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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17:50: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

篇1

农业农村立法

韩国历来重视农业农村立法,它以《农业基本法》作为农业宪法,同时配之以水产、畜产、山林、土地改良、耕地保护、农耕营农、农产品价格、批发市场、治山治水、农业机械化、农业组织、农业银行等100多部法律。为促进新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现代化发展的进程,韩国先后制定了《农村振兴法》、《农村近代化促进法》、《农渔村发展特别法》、《促进农村所得源开发法》、《农渔村电气化促进法》、《农渔村振兴公社及农地管理基金设立法》、《环境保护法》、《工业开发法》等法律,从而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确保了农业生产各方面、各环节和新乡村建设各项事业都有法可依,走向了依法治农治村的道路,较为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的形成,为建设新乡村运动的顺利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保障。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为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新乡村建设的产业支撑,韩国对农业进行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的集中支持;采取了整理耕地、开发水利、改善排灌设施、开垦海涂等农业综合开发措施;加强了农作物和家禽的良种繁育、推广和普及(“绿色革命”),加快了温室栽培在全国各地的推广普及(“银色革命”);坚持粮食自给方针,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调整农产品价格,推进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绿色农业、商品农业、生态农业;农业,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普及和推广科学的种田技术,推进了农业经营科学化和畜产企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工业化,不断开发非农收入来源;在大中城市兴建和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加强其机能,加速农产品在全国的流通,兴建和扩建农产品综合联合商店,并鼓励这些商店同产地的销售组织直接交易,促进消费地零售机构的现代化;改善库存管理,对部分农产品实行价格预示和合同收购制;以先进单位组合为对象,成立标准化协会,制定46个标准化交易单位,确保公平交易秩序,提倡“身土不二”;在农水产部系统设立“综合流通状况室”或“流通对策本部”、“流通对策状况室”,在26个主要批发市场和60个联合销售商店设立经销洽谈会,并实现了农产品流通信息的计算机化。

政府投资和融资支援

韩国推进建设新乡村运动的各项政策措施都是以财政投资和融资支援为后盾的。为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取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直接投资的措施,而且投资额也较大。据统计,从建设新乡村运动开始到1980年4月为止的10年间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投资达27521亿韩元。为使农村金融事业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使农协成为农村唯一的金融机构,并使其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农协向农业经营提供的资金中75%来自农民的存款。为解决农业贷款难、农村融资难的问题,政府还设置了水利资金、新农村综合开发事业资金、扶持贫困农民自立事业资金、农村住宅资金、营农资金、农业开发资金等农村经济建设的专项资金和稳定农产品价格基金、促进农业机械化基金、营农后继者育成基金、农渔村地域开发基金。民间团体也设置了畜产振兴基金、蚕业振兴基金、农地基金、农药管理基金、振兴农水产品基金等专项基金。此外,政府在农协中央会设置农林水产业者信用担保基金,专门为一些有困难的农林水产业者提供使用担保。

完善农业协同组合

对农业协同组合(以下简称“农协”)的不断调整与完善,为建设新乡村运动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组织保证。韩国农协成立于1957年,是由国家自上而下组织起来的,1961年,韩国政府决定将农业银行和旧农协合并,组建成综合性的新农协。1986年,经过调整后的单位农协达1463个,特殊农协41个,组合人员达200万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民组织体系。在政府的支持下,韩国农协在保证政府对分散农户新乡村建设的宏观调控与指导,组织农民按照自助、自立原则进行互助生产和联合销售,通过购买、销售、农产品加工、金融、信用、共济等经营和管理活动,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篇2

关键词:经济发达国家经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旅游业蓬勃发展,与此同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也迅速发展,逐渐成为了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经济发达国家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上起步较早,已经取得一系列成就,积累了较多经验。然而我国起步较晚,现阶段还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面临着较多挑战。在这个背景下,通过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经验来解决现存问题,实现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驱动乡村振兴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的经济发达国家经验

(一)拥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

经济发达国家之所以在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产业取得较大成功,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来支撑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产业的顺利发展。比如,意大利作为首个为农业旅游产业制定法律的欧盟国家,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农业旅游发展保障法》,要求欲从事该行业的农场主,需要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在获得认证之后,才能够进入农业旅游行业。二战结束之后,美国的休闲农业旅游产业开始迅速发展,为了引导休闲农业旅游产业更好地发展,美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国家旅游法》《国家自然保护体系》等。日本同样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例如《山村振兴法》《农山渔村余暇法》《市民农园事务促进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在规范日本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行为的同时,振兴了乡村的文化与经济。

(二)注重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的提升

经济发达国家在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十分重视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的提升,并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品质认证制度。例如,德国对国内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产品质量与服务品质的监管十分重视,德国为保证休闲农业旅游质量,成立了联邦农场和乡村旅游度假协会,专门开展针对休闲农业旅游产业的质量认证与监管工作。每三年都会对产业内各种休闲旅游场地进行质量评估认证,且消费者可以在协会网站上查看他们的各种信息。日本则非常重视特色休闲农业旅游产品的建设,采取了“一村一特色”的规划,通过加强地域特色、产品特色以及服务特色来打造独一无二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从而提高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的质量。

(三)政府在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纵观这些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取得较大成就的国家,有一个普遍的特点,就是他们的政府在产业发展中都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作为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在政策与资金方面都需要得到政府稳定持续的支持。在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农业领域经济效益普遍降低,美国联邦政府与各州政府加大对农业旅游产业的重视,将农业地区的旅游开发作为政府工作重点。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之下,美国农业旅游产业得到了有效的发展。而且美国政府设立了“农业旅游发展基金”,专门扶持农业旅游产业。在韩国,想要开设“观光旅游农园”,首先需要通过政府的审查,而一旦得到许可,“观光旅游农园”就会得到政府政策与资金方面的大力支持。与此同时,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约束“观光旅游农园”的经营行为。在韩国政府科学合理的支持与管理下,“观光旅游农园”产业取得了较好的发展。

二、现阶段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发展规划

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建设上缺乏较为统一的发展规划。首先,各个部门之间没有相互配合,导致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工作的各个环节相互分离。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的发展,乡村旅游和农业旅游的建设,以及“农家乐”的建设,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而各个部门分离的工作状态会直接导致统一的产业发展规划难以被制定出来。产业发展规划缺乏统一的协调,也就会造成各个地方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以及极有可能出现恶性竞争的情况,这对我国整体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建设发展是不利的。

(二)缺乏稳定的政策支持

虽然各级政府意识到了以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来驱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定的政策措施,使得许多区域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起步良好。但是很多地方政府对这些具备良好发展潜力的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提供稳定的扶持政策和资金,导致这些区域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虽然起步良好,但是缺乏持续发展动力,没有后劲。

三、对我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的启示

(一)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

政府发挥出了高效的引导作用,是经济发达国家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所以,我国政府需要积极地履行职能,充分发挥出自身引导作用。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给予稳定充足的资金投入,并不断制定出台财政补贴政策,促进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市场内虽然出现了一系列休闲农业旅游项目,但是项目同质化比较严重,产业结构存在一定失衡的问题。针对这种问题,需要政府根据市场情况来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从而引导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产业的合理开发与建设。

(二)完善休闲农业旅游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发达国家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上获得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能够顺利驱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涉及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内容还比较匮乏,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我国施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在2013年制定出台,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方面的内容还不够完善,覆盖范围不广。对此,我国立法机构需要及时地根据现阶段我国休闲农业旅游产业的发展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

(三)创新市场营销模式

经济发达国家在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过程中,非常注重产品的市场营销,擅长通过各种媒介来推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所以,想要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应该借鉴经济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地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在借鉴海外经验的同时,充分结合中国的市场规律,遵循时展理念,不断创新市场营销模式,协调多方面资源,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知名度与吸引力。一方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日益丰富,传统的休闲农业旅游模式与活动已经满足不了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并且同质化的市场产品让广大游客失去了消费兴趣。在这种背景下,项目开发者就需要从“特色”出发,创新休闲农业旅游的模式与活动,让“独创性”成为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宣传营销的着力点,从而以特色旅游来满足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提高市场营销的效率与质量。另一方面,休闲农业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可以借助众多互联网平台来进行项目的宣传营销,项目经营者需要找准项目特色与优势,然后用网络信息化的形式将其进行进一步的包装,最后通过国内几大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营销,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推广效力。

(四)确保农民的主体定位

驱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是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根本目标,一方面要构建起完善的共赢机制,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鼓励农民积极地参与进来,让广大农民群体能够获得项目开发的红利;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的服务水平。通过对农民从业群体进行培训来提高相关产品的服务水平,在为消费者提供更高标准服务的同时,让农民从业群体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四、结语综上所述,经济发达国家在休闲农业与农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上起步较早,有丰富的成功经验。我国应该在借鉴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探索切实科学的策略,从而更好地驱动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谢夏冰.山区休闲农业发展探究——以福建永泰县为例[J].广东蚕业,2021,55(02):104-105.

[2]陈鹏宇,张再杰.锻造“四链”赋能农业现代化[N].贵州日报,2021-02-10(011).

篇3

【关键词】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建议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是将农机化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发展农业机械化、振兴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力支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一、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业科技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

基层农机技术推广单位存在着办公条件简陋、推广经费不足、技术力量单薄并老化严重、推广设备手段落后、示范基地缺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由于技术推广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他们大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小农心理、守旧心理、从众心理十分严重,并且深受传统生产观念束缚,导致对新事物认识、接受速度慢,对采用新技术往往持观望、怀疑、抵触态度,这对农业推广部门打破传统落后生产观念、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科技成果带来了巨大困难,延缓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周期,阻碍了成果转化。

2.管理制度混乱

随着近年来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受到影响,有些地方农机工作甚至空白。同时农机推广体系仍是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推广机制未跟上时代步伐,推广人员观念落后,缺少危机意识,不明确工作职责所在,而推广方法仍依靠传统的言传身教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简单、单调,服务内容片面,难以适应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的发展要求,满足不了目前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3.推广人员素质偏低

从事农机技术推广工作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然而调查显示,全国推广人员中具有与所从事推广活动相关专业学历的不到55%,县级农机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仅占67%,初中以下无专业知识的人员占16%,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仅占总数的10%,知识陈旧、老化,后备力量不足,限制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对策建议

农机推广部门和技术人员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开拓农机工作新局面。对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转变农机推广服务观念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首先,农机推广人员充分认识农机推广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中的特殊地位,积极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依法确保农机推广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次,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要积极加强对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合理措施,快速帮助解决在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困难,最大程度上发挥农机推广队伍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2.完善农机推广体系组织结构, 增加农机推广项目投入

完善农业机械推广体系,整合区域内乡镇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资源,采取并、裁等方式,对乡镇农机推广机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对乡镇农机化机构的非专业人员要大力精简,合理科学地设置基层推广机构,优化农机推广队伍。国家增加农机项目投入,促进和推动推广资源作用的发挥,增强推广实力。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做好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试验、培训和推广等工作,让其逐渐实现示范带动基地化、推广技术标准化、推广手段现代化、项目实施规范化,引导农民自觉选用新技术、新机具,增强推广效果,提高推广效率,加快农机推广工作高效开展。

3.改善基层站工作条件

当前农村基层推广站工作条件比较差。许多农机站没有办公自动化设备,没有试验仪器,办公用品及设施简陋、陈旧。因此,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在财政预算的体系建设经费中,为基层农机推广站增加一些试验示范项目经费或承担具体工作的工作费用。

4.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推广技术的培训

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拓展培训范围。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总体工作思路,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培训,一方面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在主要农贸市场、区镇,广泛宣传持证驾驶的重要性和违章作业的危险性,使广大农机手认清接受正规培训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散发“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训新型农民”宣传教育材料,张贴在农机维修网点和乡村主干主要位置附近,让农机培训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营造培训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要创新培训方式。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与推广站相联合,依据推广的先进农机具项目,和购置农机补贴新机型相结合,提前培训,给农村劳动力讲授操作农机具所需的专业知识,现场演示操作技能,使一批农机手在实际作业中发挥作用。

为了加快推广农业机械技术,除了要做好上述工作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发展更从别人的道路。而要严格围绕市场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产业经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组织形式,有利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机产品的科技含量。

参考文献:

[1]杨红.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推广鉴定,2008(4)

[2]潘槟.农业机械化在农业生产中大有作为[J].福建农机,2007. 3.

篇4

上世纪70年代,我国就提出过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目标。从内在要求、发展条件看,在推进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应该着力解决影响农机化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农机化大业真正纳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一、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农业机械化是生产发展的主要物资装备。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可能有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其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第二,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科学发展的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农业、农村中,具体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以及实现农业与工业、第三产业共同发展,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进一步缩小,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切实现的基础必须是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第三,农业机械化是节约型农业发展的基础。节约型农业发展主要表现于劳动力的节约,农业用耕地、能源、水的节约,以及种子、化肥、农药的综合节约等方面。如何发展节约型农业呢?农业机械化是关键。农业机械化的广泛使用,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就会大幅度的减少人力和畜力的使用;大量精准拖拉机、耕整机、节能型农机,以及滴灌、微灌、喷灌机械的使用,就会实现农业的节地、节能和节水;各种精播机械、化肥精施及秸秆还田机械、高效农作物植保机械的使用,也必将减少种子、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利用率,从而推动节约型农业发展。

二、农业机械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随着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富裕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市转移,进厂务工、进城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农业生产出现了新的变化。

一是“老人农业”需要农业机械支撑。大批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留守的农业劳动力大多是50岁以上的老人、40多岁的妇女。他们的体能很难承担繁重的农业体力劳动。如果没有农业机械替代,耕、整、收、脱等农事环节的操作质量就会大打折扣,农业生产力就会出现萎缩。这几年,在农业劳动力减少,耕地数量减少、耕牛大量淘汰的情况下,农产量仍然保持稳定增长,机械化作用功不可没。

二是分散经营需要农业机械支撑。一家“三、四口,四、五亩”仍然是我县农业生产的基本格局。在小农生产的情况下,购买农业机械很不合算,普遍寄希望于社会农机专业户或农机合作社承担部分农业生产环节,以此种田保口粮、保承包耕地不荒弃。在这种情况下,催生和促进了农机专业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近几年全省已出现了很多农机专业户和农机合作社,他们活跃在农村各地,专司各家各户的农机服务,既保证农业生产的需要,又促进了农村劳力的分工分业。

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农业机械支撑。在多数地方,“一事一议”议不了,事难办,这是造成农业机泵生锈、机耕路不通、渠道堵塞、塘堰淤积、农田水利不适应生产发展要求的主要原因。客观地讲,农村现有的“3861部队”是不可能担当此任的。解决这一矛盾,仍然靠农业机械。试想,如果一个行政村有一台挖土机常年作业,何愁农田水利失修、老化!何愁并村腾地新村建设的艰难!

四是确保粮食安全,实现粮食稳定增产需要农业机械支撑。“老人农业”分散小户经营的特征是粗放经营,把农业当家庭副业,只求收个“口粮”,农机上去了,就能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精细农业,就能大大提高农业生产力,减轻劳动强度,抢住农时季节,确保粮食丰产丰收。

三、农业机械化是加快农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

中国的农业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大背景下,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并逐步建成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过程。把项目的资金、人才优势用于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的,具有农机技能的新型农民参与农机技术的应用与农业的深层次开发,鼓励农村中的各类农机示范户和经营大户通过培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并充分发挥农村基地的龙头带动和农机专业户示范窗口的作用,做到“办好一个基地,振兴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能有效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机械化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技术支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我们党致力于解决农业深层次矛盾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加快农业技术进步,推广使用农机科技成果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支撑。保证农民(农机人员)能够真正运用农机科技成果,必须通过加强农机技术推广及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整合其技术力量来实现转化。

四、加强农业机械化要强化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工作

各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当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增加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必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有两个:一方面是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素质,使其能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技能;另一方面是直接运用先进的农业劳动工具――先进的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但这两个因素都离不开农机技术推广和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强化农机推广与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对农机化发展的作用。一是促进作用。将直接促进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及其技术作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最终将对农机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二是加速作用。促使大量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推动和加速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三是教育作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过程,实质是一个教育过程。一方面,通过试验示范,让农民群众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认识到科技成果的作用,增强科技意识,转变传统观念和心态,自觉改变生产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增加农机工作者和农村农民的农机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技能知识和增强技能能力,能够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各种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和较熟练使用和掌握各种农机设备、技术;四是适应性作用。随着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不断深入,机具的不断改良,先进适用机具的不断增加,农机化技术的不断普及,农民对农机化技术的不断掌握和运用,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现代化农业将越来越依赖于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及农机化技术,农业机械及其技术也越来越适应于现代农业生产。

五、促进农业机机械化必须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

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事关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1、加强宣传,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是一项重要措施。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在学习的基础上,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1)向领导宣传汇报,引起领导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争取领导的关心和支持。(2)向农民和机手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其操作、保养技术水平,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使之认识到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讲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要注重安全生产,能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减少违章现象的发生,杜绝隐患,实现安全生产。(3)向社会各界宣传,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做到报刊有文章、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一个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篇5

[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 经济发展 农业技术 安全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农村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农村从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水平。但相对于全社会的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还相当滞后,传统的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大一部分农村仍然使用传统的生产资料,生产力没有得到根本的解放。由于农村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民的收入水平难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村的社会事业就难以得到较快地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素是发展,要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一、加强农业机械化要进一步认识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性

农业机械化是生产发展的主要物资装备。没有农业机械化就不可能有农业的现代化、产业化。其主要表现在:第一,农业机械化大幅度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第二,农业机械化是实现农业科学发展的保证。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在农业、农村中,具体表现为农民收入增长、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以及实现农业与工业、第三产业共同发展,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进一步缩小,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切实现的基础必须是农村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第三,农业机械化是节约型农业发展的基础。节约型农业发展主要表现于劳动力的节约,农业用耕地、能源、水的节约,以及种子、化肥、农药的综合节约等方面。如何发展节约型农业呢?农业机械化是关键。农业机械化的广泛使用,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就会大幅度的减少人力和畜力的使用;大量精准拖拉机、耕整机、节能型农机,以及滴灌、微灌、喷灌机械的使用,就会实现农业的节地、节能和节水;各种精播机械、化肥精施及秸秆还田机械、高效农作物植保机械的使用,也必将减少种子、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利用率,从而推动节约型农业发展。

二、促进农业机械化必须和农业经济发展和农业技术结合起来

中国的农业发展,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经济社会大背景下,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并逐步建成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农业的过程。把项目的资金、人才优势用于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高素质的,具有农机技能的新型农民参与农机技术的应用与农业的深层次开发,鼓励农村中的各类农机示范户和经营大户通过培训,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并充分发挥农村基地的龙头带动和农机专业户示范窗口的作用,做到“办好一个基地,振兴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群众”,能有效的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业机械化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技术支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我们党致力于解决农业深层次矛盾的战略决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加快农业技术进步,推广使用农机科技成果是最重要的手段和支撑。保证农民(农机人员)能够真正运用农机科技成果,必须通过加强农机技术推广及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整合其技术力量来实现转化。

三、加强农业机械化要强化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工作

各国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表明,当农业生物工程技术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增加农业生产者的收入,必须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因素有两个:一方面是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素质,使其能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技能;另一方面是直接运用先进的农业劳动工具——先进的农机具,在农业生产中,但这两个因素都离不开农机技术推广和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强化农机推广与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对农机化发展的作用。一是促进作用。将直接促进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从而促进农业机械及其技术作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最终将对农机化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二是加速作用。促使大量农业机械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推动和加速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程;三是教育作用。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过程,实质是一个教育过程。一方面,通过试验示范,让农民群众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认识到科技成果的作用,增强科技意识,转变传统观念和心态,自觉改变生产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农机科技教育培训增加农机工作者和农村农民的农机专业知识、安全知识、法规知识、技能知识和增强技能能力,能够在生产实践中,掌握各种农业机械化科技成果和较熟练使用和掌握各种农机设备、技术;四是适应性作用。随着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不断深入,机具的不断改良,先进适用机具的不断增加,农机化技术的不断普及,农民对农机化技术的不断掌握和运用,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现代化农业将越来越依赖于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及农机化技术,农业机械及其技术也越来越适应于现代农业生产。

四、促进农业机构化必须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

农机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事关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篇6

一、2008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城乡统筹,就业整体形势保持稳定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家各项就业政策精神,不断加强对就业工作的规划和部署,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扶持手段,坚持推进城乡统筹,较好地克服了当前经济形势的不利影响,保持了就业格局的总体稳定。

一是城镇就业岗位不断增加。全市共筹集2.73亿元资金用于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政策的落实,政策拉动效应明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扩容提质步伐,积极开展各类招聘活动,2008年市职介中心收集空岗信息4.43万个,开展求职登记5.83万人次,达成意向1.98万人,介绍成功1.67万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3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3万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1.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1%。

二是就业援助形成长效机制。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为重点,不断完善帮扶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今年新增的138户零就业家庭全部清零,5503户农村贫困家庭实现转移就业,形成了“动态管理、政策扶持、源头控制、跟踪服务”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实施“对口援助扶持四川理县农民工”专项活动,妥善安置125名灾区务工人员。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深入挖掘公益性岗位,全市公益性岗位达8600个。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企业、社区与社会综合支持体系模式,通过重点帮扶、鼓励企业吸纳、发放就业困难对象缴费补贴、开发社区岗位等工作措施,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弱势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机制。

三是城乡统筹就业稳步推进。调整充实了全市就业领导小组,加强对城乡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农民工职业培训与就业服务项目”实施城市,积极探索农民工培训、就业一体化模式,通过开展“送培训下乡”、已就业农民工技能提升等活动,重点扶持“浏阳花木工”、“宁乡装配翻砂工”等劳务品牌,帮助他们稳定就业。进一步加强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春风行动”,深入开展“送岗位下乡”活动,并不断完善农民工务工环境。全市新增农村转移就业8.12万人,转移就业总人数达69.5万人,人平年均收入达到9921元/人。

(二)坚持创业富民,职业培训工作稳步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 “科学发展、创业富民”的决策部署,我们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创业扶持等工作力度,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一是各项职业培训全面推进。围绕新农村建设和“创业富民”战略目标,坚持市场化导向,不断完善多类型、多层次的职业培训体系。推行订单培训、委培等模式,提高再就业培训质量,努力实现岗位对接;开展“送培训下乡”活动,对已就业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活动,帮助他们稳定就业,对被征地农民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其自谋职业能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活动,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扩大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和层次,举办各类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2008年全市共举办4大类22项职业技能竞赛,参赛人数达1.1万人次;整合全市职业培训资源,深化技工教育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校企合作模式。2008年,全市职业培训13.5万人,职业技能鉴定6.12万人。

二是创业带动就业硕果累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动创业富民加快建设创业之都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配套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力度,规范培训标准、丰富培训形式,并逐步将培训地点延伸到乡村、学校和社区。以国家创业示范基地为依托,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政策扶持。健全创业培训指导中心,成立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和创业项目库,形成创业培训、小额贷款、税费减免、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后续追踪等一条龙创业扶持体系。今年全市创业培训4897人,其中2487人成功创业,带动1.08万人实现就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得到有效发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听取长沙工作汇报后,认为我们的经验值得推广。

(三)坚持政策创新,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今年,我市社会保险工作以两型社会和大河西先导区建设为契机,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降低政策门槛,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不断提升能力建设,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

一是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先后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等政策,解决了被征地农民、困难企业和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降低个人自付比例,提高大病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进一步降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扩大参保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并对中小学生、幼儿参保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促进了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程。

二是扩面征缴成效显著。进一步完善五险统一征缴体制,规范征缴流程,强化联动扩面,社保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2008年,全市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1万人、119万人、66万人、60万人和 73 万人,分别比上年新增16.83万人、12.5万人、10.6万人、7万人和12.4万人。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66.2万人。2008年,全市全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总额达50亿元,比去年增长近10亿元,各项保险征缴基金数均创历史新高。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和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强化基金运行系统建设和数据存储安全,确保了基金的安全稳定。

三是管理服务不断优化。根据国家新一轮连续三年调整养老金待遇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2008年调待工作,全市企业养老金月人均达965.2元。为了建立养老金发放长效机制,方便企业退休人员就近领取养老金,我们改革过去委托一家金融机构养老金的方式,变为由离退休人员自主选择就近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对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开设网上银行支付系统,实现养老金网上发放。加强退休人员档案的集中管理,开展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达标活动,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97%。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开辟农民工工伤保险绿色窗口和通道,并投入3000余万元为全市19.7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验。

(四)坚持和谐共赢,长效维权体制逐步健全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断完善法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是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进一步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等制度的实施,调整和充实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领导小组,积极引导和监督企业加强自主协调管理。为确保劳动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制定了各行业合同、集体合同和协议书范本,提供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考使用。2008年全市有1447户企业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目前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总数已达2844户,涉及职工15.22万人。

二是监察执法体制不断规范。建立健全了劳动保障定期监察、劳动保障企业诚信评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制度。完善工资拖欠及劳资纠纷应急处理预案,积极开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清欠等专项执法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主办监察员制度,聘请了一批兼职监察员和特约监察员,进一步充实了执法力量,规范了执法体制。2008年,全市共受理劳动监察举报投诉1904件,追回工资、押金3262万,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劳动仲裁力度不断加大。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流程,采取了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对个别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的案件实行独任仲裁员制度,庭审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等措施。取消仲裁收费,建立庭审公示栏,仲裁办案效能全面提高。加大调解力度,坚持在立案和开庭审理前均先行调解,调解结案率达56%。制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应急预案,建立重大、特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联合预防机制,较好应对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攀升(立案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75%)的严峻形势。2008年,全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办理案件6308件,其中立案受理2760件。

(五)坚持以人为本,管理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断加大基础建设,着力改善服务条件、拓宽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流程,有效提升了劳动保障部门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一是窗口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作为窗口服务能力建设的载体,长沙市人力资源市场顺利竣工并于11月17日正式面向公众服务。整个市场严格按照部里经办能力建设标准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涵盖了所有的劳动保障业务。其中一楼、二楼分别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有职业介绍、社保经办和行政审批职能均可在这两层全部办理,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劳动保障管理服务逐步实现了由“点式服务”到“线式服务”的新跨越。

二是基层工作平台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建设,不断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工作人员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劳动保障基层平台承接了城镇居民医保、失业金申领认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就业援助、劳动维权等多项职能,工作重心不断下移。根据我市基层管理服务机构现状,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社保、医保、低保、住房”基层管理服务机构四网合一的决定,着力整合部门资源,完善社区服务,提高工作人员待遇。目前方案已由市编办呈报市委、市政府审议,即将启动实施。

三是金保工程建设实施顺利。我市是湖南省唯一的金保工程建设示范城市。在2007年启用新的应用系统的基础上,2008年我们对新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整完善,保证了平稳运行。成立了专门的数据整理工作小组,对所有信息数据进行了全面校正整理,进一步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重新改造了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强化了信息查询和网上业务经办功能,更加方便了群众。

二、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抓住机遇、解放思想、迎难而上”的发展思路,在政策、机制和体制创新方面作积极探索,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破解难题,实现全市劳动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

(一)积极谋划长远发展

一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提高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进一步实施扩大就业战略。中央为保增长、促发展,推出了4万亿投资的两年经济振兴计划,并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努力实现发展经济与促进就业的互动。进一步完善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受惠群体,延长受惠时间,积极发挥政策拉动效应。

三是大力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抓住市委、市政府推进创业富民工作的机遇,加强创业培训和基地建设,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位一体的创业扶持体系,使自主创业成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拉动就业的新增长点。

四是积极做好技能人才储备。按照部、省厅有关储备技能人才的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加强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储备。

(二)创新完善政策机制

一是研究解决老工伤问题的政策措施。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人员逐步纳入,项目部分纳入,单位个人自愿纳入”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财政和工伤保险基金合理分担的办法,认真解决老工伤问题。

二是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拓宽到有长沙户籍、有创业意愿的全体劳动者,建立奖惩办法,理顺区县(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机制。将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促进全民创业。

三是调整完善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解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设置等待期等问题,对缴费年限较长和缴费基数较高的参保人员适当降低住院医疗费个人自付比例,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四是优化窗口管理服务。按照经办服务的新形势、新要求,对行政处室和经办机构的职能权限进行科学划分,合理调配好资源,不断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窗口管理服务建设,努力实现经办服务由“点式服务”到“线式服务”的转变。

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真正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六完善”,进一步促进工作重心下移。加强网上自助式服务,搭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实现流程化管理。做好数据清理、整合,按要求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采集、上报工作。

(三)全力保障民生民利

一是确保就业局势稳定。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就业普查,全面准确地掌握城乡劳动力和就业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实现人力资源市场与街道、社区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扩大就业援助范围,深入挖掘公益性岗位,建立覆盖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实施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鼓励重点工程吸纳就业,实施承接产业转移就业服务计划,统筹开展就业服务。积极解决外出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特别计划,实行岗位补贴、职介补贴和培训补贴政策,提高农村学生、城镇贫困家庭子女和困难企业职工的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以城镇失业人员、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和大学生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不断拓宽其在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等方面的用途。健全失业保险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增强失业调控能力。

二是确保社保征缴发放。进一步完善五险统一征缴模式,健全专、兼职稽核队伍,建立基金征缴激励机制,研究出台断档补缴人员缴费的新规定。完成养老金机构调整和调待工作,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每一个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应保尽保。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明年所有农民工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完善监管体系和内控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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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目标,下大力气关注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1、12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开工建设126.9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可向约20000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启动棚户区改造项目21个,开工建设安置房110万平方米,安置居民1.9万户;8条河道和5座区域性中水处理站均已开工;基本实现了二环路内背街小巷路灯照明全覆盖;市区509处固定公厕已全部免费开放;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标准得到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启动;25218名困难企业职工已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向高龄老年人发放了生活补贴;城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超额完成了免费放映电影10000场任务。

2、公共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强。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5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3%以内,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7万人次。在建成区64个街道(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在74个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大力开展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全市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7万本,减免各项税费1.33亿元,累计发放小额贷款5100万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全部设立了绿色通道,对就业援助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免费职业指导、免费职业介绍,累计推荐岗位近30万个,为60余万人次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累计组织9.2万人参加各类再就业培训,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质量。

3、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28.07万、122.36万、78.82万、103.92万和61.03万人,基金收入分别达到45.2亿、14.9亿、4.3亿、1.1亿和0.97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顺利启动,已有58.5万居民参保,参保率达到7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首次实现了收大于支。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参保职工的医保待遇逐年提高,个人负担率越来越低。20万元的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是目前全省最高的;门诊规定病种、实际规范病种,是全国最多的;参保职工住院费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30%以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

4、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目前,我市的各项住房保障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平均水平,政策体系全方位覆盖了我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多层次、全方位的住房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约6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已有近2.8万户通过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企业职工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和重点工程拆迁改造、租赁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方式改善了住房条件;其余的低收入家庭也已作为保障对象列入我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居住条件将在三年内陆续得到改善。**年已向1799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廉租住房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790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落实廉租住房2.8万平方米,对553户特殊困难家庭实施了实物配租;开工建设126.9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可向约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通过公开摇号选房,已有211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享受到了首批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并且销售基准价格分别比同地段商品房价格低27.7%和11%。

5、教育事业得到优先发展。全市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876处,其中小学694处,初中182处;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571775人,其中小学生395113人,初中生176662人;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学在校生巩固率、小学毕业生升学率均达100%,初中在校生巩固率99.06%。全市有151处中小学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79处中小学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分别占全市中小学的21.8%和11.4%。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积极实施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课程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6、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现有医疗卫生机构5094所,平均每千人拥有病床4.64张,每千人拥有执业医生2.65人。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建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81所,覆盖城市居民260万人;对全市75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统一规划建设,新建、扩建、改造62所,建设面积近20万平方米;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市2902个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年完成1600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实现全覆盖,参合农民达320万人,参合率97.5%,人均筹资70元,累计补偿153.3万人次,补偿金额1.41亿元,受益率71.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03.99万人,人口出生率9.86‰,人口自增率3.26‰。

7、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大力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月保障人数达到2.5万户、5.9万人,月发放保障金858.5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3.4万户,6.9万人,月发放保障金358.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28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年人均不低于960元提高到1080元。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0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0%。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工作均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802元,增长15.5%。

8、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市属艺术院团深入农村、社区公益演出300场,免费放映电影27923场。章丘市文化馆被授予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面推进全市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了省暨**市娱乐场所阳光娱乐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已提前全面完成。十一届全运会主会场相关建设工作达到进度安排要求。市及各县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站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50多次,参加人数达15万人次。组织举办了**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全市接待旅游者2317.3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10.7亿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16%和18.5%。其中接待入境旅游者17.03万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8339.6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度增长6%和17.9%。民族宗教、慈善、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各项社会事业均取得积极进展。

二、存在主要问题

1、就业再就业任务压力较大。就业供求总量和结构性问题仍是基本矛盾。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新成长劳动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三峰叠加”的压力日益明显;“零转移家庭”的动态消零、“4050”人员帮扶的任务仍很繁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不容乐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的政策普惠、财政投入、就业培训、服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就业促进法》的实施也为我市提出了新的课题。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任务艰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偏窄、保障程度不高的问题还需进一步解决。目前,我市企业养老保险主要以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为主体,其中还有大量中断缴费人员。部分企业只办理了个别人参保,没有全员参保。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参保率偏低。被征地农民出现大量断保现象。我市仍有23.4%的城镇人口没有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广覆盖、低保障”原则,只能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保障程度相对不高。

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亟待深化。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原因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卫生服务公平性不高、卫生服务成本较大、药品价格虚高,以及以药养医、个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趋利行为。农村卫生队伍素质不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尚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需求,惠民医疗补偿长效机制不健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保障水平低,设备、装备陈旧落后,职能落实不到位。

4、社会救助需进一步大力加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亟待编制,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的联动机制需尽快建立。对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家庭需进一步关注。农村救助力度相对较弱,个别县(市)区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配套资金不能及时、有效落实,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5、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经费投入不足,筹资渠道不宽,制约了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社会事业各领域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够均衡,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基本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十一届全运会比赛场馆和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建设资金非常紧张。

三、2009年计划安排

2009年我市社会事业发展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关注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举全市之力,完成好第十一届全运会主会场各项任务。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构建和谐**。

主要发展指标计划安排:

——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20万人,人口出生率11.4‰,人口自增率5‰。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260元,增长7%。

——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

1、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发展作为扩大就业的根本保证,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方式。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扶持发展中小企业,探索多种形式的就业途径,发展弹性就业和非正式就业等灵活就业形式。进一步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等形式,全市援助就业困难人员1万人。实施创业培训带动就业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3000人,带动增加就业1万人。坚持实施鼓励企业增加用工、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谋职的政策,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税收减免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措施,全面发挥政策对就业的扶持推动作用。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加快建立上下贯通、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切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进城农民工就业工作。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就业服务活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依据形势变化,不断及时修订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做好做实个人帐户工作,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对新建的内资私营企业、港、澳、台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合理确定缴费费率,调动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对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建立可转移、分层次的缴费制度。通过建立层次性与渐进性、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保险缴费制度,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重视发挥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推行职工补充保险,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增加财政投入,建立缴费收入、财政支出、资产变现、债券及基金运营等多元化的社会保障筹资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形成保值增值机制。

3、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在城市相对成熟区域的保障性住房选址力度,同时,在全市六区范围内综合平衡,均匀布局,尽量做到低收入家庭能够就近安置,方便其就业和生活。确立以国土、规划等部门为主体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制度,由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需求情况提前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地规划,进一步调整供应结构,确保用地的落实。明确各区政府住房保障工作的职责,由各区政府负责协调辖区内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参与项目的筛选、用地手续办理、拆迁安置、建设及建设过程中相关工作的协调配合等工作。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和实现相对分散供给,规避低收入家庭大量集聚。建立保障性住房“绿色通道”联动审批机制,使保障性住房的土地、规划、建设、销售等各种手续办理更加快捷和便利。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

4、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政府对整个教育事业的宏观调控,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逐步提高市、县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推进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倾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提升,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振兴农村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全面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计划改造校舍10万平方米。加快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薄弱学校攻坚计划,消除现有基本建设上的薄弱学校,完成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实现区域内教育设备无差别配置。继续实施“走下山来,共享优质教育工程”,完成“下山工程”项目学校22处。

5、不断提升城乡基层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力度,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尽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基层医疗卫生投入机制。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等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鼓励集体、民营等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动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的整体转型和大中型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争2009年完成现有机构标准化改造和新增(新建、转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00所。强化农村医疗卫生基础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办好县级医院和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确保卫生院人员的工资到位,建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主要设备更新换代的财政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贴和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零差价补偿制度。大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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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十一五”规划;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业正在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拥有高素质的人才已经成为衡量一国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作为提供知识、培养人才的教育事业,也必将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源。在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是自“十五”规划以来的发展思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经济支撑,教育投资体制创新就是实现教育发展规划目标的制度基础。本文从我国历届五年规划中有关教育投资的规定出发,以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从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为我国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

一、我国历届五年规划中有关教育投资问题的规定

关于教育投资体制的内容,在历届五年计划或规划中都有所涉及,回顾这些内容,我们可以发现,政府、社会、个人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

在“八五”计划中,提出了“合作办学、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发展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体制,形成了教育经费以政府拨款为主、社会其他渠道为辅的格局。这一时期的教育体制改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基础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全社会兴办职业教育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

在“九五”期间,我国更加注视社会力量办学的要求,而且加强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立法工作,以中等以下教育特别是各级职业教育为重点,积极发展各类民办学校。规定现有公办学校在条件具备时,也可酌情转为“公办民助”学校或“民办公助”学校。提出了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及公立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其中,对于高等学校投资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了以“共建”和“联合办学”为主要形式,扩大学校投资渠道和服务面向,淡化和改变学校单一隶属关系的要求。

到“十五”时期,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新体制,初步形成了“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新体制,完善了“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十五”期间,也是我国办学体制加快改革、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时期。到2005年,全国各级民办学校(机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在校学生已达3 057.55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685.45万人,年平均增长17.38%。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形成。此外,还颁布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实施办法,进一步从法律上确认了民办教育的法律地位,放宽了教育投资的进入门槛。

当前,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焦点和热点问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十一五”规划的出台,进一步强调了要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方针,这是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项长远的基础工作。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三高一低”的粗放式经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必须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教育发展,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在新时期的“十一五”规划中,已经对我国的教育发展与改革做出了整体部署,提出了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普及、发展、提高”的三大任务。具体来讲,就是要求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此外,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设学习型社会,也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完善已经建立的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发展民办教育,鼓励探索多种途径发展教育的新模式,促进教育多样化发展。

以上历届的五年规划中,虽然都多次提及到加大教育投入,积极发展民办教育,促进教育多样化发展等问题,特别是在“十一五”规划中,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但这只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宏观设想。如何从具体的操作层面,对教育投资问题进行理论论证和现实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符合我国现实国情的措施,才是加快教育体制改革,改变当前教育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关键所在。

二、公共产品理论为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提供了理论支撑

我们这里所讲的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是指广开投资渠道,充分调动国家、社会各界和个人的力量,实现各个方面的系统配合,由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一元化投入转变为国家、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多元化投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在我国逐步确立,笔者认为,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可以为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提供理论支撑。

按照现代公共经济学理论,全社会的产品可以分成三大类: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在消费时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特征,购买者通过支付该产品价格而取得所有权,并排斥他人消费这种产品。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基本特征,公共产品的效用在不同消费者之间不能分割,任何消费者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都不会削弱或减少其他消费者对同一消费品的使用,也不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利益。由于这类产品无法进行成本核算或成本核算的费用较高,因此,这类产品一般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准公共产品兼有上述两种产品的特征,这种产品所获得的收益一部分归所有者享有,另一部分由所有者以外的社会公众享有,这种现象被称为收益的正外溢性现象。按照这一理论来划分,笔者认为,教育事业从整体上看属于准公共产品,它既具有私人产品的性质,又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但是,不同阶段的教育,公共性也有所不同。从初等教育到中等教育,再到高等教育,还有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教育的目的性在不断增加,与每个人职业的相关性也越来越强,其公共产品的属性在逐渐淡化,私人产品的属性在不断增强。所以,对于教育投资主体的认识,我们应当根据不同的教育阶段,明确不同的投资主体。从义务教育来讲,它属于一种纯公共产品,关系到一个社会的起点公平问题,是每个公民都应当享有的权利,费用应当由政府承担。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教育支出的大部分也都是用于义务教育上。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教育投入的分工上,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入主要用于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则由县乡政府来承担。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比较大,财政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事权与财权不对应,层次越低的政府,财力规模越小,而县乡财政收入不足的部分,中央和省级财政又不能及时给予支持,因此,给县乡政府带来很大的负担。从我国乡镇一级的义务教育情况来看,普遍实行的是乡级政府负责制,根据2004年的调查,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乡镇负担78%,县财政负担9%,省地财政负担11%,中央财政负担2%。乡镇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费用占乡镇财政收入的70%-80%,而乡镇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农民,也就是说,实际上义务教育的费用大部分出自农民。可见,这种财政分配状况与不同阶段教育公共产品性质的划分是错位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由于其私人产品性质较义务教育阶段更加明显,因此,投资主体不应局限于国家政府,可以采用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在保证政府投资的基础上,放宽教育投资进入的门槛,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团体、个人投资的加入,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共存的局面,这也是现代公共经济理论给我们的启示。

三、我国现实的国情和教育投资状况决定了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负担发展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国家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将越来越取决于教育发展、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的水平。简而言之,未来国家间的竞争,最根本的将是教育竞争。然而,与世界各国相比,目前我国教育落后的状况仍然十分严峻。就高等教育来讲,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1993年为3%,1999年为10.5%,2000年在高校普遍扩招后达到11%。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1%,比2000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可以说,进入了国际公认的大众化发展阶段。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美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1994年为96%,德国为49.5%,韩国为50.8%,日本为59.6%。按照我国目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到2020年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可以达到40%,而这仅为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的水平,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教育事业落后的严峻形势。为了扭转教育科技的落后局面,我国也加大了教育的发展力度。从十五大提出科教兴国战略以来,逐渐提高了中央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然而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较低的国家之一。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而我国的水平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具体情况见表 1,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根本满足不了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

表1

我国的教育经费及其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2—2004年)相关数据整理得到

从表1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的教育经费占GDP之比由1985年的2.5%增长到2002年的5.4%,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之比由1985年的2.5%增长到2002年的3.41%,绝对数额也有极大提高,但是根据这一组数据及相关资料,仍可反映出我国教育投资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我国教育经费增长虽然较快,但与现实需求仍有较大差距。在我国,除北京大学等少数高等院校和一些大中城市的重点中小学校外,其他各类学校普遍认为自己经费不足,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教育资源更是严重不足。其次,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长较为缓慢,政府投入明显偏低,而且投向不均衡,偏向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投入薄弱。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中小学人均公用教育经费自1999年以来实际上呈下降趋势,乡村小学生的人均公用经费每年不足28元(程刚,200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这是应当依靠财政性拨款来支撑的。政府作为国民教育投资最重要的主体,还有待于加强对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第三,在其他投资主体中,社会团体、家庭、个人、企业对教育投资的作用未能有突出表现。据有关数据显示,中国国有企业中,有30%以上的企业人力资本投资只是象征性地拨一些教育培训费,人均每年在10元以下;20%左右的国有企业对教育、培训方面的投入,人均每年在10元—30元之间;大多数亏损企业已经基本停止了人力资本的投资;部分有能力的企业也已经放弃或准备放弃岗前与中长期的教育培训。过去附属于国有企业的职业教育机构近几年来被撤销的占总数的45%,被合并的占总数的47%。第四,缺少调动民间资源的有效措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团体及企业、个人热心教育公益投资的不少,但政府在调动民间资源方面仍然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例如,向教育机构捐赠虽然按照我国的《捐赠法》可以享受有关免税优惠,但实际上这一规定因具体政策迟迟不能出台而得不到落实,事实上抑制了民间资源投向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与我国的实际国情有关,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人口众多,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偏重于教育的意识形态功能,强调政府为主的投入。要实现教育的全面普及,提高和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仅靠国家财政是难以提供足够资金的。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教育投资体制不合理,急需完善。当前,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的教育有着强烈的需求,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企业、个人群体中蕴含着投资教育的能力和动力,在这种情况下,转变思想观念,发展民办教育,形成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既符合教育产品属性的要求,也符合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因此,为了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教育目标,我们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基础上,要努力实现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此外,从我国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来看,与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2004年,我国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虽然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但与经济合作组织(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相比,仍低3年以上,并且从业人员中受过高等教育的仅为7.2%,明显低于2000年12.6%的世界平均水平。城镇从业人员中,技能劳动者占32.9%,技师和高级技师仅占4%。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明显不足,这些不仅影响着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而且从长期来看,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主要障碍。

三、实现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思路

20世纪70年代末以前,我国高等教育一直实行由国家财政和各地财政统一负担的单一化投入模式,人们可以不花钱上大学,这是沿袭了高等教育社会责任说的投资理论,但是很明显,这一理论在我国现有经济条件下是难以实现的。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资金来源也举步维艰。我国政府自1985年对整个教育体制进行改革以后,随着个人教育补助制度的改变、收费标准的不断提高、教育附加费用的征收以及各种鼓励社会团体集资办学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和完善,政府预算外教育投资比重越来越高,我国的教育投资开始形成了多元化的格局和态势。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0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虽然我国高等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格局已经形成,但是,我国的教育发展仍然长期受到经费短缺问题的困扰。尤其是自1990年以来,高等学校为了满足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持续的扩招使教育经费更显紧张。因此,为了缓解教育投资短缺的矛盾,我们更应该积极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为此,从我国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投资多元化的角度出发,笔者提出了一些建议。

其一,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毫无疑问,我国政府有必要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占 GDP的比重应当尽快达到4%,并尽可能早地达到5%。政府教育投资的重点应当从高等教育投资转向义务教育投资。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分配中,义务教育应当成为重中之重,政府应当成为义务教育的完全责任主体,确保义务教育真正成为普适性的、完全公平的福利教育。此外,特别要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问题。政府应当每年拨出一定比例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真正在农村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农民的受教育程度。

其二,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企业对教育的投资,走官民结合的发展道路。政府包办教育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面对教育需求的持续扩张和国民不同的教育需求,有必要走官民结合的发展道路。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投资上,形成政府、民间资本共存的局面。这样,一方面能够有效地弥补我国教育投入经费不足的问题,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形成一个政府与民间教育共存的竞争局面,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提高。在这方面,政府不仅应当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而且有必要通过相应的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来调动民间、社会、企业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例如,取消教育领域的投资限制,吸引内资外资兴办教育;通过税收优惠的政策来引导企业成为劳动者继续教育的投资主体;用制度来维护各种私立教育的正当权益;鼓励社会各界捐赠教育事业,等等。只有充分地调动民间、企业与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才有可能促进中国的教育事业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其三,划分教育层次和类别,确定教育投资主体。对公立教育与私立教育、知识教育与技能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正规教育与非正规教育等,均应当确立分类指导办法,确定不同的重点投资主体。比如,公立高等院校就不宜办成营利性机构,在公立高等院校中也不宜举办各种具有营利性质的继续教育、成人教育等,这些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可以充分利用社会与民间力量来发展。

总之,随着科技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教育已成为国民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国家发展之根本所系。国民经济的增长及其质量和效益的提高,与教育的发展、劳动者文化知识和技术熟练程度的提高已密不可分。因此,“十一五”期间,我们在加速经济发展,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中,要重视发挥教育的潜能,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增加教育投入,普及国民教育。这就要求我们在教育投资上,转变传统观念,按照教育的不同阶段、不同层次,实现教育资金来源和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这样,既有利于筹集和增加教育投入,发挥全社会的力量来加快教育发展,又有利于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和教育需求旺盛与供给不足的尖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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