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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规范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8: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公共管理规范,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公共管理规范

篇1

关键词:公共管理视角;档案管理;规范化;问题

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直接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有密切联系,规范的档案管理公共能够为我国的各种活动提供丰富的档案信息资源,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社会活动的需求,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转变档案管理的理念,提高自己的档案管理水平,使自己的工作能够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我国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现在正处在发展的阶段,需要相关人员不断研究管理方法,通过使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形成系统的、全面的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话水平,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的同时提高我国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促进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1 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方法

我们所说的公共管理是指所服务的对象是社会公众,并且管理工作是围绕其服务对象开展的,在进行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法,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是指通过科学的方法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清晰,一些工作成果能够广泛地被大众所接受。在开展当那管理工作时,应该合理地将档案调查者的使用需求考虑在内,我们所说的档案管理工作和公共管理工作有很多类似之处,从服务理念上来说,二者的服务对象都是广大人民群众,都是为调用社会公共档案的社会公众、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服务。在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应该时刻将用户的需求放在重要位置,定时对用户的体验、感受进行调查,按照用户的反馈信息来不断改进档案管理的模式和方法。

2 公共管理的基本理念

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是大家的公共责任,这会内在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档案管理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在保证档案管理合法性的前提下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现代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传统档案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有较大的却别。现代档案管理者的社会责任交传统档案管理以政治责任为主的社会责任多了多个种类的社会责任(包含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文化责任、社会责任等多个种类),并且还涉及了其他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责任以及为档案使用者提供全面、完整、安全的档案的社会责任。

从全面发展理念上来看,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和档案信息服务工作是其主要表现的两个方面,这些工作都能够为社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健全的发展支持,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只是针对政治方面、历史研究方面开展服务工作,现代档案管理工作则不仅仅局限于这些方面,工作对象上,现代档案管理工作不仅仅服务于政府人员、科研人员,还为调取档案的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发展。

在公平服务的理念上,基于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档案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歧视现象,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坚持开放性原则,控制好开放性的基础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调用档案的需求,保证所调用档案的完整性、有效性,使档案信息的广大人民群众和档案信息的核心利用群体享有平等使用档案的权利,在开展档案管理时,工作人员要建立统一的服务标准,科学、合理地控制各种调用档案的人群的档案使用权限。

3 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措施

(一)文档集成式

通过使用集成化技术能够在公共档案管理工作中形成较为系统的管理规范,通过使用这种较为系统的管理规范能够实现提高公共管理下的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文档集成式管理方法的工作核心就是各种文档管理相互协调的工作。在文档管理工作当中,通常会明确地划分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使这两个部门能够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文书部门和档案部门的职责不同,文书部门主要是进行文件管理工作,而档案部门则是负责开展档案管理工作,这两个部门各自独立工作,不仅不能保证档案的完整和准确,而且也不能保证所管理的档案的质量。在集成式档案管理方法下,会将这两个部门科学地结合到一起,使结合后的部门能够充分会自己的职能,既能保证文件档案的完整性,还能够体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开放性。

(二)资源管理式

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电子档案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档案管理工作当中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开展难度越来越大,为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档案管理工作也需要向着信息档案管理的方向发展。在未来的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工作人员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促进档案管理工作向着信息档案管理的方向发展,在利用信息资源的同时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使信息资源体系能够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公共参与式

公共参与式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表现形式之一,未来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大众化、公正、公平的档案管理工作,为了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可以在档案管理工作当中适当地让群众参与进来,使档案管理工作向着公共管理的方向发展。首先档案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开展宣传讲座,提高群众文档管理意识,并且对有意参与公共档案管理工作的群众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档案管理能力,让群众在档案管理工作当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不但提高档案管理的质量。参与档案管理的群众一旦发现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存在问题,需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档案管理人员根据群众的反映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正,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档案管理工作有公众参与能够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公开性,在保证档案管理有效性、完整性的同时,提高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

4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在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档案管理规范化研究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进步有重要的作用,根据调查,我国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规范化还没有得到全面、完整地研究,针对目前这种现状,我国档案管理人员应该提高对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档案管理规范研究工作的重视程度,合理变革档案管理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其次,不断创新档案管理的方式,促进我国公共管理视角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邹彩苗.合作共赢,谁与争锋――谈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J].广东科技,2012,13:26-28.

[2]许婷.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的应用探究[J].海外英语,2012,12:45-46.

[3]杨德林.对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中有效应用的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1,31:89-90.

[4]焦平.小组合作学习在初中英语教学的使用策略探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08:271-272.

篇2

关键词: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功能拓展

管理规范化,作为组织管理制度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组织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任何企业或政府部门要形成正规的管理秩序,长期保持健康稳定发展,势必要经历管理规范化环节。不同时期的管理规范化,有其不同的特点。面对信息化的特殊要求和有利条件,管理规范化需要在功能上有所拓展,以其与信息化的蓬勃发展相适应,同时实现自身的发展。

1基本概念界定

1.1管理工作规范

规范,作为日常用语,一般是指对讨论对象行为的约束和限制。具体到管理领域,则是指对管理主体、客体及管理主体与客体交互作用行为的约束和限制。本文所指的管理规范,主要是对管理主体管理行为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它与管理标准有所区别,后者主要是对管理业务目标、要求、范围等的约束和限定。所谓管理工作规范,主要是指对于重复性管理活动的目标、程序,对每一工序的活动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标准、承办者及其职责权利、考核办法等做出的明确具体的规定[1]。

1.2管理规范化

管理规范化,主要是指研究制定、推行并不断优化管理工作规范的过程,以及该过程所指向的管理运行达到规范、有序、有效和可持续发展的状态[1-2]。它是现代管理的基本方法,它是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是形成和提升管理有序性的基本手段,是管理效能达成的基本保证,是管理成果固化的基本方式,也是管理质效提升的基本途径。

1.3信息化

信息化一般与具体领域相关,它既指一个过程,也指向一定的状态和目标。一般是指以信息技术发展与运用为基础,以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为核心,以信息平台建设与使用为依托,以领域要素的信息改造和融合为手段和支撑,实现领域形态转向信息主导的持续过程和最终目标[3-4]。信息化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促进领域信息活动效率的快速提升;通过对相关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信息资源和流程的整合和优化;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为领域业务活动的展开和效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通过领域要素的信息改造和融合,实现相应领域管理观念、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全面、系统转变,并最终促使领域整体形态的信息主导。从本质上讲,信息化通过信息技术的运用,实现了对领域信息活动的流程改造和优化,并通过信息活动与组织活动的内在联系,通过“信息技术运用—信息活动组织—组织活动设计”三者的持续互动,对组织整体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组织从思想观念、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等各方面呈现出信息特色。

2管理规范化的基本功能

作为对管理者所展开的管理活动的约束和限定,作为对管理运行流程、方式、方法的系统设计,作为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有机衔接的重要环节,管理规范化传统上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基本功能。

2.1管理秩序的形成和提升

管理秩序是管理工作有效展开的基础。通过管理体制设计和推行,组织建立了基本的管理秩序,各级各层次的管理者被赋予一定的职责、权力,部门间也确定了相互联系和协同作用的基本关系,为管理运行提供了基本的框架。管理规范化在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设计的基础上,通过管理工作规范的设定,使管理者的管理行为受到约束和限定,它与管理标准化一起,使组织的管理主体、客体总体上按照既定的标准、规范展开活动,对管理运行秩序的形成、维持提供了基本的保证。同时通过持续的规范化活动,能够持续稳步地提高这种管理运行秩序。

2.2管理知识的汇聚和传承

管理规范化的基本活动包括:“管理工作研究—管理工作规范设计—管理工作规范施行—管理工作研究”的循环过程。其中的管理工作研究既包括对管理工作规范实施情况的评估与反思,也包括对管理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总结,更包括对先进管理理念、理论、方法与技术的学习和运用,事实上就是一个管理知识的汇聚过程,其结果就是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知识。通过规范的设计、更新和实施,使这些体系化了的、规范而有效的管理知识得以传承。

2.3管理效能的保持和优化

从管理规范化的作用机理[5]可以看出,管理规范化通过管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既尽可能地实现了管理活动的相对稳定性和有序性,同时也确保了管理运行于管理目标的有效性,并稳步朝向以组织结构所限定的管理效能最大化前进。管理规范化实际上是通过对组织目标可行的实现路径进行选择、优化,并以规范的形式加以固化并推行,而实现对管理效能的保持。通过持续的管理规范化活动,促使管理效能稳步地提升,直至达到组织结构所限定或规定的效能最大值。

2.4管理活动的评价与监控管理

规范化之管理规范,不仅仅包括对管理者管理行为的限定和约束,更包括管理的目标及其分解,包括对管理目标达成的效能评价标准和方法。因此,管理工作规范作为管理规范化的核心成果,它还为管理活动的评价与监控提供了基本的标准,在一定意义上具备管理活动的评价与监控功能。

2.5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平台

从理论与实践互动的角度来看,管理规范化通过管理工作研究,一方面实现了对现实管理活动中规律性知识的挖掘,为管理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养料,另一方面通过先进管理理论与技术的学习与运用,使理论与实践在经验基础上形成了有机联系,在管理工作规范的实施过程中得到了检验,通过管理规范化的持续推行而得到巩固、发展和提升。为此可以认为管理规范化还是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实现持续互动的良好平台。

2.6管理机制的创建与优化

管理机制,与管理体制和管理组织结构一起,构成组织管理的有机体系。作为管理运行具体方式、方法和路径及其组合,管理机制是组织管理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直接对应和决定了组织管理系统的效能。而管理规范化的基本过程,正是这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的核心过程。管理规范的设计和推行,是在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了管理运行的设计,使管理运行更加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使具体管理行为有规可依、有方可行、有据可评,减小和降低管理行为的不确定性。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确定了管理的职能区分和职能关系,明确了不同职能和部门在组织运行过程的责权范围,在此基础上,管理规范化对管理具体如何展开和实施,如何稳步达成管理目标的内在机理和模式进行了明确、规范,实际上实现了对管理运行机制的设计。为此,管理规范化,又可称之为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构建过程。它是组织管理制度设计的末端和重要环节。综上所述,管理规范化源于人类活动认识与实践的有限性,建立在对管理实践与管理理论有限性认识的基础上,人们通过管理工作规范的设计和推行,使管理运行相对稳定而有效地实现管理目标,并通过对管理工作规范的持续更新,使管理运行的效能得到稳步提升,直至达到管理组织结构所限定的组织管理的最佳效能的过程。围绕管理秩序的维持、管理效能的提升、管理机制的构建等,管理规范化具有六项基本的管理功能。

3管理规范化与信息化的相互关系

从信息化的概念及分析,容易看到,信息化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它建立在对组织从体制、结构到运行的建模基础上的,通过信息活动的激化和强化,并通过信息活动与组织其他活动的持续、有机和高效的互动,实现组织信息效能的提升和优化,并进而转化为组织整体效能的跃升和强化。信息化使信息活动异常活跃的同时,也因信息活动的广泛性、深入性和信息自身的性质,促使事物之间更加广泛、多样而近似实时的联系,它一方面为组织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快速、精确、高效的信息保证,信息获取的便利性、实时性,使面向现实和未来的不确定性得到了最大程度上的消除,为组织系统运行有序性的提升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它所带来的事物(事务)间联系的多样性、紧密性、实时性和不确定性,使得管理面临异常复杂和不确定性的环境和条件。当然,信息化对管理及其规范化的支撑作用也会表现在对其活动效率和效能的提升上。概而言之,管理规范化与信息化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3.1信息化以规范化为基础

信息化,特别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信息平台的构建和使用,需要建立在管理业务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基础上。没有对管理活动的统一理解,没有对管理信息活动的规范化,就难以构建统一而规范的信息流程,也就难以进行深入、系统的管理信息资源开发,就难以构建有效而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基于不同语义基础和数据表达标准的管理信息平台之间难以实现信息的有效互通和互操作。同时由于信息活动是组织业务活动和管理业务活动一个侧面的反映,它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势必要引起管理业务活动本身的规范化、管理对象的标准化,以与之相应。只有适度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运行行为,才能使信息化的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否则,难以使管理信息化的效能发挥出来,甚至反而会导致管理整体效能的下降。所以通常而言,信息化总要以业务活动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为基础,只有理顺管理运行行为,统一人们对管理运行路径和方法的认知,才能组织信息技术的运用、信息资源的开发、信息系统的运用,进而沿着信息主导方向从组织结构到运行方式的全面调整甚至变革。

3.2信息化对规范化的特殊要求

信息化通过人、物、信息、事之间关系的强化,使得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人与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越来越紧密、广泛而深入的关系,这种不断紧密的关系超越了个人和单个物品,超越了组织之间的间隔,甚至超越了一般的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这种持续扩展和膨胀的相互关系,使得管理面临日益复杂和不确定性的环境。这种复杂和不确定性变化集中体现在管理环境变化的多样性、快速性,以及变化的不确定性上。它要求管理建设与发展必须有效应对这种环境的变化,具备高度的适应性。这一方面要求管理目标必须能够响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同时组织更需要根据环境变化和自身条件,重新选择和调整自身的发展目标,这种目标的选择往往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目标的多样化、快速变化和不确定性,对管理的组织结构乃至管理运行的具体方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阿什比的“必要的多样性”定律指出,管理系统的复杂性需要与管理对象系统的复杂性相适应。作为管理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管理规范化活动理应为管理活动的环境适应性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3.3规范化对信息化的支撑作用

管理规范化作为对管理主体行为的系统化约束,作为对管理运行的持续优化,对信息化乃至管理的信息化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是为信息化的发展提供“规范”支撑。信息化无论是对于单个社会组织或者整个社会而言,都是一个渐进的、持续的过程。管理信息化的阶段性成果需要通过管理运行得以体现,也只有人们广泛运用信息技术、信息系统、信息资源,使之真正成为管理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和管理效能提升的推手,才可以说组织或社会正处于信息化的进程之中。这种在运行上的体现过程正需要管理规范化这种管理运行设计手段加以保证。通过基于信息流程优化的管理运行再设计和持续优化,使管理信息化以某种强制的形式加以推行,为信息化的快速展开和取得效果奠定基础。二是为适应信息化所带来的环境变化提供“动态规范”支撑。以管理环境变化的多样性、快速性和不确定性为特征的管理复杂性,倒逼管理自身的复杂性。管理规范体系本身就是有效的确定性的组合体。要适应管理环境的复杂性,管理规范体系自身也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提高其复杂性。从目前来看,主要通过管理规范的模块化和管理规范组合的多样化来实现这种管理的适应性。针对管理环境的复杂性要求,通过将管理活动区分为基本的管理活动和基本管理活动的组合,将管理规范化的规范设计过程,进一步延展为对基本管理工作规范的模块化设计和对管理规范模块运用的规则设计。针对稳定性更强的基本管理业务工作,仍然按照传统的管理规范化的思路进行规范设计,以形成基本的管理运行规范模块;针对基本管理业务工作的组合,则更加侧重于基本管理规范模块的组合方式和规则的设计与推行。以此种方式构建动态的管理规范体系,就可以实现对管理复杂性要求的动态适应。通过持续的管理规范化进程,可以使这种模块化的、动态组合的管理规范体系更加合理而有效。

3.4信息化对规范化的支撑作用

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带来的是信息活动成本的极大降低和信息活动效能的极大提升,而管理活动的主体就是信息,管理规范化的关键———管理工作规范体系的设计,其主要过程也是信息过程。因此,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信息平台等等信息化的要素,势必对管理规范化活动产生较大地促进和支撑作用。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它为管理规范体系的更为精确、合理地构建提供信息和方法支撑。在信息方面,它能为管理工作研究提供更为丰富而便利的信息支持。通过互联网能够获取关于先进管理理论、理念、技术方面的信息,通过信息系统的运用,也使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在丰富的现实数据基础上,使管理工作研究成果更具针对性;通过仿真、模拟技术的运用,可以更为快速、有效地辅助管理工作研究,大大提升管理工作研究的质效。另一方面,它可以使管理规范化的形式更加灵活、多样。以往的管理规范体系,大多以纸质的管理工作流程图的形式或悬挂于墙上,或收录于书本、手册中,不便于学习、掌握和更新。信息化所提供的先进技术和方法可以使管理规范体系电子化,从而依托EDA、PDA等终端设备,可以实现管理规范查阅、学习、反馈和更新的实时化、动态化和多样化,也便于管理规范的遵循,促进了管理规范相关知识与管理实践的互动,促进了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循环速度和效率。

3.5信息化与规范化的相辅相成关系

通过以上的分析,容易看到,信息化实际上实现的是将信息技术优势转化为信息资源优势,进而将信息资源优势转化为组织信息优势、组织整体优势的过程;管理规范化实现的则是将管理的有序性转化为适应的稳定性,并通过稳步改进,提高管理活动有效性的过程。两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其中管理规范化是信息化的基础,为信息化成果的巩固和持续推进提供支撑、创造氛围;而信息化反过来既要求管理规范化具有动态适应性,又为管理规范化的效能提升、功能拓展提供了重要基础。两者相互作用、相互协同,共同推动管理在新时期面向科学化的持续进步与发展。

4管理规范化的功能拓展

总体来看,信息化要求管理规范化的支撑,又对管理规范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还给管理规范化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这些都使得管理规范化相比较于以往,在具体管理运行的内容和方式上呈现不同的特点,促使管理规范化的功能拓展。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

4.1技术运用的必要环节

先进技术的学习与运用,是管理工作研究的重要方面。在当今信息化深入发展的时期,管理先进技术层出不穷,为管理效能提升提供了大量的机遇,这就为管理规范化在技术运用方面的功能发挥奠定了基础。技术运用必须与管理实际相结合,在管理工作研究对管理实际进行归纳、总结的基础上,运用信息技术提供的方法和技术,综合讨论先进技术在管理领域运用的可能行、可行性,研讨适用的方式、方法和策略,并统一管理思想,融入到管理运行规范的设计中,通过管理运行规范实施环节,在固化技术运用的同时,发掘新技术运用的其他潜力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在新一轮的管理规范化进程中加以解决。

4.2知识管理的基础平台

知识管理是现代组织管理的重要内容。管理规范化作为理论与实践的交互载体,一方面强调先进理论与技术的运用,另一方面也强调管理经验的归纳、总结和提高。通过管理规范及其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实际上完成了管理知识的一种挖掘、显化和体系化的过程,它既是理论研究材料的重要来源,也是组织内部管理知识的重要来源。通过管理工作研究和管理工作规范设计,进一步促进了知识的收集、规范和共享,是知识管理的基础平台。

4.3组织学习的重要载体

组织学习是组织适应环境的必要手段。管理规范化通过管理工作研究,搜集、整合不同个体和渠道来源的关于组织管理环境的复杂性信息,进而与组织管理内部状态结合起来,加以分析和研究,为组织战略调整和组织结构调整提供原料,并通过管理工作规范的设计为前者的制定、调整提供支撑。从以上来看,管理规范化,特别是管理工作研究过程,实际上就是组织学习的重要过程。这一过程通过规范的制定与实施的反复循环将学习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是学以致用的有效形式。

4.4长效机制的构建路径

组织学习是组织适应环境变化的有效手段,其关键还在于形成和完善组织适应环境变化的良性、长效机制。以管理规范化为基础,可以有效构建这种长效机制。一是针对环境的动态变化,可以通过管理规范体系内部要素的动态整合,实现管理自身的多样性。二是通过对管理工作研究自身的规范化和技术强化,提高管理规范体系的精确性、可操作性和先进性,提高管理规范指导管理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而提高管理的环境适应能力。三是通过管理规范化的持续、动态循环,使管理规范及其体系持续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以确保其适应性。通过强化管理工作研究、强调管理规范要素的动态组合、强调管理规范的动态更新,能够形成组织环境变化的长效机制。

5结论

管理规范化是促使管理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稳步达成管理目标,并使管理效能稳步提升的基本过程。管理规范化一般而言,具有管理秩序的形成和提升、管理知识的汇聚和传承、管理效能的保持和优化、管理活动的评价与监控、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平台、管理机制的创建与优化等六项基本功能。面对信息化的适应性要求,以及信息化对管理规范化的推动作用、管理环境的变化要求,管理规范化在技术运用、知识管理、组织学习、长效机制的构建等方面具有功能拓展的潜力。为进一步推动管理规范化的深入发展,还应在管理规范化的指导理论上求突破、在业务管理规范体系的适应性建设上求发展、在信息技术手段运用上求创新、在管理适应环境变化的长效机制构建上求深入。

参考文献:

[1]李习彬.社会系统三元运行理论与规范化管理[J].管理现代化,1995(2):8-11.

[2]李习彬.全面政府运行设计:思路、内容与意义[J].公共管理高层论,2008(1):103-107.

[3]王豫生.信息化概念的思考[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9):72,85.

[4]朱帅军.“信息化”的概念分析[D].北京: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10-19.

篇3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项目包括:

(一)利用县、乡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项目(包括建设、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下同);

(二)政府性融资安排的项目,包括政府直接融资的项目,国债转贷项目,企业或单位负责融资但需由政府筹资偿还或出台收费政府偿还的融资项目,政府以国有资产产权或使用权置换等方式安排的项目;

(三)使用科技专项经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四)其他与财政性资金有关的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所换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强化合同管理、现场管理。

第五条成立县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对全县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管力度。

第六条监管小组应建立健全会审制度,制定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和工程变更会审办法。对项目的单项工程的变更,原则上会审一次,在会审过程中,监管小组应进行现场踏勘,在听取相关各方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经济合理、方便施工、程序简便的原则提出会审意见。

第七条监管小组应建立变更会审情况通报制,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做好存档工作。于每月末对工程变更会审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材料,经监管小组组长审签后按规定报相关领导。

第八条县审计局应健全审计制度,依法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竣工决算的审计监督。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抽查审计制度,每年抽查审计项目不少于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结项目的10%。

第九条县建设局应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定期对建筑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如招标、造价咨询、检测试验机构等)和个人(如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等)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作为从事工程建设发包、承包活动和资质审批、执业资格注册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应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跟踪评审,及时向监管小组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定,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项目责任人是指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确定的对县重点工程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的责任人。其它政府投资项目,除以会议纪要等形式确定项目责任人外,一般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项目责任人。

第十二条所有工程变更,包括建设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方提出的申请,均由项目责任人将工程项目变更申请提交监管小组备案或会审,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二)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三)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款的增减;

(四)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五)变更的实施方案及必要的附图、计算资料;

(六)监管小组要求说明的其它情况。

第十三条原合同工程变更预计累计增加造价在50万元以内(不含50万元)的,由项目责任人组织相关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方等)会商决定后实施,并将工程项目变更申请报监管小组备案。监管小组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项目责任人,建议停止工程实施并自行纠正,项目责任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自行纠正的,由监管小组报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和分管该建设工程的县级领导处理。

第十四条原合同工程变更预计累计增加造价在50万元以内,但超过原合同金额20%(含20%)的,以及预计累计增加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应按以下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一)项目责任人向监管小组提出变更申请,同时报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接到变更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委派项目跟踪评审员进行现场察看,对变更申请进行初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在初审基础上,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共同组织相关人员会商后提出综合评审意见,提交监管小组会审。

(三)监管小组在接到综合评审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报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和分管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县级领导审批。

(四)申请获批后由监管小组将批准文件分发给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变更申请未获批准的,监管小组应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原合同工程变更预计累计增加造价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按第十四条的规定程序办理审批后,提交县长办公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所有按本规定应由监管小组进行会审的工程变更必须在获得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方和现场质量监督员要严格按批准文件进行施工和监督,不得擅自扩大工程变更范围。

第十七条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为保证生命和工程安全,项目责任人可会同承包人采取抢险和控制局面的必要措施,并在4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监管小组,经监管小组会审后按实事求是原则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项目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等造成影响的,按长县政发〔2003〕81号文件规定进行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做好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就组织施工而导致工程变更造成损失的;

(二)勘察、设计应该公开招标而没有公开招标的;

(三)不签定合同就开工建设的;

(四)对工程计量、签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工程现场监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

(五)没有以合同形式明确与勘察、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或没有采取有效监管措施造成损失责任不明,或对中介服务机构不履行合同造成损失而不追究责任的;

(六)对工程变更项目不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或对应向监管小组报告而不及时报告,个人擅自表态同意实施的;

(七)对自行实施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变更项目批准支付工程款或进入竣工结算的;

(八)对不按要求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监管小组提供所需资料的。

第十九条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等造成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长县政发〔2003〕81号文件规定进行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落实项目评审责任制,全程跟踪评审不及时、不到位、不坚持原则,或监管把关不严,出现工程计量、经济技术签证失实的;

(二)对未按程序办理的变更项目批准支付工程款或进入竣工结算的;

(三)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进行核实、取证或不向监管小组报告的;

(四)对土方与石方、土方与淤泥等鉴定不按要求和程序进行确认而签证认可的;

(五)不按程序评审造成评审结论严重失实的;

(六)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条监管小组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等造成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长县政发〔2003〕81号文件规定进行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没有经过调查研究、现场察看、集体讨论,擅自表态同意工程变更的;

(二)在收到关于工程变更的申请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监管小组主要负责人没有组织会审,或虽经会审但没有签署具体意见给工程建设造成损失的;

(三)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一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工程质量、投资控制等造成影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长县政发〔2003〕81号文件规定进行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给予监管对象以处罚或追究责任而不处罚不追究责任的;

(二)其他因、、等行为给工程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二条对建筑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不良行为的处罚,按《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执行。

篇4

1公众视野中的煤矿安全严峻形势

煤炭行业是我国重要的能源基础产业,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居于支柱性地位,但是煤炭行业也是生产事故多发的行业之一。根据有关数字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矿难每年死亡人数在7000左右。21世纪以来,死于矿难的人数虽有所减少,但是频发的矿难依然令人触目惊心。新世纪以来,我国每年发生的矿难都在2000起以上,死于矿难的人数也在3000人以上。煤炭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它关系着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着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安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表1为2007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情况表,由此可见我国的煤矿安全的严峻形势。矿难是每一个工业化国家必然经历的转型阵痛。纵观一百多年美国煤炭生产史,其也有过矿难频发的痛苦经历,但如今煤矿业已经成为美国最安全的产业之一,其劳动安全性甚至好于农业、建筑业和零售业。2010年4月10日,美国西弗吉尼亚官方证实4月5日发生的煤矿爆炸事故已导致29人死亡,这是美国1984年以来伤亡最严重的一起矿难!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我国矿难死亡人数占世界矿难死亡人数的80%。中国2009年的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892,美国是0.018。表2和表3为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矿难死亡人数的比较。表1可以看出,我国煤矿行业事故的频发和死亡人数的众多。表2、表3可以看出,我国煤矿行业的死亡人数远远高于美国、俄罗斯、南非和中等发达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应该以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代价,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2矿难频发的公共管理深层次原因

我国的煤矿行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性行业,也是安全事故频发的行业。现阶段我国研究矿难的学者纷纷从人性、腐败、地方保护等方面深入探讨了矿难发生的诱因。然而,从公共管理的角度看,经济利益的驱使、安全意识的淡薄和监管职能的缺失是当前矿难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2.1经济利益的驱使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有一段经典的描述,“一旦有了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大胆起来,如果有了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使用;有了20%的利润,它就会活跃起来;有了50%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而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为了300%的利润,它就不惜冒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由于煤炭行业生产的高额利润,尤其对于那些较落后但有煤矿资源的地区,大量甚至超负荷采煤成为顺利完成财政指标、提升官员政绩的首选。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超限开采、超负荷运转,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不顾;一些小煤矿则把煤矿当做摇钱树,非法经营。有些已取缔的小煤矿也出现关闭———运营———关闭———运营的怪圈。我国企业的安全员,大都是兼职,难以顾及安全生产,不要说他们不敢管,也没有人听,久而久之,不少人都忘了自己是安全员。事实证明,本应是煤矿安全监管者的县乡级地方政府,往往直接或间接参与煤矿的经营。作为一些地方的主要产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煤矿不仅能解决就业问题,也能解决税收问题,非法小煤窑一旦关闭,地方政府就会出现财政危机,甚至连有些职位的工资也发不出。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大量非法的小煤窑继续存在下来。

2.2道德水准低下

因为矿难频发,黑洞洞的煤矿吞噬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这些年来,国内有“血煤”之说————“不要滴血的煤”、“不要带血的GDP”。“血煤”是新词,更多隐含着一种道德谴责。德国的煤矿工人每天都能听到一句温馨的问候:“祝您平安升井!”这种意识深入人心对德国煤矿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我们所欠缺的恰恰是这种对矿工负责的意识。矿主以及煤矿主要负责人都把矿工看作赚钱的机器,为了利益可以不顾矿工的生命安全。河南义煤集团巨源矿难发生前,矿方曾接到瓦斯超标报告。

矿工魏毅说,矿难发生前,瓦斯监测员到魏毅所在的采掘面进行检测,发现瓦斯超标,提醒矿工必须停产停工撤人。但是,“(瓦斯监测员)走了过后,我们矿方经理就说‘干’,他说‘还是干’。”就这样,魏师傅和同事冒着危险一直工作到下午两点,直到下一班工人前来接班。升井后,魏师傅把井下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然而,等到矿方再组织人员下去核实检查时,矿难突然发生。按规定,矿工下井必须配备救命武器“自救器”,但大部分煤矿为了节省成本,根本就不给矿工配备,矿工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自救器。此外,入井登记也极不规范:按规定,矿工下井必须带上身份证、入井证等证件,但不少矿工下井并无证件。管理不规范、配备不完善,归根结底就是矿方相关负责人道德水准低下,对生命的漠视,对矿工的不负责任。

矿工进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也不到位,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到,有些矿工因井下瓦斯探头经常报警影响其采矿作业就用塑料袋蒙住探头。有些矿工看到瓦斯显示器显示已经达到临界值仍视若无睹。矿工是采矿作业的实际操作者,也是对煤矿安全状况最为了解的人。如果矿工能够严格按照规则采煤、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很多矿难则能够避免,矿工不按规则操作也是导致矿难发生的原因之一。由此可见,矿方和矿工的安全意识都比较低,矿方是为了获利,矿工则因为没有受到专业的安全培训,没有安全意识。这些都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死角与隐患。

2.3监管职能的缺失

我国在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也依法建立健全了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构建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自1999年国务院决定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实行垂直管理以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经多次调整,逐步形成由国家、省级及其区域三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但是,从矿难频发的事实证明,监察效果并不明显。首先在煤矿行业的准入方面,政府就拥有发放许可证的垄断权力。我国法律规定,探矿和采矿必须具备六种证书,才有资格“开张”,这就使许可证成为稀缺资源。一些煤矿没有达到开采的准入条件,但是在煤矿行业高利润的现实面前,企业就会通过向掌握公权力的部门寻租以达到其目的。这些部门涉及到工商行政、安全监察、煤炭管理、国土资源等多个部门,这就增加了企业寻租的成本,一些私营中小型煤矿为了减少交易成本,成本内部化。这些得到“好处”的政府官员在客观上由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者变为纵容者,官员与矿企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我国法律规定必须对矿山进行严格监管,但是由于监察部门和检查员无法保持独立性,监察职能弱化,反而为官员腐败提供了条件。

美国曾经也是一个矿难频发的国家,但是美国围绕煤矿安全生产,先后制定了10多部法律,例如:1951年,伊利诺伊州一个煤矿导致119人死亡,直接催生了1952年《联邦煤矿安全法案》的出台;1968年的西弗吉尼亚矿难导致78个矿工死亡,又直接催生了后来的《联邦煤矿健康和安全法》的产生,安全标准越来越高。由于国情和具体情况不同,我国仅仅制定法律还不够,还要从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加以控制。切实从微观细节抓好各方面,使各环节共同发挥作用,以确保矿业安全生产,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公共治理的措施与建议

从公共治理的角度而言,在法律制定方面,立法部门要严格制定煤炭行业的进入标准与建设管理要求。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具体详细的行业要求与安全指导工作交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去做。关于矿难的事故赔偿,可以交给第三方市场完成,保险公司平衡矿方与矿工的利益杠杆。矿方可以与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医务保健人员负责矿工的身体检查与健康救治。

3.1加强煤矿行业准入与建设管理

矿业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分配实施统一管理。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②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③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④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设计;⑤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应当包括安全条例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包括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前,其安全设施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验收合格。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实行分级负责。

3.2建立工伤保险赔偿制度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使雇主加强自我约束,控制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达到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目的。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第三方事故保险制度,一些私营中小煤矿会通过各种方式把事故后果转嫁给政府和矿工家属,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和家属签订“生死合同”,矿主通过转嫁责任,极大地减少了其违法行为的预期成本。经济发展的成本不应该让“残疾的工人”或“贫困的寡妇”来负担。维特教授有一句经典的话:“防止铁路事故的最好方法就是将公司董事捆绑在每一辆火车的车头处。”要有效地降低现代工业体系的风险事故,关键在于让最有能力预防事故的主体承担起事故的成本。针对我国矿难事故赔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提高矿难事故的赔偿数额。同时,还应该建立并完善第三方事故保险赔偿机制,交通行业也是事故频发的行业。汽车保险制度的建立,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同样的道理,保险公司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必然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所以,矿企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必然会对其安全投资状况、矿难事故发生概率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对安全投资状况差、发生事故概率高的矿企收取较高的保险费,对安全投资状况好、发生事故概率低的矿企收取较低的保险费。保险机制的建立客观上促使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资,也有效维护了矿工家属的合法权益。矿难发生后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但可以有效维护矿工及矿工家属的利益,而且还可以真正实现对矿企的惩罚,从而达到降低矿难事故的目的。从西方国家的经验看,通过保险制度的完善来化解矿难赔偿、救济问题已经是一种比较成熟的做法。

3.3重视尘肺病的预防与防治

近几年频频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让人们揪心,然而,实际上有一个比矿难更可怕的死亡阴影正笼罩在矿工头上,这就是被称为中国头号职业病的尘肺病。世界各国都没有特效办法治疗尘肺病,唯一的办法是预防。实践证明,只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管理,经常坚持使用综合防尘措施,把粉尘浓度降至国家卫生标准,尘肺病是可以控制的。

首先,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机构,组织和配备防尘专业人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领导重视,严格监督检查等。其次,研究和实施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如加强通风,建立完善的供水系统,采煤工作面应进行煤层注水;湿式打眼,使用水泡泥,爆破前后应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出煤时应洒水;采煤机、掘进机作业时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载煤时必须喷雾降尘等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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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规范化;管理;公路公程;组织设计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由于其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常出现设计与实际施工情况的不符,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高标准的提升和高难度的增加,新材料、新工艺的不断涌现,施工技术更加复杂,传统的施工组织设计表现出违背现代科学管理的弊端,已很难适应建设工程的管理需要,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全面化的改革和科学规范是当前势在必行的问题。笔者作为公路工程设计的工作人员,总结工作经验及问题,分析当前公路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在实际施工中需解决的问题,浅析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化管理措模式。

1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

公路工程施工组织是组织管理和技术管理的一个系统工程,设计的内容主要有工程概述、施工部署、资源保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等方面。施工组织设计是以工程施工全局出发,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设计图纸,按照工程性质等客观规律及项目所在地气候、地质等具体施工条件和工期要求,全面考虑施工过程中人力、材料、机械、资金和施工技术等要素,对整个工程的工艺、进度和资源消耗作出科学、合理安排,为施工过程的连续、均衡、协调性及经济性提供最佳方案,争取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其具有指导施工准备工作、统筹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进度、协调人力和机械搭配的作用,同时,还调节施工过程各环节内容的相互关系与外部的联系,确保施工正常有序进行。

2 当前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规范片面化

按工程建设进程,施工组织设计可分为设计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计划、实施准备阶段投标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实施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就目前来看,为了编制概预算、控制投资,并规范招投标管理,使评标规范化和标准化,对设计阶段和实施准备阶段投标前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规范,重点规范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而对中标后实施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规范模糊,尤其针对建设期限较长的项目的总设计、年度设计和季节性设计内容以及较完整、简化的施工组织大纲等几乎无规范,使得中标单位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处于无序状态,格式、内容及深度、广度上参差不齐,不能充分发挥施工组织设计作用,阻碍工程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可见,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规范片面化严重违背了系统管理原理。

2.2 施工组织设计重技术轻管理

①市场经济下,施工企业获取工程项目后,企业法人作为项目法人,要求与施工项目的全权人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界定在项目实施中应达到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环保、文明施工标准,明确项目经理的责、权、利。而陈旧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法已不能适应项目经理对目标、施工组织、分包工和资源供应的规划,必须通过新的管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施工部署。

②随着建设项目标准的提高,施工风险相应增大,而施工组织设计缺乏规避风险管理措施,没有明确对风险的识别、分析,一旦项目遇到风险,施工组织即失去指导作用,后果严重。

③不具备全面的技术组保证措施。传统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项目成本目标保证措施,导致项目形成后出现事后算账的被动局面;而且忽略了现场施工对环境的污染及文明施工的防治措施,出现被停工整顿、罚款等现象,不仅影响了工程进度,还导致经济损失,加大项目成本。这些管理都是不科学、不合理的,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

2.3 编制人员现代管理知识匮乏、编制手段落后

当前,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普遍存在着现代管理理论知识匮乏,通常仅凭借经验做事,不能与时俱进,编制手段落后,直接影响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水平质量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新管理思路,设计意图难以统筹兼顾,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一些工作人员经验不足,甚至不熟悉施工规范规程,对工程、分项工程及各工序施工技术要求了解较少,达不到协调贯通。

3 进一步强化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化管理

3.1制定完整的编制规范,建立规范化的公路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系统

改变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报栏的传统做法,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编制并执行,参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进行设计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规范,招投标和标后施工组织设计分别由投标人投标前和项目经理开工前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简明扼要,目标突出,具有可竞争性,把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统一起来,充分体现出企业的实力、信誉。

3.2 推广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编制施工项目组织设计和管理规划

竞争激烈的形势下,建筑行业迫切需要在技术、管理水平上作出改革,施工项目管理必须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编制中运用新知识、新思路革新,使工程技术和管理技术相结合,以适应当前市场经济下建筑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需求。

4 结束语

高科技的管理手段势必对工程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项目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新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因此,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定期的知识和技术教育培训,提高项目管理能力,尽快胜任岗位新机制要求。

参考文献

[1]梁卫东. 公路工程组织设计初探[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8(8)

[2]赵站. 公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与标准化管理措施[J]. 交通标准化,2008(8)

[3]陈传德,吴丽萍. 公路项目施工管理[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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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

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人员必须熟悉被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

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工厂规章制度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

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

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上下班班管理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员工应团结合作,爱护生产设备,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4、员工下班时应清理垃圾,检查机器并关闭工厂电源。

二、请假制度

1、员工不得无故离开工厂,如需请假向有关领导批请假条。

2、员工不得以谎称家里有事、家属生病等假理由请假。

3、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5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领导说明,由领导批示。

4、员工请假未到者应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应得工资,并如实汇报给请假者。

三、生产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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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章 人事管理制度

第五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六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八章 保密制度

第九章 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章 晋升制度

第十一章 奖惩制度

第一章 管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第三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 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 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第十条 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一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六条 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七条 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十八条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九条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条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二十一条 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二条 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三条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二十四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十五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工作,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并根据业务需要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人领导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会计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对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相关法规,杜绝企业违反有关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二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十四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十五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三十六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三十八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九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四十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二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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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度调整人员,合理设置岗位

我们始终围绕上级公司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不断的探索和创新。特别是在供电所的岗位设置和机构改革中,多次探讨确定供电所设置情况。我司根据供电量和电网情况,设立十一个供电营业所,其中三个中心所,依据属地原则,各所所在地的变电站(开关站)隶属当地供电所管理,实行站所合一管理模式。

供电所主要岗位有所长(副所长)、安全员、计量专职(专、兼)、线损专职(专、兼)、业扩报装专责、收费班长、抄表员、运行工、总值班长(变电)、维修电工等。岗位的设置依据供电所管理需求而定的,实行了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管理,促进员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二、明确工作范围,促进规范服务

明确供电所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是规范员工服务行为的前提条件。各供电所负责本所和本乡镇范围内,贯彻执行电力行业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切实搞好农村电费电价管理;负责做好所辖区内安全用电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和宣传教育,维护供用电秩序;负责本所员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工作考核。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负责所辖区内配电网的线损管理,做好节约用电宣传工作,搞好营业普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偷窃电行为;负责开拓农电市场,负责供电所营业区域内低压用户的新装、增容、变更和临时用电等业务;负责高压用户的新装、增容等业务的受理,转交电力营销部审批;负责35、10千伏变电站(开关站)的运行和所辖供电区配电网的运行管理、检修和维护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计量管理和电力营销、负责巡视检查所辖区内上级电网过境线的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只有做到职责明确,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建章立制,有章可循

我司建立了一整套《供电所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管理标准》。职责、标准涵盖了供电所的所有工作内容,既有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要求和工作方法,又有该岗位工作标准与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当月奖励的效益工资挂钩,用制度来保证新体制的顺利运作,真正使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供电所的考核方式及方法:每年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与员工经济利益挂钩。供电所的考核内容:在严格考核供电所日常工作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执行力、业务培训和安全工作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安全事故、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电费回收率、遵章守纪行为、有来信来访投拆均据实核实,视情节考核的原则,直至取消评先资格止。

四、着力抓好安全管理,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供电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整个企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公司制订了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确定了安全管理目标,先后出台《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两票”管理办法》等一整套措施和制度。在安全工作上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认真落实供电所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健全和完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和风险抵押,实行重奖重罚。三是牢固树立员工安全意识,抓好班前班后会等制度,认真做好春、冬季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供电所安全管理年等活动。四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五是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深入开展了义务宣传,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六、围绕供电所标准化作业工作流程要求,层层抓,安全工作做到了事事有人负责,有人监管,有落实,有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可控和在控。

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工作。采取行之有效、喜闻乐见、且奖惩分明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培训方式有岗前培训、供电所培训、公司集中培训、外送培训、与大学联合办班,分期分批轮训。授课内容除业务知识外,还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党纪法规、职业道德等,通过培训,员工综合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凡工作不积极,工作作风不扎实,意见反映较大,不能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者,我们主要实行异地交流,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实现硬件设施规范化的目标,公司在这两年先后投入资金60多万元对11个供电所进行了设备更新改造、安装误闭锁装置,配备齐全了各类人员的安全工器具,并投资50余万元为供电所铺设了光缆,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使信息传递、数据处理等方面实现了网上办公。

目前,用电mis系统网络已覆盖该公司所有供电所。办公自动化、营销系统的投入使用为供电所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精心打造了一个系统化、程序化、专业化的数字化平台。

五、建立标准化作业流程,规范员工行为

供电所标准化作业流程包括:安全管理,生产管理,营销管理、专业管理、优质服务、综合管理六个方面,省公司下发了46项工作流程,我司将此工作流程下发到相关部门

及各供电所,要求各部门、各供电所针对本公司实际对工作流程,提出修订意见。由公司企业策划部牵头,安全、生技、营销等部门共同商讨,确定了本公司的工作流程。为贯彻落实工作流程,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下到各供电所,对各流程讲解,如何运用,如何进行考核。并完备了流程在流转过程中的相关手续,为流程的正常运转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目前在着手制订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完善工作,这将有利于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真正实现规范、高效的工作格局。

“始于客户需求,终于客户满意”既是庄重的承诺,也是应履行的义务。通过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供电所规范化管理及标准化作业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出一个供电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供电部门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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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在楼内做饭、酗酒、搞私人聚会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活动;禁止醉酒上班,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楼内地下室由所属单位和住地下室的人员负责管理和打扫。禁止在地下室楼道内乱涂乱画、堆放私人杂物和随地大小便。

4、为加强政府联合办公大楼内外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5、自觉爱护大楼内外会议室、楼梯、卫生间、各办公室内部门窗、暖气管道、楼道灯具、墙壁开关、自行车棚、室外草坪、花园、升旗台等公共设施。人为造成公共设施损坏或物品丢失者,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视情况加倍赔偿。

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随意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内焚烧废纸、堆放垃圾。

7、楼内各单位不得随意在门上加锁,不得在室内外墙上钉钉挂物、乱涂乱画;通知布告必须张贴或写在指定的告示牌上。

8、楼内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衣冠整洁端庄,言行举止符合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禁止高声喧哗、唱歌,禁止带小孩上班。下班后禁止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楼内。

9、外来办事人员凭工作证、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入楼内。大楼内禁止推销人员、收废品人员、精神病患者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

10、楼内住宿人员必须于晚北京时间十二点前归宿,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11、上班时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在楼后停车棚内上锁管理。停车棚由值班保安人员负责管理,上班前提前一小时开门,上班后半小时锁门;下班准时开门,推迟一小时锁门。凡不按要求停放者,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清理,造成丢失者由停放者自己负责。机动车要停至大楼前划定的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靠。

12、楼内各会议室由所属四套班子办公室负责管理,禁止举办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一切活动,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单位领导或当事者的责任。

13、按照责任划分,卫生间水龙头及电灯要随用随关,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下班时要注意关窗锁门,防火、防盗。

14、加强联合办公大楼内外的环境卫生管理,由县四套班子办公室与行管科共同管理,行管科负责日常督查并随时通报检查情况。

15、联合办公大楼内部的环境卫生,按四套班子实际占用办公室所对应的楼道面积,以排班值日的形式进行保洁管理,具体办法由各套班子办公室自行制定。楼梯等公共部分的卫生保洁,由行管科负责管理。

16、每周一早晨、每周

三、周五下午为楼内、外卫生大扫除时间。冬季除按时进行大扫除外,如遇下雪天气随时清扫。

17、责任划分:

(1)、主楼卫生间:一楼东侧由行管科负责,西侧由畜牧局、统计局、招商局负责;二楼东侧由政府办负责,西侧由人大办负责;三楼东侧由纪检委负责,西侧由县委办负责;四楼东侧由经贸委、经贸党委、交通局负责,西侧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负责;五楼东侧由机关工委、计生委、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西侧由工会、团委、文明办、妇联负责。西配楼卫生间:一楼由局负责;二楼由人事局、编委负责;三楼由政协办负责;四楼由发计委负责。东配楼卫生间,一楼、二楼、三楼由财政局负责,四楼由行管科负责。具体负责单位要以排班的形式轮流负责,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期间发生的问题由值班单位负责。

(2)、联合办公大楼前后的草坪、花园、花盆、花架等,由行管科负责管理。

(3)、联合办公大楼前后标语牌、升旗台、旗杆、健身器材、停车棚等,由值班保安人员负责。

18、联合办公大楼内环境卫生要求:

(1)、各办公室明窗净几,办公桌、文件柜摆放协调,桌面整齐干净无乱堆放现象,室内无卫生死角。

(2)、楼道及卫生间经保洁员打扫后,每个办公室要保持所对应的室外楼道清洁无纸屑、杂物等垃圾,室内清扫出的垃圾要倒至垃圾桶内。当日值班人员要监督冲洗卫生间污物并制止不良如厕行为。

(3)、各办公室都应自行配齐拖桶、拖把等清洁工具;保持盥洗台面清洁,严禁在卫生间盥洗盆中清洗拖把、倾倒茶叶及其他易造成下水道堵塞的废物残渣。因管理不善造成下水道堵塞者,由管理单位自行解决。

19、联合办公大楼外部的环境卫生,按已划定的卫生三包区和公共路段责任区范围不变,按第×××条要求及时清扫。

20、联合办公大楼外环境卫生要求:各单位“三包区”、责任区内无烟头、纸屑、塑料袋等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冬季及时打扫并清运积雪,绿化带内积雪堆积高度不得超过50厘米。

21、联合办公大楼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实行督查通报制,由行管科负责检查并在一楼大厅随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每次通报的结果还将提交县委、政府,将其作为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年终考核以及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依据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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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税收管理员是基层税务机关负责税源管理、负有管户责任的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开展工作。

第三条 税收管理员基本职责为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纳税服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应根据具体的分工范围和管户情况确定工作重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巡查巡管,严防漏征漏管;加强税额核定管理,公平个体税负。企业税收管理员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纳税评估,实施精细化管理,使企业纳税申报趋于真实,征收率不断提高,减少税收流失。

第四条 税收管理员在履行税源管理职责时,依法具有日常检查权、纳税评估权和处罚建议权。

税收管理员原则上不直接从事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工作,不具有税款征收权、减免缓退税决定权和涉税处罚决定权。特殊情况,如交通不便的地区和集贸市场的零散税收,也可由税收管理员直接征收税款。

第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不得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

第七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税源实际状况和税务人员素质及能力,科学配置税收管理员队伍。企业税收管理员应具备一定财会知识、熟悉税收业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

税收管理员占基层税务人员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实行定期轮换制,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原则上每两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九条 日常管理是指税收管理员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总局、省局有关制度规定,依法行使税收管理职能的统称,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税额核定调查、催报催缴、多元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和税控装置的推广与管理,税务资格认定调查、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查以及为履行管理职能所进行的日常检查等。

第十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当规范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纳税人的日常管理,统筹安排下户,依法进行工作。

第十一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辖区内纳税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事项的管理,实地核查纳税人登记认定事项的真实性,清理漏征漏管户,了解掌握所管纳税人的合并、分立、破产等基础信息,保证基础数据的准确和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账簿凭证的管理,督促纳税人落实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的备案制度等规定。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纳税人票种核定进行调查,对其用票种类、领购方式、领购量等提出建议。加强对纳税人取得、使用、保管、缴销发票等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督促纳税人建立逐笔开具发票制度。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进口货物海关完税凭证及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简称“五小票”)的监控管理和稽核检查等。

第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涉税行政审批事项调查,按照规定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工作的调查,提出核定和调整的建议。

第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负责对未按期申报、缴税的纳税人进行催报催缴,按照规定制作相应文书并依法送达纳税人。

第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对管户纳税情况进行分析,并按照工作计划依法的纳税人进行日常检查,实地了解纳税人情况。

第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纳税人,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对上级税务机关和部门布置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也应按照要求认真完成。

第三章 纳税评估

第二十条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通过掌握的纳税人各类内、外部信息,运用有效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管理行为,是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工作方法。

第二十一条 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是企业税收管理员的重要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应对所管辖的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可根据其实际情况按月、季、年或生产经营周期等进行。

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企业原则上1年内评估一遍,掌握管户的实际税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中主要负责评估对象的初步确定、实地调查、约谈、对评估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评估的要求,根据分类管理的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采集相关涉税信息,并输入“一户式”存储管理。

相关涉税信息包括静态信息、动态信息、第三方信息。静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不会变化的信息,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设备生产能力等。动态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采集的纳税人每月有变化的信息,包括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等;第三方信息是指根据分类管理主、辅控指标及日常监控的需要,需从其他企业(单位)采集的相关信息,包括耗电量、水量、矿产部门收取的资源费等。

对静态信息实行一次性采集录入;对动态信息可根据日常监控需要原则上按月采集录入;对第三方信息原则上由征管等部门统一采集或指定专人采集录入。

第二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采集各种信息时,应与巡查巡管、涉税调查、日常检查相结合,尽量做到一次下户、全面采集、共享使用。

第二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充分利用所采集的纳税人信息、计算机初审结果,结合管户的实际情况和监控重点,进行案头综合分析,初步确定重点评估对象。

第二十七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对存在疑点需进一步验证的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约谈。

(一)对一般性问题或者行为明确、疑点清晰的问题,可以直接进入约谈举证。

(二)对于疑点不够明确,不调查难以与纳税人约谈的,可先进行实地调查,疑点初步明确后再进行约谈;约谈后仍存在疑点的,可再次进行实地调查。

(三)对于存在递进关系的疑点,实地调查和约谈可同步进行。

第二十八条 税收管理员在实地调查和约谈时,要经税源管理科(所)长批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根据调查和约谈结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 税收管理员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存在“偷逃抗骗”税嫌疑的,要按照规定及时移送稽查部门。

第三十条 纳税评估结束后,税收管理员应将相关文书和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对纳税评估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加强税收征管和完善纳税评估办法建议。

第四章 纳税服务

第三十一条 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税收管理员应在加强税源管理的同时,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第三十二条 税收管理员要树立依法服务意识,在严格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服务事宜。

第三十三条 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进行税法、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特别是新出台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确保纳税人了解税法的渠道畅通。

第三十四条 税收管理员要按照纳税服务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限时服务制等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十五条 税收管理员在对纳税人进行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现有可能发生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时,应及时提醒纳税人。

第三十六条 税收管理员应根据纳税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辅导。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三十七条 基层税务机关具体负责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并按照“以人为本,激励为主,绩效量化”的原则,建立起真正能体现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和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指标体系。

(一)对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登记率、户月均税负、虚假停业率等。

(二)对企业税收管理员的考核。参考指标主要有:管户(按户)税负变化率、税务违法案件发现户(次)数、未按规定移交稽查率等。

第三十八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对税收管理员各项职责进行量化分解,合理确定每项指标分值,并按照“人机结合”的方法,定期进行考核,至少每季全面考核一次。

对税收管理员考核时,应与执法责任制考核、征管质量考核相结合;应与实地抽查、纳税人意见反馈相结合,确保考核准确性、科学。

第三十九条 基层税务机关应充分利用考核评价结果,建立与能级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基层税务机关可以建立纳税评估主评制,设立纳税评估主、副评员,对主评员可设置较高的岗位基础分和岗位福利待遇。

基层税务机关可按照考核评价结果,对综合得分较高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较差的,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与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廉政监督,进一步健全税收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税收流失或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发生的,或存在违规、违纪等不廉行为的,要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四十一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税源管理能手评选活动。省、市、县每级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人员为本级税源管理能手,授予“税源管理能手”称号,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能级制”相结合,给予精神物质奖励。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可根据本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税收管理员考核评价办法、税收管理员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规范所称基层税务机关是指县级以下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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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管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设工程资料是参建各方在建设期间履职尽责的体现,是建设各方历史的鉴证。它体现了各方的劳动成果与付出,也是各方责任追溯的重要依据。通过工程资料可以看出建设的管理水平,也可为以后质量合同争议、各方的行为免责提供重要的证据。完整的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者辛勤汗水和智慧的结晶 。通过对它的规范管理将有力的推进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能有效的规范建设各方的建设行为,为城市的建设发展积累宝贵的财富。

1、工程项目施工资料归类划分

1.1、完整的工程资料存在的价值

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是离不开项目完整的建设过程的记录,完整的工程资料为建设者提供了有利的参考和借鉴支持。它记录了各方在建设中的痕迹,也记录着相关技术质量人员的付出。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如果没有完整的工程资料,不能提供建设工程中相关原始记录和质量验收合格数据,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如果缺少施工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各种有说服力的数据,缺少相应的文档资料时。在发生问题时就不能及时、准确、有条理地提供分析资料和证据,从而不能查明原因、解决问题,导致各部门互相推诿、扯皮,争执得不到及时解决,责任难以追究。

1.2、资料划分归类的意义

目前我们在工程资料的抽查过程中发现,总体来讲各个施工单位项目的资料都是按相关要求整理的,也有专门的人负责,但是个别单位工程资料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好多项目都是凭借着自己的理解划分,要达到一个具备竣工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单位工程却有一些差距,很大一部分都只是为了做资料而做资料。尤其是分包单位,没有统一的规范。

技术资料就是以施工企业建立的工程项目为核心的生产经营的管理体制,确定项目衡量的标准和管理的目标,真正使责任制落实下去,要约束人们的行为必须要严格考核制度、完善监督手段、公平奖罚措施。技术资料是这些制度的最根本的依据,是给项目打分、进行考核评比的第一数据,最具说服力。

1.3、资料管理相关建设方责任落实的鉴证

工程文档资料可全面反映工程情况,如各分项工程的进度、质量检查的验收记录、各种材料进场的检验情况以及试验报告等,若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文档资料不及时、准确的收集、整理、分析,则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无法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难以判断目标是否偏离程序,难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规范工程项目施工资料的管理措施

2.1、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的管理部门

施工资料控制分三个等级: 项目经理与分管的生产经理签订责任制; 技术员与项目经理签订定责任制; 资料员与技术员签订责任制。各相关人员也需要签订资料工作协调负责制。只要建设、施工管理人员责任到位, 以及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 真正认识到工程建设中工程资料的重要性, 就不难杜绝资料和进度不相符,资料滞后于进度等问题,方可确保资料的及时性与完整性。

2.2、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新规范

新标准、新规范的颁布是跟随我国基本建设发展的, 所以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也作了较大的修改、补充。为增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使其真实的反映工程实体质量与技术管理的水平,统一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内容与要求,以及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资料, 需要各级管理部门为施工资料配备专门的工程技术人员, 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具备岗位资格证, 才能从事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制与归档工作。

2.3、重视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应将资料工作融入在项目实施、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管理工程资料,除项目部开展自查外,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的结合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文明工地考核、安全检查、贯标等工作,对工程资料形成、管理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此外还应系统性、成套性的做好归档文件的资料整理工作,要求竣工文件的资料以项目幢号、工程标段为单位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为资料管理的高效性、时效性,需制定保证金制度,要求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有关资料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资料。工程资料移交完毕,再拨付施工单位的保证金。

2.4、及时做好工程资料收集与记录

工程资料真实反映了建筑实物的质量情况, 应根据建筑物施工的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建筑工程所用的钢材、铝合金、水泥等一些重要的原材料与构配件的质量应检查出厂合格证以及材料取样试验情况。为了防止施工人员没有及时收集资料,等到工程竣工时才发现缺少了某种材料试的验报告或合格证,在承建工程开工之时,管理工程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及时做好分部分项质量评定等原始记录,使整理资料和工程进度取得同步。

2.5、确保工程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为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明确法律责任,为提高资料管理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规定由责任人本人签字的绝不允许代签,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亲笔签字,责任人必须出具委托授权书,让受托人代签,授权委托书连同竣工文件应一并归档保存。工程资料形成的过程中,为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当失误造成的文字表达不确切或数据错误,责任人应对其进行修改,且在修改处加盖修改人印章。

2.6、切实加强资料的信息化建设

为改进目前资料管理中的问题和缺陷,关键是企业资料的信息化建设,没有信息化建设,资料的集中统一管理、有效归集和资料资源的共享等等就无法实现。为全面提升建筑类施工企业资料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应首先建立和统筹规划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协作一致的资料信息网络服务体系,畅通使用渠道和资料归集;其次要拓展服务范围,改进信息资料的服务方式,提高资料的网络化服务能力和开发利用水平。分布式归集是建立施工企业最有效的资料信息服务平台,统一服务门户的构架,通过服务集群的方式由机关各部门、各区域事业部、各子分公司、各项目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编辑、和更新,集成到集团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连接到企业的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资料服务出口,提供统一的资料信息网络服务,包括公开资料信息浏览、资料目录查询服务、部分资料的下载服务、申请下载服务等,在各个不同区域满足企业内部人员接收数字化资料服务的需求。

2.7、培训提高加强资料人员的业务素质

我国目前正处于信息革命的新时期,资料管理工作会有新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资料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当务之急。为了提高企业资料人员的素质与应对新时期资料工作的要求。一是提高现有资料人员的业务水平,可分批分期的选送资料人员到高等院校的资料专业进修;也可通过请老师办培训班和本企业技术人员讲授资料人员进行轮训;还可不定期地结合实际到外观摩学习,搞专题讲座,交流经验等等。二是逐步引进资料的专业人才。重要的是要有具体目标,讲求实效把资料业务培训纳入本企业的培训计划之中。

2.8、严格审核竣工资料(以下未改

各施工项目部根据集团公司工程资料收交内容和范围,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将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的文件进行整理,送交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查。职能部门应根据内容和归档范围认真的对照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工程资料分类是否科学、系统,移交是否完整、齐全;工程资料反映工程实际状况和工程建设活动是否准确,内容是否真实;工程资料的立卷是否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标准;竣工图图面是否整洁、盖有竣工图章,绘制方法、图式及规格等是否符合专业技术要求;文件的形成、来源是否符合实际,要求单位或个人签章的文件,其签章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材质、幅面、用墨、书写、托裱、绘图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漏、缺部分,应立即要求补缺补漏。

总之,企业资料管理人员必须要树立市场主体观念,全方位的服务意识和开发新思维,才能使企业资料管理真正有效的服务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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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显著位置悬挂,并公开药品质量、价格、广告举报投诉电话。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从药人员管理、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管理追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药品管理工作。

3.医疗机构从事处方审核和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药士(中药士)以上职称或药学(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合格。

4.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从事药品购进、保管、养护、验收、调配、使用的人员参加药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的培训(外部或内部均可)。

5.医疗机构应当每年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县以下医疗机构可采取以中心卫生院为单位汇总后上报)。

二、药品购进验收管理

1.医疗机构必须从合法企业购进药品,并向供货单位索取《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销售人员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进行查验,并妥善保存首次购进药品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前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五年。

购进进口药品时,还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需要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文件;从生产企业购进药品,应当同时索取该批号药品的《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2.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医疗机构对购进药品(包括接收捐赠药品、从其他医疗机构调入急救药品)应当逐批进行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收记录。

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记录和验收记录可以合二为一,但内容必须完整。

三、药品储存与养护

1.医疗机构应当按批准的诊疗范围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配置的设施、设备能够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要求。药房、药库应当与生活、办公和医疗区域分开,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结构严密。应设置必要的避光、通风、防虫、防鼠条件以及温湿度调控、监测设备,应设置离地10厘米地架。有冷藏药品的应设置冷库(冰箱)。

2.医疗机构的在库药品应当实行色标管理,设置合格品区、待验区(或待验标识牌)、退货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陈列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分开摆放、储存,设置“非药品区”;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摆放;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3.医疗机构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并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发现温湿度超标,应立即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

4.医疗机构应当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发现有不合格药品、近效期(效期6个月内)及时记录,并将过期、变质、被污染等不合格药品及时移到不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及时做好报损和销毁,并记录。医疗机构还应对药品储存养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发现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四、药品调配使用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诊疗规范的要求配发药品,并在交付药品时向药品使用者正确说明药品性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禁忌等事项,不得做虚假宣传。

审核处方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如有问题,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签字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

2.卫生院(含)以上医院应当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每月按不少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并进行合理性评估。

3.医疗机构用于调配药品的工具、设施、包装用品以及调配药品、集中输液的区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配置输液的区域应当相对隔离,并符合相应洁净要求。

4.医疗机构调配药品需要拆零时,调配人员、工作环境、使用工具、包装物品应当符合卫生和质量要求,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拆零药品应集中存放。

拆零药品包装袋上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5.医疗机构在药品调配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应当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移入不合格药品区,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退货、换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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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清公文处理程序

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企业机关经常会收到下级单位各类请示性、报告性文件,公文处理人员按照收文程序,逐一登记,有条不紊。但是时常会出现“倒办件”,即一部分的下属机关的请示性公文,越过办公室文书科,直接报送领导审批,然后再倒回办公室文书科或承办单位办理。这种极不正常的公文运转形式,给企业的收文工作造成混乱,致使公文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此外,公文处理人员对于签收到的一些重要的文件,既需要领导的阅示,又需要送呈相关的部门领导,尤其是当公文有时间性限制要求时,文书由于工作疏忽,会出现了漏传或者横传现象,延误公文的办理时效,甚至有可能造成公文丢失,影响后续的归档等事务。目前,企业建立完善了公文传阅制度,有效控制公文的传阅方式、顺序以及传阅时间。在公文进行传阅的过程中详细的记录传阅人、传阅顺序以及时间等,便于公文的追踪,有效防止了公文漏传、丢失。

二、增加公文处理控制节点

办公室是企业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一级组织的公文处理工作实施指导;办公室主任可以根据机关的中心工作,对公文处理提出原则要求或意见,并负责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公文处理人员则抓好公文“催办”环节,防止文件“延误漏办”,突出文件的时间性,及时地转出、阅办、催还公文。

应当明确的是,催办是对办理中的公文,向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进行督促或检查。包括内催办和外催办两个环节。内催办是针对本机关内部,对承办公文情况进行的督促检查,一般由机关文书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承办的公文、呈阅、传阅的文件逐一催办。而外催办是针对机关发往的外单位,对于需要回复的公文进行的督促和提醒,一般是谁承办谁催办,可以采用电话、发函和传真等方式进行催办。

以往,催办的重点在于机关内部,即内催办。随着企业发展规模的扩大,外部联系日渐发达,外催办的作用尤为突显。公文的外部催办,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并注意方式和方法。企业增加了公文处理的控制节点,要求谁承办谁催办。即承办的责任部门,负责催办的具体事宜,并及时反馈公文处理结果。这样在在文件处理过程中,每个节点上的公文处理人员极具时间观念,各承办部门都在尽量缩短文件在本机关和机关外部的运转和处理周期,有效的减少了文件积压和拖拉。

三、加强公文处理队伍建设

新《条例》在科学界定“公文处理工作”概念的同时,更加突出公文拟制这一源头环节,并强调公文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新《条例》第六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公文的起草、核收、分转、承办等事宜,把握公文的“出”和“进”。需要提出的是,本文所讲的文秘工作人员泛指一切与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具有直接关系的人员,如单位领导同志、部门负责同志、文秘人员、政策研究人员等。在公文拟制过程中,文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公文办理的质量。在机关实际工作中,专业文秘人员匮乏,而兼职文秘工作人员多数存在对公文格式掌握不正确,公文版头混用、误用或者干脆不用;对公文文种掌握不准确,自制文种、误用文种或混用文种;对公文要素掌握不全面,纰漏较多,直接影响了公文的效力和严肃性。这就要求,企业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对本企业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模范遵守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公室作为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设立文秘部门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着重强调的是,公文处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策和理论水平,熟知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有强烈的责任感、大局观点和保密意识,坚持原则,严谨细致,精益求精。

四、明确公文传递渠道

在公文管理方面,新《条例》的第七章对公文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强调公文的安全保密。其中,对密级文件的管理中增加了两方面内容:新《条例》第二十九条从机构、人员和设备上规范了密件的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 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范了公文公开的管理:“公文公开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

此外,公文传递渠道更明确具体。新《条例》规定:“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人员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而旧《办法》却未提及此项。

在企业文件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机要信函运转的“四个一”:“进出一个口”、“拆封一只手”、“登记一本帐”和“传阅一个点”。需要强调的是,当文件只有一份或很少几份,且需要阅知的人员较多时,传阅应当坚持“点传”。这就需要以机要文书为一个“中心点”,阅件人只和机要文书人员之间存在严格的取还登记手续,阅件人之间不发生直接关系,这就有效避免了机要文件在传阅过程中积压、遗失和泄密等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公文传递的安全。

五、革新公文处理手段

策令性是公文独有的,也是最重要的特性。意思是说,公文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约束力。这是公文最本质的性质,也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体的根本标志。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及领导工作方式的新变化,公文处理的程序、方法也需要不断的修善,适应新的工作需要。办公自动化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办公室工作的各个方面得到越来越多的运用,而网上公文处理则是自动化办公中极为重要的方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革新办文手段,强调办公手段功能设计的实用性,真正实现公文处理的自动化。与以往“纸质化”办公不同,超时间性、跨地域性是网上办公系统的显著特性。但是,企业在设计公文处理系统的功能与构架上,模拟并拷贝了传统的纸质公文的处理流程,力求避免主观臆想。这样,既保持既有公文处理模式的连贯性,不会与现实需求之间产生太大的冲突;又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两种处理方式之间的互补,各取所长。毕竟,就目前的企业实际而言,还有部分单位未能做到完全的无纸化办公,而网上流程与纸质文件流程的同步,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公文处理成效。

企业公文处理的流程中,有的基层单位和部门不按程序,直接将请示报送给领导个人,个别单位甚至同时报送给多位领导,形成多头请示和越级请示的现象。这种“倒办件”不仅延误公文处理时间,还增加了公文处理机关的处理难度。根据这种现象,企业设计了网上请示公文的专用格式和流程。凡不按公文运转流程要求,公文格式不规范的公文,系统自动回退,一律不予受理。这不仅避免了一文多投的现象,还规范了公文报送的格式,给公文处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在公文处理工作方面,企业加入了市委、市政府电子公文安全传输系统和省国资委网上公文直接传输系统,真正意义上取消传统的纸质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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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要精神”,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警容严整,奋发向上。

(一)、执法为民。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把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转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和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

(二)、爱岗敬业。全区广大交警要热爱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和集体荣誉,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警,精通业务,要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自觉维护好全区交警的声誉和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

(三)、纪律严明。全区广大交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执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和决定,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严格遵守落实“五条禁令”,从严内部管理,落实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纪律作风,无违法违纪现象。

(四)、作风严谨。领导班子团结、求实、上进,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规范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依法行政。

(五)、警容严整。民警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不

可敞胸露怀,风纪不严;要保持警服清爽干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不得染彩发、留长头、大鬓角、蓄胡须,不涂指甲油、化浓妆、不可纹身:举止要大方得体严谨,走、坐、站要有军人的风度、威武文明、不卑不亢、精神饱满,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笑打闹,着警服不可吸烟、吃零食,不能背手挽袖,搭肩挽臂。

(六)、奋发向上。队伍中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民警精神状态良好,创业劲头实足,开拓创新意识强,各项工作有进步。

二、物要整洁,就是要做到办公场所配置合理,环境整洁卫生,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管理制度规范齐全。

(七)、办公场所配置合理。单位内各种装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生活用具的摆放,图文仪表的悬挂、张贴要整洁有序。

(八)、环境整洁卫生。机关文秘站 及家属院布局合理,做到美化、绿化、硬化,车辆停放有序,院内的各种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注重花草爱护,保持花圃草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九)、办公秩序井然。建立完善的“警务公开栏”和“公示栏”,办事流程公开示意图、办事指南和办公区域平面图,公布民警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监督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制,保证值班电话、报警电话工作状态正常。民警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缺岗和上班时间无打扑克、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打电话聊天等现象。

(十)、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制定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警务公开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值班备勤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标准、有考核、有督查、有检查,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有登记、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窗口”单位及需要群众了解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行依据等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全部公开,方便服务群众。各种文书、档案资料册薄有序入柜,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机关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机关无失盗现象,机关车辆及警车按规定喷涂和安装,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无违纪使用警车和酒后驾车现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三、“说话要和气”,就是要做到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警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率高。

(十一)热情服务。积极推行微笑服务、限时服务、挂牌服务、承诺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招呼、笑脸相迎、好言相送。对群众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办事无“冷、横、硬、推、拖”和办事“稀拉松”现象。

(十二)语言文明。遵守《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注重根据对象、年龄、性别、职务不同恰当称呼,尊重他人,谈吐文明。接待群众、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员业务办理等直接为群众服务的“窗口”单位要分别制定和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和服务意识,并提供群众来办事使用的桌、椅、饮用水和笔等。

(十三)态度和蔼。对办事、报警、求助、咨询、报案的群众,要热情体贴,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帮忙,一句好话相送”。不可指手划脚,盛气凌人,态度淡漠,坚决克服“冷、硬、横、推、拖”行为。要建立完善办事的反馈制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如实登记,及时转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对手续不齐全的,应当指导群众完备手续;对超期不能依法办理的,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进展情况和说明延期办理的原因。

(十四)警民关系融合。民警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爱护群众,在依法执行公务时,要主动出示证件,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执法管理中不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诲骂群众,更不能发生由此而诱发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办事要公道”,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管业务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

法、公平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在执法活动中接受当事人或委托人的馈赠、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性活动。

(十六)路面执勤执法方面。要建立完善民警管段责任制,民警工作职责要

明确,目标任务要明确,奖惩措施要明确。要建立完善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程序,使民警在执法的各个环节,都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行政行为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条文适当,法律文书规范齐全。要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杜绝,徇私枉法,,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公路车匪路霸等公路犯罪行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道路治安秩序良好,无公路“三乱”现象,无严重交通堵塞,群众出行有安全感。

(十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