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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思考的问题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7: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独立思考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独立思考的问题

篇1

关键词:小学数学 独立思考能力 对策

培养小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是小学教育阶段各学科的共同目标。小学数学教育中该目标的实现,就是要求小学生能够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进行数学问题的思考和解决。教学中重点是要培养小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并开发小学生的智力。要想实现这一教学目标,就要结合当前小学数学教学中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进行小学数学教学的改革。

独立思考能力指面对问题独立进行思考和分析,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教育中,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尤其对于小学生而言更是十分重要,只有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才能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才能提高自身的能力素质。因此,在小学教育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是十分重要的一项教学任务。

一、小学数学教学中欠缺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分析

在我国现阶段的小学数学教学实践中,对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还是十分欠缺的,这一问题体现在教学的多个方面,形成原因也是多样的,现将问题分析如下。

(一)缺乏对小学生主动思考能力的引导

培养小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就是要积极地引导学生进行主动思考。但是在目前,大多数的小学数学教学中都是强调教师的讲授,学生处于被动接受的教学方式。教师所给出的数学题目和答案都是标准化的,包括课下和课外的学习也是按照老师布置的作业进行练习和背诵笔记。学生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无法自主学习,得不到主动思考的引导,独立思考的能力更是无从谈起。

(二)缺乏被动型独立思考能力的教学内容

由于现代升学压力的增大,在小学中就已经开始存在严重的应试教育教学思想和方式,也正因为如此,数学教学中片面地注重学生的分数和成绩,数学教师大多数都是通过布置大量的练习作业来强化学生对课堂知识的掌握。小学生课业负担繁重,使得个体缺乏独立思考的时间,这就使得小学生自身所存在的思考能力长期被压制,甚至有的小学生对数学已经产生了厌烦情绪,更缺乏独立思考的动力了。

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欠缺独立思考能力培养的问题与新课改的教学目标存在着不相符,也不利于素质教育的目标实现,对于人才培养也是一种严重的弊端。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与小学数学本身的抽象性有关,小学生思维模式简单,在数学知识上的独立思考能力不足,但是与教师的教学方法更是有着直接的原因。由此可见,小学数学教育中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是一项十分重要又存在较大难度的事情,针对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一定要做好教学的改进,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二、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对策研究

教学活动不单单是知识的传授,更承担着对学生能力培养的重任,尤其是当前社会竞争激烈,只拥有知识,不具有独立思考能力是无法完成复杂的状况处理,更无法在竞争中立足。因此,从小学阶段就开始对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一)以学生为主体开展小学数学教学活动

新课改中明确提出,在教学中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小学数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足以说明当前小学数学教学活动忽视了小学生的主体地位,对于小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培养存在着严重的阻碍。因此,在今后的教学中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教学方法的改进,要创设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模式,营造有利于学生独立思考的教学氛围,积极地为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做出教学改进。

(二)营造有利于独立思考的课堂氛围

思维能力的培养与环境氛围有着很大的关系。在小学数学教学中,营造有利于学生进行独立思考的课堂氛围,不但能够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还能够激发学生的思维活动热情。在具体的方法上,小学数学教师可以采用组织多样化的教学活动的方式来开展,通过小学生感兴趣的活动,让学生积极的参加到教学活动中,鼓励引导学生展开思维活动,让学习积极主动的讲出自己的想法,对学生的新奇想法给予肯定,让小学生体会数学课的乐趣,更加积极地开拓自己的思维,展开独立思考。

(三)积极拓展数学课堂外问题的思考

小学数学的知识看似抽象、枯燥,但实际上都源于生活,更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小学生正处于开始有意识探索的阶段,作为小学数学教师要紧紧抓住小学生的这一特点,在数学教学中融入生活原素,并启发小学生对生活中的数学问题进行独立思考,让小学生感受到数学的用处和乐趣,从而提高对数学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的利用数学知识进行实际生活问题的思考,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这种方式对于小学生独立思考能力的提高,是十分有效的,应当在教学中应用。

此外,还要积极地利用新媒体等手段为教学增添乐趣,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地组织课下讨论和课外活动,锻炼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改进教学的方法是多样的,需要教师结合小学生的特点,与教学内容相结合进行探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小学数学教学中培养小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是十分重要的,是当前新课改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本文结合当前小学数学教学实践中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培养的问题,对如何在今后的数学教学中有意识、有目的地培养小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进行了对策分析,希望能够对广大的小学数学教师开展教学提供有益的帮助,促进小学生思维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 高等院校独立学院 新生适应问题 对策研究

近年来,难以适应大学生活的学生人数大幅增长。一部分学生在学习方面难以适应大学生活,因基础知识不扎实而跟不上课程。其中不乏缺少良好的学习习惯亦无积极的学习态度的学生。究其原因,全国高校大面积地扩招使得生源的质量有所下降,除211、985等名牌学府之外,中国也存在很多三本院校,甚至各类职业学校。首先,对于这些学校,每年还要面对很大的招生压力,这一现状使得招生选拔制度较之以前一再放宽,这也是造成近年来学生难以适应大学生活的原因之一。其次,还有一部分学生在人际关系及社会生活方面对大学生活适应困难。所谓长大成人,某种程度上是指能适应社会。而如今,却有越来越多心理不成熟、难以适应社会生活、不会处理人际关系的学生步入象牙塔。日本著名社会学研究者白石大介①曾在其发表的《大学生的幼稚化现象——其背景与课题》一文中对这样的现象给予“大学生的幼稚化现象”一称。

1.适应期障碍

经历严酷的高考后进入大学这座象牙塔的大学新生们,更像一只只初出茅庐,对一切都心怀憧憬与不切实际的梦想的雏鸟,当他们面对全新的环境时,势必会有些许防备也有些跃跃欲试,但大学毕竟与中学时期有很大的不同,大学更注重个性发展,所以新生们必然要经历一个或长或短因人而异的过渡期,这也是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时期。大部分新生会顺利过渡,很好地适应大学生活,但也不乏在适应期表现出角色转换困难等问题的学生,而且近年来这部分学生的人数在呈上升趋势,这与90后的成长环境,以及90后的自我意识过强等特征是分不开的。

1.1学习适应障碍

大学与中学在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上都存在极大差异,导致新生普遍会存在以下两个问题。(1)学习目标缺失。摆脱了高中时期老师与家长的重压,新生便会产生一种松懈感。部分同学花大力气放在各种社团活动上,有的则开始享受花前月下的浪漫,并没有及时确立新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目标缺失。(2)学习方法不适应。一是不适应大学教师的授课方式。大学老师的授课方式较之中学老师来说,速度很快、内容紧凑、高度概括,老师讲的不一定书上有,很多东西是靠理解不是靠死记。二是不适应大学的学习方式。大学特别强调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少同学在完成作业后,不知如何安排大量的自由时间。最后,不适应大学考试方式。大学考试灵活性较大,考试范围就是没有范围,如若仍采用中学时期的战术,显然无法适应高校的考试。

1.2人际交往适应障碍

(1)失落感。新生在跨入大学校门前,从身边的老师朋友亲戚的描述里推测大学应该是无比自由的所在。但真正进入大学后,他们便会感受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包括早操晚自习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的限制,宿舍、食堂、教室之间三点一线、相对单调的生活,无一不会使他们产生失落感。另外一种情况是高考失利带来的失落感。这种情况比例不高,但笔者也碰到过好几例,其中一位由于觉得学校课程无聊而参加非法宗教集会,另一位因为考研压力太大而申请缓考,在笔者看来,此类学生尤其需要老师的关心与指导,他们一般自尊心很强,如若发现及时,引导正确则会成为很优秀的学生。(2)自我怀疑与否定。大部分能顺利考上大学的学生在中学阶段都是相对优秀的,不管是先天的智商优势还是后天的勤奋努力,他们对自身的价值都是肯定的。但进入大学后,互相比较的不止是学习成绩,还有社团、恋爱等很多因素,新生可能会被这中间任何一个因素中的挫折打败,从而产生对自我能力的质疑,自身价值的否定。(3)离群感。“90后”大部分是独生子女,成长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时代,自我意识极强,自我中心,不善于为他人考虑是他们的特点,他们缺乏团队合作精神,不太会站在对方的立场考虑问题,却总是理所应当地希望别人给予其关心与尊重。由于性格特征与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每个人的处事风格也相应不同。在这种多元化的环境下,许多新生会与不同地域、不同家庭背景的同学产生摩擦,从而导致离群感的产生。

2.新生适应障碍的原因

高校新生在适应期内出现的转换困境,应从社会、学校、新生个体等几方面寻求其内在的原因。

2.1社会环境的变化

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大学新生作为青年中的活跃分子,对社会的这种发展趋势比较敏感,但又对其中的变化迷惑不解,价值观念上的颠倒,心理上的困惑和压抑,行为选择上的无所适从,等等。个体不能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产生心理压力,在过渡阶段容易陷入迷惘和困境。

2.2生活方式的变化

中学阶段的生活方式基本由父母决定,许多学生养成了依赖和习惯于受控的生活方式,但进入大学后,需要面对独立的生活,不仅要搞好学习,还包括其他复杂的人际关系等。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使大学新生无法迅速对变化了的外界做出恰当的反应,更谈不上自我定位。

2.3集体生活的影响

大学同学来自于五湖四海,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思想观念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提供了相互学习的机会,但也容易在彼此的对比之下感受到压力,造成角色定位上的从众心理。

3.提高适应能力的方法

3.1进行切实有效的心理调节

3.1.1正确评价自我。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如若选择性地只看自身的优点,便会造成盲目自大、目中无人等不良后果,使人缺少向上的动力,停滞不前;反之,如若一味沉溺于自身的缺点,亦会使人意志消沉,甚至导致心理疾病的产生。

3.1.2增强交往能力。大学时期对于人际交往的需求无论从范围到程度上都较之中学时期有了较大的提高,新生人际交往面较窄,交往能力较弱的新生有可能会产生社交恐惧心理。大学里的各类社团、学生会等部门,为广大新老生提供了一个锻炼提升交往能力的便利平台,新生需要摆脱胆怯畏缩等负面情绪,积极勇敢地参与到这些部门中去。

3.1.3进行心理咨询。很多人对心理咨询的理解都存在一定认识上的偏差,认为有病的人才需要心理咨询。实则不然,当今社会,面对压力丛生的生活,多多少少有一些负面情绪,能通过自身努力进行排解固然是好,如若不能得到很好的疏导,则需要通过心理咨询得到解决。

3.2掌握正确高效的学习方法

3.2.1端正学习动机。期望值过高,为了考试而学习会导致学习兴趣流失,学习效率下降。

3.2.2掌握学习方法。大学新生首先应该改变对于“学习”二字的认识,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培养独立思考的能力,提高自身学习的独立性。除了消化理解课本知识以外,更要合理利用课余时间,利用学校丰富的图书资源及良好学习环境,积极参加各类学术讲座、社会实践等,学以致用,从而再次升华知识的价值。

3.2.3提高学习主动性。大学教育具有鲜明的专业性及自主性的特点,要增强学习的紧迫感,通过吸纳新知识,就能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开创新局面。

3.3努力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树立新的奋斗目标,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学新生要认识到,大学与中学的最大不同在于自主性的培养,大学更注重自主管理,新生更要克服惰性与随意性,积极主动地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自我管理能力。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培养新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活动,树立新生提高自我管理能力的意识,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学生的自主能动性,逐步改变以老师为主体的管理模式,使学生更多地参与到日常事务管理中去,使学生真正成为学生工作的主体。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针对本文开头提到的“大学生的幼稚化现象”,探讨大学生应如何快速适应大学生活,尤其是大学新生如何在初始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便成了一个很有实际意义的研究方向。这不仅可以促进新生快速融入环境健康成长,提高自身素质,而且对于构建和谐校园也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注释:

①白石大介.大学生の幼稚化現象-その背景と課題.武庫川女子大学学生センター紀要,1998,8,9-21.

参考文献:

[1]白石大介.大学生の幼稚化現象-その背景と課題[J].武庫川女子大学学生センター紀要,1998,8,9-21.

[2]卢莉丽.大学新生自我和谐状况及自我调适[J].南昌教育学院学报,2010,25(4):97-98.

[3]李晶.大学新生适应不良问题分析及对策[J].内蒙古工业大学学报,2009,18(1):87-90.

篇3

【关键词】破产管理人;监督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278(2012)02-028-01

我国新的破产法最大的改变在于改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概念本身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破产管理人是专指在破产宣告以后成立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负责其清算分配的机构。其职责是专门负责破产清算。广义的破产管理人,除了负责破产清算事务之外,还可能负责重整等工作,在企业的重整、和解程序方面也发挥相应的职能。

一、 对破产管理人选任的监督问题

根据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2007年4月4日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其中规定对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包括随机指定、竞争指定以及推荐指定三种方式。破产管理人由法院通过以上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指定产生。当然管理人的任职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破产法规定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或者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专业知识并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在这个过程之中,法院成为破产管理人的任命主体,这种任命权究竟是什么性质的权力值得探究。从形式上看,随机指定的管理人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竞争指定的管理人由人民法院组成专门的评定委员会来决定;而推荐指定的管理人还可以由法院在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推荐的已编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指定产生。虽然破产法中规定了债权人会议有权申请更换管理人,但最终是否更换的权力依然在法院,这对这种指定权的性质没有产生实质的影响。因此对于管理人的选任应当建立一种监督机制,以保证债权人的话语权,以平衡法院和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有效的监督取决于监督的主体以及监督机制的确立。在破产程序中监督的主体包括债权人会议、债权委员会以及法院本身。债权人是破产程序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破产程序中管理人的选任具有监督的意愿,是监督主体的最佳选择。因此在破产程序中,若能保障债权人的话语权,就是对法院的权力的制衡。可从我国的现行规定中发现,债权人会议产生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而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时,管理人同时被任命,这种程序时间上的错位使债权人无法有效的进行事前监督。所以,如果要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则应当让债权人参与管理人的选任过程,或者由一个独立于法院本身的机构来参与选任的过程,而不应由法院独自决定。

二、对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的监督问题

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在破产程序中,围绕着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进行的各种行为。也就是说,凡是符合破产程序进行的目的、凡与其作为破产财产的代表机构相关的一切行为,均应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从现行法条的规定中可以发现,管理人的职责存在于破产程序中的各个环节。对于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的监督是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的关键。

法条规定了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但是其中的问题在于即使管理人作出了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债权人也是在利益受损之后才能向法院申请更换管理人,对于已经发生的利益损害并没有恢复或补偿的救济措施。同时监督主体债权人缺乏一个直接的监督途径,因为管理人只报告执行情况和接受问询,可是对于一些直接由管理人决定的比如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这些事项,债权人的监督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这些事项中,应当建立事前的监督机制,或者给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一个向法院提出异议及撤销的权利。这样,才能在损害发生前防患于未然,在损害发生后恢复原状,这样也有利于债权人的事中监督。

在破产程序之中,有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和破产清算之分,而我国的破产法对于这三种程序并没有区分对待。在重整程序中,经人民法院审查并且裁定重整的企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后,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之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这时,相应的管理人的相应职权就由债务人行使。这时债务人承担了管理人的职责,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时对于债务人也应有相应的类似于管理人的监督。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管理人参与破产变价方案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这里破产管理人有一定的利益冲突存在,管理人可能会因自身的财产利益而有失公正,所以这里对于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也应当加以注意。

综上所述,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很大的影响作用,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也就十分重要。在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对于破产管理人本身的一些制度规定还不完善,所以,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问题也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篇4

[关键词]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队伍建设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13.08.061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194(2013)08-0106-02

1999年,浙江大学与杭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创办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标志着中国高等教育真正走向多元化办学模式,是高等教育改革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和有益探索,这一有益探索顺应了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客观需求。到2012 年11月,我国共有独立学院303所,在校生达60 多万人,独立学院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独立学院发展目前仍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有独立学院自身的内部问题,包括办学条件、办学历史、社会认可度、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师资力量、资金来源和就业等;有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支持问题,包括与独立学院相关的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及完善、体制问题、产权问题和政府监管问题等。无论是内因还是外因,都关系到独立学院进一步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从制约独立学院发展的内部因素——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两方面分析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问题。

1 独立学院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关注的“两个队伍”的建设问题

1.1 师资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1) 教师结构分析。目前,独立学院的教师是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兼职教师数量占主要部分。兼职教师(特别是高职称教师)主要来源于母体学院, 构成了独立学院兼职教师的主要力量, 而这部分人又分为2部分:一部分是有余力的中青年教师,一部分是离退休教师。兼职教师有其优势,比如教学经验丰富、技术职称较高、人力资本使用成本较低等,但兼职教师因非本职工作,不易管理,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不利之处。专职教师主要是由刚毕业的研究生构成,因此专职教师队伍年轻化、教学经验不足、职称比例较低、年龄结构不合理、科研能力较弱等问题十分突出,是制约独立学院发展的瓶颈之一。但这支队伍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比如学习能力强、基本理论扎实、工作干劲足、富有朝气等。

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的这一问题不同于公办院校、民办和高职院校等,因此,如何有效管理兼职教师队伍,充分利用母体学院教学资源,稳步提高专职教师队伍的水平和质量,同时将兼职教师这一教学资源与校内资源进行有效结合,形成良性发展的教学团队,做到优势互补,是独立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之一。

(2) 教师队伍稳定性分析。兼职教师因非本职工作,所以不稳定具有客观性。对于专职教师来说,目前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3方面因素:① 独立学院本身的体制不明晰。独立学院是新生事物,从宏观层面,国家对独立学院的法律法规、体制、产权以及政府监管等都处在摸索完善阶段,因此不完善是客观存在的;② 对年轻教师的培训机制不健全,包括职业发展规划、职业道德教育、业务技能培训、科研能力培养等,再加上缺失“传帮带”的教师梯队,容易造成年轻教师对职业前景不明朗,产生悲观情绪; ③ 校内制度不健全,包括合同制合作关系本身具有的不确定性、人事管理制度的不规范或不完善、人文关怀管理的缺失以及教师职业发展平台的模糊性等。基于这几方面的原因,致使年轻教师无法“安身立命”于独立学院。

1.2 教学管理团队受传统理念束缚而缺乏活力,制约独立学院快速发展

1.2.1 结构分析

目前,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或多或少还是依赖于母体学院,表现在其教学管理队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多来自于母体学院,这部分管理人员平均年龄在55岁左右,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是独立学院近些年发展的“掌舵手”。而担负独立学院教学管理基层工作人员基本上是招聘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平均年龄在30左右,职称较低,这部分管理者普遍缺乏教学管理经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提高。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队伍这种组成致使其在年龄结构、职称结构上呈现出“两头大,中间小”的不合理结构,管理团队有断层。另外,女性教学管理者的数量远大于男性人数,性别结构也不尽合理。

1.2.2 稳定性分析

独立学院教学管理队伍与师资队伍建设有着同样问题,队伍流动性大。造成教学管理队伍不稳定的因素主要有3方面:① 激励制度不完善。教学管理工作冗繁、辛苦,付出同样的时间与教师相比,其收入与付出反差较大,易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和挫败感,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② 欠缺科学系统的培训平台。对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定期业务学习、办公软件培训、在职进修、调查研究及合作交流等多种方式。由于独立学院处在发展初期,比较重视校园建设和各类相关硬件设施的建设,在制度建设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对于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也就相应地受限。

2 独立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分析

2.1 加快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2.1.1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稳定专职教师队伍

尽快搭建青年教师的培训教育平台,从师德、教学、科研、实践教学等多方面着手,建立科学、有效、系统的培训机制。同时鼓励教师进一步提高自身学历、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行业资格认证、参加各类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培训和交流会,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拓展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建立青年教师对自己职业的自信和规划意识。

2.1.2 重视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特别是人文关怀

兼职教师在任课过程中,依然肩负“三尺讲台,责任千斤”的使命。正如心理学家马斯洛(A﹒Maslow)提出的“自我实现”人假设,他认为金钱、名誉和社会地位都不是人所追求的最终目标,人的最终目标是追求人的自身价值的体现。因此,教师“自我实现”的需求不仅要求获得应得的报酬,还应获得尊重与理解。学校不能把兼职教师视为“临时工”,应将其列入学校长远发展规划中,挖掘发挥其潜在价值。学校在支付报酬之外,应加强与兼职教师沟通,取得理解,使得在管理兼职教师过程中感受“以人为本”的理念,调动兼职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1.3 丰富教师队伍结构,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实现“校企结合”

逐步吸引一些知名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高级工程师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一方面,可拓展学生及年轻教师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扩大学生的实习、就业渠道;另一方面,可通过其社会声誉,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办学信誉度。

2.2 加快创新型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推动独立学院在创新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2.2.1 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意识

传统的管理理念是“以事为中心”,而现在需要逐步转变为“以人为本”的先进管理理念,从尊重管理者、理解管理者和关怀管理者的角度,充分与管理者沟通,发挥其个性,激发其工作热情,使其工作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2.2.2 优化环境

年轻人是最具有创造力和较大发展空间的群体,也是独立学院推动教学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的中坚力量。稳定教学管理队伍,首先要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在其工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方面提供可靠的保证,解除其生活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其次,建立对创新型教学管理团队培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通过培养,可缩短其教学管理适应期,加快制度创新,推动独立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最后,建立科学有效地评价考核机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创新带来的是教学管理内容的拓展和延伸,在具体工作中表现为难度增加、管理头绪更为复杂,要建立与之对应的考核机制,难度也就相应提高。对其业绩的考核包括政治素养、品德、工作能力、积极性、创造性等方面,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

2.2.3 注重人才引进,优化结构

优化结构包括学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等。优化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主要通过制度,鼓励青年教师在职进修,获得更高的学位,或通过多元化的聘任制度和开放型的公开招聘方式,吸引人才,优化独立学院的教学管理队伍进行结构。

另外,无论专职教师还是教学管理队伍,职称结构是否合理,直接反映一个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能力。职称结构的调整非一日之功可取,需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通过建立合理的教学管理制度、有效的人才激励措施、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合理的职位晋升机制等来支撑,通过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不断优化其内部结构。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若为,石茂. 独立学院建设创新型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的思考[J]. 中国商界:上半月,2010(8).

[2] 潘懋元. 精英高等教育与大众高等教育应统筹、协调发展[J]. 教育研究,2004(4).

篇5

一、过度医疗的概念

 

对过度医疗的研究,国外比国内稍早。1963年,美国社会学家Vincent就从社会学的角度解释过度医疗。他认为,过度医疗是由外部机构和制度所导致的医疗行为,是由于现代社会人们比较依赖医疗保险,就医选择过多的受控于医疗卫生机构,因此认为,过渡的信任和依赖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会影响我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正常轨迹。人们的健康就医状况不能得到最为合理,最大化的改善。

 

我国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过度医疗,并在当初就将其归属于医学伦理学的范畴。从近几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广覆盖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不断增长来看,过度医疗的内涵有了变化。不再仅仅局限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只是针对医疗服务的对象,即患者,还包括了针对医务人员,因为有些患者会主动向医务人员提出需要某些医疗卫生服务。这也成为了现如今过度医疗的一个新变化,而且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新变化。综合来看,过度医疗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超过疾病诊疗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

 

二、过度医疗的特征与成因

 

一般来说,过渡医疗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出于某种不良动机,违背医德,违背伦理准则和临床规范,违背医学就诊目的给患者方提供的诊疗行为徒增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造成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具体表现如:(1)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2)诊疗手段超出疾病的根本诊治需要; (3)医疗费用超出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经济承受能力;(4)费用超出部分是与疾病基本诊治需要无关的。

 

1.对于疾病的诊治要根据疾病的实际需要,本可以简单廉价的甚至于一次就足够的手段,但却采用了复杂的、昂贵的甚至被分成多次重复的手段。此种医疗行为超出了疾病诊疗的实际需要,而且对疾病的治愈、康复没有积极的作用,是不必要的、多余的以及不合理的。例如,对于癌症晚期并且诊治不能逆转死亡甚至是已经出现了死亡征兆的患者,进行挽救生命的治疗可定为无效治疗。

 

2.诊疗未能符合疾病的特点的和诊疗规范对于疾病的诊疗,未能从疾病的特点出发,未能遵循相关的疾病诊疗规范,采用了超常规的治疗。比如,用药未能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未能遵循医疗服务的一般原则,包括:先选用无创伤手段,后考虑有创伤手段;先选用常规手段,后考虑高新手段;先选用单一手段,后考虑复合手段;先选用廉价药物及耗材,后考虑高价药物及耗材等。

 

3.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超出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一般来说,对于某种疾病的诊疗,医学界有相对公认的医药费用区间。如果某一疾病的医药费用超出这个区间,则可以认为该诊疗属于不合理的、过度的医疗(特殊病情除外)。纵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用了适度的医疗,纵使对疾病的诊疗属于医学界公认的常规,但如果其医药费用超出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承受范围,那么同样被认为是过度医疗。

 

4.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无利于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甚至造成损害。如果在疾病诊疗的过程中,患者接受了本不应该做的检查,吃了对疾病诊疗效果不大或是没有效果的药,或是接受了不必要的一系列治疗,这样只是徒增患者的疾病痛苦。比如某些诊疗手段所带来的痛苦,还有某些检查的疑似结果可能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会诱发了患者新的疾病,对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同样属于过度医疗。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的过度医疗跟以往有所不同,更多地是由某些体制和政策所造成的。不单单是医院、医生,还有政府(包括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企业(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和患者(包括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是多方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简单地将过度医疗问题的矛头指向医院和医生是有失偏颇的。目前,我国过度医疗的问题具有涉及面广、涉及人多、涉及量大以及需要系统性解决等特点。

 

三、过渡医疗的伦理学弊端

 

1.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协同一致原则过度医疗使得一部分人置科学的医学原则、诊疗规范于不顾,在观念中形成“最贵的药就是最好的药”、 “最高精尖的检查才是最好的检查”等等误区,促使过度医疗现象愈发严重,在使某些人从中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形成了与科学、伦理道德相背离的恶果。我国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的“大医精诚”篇有云: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西方名医希波克拉底在其《誓言》中认为,无论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显然,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治病救人,不怀有其他个人目的的宗旨,制约着医学目的的实现。大洋彼岸的美国虽然也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但是他们减少过度医疗、遏止过度医疗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例如,在乳腺癌手术中,哨兵淋巴结活检术替代腋窝淋巴结清扫术;甲状腺癌的手术以甲状腺全切为主,不放置引流,颈部淋巴结的清除指征趋于保守,注重甲状旁腺的保护;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大部分放在门诊,缩短住院时间;大部分化疗在门诊完成,化疗药物使用成为常规,并且需双重签字核对。这种种举措都是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持续改进的模式避免了过度治疗,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同时也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2.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知情同意原则由于患者通常不具备完备的医学知识,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需要医生充分告知患者病情以及治疗方案的选择、各种风险和注意事项等。过度医疗是医生利用技术和知识上的优势,在没有充分告知患者的情况下诱导需求,严重损害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也造成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3.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最优化、有利无伤原则按照最优化和有利无伤原则,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最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手段最方便、疗效最佳、费用最经济。过度医疗则违背了这两个原则,使患者遭受额外的风险,增加了医源性疾病,造成了个人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甚至还贻误了疾病的诊疗,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4.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节约医疗资源、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原则我国人口众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过度医疗违背了节约医疗资源的医学伦理原则,在造成医疗资源极大浪费的同时,还助推我国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加重了我国医疗资源匮乏的程度。而且,当过度医疗用在了部分患者身上时,势必导致其他人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使更多的人失去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权利。

 

四、对过度医疗后果的医学伦理学分析

 

1.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有利无伤原则,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患者医源性疾病的增加。

 

有利无伤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在医疗过程中,作为担负救死扶伤、防病治疗、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神圣职责的广大医务人员,在作出任何一个医疗行为或医疗决策时,在患者利益与国家和社会利益不相矛盾的情况下,都应当把维护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避免并尽量减少对病人不必要的伤害。

 

2.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医疗资源的原则,增加了国家的负担,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而过度医疗不仅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卫生资源的原则要求,而且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医药卫生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卫生财政投入,仅占全世界卫生投入的1%,却服务了占世界总人口22%的人口。因此,节约国家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力争以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最好的医疗卫生效益,以便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便成了医学伦理学对医务人员提出一个最基本的行为原则与要求。

 

3.过度医疗无视或者践踏了患者的医疗自主权与知情同意权。

 

过度医疗由于是医生基于获取或维护个人或本单位的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使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形下接受的医疗服务,因此,这种医疗服务必然会造成对患者医疗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权的无视与践踏,不仅进一步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增加了医患纠纷,破坏医患关系。医疗自主权、知情同意权是患者在法律与道德上应当享有的权利,医生在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患者这两个权利。

 

4.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诚信原则,不利于医院与医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患者对于医生的信任是医患关系和谐建立与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诚信原则就成了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医学的发展充分表明,正是人们在产生健康危害和疾病发生时由于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所以才找医务人员为自己防病治病;正是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患者在就医的时候,才能够坦诚地向医务人员倾吐自己的秘密与隐私。诚信原则是良好人际关系和良好医患关系建立的道德基础,是医患交往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更是人际交往必须遵循的重要道德原则。

 

5.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增加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过度医疗最直接的后果是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为之付出额外的费用,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造成患者个人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增加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与心理负担。

 

最优化原则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指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效果,也是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医疗过程中医生要遵照最优化原则,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国家医疗卫生保健的实际状况,为患者选择并提供疗效最佳、最安全、耗费最少的医疗方案。

 

五、过渡医疗问题的社会伦理学分析

 

过度医疗每个国家都有,只是或多或寡,或轻或重,原因无非就是:一为钱,二无知。为钱大家非常清楚,就是利益最大化。“无知”却是含义“深重”,绝对的无知与医疗技术有关,与患者的无理要求有关;相对的无知就是与专业以外的观念和政策有关,或是把医院当作企业,推行“薄利多销”,或是亵渎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医生成为了丑恶的医疗制度的替罪羊,或是过度的举证责任倒置,或是在市场上寻求自我发展。

 

问题:结合以下两个案例,你认为什么是预防?什么是过度诊断?谈谈你对预防和过度诊断两者关系的看法。如何预防才是符合医学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