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8 16:09:3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会经济分类,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论文关键词:统计信息;分类编码;空间信息系统;信息基础数据库
信息分类编码是信息存储、处理、交换及共享的基础…。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各种专题数据库应用系统虽已先后建成,但有关信息采集、处理与共享的技术标准的制定相对为滞后。对信息进行分类能够使信息系统条理清楚,易于管理,并能够方便地从中提取不同类型的信息加以分析利用。而采用信息分类编码是解决信息分类问题的有效方法。
自从开展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工作以来,一直没有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因而迫切需要进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与编码,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信息资源共享的需求。如何建立起一个可供统计各部门统一使用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以实现信息管理的标准化,最终实现信息的共享,已成为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化是统计信息标准化工作的一个专业领域,是统计信息化过程中的一项富有挑战性的基础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体系,对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基础数据库建设、信息共享和各类应用系统建立都至关重要。
1统计信息分类编码概念
分类编码是指把研究对象按各自的特征、特性进行分类,并按一定的规则编排成数字码或数字、字母混合码的过程。统计指标编码就是根据统计指标分类,将统计指标赋予一定规律性的易为计算机识别和处理的一组有序符号排列。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就是用字符(数字、字母或符号)对不同的行政级别分属不同类别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的类别形成特定的规则和依据。
2统计信息分类编码原则
2.1分类原则我国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工作,各类统计信息内容广泛,但是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信息化的分类与编码,现有数据的检索、处理、分析和信息服务等存在困难,不能满足当前综合指标检索、分析、处理的要求,根据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处理的实际需要,制定如下的分类原则:①分类的结构采用层级结构,逐级展开形成完整的分类体系;②分类要包括所有主要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类型,适合各种检索、处理需要;③分类要保持统计指标体系的相对完整;④分类要处理好指标层次与指标分组的关系,加强分类的完备性。
2.2编码原则根据国标《标准编写规则》第3部分信息分类编码(GB/T20001.3-2001),结合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特性,将信息按如下原则分类与编码。①科学性、系统性。以适合现代计算机、数据库以及应用和管理为目标,按照农村社会经济信息的属性或特征进行科学分类,形成系统的分类体系。②稳定性。分类体系以各要素最稳定的属性或特征为基础,能在较长的时间内不发生重大变化。③完整性和可扩展性。分类既要反映要素的属性,又要反映要素间的相互关系,应具有完整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分类编码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包含所有主要的农村社会经济统计指标。④规范性。分类名称尽量沿用习惯名称,有国标则遵循国标,避免概念混淆。⑤唯一性。保证1个编码对象仅赋予1个代码,1个代码只反映1个编码对象。
3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与编码方法
3.1分类方法信息分类的基本方法有线分类法、面分类法、混合分类法3种。基于统计信息的特性,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线分类法(也称层次分类法),是将初始的分类对象按所选定的若干个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成相应的若干个层次的类目,并排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线分类法层次性好,能比较好地反映类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实用方便,既符合手工处理信息的传统习惯,也方便计算机的运行处理。
3.2分类设计根据信息分类原则,结合《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GB/T7635-2002)、行政级别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A门类以及农业生产结构特点,将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成5个等级:5个行政级别类,5个大类,10个中类,70个小类,900个细类。在数据库结构设计中,每一层都留有足够的空间用于类别的扩充。
行政级别类:是按照行政区划级别进行划分,依次为省级、市级、县级、乡级、村级。
大类:是依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而建立的类别,依次分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中类:是大类中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基于生产实践中种养的植物、动物划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种植业下分粮食作物、蔬菜等。
小类:是中类按照生物学科和农业学科分类法细分成若干分支的类群,如果粮食作物下的小类可划分为谷物、豆类、薯类、油料等。
细类:是小类中细分的基本单位,也是各级单位的起点,即物种(简称“种”),如具有北方特色的谷物主要有玉米、谷子、高粱等等。
3.3编码规则编码规则是分类编码体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根据统计数据的各种属性特征来规定编码的每一位取值和对应的含义,进而约束代码的制定。编码要反映出其对应统计数据的属性和主要特征,以区分不同统计信息的类别。
4分类编码实例
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编码设计首先确定编码对象。例如编码A01的对象是种植业下的粮食作物。其次建立编码、分层和各码位的规范取值规则,对每一编码对象制定码长。农村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分类采用9位编码,分6个层次。第1层用英文字母z表示指标标识,第2层用数字1~5表示,第3层用英文字母表示,与GB/T4754—2002A门类中大类的代码相对应,余下3层用数字01~99表示。第3层的代码从A~E,其余3层代码从“01”编至“99”,各码位代表相应的类别。每一层的编码采用数字顺序编码,动态递增产生系列顺序代码号,随着编码的增加而产生新的信息类别代码。其代码结构见图1。
如Z1A010101(稻谷)的结构为:z为指标标识,1为省级指标,为种植业,0l为粮食作物,01为谷物;01为稻谷。最后编制类别代码表(后4层),对每一编码对象按既定的编码规则编制出该编码的数据元素的所有取值表(表1)。
5结论与讨论
关键词:公共物品;环境公共物品;自然属性;社会属性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6248(2012)02-0064-04
环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组成部分,但与一般公共物品相比来说,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具有特殊性。环境公共物品不但是维持正常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经济正常运行、持续发展的基础。环境公共物品不是单一的纯公共物品,由于其自然性质多种多样、各种环境要素所涵盖的地理范围不同,而且人为参与的力度不断加强,环境的性质与现代社会紧密结合并且发生着深刻变化。因此,对这样一个特殊公共物品的认识以及科学地对环境公共物品进行分类研究,是公共物品理论和实践研究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公共物品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
(一)公共物品及其分类
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书中定义公共物品时指出:“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1]以此为基础,美国经济伦理学家乔治?恩德勒在《面向行动的经济伦理学》一书中提出:“甚至可更广义地理解公共物品,即把它理解为社会和个人生活及追求经济活动的可能性的条件。”[2]与公共物品相对应的物品为私人物品,它是指一种物品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对其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公共物品有2个基本特征,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所谓非竞争性,是指公共物品在需求方面,人与人之间无须为争夺公共物品的消费权而竞争,即一个商品在给定的生产水平下,向一个额外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边际成本为零。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人们不能被排除在使用一种公共物品之外,任何一位公民都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消费该物品,任何人包括公共物品的提供者都不可能阻止他人享用公共物品。
关于公共物品的分类,美国经济学家james指出,根据保罗?萨缪尔森的定义所导出的公共物品是“纯公共物品”,而完全由市场来决定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3]。在此基础上,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有无可以将物品分为4类,见表1。而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是介于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之间的一种物品,称作准公共物品或混合物品。因此,一些学者认为公共物品进一步可以分为以下3类:第一类是纯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险和非竞争性,如国防、环境保护等;第二类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可以比较轻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共图书馆、公共电影院等,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俱乐部产品;第三类公共物品与俱乐部产品恰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有学者将这类物品称为公共资源。俱乐部产品和公共资源产品通称为“准公共物品”,即不同时具备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二)环境公共物品及其分类
环境公共物品通常是指各种环境物品以及环境服务。环境是人类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人类共同的财产,因而环境是公共物品。环境物品作为公共物品,同样也具有2个基本特征:第一,环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费的非排他性,是指己消费不能阻止任何其他人免费享受该环境物品的消费。例如,即使某人自己出资治理了城市的大气污染,他也不可能阻止其他居民免费“搭车”。第二,环境公共物品存在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人对某环境物品的消费完全不会减少或干扰他人对此物品的消费。如大气环境,某人呼吸新鲜空气不会影响他人对新鲜空气的吸收[4]。
对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一般是按照它作为一种特殊公共物品所包含的2个基本特征进行分类,即根据竞争性和排他性的有无把环境公共物品分为3类:第一类是纯环境公共物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大气、生物多样性、臭氧层等;第二类是指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如公园、公共体育设施等;第三类是指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做到排他,如公共渔场、牧场等。这种分类方法虽然是以公共物品分类作为依
据,但是环境公共物品与一般公共物品在一些方面存在着差异,所以关于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也要考虑到这些不同。环境作为一种具有特殊性质和特殊形式的自然和社会的存在,涉及到人类社会的方方面面,是整个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随着人类开发自然能力的提高和环境本身所具有的各种自然性质,环境公共物品呈现出包括自然和社会方面的多种特性。因此,对环境作为公共物品的分类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三)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环境物品的需求不断增加,而环境状况不断恶化和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给人类安全有效地使用环境造成了更为严峻的威胁。如何合理地使用环境,在满足时人使用环境公共物品的同时,保障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是当前人类面临的共同课题。对环境公共物品的价值分析和分类分析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内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分析是研究环境公共物品的基础,也是研究公共物品的基础之一。
1.充实公共物品理论的内容
公共物品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公共物品是公共物品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以及相关方面的研究,对于充实公共物品理论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2.科学有效地使用环境公共物品
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进行研究,有利于科学有效地使用环境公共物品,减少不可再生环境公共物品的消耗,促进可再生环境公共物品的循环利用,科学有效地使用和保护环境公共物品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于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的分类分析
(一)环境的属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中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也就是说,环境是指人们周围的境况以及可以直接和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包括自然因素中的各种物体、现象和过程以及人类发展中的社会和经济的因素、成分等。按照环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分类,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是社会环境的基础,社会环境是自然环境的发展。
1.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是环绕人们周围的各种自然要素的总和。人类是自然的产物,自然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环境影响着人类的活动,所以自然环境也是指可以直接和间接地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自然环境的分类比较多,按照其主要的环境组成要素,可分为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等。
2.社会环境
社会环境是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环境中创造出来的人工环境和人类在生活和生产活动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体。社会环境是人类活动的必然产物,社会环境是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人类通过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加工和改造了的自然物质、创造的物质生产体系、积累的物质文化等所形成的环境体系,是与自然环境相对的概念。社会环境一方面是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的标志,另一方面又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社会环境所包含的内容是广泛的,可以说自然环境所包含内容之外的东西均是社会环境所包含的内容。社会环境涉及经济、政治、文化、道德、宗教、风俗以及人类建造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其他形态和作用的人工物品等要素。社会环境包括如自然条件的利用、土地使用、建设设施、社会结构、经济发展、文化宗教、医疗教育、生活条件、文物古迹、旅游景观、环境美学和环境经济等众多内容[5]。
(二)环境公共物品属性分类
基于环境的属性分类,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和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有清新的空气、洁净的水体、宜人的生态景观、舒适的旅游环境等天然的自然物。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含关于环境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它的生产主要由社会完成,具体地说是由政府、企业及社会公众来完成的。
1.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
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括自然界自然存在的一切,如阳光、空气等,它们的产生变化和消亡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能靠市场机制随意进行生产和
费。但是人类在对这些物品使用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对这些物品产生了一些影响,如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效应使全球气候变暖,人类活动对空气、水的直接污染也不同程度地改变了其原始特征。
尽管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自然界提供的,不同于经济学所阐明的公共物品大部分是由政府提供的概念,但是从客观方面来讲它们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因此,可以根据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的基本特性对其进一步分类,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纯环境公共物品,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如阳光、大气、生物多样性等;第二类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可以做到排他,如原始森林公园、海滨沙滩等;第三类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但是无法有效地排他,如水资源、草原等。第二类与第三类可以称为准环境公共物品。这3类自然属性的环境物品对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非常重要,所以保护好它们是十分重要的。
2.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
社会属性的公共物品不同于自然属性的公共物品。首先它不完全是由大自然提供的,主要是由政府、企业和一些非政府组织提供,其供给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利用环境、创造环境,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包括社群环境、经济与生活环境、社会外观环境3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它们反映了社会环境的结构、功能和外貌。社群环境主要包括社会构成、社会状况、社会约束与控制系统,以此反映社会群体的特征和结构;经济与生活环境主要包括由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所反映出来的生活环境、生产环境和市场环境及其结构和功能;社会外观环境包括自然与人文景观,即自然与人文的有形体与环境氛围配合的系统。从狭义角度说,社会属性的公共物品指的是人类的生活环境条件,是与人类基本生活条件有关的环境,如居住、交通、绿地、噪声、饮食、娱乐、文化教育、商业和服务业等。许多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也体现出公共物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特征。通过为城乡居民提供舒适、清洁和便利的公共物品,从而提高社会环境质量[6]。因此,可以根据环境公共物品的不同表现形态进一步分类,社会属性环境公共物品可以分为3类:第一类是实体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人文景观、绿化工程、城市环保设施等;第二类是文化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环保活动、绿色文化等;第三类是服务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如文体教育、商业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居住条件等。
三、结语
根据以上对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分析可知,环境公共物品对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提出了基于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分类的概念,在分析和总结公共物品分类的基础上,提出了按环境属性分类的方法,把环境公共物品分为自然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和社会属性的环境公共物品,并对这两类环境公共物品的组成进行了探讨。环境公共物品及其分类的分析有助于对公共物品理论更全面的认识、对环境公共物品更深入的思考,从而指导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的实践。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经济学[m].胡代光,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
一、抓好疫情防控重点环节
1、聚焦“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继续严格管控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实施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严格查控外来人员,实行重点监控人员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取消赤峰市入境及市域内全部公路卡口,运用“大数据+人工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车辆抵达地末端查验,切实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车辆抵达地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嘎查村、社区要负责做好司乘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消毒消杀工作,并将人员车辆信息报送至旗县区指挥部,对于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要及时上报并按有关程序办理。
二、有力有序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3、认真落实自治区出台的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15条措施,在全面调查疫情对我市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经营管理和运行影响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制定针对性强的援企稳岗扶持政策。
4、对已开复工但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对有开复工意愿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主动开展帮扶和服务,一企一策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5、加大金融支持企业力度,启动驻赤金融机构助力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健康发展专项行动。
6、加强疫情对服务业领域的影响评估论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有序放开生活业和生产业,畅通企业复产复工链条。
7、高度关注房地产业发展,抓紧制定中心城区土地出让计划、商品房线上交易方案、在建楼盘复工方案。
三、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8、切实加强农资储备供应,将种子、苗木、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全部纳入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农资门市正常开业,多渠道联系货源,千方百计保障春耕备耕。疫情期间,推行农资企业与经销商统一集中送货上门服务。
9、推进春季畜牧业生产,全力保障种畜禽、饲草料、兽药等物资供应和调运。
10、加强农牧业生产服务,及时气象信息,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生产指导、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
11、全力抓好设施农业建设,加强正在生产的温室大棚管理,推动闲置温室大棚恢复生产,制定鼓励设施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畅通市场销售渠道,防止农产品滞销。
四、统筹抓好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控
12、全力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鼠疫等疫情防控应对准备工作。
五、保障人流、物流有序畅通
13、严格执行“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交通管控要求,全面放开市内货物运输,研究制定有序恢复市内公路客运班线、城市公交的实施方案,取消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实现市内非重点人群自由流动。
14、对进入我市的外地车辆,取消公路卡口查验环节,一律实施车辆抵达地末端查验,做好相关登记;
对我市赴外地车辆,简化程序发放通行证,确保过往车辆便捷通行。
15、做好农牧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的对接服务,全面支持市内非疫区人员返工返岗,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16、切实推动物流枢纽正常运行,准许物流企业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六、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17、积极做好重点人群就业服务,制定高校和用人单位网上供需对接、开展线上专项招聘、精准服务用工紧缺企业等政策措施。
18、做好市场保供,加强市场监测调度,切实抓好蔬菜、肉蛋奶、粮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19、稳定市场商品价格,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
20、聚焦攻克脱贫攻坚战最后堡垒,制定今年全市脱贫攻坚指导意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
21、加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结合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今年工作任务。
22、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制定线上授课、线上辅导、线上答疑、线上自习的实施方案,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
23、针对医药卫生领域在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短板,研究制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卫生领域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用设备采购和物资储备等具体措施。
七、加大稳投资力度
24、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列出今年拟实施的重点项目清单,建立重大项目包联机制,逐个项目协调解决开复工前困难问题,确保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开复工建设。
25、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梳理前期项目清单,推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部门代办制,利用线上平台推行“不见面”审批,有序组织开展实地勘察、现场查验等线下前期工作,切实做到快审快批。
26、做好地方债券争取工作,加大地债前期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地方债券尽快落实到项目建设上。
27、加强重点项目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编制,动态谋划储备一批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增后劲的高质量发展项目。
八、稳定促进居民消费和外贸外资
28、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制定我市扩大消费、振兴服务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加快释放各领域的消费潜力和需求。
29、围绕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功能定位,加大专业市场建设,尽快出台我市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布局规划和今年专业市场建设计划,打造区域性物资采购中心。
30、营造良好对外贸易发展环境,支持外经贸企业尽快复工生产,加快跨境电商交易,稳定外资外贸。
九、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31、加大新闻宣传引导,强化舆论引导和舆情管理,及时回应热点关切,增强社会各界抗击疫情、恢复生产的信心。
经济法的主体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社会实体。社会实体主要是指在特定社会关系中以实践活动为主的人以及阶级、阶层、民族、集团、国家等,以上主体承载了一个社会的生存和发展。而经济法主体同样作为直接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存在。与此同时,经济法主体作为社会中经济法律关系的承担者,在一国经济运行中履行其自有的法律权利并承担起社会义务。因此,经济法主体是社会实体的一部分。经济法在一国法律体系当中占据重要位置,经济法的主体也是所有法律主体当中的主要构成。经济法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得以建立的基础,在整个经济法律关系当中,它既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也是法律权利享有者,最后还承担了相应的经济义务。所以,经济法毋庸置疑的是一种社会实体。经济法的主体特指了一定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规范经济秩序,厘清经济关系,确保经济发展合理有序至关重要,经济法作为参与者直接对经济的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和调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凡是参加经济活动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的社会实体都可以被纳入到经济法主体的组织框架以内。
二、对现有经济法主体学说的探讨
关于经济法主体的相关制度规定赋予了自然人和自然人所组成的社会经济团体可以参与调节社会经济或者被调节的权利的义务。由此得出经济法主体是整个经济法律体系中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履行相应法律权利的当事人。一个主体唯有进入到宏观调控或者市场规制等相关经济关系里,并受到规制才能够被称作经济法主体。经济法主体制度的确立离不开所在国家的社会性质,是相适应于一国社会经济环境的。经济法的主体制度赋予参与经济活动的各个经济部门在经济活动中拥有其特定权利义务的一系列制度规定。并有学者按西方经济学的组织构架将经济法主体分为了微观经济法主体和宏观经济法主体,这样分类有其道理但过于牵强。王全兴教授提出的“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的组织框架理论中,市场又被具体细分为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劳动者四种。单飞跃则以经济、社会自治和经济权利划分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可以叙述为政府、经营者、消费者三类。学说本身是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的,不存在完美抑或相对完美的学说可以一直被沿用。所以,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就当前经济法律环境而言,依然采用二元论的方法将经济法的主体分为经济调节主体和被调节主体,还是分为国家经济管理主体和被管理主体都显得过于简单、对立,从而无法满足现在迅速发展以及日益改革的社会制度体制的需要。众所周知,西方经济学的根源在于人类无限欲望和需求与资源的稀缺性之间的矛盾性,在解决资源配置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主导和以政府为主导的两种不同方式。单以市场运行机制作为资源配置方式是高效但低利用率的,政府干预则正好相反,正是由于两种资源配置方式不可避免的有限性,以公司企业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团体作为第三种有别于市场调节机制和政府调节机制的资源配置手段出现在现代社会中并单独作为一种调节机制存在。社会经济团体在资源配置方面不仅是一定程度上应对了“市场失灵”,而且弥补了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的短板。可以看到,以往的二元论学说无法解决三种调节机制相互作用下哪一种才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调节主体和克服“市场失灵”的主要力量。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够得到妥善解决,那么关于如何克服双重失灵和社会经济活动调节方面的理论就无从谈起,这也必将削弱经济法独立的立论基础。而其他的一些理论学说甚至无法解决自身所存在的逻辑问题。政府为代表的行政力量只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并不能涵盖到所有的经济调节主体,同样起到调节作用的还有司法公检等权力机关。在劳动法成为独立部门法的法律制度下,劳动者也不能作为经济主体被包括在调节主体中。此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经营者同时也是投资者,没有重复列出分开考量的必要。在我国,有一部分法律专家学者提出的非公共性的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中,商业银行等非公共性的市场中介性中间层主体在实际经济生产活动中是以普通投资者身份出现的,并不属于与经济调节主体、被调节主体并列的社会中间层主体范畴。割裂式的以市场、社会和国家分类,将市场主体中不同的经济功能的承担者分为生产者与消费者两大部分,但具体而言,诸如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这些既不属于生产者也不属于消费者,这样的分类法也就不能涵盖所有的被调节主体。以此类推,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或者消费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分类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欠缺。同时,经济法中的社会共同体如果仅限于同业公会之类的社会团体,也是不够严谨的。
三、结语
本文从经济法着手,分析了经济法制定后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阐述了经济法制定后产生的一些问题,希望为完善经济法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作者简介:侯云瀚(1989-),男,汉族,黑龙江泰来人,大学本科,北京市政路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法学(经济)。
经济法是从国家的整体经济出发,是政府对具有社会公共性质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进而开展一系列法律管理和调控的法律体系的整体。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影响节能型分析,是我国经济法学领域中的重要问题,也是开展经济立法、司法活动的重要理论基础。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关于经济法的研究工作不断的深入着,希望能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方面,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对经济法进行不断的完善[1]。
一、经济法的功能和构造
(一)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经济法的功能是在社会经济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制定的,它的目的是为了达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能够更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对现有政府预设的经济法规范进行政府调控。希望通过政府的干预和采用的措施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这是经济法对社会经济产生的最大的作用。
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还体现在经济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关系上,不能单纯的从一个单一的侧面看待经济法和社会经济的关系,而是要多角度、多方面的综合看待这两者的关系。从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入手,充分认识和评价经济法产生的行为后果在整个社会关系中的作用。
(二)经济法功能的构造
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主要从以下两点中体现出来,一是从经济法对社会活动中主要参与的经济主体产生的经济活动的影响来体现,二是经济法对社会总体经济的作用和影响来体现。经济法与社会活动中的经济主体有直接的影响,反过来经济主体也对社会经济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作用,并且这种影响和作用是直接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法影响和诱导着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使其影响着未来的经济活动,然后可以通过这种影响来调整经济主体和社会经济之间的关系,经济法制定的主要作用就是这个[2]。
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影响主要通过影响参与者的活动来实现,因此要想知道经济法对社会经济会产生哪些影响,不仅要了解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经济法所产生的作用,也要观察构成整个社会经济活动的每个部分,也就是经济主体所产生的经济活动对经济社会带来的影响[2]
二、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
在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影响进行研究时,首先要了解社会经济的功能,社会制度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社会整合功能,二是行为的导向功能,三是文化的传递功能。或者也可以从信息作用、约束作用、整合作用和激励作用这几个主要方面进行分类。虽然在对社会经济的功能进行分类的看法上不一致,但是从分类的内容上看又存在一定的一致性。我们在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进行研究时,要从多方面进行研究,不能仅仅集中在一点。
社会经济如果要迅速的发展,那么就要具备两个重要的条件,即协调和动力,这两个条件影响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的基本制度,所以经济法要具备以下几项重要的社会经济功能[3]。
(一)权利义务分配功能
法律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功能是经济法的基本功能之一,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与协调,对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有重要作用。权利和义务在法律的各方部分都得到了体现,通过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体现了法律的价值,所以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基本核心内容,权利和义务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法律的基本运行机制起着决定的作用,对社会角度的人和经济法角度的经济主体的利益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作用。
关于社会经济的分配方面,主要有两个,一方面是资源和资格的分配,这主要是分配不同的经济活动的参与条件,对其进行法律规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要符合法律资格,经济主体在取得资格的基础上行使社会资源方面的权利。另一方面是经济法对资本和资源干预分配,这在经济利益的平衡方面和资源的分配干预方面,都会对社会中的不同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
(二)经济信息传递功能
在开展一项经济活动以前,需要对从事的经济活动及从事的主体进行性质的确定,同样也要对经济行为和后果进行预测,所以在进行决策之前,要对这种预期的行为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经济主体的行为。在决策中,影响评估结果的要素有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只有具有足够的经济信息为依据,才能充分发挥经济法的作用,为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提供必要的信息传递,根据各种优惠政策和限制条件确定经济活动的开展。
(三)激励功能
在社会经济中,经济人追求的使利益最大化,所以在活动中经济主体大多存在着自立性、理性和朱雀利益最大化的典型特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人在追求利益时,来自利益的追求是动力,同时人也存在着理性的约束,这种约束可以保证人在追求利益时的可靠性。同时,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在经济利益的分析活动中,也会始终处在核心的地位,这使经济法激励功能的直接体现。
人是经济行为的主体,对利益的追求使得人们在参与经济活动时形成鼓励和促进的正面效应,在激励中经济行为才会努力实现经济活动的信息表达,所以要对经济活动的结果进行赏罚。经济法的激励会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向产生一定影响,这会让人们不断改正自己的偏好,严格按照经济法规范经济活动的选择,来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经济法的激励功能对社会利益主体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经济活动和行为中有着明显的激励效果。(四)节约交易费用功能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只要存在交易,就一定会产生相应的交易费用。所以在进行交易时,要先确定交易伙伴和交易产品,然后再确定交易费用,这些交易费用包括谈判费、合约费、监督履行合约的费用等,要对这些费用进行详细的核算,然后才能得到准确的交易成本数据。节约交易费用体现了对经济法的遵守。
遵循经济法体现在参与经济互动的过程中,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经济之间的关系的协调处理,同时也可以通过必要的人际关系降低交易成本。对于有针对性的经济法的创建,要根据经济活动的变化,依靠权益保护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通过法律手段对自身经济行为给予保障,再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该信息属于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交易费用,保障经济主体的利益。
三、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一)经济法的调控促进了中国经济的转型
中国经济转型的启动与推进都与经济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宏观经济政策和直接出台经济政策法规作用于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来直接影响市场机制,而我国通过制定和完善经济法这种国家宏观调控的手段,来推动和重塑市场主体、构建市场主体、确定市场规则的运行,这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弥补了商品市场自身的不足,促进了我国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经济法影响着劳动力市场
中国商品市场的形成具有自发性,同时也有我国政府的调控,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产生使市场自发与政府主导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的劳动就业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分配转变为市场经济下的自主择业的新型就业体制,少不了劳动法等经济法律法规的指引和保证。经济法促进了劳动力来源的丰富性,促进了劳动用工制度的完善,也对政府促进就业进行了督导,从而促进了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四、结语
经济法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不断完善中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本质和规律,所以,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法的社会经济功能的研究,保证社会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