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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投资的方式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0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风险投资的方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风险投资的方式

篇1

关键词:风险投资退出方式退出机制

1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从上文对每种退出渠道的分析可以看出,每一种退出渠道都各有其优劣:发行股票上市是投资回报率最高的方式,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是投资收回最迅速的方法,股份回购作为一种备用手段是风险投资能够收回的一个基本保障,而破产清算则是及时减小并停止投资损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不能绝对地去评判某种退出渠道的适合与不适合。作为风险投资公司,在决定退出投资时,应根据风险企业的自身特点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灵活地选择退出方式。目前,在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活动还不是十分活跃,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的不完善和不畅通已成为制约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瓶颈。风险投资作为一个亚新生事物,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去发展去完善。同时,风险投资机构在考虑退出方案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结合中国的实际法律和监管环境,在专业机构的帮助下设计并执行相应的退出方案。

参考文献

1邱艳.风险投资退出机制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刘曼红.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3魏梦雪.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比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03)

4王琳琳.我国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国际借鉴及其现实选择[J]北方经贸,2006(01)

5吴唐青.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研究[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4)

篇2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Public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

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股份回购一般包括两种回购方式:创业者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和风险企业回购风险投资者的股份。前者是通过买股期权的形式来实现的,是在引入风险投资签订投资协议时,由创业家或风险企业给予风险投资家一项选择权,他可以在今后某一时间要求创业家或风险企业按照预先商定的形式和股票价格购买他手中的股票;后者则是通过卖股股权的形式来实现的,即是给予创业家或风险企业一项选择权,让其在今后某一时间以相同或类似的形式及股票价格购买风险投资家手中的股票。在股权回购时到底是采用买股期权或是卖股股权来进行,这主要看风险企业对风险投资吸引力的大小而定。如果风险企业是一家受到许多风险投资公司普遍看好的公司,则可能会采用买股期权;如果是风险企业急需引入风险投资,则可能会采用卖股期权。绝大多数股权回购是采用卖股期权进行回购的。一般而言,在风险投资投入时投资双方就已签订好关于股份回购的协议,包括回购条件、回购价格和回购时间等。

股份回购对于大多数风险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备用的退出方法。当风险企业不是很成功的时候,为了保证已投入资本的安全,便可采用此种方式退出。由于企业回购对投资双方来说都有一定的诱惑力,所以风险企业从风险投资家手中回购股权的方式发展得很快。在美国,从企业数目来看,风险企业回购已成为风险投资退出的最主要的途径之一。虽然我国目前以此种方式退出的案例并不多,但是从发展趋势看,股份回购应该是未来我国风险投资基金退出的一种现实选择。

2.3兼并与收购

兼并与收购(MergeandAcquisition,M&A)是风险资本退出的比较常用的一种方式,是风险投资商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通过并购的方式将自己在风险企业中的股份卖出,从而实现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兼并是指由一家实力较强的公司与其他一家或几家独立的公司合并组成的新公司,而实力较强的公司占主导地位;收购则是指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或者购买目标公司的产权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行为。风险企业被兼并收购通常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一般收购和“二期收购”。一般收购,是指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将风险企业完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种方式通常是高科技创业者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意味着将完全丧失独立性。不过,对于困境中的中小高科技企业来说,卖断产权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如1998年鄂武商以350万元整体收购武汉顺太有限公司,解决了武汉顺太有限公司因缺乏资金无法对其专利产品进行规模生产的难题。而“二期收购”则是指风险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卖给另一家风险公司,由其继续对风险企业进行后续投资,创业者并不退出风险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在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中,一般收购约占23%,二期收购约占9%,两项合计占31%,但收益率仅为IPO的1/5。

无论采用那种方式并购,时机选择非常重要。时机选择适宜,风险投资就能获得较大的收益。一般风险企业应该选择在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的现值比企业的市场价值高时把公司出售。这时风险投资公司可以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由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编纂的《2003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以股权转让为主。通过对风险投资退出项目的调查分析,在2003年190家样本公司中有38家风险投资机构的64个项目得到全部或部分的退出;62个提供了退出方式的信息,其中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有51个项目,占到了82%;以其他退出方式退出的项目相对较少,比例都在10%以下。

2005年4月,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现状调查分析报告》表明,2004年中国风险投资延续了2003年以来的回暖趋势,投资更为活跃,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在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香港)本次调查回收的有效问卷,有36份问卷提供了退出项目方式的信息,统计结果显示,调查范围的风险投资机构近3年共123个退出项目中,有49个项目以国内企业收购的方式退出,占退出项目比例的40%。由此可见,收购兼并依然是国内风险资本退出的主渠道。

股权并购在我国如此盛行,笔者认为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及升值均需要一定的时间,而兼并收购的退出方式可以立即收回投资,使得风险投资者能够快速、完全地从风险企业中退出,因此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另一方面,由于并非所有企业都能符合上市的条件,而且风险投资本身具有高风险性,这就使得一些风险投资者在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后毅然选择并购方式来实现其风险资本的退出。

2.4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在风险投资不成功或风险企业成长缓慢、未来收益前景不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退出方式。虽然以清算方式退出一般会带来部分损失,但也是明智之举的,因为投在不良企业中的资金存在一定的机会成本,与其被套牢而不能发挥作用,倒不如及时收回资金投入到下一个更有希望的项目中去。据统计,美国由创业资本所支持的企业,有20%~30%完全失败,约60%受到挫折,只有5%~10%的创业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当某一项目面临失败或缺少足够的成长性时,风险投资家应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地抽出资金,转向投入预期回报更高的标的之中,寻求更好的获利机会。在很多时候采用清算公司的方法虽是迫不得已,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

3结语

篇3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退出机制

1 引言

风险投资一词来源于英文venture capital,又称创业投资、风险资本,是一种由专门的投资公司或专业投资人员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筛选,把资金投向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新创或市值被低估的公司、项目、产品,并以其长期积累的经验、知识信息网络辅助企业经营以获取资本增值的投资行为。

风险投资本质上是一种追逐高利润、高回报的金融资本。风险投资的目的不是单纯为了获取股息而长期持有风险企业股份的投资行为,而是通过退出投资赚取与之承担的高风险相对应的高额利润,这就要求风险投资家要在一定时间以一定的方式结束对风险企业的投资与管理,收回现金或有流动性的证券,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利润。风险投资的循环方式是将回收的已经增值的资本再投入到新的风险企业中去,在不断的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过程中实现增值,不断发展壮大,因此在投资的风险企业成功后将风险资本变现至关重要。 

退出机制正是风险投资变现的机制, 是风险资本的加速器和放大器,是为风险投资提供必要的流动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没有退出机制,风险投资就难以发展;退出机制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也就不迅速。因此,我们说退出策略是风险投资运作过程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风险投资的成功与否体现在退出的成功与否。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是否有效,风险投资能否达到最终目的的关键所在,并且退出机制与风险投资可以相互促进,互相强化,退出机制对于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风险投资几种主要退出方式的分析与比较

从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来看,目前,风险投资的变现回收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 公开上市

公开上市(initial public offering,简称“ipo”),是指将风险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股份通过资本市场第一次向公众发行,从而实现投资回收和资本增值。

上市一般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称为第一板上市,是指风险投资公司协助创业企业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上市,从而使资金退出。二板上市又称为创业板市场,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的股票市场,其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的条件比较宽松,企业进入的门槛较低,比较适合于新兴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增长潜力的高科技企业。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二板市场,如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加拿大温哥华股票交易所的创业板市场、比利时的easdaq市场、英国的aim市场以及1999年第四季度开始正式运作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其中以美国的nasdaq市场最为成功,约30%的美国风险投资都经由这一市场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发行股票上市,使得许许多多的风险投资家和创业家一夜暴富,成为亿万富翁。在二板市场最发达的美国,那斯纳克(nasdaq)市场使这种白手起家的创业神话一再上演:较早的有计算机硬软件公司如苹果公司、微软公司和英特尔公司等,较近的有电子商务类公司如雅虎公司、亚马逊公司等。这些成功典范也使股份上市成为风险投资家首选的资本退出方式。据美国风险投资业的统计,风险投资的各种退出方式的年平均投资回报率为:回购和并购为15%,而发行股票上市为30%~60%。

公开上市有其固有的优点,它不仅为风险投资者和创业者提供了良好的退出路径,而且还为风险企业筹集资金以增强其流动性开通了渠道。大多数的风险企业会选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的后期上市。这个时期的风险企业正处于发展扩张的阶段,如果仅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和风险资本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通过股票上市,风险企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同时,也有利于分担投资者的投资风险,提高风险企业的知名度和公司的形象。

俗话说有利就后有弊:上市公司经营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使得企业自主性逐步下降;上市后的股价波动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开上市将耗费公司的大量精力和财力,不适合规模较小的公司采用。同时,创业者和风险投资者需要承担企业能否成功上市的风险。通常为了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和维持市场的秩序,证券管理部门、证券市场都会规定创始人股权需按一定的条件并在一定的时限后才能出售,这就使得发起人的投资不可能立即收回,也就拖延了风险投资的退出时间。高科技企业作为小盘股,流动性差,其未来股价的波动较大,创业投资不能在股份上市的同时变现,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

在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开设完整的二板市场。虽然

2004年5月,作为向创业板过渡的中国中小企业板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但是它并没有改变我国风险投资的退出现状,目前看来其所起的作用不大,仍处于在实践中摸索的阶段。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合适的二板市场能够让风险企业上市融资的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实际上,我国目前已有数家公司在海外上市,如1999年,搜狐、网易在nasdaq市场上市并取得了巨大成功,为中国风险企业在海外的上市提供了很好的借鉴。2003年底,纳斯达克(nasdaq)的大门再次向中国企业敞开。2004年通过发行股票上市的退出明显较2003年增多,中芯国际、盛大网络、掌上灵通、51job等十几个企业海外上市为其身后的创投机构实现获利退出创造了条件。

2.2 股份回购

如果风险企业在渡过了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已经成长为一个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后,仍然达不到公开上市的条件,它们一般会选择股权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篇4

[关键词] 风险投资 退出方式 现实选择

风险投资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和方式向各类机构和个人筹集风险资本,然后将其投入到具有高风险和高潜在收益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并以一定的方式参与所投资风险企业的管理,期望通过实现项目的高成长率并最终通过出售股权等方式获取高额预期收益的一种投资行为。在风险投资的运作过程中,风险投资的退出具有重要意义。风险资本能够顺畅地退出,是风险资本得以循环流动的关键,也是风险资本实现收益的保证。

一、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其风险资本的来源不同,资本市场的发育程度不同,因而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也不相同。目前,世界上风险投资的退出方式主要有四种:

1.首次公开上市退出(IPO)

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挂牌上市使风险资本退出。首次公开上市可以分为主板上市和二板上市。采用首次公开上市这种退出方式,对于风险企业而言,不仅可以保持风险企业的独立性,而且还可以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而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则可以获得非常高的投资回报。例如,2003年12月9日在美国NASDAQ上市的携程网,上市当日的收盘价比18美元的发行价高出了89%,成为美国资本市场上三年来首日表现最好的首次公开上市的股票。携程网最大的机构投资者CARL YLEGROUP获得了922万美元的收益,最早对携程网进行投资的IDG风险投资基金和软银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等其他投资者也都获益巨大。根据美国的调查资料显示,有三分之一的风险企业选择通过股票公开上市退出,最高投资回报率达700%左右。因此,首次公开上市退出被认为是最佳的退出方式。

2.并购退出

并购退出是指通过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资本退出。

由于股票上市及股票升值需要一定的时间,或者风险企业难以达到首次公开上市的标准,许多风险资本家就会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投资。虽然并购的收益不及首次公开上市,但是风险资金能够很快从所投资的风险企业中退出,进入下一轮投资。因此并购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方式。特别是近年来,与国际新一轮兼并相对应,采用并购方式退出的风险资本正在逐年增加。从事风险企业并购的主体有两大类:一类是一般的公司,另一类是其他风险投资公司。

3.回购退出

回购退出是指通过风险企业家或风险企业的管理层购回风险资本家手中的股份,使风险资本退出。就其实质来说,回购退出方式也属于并购的一种,只不过收购的行为人是风险企业的内部人员。回购的最大优点是风险企业被完整的保存下来了,风险企业家可以掌握更多的主动权和决策权,因此回购对风险企业更为有利。

4.清算退出

清算退出是针对投资失败项目的一种退出方式。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行为,失败率相当高。据统计,美国由风险投资支持的风险企业大约有20%~30%完全失败,60%左右受到挫折,只有5%~10%的风险企业可以获得成功。对于风险资本家来说,一旦所投资的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就不得不采用此种方式退出。尽管采用清算退出损失是不可避免的(一般只能收回原投资的64%),但是毕竟还能收回一部分投资,以用于下一个投资循环。因此,清算退出虽然是迫不得已,但却是避免深陷泥潭的最佳选择。清算有三种方式:解散清算、自然清算和破产清算。

二、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法律法规不健全

风险投资是一个复杂的金融过程,它的规范运作牵涉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障,风险投资难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以风险投资为对象的法律,风险投资尚处于一种法律保护相对薄弱的境地。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也存在一些不利于建立风险投资体系的条款。如《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二条关于发起人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关于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规定,等等。这些条款对于风险投资的退出都形成障碍。另外,目前企业破产清算的有关法律法规也制约了风险资本的退出。其中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破产,而其他企业的破产则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限制了风险投资的运作和发展,不利于风险投资的及时退出。

2.资本市场不完善

尽管目前我国有沪深两个主板交易市场,但尚未推出适应风险投资特点的二板市场,导致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困难。首先,目前主板市场要求的门槛较高:净资产5000万人民币和连续三年盈利。这样的高标准是那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难以逾越的障碍。其次,目前的主板市场主要服务于国企改革,而那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大都是民营性质,因此很难进入主板市场。再次,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主板市场上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而我国目前风险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多属于法人股性质,因此,即使在主板上市其投资也不能通过变现退出。

3.中介服务不成熟

中介机构按所提供的服务可分为两类:一般中介机构和特殊中介机构。

一般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例如在资产评估方面,由于风险企业尚未形成一种明确的盈利模式,对其评估主要依据的是对未来前景的预期,这和我国传统的资产定价模式不同。因此在评估中容易产生较大偏差,而资产评估不准确的直接后果是在风险投资退出中给投资人造成损失。(2)职业道德极需规范。例如某些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业务,违规为企业提供虚假文件和财务报告,欺骗广大投资者。这样一种中介服务环境,在我国风险投资退出实践中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特殊中介机构包括行业协会、标准认证机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等。特殊中介机构一般都带有一定的政府色彩,其主要问题是数量少、专业人才缺乏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中介机构的发展成熟还需要有一个渐进的过程。

三、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方式的现实选择

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适合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企业并购

鉴于我国目前特殊的法律政策环境,风险投资通过企业并购退出应该是较为现实的选择。特别是近几年来,许多上市公司对风险企业表现出了较高的关注。与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不论从其内在需求、融资渠道和资金能力等方面来看,都更有并购风险企业的动力和能力,风险企业也更愿意被上市公司所收购。上市公司通过收购高科技风险企业的股权,实现了自身价值的提升,股价也随之上涨。而被收购的高科技风险企业的投资者,则通过出售公司的股份而获得了较为可观投资回报。例如,2004年3月,雅虎(香港)公司以1.5亿美元收购了内地首家提供互联网中文关键词搜索服务的3721公司。作为3721公司第二大股东的集富亚洲在卖出其所持有的股份后,便完全退出3721的业务,实现了风险资本的退出。因此,上市公司对风险企业的并购是风险投资退出的重要方式。

2.买壳或借壳上市

尽管上市发行股票退出是风险投资最佳的退出方式,但由于我国目前主板市场上市标准过高,而二板市场尚未建立,采用直接上市退出困难重重。因而采用买壳或者借壳方式间接上市也不失为一种理性选择。风险企业可以从已上市的公司中寻找合适的对象,将自己的资产和项目注入壳中,或者购买上市公司的部分股权,对其控股,以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

3.境外二板上市

现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有二板市场,如美国的DASDAQ、英国的EASDAQ、法国的NOUVEAU、荷兰的PARALIEL、德国的NEUER、新加坡的SESDAQ、日本的OTC和我国香港的创业板市场等等。由于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相对较低,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风险投资都利用它实现退出。如以色列和一些欧洲国家的风险投资,一直利用美国NASDAQ市场退出。尽管目前在我国的风险企业中,达到美国NASDAQ市场上市标准的企业不多,但是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周边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创业板市场,如新加坡、韩国以及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实现风险投资的退出。

参考文献:

[1]吴文建:风险投资退出研究综述.重庆社会科学,2005(6)

[2]张军徐小钦: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路径选择研究.科学经济社会,2004(3)

[3]冉云:我国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建议.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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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险投资 国家主导 疏导 积聚 业外资本

中图分类号 G206 文献标识码 A

基于数字化的推动。中国报业正经历着第二次转型,当我们以“媒介融合”、“媒介的数字化转型”来定义目前报业为延伸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展开的产业形态和发展模式的变革,究其实质就是着力构建同一内容的多介质平台。截止到2007年,已经有大约300家以上的报社和关联产业单位加盟“报业数字化实验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验计划的组织实施。吸纳不同地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报媒,进行分门别类的引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全行业共同朝着数字内容产业的方向发展。

报业要实现数字化的宏伟蓝图,策略的制订是成功的第一步。经过近两年的市场孵化。全行业启动数字化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并且也有了成功运作的模版,而关键的第二步是战略的如何实现?报业启动数字化工程首先必须依赖最先进的传播技术。投人大量的设备、建设通畅的网络渠道等,这些项目的实施都必须依靠大量的资金支撑。而资金紧缺是传媒发展的主要问题,由中国传媒大学创研市场研究所(IMI)主持的调研表明,目前中国传媒资金紧缺的机构高达82%。而且。现行的媒介产业运作,由于绝大部分都没有上市流通,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所以,要实现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寻找得当的融资平台是首先要突破的瓶颈。以4E战略开启中国报业数字化时代的解放日报传媒集团,凭借其独特的营运模式获得了两千万的风险投资基金,使得风险投资这种致力于中长期、以股权投资为特征的融资模式,开始走进报业市场,它本身具有的价值优越性与传媒市场需要的高度契合,使我们可以很好地利用这种融资模式牵引中国传媒市场数字化改革的进程。

一、报业数字化战略引入风险投资的优越性分析

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它是指一种向极具发展潜力但暂时缺乏资金,不具备上市资格的新兴产业做长期股权投资,目的不是通过其所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的赢利中取得回报,而是通过资本增殖来实现回报的投资行为。

而全美风险投资协会将风险投资定义为;“风险投资是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迅速发展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投资对象包括两类:一类是高新技术:一类是新媒介。风险投资的过程包括融资、投资、风险管理和退出四个阶段,而退出阶段是风险资本实现和撤除渠道,其顺畅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风险投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风险投资出现在中国市场已经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从大多数人不知道风投的概念到外资频频出手中国市场,投资聚众传媒。引领新浪、网易、分众在境外成功上市,在获得高额的回报时,也让国人充分领略了风投的神奇魅力与资本的张力。风险投资越来越成为资本市场的新宠,是文化产业。特别是资金缺口较大的传媒产业融资的主渠道。相对于新媒介和电影产业,报业传媒亦拥有自己的价值优越性,完全可以把这种融资方式导入自己的扩张战略中,解决资金瓶颈问题,实现两者的双赢。

1 传媒产业的高效益

近年来,风险投资频频闪现在中国的传媒市场,究其原因缘于传媒产业的高收益。据1998年摩根斯坦《全球竞争》报告中对八种产业中的企业成长为世界级有竞争力的大企业所需要的年限统计分析。发现传媒产业所需年限为八年,是仅次于金融业和黄金产业的高回报产业。如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在1999年投入120万美元拥有百度49%的股份,2005年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价迅速攀至每股150美元,按此计算,IDG单此投资即可获得1亿美元的收益。

风险投资是催生高科技产业的孵化器,其基本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而依赖高新科技推进数字化转型的报业传媒本身就具有了高新科技的某些性质。报业传媒产业的未来不是新媒体,而是支撑在新媒体后面的新技术。传统报业与新媒体的合作,其实质是“新技术为报业所用”。通过新技术,可以建立报纸与受众之间新型的互动关系,这样稳固了老受众,开发了新受众,同时又可以利用新技术实现对广告客户的增值服务;更有前景的是通过利用新技术形成新的赢利模式,拓宽报业传媒的产业链。所以,报业数字化的发展前景必定是吸引风险投资的共赢基础。

2 政策的倾斜性

在我国,作为数字化转型先锋的报业集团大都是以党报、党刊为龙头成立的。这种行政手段为主的整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报业的市场化竞争,但是它带来的相对利好就是报业组织能充分享有政策的倾斜,也就是公共性和公益化的性质能够让报业传媒在税收、财政补贴与政策优惠上享有独有资源,与充分市场化竞争的企业不同,传媒的市场虽然亦要接受市场的考验,但是,这种竞争是在政府的统领下进行,是一种相对理想的竞争模型。政策的倾向性能够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性。

3 传媒资本的结构要求股权投资优先

中国报业传媒的发展资本主要在两大版块:内在资本的积累与业外资本的融资。而在业外资本的融资中又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即通过上市。在金融市场获得企业可持续发展资金;另一种为债权投资,即通过银行融资与发行债券融资。而在中国报业组织的外部融资中,债务融资在资本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这样的资本结构存在着很高的风险危机,因为当企业出现财务危机时,有两种控制选择,一是清算,二是重组。一般而言,股票投资者愿意选择重组的方式,而债权人喜欢清算,因为股票是清算的最后索取者。所以,如果发生危机,中国传媒企业破产的概率是很高的,而且由于债权人占投资者的绝大部分,往往会对传媒组织采取清算的方式,从而导致中国传媒企业的抗风险能力非常低。

而风险投资一般都为股权投资,虽然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与收益权。却无法获得实际控制权及国家认可的媒介产权。所以,这种投资模式非常切合报业传媒的资本扩张路径选择。两者的结合是一种资源的互相补充。

4 版权工业的无风险性

中国报业正经历的数字化转型的终极目的是从内容的供应商跃升为信息提供商,促成升级的核心就是版权,也称版权工业。是否拥有版权是传媒投资的核心。与一般的传统产业不同。后者需要大规模的人员、设备投资等硬件投资,而版权工业是一种高智力、高产出的投资,是典型的以精神产品创造力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贩卖的是创造者的创新智慧。所以,相对之下,投资的经营风险比较小。同时报业传媒数字化战略的实现目的是希望通过资本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最终成功上市。而风险投资的终极目的也是借助股权投资与管理,培育投资企业快速成长,促其成功上市,通过股权转让实现投资套现并获得高额的增殖收益,因此,在实现利润增殖的选择路径上,两者殊途同归。

二、国家主导下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

解放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尹明华曾经说过2008年是报业传媒转型的攻坚年,而选择恰当的融资方式是“破题”的关键。报业传媒的数字化转型是否应该引入风险投资模式,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已经有了成功的运作经验。在现行的风险投资资本结构中,国有融资方式占了主流,这种资本原则必定将逐步减弱其核心地位。因此,我们倡导在国家主导下,以外资疏导和民问资本的积聚为两个取向的风险投资模式的建构,其要旨在于大力发展业外资本进入报业传媒的改革市场。

1 何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

提倡国家主导的模式建构首先必须清晰国家的性质,关于国家的属性存在两种理论:契约论和掠夺理论。契约论认为:国家是被公众创造出来的保护公众利益、调解社会纠纷的制度安排。他们主张由国家来组织、实施各种契约或规则,可以节省各种签约成本、实施成本和保护成本。

而掠夺理论或剥削理论认为“国家是某一阶级或集团的者,它的作用是代表该阶级或集团进行压迫和剥削,榨取他们的收人。按照掠夺论的观点,国家界定了一套产权或制度安排,目的在于使权利集团的收益最大化,而可能无视其他社会集团的利益,也无视它对社会整体福利的影响。因而,这种理论只能解释不利的产权结构或制度安排为何能够存在。

在我们看来国家是一个大概念,在某种程度而言,代表了一种公共意志表达的产物。只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所以,国家和公民通过宪法来规制权利和义务,而国家和政府之间又因为宪法确立了政府和国家问的关系,公民也确认权利由政府行使。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明确知道,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两个委托的关系。真正意义上的国家不能等同于政府,它的内涵中应该包括普通的民众。

因此,我们提出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与现行的政府主导模式是有差异的,后者是市场中实际的“操盘手”。“执行者”,不仅通过行政指令介入与管理市场,而且还是行为主体;而前者不再是实施者,它的作用与功能体现在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与引导,也就是国家主导是一种管理方式,不是具体的执行策略。

所以,我们认为所谓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就是在国家的控制、指导、调节或准许下,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在传媒领域得到逐步发挥和全面贯彻。

2 国家主导下风投模式的两种取向:外资的疏导与民间资本的积聚

我们倡导的国家主导的风险投资模式是为了弱化政府的行政职能。旨在通过规划、引领、调控实现角色的转换,因而在新的框架内,通过制度供给疏导外资,盘活市场存量;再开通渠道,实现民间资本的积聚,放大增量,发挥业外资本的主流作用。

(1)外资的疏导

自1995年以来,先后有50多家国外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我国,2004年。旗下管理高达183亿美元投资基金的全球最大的私募基金之一的美国凯雷集团投资聚众传媒,标志着真正的国际资本进入新兴传媒。外资风投进入中国采取的是大量合作经营与部分独资相结合的方式,表现出的特点是:其一,规模不大。2006年只有10个亿的金额出现在传媒市场上,这个量不仅相对风投机构没有完全展开,而且对传媒的市场需求容量也是微小的;其二,投资的领域狭窄,更多在影视制作与新兴媒介,染指传统报业的微乎其微。所以,我们现在要争取的是外资投入的扩量与增容,将庞大的业外资本引入报业市场,而这一切的前提条件就是政策的开放与市场的疏导。

对于外资的利用与疏导,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成熟的风险投资形式,以美国和英国为例,它们都是以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同属于证券市场中心型模式。但是具体而言,他们介入传媒产业的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同,美国主要采用“赤字模式”,即在新产品的开发中,风险投资者和制作者分担投资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该产品的使用权,而制作者因承担部分市场风险而享有传媒的二级和三级销售权。英国则是“成本附加模式”,即投资者不仅可以委托制作者制作产品并支付全部费用,还要预付利润作为回报,投资者可以获得大部分二级权利。而作为风险投资后起国的韩国采用的是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以动员社会资本为主,官民共同融、投资的方式进行资本经营。中国传媒产业现实特点与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存在很多相似点,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其成功之处,营造以国家主导。外资与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官、民共融的投资模式。

(2)民间资本的积聚

所谓民间资本包括社会机构资本和私人资本两类,在现行的风险投资市场,民间资本很难涉足传媒市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实,中国市场拥有相当量的社会闲散资本在股票市场,2006年11月,国民存款总额已突破16万亿元。也就是我们并不缺少资金流量,而是缺乏将这种巨量的社会资金积聚成流,渗透于风险投资市场,使其成为市场的中流砥柱。那么造成这种“有量无市”的原因在于:

第一,国人的风险投资意识淡薄。国人传统的理财观点根深蒂固。买国债、购保险、闲荡于股票市场是大部分人投资于银行获取固定收益后的主要资金流向,对于参与高风险、高收益的风投市场,赢取长线的增殖回报,尚没有形成强烈的投资意识。

第二,缺乏资金汇流的渠道。要将大量闲散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业外资本引入风险投资市场,积聚财富的渠道是关键。一个成熟的风投市场应该有风险资本家、风险投资家、中介机构组成,他们各司其职。而综观目前的风险投资市场,成熟度不够,社会风投机构数量少、作用低下,缺乏大量直接面对市场的投资者和专业机构。这意味着巨量的社会资本没有直接的释放途径参与到风险投资的市场营运中。

第三,政策对资金募集的限制。报业集团是事业性质的单位。所以政策规定了其社会属性,一是社会公益目的,不是盈利目的,二是国有资产,不是其他资本,因而,总体上作为一个事业单位的报业集团或者报社是不能吸纳业外资本的。虽然《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简称“44号令”),已于2004年11月28日正式实施,为外资与社会资本进人传媒市场开启了缝隙,在政策框架内,允许业外资本的进入。但是,目前的开放对资本需求庞大的报业市场而言。其力度明显不够。

所以,开掘大量闲散的业外资本,将其引入风险投资市场是解决目前风险投资市场融资主体单一、风险性强。增加放量的必然路径。

三、风险投资进入报业传媒的战略基点

风险投资要进入报业市场,为报业的数字化转型做贡献,它必定要经历从政策突破到市场孵化到投资意识的培植等多重壁垒,因此,只有选择恰当的战略立足点才能突破障碍,实现风险投资与报业传媒的真正联姻。

1 制度的供给

报业传媒的双重属性使然,其产业融资行为必定受制于政府管理,制度供给是风险投资登陆报业传媒市场的必要条件。按照道格拉斯・诺斯的界定:“制度是由一系列正式

约束、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及其实施机制构成的,正式制度的制定、变动或修改,往往带有一定的权威性,执行时具有很大程度的强制性,非制度则是在特定历史阶段自发形成并为社会认可。两者互相依存、互相补充。”在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史,政府作为供给主体提供了一系列的正式制度,每一项新的重大安排通常会被作为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动力支撑。

对于报业传媒而言,最大的制度供给来源于产权归属,而产权的清晰度是制约风险投资入场的必要因素。中国报业市场正在推进的渐进式改革的一个突破点就是传媒的改制与转型,即我们可以按照媒介市场参与各方的利益取向,将传媒市场分解为社会服务的“国家传媒”、充当社会望哨的“公共传媒”以及实现传媒产业功能的“商业传媒”等几种形式,只有建立多层级、多元结构的传媒市场,才能消解在意识形态化与传媒产业化的两难抉择,产权归属才有最终落实的可能,风险投资才能找到自己的市场。

2 发展报业投资基金

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了《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行业调研报告》,指出2007年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近400亿元,投资项目数也高达741个项目。虽然我们明确感受到风险投资市场的增量与放大,但是遗憾的是这种增量并没有惠及对资本融资需求程度高的中国传统媒介。

因此,我们建议大力发展报业产业的投资基金,专门致力于报业传媒的融资建设,借鉴美国传媒产业风险投资的基金模式,在专业领域里缔造由传媒融资家、传媒投资家与传媒项目的管理者构成的投资体系。

3 报业传媒风投意识的培植

一直以来,中国报业传媒推行政府主导下的渐进式、边缘突破的改革,报业传媒既是改革的触动者又是利益的既得者。所以。在触及传媒产权改革的攻坚战时,报业传媒虽然可以获得“自由身”,投身于市场的熔炉,但是这样的结果就是将导致传媒丧失政策的倾斜与保护,失去部分利益。所以。这从一个层面上解释了,为什么涉及传媒改革底线的产权归属问题受到来自上下两方面的“摇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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