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17:51:1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公民道德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就业问题专家莫荣表示,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从依赖物资资源投入向依赖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技能的提高尤为重要。
在目前的就业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是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部分地区企业“用工荒”,另一个是农民工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农民工大量失业或就业稳定性不足,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大量农民工缺乏职业技能,造成有些就业岗位无工可用,有些农民工却无业可就。国务院办公厅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就是力图解决这个矛盾,培养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工。
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对记者说,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也是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推进从根本上讲需要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周天勇说,“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
整合现有资源
莫荣认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整合现有资源、分工合作、统筹兼顾,以更好地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针对农民工培训,各部门分别或联合出台了“阳光工程”“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特别培训计划”等项目,这体现了各部门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视,但也使得培训资源分配分散,从中央到地方,多头投入,多头管理,缺乏整体规划,在管理中容易出现漏洞,从而影响农民工培训的效果。
此次指导意见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提高企业参与度
莫荣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的另一个亮点是力争提高企业在加强农民工培训中的参与度。
“加强农民工培训只靠政府是不行的,企业参与进来,一方面可以让培训进行得更为顺利;另一方面也更加有的放矢——作为用工对象,企业对培训的目的更加明确,对培训结果的要求也更为实际。”莫荣说。
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
避免重复建设
指导意见要求,要完善企业与院校联合开展培训的政府激励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农民工培训,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这一点非常重要,在加强农民工培训的过程中,一定要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周天勇建议,“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来看,政府应该以购买培训服务为主的方式加强农民工培训,同时建立鉴定、考核机制。”
他告诉记者:“目前包括党校在内的很多学校生源不足,完全可以利用它们的师资和场地进行农民工培训。”超级秘书网
周天勇还建议,除了培训机构,还应建立农民工实习基地。
加强监督机制,设置对口专业
两位专家认为,此次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培训资金的监管问题和需求导向问题,这两点尤为重要。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一、突出培训意义
指导意见要求:“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从依赖物资资源投入向依赖高素质人力资源转变,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技能的提高尤为重要。指导意见站在调整经济结构、减少结构性失业的高度,突出了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问题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部分地区企业“用工荒”;二是农民工就业难,结构性失业问题突出。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就是力图解决这个矛盾,培养社会需要的有“一技之长”的新型农民工。从这个层面上看,加强农民工培训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结构性失业问题,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调整培训目标
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2003〕79号]中曾经提出了非常具体的培训目标:第一阶段,即2003-2005年,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100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00万农民工进行岗位培训;第二阶段,即2006-2010年,就业前的引导性培训5000万人,其中职业技能培训3000万人,并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2亿多农民工开展岗位培训。2010年国办的指导意见,承续2003年的培训目标,提出了“使培训总量、培训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适应;到2015年,力争使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掌握一项适应就业需要的实用技能”的培训目标,虽然没有具体量化,但强调了“相适应”、“有培训需求”、“就业需要”等关乎培训质量和效果的目标,显得更加务实。
三、强调统筹整合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分工合作、统筹安排,并合理集中使用农民工培训资金,以更好地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国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具体组织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四、提倡产学结合
指导意见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加强农民工培训,特别提倡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的作用。鼓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推动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等。
五、促进就业衔接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培训针对性,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机制”,是此次指导意见的又一亮点。农民工培训必须强调“需求导向”,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岗位需求,及时调整培训课程和内容。意见指出,要重点加强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市场容量大的行业的农民工培训,要做好水库移民中的农民工培训工作。意见要求,以实现就业为目标,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六、强化监督机制
针对以前农民工培训中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特别强化了培训资金的监管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对培训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要加强对农民工培训资金的管理,明确申领程序,严格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和内外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行培训券(卡)制度等,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关键词:幼儿 公民道德 教育 功能 可行性
幼儿时期是一个人习惯、思维、人格的形成初期,对其一生的世界观、价值观、幸福观具有极为重要的培养和塑成作用。公民道德教育不仅对公民个体的思想、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社会整体而言更是集体行为实践的规范与标准、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基石与精神引导。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对于国家的良性发展、民族的精神健全、以及未来国际竞争所需的文化软实力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以,本文拟对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实施路径及应注意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浅见,以求请教于同行。
一、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定位与实施原则。
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对象是幼儿,需要教育者根据幼儿的思维、语言、环境等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施以讲解、示范、鼓励等措施,帮助其理解和记忆应有的道德行为规范;并通过集体学习效应,引导幼儿互相学习、互相比赛,提高其道德行为的热情和兴趣。所以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目标应是建立教育和培养幼儿理解、识别、并自觉执行的公民道德教育模式和评价标准体系,使幼儿能够习得正确的、适量的基本公民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帮助其能够更加有效地融入社会、获得健康的心理与智力成长。
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定位应建立在幼儿自身特点与社会适应性、及国家整体发展趋势所需的基础上。应注重使幼儿能够正确识别和理解正确的道德标准要求,通过示范、激励等方式帮助其塑成和加强对正确道德行为的有效执行。应注意适当根据社会发展与实际表现,有针对性的引导幼儿正确地看待社会中不道德的行为方式,与时俱进地帮助幼儿树立更加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道德评价与行为标准。
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在实施中应以适应幼儿心理及生理特征、符合社会基本要求与实际生活需要为基本原则。一定要采取幼儿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教育和影响方式,一定要使幼儿在不断温习和实践中得到鼓励和锻炼,养成终生受用的道德思维意识与行为习惯。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与家长意见一致、相互配合、积极互动,通过生活中点点滴滴的信息提供、教育引导,使幼儿在自然、长期、完整的道德教育培养环境中养成终生受益的道德行为习惯。
二、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在实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工作中的方法与经验。
在设计幼儿公民道德教育时,首先要明确教育对象的特点、习惯、喜好、基本心理状况;基本教学条件、教育环境及社会影响因素;所要传授给幼儿的道德意识的内容。“以正面教育为主, 让幼儿认识到遵从社会主流约定俗成的价值观念及生活规则,就会得到人们的表扬与欣赏,并要以此树立正面典型及榜样,靠榜样的强烈示范作用来激发幼儿的社会责任心和道德意识。” 为此,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首先对幼儿教师进行关于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专项培训,使教师较好地掌握了对幼儿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所遵循的理论、要求、方法等基础知识,并请相关教育专家与有丰富教育经验的优秀教师、带头人通过仔细讲解、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获得了正确的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实施能力和技巧。
在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执行过程中,应注意随时观察幼儿的接受反映,及时调整教育策略。一定要注意不同幼儿之间在思维、意识上都是有着不同的差异,所以一定要注意方法、因材施教。教师一定要注意及时与家长沟通、交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理念与策略方式。教师也要注意收集社会上刚发生的道德或不道德案例,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讲解或纠错,使幼儿的道德意识得到不断提高和强化。
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始终坚持“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的教育教学理念,摆脱陈旧的填鸭式教学方式,使用丰富的教学内容与灵活的教育方式,帮助幼儿在不脱离真实生活的成长环境中不断得到适当的社会信息与前进鼓励。
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成果应当由教师、家长及社区共同给予评价。应当发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关注和加强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实施进展。为此,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专门建立了与家长沟通制度,通过教师向幼儿家长宣讲、提示、讲授幼儿功能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与实施方法,使广大家长树立起与幼儿园相互配合、共同培养幼儿公民道德水平的浓厚兴趣与强烈热情。不仅受到了广大家长的一致欢迎和好评,也为幼儿园赢得了积极的社会美誉效应。
三、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功能总结与分析。
在丰富的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使幼儿习得正确的基本道德意识。如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帮助他人、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爱护环境和小动物、知错就改、勤奋自勉、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劳动,等等。
2、使幼儿在持续性引导与训练中,养成道德意识与行为的良好习惯。
3、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谐、社会和谐、环境和谐。
4、帮助幼儿在不断的思维、语言、行为锻炼中,获得心理
及身体素质地更好提升。增强幼儿的思维与表达能力,为进一步文化课学习打下了良好的智力与能力基础。
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在实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计划后,受到了广大家长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共同引导和见证了孩子在道德行为方面的良好表现与不断提高,可以说,实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使幼儿、家庭、社会及教育机构都获得了丰厚的积极意义。
四、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发展趋势、要点分析与前景展望。
公民道德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教育与培养过程,应当提高全社会意识、发动全社会力量、贯穿幼儿成长的终生。幼儿阶段只是公民道德教育的起始阶段,对幼儿自身、家庭幸福、社会和谐、民族传承与国家发展都具有极为重大意义。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新科技新传播手段日益先进、社会道德模范典型人物不断涌现的今天,对幼儿实施公民道德教育更是提供了崭新的方式方法与时代要求。所以幼儿公民道德必须与时俱进地不断接收新形势下的新信息、新技术、新特点、新形式,才能真正帮助幼儿及其家庭真正理解与习得适应社会发展趋势要求的道德方面认知能力,从而帮助幼儿从小养成收益终生的良好思维与行为习惯。
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在实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长期工作中,逐步认识到:实施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必须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以教师与家长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为依托,按照国家与社会对下一代的基本道德要求,采用灵活使用、因材施教的积极形式,才能正确实现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预期目标与基本要求。
公民道德是一个民族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与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在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社会各方面应当更加注重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对社会、国家未来所蕴含的积极影响。所以幼儿公民道德教育应当立足于社会发展新形势、教育方法论与技术不断创新的时代基础,抓住中国文化建设大潮的良好历史机遇,进一步推进幼儿公民道德教育的先进理念与成果经验。为此,崇左市江州区直属第一幼儿园愿与同行共勉,共同做出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陈建屏,幼儿道德建设的策略[j].课程教材教学研究,2009年第2期。
我局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实践活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关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实践活动的通知》(攀西文明办〔〕2 号)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切实围绕自身工作职能,以“弘扬雷锋精神、树立文明新风、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结合开展“学雷锋”活动,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着力弘扬精神,着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着力加强社会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力营造扶危济困、团结友善、明礼诚信、礼让宽容的社会文明环境。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
为了确保“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我局结合科技工作职能和3月工作重点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一是将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月”实践活动纳入第十七届“科技之春 ”科普月活动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布署,并要求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共同促进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场为辖区群众宣传了有关妇女、儿童保护、计划生育、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发放种植、养殖技术、健康保健、生活常识等宣传资料6000余份(册),开展技术咨询90余次,送发药品、药具及生活用品价值4000多元,深受群众的欢迎。三是开展“挂、包、帮”结对帮扶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到苦荞村、经堂村开展座谈,全面了解帮扶村的情况,理清发展思路。同时根据两个村的不同情况确定了以科技富民强区为带动,加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加强劳动用工法律知识培训等帮扶措施,并赠送了两村价值各1000元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教学VCD片和农业科技致富书籍;确定了干部帮户困难家庭,签订了“挂包帮”协议书。四是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将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科普工作重点,以村、社科普站为主要阵地,以冬季送科技、文化、卫生下乡、科技之春科普月、专利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三级科普网络优势,积极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普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政策和知识,全面提高辖区群众环保意识。将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工作重点,对城乡环境治理方面的各类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予以优先考虑推荐,全力扶持,对于相关区级科技计划项目予以政策倾斜,优先立项。将我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对城乡环境治理方面的各类专利予以优先奖励扶持,对于环保设施齐全,三废处理到位的企业优先纳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
关键词中小学教师 道德教育 教师信念
2001年,国务院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旨在推进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素质。中小学阶段是儿童道德观念形成的重要时期,提高中小学道德教育成效无疑是推进国家公民道德建设的根本举措。教师作为学校道德教育的主体,其所持有的道德教育信念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态度与做法,影响学校道德教育成效。因而,分析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状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改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及其构成
教师在能够高度认同或确信学校道德教育对于社会和个体发展方面具有重要而独特价值的情况下,才会从内心重视学校道德教育活动,并将德育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自己教育能力的重要方面,这是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发展的基础。为了有效促进学生道德水平发展,教师需要明确不同阶段学生道德的发展特点与发展目标,能够准确判断学生群体或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并据此制定具体的道德引导措施,这是教师能够进行有效教育决策的前提;道德教育活动是否能够取得理想效果,还取决于教师所选择教育方式和策略的适恰程度。因而教师对于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方式与策略的认识、选择和判断,也是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以上对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内涵的分析可知,具备完善道德教育信念的教师,应该具备以下三方面的科学认识:教师对学校道德教育活动之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的认识与判断;教师对儿童道德发展规律、所教学生道德发展阶段及其成长目标的认识;教师对学校道德教育活动方法与策略的认识、选择和判断。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其中一个方面存在不足都会影响教师道德教育行为的针对性、力度与效果。理论上讲,所有对中小学生负有道德教育责任的教师,都应当具备包含以上三方面内容的完善而科学的道德教育信念。
二、当前教师道德教育信念存在的问题
1.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状况
目前,中小学教师的道德教育信念具有一定的认识基础,但其信念水平距离当前道德教育实践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普遍认可道德教育的方向与重要性,但对于道德教育之个体功能的认同度明显低于对其社会功能的认同度;
(2)部分教师特别是初中教师,对于学校及自身在青少年道德教育方面的独特作用与重要责任认识不足,道德教育方面的自我效能感相对偏低;
(3)大多数教师缺乏对不同发展阶段学生道德教育内容及其发展目标的关注与清晰认识;
(4)很多教师对新型公民道德教育之意义与内涵、目标与任务缺乏充分的了解与理解,公民道德教育敏感性与教育意识不足;
(5)教师具备关于学校德育途径的基本知识,但对儿童道德发展的规律与促进不同年龄阶段儿童道德水平发展的具体策略与方法缺乏足够知识;
(6)教师对提高自身德育水平有一定需求,但缺乏便捷而实用的学习资源。
总体而言,中小学教师在学校道德教育方面具备一定的直觉信念,高度认同国家的学校德育目标并表示愿意承担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的责任。但因其道德教育实践缺乏科学完善的理性信念作指导,道德教育成效不高、自我效能感偏低。在面临复杂的道德教育问题不知如何解决时,教师便不自觉地将道德教育不力的原因完全归于家庭与社会,产生逃避心理。
2.教师道德教育信念问题成因
一般来讲,教师道德教育信念的形成会受到以下几方面影响:一是所处国家和社会道德教育传统与个体职业经验影响,二是自身所受职前教育影响,三是其所接受的职后培训影响。教师所处国家和社会道德教育传统与个体从业经验会影响到教师相关直觉信念的形成,教师所接受的职前与职后教育会作用于其相关理性信念的形成。
(1)我国道德教育传统的影响。社会文化传统是影响道德教育活动内容与方式的重要因素。从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方面来看,我国传统道德教育注重以个体德性修养为中心的“修身”教育,对一般公民只要求其能够“独善其身”的传统教育内容,弱化了以公民权责为核心的公民道德内容在包括学校教育者在内的民众心目中的普及与内化。尤其是五四之后,我国儒家文化传统经历了多种文化冲击,多元价值观交汇但并未形成能够对全体社会成员起到道德约束作用的公共良知。这种状况一方面影响了学校道德教育具体内容与评价标准的形成,另一方面也影响到了道德教育之个体功能的实现。家庭、社会中成人所奉行的道德与学校道德教育中所倡导的道德不完全一致,使得学校道德教育难以看到明显效果,对教师道德教育方面的自我效能感的获得造成不利影响。
(2)教师所接受的职前教育影响。职前教育是塑造教师教育教学理性信念的起始阶段,对于教师专业信念发展有着奠基性意义。从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入手,帮助教师建立科学完善的道德教育信念,是教师教育不能推脱的责任。目前来看,我国教师职前教育在此方面还存在一定缺陷。
①职前教师教育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未给学生提供足够丰富的理论知识。发展儿童的道德水平是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任务,培养能够胜任道德教育工作的教师是学校教育的首要责任。为学生开设专门的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是教师职前教育不能忽视的重要内容。据研究者了解,到目前为止,很多为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学校,未将专门的德育原理及其实践方法开设为必修课。一般只是在《教育学》课程中包含一小部分德育基本知识,除此之外也未开设任何旨在提升学生道德教育能力的相关课程或组织相关活动。研究者在访谈中发现,很多初中教师对道德教育工作表现出相对明显的消极态度。这些教师将学生道德问题的成因完全归于家庭教育不力,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无力感与逃避心理。观察这些教师的教育过程可以发现,教师对学生的道德教育缺乏明确的道德教育目标与科学规划,随机管理中的教育行为缺乏理性思考与科学策略,最终导致教育效果不佳。此类问题的根源,正是在于教师道德教育知识与技能的欠缺。
②职前教师教育在公民道德教育方面未给学生提供充分的实践与反思指导。在目前学生的教育实践中,指导教师大都重视学生的课堂教学技能提高,忽视对其道德教育技能的指导,使得职前教育中的道德教育实践学习无法落实。与此同时,在引导中小学生道德发展方面,很多指导教师的教育示范作用不容乐观。研究者在访谈中发现,很多学生经历过实习之后,开始怀疑 “教育是爱的艺术”这一学校德育的重要理念,因为他们看到一些学生“只认能够对其产生威吓的老师,自己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起作用”。他们不懂得“讲道理”只是道德教育过程中的一种方法,真正有效的道德教育策略,是在对教育对象进行系统观察与分析之后对方法进行慎重选择的结果。这些学生也没有对教师运用“恐吓”手段产生的教育后果进行理性分析与思考。在教学过程中缺乏理论知识指导下的实践反思,学生道德教育的理性信念不足自然难以避免。
(3)教师职后从业经验与所受教育影响。
①学校道德教育实践目标的系统化与具体化程度欠缺。教育内容的系统性与教育目标的具体可测性,是完善成熟的学校道德教育的重要标志。然而,“我国学校德育目标的演变,不是通过建立德育目标系统,经由德育总体目标到课程目标,而是走了一条相反的道路”[1] 。可以看到,我国中小学一直都开设有思想道德类的课程,但却长期缺乏可以用来测量其教育成效的系统化的具体目标。调查中发现,目前很多中小学的道德教育活动并非自觉自发开展,而往往是为了完成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道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份内之事,开展道德教育活动是教师的职责所在,但当其活动内容缺乏系统性与连贯性,并要不时地顺应外界要求的话,势必会使学校和教师形成一种观念:道德教育活动不是学校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而是政治形势下的额外任务。此种从业经验会消弱教师道德教育的责任意识,进而影响到其道德教育信念的正向发展。
②教师职后培训缺乏以提高教师道德教育知识技能为目标的专门课程。在职教师培训的有效性,建立在专业培训机构对教师实践需求进行全面准确评估的基础之上。很多教师反映,他们参加过的教师培训很少有旨在提高教师道德教育技能的专门课程。虽然在有关班级管理或班主任工作的培训中,有很多优秀班主任的工作经验推广与介绍,但一线教师的工作经验很难具备可以从根本上完善与提升教师道德教育理性信念所需的系统性与普遍适用性。上述状况一方面会造成教师“道德教育不重要”或者“道德教育不需要科学知识与方法”观念的形成,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教师道德教育理性信念缺乏的事实。中小学教师一方面在学校德育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另一方面却难以获得此方面的专业培训,此一矛盾的存在不容再被忽视。
三、对策与建议
1.重视教师道德素养提升
道德教育从根本上讲是人影响人的活动。教师自身道德素养的高度会直接影响其道德教育信念可以到达的高度。因此,建议教师教育机构重新审视道德素养在教师专业素质中的重要地位,重视与加强学生与在职教师的道德素养。
2.开设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
教师完善的理性信念建立在其对相关理论学习与实践反思的基础之上。职前教师教育阶段的理论知识学习与实践反思能力的培养,可以对其职后相关理性信念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建议承担教师职前教育的学校增加专门的道德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将其放在与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培养同等重要的地位,为“人师”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3.制定科学可行的系统化道德教育目标
相关研究机构依据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特点,制定与儿童生活相契合的具体、可测、系统化的道德教育目标,为中小学道德教育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教育目标的系统化程度决定了其对教育实践之连贯性与有效性的支持力度。教育目标越是具体、可测,其对于教育实践方向的指导就会越有力。与教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小学生道德教育目标呈笼统与抽象,尤其是缺少可以直接衡量教育效果的可观测目标,它对于在职教师道德教育的理性信念发展极为不利。依据青少年儿童道德发展规律,制定与其日常生活相契合的具体、可测、系统化的道德教育阶段目标,应当成为相关教育研究机构的重要课题。
4.增设教师职后培训课程
目前,我国大多中小学教师在其接受职前教育期间,都缺乏足够的道德教育理论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因而必须在职后培训中为其补充相关教育。在教育实践过程当中学习教育理论,是教师职后学习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道德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训练,应当成为教师职后培训机构重视开发的重要课程。
5. 增强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估的能力
学生的发展状况是教师工作成效的最终体现。教育管理部门要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督促,必须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化或质性评价标准,依据标准要求,选择合适方式对相关工作进行成效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以评促教,提高教师的教育信念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