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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8: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农民工的现状与思考

篇1

农民工, 顾名思义就是农民身份的工人,泛指来自农村,身为农民,而在城市以/,!/工资方式取得劳动报酬的各行各业的产业人员。农民工始发于改革开放初期,壮大于市场经济的兴盛,而今成为工人队伍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就新县而言,20__年,出外务工农民总数已达6.1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8.4%,劳务经济总产值为3.5亿元, 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22%强。农民工的工作领域由建筑市场不断渗透到市场经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种植养植、产品制造、电子信息等几乎所有经济生产领域,因而农民工作为一个重要的劳动群体,以他们的勤劳和智慧在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已成为我们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然而,农民工,因其固有为农民,在生存和发展的城市空间里,其特有的农民身份与职业身份的矛盾,并没有因为其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程度同步融入城市的主流社会和主流生活,显现出与城市居民权益保障的巨大差异,被演变成为日益边缘化的城市新弱势群体。主要表现在劳动用工不规范、劳动报酬被拖欠或克扣、子女教育等社会保障缺失,合法权益受损情况普遍。在现实生活中,由此引发的劳资纠纷甚至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已经成为毋庸忽视的社会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农民工权益问题,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我县农民工权益保护之现状

目前,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共计61220人,占农业劳动力的40.44%,占农业总人口的23%,年龄主要集中在18至45周岁年龄段,共计45761人,占外出务工人数总数的74%;45周岁以上的15459人,占总数的26%。2、区域分布:在本省包括郑州、洛阳、信阳、开封等大城市务工的12495人占总数的21%,在省外务工的48725人占总数的79%。其中省外务工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上海、辽宁、浙江、天津、湖北等省市的大中城市。另外,在县城及周边区域内农民务工人数15000人,其中本县户口的约5000人,外来人员约10000人。3、从业情况:从事工种排在前三位的有建筑业,机电制造业,餐饮服务业。其中建筑业约占40%,人数达24737人,占务工总人数的82%。4、农民工就业贡献:20__年、20__年、20__年全县农民务工收入分别达到3.5亿元、3.98亿元、4.7亿元,分别占gdp总量的20.9%、21%、22.1%。 从这些数字不难看出,在我国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农民工的社会存在和发展价值已经有了不容置否的肯定性,引导、规范、保护、激励农民工队伍的管理、生产和发展对于巩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当前党和国家,各地方党委、政府都充分认识了这一点,采取了诸多措施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如《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中,农民工依法享有着以下基本权利:一是按月领取足额工资的权利,即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二是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权利,包括订立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不得随意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三是获取劳动保护,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四是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假的权利;五是有权参加,享受相关社会保险的权利,即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的权利,有权参加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

基于以上的基本权益,农民工应该与城市工人享有同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地位。但社会现实中,由于诸多原因,这些权益保障却存在着明显且普遍的缺失现象,在我县农民工劳务市场,无论是外出务工涉及的区域还是本县城镇区域内,农民工权益受损问题都客观存在,农民工劳务市场引发的各类涉诉案件逐年增多,成为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主要表现在:(一)劳动强度大,安全防护措施差,工作环境差。城市农民工由于其身份长期得不到改变,没有城市户口,因而在劳动就业时,大多只能进入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差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并且劳动强度很大,重活、脏活、累活、难活、险活都是农民工全部包揽,长时间超负荷劳动极大损害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一些雇佣单位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简陋,甚至严重缺乏,经常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二)工作待遇低,故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一些民营经济起步比较早的省份比如广东、福建,在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都有了很大提高,但民工的薪酬水平没能得到同步的推进。而且不少

企业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的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在东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反映,所在城市虽然企业众多,但普遍存在以下现象:进厂就扣押身份证和一个月以上的工资,如果对工作不满意,也难于离职。此外,工作时间长,没有休息日,许多企业的工人加班领不到加班费,每月工资仅几百元,且只是先发生活费,其余的到年终才结算。(三)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由于农民工大部分在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就业,企业主为减少企业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发生劳动纠纷后,调查取证比较困难,为雇主逃避责任提供极大方便。(四)社会福利和保险无着落。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类型保险,农民工则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不能当然享有。(五)劳动时间被无限延长。在不太规范的中小企业打工的农民,基本上没有休息权的概念,平均每天工作十小时以上。特别是那些生产季节性产品的厂家本小利大,产品畅销时为扩大生产量,农民工日工作时间长达十五个小时以上。 这些情况和问题已引起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县委、县政府针对农民工权益受损现状采取了相应的积极有效措施。一方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的清欠工作,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依法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对资金不到位的新项目,不批准开工许可,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强制停止交付使用。规范建筑企业用工制度,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必须依法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严格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在招标资格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不允许参加投标。同时,严格限制建设投资规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搞低水平和重复建设的项目。防止利用拖欠工程款掩盖资金不足的矛盾,对不能按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政府投资工程除极特殊的项目外,一律停建或缓建。对拒不支付欠款的 施工企业依法处理,使全县建筑工程款支付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另一方面组建了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加强对农民工的维权服务。20__年下半年以来,全县共在农民工务工集中地组建不同形式的农民工工会联合会42个,发展农民工会员近4万人,占务工总人数60%以上,输入地工会接受组织关系的2.5万人。这些农民工工会组织在输入地党政工组织的协力配合下,以完善劳动合同、兑现工资、提供司法援助服务为重点,帮助农民工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近5000份,6000余农民工加入工伤等社会保险,积极参与工伤事故理赔个案32起,追缴拖欠工资个案61起,涉案金额180余万元,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1285人次。为了推进农民工维权工作,投资建成农民工就业培训中心,通过开办长短期培训班,举办《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筑、纺织、特种养殖等专业技能培训,实现由力工型向技工型转变。通过专门的劳务输出管理部门以及劳动部门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作为全国涉外劳务输出工作的先进县,对涉务工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和教育,确保了我县涉外劳务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2000年以来,我县外派劳务人员总数达成11000人,无一因技术和体能问题被用工方辞退现象发生,也没有在外发生劳务纠纷案件。

鉴于我县农民工队伍大,问题突出的实际,我院在审理涉及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纠纷案件时也充分考虑了其合法权益保护。自20__年至今年6月份,我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8件,农民工用工期间人身损害赔偿案件35件,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工权益的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和相关的行政案件等共计85件。综合分析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农民工工资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涉案总金额偏高,但人均涉案金额和个人涉案金额较低。从20__年我院所受理48件农民工工资案件来看,涉案数达20__多人,涉案总金额200多万元,但人均涉案金额和个人涉案金额较低,如在20__年受理的260名农民工诉被告杨某拖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涉案人数达260余名,涉案总金额12万余元,人均涉案金额约460元,而个人涉案金额最低仅有50元。与其他劳动争议或民事案件涉案金额相比,此类案件的人均涉案金额和个人涉案金额偏低。(二)此类侵权纠纷主要是集中在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由于农民工大多是从事建筑行业以及服务性行业,所以和农民工权益相关的拖欠工资、人身损害赔偿、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和服务性行业。我院所受理的此类案件中,涉及建筑行业的78%,涉及服务性行业的15%。(三)农民工因缺乏法律知识和有力证据而难以获得法律救济。从我院20__年--20__年所审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来看,相当部分农民工都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农民工被拖欠了工资都无相应的凭据。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有力证据,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往往不知道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依据调查,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面临拖欠工资、人身损害等其他各类权益纠纷时,大多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和用工方私了或者委曲求全,而不愿意诉诸法律。(四)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规律性。在每年年底至次年的元旦、春节左右,以及农忙季节之前,或在道路交通工程施工竣工之时或之后,农民工子女就学之时都会出现农民工讨要工资的高峰。因为农民工的流动性大,极不稳定,一项工程完工后原有的建筑团队就有所变化,故农民工们在这个

时侯都争着讨要工钱,以防以后无着落,而这个时候也正是建筑行业俗定的"秋后算帐"之时。 针对案件特点,为充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们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建立速裁制度,及时为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我院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当中采取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成立专门"维护农民工权益速裁法庭",将司法为民的思想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充分发挥简易程序迅捷、简单和高效的优势,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追回工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中被告方的举证责任。由于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大多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跟着包工头干活,究竟为谁打工,农民工是稀里糊涂。因此,一旦发生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争议,即使想通过诉讼解决,也常常因为诉讼主体不适格而难以得到法律保护。针对这种现状,我院充分发挥诉前指导的作用,明确告知其用工主体,建议当事人变更,而不是轻易驳回。诉讼中,强化被告(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即使作为原告的农民工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被拖欠的书面证据,但只要民工能举出证明其与被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部分证据,可以推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除非被告能提供证明力更强的相反证据。

三是及时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拖欠工资,事关农民工生存。因此,诉讼中我院及时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保证农民工在诉讼期间的正常生活。另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诉讼期间抽逃资金、转移财产而导致法院裁判在执行中落空,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至于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担保,可以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酌情减免。

四是加大执行力度,保证农民工工资兑现。据统计,相当一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诉讼程序中都出现了"裁判容易执行难"的情况。赢得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无疑会挫伤农民工运用法律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的积极性,导致他们采取过激方式讨要工资。因此,我院加大了对已结案件的执行力度,注意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方式保证生效裁判结果的实现。

三、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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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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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文章摘要】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方法对延安市宝塔区农民工体育发展现状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得出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延安市宝塔区;农民工体育;现状调查;发展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和农民工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中国农村的进步,发展,繁荣和稳定,直接关系到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而农村的发展要靠农民工素质和文化水平的提高同时农民工的身体健康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研究农民工体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农村体育重要组成部分和两个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的乡镇体育,随着我国农民工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小城镇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1]。研究分析乡镇体育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对策,对于促进农民工体育事业发展和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农民工的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对于促进农民工乃之至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为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体育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延安市宝塔区的农民工为调查对象,调查了解农民工群众对农村体育健身工程的认识和态度,农民工群众对当地体育健身活动开展的意见和期望。

1.2 研究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网络,书籍,以及有关发展农民工体育方面的文献资料等途径,搜集与整理有关农民工体育及其相关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1.2.2问卷调查法

针对延安市宝塔区农民工体育发展现状进行问卷调查,采用随机调查的方式,对200个农民工进行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91份,回收率95.5%,其中有效问卷186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3%。

1.2.3数据统计法

运用Excel 7.0软件系统对调查中所获得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宝塔区农民工体育参与基本情况调查

由表1可见,有68.2%的农民工从来就不参加任何体育运动,只有31.8 %的农民工不同程度地参加体育活动,其中3次/周参加锻炼的人只占到18.4%,1次/周参加锻炼的人只占到43.5%,可见农民工参加运动的次数和时间很少。

2.2 宝塔区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价值观念

2.2.1 参与体育活动的动因调查

由表2可知,宝塔区的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动因主要集中在强身健体、增进健康、提高运动能力、增强人体免疫能力,是较好的消遣娱乐方式,而其他方面所占的人数比较少。

2.2.2参与体育活动的目的调查

由表3可知,宝塔区的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的目的主要是消遣娱乐,其次表现再促进身体健康方面,宝塔区的多数农民工认识到了体育活动对人的身体健康的重要作用,这和体育活动功能的本质属性是完全一致的。

2.3 参与体育活动的特征

2.3.1 宝塔区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项目调查

由表4可知,宝塔区农民工在选择体育活动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对运动器材、场地和运动方法要求不严格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相对较多,对于一些现代兴起的体育运动项目参与的人几乎为零,这无疑说明农民工运动意识和观念的落后,而这种观念直接制约农民工体育的实施。

2.3.2 宝塔区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宝塔区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时间会有71.26%的人选择个人锻炼;35.09%的人选择同家人一起锻炼;14.18%的人选择参加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选择与其他人一起的以及其他方式的分别为12.59%。调查结果显示,该县71.26%的农民工选择的是个人体育锻炼,缺少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缺少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2.3.3 宝塔区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场所

由表5可知,农民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选择的场所依次是:田头,路边,树林及空地等大众集中活动区占82.34%,自家庭院占70.50%,本村学校内18.95%,其他收费场馆3.56%。这说明农民工人均纯收入较低,到收费的场馆有限,村内的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农民工健身工程建设的体育场地缺乏,体育器材和设备不足,村内学校的场地未被有效利用,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大部分人群只能选择在自家庭院,田头,路边,空地等场所。这无疑制约了农民工的体育活动形式和大大减弱了农民工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2.3.4 宝塔区农民工参与体育活动的消费

所谓体育消费是一切和体育活动有直接或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个人消费行为[4]。由表6可知宝塔区农民工体育消费的项目主要为购买运动服装占80.82%,有资金购买器材的占消费人群的13.94%,而观赏型体育消费非常低,只占3.76%的人群到现场观看体育展览或比赛。可见,农民工的娱乐休闲消费比例极低,农民工的体育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还处于偏低层次。

2.4 影响宝塔区农民工体育活动的因素

2.4.1 余暇时间

由表7可见,该县农民工余暇活动比较单一,70.50%的时间在家务劳动,40.34%是在看电视,而参加体育活动只占到4.28%。由于地处经济欠发达普通收入较低,农民工负担相对沉重。发展农民工经济,减轻农民工负担,是促进农民工体育活动的重要手段。同时,当地体育部门还要加强他们的健身意识,对他们进行科学的指导锻炼。

2.4.2 农民工的家庭经济状况

农民工的总收入是衡量农民工消费结构的主要依据,调查显示:家庭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占36.15%,在3001元?~10000元的占50.42%,在10001元~20000元占7.36%,20000元以上的占5.07%。其他收入中的77.26%用于子女教育的费用,19.47%用于购买日常生活用品,而用于体育的支出很少。

2.4.3 体育场地设施情况

在调查中发现,有90%没有场地设施,而其中10%的体育设施也是分散在各个乡镇,而且场地小,器材缺,设施陈旧,使用率比较低。这些长期困惑当地农民工体育活动正常开展存在的问题。

2.4.4 农民工的体育意识

农民工的生活水平比较低下,对体育健身的认识程度较低,从调查结果可看出农民工认为体育锻炼能强身健体,增进健康的占83.81%,体育运动能提高自身免疫力,改善人的精神情绪,调节心理的占47.62%认为体育锻炼能提高自己的运动能力的占18.21%,认为体育锻炼是一种比较好的消遣娱乐方式的占10.46%,由于农民工对体育运动功能认识的不够导致对他们体育运动投入的时间和经力都很少。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宝塔区农民工社会生活状况不佳;农民工参加体育活动时间少;农民工对体育运动价值概念认识比较淡薄;参加体育活动目的不明确;参加体育运动的项目单一;体育运动的场地缺乏,体育器材和设备不足;农民工体育消费水平处于低层,政府部门投资力度小。

3.2 建议

提高农民工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农民工体育事业,定期开展健身科普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健身意识;定期开展地域性体育运动,带动农民工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农民工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改善体育设施环境,免费开放学校、机关体育设施,为农民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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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关键词 农民工 问卷调查 子女教育 对策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识码:A

农民工作为社会上一个特殊的群体游走在我国城乡之间,他们为家庭带来了经济收入,为城市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问题,如农民工的住宿问题、生活问题、家庭问题、子女就读问题等,而在农民工的诸多问题中,子女教育问题是眼下最棘手,也是社会国家最关心和重视的问题。

1 调查方式

为全面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子女的家庭教育现状,以及带来的影响,2013年1月14日至22日,我们对武汉地区的农民工开展了实地的问卷调查。调查地点主要有火车站、汽车站、企业等地,调查方法主要有问卷调查、访谈以及电话调查等,共发放问卷调查200份,回收171份,回收率为85.5%。问卷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自身文化程度、子女生活现状、子女教育现状、农民工月收入等几方面,全面获取了武汉地区农民工有关子女教育方面详细数据与资料。

2 调查结果分析

2.1 对农民工子女生活现状进行描述性统计

对农民工子女生活现状的数据进行分析与统计,详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家长选择外出打工的时候将孩子留在家中由亲人看管,占其中的33.9%,9.9%的人目前没有小孩,占少数,还有22.2%的家长选择将孩子带在身边看管。

2.2 对农民工文化程度、农民工月收入与子女现状进行分析

3 农民工子女教育对策的思考

在2013年3月进行的两会上,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仍然是大家讨论的热点。农民工代表薛志国认为,“目前农民工子女接受的义务教育远远不能和城市同龄孩子相比”。人大代表易凤娇说“他们同样是祖国的未来,如果子女上学问题不解决,我们无法安心工作”。因此解决农民工子教育的问题刻不容缓。

3.1 首先在强调子女教育问题的同时加强农民工自身的教育与提高

从调查结果分析可见,对于认为“子女教育是否重要”此问题,有87.7%的农民工认为子女教育很重要。这说明,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对于自己孩子的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但是,可能由于自己的“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导致他们收入水平不高,不能给子女提供好的成长环境,他们并不知道“怎么办”、“如何办”,所以,对农民工自身文化教育的提高也是很有必要的。比如他们需要接受一些专业的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了解国家出台的更多的政策,怎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如何使自己的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

3.2 加强教育体制改革,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

大批农民工涌入城市,为城市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成为城市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他们是城市的合法纳税人,政府部门有责任帮助其子女解决好教育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子女就学与城市长远发展的关系,树立人口流动观。一方面要建立所有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另一方面要按照“高中向城区和县城集聚、初中向建制镇集聚、小学向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集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合理调整城乡中小学布局。三是完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流入地、流出地教育部门之间的沟通,明确各自在流动子女教育管理中的职责,将其就学管理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读书难的问题。

3.3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

拓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途径,给农民工子女选择的余地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发展,为此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挖掘办学潜力。一是充分利用公办学校资源。公办学校可以利用闲置的教育资源,解决流动子女入学难的问题。当生源数减少时,可将其实验设备、运动场地、图书、等硬件设施支援给农民工子弟学校。二是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让留守儿童也得到更好教育机会。

3.4 积极引导,加强沟通,构建和谐教育

“同在蓝天下,共同进步成长。”这是总理在学校黑板上写下的一句话。为此,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不仅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学校、社会的责任,我们要采取必要措施,构建和谐教育。主要措施有:

一是学校应针对农民工子女现状,开设必要的心理教育机构或课程,使他们克服自卑和不自信心理,同时应给予农民工子女更多关心与爱护,同学间互相产生亲和力,营造良好校园氛围;二是家长要积极配合,使学校与家长形成合力。农民工要经常与子女沟通,了解孩子需要什么,孩子的思想动态是什么,帮助他们解决心中的疑问,不能只在考试时强求孩子取得好成绩,应该加强平日的教育和监督;三是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学校、老师、城市子女以及城市子女家长都应该消除对农民工子女的偏见和歧视,应该对他们给予尊重。

4 总结

教育问题一直都是党和政府关心的一大问题,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成为有用之才。解决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成为现今社会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它关乎农村的建设发展,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

参考文献

[1] 何晓群,刘文卿.应用回归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 2013全国两会专题.代表委员聚焦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新闻网,2013-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