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09:48:2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道德和法律辩论,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高等学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内化;外化;情境感受;活动体悟;价值辨析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片面强调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教学,或者片面强调实践教学忽视理论教学的倾向都是不可取的。这门课程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实践性,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规范向行为实践的转化。其教学目标不仅要解决学生对社会道德基本要求和法律规范的知不知、懂不懂的问题,还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这一教学目标的实现,完全依靠理论教学是难以奏效的。要想取得这类课程的实效性,必须在教学方法和途径上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的研究与实验。
一、实践教学的功能和教学目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通过开展学生亲身参与、体验的实践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教学模式。它包括课堂的实践教学、社会实践和有关德育活动等。
1.实践教学的功能和作用
实践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模式,其功能和作用主要是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施加影响,使其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内在心理要素发生变化,通过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过程起到积极的教育作用,以便提高该课程的实效性。
大学生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需要经过道德法律意识与行为实践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反复内化和外化的运行、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实践教学具有重要作用。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是指外在于受教育者主体的体现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社会舆论,加上学校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形成的合力,在主体知、情、信、意等内在心理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心理机制的作用下,使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被受教育者主体所接受和认同,并通过实践体验和感悟内化为其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即精神力量。外化过程是指在这种精神力量的支配下,将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转化为行为实践,相对稳定地调节主体外显的行为。这一过程是道德法律意识和行为等要素不断运动、发展、变化,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量变到质变,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动态过程。
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法律行为作用于外部环境,往往会产生某种社会评价,即人们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依据社会道德法律的准则和基本要求,对其行为实践所作的价值判断。其功能是以善恶和法律规定为标准,形成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的正确价值观。它实质上是对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动机、效果和价值的判断,是人们道德和法律行为选择和坚持正确行为习惯的外在力量。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中,善于运用正确社会评价的舆论引导受教育者主体,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对于顺利完成内化和外化的动态运行过程,培养其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具有重要的强化、激励和促进功能。
2.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两大飞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最终目标是激励、促进受教育者主体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基本要求的内化和外化两大飞跃。受教育者主体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的内在心理要素,包括认知、情感、信念、意志等,属于意识或精神的范畴,在它没有客观化、外在化时,还不能构成完整意义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是内在心理要素和外在激励要素的统一,是观念、意识和行为实践的统一。它需要经过两个飞跃:一是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原则、规范、基本要求等内化为道德和法律意识,从而实现从社会的外在力量到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即精神力量的飞跃;二是实现从受教育者主体的内在力量到客观化、外在化的行为实践的飞跃。实现这两大飞跃离不开人们的行为实践。受教育者主体只有通过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发展的内化和外化的整合才能实现上述两大飞跃,从而形成其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对稳定的特质和倾向。
上述两大飞跃并不是一次实践教学或理论教学就能够完成的,而是需要经过反复多次,分层次、分阶段的实施才能够实现。其中,认同、信奉层次和阶段是重要阶段。认同,即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及其精神需要。它是行为主体在认知、情感上,对外在于主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的实施价值、意义的认识趋同,并指导自身自觉行为的一种心理倾向。认同阶段的重要功能是受教育者主体将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内化为自身意识、自身需要的认知和情感体验,并转化为其自身内在的知、情等心理要素。该阶段是确定更深层次内化的基础,是完成内化和外化运行过程,实现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形成发展两大飞跃的动力源泉和心理基础。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自觉性即受教育者主体实施道德或法律行为的主观动机发自其个体的自我需要,并使这种自我需要与社会需要、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趋同,它区别于特定情势下的盲从。主动性即受教育者主体实施的道德法律行为,是在内化和外化机制的作用下主动实施的,它区别于在特定外部压力下被动的服从。根据大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在认同层次和阶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应重视受教育者主体对道德和法律理论的接受、认知和情感体验,并在动情上下功夫,做到扣人心弦、激动人心,将学生引向正确的道德和法律行为实践。信奉,即个体人在认同外在于自身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通过行为实践的情感体验,建立在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基础上的相对稳定的心理倾向。道德和法律价值信念是人们在内化和外化运行机制的作用下,对转化为内心信念的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价值及其真理性坚信不移,它是系统化的道德法律认知和相对稳定的情感体验的结晶,是外在于个体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内化为个体的道德法律意识的较高层次和阶段。信奉阶段除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高度自觉性、主动性外,还具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坚定性和相对稳定性等特征。信奉的关键是“信”,其特点是对道德和法律有关理论知识的深刻理解,通过道德和法律的实践感悟、情感体验,坚信其认识的正确性、科学性和真理性,并在实施道德法律行为的过程中表现出较强烈的情感,它是激励人们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精神力量。道德和法律信念坚定,则认识必然深刻,情感必然强烈,意志也就愈坚定,行为则愈自觉。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的相对稳定性,是指受教育者主体通过后天学习和实践体验,将外在的社会道德法律意识和社会需要转化为其自身意识和自身需要后,不会因为外部条件的影响而动摇,相对稳定并持续地实施某种符合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行为。受教育者主体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的形成与发展进入信奉阶段,标志着两大飞跃的阶段性实现和完成。在信奉阶段,受教育者主体不仅能够依据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相对稳定的实施道德和法律行为,而且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道德品质和法律素质。 二、实践教学的课型探讨
近年来,我国高等学校的广大教师在教学改革中,努力探索实践教学的课型。这些课型内容广泛,大致可以概括为研讨型、辩论型、体验型等课堂实践的课型和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课型。
1.研讨型实践教学模式
研讨型实践教学模式是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改革的亮点之一。它主要是指受教育者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以专题为载体,以研究和探讨为方式,以交流研讨为主要途径,指导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达到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教学目标。例如,“职业与道德”理论阐述之后,引入“某些大学生就业后被辞退”、“失信的代价”、“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增设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测试”等典型案例和专题,引导学生围绕该案例或专题发表看法,在课堂上进行交流研讨。教师在组织教学的过程中,把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讨论,每小组指定1名同学参与全班交流,围绕专题发表看法,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性讲解。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明确提高以“敬业”和“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成功开创事业的一张必不可少的入场券。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增设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测试的现象告诉我们,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用人单位非常重视选用人才的职业道德素质,一个人的成功固然需要知识和智慧,然而,如果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有极大的热情和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即使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取得事业的成功,从而加深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养有关理论和知识点的理解。采用这种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教师首先要根据教学目标确立研讨题目,制定研讨方案。研讨题目的确立应该立足于对该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教材内容的认真分析,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分析学生思想实际,做好课前准备。选题要准,质量要高,既要有理论深度,又要有实践基础。最好是选择那些学生比较感兴趣,能够积极参与研讨的具有普遍性、代表性、针对性和典型性的专题。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受教育者主体之间可以相互启发、活跃思想,把教学过程的“一言堂”变为“群言堂”,营造一个畅想争鸣的求学气氛,有利于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过程,激发其学习热情,锻炼其研究问题的能力。
2.讲演辩论型实践教学模式
讲演辩论型实践教学,即在教学过程中运用讲演或辩论等方法完成教学目标的一种教学模式。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基本要求和有关知识点围绕某一专题安排学生开展讲演或辩论活动。通过讲演或辩论活动促进学生加深对有关理论和知识点的理解。例如,“认识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理论阐述之后,安排“胸怀民族复兴,立志奋发成才”的讲演活动。其具体做法是:提前1周或2周把讲演题目交给学生,鼓励学生积极报名,拟定参与讲演人员的名单,做好讲演活动的准备。在讲演活动中,教师结合该专题涉及的有关理论和知识点做好总结和点评。通过讲演活动提高学生收集资料、语言表达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再如,“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理论阐述之后,安排“爱岗敬业辩论活动”。正方围绕要“干一行,爱一行”的论点进行辩论;反方围绕要“爱一行,干一行”的论点进行辩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将部分学生分为2个组(正方与反方)展开辩论,用点评方式进行总结。组织“干一行,爱一行”和“爱一行,干一行”哪一个更重要的辩论活动,涉及到职业态度和职业道德。如果所从事的职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相一致,并符合自己理想职业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往往能够做到“爱一行,干一行”。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现实与自己认为理想的职业往往会发生矛盾。很多人不能按照自己理想的职业标准选到满意的职业,无法改变自己的工作岗位,但可以改变其对所从事职业岗位的情感和态度,在岗位工作中逐步培养职业兴趣和情感,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形成优良的职业道德品质,从而拥有一份骄傲的人生。通过这种教学模式,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职业理想与理想职业、国家需要与个人兴趣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所要求的职业理想,是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为原则的职业理想。即使自己所从事的职业还不够理想,也应该热爱本职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当国家需要与个人爱好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国家需要。
3.体验型实践教学模式
体验型实践教学,即受教育者主体通过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安排学生走向企业、农村、部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体验生活。通过社会实践的感悟,理论联系实际,加深对有关基本理论和知识点的理解,增强社会责任感。例如,“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理论阐述之后,安排学生“结合所学专业调查企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对企业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现状进行分析,并写出调查报告。通过对企业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现状,企业管理者对企业职业道德状况的评价等进行分析,明确职业道德的内涵与基本特征,了解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遵守职业道德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从业者事业成功的保证。在实践教学的过程中,很多学生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积极主动走访用人单位,调查了解该单位的用人标准和对人才职业道德素质的基本要求,并写出心得体会。通过调查,引导大学生深刻认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社会对从业者的职业道德素质非常关注,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自觉性。这种教学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加强大学生道德和法律行为的实践导引,通过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促进其良好道德法律行为的养成。
实践教学模式的关键是使大学生通过实践感受和切身体验,激励、促进社会道德法律基本要求的内化和受教育者主体道德法律意识的外化两大飞跃。在实践教学中,应该重视情境感受、活动体悟和价值辨析等基本环节,提高学生对实际问题的反应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情境感受,即以情感体验为切入点,激发大学生的情感并强化其认知。情境可分为“人为模拟真实生活的情境”和“现实道德法律实践活动的情境”,通过情境化的实践教学使大学生加深情感体验。活动体悟,即通过设计或开展一定的实践活动,引发学生积极参与并获得感受体悟。价值辨析,即以现实生活中人们关注的具有道德意义的典型事例为引导,启发学生进行道德分析、评价、论证,提高学生的理性思维、价值判断能力,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研究是个老话题,但仍有许多问题值得认真探讨,有待于该课程的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不断去摸索和创新。
参考文献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实施研讨型教学是当前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它主要是让学生们在老师的教学指导下,以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为载体,通过专题研究和探讨的方式,实现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课程与师生分享交流的目的。例如,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学生选择以“失信的惨痛代价”为切入点,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理论教材为载体,研究、探讨该案例,并与师生们分享自己的心得。此外,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采用分组讨论的方式,将社会热点话题引入教学环节中,使学生在具体的案例中通过分析和交流,最后老师对各小组的观点和结论进行总结和点评,从而使学生既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又懂得理论知识点在具体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体现。
2.开展演讲或辩论式的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学参与度,实现高校思想道德修养教学实践目标
在高校思想道德修养基础课程教学中让学生围绕热点主体开展演讲和辩论,通过演讲或辩论使广大学生加深对基础理论知识的理解度。例如,学生可以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选择“大学生的历史使命”为演讲或辩论的话题,开展一场校园演讲或辩论活动,邀请广大师生参与,做好周详的演讲准备工作。通过围绕“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收集具体的社会实例,以获取的社会实践性素材支撑自己的观点和论据,使广大学生在激烈、生动的演讲活动中充分认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加深理解,感悟课程的魅力。在演讲或辩论活动最后,请邀请到的老师对活动进行点评,实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性教学目标。
3.以体验型教学方式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性
所谓体验型教学方式即是指学生通过具体的社会考察,在考察的过程中结合社会实例检验理论知识点,以切身体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例如,高校学生选定“职业道德素养”课题进行社会实践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活动,获得真实的第一手数据和实践体验,然后对调查的数据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加深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理解度,从而提升高校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知识水平。
4.结语
【关键词】法律;道德;富勒;新自然法学派
美国法学家富勒(Lon L·Fuller),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之一,他在学术生涯的代表作《法律的道德性》中,对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展开了讨论。这本书同时也是富勒与哈特学术论战的产物。富勒与哈特针对“法律与道德是分离还是结合”展开辩论。哈特为实证主义的分离主张辩护,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可分的。而富勒则从法律秩序的道德基础和法律自身的道德性出发强调了法律与道德不可分。为反驳当时实证法学的学术观点——“道德与法律的分离”富勒写就了本书。从书中“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围绕着对涉及法律与道德之间关系的现有文献不满而展开”就可看出作者写作本书的出发点。
富勒是通过证明“法律与制定法律的目的性不可分”来论证“法律与道德不可分性”这一观点的。富勒认为,如果仅仅知道一条规则,而不知道制定该规则的目的,此种情形下,我们就无法知道这条规则意味着什么,进而根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只有清晰地了解被观察者的目的,我们才能了解其行为的涵义,进而理解行为人的行为本身。
富勒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对法律和道德的不可分性这一主张的证明,是从法律的目的性出发进而到法律的道德性。他的证明思路概括如下:立法者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制定出了法律。因为我们可以对立法者立法目的和动机进行道德上的评价,所以出于一定目的而被创制出的法律就具有了道德性。
富勒认为法律和道德之间存在联系,但他并不认为所有的道德都有与法律相联系。举例来说,接济穷这样的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这样的道德和法律有关吗?答案是没有。在《法律的道德性》中,富勒详细地对与法律相联系的道德进行了阐述。从层次上将道德划分为愿望的道德和义务的道德。前者对人们必须做到的提出了要求,是人类行为准则的最低标准;而后者则是在此基础上对人们可以达到的最好的、理想的程度的追求。前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不得不如何行为”或“你应当如何行为”;而后者的表述方式一般是“你最好怎样行为”。前者会对不遵守它的人施加惩罚或负面评价;而后者却不会因为人们没有能力达到它所要求的境界而施以惩罚。
富勒对法律的道德的另一种分类是将其划分为法律的外在道德和法律的内在道德。前者关注法律的实质性目的,而后者关注程序性自然法;前者是传统自然法所信奉的一些价值理念,而后者是位于法律内部的价值体系,由一系列程序性法律原则构成。富勒认为,制定法律的活动必须符合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在《法律的道德性》一书中被归纳为:公开性、一般性、清晰与明确性、官方行为与法律规定的一致性、稳定与持续、不溯及既往、不作相互矛盾的规定、不要求不可能之事。富勒认为,违反法律内在道德——即以上原则的法律违背了法的实质,不认为这是真正的法。法律内在道德的理论的提出,是对传统自然法学界限的突破,是对自然法学超越性的发展。
而关于法律的目的,富勒以一种中立的态度来对待它们,富勒认为它们并不一定是好的或者是坏的。而富勒与哈特对法律的道德性展开思考与辩论的背景,是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二战中为纳粹工作的司法工作者,在这场审判中为自己辩护,自己当时只是在适用纳粹制定的法律进行司法审判。二战中,纳粹采取法律的形式公然践踏公民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也会以追求不符合公平正义的目标,产生恶法。关于法律的目的性,富勒仅表明其和与整个法条是无法分离的,如果将法律的目的与法律规则分开看,我们将无法辨别法律的规则构成的还是不是法律,而无论法律追求的目的是善还是恶。也就是说,富勒承认“恶法亦法”。
掩卷沉思,富勒的观点是对传统自然法学的突破与发展。他的学术观点对我国建设“法治社会”也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已有十五年。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时,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步伐仍在继续迈进。我们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基本方略的同时,也应当关注我们所实施的法律本身的正当性,正义性等。而富勒对立法的目的的道德性的探讨,和对程序正义的强调,能使“忠于法律”的理想变得有意义,也才能真正地实现“忠于法律”的理想。
参 考 文 献
[1][美]富勒,郑戈译.法律的道德性[M].商务印书馆.2005
[2]孙笑侠,麻鸣.法律与道德:分离后的结合——重温哈特与富勒的论战对我国法治的启示[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3]刘维可.富勒思想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D].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0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实效性
中图分类号:G642.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0-0069-0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以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依据大学生成才的基本规律,结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的一门公共必修课程,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渠道。同志曾说“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经过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即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这样多次的反复,才能够完成”。所以,“基础课”作为一门时代性和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单纯的理论教学模式很难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因此,实践教学环节已经成为“基础课”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实践教学形式主要分为三类:课堂实践教学、校园实践教学和社会实践教学。其中,课堂实践教学是“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第一课堂”,也是主课堂,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虽然,近年来课堂实践教学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但由于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基础课”的课堂实践教学还存在一些问题,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当前“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样性、深度性不够。在实际教学工作中,有的教师的课堂实践教学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研讨为主,而且对问题的分析浮于表面,使学生渐渐失去了实践兴趣,很难达到课堂实践教学所要求的效果。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与课堂实践教学的主导者――教师有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教师自身实践经验不足或者理论教学任务繁重,对“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还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缺乏创新,对探索性的实践教学经验和做法还未全面评估、总结,形式单调、内容空乏、选材不当,使课堂实践教学的时代性、广泛性和深度,乃至指导性、趣味性受到很大的制约。二是当今世界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社会更加多元化、全球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影视作品、价值观念的“入侵”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我国大学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可以说,大学生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家庭、社会对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的冲击。“基础课”本身内容的时代性、广泛性和深度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对社会认知、感受并验证所学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正确性的全部需求。
2.科学性、系统性不强。由于实践教学的主体是一个多层次的动态系统,学生个体和群体之间有相对的独特性,也有共同性,而授课教师之间的实践教学经验和个人素养也各不相同。与此同时,实践内容和形式的不同对不同学生的影响也不尽相同,如何在这个充满变量的“交互系统”中找到一般规律,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使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较好的统一,这是对“基础课”实践教学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目前,部分高校“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还只停留在简单、形式上的活动,主要取决于授课教师的个人意愿,没有制定和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实践计划,没有针对不同专业特点,结合教材内容明确课堂实践教学的目的要求、学时安排、教学内容、活动形式等,还没有对实践教学中的主体、客体、环境等各种因素进行更深入的研究,没有形成科学性、系统性的长效运行和操作机制。
3.评估机制不健全。评估机制是实践教学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环节。“基础课”旨在通过传授思想道德认知和法律知识,培育和养成大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而课堂实践教学以及其他实践教学的目的就是为大学生提供“实践”、“内化”和“践行”的机会,努力把思想道德认知与法律认知转化为个人的内在品格,并不断在社会实践中践行。由于人的思想品德是由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不同因素构成的,而这些因素的构成又是错综复杂,更可以说是感性的,涉及很多心理学的范畴。因此,对“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估绝不能搞实践与评估分离或是评估一刀切,以结论式、分数式、主观臆断式对学生进行定性,必须看到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发展性、成长性和波动性,坚持围绕学生这个主体,建立一个系统的、全方位的和辩证的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课堂实践教学的方式、内容和深度,才能更利于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培养。
二、加强“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实效性的建议
针对当前“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克服认识上的局限,深入理解课堂实践教学的内涵、目的和要求,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正确的对策不断完善课堂实践环节,确保“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取得实效。
1.课堂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要专业和科学。①课堂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要有目标性和科学性。“基础课”包括绪论共九章内容,每个章节都有不同的理论要点和课堂实践要求。在现实教学工作中,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独特的理论教学和课堂实践方法,不可能也不应该让每个老师形成统一的实践教学教案和实践教学模式,这样既不利于发挥老师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也不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性和主动性。但这并不意味着老师可以凭借自己的喜好和心情任意地开展课堂实践教学。由于“基础课”教学在课程方向、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等方面有着特殊的功能和要求,而课堂实践教学的时间、空间有限,实践教学的层次、环节、内容、方式、目标、要求不经过严密设计,没有制定切实可行、规范性的课堂实践教学模式,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深刻体悟教材的内涵实质,进行明确的安排和精细的思考,这样才能从宏观上把握教材,再经过长时间的、系统性的制定―实施―评估―反馈―修改―再实施的过程,建立切实有效的课堂实践教学方案,甚至是“一本多案”。最后,根据教学对象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灵活编写教案,要逐步形成有据可依、有章可寻、有效可估的教学模式,才能达到万变不离其宗及异曲同工的效果。②课堂实践教学内容和素材要有时代性和针对性。“基础课”的特点之一是内容丰富,发展变化快,总是与国际国内的形势变化和党的方针政策调整紧密联系。课堂实践教学的内容在选定上更要与时俱进,把准时代脉搏,紧扣时代主题,体现灵活性与时效性。在教材的基础上,还要围绕重大事件和重要理论的提出,及时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否则就难以收到应有的教学效果。在现实工作中,授课老师的教学和研究任务都比较重,因此可以充分发挥教研室全体教师的集体力量和智慧结晶,成立课堂实践教学研讨组,探索、研究、收集课堂实践教学的内容。一是商讨课堂实践教学的具体安排和成效评估;二是分享交流各种资讯和素材,共同探讨、选择和制定具有时代性、针对性、典型性和学生反响较好的课堂实践教学内容。③课堂实践教学的形式要有多样性、灵活性和融合性。“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课堂研讨、辩论、案例分析、演讲、课堂表演、影像观摩、读书会等。而且,各种方式之间并非彼此孤立,是可以相通、相融的。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结合时代背景、社会现实、专业特点和教学进度,组合搭配、灵活运用,创新课堂实践教学形式,提高学生多元的思维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发挥课堂实践教学的真正效果,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例如,在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课堂实践教学中,就可以采用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和模拟法庭等多种实践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2.课堂实践教学的组织要规范、严谨。①课堂实践教学要循序渐进,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在“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中,教师发挥组织、启发和引导作用,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实践的主体性和个体的内在要求,科学地分析和认识学生品德内化规律、思想行为特点、思想行为习惯和理论知识掌握进度,组织最优的课堂实践形式和内容,充分发挥学生的能动性,调动学生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从课堂实践的形式来看,可以采用从简单到复杂的方式,如:先从课堂研讨、演讲、读书会等容易组织操作的形式开始,逐步过渡到辩论、课堂表演等对知识点、实践技术要求较高,组织更复杂的形式,最后可以开展诸如模拟法庭等对综合理论和知识点要求更高的形式,中间可以穿插影像观摩等其他形式的课堂实践活动。从课堂实践涉及的素材内容来看,可以采用从易到难的一个过程,如:采用案例分析时,可以先使用一些案情较简单、知识点较明显的案例,再逐步过渡到使用一些案情较复杂、涉及道德、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点较隐晦的案例。②在课堂实践教学组织过程中要对学生分类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现实角度来看,“基础课”作为一门大课,一个老师可能同时要面对几个专业、一百多个学生,如何让每个学生都能参与到课堂实践教学中来,是授课老师必须要考虑的现实问题。我们可以发挥班干部的作用,将学生划分为以8~10人为一组的学习小组,推选一位学,负责组织本组的学习活动。课堂实践教学活动主要以小组的形式开展。例如,在进行课堂研讨时,先由各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讨论,然后推选代表上讲台发言,其他小组成员进行补充。最后,老师根据发言的情况给予评价和评分。还可以在实践教学中引入一些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例如,根据教学实际,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辩论赛、演讲比赛、课堂表演比赛等活动,不仅让学生深入理解教学知识,还可以增强集体荣誉感。③实践操作过程要严谨,坚持课堂效果、教学效果和教育效果相结合。(1)程序要严谨。老师在组织学生开展“基础课”课堂实践活动,要按照标准的流程来进行,保证公平、公正,才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以辩论赛为例,在辩题的选择上可以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然后严格按照辩论赛的流程进行,分为陈词阶段、盘问阶段、自由辩论阶段和总结陈词阶段,而且每个阶段都要有时间控制,计时员从每个班级推荐,分别计对方辩手的时间。当然,为了更大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老师可以在辩论赛中增加一个观众提问环节。这样就既可以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又可以扩大活动的参与性。(2)内容要严谨。理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拓展,可以说没有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但没有理论的实践更是盲目的。所以,要坚持实践内容与理论相联系的原则,不能舍本逐末,不能只是为了实践而实践,重表面轻实际,否则就失去了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对“基础课”而言,教材是载体,教学是途径,教育才是目的,课堂实践教学的根本目的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要“育人”,而不是“娱人”。因此,我们在课堂实践教学内容的设置上只有牢牢围绕“教育”这条主线,结合教材理论知识,让学生通过开展课堂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实际的思想认识问题,提高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并转化为自身的内在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
3.课堂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要全面和系统。“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开展的效果需要全面化、系统化的评价体系,应贯彻“知行统一”原则,坚持行为评价与理论考核相结合,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反馈相结合的原则,对课堂实践教学做出客观、综合评价,激励学生更加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的提升。同时,通过建立完善、动态、灵活的反馈机制,收集学生信息,及时做出调整,实行有效控制,才能保障达到课堂实践教学的最佳效果。全面化和系统化的评估、反馈系统应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评估、反馈渠道的建设。①课堂评价和反馈。对实践活动的评估,通过组织课堂实践活动,现场观察和了解学生完成实践活动情况和效果。②课后评价和反馈。课后评价是利用课余时间与学生沟通或调查表形式,了解学生对课堂实践教学的反馈和知识点掌握情况。③网络评价和反馈。与时俱进,发挥网络优势,可以开通课堂实践教学效果反馈、评价系统,对实践效果进行网络调查。
(2)评估、反馈团队的组建。①任课教师与辅导员相结合。通过与辅导员充分沟通,发挥辅导员作用,课后协助教师了解、掌握课堂实践产生的效果和学生反馈情况。②成立课堂实践教学研讨组,对教师课堂教学的教案、模式、组织以及学生实施开展等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估并收集反馈情况。③学生互评和自评。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对课堂实践活动情况进行互评和自评,可以采用分组或个人形式,对其他小组或个人进行的课堂实践活动准备、组织、实施和取得的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3.评估、反馈标准的制定。
(1)制定评估表、调查表,细化评估和反馈事项。要结合课堂实践教学各个环节、课堂理论知识点以及实践目的,尽可能地考虑和制定实践活动评估表和调查表,让学生对课堂实践的教案制定、组织实施、效果目的等有充分的认识,准确反映课堂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实际情况。
(2)评估、反馈标准宜采用等级制或描述形式。有很多学者建议将学生的“基础课”课堂实践活动的评估结果纳入学生的最终学习成绩。笔者认为,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还处在发展期,正处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由学习―实践―内化的转化期,不易通过课堂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来简单判断和评价大学生的思想水平和实践内化程度,搞分数制和一刀切,以免影响学生的积极性,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养成造成负面影响。
(3)实施“抓两头”。学生人数众多,而教师和辅导员人数有限,不可能实施一对一的评估和反馈。从现实角度来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水平以及实践效果正常、中间者居多,表现“出类拔萃”和“偏执极端”者较少。因此,教师和辅导员更应该通过评估和反馈情况关注这两类学生,让优秀者更加优秀,对问题学生更加爱护,帮助他们改正不正确的思想观念,树立和培养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律意识。
总之,课堂实践教学是对理论教学有效的补充,能够提升理论教学的效果,使理论知识得到更好的论证和运用。这就要求课堂实践教学不论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还是效果评估都要坚持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正确的方案,从而保证“基础课”课堂实践教学取得实效。
参考文献:
[1]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839.
[2]侯卢旭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践教学探讨[J].北京教育,2012,(5):47-48.
[3]王滨有、贾少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实践教学思考[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1).
[4]周宏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实践教学探索[J].北京教育,2011,(7):65-66.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教学模式;探索
[DOI]1013939/jcnkizgsc201637232
思想政治理论课主要是帮助大学生从社会适应,身心成长和事业发展等问题入手,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内容涉及发展目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人生理想、人生态度、学习观念、人际交往、道德品质、友谊和爱情以及自我修养等方面,培养学生高尚的理想情操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价值标准和道德规范。该课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为根本宗旨,主要内容包括宪法、刑法、民法、知识产权法。诉讼法及部分经济法等,以便使学生了解现行法律制度,养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教学改革目标
根据中央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的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是:针对大学生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和心理健康等问题,提高法律意识,教育大学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提高自身修养,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人,自觉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上述教学目标,是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都应当明确的。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每一单元的教学也都应有具体的教学目标。具体的教学目标与课程的教学目标原则上是一致的,具体的教学目标应当反映和贯彻课程的教学目标,使课程的教学目标渗透于每一堂课的教学过程中。
课程目标定位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政治性目标。课程坚持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目标。
第二,思想性目标。课程通过人文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论讲解,强化大学生的道德与法律意识,提高大学生理论思维能力和明辨是非能力。
第三,实践性目标。课程结合我校师范教育的特点,注重教师职业道德和教师法的教育,提高师范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课程坚持“化理论为方法,化理论为德性”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知行一致”的道德实践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
2教学方法改革设计思想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基本任务是,以大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以帮助和引导大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培养良好的综合素质为切入点,以法律修养和道德修养相结合为基本方法,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角色意识、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解决大学生在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法律素质。
基础课的性质、任务决定了这门课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的同时,又具有突出的自我践行性和自我修养性。这种突出的自我践行性和自我修养性只有通过学生的实践参与、情感体验和内心感悟才能得到诠释和表达。将社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内化为内心的道德法则,再将内心的道德法则外化为道德行为和法律行为,最终达到他律和自律的和谐统一。
实践是连接他律和自律的桥梁,是人生道德和法律修养的由他律向自律辩证转化的根本途径。指出,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
人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开始只是看到过程中各个事物的现象方面,看到各个事物的片面,看到各个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社会实践的继续,使人们在实践中引起感觉和印象的东西反复了多次,于是在人们的脑子里生起了一个认识过程中的突变,抓住了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事物的内部就联系起来了。运用“实践论”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构建理论与实践教学互动模式,是实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一种新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和学生的主体性,深化课堂教学,搭建他律和自律沟通的实践桥梁,促进道德规范内化于心而外化于行,从而提高教学的实效性。
遵循以上观点,解决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教学任务,把教育方式、教育方法、教学手段及考试方法的改革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教学改革的突破口,把专题教学、案例教学、参与社会实践、进行调查研究作为教学重点,把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法律意识和正确认识、分析、解决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的主要目的来组织实施教学。积极探索并重点实践“六结合、五个一、四育、两入、一透”的新的教学模式。
21“六结合”方法
第一,学生自学与教师讲授相结合。引导和组织学生阅读经典原著、开设思想道德教育自主学习网站、寝室与个人网页,把教师课堂讲授与学生课外自学结合起来,巩固和强化课堂讲授内容,使学生不断扩大掌握基本理论的深度和广度。
第二,课堂教育与基地教育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的优势,在校内外建立多种类型、独具特色的课程教育基地,在强化实践性环节的教育功能中,实现校内课堂教学与校内外课程教育基地的结合。
第三,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通过搜集、整理、分析学生在生活与学习中遇到的道德与法律问题或具体个案,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观察、思考、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第四,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一方面根据大纲要求撰写富有特色的教案和专题讲授体系;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多媒体的技术优势,运用形象生动的音像材料,配合和补充理论讲授。
第五,课程教学与文化素质教育相结合。一方面通过专题学术报告和组织影视影评活动、社会调查等;另一方面举办有关讲演赛、辩论赛、抢答赛、知识竞赛等方面的知识性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第六,思想理论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通过日常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及现场咨询,提升学生的思想心理素质,同时也在咨询中促使师生共同成长,实现教学相长、因材施教。
22“五个一”活动
“谋求一份校内兼职”;“承担一份学生工作”;“组织一次学生活动”;“寻找一位人生导师”;“参加一次说写比赛”。
23“四育”的内容
第一,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坚持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的作用,首先必须要让课堂成为思想政治的主渠道,要按照充分体现当代最新成果的要求,全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
第二,坚持社会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建立大学生教育基地为重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组建大学生思想教育网,利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互动网络教育。
第三,坚持家庭教育的引导作用。家庭教育是人类教育实践的主要形式,是家庭互动过程中父母对子女有意识、有目的施加的教育影响。相当一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无论是心理上、精神上,还是实际生活上,都有对家长的依赖性。
第四,坚持自我教育的核心作用。自我教育具有重要的“养成教育”属性,也尤其需要受教育者的主体实践。这就需要将自我教育的理念贯穿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之中,用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统领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志愿服务和文体活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寓教育于学习、于实践、于娱乐,达到“于日常”。
24“两入”指确定教师的教案要入情入理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的既有“大道理”,也有“小道理”,若能做到寓理于情,入情入理,情理交融,通情达理,学生就会自然而然地接受,并使这种教育在内心深处发生作用,产生效果。亦即入情才能入耳,入理才能入脑,入脑才能见效。
25“一透”指加强课堂活动
课堂教学中不面面俱到,着力讲深讲透每一节课的重点问题。一旦化入思想政治教育,就会产生无穷的魅力。使做人的道理随着业务知识的讲授而进入学生的心灵,教书的过程自然也就成了育人的过程。
3教学改革的实施途径
31校内实践教学
第一,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观看反映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历史的资料片;当代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人物介绍;爱国主义电影;反映大学生活、友情与爱情、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等的视频资料。
第二,给学生提供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经典书籍,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选择自己有兴趣的进行阅读,并撰写读书笔记。任课教师批改后记入学生平时成绩。
第三,分组讨论、小型辩论会或者演讲比赛。每一专题给学生2~4个思考题,让学生选择一个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开展小型辩论会或者演讲比赛。分组讨论后每组选一个代表在课堂上发言,汇报本组讨论的情况及结论。
第四,结合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让学生自己去分析、认识实际问题,并通过集体讨论、交流,由学生自己表达、交流个人观点,并且在彼此交流的过程中修正提高自己的认识。让学生把自己学习、思考、交流的认识成果用文字表达出来。
32校外实践教学
结合课堂理论教学涉及的内容,到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相应的参观、调查活动,增加学生的亲身体验与感受,深化理论渗透的效果。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第一,社会调查:要求学生深入到工厂、街道、民居,观察社会、感悟人间冷暖,撰写心得体会或者调查报告。
第二,不固定地组织一些专业的学生去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者法制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实践活动。“思想政治理论课”与“法律基础课”如果仅采取理论教学的方式,难以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所以在教改中我们必须适当地采用校外实践的教学方法,实现实地参观、讲解与交流。要求学生分组到一些实践基地去进行社会实践,撰写实践心得。并用照片、文字做成PPT课件记录下本组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效果。
33“六结合、五个一、四育、两入、一透”的新教学模式转化到教学方法第一,通过课堂教学,直接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在课堂教学中注意把理论性、基础性知识和研究的优秀成果相结合传授给学生,注意把理论知识讲解和实践技能传授相结合,在教学中结合当前的学科热点问题授课,结合当前实践热点进行授课,将本学科领域最新学术观点和最新实践动态反映到本课课堂教学中,效果良好。
第二,带领学生从事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研活动,组织本科学生参加与科研项目有关的社会调研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科研与教学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关系。
第三,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科研交流,提升第二课堂活动内涵。通过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方式,让学生直接从教师的研究成果中受益,让学生面对面与教师交流、讨论、碰撞,极大地丰富了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也提升了第二课堂活动的内涵。
第四,将教研成果运用到实践教学中,提升学生职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把第一课堂教学教研成果应用于第二课堂教学实践,按照研究成果提出的方法,组织学生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第二课堂教学活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