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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的主要内容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8: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审计的主要内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审计的主要内容

篇1

[关键词]人力资源审计 企业人力资源审计 人力资源审计会计信息披露

任何一种审计都是经济责任审计,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之一,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经营管理者的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保护财产完整与安全。通过审计能够控制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循环中顺利进行。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变化是企业人力资源审计的产生原因。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越来越明确地认识到人力资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资源,加之“帕金森定律”带来的企业行政机构膨胀,人员费用的攀升,人力资源审计应运而生。近年来,知识经济的发展、全球化进程的加剧,人力资源审计对企业绩效和价值创造的影响和作用日益突出,人力资源审计已经成为了企业战略决策的工具与企业的日常控制工具。

人力资源审计是一种确保企业管理中与人力资源有关的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专门控制机制。表现为审计人员对企业管理当局人力资源核算和人力资源效益等与人力资源有关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委托人就此对管理方偏离受托经济责任的行为发出纠偏指令,企业管理当局进而采取纠正措施,从而完成整个控制活动。

企业人力资源审计的主要内容理应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全流程的各项工作内容相一致,分布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各个子系统中。从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角度谈企业人力资源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1)审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战略与策略:企业人力资源发展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的符合程度评价;企业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企业内外环境符合度评价。(2)审计企业人力资源规划的:分析企业人力资源规划过程,评估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状况,企业近远期人力资源需求以及人员资源发展计划。(3)审计企业人力资源招聘:企业人员招聘的方法和程序评估;招聘成本评估;招聘工作效率评估。(4)审计企业人员配置:企业工作流程分析;企业组织分析与企业工作分析过程及其结果分析;企业人岗匹配性分析;工作标准化过程分析;企业整体工作效率评估。(5)审计企业人力资源培训开发:对培训的目标与组织目标的匹配程度进行评估;对培训内容进行分析;对培训的形式进行分析;对培训的员效果和效率进行评估。(6)审计企业人员绩效考核:对现行绩效考核方法进行评估;对绩效考核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7)审计企业薪酬与激励机制:企业薪酬制度中薪酬体系、薪酬水平与薪酬结构评价;企业福利制度分析;激励制度与企业目标的匹配程度评估;激励制度作用评估。(8)审计企业员工关系管理:诊断企业内部社会心理环境;企业领导方法类型分析;组织文化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分析;评价组织中员工职位提升系统。

人力资源审计的总目标包括三个方面:公允性目标、合法性目标、效益性目标。由此所决定的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的总目标是:人力资源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中与人力资源有关信息的公允性,人力资源合法性审计的总目标是与人力资源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的总目标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益性。人力资源审计的内容可以总体上分为三类:人力资源报表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和人力资源合规性审计。

一、人力资源报表审计

人力资源报表审计是对包含人力资源这一要素而专门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的审计,具体包括对企业人力资源的资产审计和权益审计。资产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力资源资产在特定时间的存在,人力资源资产的余额以及与人力资源有关的现金流量,完整的人力资源资产增减变动记录,人力资源资产的估价和分摊,人力资源资产在会计报表上的揭示和披露。权益审计的主要内容有:有关评估机构对企业人力资源作价的评估,完整的企业人力资源权益的增减变动信息,会计报表对企业人力资源权益的揭示和披露。

具体到企业会计报表的相关元素,人力资源报表审计的具体内容包括:(1)体合理性:全部人力资源核算是否合理有无重要错报。(2)所有权:公司对所列人力资源是否有所有权,所列人力资产和负债是否归自己所有。(3)分类:所列人力资源分类是否恰当。(4)估价:企业人力资源作价是否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给出,人力资源账面数量与人力资源实有数量是否相符。(5)披露:报表中是否恰当反映人力资源账户余额和相应披露的要求。(6)截止:接近资产负债表日,人力资源交易是否记录恰当期间。(7)机械准确性:人力资源各个项目的总计数和总账是否一致,账户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8)完整性:所有人力资源是否均已计入人力资源总额,所发生的金额是否已包括。(9)真实性:资产负债表日,全部人力资源记录是否存在,金额是否正确。

二、人力资源管理审计

人力资源管理审计是指通过定量或定性分析,审查评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以促进企业绩效改善的审计过程。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的重点是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分两个层次进行:

第一个层次,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为一个内部服务单位,考察其为其他部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经济性指的是,比较实际人力资源投入与预计人力资源投入,是节约还是超支。效率性指的是,实际人力资源投入实际所得相比,获利状况。效果性指的是实际人力资源所得与预计所得相比结果是否理想。这一层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评价方式是顾客满意度审计。

第二个层次:在企业整体框架内,考察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整体绩效的作用和影响。关注的重点是,人力资源管理这一管理方式在企业中是否得到充分运用,是否正确地发挥了作用,是否呈现出最佳成本效益关系。由于很难全面获得有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绩效的量化信息,而且很难定量分析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对企业绩效的贡献程度,因此通常采用一种依赖定性分析、将顾客的主观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顾客满意度审计方法。

人力资源管理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培训机制审计、利用效益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审计、人力资源资产保值增值审计、人力资源的效益审计、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审计、评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绩效、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责任审计

三、合法性审计

合法性审计的重点是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目的是规避雇佣关系中的法律风险。企业管理者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面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日益复杂的法律条文,必须考虑避免因人力资源管理不当而产生的高昂法律诉讼成本和因败诉导致的法律诉讼损失等问题。

合法性审计采取全面排查法,对企业在防范与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的风险方面所做工作作出评价。合法性审计涵盖法律法规对企业劳动关系的所有规定,需要逐项评价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各项活动的合法性,识别可能引起法律诉讼的各种风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法性评价报告。

内容具体涉及两方面:一是,企业的劳动关系政策,包含建立和解除劳动关系的政策、薪酬政策、劳动纪律等方面;二是,企业的劳动关系实践,包含雇员操作手册、招聘和选拔程序、工作说明、绩效评价以及相关的雇员招聘、使用、培训、辞退和后续管理等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戚振东,段兴民,吴清华.国外人力资源审计发展现状及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 ,2007.7

{2]肖惠海,张新兵,郝小非.现代人力资源审计及其方法探究[J].河南科技, 2006.12

篇2

一、审查学校科学发展情况

审查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内提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思路及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果、实施的重大建设项目、争取的重大专项资金等,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对学校总体发展起到的推动作用。由被审计领导干部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审计组通过检查有关资料、询问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核实。

(一)重大改革发展

被审计者任期内推出的重大改革发展措施,并对学校的发展产生重大正面影响,进而取得突破性成绩,如在国家、省级综合性评估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获得全国性、省级重大奖励,在与教学科研有关的某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等。

(二)重大建设项目

被审计者任期内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用地是否按批准的数量征用,土地征用是否符合审批的规划要求,以及征地拆迁费用的支出是否合规。

(三)重大专项资金投入

被审计者任职期间,学校新增的专项资金情况。主要检查各种资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有无未经批准相互挤占的问题。

二、审查权力运行公开化情况

从会议纪要和记录入手,审查各项财务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分析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重大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和决策执行及执行的效果等。

(一)决策程序规范性

是否健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务公开制度;财务预算、工程建设、重大采购、对外投融资及合作、资产处置、涉及教职工利益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是否都通过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程序,是否都有会议记录。

(二)决策内容合法性。决策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三)决策执行及效果

决策是否得到认真执行;执行决策后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是否存在因决策不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

三、审查资源配置市场化情况

审查评价学校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下属单位管理、执行政府采购过程中资源配置市场化原则执行情况等。

(一)资产管理

1.资产入账完整性。资产是否全部入账,有无账外资产,如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有无入账;

2.资产日常管理。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定期盘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领用是否规范;资产有无因管理不严造成损坏、偷盗等损失情况等;

3.资产使用、处置规范性。资产出租、对外投资和担保是否履行审批手续,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二)基本建设管理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存在非法集资,建设资金有无被转移、侵占或挪用的,有无超标准、超概算情况,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价款;

2.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未按照招投标文件的条款签订合同或协议;

3.基本建设过程中各种程序履行情况。有无履行各种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情况,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是否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并结转固定资产。

(三)下属单位管理

1.下属单位经济活动合法性。下属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2.下属单位经济效益情况。下属单位的经营效益情况,是否存在严重亏损;

3.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是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与下属单位产权关系是否清晰;是否存在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以各种名目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现象。

(四)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应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是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限额以上自行采购的项目是否实行招投标。

四、审查学校操作行为规范化情况

检查学校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内审监督制度的建立和有效性,重点关注科研经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审查评价资金管理政策、收费政策、助学政策等执行情况。

(一)内部管理规范化

1.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分工与牵制、现金管理、票据管理、预算管理、收费管理、采购管理、招投标管理、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对下属单位管理考核、内部审计监督等主要财务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

2.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项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执行制度后取得的实际效果,是否存在因不严格执行制度而造成损失浪费的。

(二)预算管理规范化

1. 预算编制总体情况。有无编制赤字预算;预算项目是否完整、真实、细化,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法律规定账户核算,有无隐瞒收入、设立账外账的情况;

2.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各项支出是否按照预算执行,有无超预算、超标准现象;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问题;有无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行为。

(三)资金管理政策执行

资金管理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违规集资、违规担保、小金库等问题。

(四)收费政策执行

收费政策执行总体情况,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收费,有无自定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所使用的收费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五)勤工助学政策执行

勤工助学政策执行总体情况,助学经费是否按规定标准提取;奖助学金的发放是否及时、足额、规范,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或结余较大。

(六)科研经费管理使用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总体情况,科研收入真实性;科研支出是否与项目有关,有无用虚假发票套取科研经费;劳务费发放及缴税合规性;结题项目有无及时结账。

(七)专项经费使用情况

专项经费使用总体情况: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存在虚列支出、挤占挪用情况;专项经费的使用绩效,有无损失浪费。

(八)其他法规政策执行

除上述列举事项外,其他财经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九)内审监督制度执行

1.内审机构建立。内审机构的建立和内审人员配备情况;

2.内审机构工作业绩。内审工作是否有规划、有计划、正常地开展;在经济责任审计、下属单位考核、基本建设项目等内部重要经济事项中发挥的作用如何。

五、审查高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

通过听取学校其他校领导和中层领导意见,审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结合了解学校整体廉政建设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情况。

(一)个人廉洁从业情况

1.领导利用职权行为。领导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直接干预重大经济事项,是否在收入分配、经费开支、资产使用等方面未遵守有关规定。移送司法处理或已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另行处理;

2.领导个人行为。领导是否存在一些与职务无关、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如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二)所在学校廉政建设情况

1. 所在学校干部、职工廉洁从业情况。所在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无因与职务有关的廉政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有无因廉政问题被查处的;

篇3

一个单位货币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到单位的经营活动。因此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规,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三级内审制度。

1.现金管理中的三级审查制。现金管理中的三级审查主要是对库存现金的分级审查。第一级审查,由出纳员自己进行现金盘点,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现金日记账台账与库存现金相符)、账机相符(即手工现金日记账与机的有关相符)。第二级审查由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出纳的库存现金定期进行监盘。监盘前,应记录监盘时点上的现金余额,根据出纳在盘点之前尚未入账的原始凭据推算出实际的库存现金。由出纳清点,监盘人员在一旁监督。第三级审查是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监盘。监盘程序与第二级审查相同。通过现金管理的三级审查,既可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又可防止人员职务犯罪,还可增加现金管理中的透明度。

2.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以用现金支付的项目外,都必须办理转账结算,并及时核对银行账户,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对于货币资金的支付,也应采取相应的三级审批制。如用款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办人首先必须进行自我审计,审核合同或协议,然后由所在部门领导进行一级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并提交公司财务部。其次,财务部门根据支付申请,审核各项手续是否齐全。最后,审批人根据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这级审核,主要是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也是重点审核。通过用款三级审批,可避免用款中的失误,也为提高的资金运用和资金安全提供保证。

二、对物资管理中的三级内审制

要搞好一个企业的物资管理环节中的内部监控制度,必须建立和实行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被盗、毁损和流失。

1.物资采购中的三级审批制,其具体做法是:物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进行审核,看该物资是否急需购进,是否仍有存货或有可替代用品等,此为第一级审核。采购部门根据采购申请,制定采购计划,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分管领导根据采购部门或信息部门提供的信息(如物资价格)进行审批,此为第二级审核。物资入库后,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根据入库验收单对照采购合同进行最后核对,此为第三级审核。

2.在存货管理中也应该采取三级审核制。无论是入库、出库,仓库保管员应按照相关部门转来的单据,对照实物办理相关手续,此为第一级审核。仓库记账员根据出入库单据记录保管账并定期与保管员对实物进行核对,以便核实商品的实际库存,尽早发现、解决问题,此为二级审核。单位财务部门或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仓库实行实地盘点,商品的实物负责人(如保管员)必须在场,将实存数量与账存数量进行核对,检查账账和账实是否相符,以检验存货储存核算的正确性,此为三级审核。通过这三级审核,从最大程度上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性。

三、产品赊销中的三级审批制

实行产品赊销三级审批制度,主要目的是降低外欠款的风险,确保资金及时迅速收回。其具体做法是:如客户提出货到付款、先发货后付款或其他延期付款的要求时,销售部门首先应对客户的信用度进行审查,查询以前年度的付款情况及其资信情况,或者了解该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异常等。如经审查认为该客户信用程度高、资信证明良好、经营状况处于较好循环状态,即可提出赊欠报告。报告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付款时间、责任担保等。此为第一级审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门进行第二级审核。财务部门在审核时要结合销售合同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内容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并盖章,交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经过这三级审核,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赖账,或出现因赊销产品而与客户打官司的情况。

四、核算中的三级审核制

由于许多单位已经实现电算化,账务处理都由机进行,那么会计核算中的记账凭证的审计至关重要。第一级审核是记账凭证录入人员相互进行审核。这种审核一般是在记账凭证未打印出来之前进行。审核的内容主要是原始单据的正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记账凭证编制的正确性。第二级审核是财务部门设置的专业审计员审核。包括记账凭证摘要是否准确,会计科目的运用是否正确,记账金额是否正确,原始单据有无漏记或多记的错误等。第三级审核是财务部门负责人作最后审核。对那些容易发生错误和容易产生歧义的会计业务进行重点审核。这样通过记账凭证的三级审核后,其错误率将降到最低点。

篇4

关键词: 河道;建设项目;审查;主要内容;技术要求

中图分类号: TV文献标识码:A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地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申请建设非防洪工程项目的情况逐年增多。这些建设项目大多是当地重点工程,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但是,这些项目的建设给河道防汛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如何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对防汛和防洪工作的不利影响, 使之有序进行、依法进行、不形成新的行洪障碍,确保河道防洪安全,就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保障,就必须要按照水利部印发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进行管理和审批。

1、建设项目审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河道主管机关审查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内容为:

(1)是否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有何影响;

(2)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管理要求;

(3)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资源、冲淤变化有无不利影响;

(4)是否妨碍行洪、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5)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的影响;

(6)是否妨碍防汛抢险;

(7)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8)是否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9)是否符合其它有关规定和协议。

流域机构在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应征求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意见。

2、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筑物审查要求

根据以上审查内容和近年来工作实际,笔者就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有关技术谈谈自己的体会和见解。

2.1 跨河建筑物

跨河建筑物如桥梁、渡槽、电力铁塔等,一般临河建筑物如码头等的栈桥有时也需要跨越。跨河建筑物跨越河流和堤防等建筑物,主要影响表现为:支墩影响和跨越影响。

技术审查要求:

《堤防设计规范》9.3.1规定:“桥梁、渡槽、管道等跨堤建筑物、构筑物,其支墩不应布置在堤身设计断面以内。当需要布置在堤身被水坡时,必须满足堤身设计抗滑和渗流稳定的要求。”

跨河建筑物与堤顶高程之间应适当留有一定的净空,以便为以后的堤顶加高加固留有余地,堤顶高程的确定一般在现状堤顶高程基础上加2.2至2.5米控制。

当跨河建筑物与堤顶平交时,要求梁底高程应高于规划堤顶高程,并适当考虑安全超高。跨河建筑物与堤顶平交,还应与平交的堤防顺接,并保持防汛抢险交通顺畅。

跨河建筑物布置在河道内的支墩会压缩河道过水断面,造成河道壅水和冲刷,影响河道行洪、输水。建筑物支墩壅水在河道高水位时会明显加大防汛压力,而冲刷则对河道岸坡稳定和河势变化产生不利影响,造成原有防护工程失效或破坏。因此对于比降平缓、流速较小的河道,一般防护要求为上游50至100米,下游100至200米,具体则因河道及堤防的重要程度、河道地质状况和河势稳定情况而异。护坡和护岸的高度要求,一般要求顶高程应高于设计洪水位,基础应在冲刷线以下。

跨河建筑物一般要求支墩轴线布置应与水流方向保持一致,以避免对河势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对支墩采用壁式支墩的,尤其应注意保持与水流方向一致。经观测表明,对重要河流、流速和比降较大的河流,由于壁式支墩的特性,与水流方向的交角稍有变化则影响成倍增加。由于天然河道的特性,水流在一年中水位随时不断变化,主流轴线也同时改变,影响也不同,对于具体建筑物设计而言,往往只能保证建筑物支墩轴线在大流量高水位时保持与主流方向一致, 因此,对重要河流和堤防,要求河道、岸坡的防护应根据模型试验结果确定或相应加大。

按照规范规定,堤防迎水面堤身设计断面内,一般不得设置支墩。对布置堤身背水侧设计断面内及对堤防渗流稳定有影响的支墩,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应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做好基础防渗工作。

2.2 穿河穿堤建筑物

穿河、穿堤建筑物如穿堤管道、隧道、缆线及涵闸等建筑物。

穿河、穿堤管道一般从河底穿越或堤基穿越。对河道及堤防的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影响和运行期影响。穿河、穿堤管道如引水管、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多为高压管道,工作时常产生一定的振动,对河道、堤防安全有一定影响。穿河、穿堤管道在河底或堤基穿越,由于管道较长极易在运行中产生不均匀沉陷而发生破坏,应注意研究分缝的合理性和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陷。穿河、穿堤管道老化后的处理也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应在设计中加以考虑。

技术审查要求:

《堤防设计规范》(GB 50286-98)规定: “穿堤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底部高程应高于堤防设计洪水位,当在设计洪水位以下时,应设置能满足防洪要求的闸门或阀门,并能应在防洪要求的时限内关闭。压力管道和各类热力需要穿过堤防时,必须在设计洪水位以上通过”(强制条款)。

根据以上规范,对压力管道规范要求必须在设计洪水位以上穿越。但对于石油天然气等高压、危险、易燃、易爆品,又要求尽量不要架空布置,随着现代施工技术的进步,新型施工方法如定向钻等可以在堤基或河底穿越,由于基底土层埋置深度大,扰动影响较小,根据对目前已施工的工程分析,只要处理措施得当,影响可以降低至最小。因此,当压力管道不能在设计洪水位以上穿越时,应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加强对工程运行期的观测,保证防洪工程安全。如对管道周围采取灌浆、设置截渗环等处理措施,在竖井及管壁周围进行灌浆处理和截渗,严格控制施工回填土质量等。

对穿堤涵闸,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基础处理和施工回填土的质量,严格控制压实度等指标,保证回填土施工质量,尤其要注意对涵管分缝接头处的处理和控制道。运行中应加强对渗流、位移等资料观测,认真分析。

2.3 临河建筑物

临河建筑物包括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码头、道路、渡口、取水口、排污口等对河道、堤防的影响主要是建筑物的阻水、挑流以及局部流态改变对河道行洪和堤防及其他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

技术审查要求:

对码头等临河建筑物,为减轻上述影响,审查时应注意码头应尽可能少占河道有效过水断面,低水码头前沿顶高程一般应不高于河滩地50厘米,高水码头梁底高程应高于设计洪水位,高水码头排架桩(柱)应采用圆型截面并应适当减少横向联接杆件。如设置皮带机,皮带机梁底高程一般也应高于设计洪水位,皮带机支架应尽可能布置在堤身有效设计断面以外。当汛期来临时,临时货场不应放置货物,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时,码头应启动汛期运行方案或停运,以保证港口码头和防洪工程安全。

篇5

    《关于消耗臭氧层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是为实施《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对消耗臭氧层的物质进行具体控制的全球性协定。于1987年9月16日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通过,向各国开放签字,于1989年1月1日生效。

    《议定书》由序言、20个条款和一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采取控制消耗臭氧层物质全球排放总量的预防措施,以保护臭氧层不被破坏,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顾及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最终彻底消除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排放。

    按照议定书的规定,各缔约国必须分阶段减少氯氟烃的生产和消费,在1990年使生产量和消费量维持在1986年的水平;到1993年,生产和消费量要比1986年减少20%;到1998年,保证使氯氟烃的年生产量和消费量减少到1986年的50%。《议定书》还规定在本议定书生效后一年内,每个缔约国应禁止从非本议定书缔约国的任何国家进口控制物质;从1993年1月1日起,任何缔约国都不得向非本议定书缔约国的任何国家出口任何控制物质。该《议定书》还就控制量的计算、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控制措施的评估和审查、数据汇报、不遵守情形的确定、资料交流、技术援助等作出了安排。但是,该《议定书》回避了发达国家破坏臭氧层的责任,包含有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歧视性条款,且科学论证不够,规定的限控物质范围太小,难以达到防止臭氧层继续恶化的目的,遭到了许多国家的批评。此外,《议定书》虽于1989年1月1日起生效,但直到当年5月130个发展中国家中只有10个国家加入议定书。再加上缔约国也普遍认为议定书存在明显缺陷,于是决定对议定书进行修改。经过1989年3月的“拯救臭氧层伦敦会议”、1989年5月的赫尔辛基第一次缔约国会议、1990年6月的伦敦第二次缔约国会议,终于在1990年6月29日通过了对《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修正。

    修正后的《议定书》在许多方面有了重大改进,基本上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愿望和要求,并建立在更加科学的基础上。因此,保护臭氧层的步伐大大加快。我国于1991年6月13日加入修正后的《议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