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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的税务筹划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09:56:2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零售业的税务筹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零售业的税务筹划

篇1

关键词:零售业;税收筹划;增值税

一、税收筹划的意义和纳税筹划空间

1、零售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税收筹划是每一个想要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一席之地企业必然要涉猎的一项活动。商业零售企业作为服务业行业,进入门槛低,企业要想从中独树一帜,必须拥有其核心竞争力。合理税收筹划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达到帮助企业节税的目的,使其在同行业中以低成本取胜,而如今谁拥有了低成本就等同于拥有了相当程度的竞争力。税收筹划能为我国的商业零售企业带来哪些有益之处呢?

(1)税收筹划有利于降低零售业企业的税务风险。

众所周知,我国企业背负着较重的税收负担,每个企业在面对纳税义务时都会生惧,有些企业还会采取偷税漏税、逾期交税等手段。如果企业逾期未交税则会承担一定的罚款,作为一项营业外支出会降低企业的利润;如果企业不懂得税收筹划,而单纯的偷税漏税,除了缴纳罚款以外还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对企业的名声带来无法弥补的坏影响。合理的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的税负不至遭受“滚雪球”的恶果,另一方面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的经营活动才符合国家的人民的价值认知标准,才会得到大众的拥护。

(2)税收筹划有利于节省零售业企业的运营成本。

我国税法制度规定极其复杂,如果企业不能对税法进行透彻研究,会在很多方面缴纳了本来不必缴纳的税款,包括政府对相关行业和相关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法尚未完善的税务漏洞等。如果企业有专门的税收筹划人员负责对税法进行深入研究并结合其行业特点,就能做到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降低其运营成本,对企业绩效提高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3)税收筹划有利于提高零售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税收筹划作为一个新兴的名词对于大多数的商业零售企业来说还是比较新鲜的,所以对税收筹划认识的先后、能否把握住先机,对其市场占有率的影响是很大的。同时,税收筹划其实贯穿零售业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配送和销售等多个环节,若每个环节都能在税收筹划方面做好,那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指日可待。

2、零售业企业的税务筹划空间

(1)增值税的税务筹划空间。

对于零售业企业来说,主要业务活动就是将商品从生产领域转移到销售领域中,以便消费者购买,企业实现资本的增值。同制造业企业相同的是,销售商品就要缴纳增值税,对于增值税的缴纳,企业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税收筹划。因为增值税的缴纳额是根据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来缴纳的,可以通过控制销项和进项来减少纳税。第一,进货来源可以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进项是可以抵扣的;而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进项抵扣,直接按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纳税人选择上进行筹划。第二,企业可以采用降低售价等方式减少销项税额或者通过进货来增加进项税额,使税负暂时减轻。

(2)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空间。

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而来的,企业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上做文章,进行税收筹划。第一,可以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将可以税前抵减或者能加计扣除的项目利用起来;第二,为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量少缴纳所得税,可以减小税基,即最大限度地增大成本和费用支出。

二、采购环节的税收筹划

采购环节涉及到税收筹划的项目主要是进货渠道。商业零售企业的进货渠道包括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企业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则增值税额计算时17%的进项税额能够抵扣销项税额;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作为货源,那么计算增值税额时没有相应的进项能够抵扣,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增加了一部分税负。举个例子:一件商品的成本是80元,成本利润率是25%,商业零售企业购进价格是100元,对外销售价格是150元。商业零售企业若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50*17%-100*17%=8.5;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50*17%=25.5。虽然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商品实际上自己已经承担对应的进项税的金额,但是从纳税角度来说,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货物确实减轻了税负。

三、配送环节的税收筹划

税法明确规定,零售企业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的,属于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对于混合销售行为,应该全额按照销售商品来征收增值税;但是如果企业单独成立了运输公司,企业必须对零售和运输两项业务单独核算,销售业务按照17%征收增值税,运输业务按照11%征收增值税,其它的配送服务费则按照5%征收营业税。对于企业来说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财务上不做独立核算,将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都按17%的税率核算;第二,配送业务收取的服务费计入“其它业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运输收入是“营改增”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劳务,而商品销售与第一个方案相同,属增值税应税项目。因此,如果零售企业对其“配送业务”分开核算,“运输装卸收入”可享受11%的低税率。

四、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

对于零售业企业来说,主要负责商品的销售,所以销售环节的税收筹划显得尤为重要。要指明的一点是,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要求税负减到最低,最终目的是在税负尽量降低的前提下使税后利润最大化。商业零售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提高销售额,通常会采用一些促销手段,如果企业能在利用促销手段的同时加强税收筹划,那么企业将会在税后利润最大化方面有突出表现。

1、打折促销活动及税收筹划

首先,打折促销活动是商业零售企业的一项营销策略,也是最常见的一种营销手段。税法有明确的规定,出现这种情况时,企业可以在符合条件时按照促销后金额进行收入核算。第一,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将折扣额和促销金额列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折扣额和销售额金额;第二,零售业企业的打折促销活动能享受折后金额入账优惠仅限于价格折扣,即同一商品销售时予以一定的折扣,而不能是实物折扣,实物折扣应按视同销售核算。某商场销售一种成本为70元,原价100元的商品,商场进行打折促销,一定期间可以享受8.5折优惠。企业如果未按照税法规定,未将折扣金额和促销金额列支到同一张发票上,则企业承担的税费如下:增值税:100(/1+17%)*17%-70(/1+17%)*17%=4.36企业所得税:【100(/1+17%)-70(/1+17%)】*25%=6.41若企业关注到了税收筹划的重要性,按照税法要求进行列支,则企业承担的税费为:增值税:85(/1+17%)*17%-70(/1+17%)*17%=2.18企业所得税:【85(/1+17%)-70(/1+17%)】*25%=3.21显而易见,在打折促销活动时进行税收筹划有助于企业节税。

2、捆绑销售活动及税收筹划

捆绑销售顾名思义,将多个商品凑成一套销售,或者将多个同类商品按一件单价销售。企业如果能通过对税法深入研究就会发现,对于捆绑销售,税法有明确规定,增值税和所得税计算时,可按捆绑后销售额为税基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及所得税中的收入;而按照捆绑商品的成本总额为基础来计算增值税的进项和所得税的成本费用。某商场对成本为180元,价值300元的A商品和成本为30元,价值为50元的商品进行捆绑销售,按300元进行销售。若企业没有关注税法具体规定,进行税收筹划,纳税金额为:增值税:(300+50)(/1+17%)*17%-(180+30)(/1+17%)*17%=20.34企业所得税:【(300+50)(/1+17%)-(180+30)(/1+17%)】*25%=29.91若企业关注税收筹划,懂得税法规定,纳税金额为:增值税:300(/1+17%)*17%-(180+30)(/1+17%)*17%=13.08企业所得税:【300/(1+17%)-(180+30)/(1+17%)】*25%=19.24

3、以旧换新活动及税收筹划

以旧换新活动的思路是顾客提供一件旧商品,在购买新商品时可以充当一部分现金来使用。税法规定,销售新商品要按销售处理同时收入旧商品要按照购进处理。但企业进行以旧换新,购进旧商品就可以以废品收购公司等第三方为主体,免去企业购进旧商品并销售旧商品的税费。某商场五一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每件旧的A商品可以这架200元,一件新的A商品价值2000元,顾客在购买一件新的A商品时只需要支付1800元。根据现行的税收规定,若零售业企业不与第三方合作,需交纳税款如下:销售新产品:2000(/1+17%)*17%=290.60购进旧产品:0售出旧产品:200*17%=34由于从顾客手中购入旧商品,零售业企业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此进项不能抵扣,而将旧货卖出时还要承担相应的销项税额,所以对于此项业务来说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24.6元;若企业在依旧换新时与第三方合作,需缴纳的税款为:销售新产品:2000(/1+17%)*17%=290.60由于第三方购入与零售业企业无关,所以不存在进项税不能抵扣或者卖出还要缴纳销项税额的问题,企业需要缴纳的税额就是290.60,相比税收筹划之前少缴纳了增值税34元。

五、结语

总之,零售业企业在采购至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了税收筹划的问题。如果企业能在关注供需关系、提高市场份额的同时进行税收筹划,营造人气、抓住客源、实现可观的销售额,那么企业税务负担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有所减轻,并取得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参考文献

[1]张国庆:论商业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的涉税问题[J].审计与理财,2015(9).

[2]于洁:零售业税收筹划[J].审计与理财,2013(6).

[3]季久义:关于商业零售企业促销方式的税收筹划[J].现代经济信息,2011(12).

篇2

然而,在电子商务兴旺发展的背后,却是传统零售业的苦苦“挣扎”,因为逐渐走高的营业成本已成为传统零售企业与电商企业相抗衡的主要短板。因此,许多传统零售企业将加入电商行列视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纷纷放弃原有的营销模式,进入到电商江湖中。似乎一加入到电商行列,就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然而,电商企业同样面临着激烈地竞争,面临着产品同质化程度高,产品不具有差异化竞争优势,还面临着物流运输成本等问题。据商务部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201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率从18.33%降低为13.08%,整个消费品零售业呈现下降趋势,2013年因此被舆论认为是中国零售业最坏的时期。

对于零售业的消费者而言,价格是影响购买行为的主要因素。无论是电商企业还是非电商企业,在所售产品质量差别不大的情况下,谁的价格更低,谁就能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因此,从企业的战略角度出发,采用成本领先战略就成为当前解决零售企业发展瓶颈的制胜法宝。

一、成本管理理论概述

成本管理理论是从19世纪2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但作为成本管理基础的成本核算,却在15世纪中叶就巳经出现。经过漫长的发展,成本管理理论巳经从最初的成本核算发展成为企业的一种竞争战略,并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当作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在商品价格一定的情形下,成本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利润。

国外成本管理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英国的工业革命,19世纪上半叶新英格兰的棉纺织企业的成本记录账就是最好的例证,而我国的成本管理理论相对于国外发展较为缓慢。我国成本管理理论的发展大致分为三个时期:以研究成本核算原理、方法和目标为中心的萌芽期;以形成成本管理理论基础为主的发展期;以及大量引人国外理论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期。在这期间,我国成本管理理论的内容得到丰富,体系更加完善。比如从国外引入了熟知的“全面预算”理念以及本量利分析。

二、零售业成本管理的构成

我国零售企业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零售企业的表现形式有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卖场等,现在还有网络零售企业的加人。许多学者在探讨零售企业的成本管理方法时,往往采用“一刀切”的方式,然而网络零售市场和传统零售市场在销售模式、管理形式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因此得从网络零售市场和传统零售市场两个角度来进行讨论。

传统零售业的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商品采购、存货管理、店面租金、门店经营管理、资本利息、人力成本及各项税费。其中传统零售企业商品采购、店面租金的快速增长和高额的税费是其面临的主要问题。考虑到店面租金等具有刚性,在特定的期间和地理条件下很难有下降的空间,因此我们在对传统零售业的成本进行管理时应该着重关注商品采购、运营成本及税务筹划等。

1、商品采购

传统零售业的商品采购,从价值链角度来分析由以下几个环节构成:厂商--全国经销商--省区经销商--地区经销商--零售商。在上述每个环节,都会有一定的进销差价,加上销售返点、价库保等政策,从厂商的出厂价到最终零售商环节,销售价格往往会增加100%甚至更多。这无疑会增加传统零售商的采购成本,而该部分成本正是传统零售商相比电商的最大劣势。要减少该部分成本,传统零售业需要更多地采取集团采购或抱团采购的方式,向厂商直接下单采购,减少中间环节的成本加成,尽可能的削减采购成本。

2、运营成本

传统零售业需要租赁或自建专门的仓库,并雇佣较多的销售人员,市场拓展人员等,销售费用往往占到总销售收人的10%-20%。而要减低传统零售业的运营成本,需要充分利用先进的媒介,如微信、自媒体等,减少销售费用投人。

3、税务筹划

传统零售业广泛采用商业折扣、买赠、捆绑销售和返现等方式,以达到促进商品销售的目的,而对于类型多样的促销方式,需要结合税法的规定,事前进行详细的税务筹划。比如折扣销售这种方式,税法明确规定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并分别予以注明,才能按照折扣后的净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否则,就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此外,对于给客户的返点作为费用还是返利来处理,也面临完全不同的增值税纳税额,需要在制定促销政策之前进行税务筹划,以最大限度降低税务成本。

在网络零售业方面,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指出,我国网络零售的成功,并不是因为具有先进的业态,而是因为其对手是高房租、高税费的实体店。尽管网络零售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同样存在成本过高的问题,图2统计了我国四家上市网络零售企业2011-2013年(当当、京东、聚美优品、唯品会)的营业收人和营业成本,以及四家企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人的比值。从图中可以看出,随机选取的四家网络零售业也存在营业成本过高的问题,当当、京东两家网络零售业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高达80%以上,且居高不下,而另外两家网络零售业的情况也并不乐观。

从电商企业的运营过程来看,电商企业的成本主要由技术成本、人员成本、安全成本、风险成本、客户成本和物流成本等几部分构成。2其中技术成本主要指企业研发的投人,其中包括网站的维护建设;人员成本指应付职工薪酬;安全成本和风险成本指预防客商信息泄露和新技术被淘汰而发生的成本;客户成本即承担对象为客户,是指客户为购买商品而发生的费用总和;物流成本是指商品传递到顾客手中所发生的流转成本。据调査,我国电商成本大约为亚马逊仅为9%左右。虽然以上成本均属于可控成本,但其中的技术成本、安全成本和风险成本为必要的投入,电商企业真正所要关心的是如何降低其人员、客户和物流成本。

三、零售业成本管理建议

1、树立现代成本管理意识,实施成本领先战略

零售企业从管理层到基层员工,都应该树立现代成本管理意识。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企业员工懂得成本管理的真正含义,即如何更加合理的、有计划地花钱,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节约,要从企业发展的长远角度来考虑,努力把“成本领先战略”打造成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2、根据零售企业形式不同,进行差异化成本管理

根据零售企业形式的不同,零售企业分为传统零售企业和网络零售企业。对于传统零售企业而言,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应将重点放在商品采购、运营成本和税务筹划等方面。对于网络零售企业而言,在进行成本管理时应将重心放在人员成本、客户成本和物流成本上。并且根据零售的每一环节,划分为不同的责任主体,形成责任中心,对每个责任中心根据其自身的特点执行严格的成本管理制度。

3、建立成本预算和考核机制,降低企业浪费

成本预算是根据企业过去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做出适当的预估。一个好的成本预算,相当于企业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进行成本管理的指引,同时也为成本管理提供了最直接的依据。成本考核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考核,并利用预算和相应的指标来评估各项费用的发生情况,对超支的成本进行管控和预警,在进行考核时指标的选择应该具有多样性,强调企业成本投入和取得的效益,最终达到以少量成本费用的耗用来换取较高的利润回报。

4、抓住电子商务发展的大潮流,促进传统零售

企业转型目前网络购物的消费群体主要集中在中、青年人,这部分人的消费水平和方式代表着我国的消费潮流,推动着我国社会的消费水平和消费方式的革新。据预测2020年中国电商将占零售市场的50%,而电商网络零售平台的发展有助于企业成本的减低。因此’无论从消费市场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管理的角度出发,传统零售企业都应当抓住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的大潮流,推进传统零售企业的转型升级。

5、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零售新路线,网络零售企业发展新思路

线上线下互动创造的是活力,是更大的空间。长期以来,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过高一直是困扰零售业发展的瓶颈。由于网络零售企业不仅涉及物流采购,还涉及物流配送,所以降低物流成本是当前网络零售业所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零售新路线能够充分利用实体店的资源,直接从顾客购物地点最近的分店或零售商进行货物派送,这种方式能有效降低网络零售企业的物流成本,且不必花费大量资金去重新构建物流中心。

四、结语

篇3

[关键词]零售企业;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税务处理

[中图分类号]F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9-0126-02

包装物是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由于税法与会计准则对于不同类型的包装物的具体处理方法的界定不同,特别是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还会涉及消费税的问题。本文就是以零售业为背景,重点对企业随商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这一类型的涉税处理进行探讨。

1 包装物涉税处理概述

包装物是指企业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 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站在会计角度,在对包装物进行处理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与商品在一起销售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具体来说,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中,即借计“销售费用”,贷计“周转材料――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包装物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中,即借计“其他业务成本”,贷计“周转材料――包装物”。另外,针对不同包装物用途,在发出包装物时企业应根据不同用途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例如,生产部门领用的包装物同时构成产品成本的,应将包装物的成本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即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包装物”;随同产品一起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相当于单独销售包装物),应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则直接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另外,出租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收到包装物的租金时,借记“库存现金”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出借的包装物,则要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

站在税务角度,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包装物通常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增值税,根据国税发〔1993〕第1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消费税,根据财政部令〔2008〕第05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13条的规定,“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同样,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8〕第2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的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凡逾期未退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2 零售企业随商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具体会计处理

零售企业的包装物一般随产品发出,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销售产品、商品的质量或提供较为良好的销售服务,因此这部分包装物往往不单独计价,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会计处理方法与一般销售业务相同。包装物的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中,其成本应于包装物发出时作为销售费用来核算。

例如,北国百货商场10月累计销售某品牌的女士长裙4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000元,其中包装物价值4000元(包装物不单独计价核算),增值税额459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315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90

另外,根据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计入将其计入“销售费用”中,即:

借:销售费用 4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4000

3 零售企业随商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具体税务处理

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因其价值已包括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应随同所销售的商品一起确认为收入,计提相关的税金。

例如,北国百货商场5月销售一批高档化妆品,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150000 元,收到款项已存入银行。已知化妆品成本 80000元,包装物成本 1000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相关的税务处理为:

应交消费税=150000×30%=45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0×17%=25500(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75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00

(2)应缴消费税销售应税消费品包装物的税务处理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5000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同时结转包装物成本

借:销售费用 1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1000

4 酒类和非酒类包装物涉税处理(不单独计价)

4.1 非酒类商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涉税分析

销售收入。包装物不单独计价随产品销售,包装物收入为零,包装物成本为销售付出的代价计入销售费用科目。另外,由于零售企业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时包装物是不单独计价的,故与主营业务无法严格区分,无须进行特别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涉税处理。

押金收入。一般情况下,零售企业非酒类商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一般并不需要返还,针对特殊情况,即需要对包装物收取一定押金。同样,逾期未退还包装物需要没收押金。不同的是,此时零售企业要对包装物作报废处理,包装物成本转出,对于没收的押金在符合收入与费用配比的情况下,作视同销售处理,包装物于单独计价的涉税处理相同。此时,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另外,根据会计制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是营业税、城建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并不包括增值税。

以上内容举例:零售企业甲属于一般纳税人,本月累计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销售金额20000元、增值税额3400元。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包装物价值4680元(包装物不单独计价),另外为督促客户退回包装物(两个月内)收取押金2340元,假设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两个月后包装物未退回则有关没收押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存入保证金 234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应交消费税 200

销售费用1800

4.2 酒类商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涉税分析

销售收入。这一项目与酒类商品包装物随产品销售的情况一致,这里不再赘述。

押金收入。对于个别需要退还包装物的情况,需要收取包装物押金。逾期未退还包装物需要没收押金,此时没收的押金应冲减上文提到的“销售费用”,即将没收的押金的含税价格还原为不含税价格后,冲减增值税和消费税,然后再将余额转入“销售费用”科目。

5 结 论

涉及包装物的税务和会计处理是零售企业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的业务,这里可以进行如下总结:首先,包装物的分类方式有两种,按照计价方法可以分为是否单独计价或者按照商品类型可以分为是否为酒类商品。其次,针对商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而言,在具体涉税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包装物的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产品销售收入中,其成本应于包装物发出时作为销售费用来核算,另外包装物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最后,针对零售企业有时会出现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情况,此时要根据所售商品是否为酒类进行相关会计和税务处理。

本文以零售业为背景,重点对企业随商品销售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涉税进行分析探讨,以期对会计实务工作提供帮助,同时促进零售企业会计和税务处理更加规范化。

参考文献:

[1]李金茹.新编财务会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8.

[2]施徐景.包装物租、押金税务及会计处理研究[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7(12).

[3]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篇4

【关键词】 分立企业; 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都具有一些优惠政策,企业在享受这些优惠政策时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独立核算,如果不能独立核算,则应当和其他经营项目一起缴纳较高的税额。有时企业是否进行独立核算很难判断,此时,税务机关往往对企业一并征收较高的税率。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考虑将企业进行合理分立,成立全资子公司,专门从事低税率经营或者免税经营,这样就很容易达到独立核算的要求了。笔者结合实际工作,就分立企业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技巧进行案例阐述。

一、分立企业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古旧图书免征增值税。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对于销售图书的企业而言,大多数情况下既销售应税产品又兼营古旧图书等免征增值税的产品,如果不能够独立核算免税产品,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可以考虑将经营古旧图书的部分独立出去,成立全资子公司,这样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

案例分析1:潍坊市天涯图书公司主要从事图书的批发与零售业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同时兼营古旧图书等免征增值税的产品。该公司2012年共获得销售收入120万元,其中免征增值税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为32万元,进项税额为10万元,其中属于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公司并未对古旧图书经营独立核算。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天涯图书公司不进行分立

该公司由于没有独立核算免税产品,应当一并缴纳增值税,则天涯公司应纳增值税=120×13%-10=5.6(万元)。

方案二:天涯图书公司将经营古旧图书的部分分立出去,成立全资子公司

分立之后,该子公司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则天涯公司应纳增值税=(120-32)×13%-(10 -2)=3.44(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增值税税负2.16万元(5.6-3.44)。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二、分立企业以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要求,2011年10月31日,财政部第65号令,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2011年11月1日起大幅提高营业税起征点。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营业税的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的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 000元—20 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元—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税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如果经营规模较大,可以考虑将企业进行合理分立,缩小其规模,从而达到降低销售额享受免税待遇的目的。

案例分析2:青岛市的个体工商户许新经营一家餐饮店,每月的收入总额在36 000元—40 000元之间,当地财政厅和国家税务局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为20 000元。2012年5月,许新开设的餐饮店营业收入为38 000元,应当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餐饮店不进行分立

应纳营业税=38 000×5%=1 900(元)

方案二:将餐饮店一分为二

每家餐饮店的收入均不超过20 000元,没有达到规定的起征点,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由此可见,将餐饮店进行分立,当月就减轻了营业税税负1 900元。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三、分立企业以享受消费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筹划思路: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一般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在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因此,相关企业可以考虑将其中某个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该批发企业,从而减少应纳税销售额。而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案例分析3:东营市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为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适用30%的消费税税率),每年生产化妆品20万套,每套成本为360元,批发价为420元,零售价为500元。该公司采取直接对外销售的方式,假定其中有一半产品通过批发方式,一半通过零售方式。请根据这种情况,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方案一: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不进行分立

应纳消费税=(10×420+10×500)×30%

=2 760(万元)

方案二:佳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将其中一个经营部门分立出去,成立一家专门的批发公司

该公司的化妆品先以较低的批发价400元销售给该批发公司;然后再由批发公司销售给消费者,则应纳消费税 =(20×400)×30%=2 400(万元)。

由此可见,通过纳税筹划,方案二比方案一减轻消费税税负360万元(2 760-2 400)。因此,应当选择方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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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纳税;纳税遵从;遵从成本;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26—0106—02

一、研究企业纳税遵从成本的现实意义

(一)企业纳税遵从成本概念的界定

纳税遵从成本是广义的纳税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为上缴税款、履行纳税义务而发生的与之相关一切费用的总和。它既包括可计量的成本,也包括不可计量的成本,可从货币成本、时间成本、资产成本和心理成本来衡量[1]。

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具体划分为纳税管理成本、纳税风险成本和纳税心理成本。其中:纳税管理成本包括企业对某种纳税筹划方案的选择时所支付的办税费用和税务费用等成本;纳税风险成本包括企业在税务不遵从情况下所支付的税收滞纳金、罚款和声誉损失等成本;纳税心理成本是指纳税人对纳税事宜的不满情绪及担心税务处罚的焦虑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会间接转化为纳税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

(二)研究企业纳税遵从问题的意义

开展纳税遵从问题的的研究,有助于完善和补充税收理论,有效平衡纳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降低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对规范企业纳税遵从行为,对优化资源配置、保障社会公平、引导经济决策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2]。

第一,纳税遵从有利于保证生产要素的流动性。通过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其纳税遵从度,促进资本、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正常流动,提高企业融资和纳税管理水平。

第二,纳税遵从有利于保证收入分配的公平性。通过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其纳税遵从度,可保证税制的横向公平,保障诚信纳税企业的既得利益,有利于政府财政预算的实现和公平收入目标的完成。

第三,纳税遵从有利于保证经济决策的时效性。降低企业纳税成本,提高其纳税遵从度,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GDP、失业率等指标的真实性,避免因逃税活动而引起的指标错误估算,有利于根据指标数据拟订经济政策。

二、企业纳税遵从成本现状的简要分析

本文选取佳木斯市企业及纳税的相关数据,分析其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布局及纳税基本情况

根据2011年黑龙江省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0年底,佳木斯市大型和中小型工业企业321个,实现产值313.9亿元,采矿、制造、水电燃气生产供应等行业的城镇从业人数38 033人;建筑行业企业70个,年末从业人数39 932人,行业增加值达200 029万元;国内批零贸易业企业46个,产业活动单位数392个,从业人数12 818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8.5亿元,进出口贸易总额305 198万美元;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9 978人,全年完成货物吞吐量3 366.1万吨,旅客吞吐量3 466.2万人,完成邮电业务总量26.1亿元;餐饮和住宿业企业23个,从业人员2 176人,营业额为19 486万元。

根据佳木斯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度佳木斯市全口径财政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29.5%;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51.0%。其特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税源培育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为:2011年增值税完成2.7亿元,增长12.2%;营业税完成6.5亿元,增长35.6%;企业所得税完成3.8亿元,增长27.8%;个人所得税完成1.3亿元,增长19.5%。为更好地分析佳木斯市各行业企业的纳税情况及其纳税遵从成本,本文选取佳木斯市2009—2011年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和餐饮住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纳税情况,见表1。

(二)企业纳税活动存在的问题

1.企业自觉纳税意识较为淡薄。目前,佳木斯市大部分中小企业税收法制意识依然淡薄,关系税、人情税的习惯尚未转变,将依法纳税视为一种负担。由于企业管理层对自主纳税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充分的理解和利用,加之未能得到与纳税额度相应的公共服务,存在着能不交就不交、能少交就少交和能晚交就晚交,以及查出是你的、查不出是我的侥幸心理,甚至从事税务行贿等违法行为,从而变相增加了企业纳税遵从成本。如某企业经理说,我认可把纳税全部或多点税额都给税务局个人交“情”,也不愿意把税交“公”等。

2.企业对纳税服务质量不满意。当前税务机关在税收宣传和征管方面已有很大改观,如推行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开通相关咨询电话和网站等服务方式,以及“金税工程”的建设和信息化办公方式的推广,使得纳税遵从成本有所降低。但作为综合性、制度化与常态化的纳税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企业对纳税服务的时间和质量仍不满意,如办税程序复杂、申报和审批的材料较多,纳税企业的时间成本相对偏高;会计电算化和纳税自助认证的普遍推广,企业需支付核算软硬件必须设施的相关费用,导致中小企业纳税遵从成本比重加大等。

3.税务筹划的专业性较差。我国税务筹划起步较晚,其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偏低。佳木斯市税务机构大多应市场需求成立,服务质量难以保证[3]。纳税筹划从业资质认证多以速成为主,从业人员成分以学生和缺少工作经验的初级会计师居多,不具备税务、会计、风险管理等专门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在专业水平、沟通能力和职业操守上难以胜任税务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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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大个金”经营格局,形成资源整合、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零售业务“专业化经营、系统化管理”改革,扩大二级分行、特别是大城市行的改革覆盖面,并向一级分行层面延伸。通过“两化”改革,有效改变部门分割、分散经营的局面,建立统一客户视图下的分层次客户服务体系、集中统一的产品研发和销售体系以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改进零售银行业务的评价考核机制,在行长目标考核中适当加大考核比重。完善按客户、产品、网点和客户经理的业绩价值贡献为基础的零售业务考核体系,为第一零售银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体制和机制保障。加快个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明年专职客户经理必须达到3万人,三年突破5万人,保证中高端客户的年增长率达到15%以上。

(二)加强网点建设,打造中国最好最大的零售银行业务服务平台。总行计划每年拨出10亿元专项资金,按照“客户分层,网点分类,功能分区,业务分流”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标准,统一设计视觉形象,力争三年建成200家财富管理中心,在对现有的1000家理财中心进行规范和升级的基础上,再建成2000家功能隔离分区的理财中心。实现理财金客户服务全面升级,达到专属服务渠道、专供理财产品、专职客户经理、专享优质优惠服务的标准。把拥有20万以上资产的理财金客户从一般客户中分离出来,加强关系维护,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满足其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各分行也要安排专门资金,力争三年完成6000家主要服务于中端客户的理财网点建设。进一步调整网点布局,通过迁建、购置等方式,加快在新兴商业区、高档住宅区和中高端客户聚集区的布点。网点建设和改造必须兼顾对私和对公业务发展和对外服务的需要。

继续完善一般理财网点的分区服务,合理控制金融便利店的数量,规范和美化普通网点的服务环境。扩大自助设备投放,计划每年新增2000台ATM,不断改善大众化和标准化的金融服务。改造和优化网点标识系统,实行网点橱窗亮灯工程和内部布局的标准化,争取明年使有条件的综合化网点全部亮起来,成为宣传工商银行自身形象和业务产品的重要窗口,切实把网点优势充分展现出来。

(三)开发适应中高端客户需要的个性化产品和服务,丰富个人金融产品体系。在进一步做大基金、国债、保险等传统产品的同时,重点从本外币衍生类产品组合、保险定投、基金投资理财计划等银行类理财产品开发方面取得突破。加快账户管理业务的开发,进一步把个人客户理财、基金、国债、保险、黄金等各种资产的管理整合到理财金账户,并以此为基础提供质押贷款、投资管理等新的服务,通过更为完整的产品链和合一的资产账户管理,形成客户资金在我行内部的循环回流,从各个金融服务环节获取收益。适应海外华人高端客户群体回国投资理财需求,加快开发新的业务渠道和产品,积极提供包括资金汇入、结汇、投资等在内的一揽子服务。加强境内外个人账户对接研究,尽快实现境内外账户全面挂接和统一管理,联动开发个人金融业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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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辉超市采购模式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我国很多零售企业不重视采购的管理,想当然的以为花的钱越少越好,采购管理是后勤的小事,并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殊不知采购的成本和质量直接关系到零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采购的成功与否决定着零售企业的经营成败。永辉超市的采购模式存在以下问题:

1.分散采购模式增加了采购成本,资金运作不协调

永辉超市采用的是分散采购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免去中间商的加价,也可以避免中途掉包影响品质的事情发生。对于日常的生活用品而言,永辉超市会选择有一定规模的供应商,且这些供应商的生产日期比较真实、交货日期比较及时,为维护供应商信誉,售后服务也有水平。并且这些供应商投资规模较大,不会因为一时的不盈利而停业,这样永辉就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以保证流通顺畅。当然,如果一次性直接采购的量比较大时,永辉依然要提前预付定金或者提供担保等,交易要按照独立性的原则走,过程复杂。而对于保质期短的果蔬产品,采购部选择的往往是一些农户,采购部门会在本地的农村商户选择他们认为合适的果蔬供应商,这样就会出现很多不规范的因素。从永辉超市的综合条件来看,它不应当采取分散采购,不仅不容易控制,而且失去了价格优势,最主要的是不能很好地掌控采购者与供应商的管理。

2.采购与销售相分离,导致预算管理能力差

企业要想获得最大的利润,就必须协调好各方面之间的联系,只有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公司的成本才会越低,获得的利润才会越大。永辉超市各部门管理互不影响,导致采购部与销售部相互分离,从而使采购部门不清晰销售的具体情况,只根据销售数据确定采购商品的数量,容易造成预算失误,使一些商品滞销或不畅销或商品挤压等诸多问题。比如永辉超市最滞销的服装及鞋子,这类商品采购人员盲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39.9元和29.9元的商品较多,虽然容易吸引顾客,但忽略了消费者喜好,物美价廉才更容易满足消费者需求,符合大众消费的商品。再加上部分超市职员在采购过程中只顾自己利益,徇私舞弊,从而导致超市员工秩序混乱,采购效率低,影响公司的全面预算。

二、永辉超市库存管理的问题分析

库存管理的重点是库存控制,其目的是通过适量的库存,用最低的库存成本,实现对企业经营活动的保障。刘丽文(2013)指出“库存控制要解决三个关键性的问题:确定订购点即库存量降低到某一数量时,应即刻请购补充的点或界限,然后确定订购量,即必须补充多少库存根据此数量订购,方能配合最高库存量与最低库存量的基准。随着订购量的变化,费用也将发生变化,根据两者相互作用的关系,从理论上计算出的最小费用的订购量,即经济订购批量。最后确定库存基准,即应维持多少库存。”目前永辉超市在库存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易腐商品的较多,增加了商品获利风险

永辉超市主要靠低价的蔬菜水果吸引顾客,日常必需品也是最能吸引消费者,所以永辉超市在果蔬方面的库存量往往较大。然而新鲜水果、蔬菜、鲜活海产品等都属于易腐商品,所以蔬菜、水果、海产品等库存控制都存在严峻的问题。与其商品腐烂变质不如低价销售,挽回商品的变质损失。这些商品只能在产品的保质周期内销售,产品的需求是随机不确定的,连锁超市只能根据销售周期前需求预测来决定订购的数量,商品的销售周期即将结束,若商品过剩,过剩的商品只能以远远低于产品的成本的价格(折价)处理掉,若商品脱销,则连锁超市将损失掉缺货的那部分利润。进而我们发现易腐商品虽然能够吸引顾客,满足顾客的需求,但是易腐商品的成本风险过高,这也是我们不得不考虑的。

2.库存管理水平较低,商品积压问题严重

永辉存货周转率偏低,部分商品存货挤压量较大,占用大量的资金,增加了库存管理的成本。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部分采购人员会只关注商品的价格,尤其是在采购促销商品的时候,时间紧迫,有时为了争取时间,采购的的商品有点过于随意,不一定会真正满足客户的需要,而永辉超市每天都会有大量商品促销以吸引消费者,这有可能就导致两极分化,管理比较好的店铺会越来越好,而比较差的店铺有可能要面临破产的可能。库存管理水平低,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比如没有及时下架已经过时的商品,且价格也没有调整,导致顾客不愿购买;决策失误采购的商品不适合顾客;因分类不明显使得好的商品却并没有引起顾客的注意等,这些问题的出现都反映出库存管理的重要性。

三、永辉超市促销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促销是指企业利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使消费者了解和注意企业的产品、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并促使其实现最终的购买行为。目前社会中比较常见的促销方式有:样品、优惠券、现金折扣、特价包装、赠品、奖励、免费试用、打折促销、买一送一等。永辉超市在促销活动中存在的如下问题:

1.成本控制不当,导致利润空间下降

永辉大卖场数万种商品,有一些日用消费品如洗衣粉、牛奶、鸡蛋等被称为价格敏感商品。由于消费者对这些商品反复购买、使用,因此特别在意其零售价格。为了吸引消费者,大卖场对于此类商品低价甚至负利销售,从而给消费者造成物美价廉的印象,而把从属的、消耗大的商品价格定得高些。长期的低价策略导致部分商品的利润为负值,例如鸡蛋的进价是3.5元,超市里面鸡蛋卖价却总是3.49元,在销售的过程中再加上鸡蛋的毁损成本增加,这样的话在公司整体的运营中销售成本却增加了不少,进而导致了在整个公司的运营状况不是很好。没有做到保本经营,这样使其他商品利润不得不弥补部分商品的负值,从而导致了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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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零售市场业态格局规模格局政策选择

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的改革及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中央及地方政府也扩大了招商引资规模。外资的引入,加剧了零售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在加速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同时,对我国目前的零售业态格局产生了较大影响,增加了零售业未来发展局面的不确定性。当前,在外资零售业的影响下,超市(含便利店)、专业(卖)店、购物中心等新业态相互角逐,并不断蚕食着传统百货业的原有领地,其中超市(含便利店)发展最为迅猛;整体而言,我国零售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商业战略重组和整合虽如火如荼,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集团相继出现,原有市场格局亦渐趋紧凑,但从规模角度看与国外零售巨头仍不可同日而语,而且集中度仍然较低。

我国零售市场业态格局与规模格局

零售业态的竞争格局现状

本文就百货商店、连锁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便利店和购物中心这六类主要零售业态的竞争格局的现状作出分析。

百货商店指在一个大建筑物内,根据不同商品部门设销售区,开展各自的进货、管理、运营的零售业态。目前,中国百货商场的发展呈现出规模大型化、组织集团化、经营多元化和向新业态延伸的特点。从市场形式看,百货商场表现为如下现状:

经济效益日益下滑。虽然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但百货零售企业的毛利率确呈下降态势,企业的效益增长远低于销售额的增长。同业过度扩张竞争。从2005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多数城市的百货零售企业建设速度远远超过了居民实际购买力增长水平。市场缺乏特点,消费需求明显断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普及型、温饱型需求已基本饱和,而新的高水平的购买能力尚未形成,加之居民购买力多渠道大量分流,商品消费需求在近几年内将会逐渐减弱。因此,消费品市场难以出现热点商品。

连锁超级市场超市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生鲜商品、食品等大众化实用品、向顾客提供日常必需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在百货商场扩张受到影响的情况下,连锁超市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具备竞争力的大型连锁超市将成为下一轮发展热点:

中国连锁超市已成为商业领域最具活力的业态。尤其是近几年来,大中型连锁超市销售规模逐年递增,销售增长明显高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和传统百货商店的增长。

竞争激烈,连锁超市进入整合时期。同国外的连锁超市公司相比,中国的连锁超市规模明显偏小。目前连锁超市公司扩大规模的主要方式是对国有网点进行连锁化改造和通过租赁、购买、新建网点等方式扩张,这些都属于单一资本的扩张,要想扩大企业规模,建造内资连锁超市的“航空母舰”,只有进一步转变观念,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和加盟等多种形式,突破行业界限、地区界限,才能真正形成经营规模大、竞争实力强的大型连锁超市公司。

外资进入速度加快。国外著名的超市集团公司看好了中国商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纷纷抢滩中国,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已经逐步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而且拟定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的计划。

仓储式商场指在大型综合超市经营的商品基础上,筛选大众化实用品销售,并实行储销一体,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采取自选方式销售的零售业态。

由于国外大型著名仓储式商场纷纷进驻我国市场,不仅对国内仓储式商场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加剧了仓储商场之间的竞争,我国仓储式商场逐步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使之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新经营理念的引入,使我国仓储式商场的优势较为明显:仓储式商场一般都实行私人商场,即PB(PRIVATEBRAND)战略。零售企业自己筹划开发并贴有本公司特定商标的商品。仓储式商场定位于中低档次。中国目前仍有60%—70%消费者消费水平较低,因而仓储式商场的定位仍适应当前消费状况,再加上商场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因而颇受欢迎。自主的购物形式。消费者购买的自主心理日益增强,对营业员的依赖性减弱,而仓储式商场已适应了这种心理。仓储式商场实行会员制,把一些收入较高、消费量较大但同时对让利销售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吸收为自己的会员,并对其大量消费进行奖励,从而成为自己固定的消费群体。实行会员制也便于商家进行市场分析,确定消费趋向,以便制定出各种营销策略。经营管理机构精简、高效。

专业店指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且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业态。专业店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发展迅速,总量大幅度增加;专业细分化;经营形式多样化。专业店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在一些大城市发展异常迅猛,逐渐成为与综合百货商场、超市并驾齐驱的一种商业业态。这些专业店以相对价格较低、专业服务、连锁经营等优势,迅速分割了原有大型百货商店的市场份额,但其发展同样面临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经营规模限制等问题。

便利店指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便利店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要,是我国零售业态中较有发展潜力的一种,估计今后的发展速度将会更快。

购物中心近几年,购物中心在全国大城市处于兴建中,建筑面积5—20万平方米不等,全国正在兴建的约有200处左右,基本上是以娱乐、餐饮、服务、休闲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购物场所。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业态,电视购物、邮购等作为新兴的商贸形式,以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在市场上崭露头角。

零售企业规模格局

我国目前零售企业规模竞争格局表现为:首先,企业规模化趋势逐渐明显,产业集中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零售企业间并购进程加快,集团规模增大,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且零售业向超大型零售企业的发展开始加速。其次,外商企业占有相当优势,增长也十分迅速。2004年我国零售业外商投资法人企业数264家,分店2200多个,比上一年增长了89%;2004年零售企业前30名中国内企业销售额增幅为17.8%,而外商企业为21.6%,销售额占零售企业30强销售总额比例为20.8%,优势较为明显。通过对上述零售企业规模竞争格局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基于物流、营销以及客服等方面的规模经济对处于流通末端的零售业来说至关重要。作为零售市场自身结构优化的趋势,零售企业必然走向大规模与集团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再者连锁经营方式的大规模引入及广泛流行,也是零售企业规模化发展的一个诱因。

长期以来小、散、乱、差的竞争格局导致零售市场中的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严重影响了零售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无益于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也无益于整个零售行业的发展,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而我国零售业目前无论是规模还是集中程度与合理的市场结构都相差悬殊,因此作为一种趋势,零售企业的规模仍将继续增大,零售市场的集中度必将进一步提高。

外资的大量涌入,高投入、掠夺性布局及其迅速壮大,显示出了对零售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威胁,也在客观上刺激和加速了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化整合及行业集中程度的提高,唯有自我发展壮大,方可应对外资在各方面的大冲击,保护本国零售企业的市场地位。

从现状来看,外资掠夺性战略布局阶段初步完成,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增店扩容时期,尤其是零售业全面对外资开放,限制进一步放宽后,外商投资将会更加自由,领域也将更加深入,这些因素决定着外商规模必将随之增大,市场份额也将进一步提高。在近5—10年内,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在规模上将会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增长水平上。

我国零售市场业态与规模格局的政策选择

业态政策选择

通过对我国零售业主要业态现状的研究,我国零售市场要想成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改革以百货为主的原有传统业态,对不适合当前消费需求的业态形式进行现代化改造。当前百货店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上已明显落后于其它业态,因此应对百货店在数量上加以控制,在其功能上加以改革。

大力发展适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消费需求的业态形式,如超市、专业店和购物中心等,制定相关政策,降低区域性政策壁垒,加速连锁经营的拓展,使其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状况进行创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业态,例如在大中城市的居民区附近,发展小规模超市与杂货店相结合并带有一定便民服务项目的类似便利店性质的业态;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小型折扣商店等。

规模政策选择

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政府应在适度规模的原则下,以市场为导向,采取税收、金融等支持手段,积极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促进零售企业间的资产重组,打破体制的限制,通过政府制定和实施零售企业联合政策,通过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零售企业大集团,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相兼容的有效竞争;制定有关政策,打破地区封锁,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组织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促进企业间的跨地区重组,例如建立统一法规,解决企业跨地区跨省市开店在工商登记、税务交纳等营业正常开放环节等方面的问题。

先本土化再国际化本土化和国际化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本土化,国际化就无从谈起,成功的本土化是国际化的前提,本土化竞争程度和竞争优势决定着国际化进程和竞争实力;反之,如果没有国际化理念和标准管理下的产品或服务作支撑,本土化也就失去了根本。对于我国零售业跨地区的重组和整合应首先侧重于本国范围内进一步拓展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企业规模,提升自身竞争力,培养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为进军国际市场积蓄力量。

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合理的市场竞争格局必然是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中小商业企业为主体的相互竞争、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塔形结构。中小企业通过细分市场及合理定位,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基础上有利于填补相对于大企业存在的需求空白,对于满足多样化需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存在,中小商业企业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可以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福利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对中小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扶持发展零售市场中由于规模原因和地位原因而处于劣势的、对维持行业竞争又十分必要的中小企业。在大力推进中小连锁企业整合、提升竞争力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使中小企业免受大企业集团的恶意侵害,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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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社会科学院“流通创新理论与对策研究”课题组.业态变迁学说及其促进我国流通创新的政策建议[J].财贸经济,2003(1)

3.郭冬乐.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与政策选择[J].商业经济文荟,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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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零售市场业态格局规模格局政策选择

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的改革及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化,中央及地方政府也扩大了招商引资规模。外资的引入,加剧了零售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在加速我国零售业发展的同时,对我国目前的零售业态格局产生了较大影响,增加了零售业未来发展局面的不确定性。当前,在外资零售业的影响下,超市(含便利店)、专业(卖)店、购物中心等新业态相互角逐,并不断蚕食着传统百货业的原有领地,其中超市(含便利店)发展最为迅猛;整体而言,我国零售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商业战略重组和整合虽如火如荼,一些大型商业企业集团相继出现,原有市场格局亦渐趋紧凑,但从规模角度看与国外零售巨头仍不可同日而语,而且集中度仍然较低。

我国零售市场业态格局与规模格局

零售业态的竞争格局现状

本文就百货商店、连锁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专业店、便利店和购物中心这六类主要零售业态的竞争格局的现状作出分析。

百货商店指在一个大建筑物内,根据不同商品部门设销售区,开展各自的进货、管理、运营的零售业态。目前,中国百货商场的发展呈现出规模大型化、组织集团化、经营多元化和向新业态延伸的特点。从市场形式看,百货商场表现为如下现状:

经济效益日益下滑。虽然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整体呈上升趋势,但百货零售企业的毛利率确呈下降态势,企业的效益增长远低于销售额的增长。同业过度扩张竞争。从2005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多数城市的百货零售企业建设速度远远超过了居民实际购买力增长水平。市场缺乏特点,消费需求明显断层。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了一定提高,普及型、温饱型需求已基本饱和,而新的高水平的购买能力尚未形成,加之居民购买力多渠道大量分流,商品消费需求在近几年内将会逐渐减弱。因此,消费品市场难以出现热点商品。

连锁超级市场超市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生鲜商品、食品等大众化实用品、向顾客提供日常必需品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在百货商场扩张受到影响的情况下,连锁超市成为新的发展方向,具备竞争力的大型连锁超市将成为下一轮发展热点:

中国连锁超市已成为商业领域最具活力的业态。尤其是近几年来,大中型连锁超市销售规模逐年递增,销售增长明显高于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和传统百货商店的增长。

竞争激烈,连锁超市进入整合时期。同国外的连锁超市公司相比,中国的连锁超市规模明显偏小。目前连锁超市公司扩大规模的主要方式是对国有网点进行连锁化改造和通过租赁、购买、新建网点等方式扩张,这些都属于单一资本的扩张,要想扩大企业规模,建造内资连锁超市的“航空母舰”,只有进一步转变观念,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和加盟等多种形式,突破行业界限、地区界限,才能真正形成经营规模大、竞争实力强的大型连锁超市公司。

外资进入速度加快。国外著名的超市集团公司看好了中国商业领域的发展潜力,纷纷抢滩中国,不断加大投资力度,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已经逐步在我国形成了一定的网络规模,而且拟定了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的计划。

仓储式商场指在大型综合超市经营的商品基础上,筛选大众化实用品销售,并实行储销一体,以提供有限服务和低价商品为主要特征的,采取自选方式销售的零售业态。

由于国外大型著名仓储式商场纷纷进驻我国市场,不仅对国内仓储式商场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加剧了仓储商场之间的竞争,我国仓储式商场逐步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内部经营管理的规范运作使之进入规范化发展阶段。新经营理念的引入,使我国仓储式商场的优势较为明显:仓储式商场一般都实行私人商场,即PB(PRIVATEBRAND)战略。零售企业自己筹划开发并贴有本公司特定商标的商品。仓储式商场定位于中低档次。中国目前仍有60%—70%消费者消费水平较低,因而仓储式商场的定位仍适应当前消费状况,再加上商场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因而颇受欢迎。自主的购物形式。消费者购买的自主心理日益增强,对营业员的依赖性减弱,而仓储式商场已适应了这种心理。仓储式商场实行会员制,把一些收入较高、消费量较大但同时对让利销售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吸收为自己的会员,并对其大量消费进行奖励,从而成为自己固定的消费群体。实行会员制也便于商家进行市场分析,确定消费趋向,以便制定出各种营销策略。经营管理机构精简、高效。

专业店指经营某一大类商品为主,并且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销售人员和提供适当售后服务的零售业态。专业店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发展迅速,总量大幅度增加;专业细分化;经营形式多样化。专业店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在一些大城市发展异常迅猛,逐渐成为与综合百货商场、超市并驾齐驱的一种商业业态。这些专业店以相对价格较低、专业服务、连锁经营等优势,迅速分割了原有大型百货商店的市场份额,但其发展同样面临人才缺乏,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经营规模限制等问题。

便利店指满足顾客便利性需求为主要目的的零售业态。便利店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需要,是我国零售业态中较有发展潜力的一种,估计今后的发展速度将会更快。

购物中心近几年,购物中心在全国大城市处于兴建中,建筑面积5—20万平方米不等,全国正在兴建的约有200处左右,基本上是以娱乐、餐饮、服务、休闲购物为一体的综合性购物场所。

除了上述几种主要业态,电视购物、邮购等作为新兴的商贸形式,以其自身独特的优势在市场上崭露头角。

零售企业规模格局

我国目前零售企业规模竞争格局表现为:首先,企业规模化趋势逐渐明显,产业集中程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零售企业间并购进程加快,集团规模增大,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大型企业集团。并且零售业向超大型零售企业的发展开始加速。其次,外商企业占有相当优势,增长也十分迅速。2004年我国零售业外商投资法人企业数264家,分店2200多个,比上一年增长了89%;2004年零售企业前30名中国内企业销售额增幅为17.8%,而外商企业为21.6%,销售额占零售企业30强销售总额比例为20.8%,优势较为明显。通过对上述零售企业规模竞争格局进行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基于物流、营销以及客服等方面的规模经济对处于流通末端的零售业来说至关重要。作为零售市场自身结构优化的趋势,零售企业必然走向大规模与集团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再者连锁经营方式的大规模引入及广泛流行,也是零售企业规模化发展的一个诱因。

长期以来小、散、乱、差的竞争格局导致零售市场中的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严重影响了零售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无益于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也无益于整个零售行业的发展,要改变这一局面,必须走规模化、集团化发展的道路,而我国零售业目前无论是规模还是集中程度与合理的市场结构都相差悬殊,因此作为一种趋势,零售企业的规模仍将继续增大,零售市场的集中度必将进一步提高。

外资的大量涌入,高投入、掠夺性布局及其迅速壮大,显示出了对零售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威胁,也在客观上刺激和加速了我国零售企业的规模化整合及行业集中程度的提高,唯有自我发展壮大,方可应对外资在各方面的大冲击,保护本国零售企业的市场地位。

从现状来看,外资掠夺性战略布局阶段初步完成,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增店扩容时期,尤其是零售业全面对外资开放,限制进一步放宽后,外商投资将会更加自由,领域也将更加深入,这些因素决定着外商规模必将随之增大,市场份额也将进一步提高。在近5—10年内,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在规模上将会保持在一个较高的增长水平上。

我国零售市场业态与规模格局的政策选择

业态政策选择

通过对我国零售业主要业态现状的研究,我国零售市场要想成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笔者认为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改革以百货为主的原有传统业态,对不适合当前消费需求的业态形式进行现代化改造。当前百货店在满足消费者需求上已明显落后于其它业态,因此应对百货店在数量上加以控制,在其功能上加以改革。

大力发展适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消费需求的业态形式,如超市、专业店和购物中心等,制定相关政策,降低区域性政策壁垒,加速连锁经营的拓展,使其合理、健康、有序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现阶段的状况进行创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业态,例如在大中城市的居民区附近,发展小规模超市与杂货店相结合并带有一定便民服务项目的类似便利店性质的业态;在中西部广大农村地区,发展小型折扣商店等。

规模政策选择

鼓励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企业重组政府应在适度规模的原则下,以市场为导向,采取税收、金融等支持手段,积极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促进零售企业间的资产重组,打破体制的限制,通过政府制定和实施零售企业联合政策,通过组建跨地区、跨部门的零售企业大集团,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竞争活力相兼容的有效竞争;制定有关政策,打破地区封锁,大力推进连锁经营组织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展和延伸,促进企业间的跨地区重组,例如建立统一法规,解决企业跨地区跨省市开店在工商登记、税务交纳等营业正常开放环节等方面的问题。

先本土化再国际化本土化和国际化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本土化,国际化就无从谈起,成功的本土化是国际化的前提,本土化竞争程度和竞争优势决定着国际化进程和竞争实力;反之,如果没有国际化理念和标准管理下的产品或服务作支撑,本土化也就失去了根本。对于我国零售业跨地区的重组和整合应首先侧重于本国范围内进一步拓展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扩大企业规模,提升自身竞争力,培养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为进军国际市场积蓄力量。

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合理的市场竞争格局必然是以大企业集团为主导、中小商业企业为主体的相互竞争、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塔形结构。中小企业通过细分市场及合理定位,在维持自身生存的基础上有利于填补相对于大企业存在的需求空白,对于满足多样化需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由于中小企业的存在,中小商业企业提供了广泛的就业机会,可以吸收大量的劳动力就业,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福利的增加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此,政府要对中小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扶持发展零售市场中由于规模原因和地位原因而处于劣势的、对维持行业竞争又十分必要的中小企业。在大力推进中小连锁企业整合、提升竞争力的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的正常秩序,使中小企业免受大企业集团的恶意侵害,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国统计年鉴2004[M].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2.中国社会科学院“流通创新理论与对策研究”课题组.业态变迁学说及其促进我国流通创新的政策建议[J].财贸经济,2003(1)

3.郭冬乐.中国流通产业组织结构优化与政策选择[J].商业经济文荟,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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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并购;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企业

        0  引言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引起了新一轮企业并购的热潮,2008年至今,国内并购重组迭起,不少企业选择收购海外品牌。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正式实施,以及2009年5月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联合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都对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格局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新形势下研究如何做好企业并购中纳税筹划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的起点,因此企业如何选择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是企业并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对目标企业进行选择时,结合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可以降低并购成本,而且对企业并购的后续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从并购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所在地域选择、所处经营状况选择等方面对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进行探讨。

        1  企业并购与纳税筹划相关理论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兼并(mergers)与收购(acquisitions)的合称,在西方,两者惯于联用为一个专业术语—merger and acquisition,可缩写为“m&a” 在我国称为并购。企业并购通常指一家企业以现金、债券、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等通过各种手段来取得对另一家或几家独立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和全部或部分资产所有权的产权交易行为。

纳税筹划,即纳税人在既定的税法和税制框架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预测和规划,使企业税负减轻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税收法规逐步趋于完善。纳税人往往面临纳税方案的选择,不同的方案税负轻重程度不同,而税收负担的轻重往往关系到纳税人实得利益的多寡。节税是激发并购产生的一个重要动因,而税收筹划又是企业并购方案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于在并购决策中达到预期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并购中的税收筹划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2  企业并购中对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研究

        2.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选择的纳税筹划  根据目标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可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但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纵向并购是指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等上下游企业合并,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另外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改变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变化之一就是重视行业优惠,实施条例对行业优惠的范围等做了进一步明确:①明确了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和减半征收的具体范围。②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③明确了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④明确了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以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1]。所以,企业在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应充分重视行业优惠因素,在最大范围内选择并购这种类型的企业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例1:a公司的核心产品为某品牌中药洗发水,现有机会合并从事中药种植的b企业或从事香料作物种植的c企业,假设两家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相当,平均每年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均为600万元,a企业现有财力只能合并其中的一家,请问合并哪家更为合适?

分析:由题意,b、c两家企业的合并成本相当。且b、c两家企业均为a企业的上游企业,合并行为均属于纵向并购,可达到减少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目的。另外根据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中药材种植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从事花卉、茶及其它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若兼并b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150万元,若兼并c企业每年享受所得税优惠为:600×25%×50%=75万元。显然合并b企业更有利。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5]36号)的规定,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①安置原企业富余人员30%以上的;②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③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以,根据以上法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并购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出的企业,安置该企业的富余人员和接受资产,就可以享受到免除3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2目标企业所在地区选择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决定了在并购不同地区相同性质和经营状况的目标企业时,可获得不同的收益。新企业所得税法虽然相对淡化了地区性优惠,但突出了对西部大开发和民族自治地区的税收优惠。国家对西部地区和民族自治地区的优惠政策有: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上述项目收人占企业总收人70%以上的,自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内资企业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2]。由于存在地区之间的差异,并购企业可选择在这些特殊地区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从而降低企业的整体税收负担,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够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收益。

        2.3目标企业经营状况选择的纳税筹划  企业并购时如果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承继目标企业经营的亏损,将目标企业经营中符合弥补年限的亏损合并到并购后的企业,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可以达到节约所得税的目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5月8日新的《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通知》)中重新规定了新时期对于企业并购中相关亏损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处理。根据规定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特殊性税务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免税政策。若企业合并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并且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②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③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④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

例2:长江(集团)股份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持续盈利,股价稳中有升,预计未来两年内盈利率将持续增加。2009年6月为了扩大经营,长江公司决定合并同行业的向东公司,合并后不改变向东公司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假设向东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均为10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300万元、资本公积200万元、盈余公积500万元)。向东公司有500万的亏损尚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限为四年。长江公司管理层通过分析,决定全部用股权支付合并款项,并同时向向东公司股东约定合并后的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假设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为4%)

分析:长江公司的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可由长江公司弥补的亏损限额为1000×4%=400万元,由此长江公司可节省所得税400×25%=100万元。对于向东公司的股东来说,由于长江公司发展势头良好,预计在12个月后出售股权不会造成损失,而且可以延缓纳税。

        由以上分析可得:①企业并购中在符合企业长远发展战略的前提下选择有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可能对企业较有利。②并购时应尽量符合特殊性并购的条件,因为特殊性并购在一定条件下意味着节税。③被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低直接关系到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总之,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的纳税筹划是企业并购纳税筹划的重要方面。在并购中,企业应结合具体情况,对目标企业所在行业、所处地区以及经营状况进行具体分析,做出合理有效的纳税筹划,以服务于并购中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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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信任二字显得格外珍贵。在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们为投资者特别呈现2016年值得信任的银行评选结果,深入揭示这些银行领衔智能时代的秘诀

在多重因素叠加并交互影响之下,2016年银行依旧未能走出盈利困局,但仍有宁波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等取得了超过两位数的增长

在全球经济弱复苏、银行不良持续爆发的背景下,大力发展零售银行成为2016年国内银行业的共识,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在这方面成绩斐然

与2015年年底相比,大多数私人银行的客户数增长率和管理资产规模增速均超过了10%,其中,尤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数据最给力

新的时代,银行纷纷确立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技术动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近两年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在技术提升和服务上表现超前

尽管银行界仍然是最赚钱的行业,但是在宏观经济低迷以及低利率、新金融等因素冲击下,银行这个庞然大物持续受到寒流冲击:利润增速继续下滑,甚至倒退;人才纷纷流失,过去的金饭碗风光不再。

面对方方面面的冲击,银行虽然在积极求变,但是不够彻底,不够颠覆,所以你会看到银行仍然走在上下求索的路上。

但是不破不立,勇于创新的银行总会找到一条光明的突破口,为大众提供贴心、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我们注意到,零售业务成为各家银行不约而同选择的转型方向。在互联网时代,新兴金融科技公司以及互联网领域的巨头纷纷攻城略地,在这场战争中,银行必须打赢客户争夺战。

岁末年初,人工智能成为最火的热点,在新时代潮起之时,勇于创新的银行正在积极拥抱智能金融。未来,银行必须瞄准金融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巨头的核心竞争力发起挑战。

作为中国独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投资类媒体,《投资者报》推崇的理念是“值得相信”,我们认为,在当今社会,信任二字显得格外珍贵。在农历新年即将到来之际,我们通过重磅封面报道的形式,全方位呈现2016年值得信任的银行评选结果,深入揭示这些银行领衔智能时代的秘诀。

整体银行业仍面临盈利困境

在我们对国内银行进行筛选评比之际,首先要了解2016年y行整体发展趋势。

在金融脱媒、市场准入放松、同业和跨界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叠加并交互影响之下,2016年银行依旧未能走出盈利增速疲软的困局。

1月3日,浦发银行在上市银行中率先其2016年业绩快报。该行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3%。中信银行在1月12日的2016年业绩快报显示,该行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亿元,同比增长1.14%。

两家银行的业绩均低于市场预期。这种现象带有普遍性,根据银监会的初步统计,截至2016年12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实现净利润2万亿元,同比增长4%。而据业界推测,待上市银行成绩单陆续出炉后,不少银行将会出现利润负增长的现象。

城商行中,新上市的常熟银行业绩增速开始降至个位数,2016年,公司营业总收入44.46亿元,同比增长27.32%,净利润10.3亿元,同比增长6.63%。

但是一片低迷中总有奋发向上的银行。其中,宁波银行的高成长、高盈利特点表现突出:2016年,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8亿元,同比增长19.35%。江苏银行的业绩也很惹眼,去年净利润为106亿元,同比增长11.73%。上海银行的成绩也不赖,去年净利润达到143亿元,同比增长10.08%。

除了已经快报的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往年均能保持高增长,2016年这种情况有望延续。

由于高成长、高盈利的特性,宁波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5家银行入选《投资者报》“2016年值得信任成长银行”。

转型零售银行成趋势

在全球经济呈现弱复苏、银行不良持续爆发的背景下,大力发展零售银行成为2016年国内银行业的共识。

过去几年,我们看到,受利率市场化影响,银行的收入结构和客户结构已经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利率市场化带来的重要问题就是存款和负债两端的脱媒。负债端方面,银行贷款占整个社会融资总量的比重在迅速下降。存款端,从原来简单的存款现金业务转向新的各种各样的财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留住客户。

银行还面临一个大环境的变化。中国的经济结构正在转型升级,经济增长的动力正在发生变化,过去三十年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拉动和出口拉动,而现在消费的贡献度越来越大。这样的结构就要求相应的金融机构能够与之适应,未来消费金融的市场广阔。

正因为这些时代的变革,银行向零售银行转型是大势所趋。波士顿咨询公司数据显示,在银行业竞争充分、利率自由化的成熟市场上,零售银行发展程度普遍较高,零售银行收入占比普遍在40%以上,德国、法国零售银行收入占比甚至将近60%。

记者注意到,众多银行早已经把零售业务当作转型的发力点,有的银行甚至提高到战略高度。

2016年《投资者报》值得信任银行评选活动中,我们设立了一个“值得信任零售银行”奖项,招商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渤海银行获得了该奖项。这些银行的零售业务收入占比居行业前列。

从招商银行的经营数据可以看出,由零售业务带来的利润已经占据半壁江山。2016年上半年,该行零售金融利润保持较快增长,税前利润达269.57亿元,同比增长36.68%;占该行业务条线税前利润的比例达49.27%,同比提升5.69个百分点。

零售业务是广发银行的传统强项,“打造中国最佳零售银行”是广发银行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该行零售业务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到52%,超过半壁江山。国寿成为大股东后,双方有望强强合作,加强零售业务的发展。

银行理财规模突破30万亿元

去年由于银监会的监管,国内银行理财业务规模扩展增速有一定的放缓,但是相对其他行业增速仍然较高。据普益标准预计,2016年全年存续规模能够突破30万亿元大关,较2015年同比增幅27.66%。

普益财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459家商业银行发行了12.4万款人民币预期收益型产品。与2015年同期比较,发行银行数量增加了104家,产品发行量增加32971款,继续创新高,增幅达36.32%。

城市商业银行产品发行量仍然最大,全年发行42526款人民币预期收益型产品,占比为35%;股份制商业银行位列第二,发行量为31621款,占比26%;农村商业银行发行30179款,占比25%;国有银行相对产品发行量最少,占比14%。

与产品发行量表现有所差异的是各类型银行规模占比,国有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占比占据整个市场80%左右的份额,仍然是市场的主力。但城市商业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在产品数量上的扩容,也展现了这两类发行主体的活力。

展望2017年银行理财市场,普益标准研究员丘剑军表示,如果说2016年是理财市场监管年,那么2017年对于理财业务转型将是重要的一年,各家银行压力与动力并存。2017年央行货币政策仍会偏紧,在“资产荒”与“资金荒”的共同作用下,以预期收益型产品为主的理财业务增速将大幅放缓,净值型产品反而受到青睐。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银行的综合理财能力排名前列,自然受到客户的青睐。《投资者报》参考银行理财的发行能力、收益能力、产品丰富性、信息披露程度等四个层面的因素,发现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 江苏银行综合能力排名居前,由此,它们入选《投资者报》“2016年值得信任理财银行”。

私人银行的贡献度越来越大

去年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与波士顿咨询公司联合了《中国私人银行2016:逆市增长,全球配置》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指出,预计2015-2020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金融资产年均增速约为15%,将明显高于同期预设6.5%的GDP增速及整体个人可投资金融资产12%的增速。至2020年,高净值人群可投资金融资产将占据中国整体个人财富的半壁江山,占比达51%。

各家银行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看重的是广阔的市场前景和丰厚的利润,在欧美市场,私人银行业务的利润可达其他零售业务利润的数十倍。目前,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着重在金融服务和非金融服务两个方面提升服务能力。金融服务方面,通过构建涵盖证券、基金、保险、信托、期货、金融租赁在内的产品体系,增强资产配置能力,努力提升自主研发产品的能力。同时,加强与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建立安全可靠的第三方产品库,扩大客户的选择范围。在非金融服务方面,重点加大专业人才的配置,满足客户关于税务筹划、保险服务、财富传承、移民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此外,多家商业银行尝试通过全球医疗、家庭生活助理、旅行商务助理、国内道路救援、圈层交流等增值服务,使私人银行业务成为高净值客户的贴心管家。

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是一片广阔的蓝海,以此为契机,国内私人银行从诞生至今的10年以来获得了相当快速的发展。中国银行业协会私人银行专业委员会对17家会员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国内银行系私人银行管理资产规模达6.8万亿元,客户数量达49万户。

私人银行成为大型银行的标配,贡献的利润也在大力提高。与2015年年底相比,大多数银行的客户数增长率和管理资产规模增速都超过了10%,其中,尤以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的数据最给力。

截至去年上半年,工行私人银行客户数达7.62万户,管理资产规模达12300亿元;招行私人银行客户数达5.4万户,管理资产规模达14237亿元。从这两项数据来看,招行私人银行业务已经超越工行,占据国内首位。农业银行的表现也不错,其私人银行客户数达到7.97万户,管理资产规模9344亿元。

如果从客户数量来计算,中国银行占据榜首。截至2015年年末,中国银行在内地设立理财中心7204家、财富中心303家、私人银行34家,中高端客户数及金融资产均比2014年末增长超过10%,私人银行客户达到8.65万人,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8100亿元。

在《投资者报》2016年值得信任银行评选中,招商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5家银行的私人银行实力不俗,入选《投资者报》“2016年值得信任私人银行”。

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

著力解决“三农”、小微企业、特殊人群等领域的金融服务问题是践行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从披露的商业银行业绩报告中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正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大创新力度、推进网点建设等方式,促进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金融服务不断取得新进展。

去年,人民银行《2016年上半年金融机构投资投向统计报告》,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加快是一大特征。报告显示,截至去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9.31万亿元,同比增长15.5%,增速比上季末高1 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4.6 个和8.2 个百分点。

过去小微企业主要是由中小银行提供服务,而如今越来越多的大型银行也加入这个队伍。截至2016年底,工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已超过2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8%,是国内首家小微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的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由于独特的业务性质,自成立以来一直践行普惠金融理念。

而立足小微企业的中小银行也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从产品创新、管理机制、科技系统、人员配备、专营机构、数据模型、不良处置、贴息优惠等各个方面,对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效,受到小微企业和监管部门的认可。

目前, 金融科技已经进入3.0阶段,金融业最新的IT技术改变了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信用中介的角色,大幅提升了传统金融的效率,解决了传统金融的痛点。金融科技满足了传统金融机构过去无法实现的金融需求,服务于过去未被服务的客户,其实质是降低了金融服务的门槛,使普惠金融落到实处。

在《投资者报》2016年值得信任银行评选中,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入选“2016年值得信任普惠银行”。

纷纷抢夺移动互联网机遇

随着我国基础电信网络的日益发展、智能手机和智能终端的普及,以及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技术的成熟,传统的信息产生、传播、加工利用方式将随之改变。

在这样的变革中,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等金融创新手段为数千万小微企业和亿万用户带来了便利。长期制约银行开展零售业务的客户分散、单笔金额小、手续麻烦、成本高等弊端将随之迎刃而解。在互联网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没有任何一家银行敢轻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各家银行都希望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实现银行业务的“弯道超车”。

安信证券分析师赵湘怀认为,近年国内银行发展一共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金融阶段,银行和客户对于银行零售业务的理解主要在于简单的存贷款业务。各个银行总体上提供“同质化”的服务,银行间的竞争主要在于网点的扩张以满足客户业务便捷性的需求。

第二个阶段是半自助电子化金融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客户对于便捷性的需求越来越高,不再满足于柜台等低效的服务方式,于是ATM等自助金融服务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经济的发展让客户的消费能力得到了提高,信用卡等消费金融概念的出现丰富了银行的零售业务。此外,银行客户数量的发展、客户群体的日益复杂化,迫使银行进行零售业务转型,而技术的革新也给银行的转型提供了便利条件,越来越符合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的产品被设计推出,银行的零售业务逐步多样化。这一阶段中,银行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从传统金融时代的网点扩张转变成银行零售产品之间的竞争。

第三个阶段则是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技术的提升使得客户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越来越多的客户认可通过互联网获取金融服务。而互联网金融的便捷性大大削弱了传统营业网点的功能,电商平台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则威胁到了银行零售业务的地位。在这一阶段,银行开始减缓营业网点的扩张,转而侧重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发和推广。银行间的竞争也迈入新的格局,即渠道端的竞争和用户体验度的比拼。

在赵湘怀看来,新的时代,银行要确立差异化发展战略,发挥技术动力。在面对变革的挑战时,银行应克服营销手段雷同落后、金融产品结构单一的问题,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除此之外,为应对未来发展需要,银行应以技术动力取代模动力,依靠各种金融产品和非金融服务的创新,及时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新的多样化需求,以创新而非资本投入来获得持续的发展。

篇12

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国际概况

零售银行业务已成为国际先进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

上个世纪7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出现了二战以后严重的“滞胀”问题,当众多的银行还执着的在公司银行业务领域大规模地进行投入,期望获得丰厚回报的时候,以花旗银行为代表的先进银行就敏锐地洞察到零售银行业务所蕴藏的无限商机,并把它提升到战略高度进行拓展。实践表明,零售银行业务以其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特点很快成为了国际先进银行的利润支柱,使这些银行平稳度过了经济周期波动所带来的危机,推动着它们一步步成为业界翘楚。

最近几年,国际大型银行更是普遍意识到零售银行业务对于银行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采用各种方式加快自身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步伐。例如摩根大通和美洲银行采用收购兼并的方式,迅速扩大自己在零售银行市场中的份额。欧洲的银行业则在经历了经济低迷和资本市场的动荡之后,重新审视零售银行业务在银行经营中的地位和价值,开始调整业务发展的重点,一度备受冷落的零售银行业务逐渐升温。零售银行业务目前已成为国际先进银行利润来源的主体,支撑着银行业务的稳步增长。如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汇丰集团、美洲银行等国际先进银行的零售银行业务对整体利润贡献率都已达到50%左右的水平(详见下表)。

零售银行业务是亚洲银行业战略转型的重要方向

上世纪九十年代,亚洲金融危机的动荡使不少国家和地区的银行面临重重经营困境。亚洲的银行业因而开始反思以往过于依赖公司银行业务的弊端:企业经营风险大量地集中在银行体系内,宏观经济运行一旦出现波动,企业效益滑坡,会很快引起银行不良贷款数量的急剧上升,非常容易遭受巨大的价值损失,陷入一蹶不振的泥潭。

而另一方面,亚洲作为几十年来世界上经济增长最为迅速的地区,居民收入持续上涨,家庭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张,财富管理、住房按揭、消费信贷和信用卡等零售银行业务存在着广阔的发展前景,零售银行客户不仅是低成本的资金提供者,而且是重要的利润来源。

因此,近些年亚洲的银行业都高举业务转型大旗,进军零售银行业务市场,经营重心由批发型公司信贷领域逐步向公司信贷、消费信贷领域并重过渡。经过近几年的调整转型,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零售银行业务,在财富管理、按揭贷款和信用卡等方面,表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银行的盈利能力正逐步恢复。可以说,零售银行业务是亚洲地区很多银行摆脱金融危机困境,重回健康发展轨道的重要引擎。

当然,各个国家的商业银行由于所处的发展环境和实施的发展战略不尽相同,零售银行业务占比及其实现方式也存在差异。对于国际先进银行而言,零售业务占比一般在50%以上,零售业务已成为与公司银行业务、资本市场业务并重的战略主线。

但也有一些商业银行零售业务占比并不高,有些甚至不做零售业务,而是专门从事公司和资本市场业务,这些银行的整体盈利水平和品牌价值也较高。最典型的是美国州街金融公司,它不涉及零售银行业务,是面向全球机构投资者的金融服务公司,也有非凡的成就。但是,也应该看到,采取这种专门性发展策略的银行属于少数,它们具有其他银行无法匹敌的独特技术、客户关系和业务优势。对于大部分国际银行而言,零售银行业务是现代银行重要的业务领域,并已构成银行主要利润来源。应该说,零售业务并不是当今中小银行的惟一出路。

中小股份制银行步入零售银行时代

从国内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现状看,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既具备一系列的有利条件,又是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具备有利的外部环境

居民财富的迅速增长为零售银行业务发展带来广阔市场空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居民收入不断上升,个人财富不断积累。最突出的表现是,居民储蓄存款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00多亿元开始一路攀升,到2006年6月末已超过16万亿元,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如此庞大的储蓄存款市场为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正面临着难得的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机遇。

居民收入的分化丰富了零售银行业务的内涵。在居民财富整体上涨的同时,收入的分化也在促进富裕人群和中产阶层逐步崛起。富裕人群按照美林集团的定义,是指拥有百万美元金融资产的人,该公司公布的《2005年度全球财富报告》显示大陆富裕人群数量达到30余万人,掌控着近万亿美元的金融资产,人均300万美元。中产阶层按照家庭平均年收入达到1万美元,并拥有4万美元资产的标准,估计目前国内这一阶层超过了2000万个家庭,这部分人群也积累了近万亿美元的家庭财富。富裕人群和中产阶层相对普通大众的银行服务需求有很大的不同。普通大众的预防性动机和流动性需求较强,侧重简单的存取款服务;而富裕人群和中产阶层投资性动机和增值性需求较强,倾向财富管理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这样为银行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多样性的零售银行产品和服务创造了客观条件。零售银行业务必将成为国内银行业最具潜力和最具活力的业务领域。

大力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符合国家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近年来,我国政府把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作为一项长期的经济政策,鼓励银行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同时,随着国内家庭收入的增长,住房、汽车、大宗物品等消费信贷需求日益增多,国内银行正迎来零售银行业务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机。国际银行业的经验也表明,在社会物质产品逐步丰富的过程中,银行服务逐步从侧重生产领域向生产领域与消费领域并重甚至于侧重向消费领域转变。因此,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既符合当前国家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也符合国际银行业的发展规律,有助于推动银行服务领域的迅速扩展,促进银行利润来源多元化。

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促使商业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领域寻找新的利润来源。国外金融业的发展历程表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对银行传统盈利模式形成强大冲击。大批优质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直接筹资,大大降低了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银行传统公司业务的基础受到侵蚀,也迫使银行业开拓零售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从当前国内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看,股票市场经过最近几年的改革调整,正在加快复苏,短期融资券市场也在迅速扩容,直接融资市场比重的提高不可逆转,企业融资脱媒化现象将更为突出,这些都使国内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依靠公司银行业务为主要利润来源的盈利模式面临巨大挑战。

同时,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大客户贷款议价能力增强,存贷利差区间也将收窄,银行对公业务利润增长日显乏力,保持银行利润的持久增长就必须从零售银行业务中寻找新的利润源泉。

监管政策和规则的变化鼓励商业银行发展零售银行业务。2004年开始,银监会实施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监管。按照该办法规定,企业贷款的风险权重为100%,而个人抵押贷款的风险权重仅为50%,后者对资本的占用仅为前者的一半。换句话说,同等资本规模将能推动两倍于公司业务的零售资产业务,这将大大提高银行盈利水平。因此,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的零售银行业务既是提升银行盈利能力、满足股东投资回报的需要,又是适应监管规则的需要。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零售银行业务低成本扩张提供了有力支持。信息技术在银行业的广泛应用,使得零售银行服务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服务渠道的兴起,不仅从时间上、空间上延伸着银行的服务范围,而且还降低了银行业的运行成本,改变了发展零售银行业务单纯依靠机构网点扩张的传统模式。据有关机构测算,零售业务柜台单笔交易的费用为1.07美元,电话银行是54美分,ATM是27美分,网上银行是1~13美分,电子银行渠道可以显著地降低零售银行的服务成本,银行可以依托电子服务网络,以较低的成本

推动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

发展零售银行业务是国内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在银行实际经营中,国内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业务结构上普遍偏重公司银行业务,要实现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结合中小股份制银行内部经营的情况,实施零售银行战略,实现公司银行业务和零售银行业务协调发展。

从负债结构看,长期以来,大多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存在着对公存款比重偏高,对私存款比重偏低的问题。对公存款过高,一方面财务成本很高(如一部分是协议存款,协议利率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盈利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对公存款维护成本较高,稳定性一般较差,需要投入相当多的人力物力进行维护。对比全国对公存款市场和对私存款市场(见图1),可以看到,对公存款增长日渐乏力,储蓄存款则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在总额上已经远远超过对公存款总量。及时调整负债结构,改变过于倚重对公存款的现象,才能有效支撑银行的长期稳定发展。

从资产结构看,零售银行的资产业务扩张非常快,全国个人购房贷款的数量增长迅速(见图2),零售资产业务的重要性在不断提升,成为银行业的重要利润来源。而在企业融资脱媒化、利率市场化的环境下,公司银行业务承受着愈发沉重的压力,迫切需要进一步开拓零售银行业务,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保证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要求。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公司银行贷款质量容易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不良贷款具有集中暴露的特点,往往给银行的经营带来明显的波动。而零售业务具有服务对象分散、单笔业务金额有限、业务规模庞大的特点。因此,在同样的经营规模下,零售银行业务可以更好地分散风险,和宏观经济波动关联度较低。在实际情况中,大部分银行的零售银行贷款不良率在1.5%以下,明显低于银行的总体不良贷款水平。因此,大力拓展零售银行业务,有助于降低银行的整体不良贷款率,促进银行业务质量、效益和规模的协调发展。

从品牌建设看,由于公司银行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较为单一,专业性较强,大众市场认知度较弱。而零售银行业务与居民的生活、消费、投资等方方面面休戚相关,优良的零售银行服务品质能培育银行大批忠实的客户群体,有助于银行整体品牌的塑造,进而促进公司银行业务发展,实现零售银行业务和公司银行业务的良性互动。

中小股份制银行零售银行战略的路径选择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零售业务的竞争地位

在国内零售银行市场中,存在着三种类型的竞争主体。一是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国有银行;二是十多家全国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三是正在大举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三类竞争主体在零售银行业务发展中具有各自的经营特色,形成了不同的竞争态势。

八九十年代国有银行利用自身的垄断优势,通过网点建设进行了大规模扩张,目前已合计拥有10万多家机构网点,占到国内银行网点总数的90%左右。遍布全国大中小城市的机构网络,为零售银行客户带来了空间上的便利,使国有银行积累了深厚的客户基础。

然而大规模的机构网点建设也给国有银行带来沉重的财务成本压力,单位投入产出比偏低,有数据显示国有商业银行单个网点平均的个人账户数量仅为1600个。同时,由于拥有了庞大的客户数量,国有商业银行曾一度忽视了对优质客户的筛选、细分和差异化营销,影响了中高端客户的忠诚度。现在,国有银行已经注意到零售业务发展中的这一不足,并在国外战略投资者的协助下,加紧改进零售银行的经营策略,实施差异化的服务以增强对中高端客户的吸引力。

外资银行则在渐进式的金融开放政策下,加紧进入国内银行市场,零售银行业务是不少外资银行在华发展的战略重点。尽管外资银行在拓展零售银行业务方面有明显的不足,如网点少、客户基础薄弱,本土化程度低等,但又具备其独特的优势,如成功的市场经验、先进完善的产品与服务、高效超群的营销技术和一批优秀的国际化人才。这样,外资银行在华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战略意图非常清楚,就是直接介入高端市场,为富裕人群提供理财及资产管理服务。

不可否认,中小股份制银行中领先的商业银行,早在90年代就根据零售客户的现金存取、刷卡消费、账单支付、网上支付和资金理财等方面的金融需求,依托技术创新,先后开发了以电子渠道为依托的金融产品,并采取了富有成效的营销策略,打造了零售银行的知名品牌,成为零售银行市场中最有力的竞争者。

然而,对于大多数中小股份制银行而言,迫于发展初期追求股东回报和做大规模的生存压力,较为注重短期盈利性较强的公司银行业务,而零售银行业务的投入和发展明显滞后。目前中小股份制银行经历十多年的快速成长后,已经具有了一定规模实力和品牌知名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压力双重影响下,迫切需要拓展零售银行业务,使之构成银行稳健发展的另一个支点。但是,从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自身条件看,在网点数量上远不及国有银行,在品牌和技术上又同外资银行存在明显差距。如何实施行之有效的零售银行战略,亟需深入思考和积极实践。

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一般规律

从国内外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发展零售银行业务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的工作,即包括客户积累、客户经营、客户增值三个阶段。

客户积累是零售银行战略成功实施的前提。零售银行业务存在着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要为数量众多的零售业务客户服务,并尽可能满足客户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需求,就必须首先搭建较为完善的零售银行服务平台,如机构网点的建设、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的运行、自助银行的设置等等,这自然要在固定资产、人力、科技上进行大规模投入。但由于单个客户一般交易量都较小,单个客户的收益较为单薄,因此,只有积累一定规模的客户基础,才能成功跨越零售银行业务的盈亏平衡点,最终由成本区进入利润区。客户积累应当采用积极的、主动的市场营销策略,如通过工资、住房贷款、出国金融、网上银行、借记卡、信用卡等产品和业务建立与客户的联系,逐步扩大客户基础。

客户经营是零售银行战略成功实施的中心。银行进行了有效的客户积累,就需要以经营客户的理念,满足客户多方位的金融服务需要,同时获取利息收入和中间收入。目前,国内外零售银行的主要产品分为四类,包括个人贷款类产品(信用卡、住房抵押贷款、汽车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理财类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衍生交易类产品、资产证券化产品),交易类产品(证券、基金、外汇、期货等),电子支付类产品(各类银行卡、POS支付、网上购物、跨行转帐等)等四类产品。客户经营就是要针对客户个性化、综合化的需求,通过对上述四类产品的交叉销售,并辅以优质的服务,向客户提供良好的个人金融服务体验,加深与客户的业务联系,培养客户忠诚度。

客户增值是零售银行战略成功实施的重点。在零售银行业务中,通常是20%的客户创造80%的利润,甚至是比例更低的中高端客户人群创造更高比例的利润,这部分客户主要是富裕人群和中产阶层。他们所需要的是复杂的高级金融服务,涉及金融交易、投资管理、纳税筹划、管理咨询,乃至遗产管理等内容。与一般零售银行业务不同,向这类客户提品和服务的核心在于以量身定做的服务模式为客户创造价值。从国内外银行中高端客户服务的经验来看,为客户增值主要通过贵宾理财服务以及在此之上的私人银行服务,这是衡量零售银行服务水平的更高标准和零售银行服务的更高境界。

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零售银行战略的路径选择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多层次的客户需求,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在零售银行业务发展方面进行赶超,如果仍然从客户积累环节逐步做起,循序渐进,就难以摆脱零售业务相对滞后的局面,实现走在中外银行零售业务竞争前列的目标。在我看来,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根据自身的条件走一条三个阶段同时启动、一体化运作的零售银行发展道路。

在客户积累方面,借助自身一定规模的分支机构和先进的电子银行渠道,实行积极的、主动的营销策略,尽快突破基础客户数量的瓶颈;在客户经营方面,要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力度,完善电子银行服务渠道,加强产品研发,加大产品的交叉销售,提高零售银行的整体盈利水平;在客户增值方面,中小股份制银行应该借鉴国外银行客户增值服务的成功经验,尽快构建起具有自身特色的贵宾客户服务体系与私人银行服务体系,进入中高端客户服务的利润区,实现零售业务的超常规发展。

从中信银行发展零售银行业务过程来看,我们实施零售银行战略正是要探索这样一种新的发展路径。

在具体的市场策略上,中信银行贯彻和执行“三维四动”的经营方针。“三维”是指从业务结构的维度,要形成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完整的业务体系,丰富中间业务品种;从客户结构的维度,要形成低端(普通客户)、中端(贵宾理财客户)、高端(私人银行客户)完整的服务体系;从核心竞争力的维度,要围绕系统、产品和队伍三个方面全面构建零售银行业务核心竞争力。

“四动”是指公私联动、产品拉动、专业促动和全员推动。

――公私联动方面,要借助中信银行公司银行的市场基础和优势,将公司客户中蕴含的零售银行的能量和资源转化出来,以工资、信用卡等服务为切入点,扩充基础客户;加大交叉营销力度,向公司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中信贵宾理财业务的营销宣传,建立业务关系,扩大贵宾客户群体。

――产品拉动方面,中信银行不断开发有吸引力的投资理财产品、信用卡、交易支付工具,丰富网上银行功能,利用差异化产品特点吸引不同客户,同时提高对现有产品的营销能力,实现对产品的组合营销。

――专业促动方面,扩充零售银行专业人员队伍,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营销能力,提高理财客户经理产能,带动业务稳定增长。

――全员推动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奖惩办法,调动全行员工参与零售银行业务发展的积极性,鼓励员工进行零售银行业务营销。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建设有中信特色的零售银行服务体系”的目标,加快零售业务发展。

首先是建立高科技支撑的零售银行业务体系。在服务渠道、金融交易、产品服务、后台账务、客户关系管理等诸多方面强化信息技术运用,以高科技手段降低零售银行运行成本,以高科技手段满足客户多层次的需求,以高科技手段提升零售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摆脱依赖物理网点和人员数量的增加来发展零售业务的传统模式。

其次,集中经营客户。实施零售银行业务集中经营的经营管理平台、预算管理机制和营销服务机制,对信用卡、借记卡、个人贷款、出国金融、理财产品销售等业务进行集约化经营和管理,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第三,完善的高端服务体系。健全贵宾理财服务体系,打造高素质的客户经理队伍,统一服务质量标准,充实贵宾服务的增值功能。启动私人银行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学习和借鉴国外私人银行成功经验,引进和培养私人银行专家人才,探索适合国情和客户需求的私人银行服务体系。

私人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战略发展的方向

私人银行是零售银行业务“金字塔”的顶端,是利润回报最为丰厚的业务领域,对银行的品牌和形象有很大的烘托作用。最近一两年,国外著名的金融机构纷纷瞄准国内富裕人群,抢滩国内私人银行市场,专门为高资产净值客户提供财富管理和财富保障服务,服务内容涵盖资产管理、投资、信托、税务、遗产安排及收藏、拍卖等广泛领域。

面对日益激烈的零售银行业务竞争,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实现从客户积累、客户经营和客户增值三个阶段的跨越式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加快开发具有高利润价值的私人银行业务领域。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必须以国际化视野,参考国外私人银行机构的运作模式,构建起自身的私人银行服务体系。具体说来要实现六个重要转变:

在服务对象上由一般理财客户向超高端客户转变

与一般的个人理财业务不同,私人银行服务强调差异化和个性化,单个客户的服务成本较高,因而在产品和服务方面必须设置很高的门槛要求,以实现成本和收益的平衡。如美林集团对私人银行客户标准最低要求是100万美元金融资产,摩根大通和高盛要求是500万美元,花旗银行和汇丰银行(亚洲)则是300万美元。目前国内银行理财客户的门槛只有从几万到几十万人民币不等。需要针对私人银行服务的特性,找到适合国情的新的标准。

在服务方式上由标准产品的统一营销向个性化服务的单独定制转变

目前国内银行的理财服务更多是向客户推销各种标准的理财产品,还不能针对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财方案。而私人银行客户对个性化服务的要求非常高。银行必须细分市场和客户,全面了解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对每个客户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度分析,针对客户的风险偏好、年龄、投资目的和金额大小,设计出切合客户需要的服务方案,主动地对客户的财富进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客户财富的保值增值。

在服务内容上由单一银行产品向综合化金融服务转变

为了满足客户复杂多样的金融需求,私人银行服务就必须要形成多元化的、完整的产品结构与服务内容,包括理财规划、资产管理业务,信托和不动产业务,托管业务,信贷业务等等,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甚至要对客户的旅行、商务、子女教育等提供相应的生活服务。

在服务范围上由自然人向法人,由客户“生前”向“身后”转变

一般性的零售银行业务只针对自然人的范畴服务,而私人银行客户大部分拥有自己的企业,私人银行除了提供个人的财务规划,还要协助客户的企业寻找融资和投资渠道,甚至是企业托管、并购、出售的财务方案。私人银行服务因此要对自然人和法人进行一体化服务。对于自然人,除了对客户生前进行细致周到的服务,往往还要延伸出客户生命周期之外进行遗产管理服务,成为资产管理受托人,将服务延续到客户“身后”。

在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上,由一般银行理财经理向高素质复合型客户经理转变

私人银行客户金融服务需求具有个性化、综合化的特点,因此,一般银行从业人员无法胜任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的职业要求,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必须是精通银行、财务、税收和不动产策划、法律以及会计等领域的复合型专家人才,并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比如英国巴克莱银行要求私人银行客户经理的人选要“具有15年以上的资历,亲身体验过经济景气循环的人”。

在服务场所上由富丽堂皇、公开的贵宾理财室向隐秘性强的服务空间转变

做为一般的贵宾理财业务往往在位于分支行的贵宾理财室内进行,场所公开度较高,装修豪华雅致。私人银行客户则非常注意财富的隐私性,特别是国内的富裕人群有更强的隐密意识。所以私人银行服务空间要格外注意隐密性,更多时候,客户无须到银行网点,由专属客户经理登门拜访进行服务。

篇13

[摘 要]随着我国“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开展与深入,“营改增”给国家和企业带来的益处也逐渐显现,此次变革的目标也在逐渐达成,整体效果较好,但随着“营改增”益处的显现,相应的问题和影响也逐渐暴露出来。基于此,本文对全面开展“营改增”改革的目标以及过程中存在的影响进行了梳理和阐述,以协助企业充分了解相关问题,以为企业更好的适应“营改增”带来的改变。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税务筹划;影响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25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1 “营改增”改革的目标

1.1 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改革的主要目标是降低企业税负,而且2016年“营改增”改革是继1994年实施税制改革后,又一次革命性的变革,是深化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也是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措施,在全面开展“营改增”改革后,其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包括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等行业,而且将新增不动产的抵扣范围扩展到全部企业,即企业因购入或租入不动产所支付的增值税,可以进行相应的抵扣。通过“营改增”全面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前期通过购入不动产的纳税人从中获得了收益,总体税负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可抵扣范围的扩大,原来的增值税纳税人的总体税负也会下降。

1.2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是2016年“营改增”改革的目标之一。随着“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全面开展,助力内容逐步显现,首先,基本实现了增值税对服务和货物等方面的覆盖,进一步疏通了增值税抵扣的整个链条,同时有助于支持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和服务业的良性发展,促进了各行业的分工协作;其次,可以有效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进行进一步融合,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动产业转型、创新创业、结构优化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再次,有助于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并加快固定资产更新,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后,在“营改增”改革全面开展初期,其减税效应影响了政府的收入,从短期角度看,财政收入会减少,但从长远角度看,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财政收入会逐渐增多,且会通过社会福利的方式,惠及每一个家庭。

1.3 优化税制结构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优化税制结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重要。国家根据具体国情而确定的税种、税系等构成的体系就是税制结构,而随着“营改增”改革的全面推开,营业税完全被增值税所取代,增值税成为主要的间接税,以消费税作为补充,这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的双主体税复合税制体系,对保证政府财政收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优化了我国的税制结构。

1.4 完善分税制度,提高整体管控水平

市场经济国家在进行管理过程中,一般采取的财政管理体制就是分税制度。我国政府在维持国税与地税并存的基础上,进行了“营改增”改革,这是国税与地税之间的合作,而不是合并。在政府收入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相应的税收征管成本却在下降,同时,还可以保证资源共享,实现一站式服务,从而使工作效率有所提升。当然,征管方不能只对征收监管和税收减免等方面进行关注,还需要通过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降低征管成本,使纳税人和征管方达成共识,以完善分税制度,提高整体的管控水平。

2 “营改增”全面推开工作对会计的影响

2.1 对税务会计的影响

税务会计本身就需要根据现行的税法要求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在“营改增”后,计税方式调整,由原来的价内计税调整为价外计税,应交税金也由原来的依据计税直接计算调整为依据购进扣税法进行间接计算,且其账务处理和会计账户设置等比营业税复杂,这也使其在填制纳税申报表的过程更为复杂。因此,企业会计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并W习“营改增”法律法规文件,根据要求进行相关税务会计处理,以达到降低税务风险和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

2.2 对财务会计的影响

2.2.1 “营改增”改革影响发票业务

对于企业会计核算来讲,其基础是真实的会计原始凭证,发票则是原始凭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营改增”改革的全面开展,对相关企业的发票业务影响较大,一方面由于“营改增”改革,企业与增值税业务相关的活动均需要使用增值税发票,这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人员来讲,难度很大;另一方面改革前后涉及的发票变化较大,企业核算人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

2.2.2 “营改增”影响企业成本核算方式

从企业成本核算方式的角度看,“营改增”直接影响了企业的成本核算方式。比如,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营改增”改革后,建筑材料费用由于费率的调整,不含税成本降低幅度较大,而设备类费用及人工费的适用税率却有所提升,且影响较大。

2.2.3 “营改增”影响财务报表

“营改增”改革对企业财务报表内容存在影响,即主营业务收入已不再含有改革前的营业税中的含税收入。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企业的营业收入因“营改增”的关系有所下降,营业利润率会有所提高。

2.3 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对于间接税的处理,财务会计是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的,采取财税合一的模式处理,其优点就在于可以降低税务风险,而其是否合规,则可以通过财务会计审核确认,问题是该模式对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中,由于资产不再含税,为了及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抵扣税款,企业往往会加大现今支付力度,造成负债减少,影响现金流量表中的资金流出和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中比较常见,影响比较明显。

3 “营改增”全面推开对税务筹划的影响

在“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企业的增值税与企业的实际利益紧密相连,因此,对增值税进行税务筹划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还有很多的新情况或新问题一直影响着税务筹划工作,制s着企业税务筹划工作的开展。

3.1 对纳税人身份和计税方法选择的影响

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两类,即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但一旦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便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而计税方法可以分为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采取一般计税方法,但在一定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

因此,企业在“营改增”改革后,在进行纳税人身份及计税方法选择时,不同的选择,其结果和税负会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企业进行充分的考虑,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政策法规变化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测等进行选择。

3.2 对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影响

在“营改增”改革全面推开后,原来增值税中涉及兼营和混合销售等方面的内容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因此,需要企业进行正确的认识和处理,从而降低税务风险。

3.2.1 兼营的界定

纳税人兼营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货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如未对销售额进行分别核算的,将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征收:①兼有不同税率或税率与征收率都不同的情况,从高使用税率;②兼有不同征收率的情况,从高使用征收率;③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纳税人,需要进行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能进行免税、减税。

3.2.2 混合销售的界定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便被称为混合销售。对于从事货物生产、批发及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需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而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则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4 结 语

虽然“营改增”改革工作的全面推广,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和风险,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其对我国企业的发展利大于弊,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并实施相关政策,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进行税务筹划,在保证合法的前提下,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盖地.全面推开“营改增”及其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探析[J].会计之友,2016(14).

[2]钟慧丹.“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税务风险及筹划[J].市场研究,2016(7).

[3]丁芸.“营改增”政策下企业的税务筹划浅析[J].中国商论,2016(10).

篇14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如果纳税人为了进行纳税筹划而规避和故意调整减轻税负而违反法律、法规,就构成了偷税行为,将给企业造成更大的纳税、经营风险。只有合法运用纳税筹划才是税收政策调节引导经济,调节纳税人经营行为的目的。在历年各级税收检查中,为了避税而涉及违法、犯法受到经济处罚乃至刑事制裁的案件屡见不鲜,这样就违背了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也不是纳税筹划的目的。

2、事先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在生产经营行为前进行计划、设计,实施统筹安排。企业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缴纳流转税的义务;在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能计缴企业所得税。总之,企业经营必须在事后才涉及纳税行为。企业的纳税行为相对于经营行为而言,具有滞后的特点,这在客观上为企业提供了纳税前作出事先筹划的机会,企业纳税筹划必须在纳税行为前进行认真细致的筹划,从而降低企业的税负。

3、整体性原则

企业纳税筹划应以生产、经营、收益的长期稳定增长为基础,而不是着眼于个别税种的税负轻重。有时会因为一种税少缴而另一种税有可能多缴,这样对企业而言整体税负不一定减轻,纳税支出最小化不一定等于经营效益最大化。即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除考虑税收这一主要因素外,还必须考虑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决策中的其他因素,应统筹考虑,合理安排,使企业经营效益最大化。

4、目的性原则

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出发点是为了取得最大的税收利益。一般要达到两个目的:一是降低税负;二是滞延纳税时间。

二、纳税筹划在企业中的应用

l、经营结构筹划

经营结构是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机构设置的形式。企业的机构设置,将对税负有直接影响,合理的经营机构设置可以有效的降低税负。如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业务内容中既有安装业务又有生产制造业务,这样安装业务发生的费用(人工费、机械费、补偿费等)由于不能取得进项税而使企业税负提高。可在企业注册时将两项业务分别注册成两个公司,以制造为主的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以安装为主的企业为建筑安装业缴纳营业税,这样合理注册经营机构,能够起到降低税负的作用。

2、纳税形式筹划

纳税形式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形式不同,导致的纳税结果也就不同。纳税形式的选择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收益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由4%降到了3%,但不能简单地看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就认为小规模纳税人比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是由毛利润的高低决定的。而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税抵扣。对比一般纳税人毛利润×17%;小规模纳税人毛利润×3%两个公式,假如税负相同将以上公式移项后毛利率为17.65%。这说明毛利率17.65%为税负分界线,当毛利率高于这一数值时一般纳税人税负将超过小规模纳税人,但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在日常的业务往来中受到一定的局限,有可能影响经营业务的开展。所以我们在办理企业纳税类型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纳税身份,从而降低税负。

3、经营地址筹划

一般情况下,税收征管采用属地管理,因此根据企业自身条件、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和地方的一些优惠政策,合理选择经营地点,将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法》第14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里所说的民事责任也包括纳税责任。新《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计算并交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这些规定我们在注册企业时就要考虑将企业注册地设立在执行税率较低的地区,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及东北老工业振兴地区,这些地区都有国家的税收扶持政策,总部设立在这些地区,在东部沿海设立分公司,由总部汇总缴纳所得税可以得到较大的税收优惠。

4、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筹划

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直接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家都知道抵扣大税负轻,抵扣少税负重,应用好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可以有效的控制调节应缴增值税,对企业现金流动、减轻税负压力至关重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降低经营风险。

5、与员工有关的纳税筹划

国家为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军队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先后出台了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含30%),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同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类型也必须考虑。由于不同经济类型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行业的限制。免税的税种和减免幅度各有不同,首先要弄清不同行业税收优惠的具体内容也就不同,应该选择优惠幅度最大的行业。从税收优惠政策看下岗再就业企业仅限于服务业和商业、零售业,个体工商户应当选择交纳营业税的行业。对军队转业和复员退伍军人以及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等,国家都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