

2.4建议:通过对以上几种过滤方式的分析,觉得在选择水处理设施上,还是使用技术更加成熟的砂缸过滤和硅藻土过滤技术较好。考虑到国家新的泳池水质规范即将开始实施,水质的浊度从≤5度提高到≤0.5度,水处理设施上还是选用过滤精度更高的硅藻土过滤技术,特别是板式硅藻土过滤器。主要原因就是技术经过实践的检验更成熟,过滤精度更高,设备占地面积和空间少、设备重量更小,运行费用较低。

3、消毒方式:

传统的泳池消毒方式是采用投加氯及氯的化合物来达到杀菌消毒的目的,主要有液氯、次氯酸钠、漂白剂、三氯异氢尿酸等等。以上化学药物消毒的特点是;杀毒灭菌效果好、杀菌消毒时间长久,来源广泛、造价低廉、使用方便。但也有很大的缺点:具有强烈的刺鼻气味,严重刺激人的呼吸系统,同时对人的口腔粘膜、耳鼻喉造成损害,在水中的衍生物例如三氯甲烷、氯仿等有致癌作用,和水反应后生成的一些酸性物质对建筑的通风管道、网架等具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且运输、储藏等很不方便。臭氧是至今为止最快速有效的消毒剂。它的杀毒灭菌效果是氯的几百倍,杀菌消毒快速,同时臭氧还是强氧化剂,不仅杀菌能爿强,能杀灭细菌、大肠杆菌,还能杀死病毒。能将池水中的有机物氧化为无机物或易被吸附的其他中间物质,使池水清澈发蓝、透明度好、无刺激性、无异味,受眼、皮肤和头发无伤害,能使游泳池周围的空气清新{使游泳者有舒适感。臭氧的絮凝功能不会导致池力中有害物质和含盐量的增加。它能氧化池水中的有机物,除去产生三氯甲烷(THM)的有机源,限制有机物和无机物的浓度。

篇2

【关键词】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方案;应用与发展

近年来,电视、电脑、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设备不断深入到千家万户,电脑、投影仪、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必备工具,供电紧张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优化用电管理模式,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重点内容。

1有序用电工作所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电力企业发展现状来看,供电紧张现象时有发生,电力部门需要运用行政手段对用电情模式进行管理与整合,通过紧急拉闸、限电、避峰用电、错峰用电等办法,对供电量进行有效的控制,达到有序用电的效果。其中,“紧急拉闸”是根据上级调度质量,对部分用电户的电荷量进行切除;“限电”是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对用电人员的用电量进行限制,该政策主要针对一些高耗能的企业;“避峰用电”是利用可中断符合,使用户避开用电高峰期;“错峰用电”是对用电量大的设备进行检修、工业企业开展轮休工作,生产班次进行调整休息。想要达到以上有序用电工作的目的,需要政府部门大力配合,与电力管理部门协调一致,达到限电、避峰、错峰的效果。然而在实际的有序用电政策运行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有序用电无法顺利开展。因此,有序用电工作中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①电力运行数据统计存在片面性,针对性不强,无法为有序用电工作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②有序用电缺乏公共平台,导致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三者之间无法协调配合,无法形成统一的发展理念;③有序用电工作缺乏透明性,电力部门与政府部门所下发的决策无法获取企业单位的理解;④电力管理模式监管力度存在欠缺,有序用电措施无法落实,一味的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应用与管理;⑤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企业单位三者之间缺乏沟通,信息缺乏及时性、准确性与有效性,电力用户无法及时有效的获取各类电力信息,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2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策略

针对现阶段有序用电管理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为保证电力企业能够供电充足,电力部门应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单位的联合,制定出具有可行性的管理策略,明确管理办法与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与监督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及时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备运用其中,实现智能化、信息化、一体化管理。

2.1构架公共交流平台

为加强电力部门、政府部门与企业单位之间的联系与交流,需构建公共交流平台,以政府部门作为主导,供电部门全权参与,企业单位之间相互配合,使三者之间能够协调统一,实现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电力部门在获取政府部门的批准与审核后,及时将紧急拉闸信息、限电信息、避峰用电信息、错峰用电信息下方给相应的用电企业单位,使用电企业单位做好限电、避峰、错峰的准备。

2.2优化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有序用电管理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应在原有有序用电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与创新,使其符合电力企业发展与电力用户用电需求,在制定、优化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我国用电管理的相关规整与制度,结合本的确用电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制定出符合电力行业发展的有序用电管理制度。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中的各个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其责任与义务,对用电企业、用电设备、用电负荷、用电时间进行严格控制,落实监控方案与体制。

2.3发挥科技监控手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推广,为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应将先进的科学技术与设备引入电力管理工作中,细化用电信息管理工作,将粗放型管理模式转变成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电力运行效率。例如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SCADA)等,运用电子设备对电力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储存于管理,通过网络平台将电力信息及时的给政府部门,获得政府部门的认可后,将电力信息下达给相关用电用户,使用电企业、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电力信息,明确有序管理职责,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用电管理原则。

3有序用电管理模式的应用

有序用电管理模式在电力运行中实际应用有四个方面:“电力指标分配”、“电力指标下达”、“用电负荷监控”、“电量监督整”。

3.1电力指标分配

根据电力线路设置情况,将电力行政管理区域按照开发区、街道社区,划分成不同的用电管理,对不同用电管理区域内用电“早峰”、“腰荷”、“晚峰”和“低谷”信息进行详细的统计,并分析不同用电信息在整个用电负荷量中所占比例。一旦供电量出现缺口,电力监控系统将快速、准确的获取电力负荷指标,并将该指标传达给各级行政部门,按照不同区域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对其实施紧急拉闸断电、限电、避风等。

3.2电力指标下达

对不同的行政分区下方不同的电力指标,确保电力指标符合该区域用电额度,结合该地区电荷量实际用量,及时跟新数据,做到动态化管理,运用电力采集系统,将电力用量指标下发到各个用户采集终端,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用电管理原则,实现封闭式控制管理方略。

3.3用电负荷监控

在所构建的有序用电管理平台上,搜集各地区用电信息,做好动态化用电负荷监控工作,落实对开发区用户、街道社区用户的负荷管理,通过观察线路负荷变化值,了解该地区用电量是否超出规定指标。一旦发现用电负荷超出规定用电量,可及时对其进行处理与调整。

3.4电量监督

一旦电力系统发出预警信号,说明某地区用电负荷已超出预警线,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应快速做好用电量减压调试工作,减低该区用电量,时期能够错开用电高峰期,确保将用户用电负荷控制在有序用电管理系统运行的范围之内。针对大用电量企业,若不准许政府与电力部门所下发的“拉闸限电”要求,将其视为“违规用电”,出现三次“违规用电”的电力用户,将对其实施为其1周的停电调整处罚,并在媒体上对其进行曝光。充分展现舆论监督力量。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保证电力企业能够正常为人们生活供应充足的电能,降低电力系统负担,应对原有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进行优化与改革,针对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结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构建电力企业、政府部门、用电企业的交流平台,为有序用电管理模式提供一个可靠的发展空间,加强工作体制与电力系统之间的配合,使有序用电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展开。为保证用电企业能够积极配合电力企业与政府部门所下发的限电、避峰质量,应落实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一切企业一视同仁,加强电力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为我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胡浙莹.基于多数据源信息整合平台的有序用电管理模式优化研究和应用[D].华北电力大学,2013.

[2]王喆.辽阳地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有序用电运行模式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5.

篇3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按照“先生活,后生产”以及“停机不停线”的总体思路,通过技术方法、经济手段、行政措施等,努力做好今年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时,努力实现“影响小,损失少”的有序用电目标。

(一)安全稳定原则。加强电网安全调度,强化安全生产,严肃调度纪律,既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又实现系统在高温高峰期间“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

(二)公开公平原则。定期向社会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指标、政策及有关要情,公布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做到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三)分级控制原则。按电力供需最大缺口安排预案,结合气温、负荷等变动特点,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并实施相应的分级控制。

(四)力保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力保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用电。同时,要切实防止因快速切除负荷时导致的人身、社会公共安全等事故的发生。

(五)属地负责原则。细化“1+X”模式,除连续性生产企业(指桐昆集团、巨石集团、新风鸣集团,下同)、错避峰企业(附件2)由市直管外,各包干单位(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下同)根据“总量包干(附件3)、负荷到线、控制到户、自主管理、谁超限谁”的原则,将控制用电负荷的任务细化至辖区内每条线、每个电力用户,对超限部分由各包干单位按“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时间、定限)要求进行限负。

(六)科学合理原则。为优化配置电力资源,积极推行精细化用电管理,以“有保有压”为导向,以企业资源能源占用绩效综合评价为依据,根据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得分情况,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的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优质企业,限制低效企业,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二、用电缺口预警分级

根据“缺口多少、错峰多少”的原则,将缺电形势分为五个预警等级,每个等级级差为10万千瓦。

A级:用电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

E级:用电缺口在40万千瓦以上。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市政府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经信局局长、供电局局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市长电话受理中心、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农经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局、商务局、机关事务局、广电台、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局、气象局、人民银行、工商联、石油公司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工作,并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研究决定保证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与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局、供电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牵头成立市有序用电监督组和检查组,负责对各包干单位、成员单位、电力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包干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各包干单位:成立各自辖区的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方案,根据企业分类以及有序用电响应等级排出集中检修停(减)产、轮流检修停产以及削减用电负荷的具体用户名单,并按照“四定”要求落实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编制并报送线路轮休表。与辖区内企业签订有序用电管理责任书,监督检查本辖区有序用电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将缺电预警信息通知至每个电力用户,努力降低缺电影响。全面推行有序用电自主管理模式,在各条综合线建立健全线管会制度,明确各线管会的党政联系领导。

宣传部:负责有序用电期间的舆情分析,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有序用电各项举措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有序用电信息,加强节约用电宣传,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增强全社会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意识及公众社会责任感。

经信局:负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工作,审核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管理协调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协助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准确预测负荷缺口情况,并对各包干单位用电总负荷进行监控。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负责落实路灯单边或隔盏等减半亮灯的措施。同时,要加快电网、电源建设,着力提高受供电能力;积极调剂使用好现有的电力资源,努力缓解供用电矛盾。

机关事务局:负责机关单位节约用电工作,对机关单位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防止阻挠有序用电检查及纪律执行事件的发生。

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广告灯箱、霓虹灯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督促执行控制用电工作。

发改局(服务业发展局):负责对全市大型市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旅游局:负责全市星级酒店、旅游景区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文化局:负责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建设局:负责督促全市建筑施工单位以及相关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方案的管理和落实工作。

工商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沿街商店以及非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等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非医疗的辅助配套用电。

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农经局:制定缺电情况下合理科学的种养殖方案,指导种养殖户落实停电应急措施。

人民银行:负责对全市金融机构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工商联:负责通过各级商会组织,宣贯并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开展。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重点派员参加全市或各包干单位的有序用电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包干单位要建立健全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经管办、供电部门人员组成;包干区内领导分别联系包干区内各条线路,组织牵头成立线管会,线管会由经管办、供电部门及相关村(居)委会、企业代表组成。

(二)重视宣传工作。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工作和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要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宣传,对影响我市有序用电工作开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要积极报道市有序用电监督组明查暗访情况。

(三)注重负荷预警与信息沟通。市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做好负荷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指导广大电力用户适时安排生产、经营或生活。当预计将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及时通知各包干单位,并由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办公室负责及时通知到各有关企业、单位。建立专门联络通道,加强有序用电信息的联系与沟通,并通过政府协同办公系统、短信等形式通报全市供用电形势以及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执行情况。

(四)有效推广负控技术。充分发挥负控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今年有序用电工作中扩大负控覆盖面,对100千伏安以下专变用户逐步安装负控跳闸装置。针对部分地区低压动力用户量大、负荷重,有序用电监管难等问题,逐渐采用技术措施和行政手段共同予以管控,技术上尝试通过低压大用户加装负荷控制装置等方法。要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设置用电负荷,并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切实提高使用效果。为确保负控装置正常使用,各包干区要组织定期对各用电户负控装置进行检查;凡无正当理由拒装、擅自拆除负控装置以及干扰负控装置正常运行的,查实后一律不供电。

(五)发挥需求侧实时管理系统作用。充分利用省电力需求侧实时管理系统,各包干单位有序用电办公室应落实专人对信息进行核对,熟悉掌握实时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有序用电工作监视、管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六)强化政策支持。为鼓励地方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满负荷均衡发电,对其在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的上网电量,给予0.07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对企业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购入的自备发电设备,按其发电容量给予100元/千瓦的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信局会同财政局、供电局另行制定)。

(七)加强用户侧管理。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分级响应预案加大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的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公共建筑制冷空调最低设置温度不低于26℃。

(八)推动节约用电。迎峰度夏期间,通过新闻媒体以及中小学生暑期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错避峰工作的宣传度、响应度。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

(九)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有序用电管理。结合产业、能耗和环保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综合评价办法》(附件4)进行评价分类,对企业实行差别化的有序用电方案,全面落实各项错避峰措施。

(十)加强连续性生产企业指导和监管。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对熔体直纺、玻璃纤维因技术原因不能停产的连续性生产企业制定限负指标。连续性生产企业应根据责任书签订的指标,按“四定”原则,分别确定本集团企业及相关企业的具体限电指标、限电方式、限电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落实安全措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交通通讯、生产易燃易爆的特殊企业以及其他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落实应急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公安等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二)加大查处力度。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对不切实履行有序用电责任的各包干单位、连续性生产企业、市直管错避峰企业,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组长进行行政约谈,并通过媒体公示。对有序用电工作开展不力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加强对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务办公楼的检查,对不采取节电措施、浪费能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电力用户,给予停电一周的处罚;送电后仍不执行有序用电相关安排的,则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停止供电,同时不得申请享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所有优惠政策。

五、分级响应

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制定分级响应预案。

(一)A级响应

当用电负荷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五控二”轮休方案;三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四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

4.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2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六控一”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三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四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二控五”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大型市场用电负荷在5月最高用电负荷基础上下降10%;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20万至3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五控二”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三控四”轮休方案;三类、四类企业实行全周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30万至40万千瓦之间时,须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避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避峰用电。

3.对各包干单位根据资源能源评价体系中排定的企业进行分类管理:一类企业实行每周“放四控三”轮休方案;二类企业实行每周“放二控五”轮休方案;三类、四类企业实行全周轮休方案。

4.连续性生产企业执行既定工作方案和日报制度。

5.所有广告灯、霓虹灯、灯箱、“亮灯工程”停止使用,除安保路灯外的其他道路、广场、桥梁等照明停止使用;宾馆饭店、超市等在早(晚)峰控制空调、电梯用电;娱乐场所、大型市场实行相应错峰轮休方案(具体由有序用电办公室通知各包干单位);所有建筑工地用电在17︰00至24︰00期间停止使用。

6.各包干单位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7.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E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超过40万千瓦,由市政府专门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

六、附则

(一)A、B、C、D级响应分别表示供电缺口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其预警信号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二)当实施E级响应后仍严重缺电或超供电能力需紧急限负以及电网发生事故时,启用2012年电网超供电能力限电序位表。

(三)在迎峰度夏期间,各企业要安排总计15天的时间进行集中检修,具体由各包干单位结合企业生产及工艺特点排定,并上报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各企业在轮检修期间,可按报装总容量的10%保留必要的保安和生活用电;其他时间则继续执行有序用电分级响应预案。

篇4

病历资料

患者,女,22岁,体重65kg,以G1P0,孕40周头位入院待产,因胎儿宫内窘迫在腰硬联合麻醉下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术前各项检查正常,ASA Ⅰ级,心肺听诊无异常。既往史无特殊。入手术室测BP 120/80mmHg,HR 92次/分,SPO2 98%,心电图窦性心率。开放静脉通道,左侧卧位,L2~3棘突间隙进针穿刺成功,蛛网膜下腔给药0.5%布比卡因重比重液2ml,向头侧置管3.5cm,麻醉成功后平卧位。5分钟后BP 80/40mmHg,测麻醉平面T4~S2,患者出现头晕、恶心、呕吐,给予麻黄碱15mg静注,吸氧。5分钟后血压继续下降,考虑椎管内麻醉并发急性低血压,给予间羟胺5mg静注(未经稀释)。5分钟后患者出现烦躁不安,主诉心悸不适,BP 190/117mmHg,HR 160次/分,ECG监测疑似房颤,测挠动脉搏动120次/分,行十二导心电图检查证实房颤,给予已胺碘呋酮150mg静注,乌拉地尔12.5mg静注,15分钟后BP 130/80mmHg,HR 121次/分,心电图监测房颤未纠正,继以已胺碘呋酮1mg/分静滴,开始手术,手术顺利,历时45分钟。术毕患者BP 110/80mmHg,HR 89次/分,送回病房,心电监护,逐步恢复为窦性心律。

讨论

本例患者为足月妊娠孕妇,在实施椎管内麻醉时,由于蛛网膜下腔局麻药用量相对过大,导致并发急性低血压,术中同时使用麻黄素和间羟胺纠正低血压且诱发房颤。间羟胺为α受体激动药,常用于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一般对心率兴奋不明显,很少引起心率失常的发生,且目前文献报道较少,但其心率失常发生率随用量及患者敏感性而异,同时与其他拟肾上腺素药并用可导致异位心律的发生。同时间羟胺未经稀释静注用量把握不好,以至用量较大,同时又合用拟肾上腺素药物,导致患者血压剧烈上升,并诱发房颤发生。因此椎管内麻醉发生严重低血压时,如果使用间羟胺纠正低血压,静脉给药一定要稀释后小剂量静脉注射或采取静脉滴注的方式给药,因个人对药物敏感性不同,应小剂量给药观察10分钟后再决定是否增加用药剂量,尽量避免与其它拟肾上腺素药物合用以防止心律失常的发生。同时对于预防椎管内麻醉低血压的发生,要采取静脉预充扩容、恰当使用局麻药量、适时使用血管活性药等综合措施,不可仅单纯依赖血管活性药物的使用,从而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篇5

第二条  凡座落在鞍山市市区内的公有住房进行使用权有偿转让的,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是指公有住房承租人,经产权单位同意,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按规定的程序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条  鞍山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主管机关,鞍山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场处)负责全市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审批,承租人可以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实行有偿转让:

(一)为购买商品房或其它公有住房而筹措资金的;

(二)为参与房改购买公房而筹措资金的;

(三)自住有余的。

第六条  本市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经审批,可以有偿受让公有住房使用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公有住房使用权不得转让:

(一)拖欠房屋租金的;

(二)有房屋租赁纠纷的;

(三)拖欠房屋取暖费的;

(四)损坏房屋未按要求承担修复、赔偿责任的;

(五)独用单元式房屋转让部分住房使用权的;

(六)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将要拆迁的;

(七)转让后人均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

(八)其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转让的。

第八条  有偿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下列当事人有优先受让权:

(一)房屋所有权人;

(二)该户房屋的共用人(含共厨、共厕、共厅等);

(三)人均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住户。

第九条  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双方当事人须同时到市场处填写《申请书》和《审批表》,并按要求由转让方同户籍人及双方单位签署意见,经市场处登记验证后送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进行初审复查,然后由市场处进行现场评估,最后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办理转让手续。市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转让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价格应当由转让双方在市场处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协商议定。

第十一条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费按市场处评估价值收取,由受让方承担。其中:75%支付给转让方,作为经济补偿;10%支付给房屋产权单位,作为房屋维修费用;15%由市场处收取,作为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业务经费和房地产市场建设经费。

第十二条  实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受让方在房改过程中购置该房产权时,其受让时支付的有偿转让费和手续费不得冲抵购房资金。

第十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自己承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违者买卖合同无效,同时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卖方处以买卖金额2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鞍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篇6

【关键词】金融机构 财务费用 管理问题 优化方案

金融机构发展的基础主要在于财务费用的管理,怎样更好地对财务费用进行有效的管理,掌握其中财务平衡的关键是促进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但是随着经济多元化的影响,金融机构中的财务管理以及费用管理,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其中主要包含经济发展的压力以及市场变化下的各种挑战,在这样的发展现状下,需要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完善,积极寻找出更加适合金融机构财务费用的管理模式,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与进步,提升金融机构在市场经济发展下的竞争力。

一、财务费用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重要意义

对于金融机构来讲,是集风险与收益并存的一种经营服务方式,其主要特点在于风险与收益共同存在。特别是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后,金融经济在表面上处于风平浪静的状态,但其实质还存在很多波动,其中的风险更是不可抗拒。作为金融机构发展的基础,财务费用管理的有效改善与创新,不仅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进行风险的规避,同时还能为金融机构进行成本的合理规划,稳定金融机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提高金融机构的发展优势,帮助金融机构降低费用上的损失,更好地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当然在金融机构不断发展的同时,财务费用管理也存在很多需要完善与优化的方面,需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财务费用管理进行更好的改善,这样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步伐,促进金融机构的成熟。

二、财务费用管理现状

(一)财务费用管理意识不足

很多金融机构的财物费用管理问题都存在管理意识不足的现象。对于金融机构来讲管理意识非常重要,同时管理意识也是影响金融机构发展以及财务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管理意识不仅对管理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是管理水平的提升的重要推动。对于管理意识而言,不仅需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进行不断的改善,同时还需要与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协调,以防出现严重的财务费用管理问题,导致金融机构财务瘫痪,或是出现更严重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的财务费用管理过程中,大部分的财务管理人员在财务管理的认识上不够高,管理理念不够强,不能全面的掌握财务信息的变化以及市场的发展,导致在财务管理上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与进步。因此需要在现有的金融机构财务费用管理基础上,进行不断的创新优化与完善,更新财务费用整体管理理念,实现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强大。

(二)财务费用规划不合理

在财务费用管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严重超支的现象,对于金融机构来讲财务超支原属正常现象,金融机构主要经营业务包含对于财务的运筹,但如果不能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规划与安排,财务超支现象会严重阻碍金融机构的发展与进步。在实际的经济管理运行中,财务严重超支,已经属于金融机构发展的通病。其中造成财物严重超值的原因有很多,不仅包含财务费用管理过程中资金的筹集、金融机构的经营运行、各种税负以及各项费用等支出,还包含各种金融业务运行费用。金融机构业务种类繁多,因此在管理上难度非常大[1]。特别是各种金融业务宣传的花费等已经严重超出了金融费用的承受能力,加之各种员工的薪资酬劳,导致很多金融机构难以筹划。各种支出费用原因堆积在一起,引发金融机构无法正常运行出现经济危机。

(三)务费用信息不准确

在金融机构的财务运行过程中,因为金融机构业务种类比较多,因此在很多时候存在手续代办或是业务代办的现象。其次,因为金融机构部门比较多,并且在类型上无法统一,很多时候都是采用合同工的形式进行业务的办理。但是因为在管理制度上以及各种能力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经常出现资金储集过于随便,甚至出现严重的违规操作行为,导致财务信息不清晰,不合理[2]。并且在金融机构财务运行中,基本都是根据已完成的金融业务为依据进行核算,这样的核算方式经常会引起金融机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等方面的核算不真实,或者账务的分期摊销等方面出现推迟,很多方面集中起来最近融机构的发展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不仅在账务处理上不够真实,还会导致金融机构财务成本受到威胁,因此需要根据实际的财务机构发展状况进行及时的改善与优化。

(四)财务费用管理能力不成熟

很多金融机构在进行财务费用管理的过程中,经常因为管理能力不足导致在管理上出现问题,严重阻碍金融机构的发展步伐。对于金融机构中财务费用管理能力不足现象主要包含以下几点:首先是在管理制度上不够完善,尤其是在财务费用管理的内部控制上,因为很多规定缺少一定的依据,与市场发展不协调,经常背离经济发展的要求,这样的现象不仅会导致财务费用管理不够完善,还会出现管理过于随意的现象发生;其次是在管理人员上能力与素质不高,对于财务费用知识掌握的比较少,缺少一定专业的培训,在专业素质上比较差,不能很好的进行财务管理;最后是在管理工具以及管理系统上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对于财务费用中的成本核算方式不够恰当,严重影响金融机构的发展与进步。

三、金融机构财务费用优化改善措施

(一)提高管理意识与管理制度

在变化多样的经济发展中,需要针对金融机构本身财务费用管理的需要,不断进行管理意识上与管理制度上的完善与提升,更好的促进我国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壮大。在创新的基础上,需要结合自身的发展需要,积极参考优秀的财务费用管理案例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完善,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对财务管理认识上的提升,强调管理意识的重要性,制定适当的管理方案,进行合理科学的管理。在原有的管理活动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种财务运行活动,将管理制度的完善进一步实现[3]。在不断改善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管理部门与管理人员上的优化,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与责任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在管理上的各种职责。完善预算编制上的规定以及各种标准,清晰明了的掌握各种财务费用中的专项费用管理以及额外费用的控制,明确经济责任,推动财务费用管理的优化。对于各种财务费用的使用项目以及流程进行管理,明确财务项目规范上的规定,优化各种财务项目的处理方式,将其中的各种活动、财务事项等使用的费用进行具体详细的审批,对其中的权限进行详细的控制,即使进行账务的上报以及登记,更加科学合理的运行每一项财务管理内容,保证财务费用管理的完善。规划详细的财务费用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以及严谨的制度考核,保证在优化管理意识的基础上,全方面的进行财务费用管理创新,提升在金融项目上的保证,更好的促进财务费用管理上的完善以及金融机构的发展。

(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财务控制

在金融机构的发展运行中,财务费用的管理一直处于核心地位,其中财务费用管理的内部控制,更是对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这样的发展基础要求下,需要更好的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对财务运行的控制,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金融活动正常开展以及顺利运行。因此,我国的金融机构需要在自我优化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发展的方向以及自身的需要更好地完善金融机构财务费用管理的内部控制。在进行改善的过程中,首先需要金融机构熟悉的掌握自身财务费用管理的各种财务事项,其次需要根据实际的财务管理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财务岗位,尤其是针对一些比较正规的金融机构,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借鉴一些国外优秀的管理经验,积极实施财务费用的综合性管理。其中主要包含对计划以及各种财务资产等管理活动的集中,将各种经济事项进行统一调配,利用这样的方式逐渐实现对金融机构的经济运行全面监督审查,同时根据实际的经济业务进行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与协调。当然在进行不断优化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在岗位上你及各种植物上的相互分离,因为在岗位上的不同导致在经济费用管理上存在不同的职责,需要更好的,更加清晰的规划岗位职责,及时掌握管理人员在不同管理职责上的各种财务权利,在不断行使管理权利的基础上,需要明确自身的义务以及责任。这样的管理方式在财务费用管理内部的关键岗位上,以及各种控制上更是非常需要。根据不同的金融岗位以及金融机构财务管理内部的设置,需要建立相应的审查中心,以及监督核算部门,利用不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趋势,相互之间彼此制约与促进,形成一种平稳的发展局面。只有不断的优化内部运行以及财务控制,才能逐渐实现对财务费用的管理,更好地激发出财务费用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发展的作用,科学合理地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成熟。

(三)提升成本核算加强支出控制

金融机构属于新兴的金融发展方式,在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行中,包函多个金融部门,其中的金融业务更是五花八门,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金融机构在收支成本核算上,以及各种费用支出上出现严重的不平衡现象,不仅严重阻碍到金融机构的正常发展,对于金融管理更是影响非常大,需要不断优化与完善,才能更好的实现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于财务管理费用严重超值问题,需要进行更加有效的科学的规避。为了更好的调解金融机构中财务费用上的严重超支问题,需要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进行严格的管理。个个财展芾聿棵叛细竦陌凑詹莆窆娑ǖ氖导时ㄕ司咛辶鞒探行实时报账。其中主要包含财务管理的审核人员根据财务人员编制的具体财务预算为主要依据,进行使用费用的报账,与此同时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费用支出以及各种额外开销进行详细的审查,一定要保证其中各项费用的使用在相关制度规定范围之内,只有确认各项金融经济业务符合实际的金融经济制度规定,才能给予批准,进行使用款项的发放。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对各种财务管理人员,尤其是会计核算人员制定详细的会计核算准则,保证财务人员在进行财务处理期间,能够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财务事项得到批准之后,需要财务人员详细记录到会计科目中,在进行会计科目的记录期间,还要求财务的监督核算工作人员,积极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保证各种费用的使用以及支出等有据可循,及时进行核算监督,建立完善的费用支出以及使用标准供工作人员参考,更好地实现支出的管理与控制。与此同时,上文中提到在很多金融机构财务费用管理过程中,存在很多信息不真实或是缺失的现象,这种现象不仅会严重影响到财务费用管理的运行,同时对于金融机构的经济决策也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在提升成本核算以及控制的基础上,更好地进行会计信息核算以及会计信息核对,能够真正的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更好地帮助金融机构进行正确的经济决策制定。需要不断提升会计人员自身的工作职责,更好地保证会计人员能够真正做到坚持会计准则以及财务管理的内部管理需求进行会计信息核算与登记,同时在登记之初,需要详细认真的进行各种会计凭证以及会计数据的核算,清晰地掌握其中的财务使用情况以及发生时间等,在保证准确无误之后进行及时登记,登记期间一定要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在此之后,还需要将其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以及各种金额等资料进行完整保存,保证在日后进行信息数据核算期间,能够有真实的数据依据,能够更好的确保数据的真实无误。相关的会计监督人员还需要对各种费用支出,涉及的各种利息以及佣金等进行定期的排查,方便在以后的审计或是结算期间保证数据的可靠性。

(四)提高管理水平与人员素质

在进行财务费用管理的过程中,管理水平以及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在不断优化金融机构财务费用管理的基础上需要对这两方面进行不断的优化与提高。建立专业的高素质管理团队进行专业管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财务费用管理机构正常运行,才能不断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加大对相关法律宣传力度,积极普及相关财务管理准则以及各种管理费用要求,不断提升管理人员在管理上的责任意识,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对于法律的认识,积极组织专业团队进行专业训练,在加强专业只能训练的基础之上,不断提升素质方面的训练,与此同时还需要提升,财务费用管理人员对于市场经济的评估与预测能力。在信息社会发展的基础之上,更好地实现计算机水平的创新,拓宽在人才招聘上的渠道,尽力建造一个集会计、银行、证券、保险、管理等于一体的多样化管理团队,尽量做到以最小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效益。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机构是现在市场经济发展下重要的产物,同时对我国市场经济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财务费用管理对于金融机构来讲具有核心促进作用,需要针对具体的金融机构发展进行不断的优化与创新,更好地实现金融机构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陶晓峰.中小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财务管理策略[J].企业经济,2010,05:142-144.

[2]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自测试题及参考答案[J].财务与会计,2010,08:40-80.

篇7

关键词:管床分配;优质护理

2010 年原卫生部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提出"改革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是此次活动的核心内容[1]。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是指根据病房床位数设立护理小组对病房患者进行责任包干,结合护士分层管理,对不同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的患者进行责任分配,由每位责任护士负责3~8例患者,对患者进行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包括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在内的全面、全程的优质护理服务[2]。目前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模式已在全国护理行业逐步推广。在不断的实施过程中,笔者发现怎样将不同护理级别的患者合理分配给不同层级的责任护士,让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是广大护理管理者密切关注的问题。我院自2012年9月启动了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管床分配方案,取得了满意的效果,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我院是一所二级甲等医院,现有编制病床约500张,共设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共11个病区,年出院患者 1.6万人次,设病房护理人员 216 例。

1.2方法

1.2.1实施方法

1.2.1.1规定病区护士管床分配原则 护士长根据每天患者总人数调整护士管床,原则上每名责任护士管床数不超过8例;根据科室危重患者人数随时调整床位安排,当管床中危重患者超过2个及以上时,相应调整减少管床数为4~6例;危重患者原则上由责任组长或高层级责任护士负责管床。

1.2.1.2制定病区护士管床分配表 在管床分配相对固定的基础上,由护士长根据每日患者数量、病情轻重、护理技术难度进行动态管床调整,告知当日每一位责任护士,并将当日每位责任护士具体管床床号填写在护士管床分配表上,便于追溯和查询。

1.2.1.3制作病区管床护士姓名卡 为每一位责任护士制作多张温馨的姓名卡片,卡片上附有护士的相片、姓名、电话号码及工作特长,以便于责任护士向所管床患者介绍后放在患者的床头,使患者熟悉管床责任护士的姓名,充分了解、认识、信任自己的管床责任护士,让患者感到安心、安全,为良好的护患沟通和治疗护理配合提供基础。

1.2.1.4规范病区管床分配流程 制定详细规范的每日管床分配流程:每日晨责任护士组长评估本组患者病情、护理技术难度、预估计护理工作量后上报护士长,护士长根据当日责任护士层级、工作能力,进行管床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后的管床床号记录于管床分配表上,在晨会上告知每位责任护士,随后责任护士持本人的温馨姓名卡与夜班护士进行床边接班,向患者问好,介绍自己,常规床旁交接同时将姓名卡插于床头卡座中。

1.2.2评价方法 住院患者对护理质量的评价是对护理工作最客观最公正的评价[3]。护理部每月组织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每个科室20份问卷,当场发放、当场收回,患者赠送的感谢信、锦旗及牌匾以患方直接送到院办为准,同时医生对护理质量的评价也是至关重要的,护理部每月对科内医生进行满意度调查,每个科室5份问卷,当场发放、当场收回,比较启动管床分配方案前(2011年8月~2012年8月)与启动后(2012年9月~2013年9月)患者满意度、医生满意度并对患者赠送的感谢信、锦旗、牌匾数量进行比较。

1.2.3统计学方法 采用χ2检验,运用SPSS13.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

2结果

启动管床分配方案前后,患者满意度比较见表1;医生满意度比较见表2;启动管床分配方案前后,患者赠送护士的感谢信、锦旗、及牌匾数量增加近1/3,见表3。

3讨论

3.1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管床分配方案有利于密切护患关系,增进护患友情 通过管床分配方案的措施,使责任护士时刻关注自己当日的管床患者,增强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主动运用良好的语言修养以及人际关系协调能力与患者沟通、交流[4]。将温馨姓名卡放在患者床头,使患者在随时需要时能立即通过姓名卡上的信息了解自己的管床护士并及时与管床护士联系,密切了护患关系,使患者感到有归属感和安全感,增强了对责任护士的信任感,不断增进护患友情。

3.2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管床分配方案有利于保障患者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合理的管床分配体现了能级对应,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根据责任组长和护士长对每日患者病情的评估,科学的对管床进行动态调整,有效杜绝了一层不变的管床方式,使不同病情的患者得到相匹配的能力技术的护理,防止重患者由低能力的护士负责而轻患者分给了高能力的护士。导致患者的不安全及专业资源浪费的不合理现象,使每位患者都能得到优质、安全的护理服务。

参考文献:

[1]李玲,刘义兰.三级甲等医院护士对责任制整体护理体验的质性研究[J],护理研究,2013,27(10):892-895.

[2]赵波,刘红梅.责任制整体护理在呼吸内科优质护理服务中应用的效果评价[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3,29(3):71-73.

篇8

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199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中确定的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我县制定的有关征地补偿的政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是否进行清理并修改或废止。征地过程中是否存在少批多征、无偿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各类开发区是否存在大量征用集体土地、征而不用的问题,土地储备中心是否存在收储大量农村集体土地问题。

(二)是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实行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制度的规定。

(三)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核算和支付情况,包括我县是否制定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各类征地项目的征地费是否统一,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征地标准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是否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核算补偿费;应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发放给农民个人的征地补偿安置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用地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征地费问题,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征地安置补偿费用的问题。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征地补偿费是否纳入村集体财务并实行专项管理和监督;村集体财务是否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支付给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是否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民之间进行合理分配。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土地补偿费是否在管理和使用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建立了被征地农民以基本生活保障为主的保障制度。

(五)纠正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问题的情况,包括各乡镇政府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有无监督措施;对拖欠、截留和挪用征地补偿费的情况是否进行了全面清理;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行为是否予以纠正,对有关责任人是否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二、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这次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2日前)。县属有关部门、各乡镇按照这次检查的内容和要求,从征地项目入手,对征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

(二)重点抽查阶段(8月底前)。县里将组织力量,对乡镇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面不小于乡镇总数的30%。同时,将检查结果和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市有关部门,迎接省、市的专项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加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指导和推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篇9

【关键词】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施工临时用电有着很重要的地位,优化的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和良好的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是保证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量、进度的重中之重,也是所有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一项保障工作。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经常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如何保证安全用电,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及设备财产的安全,本文从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优化施工临时用电设计方案

以大连湾连港老港区搬迁改造大连湾杂货及滚装泊位扩建工程为例,本项工程在施工阶段先后在不同区域共设置了7处施工临时用电,其中在一个较大区域内多用户情况下需同时设置3处施工临时用电。由于场区建设过程中无变配电所来满足施工用电需要,需从场区后方较远距离已建变配电所为场区施工临时电提供高压供电电源。如果3处施工临时电均从后方较远距离已建变配电供高压电源,首先,变配电所无如此多的备用高压出口;其次,施工临时用电由于所处施工环境复杂多变,易发生用电安全事故,对上级变配电安全稳定运行存在一定的隐患;最后,如3处施工临时用电分别由后方较远距离已建变配电供电,建设费用会因此提高较多,以YJV22-8.7/10KV- 3*120mm2电源电缆为例,其单价为330元/m,最远供电距离为1700余米,仅仅1处施工临时电的电源电缆的材料价格就会多达56万余元。因此综合以上因素,3处施工临时用电分别从后方较远距离已建变配电供高压电源设计方案不可取。

为此,大场区多用户施工临时电设计方案应在多处需设置临时用电的相对中心位置设置一台高压环网箱(一进三出),从后方较远距离已建变配电只需提供一条高压电源电缆至高压环网箱,再由此高压环网箱分别至场区不同位置的施工临时用电来提供高压电源。通过此设计方案只需变配电所1个备用高压出口,降低高压电源电缆运行的安全隐患,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设费用。

二、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多为人员、机械较多且施工密集场所,施工临时用电关系到施工现场建筑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包括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两大类。

(一)、技术措施

1.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这时只要适当控制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就可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其供电系统为接零保护系统,即TN系统。保护零线是否与工作零线分开,可将TN供电系统划分为TN-C、TN-S和TN-C-S三种供电系统。

不管采用保护接地还是保护接零,必须注意:在同一系统中不允许对一部分设备采取接地,对另一部分采取接零。因为在同一系统中,如果有的设备采取接地,有的设备采取接零,则当采取接地的设备发生碰壳时,零线电位将升高,而使所有接零的设备外壳都带上危险的电压。

3.设置漏电保护器

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4.电气设备的设置合理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5、在大场区多用户施工临时电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

各区域施工临时用电总供电点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各区域施工临时用电总供电点在现场一般设置临时变压器一台、低压配电柜一面、高压进线电源终端杆及杆上避雷器、跌落开关一套,高压电源电缆敷设路径多为直埋敷设或利用水泥电杆架空敷设。为保证施工临时用电总供电点的安全稳定运行需在临时变压器安放处围设安全围挡并挂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做好变压器、配电柜、电杆上设备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复测。针对高压电源电缆敷设环境的复杂多变,如利用水泥电杆架空敷设,则应做好电杆、电杆拉线、架空线路的安全警示标志,同时电缆上杆、下杆处应做钢管安全防护,架空线路敷设路径应避免跨越大型车辆进出通道,如需跨越应做限高标志并告知相关施工单位注意。如电缆直埋敷设,敷设路径应设计沿场区规划道路外侧,如需穿越道路必须做钢管防护处理并做好覆盖保护,并在电缆敷设路径上设置标志桩标明安全警示。电源电缆敷设路径要做定期巡视检查,确保电缆运行安全。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查制度。对施工单位编报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进行专项方案审查,并将经审查合格的方案进行备案管理,对方案中涉及到的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审查要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2)建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待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查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电气施工人员和用电管理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开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并明确检查人员和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记录并上报,如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

(4)建立保养维修制度。建立临时用电设备保养、维修计划,针对不同设备编制不同的保养维修计划,特别对室外暴露在恶劣环境下的电气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

(5)建立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制度。待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拆除前需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电气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前的技术交底,明确电气设备的停电、验电等相关工作要点后方可进行,并在拆除过程中采用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6)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巡检、维修制度落实到人,形成相应的奖惩制度。

(8)建立安全用电教育和培训制度。工程开工前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篇10

关键词:用户参与;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

作者简介:谢宗晓(1979-),男,山东日照人,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信息安全管理、网络组织与治理等。

1引言

无论信息安全的关注点从单点转向系统,还是其手段从单纯的技术/管理转向体系,安全体系的核心始终都是用户。因为在所有安全机制中,一方面,用户是机器系统的使用者,也是安全策略的执行者,作为主体方存在;另一方面,用户是安全策略约束的对象,作为客体方存在。

用户在信息安全实践中的作用往往被认为是消极的,有些研究认为,在任何系统的安全机制中,人是最薄弱的环节[1-2]。但是,目前不存在完全不需要用户参与就能够智能识别并适应环境变化的安全防护系统,就这点而言,用户参与在现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此外,ISO/IEC27001:2005指出,信息安全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业务连续性、业务风险最小化、投资回报和商业机遇最大化,也就是说信息安全是基于业务要求的适当安全,过度的安全往往意味着浪费。Spears等[3]的研究表明,用户参与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可以提供足够的业务信息,避免不切实际的安全控制,使实现适当的安全成为可能。因此,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实践中是必须和必要的,本研究的目的是探讨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管理(informationsecuritymanagement,ISM)有效性中的作用。

2相关研究评述

2.1用户参与

用户参与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4-5],目前多集中在信息系统开发领域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用户参与和用户涉入的概念被认为同义。Barki等[4,6]第一次将用户涉入与用户参与的概念分离,认为用户参与是系统开发过程中用户执行的一系列行为或活动,用户涉入是用户对一个系统的重要性以及与个体关联程度认识的主观心理状态。

用户参与理论假设用户参与与以系统质量、用户满意度、用户接受度、系统应用等定义的系统成功之间存在关联[5],其中隐含的含义为,在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的用户参与并不是必须的,而在信息安全实践中的用户参与则明显不同,只有部分参与与全员参与的区别,并不存在是否参与的区别。Doll等[7]认为,在强制环境下,用户涉入与用户参与没有区别。由于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情境中已经隐含了强制环境的含义,因此本研究也认为用户涉入与用户参与同义。为了研究方便以及与信息系统开发过程形成更好的对应,本研究中的用户参与是指用户在安全策略制定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或活动。

在信息安全研究领域,绝大多数研究都在关注安全功能的实现,Dhillon等[8]在对文献进行分类梳理后认为,信息安全研究主流必然从关注功能的范式转向基于社会-组织视角的研究;Ashenden[9]反思人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认为其中来自人的挑战被忽视了,并建议从管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角度研究信息安全管理所面临的困境。之后涌现出的基于社会-组织视角的信息安全相关研究中,人的因素明显成为热点,Johnston等[10]认为恐惧诉求会影响员工遵守安全策略;Bulgurcu等[11]认为员工遵守安全策略受规范信念和自我效能等因素的影响。

但是,这些关注员工遵守安全策略的研究与以往的功能范式研究假设前提一样,即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中一般称作人的参与)是作为消极因素出现,这在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中尤为明显。一般认为人工评估是目前信息系统复杂到无法进行全定量化和全自动化评估时不得不采取的一个补充手段[12-14],如何去掉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过程中人的参与也成为其中的重要研究目标之一[15]。

在信息安全情境中,专门研究用户参与的文献较少,仅有Spears等[3,16]探讨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并得出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有正向作用的结论,但对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中的定义未进行深入探讨,直接用信息系统开发中的系统开发替代风险管理。问题在于,在定义信息安全术语的ISO/IEC27000:2009以及类似文献中并没有明确的用户参与的词汇,只有管理者、用户以及全员参与等相关或相似词汇。更重要的是,信息安全的概念比信息系统安全的概念大得多,后者主要围绕信息系统展开,前者则包括与信息有关的所有方面,如信息系统安全、环境安全、通信安全和人员安全等各个方面。

2.2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

什么是成功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无论是DeLone等[17]研究中涉及的6个维度的信息系统成功模型,还是He等[18]得到的2组8个因变量,都是关注信息系统的成功应用,其本质是效率或便利性的提高。但是几乎所有的安全控制都增加了系统的操作复杂度,从而降低了效率,或者说,安全性与便利性存在某种程度上的矛盾。信息系统成功和信息安全管理成功指向不同的目标,因此,在信息安全管理情境下不能直接引用已有的信息系统成功模型。

已有的信息安全研究中对于有效性的表述各不相同。Chang等[19]在探讨组织文化对安全管理有效性影响时,将有效性表述为安全管理有效性,并用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可核查性作为变量来表征;D'Arcy等[20]在研究员工安全意识对信息系统误用的影响时,将有效性表述为有效的安全对策;Brady[21]在研究影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影响因素时,将有效性表述为安全有效性,并延用了Chang等[19]的研究构念。

无论表述为哪个概念,绝大部分的研究在讨论有效性时都是依据安全属性和安全目的进行判断。ISO/IEC27002:2005对信息安全的定义是保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也可包括真实性、可核查性、不可否认性和可靠性等。这个定义本身就包含了信息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也包括了7个最常见的安全属性描述。实际上学术界普遍认可的信息安全的3个核心属性是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也称为信息安全金三角或CIA(confidentiality,integrity,availability)框架[22],而对真实性、可核查性、不可否认性和可靠性的认识则各有不同。为了研究方便,本研究选取3个核心属性表征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当然,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还要考虑更多的因素,如应该遵循成本效益分析的原则[23-24]等。

2.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nformationsecuritymanagementsystem,ISMS)概念最初源于BS7799,它是基于业务风险方法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改进信息安全,包括组织结构、方针策略、规划活动、职责、实践、程序、过程和资源等内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支撑标准是ISO/IEC27000标准族,共有60个标准,编号为ISO/IEC27000~ISO/IEC27059,其中最重要的标准ISO/IEC27001:2005和ISO/IEC27002:2005已经被等同为国家标准,即GB/T22080-2008和GB/T22081-2008。

本研究以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为背景研究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选择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作为研究用户参与的背景主要原因如下。

(1)一般认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是信息安全管理的一个可接受模型或最佳实践[19,23-25],而且目前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用非常广泛。截至2011年6月,世界范围内已经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注册的组织共有7279家,中国有497家(http:∥iso27001certificates.com/)。

(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可能涉及的所有信息安全管理活动,ISO/IEC27000标准族不但给出建立、实施、运行、监视、评审、保持和改进信息安全的基于业务风险的方法,而且还给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实用规则、审核指南以及相关安全域的具体指南等,仅ISO/IEC27002:2005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就包括11个控制域、39个控制目标、133项控制措施。

(3)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标准是鼓励用户参与的,部署过程按照Plan-Do-Check-Act的戴明环,阶段划分明显,而且大部分的部署组织会申请第三方认证,并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注册,因此研究者可以非常清晰地判断组织是否部署了信息安全相关措施、是否在信息安全实践中有用户参与行为等。

3研究假设和模型构建

3.1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直接影响

Ives等[26]对1959年至1981年的用户参与与信息管理系统成功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进行梳理发现,22项研究中有8项表明用户涉入与系统成功正相关;Cavaye[27]对1982年至1992年的研究分析得出的结果基本类似,19项研究中有7项表明用户涉入与系统成功正相关,部分研究是无定论或负相关;He等[18]从464项研究中选择82项实证性研究进行元分析,认为用户参与和信息系统开发的态度和行为与生产率存在不同程度的正相关。

虽然信息系统成功和信息安全管理成功指向不同的目标,但两者的开发过程存在极大的相似性。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部署过程实际上是一整套安全策略体系的开发过程,可认为是系统开发的一种,信息系统开发的过程包括需求分析、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编码、测试、上线、维护升级等阶段,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部署过程包括风险评估、体系设计、文件设计与编写、试运行、持续改进等过程。信息系统开发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部署的对应关系见图1。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H1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3.2信息安全意识及其中介作用

信息安全良好实践(thestandardofgoodpracticeforinformationsecurity,SoGP)将信息安全意识定义为组织内所有的员工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清楚组织所适用的安全级别,知悉并履行个人的安全职责。

用户参与到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并承担各种安全责任,可以加深用户对信息安全的理解。Spears等[3]通过研究认为,用户参与到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可以提高组织对信息安全风险和控制措施的重视程度,从而提高用户的信息安全意识。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H2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意识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Kruger等[28]认为,安全控制的应用效果依赖于积极的安全环境,其中每个人都具有较高的信息安全意识,都理解并执行组织内的程序和规程;反之,在消极的安全环境中,安全控制不但得不到有效的应用,甚至会被规避和滥用。按动机分,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故意的。如银行业务系统用户的非法外联,由于不理解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了解后果的严重性,这类用户往往并不知悉组织的信息安全惩戒措施或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归结为信息安全意识薄弱。

(2)无意的。如服装设计人员不知悉哪些信息需要保密、哪些信息可以公开,将作废的设计图纸随手扔进垃圾箱,这可能导致信息泄漏,影响信息的保密性。再如,有些用户对主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不了解,随便重启服务器,这可能导致宕机,并由此影响信息的可用性。

这些导致信息安全管理失效的行为或多或少与信息安全意识相关联。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H3信息安全意识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H4信息安全意识在用户参与与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3.3业务流程结合及其中介作用

系统质量理论认为,用户参与可以使开发者真正了解系统需求,从而提高系统质量[29-31]。在信息安全管理情境中,没有涉及质量这一概念,ISO9000:2005对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按照这个定义,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是满足组织业务对安全的需要。用户(尤其是业务流程负责人)参与到信息安全管理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使安全策略开发者了解业务过程,同时也使他们自己更加理解安全策略目的,从而促进安全策略与业务流程进行结合,提高安全策略的质量。Spears等[3]的研究证实用户参与可以使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更加符合业务情境。基于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H5用户参与对业务流程结合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对用户参与信息系统开发与系统使用之间关系的研究表明,只有在可选择应用的环境中进行研究才有意义[17]。但Barki等[4]认为,即使在强制应用环境中,用户还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如态度和意愿)控制使用的程度,而信息系统的使用程度正是信息系统成功的参数之一。

信息安全管理是强制环境,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安全策略的设计者出于尽职免责的心态,很容易陷入过度安全的状态,而业务流程负责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则希望尽量减少安全控制对正常业务的影响,这种矛盾的存在往往会导致安全策略使用程度(被遵循程度)降低,即安全策略未得到有效实施。

由安全主管和业务流程人员共同参与设计安全策略是解决这个矛盾的途径之一,这个过程往往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最后一般会使组织的安全策略符合基线标准。只有这种充分考虑了业务要求的安全策略才能得到高“使用程度”,进而提高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因此,本研究提出假设。

H6业务流程结合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有显著的正向作用。

H7业务流程结合在用户参与与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

综上所述,提出本研究模型,如图2所示。

4研究设计

4.1样本选择

研究者从2011年6月前通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497家中国公司随机抽取30家,给每家公司发放10份问卷,以邮寄的方式将问卷发放给被选公司的信息安全负责人,随后以第三方认证机构电话确认的方式,请公司信息安全负责人组织公司相关成员填写问卷,并以邮寄的方式回收问卷。收回256份问卷,剔除问题填写不完整的22份问卷,最终纳入数据分析的问卷共234份,问卷的有效率为78%。填写问卷人员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其中男性占60.684%,女性占39.316%,与目前信息安全从业人员性别比例基本相符。

4.2变量和测量

4.2.1自变量:用户参与

用户参与沿用Barki等[6]和Spears等[3]的测量框架,按项目阶段确定关键活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采用PDCA框架模型,阶段划分明确,本研究也采用分阶段罗列关键活动的方法对用户参与程度进行测量,每阶段选取7项关键活动,用户参与其中一项得1分,否则为0,以此类推,每个阶段的用户参与结果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7。

用户参与问卷以ISO/IEC27001:2005和谢宗晓等[22,32]描述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部署过程中一系列关键活动为基础,选择36项关键活动,其中计划阶段12项、执行阶段12项、检查阶段8项、改进阶段4项,并把检查和改进阶段合并为12项。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从业人员中选取22人,采用多选项-多选择量表的方法,限定从业人员分别从36项关键活动中选择7个认为最重要的选项,从业人员分布见表2,选择结果统计见表3。

4.2.2中介变量: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

无论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还是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情境下,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的含义基本一致,都是为了提高信息安全管理的有效性。信息安全意识量表和业务流程结合量表修改自Spears等[3]的问卷,该问卷为Likert7点量表,1为非常反对,7为非常支持。

4.2.3因变量: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

采用Chang等[19]设计、Brady[21]沿用并修改的Likert7点量表测量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1为非常反对,7为非常支持。

由于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和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测量量表引用自英文文献,为了保证问卷的有效性,研究者将英文翻译成中文,请两名中文专业硕士研究生对问卷的行文进行修改以符合中文习惯,然后请两位信息安全领域的专家比对问卷的中英文内容并审核确认,所有变量及问卷项见表4。

4.3构建有效性

用户参与、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和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4个潜变量的信度(Cronbach'sα)、均值、标准差、极值和相关系数如表5所示。用户参与、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Cronbach'sα系数分别为0.723、0.802、0.640、0.948,信度较高,在可接受范围内。Mithas等[33]认为,来源于实践、经过长期的实践检验且有权威来源的量表(如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能够保证测量的效度。本研究中问卷的测量符合以上要求,因此能够保证效度。

4个潜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全部达到显著相关,数据适合多重中介模型检验。

5实证结果和分析

5.1同源方差分析

由于本研究中变量数据均来源于自称式问卷调查,容易导致变量之间的关系不能反映潜在构念之间的真实关系,即共同方法偏差的存在容易导致构念效度的降低,甚至影响研究假设的接受或拒绝,增加犯Ⅰ类错误或Ⅱ类错误的概率[34]。沿用Podsakoff等[35]和周浩等[36]的方法,本研究采取验证性因子分析方法分两步对问卷共同方法偏差进行分析,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采用Harman单因子检验方法对用户参与、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和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进行检验,如果方法变异明显存在,验证性因子分析的结果容易析出一个单独因子或者一个公因子解释大部分变异[37]。由表6可知,单因子模型的拟合指标没有达到可以接受的标准,NNFI=0.848,CFI=0.863,RMSEA=0.186。然而Harman单因子检验方法的假设前提存在明显的缺陷,除非存在非常严重的同源偏差问题,否则一个公因子解释大部分变量变异的情况一般不会出现。为进一步探查同源偏差的可能性,本研究采用不可测量潜在方法进行因子检验,比较有共同方法偏差的模型与没有共同方法偏差的模型,如果后者的拟合指数优于前者的拟合指数,表明变量数据不存在共同方法偏差。由表6可知,四因子模型的拟合指数比较好,RMSEA<0.080,CFI>0.900,NNFI>0.900,对四因子模型与其他3个竞争模型的χ2和AIC指标(值越小越好)[38]进行比较,无共同方法偏差的四因子模型明显优于其他3个有共同方法偏差的模型,说明各变量间不存在明显的同源方差,用户参与、信息安全意识、业务流程结合和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具有良好的区分效度。

5.2结果分析

多重中介模型的验证方法有多种,MacKinnon等[39]提到14种验证路径的方法,在所有验证方法中,Preacher等[40]和Sobel[41]都推荐Bootstrapping方法,认为该方法模型参数估计更为稳健,结论也更可靠,更能避免Ⅰ类错误,尤其是进行多重中介研究时。本研究采用Bootstrapping方法,使用Preacher等[40]提供的SPSS宏,使用SPSS18.0验证多重中介模型。按照提出的研究假设,将用户参与设定为自变量,将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设定为中介变量,将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设定为因变量,样本数量设置为5000,置信区间设置为95%,对如下方程回归系数的显著性进行检验,结果见表7和表8。

其中,c、a1、a2、c'、b1和b2为回归系数,ε1~ε4为残差。

由表7可知,c=0.674(p<0.001),达到显著水平,表明用户参与程度的不同显著影响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高低,支持H1,同时也为中介效应的检验提供了基础。a1=0.555(p<0.001),a2=0.421(p<0.001),表明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有显著正向作用,支持H2和H5。b1=0.279(p<0.050),b2=0.183(p<0.050),表明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有显著正向作用,支持H3和H6。

整体模型指标中,F=26.508,p=0.000,说明自变量用户参与通过中介变量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对因变量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影响达到显著水平。此外,模型的解释率R2为0.247,表明还有其他变量能够纳入模型,这也是下一步研究的方向。

由表8可知,用户参与对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总的间接效应为0.155(a1b1)+0.077(a2b2)=0.232,对应的Z检验结果为3.581(p=0.000),偏差矫正与增进95%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120,0.352},置信区间不包括零。因此,拒绝总的间接效应为零的虚无假设,表明总的间接效应显著。

在多重中介方法中,不但要关注总的间接效应,也要关注单独的中介效应,由表8可知,中介效应值如下。通过信息安全意识:a1b1=0.155(Z=2.569,p<0.050),偏差矫正与增进95%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048,0.270},置信区间不包括零;通过业务流程结合:a2b2=0.077(Z=1.967,p<0.050),偏差矫正与增进95%Bootstrap置信区间为{0.018,0.162},置信区间不包括零。由此可见,信息安全意识和业务流程结合的中介效应显著,支持H4和H7。此外,两个中介效应的置信区间有重合的部分,且两者比较检验结果不显著(Z=0.992,p>0.050),可以认为两个中介变量起到的中介作用没有显著差异,同等重要。

本研究概念模型的验证如图3所示。

6讨论

(1)本研究验证了用户参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正向作用,这对安全机制不能完全脱离人而运转的情况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2)本研究解释了用户参与如何正向影响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Spears等[3]验证了在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情境下用户参与对控制措施绩效的正向作用,但是并未揭示用户参与如何影响控制措施绩效。本研究通过构造多重中介模型,揭示了用户参与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促进业务流程结合,使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更加符合组织的实际安全需求,最终促进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

(3)本研究采用多重中介的验证模型,应用Preacher等[40]提供的SPSS宏,多重中介模型可以更清晰地揭示用户参与影响信息安全管理有效性的路径。

本研究结论对管理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标准制定和安全实践两个方面。

(1)本研究证实了用户参与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为信息安全相关标准的制定、完善和提高提供了新的视角和依据。

(2)大部分组织的安全负责人都会尽量减少人在安全机制中的比重,以减少执行的不确定性,这导致2010年至2011年68%的组织在安全技术方面的投入超过整体安全预算的10%,仅17%的组织在终端用户安全意识教育方面的投入超过整体安全预算的10%,有35%的组织还不足1%;同时,有41.100%的受访组织经历了信息安全事件,攻击源来自内部用户滥用网络或邮件的占24.800%[42]。显然,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应该将安全预算的分配更多地倾斜到终端用户身上。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咨询和认证人员而言,在咨询和认证的过程中,不应仅关注安全技术的部署和安全制度的设计,也应关注如何鼓励用户参与到所有可能的活动中,并承担更多的责任。

7结论

篇11

[关键词] 盐酸氨溴索;雾化;静滴;支气管肺炎

支气管肺炎为小儿呼吸系统常见病,冬春季及季节变化时多发,婴幼儿期易患此病。我科应用盐酸氨溴索辅助治疗婴幼儿支气管肺炎急性发作,采用氧气驱动雾化吸入及静脉滴入两种给药途径,取得较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选取我科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住院患儿200例,均符合婴幼儿支气管肺炎诊断标准[1]。临床表现均有发热、咳嗽、气促、双肺闻及干湿音及胸部X线相应改变。随机分为治疗组及观察组各100例。两组患儿的年龄、性别、病情程度及治疗前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治疗方法两组均采用综合治疗、常规控制感染、支持及对症治疗,停用其他化痰止咳药物。治疗组入院后给予盐酸氨溴索15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1ml,以6L/min氧气为动力驱动喷雾器雾化吸入,2次/d;对照组入院后给予盐酸氨溴索7.5mg加5%葡萄糖100ml,静脉滴入,2次/d;两组治疗后均给予拍背排痰。两组疗程均为5d。

1.3疗效评价[2]显效:主要症状、体征(咳嗽、气促及肺部音)在5d内消失;有效:主要症状、体征在5d内大部分消失;无效:主要症状、体征无改善或进一步恶化。

1.4统计学方法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

2结果

2.1两组临床疗效结果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4%,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2%,疗效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2两组主要临床症状消退时间及住院时间,治疗组咳嗽、气促和肺部音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与对照组比较无明显差异,经统计学处理两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2.3不良反应两组在治疗过程中均未见明显不良反应发生。

3讨论

支气管肺炎主要症状为发热、咳嗽、气促、喘憋,重症常伴心力衰竭、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症状,婴幼儿症状尤为明显。因此,使临床症状、体征迅速改善,血氧分压明显增高显得尤为重要。盐酸氨溴索,具有促进黏液排除作用及溶解分泌物特性,它可促进呼吸道内黏稠分泌物的排出及减少黏液的滞留,因而显著促进排痰,改善呼吸状况,应用沐舒坦治疗时,患儿黏液的分泌可恢复至正常状况,咳嗽及痰量通常显著减少,呼吸道黏膜上的表面活性物质因而能发挥其正常的保护功能,特别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治疗。故在婴幼儿支气管肺炎的治疗过程中,有效祛痰、清除气道分泌物极为重要,加强湿化给药和雾化吸入,使痰液稀释是目前比较有效的治疗方法。盐酸氨溴索作用于气道分泌细胞,改变分泌物的浆液(粘液)比值,降低痰液的粘度,降低粘痰对气道壁的粘附,激活纤毛运动功能,减少粘液的滞留,有利于痰液的排出;同时促进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合成和分泌,降低肺泡表面张力,改善肺通气和呼吸功能促进肺炎的恢复;减少炎症介质的释放,抑制肥大细胞的急性炎症介质的释放,减轻肺组织的炎症反应,松弛气管和支气管平滑肌,保持呼吸道通畅;同时,氨溴索有协同抗生素的作用,使抗生素的肺组织(血浆)浓度比值上升,缩短抗生素治疗的时间,而减少菌群失调和耐药菌株的产生,增加抗生素在气道内的药物浓度,以增强其杀菌能力[3]。本组结果表明盐酸氨溴索氧气驱动雾化吸入及静脉滴入均可使患儿咳嗽、气促和肺部罗音消失时间及住院时间明显缩短,治疗组疗效与对照组无显著差异(P>0.05)。由此可见,应用盐酸氨溴索治疗婴幼儿支气管肺炎,能迅速改善呼吸道症状,缩短病程,疗效显著,不良反应少,易被患儿家属接受,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胡亚美,江载芳.诸福棠实用儿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1174-1215

篇12

法定代表人:李维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人:滕建国,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人:徐富荣,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崂山西路201号。

法定代表人:蔡育天,该局局长。

委托人:陆银华,上海市虹口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

委托人:蒋荣,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上诉人上海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城公司)为与被上诉人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上海房地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沪高民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992年6月8日,中美联合信托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上海新城房产企业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上海市虹口区房屋综合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沪土(1992)出让合同第13号《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A地块出让合同)约定:信托公司、新城公司、开发公司以4,205,800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期限自1992年8月15日至2042年8月14日止。1993年2月24日,信托公司、新城公司与开发公司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投资组成合资企业虹城公司,上述A地块土地使用权即转为虹城公司。1994年9月10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又签订沪土(1994)出让合同第75号《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B地块出让合同)约定:虹城公司取得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虹城公司如不按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虹口区政府)签订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支付费用,上海房地局有权解除本出让合同,已付的土地出让金不予退还。同日,虹城公司与上海房地局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备忘录》载明:双方同意将A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至2043年10月8日止,与B地块土地使用权期限相同。同年9月9日、9月10日,虹城公司分别与案外人虹口区政府签订《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补充协议》、《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约定了虹口区政府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费用数额及违约责任等事宜。在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履行上述合同、协议过程中,虹城公司发现受让的地块存在民防工程。

1996年10月,虹城公司以虹口区政府违反《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拆迁期限、且在拆迁过程中发现该受让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为由,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依法解除拆迁合同,由虹口区政府返还其支付的动迁费,并支付违约金、设计费、勘察费及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等损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9月18日以(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有关上海市吴淞路31号街坊B地块的《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合同》有效,继续履行;二、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虹城公司赔偿金2,645,912.13美元;三、虹口区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虹城公司受让的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损失130,146.91美元;四、虹城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五、虹城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虹口区政府委托动迁费7,170,505美元,并自1997年6月17日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为总值按每日万分之三给付滞纳金。虹城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并申请追加上海房地局为该案第三人。本院于1999年10月11日作出(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认定,虹城公司在二审期间申请追加上海房地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实际是对双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有争议,属于另一个性质的法律关系,不属本案第三人。由于虹口区政府并非在合同约定的14个月内完成拆迁,虹城公司根据不安抗辩和同时履行抗辩的原则,有权迟延付款。在虹城公司诉讼后,虹口区政府在一审法院开庭时才主张已经完成拆迁,且双方对拆迁范围存在争议,因此,在法院没有作出判决上的认定前,不能以开庭日作为已经履行的日期,应当以法院判决生效的日期作为虹城公司付款的日期,一审法院判决虹城公司自1997年6月17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止以7,170,505美元为总值每日按万分之三给付滞纳金,缺乏依据,依法应当纠正。据此判决:一、维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项。二、变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1996)沪高民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第五项为:虹城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虹口区政府委托动迁费7,170,505美元。

2000年9月11日,虹城公司依据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认定的事实,以上海房地局没有告知其出让的土地上存在民防工程,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其与上海房地局签订的B地块出让合同;由上海房地局返还其土地出让金,并赔偿其拆迁的经济损失。上海房地局则提供了由虹城公司1995年1月12日、同年9月6日签收的虹口区民防办发出的《停止施工通知书》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的复印件,以此证据证明虹城公司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另查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七条、1993年6月15日起施行的《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民防工程的产籍档案由市或区民防部门管理,房地产权籍档案由市或区房地局管理;上海房地局在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应当对出让的土地自然状况包括地表下的设施情况告知受让人,以保证其出让的土地不存在瑕疵。另据虹口区民防工程管理所档案卡记载:虹城公司受让的A地块有一处建筑面积69平方米的民防工程;B地块分别有建筑面积76平方米及建筑面积42平方米的民防工程,其三处民防工程合计为建筑面积118平方米。上海房地局在与虹城公司签订《A地块出让合同》、《B地块出让合同》时,未履行告知出让土地现状的义务。虹城公司亦没有向有关行政部门办理拆除民防工程的审批手续,其受让的A、B地块未实际开发建设。

一审诉讼期间,一审法院委托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A、B地块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拆除费用进行了评估,结论为:拆除A、B地块118平方米民防工程的费用为49,511.98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上海房地局代表国家以合同形式将讼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虹城公司,双方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权利义务履行而发生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上海房地局要求以行政合同定性,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就虹城公司诉讼已超过时效所提供的证据为复印件,依法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即便上海房地局提供的虹口区民防办谈话通知书能证明虹城公司已于1995年1月12日知悉讼争地块下有民防工程,但是,早在1996年11月1日,虹城公司已提出质疑,因此,上海房地局认为虹城公司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的理由不能成立。可认定上海房地局出让给虹城公司的地块是有瑕疵的,对此,依法应由上海房地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已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可以确认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的《拆迁合同》等有效,并继续履行。而《拆迁合同》又是本案B地块出让合同解除与否的前提,且虹城公司关于解除本案讼争合同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因此,对虹城公司请求解除B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返还土地出让金的请求,不予支持。对虹城公司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的主张,因民防工程拆除费用为49,511.98元,应由上海房地局承担。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确认虹城公司在委托拆迁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违约,因此,虹城公司的违约行为亦是造成其土地开发工作闲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上海房地局提供的土地存在瑕疵,土地使用权又是有价值的,故可延长土地使用权年限来折价赔偿。据此判决:一、延长虹城公司受让取得的A、B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即从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续50年;二、上海房地局赔偿虹城公司民防工程拆除费用49,511.98元;三、虹城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571,410.30元,由虹城公司负担71410.32元,由上海房地局负担500,000元;评估费3000元,由上海房地局负担。

虹城公司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上海房地局出让的A、B地块存在民防工程,致使其不能达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预期的经济利益,上海房地局应当赔偿土地出让金、拆迁费、工程设计费及利息等经济损失;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受让的A、B地块拆除民防工程费用评估为49,511.98元,并非实际发生的费用,该费用的数额应当以实际拆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为依据。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依法予以改判。上海房地局答辩同意一审法院判决,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驳回虹城公司的上诉请求。

本院审理认为:虹城公司依据与上海房地局签订的《A地块出让合同》及《B地块出让合同》的约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经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上海房地局依约交付了出让的A、B地块,且虹城公司对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主张及以延长虹城公司受让的A、B地块土地使用权年限作为虹城公司使用土地年限减少的损失之判项没有提起上诉,因此,虹城公司上诉主张上海房地局赔偿其土地出让金及利息,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上海房地局与虹城公司之间不存在拆迁补偿的法律关系,在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履行《委托拆迁和市政配套合同》及《虹口区大市政配套费的合同》中,由于虹口区政府对B地块逾期拆迁,导致虹城公司已经受让的A地块延期开发建设,为此,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已经判令虹口区政府偿付虹城公司赔偿金2,645,912.13美元,赔偿虹城公司A地块土地使用年限减少的损失130,146.91美元。虹城公司与虹口区政府之间的拆迁合同合法有效,已经履行,因此,虹城公司主张上海房地局支付其拆迁费及利息损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上海市民防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民防工程系防空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拆除民防工程必须由用地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虹城公司至今尚未向有关民防部门提出拆除民防工程的申请,该工程项目用地至今亦尚未开发建设,且本院(1998)民终字第161号民事判决已经认定:“虹城公司在委托拆迁及大市政配套方面也存在违约”,因此,虹城公司的违约行为亦是造成其土地开发工作闲置的原因之一。虹城公司主张上海房地局赔偿工程设计费、工程款等费用,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因虹城公司没有办理拆除民防工程的报批手续,民防工程尚未实际拆除,一审法院委托中南会计事务所对该民防工程的评估结论,应当作为上海房地局支付虹城公司拆除民防工程费用的依据,虹城公司以中南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非实际发生的费用为由主张上海房地局再行支付民防工程的拆除费用,没有事实根据。一审法院根据上海房地局在履行双方签订的《A地块出让合同》及《B地块出让合同》中,没有将虹城公司受让的土地存在民防工程的现状告知虹城公司的违约事实,判决由上海房地局赔偿虹城公司受让取得的A、B地块使用权年限,即从2002年1月1日起算持续50年,上海房地局已经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虹城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其他实际经济损失发生的事实,本院不予认定。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篇13

体育中心整个场地基本呈长方形,东北临滨江大道,隔绿化带与长江相望,南、西、东三侧均为规划道路,东西向长约427m,南北向长约325m,总用地面积为140 670m2,地势为西高东低。东南侧游泳馆与西北侧体育场面朝滨江大道呈“八”字形布局,场馆之间形成体育中心主广场。体育场建筑面积35 000m2,游泳馆建筑面积18 500m2。万州体育中心2012 年10 月作为重庆市第四届运动会主场馆正式投入使用。

笔者作为设计主持人之一,参加了万州体育场和游泳馆从设计到施工配合的整个过程,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在这里与同行分享。

1 项目介绍及设计技术问题处理

万州游泳跳水馆根据其城市规模、使用性质按乙级体育建筑等级进行设计,满足举办地区性和全国单项比赛要求。游泳馆是一个水滴状双曲抛物面半球体,东西向最宽处约74.19m,南北向最长处约129.70m,地上3 层,地下1 层,屋顶最高点23.3m。总建筑面积18 500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5 350m2,地上建筑面积13 150m2,固定座席1 650 个( 其中主席台席位32 个),游泳馆主要包括比赛大厅、训练戏水大厅、看台、竞赛相关功能用房及商业等。游泳馆用地东南侧布置了停车场及健身运动场地。建筑朝江方向的植被主要以草地和灌木为主, 以保证游泳馆内视线与江景之间的相互渗透。游泳馆南侧绿坡与建筑主体融合共生, 使得建筑具有生长感,草坡式的立体绿化设计与体育场的草坡也取得良好的呼应。

万州游泳馆主体采用钢结构体系,塑造出一个现代、简约、高科技的立面效果。浑圆的椭球形主体与绿色坡地相结合,营造出大气而又震撼的视觉冲击。建筑沿江面一侧采用大面积幕墙,可产生良好的室内外互动效果。主体建筑西北侧设置的台阶、平台均采用流畅的曲线造型,丰富了建筑的外部空间效果,并充分体现了现代造型及技术的发展。游泳馆屋面、墙面均采用铝锰镁复合保温金属板,玻璃幕墙采用轻盈的钢结构体系、Low-E玻璃,建筑整体显得既轻盈、通透又时尚、前卫。

游泳馆一层南侧布置了运动员功能区和赛事管理区,北侧为比赛大厅及训练戏水大厅,建筑沿江面一侧采用大面积幕墙,可产生良好的室内外互动效果。裁判、贵宾、媒体入口与运动员入口分别设置。运动员功能区位于游泳馆南侧,考虑赛后兼作公众使用,因此布置了充足的更衣、淋浴设施。媒体区包括新闻中心和记者用房,贵宾则通过一层专用楼、电梯直达二层主席台及贵宾休息区。

游泳馆比赛大厅由西往东依次布置22.2m×16m 跳水池(深5.25m),8 泳道50m×21m 比赛池(深2m),可进行全国跳水、游泳及水球比赛。比赛厅东面为训练戏水厅,设计了一个6 泳道25m×15m训练池(深1.35m)、两个戏水浅池及两个按摩池,训练、戏水设施可对外经营,供公众休闲健身使用。

为了保证池体安全,我们在设计中将钢筋混凝土池体同游泳馆的结构主体脱开,两者之间设变形缝,确保池体不产生裂缝。游泳池防水标准很高,水压很大,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池体一旦漏水很难检查维修。为此池岸地面设计成防滑防水采暖地面,铺装游泳池及池岸专用瓷砖。

游泳馆二层主要为观众区,观众通过室外大台阶上到曲线造型的二层平台,进入游泳馆南侧入口大厅,大厅内布置了卫生间、小卖部、咖啡厅、休息区等服务用房。二层看台位于比赛厅西侧,沿池边一字形布置。游泳馆看台共设15 排席位,可容纳1 650 人。其中观众区席位1 618 个,主席台席位32 个,残疾人席位6 个。观众区标准看台排距850mm,坐席为中空吹塑靠背硬椅,坐席中心距离480mm。观众席设疏散口6 个。看台正中为主席台,主席台坐席36 个, 采用靠背软椅,与贵宾休息室相连。观众席的看台视点定在最外泳道外边线水面,采用逐排升起法,c=120mm,主席台c=120mm,最后排观众席俯角为30.10°。

游泳馆看台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及采用管桁架结构。由14 榀横向主桁架及西侧5 榀纵向主桁架及次桁架组成,主钢桁架按建筑造型均为不规则钢拱及近似钢拱体系。钢结构体系围护结构外墙采用铝锰镁复合保温金属板和Low-E 玻璃幕墙,屋面采用铝锰镁复合保温金属板屋面。

万州游泳馆外观造型是一个双曲抛物面半球体,后部嵌入植被绿坡中。方案设计新颖,但给施工定位带来一定的困难。施工图设计中我们首先将室内一层地坪±0.00 处平面外轮廓整合成4 个相切的圆,并打破常规将各层平面可见线由距地1.2m 高度移到各层楼地面标高处,外墙定位轴线移到幕墙外表面,同时在幕墙水平和垂直分格的每个交点都给出标高和定位坐标。虽然比较麻烦,但所构成的空间标高和坐标网络系统能比较准确地定位出游泳馆的空间形体,指导施工操作,给厂家幕墙制造加工提供尺寸依据,同时推导出结构不规则钢拱桁架的外形尺寸。

由于造型原因,本工程每一扇窗玻璃都呈不同的双曲面,造价高,加工制造也比较复杂。按节能设计要求,玻璃幕墙上需要设一定数量的开启扇自然通风,但双曲窗扇根本无法打开。经和厂家协商,我们把双曲面玻璃幕墙上的坡璃和窗框根据所在位置和曲率大小分成平面、单曲、双曲三种类型,平面和单曲面玻璃采用双层中空玻璃,其中平面玻璃处做开启扇。为了安全起见,将曲率大的玻璃做成固定的双曲面三层中空夹胶安全玻璃,解决了双曲面玻璃幕墙设计和开窗问题。

施工图设计的另一个难点在游泳馆侧面双曲面轻质金属幕墙与种植土坡结合处,由于此处土坡下挡土墙在室内展示的是与金属幕墙一致的双曲面墙体,两部分功能和表现形式有矛盾,给此处挡土墙设计带来了问题。我们采用了一个简单的解决方案,在侧面挡土墙和游泳馆双曲面金属幕墙之间设计了一条通道,将两部分分开,使设计能满足各自的功能要求,同时还改善了训练戏水大厅的通风和采光,增加了安全疏散出口。

在游泳馆设计施工中遇到的类似技术问题还有很多,通过技术处理,使游泳馆施工建设变为可行,完美准确地展示了游泳馆空间造型的设计理念。

2 项目的消防设计

2.1 防火分区

万州游泳馆共划分成7 个防火分区。其中比赛大厅、休息厅由于结构体系及使用功能的特殊性划分成一个面积9 563m2 的防火分区。施工图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及《体育建筑设计规范》相关条款而设计。但规范未明确体育馆防火分区面积最大允许面积可适当放宽的具体依据。为了验证大空间是否安全,请中国科技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做了《万州游泳馆比赛及休息厅大空间火灾风险评估与消防工程技术解决方案研

看台疏散通道修改前看台疏散通道修改后究报告》。采用消防安全学原理,对万州游泳馆进行了性能化设计,是本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利用火灾模拟软件FDS 和人员疏散软件Pathfinder 对建筑内烟气运动和人员疏散进行了模拟计算,结果表明满足规范要求。

2.2 安全疏散

游泳馆看台共设有15 排席位,共有席位1 650 个,除了主席台有自己两个专用疏散口外,观众席设6 个疏散口,两端疏散口每个1.8m 宽,中间4 个疏散口每个2.2m 宽, 总疏散宽度为12.4m,大于0.43m/100 人的规范要求。按规范要求看台主要纵走道1.1m 宽。

游泳馆看台疏散时间,按人数最多区计算,360人,疏散口宽2.2m,在紧急情况下可在3min 之内安全撤离(360/37/4(4股人流)=2.4min)。

尽管疏散通道宽度、距离和疏散时间都满足消防规范要求,但我们利用火灾模拟软件和人员疏散软件分析却发现,看台疏散口附近存在较严重的拥堵情况。经分析认为是设计中将疏散出口上下通道位置设计在一条直线上,导致疏散口处通道的有效疏散宽度减半。为此我们将疏散口上下通道错开,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3 为赛后经营和全民健身运动服务而设计

体育场馆全年用于赛事的天数是有限的,全年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闲置状态,由于自身空间大,需要大量设备维持运行,特别是游泳馆还有其特殊性,设备和管道一旦停止运行和维护,极易受潮湿和氯气腐蚀而报废。所以维持游泳馆在赛后正常运转和经营,也万州游泳馆的赛后经营按三大部分设计:商业、运动员训练和全民健身,建设中提前预留出条件。

考虑到体育场一层有大面积的商场,游泳馆只设置了一个能同时为赛时和赛后服务的小型商业。为了保证赛后的客流量,商业布置在一层北侧体育中心广场附近,与体育场商业形成一个完整的商业区。

游泳馆比赛大厅和训练戏水大厅赛后可以分隔,比赛大厅用于运动员训练,训练戏水大厅对外经营。同时一层设计了一大一小两套男女更衣、淋浴室,赛时大套运动员使用,小套裁判员使用。赛后大套健身戏水群众使用,通向训练戏水大厅;小套运动员训练使用,通向比赛大厅,形成对内、对外两个独立功能区域。

篇14

关键词:项目管理;游泳场馆安全;PDCA循环

近年来,在全民健身大力开展的背景下,作为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游泳项目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07年,我国已建成大小游泳场馆10000多个。然而游泳是一项高事故、高风险的运动,一旦发生事故,游泳场馆就会受到很大影响。采用科学的管理理念,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对游泳场馆安全问题管理、减少事故发生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方法

1.文献资料法

2.访谈法

3.经验总结法

二、游泳场馆经营中常见的安全隐患

1.管理上的不合理

由于上级部门监管不力、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安全保障制度等管理制度缺失。同时也存在救生员、教练员配备不足以及场馆人员分工、管理混乱。

2.游泳池设计不合理

有的游泳池在修建过程中在泳池灯光种类以及灯光设置上出现了问题。有些小区或景点内的泳池设置了不少假山等设施,这增加了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可能。另外,游泳馆内的各种安全标识也存在设置不合理现象。

3.池水的安全问题

在关于影响北京市游泳培训安全的因素调查中,场馆硬件方面,排在第一位的正是游泳馆水温太凉,水质达不到标准。很多场馆为节约成本关闭加热系统、循环系统,造成水温过低,余氯含量等超标。

4.培训课堂管理的安全隐患

培训课堂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如,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缺乏安全注意事项的讲解;课中纪律松散等,这些问题不加以注意,很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PDCA循环的基本理念

PDCA循环是美国项目管理专家休哈特博士于1930年提出的。PDCA是英文单词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Action(处理)的首字母。即在对项目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从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不断检查和修正,四个环节循环反复,从而持续提升项目质量。

1.PDCA循环的基本内容

第一个阶段P(计划)阶段:(1)分析现状,找出问题;(2)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3)找出主要原因;(4)制定措施计划。

第二个阶段D(执行)阶段:(5)执行对策、计划。

第三个阶段C(检查)阶段:(6)检查执行的实际效果。

第四个阶段A(处理)阶段:(7)总结经验纳入标准;(8)遗留问题转入下一循环。

2.PDCA循环的特点

第一,PDCA循环是按着阶段不停地循环着的。

第二,PDCA循环中大环套小环。大环指导和推动着小环,小环又促进着大环。

第三,PDCA循环在循环中不断地上升。

四、PDCA循环在游泳馆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P(计划)阶段

主管部门应努力找出目前工作中尚待改进的地方,监督游泳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游泳馆需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方案。

2.D(执行)阶段

主管部门要不定期对各游泳馆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质情况等进行抽查。游泳馆加强对救生员、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教练提前到场检查场地,加强组织纪律性。

3.C(检查)阶段

定期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制定对策,反思有哪些好的经验,哪些措施或制度不合理,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部署和准备。

4.A(处理)阶段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