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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4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篇1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高层建筑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措施。因为高层建筑的整个工程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混凝土浇筑量大,高层建筑质量和安全性要求高,因此,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控制管理要点的研究,将会促进高

层建筑施工质量的提升。

一、高层建筑特点

(一)建筑规模大,成本高。高层建筑的施工材料、施工技术和施工周期的确定主要是受制于工程质量。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面积大很多,跟施工方要详细的估算出来,做好建筑的成本预算,保障项目投资可以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技术的牢靠性,其次,高层建筑的要长时间施工,施工方根据每个部门的施工速度,制定科学有效的施工计划,这由施工方的项目投资最后确定,项目投资较大且材料的质量要高。不管施工方式竞标方还是自主施工方,对前期的成本投入都要做好预算,要确保项目投资能够保证施工质量的可靠性。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对抵抗自然灾害有重要的作用,在进行地基施工时,不仅要考虑到地基的坚固问题,还需考虑到综合因素问题,现代高层建筑一般会设计很多层地下室,地下室一般用于商业或者停车场。对地基施工周期要做好预算,不能只专注于地标建筑的施工,地基施工质量直接影响整个施工质量。

(二)建筑高,施工技术难度较大。高层建筑最大的特点是高度大,高层的高度都在不断的挑战着工程的极限,随着高度的增加,风速也不断的增强,温度也越来越低。除了自然因素建筑的造型也影响着施工,要保证建筑造型同时还要抵御自然因素的影响,这此都增加了施工难度。作业空间的限制,施工设备使用率降低。高层建筑是采用垂直向上的方式建造的,低层建筑扩展方式和底部面积一样方式施工,且高层建筑只能用逐级减小的方式进行建造,这样可以保证较大的作业面积。从而保证建筑施工的可行性,施工原材料的运输较为复杂,需要使用垂直升降机或者起重设备进行运输,同地面施工相比,运输方式较为复杂,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工期时间长,受自然气候影响大。高层建筑施工量大,施工周期较长,工程作业要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随着季节的变化,雨雪对高层建筑施工和人员安全的保证都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高层建筑的功能较为复杂,除了本身所要满足的建筑功能外,在建筑内部还要安装电力系统、空调系统、排水系统等,这此复杂的系统相互交错,需要施工方具有良好的设计和组织能力,能够将这此系统有效实用的结合在一起。

(三)地基设置较深,施工难度较大。由于高层建筑中地基承载的重量较大,导致建筑工程的地面建筑工程量大。近几年来,地震等自然灾害的频频爆发,对高层建筑工程的地基要求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坚固的地基一方面能够支撑上层建筑的重量,还能有效的抵抗地震等自然灾害。此外,设计建筑地基时,除了考虑它的坚固问题,还要重视地基的综合利用。现代化的建筑工程的地下一般设计成地下室、停车场或是商用。

二、高层建筑施工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1)高层建筑作业高度高。高层建筑大量的施工作业都是在高空刘行的,50m以上的高空与10多m高度的作业有质的小同高层建筑札面预留洞坠人致死更是常有发生,平时不注意的小石块从百米高写下落可以砸死人。

(2)高层建筑施工交叉作业多。高层建筑层数多,作业立体化,书一个垂直空间许多层次上都要进行工作,上下层次互相造成伤亡事件时有发生。如高层建筑工程,中间作业面有人想看看升降机在哪里,当头探到井道口,而下面正好把升降机开上来,一下子把人轧死。高空落物砸死下面人员的事故就更多了。高层建筑施工不可避免交叉作业,所以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来防范可能发生的事故。

三、高层建筑施工管理控制措施

(1)严格控制配比工程施工前期,配制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都依照设计要求,而且要送到法定试验机构做级配试验,等级配报告完成后,按照级配做配合比试验(实验室配比),终究确定后才能在实际施工时执行改设计配比。管理的关键就是,级配确定后与现场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够一致,所以在配比选定后必须要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控制这个配比的实际应用,同时在实际的管理中建立完善的配比监管和市核制度,做到专人专管。

(2)严格控制养护。高层建筑多采用泵送混凝土进行浇注和施工。泵送混凝土的好处是缩短施工周期,某种程度上改善混凝土的施工性能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某此工程在配比、原材料、振捣控制严格的情况下,还是会出现混凝土强度下降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养护时间不足。所以在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中要有专门的制度严格控制养护的时间,做到养护开始到结束都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确认。

(3)控制混凝土批次检验制度。每个验收批的混凝土是由强度等级相同、龄期相同,生产工艺条件和配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具体施工中,施工人员会根据相应条件选定混凝土,在这里就会有一个标准差异的问题高层建筑特点决定了其施工周期、混凝土的浇筑、养护等气候条件等存在前后期的差异,所以混凝土试验值的差异性较大,即形成的标准也具有差异,笼统地使用一个批次来评定,势必会有不合格的可能发生,因此应分批,按条件基本相同的施工情况来划分批次并进行评定,这样做既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也符合现场实际

(2)垂直度的控制。控制垂直度是保证高层建筑的质量基础,也是关键的环节之一 为了控制建筑大楼的垂直度,首先应根据大楼柱网布置情况,先将大楼四个边角柱的位置确定 在安装四个边角柱的模板时,沿柱外层上弹出厚度线,立模 加支撑,采用吊线的方法测定立柱的垂直度:在保证垂直度100 后,对准模板外边线加固支撑 浇筑混凝土 待四角柱拆模后,其他各列柱以该四柱为基线,拉条钢线,控制正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过程中的垂直度控制,应用激光仪加重锤进行双重较验,这样更能增添垂直度的准确性,同时加上内外双控使高层建筑的竖向投测误差能减小到最低限度

(3)轴线的控制。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脚手架与施工层同步向上,导致从一些基准点无法引测 因此在0.00结构施工复核轴线无误后,以层楼面为基准在最长纵横向预埋多块200 200 8mm 钢板,在钢板上标出控制轴线或主轴线控制点。二层及以上施工时,以一层楼面为基准在每层楼面相应位置留设200 200mm 方洞,采用大线锤引测下层楼面的控制点,再用经纬仪及钢卷尺进行轴线校正,放出各层轴线和细部尺寸线

(4)建筑裂缝的控制。裂缝分为运动、不稳定、稳定、闭合、愈合等几大类型 虽说骨料内部凝固时产生的微观裂缝不可避免,但从质量角度考虑应尽可能减少。由于高层建筑混凝土强度普遍较高、混凝土量较大、且带有地下室,所以裂缝产生的可能性更大。

结语

高层建筑施工更具复杂性和危险性,必须做好施工管理控制工作,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新技术被开发研制出来,及时掌握新技术并将其应用于建筑工程。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 中压配网 工程分包 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TM72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迅速增长,人们对电能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在我国,配电网一直属于电网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为了改变电网发展的不协调局面,国家电网加大了对配电设施投资力度,是大量的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任务和不断涌现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给现行配网基建管理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力施工企业参与到中压配网建设中,工程分包项目也逐年增加,因此有必要系统地研究配网工程分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1中压配网线路工程分包存在的问题

(1)分包内容不规范的行为: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所承包的批次配网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包出去:一些中标施工单位将设备调试等工程内容分包出去等等。

(2)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商:部分分包商以挂靠资质的方式承包工程;甚至存在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队。

(3)部分分包商片面追求跟前经济利益,缺少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员;部分分包商施工人员流动性大,缺乏对新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部分分包商忽视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足,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要求;部分分包商现场施工工器具、安全用具陈旧破损,甚至没有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进行检验试验。

(4)对分包商管理方面部分中标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后,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就了事,没有对工程进行管理、跟踪:没有对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工机具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进场进行审核;没有对分包商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没有定期召集分包商召开工程协调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遇

2中压配网线路工程分包管理的对策

配网工程施工属于高危性行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由于分包商的违章施工,冒险蛮干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占配网工程事故的90%以上。要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特别是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加强分包管理就显得非常重要。

2.1建立严格的分包商准入制度

(1)建设单位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的可分包内容和范围,并要求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计划,包括拟分包内容和性质,施工项目部的人员组成等。中标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承诺,按照分包管理计划开展分包管理。

(2)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项目开工前,要及时与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廉政协议。

2.2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

(1)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分包商施工方案管理,督促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开工前,应要求分包商就所承担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理单位要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将其施工现场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指导其修订和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应经中标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方可执行。

(2)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开工分包商必须建立覆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工机具台帐,报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或承包商)自有或租赁的,同时经过有相应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机具,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合格后方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现场的检查,对未进行报审的机具禁止入场,如未经审批即进场施工,将按照安全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分包项目开工前,中标施工单位督促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清册,中标施工单位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进场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网建设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能进场。

3总结

工程分包贯穿于配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配网工程的管理工作。因此,要对配网工程分包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柝,并积极进行监督管理,决不能以包代管。不但要在规章制度中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在执行上下功夫,要全面、全过程开展分包管理工作,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分包商切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探索和研究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单位在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风险,使规范的工程分包管理真正成为电力建设发展道路上的强大助力。

参考文献

[1] 尉嗣祥,陈锋.工程分包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J].江西建材,2015(02).

篇3

关键词:加强 分包单位 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185-02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业已成为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在这期间,建筑企业的经营模式也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样化看,工程分包就是其中之一,所谓分包是指在中标承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建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在法律和其他相关方的允许下委托给其他施工单位承建的行为。目前,国内外大多数建筑企业多是采取这种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能够降低建设成本,但是在建筑生产安全方面,也存在着一些隐患。特别是分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一直是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老大难问题。作为建筑企业的管理体制,专业、劳务工作大部分都采用外包的方式,对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就显得更加重要,如何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的规避安全风险,是工程建设中总承包单位必须面临的问题。

1 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巨增。据报道,建筑业从业人数从1952年的100万人,到2012年达到了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0%,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10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5%左右。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安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方法掌握不到位,再加上有些建筑单位对农村从业人员疏于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频频发生,这不仅耽误了工程的建设,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所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管理是施工企业的当务之急。

2 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建筑行业的分包模式非常盛行,引起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现阶段建筑市场不规范,加之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逐渐降低,投标模式以低价中标为主,利润空间狭窄,总包单位如果按投标要求配置人员、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利润会非常低,甚至亏本,还不如把部分工程分包出去划算,这就给了分包单位机会,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2.1 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重视不足

在施工管理中,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安全工作是表面工夫,只要和安全监督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了,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就注定在安全投入上的严重不足,其中包括人力投入的不足和财力投入的不足。在现阶段,绝大多数的分包单位是不管安全工作的,往往由一两个总包单位的人员来管理,甚至出现身兼数职的情况。所以,这就造成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一种误解,特别是当进度与安全相矛盾时,进度容易超越安全,这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安全管理方式无形中增加了分包工程作业过程的不安全性。

2.2 分包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较低,安全意识差

分包施工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很多单位在招收劳务用工时,只强调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而对文化素质要求较低,加之用工单位没有对这些人员进行正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差,经常发生习惯性违章作业。

2.3 分包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投入甚少

安全管理是一门系统的工程,需要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管理,而分包单位往往连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都没有设置,即使有也要么是人员配置不足,要么是身兼数职,根本不可能科学而实际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各种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加之对施工现场缺乏了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失控。甚至都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在安全技术交底上都是由安全员进行,而不是技术员或施工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字都是由一人包办代替现象;再是一些分包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仍在继续使用,甚至缺乏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电气工器具。

2.4 分包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具备上岗的资质和素质

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置专职安监人员。有的虽然设了专职安全员,但形同虚设,只顾忙其它事情,事故隐患无人发现,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另外,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全监督经验,没有上岗证,不具备上岗资格,也没有上岗的工作能力。

2.5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善

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充分的履行,认为安全只是安全员的事;是分包单位的事,与总包单位无关。所以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再是分包单位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

3 对分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措施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而安全管理措施是安全管理的方法与手段,管理的重点是对生产各因素状态的约束与控制。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安全管理措施带有鲜明的行业特色。

3.1 对分包单位要纳入公司统一的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组建的项目部要从思想上和组织上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到项目部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使分包单位进场的管理人员与员工都要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教育,并由总包方质安部门制定统一完整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分包单位要将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层层落实,并在和总包单位沟通后制定适合本项目施工的相关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明确各层安全管理考核目标,严格要求员工不能只凭主观感觉估计是否有危险,一切行为必须照章办事,养成尊章守纪的良好的劳动习惯。

篇4

[关键词]电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电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170-01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飞速发展,其中电力建设事业更是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所在。目前,我国电力工程项目逐渐的市场化,其规模越来越大、涉及的单位及人员越来越多、施工技术越来越复杂、影响因素越来越多,这就必须引入大量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电力工程建设,并且逐步成为电力建设的主力军。但由于分包队伍中的人员素质普遍较差,专业知识薄弱,甚至没有,管理复杂,使得在电力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式方法不到位,影响施工质量,很容易为今后电力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危机系统安全。所以,在电力工程施工分包过程中必须加强分包队伍管理,努力建立其一套基于电力工程的有效的工程施工分包模式。

一、工程施工分包模式的概念

工程施工分包是在承包方经发包人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方完成的行为,常见的有合作分包、切块分包和劳务分包几种形式。在一些工程量较大,施工技术复杂,施工期限紧迫的项目中,工程施工分包模式被得到了广泛应用,其也可以弥补单一施工企业设备、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不足,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分包不是简单的对项目进行切割,需要经过周密的计划安排。参与工程施工分包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且承包企业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将所承包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对于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企业完成。虽然工程施工分包模式可以解决单一企业设备、人力以及技术方面的不足,在工期短、任务中的项目中被广泛使用,但如果项目中出现违法分包,会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为今后工程设施的运行埋下隐患。另外,即使所有的分包单位都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也会在政策法律、款项结算、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工程之间的配合等方面产生风险,对工程最终的完成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一)认真审核施工方案,贯彻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加强管理,督促其切实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正式开工前,必须要求分包商为他们所负责的工作编写相应的施工方案,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监督单位要督促负责施工的单位将其施工现场可识别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下发给分包商,并且要求他们完善各类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制定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必须经过中标的施工单位批准并交底后才能施行。

(二)严格审核分包商的施工机具

负责开工的各个分包商必须建立涵盖所有进场机具的作业机具台帐,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后才可入场。同时,施工机具必须是专业分包商自由或者是租赁的,并且经过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查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相关的证明资料必须保存在现场备查。在施工过程中如果要增加新的施工机具,也得经过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才能进场。业主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定期对现场进行检查,对没进行报审的机具严格禁止其入场,如过发现未经审批的机具进入施工场地,将严格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三)严格审核分包商的作业人员资质

各个分包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监督分包单位建立施工人员的档案,审核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批。对重要岗位和特殊工种的人员,例如: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要担任相应的职务,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并且成绩合格,拿到合格证书;高空作业人员,机械、电气操作人员等,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书。国家规定分包商必须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进场人员还得持有有效的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证书和相应专业的资格证书。

(四)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分包商的分包计划和资质报审文件,定期对分包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分包商工程各个环节的管理人员落实到位,并且及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对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差的分包商和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进或停工整顿,甚至是接触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分包情况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分包商的资源配备是否和入场检查相符。督促分包商严格要求工程的安全质量管理,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施工单位分派人员组成施工项目部,对分包工程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管理。定期组织分包商开展各类安全质量活动,做好活动的记录,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都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且都在可控范围之内。

篇5

一、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予考虑:A.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B.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C.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D.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二、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三、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四、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五、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3)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5)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六、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篇6

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依法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而本文探讨的“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至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 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3.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4.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5.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6.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3)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只有分包工程的实物质量和工程技术资料均通过了验收、工程保修书内容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才能接收分包工程的移交,与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进行工程结算。

现代的建筑企业不会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强。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更有效利用资源、提高经济效益,将更多专业项目分包出去,是未来企业发展的趋势。因此,对分包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以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点。

参考文献

[1] 邓学才.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施[M].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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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施工分包管理问题对策

1、施工企业产生分包的原因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了生存发展必然会大量参与市场投标,中标后时常会出现施工单位自有资源(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无法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如企业采取临时增加人员,存在经验、业务技能、安全意识等方面的缺陷;如增加机械设备,会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的困难及机械设备的再次利用的问题。在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实力专业较强的分包队伍还可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因此具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操作层的专业分包队伍也自然应运而生,下游的施工分包队伍已是水电企业不可缺少的资源补充方式。特别是工程量大、工期紧、有特殊施工工艺要求的项目,施工分包就更加不可缺少。选择合适的专业队伍分包,不仅可以解决技术缺乏问题,而且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水利水电工程的围堰施工工程,往往要求工期短,见效快,而在围堰填筑时往往也因为要求工期较紧,围堰的补漏工作也较大,即使工程的投入较高,也不一定能取得很好的效果,最终影响工程施工。若将这类工程分包给具有“高效、快速防渗技术”的专业施工队伍,不但能保障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进度还能最大可能的节约成本支出。

综上所述,工程的施工分包是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细化的必然产物,施工企业自有资源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就使得施工企业不得不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务了。

2、水利工程分包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近年来,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中,工程分包所占的比重正在不断地增加,工程分包管理的好坏,也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和利益。要如何将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使分包施工中的风险最大可能地降低,将分包施工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分包施工中就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2.1分包队伍的选择,是分包管理的首要前提。实力较强的分包队伍不但要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还应具有施工单位所需要引进的资源。选择正确的分包队伍,可以在今后的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并能起到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双方利益的共赢。

2.2分包方案的选择,将直接成为制约分包管理的决定性因素,它是工程分包环节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如果选择不同的分包方案,管理的侧重点就不同。比如基础处理工程中的大坝帷幕灌浆工程,如果采取综合延米单价计价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尽可能多的完成工程量,而忽视工程质量,这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少了项目部的管理环节,工程进度能满足要求,但是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工程质量方面的管理;如果选用注入灰量多少进行计价的方案进行分包,分包队伍就会为了多注入灰量,而忽视了工程进度,施工单位就会侧重于为完成工程进度方面的管理。

2.3分包合同的签订。在签订分包合同前,要做好前期预测工作。首先要做好成本测算,结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要求,综合分析分包队伍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其次不能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例如在合同中可以明确规定分包队伍需要投入的人员数量,设备类型、数量,以及明确要在现场负责的管理人等等,以避免合同实施过程中因人员、设备等不到位而影响正常施工。

2.4有效的监控。合同实施过程中,分包队伍有可能为节约成本,往往会习惯使用旧的、成熟的施工方法,以致造成进度滞后的情况时时发生;质量上,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监控不力或监控脱节,以及缺乏强有效的监控机构与体系,也往往会导致施工质量无法得到保证,造成安全隐患与质量隐患。

3、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中应注意问题的对策

以上应注意的问题在分包管理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为更好的进行分包工程的管理,应采取以下控制管理办法。

3.1建立合格分包商数据库。好的合作单位是非常重要的,施工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施工范围及工作要求,建立合格分包商库,选择有实力、信誉好、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首先要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等;其次,根据以往类似完成工程情况考察其施工能力和信誉情况;最后可根据各分包队伍在合作过程中的履约情况,定期进行评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3.2建立分包成本管理控制制度。分包成本管理控制是分包管理的核心内容。

①要根据施工单位自身情况,结合市场情况测算出符合市场要求的内部施工定额。针对工程的施工条件,调查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测算好所要分包工程的实际成本,通过招投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寻求合理的分包队伍施工。②要控制分包商的直接成本。重点在材料、机械方面进行管理控制,要在确保分包商的合理利润基础上,尽量的降低分包单价,使施工企业的利润最大化。例如在材料方面,很多工程为了保证质量,业主会提供主要材料如水泥、钢材、柴油等,而施工单位会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费或其他方式提供给分包队伍,即使这样材料价格也会比市场价格低,如果施工单位不与现场施工情况结合,控制材料的领取,往往会出现材料超领的情况,一旦分包商施工退场后,就无法进行核实,施工单位的损失就大了。③要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合理的质量目标,尽最大的能力降低质量成本,确保工程的质量,向业主提供满意的产品。分包队伍为了追求最大利润,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偷工减料,在管理过程中,确保“三检制”的落实,特别是对隐蔽工程,并且要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④加强分包过程中的进度监控制。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分包协议中应对分包商的总进度目标明文规定作详细说明,明确保证总进度目标得以实现的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及数量。鉴于工程的进度监控一般按月为基本控制单元,每月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进度考核,考核情况和经济效益挂钩,明确改进措施及拟需增加的施工资源要求。⑤加强安全管理。分包队伍为节约投资,安全措施的投入往往很少,而民工的安全意识也比较淡泊,时有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管理监控制度可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3要选择合理的方案。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工期要求等的不断变化,有时会使施工方案、分包方案不断进行变化,为提高劳动生产的效率,采用经济和技术相结合的方法,选择合理的技术方案,即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又能很好的控制成本。

3.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动态管理。分包合同内容要完善、合同签字盖章、委托等手续要真实合法。针对分包合同条款,尽量避免合同风险。重点要对分包合同生效后的执行、更改、违约赔偿、争端的处理、终止等活动实施有力的监控。除了要督促分包商的工程进度、审查质量与安全外,最关键的是要留有足够的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严格的签证与支付,绝不可超支或超结。要对工程每个节点进行考核,进度、质量、安全和考核都要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定奖罚机制,及时合理进行调控。

3.5建立分包管理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的分包管理台帐,它包含分包前期测划台帐、分包结算台帐、分包新增变更台帐和分包对上对下对比台帐等。通过上述台帐,能及时分析分包商在投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有效地控制分包成本、工程新增变更、工程的计量与结算款的支付情况等。在很大程度上,分包管理台帐制度能有效的避免分包重复计量,使施工单位及时了解分包工程结算支付情况,并且方便了工程完工后的竣工结算工作。

4、小结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分包管理上,企业还需不断合理的规范公司的相关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有法可循。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企业应监督分包商的材料质量及材料的规格和性能。考虑各个部分及各个不同的领域的各种因素给整个工程带来的影响。总而言之,水利工程人员都应该做好分包工作的管理工作,以最大的限度来发挥分包施工的优势,尽最大的能力避免分包施工中的风险,这将是未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核心。

参考文献:

[1]石小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实践与探索[J].水利水电技术,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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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包 选定管理

Abstract: the subcontract works is the total package engineering is a very important part of, but the subcontractors construction quality, good or bad,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total packag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general contracting units of credibility. Therefore, to deal with the subcontract works construction unit of professional strict screening, and each link to implement effective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professional progress meets the requirement. This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sub-contractor to professional screen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aspects on content.

Key words: the selecte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L3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所谓“专业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专业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业分包单位完成专业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总承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选定及有效地管理,我个人认为可以从以下内容着手。

一、专业分包单位的选定

1 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 分包方的资信、施工能力和技术力量能否满足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工程分包部分的质量、安全、技术和进度要求;

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3-4家专业单位进行竟标报价,参加竟标的分包单位,必须具备承担工程分包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信誉良好(称为合格分包单位)。为此,必须对有意参加竟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预审查,如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委托授权书;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ISO认证。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单位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报价及资质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工程分包合同价格应控制在中标价范围内,分包总价、单价原则上均不应倒挂。对总承包单位价格较优惠的项目应强化精细化管理,按市场行情及实际成本情况确定分包价格,尽量将效益保留在总承包单位。

二、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

1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2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3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4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5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3)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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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配网工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中图分类号:U2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不断增加,国家不断加大城网、农网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配网工程在电力建设市场的份额逐年提高,越来越多的电力施工企业加入配网工程施工领域。由于配网工程点多面广,建设周期短,工程分包现象普遍存在是不争的事实。如何规范工程分包,科学实施分包管理,实现工程安全、优质、文明、按期完成的管理目标,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1配网工程分包合同的管理

分包合同文件是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工程分包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文件。在分包合同的制定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1)分包前认真策划:分包策划工作包括分包合同的范围、计量方式、施工方案、预估工程量、审核计量、分包中注意的事项以及与其他项目的干扰等,需提前做好分包施工评估和风险评估。(2)慎重选择分包商:对分包单位要进行认真审查,特别是公司的法人、安全资质、质量体系、技术能力、施工能力、合作关系、已完工项目、人员数量、设备状况等都进行认真的评审和调查,保证分包施工单位有能力完成相应的工作内容。(3)分包合同交底:分包合同签订后要对相关施工管理责任部门进行认真的合同交底工作,保证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能够熟悉分包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责任范围。

2配网工程分包过程管理

2.1对分包人的初期审查

主要考察内容分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原有业绩的记载,及访问以前干过的分包工程的业主及承包人。②生产设备情况,考察其他工地现场正在使用的机械设备状况是否与所报资料相符合。③如是材料或工程设备供货人,还应了解材料及工程设备的供应能力。

2.2对工程分包的中期审查

中期审查的主要对象是分包合同时间跨越较长的分包人,主要了解这些分包人的工程分包合同的履行状况,如:财务状况,有无将本工程款挪用于其他工程项目上去等;承包其他工程的履约情况,有无大量拖延工期,在其他项目上资金短缺,严重违约等;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熟练工人在工地的具体情况等。

2.3关于分包单价的监督与管理

对于工程的外包最低单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材料费;按市场规律,考虑了重体力劳动,苦、脏、累、高温、高空、雨季等因素的最低而且让人能够接受的人工工资;若是土石方施工,应按市场价格考虑必要的油燃料、修理、折旧、人工资等构成的最低而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目标的机械台班费。考虑分包人作为一级组织者必要的管理费。分包单价和中标施工的投标报价是不一致的,它不应该受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约束。投标报价有的高一些,有的低一些,其总体是平衡的;施工单.位得到结算款后统一平衡使用。但分包人能够承担的施工是劳务性的、单项和分部的,所定分包人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单价就应该分析得准确,不满足上述4个条件,让分包人被迫签订分包合同,其结果是施工、监理和业主都无法进行质量管理,而施工单位和分包人将会发生纠纷。

3配网工程重点事项的管理

(1)分包计量方式:在工程分包前,需要对分包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与现场施工管理部门进行协商,找出各项目的合理计量方式。

(2)主材损耗:为保证工程质量,大型工程的主要材料由主承包商或业主指定供应,如钢筋、混凝土等材料费用较高,对工程施工成本影响较大,如何在分包施工中降低材料损耗率特别重要。因此在做分包合同中须明确主要材料的损耗指标范围,对超出损耗指标最大值部分由分包商承担材料费用,对分包施工管理恰当,主材损耗位于区间最小值的,适当给予成本控制奖励,以此提高分包商的施工管理积极性,节约整个工程的施工成本。

(3)周转材料的管理:原则上由分包商自行提供,如模板、脚手架钢管及扣件等,但因特殊周转材料如大型定型模板等,只能由主承包商提供。前期我们免费将该部分材料提供给分包商使用,结果发现分包商在使用的过程中损耗及浪费较大。针对这种不合理现象,最后我们采取了租赁供应的方式,即分包商如果需要模板,则从主承包商处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租赁,使用后如分包商不及时进行退库,将会增加其租赁费用,该方式能督促分包商及时进行清理、退库,提高了周转材料的使用效率,降低了施工成本。

(4)建立分包台账:对分包工程建立完整的分包台账,包括分包商名单库、分包工程量统计、分包单价统计、分包资金统计、分包材料消耗统计等各项台账,并与对上结算台账进行对比,特别是工程量台账和材料消耗台账,通过每月进行统计分析比对,检查分包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4分包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4.1要注意区别分包与劳务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监理工程师严格审查分包人的资格并控制分包工程的数量,一些承包人往往要钻劳务和分包的空子,把一些雇佣的分包人说成是劳务而回避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这就容易使一些不合格的分包人进入工地施工。为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监理工程师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劳务通常是以个体形式出现,而分包用的是集体名义。因此,凡遇集体形式在工地出现的所谓劳务时,监理工程师应充分子以注意。②凡以独立法人资格(承包人除外)的单位在工地施工的,应视为分包。③凡自带设备、技术人员进场施工的集体应视为分包。④对一些确难区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审查承包人的财务。若属劳务者仅支出劳务费用:若属分包人,其支出的费用应包括材料费等在内,则比劳务费用要高出很多。

4.2要正确把握劳务合作方式

必须坚决纠正由包工头包揽生产、生活管理和工资结算的作法,劳务人员应加入主体施工队伍班组从事施工,由项目经理部的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工资,并持项目经理签发的劳务人员证上岗。

4.3要加强承包商对分包人管理

严格要求承包商对分包人的管理,绝不允许“以包代管”;分包人所作的工作必须在承包商严格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之下;分包工程的任何部位的平面位置,任何一点的纵断高程,都必须得到承包商的工程技术人员严格的控制;任何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都应该得到承包商的质检人员的严格把关;有分包人施工的任何时候,必须有承包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在现场的严格检查和监督。否则至少是业主禁止的“以包代管”。这种“以包代管”是一定会出现质量问题的,监理工程师可以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也可视为施工单位违约。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配网工程的数量肯定会不断增加,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配网工程的管理工作。因此,要对配网工程分包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积极进行监督管理,决不能以包代管。不但要在规章制度中不断完善,更重要的是在执行上下功夫,要全面、全过程开展分包管理工作,督促中标施工单位、分包商切实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同时,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不断探索和研究分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单位在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风险,使规范的工程分包管理真正成为电力建设发展道路上的强大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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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员投标实名制

1.投标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指定委托的人员(正式职工)担当投标交易员,每个企业投标交易员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人,并且他们必须具有资质证书或岗位证书,得到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招标单位登记在册。

2.该投标交易员一切信息必须真实,并专门设计制作交易员电子信息卡,实行一员一卡,卡的表面印有交易员的姓名、相片、证号和身份证号及其权利义务。

3.交易员代表本单位办理招投标手续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交易员电子信息卡经过刷卡,输入交易员证号确认后,电脑管理系统同步将投标企业名称固定,并自动生成具体日期。

4.交易员负责该企业招标文件购买、现场踏勘、招标答疑、现场投标等工作。

此外, 交易员应采取电子保密一类的手段来锁住信息,到开标前对公开投标信息,来减少实名制造成的围标、串标的问题。

二、投标时应明确工程建设是否需要分包

1.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如投标企业需要在日后的建设工作中进行分包的,须提前在投标时加以注明。

2.未在投标时注明须分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不得擅自进行分包。

3.对于擅自进行分包的施工单位,予以信用不良记录或保证金处罚。

三、跟踪稽查检查制度

1.通过建立独立的稽查机构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工程监管机制,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金进行动态管理,评估企业的施工能力,管理系统中纳入承揽业务情况,限制承揽业务量超出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市场。紧抓企业资质评审阶段,给予弄虚作假企业一定的惩戒。

2.中标企业进场后,不定期检查实际施工队伍是否系中标企业,检查实际施工的人员、技术是否达到工程建设要求。

四、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监理责任追究制度。即监理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违法分包转包现象负有监督责任,若未尽责任或故意违规者,则应对相关的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作出相应的惩治。

2.加大惩治力度,对项目业主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违法分包、指定转包的政府官员,不以是否获利为评判标准,交由其主管部门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3.工程中出现放弃管理分包工程的,涉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单位,在工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等严重问题的单位,取消或者暂停其施工资质,将其记入“黑名单”。另外,记出现上述问题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入“违规人员黑名单”,限制其进入交通建设市场。

4.对涉及商业贿赂的违法分包、转包,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追究方式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为信用档案中信用等级的降低;其二为保证金的罚没;其三为施工、监理工作费用支付的减少。

五、信用档案和保证金制度

1.建立和完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队伍的信用档案制度,并严格根据其信用等级的考评控制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的准入。

2.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的信誉评价和信用登记,实行动态化管理,并定期对向社会大众公布,惩戒失信,鼓励诚信。

3.参与交通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专业分包队伍,均应缴纳一定比例的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廉政保证金,并以其对工程质量、安全和廉政方面的完成程度为依据,收缴或返还该笔款项。

六、专业化分包市场的培育

1.逐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专业劳务分包交易中心。建设市场的日趋完善,驱使工程承发包的行为趋于规范合理。综合总承包、劳务分包和专业承包的模式取代了施工单位常用的传统模式,构成并扩大了施工单位对于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的市场需求。而建设市场在得到动力与活力的同时,也得到了不少的不安定因素。违法分包、私招乱雇、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为从根本上解决分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积极探索培育专业化分包市场,在建设市场管理制度时,将严格规范分包交易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2.将分包企业进入市场的要求提高。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从事分包施工的企业,要求有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有一定的专业工种和管理技术力量,有足够的固定的操作工人。按照分包企业合同的履行程度、施工安全程度、员工持证上岗等情况综合考评分包企业,对其建立信誉等级制度,以此为依据供总包企业选择。

3.对分包交易行为严格规范。对合同进行严格管理,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标准合同文本,分包合同必须在建设工程分包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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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包 质量控制

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施工单位的资质限制,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3)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4)与本单位以往合作的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怎样,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最终验收的标准。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得到确认。

2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监理公司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同在会审会议上提出,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甲方人员) 给予明确答复或落实。

3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4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5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和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3)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实际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认可。

(4)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转贴于 6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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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水利;施工;质量管理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our country on water conservancy engineering continue to increase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face a series of important problems need to be solved.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for a new development climax. The overall level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quality is improved, but the quality is still many quality accidents. Therefore be imperative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of hydraulic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based on some common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tarting, respectively,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to the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from several different angles.

Keywords: water; construction; quality management

引言:作为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型工程,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更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力量的增长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能否达到工程建设的目的,能否发挥理想的工程效益。

一、水利工程施工常见的质量管理问题

1、资金不到位,违规分包转包

(1)资金管理不到位:拨款滞后要求承包方垫资、拖欠工程款,造成盲目压缩质量成本,偷工减料,粗制滥造,降低了工程质量。

(2) 广泛存在着不同水平的分包与“隐性转包”,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对分包是有严格节制的,不许分包,更不容许“转包”。但实际上许多中小型水利工程的主体工程存在分包与“隐性转包”,且多数分包商未经严格资质审查。这使监理工程师的种种质量把持办法难以穿透层层错综复杂的引导关系,到达第一线工作面施展作用。

2、施工材料质量不达标

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原材料、构配件等施工建筑材料。现场施工中由于管理的混乱或不到位,导致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从而无法保证应有的工程质量。有的工程项目在原材料进场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同时在资质核查、存储等方面没有严格进场程序,导致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3、现场施工试验不到位

为了保证现场施工的质量,必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定量的抽检,结合相应的仪器和设备,经过现场试验程序实施动态的检测,以提高现场施工质量水平。但是有的施工项目为了赶工期,没有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施工现场质量控制试验,从而出现混凝土配合比不满足要求、灌浆压力不够等不利现象,给大坝、隧洞等工程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不仅不能保证后期工程的顺利进行,同时大大降低了工程现场施工质量,严重威胁到项目区建设和运行的人身财产安全。

4、为抢工期、赶进度忽视施工质量

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是由大量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工序所构成,不少施工单位常常出现抢工期赶进度的现象,导致对某些工序不够重视,敷衍了事,如仓面清理不彻底;凿毛程度不能满足施工规范要求:新老混凝土结合面少铺或漏铺砂浆;为图省事在混凝土水平施工缝面不设键槽,结果在灌浆或蓄水时,沿施工缝面出现漏浆或渗漏水等现象。

二、对现阶段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几点建议措施

1、加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能力

单位应从加强质量意识入手,尤其要引起领导的重视,减少不必要的决策失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质量管理责任到人。通过择优录用、加强思想教育及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提升专业人员素质,合理组织、严格考核,并辅以必要的激励机制,使单位员工的潜在能力得到最好的组合和充分的发挥。从而保证劳动主体在质量控制系统中发挥主体自控作用。同时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对所选派的项目领导者、组织者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组织管理能力训练,坚持对分包商的资质考核和施工人员的资格考核,坚持工种按规定持证上岗制度。

2、把握好进工地的材料关

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材料的质量和性能,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首要因素。为此,要求质检员要严把质量关,同时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质量,不为利所动。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都要遵循严格的报检制度,抽样送检,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对关系到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关键材料,必须采取抽检和普检相结合的原则,确保用材质量。对于一些小水泥厂、小钢厂生产的劣质产品,坚决不能用,否则会存在质量隐患,导致“豆腐渣工程”所以要严把进料关,消除材料引起的质量隐患。

3、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方案

全面正确地分析工程特征、技术关键及环境条件等资料,明确质量目标、验收标准、控制的重点和难点;制订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前者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后者包括施工区段划分、施工流向及劳动组织等;合理选用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临时设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和各阶段施工平面图;选用和设计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模具、脚手架等施工设备;编制工程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专项技术方案和质量管理方案;为确保工程质量,尚应针对工程具体情况,编写气象地质等环境不利因素对施工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4、建立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体系

利用PDCA循环原理,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这三阶段控制构成了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其中PDCA循环原理包含计划P、实施D、检查C、处置A,是一个循环系统。同时实施全面、全过程和全员参与的三全控制管理。

5、加强对分包单位的考核检查和协调

任何一个水利工程的建设都可能有多个施工单位来完成,总存在着分包的施工单位。总承包单位应选择那些信誉好、施工管理水平较高的专业分包单位或材料分包商,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水平、技术水平是决定水利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对分包单位的考核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了解实际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技术装备等。二是考核分包单位近期的业绩、现场管理水平。还要了解分包单位的质量意识、质量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工序质量控制情况。

6、强化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实行事先、事中、事后“三控制”。事先控制是开工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等作严密审核,特别是对各单位投入工程的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素质提出具体要求。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和运到工地的机械等进行控制,凡未经项目监理部同意,不得进入工地。

事中控制就是工序控制。工序控制实行“二级三检报验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第一级是为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指令施工单位建立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单位终检的质检机构与质检制度;第二级是施工单位在其内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单”,报监理工程师工程复验,复验合格后由业主终验,保证做到上一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工序施工,对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在评定表上签验收意见和评定质量等级,关键工序要有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共同签字,以确保每道工序都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继续进行观察、检测,收集运用过程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及时组织有关人员。

7、强化人员培训与管理,有效避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发生

人,是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中的第一要素,各项工作的开展都是以人为基础的工作,人为因素是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智能更要因素。在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为有效避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发生奠定基础。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加强人员管理及相关质量责任制的完善,使施工人员、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能够明确自身的质量职责、权限,并通过培训工作使其明确施工质量控制要点,提高施工质量认识的同时为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奠定基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单位以相应的投入为基础,加快自身相关管理体系的建设,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同时对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的各项因素进行控制,达到预防质量问题发生的目的。另外,施工单位还要加强自身对质量通病治理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出现质量通病时能够有技术人员提出科学的治理措施,以保障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通过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为单位的健康发展、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丽红.关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的分析[J].水利工程施工管理,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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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 问题控制

一、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一)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与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由于工程质量管理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但对于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 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较少。

(二)监理有责无权

从监理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

(三)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

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使监理公司很难持续向前发展。

(四)建设监理的收费比较低

我国监理取费率在0.6 %~2.5 %之间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另外,低收费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和愿意提供的服务水平越来越低,反之又导致目前监理市场上的压价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恶性循环的局面;另一方面,监理行业中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监理企业越少越容易被市场认为监理企业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大同小异,也就容易导致监理市场价格的混乱。

二、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及措施

(一)做好标准化管理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

(二)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为了使施工单位和各方熟悉了解图纸、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图纸的差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按要求完成。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通过会审,发现图纸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处,并视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研讨,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加以改进,以确保施工质量;或与设计单位进行探讨,提出监理建议,看是否能做设计变更或对局部加以修改,并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及设备选型、施工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进行有效预控,也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

(三)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四)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业主介绍的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对分包单位做出审查资质,在施工中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工序交接、穿插、施工和组织管理。

(五)抓好监理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针对目前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一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自检工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材料,并进行讨论与交流。这些措施能促进大家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结束语

总之,监理单位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领导,如果监理单位领导既能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洪松.浅析建筑工程施工监理难点及对策[J].河南建材,2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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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生产企业(下称“业主”)将新建厂房项目(包括厂房及办公楼,下称“工程项目”)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发包给一设计单位(下称“工程总承包单位”),2005年4月18日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范围中除桩基、主体钢结构以外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任务

分包给某建筑企业(下称“施工单位”)承建,桩基、钢结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另行发包。为此,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2005年3月29日,竣工日期为2005年11月20日;并约定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

施工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按约进场施工,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于2006年1月18日至20日开始试生产;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但直至2006年7月2日施工单位提起仲裁时整个工程项目仍未进行竣工验收。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因竣工时间与工程价款结算发生争议,2006年3月26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递交了结算文件,工程总承包单在收到的结算文件后50天内未对施工单位的结算文件作任何答复,于2006年6月28日,施工单位向工程总承包单位人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书。

2006年7月2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施工单位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要求终止施工合同,并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及拖欠工程款利息,工程总承包单位则以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与工程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逾期竣工的连带责任,施工单位无权要求结算并提起反请求要求施工单位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

1、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交结算文件进行结算”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工程项目未经正式验收程序,业主提前使用,如何确定具体竣工时间?

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案件中两个争议焦点问题,必须首先明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承建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其次要认定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二、工程总承包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关系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我国《建筑法》第24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的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2、工程总承包的基本特征我国《建筑法》第29条规定能够:“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笔者认为,依据我国《建筑法》第24条、第29条规的,工程总承包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1)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2)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3)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4)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3、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施工单位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承担责任。

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工程总承包方式承包了业主新厂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任务,是该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将部分土建、安装工程分包给施工单位承建,施工单位仅是总承包单位选定的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之一。笔者认为,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完全符合我国《建筑法》第24、29条的有关规定,即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为总分包关系,工程总承包单位就整个工程向业主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向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责任,同时施工单位应就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一起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可以明确的是,施工单位无论是向工程总承包单位还是向业主均仅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

因此,笔者认为,虽然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除尾项工程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可以理解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也可以理解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未有明确约定该处“竣工验收合格”是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施工单位仅应就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承担责任的基本原则,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理解为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而非整个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当然笔者认为,在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如果分包合同要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作为提交结算文件的前提条件,最好明确约定是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还是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工程在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提前使用整个工程,分包工程竣工时间的认定

我国《建筑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本案中整个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就提前使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司法解释适用的范围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能适用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能否适用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施工合同关系。

笔者认为,虽然司法解释是针对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出台的,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但司法解释的仍然可以适用于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笔者的理由是,工程总承包合同实际实际上包含了下述几种合同关系,即勘查合同关系、设计合同关系、施工合同关系、采购合同关系,因此工程总承包中的纠纷中有关施工合同纠纷应适用司法解释。至于本案中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理应适用司法解释。

按照司法解释第14条规定,本案中整个工程的竣工时间应以业主转移占有整个工程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期。那么,本案中到底应从何时认定“擅自使用”?应以哪个时间点为“转移占有之日”即“竣工日期”?

有人认为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是指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而使用工程,如果发包人使用工程获得了承包人的同意,就不应该认定为“擅自使用”。笔者认为,这是对司法解释中“擅自使用”的误解,司法解释中的“擅自使用”是相对于《建筑法》第61条的规定,在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业主对工程进行使用的行为。所谓“使用”,就是利用该工程的使用功能的行为。对于厂房来说,就是用厂房来安装设备、组织生产;对于办公楼,就是用作办公场所开展办公活动;对于住宅,就是搬入住房进行生活起居。因此,业主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活动就是对厂房的使用行为,搬入办公楼办公,就是对办公楼的使用行为。本案中,2005年10月8日业主启用联合厂房进行生产设备安装,2005年11月28日启用办公室办公使用,2006年3月15日,现场门卫正式由业主接管并由各方成立验收小组着手准备对工程正式验收。2006年4月4日业主全面对整个工程进行接收。因此应认定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工程于2005年11月28日已经竣工,整个工程于2006年4月4日也已经竣工。

四、问题及建议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情况下,工程总承包单位本身不承担具体的施工任务,而将是将工程施工任务分包给一个或几个施工单位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