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别范文

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别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2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别,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有人不知道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私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除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从本质上说二者没有什么区别。

有一种说法认为私营企业泛指除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是指规模比较大的私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篇2

(一)认识不到位,作用不明显。

一些民营企业老板过分看重利润,把精力都放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上,忽视了企业文化的作用。这种急功近利的思想,从长远来看,势必造成老板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淡漠,企业的人文环境日渐恶化,员工的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最终将阻碍企业的发展。由于目前我国民营企业大多处在创业和发展阶段,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尚有一定距离,因此,民营企业家的素质对企业的兴衰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内容单一,流于形式。

从客观来看,大多数私营企业文化建设只能说是初见端倪,并未得到企业文化之精髓。如有的企业以为,把企业精神写成条文挂在墙上就是在建设企业文化,有的以为企业文化的根本就是搞好企业的文体活动,等等。这对企业文化建设来说只能算是一种肤浅的理解,而且极容易演变成一种形式化的东西。

(三)自发形成,缺乏引导。

由于党和政府对如何在私营企业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尚处于摸索阶段,对私营企业文化建设缺乏明确具体的指导,以至于私营企业文化建设基本上处于自发形成、自我发展的状态中。这对引导私营企业坚持先进的文化方向显然是不利的。

(四)员工参与不够,认同感不强。

从目前企业文化建设人员参与情况看,大多是部门行为。一般而言是由办公室或行政部门负责策划、制定、组织和实施,一般员工只是被动接受和遵循,因而很难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和广泛的认同感。

二、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的对策

(一)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的创新,推动企业文化的个性化发展。

企业从上到下都要达成共识,认清文化建设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所起的重要性,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进行文化建设的各项活动。特别是企业领导者必须认识到一个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不只是在产品上和外在形象上,而更多是在企业的文化特色上,深层次文化能够反映一个企业本质特点,所以民营企业在建设自己企业文化时,结合企业的生产特点、技术水平、管理状况和职工素质特点,创造出具有一定特色、富有个性的企业文化。

(二)改进家族式的制度文化,进行企业文化创新。

企业文化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部分,首先打破传统的封闭产权制度,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形成利益机制,让员工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与企业共进退;其次是改变传统的过度集中的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降低决策风险;再次是打破传统的家族人治制度,实行人事聘任制度和专业化制度,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提高企业的生存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崭新企业文化。

(三)创建富有特色的企业文化,培育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

民营企业文化建设不能照搬套用其他企业文化,要考虑自身经济社会环境、经营目标、企业组织模式等基础上借鉴国内或国外的成功经验,创立出具有特色的民营企业文化,指导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在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着力培养员工精诚团结、协调一致的团队精神,使企业成为一个协调、融洽、和谐的群体。同时,要给个人以充分发挥自己才能、实现自我价值的条件机会。这样,个体意识就能融汇成群体意识,从而形成团队精神和产生强大的凝聚力,使各项管理得以顺利实施。

(四)企业文化建设注重培育创新精神。

企业在发展、壮大各不同发展阶段,由于所处的环境发生变化,相应地企业文化也应进行变革,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否则就会成为企业发展的阻力。知识经济时代就是创新经济的时代,文化创新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企业参与市场角逐就必须不断地实现创新工程,建设企业创新文化。具体而言,培育民营企业的创新文化,应从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四个方面进行。

(五)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综合素质。

篇3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 单位:%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第三产业 28.2 29.7 34.7 44.4 45.8 48.5 50.8 53.5

第二产业 71.8 70.3 65.3 55.6 53.5 50.4 47.9 44.8

第一产业         0.7 1.1 1.3 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 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mansel g.blackford:"the rise modern business in great britain,the united states,and japan",the university of carolina press,1998.

2.杨叔进:《中国:改革、发展与稳定》,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0)》,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

篇4

民营经济是中国独有的一种经济形态和经济概念,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往往认为民营经济实际就是指私有经济,只不过是让它披了一件更能为众人所接受的温和外衣而已。正是由于对民营经济的片面理解和一系列偏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阻碍了对它的深入研究,也影响到政府关于民营经济的政策制定和战略选择。而民营经济发展到今日这个地步,迫切要求我们能够对它有进一步的深入探讨,以便为制定更有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篇5

进入壁垒的概念首先是由贝恩所提出,其义为“一个产业中原有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企业的优势。这些优势体现在现在原有企业可以持续地使价格高于竞争水平之上而又不会吸引新的企业加入该产业”。这一概念的提出从理论上是基于张伯伦和罗宾逊夫人的不完全竞争理论对现实市场垄断竞争程度的划分。在一个具有垄断因素的市场定价模型中,存在着企业的市场力量,这种市场力量存在而又不会诱发进入的程度就表明了一个市场进入壁垒的高低,并将其表示为引发进入的价格与竞争价格之间的差额,这种差额是由进入者而不是由在位者承担的单位成本。这一概念成为贝恩以来的结构——行为——绩效范式的核心。

后来,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斯蒂格勒从成本的角度进行了进一步的阐述,“进入壁垒可定义为必须由一个寻求进入某产业的企业而不是由已经在该产业内的企业承担的(在一些或每个产量水平上的)生产成本”。这就将进入壁垒限定在影响潜在进入企业的需求和供给条件上,从而对企业规模产生影响。

冯·威泽克从社会福利的角度,将进入壁垒与社会福利效应相联系,在进一步扩展了斯蒂格勒的定义后认为,只有当进入壁垒导致了一个次优的资源再分配时,它才会引起政策的关注。进入壁垒是必须由一个寻求进入某产业的企业而不是由已经在产业内的企业承担的生产成本。从社会的观点看,这种生产成本意味着资源配置的扭曲。这一概念说明需要对进入壁垒的正负外部效应做进一步的衡量。

二、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及现状

民营经济概念从什么时候正式开始使用也许很难确定,但改革开放初期提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种补充,极大地推动了个体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突出现象。1988年,修改宪法时又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的内容,充分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地位,同年国务院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此后,我国的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阶段,于是,民营经济作为一种涵盖面更宽的概念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党的十五大以后,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规范个体和私营经济主体的有关法律,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民营经济概念的使用越来越普遍,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就认识到,必须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以缓解当时已相当突出的劳动者就业的压力。并认识到个体经济能活跃市场,方便群众生活,发挥“拾遗补缺”、“有益补充”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个体经济也从配角升格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营企业和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步,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以后,现在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大概全国有300多万户个体和私营企业,在他们中从业的员工大概有1.5亿人,新增就业的70%是在个体和私营部门,而个体私营部门也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制和重组中,其中有一部分已经成为了上市的公司。中国的个体私营企业所占中国GDP大概50%左右,并且每年都以30%的速度在成长。民营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但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国目前的许多民营企业都选择了家长式管理模式,当企业具备一定规模的时候,他们的局限性、随意性往往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失误。许多民营企业的设备科技含量低,技术改造的相对滞后,导致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由于其先天的原因,较低的员工素质也制约了企业技术更新的速度。

三、我国民营企业的进入壁垒

(一)政府管制

1.市场准人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限制

我国民营企业受政策的制约,目前进入的产业范围较狭窄主要局限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如纺织服装、制造加工、餐饮等行业,而在电信、铁路、金融石油、天然气、矿产开采等许多产业禁止民营企业进入。

2.民营企业合理的税费负担仍然过重

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相比,税费负担较重,如对所得税的重复征收,民营企业除与国有企业一样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外,税后利润还须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国家对外资企业实行免三减二的优惠政策(创立头三年免税,之后两年减税。在“两税合一”之前,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是15%),对民营企业则从开办期起就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税收政策不利于激发民营企业投资扩张的积极性。

3.在政府管理方面的低效率提高了民营企业的经营成本个别政府职能部门办事的作风和效率以及办事的制度化、透明度等方面存在问题,提高了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一些政府部门在行政过程中歧视刁难民营企业的现象仍然存在而无法制止。有些政府部门的办事程序,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大企业和小企业有不同的区别对待,如在民营企业的劳动用工、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出入境政策方面,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都还存在一定的待遇差别。

(二)融资困难

1.民营企业自身缺陷的制约

我国民营企业大多是从集体企业发展而来,处于初创时期,在经营理念、管理手段、治理结构方面相对落后,不能满足金融机构贷款的“准入条件”。如财务信息不透明,资信程度差。民营企业由于没有健全的财务管理体制,缺乏高素质的财务人员,造成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导致民营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我国民营企业通常采用的家族式的公司经营模式,无疑加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制约了金融机构向其贷款的积极陛。

2.资本市场不健全,融资渠道不畅

(1)间接融资渠道不畅。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权限过于集中。由于长期以来大量不良贷款的存在,银行等金融机构考虑更多的是贷款的风险性问题,因此,金融机构对基层分支结构的信贷经营权控制十分严格,贷款审批程序十分复杂,导致许多民营企业间接融资渠道不畅。

(2)直接融资渠道不畅。主板市场的“高门槛”造成了民营企业的“此路不通”。我国证券法对企业上市设定了严格的标准,在已有的上市公司中绝大多数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仅有的一些民营上市企业都是资本规模雄厚的、已经具备相当规模的企业,而对正处在发展期,迫切需要资金的大多数民营企业来说,主板市场融资是遥不可及的。

3.政府职能缺位,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我国现有的政策主要是以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的,没有针对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融资政策;我国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立法。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美国就专门立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而我国在该领域立法尚为空白;我国没有建立起民营企业的社会服务体系,银企合作缺乏政府支持等。

四、打破进入壁垒的对策

1.摆正民营企业的地位和形象

中国的民营企业,一直处在协助公有制经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地位。直到“十五”期间,民营企业才明确地与公有制经济站在同一高度。巩固民营企业现已取得的地位,将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下去。政府应通过必要的、固定的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对国家经济建设的作用。政府也应该向公众宣传如何建立民营企业、民营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等基本问题。

2.政府确立服务于企业的观念

政府是为企业服务的,企业才是创造社会价值的主体,所以政府应以企业的健康发展为制定各种政策的出发点。通常来说,政府服务于企业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1)维护正常的、良I生的市场秩序。(2)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维持经济稳定与增长。(3)协调和保护本国企业和行业的发展。所以政府在处理问题时,要以是否有利于我国企业发展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

3.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行政审批是国家制约和调节经济的一种有效手段,国外也采用行政审批来调节经济。但是我国政府在行政审批上较多地干预了民营企业。因此,必须进行有效的调整和改进。要取消和减少原有的审批项目,大力推行市场准入制和备案制,只保留最低限度的审批项目。

4.开发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地区的资金需求适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扩大授权授信,拓宽地区金融资金营运空间。要以效益为目标,积极寻找、培育和扶持优良民营企业客户群;要适应民营企业贷款需求特点,对一些规模相对较大、信誉较好的民营企业实行授信制度,减少对客户的管理层次,简化审批程序;对一些关系密切的民营企业可实行联保贷款方式,努力满足民营企业合理的信贷需求。健全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拓宽民营企业间接融资渠道。

一方面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金融机构应扩大客户范围,要制定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信贷政策,如建立专门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适度减少贷款审批程序和环节等。另一方面应积极培育和发展企业债券市场,逐步放宽对企业债券发行主体的规模限制,适度放开债券利率并丰富债券品种,鼓励经营业绩和信誉良好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募集发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