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17:51: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二战后,作为战败国的日本由于成功实施了以政府主导性、出口扩张性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在战争的废墟上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随着日本经济在战后的重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特别是70、80年代以来,作为在东亚地区唯一的经济发达国家,日本开始逐步向东亚地区进行直接投资,在东亚地区建立了以自己为核心的“东亚雁行国际分工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东亚雁行发展模式”。
“雁行模式”的提法起源于日本经济学家赤松要的“雁行产业发展形态论”。在这一理论模式中,赤松要认为,日本的产业发展实际上经历了进口、进口替代、出口、重新进口四个阶段,因为这四个阶段呈倒"V"型,在图表上酷似依次展飞的大雁故得此名。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些日本学者引用赤松要“雁行产业发展形态论”,将战后东亚地区国际分工体系和经济发展过程也喻为一种“雁行形态”或“雁行模式”。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基本内涵是:战后以来,率先实现工业化的日本依次把成熟了的或者具有潜在比较劣势的产业转移到“亚洲四小龙”,后者又将其成熟的产业依次转移到东盟诸国(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80年代初,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也开始参与东亚国际分工体系,勾勒出一幅以日本为“领头雁”的东亚经济发展的雁行图景,在他们之间形成了技术密集与高附加值产业-资本技术密集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阶梯式产业分工体系。
随着东亚区域雁行国际分工体系的逐步建立,东亚地区各经济体之间的相互依存程度日益深。纵观整个东亚地区,就地区对外贸易来看,东亚区域内相互出口由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30.2%增加到90年代前期的38.3%,同期的相互进口由28.2%增加到34.5%。1994年,整个东亚地区内部相互贸易的比重已占全部贸易的43%。而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所以能在短时间迅速波及到其他东亚国家(地区),也充分反映了东亚地区各经济体之间经济关系的紧密程度。
由于东亚地区各经济体基于传统雁行分工体系之上的经济相互依存程度的加深,加之地缘上相近,文化传统上相亲,因此,二战以后,在东亚地区实际上形成了一个以日本为核心的非制度性经济圈。
二、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逐渐式微和弊端显露
客观地说,二战以后以日本为核心的东亚“雁行模式”的建立以及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东亚经济圈的自发形成,的确带动和促进了东亚地区在战后的经济起飞和高速增长。在这个自发形成的经济圈中,日本已经成为较成熟的发达国家,“四小龙”已向中等发达经济体迈进,泰国、马来西亚等也步入了准新兴工业国之列。然而,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传统的以垂直型国际分工为主的“雁行模式”大有式微之势,特别是1997年东亚经济危机爆发以后,传统东亚“雁行模式”的一些弊端开始集中显露,目前东亚地区正处于一个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深刻反省与重新定位的关键时期。
1.20世纪90年代以来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逐渐式微
东亚经济的传统雁行发展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以垂直型分工为主的国际产业转移与传递体系,其建立与维持的前提是东亚地区各经济体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与层次性。但是,这个前提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首先,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已经持续10余年处于萧条和低迷的局面,至今无法自拔,其在经济赶超时期曾经发挥过巨大效能的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深陷于“制度疲劳”之中,在当前以创新为主要推动力的信息技术革命的浪潮中落伍了。日本经济的黯然衰落,使其在东亚传统雁行分工体系中的领头雁地位开始发生动摇。其次,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正在加速进行经济赶超。如今,在经济全球化与信息革命浪潮的背景下,东亚其他各国和地区特别是亚洲四小龙正在逐步摆脱逐级跟进的传统模式的障碍,开始跳跃式地进入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领域。日本与“四小龙”之间的分工层次差距日益缩小,同时,近2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崛起,加之其初步形成的从基础技术到中间技术再到高技术产业的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在未来也有望形成一个与日本并行的产业与经济板块。总之,由于领头雁的迷失方向,“群雁”的正在加速赶上,东亚传统“雁行模式”必然逐渐式微。
2.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弊端开始集中显现
1997年爆发的东亚金融危机,使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弊端开始集中暴露与显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东亚发展中各经济体在资本、技术市场上对于日本与美国的过度依赖。传统雁行模式下,东亚各个发展中经济体一方面依赖于区内外先进国家(主要是日本与美国)以直接投资的方式向其自身进行产业转移与传递,另一方面东亚洲各个发展中经济体(除中国大陆外)由于内部市场的相对狭小,又必然依赖于外部市场需求(主要是美国)对其产业发展进行支撑,这种很强的依赖性是东亚传统雁行模式的本质与特征所决定的。因此,在传统“雁行模式”中,东亚发展中经济体具有“进口对日依存,出口对美依存”的重要特征,随之也就带来了传统模式在运行中的脆弱性与波动性。20世纪90年代后期,由于汇率波动与市场需求等原因,美国对于东亚产品的进口规模开始下降,这成为1997年东亚金融(经济)危机的导火索之一。另外,90年代以来,由于日本经济的长期低迷,减少了其从东亚地区的进口和对该地区的直接投资,对于东亚经济的发展和危机后的恢复也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2)区域内部处于同一发展层次的经济体在对外出口上的竞争加剧。在传统垂直型分工为主的雁行模式中,处于相同和相近经济发展水平层次上的国家如中国与东盟诸国之间,东亚四小龙以及四小龙与日本之间在产业结构与出口结构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雷同性,这就带来了各国之间经济竞争的压力与矛盾。以东盟与中国的竞争为例,由于双方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双方在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纺织、鞋类以及组装类电子产品出口方面的竞争有加剧之势。本地区同一层次国家之间在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上的雷同性和竞争性,对于东亚地区经济在未来的稳定增长是极其不利的,最终可能带来一种你死我活、两败俱伤的局面。
(3)传统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非制度性特征阻碍了区域内贸易与投资的进一步扩大。二战以后,传统东亚雁行国际分工体系的组立和东亚经济圈的形成,是各国企业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考虑到地缘相近与文化相亲的优势,以投资与贸易相互循环的形式自发形成的。这种自发性固然显示了东亚地区经济合作有着坚实的基础,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制度性合作因素的缺乏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内贸易与投资关系的进一步扩大。例如,日本由于经济萧条的影响,在农林产品上的贸易保护主义趋势增强,中日贸易摩擦有加剧的趋势。2001年4月23日,日本农水省对中国大葱等3种农产品的进口实行200天紧急“设限”,6月8日,日方又宣布,全面禁止从中国进口所有家禽及禽类产品。中方则针锋相对,对日本产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空调3种进口商品加征100%的特别关税。以上事例说明,由于传统东亚经济圈的非制度性特征,使得具有传统经济依存关系的东亚各个经济体之间继续保持较高的贸易壁垒,而且无法通过制度性的途径避免发生贸易摩擦或公正合理地及时解决贸易摩擦,这些弊端都严重阻碍了东亚地区贸易与投资的进一步扩大。
三、“后雁行模式”时期的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
如上所述,目前,东亚地区传统“雁行模式”逐渐式微,传统雁行分工体系的弊端开始暴露,那么,如何对当前东亚区域经济合作与国际分工的态势进行判断与定位呢,笔者认为,比较符合实际的提法应该是东亚区域经济发展正处于“后雁行模式”时期。
所谓“后雁行模式”时期,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目前东亚区域分工与经济发展本质上仍然是传统“雁行模式”的延缓,这是由当前东亚各国(地区)之间依然存在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层次性所决定的,特别是东亚的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等国以及中国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所以传统“雁行模式”仍然会在相当大的范围,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东亚地区有继续存在的条件与基础,而且这在客观上也有助于东亚地区各经济体特别是相对落后的国家(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二,目前东亚区域国际分工体系正逐步向新的水平型网络化区域国际分工体系过渡。这种新型国际分工体系的特点是:在宏观上,日本,四小龙、东盟诸国与中国之间相互的水平分工关系正逐渐增强并最终会占据主导地位;在微观上则存在着以日本、四小龙跨国企业为核心的,在东亚地区构建的网络化跨国生产体系,即通过企业内部国际分工,将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在本地区进行区位上的优化配置。相应地,建立在东亚地区未来的这种新的水平型网络化国际分工体系基础上的发展模式,与雁行模式相对,更是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各国之间相互超越、相互牵引的“群马模式”。
面对东亚“后雁行模式”时期的现实,当前东亚各国(地区)的任务无疑是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现有“雁行模式”的弊端,并采取措施促使区域经济发展顺利走进新的“群马模式”时代。而要实现这一目标,笔者认为,有必要改变东亚地区传统的非制度性合作的形式,“以合作求多赢,以互惠防俱伤”,加快推进以制度性合作为特征的东亚地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具体说来,积极推动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可以在以下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
1.可以促进东亚区域内贸易与投资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和深化,保证未来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同时也是区域内各国(地区)取消或降低贸易与投资壁垒的贸易自由化过程。东亚地区在过去10年中,区域内贸易有所增长,但是由于缺乏制度性的贸易自由化协议与安排,因此只能进行功能性的经济合作。以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之间的区域内贸易为例,2000年区域内贸易的比重只有19.8%,大大低于北美自由贸易区的46.5%,相比之下,中日韩三国间直接投资水平更低,2000年,韩国和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比例分别只占各自对外直接投资的8.3%和2.0%,而韩国与日本间相互直接投资也均只占各自对外直接投资的1.7%。因此,东亚区域内的经济一体化进程可以将东亚区域内贸易与投资的潜力极大地释放出来,可以缓解乃至最终摆脱目前东亚各经济体对日美等发达国家经济的过分依赖的不利局面。特别是对一些经济较为发达而对外部市场依赖性又较强的东亚经济体,(如新加坡、香港、台湾、韩国等)来说,扩大对区内其他经济体的贸易与投资更是明智之举。随着中国经济的屺起,国民收入的提高,可以预见,其吸纳东亚产品的能力将进一步增强,而日本在这一进程中也可以加速突破国内保护主义的障碍,向东亚其他经济体开放其国内市场。总之,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区域内各国(地区)之间的贸易与投资潜力将会得到深度挖掘,从而保证地区经济在未来的稳定发展。
2.可以化解区域内各经济体在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的竞争性矛盾,实现区域内经济的共同发展
随着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在产业结构与出口结构上雷同的各方可以在区域内广泛开展产业专业化分工与重组,从而化解当前的不利竞争局面。以中国与东盟为例,假设A和B两种均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且都具有规模成本递减的特征。区域经济一体化前,在中国与东盟都生产A、B两种产品,并且在出口上相互竞争。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开始后,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或者进行区域内协议分工),对于A商品的投资、生产、出口开始集中于中国,对于B商品的投资、生产、出口开始集中于东盟,这不仅可以化解双方原有的不利竞争局面,而且各自专业化生产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还可以使A和B两种产品在成本下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向区域内外的出口。总之,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可以促进区内专业化分工格局的形成,实现区域内各国(地区)经济的共同协调发展。
3.有利于降低投资成本,避免重复投资,为跨国企业在本地区构建新型的国际生产网络体系创造更为有利条件
一、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经济体系中,交通运输是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的产业,交通运输产业的发展对经济发展具有杠杆作用,必须优先发展。从经济发展的角度上看,交通运输仍然受到“瓶颈”制约,比如总体运输能力长期不足,限制型运输状况比较严重;另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链涉及到钢铁、水泥、建筑、机械、电力、信息、计算机、精密仪器等许多相关产业,其投资拉动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作为与经济发展关联度大、产业链长的重点行业,交通运输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振兴不可或缺的产业。
其次,交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主要体现在基础作用和动力作用两个方面:交通运输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对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交通运输的自身发展又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动力作用。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时期,交通运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以及两者的互动,使交通运输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不出现或少出现的权宜之计还是要超前发展交通运输。因此,要保持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交通先行”是基本保障条件。
第三,交通运输发展具有自身的规律,这个规律分为两方面:一方面,各种运输方式自身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这个系统自身是在不断发展、不断优化的。另一方面,这一系统要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尤其是适应技术进步要求的部分要充分体现出来,就交通运输系统而言,就是尽可能将用于满足未来交通需求的基础部分要适度超前考虑。就武汉城市圈而言,区域内交通运输系统的更新一方面随着区域经济发展的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又要考虑到整个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状况,因为区域交通运输不仅是实现区域经济专业化协作的手段,也是区域内部、区域间商品交换和信息传递的重要手段,其运输线路的分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中心的吸引范围,并且影响着区域的界限。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的发达程度与区域经济水平呈正相关。
二、武汉城市圈的交通现状
武汉城市圈以公路交通网络为主,已基本形成铁、公、水、空综合运输体系:武汉城市圈公路交通系统是以武汉为中心向周边8个城市的发散,将建成“一环十三射四联线”的公路主骨架网,包括以武汉为中心枢纽、由环城市圈快速路和13条呈放射状的高速公路与快速路。目前区域内以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干线公路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城市圈已建成公路里程35739.3公里,公路网密度达到61.6公里/百平方公里。但9个城市之间远未形成互为连通的交通网。在城市圈建设中,将着力打造大交通格局,以高速公路、铁路、航空、信息四大通道建设为重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形成武汉大交通网络。
良好的水运天然条件,使得武汉成为长江中游的航运中心,拥有长江、汉江两条黄金水道。武汉新港的建设将使武汉城市圈港航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目前区域内共有铁路5条,开通到京、穗、沪快速客运通道,在建的城际铁路是中部地区的重要铁路枢纽。天河机场是国际4E机场,是全国六大区域性航空枢纽之一,有150余条航线,日均航班达l30次,可以通达60个城市,年吞吐量已突破1000万人次。
截至2010年,武汉对外交通量将大幅度增长,铁路、公路、航空的客运量将分别增长34%、33%和50%,铁路、公路、航空和水运的货运量将分别增长13%、29%、89%和67%,从武汉市和武汉城市圈的交通状况分析,要推进武汉城市圈的建设,必须实施区域交通一体化。
三、交通运输体系对武汉城市圈经济发展的作用
城市交通的便捷程度与城市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关系相当密切。
作为华中地区经济的中心,武汉市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对华中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的促进作用是通过物质流和非物质流的形式实现的,而庞大物质流的载体便是城市交通系统。城市交通系统是区域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更是产业投资者在投资前期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它将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预期效益。一个城市具备了基本的投资硬环境,加上其他条件的配套,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就有了活力。
作为城际间重要联系纽带的交通,尤其是公路交通,是城市经济圈建设与发展的极为重要的一环。其中轨道交通以其运量大、速度快、污染少、准点的优势作为交通一体化的重中之重,将对武汉城市圈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武汉城市圈的多轨道交通体系主要包括:直达客运专线——武汉周围将形成京广铁路、京九铁路和京广客运专线的贯通南北,武九铁路、汉丹铁路和沪汉蓉客运通道以承启西东的路网体系;城际铁路客运线——改造和利用现有的铁路资源,开行至孝感、随州、襄樊、荆门、宜昌、鄂州、黄石、成宁和麻城的城际铁路;其次是新建武潜线开行至仙桃、潜江的城际列车;市郊铁路线——主要服务范围为武汉市区,包括阳逻、北湖、纸坊、金口、常福、蔡甸、宋家岗等7座新城在内;城市轨道交通线——由7条线路组成为主城区提供快速、便捷的轨道交通客运服务。如此,将形成以武汉为中心,由点到点、由点到线、由点到面的交通网络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成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是:带动房地产升值、催生经济商圈。轨道沿线企业和居民的可达性将大幅度提高,沿线土地和房产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房地产升值。以地铁2号线来说,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中南、街道口等商圈将联接,新的光谷商圈将形成。
除了直接的地产效益外,旅游业也受益匪浅。武汉城市圈旅游业分为三级市场,城市圈范围内的3100万人口,特别是武汉城区的400多万人,可发展近距离的旅游,属于武汉城市圈旅游的核心一级市场;其次,以武汉为中心的300km范围、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直接覆盖的人口达到6000多万,是武汉城市圈旅游的二级客源市场;第三,武汉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也逐年递增,可努力将游客的目的地扩展到城市圈范围,延长游客在武汉的停留时间。从这个意义上,武汉旅游的客源市场是城市圈旅游应该挖掘的第三级客源市场。
通过对城市圈内的旅游业资源整合,在孝感、黄冈设立红色文化教育旅游区;在武汉、黄冈、黄石、鄂州、洪湖规划大武汉都市旅游核心区;在天门、潜江、仙桃设江汉平原旅游区;在黄冈设大别山生态旅游区、宗教文化旅游区;在咸宁规划咸宁旅游核心区、历史文化名镇旅游区、九宫山生态旅游区。从而促进城市圈内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轨道交通投入可以带来社会效益5~8倍的产出。2010年以前,武汉市将投资近220亿元,建成轨道交通2号线1期、4号线1期。仅此投资可产生GDP578.6亿元,提供186.252万个就业岗位,对促进内需、直接拉动武汉市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建成,将带来坏境附加效益。首先是节约能源。城市轨道交通作为“绿色交通”,具有公共汽车难以比拟的节能特性。据测算,每一单位运输量能源消耗量,轨道交通系统仅为公共汽车的3/5、私人用车的1/6。其次是降低环境污染。轨道交通以电力作为动力,是一种清洁的运输方式,其噪声和空气污染仅为地面道路交通的6%~10%。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远景规划,2020年轨道交通可承担全市35%~40%的公共交通客运量,可少排放有害气306万kg;到2050全面建成时,轨道网络可承担全市公交客运总量的一半,网络覆盖面将达68%,其中,中心城区可达到85%,相当于可少排放有害气体726万kg。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体系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的。一方面它将带来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另一方面交通运输体系的不断完善也带动了旅游业、房地产甚至是GDP的发展和提升,城市乃至区域经济都将健康且有效增长。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财政问题,本质上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借鉴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方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可以从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个方面去构建。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转贴于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参考文献:
[1]BelaBalassa1TheTheoryofEconomicIntegration,Allen&UnwinLondon,1962121
[2]樊莹.国际区域一体化的经济效应[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171
[3]MaurriceSchiff,L1AlanWinters.区域一体化与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41
[4]邓力平,陈涛.国际税收竞争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1
[5]田青.国际经济一体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1421
[6]董勤发.国际财政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14、7、12-141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财政
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二战以来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现象和趋势,对世界经济产生着极其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财政问题也不断地凸显出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同时,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扩展,传统的国家财政理论分析框架已经无法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作出合理的诠释,这需要我们从一个新的视野和分析框架———国际财政的角度去展开研究。因此,探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际财政问题,不仅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财政理论研究和分析方法的深入和拓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参考文献:
[1]BelaBalassa1TheTheoryofEconomicIntegration,Allen&UnwinLondon,196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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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陈淑芬.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J].当代经理人,2005,(16)1
Abstract: In the tide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the integration of regional economy has become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the world economy. From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combining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the phenomenon and problems, and proposes the measures of 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
关键词: 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
Key words: economic globalization;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3-0233-02
0引言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趋势,它使世界经济在趋于融合的同时,又不断地以一些地区为核心进行聚合。在20世纪80年代末全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出现新一轮。原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持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并向更高的层次和形式发展。同时,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不断涌现。绝大多数国家都在从自身的现实利益出发,积极寻求建立双边或多边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作为一个处于快速成长时期的大国,我国也正在成为新世纪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
1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问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为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特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根据合作国家政府的态度,可以把区域经济一体化分为两种类型:消极的一体化和积极的一体化。前者是指合作国之间消除了一切贸易障碍,在一定区域实现了自由贸易;后者则指成员国为实现共同的经济目标而积极调整现有政策和手段,建立新的规章和协调机构以促进市场一体化的形成。
区域的空间系统至少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国际区域、国家区域、国内区域。形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的差异,其中区域产业一体化在企业分工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外有竞争力的产业结构体系;城乡经济一体化在工业化的基础上建立起对外部资源有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的城市化体系;市场一体化在消除了贸易障碍的基础上建立起资源自由流动的统一的市场体系。区域经济一体化(regional Economic Integration)是当今国际贸易发展的主要形式。区域合作与竞争已成为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主流,国际市场上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已非单个的贸易伙伴国,而是那些以区域联盟形式出现的群体国家。
2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
自从加入世贸组织,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得到了进一步推进,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经济市场化、国际化乃至全球化的进程已经不可逆转,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将面临巨大挑战,通过自身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增长方式向集约式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我国区域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发展中国家中国也可以从中获益。
目前,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以资源整合为重点、以工业化、城市化为方向的经济区逐渐形成。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程度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嵌套在这几大经济圈中的还有一些局部城市群,比如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城市群、南京都市圈、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广佛同城化等,这一区域的经济合作比较成型,发展速度较快,主要驱动力是区域间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内在需求,市场机制占主导因素。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比如延龙图一体化、沈抚同城化、郑卞一体化、武汉城市圈、长株潭一体化、成渝经济区等。与海岸线一带相比,这一区域发展相对缓慢,一体化动力除市场机制的作用外,较大一部分要靠政府主导和政策调控。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比如西咸一体化、关中天水一体化、乌昌一体化以及正在规划中的酒嘉一体化。这一区域经济发展落后,一体化过程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显著,主要靠的是政府政令的调节。
3中国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的问题思考
在全国性的城市一体化热潮中,如何实行“城市一体化”的整合发展,促进城市间合理空间格局的形成,就成为我国当前培植新城市群,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3.1 行政障碍造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现实阻力经济一体化最大的障碍是在行政方面,当前在我国各个地区之间没有关税,执行的是统一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贸易政策。从国家的角度讲,各个地区之间是没有贸易障碍的。但是,由于受行政区划影响,不同行政区之间还存在市场分割现象。这实质是由行政壁垒造成的,行政壁垒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区域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凭借行政权力对市场进行不合理的干预,以行政区划为界限主观分割统一市场的行政行为和政策表现[1]。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合作的障碍就是隐藏于行政区域背后的行政障碍及其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
3.2 交通、通信与网络等基础设施是经济一体化的必要条件
目前在我国的现状是,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这对经济一体化发展构成了一定的阻力。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提是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而交通的建设以及通信和网络的发达为要素的流动创造了条件,进而推动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3.3 缺乏一套跨区域协调管理机制是实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普遍障碍在建设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会涉及到区域发展中需要跨区管理的一系列问题。而在现有的区域行政管理体制条件下,很多地方政府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整个区域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来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区域内没有统一协调的公共管理组织。因此,在没有一个代表整个区域利益的组织之前,区域的公共资源管理难以开展,而良性的、高效的、区域的公共资源管理机制也无从谈起,区域内单一城市的利益最大化也很难与整个区域利益统一,必然会造成整个区域内公共管理的失调[2]。
4中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措施探索
在未来的10-20年,针对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可以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4.1 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由行政机制改革入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除了市场因素,最重要的就是政府对于发展区域经济的态度和支持力度。目前我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基本都牵扯两地甚至更多政府部门,要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建立政府协调机制, 首先应该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其次,政府职能应规范化和法律化,建立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最后,建立跨区域的协作组织[3]。
4.2 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初期,建立一套对政府经济一体化的绩效考核机制从目前已经开展经济一体化建设的地方发展经验来看,在现行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下, 各地政府都是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由此产生的地方保护主义使得制度化的合作机制很难正常运行,甚至合作机制难以形成,华东师范大学李建勇在其博士论文中的观点认为利用行政手段控制利益冲突的主要途径之一是通过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来制定科学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考评制度, 并总结了政府绩效的评价方式和程序。通过政府对经济一体化的绩效考核,能有效的增强政府部门对区域经济一体建设与发展的动力,达到双赢合作,从而加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4.3 经济一体化建设中,要重视各方利益补偿机制建设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一体化过程中必然影响部分地区的经济利益。对于政府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首先带来的是利益分配的问题。经济一体化并不是对所有地区搞平均,对于经济利益受损或暂时由于一体化的实施而延缓了经济发展速度的地区应该以多种形式给予利益补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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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体,为了达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的目的,以政府的名义通过谈判协商实现成员之间互利互惠及经济整合的制度性安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兴起,其背后隐含着多种因素,有着众多的目标,既有促进贸易、收入和投资的需要,又有实现增长和发展的要求;既有获取市场准入适应区域与全球化的意图,也有出于安全和民主的考虑。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同时也是我们所讨论的财政问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相伴而生并由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决定的。
遗憾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中却很少直接关注财政问题。以被视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核心的关税同盟理论及其发展为例,维纳(Viner1Jacob)及其后继者们从贸易创造效应、贸易转移效应、规模经济效应、竞争效应、技术创新效应和投资效应等不同层面和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体、非成员体乃至整个世界的生产、消费、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等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的利益或损害。虽然该理论是从关税及其效应分析这一财政问题出发,而且后来约翰逊、库珀和马塞尔等人在1965年也直接将“公共产品”引入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分析,并得出了关税同盟更能满足成员体政府对各种保护主义倾向的商业政策以及对工业化目标的偏好的结论(田青,2005),但总体看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模型基本上是在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的阐述,很少直接关注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及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也没有对区域经济一体化这一政府主导的利益追求和制度保障机制作出全面的阐述,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制约。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身所具有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性这一特征决定的,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存在,但却不被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所关注的重要现实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效应这一基本问题的分析,更重要的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的系统阐述,是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财税制度协调及发展的研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提出和解决,不仅直接影响着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国政府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本身,而且还关系着区域经济体各成员国之间乃至非成员国之间的财政利益和财政关系的协调;同时,将财政问题作为重要的变量引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还可以更好地从政府经济活动的角度阐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政府主导性及其机制,不仅有助于丰富和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而且将直接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
一般而言,国际财政是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的扩展和国家间经济依赖的日益加强而在财政关系领域形成的一种国际经济现象,是财政和国际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关于国际财政的定义(董勤发,1997),理论界至少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从世界或全球角度来看的财政,即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是以世界性的公共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为后盾的;另一种观点是把国际财政看成是国际经济中的财政,是国家财政在国际经济中的延伸或变种,是国际经济中的国家财政活动,是不同国家的财政通过国际经济交往而相互联系在一起所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财政关系。与国家财政相比,国际财政具有一般财政的普遍性特征,但又有其自身固有的特殊性,即国际性、整体性、复杂性和协调性等特点(林品章,1995)。虽然在欧盟的财源筹集方式、国际税收合作组织研究以及联合国发展计划署于1999年提出的对电子邮件开征“比特税”等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世界财政或全球财政的影子,但在现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的时代,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国家的全球权力机构或世界政府,国际财政就只能是国际环境下财政的作用问题。它主要表现为对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国家财税制度协调和财政利益分配,是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其本质是国家间的财政关系。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财政存在的客观前提在于国民经济中的市场失灵。同样,国际财政的产生和存在,也有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首先,国际财政作为国际经济活动中财政问题的国际化,其基础是市场经济;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决定的国际市场失灵,就直接成为了国际财政存在的理论基础(董勤发,1997)。其次,基于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利益目标追求,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往往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并直接构成为各国政府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严重阻碍,因此,寻求和实现各国政府间的财政协调和合作,是国际财政存在的现实基础。
从国际财政产生和存在的理论和现实基础的角度出发,国际财政存在的意义就是矫正国际市场的失灵和实现各国财政的协调和合作。同时,又由于当前并没有一个真正有效的世界权力机构,也就不可能有一个制定、颁布和执行国际课税和支出方案的“国际财政当局”,更不可能形成一个有效的世界范围内的全球财政制度。因此,国际财政只能采取多国财政合作的存在形式。根据合作的程度,国际上多国财政的合作方式大致分为财政协调(FiscalCoordina2tion)、财政同盟(FiscalUnion)和财政一体化(FiscalIntegration)。这三种基本合作方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中,财政协调是以既有国家为基础的国际财政合作形式,是国际财政合作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形式,它强调财政合作的自愿性和协商性,如现有的各种国际税收协定等;财政同盟更多地以部分国家的让渡为前提,它强调财政合作的一致性和强制性,往往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中较高级的合作形式,如欧盟内部废除关税、统一增值税等;财政一体化则以国家财政的完全让渡或消失为条件,实行超国家财政干预,它是最高级的财政合作形式,但由于其缺乏现实性,所以更多地成为了一种理想化的财政合作形式。而根据不同的国际经济发展水平和程度,国际财政研究在存在形式上又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一般而言,国际财政协调是当前国际财政最重要的存在形式也是研究的核心内容,国际财政研究的理论体系也主要是围绕着国际财政协调来展开。①
三、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
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而产生的财政问题,是国际经济活动中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研究的范畴。而通过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和框架的分析,我们找到了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也就是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实质上就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问题。因此,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财政问题和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相结合的角度,我们可以构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框架,本质上就是要诠释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政府主导性和政府经济活动性的运行机制及意义,通过推进和实现区域内外各经济体的财政协调和财政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福利水平的提高。因此,循着从国家财政到国际财政的思路,借鉴马斯格雷夫等人对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的阐述,通过在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中引入政府及其经济活动———财政这一变量,一种解决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研究的新视角和分析方法———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基本框架浮出了水面,②它大致由国际区域财政导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国际区域财政收入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等四部分构成。
国际区域财政导论主要阐述国际区域财政的含义、产生、研究范围及方法等内容。借鉴国际财政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国际区域财政做出这样的界定:它是指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财政问题,是国家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延伸和发展。换言之,国际区域财政就是国际财政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具体存在和表现形式,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国家和国家间的财政关系,是我们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体———政府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层面的一种视角和分析框架。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也有着其深刻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上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一种资源配置方式和制度安排,而由市场经济的市场性和开放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即国际区域市场失灵,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产生的理论基础。由于各国政府财税制度和政策安排的巨大差异而形成的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各经济体不断寻求财政协调与合作的努力,现实地演绎了国际区域财政的存在。总体看来,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性质依然是财政学和国际经济学的有机结合,研究范围也包含着财政协调、财政同盟和财政一体化三种形式,且它们不同程度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存在。在研究方法上,国际区域财政也应遵循国际财政学的研究方法(董勤发,1997),即国家主义分析方法与世界主义分析方法的有机结合。
国际区域财政支出主要探讨国际区域财政支出的形式及其效应。具体而言,国际投资和国际援助是其存在的基本表现,前者类似于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后者则更多地具有政府转移支出的性质或类似于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意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和效应分析,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综合国际经济学领域的国际投资和国家财政中的政府投资,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基本的分析区域财政支出中国际投资的框架。从现实来看,国际投资制度主要由各国家的投资制度、双边层次投资制度、区域层次的和多边层次的投资制度构成,且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缺陷并成为国际投资的阻碍,因此,要从制定更权威的、高度自由化的投资制度和高标准的国际投资保护制度及公正高效的争端解决制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创新(柳剑平等,2005)。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国际援助在传统的国家财政和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基本作用(郧文聚,2000),主要是缓和国际政治经济矛盾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短期性、政治性和经济战略性的支出形式而存在。目前,除欧盟法中的国家援助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援助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框架外,国际援助特有的规律和运行规则总体上与作为国际区域财政支出形式的内容和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因此,要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各经济体之间收入的公平分配和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必须着力构建一个能有效协调区域财政关系的经常化、制度化的国际援助制度。
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主要研究国际税收、国际债务和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等问题及其经济影响。国际税收是国际财政大厦相对独立的体系和重要支撑,同样也是国际区域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内容。国际税收的研究,不仅表现在早期对国际税收学科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而且反映在当前对国际税收竞争、国际税收协调、国际税收合作与国际税收组织、贸易与税收摩擦、反吸收调查等领域的深入研究和扩展。由于受区域经济一体化不同发展水平和存在形式的制约,国际区域财政中的国际税收除国际税收协调这个核心以外,还涉及到国际税收同盟和一体化等表现形式,这在欧盟的统一关税、统一增值税和“自有财源”中可以得到初步的例证。也就是说,国际区域财政研究的国际税收,必须密切关注和分析研究区域经济一体化下国际税收的各种具体形式和效应。关于国际债务的理论研究,我们可以在国际金融研究和国家财政的债务分析中找到较为完整的内容和体系。如何从现有的理论体系和框架出发,立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定与发展,探讨区域国际债务的规模及效应和债务监控体系,构建一个与之相适应的高效的国际债务运行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就成为了国际区域财政框架中的国际债务研究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避免如联合国财政危机中的会费问题的尴尬,还应该积极研究关于区域国际组织的会费筹集方式,使区域国际组织能够高效正常运转,确保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作用的发挥。
国际区域财政政策主要研究区域内外财政政策协调机制及其实现。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经济政策的国际协调是十分必要的,它可以避免各国独立分散决策的低效率,在不同程度上减低各国政策之间的相互冲突,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稳定各国和区域经济的稳定运行,获得经济开放带来的多方面利益,只是这种协调要求在不同程度上限制各国政策的自主性。区域财政协调的理论分析指出,协调政策会减小针对繁荣或萧条的财政扩张或收缩的溢出效应;在协调计划中,任何国家的财政扩张或收缩都应该考虑伙伴国的财政政策所导致的溢出效应,它要求伙伴国的财政政策取向相同。国际区域财政政策的协调,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的是既包括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又包括区域内外财税政策之间的协调;而狭义主要是指区域内财政政策的协调,即各国在制定国内政策的过程中,通过各国间的磋商等机制和方式来实现财政政策的协调。从政策协调的程度来看,又可以分为信息交换、危机管理、政策目标和行动的一致性协调、全面协调及联合行动等层次;从协调方式的角度,可以分为相机性协调和规则性协调两种。还需指出的是,国际区域财政政策协调还涉及到区域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的协调,它们共同构成区域宏观政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总之,国际区域财政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域性制度安排,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而国际区域财政研究基本框架的构建,不仅是这种区域性制度安排的重要内容和表现,而且还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政府经济行为及其效应分析提供了较为完整的思路和方法。
注释:
①马斯格雷夫教授从财政的国际协调和发展财政两个方面概括和总结了国际财政的基本内容;而董勤发则是结合财政的经济职能从国际财政合作形式的角度来构建国际财政的理论体系。
②区域有不同的层次划分,区域财政也多以行政区划确立的社会、政治、经济区域为研究对象,但本文所论之区域指的是国际区域,国际区域财政指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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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阳国亮:试论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相互关系.广西师范大学学报,2004(10)
[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目前世界各国经济谋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模式和途径。本文通过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及发展,现状及其呈现出特点的探讨,展望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与发展。
关键词:
区域经济一体化;现状;特点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含义及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某一地理区域内或区域之间,某些国家或政治实体为实现彼此之间在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经济发展中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相互间的经济与发展,而达成的取消有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而协调产业、财政和货币政策,并相应建立起超国家的组织机构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诞生于欧洲。1775—1879年间,奥地利与周边的邻国建立了关税同盟。1921年比利时与卢森堡建立了关税同盟,后来荷兰加入,组成荷比卢关税同盟,对他国实行高关税。这种关税同盟或者特惠关税区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早期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正式发展,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并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三次较大的发展。第一次发生在20世纪50~60年代,第二次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第三次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至今。其促进了各种类型的经济组织的产生:如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中美洲共同市场、中部非洲关税及经济同盟、安第斯条约集团、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为世界各国及地区的经济发展、合作共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现状及特点
目前,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呈现出如下特点:1.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向横向与纵向延伸随着各国经济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容、广度也越来越深入,具体表现在合作形式和层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以及合作领域的深化。如欧盟历经多次大规模扩员,由最初的6个创始成员国发展至28个,拥有24种正式官方语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也通过四次扩员,达到21个正式成员和3个观察员的规模。此外,区域合作不再仅局限于货物贸易的自由化和关税优惠,而是涉及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跨国投资的自由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贸易壁垒的清除、贸易争端的解决、环境保护、离岸金融业务、世界经济秩序的建立等各方面的问题,各领域所涉及的合作内容也进一步深化。2.南北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加强区别于陷入“修昔底德”陷阱,南北半球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上进一步合作,如日本与墨西哥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北美各国与亚太各国建立跨太平的TPP协议等,更大范围打通了世界经济合作的渠道,为全球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契机。
三、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与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对我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积极推进双边、多边、跨洲、经济体合作与谈判显得举足轻重。目前,我国已同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边、多边贸易和协定,共同承诺建立自由贸易区,避免双重或多重征税,进一步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市场化和国际化,为我国的贸易开拓了巨大空间的同时,完善了投资管理制度、创新了监督管理制度、规范了法制环境的建设,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契机。以我国与东盟合作为例,据欧盟统计局统计,2015年1-3月,欧盟货物进出口额为9597.7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减少15.1%。其中,出口4822.1亿美元,下降14.3%;进口4775.6亿美元,减少16.0%。贸易顺差46.6亿美元,上年同期贸易逆差55.3亿美元。1-3月,欧盟与中国的贸易逆差556.7亿美元,增长22.7%,中国是欧盟最大的逆差来源国。截止到2015年3月,中国为欧盟第二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由此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将会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市场和发展机遇。
参考文献
[1]宋巨盛.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研究[J].当代财经,2003(,2):111-113.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各地经济不断地在突破国界限制,在全球寻求资源配置,全球化条件下,各国、各地区的之间的经济关系达到了很高的水平,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关系也在深化,既有矛盾也有统一,本文试着分析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互关系。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界定,现在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大部分人认为经济全球化是指生产、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行为在全球范围的大规模活动,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自由流动、合理配置与重组,是世界各国经济高度相互依赖、相互融合的表现。或者更准确地概括为指参加多边谈判或磋商的相关国家和地区经济团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有关经济贸易协议并按照共同制定的协商原则,实行整体运行的世界性经济贸易组织或者经济体系。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是复杂的,推动世界经济总体增长,提高生产要素的全球配置资源,促进国际投资方面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也带来了负面效应,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一方面也对传统的价值观念提出了挑战,如果处理不当,会为经济全球化付出代价的。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相邻相近的或者特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既有的、实现未来的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通过签订某种政府间条约或协定,制定和规范共同的行动准则,协调一致的政策,乃至建立各国政府一定授权的共同机构,进行长期和稳定的超国家的经济调节,达成和实现经济的甚至是政治的联盟。区域经济一体化建立区域市场,降低了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搜寻成本。另外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各个方面的相似性,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
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区别。经济全球化主要依靠科技进步、跨国经济,资本和市场的国际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推动,是市场机制其主导作用的过程,经济全球化则是通过市场机制把世界各国联结在一起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则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均衡和有序发展为目标,在政府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推行区域经济一体化措施、实现一体化目标,是国家期主导作用的过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通过国家对国家的谈判把那些愿意参加一体化结盟的国家联结在一起的;在全球自由市场的状态下,风险是很难规避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风险;而在经济区域化的状态下,风险是可以得到控制和化解,一体化的区域经济由于可以有效地降低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违约风险。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由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决定的,两者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
经济全球化刺激、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向更高形式发展,又不断地冲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框架限制。全球化给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带来新的驱动力,经济全球化通过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增进区域经济组织间的合作,以便得到更多的合作利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促进作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经济全球化准备了条件。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了国家分工的深化,加强了区域内部各加盟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了各加盟国的经济发展,再此基础上通过强化跨国公司的贸易功能,必然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的产生。区域经济一体化使集团间的竞争日益激烈,所以特定区域外的国家要想获得竞争力,就要通过跨国公司进行直接投资。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制度也为经济全球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
相比较来说,区域经济对经济全球化的阻碍作用比较明显。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合作组织如北美自由贸易、欧盟等发展完善。各加盟国对区域经济依赖性加强,再加上区域对外合作能力的提高,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竞争局面,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区域经济也制造了贸易壁垒。如区域经济组织的排他性与全球化背景下的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就存在隔阂。区域经济是为了实现区域内的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区域内部成员之间分工合作,相互依存。经济全球化则是为消除全球经济间的贸易壁垒努力,区域经济在这一方面与之出现矛盾,区域经济以地域为名为贸易提供一种新的保护手段,这种保护手段对于区域外的成员来说就是阻碍他们之间相互合作的贸易壁垒。区域经济强化了其内部产品的竞争力,对区域外的产品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防范制度和措施,不惜一切手段组织其他区域或国家的产品进入。这一行为,满足了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但是对与经济全球化来说,则伤害了全球经济之间平等合作的基础,加大了国与国或区域与区域之间对话的难度,妨碍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从长远利益来,不利于经济全球化的顺利发展。
总之,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之间的矛盾是存在的,但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又是对立统一的。两者之间还存在着漫长的过渡时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会慢慢形成互补。两者之间虽然实施途径相异,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都为企业创作了统一的市场环境,为世界各地的商务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两者的相互作用必然会影响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两者之间应该加强合作与交流,相辅相成,在全球化不断向前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克服两者之间存在的矛盾,最终推动全球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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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郑明慧: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经济论坛,2004(15)
战后以来,区域一体化蓬勃发展。根据WTO统计,截止到2005年11月12日,向WTO及其前身GATT通报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仍然生效的总计达142个,其中101个是1995年1月WTO成立后备案的。在所有WTO成员中,除蒙古国以外,其他都是一个或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当事国;协定当事国之间的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即调整对拉美出口产品的结构,利用好拉美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与拉美一些国家先行建立自由贸易区,尽快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美洲自由贸易区;影响对策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金融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现代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政治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经济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更进一步在超越交换关系安排的基础上,将协调机制延伸至成员国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领域,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达成一致,并谋求建立基于成员国部分让渡的超国家协调管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是“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FullEconomic&PoliticIntegration),最终形成一套放大至区域尺度的“国民经济体制”,超国家的管理机构享有相当充分的超国家,从而拥有区域内各国所认可的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过程中,除了以上各项谋求不同层次制度性安排的组织形式外,还出现了另一类更关注功能性目标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即所谓的“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合作方式。其特征首先是开放性,即在谋求区域内的经济合作、经济互补和经济融合中反对对区外国家“以邻为壑”;其次是非体制性安排,即支持为达成经济一体化开展国家政府间合作和设立一体化的辅常设机构,但反对组建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和让渡。
战后以来,区域一体化蓬勃。根据WTO统计,截止到年月1日,向WTO及其前身GATT通报备案的区域贸易协定中仍然生效的总计达142个,其中101个是年月WTO成立后备案的。在所有WTO成员中,除蒙古国以外,其他都是一个或多个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的当事国;协定当事国之间的贸易额占到全球贸易总额的一半以上。区域一体化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即调整对拉美出口产品的结构,利用好拉美现有的区域市场优势,与拉美一些国家先行建立自由贸易区,尽快推动—东盟自由贸易区加速发展。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美洲自由贸易区;影响对策
引言
战后的世界经济是以贸易、生产、乃至经济政策趋向全球一体化为特征的,而这种一体化又首先以区域经济的一体化形式表现出来。20世纪50年代以来,区域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对世界经济诸领域、世界经济的总体格局以及国际经济秩序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区域一体化过程在全球展开,形式日益发展,排他性日益减少,合作领域日益扩大,从而为全球一体化的最终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论文在阐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对美国和拉美对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各自所抱的动机及各自经济一体化的进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接着对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进程及其进展受挫的原因进行了介绍和分析,最后分析了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并指出了我国应该采取的几点对策。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理论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新现象。它首先出现于西欧,其后,拉丁美洲、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也纷纷仿效。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教授维纳(J.Viner)于1950年在《关税同盟问题》一书中首先引入了关税同盟的理论。这一理论成为当时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的核心。写作
在维纳提出现代关税同盟理论之后,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J.Tinbergen,1954年)第一个提出了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他认为,经济一体化是指有关国家贸易的自由化,并将经济一体化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他认为,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交易自由化是消极一体化;而运用强制的力量改造现状,建立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为积极一体化。[1]
英国经济学家宾德(J.Pinder,1959年)引申了牛津字典关于“将部分合成一体即一体化”的解释,指出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不仅允许商品在它们之间自由流动,而且还允许生产诸要素自由流动,为此消除各国在这些方面存在的各种歧视,做出一定程度的政策协调。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Balassa,1962年)在其论文中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定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作为一个过程的一体化意味着取消国家间的经济歧视,强调了动态性质;作为一个状态的一体化意味着国家间不存在各种经济歧视,强调了静态性质。[2]3
前苏联学者马克西莫娃(Maximova,1976年)提出的有关经济一体化的定义认为,一体化是国家经济间发展深层次且稳定的生产分工关系的过程;是具有同类社会经济体制的国家群体框架内的国际经济实体的形成过程,这一经济一体化过程显然由统治阶级所操纵,因而,也是一个商品化的过程。这一定义更多的是从政治经济学出发,而不是从国际经济学出发的。
霍兹曼(Holzman,1976年)强调,一体化是一个成员国家间相似产品和同类要素价格一致化的状态。也就是说,经济一体化是成员国间在有关便利的制度支持下货物、服务和要素流动无障碍的状态。这一认识实质上将区域一体化的讨论由关税同盟进一步引向了共同市场的层次。曼尼斯和素迈(Mennis和Sauvant,1976年)的研究则将经济一体化同产业部门的融合,政策和行政的统一联系起来。
马洛和蒙蒂斯(Molle,1988年)强调了一体化中传统经济地理因素的重要性。派内克(1988年)的研究则提出了一体化同开放经济及经济相互依赖等观念的差别。[3]
总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是随着实践的而演进的。这一定义所揭示的内涵在于: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显著的标志是成员国之间关税等贸易障碍的消除;其次,谋求最佳的国际生产分工是一体化的根本原则;最后,区域一体化的出发点是使每一个成员国能获取比单独一国时更大的利益。[4]
我国国内的学者们也对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进行了深入探讨。我们对于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概念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和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5]区域经济一体化指的是:在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推动和各国谋求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主观努力的综合作用下,特定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经济合作的某种承诺或者组建一定形式的经济合作组织,谋求区域内商品流通、要素流动的自由化以及生产分工的最优化,直至形成各国经济政策和区域经济体制某种程度的统一。[6]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其不同的组织模式。以一体化的目标高低为序,最低层次的是“自由贸易区”(FreeTradeZone)。在这一组织形式下,区内各国取消内部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成员国的对外贸易等各项经济政策仍保持独立。
在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关税同盟”(CustomsUnion),同盟内部除了商品自由外,最关键的是建立统—的对外关税,从而在对外贸易政策上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
较关税同盟再高一层次的是“共同市场”(CommonMarket)。除了统一贸易政策外,各国间还实行各种生产要素(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自由流动。
“经济同盟”(EconomicUnion)更进一步在超越交换关系安排的基础上,将协调机制延伸至成员国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领域,在财政政策、政策、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达成一致,并谋求建立基于成员国部分让渡的超国家协调管理机制。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是“完全的经济、一体化”(FullEconomic&PoliticIntegration),最终形成一套放大至区域尺度的“国民经济体制”,超国家的管理机构享有相当充分的超国家,从而拥有区域内各国所认可的经济、政治、社会诸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过程中,除了以上各项谋求不同层次制度性安排的组织形式外,还出现了另一类更关注功能性目标的区域一体化组织形式,即所谓的“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合作方式。其特征首先是开放性,即在谋求区域内的经济合作、经济互补和经济融合中反对对区外国家“以邻为壑”;其次是非体制性安排,即支持为达成经济一体化开展国家政府间合作和设立一体化的辅常设机构,但反对组建超国家的管理机构和让渡。
【关键词】WTO;区域经济一体化;策略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家间联系的日益紧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趋势正越来越强。经济全球化过程是世界范围内国家和地区间经济的融合过程,是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流动和配置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国为了占据发展优势,纷纷寻求国际合作,区域经济一体化由此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自中国加入WTO成立以来,如何在WTO框架下寻求适合自身国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就成为中国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含义界定
从时间上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伴随着上世纪90年代日益凸显的经济全球化而出现的一个概念,广义上包括一般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和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相对而言,后者较之前者范围要小,但也更加反映了地区间日渐紧密的经济依赖和协作。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任何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都是经济一体化组织的一部分,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又在一定程度上大大推动了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从概念上来看,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的地理范围,这一范围往往大于一个国家的地理范围,如欧盟、亚太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等都是典型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着眼于消除经济发展中的地理障碍,以立足经济发展为重点,消除因国境、国别限制而造成的经济发展障碍。很显然,经济一体化是其最终目的,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是实现经济一体化的管理、组织机构。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这股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强劲发展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必然,同时也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
从根本上来看,当代国际分工的深化和经济生活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是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主要经济基础;国家地区间经济贸易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发达国家间的不平衡是促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另一个因素。而发展中国家由于不同社会制度的矛盾,各国经济发展相当不平衡,致使贸易歧视和贸易保护主义依然存在,因此发展中国家难以发挥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也开始寻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保护。此外,地区利益的保持和追求也是促进各国走向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因素。
二、WTO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关系解析
WTO和经济区域一体化都是伴随着国家间关系的日益紧密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而出现的新概念,两者都以全球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为构想,它们之间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互为补充、相辅相成。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对WTO体制的必要补充
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具体而言,实现了生产、加工、经销的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程度更高、范围更广;以金融市场为代表的全球性一体化资本市场亦初步形成。然而,随着WTO成员国日渐众多,WTO体制下在推动多边合作中遇到了一系列瓶颈和障碍,主要表现在因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导致谈判中经济利益很难达成一致,面对这种情况,一些国家另辟蹊径,通过协调区域关系、建立起立足于区域发展的一体化组织,从而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增强本国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竞争力。区域经济一体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步伐,同时也补充了WTO体制在处理不同区域和国家间经济合作关系的不足。
(二)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受到WTO的监管
“WTO的建立,标志着统一的有约束力的国际经济规则的形成。WTO认为,关税同盟是世贸组织成员之间建立一个单一的关税区,相互取消关税和其他限制性商业法规;自由贸易区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关税领土所组成的集团,相互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从上述内容来看,无论是采取关税同盟,还是自由贸易区的方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促进国家间的经济发展。通过国家、地区间自由协定的签订,发展地区经济一体化对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因此,WTO并不限制国家、地区间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立必须在WTO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为此,WTO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做出了一些限制和规定,例如,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成立的条件,WTO曾作出如下规定:“不论是自由贸易区还是关税同盟,任何区域经济组织的成立,都必须有利于促进成员间的贸易,同时,关税同盟成员对未参加同盟的第三方的贸易所实现的限制,大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为建立同盟时各成员间所实行的一般限制水平。自由贸易区成员对未参加同盟的第三方的贸易所实现的限制,大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为建立自由贸易区时各成员间所实行的一般限制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监管力度,WTO专门成立了区域贸易协定委员会,以便加强对各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审议和系统监督。由此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WTO的监管,必须在WTO体制和框架允许的范围内活动。
三、中国在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博弈策略选择
(一)顺应社会发展潮流,积极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只有顺应潮流,积极主动参与,才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获得或维护相关利益。”①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在国际经贸合作中参与程度越来越深入,中国的对外区域经济合作也有了显著进展,例如,中国于1991年加入亚太经合组织(APEC),于2001年正式启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并组织成立上海经济合作组织,还积极参与与拉美国家的经贸合作关系。从这些成果来看,
虽然我国的对外区域合作取得了一定的贡献,但仍处于较低发展阶段,很多时候是国际形势所迫下的无奈选择。事实证明,在经济发展潮流不可阻挡的情势下,主动转变发展思路、顺应社会潮流,积极寻求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有利于取得经济发展主动权。因而,无论是立足于我国经济发展,还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建设都是必然的选择。
(二)积极推动以亚洲为核心的经济区域一体化进程
区域经济一体化涉及到不同地域、国家间的利益,由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而其最终实现需要长期、复杂的谈判过程,所以,我们不应急于求成,而应按照循序渐进、、由简入繁的原则,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建立与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对我国而言,首先应该着重巩固的是立足东亚各国的经济合作组织,鉴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已初见成效,而且中国与东盟各国及日、韩有着地缘优势,文化背景也极为相似,在产业结构和自然资源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互补,具有得天独厚的合作条件。因此,立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同日、韩两国的经贸磋商,促进亚洲区域经济发展应当是我国未来经济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方向。
(三)深化国内改革和改革开放力度,提高国际竞争力
经济区域一体化的参与程度越高,就会相应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程度提出更高要求。由于在经济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会有经济发达国家参与进来,其贸易自由化程度必然高于我国,这也就会造成对我国产品和企业的严重冲击。在WTO体制下,参与经济区域一体化,就必然要求我国在一定时间内逐渐减小关税设置和贸易壁垒,如果我国企业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就不可避免要遭受很大损失。为此,我国政府应当加快改革开放力度,并加强企业的危机意识教育,为其未来发展方向提供引导和建议,从根本上提高我国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占据优势地位。
21世纪仍是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体制并行发展、交互作用的世纪。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经济大国,对世界经济有很强的依赖性。面对新的国际贸易形势,我国无论是出于本国发展需要,还是经济发展潮流的波及,都必须转变发展思路,以积极的姿态参与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尧.服务贸易自由化区域路径与中国的选择[D].厦门大学,2009:7-8.
[2]曾华群等.新型贸易自由区:“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法律模式[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9(3):76-77.
(栖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 栖霞265300)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便逐步走上正轨,区域内主动经济合作与政府主导推动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都在促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这对于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学术界已有大量研究证实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作用,本文希望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进行总结,论证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增长的实际影响,并从根本上探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增长的实际作用机制。
[
关键词 ]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增长;效应;组织选择
1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简析
笔者对国内外区域经济体一体化研究总结发现,其概念并没有统一的认识,国外研究领域也称其为世界区域一体化、国际区域一体化等等。目前现有的学术研究大多缺乏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的统一描述,但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其概念和内涵在实际应用与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学术界较为统一的认识如下: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合作实现区域内的贸易自由化,由基本的国际贸易部分要素合作为基础,实现国际生产、国际贸易的核心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进而实现、构成区域经济联盟,在组织内部商讨、制定有利于所有成员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经济政策。其核心要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区域内部成员国之间的联合,其二是基于所有成员国的相关制度进行平衡的、协调式的经济政策安排。
为便于本次研究分析,笔者对经济一体化的内涵进行了重新梳理和总结,如下:首先,区域经济一体化需要界定其为国际组织形式,参与者至少应有两个国家(一般数量上会超过两个国家),同时组织成员共之间存在潜在、共同方向性的利益诉求;其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要通过讨论、协商来消除内部成员共之间实现经济交往与合作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类制度差异、政策障碍以及歧视性与非公平性政策,通过内部协商来对成员国之间的国际贸易、财政合作、金融领域合作等进行统一的协调,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执行统一的经济政策,甚至可以在协商通过的前提下成立组织内的、超越国家级别的机构,将成员国部分领域的国家主权让渡给该机构,形成一种统一性的国际性制度;最后,区域经济一体化在本质上属于一种国际合作条件下的制度模式,是国际性经济合作的状态,同时也是组织内成员国之间经济运行的标准过程。
2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增长效应
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实现的经济增长效应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贸易均衡性,其二是投资推动性。
在贸易均衡性效应方面。西方经济学家普遍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形成的(不完全)国内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条件使得区域内部的经济福利得到均衡,进而实现净增加,其通过对稀缺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利用关税同盟、自由贸区等形式完全或部分消除组织内的贸易限制,能够实现区域内各国经济福利的有效增加。从关税同盟的层面来看,这一条件下的贸易转移效应虽然可能降低国际福利水平,但其存在生产替代性的可能性有所提升,如果同盟前后的价格比率差异相对较小,那么福利削弱效应也就相对较低,由于出口供给弹性增加、进口弹性减小会为国家带来更高获益,因此综合来看一般不会因关税同盟的成立而显著影响获益说平。从自由贸易区的层面来看,组成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之间如果不存在产品生产(类型数量)的差异性方面的优势,各个国家就能够从区域经济体花中获益,从而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
在投资推动型方面。国外学术研究普遍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创造投资条件,引导投资转移,大部分研究斗争史了国家贸易规模、国家实力的过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外国直接投资,主要表现为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向分散和总量提升。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参与国家能够从区域内部更为泛化的市场中获得相对而言更加有力的准入条件,从而从中获益,在利益追求和推动下,外埠企业对内直接投资的可能性和欲求都在增加。由于投资限制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削弱和消除,直接降低了外资在本国的市场开发成本,从而提升了本国对区域内其他成员国企业的吸引力,于此同时也不会挤占其他成员国外资吸引的空间,反而能够创造双方共赢、互为补充的投资效应。
正是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所构建的共赢框架和条件,提供了投资推动力,因而会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所有成员共经济的共同增长与发展。
3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增长作用机制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于组织内成员国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经济增长渠道,为成员国间国际贸易的增长提供了推动力,同时让成员国市场规模呈现海外部分大增的优良环境,贸易创造和贸易福利作用在组织内部形成合体增效,并让国民收入的扩张形成了一定的传导作用。
在要素供给来源扩充方面。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市场不存在国家间障碍,生产要素市场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国际化供给渠道。对于单个国家而言,世界上并没有哪个国家可以实现生产要素、资源的百分百自给自足,这就产生了国际性的生产要素需求供给,区域经济一体化条件的出现使得这种需求供给更容易实现,因此会扩充生产要素的供给来源。
在国际贸易总量发展推动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规模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会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在经济一体化背景下,成员国内部生产企业可以获得重大的内部与外部经济利益,例如对外贸易的增加促成的生产规模扩大,国民经济发展的增加带来的内需扩大均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生产成本的下降。这种规模经济效应最终会反哺市场,进一步推动国际贸易的总量增加,形成国际贸易发展与企业发展的良性互为促进与循环效应。
在市场规模扩大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通过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形成区域性统一市场,加强了区域内商品、劳务、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为内部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提供了可能,为内部厂商实现规模经济创造了条件,增加了市场容量,扩大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规模,推动了成员国内部贸易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施有助于一体化组织在国际上贸易地位的提升,同时也对区外国家潜在加强了贸易壁垒,这使得组织内部个别国家原本存在的经济力量薄弱、国际影响力较低的问题得到显著改善,通过加入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能够实现快速的经济地位提升,从而改善国家在国际范围内的贸易地位和条件,进而扩大国家经济市场规模。
在贸易创造与贸易转移福利合体增效方面。前文在分析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经济增长效应中提到,区域经济一体化能够形成贸易均衡性效应,这一效应在表面上是通过消除组织内部贸易障碍,以实现贸易均衡转移,而这种转移同时也弥补的需求差异问题、消除了成员国间的贸易成本,最终回味所有成员共带来贸易创造的总体提升。
在国民收入扩张与传导方面。经济一体化首先实现了经济市场扩大,带动成员国自发性出口,提升成员国进口需求增加,贸易成熟作用使得出口国国民的收入成本增加,而这一增量在组织内部呈现为普遍现象,即出口国国民收入增加会诱发贸易国的出口增加,进而带动贸易国国民收入的增加。这就是国民收入的扩张与传导效应,将这一效应拆解到行业层面来看,组织内各个成员国优势出口行业有所差异,而在消除进出口障碍和过量成本问题后,出口增加使得优势出口行业带动国民收入增加,一方面推动弱势出口行业出口增加,同时也带动贸易国出口增加,最终形成良性循环效应,在组织内部形成持续的国民收入传导效应。
参考文献:
[1]张宗庆,张寅.产业集聚、知识溢出与区域增长——基于长三角区域的实证研究[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战略合作 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经济发展的一个潮流,地方政府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横向府际关系中存在很多的矛盾和冲突,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基于合作的战略是以合作为主导统率整个经济运作的战略。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在经济权力下放和市场化的过程中,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区域政府合作就是扫除行政壁垒,促进区域内部要素的流动,然后通过行政性力量对市场规范达成共识,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一个统一的地域经济组织形成,也就是区域经济共同体。下面就谈谈对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合作的肤浅看法。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
所谓“区域”是指一个能够进行多边经济合作贸易的地理范围,这个地理范围一般大于国家的范围。经济地理上把世界划分为许多经济地带,这些经济地带并不是同一地区,是由各具特色的多个地区组成的经济特区。为了调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关系,消除经济交往中的国境障碍,就出现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设想。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可分为一般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和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体化组织的基础,一体化组织则是在经济一体化契约上把一体化的成员固定下来。由改革开放及区域经济发展内生出来的产品和要素的跨次区域流动便成为最主要因素。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存在的弊端
2.1、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排他性
通过推动支持创新、技术转移和市场准入的政策,各经济体将可更好地利用新技术与新产品,同时在发展新技术方面实施更多合作,这样就能在不扭曲贸易和投资的基础上推动可持续增长。传统经济体制下的零和、输赢规则已为经济全球化环境下的非零和及双输、双赢规则取代,要么一损俱损。发展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可以形成一个具有优势的区域组合,提高规模效益,扩大市场范围,实现经济互补和持续增长,经济上的互惠互利推动着区域经济集团间各国的接触、对话不断发展,双方搁置分歧,增进了解,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任何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定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均可以区域一体化优惠为由,将给予一体化集团内其他成员的优惠不给予集团外的成员方。加强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并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等新的障碍。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的对内对外事务的最高行使权会遭到侵蚀,会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地方政府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再加上单一的地方绩效考核,容易产生地方官员只重视本地的经济增长,而不顾区域公共利益的情况。对于区域内成员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对外确实存在歧视和待遇差别,但这是一种相对的歧视和差别待遇,具有排他性。
2.2、对发展中国家国家的制约,本国人口就业率下降
区域内经济一体化后,为了给本地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增强区域集团的实力地位,往往还注重加强其他方面的合作,从而维护了地区安全和稳定。经济发达的跨国公司利用自己国家强大的经济实力,不断对资金和技术的进行垄断,制约发展中国家的众多经济部门,甚至控制着某些国家的经济命脉,吞噬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随着大量的国际组织的形成和国际规范的确立,国际机制不断扩展着其介入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冲击着传统国家的范畴。致使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发展中国家不断转移,导致本国人就业机会减少,就业率下降。经济发达的跨国公司以投资建厂、提供贷款和技术为先觉条件,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随意践踏发展中国家的。
2.3、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竞争规模和层次空前提高
实体经济主体地位被金融经济所取代,导致发达国家经济容易出现波动,长久交换的话,可能会出现严重贸易逆差。影响一体化经济的要素清单,包括国内政策以及并不与政府政策直接相连,由市场结构、技术、地理、信息来源等衍生而来的各种影响力,甚至直接评估最简单壁垒的努力也受到测量和加总方法的不统一的困扰。区域经济集团化方式对其内部的市场结构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加剧了竞争意识,加强了市场垄断。区域经济集团内部的关税壁垒取消后,面对其他成员国企业的竞争,经营实效较差的企业,不得不努力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和纠纷上升为各贸易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抗争,各贸易集团又因为势均力敌,一旦形成对峙,就会使整个多边贸易谈判陷入停滞不前的局面。
三、加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措施
3.1、更新观念,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区域经济一体化有助于生产要素在本地区的自由流通与优化配置,促进本地区市场的扩大与经济增长。掌握理论武器,为适应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采取灵活、切实可行的方式维护国家的和利益。因为它可以促使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的扩大。区域经济合作可导致区域内部的市场范围扩大,推动区域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连接本地区各国的油气、电力、交通和电信网络,并将能源、信息技术和交通领域确定为区域合作组织的优先合作方向。整个国民经济或经济一体化组织内部的经济迅速腾飞,带来各行业间的经济互相促进。通过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协调与合作,促进公正执法,有效减少区域内行政执法间的冲突,保障和维护统一的市场规则和经济秩序。
3.2、研究对策,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由于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各个成员国的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经济竞争能力不断加强,在对外贸易谈判中,取得较好效果,对于发展中的国家来说,效益尤其显著。所以,必须加强对国家经济问题的探究,树立国家有多种实现形式的新观念,采取不同的形式,实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独立和完整。某一国家是多个经济集团的成员国,这个国家应该起到桥梁纽带的作用,促进区域经济集团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化多边贸易谈判。
3.3、加快落实增长战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赋予世界经济多极化以新的内容,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建立起科学的地方政府官员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其正确的方向引导,规范官员们的行为取向和行为模式,实现地方政府行为的正常化,从而达到协调和改善政府间经济利益关系的目的。区域经济集团的自由化行动可以激励其他国家和地区采取同样手段,集团化组织内部取消贸易壁垒后所带来的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增加,必然会造成一定的经济贸易转向,所以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落实增长战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1
3.4、经济合作机制不断完善
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把多边贸易协定转向区域性一体化组织安排,不利于经济合作体制发挥作用和进一步发展。由于民族国家和利益的存在,全球竞争不断加剧。要求政府创建区域协定和机制,以支持放松关税、非关税壁垒和协调管理。区域内的金融机构要重视人才培养,各国银行之间也要进一步加强相互交流,项目考察、学习培训,增加了解,增进互信,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总之,构建区域政府合作机制必须要有先进的服务理念、合理的组织安排、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均衡的利益机制。通过构建一个强有力的区域政府合作机制,依靠政府间的合作积极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在现行体制下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理性选择。区域经济合作,能够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范围不断扩大,有助于推动多边贸易体制向更深层次展开,必将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