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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设管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17:35: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机构建设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机构建设管理

篇1

为切实加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现就加强市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有效整合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提升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一)组建综合机构。各区政府成立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安监局、公安分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局长兼任。各乡镇政府建立“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乡镇综合监察中队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下设六个站,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和消费维权监督管理站。从乡镇实际出发,除交通安全工作站、消防安全工作站必须单设外,其他四个站内部可根据监管工作量实行合署运作。**开发区、太湖度假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区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辖区内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辖区内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事务。“中心”负责辖区内各项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下设的各站行政上由属地人民政府统一管理、执法上由上级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工作职责既要与上级主管部门职责趋于一致,又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具体化并明确工作权限,理顺条块关系。

(三)落实工作人员。“中心”主任由乡镇政府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设两名副主任,一名专职副主任由乡镇国家公务员中层干部或优秀后备干部担任,另一名副主任由乡镇派出所副所长兼任。下设六个站的站长原则上由在编行政或事业人员担任;每个站原则上配备2人以上(消防和交通安全工作站人员配置按原文件精神执行),具体视乡镇的人口、区域范围确定。人员来源原则上从乡镇行政和事业干部中内部调剂解决(原则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年龄50岁以下),不足部分面向社会招聘,但要体现精减原则,从严控制招聘数量。同时,在行政村(居委会)聘用信息监督员一名,实行多员合一,由村(居委会)干部兼任(支部书记、主任不再兼任)。

(四)落实工作经费。“中心”的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中心”中的行政或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按原渠道执行;招聘人员的工资,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由市、区财政各50%下拨至乡镇;办公经费及装备费用等由乡镇负责解决。行政村(居委会)聘用的信息监督员的工资,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市、区财政各50%下拨至乡镇,原则上不得超过信息监督员所在行政村(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的工资。

二、工作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精心实施、规范运作、平稳推进”的原则,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酝酿阶段。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和制定建立“中心”的具体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责任。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各区和乡镇政府要落实“中心”办公场地、必需的办公经费和必要的交通等装备,做好“中心”工作人员选调配备和新增人员的公开招聘,组织“中心”工作人员上岗前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做到平稳有序推进。

(三)规范运作阶段。“中心”组建后,要尽快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组织开展工作,努力实现规范运作。要大胆实践,不断探索新时期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突出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发挥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要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机制

为有效推进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三项工作制度:

(一)建立中心运作制度。“中心”要强化内部管理,实行“人员集中办公、装备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共用”。要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各司其职、有分有合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所有的乡镇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通过专业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以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为重点,突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新培训形式,严格培训考核,提高培训质量,并建立培训台帐。

(三)建立目标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和公共安全监管指标,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创造工作经验、形成工作特色的“中心”,每年按照市区乡镇总数20%的比例给予先进集体表彰奖励。制定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表彰奖励先进个人,做到人员能进能出。

四、组织领导

篇2

省河道管理总站

河道是行洪的重要通道,是自然环境的重要构成部分,河道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是反映社会及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水利面向社会的一个重要窗口,是树立水利形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河道长约6万余公里,随着城市防洪建设、钱塘江千里江堤建设、治太工程建设、主要堤防加固建设以及各地开展的堤防建设,河道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据调查统计,我省县级以上河道现有堤防约14255公里,这些已建的堤防在历次洪水中发挥了显著的作用,为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保护了沿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巩固长期以来河道堤防的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已建堤防工程的效益,是当前我省各级河道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我省水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省的河道堤防管理工仍较薄弱,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目前,我省河道管理机构基本上是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设河道管理处(所、科)来监督、指导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近一半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未成立专门的河道管理机构,与其它有关职能合署,负责指导开展河道堤防的管理工作。这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下设机构只负责指导开展河道管理的有关工作,并不直接对河道堤防进行管理。全省除环湖大堤、西险大塘、杭嘉湖南排、北排等重要的河道堤防工程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外,大量的河道堤防工程由所在地乡镇进行管理,或处于失管状态。因此,从管理的网络结构来看,我省的河道管理机构是不健全的。

二是管理力量薄弱。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内设管理机构,由于受编制等原因,大多只有3至4人,人员偏少,难于承担水法律法规赋予的河道管理的全部职责。根据省水利人力资源年报,在从事河道堤防管理的人员中,中专学历人数所占比例一般,略低于全省平均学历层次水平;水利类专业占全部专业人员的26%,比例偏低,不利于基层水利工作的开展;在技能方面,高技能人才总量不多,特别是高级技师极缺乏。管理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了我省河道堤防的管理水平。

加强河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我站今年已根据我省河道管理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就健全河道管理机构,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一系列保障体系上作了专题研究,并从今年开始逐步实施。现将今年将要开展的工作向大会作上交流:

一、开展管理现状调研,进行管理机构设置试点,逐步健全河道管理体系

上半年,我站将组织对全省河道管理的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确定永康、兰溪、海盐等地开展河道管理机构设置的试点工作,对建立流域性、区域性管理机构和集约化管理等多种模式进行探索,提出建立河道管理机构,健全河道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探索适合本地的河道管理体系,要积极向当地政府作好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抓紧建立河道堤防的管理机构。所建立的管理机构,要明确职能,在职能中,除开展正常的河道管理工作外,同时要承担河道堤防维修养护职能,从而争取落实财政的养护经费。

二、建立河道管理保障体系

为规范河道管理工作,必须在制度上、资金上建立一系列保障体系。在制度上,要根据有关水法律法规,特别是刚实施的《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制订相应的配套制度。在资金保障上,各地要做好管辖范围内河道堤防维修养护经费的测算工作,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保障河道维修养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篇3

关键词:村镇规划管理;法理;机构建设

引言:村镇是我国农村地区的重要组织形态,其以村庄和集镇为单元,是一种生产力空间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为推进我国农村区域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其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村镇是面向农村地区且与城乡相联系的关键点,是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对村镇进行规划是新时期我国发展农村的重要内容。然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当前的村镇规划管理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法理依据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规划,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加上经费缺乏保障等问题,我国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亟待完善。本文就对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思考及地方实践体会进行必要的分析, 从而为我国城镇规划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可行性建议。

一、完善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力量。如果做好农村工作,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村的发展,更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着巨大的影响。村镇是我国农村地区的重要组织形态,是农村日常管理的重要形式,其对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村镇规划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农村地区的繁荣、稳定。但是,在当前形势下,我国村镇规划仍然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如何更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已经成为了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可以说,只有加强对村镇规划管理的法理与机构建设,才能更好地保证我国农村地区的稳定,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经济社会得到全面的进步。由此可见,完善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我国当前村镇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虽然村镇形式已经在我国有了很长时间的历史,其已经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且为我国农村地区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而在长时间的发展完善基础上,村镇规划和管理工作越来越完善。但是,我们仍然要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说来,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当前的法理依据缺乏足够的指导性

目前,我国城乡统筹以及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村镇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因为如此,村镇的规划工作者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创新规划编制,将村镇建设与实情相结合,更好地利用各种技术和方法来提升规划管理水平,进而使村镇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完善,进而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然而,我国当前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根本无法满足实际需要,而其他的法律法规也几乎没有涉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内容,这就让我国村镇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支撑,当前的法理依据缺乏足够的指导性。

(二)规划编制工作存在滞后性

很多地方对村镇进行规划编制时缺乏必要的重视,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当资金不到位时甚至还会对村镇进行简单的拼凑,造成了村镇编制工作的质量下降。另外,村镇规划管理过程中还缺乏必要的、详细的计划,而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执行力不高的问题。总体来说,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存在滞后性,规划前缺乏充分的调研,往往是沿用原有的城镇规划的模式,且过分地追求全面,这造成了部分内容根本不符合实际需要,让村镇规划工作变得非常复杂,不利于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村镇建设管理的职能存在交叉

当前,很多村镇规划建设没有统一的协调部门,在设置结构时往往会出现平行的问题,致使工作出现干扰,造成了行政效率的降低。而以“块”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受到上级部门的指导,缺乏灵活性。而这种管理结构也造成了一系列违法行为的出现,严重阻碍了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的发展。

三、解决我国当前村镇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方法及地方实践体会

要解决当前村镇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就要立足实际,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本文就以云南省的解决方法进行分析。

(一)制定和出台地方法规、文件

近几年来,云南省正式启动了《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立法工作。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于2012年1月21日起正式施行《云南省镇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提出镇乡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及实施的要求等。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新城镇、打破城乡界限、消除城乡分割,推进了新型城镇化,并推动了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二)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云南省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的欠发达省份。由于历史、自然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原因,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村民无规划建房现象普遍。为切实解决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和管理缺位问题,云南省于2005 年启动了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在2007 年又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探索、积极推进、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截至2012年8月底,云南省累计编制完成村庄规划118808个,其中,行政村总体规划10335个,自然村建设规划108 473个,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9.8%(扣除迁村并点村庄数量)。

(三)努力保障村镇规划编制经费

为了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近几年来,云南省共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多亿元,专项用于各地村庄规划编制补助。各州、市人民政府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确保配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保障;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抓好规划编制的组织工作;省、州(市)资金补助不足的地区,由县级财政自筹。同时,云南省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规划编制成本的控制,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地使用财政资金。通过各级财政对规划编制经费的有效补助,云南省基本实现了村庄规划编制的阶段性工作目标,为下一阶段村庄规划的持续完善和全面优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结论:村镇是我国农村重要的组织形式,是我国为维护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而随着我国城乡统筹以及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村镇形态已经有了新的面貌,这就要求我们能够紧随时代的发展,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管理法理与机构建设,从而使我国农村地区得到更好的发展,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提供更大的支持。

参考文献:

[1]郭凯峰.云南省城镇化发展特征、路径及对策研究[J].规划师,2011,(12):95-100.

[2]汤书福.欠发达地区村镇规划编制的主要矛盾及对策[J].城市规划,2008,(I2):62-64.

篇4

关键词:质量检测机构 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

1.引言

质量检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质量检测机构在检测产品的质量时,首先应能保证自身检测工作的质量,这是前提和基础,也是保证检测结论始终保持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关键。如何保证检测机构自身检测工作的质量,这取决于检测机构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规范和持续有效,也是众多检测机构比较关注的问题。

2.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质检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是为了实施质量管理,并使其实现和达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以便以最好、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质检机构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从而顾客对质量满意和降低成本。

2.1 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构成

质量管理体系由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体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检机构工作的指令性文件,主要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文件。质检机构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首先要按其工作范围设置组织结构,规定各部门间的隶属关系和联系方式,以保证质检机构各项质量活动的协调统一。质量管理体系还必须对所有影响工作质量的活动规定相应的文件化程序,程序化的文件是质检机构人员工作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质检机构人员在进行检测、报告等工作中均按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应根据质检机构的组织结构、岗位职责、检测工作范围等因素配备人员和检测仪器设备,质检机构人员应由经过培训具有丰富经验、有资历的实验和管理人员组成,检测仪器设备应经过检定和校准并处于良好状态。

2.2 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步骤

质检机构初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领导的认识阶段。质检机构领导是质检机构的领导核心和决策者。质检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提高产品的质量,进而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竞争力,取得最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保证质检机构的持续发展和提高。质检机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涉及质检机构内部诸多部门,是一项全面性的工作。因此,领导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改进资源的配备等方面发挥着决策作用。

2. 宣传培训、全员参与。质检机构人员是质检机构组织的根本,只有他们充分参与才能发挥他们的智慧,才能为质检机构带来收益。质检机构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要向全体人员进行认可标准和管理体系方面的培训。使质检机构全体人员了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理解认可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理解他们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认识到建立健全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中人人有责。

3. 组织落实,拟定计划。质检机构可根据体系建立的要求,组建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有质检机构领导层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其任务是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等;第二层次是由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小组,其任务是按照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具体组织实施:第三层次是成立要素工作小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明确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责任单位。

4. 确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方针是由质检机构最高领导者正式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目标是质量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质量方针又是质检机构各部门和全体人员检验工作中遵循的准则。所以,质检机构的领导要结合本质检机构的工作内容、性质和要求,主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以便指导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建设工作。

5. 确定过程和要素。质检机构的最终目标是提供合格的检验报告,由各个检验过程来完成的。因此,对各质量管理体系要素必须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去考虑,了解和掌握各要素达到的目的,按照认可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的检验工作及实施要素的能力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检测报告形成过程中的质量环,加以控制。

6. 确定机构,分配职责,配备资源。为了做好质量职责的落实工作,质检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筹划设计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的设置必须有利于质检机构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质检机构各环节与管理工作的衔接,有利于质量职能的发挥和管理。将各个质量活动分配落实到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承担的质量活动确定其质量职责和各个岗位的职责以及赋予相应权限。

7.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多是通过文件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或者叫做建立文件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就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它是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的基础和证据,是规范质检机构工作和全体人员行为,达到质量目标的质量依据。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包括4方面的内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它是描述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体现,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法规,也是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依据。

质量手册是质检机构根据认可标准规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描述与之相适应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文件,提出了对过程和活动的管理要求。

程序文件是针对质量手册所提出的管理与控制要求,规定如何达到这些要求的具体实施办法。程序文件为完成质量管理体系中所有主要活动提供了方法和指导,分配具体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管理、执行、验证活动。

作业指导书是表达质量管理体系程序中每一步更详细的操作方法,指导员工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

记录是为了使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而设计的一些实用的表格和给出活动结果的报告,作为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证据。

3.质检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要求

质检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正式运行中的要求:一是领导重视。最高领导者要确保建立和实施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应有的资源,并随时将组织运行的结果与目标比较,根据情况决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及持续改进的措施;二是全员参与。质检机构的所有工作人员要充分参与,才能使检测的各个过程的实施处于受控状态达到预期的目标;三是建立监督机制,保证工作质量。质检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质量监督员,形成质量监督系统,确保各个检验工作的质量;四是认真开展审核活动,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是对体系是否按体系文件运行的评价,以确定体系的有效性,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是体系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的重要手段;五是加强纠正措施落实,改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纠正措施是改善和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是体系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六是适应市场,不断壮大,提高能力。市场经济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涌现和检测标准的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检测机构能不断改进以满足市场需求。

4.结语

加入WTO组织后,伴随国外大型检测机构争相进驻我国,国内检测市场的竞争也迫切需要质检机构按照与国际通行准则相一致的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并运行检侧质检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检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视质检机构的基础建设,提高质检机构测技术水平和检测工作质量,确保质检机构以公正的行为、科学的手段、准确的结果,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参考文献:

[l] 林媚,叶春勇. 浅谈检测实验室认可的管理要素“质量管理体系”[J]. 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2004(2):52-53.

篇5

【关键词】监理机构主要任务协调沟通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它是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监理任务而建立起来的基层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其组织结构形式、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通常要遵循一定的规律。

一、项目监理机构的特点

项目监理机构具有其自身的组织特性,这些特性决定了项目监理机构设置和运行的要求,决定了项目组织协调、沟通和信息管理的要求。

(一)项目监理机构是为了完成项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而设立的,所以具有目的性

由于项目各参加者来自不同企业或部门,各自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和权力。它们各自承担一定范围的项目责任,按项目计划进行工作。所以在项目中存在共同目标与不同利益群体目标之间的矛盾。要取得项目的成功,在项目目标设计、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必须切合项目的特点。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应考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加者之间的合作,任务和职责,工作流、决策流和信息流,以及项目其它的特殊要求,这样才能最有效地完成项目任务。

(二)项目监理机构是一次性组织,其工作经验具有长期积累性

由于每个工程项目都是一次性的,所以项目监理机构也具有一次性特点。项目监理机构的寿命周期与它在项目中所承担任务(由合同约定)的时间长短有关。项目结束或相应项目任务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随即解散或重新构成其它项目监理机构。即使一些经常从事相近项目监理任务的机构,尽管人员队伍未变,但由于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目的性、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合作者,也应认为原有机构不复存在。

尽管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是一次性的,但由于其工作内容相对稳定,所以机构成员的工作经验仍能得到积累,并带入下一个项目监理机构中得到有效应用,从而能够不断提高项目部的综合水平。

(三)项目监理机构与所隶属的监理企业之间有复杂的关系,机构成员既是本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又是所属监理企业的一名员工。企业和机构之间一般存在着如下的复杂关系。

1、企业组织是长期的稳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依附于企业,机构的人员常常由企业提供,有些任务甚至直接由企业部门完成。一般项目监理机构只有去适应而不能调整企业组织。因此,企业的运行方式、企业文化、责任体系、运行机制、分配形式、管理机制直接影响到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行为。

2、企业和机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责、权、利关系。企业既要保证企业对机构的控制,使项目实施和运行符合企业经营战略总计划,又要赋予机构一定的自,以保证项目监理顺利成功。所以企业经营和发展战略对机构的影响很大,机构运行常常受到企业的干预。

3、由于企业资源有限,因此在企业承担项目监理条件下企业与机构之间存在复杂的资源配置问题。

4、机构成员有时同时承担多项任务,则机构内部存在资源配置的次序问题,而且往往要改变工作方式。

5、机构管理者对内实行行政管理,对外实行合同管理并承担合同义务。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

(一)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确定项目监理目标。由于项目监理的对象是项目,项目监理目标由项目建设的目标确定,主要体现在工期、质量、费用三大目标上。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任务、责任、权力。按照委托监理合同,业主必须对监理工程师授权,这些权力是监理工程师为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

3、确定项目监理的工作流程、操作程序、工作逻辑关系。通过流程分析,可以构成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确定各种管理职能的关系。监理工作流程的设计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对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以及监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有很大影响。

4、确定监理人员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职责。总监项目监理组织成员之间,以及与外界及上层系统的职责关系,权力界限,工作联系。

5、建立监理行为规范,作为项目监理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

6、在上述基础上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即按照监理厂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确定工作过程中的信息流程,包括信息流程设计,信息文件设计,信息处理过程设计等。

(二)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步骤

1、根据监理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对监理工作内容进行适当的归纳和组合。

2、绘制组织结构图。监理组织结构没有固定的模式,应根据监理任务和内容要求,本着适应、精干、高效的原则,合理设计组织层次、职能及人员配置的组织机构框图。

3、配备监理人员。根据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体现职能落实、人才配置与使用合理,并应考虑充分发挥人员潜能和积极性的原则。

4、制定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根据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确定监理内容并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流程图。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项目监理机构要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实践证明,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关键在于现场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的素质和综合能力。一位可信赖的项目总监和一个高效精干、配置合理的监理班子是项目法人接受监理单位的先决条件。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数量及专业配置应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监理行业是一种管理型服务行业,机构的人员组成应具有合理的职称结构,即与项目监理业务相适应的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比例。一般来说,施工阶段监理机构组成人员的职称结构,宜以中级职称为主,约占人员总数的60%,但项目总监和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职称,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千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现场项目监理工作的成效。因而,监理单位在投标时,应认真确定合适的人选,这既是对建设单位负责,更是监理单位对自身的形象和信誉负责。

专业人员结构的合理配套,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法人对监理的委托范围及内容要求,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针对被监理工程的性质特点,合理选配好各种专业人员,特别是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人选,做到专业人才合理配套。

监理机构要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监理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和程序一般应包括监理单位内部制定的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岗位职责和部门职责、监理工作制度和程序、内部管理制度等,它们是衡量监理单位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综合水平和能力。

四、组织协调与沟通

(一)协调的作用

协调是工程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协调可使矛盾着的方面向统一体转化,从而使项目的实施和运行过程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总监是协调的中心和沟通的桥梁。有整个项目的目标设计、项目定义、设计和计划、实施控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协调工作。例如项目目标的协调;各专业技术方面的协调;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各种管理方法、管理过程的协调;项目参建各方之间的组织协调等。所以协调作为一种管理方法始终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在各种协调工作中,组织协调具有独特的地位,它是其它协调有效性的保证。只有通过适当的组织协调才能达到整个系统综合协调的目的。

(二)沟通

沟通是组织协调中最基本的方法和手段。通过沟通,不仅能够解决各种协调的问题,而且还可以解决各参与者心理的和行为的障碍和争执。通过沟通可以达到:

1、使目标明确。项目参与者对项目的总目标达成共识,以总目标作为群体目标,作为大家的行动指南。沟通的目的是化解组织之间的争执和矛盾,以便在工作中协调一致,共同完成项目总目标。

总监一方面要研究业主的总目标、战略、期望,另一方面在作系统分析、计划及控制前,把总目标通报给项目监理成员及有关各方,使每个成员、各个方面互相理解和了解,建立和保持较好的协作精神,积极地为项目工作。

2、使人们的行为达到一致,减少摩擦、对抗,化解矛盾。

3、保持项目的目标、结构、计划、设计、实施状况的明确性。当项目出现困难时,使大家有信心、有准备,齐心协力。

五、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工作的基本原则

要实现项目监理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是高效率的。项目监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应符合组织学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主要有如下:

(一)目标统一原则

一个组织要有效运行,各成员必须有明确统一的目标。这就要求组织机构成员应就总目标达成一致,在项目的设计、合同、计划、组织管理向各职能人员授权,作出监理工作任务分配表。确定规则等文件中贯彻总目标,在项目的全过程中顾及各方面的利益,使项目参与者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达到统一。为了实现统一目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有统一的方针和策略。

(二)权责平衡、授权合理原则

在机构的组织设置过程中应明确各成员间的职责和权限,并通过授权、组织规则等文件予以定义,要体现责权利的一致性。组织机构内各成员的权力和责任应保持平等。成员拥有哪些权力,即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样,成员要承担哪些责任,则必然拥有相应的权力。例如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后,监理企业法人代表应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向总监颁发授权委托书,总监根据委托书向法人代表提交责任保证书。这种授权委托与责任保证关系实际构成了一种契约关系,能够有效保证责任和权力的落实。

机构设置必须形成合理的职权结构和职权关系。没有授权或授权不当会导致缺乏活力或失控,使项目上的许多日常琐碎问题提交高层处理,导致高层无力为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控制。

(三)适用性和灵活性原则

应确保机构的组织结构适应于项目的规模和特点。通常一个监理企业内部,不同的项目监理机构应有不同的组织形式,甚至一个机构在不同建设阶段也有不同的组织形式。项目监理结构应便于领导,组织机构简单,人员精悍,保持最小规模,并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性地检查和评价机构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四)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的相互适应原则

为实现高效运作,项目组织结构的设置常常在管理跨度与管理层次之间进行权衡。管理跨度是指某一组织部门直接管理下一层次职能部门的数量,管理层次是指一个组织总的结构层次。通常管理跨度窄会造成组织层次多,反之管理跨度宽则会造成组织层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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