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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7:58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篇1

(一)轨道工程造价重心相对片面。在我国,轨道工程造价的重心大多数集中于施工过程中的,例如,审核施工图的预算、建安工程款价的合理结算、算细账等等。虽然这些做法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都属于事后的补救。实际上,想要做到有效地控制轨道工程造价的方法就是把控制的重心转移到工程建设的前期建设上。只有在前期建设阶段做好控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轨道交通造价的问题。

(二)轨道工程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不高。由于轨道工程一般都是由政府投资来建设的,所以各级相关的工作人员大多会考虑如何才能够使建设方案更加的合理、如何才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建设,这就导致很少会有人去考虑如何才能很好地减低造价,因此建设者在刚开始的时候就只注重到了社会效益,而忽略了经济效益。

(三)轨道工程造价的单位造价过高。对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说,我国的建材价格与人力劳务价格都比较低,因此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应该也是低的很多,然而我国轨道交通工程的造价却比许多的国家和地区高出好多。

(四)轨道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不完善。因为我国在思想上就对轨道工程造价管理不够重视,所以才使得在现今的社会上,有关于这些方面的措施也是不多,即使现在有一些比较好的措施,但其中大多数都是最近这几年才慢慢兴起的,并且效果也是不明显。

二、在全过程进行工程造价的原则

城市轨道的建设与其他的工程建设相比,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其在科学的工程选址、适当的工程规模、最优的功能效应。合理的施工方案、多样的施工工法等等,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特点。因此,在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就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适当的建设标准。在城市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一定要做到适当的技术、实用的设备、实际的装修、可靠的安全标准。总而言之就是要做到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千万不要为了所谓的攀比,所谓的面子工程。

(二)详细的建设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在规划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的考虑城市的未来建设和发展,这样做既有利于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又有利于助力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并且也可以组织一些比较稳定的客流,来提高后期的收益。与此同时,轨道工程建设的路线应该尽可能的依照城市道路发展来布局,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拆迁的费用。

(三)采用科学的造价控制的方法。这其中就包括建立统一的全国轨道工程设计、预算编辑方法和配套的定额,进行限额设计,尝试一些新的计价体系等等方法。

三、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具体措施

(一)决策阶段。在轨道交通工程的决策阶段上,应该根据对城市的功能结构、自然条件、经济状况、土地的利用开发、城市的总的规划和交通状况等等因素进行研究。要以保证安全和功能为前提条件,以交通的需求为出发点,要以客流为基础,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来选择。通过结合城市的发展现状来进行决策,有利于根据城市发展来降低造价成本,确定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轨道交通网络。

(二)设计阶段。轨道交通工程在设计时要求实用,尽可能地减少与基本功能不相关的设施。在轨道交通设计时,一定要要严格控制车站设备和管理用房的面积,优化车站的布局。具体的措施如下五个方面:1、推行积极的设计招标,形成竞争机制。项目的前期工作是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其中设计单位起着重要作用。一定要抓住这个重要的环节,要使得设计单位不仅对项目担负起责任,而且必须对自己的项目进行严格的控制。所以,一定要引进竞争制度,这样就会使得竞争者在各个方面进行严密的控制。2、要积极主动地控制造价。设计单位在设计的过程中,既要追求设计的新颖合理,更要在先进的技术下注重经济效益。各个专业的设计人员应该把控制工程造价的意识融入到设计中去,引入适当的竞争制度,来增加设计人员的危机感和积极性,从而更好地更主动地控制造价。3.制定设计索赔和设计监理等制度。这些都是设计工程所必需的制度,只有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够是人们在设计的时候会有整体性的提高,对于工程的整体质量也是有了保障。4.加强限额设计管理。在设计阶段,就应该用限额设计的方法来进行费用的控制,对于限额设计进行跟踪观察,对于偏离控制的费用进行相应的分析,从而进行调整和修改。而对于必须要更改的,应该尽可能地提前,对于影响较大的重大设计变更,一定要做到先算账,后更改的方法。5、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按照现行的设计计费方法,不论是哪一种,都是没有经济责任的。这一种计费方法使得设计单位只是一味的追求技术,而忽略了科学和经济效益。而在实际的工作中,经常出现设计过于的保守,施工过程中随意地变更设计等问题,这就会使得造价超出预算。因此,我们要对现在的计价计费方式和审核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

(三)施工阶段。设计一旦完成,轨道工程造价的控制就转移到建设的实施上了,在建设方面实施公开招标的方式的措施如下:1、加强招标管理制度。推行公开的招标制度,是选择优秀的施工承包商、降低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一定要坚持以施工图进行招标,要加强评标管理。2、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要对招标文件之中影响工程造价的条件和原则进行不断地改善,以便于更好地控制投资管理。3、加强合同变更的管理。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因为一些因素的影响,而引起产生合同的变更,完善的合同条件就是控制合同变更的基础。4、实施全面的成本管理。要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是目标成本落实到人。

(四)竣工验收的阶段。1、工程管理控制人员必须直接参与最后的竣工验收工作。2、要充分发挥工程审计的作用,把好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

四、结语

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 造价管理 造价控制 常见问题

中图分类号:C913.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在北京开始建设地铁起,城市轨道交通在我国已经有了近五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近五十年的发展历程之中,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发展速度更是得到了加快,成为我国城市交通的重要支柱。但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相较于国际行业情况来看,普遍存在造价过高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可持续发展,降低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际上,工程造价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是一个难点问题,而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规模巨大投资复杂等方面的原因,其造价管理更是难上加难,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研究城市转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策略,对促进城市轨道交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本文就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一番浅要的分析。

2 造价管理缺乏主动控制能力

将工程造价控制更多集中于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的控制,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上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这一缺陷也被带到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之中,使得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从管理缺乏主动控制能力,对前期阶段如投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重视程度不够,无法形成主动积极的造价控制机制。例如,我国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工程造价的确定大多是静态滞后的造价确定方法,先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再套用定额确定工程直接成本,最后根据相关系数计算间接成本,最后累加出工程造价。采用这种方法,其套用定额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往往是在延用几年前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定额,既便是用调整系数进行弥补,也会造成预算值与实际值的巨大差异。同时,各地方工程量的计算标准也存在差异,即便是同一工程,按照不同地方的定额所计算出来的工程量也并不相同。

实际上,长期以来很多人总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活动,理解为是将目标值同实际值进行比较,在当目标值与实际值存在差异时采取对策进宪调整。这种造价控制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而言,只能够发现其差异而不能消除其差异,更不用说预防差异的发生,当这种差异发生时,工程造价已经进入破坏阶段产生损失。因此,被动的造价控制方法必然会造成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相分离的严重现象。

3 造价管理缺乏全面控制能力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涉及的单位、部门较多,影响因素极为复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经常会将其分解为单项工程,确定造价管理的重点和要点,这种划分方法极容易造成片面控制,产生遗漏现象。如忽视投资决策阶段造价管理、设计阶段造价管理力度不大、竣工结算造价管理流于形式等现象。实际上,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的源头,虽然这一阶段所消耗的投资只占整个工程总造价的1%左右,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能力却达到70%以上,这一阶段的技术经济决策、建设标准决策、线路用地决策、机电设备选型决策等,直接关系着整个工程造价的高低,因此必须将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源头,从投资决策入手进行优化配置以获取最佳的投资与功能之间的匹配。

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的依据,但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之中,由于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设计工作主要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的,设计院设计人员在进行设计时,更多的是倾向于工程的使用功能,而对经济因素的考虑相对较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对整个工程造价的影响度通常只占到10%左右,但设计阶段的影响度却远高于这个比例,设计人员重视功能轻视经济性即是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注意设计阶段的经济合理性,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多是分析检查设计概算的执行情况,以作为项目管理和投资效果的评测依据。竣工结算能够直接反映出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实际造价,因此必须做好竣工结算工作。在进行竣工结算时,需要收集、整理出竣工结算资料,如竣工图、变更通知、现场签证、竣工鉴订材料等等。尤其是一些重要材料的收集和取证,如设计变更通知、现场鉴理签证等,是竣工结算时的重要凭证,必须保证其准确可靠性。实际上,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的竣工结算书往往为多算,而发包方则会尽量削减,最后产生扯皮现象影响工程项目的使用和造价的确认,因此应当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避免这种纠纷出现。

4 造价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造价管理人员素质不足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所存在的另一常见问题,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现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从业人员中,本科毕业生不到三分之一,绝大多数都是大专、电大、函授毕业生,甚至还有很多高中学历人员存在。而就从业人员的专业来看,真正从高等院校工程造价管理专业毕业的学生不到1%,大多数是工程经济、投资经济、工程管理、概预算等相近专业毕业的学生,由于专业知识的不足,很多造价管理人员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时,多停留在概预算管理上,而无法对整个工程的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跟踪管理。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现象,严重制约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5 结束语

从目前来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不论是从管理方式还是从管理人员来看,都远远不能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远远低于国际先进水平,急需借鉴国外先进发达国家所采用的动态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跟踪管理,以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避免造价失控,造价过高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 韩敬英,王克忠.工程造价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及对策[J].山西建筑,2009(20)

[2] 刘懿玲.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常见总是及解决措施[J].建材发展导向,2012(02)

[3] 唐菠,高岩.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29)

篇3

关键词:轨道交通;施工;造价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要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和不可控因素多的特点,其工程造价的控制是一个系统、复杂的过程,要从项目规划,方案比选、设计,招投标,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监控等阶段加强造价控制。项目的实施,是造价控制和管理的重要阶段,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重点是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的造价管理合理与否直接决定项目建设的投资、质量和工期。为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执行招投标制,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在工程实施前,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招投标法,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及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招投标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如发现问题,必须严肃查处处理。评标专家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投标人编制的经优化的网络图施工组织及相关措施项目是否符合工程特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市场水平认真做好施工队伍工程筹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工作,投标人的资质、资金等能否满足施工的要求。通过招标,对各投标人的施工方案从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分析对比,从中选出最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

2.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当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原设计不能实施或者满足工程要求需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必须阐述不能实施的原因,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建设单位根据设计意见对工程数量及投资增减原因分析,最后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变更。如变更后投资突破总概算,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进行概算调整。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做好设计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的审查工作,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各种客观原因所发生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必须规范变更手续,明确设计变更的原因、种类、责任的认定和费用处理原则;施工单位应按照合法的变更手续进行申报。

3.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验收过程中,一定要以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实际测量、检验、确认,例如:基础钢筋的尺寸大小、间距的多少;基槽的宽度、深度;垫层的厚度等,这些重要的数据都是建设单位最终结算的依据,一旦工程被隐蔽之后,倘若没有进行及时的验收,在没有数据记录的情况下,会对今后的工程造价审核工作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做好隐蔽验收是进行工程结算的前提,我们应当建立包括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在内的建设项目隐蔽工程资料库,对隐蔽工程及其变更情况进行现场拍照录像,及时跟踪记录。虽然有些工程在事后可以进行破坏性检查,但如果能在事中做好这些工作就能避免以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4.认真贯彻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

对工程施工和设备监造进行监理,是督促施工方和设备供应商按合同办事,并是对建设工程实行“三控制、三管理和一协调”目标控制的有效方式。要认真选择监理单位,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理制度。特别是负责造价管理的监理人员一定要提高责任心,现场监理人员要做到“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实现“责任到人”的制度,现场监理对各自签证量真实性负责。对工程监理中的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5.严格执行项目结算程序

项目结算应以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为主要依据进行项目结算。在项目结算前期,建设单位从支付起扣点开始,在项目结算时按规定逐月从结算金额中开始扣回备料款,直至将备料款全部扣完为止。在项目结算时建设管理单位尚应扣留施工方5%的质保金,直至保修期满,再将质保金返还施工单位。

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城轨建设发展至今,全国各大中城市在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中均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经验,城轨建设理念在不断创新和拓展。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003】81号)文件的颁布,对项目的建设规划和条件提出了新的要求。

总结在城轨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中的问题和经验,我们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全、节约、环保为指导,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为根本,以做好造价管理为宗旨的原则。现对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提出以下措施和建议:

1.建立专业的城轨造价管理体系

随着各大中城市陆续开建城轨项目,且投资费用高,在基建中所占的投资比例也越来越大,因此,建立专业的城轨造价管理体系为大势所趋。比如,重庆市从2001年第一条轨道线路开建,至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专业计价体系。

2.补充、修改和完善城轨有关造价计价标准、依据等体系文件的编制工作

为有效进行城轨造价管理工作,提高投资效益,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投资进行有效管理,应修改、进一步完善《重庆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2011》等行业水平指导标准,健全有关城轨建设的计价标准、依据文件。

3.加强城轨造价的动态管理工作

随着城轨建设的不断发展,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出现,有关造价管理的相关文件也在不断修改和完善,其政策性和时效性非常强,因此城轨建设造价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我们更加需要加强城轨有关计价标准和依据的动态管理工作。

4.加强城轨造价管理的调研工作

城轨建设具有多种管理模式,各种管理模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应分别进行调研。另应对建设单位管理费、运营筹备费、工程保险费等费用、计费基数和费率进行调研,以规范和统一其计价标准。

5.规范城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过程

招投标也是进行造价管理的重要一环,应针对城轨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和颁布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投标相关管理文件或法律、法规性文件。

6.加强城轨施工过程中细节规范和管理工作

城轨施工过程中各种细节问题对投资的影响、控制和管理更为复杂化和多元化,所以,应针对城轨工程与市政工程的不同特点,并借鉴铁路系统较为成熟的经验,编制和颁布有关《城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城轨投资控制和管理办法》、《城轨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等。

7.全面提高城轨造价管理水平

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是以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它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实践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综合性学科。因此,造价管理者除应对本专业知识有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外,尚应对项目设计内容、设计过程、施工技术、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等作全面的了解,并应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融技术与经济知识于一体。

为充分发挥城轨项目投资效益,造价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必须全方位提高其管理水平。造价管理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作,不仅仅是靠理论,而更多的则是靠来自于造价管理者自身的素质和实践经验,尤其是在我国城轨建设迅速而有序发展的今天,从国家利益、国家经济核算及发展等方面,都充分证明造价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作为工程造价工作者,对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项目竣工后的经营效果,而对于建设管理者来说,则是取得一项合格的建设产品,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资金的投入,使投资更大的发挥其整体效益的有效手段。

三、结束语

在造价多种管理模式并存的今天,创新造价管理模式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同时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为其涉及到政府、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利益相关方。在轨道交通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过程中,做好计量支付和工程商洽、设计变更管理等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需要调动参建各方的造价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严格的控制制度,进行全方位控制和动态管理。

参考文献

[1]贺巧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和造价管理[J].中国建设信息2007(13)

李玉周基于成本视角

[32]毛军平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管理问题研究 苏州大学,2008年

篇4

关键词:合同价款;轨道交通;造价控制

引 言

施工合同价款的组成、确定与支付,只要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本着平等互利,双方协商的原则,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认真详细,明确约定各项条款,并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就可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实现各自的合法权益。

1 合同价款的组成

施工合同价款是双方达成协议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的工程造价。轨道交通工程的造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4部分组成。它是以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工程地质资料、测量网络图,并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计算原则计算的各类工程实物量为基础,按有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及计算标准计算或自主报价确定的。

对于合同价款总额的计算,国家计委等部门在《关于改进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实行什么工程用什么定额的办法。”各专业部门结合专业特点补充制定的预算,应具体明确适用于什么工程,以便有关单位采用。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各专业部门结合专业特点补充制定的预算定额,仍应按间接费定额的管理分工,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对于实行招标投标承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对各项定额可适当浮动。这里所指的浮动,一般是对间接费而言,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可以降低取费标准或承诺其他优惠。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写明如下内容:①工程量计算依据的图纸、设计说明、采用的计算规则;②工程项目价款计算采用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配套的间接费定额名称;③如果承包方对间接费定额承诺浮动的话,应具体写明如何浮动等;④补充缺少定额项目的原则和方法。

2 合同价款的确定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工程结算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实行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的结算办法;也可实行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按工程概算包干等办法”。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按规定对合同价款进行约定。约定合同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

第1种形式是由甲乙双方编制建筑施工图预算,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定,以审定后的工程造价作为确定合同价款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这是由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共同确定合同价款的形式,也就是可调价款施工合同价款的组成确定调整和支付方式,一般在议标工程中用得较多。

第2种形式是根据建工程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其标的和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书提供的实物量清单以综合单价形式编制。其中材料单价采用项目所在地价格管理部门的信息价或市场价编制;标书中还应列入风险费、技术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和优良工程补偿费。其中“风险费”主要是中小型工程实行固定包干时考虑的市场材料价格、人工费波动所造成的影响。“工期补偿费”是指合同期在工程定额的基础上压缩一定限度时考虑的赶工费。“优良工程补偿费”是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按国家工程质量等级,经验收达到优良工程标准时应考虑的补偿和奖励,一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这是工程通过招标投标,甲乙双方确定合同价款的形式,也称为固定单价包干形式。任何施工合同均可采用上述两种形式之一,但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中应写明如下的内容:

(1)约定本工程造价的依据:工程预算定额和相应估价表的名称和颁发部门;执行各种取费名称和颁发的部门;参照的材料价格和部门;人工、机械费调整文件名称、编号及部门;其他有关确定工程造价的法规名称和颁发机关。

(2)约定本工程造价的方式:约定方式是按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共同审定的工程预算,还是招投标工程定标的价,并应把标的或预算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约定本工程造价的调整方式:约定调整方式是实行投标包干固定价,还是执行预算加签证的可调价。若执行包干固定价,一般应考虑一定比例的包干系数,以应付施工期内可能出现的价格变动等因素;若执行可调价,合同中应写明可调因素,如材料代用、现场签证等。并对这些调整的有效性作出具体的规定。如能在施工合同中写明这些内容,则对双方以后的合同履行和办理结算均作出明确的规定,给合同价款的调整也提供了依据。

3 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的调整是有条件的可调价款。国务院在《轨道交通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规定:“属于包干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国家规定的材料设备价格调整、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包干范围之外的设计变更很多,如地质资料的不太准确造成的超挖或地底断层、溶洞等需要的处理均属于这个范围,还有施工场地的狭小和施工条件的恶劣所引起的材料二次倒运、材料变更代用等等。因此,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写明,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①因设计图纸修改引起的实物量变化;②经审核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③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增减;④招标文件认可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⑤招标文件认可国家或地方的费率计算调整。

对于执行固定价的招标投标工程,还应补充如下内容:①招标方提出的工程实物量与工程实际不符的;②工期在18个月以上且风险费未列入合同价的。这些因素的发生,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般是难以预见的。

因此,只有明确上述可调因素,分清双方的责任范围,才能有效地避免纠纷和相互扯皮。在合同中规定了可调整因素后,合同价款的调整,可用单调法和系数调整法两种方法。

单调法是指在组成工程造价的人工费、材料价格、机械费和取费标准有较大变化时采取的单项调整。施工合同如执行这种办法应约定可调内容的名称,有无幅度限制,调整的依据及其颁发的部门。

系数调整法。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综合不同类型的工程加权平均计算的调整期工程造价费用与基准期工程造价费用进行比较,制定不同时期的调整系数,用以调整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如执行此种办法,承发包双方应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工程采用单调法的较多,其主要优点是与工程结合紧密,因而结算也比较准确。而系数法因工程的个体差异较大,不如第1种方法切合实际,因而用得较少。

4 工程价款的支付

取得工程款是承包方在履行了合同义务后的合法权利,支付工程款是发包方享受了规定的权利后应该承担并履行的合同义务。工程款的支付是轨道交通施工合同的重要履行方式。工程款一般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结算尾款,还有留取的保修金。

4.1 工程预付款

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承包时,因开工前乙方需要备料、订购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和其他工程准备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按国家规定,甲方可在开工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也可以分批付给,并在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预付款额度时起,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按材料所占比重陆续扣回。

4.2 工程进度款

该款是按月支付的已完成工作量的价款。一般是承包方每月底向发包方提交当月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和工程量月报表,经审核后按核定的工作量支付工程款项。

4.3 竣工结算尾款

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按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一般应在合同中约定送交时间和审核时间,经双方核算认可后加盖公章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工程造价即为双方结算的依据,甲方在支付结算款时应扣留约定比例的保修金。

5 结 语

综上所述,工程价款的支付应写明支付的期限,包括预付款的付款期限、工程进度款付款期限、工程竣工结算款付款期限、剩余工程保修金退还期限等。还应考虑甲方一时资金不到位而引起的停工索赔,最好是与乙方协商,达成协议,明确列出在几个月内不计该项索赔。

参考文献

[1]孙辉荣.浅析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J].科技风.2008(04).

篇5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的成本控制

通常而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资费用的结构包含工程用地费、工程施工费及工程设计监造费三大项。工程施工费即为施工总成本,而施工总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与间接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在施工上的费用,包含人工、机具、材料及暂设工程等费用。而间接成本,则指虽非直接用于施工,但该费用的耗费由该工程施工而起,包含行政管理费、开办费、工程杂支、税金、利息等项目。所谓投资成本,是自投资中提出支付某项工程费用,而投资成本控制则是施工过程中如何有效的控制成本,或者利用有限的成本来控制施工,使工程在资金、劳力最节约的方式下完成。一般而言,投资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包括如下方面:确定目标成本或标准成本;将实际绩效与设定的标准成本相比较;分析两者间差异,并确定差异发生的原因;采取纠正行动。

首先,明确工程的投资成本管理程序,并建构数字化的投资成本管理系统。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投资成本管理于工程生命周期中分为资源计划、成本估算、编制成本预算及成本控制四个作业循环)进行。直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实际执行的总决算金额与投标总金额或工程合约总额作比较,以分析城市轨道交通的盈亏,验收成本控制的成果。有关评估投资成本管理绩效,可通过异量、实现值(Earned Value)分析和现况报告中了解。另外,良好的成本制度是为工地组织管理的利器,便能有效即时反应工地的成本盈亏状况,建构数字化的成本作业系统,可为工地组织带来如下的优势:营运周期时间缩短,资料处理成本降低;资料存取方便;快速整合工地、公司、协力厂商和供应商间的伙伴连结关系。

第二,成本预算控制作业。成本预算控制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不可缺失的工作,因其关系到工程经营的利润,所以成本预算控制做的好,可使工程得到更多的利润,其成本预算控制准备作业大致如下:编列成本控制预算书;拟定成本控制的流程;编定成本预算收支表;预算审核会议,需要根据之前所制作的成本预算书,经过相关人员招开会议,审核预算是否超过原先预估,加以讨论修改;总预算定案,也即经过算审核会议后,总预算便可定案。

第三,预算控制系统的建立及使用。预算控制系统的建立是由成本工程师负责随时维持最符合实际的成本预算,其作法如下:每月预算变动总结,即将每月预算有变动者,统合后整理列出并分析原因;成本偏差警报系统,也即成本工程师对工程施工期间,应随时掌握造成与原核定成本部分不同的原因,并提出各项成本偏差报告。就成本预算预测而言,成本工程师应负责收集成本资料加以分析、预测后,依下列报告系统做成成本报告,其包含项目如下:公司每月状况报告,即对冒险性较大的工程,如总价承包或保证最高额型式者应提出公司每月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其目的是将建设工程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简明表示出以了解在某阶段该建设工程的盈亏情况;工程成本总合报告,这由成本总览表综合汇集而成;工程状况摘要,这是对本月份及上月份工程财务变动情况作简要报告;定期会议检讨;工程费用清算作业。另外,要进行分期估验计价。在总价承包方式的工程合约里,分期付款通常依据完成数量的百分比而定,但在单价合约中,则按标准所列项目,实际测量现场完成的数量。

第四,控制好现金流。一是现金流程预测。为预测对工程开始后未来现金支出及收入状况,并依状况预计对工程影响,虽然现金预测值对整个工程而言,仅是一种近似值,但仍应做为控制公司现金状况的有利工具。二是现金支出预测。工程施工时,承包商所发生现金支出情况有三种:工程开始发生之开办费,包括施工前,各种支付款,如工程保证金、保险费等,称为前端成本;直接施工费(工人、物料);工地杂费(税金)。三是现金收入预测。由于每月的计价,在月初请领,通常在月中才能获得拨款,因此要事先做现金收入、支出预测。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投资的造价控制

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而言,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工程投资的造价控制,从而支持整个工程的高质量完工。

首先,提升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参与人员的业务素质。实现施工企业内部各部门对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了解就必须加强对施工企业各部门从业人员的财务培训,并为各部门配备一名造价管理人员,而且要保证主要造价管理人员权力的实现,强化对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的控制与约束,杜绝不合理的工作开展。

其次,科学合理编制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在施工设计阶段,对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编制是最为重要的,体系的编制就务必充分考虑到资金的利用效率与资金的管理情况;在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体系的编制需对价格、人员工资等费用进行考虑。另外,提升监督管理职能。财务监督管理的主要作用在于及时的发现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环节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修正。事实上,这一工作要求施工企业不仅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管,而且也需要将这种监管的理念深入到不同的企业部门当中,从而确保在微观层面上得以落实。另外,施工企业也有必要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部门,保证造价管理工作在监督之下进行运转,也可及时发现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问题,并可以得到控制。

第三,提升预测能力,并强化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的履行能力。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都是在合同要求的范围内进行的,因此,对于施工活动的工程造价管理也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杜绝不合理的造价管理活动状况的发生。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环节当中的巨大作用要求施工企业在合同签订与履行环节都需加以重视,企业要保证自身遵循合同的前提下,同时根据合同的要求以及对财务活动情况进行的科学预测,督促合同另一方严格遵循合同要求,保证施工企业工程造价管理活动的顺利开展,这也最终使得产品、服务的质量能够得到控制。另外,施工企业在财务管理上有必要设置一系列的激励措施,督促企业内部各部门在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发挥出较大的效应,并且严格按照造价管理程序,杜绝虚假保障的现象出现,同时也杜绝变相的不合理造价管理状况的存在,从而最终将企业施工工程造价管理在合理的范围内。这种激励措施包括着多个方面,但必须要注意的是需要将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加以考虑,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激励措施。

最后,加强理念培训,增强工程造价管理意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必须加强对施工企业员工的理念培训,促使其转变以往的传统观念,牢固树立服务工程,质量第一的企业文化理念。促进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拥有合格的职业操守,做一个以质量为先的合格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