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09:58: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简述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启示
一英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
金融监管模式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结构性体制安排20世纪末,一些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为适应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先后对金融监管模式作了重大改革,尤以英国最为典型,其改革对全球金融业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改革前的分业监管体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型化多样化电子化为特征的金融创新,改变了英国传统的金融运作模式发生在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之间的业务彼此渗透,使英国金融业多元化混业经营的趋势加强越来越多的非金融机构也开始经营金融产品和业务,混业经营的日益发展,使英国成为全球金融业混业经营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写作论文
然而,直到1998年之前,英国实行的仍然是以政府监管和自律组织自律相结合的分业监管体制在分业监管时期监管机构分别行使对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投资业房屋协会等机构的监管职能,同时自律组织发挥了较大作用,三个证券自律组织分别负责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投资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监管和审慎监管在英国分业监管使得一个金融机构同时受几个监管机构同时监管的现象大量存在,不仅成本增加,效率降低,监管者与被监管者间容易产生争议,分业监管体制的弊端显现无余随着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分业监管有效性的降低,特别是在巴林银行事件后,英国国内要求改革金融监管体制的呼声日益高涨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朝野上下对改革金融监管模式有了较为统一的认识
2.英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主要内容有:
第一,成立新的金融监管机构,决定由10家机构合并,组成单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这10家机构包括证券与投资管理局(SIB)证券期货协会(SFA)私人投资监管局(PIA)投资监管组织(IMRO)格兰银行的审慎监管司(SSBE)注册互助委员会(RFC)房屋协会委员会(BSC)互助合作委员会(FSC)由贸易工业部划转到财政部的保险监管司以及伦敦交易所的英国发行上市监管部(UKLA)1997年10月,证券投资局更名为金融监管局(FSA),1998年起,英格兰银行的银行监管职责移交给FSA,FSA依法行使监管权力FSA虽然要全面负责对拥有一百多万员工的英国金融业的监管,但其机构并不庞大,现有雇员仅二千多人,这主要依靠其先进的监管手段,因此使得监管机构降低了成本,效率却反而有所增加
第二,制定新的金融监管法律英国曾实施过较长时期的自律式监管体制,改革放弃了伦敦金融市场行业自律管理体系,重建全行业的金融服务监管体系;2000年6月,英国女王正式批准了《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这是英国自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部关于金融服务的法律,它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后,取代了此前制定的一系列用于监管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堪称英国金融业的一部“基本法”该法明确了新成立的FSA和被监管者的权力责任及义务,统一了监管标准,规范了金融市场的运作
第三,制定新的金融监管规则根据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的授权,FSA已经制定并公布了一整套宏观的适用于整个金融市场被监管机构的监管条例,主要内容有:(1)被监管者经营业务一定要诚实;(2)被监管者一定要尽职细心地以应有的技能开展业务;(3)被监管者在适当的风险管理机制下,一定要负责和有效地采取适当的谨慎态度组织和管理其业务;(4)被监管者一定要保持适当的金融资源和财力以应付可能的危机;(5)被监管者一定要遵守相应的市场行为准则标准;(6)被监管者一定要公平对待其客户,并对客户的利益给予应有的考虑和重视;(7)被监管者一定要对其客户的信息需求给予应有的重视,提供给客户的信息应该明了公平不能误导;(8)当被监管者对其客户的资产负有责任时,一定要做出适当的安排以保护这些客户的资产;(9)被监管者必须以公开及合作的态度接受法的监管,及时向FSA通报必须报告的情况
第四,确立新的金融监管理念FSA成立之初就表示将要采取崭新的监管方式,FSA负责人也十分强调FSA管理的“崭新性”与昔日英格兰银行证券与投资管理局等9个金融监管机构不同的是,FSA在监管别强调以下环节:节约有效地使用资源进行金融监管;管理层是否尽职尽责;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尽可能不压抑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力;鼓励被监管的金融机构之间开展有序的金融竞争;保持英国金融业的竞争力及其金融服务和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特征另外,在监管目标方面,FSA将通过积极关注金融发展动态,实现瞻前监管,帮助客户达成公平而合理的交易第五,建立新的金融监管制衡机制由于在新监管体制下,FSA拥有的权力非常之大因此,英国成立了专门的金融监管制约机构“金融服务和市场特别法庭”(FSMT),并于2001年12月1日与FSA同时开始运作该法庭主要审理发生在FSA与被监管机构之间且经双方协商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庭对金融监管案件的审理采取闭门(对公众保密)审理公开审理两种方式,并以公开审理为主“金融服务和市场特别法庭”的成立,无疑能够促使FSA认真进行监管,有助于提高英国金融监管甚至整个金融业的法制水平此外,鉴于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密切联系及相互影响,监管职能从英格兰银行分离出去后,法律规定英格兰银行与FSA负责人交叉参加对方的理事会,实行互相介入,以保证二者之间的有效协调这种安排能保证FSA负责的金融监管与英格兰银行负责的货币政策,在重大的宏观层面上的决策能够保持较强的互通性
到2001年12月,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的正式生效,标志着历时4年的金融体系改革基本完成
二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创新的启示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为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的挂牌成立为一度关于央行拆分的争论画上了句号,我国由此成就了“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通过生效,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将进一步完善确立
伴随着新形势下金融监管体制的不断创新,我国金融监管从无到有发展很快,但是毕竟历史短暂,目前的监管远远不能适应金融业迅速发展确保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甚至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监管抑制”,与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水平更是不能同日而语特别是在加入WTO后,我国在融入国际社会的道路上又向前大大迈进一步,以“分业”为背景的中国金融业将直面以“混业”为背景的金融集团,今后中国的金融业将更加国际化,金融风险防范的任务更重借鉴英国等发达国家金融监管改革的经验,笔者对新形势下金融监管创新总结出以下几点启示:
1.金融分业经营和监管已成为非主流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世界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银行保险证券的界限逐渐模糊,出现了混业经营的趋势,金融分业经营和监管已经成为了非主流的趋势
对我国而言,虽然目前仍是一分业经营为主,但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中国金融业走向综合经营成为金融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和现实选择实际上我国金融业也已经出现了混合经营的苗头,金融保险证券业务已经不同程度交叉,金融业混业经营成为了大势所趋在新的形势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怎么样适合金融机构混业经营趋势已成为完善金融监管职能的首要任务
2.营造金融混业经营的法律环境实行效能监管金融业的任何变革和创新都离不开法律制度的革新法律环境的营造因此如何营造中国的金融混业经营法律环境是一个重要问题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交叉经营业务出现即在分业监管的体制下正在滋生混业经营的现实,从而金融监管及金融法律法规提出了新的挑战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金融市场国际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在金融开放的条件下外资银行机构不断进入,不仅会改变中国现有的金融机构,还会使现有的金融运行规则发生变化2003年12月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的修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管法》的出台,以及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的挂牌成立无疑都是中国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有效改革创新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增加了对商业银行加强监管的内容,同时对有关条出修改,以适应当前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
“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无疑是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然而在现行分业监管过程中大多采取了机构性监管,实行业务审批制方式进行管理这样当不同金融机构业务交叉时,一项新业务的推出需要经过多个部门长时间的协调才能完成,比如开展股票质押贷款业务,需要在银行监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之间协调,而不同部门对于同一业务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意向存在较大差异,就会产生较高的协调成本此外有的新业务成为交叉性业务,如储蓄保险同时具有储蓄功能和保险功能对于这些新业务,既可能导致监管重复,也可能出现监管缺位因此在我国金融监管逐步由分业监管走向混业监管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学习借鉴英国先进的监管经验实施金融效能监管以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缺位,努力精简监管机构的人员配置,“一行三会”既要各尽其责各行其是也要相互配合提高效率,使得监管机构运作不但降低了成本,效率反而有所增加于是我国完善金融监管所思考的问题不是如何跟上全球金融业混业监管的浪潮而是如何在自有体制下改革和完善我们自己的分业监管模式,提高效率现阶段内如何做到效能监管便成为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首要思考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尹灼.英国新金融监管体系述评.农村金融研究,2004,(1):51-55.
【关键词】 混业经营; 分业监管; 监管体制改革
引 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有关国家和地区频繁发生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发展乃至政治稳定都发生了巨大的冲击,人们不得不对金融监管问题开始新的一系列的反思与探索。国内外对金融监管的研究十分广泛,涉及制度经济学、信息经济学、控制论等多学科领域。本文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模式,结合中国现实国情,重点在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建立中国特色的存款保险机构方面做了比较详细的阐述,作为中国金融监管实务理论的补充和完善。
一、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历史回顾以及当前的金融监管制度简述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的主要特征是以“一行三会”为模式的分业监管体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下,设立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对全国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有效监管。
(一)我国分业监管体制的形成
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逐步形成的。中国人民银行在成立之初,作为国家银行,承担着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业的职责,对稳定金融秩序,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中的银行。
为了规范银行管理,1986年1月7日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提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金融机构进行登记、核发经营许可证和办理年检。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金融监管的政策规定。分业监管的起点是:1992年10月国务院规定,将证券监督管理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成立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监管。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奠定了分业监管体制的政策基础,提出要转换中央银行的职能,并且对保险业、证券业、信托业和银行业实行分业管理。当时,银行业和信托业仍然由中央银行负责。1998年11月18日成立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把保险业从中央银行分离,依法对全国保险市场进行统一监管,进一步推进了分业监管模式的确立。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履行职责,根据授权,依法对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监管,把对银行业的监管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至此确定了中国当今金融业“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
(二)混业经营模式下我国当前监管模式的反思
金融作为经济发展的命脉,金融安全即经济安全、国家安全,由此而言,金融监管尤为重要。伴随着银行衍生产品的不断创新和经营业务范围的不管扩展,混业经营模式逐渐取代分业经营的模式。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入,国外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务,这必然对现阶段分业监管的模式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冲击,暴露金融监管的一些问题,对我国金融安全存在严重威胁,影响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具体有以下不足:
1.监管的缺位造成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盲点。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是“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与金融创新相伴的是更多金融衍生产品的涌现,各种金融产品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分业监管与经营业务多样化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比如,银行业开展的证券投资业务、保险业务以及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分工不够明确,造成该业务领域一定的监管空白。另外,一些高风险资产投资业务和资产抵押业务也成为监管的盲区。
2.各监管部门存在“本位主义”思想,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使得金融监管效率低下,监管成本过高。各监管部门只关注自己的监管领域,各个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制度性、体系性的交流与合作,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模式很容易造成金融风险由单一领域向整个金融领域扩散,对我国的金融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3.监管重复也是当前监管模式的重要问题之一。不同监管机构对同一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由于监管目标、监管方式和技术的区别,很可能会造成监管层面上的冲突,或者在监管结论上出现差别。同时各监管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的不顺畅造成监管效率低、力度弱和监管成本高,不利于金融业的健康安全发展。
二、简析美国金融监管体制以及金融改革
美国作为世界的经济和金融中心,其金融体系被认为是最具创新力和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美国在应对金融危机和维护金融的安全稳定方面,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改革。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主要的金融监管体系主要是“双重多头”的伞形监管模式:金融控股公司的下属银行、证券和保险各子公司,分别由联邦货币管理局、联邦交易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进行分业监管。联邦储备委员是综合管理的上级机构,负责评估和监管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的资本充足性、风险管理的内控措施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集团风险对存款子公司的潜在影响。
美国金融危机爆发,重创美国的经济体积并且席卷全球,业界普遍认为金融监管体系监管的失败是这次危机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6月为堵塞美国金融体系漏洞,避免金融危机重新上演,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对美国的金融股监管体系进行了大刀阔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这项改革被业界称为美国70年来最为全面的金融监管改革路线图。
主要内容有:
1.一定程度上扩大美联储的监管权,其监管范围从银行控股公司扩大到所有具有系统性的金融公司;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控制;综述
一、相关金融学理论简述
在详细阐述金融控制理论之前,我们先了解另外两种金融学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通过对这两种金融学理论的了解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金融控制理论。
(一)金融抑制理论
20世纪70年代,麦金农和肖调查了大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发现很多国家存在金融与经济相互抑制的恶性循环现象,他们称为金融抑制。金融抑制可以概括为:一国政府对金融业制定了政策,人为的降低利率,实行歧视性的信贷政策,以此促进经济发展,但却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使金融业处于一个没有效率的状态,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的一种状况。
(二)金融深化理论
1973年,麦金农和肖①各自系统地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其核心观点是政府要放松对利率的控制,鼓励银行间竞争,以此最终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的标志有三个: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二是发展正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三是构建一个有效的中央银行系统。
二、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一)金融控制的内涵
宽泛的讲,控制是政府对经济的所有干预,政府实行金融控制政策是指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政府采取有利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等政策工具,对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速度进行控制,而不是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实行过度的市场化措施,并最终在不出现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金融的和经济的发展。政府对金融进行控制的时,由于执行力度、对象和步骤的不同,金融控制的效率也不同。本文认为金融控制是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即政府为了促进金融业发展、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以出台法律法规为主要手段对金融主体进行扶持、引导、规范和约束的总和。
(二)国外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金融控制一词,最早由麦金农②提出,他指出财政控制应优先于金融自由化。麦金农的金融控制理论是一种财政和货币控制理论,该理论指出转轨时期的政府靠发行货币取得资源将导致通货膨胀,而不会实现经济增长,因此必须实行财政控制,并建立完善的税收机制。
1、金融控制内涵的界定
维斯卡西认为,政府控制是政府以法律手段,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的一种强制力。丹尼尔・史普博对控制的界定结合了经济学、法学等对控制的定义,他指出,尽管市场是控制政策存在的理由和前提,但以往对控制的界定都倾向于把市场忽略掉,因此他把行政决策和市场机制统一了起来,认为控制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政策的一种规则或特殊行为。
2、对金融控制的必要性研究
有学者指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这种由多数企业构成的产业具有如下的特征,即消费者未必拥有充分的信息,以决定在多种服务和价格中选择哪种为好,结果难以使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帕累托最优,而且一旦企业倒闭,则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Llewellyn和David研究了金融控制的经济学理论框架,并指出金融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客观必然性。Julian R.Franks等学者在1998年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了金融控制的有效性,他们研究并考评了英国金融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并首次对金融控制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对象选择了美国和法国。Rochet和Keeley等学者的研究认为资本充足控制在降低银行冒险的风险激励方面具有积极作用。Taylor,Buffie的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政府对金融部门有必要保持一定的控制。Wade,WB认为东亚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提高了社会福利。Edwards,Hastings对拉丁美洲国家金融自由化研究的成果表明了在缺乏适当管制的条件下,自由化会导致经济系统的脆弱性。Cho and Khathate对亚洲五个国家的研究表明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导致储蓄与投资的系统增长。C.Denizer,R.M.Desai and N.Gue-orguiev认为用抑制性的金融控制来为赤字融资可能会比用自由化来弥补赤字的成本要高,但采取这样的政策能够维持权威和确保权力的生存及延续。
(三)国内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学者和经济学家对政府金融控制进行了多方面细致的探讨,积累了大量文献。近几年来的研究重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金融控制的涵义界定
王欣欣(1996)指出,经济改革中的金融控制是对改革过程的控制,是稳定与变革相统一的控制,是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控制。张杰(1997)则认为金融控制是对国家调控金融资源的一种描述。为了将个人部门的储蓄集中到国家手中,需要一个国家控制并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同时为了让居民储蓄更多地流入国有银行,也限制了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高存款准备金制度限制了国有银行自主运用资金的权力,强化了国家对金融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张力(2001)所研究的金融控制专指转型国家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采取有效的政策工具,控制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自由化的相对速度(而不是同时实行所有的市场化措施),在不引起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金融均衡和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谢朝华(2004)认为金融控制是指在金融发展过程中,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效率,政府以一定的手段对金融活动主体的控制和金融活动主体对其金融行为的自我约束。
2、金融控制所包含内容的方面
李冰(2001)认为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转型经济往往难以避免财政状况恶化。为了防止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实行了金融控制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利用储蓄来吸收居民户和非国有部门的潜在购买力;二是利用国家控制的金融体系来为财政赤字融资。此时国有银行成为金融控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有:(1)代行财政注资职能;(2)承担本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3)承担本应由财政出资的政策性业务。毛伟(2001)认为金融控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明晰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部门的产权结构。(2)增强银行风险决策和风险化解能力。(3)提高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4)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5)谨慎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沈民(2003)认为金融控制包括:(1)通过国家对金融业的垄断,限制体系外及国外金融机构介入,尽可能通过金融业从社会集中财富并置于其既定政策目标支配下。(2)对国有银行的表外业务、产融结合、信用证券化等现代业务严格控制,严格实行分业监管。(3)严格的贷款规模和歧视性贷款政策,使国有银行长期对国企从流动资金到固定资产投入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信贷供给。
3、金融控制的工具与表现形式方面
张兴盛(2000)认为金融控制的工具有三个:国有银行的信用垄断;利率控制;对国有银行的信贷控制,其中包括对各国有银行都赋予了政策性贷款的义务,中央银行对各国有银行都实行了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以及高准备金制度。陈雨露(2005)认为金融控制中的国家战略工具有三个:超额外汇储备;开发性金融制度;开放条件下有限自由化的货币制度安排。在金融控制的表现形式方面:阎江(2003)认为我国始终没有走出以间接融资为主,以信贷体系为基础的“计划管理”模式,政府对金融的过度干预一直存在,这种过度干预直接以政府的金融控制表现出来。其一,行政性的金融垄断;其二,高储蓄率;其三,严格的信贷规模和歧视性信贷政策。郑泽华和王枉(2009)认为经济转轨时期金融控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长期维持行政性的金融垄断;其二,国家在对国有银行进行政策倾斜和保护其垄断地位的同时,对产融结合、银行表外业务、资产结构调整、银行信用证券化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等均予以严格限制和管理;其三,严格的信贷规模和歧视性的信贷政策。
三、小结
对于政府的金融控制这一问题,国内外的很多学者都进行了研究,而对其作用的判断还要依赖金融发展的程度和政府进行控制的强度,在不同的阶段,金融体系对政府也有着不同的需求。为了加强对金融控制的理解和把握,本文在第一部分介绍了与金融控制理论密切相关的两种金融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通过对这两大金融学理论的介绍和比较,使我们充分的认识了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政府控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为后面我们介绍金融控制打下了基础。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金融控制理论,并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金融控制的文献综述。通过对金融控制的介绍,我们认为金融控制是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是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而对金融主体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和约束的总和。它不同于金融监管,也不同于宏观调控。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国外学者对金融控制的研究,其中尤以麦金农的观点为主要,然后介绍了国内学者对金融控制的研究,分别从金融控制的涵义、内容及其工具与表现形式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金融控制理论的发展所发挥的理论指导作用肯定会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金融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注释:
①麦金农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肖出版了《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
②麦金农在《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一书中提出。
参考文献
[1]R.I.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2]R.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
[3]刘新伟.浅谈金融自由化的利弊[J].成人高教学刊,2002(6).
[4]李强.历久弥新的学术生命力――评《麦金农经济学文集》[J].中国城市金融,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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