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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研究方向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8:0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逻辑学研究方向,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逻辑学研究方向

篇1

    论文关键词 法律逻辑学 形式逻辑 非形式逻辑

    在我国,法律逻辑的研究开始于80年代初期,起步较晚,而且国内学者对国外法律逻辑的研究状况也了解较少。在我国法律逻辑研究的初期阶段,法律逻辑学的主要研究方向是如何把形式逻辑的知识应用到法律当中,法律逻辑的任务在于把形式逻辑的一般原理运用于法学和法律工作中。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以及学科理论的发展,不少学者认识到把法律逻辑限制在形式逻辑的框架下,不仅阻碍了这一学科的发展,也没能使这一学科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国内的法律逻辑学教材多呈现出两种趋势,一种是以形式逻辑为框架穿插法律案例,以形式逻辑的推论来解决法律案例中的逻辑问题;另一种是不局限于形式逻辑,而是采用了更多的非形式逻辑的方法来解决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难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便产生了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方向的转向。有的学者更多的是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把法律思维分为立法和司法两个领域,司法领域中所涉及的推论分为事实推理、法律推理和判决推理。也有的学者更多的是从逻辑学角度出发,认为法律逻辑学研究的主要趋向应该是非形式逻辑的方向。本人认为法律逻辑学是法学和逻辑学的交叉学科,它既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又是逻辑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的是逻辑工具,它需要解决的则是法律领域的问题,因此法律逻辑学有着它固有的逻辑基础——形式逻辑,但仅有形式逻辑明显不足以支撑起法律逻辑学的大厦,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很多还要留给非形式逻辑去解决。

    一、形式逻辑与法律逻辑学

    法律推理是指运用“情境思维”的方法或“个别化的方法”来解读或解释法律,从已知或假定的法律语境出发判断出法律意思或含义的推论,是一个在法律语境中对法律进行判断或推断的过程。法律推理旨在为案件确定一个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即上位法律规范,为判决确立一个法律理由或法律依据即裁判大前提。形式逻辑可以为法律逻辑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这是毋庸置疑的,运用形式逻辑的方法来解决法律逻辑问题的案例在法律逻辑学教科书中也屡见不鲜:

    侦查机关通过一番调查,初步判断:

    被害者的上级(B)、妻子(M)、秘书(G)中至少有一人是凶手,但他们不全是凶手。

    仅当谋杀发生在办公室里(A),上级才是凶手;如果谋杀不发生在办公室里,秘书不是凶手。

    假如使用毒药(C)那么除非妻子是凶手,上级才是凶手;但妻子不是凶手。

    毒药被使用了,而且谋杀未发生在办公室里。

    问:侦查员的这些判断都是真实的吗?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把四个命题用形式化的方法表示出来,然后运用自然推理系统PN进行推理,推理过程中如果得出了相互矛盾的结果则说明这些判断不都是真实的,如果得出的结果没有相互矛盾,则证明这些判断都是真实的。这是运用形式逻辑来解决刑事案件的典型例子。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形式逻辑是研究推理的,是一种证明的逻辑,传统法律逻辑运用的是传统逻辑即形式逻辑,可见它解决的是法律推理问题。所谓推理是指由一个推论的序列组成的推论链,其中一个推论的结论是下一个推论的前提;所谓推论是指一组命题,其中一个命题是结论,其他命题是前提;而一个推理序列则组成了论证,其中一个推理的结论充当了下一个推理的前提。可以说,一个论证包含了多个推理,一个推理包含了多个推论。形式逻辑虽然解决了法律推理问题,但是未能解决法律论证问题。

    另外,法律推理理论的研究大致有两个方向,一是法律的形式推导,二是法律的实质推导。法律的形式推导是指基于法律的形式理性或逻辑理性进行的法律推理,是基于法律规范的逻辑性质或逻辑关系进行的法律推理。法律的形式推导的结果是法律规范的逻辑后承,是对法律规范进行逻辑判断的结果,是对法律规范进行“形式计算”或“概念计算”的结果。如果要进行法律形式推导,则必定是建立在法律规范含义明确清晰,案件事实确凿清楚,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规范是确定无疑义的情况下的,这样一来就可以根据法律规范本身的逻辑特性,按照相应的逻辑规则进行推理,这种推理可以运用形式逻辑的的方法,但是这种法律形式推理只适用于较为简易的案件判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形式逻辑确实可以为法律逻辑学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虽然形式逻辑可以为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方法,但是仅仅有形式逻辑时无法满足法律逻辑学发展的需要的。众所周知,能够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往往不是那么容易就被确认的,控辩双方经常会在法律规范的模糊意义下摆出自己的道理,控辩双方对于案件事实的描述也往往大相径庭,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则需要运用法律的实质推导来处理案件。法律的实质推导是指基于实践理性或目的理性以及价值理性进行的法律推理。它是基于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会效用或社会效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等实质内容对法律展开的推论。在法律出现空隙,法律规范含混不清,相互抵触,“合法”与“合理”相悖的困境等问题上,法律实质推理作出了法律形式推理无法给出的回答。

    形式逻辑也有传统和现代之分,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指亚里士多德三段论理论和斯多葛命题逻辑为主体的形式逻辑,现代形式逻辑主要是指皮尔士、弗雷格、罗素、希尔伯特等人发展起来的数理逻辑或符号逻辑。从形式逻辑本身性质来看,它自身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它无法完全满足法律逻辑学发展的需要。

    首先,我们知道形式逻辑主要研究的是演绎推理的有效性问题,如果想要得到真实可靠的结论,则需两个条件:前提真实并且形式有效,而形式逻辑关心的则是人工语言论证和逻辑系统的有效性,它对前提是否真实则关注不够。一个论证的形式是有效的并不能保证前提是真的。“形式逻辑对论证的评价是从真前提开始,但如何判定前提的真假,这已经超出形式逻辑所讨论的范围。”

    其次,在法律事务中遇到的问题往往不像上述例子中那么简单,某些不确定的因素总是包含在法律论证的大、小前提(即法律规范和案件事实)当中,在由前提到结论的推论中,不是单纯的形式逻辑的推演活动,因而这样的推论不可能是像书本例题中的那种简单形式逻辑的操作。作为法律论证大前提的法律规范是基于自然语言的产物,因此难免会受到自然语言多义性、模糊性的影响,导致法官、律师在运用法律规范的过程中产生困扰。

    在实际操作中,作为法律推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并不总是清晰地摆在人们面前,法官、律师也总是面对不完整的案件事实而进行推理、推论,而形式逻辑所进行的演绎推理必然是在前提充分的条件下进行的,它关注的更多是程序化的论证及人工语言的论证。从这点来看,用形式逻辑来进行法律推论显然是力不从心的。

    再次,形式逻辑所研究的命题都是事实命题,是有真值的对象,形式逻辑对事实命题做出的非此即彼的评价是形式逻辑二值性的充分体现。但是在法律文本中有较多的命题并非事实命题,而是如“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这一类的规范命题或价值命题,这类命题的性质无所谓真假,它们也不充当演绎推理的前提和结论,这类命题显然已经超出了形式逻辑的研究范围。形式逻辑并不专门以法律领域中的推理与论证为对象,没有涵盖法律思维领域里的全部推理与论证。

    第四,《牛津法律大辞典》指出:“法律推理是对法律命题的一般逻辑推理”,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法律思维中涉及了大量的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语境推理等,这些都属于非演绎推理的范畴,而形式逻辑对非演绎推理的研究十分粗糙,无法满足法律思维的实践,因此形式逻辑无法有效地评价、规范全部法律思维。

    二、法律逻辑学的研究方向——非形式逻辑

    非形式逻辑兴起于上个世纪60年代,到目前为止,它还没有一个完全统一公认的概念,现任《非形式逻辑》杂志主编拉尔夫·约翰逊(RalphH.Johnson)和安东尼·布莱尔(J.AnthonyBlair)提出:“非形式逻辑是逻辑的一个分支,其任务是讲述日常生活中分析、解释、评价、批评和论证建构的非形式标准、尺度和程序”。这个定义被认为是当今流行的定义。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非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日常生活的语言,也就是自然语言,这一点恰恰迎合了法律逻辑学以自然语言为文本的的特性。

    非形式逻辑之所以是“非形式的”,这主要是因为它不依赖于形式演绎逻辑的主要分析工具——逻辑形式的概念,也不依赖于形式演绎逻辑的主要评价功能——有效性。非形式逻辑在这方面与形式逻辑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形式逻辑研究论证主要是基于语义的研究,即真假命题之间的关系研究;而非形式逻辑研究论证主要是基于语用的研究,即从语境和论证目的角度进行研究,正是这一点成为了法律逻辑学与非形式逻辑的完美联姻。在法律逻辑学中,与法律形式推导对应的是法律实质推导,法律实质推导是指基于实践理性或目的理性以及价值理性进行的法律推理,是基于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等实质内容之间的关系对法律展开的推论,可分为法律的目的推导和价值推导。法律实质推导是基于目的蕴涵和价值蕴涵,而不是基于形式蕴涵,因此它应当有不同于法律形式推导的框架,而非形式逻辑从语境和论证目的角度进行研究就为法律实质推导提供了工具。

篇2

一、小学传统学科教学方式、方法的优势与不足

以前的教学模式基本是以教师为中心。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便于教师组织、监控整个教学活动进程,便于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因而有利于系统的科学知识的传授,并能充分考虑情感因素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弊端是完全由教师主宰课堂,忽视学生的认知主体作用,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创造型人材的成长。

二、多媒体教育技术下的教学方法的优势与不足

多媒体课件特有的大信息量、大容量的特点,能增加课堂教学容量,优化教学结构,突破空间限制,节约教学时间,扩大学生知识视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但是单一使用或使用不当也有弊端,如备课费时费力;操作比较机械;不便教师的临场发挥;不利于教师教学基本功的全面提高和个人特长的全面展示;某种程度上阻塞了学生的想象空间,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形象思维;过于注重形式,容易喧宾夺主,影响对教学内容本身的学习和消化等。

三、网络新教育技术的优势与不足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与各学科教学的有机结合,能为学生创造一个积极能动的自主学习、自我反思的心理体验过程。首先,网络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方式灵活,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其次,教学内容呈现多层次与多样性,有利于因材施教并实现学习的个性化;再次,提供大量教学资源,动静结合的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视频和音频信息,为学生创设丰富多彩、声情并茂的信息情景,并且还能多角度、多形式、多方面地表现同一事物的多个侧面,有助于促进学生左右脑功能的协调发展,发展学生的形象思维、直觉思维和创造思维。

信息技术的应用拓展了教育的时空界限,为学生提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信息资源,极大地拓展了学生的学习内容,提高了教育资源的传播速率和教育的效能。但也存在不足:中小学生德育为先的教育目标不能很好地体现,对学生元认知水平也要求较高;缺乏有效管理会导致学习效率较低,在系统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知识学习上缺乏优势;缺乏情感交流等。

四、网络新技术对学科教学方式的影响

1.教育观念的变化

在现代教育认知规律的影响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注重知识自主建构过程的理念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认同。

2.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手段的变化

从传统、单一的以学校教育为主要途径、以班级授课制为主的教学形式向多元的组织形式转变。

3.教师职能的变化

教师根据网络媒体的特点重新考虑、设计教学活动,而不是直接把传统教学活动搬上课堂。

4.师生关系的变化

教师变为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学生学习的帮助者、课堂教学的引导者、过程实施的促进者。

5.教学方式的转变

转变之一是教学设计以实现教学内容呈现方式多样化为主;转变之二是创设支持学生学习的环境;转变之三是实现协作学习。学生们在教师的组织和引导下一起讨论和交流,共同建立起学习群体并成为其中一员。在这样的群体中,共同考察各种观点、假设等,进行协商和辩论,整个学习群体共同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转变之四,多样化解决问题;教学方式转变策略之五——灵活选择评价方式。评价主体多元,可分为教师、学生、家长、同学;评价方式多样,在体现评价的指导性、尊重性、激励性原则下,可由书面考试、口试、课堂观察、课后访谈、作业分析、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实施口头评价等方式组成。

五、网络新技术对学科教学方式转变的意义

时代的进步要求我们必须对教学方式进行转变。不与时俱进就无法适应新课程的理念:新课程改变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改变课程内容繁、难、窄、旧和偏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包括信息技术在内的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改变过分强化评价的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和评价内容、方式单一 的现状,建立多样化的评价内容、方式,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能有效改进教学实践的评价体系。因此,不进行教学方式的转变,必将被淘汰。

篇3

1.逻辑的涵义

1.1 认识:思维的载体

人的认识活动可以分为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获得的关于事物表面的和外部联系的认识。随着实践活动的继续和深入,人们会对感性材料通过大脑反复的加工制作,最本文由收集整理后达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这就是理性认识。而思维就是人们对感性材料加工制作的过程,即形成概念、作出判断和进行推理的过程。

1.2 思维:抽象客观的规律

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说,一切客观的事物及其运动都有自己的规律,思维作为一种客观现象,自然也有规律。我国著名学者钱学森在1980年发表的《自然辩证法、思维科学和人的潜力》一文中对思维做了如下的划分:抽象思维(也称之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或称之为直感思维)和灵感思维(亦称之为顿悟思维)。

后来在1993年8月8号钱学森与夏军教授在书信往来中提到除了上述三种思维之外的另一种:梦。梦境属于心理学而不是逻辑学的研究领域。但是作为思维形式的完整形式,我个人认为应该划分为四种。只不过和该课程有关系的只有三种而已。

1.3 逻辑:研究思维的工具

上述提到思维是有规律的。而逻辑就是旨在研究关于思维形态的结构和规律。主要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和思维的简单逻辑方法。

任何一门学科都会有各自的语言,如同代码之于计算机;图形之于几何学,逻辑学作为一门学科,也有能反映其特色的语言。逻辑学的语言就是论证。包括命题、断言等以及如何辨别其真伪等内容。

2.逻辑学中“命题”的思想

命题从范围上来讲主要分为全称命题和特称命题。全称相当于整体,或者说是宏观角度。特称就相当与部分或者说是微观角度。这样的话,分析问题就会有两条思路:一是从全称到特称,即从整体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它注重的是微观、局部与细节;另一种就是从特称到全称,即从部分到整体、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他注重的是宏观、整体与系统。

但是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到:注重细节与微观会将客观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为深刻,但是反过来,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体的明确把握。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说对整体也是有效的。

3.逻辑命题思想在技术经济学科研究方法的指导

3.1 还原论: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

3.1.1 还原论的原理

对于自然科学,100多年来,笛卡尔、伽利略、牛顿和莱布尼茨所创立的近代科学研究方法和观念——还原论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还原论简单地说就是从整体向下分解,研究的越来越细。因此还原论相当于是全称到特称的过程。按照这个方法,生物学对生命的研究到达了基因层次,物理学对物质结构的研究已经到达了夸克的层次。也就是说,还原论方法由整体往下分解成部分并且研究部分,如果部分还研究不清楚就继续分解,直到研究清楚为止。

这种从全称到特称,从整体到部分、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注重了微观、局部与细节,极大地促进了自然科学的发展。新的学科、新的领域不断出现。人们一直认为这就是认识客观世界最有效的途径。

3.1.2 还原论的局限性

直到一位科学家的出现逐渐开始打破数百年来传统的认识客观世界的这种观点。(当然,“打破”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

分子生物学家彼塔朗菲指出当生物学的研究已经发展到分子生物学的时候,对生物在分子层次的了解越多,对生物整体反而认识得越模糊。

所以,现实的情况却是:就算研究透了基因也不等于就明白了整个生命的一切,即使认识了基本粒子也不能保证完全可以解释大物质构造。不能否认还原论使得自然科学的研究得以深入到人类曾经无法想象到的程度,这是它的优势方面。但是,这种方法由下往上是回不去的。还原论并不能回答高层次和整体性的问题。

因为注重细节与微观会将客观事物的局部理解的更为深刻,但是反过来,局部的深刻理解不代表整体的明确把握。对部分有效的结论,不能说对整体也是有效的。

3.2 系统论:综合学科的研究方法

3.2.1 综合学科的特点

如今现代科学技术已经学科林立,(在还原论的指导下)虽然分工越来越细,新领域不断产生;但是另一方面是不同的学科和领域之间相互交叉结合,向综合性整体化的方向发展。技术经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一门学科。它是工程技术、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结合,所以也有很多人称之为“工程师的经济学”。

这种综合性、交叉性学科常常具有系统性与整体性。它是从事物的整体与部分、全局与局部的角度来研究客观世界的。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社会和人自身,能反映事物这个特征最基本的重要概念就是系统。因此,对于技术经济与管理这样的学科,仅仅采用由上而下的还原论方法去研究局部与细节是远不能达到这门学科的要求,与此同时,必须还要以由下而上的整体与系统的方法来研究它。将其定义为系统论方法。

3.2.2 系统论在综合学科总的应用

在本文的开篇,提到了对思维的界定:抽象思维、形象思维和灵感思维。人脑思维一种是逻辑思维,它是定量、微观处理信息的方法;形象思维是定性、宏观处理信息的方法,而人的创造性主要来自创造思维,创造思维可以说是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的结合,也就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宏观与微观的结合,这是人脑创造性的源泉。

系统论方法既包括了从整体到部分由上而下的研究方式,满足了技术经济与自然科学相联系的需要,又以从部分到整体由下而上的研究思路满足了它作为交叉学科的要求。在效果上可以形象的概括为:还原论方法是要做到1+1小于等于2,系统论的方法是要实现1+1大于等于2。

篇4

[关键词] 网络;计算机辅助教学

[中图分类号] TP319.3 [文献标识码] A

1 引言

计算机辅助教学(Computer Aided Instruction,简称CAI)是在计算机辅助下进行的各种教学活动,以对话方式与学生讨论教学内容、安排教学进程、进行教学训练的方法与技术。网络技术是它把互联网上分散的资源融为有机整体,实现资源的全面共享和有机协作,使人们能够透明地使用资源的整体能力并按需获取信息。随着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媒体的应用使人类的交际从传统而单一的面对面交流演变为以虚拟世界为空间、以视听技术为中介的多层面、全方位的互动,信息的公布、发送、接收与储存都可借助新媒体轻松实现。在这一深刻变革的推动下,作为将计算机、多媒体和教学相结合的计算机辅助教学(CAI)也成为教育实践者日益关注的领域。

网络技术的发展,促进了学校教学方式的变革,使传统课堂教学的师生交互发展到网上的师生互动、学生与计算机的互动、学生与学生的互动三位立体交互模式。课堂中教师与技术的互动、学生与技术的互动成为教学互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网络环境中的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应用与设计,有效地发挥网络环境中的资源共享和交互优势,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率,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对推进我省教育信息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 课程教学现状及分析

计算机辅助教学课程主要是向学生系统地介绍计算机辅助教学研究的理论、方法、环境和手段。让学生掌握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环境中适合不同对象学习的各种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课件设计与制作的方法、教学信息数据库及其管理,了解计算机辅助教学中的教学法研究、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本课程的教学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相关的教育教学理论、课件开发技术等内容进行学习,使学习者能够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二是结合具体的实例来讲述课件开发设计过程与方法,培养和提高学习者设计和开发课件的实际应用能力,使他们能够利用计算机制作出适合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课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其基本原理及理论知识能够掌握,但在课件开发过程中不能采用规范合理的设计方法,不能将计算机技术很好地融合到自己的开发中从而设计出新颖实用的教学软件。

3 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的实施环境的构建

3.1 硬件

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中所有的设备装置称为硬件(hardware)。硬件是CAI系统的基础,在CAI活动中它们呈现具体的教学内容、接受学生的反应,并执行各种具体的教学信息的处理、分析,进行决策判断和控制等等。除了常规的硬件如主机、内存、硬盘、显示器、网卡之外,还有音频信息处理硬件、视频信息处理硬件及光盘驱动器等部分。

3.2 软件

在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中,计算机的软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3.2.1 操作系统软件:如Window2000、

Windows xp等。

3.2.2 素材制作软件:如绘图软件、图像处理软件、声音编辑软件、视频编辑软件以及动画制作软件等,用来完成图像扫描输入与处理、声音录制与编辑、视频采集与压缩编码、动画制作与生成等。

3.2.3 多媒体创作软件:是处理和统一管理文本、图形、声音、静态图像、视频图像和动画等多种媒体信息的创作工具,用来编制与生成各种多媒体课件。

3.3 多媒体教室系统

多媒体教室的功能主要是利用教室内配备的多媒体计算机和大屏幕投影等设备向学生呈现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师进行课堂教学。如果接入校园网,还可以登录到各种教学网站和各种教学资源库,点播所需要的多媒体课件或者下载所需的多媒体课件并在本地进行呈现。

多媒体教室的硬件设备主要包括一台由主讲教师控制的多媒体计算机和相应的投影设备,以及教师所利用的各种教学资源。

3.4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系统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不仅能实现对多媒体课件的点播功能,而且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通过多媒体教室内各自的多媒体计算机进行交流。在交互式多媒体教室中,教师通过自己控制多媒体计算机播放所需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每台学生用机能同时显示教师用主控机上所播放的教学内容,主讲教师还可以通过主控计算机的控制平台监视每一台学生用机的具体情况。更重要的是每个学生可以通过学生机根据自己实际的学习情况与教师进行必要的交流。

交互式多媒体教室的设备主要包括教师主控的多媒体计算机、学生用的多媒体计算机、多媒体教学控制设备等。

4 计算机辅助教学发展方向研究

4.1 共享数字资源

互联网技术进一步发展的今天为计算机辅助教学进一步利用网络便利,实现资源共享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条件,也称为计算机辅助教学的重要发展趋势。“无机不联”正是当今计算机使用情况的真实写照。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大大提高了计算机信息的共享和利用率,在教育领域,网络已经发挥了它的有事,并继续大有作为。网络不但提供了从学前教育到当前科学最前沿的所有知识资源,还提供了在网络交流的场所,学生、教师和其他科学研究人员在教学科研中可通过网络获取、交流更多的信息获得更完善的服务。

4.2 标准化发展

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是依托于网络而进一步发展起来的,而网络技术本身就是架构在一系列的标准机制之上了的,所以在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必须制订和遵守统一标准,只有这样系统才能做大做强,实现全世界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建立国家标准计算机辅助教学的数据编码标准或规范,制订教学应用软件开发和建设规范,规范教学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建设,保证应用的有机集成。

4.3 合作化发展

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应用为计算机辅助教学提供了范围更加广泛的合作伙伴和空间。在高校领域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教室与教室、实验室与实验室、学校与学校、国家与国家最终将形成一个巨大的计算机网络,合作学习提供了广阔空间和多种可能,把全世界不同的学校和师生通过网络互联在一起,它把教学建立在了更加广阔的交流背景之上,教师与学生可以足不出户进行教学、交流和讨论,学生可以自主、自助进行各种学习活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的合作学习充分开发和利用了教学中的人力资源,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安排学习内容,通过相互的沟通与交流,提高了自己的参与度,并在学习增长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4.4 虚拟化发展

虚拟化是一个广义的术语,在计算机方面通常是指计算元件在虚拟的基础上而不是真实的基础上运行。虚拟化技术可以扩大硬件的容量,简化软件的重新配置过程。随着计算机的运行速度的快速提高,大容量、高速度的数据存储工具的发明以及各种人机界面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的发展,在计算机辅助教学中,虚拟化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学生不仅仅听到或看到各种信息,而且可以进入到学习内容中去;地理课将身临其境地感受世界风土人情等等,教学中的感性知识和理性知识通过虚拟化技术可以传授给学生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学生能够身临其境感受历史展望未来,进一步提高计算机辅助教学的作用,给学生带来更多的学习兴趣。

5 综述与展望

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作为教育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需要建立在现有的信息高速公路之上,利用网络平台实现数字资源的通信与信息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及现代教育技术的进一步发展,网络环境下的计算机辅助教学也需要通过相应的教改举措才能适应当前环境,比如我们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验室的管理等,只有充分利用好网络,我们才能在这场网络革命中收益,为我们的教学注入更新鲜的活力,收获更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冯智圣.计算机辅助教学(CAI)在化工原理教学中的应用[J].科技信息,2011(5).

[2]左晓军.浅谈计算机辅助教学模式下大学英语评价体制的创新[J].科技信息,2011(3).

[3]边云生.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探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1(11).

[4]韩大江.无线网络安全防护技术[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10).

[5]周云.基于AI的网络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研究[J].科技信息,2011(5).

篇5

关键词:网络技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微博文化;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B 收稿日期:2015-11-11

基金项目: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SQ151150)。

近年来,一种集获取信息、分享信息及传播信息为一体的平台――微博(Microblog或 Twitter)迅速兴起,因其即时性强、传播形式多样、互动性好、覆盖面广等特点,在网民尤其是大学生中迅速普及,成为大学生中最热门、最常用的手机APP应用。但微博也存在着容易传播不良信息等问题。同时,辅导员、教师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微博的认识和使用也不够,这些都成为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实践证明,大学生是使用微博应用最为广泛的群体之一,微博对他们的影响很大。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正在使用或使用过微博的大学生比例近90%,而不了解微博和没有使用过的学生仅为10%左右。微博载体对大学生的影响具有双重性,也就是说既有积极影响,也有消极作用。如果高校能恰当地处理,是可以通过微博载体来优化高校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

一、创新思想政治教育途径,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

新课改理念倡导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也是如此。目前,学习的途径更加多元化,但课堂作为主要的学习场所,依然起着核心作用。因此,在新形势下,教师必须转变观念,做到与时俱进,在强化和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基础上,自主引导学生拓宽学习途径,做好常规课堂教学和日常生活教育。

作为思想政治教师和管理人员,首先要了解微博,了解与思想政治学习、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相关的微博知识、相关的网站、微博视频和信息等。微博内容其实并没有好坏之分,关键要看学生如何利用。

一些大学生自控力不强,他们在网上开展微博交流和阅读的时候,往往会情不自禁地去浏览小道消息,过度地相信他人的言论,也会被一些恶意炒作的视频所影响,甚至是被其左右。

微博的消息有好坏之分,也有真假之分,所以教师应引导学生学会明辨是非,辨别真善美假丑恶。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时候,要向学生介绍微博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网络言论注意事项。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时,课堂的教学内容毕竟是有限的,所以教师也要充分利用课外教学时间。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目的并不仅仅是让学生掌握所有的思想政治知识,这在有限的时间内也很难实现;其主要的目的还是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微博资源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当下,学习和教育的途径是非常多的,思想政治教育的媒介也是非常多的,但日常教育和常规课堂教学依然是主要阵地,而微博已经成为新兴的、也是学生较为喜爱的交流和学习方式,并且微博上所涉及的知识和资料又非常丰富,如感人视频、价值观教育案例、心灵鸡汤故事、身边的感人事迹等,这些直观的教育资源的教育效果要比传统的理论教育效果来得快、来得好。

在日常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思想政治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微博平台,再结合教育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思想政治内容进行辅助教育。虽然素质教育开展了多年,但是很多思想政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授课的过程中仍然采取传统常规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如总是先把知识灌输给学生,把理论化的思想政治内容只通过讲授的方式进行传授。殊不知,教师在灌输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时候,学生并没有听进去多少;在讲授理论的时候,学生由于观察不全面,理解不透彻,他们的价值观和思想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在使用微博的过程中,如果教育者能巧妙地利用微博资源开展教学,是可以大大提升学生思想水平的。

三、广泛利用微博平台,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微博已经成为高校学生经常使用的社交媒介,也是了解信息和发表见解的窗口,那么,为了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高校可以开设校园微博,及时地宣传相关的内容;也可以发动教师开设微博,在宣传专业知识的同时,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例如,写一些思想政治教育类的文章,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

当前世界是多元化的,西方的一些思想在高校大学生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面对西方思潮的涌入,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对社会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

在这种新形势下,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必须调整学生的社会认知态度,引导学生树立积极的人生态度。教师可以巧妙地利用微博,正视西方文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非观。一些大学生对西方文化的向往,或者在网络上受到不良文化的蛊惑,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大学生对社会和对自己的认知不到位,对社会充满抱怨;并且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抗挫折的能力不强,容易自暴自弃。大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中,也参与了一定的社会实践,他们在就业、恋爱、人际交往、日常生活中有了对社会的直接感悟,并且处在象牙塔与社会矛盾之中:一边是理想天真纯洁的象牙塔,一边是功利残酷现实的社会。在这种矛盾之中,许多学生变得郁郁寡欢,如果再经历一些挫折或者失败的话,他们就会变得消沉,价值观念也极易发生变化。

改革开放后,中外交流越发频繁,西方的许多东西都被引进到我国,在学习西方先进技术、制度的同时,一些糟粕思想也一同引进来了,这对我国的主流思想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腐蚀。中华传统文化中有很多精髓,可以帮助大学生解决这些问题。比如,可以用孔子的“仁者爱人”、孟子的“舍生取义”、韩非子的“尚法不尚贤”、墨子的“兼爱、非攻”等思想来激发大学生的生活热情。

对于大学生来说,很多心理挫折问题的出现都与自身的成长和利益有一定的关系。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高等院校大学生的心理调节方式其实也有很多。比如认知调节法,就是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改变自己对问题的想法和看法;理智控制法,就是指高等院校的大学生作为知识分子,要拥有理智的头脑,不能冲动和感情用事,要用理性武装头脑等。

四、高校教师应该关爱学生,关注大学生的发展

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高校教师要以身作则,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给学生树立典范。而微博就提供了这样的平台。

高校学生人数众多,老师不可能一个个都认识和了解,那么关爱学生的数量就十分有限。为此,教师就可以充分利用微博这个平台,关注学生的发展。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学生是可以通过自我调节来舒缓心理问题的。但是对于性格内向、家庭环境出现变故、家庭生活条件较差、自尊心较强、自主意识较强的学生,有时候就必须借助老师的心理疏导才能解决心理问题。这就需要高校教师主动地与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

作为一个个体,每个学生都希望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赞许。在远离家乡的求学路上,虽然没有高中生活有那么大的升学压力,但是也面临着其他压力,也需要对人倾诉,也希望获得别人的关爱。

大学生活自由安排的时间较多,虽然有班级、系别和学院的集体生活,但是凝聚力和归属感明显较弱。而大学生时间充足,更喜欢过群体性的交流生活,如果得不到满足,就会滋生一些心理问题。所以高校老师一定要多关注和关心学生,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变化,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特别是对于性格内向及有困难的学生,应尽可能地采取实际性的措施给予他们帮助,让他们感受到老师的关爱温暖。

学生出现心理健康问题时都会有种种迹象,也会有各种行为反应,只要老师细心观察学生,抽出时间去了解学生,就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能及时地做出调整,这样一定更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老师也可以借助微博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和宣传相关的心理辅导方法,进而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五、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知识的筛选及及时的评价

微博已经成为当下社会发展的潮流,但是网络世界又是复杂的,很多的网络内容可谓是鱼龙混杂,真真假假很难判断。

在微博上,涉及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料是非常多的,真真假假,好好坏坏,使人很难分辨所以教育工作者要做好知识的筛选。笔者经过调查发现,有的微博资料还存在一定的错误,如果学生不能很好地将其筛选出来,就会将错就错,最后铸成大错。这样就会对学生造成消极的影响,不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师和管理人员,在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中要强调好资料阅读的甄别和筛选,要做到有选择性地引导学生学会充分利用微博,做好正反两个方面的资料选取,明辨是非。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化和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的主要特点。所以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教师必须做到与时俱进,巧妙地运用网络化平台,正确甄选网络上的知识,实现网络课堂和常规课堂的最大整合,确保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的提升。

微博因其即时性、互动性强等特点,成为大学生常用的交流平台,但也容易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一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对微博的认识和使用还不够等,都是当前工作中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本文以地方院校的大学生群体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了微博对大学生各方面的影响,同时调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微博的使用情况,探讨了高校中微博平台的构建及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应用,希望能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孙玉平.新媒体视野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路径研究[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5,(3).

篇6

摘 要 发球技术是网球比赛中最关键的一项基本技术之一,如能够掌握极具进攻性发球技术,对取得比赛的胜利是很重要的。本研究通过观察、实验、对比并结合网球发球理论分析决定网球的落点的因素,找到发球落点训练的最佳方式。

关键词 网球发球;落点;成功率;训练方法

一、前言

选题依据:

发球技术是网球比赛中最关键的一项基本技术之一,是唯一由自己掌握而不受对手控制的击球方法,也是在比赛中克敌制胜的强有力武器。如能够掌握极具进攻性发球技术,可以世界网坛高手中脱颖而出,对取得比赛的胜利是十分重要的。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在广泛阅读有关发球技术动作的相关论文,通过观察了解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06级7班专项队网球发球训练及发球技术情况基础上,采用实验法和比较分析法检验针对提高网球落点成功率的训练方法的有效性。

(一)实验目的

通过对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06级男生专项队队员实验前与试验后得出的外角1/4区落点的成功率进行比较,检测发球落点训练方法的有效性。

(二)实验对象

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06级男生专项队队员10名测验者(表1),每位队员从事网球训练时间4年,有良好的网球发球技术功底。

(三)实验方法

1.第一次测验

测试方法要求:

(1)一区固定区域发球,要求发球落点位于外角界内1/4区为有效球。(2)每位运动员有20次发球机会。(3)要求以比赛中发二发球的程度进行发球。

实验完毕后,及时对记录的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出第一次测验发球落点成功率的数据。

2.实验训练阶段

根据由本人阅读有关发球技术动作的相关论文,分析得出的网球发球落点的训练方法,对参加第一次测试中的北京体育大学教育学院06级男生专项队队员10名测验者进行定期分批针对性的训练。

训练方法:

(1)抛球准的训练:让队员进行挡网抛球,以纠正偏斜缺点;在空中设置固定物,每次抛球都要轻微触及目标,以纠正高低不稳的缺点;反复练习,提高抛球的稳定性。(2)动作准的训练:通过录像观察掌握后摆与挥臂的要领,反复做提肘“搔背”动作,然后伸臂鞭打挥拍,反复徒手练习,来体会、强化动作。(3)击球准的练习:要注重抛球稳找准击球时机,提高攻击力,使自己不过分紧张用力。(4)设置目标、击中目标的练习。

3.第二次测验

整个测验的过程与第一次的测试过程相同。

三、结果与分析讨论

(一)实验结果

1.通过结合队员的而发发球技术特点与统计第一次统计结果分析,发球技术稳定的队员,二发外角1/4区发球的成功率相对都比较高。2.通过对队员的实验训练,比较第一次测试的统计结果,大部分队员的二发外角1/4区发球的成功率均有所提高。3.在试验训练后发球技术进步的同学中,杨淇泽与何玉佳的二发发球成功率上有明显的提高。4.经过实验训练之后,赵鹏(小)、杜勇飞两名队员的统计结果差值成负值。

(二)实验分析讨论

1.第一次测试结果中,二发外角1/4区域成功率偏高的队员,动作技术都比较稳定,在网球发球“狠”、“稳”、“准”、“变”四种风格中,这些队员主要表现出了发球技术动作稳定、成功率高以及情绪稳定,抗干扰能力强的“稳”的技术风格。2.第二次测试结果,实验训练后的测验数据中,大部分的队员的二发外角1/4区域成功率有所提高。

四、结论

(一)加强落点准确性的练习是十分有必要的。就以上这三个因素来说,因为“狠”、“变”必须有“稳”的成功率作保障。而“准”能够提高发球落点的准确性,通过准确的发球落点的变化提高发球的攻击性,在训练中加强落点准确性的练习是很有必要的。

(二)要提高发球落点的准确,重点要掌握“准”的练习。也就是说,只有做到抛球与击球的准确,才能达到最终落点的准确,本文通过这种理论提出的实验训练方法,经过实践的检验,对网球二发发球落点的成功率是有效的。

参考文献:

篇7

1.数理逻辑

采用一整套人工语言(符号),运用数学演算的方法来研究逻辑,就是数理逻辑。它是相对于传统逻辑而言,也是相对于我国一部分研究者的观念而言的。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有命题演算、谓词演算、集合论、递归论、证明论、模型论等。数理逻辑不仅使人们对逻辑推理的研究达到了极为精确和深刻的程度,还能对数学基础、自然语言、逻辑机的研究产生巨大的作用。

我国有些逻辑学工作者对接受数理逻辑有一些错误的认识,最有代表性的是数理.逻辑与传统逻辑不同,不能应用于自然语言的推理,学了也没有用”。这种观点的错误有二:①数理逻辑并非不能应用于自然语言的推理。以当前国外流行的逻辑学著作为例,不管是大学教科书、一般逻辑专著还是逻辑基础读物,如果涉及传统逻辑的话,它们都注意把介绍传统逻辑知识与数理逻辑知识结合起来。所介绍的传统逻辑知识,一般也已经过了改造,其特点是对逻辑联结词、命舾形110式和真值表极为重视,而概念问题往往放在语言部分处理,对逻辑规律很少、甚至不予讨论。这些都体现了数理逻辑的精神。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妨碍这些书简洁、概括、有效地介绍自然语言的主要推理形式。用数理逻辑研究自然语言的推理的潜力是极大的。特别是那些通过数理逻辑的应用所开辟的新的研究方向或所创立的新的逻辑分支,往往提供了研究自然语言的巨大可能性。譬如,现代语言逻辑重视对语境的研究,已经可以使逻辑分析进入文学语言的禁区。当然,现在还不能说数逻辑可以处理所有用自理然语言表达的推理。但传统逻辑在这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只会更多而不是更少。②根据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现在的逻辑教学不能再局限于自然语言的推理。电子计算机是当代科学技术发展的突出成就。在发达国家,它已经广泛地进入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我国,也有着普及和发展计算机的迫切需要,尤其是那些从事各级管理工作的人员,都有必要掌握计算机。事实上,现在学习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的人员,一般都开设有计算机课程。而数理逻辑是与计算机的设计及操作都有关的理论I同时,逻辑不仅是大学课程,就连中学数学教材也涉及到了。布尔代数、集合论的初步知识及概率的初步知识已经编进了中学数学教材布尔代数就是逻辑代数,集合论是数理逻辑的基础理论。概率是现代归纳逻辑。其中又涉及类演算的知识。如果我们的逻辑课程只讲自然语言推理,对数理逻辑不作介绍,这就会落后于教学内容。

2.语言逻辑

语言逻辑最早不是逻辑学界搞起来的,而是语言学界搞起来的,是语言学界利用符号逻辑作工具,对自然语言加以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大概是出于这种原因,语言逻辑这个名称至今未见流行。但这种研究方向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

语言逻辑的成果体现在形式语言学上。而形式语言学又可分为“语法学”、“语文学”和“语用学”三个组成部分。美国的诺姆乔姆斯基(NoamChomsky1928-)在形式语言学上取得了杰出的成就。他所创立的转换生成语言论,把形式语言学推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根据转换生成语言论,研究语言的目的不是为了对语言进行分类的描写,而是为了建立一整套形式化的演绎系统。这种形式系统包含有限的语法规则,却能够生成无限的合乎语法的句子,还能够解释句子内部的语法关系和语义的分歧性。

转换生成语言学派认为,所谓语法,就是“产生所分析的句子的某种装置”。簪如:有限状态语法,是用有限的递归规则,对有限的词汇进行处理,能够生成无穷数目的句子集合。有限状态语法规定,句子由“从左到右”依次选择的一系列的词所生成。也就是说,在第一个(或者是最左边那一个)成分被选定以后,随后的每次选择都由前面已经出现的成分来决定。这种简单的有限状态语法,就是一种线性信号装置。

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论使得语言学与数理逻辑、信息系统理论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说,也使得逻辑研究出现了崭新的天地。在逻辑研究中采用形式语言学的成果,起码有以下一些好处:①是为逻辑研究指出了新的方向。②是为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问题提供更为有力的工具。③是有利于人们理解.和掌握计算机的语言形式。

3.逻辑哲学

有的外国研究者认为:逻辑哲学的任务是研究在逻辑中产生的哲学问题。根据这样的观点,我国相当多的逻辑学著述(包括逻辑学教科书)所讨论的问题是可以归结为逻辑哲学问题的。不仅局部性的问题可以归入逻辑哲学当中,连一些所谓的新领域,也有相当大的内容可以归入逻辑哲学当中。訾如有些研究者塑造的辩证逻辑,除一部分内容可以归入科学方法论外,大部分内容可以看作是逻辑哲学问题。

篇8

关键词:《哲学笔记》;辩证法;“三者同一”

在全面地研究黑格尔的《逻辑学》、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深刻地分析了现实之后,列宁发展了马克思有关于辩证法的原理,在《哲学笔记》的《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中作出了一个天才的论断——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这是一个关于哲学的全局性论断,对于其内在含义理论界一直颇具争议,时至今日也是哲学史上一个较难的议题。

一、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三者同一的内容

列宁三者同一的思想其内在含义是什么?理论界大致有三种看法:第一种,认为是三个东西,具有同一性;第二种,认为三者就是同一个东西;第三种,认为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方面。三者同一其内涵究竟是什么这要从列宁的思想中寻找答案。

“虽说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问题。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1]357这是列宁关于三者同一思想的经典阐述。显然,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列宁三者同一思想的直接来源。在列宁看来,《资本论》就是一本关于逻辑的书,其起始点就是最简单的商品,犹如黑格尔的《逻辑学》的起始点是“纯存在”一样,经过一系列的矛盾分析,马克思生动地描绘出一幅商品——货币——资本——利润的生动画卷。“《资本论》是资本的范畴体系,因而它是资本的逻辑学。”[2]83而从商品的认识,到货币、资本,再到对利润的认识,这符合人类认识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从不深刻到深刻的认识过程,因此,《资本论》中有关于资本的演化体系其实质就是资本的认识论。同时,从资本主义经济最基本的“细胞”——商品开始,经过一系列矛盾分析,马克思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是如何从简单的商品生产发展成为资本,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为何必然会产生内在矛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刻地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辩证规律,因此,《资本论》也是资本的辩证法。基于以上,列宁明确提出“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1]357

上述是从直接理论来源方面对列宁三者同一思想进行了分析,下面我们还要考察列宁的一些其他相关思想。首先,列宁认为在哲学中,辩证法就是一种认识论。其一,列宁肯定唯物辩证法是反映整个现实世界普遍规律的学说,“也就是说,唯物辩证法既是科学的、完整的世界观,又是科学的思维方法、认识的方法、和实践的方法。”[3]358其二,列宁认为辩证法实际是一种认识史的总结。的辩证法是科学的辩证法,它的形成离不开对以实践为基础的人类认识史的总结和批判,单纯对某一阶段的认识进行加工妄想得出一个科学的普遍规律的行为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其三,列宁认为辩证法是人类认识固有的,认识论是关于认识形式的学说,形式的内容即是辩证法。“认识的辩证规律是现实本身的辩证规律的反映。”[3]358客观世界各种物质形态的运动和发展有着辩证规律,由此,认识的对象有着辩证的性质,而人的意识反映客观世界,人的认识也具有了辩证的性质,辩证法的规律体现在认识的过程中,即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其次,列宁认为在哲学中,辩证法就是一种逻辑学。(这里的逻辑指的是辩证逻辑而非形式逻辑,二者有着很大区别。)辩证逻辑研究辩证的思维形式、规律及其方法,以概念表达事物;而唯物辩证法实质是以概念范畴组织起来的学说。一方面,概念是解释事物本质的,逻辑以概念范畴表达事物;另一方面,概念、范畴都是逻辑思维的产物,因此,逻辑是辩证法的形式,逻辑的规律与辩证的规律是一致的。最后,列宁认为在哲学中,“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是认识的理论。”[1]194从认识的过程来看,必须借助一系列逻辑分析,才能够去伪存真,达到對客观事物正确的认识,逻辑是认识的一个高级阶段。就辩证逻辑而言,逻辑从不是一个纯粹的思维的活动,总是与人类的认识活动相关,实际上,正是在人类认识史的研究中,才得以总结出辩证思维的规律。

综上,我们看到,列宁三者一致的思想,并没有否认三者的差异性,三者就研究范围、对象等都存有差异,三者并非完全等同。当然,三者完全是三个东西,只是具有同一性也不是列宁所要表达的。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倾向于三者是同一个东西的三个方面,三者统一于唯物辩证法的普遍规律。

二、逻辑学、辩证法、认识论的三者同一的重要意义

三者同一的思想是列宁《哲学笔记》中最有价值的论断之一,是对哲学发展的天才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三者同一是认识论的实质,为认识论体系的构建提供了指导原则。三者同一的理论回答了该体系的研究对象、理论功能等等,为认识论的构思找到了根本方向以及途径。“是把认识论看作哲学的总体,还是用传统的‘纯粹认识论’来加以解释?”[2]95通过三者同一的论断我们能够找到答案。正是在此意义上,三者同一的论断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认识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其次,哲学体系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三种功能的统一,其根本原因在于辩证法、认识论、逻辑学的三者同一。三者同一与三种功能的统一具有一致性。“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那种脱离认识论基础的本体论,脱离唯物论原则的辩证法,脱离辩证法规律的认识论,脱离认识论内容的逻辑。”[4]197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走向带有神秘色彩的唯心主义,才能避免走向诡辩论.....,才能建立全面的、科学的哲学。

最后,三者同一的思想突出了唯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的功能,突出了辩证法的最高普遍性。“哲学要实现同一,就要找到客观世界、认识活动和逻辑思维的共同的规律性.....”[5]262辩证法揭示了这种共同的规律,适用于指导一切,由此,唯物辩证法具有最高的普遍性。

三、结语

篇9

—、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和逻辑学教学现状

长期以来,逻辑学教学改革的焦点就是教学内容问题,也就是在教学中如何处理传统逻辑和现代逻辑的关系问题。在这场关于教学内容的改革大讨论中,主要出现了明显的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传统逻辑巳经过时,内容陈旧,方法单一,应当立即废止,以现代逻辑取而代之,称之为“取代论”。其理由是:逻辑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明确规定的当代七大基础学科之一(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生命科学、逻辑,这里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得到重视;就科学的发展而言,逻辑已实现了由传统形态向现代形态的转变,所以作为教学不可囿于传统逻辑,而应顺乎学科发展,实现逻辑现代化,也就是用现代逻辑取代传统逻辑,从实际效果来看,坚持传统逻辑教学将会影响我国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践,不利于培养出高水平的逻辑人才。而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中国高校文科教学中不应废止传统逻辑,高校文科学生应该主要学习传统逻辑;作为逻辑学的教学,如果采取“取代论”,则无疑会丢失人类历史上的思想成果;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而不是简单的废止,称之为“吸收论”。

    其理由是:现代逻辑是传统逻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个分支,传统逻辑中的很多内容如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假说、论证和逻辑规律是现代逻辑无法代替的;传统逻辑有其独有的特点和功用,适合于人们的日常思维,在人们的工作和学习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不但不应该废止,反而应该加强学习、深人探讨和广泛普及;大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的知识,可以激发对逻辑的兴趣,初步领会逻辑精神,对将来学习现代逻辑等其他课程十分有利。其实双方在激烈的争辩背后共同的心态,即对逻辑课现状的忧虑、不满以及改变现状的急切心情。双方的想法也可以说各有一定的合理性,取代论者多数是专业研究人员多熟知现代逻辑,知传统逻辑之不足,似立逻辑科头,大多脱离教学一线。如果取代论者讲的是我国主要重点大学哲学或理科专业的话可说有一定的道理。但对普通高师院校文科专业来说,取代论肯定是不对的。“传统逻辑现代化是在保留传统逻辑前提下的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取代传统逻辑;逻辑教学现代化是整个高校的逻辑教学系统要现代化,而不是以数理逻辑教学去取代传统逻辑教学”。“数理逻辑在思维形式方面的研究是极有成效的。形式逻辑应当根据它本身的特点,适当地吸取数理逻辑的某些研究成果。但是,如果把数理逻辑中的一套硬搬到形式逻辑中来,甚至用数理逻辑来代替形式逻辑,则是错误的”。

在我国对同一个学科教学内容的看法是如此不同乃至对立,这在别的学科是不多见的,这对在大学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日益下降的逻辑学现状来说是雪上加霜。目前逻辑学的发展,遭遇前所未有的冷落。尽管在学术界有许多逻辑学者向人们呼吁重视逻辑学的发展,但反映平淡,逻辑学“面临着一些令人堪忧的问题,诸如逻辑队伍的萎缩,不少逻辑专业人员下海,高校的逻辑课程和课时遭到不同程度的砍杀,研究生生源枯竭,等等。”w更严重的是有些学校竟然做出取消逻辑课程的决定。以我所在的韩山师范学院来说,上世纪80年代中期大学文科很多系,如,中文、历史、外语、思想政治教育等,都开设逻辑课,其中多数是专业基础课。当时有二位逻辑老师,上世纪90年代,我所在学校就只有中文、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系开设逻辑课。2000年以来连中文也取消逻辑课,因为中学语文中逻辑内容很快就被取消了。现在只有思想政治教育及后来新办的法学专业开设逻辑课,我一个人负责全校12000名大学生的逻辑课,工作量还远不够,还要上其它课程,我还兼行政工作呢。这对逻辑学硕博研究生就业也非常不利,这种状况需要逻辑学界团结起来齐心协力加以改变。

二、关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

任何教学改革都要面对客观实际,要遵循教育规律。高校逻辑学的教学改革也一样。一个适应于人文科学领域的逻辑教学体系首先应该是和人们实际使用的自然语言紧密结合的逻辑教学体系。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们来说,他们在逻辑知识上可谓是一片空白。而现代逻辑利用数学演算和人工语言研究有效推理,追求必然思维,是形式化的推演,这种思维方式不属于普通人的日常思维,是髙级的科学思维方式,更适合尖端性高深科学研究的需要。相反,传统逻辑主要是用自然语言对思维形式及其规律进行论述,所以对于刚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尤其是文科学生来说,他们比较容易接受传统逻辑的知识。而且高校文科的学生将来所从事的多数是教育、行政等方面工作,这一工作的性质也决定了他们需要的是传统逻辑而不是数理逻辑。从教学规律而言,顺乎学科发展,也并不是说要废止传统逻辑而只要现代逻辑。没有学好传统逻辑是学不好现代逻辑的,相反,学习好了传统逻辑可以激发对逻辑这门学科的浓厚兴趣,初步领略逻辑的奥妙,从而使已掌握的传统逻辑知识成为学习现代逻辑的敲门砖。再加上目前高校文科逻辑教师,许多人本身也没有经过现代数理逻辑的专门训练,要讲好一门完整的数理逻辑课也决非易事。长期的教学实践证明,文科学生学习普通逻辑非常有益,它能使人思维敏捷,反映灵敏。而现代逻辑在通俗性和实用性上大打折扣。各门学科有各门学科的特点和用途,当传统逻辑的原理原则、方法规律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还有市场,用途极其广泛的时候,它就没有被废止的道理。

    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七大基础学科之一的逻辑指的是现代逻辑,应该重视,但并不是说只有废止了传统逻辑才能重视现代逻辑,不废止传统逻辑同样可以重视现代逻辑,高校可以让学生先学习传统逻辑知识,而后有选择性地学习现代逻辑。再说,一般高校文科的逻辑学教学主要的目的也并不是要培养出逻辑学方面的专门人才,而是把它当成一门工具来使用,为将来学习其它学科和工作提供帮助。这也是“取代论”为什么在大学课堂中推崇讲授现代数理逻辑的改革举步维艰的原因所在。逻辑既是表达工具,又是分析工具,在人文科学领域内,人们学习逻辑主要是为了掌握一种表达和分析的工具,从而做到更好地表达思想和分析问题。比如,我们的讲话和文章如何才能合乎逻辑,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逻辑方法进行表达才能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在参加各种各样的谈判、辩论中我们应该注意什么样的逻辑问题,.等等,这些都属于表达思想方面的问题;而面对自己或者他人的一些话语或者文本,我们应该怎样客观地认识和评价它们,这些文本或话语到底说了什么,它们有没有逻辑问题,从这些文本或话语我们能够逻辑地推演出什么,应该怎样分析才算做到了正确理解,这些便属于分析问题。当然,我们强调传统逻辑的重要并不是说在高校文科逻辑学教学中只传授传统逻辑,对现代逻辑避而远之。事实上,“吸收论”的观点是:逻辑教学可以在保留传统逻辑的大部分精华内容之外适当地引入一些现代数理逻辑的内容,以加强对传统内容的论证。如在演绎推理部分向学生介绍有关数理逻辑的内容诸如命题演算、谓词演算;在复合判断的推理部分可以引入命题自然推理系统来进行判定等,以达到传统逻辑与数理逻辑的融合,加强逻辑学科的发展和拓宽。这对于培养学生的整体思维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他们掌握现代逻辑方法,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教学内容的改革,势必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尽快地更新知识,刻苦学习和掌握现代逻辑的知识和方法,进一步了解国外逻辑研究和逻辑教学的情况,扩大知识视野,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平,以适应逻辑学教学改革的需要。要继续坚持逻辑学现代化的改革方向。但是,逻辑学的现代化绝不是数理逻辑化,传统逻辑现代化的前提是保留传统逻辑,而不是取代传统逻辑。

根据普通高师院校文科逻辑教学的内容,我们选用了由《普通逻辑》编写组编的《普遍逻辑》(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为教材。《普通逻辑》1992年增订本为教材,适应逻辑学现代化改革的需要,以现代逻辑的思想为主导来安排各种逻辑知识,突出了推理形式这个主体;把命题和推理直接联系起来,先介绍命题逻辑(含各种复合命题的推理),再介绍词项逻辑(含直接推理和三段论),内容上增加了命题的判定与自然推理、谓词自然推理、统计推理和典型归纳等,在保留了传统逻辑的精华的前提下推动了传统逻辑的现代化改革进程,并受到逻辑学界广大同仁的好评。我们也曾选用何向东教授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逻辑学教程》教材,它的确是一部好教材,它融现代逻辑和传统逻辑为一体,能够适应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需要,能够提高逻辑学课程的教学水平,体现逻辑教学是为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素质和创新能力服务的这一宗旨。但是,这个教材也并不完全适合于普通高师院校文科大学生,尤其不适合于普通高等院校用扩大招生名额的方式招收进校的文科学生,学生总体素质水平有所下降。

我们也选用了本人参与的由胡泽洪、周桢祥、王健平主编《逻辑学》,该书现代逻辑内容偏多,学生反映比《普遍逻辑》难学。

三、高师院校逻辑课要重视逻辑应用的教学

普通逻辑的基础性、工具性特点决定了它的生命不仅在于它的科学理论价值,更在于它的应用价值,进行理性思维训练是它的基本功能和核心。目前很多的普通逻辑学教材存在片面追求演绎系统化、符号化、技术化,侧重于介绍理论化的逻辑系统,脱离现实的一般的思维运动过程和规律的倾向,在内容体系与指导思想上不适应思维训练的实际需要。为了让逻辑贴近思维现实,发挥提供思维训练方法的基本功能,在教学内容选择上应把逻辑提供的思维方法、原则与思维训练应用相结合,增加逻辑科学研究与逻辑知识应用相结合的内容。

面向21世纪,结合学生实际,应使普通逻辑成为提高学生思维素质,增强理性思维能力的课程。为使普通逻辑学服务于素质教育,我们要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努力。

数理逻辑有优越于传统逻辑的方面,比如它克服了以自然语言为特征的传统逻辑存在的歧义性和模糊性缺陷,可它也有局限性。虽然数理逻辑具有着现代色彩,但它与人们的日常思维不很一致。触及到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实际思维就会陷人困境,也不易为人们所接受。数理逻辑在电子计算机里大有用武之地,并正在向着各类学科沙透,前景十分光明,但现代人的思维并不都是与电子计算机联系在一起的。日常思维中的交流思想、论证真理、驳斥谬误都是要运用白然语言的,公说公有即,婆说婆有理的,计算机无能为力。因此,联系实际思维去发展传统逻辑,仍然是传统逻辑的发展方向。

对于非哲学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学习逻辑学目的主要是为了应用。虽然“逻辑学是一门基础工具性学科”早已举世公认,且被写在一般逻辑学读本的绪论中,但是纵观目前的各种逻辑学教材,很少有详细而系统地阐述逻辑学应用的,这无论如何是一个巨大的缺陷。现代逻辑是对日常推理的高度抽象、归纳,从根本上反映了推理的规则、规律。它具有和数学相同的一些特征:推导严密并且符号公式化、体系化。对于这一特征,大学文科生较难理解和把握。他们习惯用自然语句来表达和思考,不习惯用符号公式表达和思考。因此,学生学习现代逻辑时,虽然注意到形式化的特点,但又不能完全按照现代逻辑演绎系统的要求来做。

逻辑学界的有识之士早就认识到逻辑应用研究的重要性,如前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吴家国先生就曾指出:“逻辑学是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同时又是一门有较强应用性的工具学科。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创建传统形式逻辑起,到近代英国弗兰西斯培根建立古典归纳逻辑,从19世纪中叶以后数理逻辑的诞生,到非标准逻辑和概率逻辑的发展,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建立逻辑理论系统的同时,都十分重视逻辑的应用。实际上,逻辑理论与逻辑应用成为逻辑学发展的两条腿,二者是缺一不可的,离开了逻辑的应用,逻辑理论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或伤害。”我国的逻辑应用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如何将这些成果应用到逻辑教学中去,则仍然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逻辑学本身的理论枯燥乏味,缺乏文学课的生动性,光讲理论难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无兴趣即无动力。活生生的逻辑现象则是十分生动有趣的,讲解逻辑理论时,辅之以具体生动的逻辑现象,使理论与实际融于一体,可极大地增强授课的趣味性、生动性,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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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哲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与突破。本文介绍了该理论产生的渊源及内容,并重,点探讨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

20世纪50年代以来,语言哲学家对语言的认识既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又将语言作为人类的一种行为来对待,于是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言语行为理论产生的渊源

奥斯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其学生塞尔修正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严密化。在他们之前,弗雷格、马林诺夫斯基、维特根斯坦等先驱已对该理论提出了一些思想片断。

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弗雷格首先发起此次转向,罗素继承并发展,维特根斯坦完成了这一转折和过度。“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到来,从内涵上看分析哲学指“把哲学问题置于语言领域并在分析语言手段和语言表述的基础上解决哲学问题”。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逻辑分析学派和日常分析学派。前者主张应发明一种其语法形式在逻辑上是完善的语言,后者则侧重分析自然语言或日常语言。这些事实都充分说明了把交际中使用的语言作为一种行为来研究的思想并非只是从奥斯汀开始的而是由来已久的。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

在《如何用语词做事》中,奥斯汀首先指出,“言”就是“行”。他认为,言语是人在特定场合对特定语言的具体运用,包括运用语言的说话行为和所说的话。因此,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奥斯汀区分了两类不同的话语: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并用“适当与否”、“真假与否”两个评价标准来区分这两类话语。

之后,他又尝试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来处理“说话就是做事”的问题。奥斯汀把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些什么时,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他把这三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表意行为指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发出一段声音,组词成句,音义结合;以言行事行为指在完成“说什么”这一行为的同时,所表达的说话者说出这个话语的“用意”,产生的某种语力,如某人说:“出去!”这句话的同时,就实施了一个“命令”的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行为指说话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自己的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也可能是说话者自己)产生的一定的影响,出现的一定效果。

塞尔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修正、完善、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利用自己设计的一套人工语言符号来来表述分析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分为话语行为、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即:说出一串语词(语素、语句)就是实施话语行为;进行指称和谓述就是实施命题行为。做出陈述、提出问题、发出命令、做出承诺等,就是实施以言行事行为,而这种以言行事行为对听话者在行动上、思想上、信念上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语效行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影响很大,被人们誉为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发展的意义

在对语言做逻辑分析时,应当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语境及整个背景知识因素,言语行为理论也是以其语用学内容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相联结,并以其理论的系统性为不完善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提供借鉴。

首先,言语行为理论改变了传统逻辑、经典逻辑的研究方向。传统逻辑、经典逻辑只研究陈述句,并只从真假角度来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用一种新的意义理论来取代长期以来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真值语义论,对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逻辑学语词研究的范围。逻辑的特殊性在于它所研究的语词及由之构成的语句的特殊性。这样,从逻辑的观点看,对语词的研究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奥斯汀发现某些句子的说包含有行为动词,如愿意、许诺等,并把这些行为动词进行了分类。塞尔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做出了更合理更细致地划分。最重要的是,塞尔对语用行为句的逻辑分析研究为后来的语用逻辑研究开拓了思路。

最后,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传统逻辑的研究范围。言语行为理论是一个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的统一运用,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语用逻辑,为用逻辑的方法解释生动的言语交际,提供了理论支持。语用推理是语用逻辑的核心概念,它对具体语境的解释力是传统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及类比推理等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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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哲学领域的一个重大进步与突破。本文介绍了该理论产生的渊源及内容,并重,点探讨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学发展的重大意义。

20世纪50年代以来,语言哲学家对语言的认识既区分了语言和言语,又将语言作为人类的一种行为来对待,于是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言语行为理论产生的渊源

奥斯汀是言语行为理论的创始人,其学生塞尔修正并发展了这一理论,使之进一步系统化、严密化。在他们之前,弗雷格、马林诺夫斯基、维特根斯坦等先驱已对该理论提出了一些思想片断。

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弗雷格首先发起此次转向,罗素继承并发展,维特根斯坦完成了这一转折和过度。“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到来,从内涵上看分析哲学指“把哲学问题置于语言领域并在分析语言手段和语言表述的基础上解决哲学问题”。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逻辑分析学派和日常分析学派。前者主张应发明一种其语法形式在逻辑上是完善的语言,后者则侧重分析自然语言或日常语言。这些事实都充分说明了把交际中使用的语言作为一种行为来研究的思想并非只是从奥斯汀开始的而是由来已久的。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内容

在《如何用语词做事》中,奥斯汀首先指出,“言”就是“行”。他认为,言语是人在特定场合对特定语言的具体运用,包括运用语言的说话行为和所说的话。因此,说话本身就是一种行为。奥斯汀区分了两类不同的话语: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并用“适当与否”、“真假与否”两个评价标准来区分这两类话语。

之后,他又尝试提出言语行为理论来处理“说话就是做事”的问题。奥斯汀把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些什么时,可能以三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他把这三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表意行为指说话这一行为本身,发出一段声音,组词成句,音义结合;以言行事行为指在完成“说什么”这一行为的同时,所表达的说话者说出这个话语的“用意”,产生的某种语力,如某人说:“出去!”这句话的同时,就实施了一个“命令”的以言行事行为:以言取效行行为指说话者通过以言表意行为表达自己的用意之后,在听话者身上(也可能是说话者自己)产生的一定的影响,出现的一定效果。

塞尔在自然语言的基础上修正、完善、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利用自己设计的一套人工语言符号来来表述分析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将言语行为分为话语行为、命题行为、以言行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即:说出一串语词(语素、语句)就是实施话语行为;进行指称和谓述就是实施命题行为。做出陈述、提出问题、发出命令、做出承诺等,就是实施以言行事行为,而这种以言行事行为对听话者在行动上、思想上、信念上所产生的效果就是语效行为。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影响很大,被人们誉为语言哲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逻辑发展的意义

在对语言做逻辑分析时,应当考虑语言的使用者、语境及整个背景知识因素,言语行为理论也是以其语用学内容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相联结,并以其理论的系统性为不完善的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提供借鉴。

首先,言语行为理论改变了传统逻辑、经典逻辑的研究方向。传统逻辑、经典逻辑只研究陈述句,并只从真假角度来研究。言语行为理论用一种新的意义理论来取代长期以来一直占统治地位的真值语义论,对逻辑学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其次,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逻辑学语词研究的范围。逻辑的特殊性在于它所研究的语词及由之构成的语句的特殊性。这样,从逻辑的观点看,对语词的研究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奥斯汀发现某些句子的说包含有行为动词,如愿意、许诺等,并把这些行为动词进行了分类。塞尔在奥斯汀分类的基础上做出了更合理更细致地划分。最重要的是,塞尔对语用行为句的逻辑分析研究为后来的语用逻辑研究开拓了思路。

最后,言语行为理论扩展了传统逻辑的研究范围。言语行为理论是一个综合和分析、归纳和演绎的统一运用,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语用逻辑,为用逻辑的方法解释生动的言语交际,提供了理论支持。语用推理是语用逻辑的核心概念,它对具体语境的解释力是传统的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及类比推理等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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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开端

由于逻辑学以“绝对”为研究对象,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它就应当是一个绝对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相对的存在者,因此,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或者说,绝对是逻辑学开端的形式,也由此说明逻辑学的开端不依赖于任何别的条件而存在。“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小逻辑》,189页)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必须以自身为条件,亦即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不能依赖任何别的条件,否则就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其他存在到定在存在的条件,而它自身只能以自身为条件,这是因为逻辑学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由此之故,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无条件性。

既然逻辑学的开端是对“绝对”的最先言说,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如果我们宣称存在或有是绝对的一个谓词,则我们就得到绝对的第一界说,即:‘绝对就是有,。这就是纯全(在思想中)最先提出的界说,最抽象也最空疏。”(《小逻辑》,189-190页)那么,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潜在的“绝对”,亦即没有完全展开的“绝对”。这一“绝对”的存在形式,是“绝对”存在最贫乏、最抽象的形式。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潜在性,是潜在的“绝对”。

最后,逻辑学的开端具有发展性,即,可由开端自身抽演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形式。“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人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小逻辑》,187页)

总之,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潜在性、发展性。黑格尔把逻辑学开端的这种无条件限定的、潜在的,且能自身发展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的“绝对”形式,称之为纯存在或纯有。

二、逻辑学开端的演绎:从纯存在到定在

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并从纯有逐渐推演出逻辑学的各个范畴,他在开端的演绎中’首先从纯有出发,推演出无的范畴,再由有无的统一推演出变易,经变易演绎出绝对的另一形式:定在。但是,由于黑格尔没有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变易也是单一、抽象的变易,缺乏内在的区分,使变易到定在的过渡显得牵强。

下文将结合黑格尔从纯有到无的演绎,在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并揭示变易的不同形式中,分析从纯有到定在的具体过程。

(一)从纯有到无的演绎

黑格尔在从纯有到无的演绎过程中,合乎逻辑地分析出无的范畴。纯存在或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绝对形式,它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即无规定性,以此过渡到无。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小逻辑》,192页)从纯存在或纯有合乎逻辑地抽演出“绝对”的第二个界说绝对”是无,此“无”是指纯存在的抽象的无规定性。由于无规定性没有对“绝对”作任何具体的界说,此“无”与“纯有”同样是最抽象、最贫乏的对“绝对”的一个称谓,因此,此“无”没有任何具体、充实的内容,即可称之为“纯无”。

“纯无”与“纯有”一样,只是表面的称谓不同罢了,它们表述的是“绝对”的直接性,它们仍在“绝对”内部对“绝对”进行言说,它们还没有向外开展,向对方进行过渡。如果“绝对”需要重新获得充实,就须向外设定,向对方过渡并开展。

在黑格尔对逻辑学开端进行的分析中,从纯有到无的演绎是合乎内在逻辑的,但从纯有到无直接过渡到变易,则缺乏内在的连续性。为了使无能够内在地过渡到变易,必须对无进行内在的分析。

(二)无的演泽:纯无——定无——变易

绝对向对方过渡,也就是自身首先遭受到现实的具体的否定。纯无因其是抽象的否定,仍是对绝对的界说;当其过渡到对方,对存在自身作外在的否定时,绝对就实现了自身的第一次展开,纯无就展开为定无。

定无不再是抽象的否定:即无规定性,而是具有具体的规定性的否定,具有这种具体规定性的否定就是定无,或者,定无是有具体限定的无。定无事实上是在纯无之内,纯无是无任何规定性的无。在纯无之内包含有一切的规定性,纯无的无规定性只是没有对其内在的规定性作具体的区分而已。纯无要走向定无,首先须进行内在的区分,产生诸多规定性,定无则是对诸多规定性中的部分规定性进行否定,定无所否定的具体规定性就在纯无的诸多规定性之内。纯无是混沌未分的状态,而定无则是对纯无所包含的一切规定性作出了具体的区分,并进行特定的否定,可见定无在无之内。然而,定无使混沌未分的纯无分裂出具体的规定,并作出特定的否定,从而使纯无走向它者:定无。

例如:对于牛顿力学,在当时被认为适用于解释任何的物理现象,这时牛顿力学的应用范围无任何规定性,这种无任何限定应用范围的现象犹如“纯无”。随着物理学、人的实践范围和科学实验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发现了宇观高速和微观的物理世界,而牛顿力学却无法解释这些现象,不能被应用到这些领域,也就是说,牛顿力学在这些领域遭到否定,这一否定是具体的否定,与前面无规定性的否定截然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具体的否定(定无)仍在原初的无任何规定性(纯无)的应用范围之内,这一具体的否定是对其无规定性范围进行区分后,不能应用于宇观和微观世界而作出特定否定形成的。总之,牛顿力学本身正如纯有,对它的应用范围的无规定,如纯无,当其不适用于一定的范围而遭到否定时,犹如定无。

“纯无”到“定无”是人类思想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哲学发展亦体现了这一思维历程。在康德之前,人类对自己的知性范围不经审査,而将其应用于超验的对象(物自体、灵魂、上帝),这是人类知性不加审查的无限定的“纯无”。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就是寻找人类知性的认识界限,康德认为知性无能力认识超验对象,亦即对人的知性认识能力进行划界,此即对人的知性能力的具体否定’知性不能应用于超验对象,这就是知性的“定无”。

“纯无”是无规定性、无差别的无,它是绝对的同一。由于纯无是绝对的同一,在它之内包含各种具体规定的无和具体差异的无,这是纯无可以过渡到定无的前提条件,亦即定无本身亦在纯无之内,属于纯无自身走向它的对方,即定无。定无是具体的、更加丰富的纯无。由纯无到定无显示了无的不同形态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变易”。

从逻辑学演绎的过程看,变易又有如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存在自身抽演出对方的变易,其二是由对方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前者就是由肯定走向否定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的变易,后者则是由否定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直接性向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向思想返回到自身的过渡。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自在或潜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在自为的概念学说的过渡。

(三)变易的演绎:形式的变易―内容的变易一完全的变易

变易是纯无与定无的统一,是纯无和定无二者的真理。虽然纯无和定无表达的具体内容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纯无无任何规定性,但却包含了一切的规定性在内;而定无则有具体的规定性,它是从纯无的一切规定性之内抽绎出的部分规定性。虽然他们二者之间具有以上不同,但两者都是无,从这一点看来,它们又是统一的,因此,它们的统一就在其自身之内,从它们自身就可以分析出它们的统一:变易。此变易是无的内在的变化,由无规定性的无变为包含具体规定性的定无,然而,此变易仍在无的范围内进行。

从变易自身来看,变易实具有三种形态的变易:一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变,从纯有到纯无,在形式上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而内容本质上则是相同的变易,无规定性的纯有本身即可抽演出纯无。二是内容上的变易,如从纯无到定无,从形式上是在无的内在之变,而内容和本质上,则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三是完全的变易,从纯有经纯无,再到定无,定无对纯有而言则是完全的向它者的开展变易,即定无不仅在形式上,亦在内容上是纯有向它者的开展的变易。但是,逻辑学是绝对实现自身的过程,即,由绝对的潜在形式逐渐抽演出自身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和具体性的过程。因此,逻辑学上下范畴之间的变易只能是形式上的变易或内容上的变易,而不能是完全上的变易。完全上的变易只能发生在相隔的范畴之间,而不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因为逻辑学相邻范畴之间是一个向另一个的分析推演的过程。

在逻辑学推演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间的变易;其次发生的是内容上的变易,如:纯无和定无之间的变易;最后由形式上的变易和内容上的变易积累,导致相隔范畴之间出现完全的变易,如:纯有与定无之间的变易,真正实现自身向对方的过渡。可见,逻辑学上的变易是渐进的,即完全的变易不可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相邻范畴之间只可能进行形式上或内容上的变易,由于形式上和内容上的变易的积累,才发生完全的变易。

(四)从变易到定在的演绎

黑格尔是这样从变易过渡到定在:“在变易中,与无为一的有及与有为一的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或限有〕。”(《小逻辑》,200页)在这里,由于黑格尔缺乏对无和变易的内在分析,所以,从变易很难直接过渡到定在。只有通过对无的内在分析,使无发生变易,产生定无,然后由无的内在变易经过对变易的内在分析,使纯有在变易中:从纯有到无,从纯无到定无,并通过定无对纯有的限定走向定在。

从纯有到无,只是形式上的变易,它还无法丰富“绝对”的真实内涵。“绝对”只有经过无的变易:从纯无到定无,这一内容上的变易,才能够丰富“绝对”的内涵,这一变易不仅使“绝对”的无规定性走向了它者:具体的否定,同时也产生了完全的变易,即,纯有和定无之间的变易,使纯无走向绝对的它者:定无。这样,纯有经过纯无到定无,使“绝对”的原初界定:纯有,走向了它者:定在。

无的自身变易产生定无,定无不仅是纯无的它者,属于内容上的变易;定无亦是纯有的它者,属于完全的变易,是对纯有的外在限定,并使纯有依赖变易的法则走向自身的他者:定在。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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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实践中,“逻辑学”、“逻辑与批判性思维”、“法律逻辑学”等课程在培养和提升大学生的理性思维和理性人格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产生了良好效果。但由于课程内容和结构的单一性和注重理论知识教学的倾向性,导致学生在以逻辑思维实践能力测试等应用性的知识运用中掌握的知识不扎实不系统,学生运用逻辑思维和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第一,解决怎样实现教学定位从“教会学生解题或探讨题目”到“教会学生现实使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生在努力考取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国家公务员,在这些考试中有一个共通的地方就是要考察学生的逻辑知识,其考察重点并不是学生关于逻辑知识的学习情况,而是偏重在考查学生逻辑思维运用能力,即何把外在的基本逻辑知识转化成内在的逻辑分析能力。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选调生等考试中多数考生分数较低,原因是由于公务员考试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科目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逻辑判断,主要测试考生应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于学生仅掌握了一定的理论知识,但应用实践能力不强,造成较多考生在逻辑试题上虽用了大量时间却没有做好,其他题目也受到了影响,造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较低,影响了考试的整体成绩。第二,解决怎样实现教学目标从“知识掌握”到“能力培养”转移的问题。逻辑自身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仅是一门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一种运用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应用工具。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树立“理论实用、掌握使用、动手能用”的学习理念,通过丰富的教学形式培育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创新动力。第三,解决怎样实现教学方式从“主动教”到“被动教”转变的问题。在当前的形势下,国内本科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而作为工具性学科的逻辑学,在学生的思维认知和具体应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培养其正确的认知观念和树立正确的就业思维有着不可替代地位。通过深入的研究分析和论证,更深层次研究如何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出切实改变教师教学被动性的有效办法和方式。

二、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侧重点

一是对传统逻辑学教育理念转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探索论证。探讨如何转变传统逻辑学教学观念和方式,探索如何树立逻辑学教育职业化和实践化理念的具体途径,论证对逻辑学教育模式进行实质性的改革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二是研究转变课程配置的方法。逻辑学教学需要借鉴国外高校相关的课程配置,依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开展合适方式的逻辑学课程,定制对应的教学纲要和实行不同的授课方式。以法政学院为例,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律逻辑课,有利于增强学生在法律论证中的逻辑思考能力;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开设逻辑课程,侧重于开展逻辑基础性知识的学习;在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专业开设逻辑学,重点在于通过对逻辑思维知识的讲解和对批判性思维的学习,增加学生的思想和语言表达的精确性、严谨性、条理性;在文化和传媒院校开设逻辑学课程,侧重于提高学生与写作、论辩和演说等中文实践相关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逻辑技巧。三是分析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对现有实践教学模式的优缺性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实现传统教学模式和应试教学模式的综合互通。过具体而深入的论证,阐述如何推动逻辑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保证教学效果的稳定提升,最大程度减少教师和学生在改革期的不适。

三、应用型本科院校逻辑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具体路径

(一)建立科学的教学实践反馈机制探讨如何建立一套科学的逻辑教学实践反馈机制,从而不断优化逻辑学的授课方案,切实提升逻辑学教学模式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探讨如何打破教学模式单一的现状,实现逻辑教学与传统教学方式(主要是案例教学方法)双向互通,分步骤进行,促进教学效果最优化的方式方法。主要是探讨采用具体个案与传统教学模式进行互动补充的方法,深入探讨实践教学改革循序渐进的具体路径。以公务员考试中的职业行政能力考试、行政管理MPA、工程管理GCT测试为例:逻辑试题分为:(1)推断型:(2)加强削弱型;(3)集合型;(4)排序型;(5)真假话型;(6)前提型;(7)形式比较型;(8)论点型;(9)因果型;按照具体的推理规则、论证思路又分为:简单判断推理、模态判断推理、直接推理、复合判断推理、AB结构:由因诉果、BA结构:由果诉因。答题思路又可分为:运用逻辑方阵、“假言”、“联言”、“选言”综合运用、凭语感、常识和一般的逻辑推理等。剖析逻辑题目的分类,从出题的形式中寻找题目的普遍特征和答题思路。

(二)引导学生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运用逻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在社会上的一些热门考试中,针对于这一现状,教学体系是如何突出问题导向,将逻辑学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解题能力。教师重点要解决的是将逻辑学知识转化为解题能力,依照不同题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解答方式,分析研究命题人的思路,提高学生跳过思维陷阱的能力。具体教学中的讲解重点要对逻辑试题进行细化分类,在教学中用贯穿不同知识点的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在充分理解掌握的基础上,增强逻辑解题的各种方法,从而训练并提高其逻辑思维能力。逻辑与法律的交叉,在法律逻辑的教学中,要更加注重对实际案件的逻辑推理和论证分析,引导学生在掌握了逻辑理论知识,准确运用理论知识分析研究涉法案例,培养法治逻辑思维能力。

(三)强化学生的逻辑实践学习能力通过对逻辑实践应用的教学指导,使学生更加有效地掌握和运用理论知识,增强学生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既熟知逻辑知识又具备运用逻辑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教学的实践不断证明,在课堂上精彩的逻辑谬误分析,对提高逻辑学教学效果和改善教学质量有很大帮助。在我自己的教学经历中,就会常常把收集到的各种生动有趣的逻辑案例运用在教学中,让学生具体分析,促进学生对逻辑知识理解的更快,接受的更容易。

(四)探索更加丰富有效的教学形式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教学效果。同时,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的认知主体地位和对教学过程的参与。在课堂教学中,创新并采用案例教学、多媒体教学、课堂讨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教学过程成为“主导作用的教师”和“主动学习的学生”之间的互动作用的过程。同时,辅助以多媒体等多种教学方法,让学生切身感受逻辑知识应用的具体性和广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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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制:四年。

2、研究方向:公共经济、市场经济。

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熟悉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高级专门人才。

4、主要课程: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资本论研究、财政与公共经济学、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专业外语、逻辑学、管理学、证券投资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