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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含义和职能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3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会计的含义和职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会计的含义和职能

篇1

“如果说,会计学由单式记账法向复式记账法的发展,是会计学发展史上第一次飞跃的话。那么,会计学由单位会计学向社会会计学的发展,是会计学发展史上第二次飞跃。”鲁广信称。

会计服务职能发展的客观要求也催生社会会计。社会化的大生产,促进了经济组织集团化、规模化、一体化的发生,社会经济活动更加专业化、市场化,促进了跨国公司、跨地区公司、集团化公司的产生。社会经济活动不仅仅是具体单位具体的经济活动,而且具有整体的“社会性”。会计学仅仅为具体经济单位提供会计服务的职能,与社会化的大生产、集团化的经济活动、跨国家、跨地区的经济管理、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很不适应。社会化的大生产,要求会计为社会整体提供会计服务,反映社会经济整体活动情况,为社会提供整体性经济活动信息。这种新经济形势的出现,必然要求会计扩大其服务职能,以社会整体作为会计主体,反映社会整体性经济活动情况,为社会整体提供整体性经济活动信息。

提供社会积累与分配信息

鲁广信从5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社会会计和传统会计的区别。

会计主体、会计对象、会计职能不同。社会会计以社会整体作为会计主体,以社会再生循环过程作为会计对象,为社会整体提供会计服务。传统会计以企业单位作为会计主体,以企业单位发生的经济活动作为会计对象,为经营者或管理者提供会计服务。

理论依据不同。社会会计以价值运动簿记理论作为基本理论依据,传统会计以“平衡论”簿记理论作为基本理论依据。

账户结构原理、经济活动量变观、记账符号含义、会计记录含义、会计等式含义均有所不同。社会会计账户结构表现为所有账户左方均为增加,右方均为减少;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数量变化,均为此增彼减,即一增一减,决无同增同减现象;借贷记账符号均为单一含义,决无“双重含义”之说;会计记录均为一增一减的记录,决无“双增加”现象;会计等式是具有经济性质的等式,不能等同于数学等式。传统会计账户结构表现为所有账户分为“资产类”和“权益类”两类不同性质账户,前者为左增右减,后者为左减右增;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数量变化存在着“同增同减”现象;借贷记账符号为“双重含义”;会计记录存在“双增加”现象;会计等式同于数学等式。

记账规则不同。社会会计记账规则一律为有借有贷,有收有付,有增有减的双重记录;传统会计则为有借必有贷,同收同付,同增同减的双重记录。

会计报表的体系不同,侧重点也不一样。当今社会要求收入分配更加公正、公平、公开,客观地反映收入分配情况,公开部分人员的财产占有情况,努力消除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社会现实。社会会计报表体系主要由“社会资金平衡表”、“社会积累形成与分配表”和“人力资源收益价值实现与使用计算表”所组成,主要作用是为社会整体提供社会积累与分配情况的会计信息。传统会计报表主要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组成,主要作用是为经营者提供财务活动成果会计信息。

了解社会财富的转化和占有情况

鲁广信认为,社会会计从其核算的空间范围来说,包括社会再生产循环过程核算、财政预算收支过程核算和人力资源收益实现过程核算三部分。

财政预算收支过程核算是指关于国家财政预算资金收支、结余情况的核算。具体来说,是以整个社会作为核算空间范围,以国家财政机关作为会计主体,以国家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及其结余情况作为会计对象,反映国家财政预算资金在各职能部门发生的收支、结余变化情况,为社会整体提供财政预算资金活动情况的会计信息而进行的核算。就其核算内容来说,包括预算资金的收支及其结余的增减变化情况。就其核算单位来说,包括国家财政总预算核算,各级地方二级财政预算核算和三级财政预算核算。

“社会会计是在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下,为强化国家管理职能提出来的,社会会计必然可以运用自身特有的基本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管理职能。”鲁广信称。

篇2

    一、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问题

    目前委派会计主要指委派到被监督单位的会计机构的会计主管、财会机构负责人,其职能主要有两点:他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事)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以及企(事)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即具有监督稽查职能;他也是所在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即具有参与决策管理的职能,要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因此,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是一种“目标一致”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

    1.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应相互理解、支持与信任。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委派会计代表委托机构对派驻单位进行国家法制、法规宣传,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如实反映派驻单位的经济运营状况,这是监督关系;另一方面,委派会计又以管理者的身份站在派驻单位的经济利益角度,维护整体利益,为派驻单位服务。因此,委派会计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对委托机构负责也要对派驻单位负责,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确保委派会计更好地履行职责,派驻单位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给以支持与信任;而委派会计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获得派驻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以达到共同提高,使派驻单位不断发展的目的。

篇3

    关键词:会计信息化;含义;影响;特征;内容

    中图分类号:G201   文献标识码:B

    面对迅速发展的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如何改革传统的会计理论体系,变革当前的会计电算化模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新型的会计信息化体系,是目前会计学面临的新课题。本文就此问题,在会计信息化的含义、过程、特征、内容及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1会计信息化的含义

    会计信息化是一个新的名词,其含义中应体现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现代信息技术的革命,使会计核算工作更多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成果,此外,它同样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会计的基本理论体系和方法、会计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会计和财经法规、政府对会计工作的组织、会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等诸多方面;二是现代社会以信息化作为进步的标志,会计信息化是为了更新术语、顺应现代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而产生的;三是会计信息化则要求人们以放眼世界的新视野、站在整个企业的高度来认识信息化工作,构架新一代的现代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促使企业推进全面信息化建设,最终促使整个社会经济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四是实现会计信息化,其重要的目标和根本任务,在于建设能够迅速提高企业的现代管理水平、满足现代企业管理需要的新一代会计信息系统,也是将会计电算化发展为会计信息化的现实意义所在。

    因此,会计信息化的概念可定义为,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的会计模型进行重整,并在重整的现代会计基础上,建立信息技术与会计学科高度融合的、充分开放的现代会计信息系统。这种会计信息系统将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系统,使业务处理高度自动化,信息高度共享,能够进行主动和实时报告会计信息。它不仅仅是信息技术运用于会计上的变革,它更代表的是一种与现代信息技术环境相适应的新的会计思想。

    2会计信息系统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2.1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产生影响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一个有经济实体的现实单位,但随着以网络公司为代表的虚拟公司出现,会计主体的概念应更新,其界定的范围在扩大。网络公司为了完成一个共同的目标,在短时间内结合成一体,当特定的目标完成后则立即解散,对此类在未来的即可预见的时间内解散的公司,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将受到冲击,此外会计分期基本前提对这类公司是否仍然适用?数字货币的出现将影响着货币计量基本前提,对这种可转换成资产价值的数字在转化前该如何计量?

    2.2对会计职能产生的影响

    实现会计信息化,企业发生的各项业务,能够自动从企业的内部和外部采集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并汇集于企业内部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实时处理,由此看来,会计的核算职能事实上会淡化。由于实现了实时和自动的核算处理,那么会计监督就变得越来越重要,监督自动处理系统的过程和结果,监督国家财经法纪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还应建立一个完善的、功能强大的预策决策支持系统,让企业经营者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可随时利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未来财务形势作出合理的预测,有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这一职能将显得愈来愈重要。

    2.3对会计报告产生的影响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这是当前困扰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一个突出问题。正在搞的会计委派制,以及委派一些财务总监到大中型国有企业去,是一种防范的方法,在一定程度起到了监督作用,但也不能排除这些委派的会计和财务总监受到拉拢腐蚀而同流合污的可能,因此搞会计委派制也并不是最好的办法。好的办法是让建立向社会公开展示的企业信息网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让供应商、债权人、投资者、政府等部门都可以上网去查企业的会计报告,同时可提供一个分析和预测系统,让企业和外界对企业的理财情况随时进行网上分析和预测重大财务事项。

    2.4对会计的组织产生影响

    实行会计信息化后,企业网与外界的网络已实现互联,会计处理系统能自动采集数据,按设定的流程,自动生成电子记帐凭证(或许就没有记帐凭证)和登帐,随时生成会计报表,还通过预测决策系统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因此会计部门的职能已淡化,强化了网络管理、结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的组织结构将面临信息化带来的挑战。

    2.5对会计流程、会计方法的影响

    当今会计软件的会计处理流程基本上还是模拟手工会计的处理流程而设计的。实现会计信息化后,会计系统将是一个实时处理、高度自动化的系统,业务内容来自企业内外业务的实时数据,出现真正的电子凭证、电子帐簿和电子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将更加多样化。

    3会计信息化的发展过程及特征

    会计电算化基本上可用以机代帐来表达其特征,其目标比较单一,企业一旦实现了以计算机来处理帐务、甩掉手工帐,就可认为实现了会计电算化。而会计信息化的目标是通过将会计学科与现代信息技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据以建立满足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会计信息系统。因而,会计信息化的本质是会计与信息技术相融合的一个发展过程。作为会计的一个发展过程,会计信息化具有以下特征:

    3.1会计信息化是通过分步骤、分阶段的渐进发展,最终实现会计全面而又多层次的信息化

    会计信息化不可能同时在各方面都一步到位。它将从会计工作与信息技术的结合开始,会计电算化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并且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首先在会计理论界进行会计与信息技术融合的变革探讨,会计实务工作与政府管理都将更多的利用信息技术。最终,理论界的探讨将逐渐地被政府管理部门纳入会计准则体系,会计与信息技术的融合被合法化。据此建立现代会计信息系统,以满足信息环境下企业对会计工作的管理需要。在不同阶段,会计信息化有不同的内容与表现,在企业中主要表现为建立新一代的会计信息系统及相关内容。

    3.2会计信息化具有全面参与和全面发展的综合发展过程

篇4

关键词 :会计监督;监督会计;权力主体;利益主体

一、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概念的不同

从“会计监督”到“监督会计”看上去似乎只是颠倒了词序,但仔细分析二者的含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会计监督”的概念是我们所熟知的,也有一个较为成型的定义,即会计监督就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会计法》赋予的权力,对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的监察和督促。这个定义比较完整、清楚地表达出会计监督的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客体是本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范围限制在经济组织的内部,性质上归属于经济监督。因此可以看出,会计监督是一种内部监督。

“监督会计”目前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定义,但它与“会计监督”的概念有着很大的区别。基本的理解为:“监督会计”应是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其监督的主体应是经济组织以外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行使监督权的有关机构;监督的客体是会计主体的会计行为、会计资料以及会计人员等;监督的范围是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监督的性质既可以归为经济监督,又能属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显然,监督会计是对会计监督的再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因此,“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的内涵是有着严格区别的。

二、新《会计法》中的概念混淆

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中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同时又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须经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显然,新《会计法》在“会计监督”一章的规定既有属于会计监督的内容,又有可以理解为监督会计的内容。这就将监督主体、客体、性质等都不同的情况认定为“会计监督”的内容,混淆了“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两个概念,同时引起会计理论和实务界对二者理解的混乱,也使得人们不知道“会计监督”究竟是指会计人员进行的监督,还是指对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监督。

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学术界就开始在较大范围内对会计职能进行讨论,发展到70 年代末80 年代初,会计职能成为会计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我国对会计职能的研究在80 年代达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七职能说”各种观点都有。但长期以来人们都认为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职能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一种功能,而监督就是会计本身的职能,而非会计身外之物。如果把“监督会计”的相关内容加在对“会计监督”有关条款的规定中去,同时视两者能划等号,那么“会计监督”是会计的职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税务监督等“监督会计”也就都可理解为是会计的职能了。不言而喻,这样的认识和理解都是错误的,会对人们产生很大的误导。

三、分别使用“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两个概念

从上文提到的问题来看,如果继续使用“会计监督”一个概念来表达根本不同的两种情况,显然对处理一些问题是不太恰当的。因此分别运用“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两个概念进行表述是很有必要的。“会计监督”专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监督会计”则专指对会计工作进行的监督。这两个概念监督的主体、客体、范围均不相同,同时表述了不同的情况,明确了表达的内容,也使得大家容易理解和接受。

但有人会认为人们已经很熟悉使用“会计监督”这个概念,并且“监督会计”与“会计监督”只不过是词序的重新排列,容易被人误解,所以不建议这样使用。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考虑分别使用“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两个概念是可行的。一方面二者有着不同的权力主体;另一方面二者有着不同的利益主体。

不同的权力主体指的是监督对象和监督执行者分别归属于不同权力主体,通过利用不同权力对象,使得监督事件中的当事方能够互相制约,从而达到监督的目的。“会计监督”的监督对象是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过程及其引起的资金运动,监督的执行者是指经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因此,会计监督的监督对象的权力主体就是特定经济组织的经营者,监督的执行者本身就是权力主体。当会计监督的执行者在权力主体上不被经济组织的经营者领导时,那么会计监督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而“监督会计”的监督对象是各单位的会计行为,监督的执行者是来自特定经济组织以外的法定组织,例如政府的财政、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依法设立的会计事务所等有关部门。可见,监督会计的监督对象的权力主体是整个特定的经济组织,监督执行者的权力主体是一些国家监督机关和社会组织。要使得监督会计有效,监督执行者的权力主体必须将自己的工作落到实处。

不同的利益主体即监督事件中,监督各方分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对各自的利益主体负责。会计监督是内部监督,不言而喻,他的利益主体就是特定的经济组织。无论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还是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的会计工作都要为企业的利益负责。会计人员作为企业的成员,监督企业的经济活动行为,目的就是保护企业的利益。但由于现代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是相分离的,两种主体共同控制着企业,他们之间有相同的利益,也有不同的方面。由于利益驱动,经营者经常会干涉会计人员的工作,使得会计人员为了企业的利益故意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甚至不择手段,损害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同时企业是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一组契约的集合点,企业不单单涉及自身的利益,还牵扯到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企业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时不能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因此监督会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会计行为的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单位的经济活动合乎法律法规,维护好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可见,监督会计的利益主体不止一个,与特定经济组织相关的群体都是它的利益主体。监督会计有效,可以为其利益主体提供保障。

从以上分析来看,“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二者不论是在权力主体还是利益主体方面都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分别用“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两个不同概念表述不同事物和不同的情况,既是可行的也是很有必要的,二者各有所指,互不混淆。

参考文献:

[1]魏志伟.会计监督与监督会计[J].经济视野,2012(6).

[2]张捷.监督会计≠会计监督[J].财会月刊,2000(12).

篇5

一、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问题

目前委派会计主要指委派到被监督单位的会计机构的会计主管、财会机构负责人,其职能主要有两点:他代表国有资产所有者对企(事)单位的财务会计活动以及企(事)单位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监督,即具有监督稽查职能;他也是所在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即具有参与决策管理的职能,要对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因此,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既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又是一种“目标一致”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必须妥善处理。

1.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应相互理解、支持与信任。委派会计与派驻单位的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一方面委派会计代表委托机构对派驻单位进行国家法制、法规宣传,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如实反映派驻单位的经济运营状况,这是监督关系;另一方面,委派会计又以管理者的身份站在派驻单位的经济利益角度,维护整体利益,为派驻单位服务。因此,委派会计肩负着双重责任,既要对委托机构负责也要对派驻单位负责,为了更好地发挥会计委派制的作用,确保委派会计更好地履行职责,派驻单位必须对委派会计的工作给以支持与信任;而委派会计也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获得派驻单位的理解与支持,以达到共同提高,使派驻单位不断发展的目的。

2.委派会计要正确处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委派会计对派驻单位的经济运行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这就意味着手中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同时委派会计处于当家理财的地位,掌管财权,参与决策,对派驻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所以,委派会计的权力与责任是紧密相连的。作为委派会计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责任的关系。

3.派驻单位应正确理解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的含义。有些企(事)业单位认为既然有审计监督就没必要会计委派制监督,其实不然。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监督虽然均属于经济监督范畴,但有不同的含义、不同的具体对象和不同的监督方式。审计监督一般多属于事后监督,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对所审计的企(事)业单位做出较客观、公正的评价;而会计委派制监督则多属于事前与事中控制,即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不能相互代替,必须与其他监督(如社会监督)方式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相得益彰,共同构成经济活动的监督体系,来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因此,派驻单位只有正确理解审计监督与会计委派制监督的含义,才能支持委派会计的工作,以致达成共识。二、会计委派制的利弊问题

1.实行会计委派制所取得的成效。从试行会计委派制多年的实践来看,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防火墙”的作用,减少了经济案件的发生。会计委派制改变了过去企(事)业单位自己任命会计主要负责人的做法,委派人员的工资福利不是直接与派驻单位的经济效益挂钩,使委派人员的身份、地位和权限比较超脱,有效地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制度“执行难、难执行”的局面,委派会计站在监管的角度促使派驻单位遵纪守法,不仅对保护国有财产的安全、完整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对保障国家税收如数上缴,为企事业单位经营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资料,确保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2)会计委派制对派驻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层次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由于会计委派人员直接参与派驻单位的管理与决策,所以要求委派人员必须具有较全面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政治素质,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作为会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委派人员,必然要不断完善自己、提升自己,并且带动其他财务工作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从而提高派驻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层次。

(3)会计委派制能促使派驻单位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由于会计委派人员对派驻单位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会计基础工作和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的质量等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因此,委派会计有权督促派驻单位其他会计人员“不做假账”,做到自律、自重,依法理财,从而为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保障作用。

2.会计委派制存在的弊端。经过试行会计委派制的企(事)业单位证明,会计委派制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

(1)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不相融合。所以会计机构理应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机构,会计与企业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而会计委派制则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与现代企业制度格格不入,不仅会束缚企业的手脚,而且会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与企业的发展,这是会计委派制最根本的弊端。

(2)委派人员与派驻单位的关系问题难以处理。委派人员受托到派驻单位工作,履行对派驻单位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参与管理等职能,有时难免会对派驻单位的利益造成影响。因此,往往可能因双方观点不一造成工作上的矛盾,时间长了,企(事)业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必然对委派人员怀有戒备之心;结果委派人员可能被“孤立”,也可能与企(事)业管理人员“同流合污”,共同作假账。

(3)委派人员的业绩考核、提拔问题难以划分职责。因为委派人员具有双重身份,如果由派出单位考核、提拔,必然脱离实际;如果由派驻单位考核、提拔又与委派制相矛盾,这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