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道德教育的哲学范文

道德教育的哲学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17:51:3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德教育的哲学,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道德教育的哲学

篇1

【关键词】生命哲学;道德教育;完善生命;涵养生命

人是以生命的方式存在的,没有生命的存在也就没有人的存在。道德教育的对象是活生生的生命个体,教育的实质是生命的成长与发展,生命与教育是融合在一起的,生命是品德教育的起点和归宿。然而在传统的品德教育与品德课程中,生命价值理念缺失及对学生个体生命漠视和淡忘的现象普遍存在。传统的“无人”的教育意识还占主导地位,压抑着生命的个性,剥夺个体精神生命在教育过程中自由成长的主动权。笔者尝试从生命哲学的角度出发来构建道德教育。

一、涵养生命:道德教育的目标指向

生命与道德息息相关。道德无论就其起源,还是发展动力而言,都是来自生命。道德的产生源于人类的生命智慧。人与动物都有生命,但动物只有生物性生命;而人除了有生物性生命,还在于人有价值生命或意义生命,人是一种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物,而后者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人的生命从无到有,不仅是一个自然的生理过程,更是一个道德化、人文化的过程,是一个道德引导、文化武装的过程。离开了道德,人将不复为“人”,而蜕变为动物。道德教育就是一个涵养生命、提升人的生命内涵的活动。人类生命秩序的建立,就是以道德的生命引导、规范生物性生命,使生物性的生命表现与生命追求,表现出有序与价值。没有道德的参与和引导,人当然就无生命秩序可言,只能受本能冲动的支配,生命就处于无序的状态中,人事实上也就等同于或还原于动物。道德涵养了生命,道德使人的生命区别于动物,而具有了人的尊严。因此,涵养生命是道德教育的目标指向。

二、完善生命:道德教育的实践途径

在生命视角下的道德教育应是融入个体生命生活的教育。道德教育的目标指向是涵养生命使个体生命过美好的生活。“道德本身不应视为目的,而应被看成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一个手段。”由此,我们探索了多种途径来完善生命进行道德教育。

1.使用生活化的温馨评语,使生命教育触及灵魂。教育不但根植于人的生活,而且要关怀人的生活,更要触及学生的灵魂,引导学生去热爱生活、追求生活、享受生活。而生活化的温馨评语就是用一种真实的切近学生生活的话语来评价真实生活中的学生,而这种根植于现实生活中的温馨评语就成为一种教育力量,引导学生更加珍视自己的生命和真实的现实生活。所谓温馨评语,是以对话的方式,将学生作为一个在场的知心朋友与之进行交流、沟通和畅谈,它通过动人而诚挚的、透明而亲切的、温馨而诗意的生活话语不断地打动学生、感受学生,使评语成为了师生进行感情交流、达成相互理解的渠道。使学生感到自己的生活、生命中的一点一滴都得到了老师的关注,感到生命中的每一次感动、每一次付出后的幸福都是值得珍惜的,从而使他们懂得生活、生命的可爱、可信和可敬,理解生活的意义和价值,珍惜生命的可贵和美好。

2.鼓励、倾听学生的伦理叙事,关注学生的生命成长。什么是伦理?我国学者刘小枫认为:“所谓伦理其实是以某种价值观念为经脉的生命感觉,反过来说,一种生命感觉就是一种伦理;有多少种生命感觉,就有多少种伦理。”叙事就是叙述生命故事。伦理叙事就是叙述生命中所发生的事情。它是人对生命的体验、感悟、理解、想象的一种述说。伦理叙事可以讲述曾经发生过的生活,也可讲述尚未经历过的想象的生活。它通过叙述某一个人的生命经历,触摸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道德原则的例外情形,从而去呈现个体独特的命运。

篇2

关键词:王守仁;教育哲学;儿童教育;道德教育;知行合一

中图分类号:G 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01-0180-01

王守仁(公元1472年――1528年)字伯安,号阳明,浙江余姚人。王守仁是明中叶的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他批判地吸取了朱熹的“知行相须”、“行重于知”的思想,扬弃了朱熹“知先行后”的割裂知行统一的观点,提出了“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论。

一、何为“知行合一”?

ィㄒ唬中有行,行中有知,知行原是一个工夫

ネ跏厝嗜衔知行是一回事,他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1]他把知行合而为一,知就是行,行就是知,行中有知,知中有行,行在知在,知在行在,相互包含,彼此融通。从道德教育上看,他突出地把一切道德归之于个体的自觉行动,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从道德教育上看,道德意识离不开道德行为,道德行为也离不开道德意识。二者互为表里,不可分离。

ィǘ) 以知为行,知决定行,销行以为知

ネ跏厝仕担骸爸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2]王守仁从道德修养出发,指出人的道德意识是与生俱来的,不受任何外界事物的干扰。“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3]人有了道德意识,自然知道是非,并且能够有效地控制自己的行为。所以,王守仁强调人们一定要“致良知”,以求良知再现,从而达到知行合一。为了求得真知,人们必须做到“静处体悟”,而且要在“事上磨练”。只有这样才能将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统一起来。

二、“知行合一”的道德教育方法

ィㄒ唬┚泊μ逦

ネ跏厝嗜衔道德修养的根本任务是“去蔽明心”,即去除物欲的昏蔽,发明本心所具有的“良知”。所谓“静处体悟”,实际上是静坐澄心,反观内省,摈去一切私虑杂念,体认本心。这其实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道德修养观点。他认为,道德修养无须“外求”,而只要做静处体悟的功夫。如他所说:“前在寺中所云静坐事,非欲坐禅入定,盖因吾辈平日为事物纷,未知为己,欲以此补小学收放心一段工夫耳”。[4]

ィǘ)事上磨炼

ネ跏厝嗜衔,人还要多多“事上磨炼”,做到“知行合一”,这才是道德的完成。他说:“人须在事上磨炼做功夫乃有益;若只好静,遇事便乱,终无长进;那静时功夫,亦差似收敛,而实放溺也”。[5]他这里说的“在事上磨炼”,是指通过“声色货利”这些日常事务,去体认“良知”。他反对离开事物去谈“致良知”,认为在口头上谈“致良知”是无意义的。他主张道德修养要紧密同日常生活联系,“在事上磨炼”,才能落实“知行合一”。

ィㄈ)以立志为事

ネ跏厝实摹爸行合一”说还含有“知”对“行”具有指导作用的含义。他多次强调“君子之学,无时无处不以立志为事。”“如猫捕鼠。如鸡覆卵,精神心思,凝聚融结,而不复知有其他。”[6]当然,王守仁所提倡的“志”,只是“善念要存天理”、“立志者长立此善念而已”,但他强调“立志”对一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重视培养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在一定深度上揭示了道德意识对道德行为的指导作用。

ィㄋ模┦〔炜酥

ネ跏厝始坛杏敕⒄沽巳寮掖统的“内省”、“自讼”的修养方法,提出“省察克治”。他说:“省察克治之功则无时而可间,如去盗贼,须有个扫除廓清之意。常如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动,即与克去,斩钉截铁,不可姑容,与他方便,不可窝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实用功,方能扫除廓清”。[7]他主张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反省和检察,自觉克制各种私欲。这是对儒家传统的“内省”“克己”修养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在他看来,如果在修养过程中,若不能用他所说的“天理”战胜“人欲”,即使剩下一丝一毫,那么,其结果必将是前功尽弃。

三、“知行合一”对儿童道德教育的启示

ィㄒ唬厥拥赖虑楦杏氲赖乱庵镜呐嘌

ネ跏厝史浅V厥友生志向的培养,他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圣人”,就必须先立“圣人”之志。他对学生说:“学问不等长进,只是志未立。”教师首先做到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才会使学生在学习上不弄虚作假、不投机取巧;教师实事求是,表里如一,信守承诺,学生才能于无意中受到熏陶。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不仅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意志品质,树立远大的志向,更要鼓励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努力去实践自己立下的志向。

ィǘ)重视儿童的道德实践活动

ネ跏厝仕担骸爸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8]在他看来,儿童的道德学习应回归其真实的生活世界,与其个体的经验、情感发生交互作用,养成具有实在意义的道德能力,儿童也因此才可能确立道德主体的地位。重视实践训练,可以促进学生发现其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道德责任感;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

ィㄈ)建立以仁德为基础的师生关系

ネ跏厝侍岢师生之间相互“责善”、“问难”,鼓励学生向教师提意见,以促进“教学相长”。“人谓事师无犯于隐,而遂谓师无可谏,非也;谏师之道,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耳。使吾而是也,因得以明其是,吾而非也,因得以去其非,盖教学相长也。”[9]因此,教师首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学问品格,以身示范;其次是能和儿童建立彼此尊重和信任的师生关系;三是要注意观察了解儿童的心智特点和生活经验,能在师生的日常生活交往中及时发现学生的道德缺陷,因势利导、因材施教。

ィㄋ模造儿童道德成长所需的道德环境

ザ童道德的行为习惯,多半是在周围环境和他人潜在影响下自然形成的。童生百姓之家之所以“延师教子”,目的就是“训饬其子弟,亦复化喻其父兄;不但勤劳於诗礼章句之间,尤在致力於德行心术之本;务使礼让日新,风俗日美”。[10]王阳明因此要求蒙师以启迪教化为“家事”,要视蒙童如己子,引导其向善、行善,做到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家庭、学校和社会如能各尽其教化职责。并统合协作。

おげ慰嘉南祝

[1][3][4]张祥浩.王守仁评传[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2][5]王阳明.传习录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6][7]王阳明.传习录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8]于述胜.中国传统教育哲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篇3

【关 键 词】列维纳斯;他者;伦理学;责任;道德教育

列维纳斯是法国的哲学家,他在对西方传统哲学本体论的批判的基础上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他者伦理学。列维纳斯对本理论哲学的深刻思考以及批判不仅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流派,还为我国的学者们开创了一个研究的新角度。列维纳斯对“他者”的阐述对我国的道德教育可以提供一些思考和借鉴。虽然我国的道德教育中也有“他者”的角色存在,但是列维纳斯的“他者”所体现出的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是一种对“他者”的认同、尊重,甚至是对一切物种的关注。在这个信息爆发、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社会的道德伦理规范早已悄然变更,青少年以自我为中心,漠视与他人的关系是学校道德教育的一大难题。列维纳斯对于“他者”价值的伦理学阐述,为我国道德教育带来一个思考的新视角,能够让学生重新认识自我,与他人建立起和谐、融洽的伦理关系。

一、中小学德育纲要中他者的误解

1995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中学生德育大纲》中提出,要着重培养学生“爱班级、爱学校、为集体服务、维护集体荣誉的教育”,对学生进行“正确处理自我与他人、个人与集体、自由与纪律关系的教育。”“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教育。”1993颁布的《小学生德育大纲》中,强调学校德育主要是“向学生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教育和有关的社会常识教育(包括必要的生活常识、浅显的政治常识以及同小学生有关的法律常识),着重培养和训练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人民,心中有祖国。”为社会、为祖国、为人民的道德教育目标使一部分教育工作者有了一种“损己为人”的潜在道德行为观念。可见,我国的道德教育实践中,强调一种“为他性”的道德教育。这种“为他性”存在的原因在于两个方面:

(一)儒家与道家传统的教育思想中圣人君子的塑造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思想影响着几千年来中国社会文化的走向。《论语》中颜渊篇提到“克己复礼以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人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认为,仁德的养成是需要抑制自己的行为,全靠自己的努力实践得来的。“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的中庸思想认为修道有德之人要处处为别人着想,然后才会成就自己的理想生活。道家学派的教育目标“内圣外王”,即是培养无私的圣人君子。

(二)现代社会以来对奉献精神的无限夸大

就教师这一职业来说,一提到赞美教师的句子,人们马上会想到这样一句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虽然教师的职业角色中确实有服务者的义务,但是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是否就必须要“丝方尽”或者是“泪始干”;评价那些见义勇为的模范人物,是否就是要舍己为人,奋不顾身,以自己为代价为标准。

可见,“为他性”的道德视角是错误的,因为这种道德观是以牺牲自己的价值,忽视主体与主体间的关系为代价。列维纳斯的责任主体观让我们以一种角度重新理解现代德育理念,来论述个体与个体之间价值的体现。

二、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辨析

(一)从他者伦理学的理论溯源角度:对本体论的批判

列维纳斯说:“我的任务不是要建构伦理学,我只是想努力发现伦理的意义。”勒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意把伦理学取代西方本体论哲学成为第一哲学。他对本体论的吸收与扬弃,旨在于探讨伦理形而上的可能性。

在法国的哲学领域中,主体性的哲学经历不断变化的过程,首先现象学家胡塞尔所强调的先验主体性,研究所呈现出的表象,结构主义的出现将主体关进了“语言的牢笼”,主体性的兴盛时期转向衰落。列维纳斯在对主体论的独特视角下,承认他者的绝对独立性,反对西方哲学将他者化为主体的同一性。列维纳斯并不仅仅是他者伦理学的代表人物,还是在哲学史上对主体性哲学更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

可以说,列维纳斯的伦理学是建构在本体论这一“巨人的肩膀上”的,但是作为一个经历过二战的犹太籍法国人,列维纳斯并没有被西方本体论的同化特性所迷惑,而提出了一种绝对的他者,他的理论并非没有主体性的存在,而是只有在我与绝对的他者发生责任的伦理关系时,这时主体性才真正存在。

(二)从他者伦理学中责任的角度:我为他者负责

宋可玉在研究列维纳斯作品中思想形成的路径中,将责任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从不可预知的死亡引申到不可知的他者,从他者的出现再到后来我与他者的责任关系,打破了自我的封闭性,突出他者与责任在列维纳斯理论中的重要地位。①列维纳斯的伦理学就建构在我对他者的责任上,透过他人的脸,我自身才有了责任和义务。对于个体的生存来说,负责任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责任也就是对他人的回应。顾红亮将列维纳斯的责任说归纳为主体对主体间的责任,这其中包括为自我负责人、为社会负责人和为他者负责。②他指出列维纳斯赞同的第三种责任即是为他者负责任。这三种对于责任的分类可以映射出当代社会的道德偏差的原因,自我负责表现出一种为我的本体论,为社会负责虽然指向的是社会大众的公共道德,但我也是社会中的一员,我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对他人负责,另外一种是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态度,这一出发点仍是自己。而对于当下的道德常态来说,后者占主要原因。而列维纳斯所提倡的负责,是完全的纯粹为他者的责任和义务。他者理论的独到之处就是承认他人的完全独立性,并且将人和人的关系建立在责任的基础上。当今社会对自身生命甚至他人生命轻视的实例屡见不鲜,我们正需要这样一种完全为他的伦理来矫正自我的道德观。

(三)从他者伦理学中他者的角度: 绝对的他者是我存在的价值

他者伦理学中,他者是伦理主体的基石。首先,列维纳斯对他者的定义即他者是完全独立的他者,与我有着完全不同的特性,他者对于我有着不可知性,我不能替代他者,他者是不能被我所同化的。其次,他者与我的关系就是我对他者所必须执行的责任和义务,我有义务履行他者对我的要求,他者的要求就是我存在的价值。最后,他者与我之间是两个独立的个体,那么他者与我必然有着沟通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他者之脸为载体进行的。我对他者的回应即是我的责任,通过他人之脸,我才有了责任。列维纳斯的他者主体所体现的他者性原则中,外在受动性和他异性覆盖了传统哲学的内在主动性和同一性倾向,将人这一主体从逻辑的先验和认知层面中解放出来,扩宽了人得以生存的维度,引领了当代社会的哲学转向。

三、列维纳斯他者对于道德教育的内涵重构

郑富兴认为:“现代学校道德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在缺乏道德共识的背景下主体如何处理与他者的关系。”③在这个强调道德自由、人性自由的社会环境下,每个人都强调独立意识,看重道德自由与道德理性。也正是这种强调个人自由的社会,同样造就了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离。因此,在中小学的德育纲要中才会如此强调“为他性、利他性”的培养。然而,这种“为他性”的背后,指向的是社会群体对个体所要求的任务,个体由于生存在社会群体的组织环境中所不得不承担的责任。学校的道德教育准则中同样强调为祖国、为社会,要求社会中的个体要遵守社会的公共道德,维护公共道德的环境。人同样是社会的一部分,所以,维护公共道德即是为了他人又是为了自己,最后还是以自我为中心的道德教育。所以,“为他性”只是在宣传中体现出自己对于社会的责任,归根结底,还是一种通过社会群体的权威来要求他人负责,从而维护个人的利益。

在他者伦理学中,我与他者的关系就是责任,是我对无限他者的义务与价值,我的自由是有限的,没有他者的存在,我所谓的自由就无可依托。他者责任主体观中主体对他者的责任不同于社会群体的权威对个体的要求。他者是独立的他者,完全与我不同的他者,我与他人的关系就是我要对他人负责。列维纳斯并非否定了本体我的价值,而是在强调本体我存在的同时也承认绝对他者的存在。我与他者是平等的个体,我对他者负责,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个体没有权利通过群体的价值标准来支配他人。列维纳斯的他者也具有“为他性”,这种“为他性”就等于主体性,主体对他人负责是主体价值的主要体现。通过对绝对他者的发现在道德标准不一的社会环境中找到了人与人之间的道德依存,重建了现代道德的内涵,同时也是对个体化社会的一种重塑,一种蜕变。

四、他者伦理学理论下的学校道德教育路径探索

(一)重视自我与“他者”的关系

1. “他者”作为学生:培养学生的责任主体意识。“通过面孔,通过一种不同于人的认识的行为,他者来到自我的面前。面孔的显现意味着向自我提出一种要求,要求自我做出伦理的回应。”④他者伦理学强调我要对他者负责,我对于他者的责任承担是一种善的、正义的表现。我在履行这种善的、正义的责任的同时,也满足了对于自我价值实现的要求。我通过履行他人的责任,完成了自我价值的实现。因此,对于中小学生责任意识的培养,首先,要让他们意识到“他者”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作为德育的引导者,教师在教学生活中要尊重学生,只有学生意识到自己得到尊重,是自身道德人格的主体,才能从自身出发意识到“他者”主体性的存在。其次,要对学生进行道德理性的教育。在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过程中,相比于教会学生“做什么”来说,教会学生“为什么这样做”更重要。帮助学生澄清道德价值,促进其对道德规范的理解与认同。承认学生作为理性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规范的理解者的地位,是道德教育的有效保障。道德教育的过程只能是一个价值引导和自主建构相统一的过程,只有使学生经过自己的思维来认识到“他者”的责任,学生才能自主地将意识转化为责任行为。因此,他者伦理学的构建对于我国中小学的责任教育来说,是一种主体性道德教育理念的深化。

2. “他者”作为教师:促进师生间的互动交流。列维纳斯在构建他者伦理学中,主体与他者之间是通过他人之脸来进行交流的。在学校中,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多是在课堂上讲授文化知识,而对于教师对学生的关注,也大部分止步于在对学生校内行为的关注甚至是成绩上的关注。然而,教师应与学生尽可能多地进行交流和沟通,形成主体和主体间真正意义上的对话。在传统的道德教育中,学生并不具备道德的主动性,只是学校和教师道德教育灌输的被动者、接受者。作为学生的“他者”受到学校和教师权威的压迫,主体性逐渐被弱化。显然,这并不符合学生主体性的培养和建构,学生作为道德教育的“他者”,教师应给予学生自主的权利,教师要多给学生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的条件下进行和谐融洽的沟通谈话。

(二)拥抱“他者”:扩大道德视野

1. 包容“他者”的价值选择。列维纳斯认为,对于主体来说,“他者”是绝对的他者,为了这个“他者”不被同化,“他者”与我有着完全不同的特点,“他者”不会被我同化,我也不会完全地认识“他者”。

在当今社会,大数据时代的价值多元化、文化间的交流与重合,具有普遍约束力和说服力的道德伦理观念已经不再具备权威性,对于判断个体价值的标准也逐渐模糊。在这个价值多元化、文化理论多元化的社会环境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自己的想法。因此,学校道德教育要怀着一种宽容的姿势,对学生的价值选择坚持开放性、包容性原则。尊重和接纳他者的价值选择,是认识这个多样化社会的最好途径。学生也要学会尊重不同个体的价值选择多元化,这对与学生未来融入社会,接受能力和反思能力的培养具有一定的意义。

2. 培养对“他者”的生命关怀能力。在他者伦理学的理论背景下,每个个体都有着为别人服务的责任。这种为他的精神使个体意识到独立于自己的“他者”的存在。在这种责任伦理的关系下,人和人都保持着对对方个体的认识和尊重。每个人都在尽其所能地完成对“他者”的义务和价值。在他者伦理学中,个体应主动承担对于“他者”的生命关怀,对于他人生命的关怀,也是对自己价值存在的肯定。

在学校道德教育过程中,不仅要教会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关怀同学,还要在生活中多关怀弱势群体,帮助学生了解到与自己不同的生命体的存在。关怀伦理学家诺丁斯所强调的,我们不仅要关怀自身,同时更要把关怀关系扩大到对动物、植物和地球的关怀,⑤这种对于不同生命物种的保护和关怀,不仅实现了人类作为主体的价值,同样的,作为“他者”的其他生命体,也保护了人类“他者”的可持续性发展。

注释:

①宋可玉.从论勒维纳斯责任的出现及其与他者的关系[J].江西社会科学,2012(7).

②顾红亮.责任与他者――列维纳斯的责任观[J].社会科学研究,2006,01:37-40.

③郑富兴.列维纳斯的他者伦理学与现代学校道德教育[J].外国教育研究,2010,03:70-73+84.

篇4

关键词:武术教学 教育 兴趣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643(2013)02-0043-02

简单来说,武术教育是以武术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在19世纪末,以洋枪洋炮为标志的“火器”在中国出现,由于它的军事价值远远高于大刀长矛类的“冷兵器”,从此以后以大刀长矛类为标志的武术在军队中开始遭受被冷落的命运。武术军事价值的降低导致了民间习武人群的减少,那些希望通过练武走向“达官显贵”的人突然没有了努力的方向及前进的动力,“凡欲以武取功名者,因科举已废,遂多改事它业”,这句话恰好说明了这种现象;武术军事价值的降低也导致了武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地位的下降,曾经一段时间武术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甚至被取消了。武术军事价值的降低也就是意味着武术技击功能失去了较多发挥作用的空间,尤其在当今时代社会治安系统较为健全,武术在个人防卫方面也难得有太多的用武之地,这更加剧了武术技击价值的失去。可以说“火器”的出现导致武术的发展进入了寒冬,几乎让武术遭受了消亡的厄运,也让武术教育面临着史无前例的考验。也是从这一刻开始,许多武术人士开始探寻武术在新的时代何去何从的问题。武术教育在当前社会形态中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到目前为止,许多武术界学者提出应该发挥武术在教育方面的优势,让武术教育在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及提升道德水准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确实武术教育在这些方面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但是必须指出的是武术教育只有突出了自身的特色才能真正发挥这些作用,相对于传统武术的教育方式,现代武术的教育方式很难发挥出传统武术教育的许多功效,这从现代武术教育的成果一接受过现代武术教育人群各种相关的传统文化知识量、道德水准、意志品质等方面变化反映出来。武术教学是武术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武术教育功能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本文将分析武术教育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水准等的本质及规律,提出当代武术教育的教学过程对学习者严格要求及兴趣引导的必要性。

1 武术教育当代主体功能价值的内涵

许多武术学者指出,在当今社会武术教育主要的作用是传承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及提升道德水准等,许多科研论文也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可以说民族精神、传统道德也是民族文化的内容之一,在这里分开进行叙述。武术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内涵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武术教育传承武术文化,教育具有传递文化的作用,应该说武术教育是传递武术文化的最主要的方式,二是通过武术教育传承非武术民族文化,由于武术是在传统哲学、伦理道德、中医学、传统美学、传统军事等文化的熏陶和感染下而发展起来的,因此武术文化中内含着这些文化的许多因素,所以通过武术教育在传递武术文化的同时,也可以传递其它的非武术文化。弘扬民族精神就是通过武术教育让民族精神所包含的各精神内涵在习武者思想行为中得以强化,现阶段民族精神是“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所以弘扬民族精神就是通过武术教育把民族精神中包含的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精神发扬光大。提升道德水准就是通过武术教育进行道德教育,提升习武者的道德水平,道德既针对人伦关系也针对个人修养,所以武术教育既要提高习武人在处理人际关系的仁爱、正义、诚信、重礼等道德素养,也要提高习武人勇敢、自信、勤劳、坚韧等个人修养。

2 武术教学必须对学习者严格要求

上文中已经阐述了实现武术主体功能价值的内涵,这些内涵较为丰富,而且武术教育要真正地实现这些功能价值,也并不那么容易,要从教育目标、课程建设、教学、评价等方面切实地落实,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武术教学是武术教育的一个最重要方面之一,在这里从武术教学角度出发,认为武术教育要真正实现主体功能价值必须对学习者严格要求。一方面,从提高武术技艺水平来说,要想练就精湛的技艺、发展充沛的体能、积累丰富的经验,都要求对学习者进行严格要求。想练就一身格斗真功夫,要求习武人不断的努力,就像武谚说,“欲求真功湛艺,非下苦功不可”、“欲得其中真妙法,苦磨苦练得天机”,要求习练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拳打千遍”,从这些专家的话语中可以断定要想在武技方面取得一定成就,要求习武者不断刻苦努力。从现代竞技体育训练理论来看,这也符合“三从一大”原则“从难、从严、从实战出发,大运动负荷量”中的“从严”要求的,只有要求习武人技术不断精益求精、体能不断突破极限,才可能造就一身真功夫。但是,这种对习武人的严酷要求光靠习武者自觉坚持是很难做到的,需要外在要求的协助下才可能更好地做到,这种“外在要求”主要是武术教学中由教师施加的,所以,为了让武术习练人学到更好的功夫,必须对其严格要求。另一方面,提高习武人的武德礼仪水平,也要求武术教学过程中对习练者严格要求。武德是武术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武德内容也是包括习武人处理人际关系的规范要求和对习武人的个人修养的要求。在处理人际关系过程中武德要求习武人仁爱、正义、诚信、重礼等,这些武德要求主要来自一定社会的主流道德要求,李印东博士把它称之为外源性的武德;在个人修养方面,武德要求习武人勇敢、自信、勤劳、坚韧、自强等。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武德的养成要是靠对习武人的严格要求慢慢养成的,尤其是在武术教学过程中严格要求尤为重要,在那些只注重武技的传授而不重视武德教育的武术教学中,对学习者的武德提升是没有太多作用的。

3 武术教学也必须对学习者以兴趣引导

“严师出高徒”一直是武术教学尤其是传统武术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则,但是在告诫进行武术教学必须对学习者严格要求的同时,还要告诫进行武术教学应该重视激发学生对武术课的兴趣,在当今社会应该这么做,也必须这么做。自从“火器”在军队中取代了武术的位置后,武术在“火器”日益发达的社会中很难再像“冷兵器”时代那么辉煌,享有那么崇高的社会价值,也很难再吸引那么多的学习者,因为武术失去了能激发民众学习自己的动机的最佳要素一技击价值,再很难像“冷兵器”时代让民众离不开自己一或为了防身自卫、或为了辉煌腾达、或为了保家卫国。在当今时代,武术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前提下,应该全方位的革新自身以应合现代民众的胃口、满足现代民众的需求、激发现代民众的兴趣,吸引更多的民众学习武术。作为武术教育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的武术教学重视激发学习者的兴趣显得尤为重要,一直在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武术教学应该在教师的教学艺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等方面都要考虑到学习者的兴趣,只有充分调动学习者对武术课兴趣,让学生在学得知识、提高技能的同时,享受武术教学课的整个过程,才能提高武术课的效率和魅力。

篇5

【关键词】老子 道德哲学 哲学 比较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B

老子是我国先秦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老子所著《道德经》是我国“第一部哲学著作”,充满了唯物主义精神和辩证法思维。比较老子道德哲学与哲学,既是分析研究二者的共通性,也是为了找到作为“西学”而能够“中国化”的哲学理路及其异同。同时,通过比较研究,我们能更深刻地认识我国传统哲学的内涵,加深对哲学的理解。

“道法自然”与唯物主义

哲学研究的第一领域为“宇宙论”或“本体论”,寻求宇宙生成发展的第一动力。老子《道德经》通篇以“道”为核心概念,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世界的本原。“道”在《道德经》中出现过很多次,具有不同的含义,但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两层内涵:

第一,“道”是世界的本源,是万事万物生成发展的源动力所在,是客观存在的绝对之物。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①天地自然世界生成之前,先有了混沌之物,而这物其实就是“道”。又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②“道”作为“物质”,不是有形的固定之物,而是玄妙混沌之物。由此可见,老子的“道”带有物质性,唯物而非唯心,从而否定了“唯心”的世界观和“神”的存在。就这一点而言,老子的道德哲学已然从其核心与根部与唯物哲学相通。

第二,“道”是自然规律,是指导人类生活的准则和规范。“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③“道”是自然规律,它不仅统治着自然世界(天地),也统治着人类世界,而人应该顺应这种规律。又说:“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④社会的治理也应该符合“道”的规律。《道德经》第五十一章是对“道法自然”的最好阐释:“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⑤老子告诉我们,万物的生长是依照自然法则,而不是人的“主观意识”。万物皆自然而生,自然而长,自然而亡,没有谁在背后命令,也没有谁在背后指使,万物皆符合“无为而为”的“道”的精神,是自发的,自生的,自为的。这“无为而为”的自发性就是自然规律,正是这自然规律使万物生长、发育、成熟、进化。

由上分析,老子的“道论”肯定了客观规律的根本性与重要性,肯定了客观物质运动先于人的主观意志,告诫人们要遵循自然客观规律,即所谓“尊道而贵德”。唯物论强调,物质是第一性,意识是客观物质在头脑中的反映,物质决定意识。同时,物质运动所反映的自然规律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应该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人的可贵性就在于具备“主观能动性”,但是人不能限于主观的臆断或幻想,而应该尽可能地追求“主客观统一”,认识和理解客观规律,把握和改造客观世界。

综上所述,老子的“道论”反映的是自然观,与哲学的“唯物论”相得益彰。诚然,老子的“道”在其内涵上更加丰富,并不与哲学“物质”概念的内涵完全一样,但是二者的共通性在于,承认自然规律的先天性与第一性,以及自然规律是事物生成、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所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道”与“物质”虽有相通性,但在内涵上仍有所不同。“道”虽然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但是老子的哲学表达是“诗意的”。老子并没有给“道”进行严格的定义和系统的阐述,综合《道德经》经文的论述,“道”除了以上所讲的“绝对之物”以及“自然规律”之外还有以下特点:

“道”是玄妙的,混沌的,而“物质”则没有。《道德经》第四章言:“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⑥老子在这里用了两个“似”字,表明“道”的“不可捉摸”、“难以捕捉”。“道”好像存在,又好像不存在,处于玄妙的状态中。可能正是因为“道”的存在形式是无形而又有形,“道”才能贯穿万物,包容万物,所谓“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万物不论尖锐还是纷杂,光明还是黑暗,“道”都与万物同在。“玄”是“道”的特性之一,是“道”的存在形式,“玄”本来就是一种很难言说的形态,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对“道”的论述在这些方面实际上已经进入“形而上学”的领域,“道”的内涵丰富而复杂,只能看作是介于形而上学和“唯物主义”之间的一个概念,老子没有做更加细致的定义与区分,因此,我们不能将老子哲学简单地看成唯物主义哲学,而只能说二者具有相通性。

阴阳大道与唯物辩证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