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17:50: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石油化工贸易,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引 言
近年来,随着世界贸易格局的不断变革,我国石油化工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进出口贸易年均增长率均高于同期对外贸易总额平均数。尽管石油化工产业每隔几年就会出现一次较大波动,例如2000年~2008年前,石油化工产业处于蓬勃发展的高峰期,而进入2008年以后,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和世界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石油化工产业产能过剩突出,进入相对低潮期。
近两年,随着世界经济的复苏,石油化工贸易逐渐活跃,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期,但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在世界贸易中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应该深入研究我国石油化工贸易产业,分析产业市场及经营战略对策,提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不断将我国石油化工产业推向新发展。
二、中国石油化工产业发展概况
1.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发展态势
我国石油化工产业通过六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形成了门类丰富且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完整工业体系,主要包括化学工业、石油天然气工业、石油加工及炼制业和化工设备制造业。据统计,截止2010年,现有产品6万余种,行业门类30多个,企业近4万家,工业总产值近7亿元,约占我国工业总产值的12%。
近年来,随着我国橡胶制品、专用化学品、化学采矿品和油墨涂料的需求不断增长,其中有些产品产业已超过基础原料产业比重,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高附加值石油化工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2.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发展规模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是石油化工产品制造和消费的大国,能源产品需求量激增,相应的带动了石油化工下游化工产品的需求也非常旺盛,我国石油天然气进口连年大幅度增长,国家重点大宗石油产品产量和质量均已进入世界前列,石油化工产业规模空前。
尽管我国石油化工产业规模较之前有很大提高,但一体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尤其是石油炼化板块,原油供应不足矛盾加深,而成品油供应能力明显过剩。国内大型炼油企业建设往往单纯追求炼油能力,而不重视石化产业的发展,形不成炼化一体化的产业,造成产能过剩。
三、石油化工贸易产业分析
1.我国石油化工贸易形势现状
我国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在改革开放以来得到长足有效发展,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额持续增长,石化进出口贸易初具雏形。石油化工产业结构也逐步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过渡,石油化工企业规模效益不断提高,不少企业已计入国际市场。
但是,我国石化产品的进出口贸易逆差局面未能改变。随着进出口总额的增长,贸易逆差不断扩大,未来还有上升的趋势。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石化产业劳动和资源密集型所占比重较大,产品价格和附加值低,在国际市场上属较低端产品,缺乏竞争力。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出口贸易受到影响出口下降,更是加剧了市场竞争的劣势。同时,与大型跨国公司技术、资金集中相比,我国石化行业生产分散,也造成了石油化工产品竞争力不足。
2.我国石油化工贸易进出口分析
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剧烈波动,我国石化产品净进口贸易额首次大幅度下降。受到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贸易额增速放缓,进出口总额下降23%,其中进口同比下降22.5%,出口同比下降25%。石油化工产业贸易逆差1300亿美元,同比缩小 21%,是行业贸易逆差首次出现缩小。
与此同时,我国石油进口贸易持续增长,包括原油、成品油和液化天然气在内的石油进口量增幅达9%,达到2亿吨。目前,我国有千万吨级的炼油厂14座,规模和实力进一步增强,截止2010年原油年均一次加工能力达4.5亿吨,原油进口依赖程度高达50%。
据统计,我国石油化工年贸易逆差主要出现在合成树脂、有机化学原料两个子行业,贸易顺差主要出现在橡胶制品行业,甲醇、乙二醇、 PVC、化肥等被国外产品倾销严重,而国内则产能过剩而竞争激烈。
因此,我国石油化工贸易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我国国内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和国内需求旺盛的矛盾日益突出,石油化工部分产品与国际大公司相比竞争力低,造成外国产品倾销国内市场。
3.我国石油化工对外贸易对策
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应积极调整产品出口结构,鼓励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努力实现产品的质量效益,走科技创新的新路子。
首先,企业应当注重研究国际市场,研判国际市场和产品发展趋势,控制总量,保持供求平衡。同时,企业应当建立高素质的人才库,特别是外贸型的国际人才库会极大促进企业的发展后劲。
其次,政府应当积极引导石油化工企业集约化发展,集中资金、人力和财力壮大企业,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抢占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第三,应当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外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开进出口权,让更多有竞争力的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4.我国石油化工企业经营战略选择
面对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的发展现状,石油化工企业的经营战略选择尤为关键。首先,石化企业应不断夯实传统业务,做大做强优势产品业务,努力朝科技创新方向发展,并结合自身实际走出一条符合自身特色的贸易路子。其次,应当创新组织经济结构,找出符合石油化工贸易企业规律和特点的职能架构和机制,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第三,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建立企业核心价值,凝聚员工人心。最后,应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现代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信息量巨大,强大的信息系统可保持对市场灵敏的嗅觉,加强对市场的掌控。
四、结语
总之,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及贸易总体基本面较好,未来随着我国推进向拉动内需型经济结构的改革转变,石油化工产品市场需求将进一步增加,产能过剩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石油化工贸易企业自身也应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抓住自身发展机遇,促进产业升级,提高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将我国石油化工贸易产业推向新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粉色贸易壁垒 石油化工产品 外贸 影响
一、粉色贸易壁垒释义
所谓粉色贸易壁垒,是1997年美国国际标准化组织经济优先认可委员会提出的社会责任标准,即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也被称为SA8000它是全球第一个可以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管理标准并且可以适用于各个国家、各个行业和企业。其中所规定的企业或组织的社会责任是企业或者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利润的同时还应承担其对环境、社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其实、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及管理体系等。该表中重点推广使用的领域主要是零售业和跨国公司以及劳动密集型的产业。虽然SA8000还没有转化成为ISO国际标准但是已经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并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就其内容而言,它只设计到公司雇佣人员的人身权利及其健康、安全、机会平等等同核心要素有关的初始审核,但随着贸易时间的发展会对其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最终它会成为涵盖道德、社会以及环境在内的一个标准。
SA8000对于企业的认证程序,首先申请认证的公司应该出具能够证明公司或者其工厂的主体形式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依据标准的规定完成对公司或者工程的自测,然后提交申请,该申请评估包括评估预测和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评估确定申请者是否符合标准的规定,当评估小组认为申请者符合标准时向其颁发SA8000证书。
二、粉色贸易壁垒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经成为跨国公司生产经营链条上的重要一环。而我国的优势产业多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也便是SA8000重点推广适用的领域。该种新型贸易壁垒的出现,对我国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国存在的劳动安全事故及工资拖欠问题严重损害我国企业的形象。对于一些企业中存在的员工无法按时领到工资、劳动时间过长、劳动者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等现象多发,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等都有损我国企业在国际中的形象,从而对我国企业参与SA8000申请认证产生不利影响。
其次,这种新型的贸易壁垒会对我国的出口企业产生不利的影响。SA8000以保护人权的名义,对申请认真的企业进行谨慎的评估。一些国家认为我国企业中劳动者工作时间较长,劳动收入较低等现象普遍存在,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和国情的差异会带来一定的贸易摩擦,从而不利于出口企业的发展。
再次,就认证而言,企业不进行SA8000的认证将面临失去部分国际市场的危险。欧美一些国家对不符合SA8000的产品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而这些地区又是我国出口企业的主要市场。就标准要求的环境、劳动力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的企业能够达到其要求的数量较少,企业认证通过存在一定的问题。就我国企业的发展而言,能源消耗性企业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为主,而这两者与标准中规定的环境责任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为出口企业市场的维护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最后,带来生产经营和管理结构的调整及与之相应的成本的增加。为了保证市场的维护和实现,企业便要依据SA8000的规定对现行的生产工艺、劳动者的工资、工时和福利等尽享相应的调整以保证认证申请和评估的通过,这个变化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企业现行的生产经营结构,降低生产量的同时增加劳动者的工资支出,而这都构成了企业生产经营的成本。
三、粉色贸易壁垒对我国石油化工产品外贸的影响
具体到粉色贸易壁垒带给我国石油化工产品外贸的影响而言,会对其出口产生直接的影响。就石油化工产品的生产而言,其属于能源消耗与劳动力密集的产业,在产品生产的过程中企业更多的关注自身的经济利益而对于环境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关注不足,而这恰恰是SA8000关注的重点。具体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石油化工产品的出口符合SA8000的要求存在一定的难度。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废气废水,它们的排放带来的是环境的污染与人类健康的损害,因此其生产过程便无法满足企业所承担的环境和社会责任的要求。为了达到该标准的要求,企业便要采取效应的措施减少废气废水的排放,自觉承担其环境保护和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生产工艺的改进和生产结构的调整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企业的对外出口贸易必然受到一定的阻碍。
其次,粉色贸易壁垒限制了石油化工产品的某些出口方向。欧美国家对于SA8000的严格执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的禁止入市的规定使我国石油化工对外出口企业面临着一定的发展风险,可能会造成产品的大量积压和库存成本的增加。为了获得市场准入资格企业便要经过申请认证程序,为了认证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样一调整导致企业多种成本的提升,对于一些小企业而言无法实现该种转变则会面临倒闭的危险。
再次,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石油化工产品由于其生产原材料及生产制作工艺的特点,在生产过程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安全生产的隐患和对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另外,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的缺失等都使得企业在认证申请中受挫。商品输入国从本国劳动力价格视角出发来衡量我国的劳动者工资工时标准时,便会存在不准确等现象。
最后,从企业发展的角度而言,该种贸易壁垒促使企业在压力中探寻新的发展机会。石油化工企业为了保证其出口贸易的顺利实现便会依据SA8000的标准进行自身的整改,在这过程中必然会推动企业不断完善生产过程中污染的治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以及产品结构的调整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与研究,以及新的国际市场的开发等。当该种标准过于严苛致使我国石油化工类企业无法通过其认证申请时或者产品的生产符合标准要求时,便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结论
粉色贸易壁垒的出现对我国石油化工企业产品的外贸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不利影响。从SA8000制定的初衷而言,对于环境的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维护等方面讲都是有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的。这一标准在我国使用能够使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环境污染,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而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则有效的减少劳动者工资拖欠等现象的发生,形成一种健康有序的劳动用工关系,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但是,我们也应该立足于发展中国家的现状来审视我国出口企业及石油化工企业的发展和在该标准执行时外贸活动的竞争力。
劳动力、资源是我国石油化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重要原因,当粉色贸易壁垒出现时,企业便要支付更多的劳动力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产品的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有通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环境、社会责任的自觉履行来实现资格认真,并且在国际出口贸易中获得一定的收益。
参考文献:
[1]徐立青.了解粉色贸易壁垒,促进我国石油化工产品外贸[J].化工技术经济,2005(23)
[2]吴莉.突破"粉色"贸易壁垒[J].中国海关,2004(4)
[3]凌守兴.浅析我国民营企业如何应对国外的"粉色"贸易壁垒[J].商场现代化,2005(5)
1.原告诉称
原、被告发生业务往来,原告供给被告的化工原料总价款是169777.80元,被告已付款133000元,至今尚欠原告36777.80元。要求被告立即给付价款36777.80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2.被告辩称
对原告提供的欠条和送货单没有异议,我公司已经付给原告货款168888元,其中有收条的是153000元,有一张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15888元是当时就结清的。我公司现在只欠原告889.80元,同意给付该欠款。
二、一审事实和证据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原、被告对以下事实没有争议:原、被告有长期业务往来,由原告销售化工原料给被告。原、被告之间的交易基本有两种模式,一种是需要开具发票的买卖业务,一种是不开具发票的买卖业务。原、被告对不开具发票的买卖业务没有争议。诉讼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付价款16777.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原、被告均认可除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载明的货物价款15888元外,被告还欠原告价款889.80元。原、被告的争议在于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载明的货物价款15888元有无给付完毕。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供的证据1、2011年2月24日的催款函1份。2、送货单13份、欠条1份。3、2010年12月27日的开票清单1份及相应的送货单9份。被告提供的证据1、原告收取被告货款的收条7份。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实。
三、一审判案理由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讼争的2009年10月12日送货单上收货人栏有被告经办人刘晓菊的签名及“清”字样,原告对此的解释是按照当时的交易习惯应当是付清货款的,原告的驾驶员在刘晓菊收货签字后将该份送货单交回给原告后,因为原告没有收到被告的价款,原告方就打电话给被告方问被告是何意思,被告方在电话中说“清”的意思就是当时有几个品种的货物清点完毕,给驾驶员回去交差的;被告对此的解释是“清”是在收货当时就已经付清货款的意思,而不是原告陈述的清点货物的意思。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并结合商业习惯分析,被告对“清”的解释更具有合理性,也符合商业习惯和人们的通常理解,原告称为该“清”字样已经在收到送货单当时就向被告提出过异议,没有证据证实,故本院认定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载明的货物价款已经即时清结,即被告尚欠原告价款为889.80元。原告提供的证据4和被告提供的证据2均是单方制作形成,且对方均不认可,故本院均不予采信。综上,原告要求被告给付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载明的货物价款15888元,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给付价款889.8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四、一审定案结论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丹阳市芙蓉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晶天源贸易有限公司价款889.80元。
二、驳回原告江苏晶天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19元,由原告负担702元,由被告负担17元。
五、二审情况
1二审诉辩主张
上诉人(原审原告)诉称:一、讼争的送货单上的“清”字,无论从送货单作为货物交付凭证的主要功能,还是从双方实际履行过程,还是从双方交易习惯,都应该解释为货物清,而不是货款清。二、原审法院应该责令芙蓉公司提供原始记录来证明“清”是付清货款的事实。芙蓉公司未能提供原始记录,而提供伪造假证,这就说明芙蓉公司2009年10月12日没有付货款。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辩称:一、如果“清”是货物清,那“欠”应该解释为欠货物,这明显解释不通。二、关于原始记录,芙蓉公司从未打过官司,也不知道法院会要求提供相关账目,不存在编造。
2.二审事实和证据
江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还查明:一、2009年10月12日晶天源公司送货单中载明了购货单位、购货日期2009年10月12日、提货编号、产品名称、车号、数量、金额等,合计金额为15888元,并说明:“1、产品数量,价格以购货单位经手人签字为准。2、供方供给购货单位的产品及原料质量,购货单位必须当日当场验收合格后收货(提货),经购货单位经手人签字后,视作认可产品质量合格,购货单位在生产使用中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与供方无关。3、购货单位,必须在自购货(提货)日起一个月内到供方开具发票”。该送货单中送货人签字栏中晶天源公司的“胡中青、金新”签字,收货人签字栏由芙蓉公司“刘晓菊”签字,并注明“清”。二、晶天源公司提供的其他部分送货单中,送货人签字一栏除有收货经手人签字外,还有“欠”、“付清”字样,对“欠”、“付清”的解释,双方均一致认可是货款的欠付或结清。
3.二审判案理由
二审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就在于对于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上的“清”字该作何解释,是货款清还是货物清。
对于送货单上“清”字的解释,应当符合常理或者商业习惯,除非主张不同解释的一方当事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清”字应作其他解释。送货单的性质是货物交付凭证,通常情况下,送货人和收货人签字的行为视为货物交接完成,而无需注明其他字样,而且2009年10月12日晶天源公司送货单中也说明了收货单经手人签字即可证明产品的数量、价格及质量,并无必要另外注明货物交清的内容。此外,晶天源公司提供的其他部分送货单有“欠”、“付清”的字样,对“欠”、“付清”的解释,双方均一致认可是货款的欠付或结清,因此应当认定2009年10月12日的送货单上的“清”字为货款结清,而不是货物的结清。晶天源公司陈述其曾对该“清”字提出异议的观点,也可以印证“清”字应该解释为货款的结清。至于晶天源公司主张曾就讼争送货单中“清”的意思明确认可为货物清点完毕,但晶天源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芙蓉公司对此亦不予认可,故本院对晶天源公司的主张不予采信。晶天源公司向法院提供销售日报表,拟证明芙蓉公司没有结清本案讼争的15888元货款,该销售日报表为晶天源公司单方制作,芙蓉公司对其不予认可,该证据亦不足以证明晶天源公司的主张。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4.二审定案结论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19元,由上诉人江苏晶天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关键词:石油化工 贸易风险 防范措施
一、石油化工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近年来,国内的石油化工行业市场需求旺盛,行业总体运行良好,石化产品在国内有着较旺盛的市场需求,无论是石油产品还是化工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状况都整体处于较高水平,保持着销售利润的温和增长。同时,一些政策也从客观上促进了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如国家实行“三农”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就促使了化肥农药销量的激增,客观上促进了化工行业的发展。同时,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汽车工业突飞猛进,民航业的发展,都推动了我国市场上对于成品油的需求,推动了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
同时,作为世界上的第二大炼油国,我国的石油化工行业对于进口成品油存在着很大的依赖,进多出少的现实情况也威胁着石油化工行业的发展。
二、石油化工产品国内贸易风险分析
1.国际环境对石油化工产品的影响
1.1全球石油资源分布主要集中在中东、北美、非洲,欧洲、亚太地区石油资源比较少。全球石油资源的消费则主要集中在北美、亚太和西欧等地区。这种石油资源的分布和消费不一致,使石油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原油价格波动大、不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对于石油的需求越来越大,国内供需之间的巨大矛盾,使得国内石油化工企业对国外石油的依存度越来越大,油价成为了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的重要参数,而油价的波动也形成了石油化工产品贸易中最难把握的风险因素。国际油价的上升会使国内石油化工产业生产成本大幅增加,产品价格上升,从而可能引发通货膨胀,为石油化工产品国内贸易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1.2国内经济环境给石油化工产品带来的风险
石油行业的特点影响可市场供需结构的变化,由于石油化工生产设备大多规模大、资金投入多、建设周期长,由于生产设备的产能大,同时建设周期长,这就使得市场的供需结构呈阶梯式上升,每当新的设备投入生产后,石油化工产品产量大增,导致市场供应量大幅度增加,在短时间内造成供大于求的现状,致使石油化工产品价格下跌,对企业的利润带来损失,同样,当一段时期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石油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逐步增加,但新的设备尚未投入使用,这又造成了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石油化工产品价格升高,为下游企业带来压力,由于难以对市场供求关系及时把握应对,导致了石油化工产品在销售和利润上的不稳定,一旦对市场周期出现错误判断,就会给企业带来损失。
1.3行业自身存在的风险
从技术层面上来讲,一些国外企业在石油化工生产领域在国内申请的专利已远远超过我国本土企业,而国内一大部分小规模的企业依旧在走消耗能源的发展之路,长此以往,不仅对能源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同时,高成本低效能势必使得他们在市场竞争中日益落后,严重的损害企业的利润。
同时,随着新材料、新能源的不断开发,许多石油化工产品的替代品逐渐出现在市场上,虽然这类替代品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生产和广泛的推广,但由于石油化工产品成本高,波动大,许多下游企业已经开始寻找替代品,这类新产品将越来越受到市场的青睐,因此,石油化工产品在国内贸易中也随时面临着被替代的风险。
三、石油化工产品国内贸易风险的防范措施
1.树立风险意识,建立预警机制
相关企业经营者应树立市场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加强对经营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加强风险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和规避风险。将企业风险管理作为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进行监测、识别、诊断与风险管理。
2.提高我国石油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作为一种国际性的经济活动,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内市场,也要积极开拓市场。加强海外勘探开发业务的投资力度,积极开发利用国际资源,进一步降低石油进口风险。
3.通过多渠道建立国家战略石油储备
为防范国际市场石油供应中断,保障国家与企业的石油供应安全,需要国家多渠道的建立石油储备。石油储备作为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的重要环节,不仅具有减少风险、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作用,更能够使储备国在不断变化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格局中站稳脚跟,赢得主动。
4.提高技术水平,促进企业转型
政府和企业应该不断加强石油化工企业的科技研发投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向集约型企业转变,保证企业在降低能源消耗的同时,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促进企业的优胜劣汰,保持产业结构的稳定,从而增强石油化工产业的产业竞争力,以更好的应对市场风险。
四、结语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石油化工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受到国际能源环境、国内市场环境、政策环境以及企业自身条件的影响,石油化工产品在国内市场除了发展的机遇外,也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与挑战,这就需要相关部门;与企业公共努力,建立切实有效地机制规避风险,促进我国石油化工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童生.中国石油安全与石油企业跨国经营政治风险分析,北京,对外经贸大学,2006.
(一)现阶段我国原油的产需及加工实际
1.近期国内原油产量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陆上石油工业是我国石油工业的主体,其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和西部(分别占陆上石油总资源的53%和37%),其最终可采储量预计为110亿吨,据对我国石油需求量预测,2000年为1.5一2.24亿吨/年,至2050年则为3.5一5.6亿吨/年,按此推测,下世纪中叶将告馨。而且近年来以大庆、胜利等油田为代表的东部油气区已进入衰减期,只能控制其递减速度以保证产量。西部油气区处于开发起步阶段,开采成本较高,加上运输等原因,短期内尚难形成新的战略接替区,在近期内大量转送到东部的可能性不大。而海洋石油因生产难度较高,产量的增长也十分有限。因此虽然我国目前是世界上五大产油国之一(石油开采能力居世界第五位),但由于资源相对不足,国内主要油田大都进入了开采后期,稳产难度较大,原油生产已经日益不能满足需求增长的实际。
2.国内对原油消费需求递增速度加快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我国原油消费增长迅猛,消费能力在亚洲仅次于日本,1991年一1995年年均增长率高达6.5%。近年消费量为300余万桶/日,据估计2000年一2010年将分别达到420万桶/日(千万T/年)、680万桶/日(1亿T/年)。因此,自90年代以来,我国已探明可开采石油地质储量增长速度低于开采速度,经济的较高增长速度已使石油支撑变得十分困难,从1993年起我国已成为一个原油净进口国(当年净进口量达998万吨,19%年创历史最高纪录达到2262万吨)。未来我国对进口原油的依赖将越来越严重,进口原油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国内炼油企业生产加工能力不断扩大目前亚太地区现已探明的石油蕴藏量大约是446亿桶,只占全球储量的4.5%,而原油加工能力却很强,我国也是如此,加工能力居世界第四位。经过近50年的艰苦创业,我国炼油工业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形成了以催化裂化为主体的加工体系,全国炼油能力达到2.1亿吨/年,一批初具规模的石化工业基地崛起,目前巳建成20个大型石化企业。
4.国内炼油企业生产加工局限性与国家“九五”计划(到2000年原油加工能力将增加到2.3亿吨/年,其中规模大于500万吨/年的炼油厂23座)和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要求相比仍有不少局限。如:装置运行负荷率低、深度加工能力较弱、成品油质量不够高、企业分布不合理等。
(二)我国开展原油加工贸易墓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1.目前我国开展原油加工贸易的基本情况目前我国开展原油加工贸易的企业从北到南主要有: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乏金陵石油化工公司、扬子石油化工公司、安庆石油化工总厂、高桥石油化工公司、九江石油化工总厂、镇海炼化公司、福建炼油厂、广州石油化工总厂、茂名石油化工公司等10余家。基本形成T三种模式:第1种镇海模式。以进料加工为特色,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走过了来料加工、一般贸易、进料加工三步曲,目前进料加工占较大比例,1997年达到206万吨(占当年原油加工量31%,到1997年累计达到1300多万吨,在其650万吨/年加工总量中,来自国外的占70%),成为我国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炼油企业之一,在全国石化系统近40家直属企业中,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和人均创利均居第一,成为石化系统标兵企业。第2种模式大连模式。以来料加工为特色(以大连石油化工公司为代表,中石化系统中此种方式占多数)。该种方式获利较薄(收取工缴费),无法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地位,是原油加工贸易的初级方式。该公司由于地处辽东半岛,以周围大庆、胜利等油田为依托,在加工总量中国内原油占了大多数,例如1997年600万吨加工总量中国内占450万吨,一般贸易70万吨,来料加工80万吨(比例不大,也仅是为了满足装置运行的需要)。第3种模式茂名模式。以一般贸易为特色.该企业由于背靠大西南各省等广阔的成品油消费市场,吸纳量大,加上该区域内没有其它大规模炼油企业,目前尚不存在成品油过剩现象,所以该公司在国际原油价格低于国内价时,更乐意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原油进行加工。例如该公司1997年来料加工仅lon万吨,而一般贸易达300万吨(占了大部分)。上述3种模式中,镇海模式更加具有典型性,基本上显示了我国石化企业加入国际经济循环,参与国际竞争的缩影。
2.我国原油加工贸易的基本特点①进出口数童大、金额高的特殊重点商品。原油进口一般以船为单位,少则几万吨,多则十几万吨;金额巨大,少则几百万美元,多则上亿美元,因此开展原油加工企业基本为大型企业,并且原油及其加工品属国家战略物资,纳入国家控制监管范畴。②加工工艺不同产品也不同。除了生产企业的类型不同(有燃料型、燃料一油型、燃料一化工型)加工出产品不同外,原油加工工艺和加工深度不同,加工出产品也不同。原因是原油本身是多种烃类组成的化合物,加工中的物理变化可将原油中本来存在的液化气、汽油、柴油和航煤等分离出来,剩下的蜡油、重油等较重部分依不同的工艺流程进行化学反应,可生产出液化气、汽油、柴油、航煤、石油焦和油、乙稀等。加上原油加工对产品的选择性还不能达到百分之百,所以加工后必定有少量付产品。③原油加工为成品油的“收率”具有不确定性。与其它商品不同,原油加工产品的计算一般不以单耗、损耗表示,而是按“收率”表示(可直观地表示单位数量的原油可产出多少产品)。原油及其产品都是由不同结构的烃类组成,不同产品本身就有一定的重登,通过不同的工艺流程,可以对产品的品种和收率进行调整(当然调整是有限制的),加上原油加工过程中自身需要燃料且在加工、储存和运输中均有损耗,因而原油收率具有不确定性。④原油质量的优劣一般不会影响产品的合格性。由于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从我国炼油厂的性质、设备、安全等角度来说绝对劣质原油都是不可能进口,除此之外,各种不同品质的原油通过不同的工艺流程和操作条件都能保证产品的合格性。⑤原油加工的“串料”现象难以避免。由于原油加工是一个连接化一体化的生产过程,原料及其产品在装置和油罐中都有一定的停留时间,所以严格分割原油所对应的产品是不可能的,有时为了装置运行的平衡还需将不同的原油混合,所以在原油加工过程中因工艺原因各种原料及其产品的混合不可避免。
二、我国原油加工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原油成品油管理机制和政策方面的局限性
1.原油加工贸易企业分散规模力度不足。如1997年国家削减原何原油(指不同性质原油)中生产出小缺乏竞争力。我国炼油企业总体油成品油进口配额,现行成品油不高标号汽油。从安全生产看,石化上布局分散、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提价,并采取了“压缩加工和开采总行业作为一个高温、高压、易燃、易术含量低,缺少现代化管理经验和量、实行最低限价”措施,但由于企爆的特殊行业,对安全生产有特殊统一规划,从事加工贸易企业也如业装置持续限量或降量运行,固定要求,由于其加工过程是一个多环此,因而一度出现加工企业布局分成本增加,亏损额加大,被迫降价销节、多装置的连续、复杂过程,前后散遍地开花现象,例如1996年度开售。这样原油成品油配置计划和价装置之间的整体物料平衡是保证安展加工贸易的企业有13家之多。格格局被迫打破。另一方面管理职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前提,而单一物因而不能集中地利用资源,不能形能不明确、不落实,一度使得油品行料(油种)简单轮换炼制会打破这种成成本和区位优势,难以产生规模业法规、配额管理、跨国经营等各自平衡。因此企业往往根据自身装置效益,影响了企业自身积累和发展,为政,不少领域出现混乱现象,价的配套情况,采用不同油种同号炼这不利参与国际竞争,反而在一定格、流通、运输管理体制在面对国际制或混合炼制,例如镇海炼化公司程度上造成国内成品油市场大量被市场竞争时显得苍白无力。有时一个月安排的油种就多达10外国产品挤占,而国内企业开工不5.资源管理体制未理顺出现了余种,要将这些油种明确区分做到足的窘境。乱开滥采现象。世界各国通常都有“专料专用”显然是不现实的。从产
2.原油成品油价格机制未能与一个集中管理油气资源的机构,在品储存看,由于加工产品需储存在国际市场真正接轨。目前我国油品我国其职能长期属于议事协议机构专用的储油罐中,企业往往建造合价格机制未完全理顺,原油、成品油全国资源委员会(全资委),因而难理数量的种类储油罐。由于同一油比价不合理,长期实行的原油低价以行使政府对油气资源的管理职品性质的一致性(不因投入的原油政策,造成上游企业利润极低甚至能,所以搜自勘探、开发油库资源的不同而不同)决定,企业为降低生产亏损,而下游企业利润不合理偏高,活动屡禁不止,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成本,减少储存损耗,建造储罐容量因而受利益驱动,下游企业不断新浪费。特别是小炼厂、小企业更是较大(达5万米3/罐或10万米V建和扩建,导致严重重复建设,致使这样,并使我国石油储采比一度降罐),不可能为每种原油加工产品建全国出现7000万吨炼油能力闲置到“国际警戒线”以下。造对应的储罐,“专料专用”在此很(利用国内资源也是必由之路)。
(二)现行海关对原油加工贸易难体现
监管力量不足和能源高消费造成油品走私猖撅目前我国成品油消费不注意节约能源,导致成本猛增,油价攀高,致使能源需求趋高,为能源高消费提供了温床,这是走私猖撅的重要原因。再加上监管区域广阔,受设关条件及监管力量双重限制,海关难以进行全关境严密监管,出现了监管“空隙”,因而一方面一些不法企业加工成品油后搞“假”出口,成品油在海上兜一圈后又转回国内销售,另一方面巨大的利润也使一些人挺而走险,采用多形式海上走私成品油。例如1996年查获走私成品油13万多MT,1997年达21万多MT,1998年约40万MT。尽管如此,作为一种世界上较为普遍的贸易方式,原油加工贸易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表现在一方面在过渡时期我国石化企业难以直接参与国际竞争。因为一般贸易需要与国外企业进行面对面的直接竞争,由于我国石油行业普遍存在基础差、实力弱现象,所以直接竞争难度较大,风险较大。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比较稳定,而国内成品油价格较高时,一般贸易利润相对较高,风险不大,但国际市场行情瞬息万变,在国际原油价格持续攀升,居高不下,而国内成品油价价格却不能及时随之调整时,一般贸易就从东利到保本直至亏损。由于一般贸易产品消费市场全部在国内,如果国内市场产品过剩,就会发生“堵库”、“堵车”现象,成品油卖不出去,所以一味从事一般贸易进口,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内时,其对国内原油生产企业的负面影响特别突出,为规避风险,往往不单一采用一般贸易方式,特别对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缓解我国石化企业资金不足的压力。一般贸易进口牵涉关税间题,原油加工贸易有“保税”的特点,其加工返销产品并不进入加工地所在国市场,因此对返销商品实行“保税”是国际通行做法。“保而不征”对于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的优势是十分明显的。例如我国炼油企业镇海炼化公司,以其每年上百万吨的进料加工数量计,如果征收关税将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笔款项等同于银行无息贷款,否则国内绝大多数企业是难以支撑的。所以原油加工贸易对于如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更应该鼓励其开展。
三、对发展我国原油加工贸易的思考
(一)改善管理机制变分散经管向规模经营转化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全面石油资源、石化产品和技术服务市场,理顺价格机制,实现上下游、内外贸、产供销一体化,在此基础上,选择自身条件好(即有较好企业资信、较强出口产品能力和良好运输条件等)有发展加工贸易能力的企业作为定点企业重点开展原油加工贸易业务,这样促使其充分利用国际资源开展国际竞争,从而扩大规模经营,缩小国家管理范围,节约管理资源,可喜的是目前巳将加工贸易企业压缩至3个(即镇海炼化、茂名石化和广州石化)。
(二)形成对原油加工贸易规范化、标准化政策环境原油加工贸易发展需要有一个较为宽松的政策环境,这是其持续发展的保证和动力,其带来的综合效益远远高于国家政策优惠的让利代价。需要对开展原油加工贸易企业的设备、原材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和包装物料的进口关税优惠政策考虑适度的延续。在把握对国内市场冲击程度的基础上,对原油加工贸易内销市场亦可适当开放(这也是一种吸引外资的较大举动)。赋予企业完全外贸自(即拥有一般贸易权),从而使得制约企业两个问题得到解决:企业无法自主决定一般贸易进口原油的品种、价格及需负担的高额代征费用;企业缺乏及时抓住国际市场价格机遇的手段使企业生产经营无法及时与多变而充满风险和机遇的国际市场相适应。
(三)进一步改进海关原油加工贫易管理办法
1.从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出发,建立完善“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即前期备案审核、中期现场核查、后期稽查核销的监管体系。前期合同备案审核着重审核原油品种、产地、数量、金额,依此确定原油加工后应履行出口成品数t金额。中期现场核查结合商检及进出仓记录,着重核对油种及数量,加强对炼油工艺流程的了解(主要是炼制方案及主副产品情况),查阅各生产装置的生产台帐、报表,了解各装置的实际收率、损耗等。后期稽查核销对原油进口从入库账目、商检证书、外汇付汇帐目与报关单数目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成品出口核对从企业外贸销售帐目、外汇收汇帐目及与出口报关单、商检证书、出仓帐是否一致进行审核。重点核定其实际进出口情况及确定最终产品收率,确定补税及核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