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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建设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16:09:5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会经济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会经济建设

篇1

新“国十条”强调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将商业保险机制各个重点行业的方式和途径正在被积极探索。保险业应当认真研究社会风险管理的现状与需求,政府的职责边界在哪里,保险业能够承接的区域是什么。近年来,有关电梯事故屡屡发生,经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发很多关注和争议。根据这一风险保障需要,保险公司可在深入研究了电梯事故的特性(涉及主体多、责任难以认定、损失情况复杂)基础上,针对传统电梯安全责任险存在的诸多不足,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以电梯维保和检验工作为改革的重点和突破口,建立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并且在统颁条款基础上积极改进,开发了新的条款,把被受害人群涵盖至操作人员和维保工人,保险责任扩展至自然灾害,赔偿项目延伸至急救费用、精神损害赔偿等项目,在保险产品设计上充分体现轻责任划分和认定,重补偿额度和范围这一经济补偿思路,关注社会热点,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利用现代保险制度,开展管理制度创新

国家治理方式的转型中,要求加强改革的协同性,改变原来部门“单打独斗”的思维定式,用一种整体合作的态度,实现一举多得的效用。而利用现代保险制度,开展管理制度创新,无疑是破解改革难题的重要模式。医患纠纷问题就是一个长期困扰社会的问题,医责险一直以来发展迟滞的主要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医责险专业性强且经验积累不足、责任认定耗时耗力、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逆选择风险、保险赔付额被认为相对偏低等,导致医疗机构参保率过低,保险大数法则和规模效应难以发挥。实践表明,单一手段不足以化解医患矛盾,政府综合治理与市场化补偿机制两种力量结合起来方能显效。财产保险公司应积极探索医责险业务,积极探索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相衔接的医疗纠纷预防处理体系,通过“政府搭台、各方参与、全省统保、市场运作,专业调解、调赔结合、调援结合”的模式,将医患矛盾从“院内”转移到“院外”,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专业调解”的运行模式,通过制度创新,探索医责险发展新思路。

三、提升社会风险管理水平,扩大社会风险管理服务领域

从未来发展的大趋势看,保险经营将从产品时代逐步过渡到解决方案时代。保险业要以更广的视野,从社会管理的角度,从与各项改革任务互动的角度,去观察改革发展和社会进步需求,并提出基于保险参与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在实现各项改革任务的同时发展保险业。以海南互联网农业休闲小镇建设为例,作为海南“互联网+农业”战略的一部分,将以现代农业建设为依托,以镇为中心,以镇带村、村镇融合,拓展“互联网+金融+全媒体+文化+旅游”等服务,搭建互联网平台,结合物联网、农业示范基地、休闲农业等特色,打造互联网农业小镇。政府希望随着“互联网农业小镇”的建设推进,不仅仅是简单地将互联网和三农两者相叠加,而是希望能够实现深度的产业融合,使网络金融、农技农资、代购代销代办服务、现代物流等能够逐步进村入户,贯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服务全产业链。根据以上案例,财产保险公司可积极探索以下业务:针对小镇建设中各参与主体的融资质押及担保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提供信贷保证保险、农业保险成本保单、农机综合保险、农资质量保证保险等;结合不同小镇的功能定位,提供赛事综合责任保险、农产品食用安全责任险;结全小镇居民及游客的需要,提供农居财产综合保险、游客个人意外及三者责任险等,产品全部在网上投保平台上线,只需扫描二维码,通过网上支付即可完成投保手续。通过探索以上业务的积极建设,打造面向农村保险市场的平台建设。

四、思考和建议

1.目前保险公司对市场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对真实需求不甚了解,相关产品不够丰富,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参与社会管理的业务还只是零星和小范围的,监管机构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重点业务领域发展。建议监管机构牵头,根据政策导向,紧扣全省发展的重点,积极组织研讨,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根据省情,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险种,推动保险业积极参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篇2

关键词:道德建设 市场经济 应然选择。

市场经济是一种市场力量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模式,能够使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市场也是有缺陷的,市场失灵、利益冲突是市场经济无法避免的,因而需要一定的社会规范加以约束。道德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能够完善市场经营秩序和竞争秩序,对市场经济起到规范化、秩序化的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下的市场经济模式。我国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道德面临着极大挑战。我国要及时构建适应并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体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问题的实然表现。

(一)道德失范问题的出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引发了利益主体多元化以及道德观念多元化,传统道德与社会生活的矛盾、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矛盾逐渐出现。同时,市场经济具有利益驱动性,能够激发人们对利益的追求,这其中既包括合理的利益,也包括不合理甚至非法的利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够完备,市场规范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缺失,道德约束力弱化,经济行为过度凸显自利而忽视道德规则造成道德缺位或错位,出现了严重的道德失范现象,这些问题表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亟待加强。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急需道德建设为市场经济及其发展提供正确的价值引导,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的双向需求

现实中,市场经济发展与道德建设是一种双向需求、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同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相适应。道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为之服务的。市场行为主体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在全社会范围培育良好的经济信用和商业环境,协调经济发展,避免行业间的恶性竞争。道德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承担着调节市场经济社会各种内在矛盾的任务。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需要同社会主义道德导向相吻合。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在不同价值观引导下会形成不同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应该有自己的价值导向和目标需求。市场经济具有逐利性、自发性和盲目性,容易导致金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社会问题,需要道德原则的约束。合理健康的道德信念和规范成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原则解析。

(一)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我国传统道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我国的经济生活产生持续影响。营造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道德生活,人们需要相互信任的关系。所谓诚信,就是在经济活动中,不以坑蒙拐骗等欺诈手段和假冒伪劣产品从对方那里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一度出现严重的诚信危机,主要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这种风险难以通过制度设计避免,因此需要依靠市场主体的道德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作为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内涵和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构成要素(龙静云,2002)。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必须要构建以诚信为重点的道德体系,增强公民的诚信意识,培养公民的诚信品质,营造人人讲诚信的社会环境,来维系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

(二)公平原则。

公平是造就良好社会秩序和道德风尚的关键。公平作为一种价值尺度,要求人们按照特定的道德规范调解社会关系,从道德角度评价人们的行为。彼得科斯洛夫斯基指出所谓公平,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行为、习惯的道德的实施,每一个人都应得到属于他的权利。这里的公平是同市场经济中等价交换的原则相适应的基本要求。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这就决定了市场竞争是平等的竞争。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要遏制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也要改变平均主义的观念,清除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大锅饭现象,把市场经济的竞争精神与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不能一味强调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也不能一味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是要在动态发展中实现二者的统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当效率与涉及重大原则的社会公平问题相冲突时,效率应服从社会公平,这也就意味着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这也是集体主义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权利为本,这意味着每个人都享有普遍且平等的权利,都应受到尊重。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每个人都拥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

(三)利益兼顾原则。

道德的本质是利己与利他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市场经济道德应该兼顾自利和他利。在追求和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考虑和顾及他人的利益,增进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市场经济必须以不同的经济制度作为载体,从而决定着市场经济所内生的互利主义必然向个人主义一端或向集体主义一端倾斜(陶德麟,1999)。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成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但是如果市场行为主体只考虑利己不考虑利他,不顾其他行为主体的利益,市场经济将无法进行下去。我国是一个传统的礼仪之邦,传统道德信奉的是克己、重义轻利,严重抑制了人们对利益的天然性的追求,不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时期需要道德的影响力调节个人的逐利行为与整个社会的整体利益协调一致。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的应该是理性的自利。

每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接受社会理性的引导,重视法律和道德的制约,实现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高度统一。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的约束下,实现自利最大化的行为才是道德的。

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人民当家作主,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这为集体主义精神的弘扬提供了前提。个人是集体的一分子,利己更要利他。集体主义将利己与利他相结合,既把社会集体利益摆在首位,同时又充分肯定和保障个人利益的合理性,努力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统一起来,实现义与利的结合,促进社会和谐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

既然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那就必须使个别人的私人利益符合于全人类的利益。这里的全人类的利益就是自利和他利的道德因素的统一,就是集体利益的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道德建设的应然选择。

(一)道德建设与现实国情的结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道德建设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现实吻合。首先,道德建设应该正视和承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正当性,形成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权益的道德观念。社会主义并不反对人们对物质利益的正当追求,而是反对极端功利主义。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维护个人财产权益的道德共识,同时使个人通过努力后的收益同社会收益相匹配,从而提高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其次,在承认个人权益的基础上,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使利己与利他统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另外,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必然受着社会历史条件和人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曾指出: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将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其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因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推进需要整个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向前发展。

(二)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

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实践主体的人不仅处在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中,而且也处于一定的精神关系中。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各种利益关系,实践主体的价值定位往往是个人本位,使经济人趋向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对于这类弊病,必须借助于道德人的培养才能超越。因此,道德建设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人类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应该使行为主体达到追求经济利益的经济人和追求社会利益的道德人的完美统一,在这一基础上所产生的道德激励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市场经济对竞争原则的公正性和遵守规则的严肃性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不断完善经济人的交易行为,人们才能逐步培养成守合同、重信誉的良好道德风范。大力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提倡文明经商,重视职业道德,讲究社会公德,使社会正气深入人心,形成市场秩序的良性循环。

(三)法治与德治的整合。

市场经济既是法律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没有法律,市场经济的平等竞争将会遭到破坏;同时,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等价交换等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道德建设之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就在于对市场行为主体的规范。法治与德治的整合是实现社会转型的必要条件,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但在社会转型时期,有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又不能完全离开伦理道德的支持。法律和道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法律以强制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是一种他律的手段,具有强制性,是保障市场经济活动的必要条件,往往需要相应的成本;而道德是市场行为主体在道德意识支配下自觉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自律的体现,具有自觉性。道德约束的力度越大,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越大,社会运行的成本就会越低。在实践中,法治是德治的重要保障,也是进行道德教育的手段。德治是法治建设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因此,法治与德治的相互协调将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只有与社会道德价值相吻合的良法,才能被社会成员所认同而产生实际的持续效力。同样,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体系并发挥应有的功能,就必须有配套的道德体系与之相适应,才能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种内含新道德规范的法治经济,需要法治和德治两种手段的结合,行为主体实现道德人与经济人的统一。道德建设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而逐步提高,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价值引导和道德约束。这一环境下所培育的道德作为内在影响力可以塑造和强化人格的可靠性,作为外在约束力可以抑制不诚信行为的出现。同时,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也将为道德建设铺平道路。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扬为人民服务和集体主义的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加强道德建设,才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23卷)。人民出版社,1972

2.[美]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出版社,1 9 9 1

3.[德]彼得科斯洛夫斯基,译。伦理经济学原理(中文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4.[英]亚当斯密,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商务印书馆,1997

5.龙静云。以诚信进德立业。江汉论坛,2002(2)

篇3

【关键词】市场经济 电子商务 道德建设 法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不断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如由于现在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买自己需要和喜欢的产品,不仅为店家开辟了新的渠道,带动或创造了新的行业,还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切实可见的便利。但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道德滑坡”,如在网上购物这一平台上,有些店家在双11期间打着降价的名头实则变相涨价。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合理规范的道德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一、道德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

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系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人与人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因此,目前我国形成的道德体系必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建设同样需要道德建设的强大精神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以电子商务为例

首先,市场经济发展赋予了道德建设新的内涵。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新的社会组织、行业纷纷涌现,在新时期,道德除了保留传统优秀的道德标准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更新,出现了一些新的道德准则。其次,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在激发着道德建设的新活力,一方面为道德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的道德建设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日趋浓郁。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走进千家万户,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们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开办自己的店面,不仅成本低,而且市场可以遍布全国。这一新的交易方式,解决了长久以来卖家和买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打破了现实中买家由于没有其他选择只能任由奸商摆布的局面。

但是,由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因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市场经济虽然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为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市场也有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如利益趋势严重,导致道德的丧失。目前我国还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市场具有无序性,导致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受到冲击,功能逐渐转弱,但新的道德约束体系又尚未形成。因此,道德缺位和错位现象比比皆是。

三、电子商务的道德问题

商业信用问题。CNNIC2003年的报告显示,39.3%的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2011年5月2日,中国经营报报道称:电子商务平台面临假货侵袭,目前在通常情况下,在正规专卖店里卖几千元的商品,到淘宝“几百元几十元能到手”的基本都是“A货”或者干脆就是裸的假货。同时,商业欺诈行为也比比皆是,而且欺诈金额持续上涨。

知识产权的侵犯。由于互联网特殊的性能及超常规性,使得对有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再加之在保护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之间存在的复杂矛盾:如单纯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如版权、专利和商标时,可能会损害网络的资源共享性,反之则可能造成对知识产权的危害。因此在电子商务中,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比在其他活动中更为严重和猖獗。

四、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一)建设与现实国情相适应的道德体系

首先,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市场经济本身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加强道德建设,规范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道德建设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应充分鼓励和承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正当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也要对他们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培训等,提高电子商务卖家的职业道德。

另外,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将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其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因此,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完善电子商务中的体系制度,将法治与德制相结合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在很多方面存在漏洞,需要不断的完善。在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的同时还需要伦理的支持。法律和道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法律以强制的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是一种他律,我国的电子商务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缺陷,应实时完善对电子商务的法律监管,完善法制体系,同时也要进行德制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

(三)不断完善电子商务行业内制度

淘宝上之所以充斥着如此之多的假冒产品,跟淘宝的开店审核条件及店铺管理制度也有着关系。如何保证交易平台的规范和诚信,是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环节。严格商家注册审核制度,完善交易平台的内部管理细则,规范入注商家行为,保证货物质量,形成良好的行业道德氛围,是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的必然选择。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进步的社会,无论是市场经济中的哪一个发展领域,只有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篇4

关于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作用研究分析

一、社会意识形态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意识形态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意识形态同样适用于辩证唯物主义社会观,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物质发展变化而变化的。意识形态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成熟的思想理论体系,其主要特征就是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所谓实践性就是指它来源于实践,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并能反过来指导实践,为人们从事实践活动提供科学的指导,从而引领人们的实践活动向更高的层次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这种实践性反映其对经济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时,就是它能够直接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建设丰富和发展了社会意识形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工业为龙头,通过更新设备,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拓展产业链,发展各种特色产业,不断提升总体竞争实力。通过实施“东北振兴”,“西部开发”、“中原崛起”等经济建设战略,不断增强地区经济发展实力,提高了全国的财政收入和居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平稳发展,实现了GDP数值的较快增长,但在一些经济高速增长地区出现了资源枯竭、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贫富两极严重分化等问题,产业结构单一,经济发展对资源过度依赖等问题制约着发展可持续。由此可见,仅仅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并不能解决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下,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和迫切需要解决可持续的问题。迫切需要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思想指导经济发展。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创造性应用和发展马克思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理论。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变,而是政治、经济和文化的深层次变革,突出的表现是从经济开始,再逐步向社会和政治领域渗透。

二、社会意识形态建设对经济建设作用

1.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导向作用

引领经济建设方向,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存在的,并为全体人民共有的。因为它是人民共同拥有的认知体系,所以它有助于人民彼此达成认识上的一致与行动上的统一。而处于党政地位的意识形态都是与对经济制度特别是对交换关系的正义或公平的判断联系在一起,目的在于说服人们相信现存的经济规则是与正义共存的。成功意识形态的制度变迁和经济改革会促进经济增长。社会意识形态可以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制度解释和价值支撑,使人们从内心认可经济建设中各种财产关系的合理性、交换关系的公平性以及分配关系的正当性,强化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各种规则的“认同感”,以减少体制在转轨及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的摩擦费用,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约机制,这种机制是由意识形态的基本内容决定的。

2.社会意识形态建设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动力

经济建设的客观进程与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产生、发展进行分析可以看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意识形态之间是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特别是在十五规划以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出现重大飞跃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进程在本质上与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目标的一致性、发展的互动性和价值的契合性。虽然国家处于全面经济振兴阶段,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面临着重重困难,迫切要求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上的发展和创新。人民思想意识的更新和社会的不断变革对社会意识形态提出了全新考验。应对这些考验,需要各级党政组织从自身做起,为推进经济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社会意识形态不断解放思想,打破因循守旧、平凡干事的思维方式,在具体工作中敢闯、敢试、敢争;坚持开放创新,摒弃落后的体制机制,以敢于担当、追求卓越执政理念,以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审视自我、谋划发展。并对全国总体格局进行了正确判断和分析,提出了新的理论概括。特别是在基本认清了走新兴工业化道路发展大势,总结过去经验,汲取历史教训,抓住历史机遇,实现了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创新。

3.社会意识形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之文化建设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设之重点。在经济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国文化软实力的竞争更趋激烈,其中的文化产业竞争又是文化软实力竞争的重要载体。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源泉;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内核;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文化看似无形,但对经济发展的引领、鼓舞、凝聚和保障作用是现实而且巨大的。

文化发展问题事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必须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以解决的。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既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意识形态建设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都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党的十六大、十七大以来,我国社会文化建设事业受到高度重视,文化氛围更加融洽和谐,文化创新更加活跃,文化产品日益丰富,文化建设与政治、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从而有力地推动着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进程。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走过了30多年发展历程。30多年来,中国人民走出困境,夯实了发展基础,并积蓄起了强大的发展势能。而当前,中国经济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跨越发展、推进全面转型的历史新阶段。新阶段更加突显的新特征、新任务是加速发展,释放后发优势,在这个“经济建设升级”跨越发展的进程中,“文化兴国”应势而生,深入挖掘我国丰厚的文化底蕴,改造或摒弃那些原有的落后文化,加快构建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城市文化,培育和弘扬具有先进性、时代性的“民族精神”,并使之成为引导、凝聚和激励全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

4.创新社会意识形态有效促进经济建设发展

篇5

对当前市场经济立法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是最重要的部分,同时,行政法规在市场经济法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地方性法规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我国的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与此同时,在立法中也存在一些函待解决的问题。如:立法仍滞后于改革;有的地方立法质量还不很高;地方立法中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地方立法从大局出发不够等。这些问题必须根据宪法的原则,以改革的精神,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战略高度,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解决:L要加快立法,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系中,立法要以宪法为依据,进一步解决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使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一些应兴应改的事情,尽可能先立法后行动,开始粗一些,逐步完善起来,用法律引导和推进改革开放的发展,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立法同改革开放进程相适应,避免因无法可依造成的严重损失。

2.要加快立法,必须认真体现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在制订法律法规中,只有认真体现党的方针、政策,使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法律化、规范化,使党的主张经过立法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关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法律化、规范化,使党的主张经过立法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连接,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3.要加快立法,必须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订的法律量大面广,统筹规则,突出重点,急需先立,不断完善。根据中央精神,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我国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原则,制订规范市场主体法律。其次,为了保障市场主体进行公平交易和正当竞争,应按照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订调整市场交易关系,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第三,为了使宏观调控、管理和服务依法进行,保障市场正常、有效运转,实现宏观调控目标,应当制订加强宏观调控和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第四,为了在开展公平竞争的同时,维护社会的安定,应当制订、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第五,为了扶持基础产业,保障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应当制订发展基础产业、改善经济环境及其他方面的经济法律。

4.加快立法,必须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党的以来的这些法律法规的制订和实施,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引导、规范、保障和约束的作用。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现有的法律还远远不能满足不同区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目前在地方立法工作中,仍存在责任不清、部门扯皮,法律条文冲突和立法程序不顺等现象,造成立法效率低、周期长、进展慢。要改进这一工作现状,首先要改进地方立法方式,按照有关要求,有些法规草案,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起草:有些涉及改革和建设全局的法规草案,可以由地方人大常委会或有关专门委员会牵头,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起草,注意吸收专家、学者参加地方立法工作,实行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