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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的税收筹划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企业税收的税收筹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企业税收的税收筹划

篇1

关键词: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 税收筹划 所得税

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企业应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需要加速计提折旧的,可以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企业可以通过会计准则和税法对其确定赋予的弹性空间,合理选择折旧计提方法,充分发挥抵税作用。

一、企业中加速折旧法的应用

利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的折旧额是不同的,分摊到固定资产各期的成本费用也不相等,因而影响了企业各期的利润水平,最终对企业的税负产生影响。加速折旧法经常被当作抵减所得税的重要方法之一。

例1:某集团企业的某一设备,原值750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5年,预计净残值为原值的1%,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假设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未扣除折旧的利润额为:第1年:1 250 000元;第2年:1 136 300元;第3年:1 500 000元;第4年:1 000 000元;第5年:961 500元;合计:5 847 800元。

1.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该设备年折旧额、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如表1所示。

2.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该设备年折旧额、税前利润和所得税额如表2所示。

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不论采用年限平均法还是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总额相同,总体上不可能达到减少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但是具体到各个年份来看,使用加速折旧可以在使用期限内使固定资产成本加快得到补偿,利用提前摊销后期的成本费用,将企业前期的会计利润往后期结转。最终使企业前期实现的利润较少,缴纳税款也较少;后期实现的利润较多,缴纳税款也较多。对于纳税人而言,通过调节所得税缴纳时间,可达到缓交税款的作用。缓交的税款具有资金的时间价值,可以为纳税人取得相当可观的资金使用价值。

假如银行的同期年利率为6%,纳税人仅第一年的税收筹划就可获得收益2 272.5元[(237 500-275 375)×6%]。将上述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纳所得税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现值归纳如下页表3所示,可以看出,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对企业更为有利,企业的应交所得税额减少6 818.54元(1 083 761.16-1 076 942.62)。

二、企业慎用加速折旧法的几种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定符合税法要求的合理有效的折旧方法,同时达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通常有几种情况需慎用加速折旧法,否则会增加企业税负。

(一)税收减免期不宜加速折旧

承上例,假设第一年、第二年为公司的免税期,情况如表4所示。

由表4可知,加速折旧法比年限平均法增加税负总额45 750元(799 750-754 000)。在我国实行比例税率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年限内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况下,可以递延缴纳税款。但是,在企业税收减免期间,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加重企业税负,因为加速折旧是反向影响企业所得税的。

(二)5年补亏期内不宜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亏损弥补期限和办法作出了统一规定,即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税法严格限定了企业亏损的补亏期限,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估计以后年度的获利水平,使企业获得最大收益,避免加速折旧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

假如采用加速折旧的某公司,当年亏损总额为2 0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为1 600万元,则1 600万元税前收益可全额弥补亏损,无需纳税。另外400万元亏损,须用税后利润弥补。假设该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当年亏损总额1 600万元,此后,连续5年的税前收益总额是1 600万元,则税前收益1 600万元亏损无需纳税,可全额用税前收益弥补。因为折旧方法不同,同样的收益,如果利用加速折旧法,就比采用直线法的税负增加100万元(400×25%)。

(三)切莫以减税为目的选择加速折旧

企业选择加速折旧应考虑企业整体经营决策,切莫仅为减轻税负选择这种方法。如果不考虑财务状况随意选择加速折旧法,导致企业出现亏损,可能让投资者对企业的发展失去信心,使企业错失进一步发展的机遇。有的民营企业通过采用加速折旧等方法,有意造成企业报表连续亏损,达到不缴纳所得税的目的。企业一旦需要向银行办理贷款,银行很可能拒绝贷款。

总之,企业选用加速折旧法筹划时,一方面要谋求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应当防范筹划风险。特别要关注加速折旧法的特点和不足,认清加速折旧在企业中慎用的几种情况,最大程度地减少筹划风险。X

参考文献:

1.程辉.固定资产折旧中的税务筹划[N].中国会计报,2013-12-6.

篇2

(一)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纳税人进行投资融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权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等活动,主要是根据税法中税基、税率的差别,根据税收各项优惠政策进行的。纳税人进行这一系列活动,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负,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了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布局生产力的道路,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这有利于促进资本的有效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发展。

(二)有利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我们不能否认,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活动是不违反税法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都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税收筹划活动不能离开法律范畴,作为征管方,也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对其引导、控制与管理。这样可以促使税务当局及早地发现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与漏洞,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补充或修改,进一步提高征管水平,促进税法不断健全和完善。此外,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后,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为企业节省了资金,使企业有了持续发展的活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且,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和机构,从而还有利于促进社会中介服务的发展。

二、我国企业税收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税收筹划认识不完善且筹划意识不强

税收筹划在国外已经形成一个相对成熟的行业,与之进行比较,我国的税收筹划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专业人才和机构紧缺,信息量不足。尽管许多企业设有专职的会计人员,但这些人主要关注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对税收并不太关注和了解,更不善于利用税收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不仅如此,不少企业把税收筹划等同于偷税、漏税、抗税等违法的经济活动,并没有真正认识到税收筹划的实质。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水平不高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降低税收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并没有做到把二者真正的结合起来。有时候,企业虽然达到了降低税收成本的目标,却不一定能够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有些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只是单纯考虑税收、成本、收益的问题,而忽略了企业存在的市场环境、资源配置及发展前景的问题,只局限于眼前的节税效果,缺乏全面、长远的税收筹划方案。

(三)缺乏专业的人才

我国的税收筹划工作起步比较晚,对这方面的研究人员较少,专业程度并不高。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由企业的纳税人员、财务人员甚至是一般的行政人员来负责的,而这些工作人员在税收筹划方面的知识水平有限,业务素质不高,无法满足在税收筹划工作过程中所需具备的财务、税收、管理、统计等多方面的能力要求。由于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企业税收筹划的工作恐怕很难落到实处,更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四)缺乏税收筹划风险意识,税收评估机制不健全影响和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发展的因素是相当广泛的,除了税收法律政策、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业务人员素质之外,还包括税收筹划本身的复杂性等多个方面,这些因素都加大了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这些因素具有不确定性,若处理不当,将为税收筹划带来不利的后果。加之我国税收筹划后的评估机制不健全,未能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反馈系统,缺乏一套完整的指标体系,使得税收筹划的质量和效益都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三、完善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税收筹划机构

税收筹划工作是一项贯穿于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活动。做好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步调一致,共同行动。而建立专门的税收筹划机构,不仅有利于正确监督和教育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为税收筹划工作的进行提供有利的环境,还能够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税收筹划意识,促进企业认识税收筹划的本质,进而推动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加强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

税收筹划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它要求税收筹划的参与者应该是具备财务、税收法律和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人才是决定税收筹划成功与否的关键,所以企业财务人员需要不断丰富并强化自身关于财会、税务等方面的知识,提供自身的工作能力;还要主动了解宏观形势、外部市场、法律环境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提高对经济形势、社会形势和相关信息的敏感性,紧跟国家政策的脚步。

(三)提高税收筹划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税收评估机制

税收筹划评估机制是在筹划方案执行结束后,对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是一种综合性的评估机制。通过税收筹划绩效评估,建立健全有效的评估机制,有利于总结税收筹划的经验和教训,并对下一次的税收筹划决策起到预测和警示的作用,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水平。这样有利于确保税收筹划的质量,保证税收筹划目标的实现。而健全的税收筹划评估机制更能够有利于不断完善和发展税收筹划事业,推动税收筹划向深层次发展。

(四)树立全局观念,关注长远利益

篇3

一、当前税收筹划存在的误区

(一)税收筹划认识上的误区

1税收筹划不是避税。在税收筹划认识上最主要的误区,认为它就是避税。其实,税收筹划与避税从表面上是有些相似的,但本质是不同的。避税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的漏洞或规定不明确之处,巧妙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以减少其纳税的行为。

2税收筹划不是偷骗税。很多人错误地认为税收筹划是偷骗税的代名词,其实这是极大的错误,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偷骗税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法规定,使用欺骗、隐瞒等非法手段,不按规定纳税的行为。而税收筹划则不然,它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其纳税事项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安排,以实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行为上的误区

税收筹划是顺应税法意图,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当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纳税方案时进行优化选择,以实现缴纳最小的税款,以达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它着眼于总体决策和长期利益,谋取的节税是合法的、正当的。成功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避免缴纳不该缴纳的税金,而且有助于合理安排支出,对改善经营管理有好处。由于它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又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国家是给予鼓励和支持的。

二、税收筹划的内容和方法

(一)税收筹划的内容

税收筹划是建立在对税收政策和企业经营状况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加以综合分析的基础之上,在进行筹划之前,要分析比较税收法规中的细微差别,全面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而深入挖掘税收筹划的空间。这样经过调研和反复地论证,认为确有可行性和可能性才行。企业领导是做好税收筹划的关键,他首先要重视,然后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建立与企业自身、中介机构和税务机关三者合作的信息畅通的积极模式,把税收筹划工作落到实处,否则不能开展有效的税收筹划。

(二)税收筹划的方法

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充分研究现行的税收政策,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筹划方案。首先可以围绕税种进行税收筹划。就是要选择节税空间大的税种入手。对纳税人经济利益影响较大的税种通常就是筹划的重点。其次,还可以看税种的税负弹性,弹性越大,节税的潜力就越大。进行税收筹划时要瞄准这些税种。同时要围绕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税收优惠是国家为实现税收调控功能,在税种设计时设立的优惠条款。纳税人如能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就可获得节税效益。因此,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本身就是一种税收筹划。

三、税收筹划的实施者

1、纳税人是税收筹划的主体。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利用国家政策,在合法前提下达到税目的行为,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纳税人理应成为税收筹划的主体,纳税人在进行投资决策时,要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认真地研究,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只要有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就应积极筹划。

篇4

关键词: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投资;税收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2

企业作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投资主体,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首要关注的问题就是投资收益。影响企业投资收益的因素有很多,而税收是每个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都无法回避的问题。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征收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正是由于税收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使得税收成为企业投资活动所必须面对的硬性外部约束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在进行投资活动时,一面对税收问题就只能是被动接受。税收法律一方面为企业的投资活动限制了一定范围,但另一方面也为企业提供了在该范围内自由活动的权利,由此便有了税收的筹划问题。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遵照税收法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一定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各种税收优惠,通过对筹资、投资、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各项活动的事前筹划,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从而节约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利润分配,是贯穿企业存续期间不得不考虑的几个基本事项。投资活动在企业日常活动中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性作用,因为有了投资方向,企业才会有目的去进行筹资;因为有了企业投资,才能形成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各种资产,才会有后续的利润分配问题。正是由于企业投资活动在企业日常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所以本文旨在深入地探讨企业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问题。

投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企业作为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其投资活动国家自是非常重视,通过出台了一系列的鼓励性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将资金投向有利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够促进技术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领域。如何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国家出台的这一系列鼓励性政策,是企业投资进行税收筹划的题中之义。本文接下来就从以下几方面详细探讨企业投资活动中的税收筹划:

一、投资方向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首要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投资方向。投资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项目,国家规定的税收政策不同。当企业投资国家扶持、鼓励的行业和项目时,国家会给予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例如,根据财税[2012]27号,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精神,相关规定如下: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子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适用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又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如果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指定目录中的专用设备的,该设备的投资额的 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 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类似这样的优惠政策非常多,所以,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之前,要认真的研究国家的税收法律政策,再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尽可能地投资那些有税收优惠的项目,从而减轻税收负担,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

二、投资地点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解决了投资什么的问题之后,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在哪投资的问题。国家为了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配置,在一些特定区域制定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为了促进西部大开发,国家出台了一些在西部地区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特定的企业实施“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等。又如,为了促进民族自治地区的经济发展,国家给予民族自治地方政府一些税收上的自,并且给予某些民族自治地方比照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等。另外,国家为了鼓励对外贸易以及高新技术发展,在特定的地方设立了保税区、保税港口,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在这些地方的企业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为了享受国家在这些地区的税收优惠,企业在进行投资地点选择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区位、资源、交通等一系列因素,也要考虑税收的因素,尽最大可能地去利用这些税收优惠,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三、投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在解决了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地点的问题之后,企业接下来就需要考虑如何投资的问题。总体而言,企业进行投资时,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大体有四种:货币资金投资、实物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股权、债权投资。不同的投资方式,所面临的税收问题也不相同,能够享受到的税收优惠自然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如果仅考虑节税,不考虑企业控制权等问题,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要优于货币资金和股权、债权投资。其原因在于:首先,进行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投资,可以将本企业闲置不用或利用效率不高的资产转移到更适合的企业,从而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其次,以实物资产进行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时,可以将折旧费用在税前扣除;以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形成被投资企业的无形资产时,可以将摊销费用在税前扣除。最后,进行无形资产和实物资产投资时,需要对投资的资产重新进行资产评估,若能在资产评估的过程中合理地高估投资资产的价值,则可以增加被投资企业的折旧费和摊销费,减少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而如果直接进行货币资金和股权、债权投资,则不能进行相似的会计和税收处理,起不到节税的作用。因此,企业在投资方式的选择上,一定要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对自身而言能够利润最大化的投资方式。

四、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在解决了企业如何投资的问题之后,还要考虑投资的结构问题。因为不同性质的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性质也不相同,按照投资收益的性质划分,企业投资收益可分为企业营业利润、股权投资收益和债权投资收益。而不同性质的投资收益所适用的税收政策也不相同,所以企业的投资结构也需要进行一定的税收筹划。首先,为了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不仅可以通过增加营业额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增加税前扣除项目来实现。所以,有时候企业为了生产经营,并不采取重新投资建厂的方式,而是采取合并亏损企业的方式。这是因为税法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以前的全部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可由合并企业在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内进行弥补。通过这种方式的投资,企业可以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税所得额。其次,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时,取得的股票分红属于税后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最后,企业进行债权投资时,取得的利息收入是税前收入,应缴企业所得税,但投资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但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进行投资时往往会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所以,企业要统筹安排这三者的投资比例,充分考虑各种税收因素,慎重权衡投资风险和收益的关系,认真地进行投资结构的税收筹划。

五、投资期限的税收筹划

投资讲求时间价值,因此在考虑完上述投资问题之后,我们还要考虑投资的期限问题。利用投资期限进行税收筹划,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出发:一是分期投资的筹划,一般而言企业投资应选择分期投资的方式进行,我国的税收相关法律规定,投资者的资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期缴清,一次缴清需在签发营业执照之日缴清,而分期投资在签发营业执照时,只需缴清规定的比例,剩余投资在规定期限缴清就可以了。这样,就能获得剩余投资在规定期限里的时间价值。二是根据风险和成本,对股权和债权投资进行筹划。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负债的合法利息支出可以作为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因此负债利息就起到了抵税的功能,但同时也增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所以,当企业在成立初期,若处于免税或减税期,为了降低经营风险,可增加股权融资的比例;当企业已经步入正轨,经营风险降低,可适当扩大负债融资比例,用利息支出进行抵税。因此,企业在投资时,要充分考虑期限因素,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本的时间价值,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税收筹划。

六、身份选择的税收筹划

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可以划分为三类: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不同身份的纳税主体会面对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企业在投资设立时,需要考虑纳税主体的身份与税收的关系。我国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仅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公司制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的,还要代扣其个人所得税(投资个人分回的股利、红利,税法规定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一般来说,企业设立时应合理选择纳税主体的身份,选择的一般思路如下:第一,从总体税负角度考虑,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一般要低于公司制企业,因为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问题,而后者一般涉及双重征税问题。第二,在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要充分考虑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因素,最终税负的高低与否是多种因素起作用的结果,不能只考虑一种因素。第三,在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的决策中,还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案例]周先生自办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为500000元,该企业如按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现行税制,税收负担实际为(500000×35%一14750)元=160250元。若该企业为公司制企业,其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企业实现的税后利润全部作为股利分配给投资者,则该投资者的税收负担为500000×25%+500000×(1-25%)×20%=200000(元)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比投资于独资或合伙企业多承担所得税39750元。故在进行公司组织形式的选择时,应在综合权衡企业的经营风险、经营规模、管理模式及筹资额等因素基础上,选择税负较小的组织形式。

综上,企业进行投资活动时,能够进行税收筹划的环节特别多,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并不能全部穷尽。但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首先,税收制度是税收筹划的基础。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详尽地了解、掌握国家相关的各项税收制度,

以免由于对税收法律制度理解的偏差,造成非主观故意,但事实上却是偷税、漏税的行为发生,从而承担相关的法律风险。其次,要综合全面的考察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收益。这是因为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事前的决策,其决策过程也是会发生成本与费用的。比如在某些情况下,税收筹划确实能带来税收成本的节约,但企业为此支付的税收筹划成本却大于税收成本的节约,这样的筹划往往是不可取的。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要只关注于税收成本的节约,而忽视该税收筹划的实施,所引起的其他收入的减少和相关费用的增加,必须综合考虑税收筹划成本与收益的关系。最后,企业要注意税收筹划的合规、合法性。由于税收筹划的操作经常会处于税收法律的边缘地带,一旦操作不当,越过合规、合法的临界点,很有可能被税务稽查部门认定为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从而给企业带来法律上的惩处,经济上的损失。

参考文献:

[1]孙玉红.基于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硕士论文,2009.

篇5

一、转变增值税税收筹划的价值观念

对于税收征纳双方而言,需要及时转变落后的价值观念,通过良好的税务筹划,可以实现征纳双方双赢的局面。对于企业而言,通过实行税收筹划,能够降低企业成本,经济效益也才更高,对于国家而言,能够实现长远利益的增长,企业自实行税收筹划后,能够优化生产经营的方法,有效提升内部生产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能够为国家财政长期收入提供可靠保障。并且通过实行税收筹划,可以在国家与企业间形成和谐征纳关系,避免发生企业漏税、偷税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让国家财政收入规模最大限度得到拓展。

二、协调好企业与相关税务机关的关系

一是加强与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税务中介机构中,税收筹划人员通常有着很高的综合素质,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够较快全面、准确掌握企业纳税状况、内部管理情况、生产经营现状等信息,对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更为有利。因此,企业要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间的联系,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借助税务中介机构的丰富经验;二是要协调好与主管税务机关间的关系,对于税务机关要充分信任,在缴纳税收时严格以税务机关设定好的标准为准。当然税务机关也应给予企业充分信任,与企业间构建起有效税收信息与沟通渠道,与企业的关系要协调好,这样才有利于更好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三、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创新设计

一是设置增值税筹划,在这个过程中要确认好所选择的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通常来讲,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二是企业购进阶段的增值税筹划。这一时期主要考虑购货对象与购货时间。在选择购货时间时要对买方与卖方市场加以考虑,而在选择购货对象时,因为抵扣制度并不在小规模纳税人中实行,并且有着极大的选择难度,在购货环节中,一般纳税人的购货途径是同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三是销售过程中的企业增值税筹划,必须选择合理的销售方式,妥善处理混合、兼营两种销售行为的关系,代销、折扣是两种最基本的销售方式。本文以折扣销售为例,某商城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选择了两种不同的促销方法:方案一:购满600元返100元现金。方案二:八折优惠,扣除折扣后销售额为500元。假设该商品成本为200元,问应该采取哪种销售方案?方案一:增值税=600÷(1+17%)×17%-200×17%=53.18(元)方案二:增值税=500÷(1+17%)×17%-200×17%=38.64(元)故而要选择方案二,同时在设计税收筹划时要对方案二加以考虑。

四、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设计保持适度的灵活

由于企业处于不同的经济环境,再加上税收政策和税务筹划的主客观条件在不断变化中,这便要求税务筹划方案设计尽量保持适度的灵活性。国家税收制度、税法、有关政策的变化,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重新审查和评估税务筹划方案,定期更新筹划内容,采用有效措施降低风险,确保达到税务筹划目标。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如果无法实现税务筹划的目标,税务筹划便不会有利可图,这样的决策也是不科学的。适时调整税务筹划方案的灵活性,及时改变经营决策,防止增值税税务筹划经营风险的产生。

五、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环境

1.经济环境

税收筹划在开展前,企业筹划者能够知道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何处开展的,是在高新技术区、还是沿海经济开发区、或者是西部开发区。企业在某地区进行投资时,主要对当地基础设施、劳动力价值、金融环境、外汇管制、技术条件以及原材料供应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虑,同时也要对各地区税制的不同进行考虑。对于不同行业领域而言,税收征收政策有着很大的不同,企业筹划者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以不同的要求、行业以及政策等为筹划前提。所以,完善增值税税收筹划经济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