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0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经济体制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1 影响质量检定工作质量的相关因素
1.1 质量检定的工作环境
由于计量检定工作要求测量值具有相当高的精确度,所以检定规程对计量检定的环境条件做了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环境因素包括温度、湿度、含尘量、噪声等,还要求计量工作室具有防尘、防震、防腐蚀、防污染及防噪声等功能。达不到标准的计量检定环境会产生很多制约因素,严重影响测量值得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1.2 计量器具的完好性和工作性能
计量器具作为计量检定工作的实施工具,它的完好性和工作性能将直接影响着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计量检定人员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或一时工作疏忽,极有可能出现计量器具的操作错误,破坏了它的完好性。除此之外,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章程做好器具的清理与养护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器具的工作性能。
1.3 缺乏专业的计量鉴定人员和检测人员
事实上,计量检定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缺少一定水平的计量检定人员和检测人员。他们作为计量检定工作的执行者,倘若专业知识与技能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准。不仅严重影响计量结果的精确度,还会制约计量检定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1.4 缺少较为完善的计量检定规章制度
尽管我国已经实行了计量检定规章制度,可是并没有形成较为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技术规范,以及统一的测量检定方法,尚存有不足之处。以致于进行计量检定工作时,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它的运行机制。
2 提高计量检定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
2.1 严格控制计量检定的工作环境
在进行计量检定工作时,一定要保证周围环境条件满足测量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控设备。监控和记录各种外界环境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影响测量结果准确性的各种因素,及时制定控制措施。
为了保证计量检定工作能够拥有一个符合检定规章制度的环境,必须加强对计量室的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和安全。由于控制计量检定的工作环境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所以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经常对计量室进行以上管理工作。
2.2 确保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
为了保证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计量检定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工作,更需要采取科学和合理的检修措施做好维修和养护工作。保证计量器具拥有高效的工作性能,使其处于正常与稳定的工作状态,才能保证其具有较高的测量精度。
2.3 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检测能力
在量值传递过程中,量值传递是否准确一致,计量结果是否精确,一定程度上都取决于计量鉴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检测能力。质量监督局要想做好计量检定工作,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素质和能力过硬的工作团队。因为,计量检定工作中一个微小的差错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哪怕测量数值存在小数点以内的误差,产生的损失都是无法估计的。
需要每一个工作人员了解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和其中存在的厉害关系,刻苦加强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检测能力,认真负责地完成每一项计量检定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单位定期开办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活动。帮助工作人员巩固已经掌握的专业知识,了解最新出现和崛起的计量检定技术。他们才能不断地进步,做到与时俱进,满足工作的要求和时代的需求。
2.4 制定完善的计量检定规章制度
制定完善的计量检定规章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检定项目、检定条件、检定方法、检定周期以及检定数据处理等方面做出技术规定,使计量检定工作有章可依,有法可循,各项具体工作能够有一个较为统一的技术标准,保证计量检定的工作质量。
2.5 建立计量监督机制
为了保证计量检定过程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必须建立计量监督机制。建立计量监督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使监督计量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地执行。为了配合《计量法》的实施,必须为其配备相应的计量监督机制,监督每一项计量检定工作的过程和结果,确保其具有相当高度的精度。
3 提高计量检定工作质量的意义
在现代企业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半成品、新工艺生产加工到生产出成品的每一个工序都离不开计量检定。可以说,产品的质量其是由原材料、半成品、工艺方法以及计量检定工作所决定的。只有保证了计量检定的工作质量,产品的质量才能够得到有效地提高。除此之外,它也是客观评价产品质量优劣的最终技术手段。通过计量检定工艺,能够及时地发现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缺陷,以及生产出来的成品质量效果。进而,及时地提出解决措施。在当代这个以质量制胜的竞争环境里,提高计量检定的工作质量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措施。
4 结论
通过本文的论述,是我们了解到了计量检定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缺失计量检定工作的危害。为了提高计量检定的工作质量,必须确保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严格控制计量检定的工作环境、提高计量检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检测能力、制定完善的计量检定规章制度、建立计量监督机制,全方位地提高其工作质量。计量检定工作质量的提高不仅为现代企业产品的质量提供了有效保证,更为其创造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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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科技水平的迅猛发展,使得工业生产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推动。机电一体化的出现,工业生产的效率被不断的提升。工业生产进步,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同时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渐的加快,也使得我国的工业生产设备更具现代性。因此,对于机电一体化精准定位装置和控制系统的研究,能够有效的推动我国工业的发展。
1.机电一体化发展状况
机电一体在发展进程当中起源于发达国家日本。随着世界经济不断融合和相互之间的交流逐渐的密切。使得机电一体化逐渐的在世界各个国家的工业生产当中崭露头角。机电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主要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指的是在二十世纪的初期阶段,电子技术的不断的发展,使得其在机械生产当中具有一定的作用,更是由于当时战时需求的推动。使得电子技术在机械生产当中受到相应的重视。但是由于当时的科技水平,电子技术在机械生产当中的应用还是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使得其不能大量推广。第二个阶段是二十世纪中后期阶段,机电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同时这一阶段当中出现的控制技术和计算机通讯技术为机电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推动了机电一体化的发展。同时这项技术被广泛的认可,使得其得到了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第三阶段,二十世纪后期是所谓的第三阶段,现阶段的生产技术已经被不断的应用,并开辟出机电一体化的智能化耳朵舞台,使得机电一体化得到了良好的发展。
2.机电一体化精确定位装置研究
机电一体化精准定位装置的研究对于机电一体化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的发展进程当中,其主要装置包括机械结构设计以及电控部分的设计。下面对着两个部分进行相应的研究。
2.1.机电一体化精确定位装置机械结构的研究
对于精确定位装置,在使用的过程中,由于工程的性质不同,其装置的品种种类也相当繁多。在进行装置设置的过程中应该重视定位装置丝杆以及定位装置联轴器的设置。
2.1.1.定位装置丝杆设计
在定位丝杆的设计过程中选取的技术规格参数为:工程行程300毫米;快速进给速度每分钟10米;进给系统上总重为15千克;定位的精准度为0.015毫米;重复的定位精度为0.007毫米。
对于滚珠丝杆副的设计的那个中包含滚珠丝杆副载荷以及滚珠丝杠副的主要参数。在滚珠丝杆副载荷的设计过程中,通过相应的公式能够得出最大最小载荷以及变动负载和。通过这几个因素的计算和研究,能够得出精准的载荷,确保定位装置丝杆的设计准确性。
2.1.2.定位装置联轴器的设计
(1)能够实现在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误差移位状况,避免产生相应的加载负荷。(2)能够有效的缓解时间轴在工作过程中扭转冲击。(3)改变在轴系的共振转速。(4)减少轴在扭转过程中的振动效果。在实际的联轴器的运用当中,通常使用梅花形弹性联轴器。联轴器与其他的联轴器相比具有以下的特点:(1)结构相对简单,径向尺寸小,重量较轻,适应于中高速场合。(2)工作稳定可靠并且具有良好的减震缓冲效果。(3)使用寿命较长,承载能力大,安全性和耐磨性能较高,能够促进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时间。(4)后期的零件维护工作较少,避免相应的麻烦产生。(5)较大轴向,补偿能力强。
2.2.电控系统的设计
电控系统同样是整个系统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际的设计过程中应该重视相应流程。在各项控制单元的设计和选择当中,其中可编辑逻辑程序控制器的设计和选型包含主模块应该选取三菱FX3U 64MT/Ds为主模块,其具有稳定性高等特点,适合在电控系统当中应用。在扩展单元当中应该重视定位模块的选择。同时对于步进电机的设计以及选型当中具有结构简单、性价比较高的特点,更便于维修。伺服电机的选型应该重视现实机电一体化的运行状况,根据相应情况选取Kinco步科生产的SMH60S 0040 30AAK 3LKH为根本模型。只有正确的进行选择,才能够使得机电一体化当中的精准定位装置能够正确运行。
3.机电一体化控制系统研究
3.1.产品
对于控制系统的研究应该从系统当中的零部件或者设备进行入手,零件的质量控制着系统的运行安全性能,任意组件出现问题对于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都会产生相应的影响。影响机电一体化的正常运行。
3.2.规定标准
相应的标准规定能够有效的控制系统运行的条件,比如温度、压力以及载荷相应的标准等约束条件。同时在操作当中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实际操作,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3.规定时间
系统控制的过程中,超过一定的系统操作时间都会导致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出现危害。因此,时间上的差异也是造成控制系统问题的关键因素。应该确保时间的操作准确性[5]。
4.结论
综上所述,上述机电一体化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准确研究,能够使得机电一体化不断的发展。在实际的生产当中被广泛使用,提升生产效率。在未来的发展进程当中应该重视机电一体化的更新和发展,促进我国工业生产的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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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 股骨颈发育异常; 空心螺钉; 闭合复位内固定
DOI:10.14163/ki.11-5547/r.2016.11.031
本院收治的9例脊髓灰质炎后遗症侧股骨颈骨折患者, 均为青壮年患者, 均行闭合复位, 空心螺钉内固定治疗, 临床疗效较为满意,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2001年1月~ 2014年6月本院收治的9例脊髓灰质炎后遗症侧股骨颈骨折患者, 男8例 , 女1例;年龄31~45岁。骨折类型:Garden 2型3例, Garden 3型4例, Garden 4型2例, 1例合并大粗隆骨折 。伤侧髋关节外展肌力2~4级, 屈髋肌力3~4级。伤前8例无辅助下能跛行, 1例需要步行器辅助下跛行。均为新鲜骨折, 无合并伤, 无严重内科并发症。手术时机伤后24 h内, 最长96 h。
1. 2 手术方法 采用全身麻醉或腰麻, 位于骨科牵引床上, 患肢外展20°, 屈伸中立位和内旋20°牵引闭合复位, C型臂X线机正侧位透视复位情况, 复位满意后消毒, 铺巾。徒手旋入3枚定位导针, 依据正侧位透视情况调整定位导针的倾斜角度和前倾角, 位置理想后, 用空心钻钻孔, 依次旋入3枚空心螺钉。本组患者年轻, 常规行关节内血肿抽吸减压。
1. 3 术后处理 术后第2天可坐起, 穿矫正鞋, 并进行患肢肌肉等长收缩锻炼, 稳定骨折术后2周可扶拐下地, 患肢不负重活动。术后12周逐步进行负重功能锻炼, 待骨折愈合后直至弃拐行走。
2 结果
9例术后均获得随访1~5年。骨折全部愈合, 愈合时间24 ~48周, 平均愈合时间36周。无股骨头坏死和骨折不愈合, 无内固定松动、退出及断裂, 无螺钉切割股骨头。所有患者基本恢复到伤前步行状态。
3 讨论
3. 1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的特点 ①患者除了肌力不平衡, 还伴有骨盆倾斜、股骨颈短细、颈干角偏小、股骨干也短细, 伴有不同程度的骨量减少, 骨质疏松。②患者骨质强度相对较低, 大部分是低能损伤, 轻微外力导致骨折、摔伤, 甚至扭伤都能发生骨折, 一般骨折后粉碎不严重, 后内侧有足够的支撑。③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患者以青壮年为主, 有的还能就业, 社会活动范围相对比患此病的老年人多。④应关注骨质疏松情况, 骨质疏松症的患者成骨能力低下, 骨折愈合慢, 同时疏松的骨质对内固定物的把持力低, 内固定物容易拔出, 难以达到牢固内固定的目的[1]。
3. 2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的治疗方法 股骨颈骨折对骨科医师一直是一个巨大挑战, 至今在其治疗方法和结果等方面仍有许多未解决的问题。损伤后的结果与下列因素显著相关:损伤的程度(如骨折移位程度、粉碎程度和血运破坏与否);骨折复位是否满意;骨折固定是否稳定[2]。非手术治疗并发症多, 在无移位的股骨颈骨折(Garden 2型)由于无断端的嵌插, 也没有内在稳定性, 如果不行内固定, 几乎所有的骨折将发生移位。手术治疗已经达成共识[3]。手术方法作者认为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以闭合复位空心螺钉内固定为主, 因为患者存在骨骼畸形, 肌力不平衡, 关节置换需要特殊的假体等原因, 所以有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和骨折不愈合等风险。
3. 3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空心螺钉内固定的操作要点 ①由于患肢肌力弱, 容易复位, 首选闭合复位, 牵引力不宜过大 , 复位时保存软组织合页, 保持血运。②要尽量达到解剖复位, 轻度的外翻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股骨颈后部有较大的粉碎骨片, 容易导致骨折不稳定。而且由于关节囊或其他软组织瓣牵拉, 或由于股骨颈骨折端锐利的前缘或后缘可能戳入完整的关节囊, 手法复位不易将呈楔形或边缘呈锯齿的骨折块复位。必要时可考虑切开复位。③患者螺钉 不要过分追求品字形排列, 股骨颈细小空间有限, 宜徒手置钉, 不宜应用带有侧方钢板的螺钉固定, 很难保证螺钉全部在股骨颈内, 增加手术难度和时间。④患者也不易追求强斜位, 首先是股骨颈细小空间有限, 股骨颈中轴平面最大, 另外强斜会使螺钉钉尾位于小转子下方, 导致操作困难, 并且容易引起应力骨折, 梁捷予等[3]报道正常人股骨小粗隆水平前后径为27.63 mm,朱伦庆等[4]报道正常人股骨小粗隆处髓腔宽度为23.4 mm。⑤因为外侧皮质骨质疏松或者粉碎, 钉尾要加用垫圈, 以进一步控制围绕拉力螺钉的旋转应力。⑥器械准备充分, 因为股骨颈短小, 为使螺纹完全通过骨折线产生加压作用, 选用短螺纹的空心螺钉。钉尾位于软骨下骨3~5 mm。必要时使用价格昂贵的无头加压螺钉,以期待对骨折端的加压。
本组无股骨头坏死和骨折不愈合, 可能和患者多为青壮年, 低能量损伤, 骨折粉碎不严重, 有良好的后内侧支撑, 骨折例数少且Gaden 4型骨折仅占2例有关。
综上所述, 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股骨颈骨折大部分是低能损伤, 伴有不同程度的废用性骨质疏松, 股骨颈发育异常, 股骨颈短细。初次治疗选用空心螺钉内固定是最佳的治疗方法, 骨折愈合良好。术后负重和功能锻炼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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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确定D二聚体定量结果应用于深静脉血栓(DVT)诊断的临界值,并重新评价其临床意义。 方法 按照DVT的诊断标准收集患者标本237例,以同期检测的其他疾病患者303例为对照。免疫比浊法测定D二聚体含量,根据结果绘制ROC曲线,并应用统计软件进行分析。 结果 根据ROC曲线,D二聚体用于DVT的最佳诊断临界值为1.98 μg/mL(敏感度为51.48%,特异性为62.61%,阳性似然比为1.38)。 结论 以1.98 μg/mL作为D二聚体诊断DVT的临界值较为合适,可提高其临床诊断的效率。
【关键词】 ROC曲线; 曲线下面积; 静脉血栓形成; 纤维蛋白纤维蛋白原降解物; 诊断试验,常规
D二聚体增高反映机体继发性纤溶的增强,是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标志物,已被广泛应用于深静脉血栓(deep vein thrombosis,DVT)的辅助诊断[1]。临床上一般用自动化仪器采用免疫比浊法检测D二聚体含量,因其检测快速准确,已被广泛接受。以往通常参照试剂盒说明书,以≥0.5 μg/mL作为D二聚体阳性的标准。随着D二聚体检测在DVT诊断中的广泛应用,发现以0.5 μg/mL为诊断临界值时诊断效率不高。笔者应用ROC曲线分析2005-2007年就诊的DVT患者D二聚体的检测结果,探讨其适合的诊断临界值。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37例中,男性124例,女性113例,年龄(50.2±16.3)岁(31~69岁),诊断均结合临床表现、影像学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符合文献[2]标准。以同期收集、排除DVT的患者303例为对照组,男性171例,女性132例,年龄(47.4±14.8)岁(30~64岁),均排除血栓性疾病。
1.2 方法 所有患者均静脉采血1.8 mL,用109 mmol/L枸椽酸钠 0.2 mL抗凝,4 000 r/min离心10 min,分离出乏血小板血浆,采用全自动血凝仪(STR型,法国STAGO 公司)及原装配套试剂盒,以免疫比浊法测定D二聚体。具体操作按试剂盒说明进行。
1.3 统计学处理 应用MedCalc 9.3统计软件,以不同的检测值为临界点,以每个临界点对应的敏感度为纵坐标,1特异度为横坐标作图得到ROC曲线,算出不同临界点时ROC 曲线下的面积(area under the curve,AUC)、敏感度、特异度和阳性似然比并进行比较分析[4],选取 AUC值最大时曲线图中最左上方的点对应的值为诊断最佳临界值。
2 结果
DVT患者的ROC分析结果见表1。当D二聚体诊断临界值为1.98 μg/mL时,AUC最大为0.578(图1),此时敏感度51.48%、特异性62.61%、阳性似然比1.38;当诊断临界值为0.5 μg/mL时,敏感度为86.08%、特异性为22.82%、阳性似然比1.12。
表1 不同D二聚体临界值时诊断深静脉血栓患者的效率(略)
Tab 1 Efficiency of Ddimer at different cutoff value in the diagnosis of deep vein thrombosis
:AUC最大值时的诊断临界值及灵敏度、特异性;:0.5作诊断临界值时的灵敏度、特异性.
图1 深静脉血栓病人D二聚体的ROC曲线图(略)
Fig 1 ROC curve of Ddimer of deep vein thrombosis patient
3 讨论
D二聚体用于诊断高凝状态和血栓性疾病,尤其广泛应用于DVT的诊断。50%的DVT患者缺乏临床症状及体征,单凭临床表现无法实现诊断,必须借助辅助检查手段。目前下肢静脉造影是公认的诊断 DVT的金标准。但由于此方法是有创检查,注射造影剂有一定的不良反应,严重者可使血栓加重,在临床应用受到一定限制[3]。血浆D二聚体作为交联纤维蛋白的特异降解产物,其水平的增高反映继发性纤溶活性的增强,可作为体内高凝状态和纤溶亢进的分子标记物,因此血浆 D二聚体的检测对DVT的诊断具有高度敏感性[4]。以往临床诊断仅根据试剂盒说明书提供的0.5 μg/mL作为诊断临界值,存在较高的假阳性率和假阴性率,诊断效率不高。笔者分析本院近年来的病例,根据ROC曲线并兼顾灵敏度和特异性,以1.98 μg/mL作为D二聚体诊断DVT的最佳诊断临界值,具有较高的准确性,能提高临床诊断效率。
笔者使用MedCalc 9.3统计软件对分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直接从大量数据中得出ROC曲线,并进行统计分析,方法简便,结果准确,临床应用范围广。需要说明的是,检测采用的是法国STAGO公司生产的全自动血凝仪及其配套试剂,不同试剂盒的检测原理及试剂组成不同,因此,确定得到的诊断临界值不一定适合于使用其它品牌的仪器和试剂的实验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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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臂丛神经阻滞;神经刺激仪;利多卡因;布比卡因
臂丛肌间沟一点阻滞为临床广泛使用之技术,操作简便且并发症少。然而,臂丛肌间沟一点阻滞效果极少能阻滞臂丛所有主要分支,阻滞完善率较低,且其成功率与神经血管分隔定位法无关[1,2]。因此操作的技术性要求较高,必须定位准确才能达到较为完善的阻滞效果。保证多种手臂手术的麻醉要求[3-5]。神经刺激仪定位单次阻滞的临床效果与异感法相似,但二者的操作难度不同,尤其对初学者,对异感法的掌握难以有较快的进展,在工作中往往影响效率,并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机及经济负担[2,3,6]。为此,文中的研究旨在比较2种神经定位方法对臂丛阻滞成功率,起效时间及其副反应的影响,为临床提供参考。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选90例ASA I-II级,年龄(22~41)岁,拟在臂丛阻滞行前臂,腕和手部择期手术患者进行前瞻性研究。手术侧上肢既往有神经损害,神经病变不纳入本研究。
1.2 方法 监测心电图(ECG),无创血压(NBP),以及血氧饱和度(SpO2),阻滞前10 min静脉滴注咪唑安定1 mg,随机分为以下两组:异感组(PAR),45例,以诱发异感法定位臂丛主支。神经刺激组(PNS),45例,用针麻仪定位确定臂丛主支的部位。患者仰卧,以长为50 mm 22号短斜面的绝缘针(stimulplex Braun,Melsungen,德国)定位。PNS组将针麻仪刺激阈电流定为0.3~0.5 mA,频率2 Hz,据特定的肌肉收缩定位臂丛神经。阻滞时间指第一次刺入与将其拔出的时间,于阻滞结束后10、20、30 min,在神经支配区内以针刺法评估阻滞效,若30 min时肘以下所有感觉区域无痛,为阻滞完全,反之阻滞不完善。潜伏时间指阻滞结束与患者可开始手术的时间,总麻醉时间指实施阻滞时间与潜伏时间之和,阻滞成功率以30 min后患者完全阻滞的百分比表示,对各神经分别也做了30 min时效阻滞效果评估,并观察急性神经损伤和其他并发症发生率。
1.3 统计学分析 计量资料用(x±s)表示,用SPSS 10.0软件进行检验和χ2检验
2 结果
因神经不能全部定位而被排除者,PNS组有2例,PAR组有6例,两组间手术部位,时间及一般情况无明显差异。PNS组的阻滞操作时间,阻滞起效时间,总麻醉时间均短于PAR组,首次阻滞后神经阻滞效果,PNS组完全阻滞率较PAR组比较明显增高(P
3 讨论
臂丛单点阻滞较难使手术所及区域阻滞完善,对技术操作要求较高。PNS组桡神经阻滞成功率为76%,肌皮神经为59%。PAR组桡神经阻滞成功率为72%,肌皮为46%。本实验桡神经阻滞率为96%,肌皮神经为98%,且证实神经刺激仪较异感法成功率高,我们的研究显示PNS较PAR更具优势,另因神经刺激定位较客观,排除患者因紧张,恐惧等影响医生对异感的判断,从而使阻滞成功率提高[8]。PNS组阻滞起效时间明显短,表明局麻药离各神经分支较近。PNS组阻滞出现时间与以往同类报道相似,本组中神经定位简便,且无需患者配合,与其他研究相比,本实验操作时间较短,可能是因为有助手帮助,阻滞前10 min给予镇静镇痛,节省操作时间,从而使其总麻醉操作时间减少。PNS组完全阻滞率高与其对桡神经,肌皮神经阻滞成功率高相关。PNS组患者刺激肌皮神经引起的肌肉收缩,而PAR组则采用盲探法向注射,我们认为以神经刺激法定位阻滞该神经更为可靠,精确,虽然PAR组桡神经均被异感定位获阻滞,但PNS组的桡神经阻滞成功率高于PAR组,然而,桡神经及肌皮神经位置较深,需要精确定位方可成功阻滞。臂丛神经的起效时间与神经粗细,长短以及类型相关[9,10]。研究报道一点阻滞无神经损伤之并发症[2,3,6]。近期文献[11]Selander等用单点注射仅有1.7%发生短暂神经功能障碍,因此,拔针与再定位与神经损伤无关,异感所致神经损伤作用亦尚无定论[13],异感可能表示为穿刺针刺入神经组织,并可能增加持续神经损伤的危险,故一些学者建议神经阻滞时不应找异感,但无文献[14]示异感可增加神经损伤无明显相关。PAR组静脉刺伤率明显较高,4例血肿,行局部压迫治疗后缓解。推注局麻药前虽经反复抽吸测试,注射速度也慢,PAR仍各有4例表现出血管内注射症状,提示术中应加强生命体征的监测。本研究示在应用一点刺激技术时,使用神经刺激仪具有定位准确,操作时间短,起效时间快,神经阻滞更完善和并发症少等优点,特别是对桡神经和肌皮神经支配区域的手术也具一定优越性。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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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经济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实体经济的繁荣有助于社会的整体进步和生活水平的稳步提升;而虚拟经济则立足于实体经济,促进了概念性经济市场的繁荣,即虚拟资本交易市场,其对社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增加货币流通速度,促进实体经济项目的成交,为大型工程项目提供资金筹集,分享社会经济体制衍生利益等方面。但是需要对资本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管,防止出现过度的投机行为和热钱流动,以免影响实体经济的发展。
虚拟资本概念
针对虚拟资本的理论研究起源于资本论,并产生了众多的分支,以下从虚拟资本的定义和虚拟资本对社会体制的多重效应两个方面进行理论体系阐述。
(一)虚拟资本定义
虚拟资本的定义有多种,依据资本论的观点,虚拟资本分狭义定义和广义定义,狭义定义主要指等价替代物如证券,广义定义涉及到了信用范畴的虚拟资本。
狭义的虚拟资本一般指专门用于债券和股票等有价证券的价格,它是最一般的虚拟资本。在论及国债时指出:“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
广义的虚拟资本是指银行的借贷信用(期票、汇票、存款货币等)、有价证券(股票和债券等)、名义存款准备金以及由投机票据等形成的资本的总称。“银行家资本的最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不仅如此,“银行券兑现的这种保证也是幻想的”。可见,马克思所指出虚拟资本的含义既包括着有价证券所代表的资本价值的不确定性,也包含着所有权归属的不确定性,前者以有价证券作为载体,后者以运用资本的权利作为载体。
(二)虚拟资本效应
虚拟资本对社会经济体制的影响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依据其影响类型,主要可以分为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
1.正面效应
(1)虚拟资本的产生,扩大了货币资本的积累效应,使得货币资本不再局限于实际货币的流通;伴随而来的信用制度使得股份制度应运而生,促使企业发展可以进行股份制合成;股份制度又催生了股票,增加了虚拟资本的运营平台;而股票则是企业实际资产的虚拟化凭证,虽然股票不会影响企业固定价值的变化,但是股票可以收取固定价值部分所产生的效益。
(2)为资本的集中提供了条件,虚拟资本的实际承担物通过证券价值的波动,价格的波动就成为了一部分人获得利益的手段,同时证券带来的虚拟资本增值也促进了企业的再扩大。
(3)增加了资本的流动性,通过增发信用债券和股票,将闲散资金迅速聚集到一起,为经济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促进了资本的流动性和资本的增值速度。
(4)虚拟资本的运行减少了实际货币支付和流通带来的物流障碍和手续障碍,更为简捷和高效,因此,提高了社会经济体制内各项活动的运行效率。
(5)虚拟资本的产生,也催生了一系列服务于虚拟资本的社会经济产业和经济部门。
2.负面效应
(1)虚拟证券的交易通过价格变动产生额外的经济利益,但是证券关联的实际承担物本身并未发生变化,因此频繁的虚拟证券交易容易产生虚假的经济繁荣,从而催生经济危机。
(2)一旦爆发经济危机,虚拟证券将不再能够兑换实际承担物,同时实际货币的流通量降低,承担物业也很难转换为货币,使得社会整体的支付能力因虚拟资本的缩水而迅速降低,社会陷入恶性循环。
(3)虚拟资本的快速增值使得其本身的意义已经超出了承担物增息的范畴,因此使得资本市场单纯的自我扩张,而不创造实际的社会价值,从而扰乱了实体经济的运行,不利于宏观经济的调控和平稳运行。
虚拟资本膨胀原因
虚拟资本是用于经营获利的价值,它以实体资本为基础,又独立于实体资本之外,并有自己独特的运动规律。从其发展历程来看,虚拟资本经过了闲置货币的资本化、生息资本的货币化、有价证券的市场化、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和国际金融的集成化五个发展阶段,目前虚拟资本的发展正处于国际金融的集成化阶段。从金融全球化的运行看,世界金融发展已经历了中介金融、信用金融和资本金融阶段,现在进入产业金融阶段。同时,世界金融发展又衍生出工程化、信息化、混业化等特点,金融运行不再是简单地从属、外生、决定于实体经济,而是既相融、适应、内生于实体经济,又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独立、超越、背离于实体经济的特点,呈强烈的虚拟性。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随着金融主体越来越多、金融资本不断扩大,短期游资与长期资本将并存。长期资本的投入有利于一国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短期游资的逐利和投机则易引发一国的金融动荡。与实体经济运动无关的国际资本流动大多属于投机性资本流动,其以逐利为目的的肆意攻击成为威胁世界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
由于虚拟资本的投资目的由配置自然资源转向推高资源价值,从而获得利益分享,因此虚拟资本的过度交易容易造成虚拟经济的迅速膨胀,但是这种经济繁荣对实体经济无任何益处,反而会推高物价,降低货币购买力,掠夺区域实体经济财富。
虚拟资本膨胀诱发资本流动性过剩
虚拟资本的膨胀使得资本与其对应的承担物并不完全对等,而超出承担物本身价值的这些资本就会成为游离资本,使得资本市场投机性资本成为主要组成部分,加速了资本市场的流动速度。发具有货币优势的国家通过经济虚拟化和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投放虚拟资本,来实现利益的增加,这一过程就会导致资本流动性过剩;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储蓄高于投资时,出现贸易顺差,贸易顺差带来的巨额外汇储备就会导致资本流动性过剩。因此,虚拟资本的膨胀无论是外界刺激还是自身产生,都会带动资本流动性过剩问题的产生,而控制此问题的重点在于控制经济体制运转的平衡。
结语
关键词:失业 界定 特征 成因
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失业现象已经成为当前困扰我们的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今后我们还将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面临着失业所形成的压力,为此,探讨和研究我国的失业现状和成因,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我国失业现状的分析和认识
关于失业的理论界定和统计标准
对失业及其范围作规范的界定,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由此而统计出的失业数量和失业率以及所反映出的就业状况是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失业衡量体系和统计方法有利于我们进行国际间的横向比较和研究,从而也有利于借鉴和学习世界发达国家在解决失业问题方面的经验和方法。
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大多从失业者的角度对失业状态进行界定。失业者在统计时被确定为“有劳动能力,愿意工作而没有工作,并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在这里,“有劳动能力”和“正在寻找工作”是一个弹性的概念,世界上不同的国家具体的情况不同,对这两个问题的界定也各有差异,从而导致被认定的失业范围和失业率也就不同。以美国为例,规定16-65岁为劳动年龄,凡在这个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在下列情况下被认定为失业:新加入劳动队伍第一次寻找工作,或者重新加入劳动队伍正在寻找工作达4周以上的人。为了寻找工作而离职,在找工作期间作为失业者登记注册的人。被暂时辞退并等待重返工作岗位而连续7天未得到工资的人。被企业解雇而且无法回到原工作岗位的人,即非自愿失业者。国际劳工组织将失业人员定义为:在一定年龄以上,在调查统计的一定时间范围内没有工作,目前可以工作而且正在寻找工作的人。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规定,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非农业户口),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前失去工作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人员。
分析和对照上述关于失业的定义,从中不难看出,中国对失业的界定与国际通行的方法以及国际劳动组织的定义有明显的差异,表现在中国对失业人口的统计口径偏小,没有将下面两类人员列入失业范畴:一类是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因为中国对失业人员的统计仅限定在持有城镇户口的人口中,从而将目前存在而且数量庞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排除在失业队伍之外;另一类是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中国所特有的下岗人员。虽然这两部分人员是否属于失业,是否应该统计在失业人口之中,在理论上还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和争论,但这些人口绝大部分没有就业、没有工作的事实却是不容置疑的。
由于统计的标准和方法上的问题,对失业人口统计的结果也与人们一般的理解和感受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也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失业的实际情况。所以,我认为中国应该借鉴和采纳世界通行的失业统计方法,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我们的失业状况,才能够有利于我们的正确决策。否则,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统计数字是毫无意义的。
中国目前的失业状况
国家统计局2002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到2001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81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如果仅从上述数字来看,目前中国的失业问题并不算严重。600多万的失业人员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近9亿劳动年龄人口的大国来说并不算多,3.6%的失业率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是相当低的。但考虑到我们上面所讲的统计标准和方法上的偏差,实际存在的失业问题比数字所显示出来的情况要严重的多。
鉴于中国目前的特别情况,在政府公开的失业统计之外,分析、研究失业状况还必须注意到如下的因素:
中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 随着中国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业中科技投入量的增加,可耕地面积的减少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外国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而且还在不断增加。
资料显示,目前中国平均每个劳动力拥有的耕地面积为4.2亩,但在现有的生产力水平条件下,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可耕种土地约有8亩,这就意味着中国农村中约有1.5亿的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这一数字和由国家计委主持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专项规划》中指出的1.5亿农业剩余劳动力相吻合,而且随着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十五”期间我国农村中估计每年还要新增500-600万人的剩余劳动力。
下岗职工 下岗职工,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特有的现象,特指那些在企业无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但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从原企业领取低于工资的生活费、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等福利,且未在社会上有其职业的人员。据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问卷调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科学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推测,目前下岗职工中,约有75%需要就业,这部分下岗职工实际上处于失业状态。依此计算,中国目前的1300多万下岗职工中,约有1000万左右属于失业人员。
没有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失业统计仅限于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而没有正式登记的就不算在失业之列。由于中国人的市场经济意识普遍淡乏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失去工作的人员,并没有进行失业登记,这就造成实际的失业人数和登记的失业人数之间有一定的差额。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显示,1996年、1997年调查的失业人数与登记的失业人数之差分别为262.2万人和410万人,由此造成的可能的登记遗漏占登记失业率的比重分别为47.4%和71.9%。依此,1996年、1997年中国城镇公开登记的失业率则分别由3%和3.1%扩大到4.40%和5.33%。由此看来,由于中国国情,没有登记的失业人员数量相当可观。
隐蔽性失业 隐蔽性失业是指表面上虽然有工作,但实际上对生产并没有作出贡献的劳动者,即有“职”无“工”的人,当经济中减少就业人员而产量并没有下降时,就可以认为经济中存在着隐蔽性失业。隐蔽性失业更多地存在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中,通常与较低的经济效率联系在一起。据测算,我国社会存在的隐蔽性失业超过2000万人。
综合上述因素,中国社会目前实际的失业状况比官方公布的数字要严重的多,应该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经济理论界应该加强对中国失业问题的全面研究,政府在制定经济发展计划和宏观经济政策时,应将降低失业率放在重要位置。
中国当前的失业特征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取向不断深入,经济增长方式由传统的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还将进一步加快,就业中的深层次矛盾日渐突现。
中国目前的失业问题与世界上其它国家,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相比较,既有共同的特征和原因,又有由于中国国情所形成的一些特殊性因素,分析中国失业的特征有利于我们对当前失业问题的正确判断和理性把握。
我认为当前中国的失业问题具有以下特点:
城镇中的隐蔽性失业进一步公开化
在我国,由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广泛就业”的指导思想,在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形成了大量的隐蔽性失业人员。一方面,这部分失业人员的存在是由于中国不合理的体制性因素所造成的。另一方面,庞大的隐蔽性失业队伍的存在,给中国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劳动效率低下,组织中纪律涣散、人浮于事,大量的人力资源严重浪费,社会成员间不良情绪互相感染,产生了诸多不良的消极影响。
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的推进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的效率原则的作用,这部分隐蔽性的失业将不断公开化,沉积在内部的大量冗员进一步释放出来。
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而且还将会继续增加,急需转移
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内,中国社会经济仍然是以农业为主体,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将会是漫长的。目前农业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85%左右,随着农业现代化,农村中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这些人急需转移,但目前社会上适应这部分劳动力的工作却非常有限,形成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游荡于社会之中,这些人迫于生计多从事一些季节性、临时性或者那些较高素质的人所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具有相当的不稳定性,对社会经济的秩序形成了巨大的潜在性威胁。加之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城乡差别的客观存在,这部分失业人员不公平的社会地位增加了他们的不满情绪,据一项民意调查发现,农村中20岁以下的人对这种现实的接受程度要远小于他们的兄长和父辈。
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形成了大量的下岗人员,生活困难、再就业难度大
据统计,1993年,全国下岗职工人数仅300万,1996年上升到891万,1992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分流及下岗职工总计1274万人,占当年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17%。1996年底,全国下岗人员的再就业比例下降到仅为26%,领取社会保障救济金的仅1.8%,职工人均年生活费为925元。平均每月领取生活费77元,其中国有企业90元,城镇集体经济单位47元。全国共有22个地区人均生活费低于100元。
失业人群中普遍素质较低
失业人群大多缺乏专业技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就业观念落后,“等、靠、要”的隋性思想严重,再就业难度大。
结构性失业特征明显
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力的结构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变动所引起的失业。我国当前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经济结构的快速变化,使劳动力市场在短期内一时难以改变其技术结构、地区结构和性别结构,从而出现“失业”与“空位”并存,即一方面存在着有工作而无人作的“空位”,另一方面又存在着有人无工作的“失业”,这种现象在短期内难以克服。
我国失业的成因分析
经济学理论对失业的成因有系统的分析和论证,我认为,中国目前的失业问题既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性因素的失业,也有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所遗留下来的历史性因素的失业,还有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过渡性因素的失业。既有历史原因所形成的失业,又有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形成的失业,但总来说,体制性因素是中国目前失业的主要原因。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历史性遗留原因所形成的失业
错误的人口政策形成了中国庞大的人口基数 上个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中国实施了鼓励生肓的人口政策,使中国人口在短期内急剧增加。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为8879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0%。养活大量的新增人口消耗了大量的国民收入,限制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虽然后来纠正了错误的人口政策,但就业压力在短期内难以缓解。
“全面就业”的就业政策造成了企事业单位的大量冗员 我国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劳动力资源配置和使用实行统一招收、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制度,大部分的劳动力通过行政干预和统配的方式实现就业。计划型的就业政策以牺牲效率为代价换取高的就业率,形成了“一个人的活三个人干”、“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现象。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化的取向,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必然会使大量的业已存在的冗员释放出来,形成新的失业。
“重工业优先”的产业政策限制了就业数量 我国在建国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产业政策上重视重工业、重视生产资料的生产,忽视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走的是“先生产后生活”的产生结构重型化的道路。
重工业是资本、技术密集型产生,资本有机构成高,吸纳劳动力能力差,等量资本投资于重工业所能吸纳的劳动力数量要远小于投资轻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所能吸纳的劳动力数量。
单一的所有制结构堵塞了劳动力的就业门路 在所有制结构上片面追求单一的公有制经济,限制、排斥甚至是禁止其它经济成份的发展,从而使劳动力就业渠道极为单一,造成“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局面。同时人为地制造不同所有制之间的高低贵贱之分,更加剧了就业渠道的单一和阻塞。
单纯的中央集权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和我们在经济发展中指导思想上的错误,由此带来的虚假就业及经济中的深层次问题都必然在改革的过程中反映出来。历史的失误造成我们今天发展的代价和改革的成本。
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形成的失业
体制性冗员在改革中释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打破传统旧体制和新体制的形成过程中,旧体制下形成的冗员必须在新体制的建立过程中释放出来。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和不断推进,客观上要求企业和政府在内的市场主体行为符合并适应市场化原则。广大企业,特别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将会按照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独立决策,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推广,一方面使许多缺乏竞争力的企业破产或濒临于破产,这些企业的裁员以及按照劳动合同正常的解聘的职工加入了失业者的行列;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用工自的落实,使企业中长期以来通过行政手段安置的大量的富裕人员受到排挤和向社会的释放。特别是对国有企业“鼓励兼并、规范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改革政策的推广,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培育资本市场,鼓励资本运作,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重组,一些不适宜的生产要素将不断地从原有的统包统配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劳动用工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冗员、债务和企业承担大量的社会性职能成为企业深化改革的最主要的体制性因素,减员增效成为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必然选择。
上述分析说明我国当前的失业和下岗职工之所以不断增加,从根本上来说是长期以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的突现,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当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企业内部隐性失业显性化、公开化和社会化的必然结果。
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要求政治体制的相应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政府管理职能的调整。“精减、高效”是纳税人对政府职能管理体制的要求,“小政府、大社会”是政府职能管理改革的方向。在这个转变和调整过程中,也将会产生相当一部分的富裕人员,需要分流。
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了大量的结构性失业。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市场环境的变化,经济结构必然会不断调整和优化,特别是我国在经济体制的转轨和变型过程中,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还会加快,我国当前有相当部分的失业人员,与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直接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开始由短缺经济进入买方市场,大部分的产业领域生产能力过剩,产业缩减和产业的优化升级成为新产业政策的主要内容,一些传统的落后产业不断萎缩,甚至被淘汰,新兴的产业不断涌现,结构性失业人数还将不断增加。
中国的失业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对中国现阶段的失业问题在理论上进行系统研究,把握其特征,找到产生的成因,才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和解决的办法。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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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萨缪尔森著,《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第12版
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不同于政府的外债管理体制。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的建立还要同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战略、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相适应。我国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应是“统一监管、分工合作、三债分立、借用还统一、责权利明确”的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关键词:公共财政;政府外债;国有资本外债;政府外债管理体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模式应向公共财政模式转化。财政模式转换后,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该不该转换及如何转换?在公共财政条件下,政府外债该如何管理?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而且目前较少有人对此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以上问题及与之相关的一些其他问题做一些粗浅的分析与研究,以期对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提一些初步的看法。
一、财政模式与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构建
(一)政府外债
政府外债管理体制是一个容易让人产生歧义的词。“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可能被理解为“政府”的“外债管理体制”,也有可能被理解为“政府外债”的“管理体制”。本文中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是指后一含义。
为了能够尽可能准确阐述本人的观点,本人对“政府外债”给以新的定义。我认为,政府外债应包含三层含义,即外债、政府的债务、政府的外债。政府外债应当是最终由政府对非本国居民承担的已拨付但尚未清偿的契约性负债的数量,这种负债或是须偿还本息(不论是否支付利息),或是须支付利息(不论是否偿还本金)。在这个定义中,包含如下的几个方面的意思:
1.政府外债是最终由政府承担的外债。政府外债既有政府借的外债,也包括政府担保的外债。政府外债一般是指政府公共外债。国有企业外债不属此范围。国有企业外债是国有资本外债的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外债最终还是国家的负债,但是是国有资本的负债。
2.政府外债应是一国政府对非居民承担的债务。非居民是居住在本国以外的法人和自然人。
3.政府外债是指已经拨付但偿未偿还的债务余额。对签订借款协议但尚未提款使用的金额和使用完毕已还本付息的金额不再算做外债的一部分。
4.政府外债必须是契约性的债务。直接投资以及间接投资不属于外债范畴。
(二)财政模式同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财政模式同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政府以政权组织的身份,同国有资产的最终所有者的身份合二为一,从而政府不仅从宏观上而且从微观上干预经济,干预的最基本手段是计划。国有企业是政府的附属物,而不是真正的企业法人。基于这种双重身份,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财政属单元财政,“大锅饭”财政,公共财政职能与国有资产财政职能不分。
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是公共财政。在市场经济中,产品有个人产品与公共产品之分。个人产品(个人产品是只适用于个人消费的产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市场有效率地满足;而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指具有联合的、共同消费性质的产品或服务)则不能通过市场有效率地满足。市场机制不是万能的,市场有失灵之时,有失灵之地:公共产品的存在;外溢性;自然垄断;风险和不确定性;社会分配不公;宏观经济运行不稳等等,都可以使市场失灵。市场的失效决定了政府必须干预市场。在市场失灵的地方,只有依靠政府的力量,只有政府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正是因为存在着市场失效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才有了全新的内涵:公共财政。
所谓公共财政,概括起来讲,指的是仅为市场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它是国家财政的一种具体存在形态,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类型。公共财政的分配主体是作为政权组织和社会经济管理者的政府。公共财政的分配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即是为了保证满足各类通过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进行资源配置的社会公共产品财力的需要。公共财政是凭借政治权力经由非市场性的渠道进行分配的,因而既具有强制性,又具有补偿性。公共财政基本上是依靠税收来取得其收入的,公债和规费尽管也可以作为收入手段使用,但是只能是临时性的和补充性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目标经济体制模式。就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的经济职能产生于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代表所具有的经济职能;二是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所具有的经济职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将政府的两种职能分离开来,将真正的公共职能归于政府,将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及国有资产财政归于相对独立的国有资产总代表。相应地,我国的财政模式也必须进行根本的变革。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我国的财政模式也不能是纯粹西方的公共财政模式,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我国的财政模式还是以公共财政为基本目标的。双元财政模式即由公共财政与国有资本财政构成的新模式应是我国财政的目标模式。这一目标模式愈益清晰。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的公共财政只承担弥补市场失效的任务,而发展壮大赢利性国有经济的任务,则留给国有资本财政去解决。
单元财政模式必然导致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上的混乱及管理模式的不科学,而双元财政模式的建立又对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建立产生重要的影响:
1.政府外债应属公共财政的范畴。政府外债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是政府财政入不敷出的结果。以外债形式获得的收入在支出上却执行的是公共财政的职能。外债偿还的真正基础仍是政府税收的增加。职能的统一使政府外债统一管理成为必然。因此,公共财政是政府外债管理体制及管理模式的理论依据之一。公共财政为外债借、用、还的统一找到了理论依据之一。
2.双元财政模式的建立将国有资产财政分立管理,最终将使政府外债统一管理奠定财物基础。公共财政的相对独立大大方便了外债的统一管理。
3.由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外溢状况大小不同,导致财政收入的来源与支出的范围不同,因此政府外债又是可以分级别的,可以实现外债的分级管理。国家和社会受益的项目由中央政府负责外债借用还的安排,地方受益的项目由地方负责外债的借用还。
4.政府外债资金只能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项目。外债资金应用在科教、卫生、市政、交通、通信、农田水利、环保、江河治理等项目上。
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外债管理模式
(一)政府外债管理科学化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基础
没有科学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基础,就不会有科学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与管理模式。
我们已经知道,政府外债是政府作为偿债主体的债务。如果政府除了行使政权的职能外还主要提供公共产品,那么政府只能以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作为其借债和偿债的基础。如果政府除了行使政权的职能和主要提供公共产品外,政府还拥有、管理、运营大量的国有资产,那么,政府外债就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有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负债,又有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性或资本性负债。
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同作为一个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的外债是完全不同的。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主要是以政府的税收收入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的,尽管外债的偿付主要依靠出口的增长带来的外汇增加,但由于外债主要是弥补财政收入的赤字,因此外债的负担最终还是本国的公民。而对于一个经营单位(或生产单位)来讲,外债转化为投资投入到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收回的投资及盈利以及企业的资本金是企业还债的物质基础,外债的负担是企业。另外,作为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的外债的偿还是有弹性的,因为在短期中政府可以通过增加税收或行政性收费来增加外债的偿还力度,而对企业来讲,外债的偿还就缺乏弹性,必须通过增加出口创汇才能解决。因此,同一债务人很难同时管理好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外债。
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同政府外债管理模式关系密切,只有科学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管理好政府外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利税不分,国有企业的外债就是国家的公共外债,国家的外债就是企业的外债。象这样把两种不同性质的外债混合在一起是极不科学的,也不利于国家管理外债。因此必须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进行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真正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实现政企分开,才能真正实现政府外债的科学管理。
一、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概述
经济全球化是在经济社会化和经济国际化的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全球化得以实现,有赖于经济的跨国发展,而经济的跨国发展可以追溯到16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殖民扩张活动,随着时间的推移,跨国经济的发展得以加强,于二战后,真正意义的经济全球化开始了。20世纪80年代,经济全球化引起国际的广泛关注,进入90年代,经济全球化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定义在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理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为:“全球化是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流动规模和形式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世界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增强。”由此可见,经济全球化在商品生产、服务交易、技术交流与市场共享等方面均有所表现[1]。
二、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对外开放带来的机遇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潮流之中,中国是吸引外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大量引进了外国的资金、技术、商品。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中国经济深受经济全球化影响的过程,而中国要在21世纪取得更大的经济上的成就,就要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的影响。对于中国来说,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中国对外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和加深,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重要因素。”中国对外贸易的数额占我国经济增长的比重逐渐加大,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
2.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加快。作为发展中国家,完成产业结构的升级,需要引进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而处于改革开放中的中国,产业结构升级所需要的技术,已非国内的供给能力可以实现的,经济全球化给中国带来了机遇,大量的国外先进技术,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的产业结构的升级。3.我国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经济全球化能够有效地削减限制生产要素在全球流动的各种障碍和限制商品自由流动的贸易壁垒,从客观上扩大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市场范围。中国实行对外开放,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也是中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过程。
三、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对外开放带来的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中国也承受着来自全球背景的巨大压力,中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同样也面临着多方面的挑战。
1.国际舆论环境的挑战。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崛起,是西方霸权主义者不愿意看到的,他们时不时地制造不利于中国的言论,以达到阻止中国发展的目的。中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发展,已经受到了这种论调的制约。
2.产业安全环境的挑战。中国借助外国先进技术加速产业结构的升级,从表面上看,实现了工业化,但这其中也包含着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潜伏着新的结构不合理的危机,若是任由经济全球化进行市场调节而不进行政策引导,我国的产业结构会固定化和低层次化,产业安全将受到很大影响。
3.经济体制改革的挑战。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世界上各种经济体制的优点和缺点,从而为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更多的借鉴。但同时,中国在选择的时候也会受到来自各个方面的影响,如何在众多道路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是一大挑战。
四、结语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的发展和深入,所以,让市场经济环境保持稳定的状态,已经渐渐成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法律作为保障经济稳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的基础性要素,因此,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稳定运行,离不开民商法和经济法的相互作用。借此,本文就针对民商法和经济法这两部法律,探讨一下他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而实现借助这两部法律的运用,来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保证国民经济水平在一个平稳的状态下运行,甚至是可以达到持续提高的目标。
一、定义概述
1.1市场经济
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大国,适应其发展的经济体制就是市场经济体制,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其特有的特点。第一,市场经济体制可以为各大小企业提供一个平等进入市场竞争的机会;第二,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可以对各个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第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各个经济体之间的利益和关系;第四,在经济环境发生任何变故的情况下,我们的企业可以依靠市场来进行自我调节、规整;第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他们自身都拥有着自由、平等的权利,可以充分的发挥各个企业自身的创造力。
1.2民商法
民商法,顾名思义,它就市民法和商法二者之间结合的产物。如我们在生活中常见的公司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民商法主要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运行的,发挥着微观调控的作用。在经济个体之间发生利益纠纷时,作为进行调节和处理问题的依据。与此同时,随着时代的进步,民商法也在不断的进行着调整和深化,但是,不管民商法如何变化,民、商这两个个体之间的相对独立性仍旧存在。民法就是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如人身权、自由权、财产权等。商法保护的就是市场经济活动,保证其合法、可行。简而言之,民商法看重的就是个人的利益,倾向于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和安全。但是,它在制定的过程中,过度的重视个人利益的满足,忽视整体的利益,对于社会经济市场秩序的稳定起着很大的制约作用。
1.3经济法
就我国对经济法的看法各有差异,所以导致经济法成立的时间比较晚。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主要就是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管理和调控上的统一。经济法自建立以来,弥补了民法在立法方面和司法方面的不足,如合同法、公司法等。经济法在发展的过程中,比较看重的是社会本位的理论,从大方向上来把握整体的发展。将集体的利益置于首位,在调整和规划的过程中,发展漏洞,弥补漏洞。
二、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之下,民商法和经济法二者之间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将这个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作为他们宏观调控的对象,二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完善和发展,借此,现就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探究。
2.1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的区别
2.1.1治理理念不同
民商法重视的就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的企业和个体活动,都应该自主的去根据民商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经济活动,在这个自主选择的过程中,他们充分享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来保护自身的利益。而经济法讲究的是,必须要根据经济法的相关规定,切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走法律漏洞,而且必须要服从国家、政府的调控和指导。
2.1.2法律主体不同
民商法保护的是个人权益不受到任何伤害,其主体指的就是企业法人、自然人,在运用的过程中,比较容易受个人因素制约。如在争取个人利益时,易受个人情感要素制约;其次,争取利益时,必须要经过个人主动诉讼等。而经济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个人利益不受到任何侵害,但是,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二者相互碰撞时,经济法主要保护的还是国家的利益,讲的还是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主体范围非常的广泛,不仅包含个体,而且还包含了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
2.1.3基本目的不同
民商法实现的是绝对性的公平,而经济法实现的是相对的平等。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民商法保证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各个经济体都享有同等的权利、义务和权益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经济的自由;经济法保障的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尤其是在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首,最终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进而实现共同富裕。
2.2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与经济法之间联系
2.2.1本质相同
在生活中,我们看问题,绝对要避免片面性的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多个方面去看待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环境下,我们从宏观的角度上去看民商法和经济法,他们二者之间的本质是一致的。这两者的在发挥自身的作用时,都是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经济环境平稳运行,从而达到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目的。因此,民商法和经济法本质的一致性,使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但没有区别的存在,而且也没有矛盾的存在,相反的是,这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弥补、相互发展和相互深化。
2.2.2作用范围相同
众所周知,民商法和经济法这两部法律都是作为调节市场经济发展的两种法律手段而存在。但是,在生活中,我们运用这两部法律的过程中,我们经常会发展,在很多情况下,他们二者之间有很多相互交错的地方,如公司法、合同法等,他们不仅仅是属于民商法的范畴,而且也是属于经济法的范畴。
2.2.3法律要素一致
在我们学习民商法和经济法的过程中,我们发展这两部法律在定义上、制度上、原则上,以及他们在进行调整的手段上,这四个要素都存在着很多的相似性。虽然这两种法律的主体不同,但是,他们的法律要素却有一定的类似性。如在公司法中,我们通用的法人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在民商法和经济法中都有具体的体现。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们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能一概而论,我们应该要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问题。虽然民商法和经济法之间的关系既存在着区别,又存在着联系,但是,他们二者之间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在不断的运行和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套更为完整、完善、成熟、适应社会发展的法律运行体系,从而促进我国的经济能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快速的发展和进步。
参考文献:
[1]范丹妮.市场经济背景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探讨.法制博览, 2014-7-11.
[论文摘要]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新的科技革命掀起一场新的革命,与此同时,我国正处于一个长期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机制发育尚不完全,互联网快速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对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起到了一定影响。电子商务逐渐向传统的经营模式提出挑战,将带给我们更多的机会和挑战。
在经济全球化新纪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然而,我国加入WTO后,给我国经济改革留下的时间和空间都十分有限。经济体制改革的迫切性更是尤为突出。加入WTO,参与经济全球化,我国经济转轨的紧迫性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强烈,改革受到严格的时间限制。同时,改革又要面临国内外的双向压力。既有国内压力,又有国际压力。知识经济爆炸的今天,高科技不断充斥着生活的今天,经济体制改革应该放眼全球,走在科技的尖端。
互联网时代正在飞速的向前发展,现在已有1.3亿人学会了使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主流的经营模式。电子商务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捉数据(条形码)等。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
要理解电子经济,首先必须认识到网络是一个新的媒介,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考虑到网络给人们之间的沟通以及企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很多人认为更多的贸易往来很有可能完全在互联网上实现。可以肯定的说,即使网络即使不是未来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也至少回成为必不可少的东西。
自从新的科技革命开始以来,我国的经济不断受到冲击,面临挑战的同时,也遇到各种机遇。电子商务对于市场经济影响在于:首先,它将会淡化有形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场所的概念和功能。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将改变人们对千百年来对市场的理解和认识,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有形市场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和地位无疑会淡化,而更加广阔频繁,多样化和实时性的商品网络虚拟交易市场将逐渐兴起和扩大。第二,市场范围会变得更加广阔,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作为市场主体的商品交换活动当事人数量的增加,以及交换关系在空间上的扩展。第三,市场交易方式发生根本的转变,电子商务对于传统商品交易活动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创新和革命,在未来的商品交易过程中,将大量使用包括电子目录,电子广告,电子交易系统,电子邮件,电子合同,电子商品编码,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电子库存管理,网上交易谈判,电子保险索赔和电子结算等在内的各种电子手段。
同时,对于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也存在着影响。第一,在收集信息上更为便捷。借助于互联网,既能使消费者购买决策更加迅速,果断和趋于理性,同时也可以减少因为搜索这些信息而产生的辛劳和时间。第二,消费者在购买时间和空间的选择上有更大的灵活性。第三,付款方式,由于电子支付使商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之间能够随时随地的使用电子方式支付有关贷款,完成电子交易,作到“足不出户”就能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第四,消费者将享受到即时周到的销售指导和售后服务,通过网络信息查询和网络沟通方式,消费者杂从选择产品开始到商品购后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可以享受到高标准的销售服务。与传统的销售方式比较,网络服务系统将更加及时,有效,全面地向所有消费者提供各种销售知道和售后服务。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它对企业经营和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影响。首先,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将使企业面对的市场发生巨大的变化。我们的市场将面临这样一种趋势:从狭小,传统,有形的小市场逐步走向广阔,现代和无形的大市场。其次,电子商务具有低成本进入市场的特点。第三,互联网的使用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效率,同时又对企业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我国目前经济体制的改革,很大程度上要求各个方面提高科技含量。但是,目前,我过仍是传统的经营模式占主导地位,这就要求全面提高科技含量和改变人们的普遍传统意识。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市场逐渐融入到世界经济当中,电子信息化是我国经济走向世界的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正在进行中的经济体制转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运行机制代替另一种运行机制,它本质上是体制创新与新体制结构因素不断积累的过程,并且这个转轨过程必然是经济结构、社会结构以及政治结构有机结合、整体转变的过程。顺应效率和发展的要求逐步推进和实现这种结构性的调整和改革,对经济转轨国家来说最具实质意义。事实上,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适应于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推进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寻求出路,也是当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正在共同致力实现的目标。
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打造与新体制有效运行相适应的制度性、社会化的基础。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实现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至关重要。产品短缺是计划经济体制突出的特征和现象。但从制度的缺陷讲,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最大的短缺是产权主体的短缺,它的基本特点是产权主体的单一化。这是传统经济体制下不可能产生竞争、没有经济活力的制度原因。经过20多年的改革进程,我国的产权制度改革在某些方面已经有所突破,已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基本格局。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渐展开和深入,产权主体的社会化成为一个必然的要求和趋势。结合我国经济改革的实际进程,以无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原则,多种途径实现企业家、尤其是创业型企业家的价值,规范推进具有我国特色的职工持股制度,有效构建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由此推进产权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社会化的转变,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微观制度基础,是新时期经济改革的重要任务。此外,要从法律上赋予和保障农村土地产权关系,为农民增收创造根本性的制度条件。
在新的时期,中国加入WTO的契机结合我国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我国的市场经济也面临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与国际接轨和自己国情相结合,找到真正具有自己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才能更好的在高科技的浪潮下乘风破浪。
参考文献
[1]电子零售时代,(英)亚历克斯·伯奇著,杨哲慧译,机械工业出版社
[2]21世纪商业革命,李骏阳等著,21世纪经济科学出版社
[3]中国传媒市场大变局,黄升民,周艳主编,中信出版社
[4]南方网,迟福林,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下一步,2002年6月
[5]论文中心,当代经济与科技发展,何祚庥,2003年11月
[6]包头之窗,迎接知识经济挑战
新准则最大的变化就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它在《基本准则》中提出: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型计量属性,被正式地允许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应用,这必将对公允价值理论的研究和公允价值的应用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定义公允价值为: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各方之间,交换一项资产或结算一项负债时所采用的金额。英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是熟悉情况并愿意的双方在公平交易而不是强迫或清算销售中能够交换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自愿的各方进行的当前交易中,即在非强制或清算性出售交易中,买卖一项资产(承担或结算一项负债)所采用的金额。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了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从以上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交易双方必须是在公平交易环境中,并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而且熟悉交易的情况,这三个条件构成了公允价值形成的前提;二是在运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要素计量时,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能可靠计量;三是公允价值立足于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资产在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中所形成的价格,也不是资产在未来创造现金流量的现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确认,我国的新会计准则采用了以下三种方式:第一,当存在活跃市场时,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第二,当市场不够活跃时,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则以类似交易的价格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基础;第三,如果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或不存在类似的市场,就应当使用该资产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评估确定,也可以采用专业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
二、应用公允价值的意义
(一)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
会计目标是会计概念结构的逻辑起点,在财务报告体系中起着指引方向的作用(葛家澍,1988)。美国FASB在第1号概念公告中提出,财务报告的目标就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而它对决策有用的信息则从现金流变动和企业经济资源变动等两个角度来界定。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将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定位为:向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由于环境的变化,导致了资源价格的频繁波动,而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所反映的是资源取得时的价格,并非现行市价,它不能反映经济资源的真实价值及其变动的信息,特别是现金流变动的信息。公允价值以交换价格作为计量基础,并引进了现金流评估方法,从而能够较确切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经济资源变动的信息,还能提供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信息。也就是说,利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能够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
(二)符合资产计量的定义
美国FASB财务会计概念结构所采用的思路是:以资产为核心概念,从资产的概念出发,逐步界定资产确认、计量和报告以及资产负债表的组成等,这一基本模式被国际会计所接受,许多会计准则制定订机构纷纷对其进行模仿,可见资产的计量是财务会计的核心。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在思路上也是借鉴美国,并将资产定义为: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可见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摒弃了成本的倾向,强调的是资产的价值,即在未来为企业创造现金净流量的能力。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在定义公允价值时,基本上是以现行市价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替代历史成本,因而从计量属性上看,只有公允价值才能反映资产的预期经济利益,体现资产的价值,因而符合资产定义。
(三)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基础
会计确认是指在交易和事项发生时,一个项目正式按要素予以记录并按要素的项目计入财务报表及其合计中的过程(葛家澍,2002)。而对于一项资产或负债,确认不仅要记录该项目的取得或发生,还要记录其随后的变动。权责发生制试图把企业带来现金后果的交易及其他事项和情况对于企业的财务影响,记录于这些交易、事项和情况发生的时期,而不限于企业收到或付出现金的时期(FASB,1978)。由于权责发生制既反映了交易对经济利益的影响,又为事项观留下了概念上的合理性,即能反映要素随后的变动。我国的会计准则如同国际通行的做法一样,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的基础。而在对要素确认和计量时,只有基于现行市价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公允价值,才能反映要素的取得及其随后的变动,而不拘泥于初次确认,即能对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最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基础。
(四)适应新兴经济活动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新兴经济活动与事项层出不穷,特别是金融业务的创新,产生了大量的衍生金融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等。其中有些金融工具只产生合约的权利或义务,而交易和事项尚未发生。由于没有历史成本,传统会计计量无法确认。但这些活动对企业的经济资源已经产生了影响。为了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经营决策,在会计报告上要求对其进行确认、计量。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却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公允价值是双方在熟悉交易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其价值的确定并不取决于业务是否发生,只要双方同意就会有一个价值,因而它可以对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权利、义务进行确认与计量,并向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三、应用公允价值所制约的因素
新会计准则的,为公允价值在我国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开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应用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具体来讲,有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制约:
(一)市场体系不够完善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处于初级阶段,资本市场虽然已经建立,但其有效性较差。赵宇龙、王志台(1999)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有效。市场效率不高主要表现在:统一的市场结构还没有形成,资源在市场上的自由流动仍存在较大的限制,不同市场上所反映出来的市场信息不一致;部分市场仍然处于垄断状态,竞争不充分,其资源价格不能反映市场的公允性;而且市场对上市公司也缺乏有效的管理,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比比皆是,应用公允价值面临着较高的道德风险(李清如,2006);此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还较为普遍,致使资源的价格往往偏离了市场的轨迹。可以看出:我国的市场在资源配置、尤其是将有限资源从不能有效利用的企业向有效利用的企业转移的能力严重不足,市场的信息不能充分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其公允性也就不可能得到体现,致使公允价值的应用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二)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不够健全
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也严重地影响到公允价值在会计计量中的应用。如现行制度对会计信息披露与报告尚未有统一规定,会计信息失真、甚至是虚假的现象较为普遍,而且相关的法律制度也不健全,这给会计舞弊者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作为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的国家机构,往往只能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而且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也不统一,导致监管难度的加大,公允价值造假的现象难以发觉;作为对企业进行监督的社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着对企业向外公布的会计信息的重新认定工作,可是有一些事务所在利益面前却成了所审企业的同谋者,使公允价值的应用又多了一层障碍(黄桂杰,2004)。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本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更难应用公允价值。
(三)会计计量技术不成熟
美国FASB的第七号概念公告认为,公允价值应是基于会计对象的未来现金流现值;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为现值替代公允价值留下了空间。常勋(2004)认为:公允价值计量将取代历史成本计量而成为21世纪的主要计量模式。SFAC7中建议的折现现金流量分析法以及Black-Scholles期权定价模型是现值计价技术的基础,但由于未来的现金流具有不确定性,致使其理论价值重于实用价值。可见,应用公允价值对会计计量技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但在公允价值的应用上,基本上还是倾向于利用市价代替公允价值;而且公允价值也容易成为操纵利润的工具,所以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可见,无论是对公允价值的定义还是应用,新会计准则都表现出较强的谨慎性原则,这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无关系,公允价值若要成为一种现实的可操作的计量属性,它必须解决不同市场情形下市价如何运作以及在缺乏公平市价的情形之下,会计人员如何通过计量模式和恰当的计量估价技术的选择来实现替代的问题。显然,由于会计计量技术的制约,这类问题还无法解决。
(四)会计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较低
新会计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即在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市价是公允价值的首选,交换价格即为公允价值,其次才是参照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格和利用现金流的现值技术,可见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还有条件的限制,而且计量属性也有多种选择,而有选择就不可避免地要受人的因素所影响。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会计计量技术还比较落后,这时需要利用其他信息和计量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计量技术的多样性,会计人员在选择这些要素时都可能有主观臆断。既然有主观判断,也就必然会不同程度地受到会计人员工作能力的影响,而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过低也是我国会计发展无法回避的现实。因此,会计人员的总体素质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
四、对策与建议
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技术不够成熟,市场不够规范,因此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采用了谨慎性的原则。但公允价值在未来必将得到更多的认可和应用,这已是会计理论界的共识,为了促进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的应用,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会计理论研究
会计理论的作用就在于通过对会计的核心概念进行研究,并形成一个逻辑一致的会计概念结构,从而达到指导会计实务的作用。对于公允价值的应用来说,公允价值会计的发展有待于相关会计理论和方法的突破,因而完善的理论比市场建设更重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现阶段还是一个正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至今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理论体系。我国需要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准则框架,这是推广公允价值应用范围的基本保障。
(二)加快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
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基本上是立足于交易价格,是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价格或者是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并对公允价值的使用作出严格的规定,这种谨慎性的原则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环境特征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全面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资源能够在市场上有效流动,特别是要完善资本市场的建设,提高市场的有效性,使市场能够公允地反映资产的价值,这是推广公允价值应用的前提。此外,还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确保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会计人员应用公允价值的能力。这些都是健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公允价值应用的基础。
关键词:公共财政;私人财务;政府财政;公共财政论;国家分配论
在我国,研究公共财政问题是近年来的事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在我国是否适用,也成为广大财政理论和实际工作者共同关心的问题。笔者拟就公共财政的一些理论问题谈些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对公共财政概念的重新认识
讨论公共财政问题,首先必须弄清公共财政的概念。笔者认为:
(一)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对应的概念,是对政府财政的客观要求
公共财政是与私人财务(财政)对应的概念,它是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这里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指广大民众的利益和需要。公共财政行为目的的社会公共性,是公共财政与私人财务的区别所在。从行为特征上看,公共财政是一种收入和支出活动,这构成公共财政与其他公共行为的本质区别。
显然,我们这里对公共财政概念的定义与传统说法有一定差异。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就是公共经济,就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由于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公共财政几乎成了政府的同义词,这显然是不准确的。在这里,我们将公共财政表述为一种代表社会公共利益,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而进行的收支活动,是强调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收支活动的行为寓意,也是突出公共财政作为政府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与政府本身在概念上的区别。
公共财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会公共利益和这种利益的载体棗公共需要的存在,这是公共财政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它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公共财政作为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需要的实现手段存在的必要性。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其实施主体是一定时期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国家和政府存在的条件下,主体的责任自然应该由国家和政府来承担。因此,国家财政必然是公共财政。
国家财政的社会公共性首先是由国家和政府的社会职责和功能决定的。国家及代表国家的政府是社会管理者,当然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体现公共利益并使之得到实现,是国家和政府的一项最为重要的职责,因此,国家财政必须是公共财政。不体现和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政府财政是不正常的和有缺陷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公共财政是对政府财政的一种客观要求。
(二)公共性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
按照传统观点,公共财政是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的行为,它的产生和存在是市场机制天然存在的缺陷使然,也就是说,由于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有一些自身无法弥补的缺陷,因而需要政府出面通过提供公共产品的方式来对市场缺陷加以弥补。显然,这里是将市场经济当作公共财政存在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共财政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表现形式。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公共财政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特殊性质,而是政府财政的一般性质,因为体现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政府财政的共同出发点和归属,不论任何社会形态的政府财政都是如此,在这里所不同的只是由生产力水平差异决定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层次,以及由生产关系决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范围。
这里可能会有一个疑问,即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涉足了大量私人财务的事务,它是否具有公共财政的性质,如有例外,如何解释公共性作为政府财政一般性质的论点。笔者认为,我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政府财政仍然是公共财政。在这里,主要的问题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私人的个别需要被控制到了最狭小的范围内,相当部分个别需要被异化为公共需要,或者被采取了公共实现的形式,正是这种私人需要的个别性与其实现形式公共性的不协调,才导致了计划经济体制在提供私人产品,满足个别需要方面的低效率,这种低效率正好从另一角度说明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的公共属性。我们不能因为某种机制在操作上的不正常而否认机制本身的存在,同样的道理,我们也不能因为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代行了许多私人财务的职能而否认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
(三)公共财政的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
之所以要强调政府财政的公共财政性质,是因为公共财政对政府财政作了合理定位,它明确了政府财政的职责范围和主要功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则将政府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范围及其分工作了合理的划分。公共财政强调纳入政府财政范围的应该是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事务,对那些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政府只能为其正常实现提供外部条件,而不必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因为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有其自身的实现机制,个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个别需要的实现具备了充足的微观动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实现过程;同时,个别需要所体现出的千差万别的个体偏好,使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其实现过程;此外,个别需要的实现完全可以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在个人之间进行,这种等价交换的过程一方面满足了购买者对商品物质形态的个别需要,另一方面则满足了售卖者对商品价值实现的追求。与此不同的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很难按照等价交换原则来实现,其实现的责任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担。可见,社会成员的个别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财政来实现,而社会公共需要则应该主要通过政府渠道得到满足,政府财政实质上是为满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界定了政府配置资源的范围,即政府财政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应该在公共需要的领域内,其意义在于对政府财政职能作了合理定位,它强调政府财政的社会公共性,并在概念上将政府财政与私人财务区别开来。
二、公共财政论与国家分配论的关系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理论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公共财政论与在我国有广泛影响的国家分配论之间的分歧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些坚持国家分配论的人认为,公共财政否定了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是对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缩小和肢解。坚持公共财政论的人则将国家分配论当作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落后的、过时的理论,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是公共财政,国家分配论已经不再适应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对以上两种观点,笔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任何理论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它特定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背景,社会科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更要受特定时期、特定社会条件的制约,因此,我们很难说什么理论是先进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对社会经济发展有一定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就值得去学习和研究,况且,国家分配论曾经在我国财政理论界有着最为广泛的影响,它对指导我国特定时期的财政实践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尽管它的一些用于指导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实践的管理原则和理论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内涵棗摬普墓抑魈逍詳却仍然反映了财政活动的一般特性,因而并没有过时。这里必须澄清对国家分配论的两种误解:一是将传统理论当作国家分配论的全部;二是将国家分配论误解为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其实,在传统体制时期产生的国家" 分配论的理论观点只是其在特定时期,根据特定的实践背景提出的理论,而不是国家分配论的全部,它也可以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国家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继续研究和提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分配理论;国家分配论也不是由国家统揽一切分配的理论,它只是强调财政分配中的国家主体性和主导性,在这种主体性和主导性的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范围是由一定时期国家职能范围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国家分配论也没有过时。
在我们看来,国家分配论和公共财政论两者的主要观点并没有本质的分歧,不同的只是其强调的侧重点,比如国家分配论强调财政行为主体,公共财政论强调财政行为的目的和范围;国家分配论突出财政产生与国家产生的本质联系,公共财政则突出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与私人财务在活动范围和原则上的区别。在这种外在形式差异的背后,两者的基本立足点却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表现为,摬普之所以成为公共财政是因为它是一种代表公共利益、实现公共需要的财政活动,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这种财政活动的主体当然只能是国家和政府,因为国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当然代表,公共财政实质上是对政府财政职能的定位,是从另外的角度对国家财政的定义。可见,公共财政论也是以国家主体为基本立足点的,这一立足点构成公共财政论和国家分配论最本质、最关键的共同点。在这一共同的基本点上,公共财政并不会缩小国家财政的范围,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的职能,因为政府财政职能范围的变化是围绕国家职能范围的变化而变化的,在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一定时期的经济体制及由之决定的国家职能的大小,而不是公共财政本身。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承担的私人需要的实现归位于市场,使社会公共需要和个别需要都有其稳定的、更有效率的实现机制,并建立以弥补市场缺陷,为市场机制正常运作提供外部条件的公共财政运行体制,是经济体制改革对政府职能转化的要求,也是对政府财政职能所作的合理定位,这并没有否定财政的国家主体性,也没有肢解政府财政,而是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范围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要的范围调整了传统体制下政府财政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状况,将政府财政的职责和功能规范在公共服务领域,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
三、我国建立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尊重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的特性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财政应该是一种公共财政的结论,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更应该重视政府财政的这种公共特性。对这种公共特性的研究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取得了很多科学反映公共财政运行一般规律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因而也是我们在研究公共财政理论时应该尽量去学习和借鉴的。但是,笔者不赞同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一种倾向,即过分强调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而忽视其特殊性的倾向。我们认为,由于生产力水平和经济基础不同,公共财政理论所参照的实践基础也不相同,因而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以及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受社会经济条件的影响,公共财政理论也会有一些差异。我国是一个正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较低,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尚不完善,市场机制也正在发育过程中,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互补关系和相应的机制也远未理顺和形成,由此决定了我国的公共财政理论研究应该体现自己的特点。那种过分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共性,忽视和否定其不同的实践基础,在理论研究上局限于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简单传播,甚至在表达方式上也模仿西方公共财政学是不可取的,也是十分有害的。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同时,本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精神,以我国的基本国情为实践基础,探讨和创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理论,并以此为我国的公共财政实践提供指导,这才是目前我国财政理论工作者面临的最重要的任务。
(二)重视对转轨时期公共财政制度的研究
近年来,我国财政理论界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实践起点选择上的误区,即往往将目标体制作为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按照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一般原理,设计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公共财政管理模式,并试图照搬这种模式去解决特殊体制时期的特殊问题,其结果当然收不到好的效果。我们认为,对目标体制下公共财政管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远不是当前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任务的全部。目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这种转轨的实践是中国所特有的,转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矛盾及其表现形式既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也不同于目标体制时期,具有很多特殊规律。因此,在旧的运行系统及其管理规则正逐渐失效,新的体系及其规则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的特殊历史时期,政府财政应该实行怎样的管理模式,面对经济运行机制的某些特殊矛盾,政府财政应该采取怎样的政策,政府如何应用财政手段来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在建立目标体制的过程中政府财政如何发挥积极作用等等,这些实践问题是西方现成的公共财政理论所无法解决的,需要我们在理论上进行开创性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的理论,为解决实践问题提供正确的指导。这就要求我们正确选择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起点,重视对转轨时期社会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规律的研究,使政府财政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重视对我国公共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
我国传统财政学研究重点更多地局限在对财政的产生和发展、财政的本质、职能和体系等基础理论问题上,过去形成的一些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流派也主要侧重于在以上基础理论问题上独树一帜,并没有形成与其基本理论相配套的应用理论体系,使财政学这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总带有一些抽象、空洞的色彩,削弱了其为解决实际问题所应有的作用。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远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目前我们在财政应用理论研究方面存在许多问题:一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仍然是零星分散,不成体系;二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在时间上往往滞后于实践,缺乏必要的超前性,仅仅成为国家政策出台后一种撚皵性诠释;三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对现行制度和体制的剖析,弱化了理论的创造性和客观性;四是财政应用理论的研究往往脱离中国的客观实际,在理论体系和政策措施上侧重于套用西方模式,使财政应用理论的成果缺乏针对性。以上财政应用理论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财政理论的正常发展,也成为我国财政改革往往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对公共财政理论的研究中必须加强对社会经济实践有直接指导意义的应用理论的研究,使我国财政理论体系更加完善,也使我国财政理论研究能真正发挥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
(四)实现我国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由于我国的经济管理模式在向市场经济模式转化,因此,学习和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理论和经验成为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本身是无可厚非的。问题在于,我们在对西方财政经济理论的学习和借鉴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盲目和盲从的非理性现象,将正常的学习和借鉴引入歧途。这里有两种倾向尤其应该摈弃:一是重传播,轻研究,在自己的理论著述中往往肆无忌惮地抄袭西方理论,这不但对理论研究没有意义,而且败坏了理论研究的风气;二是重" 形式,轻内容,仅仅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作为一种时尚,作为一种标榜自己学识的工具,不论是否有针对性,是否适用,盲目套用西方经济学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一些理论著述文字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让人不知所云。要使公共财政理论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必须强调其本土化问题,这是由公共财政理论作为社会科学理论的特点决定的。我们要广泛学习和吸收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但对这些理论的学习不是盲目的照搬照套,也不是从理论到理论的简单传播,更不是将西方理论当作一种装饰外表的花环。在这里,学习的目的是消化、吸收并为我所用;是与中国的实践结合起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我们强调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并不是对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的简单排斥,而是强调以我国的具体情况为理论研究的出发点,以解决我国的财政经济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研究的目的,形成能体现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规律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和观点。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首先是其实践基础的本土化,这一点在前面已多次强调,也就是说我们进行公共财政理论研究的实践基础不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经济实践,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实现过程。我们的研究必须考虑中国现实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对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考虑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可能对公共财政制度带来的影响;考虑中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及由之决定的公共需求范围与西方国家的差异;考虑我国的政体及其决定的政府机构规模和结构;考虑中国特有的复杂的政企关系及其对公共财政体制形成和完善的影响等等。毫无疑问,实践基础的本土化,是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最重要的含义,是我们在公共财政理论研究中最应该重视的问题。
公共财政理论本土化的另一重要含义是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本土化,这是一个容易被人忽视而又十分重要的问题。在前面我们曾经谈到,目前我国经济理论研究中有部分研究者盲目模仿西方经济理论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使其著述晦涩难懂,甚至文理不通,这不仅影响学习和研究的质量,而且也是一种不健康的文风。我们提倡在理论研究中保持本土化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也就是要按照汉语言的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来传导自己的学术思想和研究成果,写出中国人能看得懂的文章,对西方理论的翻译介绍也应该尽可能地符合汉语言的表达方式。这实际上是对我们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真正弄懂了西方财政经济理论,并对中国国情有充分了解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来准确地表达异国的理论,也才可能在此基础上将西方理论消化吸收为自己的东西,并发展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见,公共财政理论的本土化不但是一个行文风格和表达方式的技术问题,也是提高研究人员素质、端正研究作风、提高研究质量的问题。
关键字:第三部门;制度创新;成本效应
一、文献回顾
(一)“第三部门”的定义
“第三部门”这一概念首先由列维特等人于1973年提出,目前学术界关于“第三部门”的定义并没有完全达成共识,大多认同“第三部门”是除政府部门和企业以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等向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
塞拉蒙认为,“第三部门”有6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益性”。
在中国,完全符合西方标准的“第三部门”几乎不存在,但又确实存在一些从形式和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社会组织,因而中国学者大多倾向于从推动和促进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将定义限制得过于严格。例如康晓光就认为只要是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满足志愿性和公益性(或互益性)要求,具有不同程度的独立性和自治性,即可称为中国的“第三部门”。
(二)“第三部门”起源的一般解释
“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分析主要包括经济背景分析和经济原因分析。经济背景分析是对“第三部门”兴起的经济大环境的研究,经济原因分析是借用经济学工具对其兴起的本质原因进行论述。
西方关于“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以下三方面:由美国经济学家韦斯布罗德(1974)提出的政府失灵理论,该理论通过论证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物品上的局限性,从功能上证明“第三部门”存在的必要性。不过该理论更多的是说明了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互补关系,并没有揭示是什么因素使得某些产品或服务只能由“第三部门”提供。在此基础上,美国法律经济学家汉斯曼(1980)提出了合约失灵理论,通过分析市场的局限性(信息不对称)及“第三部门”的特征(受“不得分配盈利”约束),解释了在市场机制与第三部门之间选择后者的原因。但事实上,政府失灵理论和合约失灵理论都未能很好地解释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合理分工问题。而且从比较研究的角度看,为什么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第三部门”的结构及分布领域各不相同?于是,学者们又从社会传统文化因素考虑“第三部门”的产生。譬如James (1987)的实证研究证明:荷兰和比利时的文化多样性比较高,所以在他们多样化的社会需求条件下,形成了较大规模的第三部门。
我国理论界对中国“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社会学和经济学这两大领域。从社会学研究角度看,如何理解中国改革开放后“市民社会”的出现和新的社会中介组织的成长,已成为90年代以来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孙立平,1992、1994;邓正来,1993、1998;王颖、折小叶,1993;谢维和,1993;王颖,1994;孙炳耀,1994;张静,1998)。并已从理论概念的引入到关注本土经验的实证研究(陈健民、丘海雄,1999;孙立平等,1999),以及从单一的国外经验模式介绍向综合的比较研究分析转向(王绍光,1999)。
从经济学角度看,目前对中国“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经济分析更多的是对其经济背景的分析,如康晓光(1999)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团》一文中曾指出中国社团是“集权体制松动”的产物;邓胜国(2004)、俞可平(2004)及王绍光(2004)等在对中国第三部门发展环境的研究中也认为经济体制改革是引发第三部门产生的其中一个环境因素。
对经济原因的分析目前仍处于对西方研究理论的梳理及引进阶段,在研究方式上也大多借用西方的研究方式,重点集中于应用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及合约失效等经济学理论(郭国庆,1995;谢岳,2000;李勇军、路金亮,2002;谢蕾,2002;张建川,2004)。在引入西方理论的过程中,部分学者也意识到国外理论解释中国“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局限性,并进行了一些探讨,其中田凯(2003)在《国外非营利组织理论述评》一文中指出韦斯布罗德的“政府失灵”理论的前提和条件在中国并不适用;康晓光(1999,2004)也撰文指出不能把中国社团的迅猛发展看作是对西方语境里的“市场失灵”或“政府失灵”的反应,因为当时的中国既不存在市场经济体制,也不存在民主政治体制。
在此基础上,一些学者开始应用其他经济学理论分析“第三部门”的起源问题,希望能找到适用于中国国情下的“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经济理论。例如申毅(2003)在《非营利组织兴起的经济分析》一文中通过对非营利组织兴起的经济分析解析非营利组织兴起的一般规律;刘霞,张丹(2004)在《经济学与组织学交叉视野下的公民社会》一文中从经济学和组织学的交叉视野,探究其宏观和微观的成因。虽然这些学者尝试用其他经济学理论为分析我国“第三部门”的起源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其分析的对象仍是西方社会的“第三部门”,并没有将我国“第三部门”兴起的特殊性考虑在内。
(三)几点评论
西方有关“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经济解释以“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最具代表性与普适性,但这些经济理论在解释我国“第三部门”起源问题就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市场失灵”理论的假设前提是市场经济体制,即“第三部门”的产生是对市场经济体制失灵的一种反应。回顾中国“第三部门”的出现时机,可以发现一个事实:在改革开放前中国并不存在市场经济体制,其计划经济体制从某种程度上看是一种集权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理论上既不允许“第三部门”的存在,也无法提供其存在所需的空间。但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改制过程中,市场关系和所有权的重新确立,使得政府之外的公共领域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具有存在的空间。因此,确切的说,中国的“第三部门”是对计划经济体制失灵的反应。
另一方面,由于西方国家代议民主制政府的投票决策方式,政府决策往往只是代表了中位选民的意见,而不能满足其它选民的需求。因此,政府提供公共品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即出现“政府失灵”。但该理论也是基于一个前提:即代议民主制政府特定的运作逻辑无法满足各阶层选民的需求。这与中国“第三部门”产生的政治制度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中国的政府失灵更多地是由于集权政治体制引发的政府资源配置、社会治理以及政府治理模式的失灵,而不是投票决策方式导致的失灵。因此,与西方的“政府失灵”认为“第三部门”是对民主政治体制失灵的反应不同,中国“第三部门”是对集权政治体制失灵的反应。
总的来看,虽然我国学术界已经认识到西方理论在解释我国“第三部门”起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但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仍处于对西方理论的小范围修正阶段,并没有提出系统的,权威的,具有普适性的,并与中国国情相联系的,可以很好解释我国“第三部门”起源问题的经济理论。
二、关于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分析
从经济学视角看,“第三部门”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是由制度环境所决定的,而制度安排又反作用于制度环境,因此,对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制度背景进行分析有助于理解其兴起的内在原因。本文通过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找出“第三部门”兴起和发展的经济层面的逻辑和意义,从而为“第三部门”的普适性找到经济学的理论依据。
(一)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背景
中国“第三部门”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而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它的兴起有深层次的经济和政治原因,这些原因发端于集权体制在中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失败。
一方面,通过经济市场化,重构了市场关系和所有权,引起国家—社会关系的变更,其结果是集权体制的松动,产生大量自由流动的资源、自由活动的空间以及多元利益主体,为“第三部门”的产生提供了可能。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非秩序化竞争较为明显,民众对政府信任度下降;同时,受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影响,市场经济的特征发挥得并不显著,这种经济环境也促使“第三部门”的产生。
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看“第三部门”的产生,可以发现其起源于传统计划经济的改革,与市场经济组织几乎同时产生,前者追求的是利润,后者则体现了公益性(或互益性)的努力,并不存在特定的对“市场失灵”反应问题。因此,本文尝试采用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及成本理论来分析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原因。
(二)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原因——制度原因
当原先的制度失灵时,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或组织形式便会出现,来实现帕累托改进或希克斯改进。因此,“第三部门”的兴起和发展在制度层面必然有其特定原因。
与国外“第三部门”大多是诱致性制度变迁不同,我国的“第三部门”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而引起的诱致性制度变迁。
第一,从制度变迁的时间看:我国“第三部门”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出现的。这一阶段,我国先是坚持计划经济主导模式,政府则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强调依靠行政权力配置资源,具体表现为集权政治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原有的集权体制模式遭到质疑,市场经济模式倍受推崇,政府开始实施强制性制度变迁,逐渐放松对经济干预。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却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中非秩序化竞争的加剧而降低,同时,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些非正常因素的影响较多,使得市场经济的特征发挥得并不是十分显著,这使得经济市场化与政治民主化陷入理论和现实的双重尴尬境地,政府关于经济与政治领域的改革也并没有得到公民的完全认可。此外,国际社会“第三部门”的兴起和发展,提供了政府——市场——第三部门三方互动的社会控制和管理机制,从而为通过制度移植来达到社会的最终协调和稳定带来了希望。因此,在强制性制度变迁基础上,我国的“第三部门”开始了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历程。
第二,从制度变迁的空间看:通过体制改革,重构了市场关系和所有权,引起国家——社会关系的变更,其结果是集权体制的松动,产生了大量自由流动的资源、自由活动的空间以及多元利益主体出现;同时,转型过程中由于原有的低效率制度的逐步废除,新制度又尚未完善,出现了严重的制度“双重失落”,即国家领域和市场领域在转型期间无法涵盖社会管理的所有领域,亦不能解决社会发展的全部问题。因此,按照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必须具备某些来自制度不均衡的获利机会的观点,两个领域之外的第三域就存在着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可能和契机,即第三域属于制度变迁的空间。“第三部门”迅速崛起的空间恰好位于存在着制度变迁空间的第三域。因此,从制度变迁的空间看,中国“第三部门”的兴起应该是其准确占据诱致性制度变迁空间的必然结果。
第三,从制度变迁的主体形式看:我国“第三部门”起源于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强制性制度变迁)首先起源于农村,制的废除与的实行,使得农村中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由于的核心是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作为生产主体的独立经营的农民需要有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来学习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并且,改制后分散经营的农民也需要新的组织形式来改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在这种背景与需求下,中国农村出现了第一批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自下而上的“第三部门”。同时,也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城市中国家—单位—个人的结构,单位影响力逐渐弱化,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重构:一方面,游离于单位制以外的利益主体需要新的组织形式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另一方面,政府也需要一个中介性组织来沟通政府和多元利益主体。可见,通过诱致性制度变迁,我国“第三部门”的主体形式表现为一种以自我管理为管理方式,以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为组织属性的组织形式。
(三)中国“第三部门”起源的经济原因——成本效应
从微观层面看,“第三部门”兴起和发展于政府和市场之外有其成本效应上的原因。
1.生产成本效应
“第三部门”的基本组织属性——志愿性使其在人力输入上主要依靠志愿劳动力,在物力和财力的输入上主要依靠志愿者、社会捐赠以及政府的财政支出。政府和企业则不同,前者受财政预算的限制和政治因素的影响,后者受资金约束。在资源输出上,“第三部门”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大多有特定的目标人群,采用自助方式,既有效节约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组织资源的消耗,又满足目标人群多元化的需求。因此,“第三部门”的志愿性使得它在资源输入和输出上,具有比政府和企业更低的生产成本。
2.交易成本效应
一方面,与政府体制中单一的权利控制中心和科层制的组织模式相比,“第三部门”自我管理的方式及相对扁平的组织结构减少了组织监督和控制的成本,从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时,“第三部门”民间性(包括我国“第三部门”的特殊情况——官民两重性)使得“第三部门”更接近基层民众,对基层多元化的需求能作出更快捷的回应,从而降低两者之间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从科斯的交易成本扩大理论出发,可以证明,政府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第三部门”,虽然增加了订立合约和进行监督的成本,但这些都低于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
科斯定理认为企业生产目标的确定减少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从而大大降低了交易费用。那么依此思路,企业就具有代替市场机制,节省费用的性质,而与企业相比,“第三部门”特定的组织属性——志愿性、非营利性和公益性(或互益性),又具有比一般企业更低的交易成本,具体体现在三个层次:第一,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易成本效应:由于企业需要对其内部生产者之间的利益进行协调,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管理成本,从而导致企业存在追加交易费用上升的可能性。而志愿者作为“第三部门”主要的生产者,他们共同的价值取向(公益或互益性),既降低了组织动员的成本,又减少了生产者之间的隐性摩擦和协调成本,从而有效降低了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易费用。
第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成本效应: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最明显的交易成本是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度量产品品质费用。一方面,在某些领域,消费者缺少足够的信息来评估产品的质和量;另一方面,如果产品由企业提供的话,他们很可能利用自己在信息不对称关系中所占的优势地位欺骗消费者,谋求自己利润的最大化,产生道德风险。尽管市场的很多方式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但过高的交易费用使得市场和普通企业都很难支付。而“第三部门”的非营利性及其对公益性(或互益性)的追求能较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非营利性的特征使其无须为了增加利润而夸大其产品的内在品质,而对公益性(或互益性)的追求又使得其非常重视自身的社会形象,认为夸大产品品质而失去诚信的代价是巨大的。因此,“第三部门”可以作为减少和消除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因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度量产品品质费用的一种资源配置机制。
第三,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成本效应:由于私人品消费具有竞争性与派他性,因此,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费用最典型的是对公共品的消费。由于公共品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无法避免“搭便车”行为的存在。基于“理性人”的假设,消费者对公共品的支付意愿为零。除非消费者之间的交易费用低到能有效地使消费者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共同付款的协议。但这种情况在一个大规模的集团中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个消费者之间各自应该支付多大份额的价款进行谈判和协商是极其困难的,成本相当高,足以阻止最后协定的形成。布坎南认为可以通过消费者俱乐部来解决这一问题。消费者俱乐部也是“第三部门”(互益性),该组织通过向消费者成员收费的方式,增加消费的排他性,有效解决了公共品的生产问题,并通过准入性收费来克服“搭便车”的拥挤现象。
综上所述,对起源的经济分析有助于理解“第三部门”在中国兴起的特殊的经济环境,即集权体制的失灵,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的降低,市场经济特征的模糊。同时,通过经济原因的分析,了解到“第三部门”作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其兴起和发展在制度层面有其特定原因;而其特定的管理方式、组织属性及组织结构,使其具有良好的成本优势,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印证了“第三部门”的兴起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逻辑和经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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