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精选范文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范文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7:5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篇1

关键词:煤炭企业;税收征管;建议

自2012年以来,针对沙湾县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监管困难、征税依据取得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已造成煤炭企业税收正在流失的严重后果。笔者同沙湾县国税局及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多次到沙湾县9家煤炭企业实地调研。沙湾县煤炭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既有个别性,又有普遍性,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采纳,正在沙湾县实施。

一、加强煤炭企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必要性

1.煤炭企业税收将成为沙湾县未来重要的税收来源

沙湾县地处天山北坡,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已探明煤炭资源储量23亿吨,预计资源量在70亿吨以上。沙湾县煤质具有特低灰、特低硫、高发热量、高含油量等特征,是良好的工业用煤、化工用煤和炼油用煤。2012年沙湾县煤炭企业缴纳增值税2208万元,占国税税收总额的11.09%,缴纳地方税收2450万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5.80%,煤炭税收作为沙湾县未来重要的税收来源,其征管问题日益突出。

2.加强煤炭企业税收征管是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的重要课题

近年以来,随着内地煤炭资源日益枯竭,新疆煤炭产业变得越来越重要,煤炭生产企业一改过去困境,其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大幅度上升,获利空间增大,各煤炭企业均通过技改增加产量和销量,无论是市场的数量需求,还是市场价格都呈逐年攀升的态势,煤炭企业地理环境复杂,经营隐蔽性较大,煤炭市场内各方利益竞争激烈,对地方政府的利益损害则表现在税款流失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地方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和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如何堵塞税收漏洞?如何使经济税源有效增长?是摆在地方财政和税务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煤炭行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困难,征税依据取得难

煤矿属地下作业,生产时间、工人数量、能耗、吨煤工资、产销量等基础指标掌握不全,一些煤矿的工人工资表,每天每班出煤登记册等资料,经常被煤炭业主故意藏匿或销毁,使税务机关难以取得准确的征税依据。

2.煤炭企业纳税意识不强,账务核算失真

目前煤炭市场是卖方市场,销售多以现金结算为主。煤矿虽然按规定领用了发票,但除购货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销售不开票现象比较严重,很难查实其应税收入。煤矿企业主普遍纳税意识不强,不能主动、全面申报,为了企业利润最大化想方设法逃避纳税,有的企业通过迟记销售收入、对现金交易少计或不计收入、销售煤炭不开发票不入账、开具假发票隐匿销售收入、使用运输发票代替煤炭销售发票等各种方法缓交和少缴增值税。有的企业将资本性支出列入当期费用、编造虚假产量表和工人工资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等方法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

3.煤矿监控系统没有充分发挥有效的作用

(1)煤炭监控设备损坏,不能调取煤炭数据

沙湾县6家煤炭企业由财政出资于2010年安装了轨道监控,2013年4月初经国税和厂家相关技术人员查看,总共8套设备,5家煤炭企业6套监控设备损坏,不能调取相关数据,其中:2家企业2套监控设备是自然损坏,3家企业4套监控设备均为人为损坏,只有2套设备正常工作。

(2)原轨道监控设备不能称重,煤炭企业产量数据难获得

沙湾县现有的轨道式煤炭产量监控系统由重量传感器和摄像装置、监控终端、数据服务器三部分组成。通过井口附近轨道的多强度压力传感装置,测算实际生产信息,通过监控终端将实时采集的产量数据和现场图像信息发送到后台监控中心。除因1家企业因为斜井角度超过40%,造成各种称重方式无法称重,没有安装。3家煤炭企业2012年通过技改,从原来的轨道式传输改为皮带传输煤炭,造成现有的轨道监控设备停止工作,无法获取产量数据。

(3)无法准确掌握煤炭生产企业实际销售数量

一是该监控数据不能作为企业销售纳税依据。目前因为沙湾县出产的煤炭热卡值高,企业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将煤矸石粉碎后掺进沫煤中销售给热电厂,而轨道监控在记录煤矿的每一斗煤炭重量时,有一个标准,超过这个标准的计入煤矸石产量,不超过的统计到煤炭产量中,税务部门只能根据其反馈的煤炭产量数据,来确定其销售量,往往造成企业实际产量远远大于监控数量,且该数据不能作为征税依据,只能在纳税评估时使用。二是该监控设备监控到的只是混合煤的总数量,对高价值的块煤数量无法监控。

三、对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建议

1.建议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

(1)系统安装推行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的安装和运行保障由政府主体投资,系统资产所有权归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占有、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责任。这样推行阻力少,企业负担小,便于组织实施。

第二种方式:安装煤炭销售监控系统由企业自筹资金,系统资产所有权归企业,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占有、使用并承担管理维护责任。推行阻力大,企业抵触情绪大,不便推行,可能要用行政手段方可推行。

(2)煤炭销量监控系统基本情况

煤炭销量监控系统由称重管理装置、信息处理系统、公共网络服务器接收端三大部分组成。三者通过有线或无线传输,利用因特网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把煤矿的产、销量信息实时传输到服务器,不需要人工干预,自动称量,自动计算,自动传输,自动存储,可基本实现对煤矿产、销量的全面、实时监控,提供数据查询服务,存储数据用IC卡回读进行数据比对。

监控信息基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销售价格信息、产销量信息等,数据自动统计,数据信息各部门共享。业务需求可结合实际,要求系统生产开发商拓展开发。

站点式煤炭销量监控系统工作程序:

①在煤炭产品运输道路验票站或过磅站处安装监控设备及辅助装置对运输车辆进行称重和监控,记录进出运输车辆信息,通过传递调拨单或税控IC卡采集相关信息,对收集的企业信息、磅单信息、发票信息等记入系统。

②对煤炭生产企业的产品信息、销售信息、价格信息由过磅站把关,按照工作规程传递审核信息,包括出煤企业矿井、煤质、价格、称重,通过管理站点管理人员完成采集,并记入系统。可通过税控IC卡读取装置,可完成磅点与矿井之间的信息交换读取。每个井口与过磅点建立网络连接,做系统发行和初始化,可解决人工审核录机,提高工作效率。

③通过无线传输方式或有线光纤网络传输方式实时将各类数据传送到电子监控服务器。

④监控主机接收存储并能有效监控和统计各煤矿企业的运销数据,同时监控中心的服务器也可以接入政府的局域网,实现局域网内授权用户监看站点数据。

(3)推行煤炭销量监控系统的意义

进一步推进煤炭行业管理科学化,实现煤炭产、销量数据采集的信息化,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财政收入流失。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煤炭企业监管的信息化程度,节约人力资源,提高政府管理效率,降低政府管理成本。通过煤矿产量监控,督促企业建账、建制和加强财务核算,辅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准确掌握煤矿企业的生产情况,实现对煤矿企业的有效监管和信息共享,为统计分析和政府决策服务。

2.对账务不实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

鉴于目前沙湾县煤炭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且账务不健全,无法正确核实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经营成果,企业股东取得的红利所得在账上均不予反映的实际状况,建议税务部门对账务不实的企业采取多种措施核实产销量实行核定管理。可根据其监控销量和平均销售单价计算企业的销售收入,按核定其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5%-15%)和个人所得税(1%-1.5%)。也可通过煤管局核定的开采能力及当年开采计划,结合煤矿上年产量,核实和核定煤矿当年产量。通过煤炭企业生产过程发生的工资总额和用电量及火工品消耗量等矿用消费品的消耗量测定煤矿产量,然后与企业账务记载产量相核对。通过检查销煤过磅单,并与企业生产报表、销售报表、入库单、出库单、销售合同等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核实企业产销量。例如:《朔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朔州市煤炭采掘业投资人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核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暂确定全市指导性的分红比例为50%,个人所得税定额幅度暂定为2-3元/吨。

3.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根据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当期销售价格、行业税负情况、企业纳税记录等情况,对重点煤炭企业进行数据分析和纳税评估,评估小组可由专家、税务干部、税务人员、企业财务人员等共同组成,测算出煤炭行业税负指标,减少民营煤炭企业的异常申报,为税收征管和稽查提供第一手参考资料。同时,选好税务稽查案源,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做假账、两套账、账外账等偷逃税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优势,找出其偷逃税行为的规律性,加大查处的力度。通过煤炭企业的税务稽查案例,分析日常税收征管不足,严历打击偷逃税等不法行为。

4.建立联系会制度,强化信息共享

定期召开煤管、国土资源、财政、税务、工商、及煤炭企业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会,加强各部门信息共享,对煤炭企业的生产、销售、税收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强不同时期的信息对比,从中发现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对煤炭行业进行专项检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通过对煤炭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分析,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可以有效促进煤炭企业税收应收尽收。促进税务部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政府适当投入税收监控设备是为了更好地对煤炭企业进行监管。争取用最少的征管投入、最低的征管成本获取最大的税收效益,才能真正地体现出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性质。

参考文献:

[1]张替平:加强煤炭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J].山西财税.2006(12).

篇2

[关键词]国家税收 征管质量 问题及对策

2004年至2009年,我国财政整体运行状况得到大力改观,全国财政收入超速增长,此与我国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密不可分。但近年我国税收收入质量明显下滑,其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从2004年91.55%下降至2009年的86.91%,这与我国征管质量存在的问题有关。在此,笔者对现行税收征管质量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措施。

一、我国税收征管质量存在的问题

一是税收进度存在随意性,人为调节严重

我国各级税务机关年度税收计划按“基数+增长”的模式确定,税收任务完成的好坏,直接与税务机关考核及奖励挂钩,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出入,导致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2008年度,我国其中16个省中的62个县级国税部门,就违规向169户企业提前征税或多征税款23.4亿元,以及向71户企业延期征收税款130.92亿元。

二是税收收入不实,虚增现象存在

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甚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税收考核目标,将考核任务从上而下层层加码,到县乡时也不堪重负。县乡政府官员面对严重脱离实际的税收增长率,将个人政治前途放在首位,不惜代价进行指标造假,确保税收收入基数,导致虚增税收现象的发生。如山东省荷泽市某县2006年下达各乡镇“三税”(增殖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增长考核指标高达47%,而乡镇只能采取“空转”进行虚增税收收入,据估算虚增税收占该县财政总收入30%-40%。

三是税收征管不力,税收流失严重

近年我国税收征管不力,税收政策乱用、减免无度等现象时有发生,使国家税收流失严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外资企业可以享受基本税15%及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但一些地方政府却实施至“十免十减”甚至倒补政策[2];2009年,审计署对我国16个省的国税部门在2008年度税收征管时,在抽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有85户违规享受36.31亿元,对44户消费税应税企业测算,2007和2008年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1]。

四是税收征管成本过高

1994年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两套征收管理机构设立后,近十五年来,我国税收征管成本大幅提高,使税收质量明显下降。据数据显示,我国税收征收成本率,从1993年的3.12%增长到1996年的4.73%,以及迅速攀升至近年的8%,增长近1.56倍。而西方发达国家仅在1%~2%范围,其中美国长期低于1%。

二、完善我国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是加强税源监管,严防税收流失,确保税收征管质量

加强税源监管是从源头防止税收流失,增强征管质量和效益的有效措施。加强税务登记,完善户籍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对纳税人进行实地登记,做到户数清楚、情况明白,加强核实纳税人依法办理情况,及时与税务登记人员联系,防止漏征漏管户的出现。强化税源管理检查制度。加大对税源户的检查力度,坚持管税与管票相结合,通过对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监管,正真实现以票控税。建立税源管理协税机制。以现代信息化为依托,扩大金税工程覆盖范围,实施税源户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国税、地税、工商、海关等部门政策信息传递制度,完善协税和护税网络体系,堵塞涉税违法犯罪漏洞,提高监管效能、降低征管成本,确保税收征管质量。

二是优化税收政策,加强权力约束,强化税务官员责任

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对缩小区域差距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防范和制止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乱用,确保税收应收尽收,提升征管质量,应建立以配合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为主的税收政策,实现税收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积极配合,推动不发达、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省及其以下分别成立独立于国、地两家的税务稽查机构,分别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地方税务局的垂直管理领导下,各自负责对国税、地税部门在征管中政策运用情况进行督查,对违背政策的各级税务部门,追究其税务官员的责任,强化税务官员权力约束,确保税收职能的充分发挥。

三是创新征管执法体系,严打涉税犯罪活动,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漏洞,是导致偷税、抗税、骗税以及利用发票犯罪等涉税行为的原因。为有效打击和惩治涉税犯罪行为,全面推行税务警察体制改革,借鉴国外经验,在我国税务机关内部建立统一的税务警察机构,强化税收司法保障体系,增强税务部门执法刚性。严厉打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尤其是对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各类可抵扣凭证的违法案件,以及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法制层面堵塞涉税违法犯罪漏洞,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保障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

四是完善征管考核机制,提升税收征管质量

完善的税收征管考核机制,是提升税收征管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杜绝一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计划情况调节进度,而严重影响其及时性和完整性,必须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考核机制。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其岗位职责,工作目标、考核方法和责任追究,并优化管理绩效监督与考核,增强税源管理的质效。创新征管质量考核机制。各级税务部门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按合理、科学、实用的原则,制定完善的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提升征管质量。创新税务官员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对税收征管质量达不到标准和存在过错行为的,严格追究税务官员责任,消除税收特权思想,不断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益。

参考文献:

篇3

【关键词】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对应策略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因此需要通过提高税源控管水平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整性,需要加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有效的保证地方政府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执行税收征管,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有效的解决当前地方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地方收征管审计的效率和质量。

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地方税收征管审计的难度有所增加

随着我国地税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我国地税征管审计难度进一步增加,地方税收部门面临着税收和执法的双重压力。虽然国家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有效的对地方税收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违法乱纪现象有所减少,但由于地税征管问题具有隐蔽性特点,这也对审计工作人员带来了较大的挑战。部分地方税收机构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和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导致审计工作环境更加复杂化。为了能够更好的与当前新形势相适应,审计机构需要加大审计力度,调整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内容,从而与当前新环境下的审计工作更好的适应。

2.审计机构没有做好审计客体意见的落实工作

随着当前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地方税收部门在日常工作能够按照上级的指示来执行税收任务,同时也能够有效的配合审计人员的审计工作,及时将有关于税收方面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交给审计工作人员,并积极回答审计人员的提问。但部分审计机构由于自身法律意识薄弱,审计结果出来后对其缺乏分析和落实,无法更好的执行审计结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机构的权威性,使税收部门无法正确认识审计结果,存在着不执行审计结果或是在执行审计结果时敷衍了事。另外,部分审计机构为了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对审计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不处罚或是减轻处罚,这不仅使审计机构的行为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而且也不利于审计机构监督检查作用的有效发挥。

3.审计机构对地税部门缺乏了解

审计机构人员在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过程中,由于审计人员对地方税收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范围、税收流程等缺乏有效了解,这就对审计工作效率及质量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极易导致审计结果出现偏差。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问题的解决措施

1.找准审计工作的审计重点

在当前新形势下,由于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难度不断增加,这就需要在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需要找准审计重点,针对一些易出现问题的地方进行重点关注,同时采用专项调查的方式来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另外,还要对以往资料进行有效对比,及时对地方税收变化情况进行了解,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理和分析,确保税收征管审计工作的深入性,更好的发挥出审计的监管作用。

2.加大落实审计结果

审计机构要树立权威,提高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以及被审计机构的法律意识,被审计单位要积极的执行审计结果。加强国家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加大对审计结果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不能够积极执行审计结果的个人或部门处以免职或罚款的处罚措施。

3.制订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

在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认真学习和研究上级下发的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方案,同时与当地的具体情况有效结合,并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数据和其他外部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审计实施方案,确保审计实施方案具有较好的操作性,以便于更好的对审计程序进行规范,确保审计质量的全面提升。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需要紧紧抓住税收征管质量这条主线,注重分析税收收入增幅及结构变化,适时监控主体税种和主体税源发展态势,加强对纳税大户的监督力度。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主要通过延伸审计重点纳税人税款申报缴纳情况,来检验税务部门的税收征管质量。坚持“审计+专项调查”的审计模式,加大专项调查分量。根据地方税收发展趋势和每年审计结果的规律性变化进行分析对比,选取行业利润率高、履行纳税义务贡献小、管理相对薄弱的行业作为重点,策划方案,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4.创新审计方法,挖掘审计成果

为了更好地对税务部门税收征管质量进行检验,需要在税收征管审计实施过程中利用延伸审计重点纳税人的方法来及时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因此,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需要在审计开始之前对审计重点进行分析,并将所得到的数据向各审计人员进行分配,以便于及时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对掌握的税收征管电子数据与延伸纳税人实际纳税申报资料进行核实,通过内外资料的核对来发现差异。还要关注税务部门或是纳税人有关的第三方内查外调工作,及时发现疑点。另外,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做到分工明确,加强内部交流和沟通。通过对审计方法进行创新来及时发现税务部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各种上问题,进一步深入挖掘审计成果。

三、结束语

通过开展税收征管审计工作,能够有效促进地方税收政策的执行,落实好税务部门履行职责和纳税人履行义务等问题。当前我国各项税制制度和税收征管自动化程度不断深入,这就需要审计机关需要加大审计力度,对税收征管审计工作方法进行不断创新,认真履行好审计职责,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地方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汪建国.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若干建议.税务研究,2013(09).

篇4

(一)企业规模偏小,财务核算不健全。丝绸行业内中小企业通常存在企业的产权与个人财产界限不清的问题,给会计核算水平带来一定难度,经调查发现,部分企业将个人财产纳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核算。同时受规模影响,经营业主往往比较重视丝绸销售管理,而忽视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人员水平普遍较低,账簿不齐全。甚至部分企业财务往往身兼多家企业,对企业本身的经营情况不甚了解,导致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产品种类繁多,存货监管难度大。丝绸产品种类繁多,包括真丝面料、丝绸服装、丝织工艺品、围巾、领带等各类纺织品,但企业对存货的管理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缺少经常性的实地盘存,存货的收入、发出、结存的记录往往不完整。从目前出口货物税收函调情况来看,部分企业进货的丝绸原材料,销售给出口企业时往往变成围巾等产品,企业解释为委外加工,但部分企业存在缺少委外加工合同、发票等问题,给税务机关对存货的监管带来极大的难度。

(三)销售方式多样,税源监控能力较弱。丝绸行业纳税人在销售方式上,既有外贸出口,也有批发、零售,其别是零售业务,该部分纳税人对购进库存商品发票要求不严,发票管理相对薄弱,而销售对象主要是个人,为纳税人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做账务处理提供外部便利条件,造成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销售收入难以掌握,税源监控难度加大。

(三)政策因素影响,市场管理问题多。中国丝绸城纳税人占全区丝绸行业纳税人的77%,因此对加强对丝绸市场的税收管理至关重要。一方面税收政策变化加大集贸市场管理难度。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低,使得市场里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不断增加,个体工商户通常采用注销的方式避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个体工商户起征点的调整使得不达起征点户大量增加,这都给税务机关管理加大了难度。另一方面精细管理与粗放经营矛盾加重,市场经营主体素质参差不齐,决定了这一群体粗放经营特征,而税务部门征管力量严重不足,税收管理精细化要求又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

二、加强丝绸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提高企业财务核算水平。针对丝绸行业中小企业众多,财务核算不高的现状,税务机关应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坚持宣传常态化,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使纳税人认识到财务核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健全财务核算;完善协税护税网络,充分调动街道、市场管委会和个体协会的力量,加强征收管理;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辅导,定期为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辅导,完善纳税服务,通过服务来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

(二)完善日常税收管理,提高行业税收管理水平。根据丝绸行业特点,研究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信息管税作用,通过与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加强对行业信息的采集、整理、分析和利用程度,挖掘行业管理风险特征、关联性指标及关键值。规范企业财务核算、存货管理、发票等日管环节的监控,将行业税收管理与税源专业化管理相结合,探索科学有效的行业税源管理新方法,提高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效率。

篇5

1、存在假冒福利企业的现象。一是个体、私营企业假冒福利企业。福利企业应该是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开办的集体企业,但一些个体、私营企业常常挂靠在福利企业名下,以骗取国家税收优惠。二是福利企业残疾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福利企业的残疾人员应该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但实际情况却有很大出入,部分福利企业为了提高残疾人就业比例,常采取以下手段:其一,残疾人只在企业挂名凑人数,企业不给残疾人安排适当的劳动岗位;其二,部分福利企业,大量使用无残疾临时工、聘用离退休人员等,将其计入残疾人花名册,虚增残疾职工比例;其三,有的企业将生产工人作为临时工对待,不统计到生产工人总数中,从而虚增残疾职工比例。

2、破坏了增值税链条。现行增值税实行抵扣制,一个企业的销项税额是另一个企业的进项税额,受双方利益制约,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是比较真实可信的。但对福利企业来说,先征后返的政策使应纳税额多少与企业没有直接关系,这部分税款是国家负担的。有些福利企业常利用这一点,在增值税上做文章:一种情况是有意不取得或取得进项税额较正常少的增值税发票使对方企业不提或少提销项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故意多计货物销售额多提销项税额,使对方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两种情况都会使对方企业少缴增值税,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先征后返税收优惠的应为福利企业的自产货物,但部分福利企业将委托加工的货物及购入货物会同自产货物一并销售,甚至将生产同类货物的其他企业或个人的全部经营业务纳入本企业账册,成为假借福利企业名义退税的“分厂”。第一种情况是利用虚假手段骗取福利退税,第二种情况是福利企业为他人虚开、代开发票,这两种情况都严重违背了国家扶持福利企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的初衷,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4、减免税金使用不规范。按现行政策规定,减免税金60%用于扩大再生产,20%用于残疾职工集体福利及风险基金,20%用于企业整体发展及资助社会福利事业。但现实中却出现了一种怪现象:有的福利企业每年都将退税用于扩大再生产,但企业规模总不见扩大,残疾人就业人数始终不见增加。生产经营过程成了一个“洗钱”过程。

针对上述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税收管理:

1、强化税务稽查,堵塞福利企业税收征管漏洞。税务机关应加强税务稽查,查清福利企业真实生产经营情况:一是福利企业的产品类别及销售渠道。凡产品类别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及销售给外贸企业或其他企业出口的货物,一律不准享受福利退税政策。二是福利企业退税用途。检查企业是否设立专门账户,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一旦发现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应追缴已退的税款。三是核实企业生产规模,杜绝企业利用非自产货物骗税。四是福利企业购进原材料、销售货物的价格是否合理,着重与生产同样货物的独立企业相比较,对非正常价格的购进、销售进行调整,令企业补缴税款。

篇6

[关键词] 临沂市;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问题及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3 . 18. 017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8-0028-02

随着营改增在全国的迅速推广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临沂市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不高,零申报现象较多,有的连续几个月甚至一年零申报,从而出现了纳税户数所占比重较多,入库税款所占比重不多的异常现象。国税机关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纳税申报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笔者试图就此作一浅析,以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1 税务征收日常管理存在缺失

1.1 一定程度来讲,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管理,可以反映出基层税务征收机关基本管理质量和水平

但在日常管理中由于小规模企业数量较多但是税收贡献小,不准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很少有进出口业务。从而使得税务征收机关存在重视经营规范易于控管税款缴纳大的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税收管理、进出口业务管理,忽视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管理的现象,税收过度依赖大企业,对小规模纳税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控办法,税收征管工作缺少必要和科学的考核机制,存在管理盲点和缺失。

1.2 管理手段缺乏有效的模式和方法

目前我市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强调了纳税评估、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异常申报监控、经济税收联动分析等,但从目前情况看,纳税信誉等级制度还没有全面建立起来,只限一些重点税源企业,纳税评估力度弱化,法律依据不足,实际上也未能全面有效地发挥出其应有作用,异常申报监控、经济税收联动分析等由于缺乏大量的可比对分析数据而无法真正发挥其作用,对相关企业日常监控管理、评估缺乏有效的、简易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或模板方式。

1.3 国税基层税收征收力量严重不足

临沂市国税系统面临着基层征管力量严重不足的局面,有的基层分局只有5~7人,户数多、面积广、战线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业户、所得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耗用了绝大部分精力,再加上根据业务流程规定和职责分工,目前国税基层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是实施过程监控、开展税收评估,但是由于税收管理员的职责和权力不对称,日常事务性工作量大、临时性工作特别是目前的营改增工作多、科技化管理手段应用水平低、自身素质不高、年龄结构偏大等原因,致使多数管理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和动力,开展深层次的税收监控管理活动。上述问题,对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方面表现异常突出。

2 小规模纳税人自身原因所致

2.1 小规模纳税人合法经营意识淡薄

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经济性质的多元化,大部分企业成为私有制企业和公司,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成为经营的最主要目的,私营企业主常常通过各种手段有意识地不健全核算,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记账不实、违规使用发票、利用真假两套账隐瞒收入、少计收入、现金销货不记账等进行不实申报或不全申报,偷逃国家税款,再加上目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税率、抵扣、发票等税收政策方面的影响,也导致小规模纳税人在经营和纳税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违法现象。另一方面,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和波动性较强,且生产经营不规范,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有的小规模纳税人会计人员虽持有会计证,但缺少最基本的税收法律知识,会计核算逻辑性差、财务管理水平低下。另外有些小规模纳税人会计人员配备也不符合规定,兼职会计人员或记账会计人员占比例较高,兼职会计人员占到 70%以上,造成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一些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建立了会计账簿,但成本核算资料、收入凭证、费用支出凭证残缺不全,记账混乱,难以核查清楚。

2.2 销售货物不给对方开票或延迟开票

我市一些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的产品属民用小商品,销售对象为我市各类批发市场,不须开具发票,为其偷漏税提供了条件。而另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因其多为加工配套业务,生产规模较小销售额也不大,因此平时经营中只交货不开票,到年底一次性开票,造成商品销售收入的严重后置,也是造成连续零申报现象的重要原因。

2.3 利用小规模纳税人资格避税

一些加工型单位,其生产经营以手工加工为主,增值税抵扣项目较少,如果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税负较高,所以其注册成立小规模纳税人,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使税负明显降低。规模较大的企业就同时注册几个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开票销售,确保每个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避免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强化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的对策

3.1 加强日常监督监控

目前,我市国税征管人员对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了解过少是当前监控弱化的主要原因,税收管理员仅靠对小规模纳税人每月报送的申报资料审核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是片面的,应尽快改变目前被动应付,一筹莫展的局面。经常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有关生产经营情况,交流管理信息,有效适时进行纳税评估。另外为确保查账征收企业申报的真实性,在日常申报中,必须要求小规模纳税人报送反映生产经营变化的其他纳税资料,如工业企业必须报送每月耗电数据。商贸企业按月报送购进商品、结转的商品销售成本、商品流通费用等数据。每个税收管理员要建立反映上述数据的征收台账并及时进行分析,以利于全面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收入和税款的真实性。

3.2 加大普通发票管理力度

①加强对利用普通发票偷税的行为及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克服重增值税专用发票轻普通发票管理的片面认识,严把验旧购新关,加强验旧购新的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章现象,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或罚“关系款”。②严格发票管理制度。要严格发票发售领用关,针对发票外借的问题,对领购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必须要求其现场在发票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杜绝发票外借现象。要严格审批制度,加大对大面额普通发票的管理,要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大小及交纳税款的多少,来核定发票面额的大小。③把普通发票的检查纳入管理员的日管工作中。要建立管理员发票管理的专项制度,将普通发票日常检查作为管理员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日常监控,堵塞税收漏洞。要进一步完善普通发票检查方法,采取逆向检查以及不定期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地点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其开票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3 强化对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

①提高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意识,扩大对其评估面,力争在一个纳税年度对小规模纳税人都要评估检查一次。要把握重点,对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对申报税额较低与其经营规模不相称的;对不按规定要求建立使用保管账簿,财产资料混乱不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尤其要及时重点评估。②积极探索新型税收管理手段,发挥纳税评估的作用,重点对经营业务大,税负偏低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强化征管预见性和主动性。对重点行业要进行深层次管理,定时对该行业有关税收资料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堵塞漏洞。③发挥稽查职能,加大稽查力度,既抱西瓜又拣芝麻,国税机关在对大企业稽查的同时,扩大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稽查面。要提高稽查质量。查处的大案,要实行曝光公告制度,要在有关媒体上曝光,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教育广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加强对无建账能力的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的监控,发挥协税护税网络的作用,掌握第一手资料,从实际出发加大力度,全面调整不切实际的税负偏轻、税额偏低的定额,并在日管中经常性走访纳税人,了解情况。

篇7

一、管理现状:黄砂、砾石从开采到使用都要经开采、运输(第一次流转)、砂砾石供应商销售、使用方购买等四个环节,我们对开采出来的黄砂、砾石,大部分在开采地征收了资源税,而建筑施工单位在购买黄砂、砾石时,如不能提供资源税“已税证明单”,则由施工所在地主管地税务机关根据建筑工程的面积等指标,采用一定的比例折算办法计征资源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上述操作方法,存在以下三种税收执法行为的不规范:

1、重征现象。目前我们对建筑用的黄砂、砾石其资源税在开采时,开采地税务机关采用核定或其它的办法,征收了资源税。由于开采环节的高额利润回报,纳税人不重视资源税“已税证明单”的使用,不申请开具“已税证明单”,即使开具了,也只在船运货主手中,并不跟随应税产品流转,从而在建筑施工使用环节,不能提供“已税证明单”,在施工地只能该黄砂、砾石被认定为未税矿产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建筑商为扣缴义务人,应代扣代缴资源税。一船黄沙从开采第一个环节到使用最后一个环节中间还有二个流转环节,你说建筑施工方到哪去扣缴开采人的资源税,结果只有自己缴纳。从而同一船黄砂、砾石在开环节由开采人缴了一次资源税,在使用环节又由建筑商缴纳一次资源税,造成了重征现象。

2、扣缴严重滞后现象。一车砂石从开采到使用,中间还有二个环节,而偏偏在最后一个使用环节扣缴资源税,这给纳税人一种很随意的感觉,你税务机关想在哪个环节扣缴就在哪个环节,而不是法定。而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扣缴义务人,那么,在开采环节未纳资源税的砂石,交给贩运的船主时,就应由贩运方代扣代缴资源税,而不是到最后使用环节才扣缴。

3、纳税主体错位现象。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开采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而现实中,扣缴行为的严重滞后导致:建筑施工单位在收购建筑材料时,扣缴往往不能实现,通常供应方不缴纳资源税,建筑施工方也无法扣缴,结果施工方成了事实上的纳税人。很明显,纳税主体严重错位。

上述情况,细究以来,不难发现:税务规章与税收征管法相抵触对上述现象的出现难辞其责。国税发[1998]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否则,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扣缴义务人不向税务机关报告,只会产生未能扣缴税款的后果,按此第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负担未能扣缴的税款。而国税发[1998]49号文第十七条也规定:扣缴义务人发生应代扣而未代扣或少代扣资源税款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处理。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即使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义务,也只是承担罚款的责任,而不是负担税款。可见国税发[1998]49号第十五条与第十七条之间不合逻辑,国税发[1998]49号文与税收征管法存在相抵触的现象。

三、规范建筑材料资源税征收管理的对策

1、规范税收法制建设行为。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必须要先规范税收制度建设行为,提高税收制度建设的质量。负责起草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使之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尤其是要进行跟踪问效,分析评估,并提出改进、完善的措施,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税法协调一致。

2、从源头抓起。砂砾石的开采基本上都是集中在少数一些地方,应在开采地强化征管,抓好资源税的管理,将应收资源税征收到位。

篇8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综合性改革。因此,在推进管理创新的同时,必须与财政局相关职能科室配合,做到改革同心、工作同步、业务协调,才能保证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平稳运行。

首先是参与编制部门预算,抓好非税收入项目核对环节,与部门预算中收入项目转换对接。其次是抓好非税收入测算环节,组织专班进行科学测算,在一下阶段,由非税局根据前三年收入实现平均数下达非税收入建议数,在二下阶段,非税局对部门上报的非税收入预算数进行审核,文秘站:保证收入测算数据的真实性,为部门预算中非税收入部分的编制提供翔实基础数据。

一是把好银行账户关。全面设立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对非税收入、待结算资金、往来资金实行结算汇缴。二是把好资金划解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行定期划解,将非税收入资金及时足额划缴国库,通过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实现一个渠道进、一个池子蓄、一个口子出的资金高效运行体系,确保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的正常运行。三是把好资金甄别关。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收入、专项收入、待结算资金、往来资金、代管资金等项目资金性质进行严格清理甄别,发现收入混库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同时,实行国库、非税局、执收单位三方同步调账更正解决,确保收入真实完整。

部门管理科室要准确掌握各预算单位的收入进度,合理安排月度支出计划,这就要求非税中心每月分单位分收入项目明细将收入报表传递到相关部门管理科室,同时将财政综合口管理的专项资金按单位申报、非税中心审核分解、局领导审批、预算科将指标上线、传送部门管理科室、下达支付计划、国库科执行的程序进行管理,保证部门预算的顺利实施。

规范和强化市直的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确保依法收缴,并充分调动执收单位的征收积极性,既做到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又能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建立科学的非税收入报表分析制度;建立约谈催缴和欠缴公告制度。建立台账管理制度,摸清非税收入家底,实现非税收入精细化管理。建立财务报表报送制度,使我局能全面地掌握了解单位的收支情况,更加合理地安排征收经费和核定收入返还比例。我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通过这一年多的摸索与实践认为改掉与革去的都是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淘汰的,但需要不断建设与完善的路程却没有止境与终结,道路任重道远。

非税收入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没有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反观不少地方都根据自身的情况制订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者是政府性规章.如__市2006年10月1日实施的《__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将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使用初步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由于从预算外资金管理到非税收入管理不仅仅是简单的概念置换.而是公共财政改革过程中的一次质的飞跃,无论是在概念、范围、管理形式、方法、手段等方面均赋予了新的内涵,实现了新的突破。不可否认,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政府性规章,对促进当地非税收入的管理会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根据__的实际情况,在认识程度上还够深,权威性也不够.特别是最近几年财政改革变化比较大,及时性不足.都对非税收入的管理产生了不利影响,制约了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就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方式而言,采取的主要是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和委托执收执罚单位分散征收相结合的形式。但由于监督力度不够,现阶段,政府非税收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均由各级执收执罚单位受财政部门委托代为征收,财政部门直接进行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种类较少在实际征收过程中体现了征收行为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

目前,承担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任务的部门并不少.但由于缺乏明确分工。各监督机构大都是只重事后监督而轻事前、事中监督,只看重收入取得的合法性而忽略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使得监督“防患于未然”的根本目的没有达到。同时,由于所有监督机构都集中在事后进行监督检查,往往让基层单位在这一阶段穷于应付.不但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还影响了正常工作的进行。此外,专门的非税监管机构在进行监管时,也有“钉子户”单位不服管理,主要是监管员在进行非税征收、监督、检查工作中,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给监管员制造了极大的阻力,主要是监管单位人员不配合,这让监管工作十分难开展。

建立有效的激励与制约机制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手段,可是从目前所进行的改革看,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为了调动执收单位的征收积极性,财政部门需要给执收部门一定的激励, 目前非税收入主要采取收支挂钩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纳入预算管理的上缴围库,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上缴财政专户.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基本上全额拨给执收单位.即使部分地区对非税收入按一定比例统筹资金,但其余仍拨给执收单位,基本维持“谁收谁用”的分配格局。由于预算安排紧张,这样,“收费大户”与“清水衙门”形成的收入反差,部门之间、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现象严重:一方面,无收费无罚款来源、全靠财政预算安排经费的单位,资金较为紧张;另一方面有收费、有罚款来源的单位花钱大方、职工待遇等各方面都较其他单位好。

目前,据了解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已经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做出明确规定.使其具有很高的权威性的可操作性。而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规.这不仅在客观上造成人们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轻视,还影响了实质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中央政府应积极推动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的建设工作,尽快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法》,健全非税收入法律法规体系,用法律规范征收主体、业务流程和征收行为:明确非税收入的概念、性质、范围、管理原则及征管办法等,解决非税收入管理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提高非税收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透明度.确保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杜绝隐瞒、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现象发生。二是加快推进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 即将非税收入与税收收入统筹安排使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彻底解决“两

张皮”,真正实现收支脱钩,从根本上解决分配不公、苦乐不均问题。三是健全全面监督机制。即健全非税收入财政监督、政府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新机制要强化对执收执罚部门或单位行政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执收执罚部门、单位和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观念,完善行政执法的内外监督约束机制。一要完善行政自律制度,按照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对执收执罚行为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二要健全质询制度。各级政府和执收执罚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监督措施.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加强对重点收入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监督。三要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工作责任制、行政效能投诉体系、评估评议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政府部门办事效率的跟踪监督,切实解决“中梗阻”、消极应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政令畅通。四要强化监察审计监督。要把事前介入、事中把关、事后监察审计有机结合好,充分发挥作用。当前,特别要加大对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力度.实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五要推行公告和公开评议制度。各级要建立项目公告制度。各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减情况,逐年编制年度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执收单位、管理方式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征收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增强支出管理的透明度,有效防止腐败的发生并节省财政支出。

篇9

一、对我国目前财政税收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

伴随社会经济的深入和发展,各种问题都会集中暴露出来,控制方式简单粗糙,预算平衡机制存在漏洞,财政税收监督跟踪体系不够完善等。财税制度的设计事关国计民生,制度设计不合理,势必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隐患,鉴于目前存在的问题,为了保持住国民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势头,就要求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问题,从制度层次优化财政税收结构。如果制度设计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财政税收的困局,就不能真正实现上经济平稳、有序的发展。在新一轮的改革大背景之下,值得我们关注的财政税收改革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财政税收标准混乱,配套制度不健全

税收财政制度本身处于一种不合理、不成熟的状态,很多关系到国家未来发展战略的新税种却被排斥当前税收体系之外,仍没有纳入国家的管理体制中来,而是以一种潜水的状态存在于我国的经济社会之中,成为我们熟视无睹的巨大财政来源,鉴于我们目前财政税收的现状,建立完善的财政税收制度,确定每个项目的财政税收准则,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这种情况的存在使我国财政税收部门税收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标准不统一,分类不明确,必然导致工作人员在税收过程中容易乱了分寸,导致整个财政工作部门的工作效益难以让人满意。另外,与财政税收配套的制度仍处于建设之中,处在这一特殊的阶段,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财政税收制度中还存在不合理的税收现象。

(二)财政税收管理效率低下,难以突破传统管理模式

财政税收作为一种制度设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有着转型的意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断促进了一系列工作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传统的财政管理模式不能很好的适应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财政税收在管理制度上的问题也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暴露出来。受传统财政税收管理模式的影响,财政部门在控制好财政税收各项工作的过程中常常是有心无力。在传统观念中,我国政府一直强调税收收入的管理,很少强调政府的服务作用。因此,这一传统观念下的税收管理模式常常出现不能对财政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的情况。从个人角度而言,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职业精神,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很好的规范个人行为,更有甚者,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为自己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监管跟踪体系不健全,难以实现综合管控

在我国的众多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中,偷税漏税的行为仍然是一大毒瘤,特别是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中显得尤为严重。在收缴税收的过程中,信息比对平台不健全,环节控管缺少,不能准确摸清税源底数。正是由于存在以上监督跟踪不到位的问题,企业为了逃税就会各显神通,有的企业就自己制作财务虚假信息,还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不给顾客开发票,这种方式对于企业和顾客来说,可谓一举两得,这种小的利益对国家来说,确实极大的伤害。税收收入是国家进行各项经济建设的重要资金保障。惩治逃税漏税的行为,不仅是为了增加国家收入,更是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深化财政税收政策改革的建议

(一)健全财政税收制度、完善税收体制转型

古语有云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在于强调规则在社会生活中重要作用。作为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更要讲规矩。完善财政税收制度,是历史交给新时期财税人的重任,在税收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更要迎难而上,勇破坚冰。健全财政税收政策不仅要看的脚下的路,更要有仰望星空的智慧。当前财政税收改革环境复杂,各种问题不断出现。正如一杯清水,可以不断中和各种颜料,但总有一天,中和到了极限,这杯水就会发生质的变化。这种中和极限理论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当然,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自信,要充分肯定改革开放的巨大成绩,国家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显著提升,国家对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实践经验来看,改变了传统模式,从分散走向集中,对于优化财政税收结构有着重要的作用。我国财政税收政策一定要适应企业和时代的发展要求,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情况。把财政政策的目标要立足于为企业发展服务,为国家建设服务。在具体试行过程中,不断调整我国财政税收政策的结构,不断为企业减负,以点带面,促进财政收支的良性循环,均衡整体和局部的利益关系,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篇10

【关键词】税收征管 模式 新时期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税收征管是税务工作开展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税收收入的主要方式。税收征管模式在构件和谐纳税关系、提高征管效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深化发展,现有税收征管模式逐渐暴露出一定问题,积极完善新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模式,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税收征管模式简介

税收征管模式是我国税务部门为实现其税收征管功能,在征管税收过程中对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税收征管部门、征管人员以及征管方法与形式等要素进行有机组合,从而形成的税收征管方式。其主要表现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以及税收稽查等形式。国家国情与税收征管模式密不可分,税收征管模式直接决定着我国税收征收目标的实现以及经济基础的巩固。正确认识税收征管模式的作用,积极探究新时期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完善对策,对于全面促进我国经济顺利、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现阶段,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法治环境不和谐。

现阶段,我国还未建立健全完善的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税法随意性比较强、经常会出现变动,导致征纳双方存在观念上的矛盾。我国税法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手段、方法单一,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对较为薄弱。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税收法治环境不和谐。

(二)征纳关系有待进一步调整。

税收征管具体工作中,缺乏服务意识,征纳关系有待进一步调整。在实际征管工作中,没有彻底将“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理念贯彻到实处,相应税法宣传工作不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很难及时、准确的对纳税人需求做出及时相应。另外,在要求纳税人必须诚信纳税的同时,我国税务部门缺乏完善的诚信征税体系与评价机制,纳税关系堪忧。

(三)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低。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计算机为平台的税收征管模式是新时期下税收征管的客观需求。但是,我国税收征管科技力量投入不足,无法更好的满足不同管理阶层需求。税务部门内部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信息交流平台,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之间缺乏及时联系,信息共享程度非常低,再加上我国税收工作面广,信息的准确性与全面性上存在一定缺陷,无法满足税源监控与税收征管需求。

(四)征管失衡,缺乏完善的税收监控力度。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税源来源、分布发生显著变化,不可避免的出现税源失控问题。征管部门设置不合理,进一步削弱了其管理职能,缺乏对税源具体情况的了解与分析。在税收部门管理不善情况下,必须存在了税收流失问题。现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税源监控机制,在税收征、管等各个环节中责任不明,税源失控问题明显。

三、新时期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对策探究

(一)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法制环境。

建立健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完善税法征收基础,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内容、法规、程序等进行统一的法律界定,对于违反税收征管的各种行为,明确法律惩罚规定。从整体上建立以基本法、程序法等为一体的综合法律体系,为税收征管的开展提供基础支持。与此同时,加强社会各界群体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贯彻力度,全面提高其思想认识,规范纳税行为,提高征纳税的自觉性。强化税法执行检查力度,对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全面推动税收执法责任,同时强化税务应诉、复议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大案件的审理程序,强化税务案件监督力度。

(二)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服务模式。

新形势下,税务部门以及工作人员必须全面正确贯彻“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对纳税人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于纳税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服务模式,积极建设诚信、和谐的征纳关系。通过强化税法宣传、积极建立征纳双方诚信体系等方式,加强征纳双方的交流与沟通,努力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探索税务征收的个性化、针对方式,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积极构建和谐的征纳新关系。

(三)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

新时期,必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积极建立标准、完善的税收征管系统,统一配备统一硬件、软件、通信、数据等设备,加强科学技术投入力度,更好的满足征收技术标准,全面提升税收征管效果。与此同时,以我国税务总局为中心,积极建立覆盖面省市县区的综合信息网络体系,加强信息共享力度。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构需加强自身数据库资源管理与建设力度,加强信息数据的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信息准确性与全面性。

(四)积极打造税收征管新格局。

首先,在强化专业分工基础上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彻底解决税收征收环节、管理环节、稽查环节等人员的人工、权利、责任等问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制,确保税收征管各项业务等的顺利开展。

其次,加强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管理程度,更好的指导税务稽查,促进征税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精确度、规范化与全面性,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与配合,重视税收征管细节管理,针对性抓紧、抓牢,促进税收征管向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式转变。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针对税收征管模式概念、重要性开始以及现阶段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始入手分析,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法制环境,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服务模式,全面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积极打造税收征管新格局,详细论述了新时期完善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对策,旨在为一线工作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凌荣安.东盟新兴工业化国家税收征管运行机制探析[J].宏观经济研究,2008(10).

[2]周海燕.网络经济时代的税收征管模式创新[J].税务研究,2011(4).

篇11

关键词 :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方法;策略

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推广等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和完善,各级地方政府服务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增幅放缓,同时审计发现,国家税赋减负政策与地方税收征管逐年增长的总体矛盾突出,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审计机关的关注。

一、地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虚增税收导致财税总收入反映不实。为完成年度税收计划,地方税务机关采取一定的方法,虚增税收。一是预征税款或超征税款。税收征管机构为确保当年税收计划完成,让纳税企业提前预缴下一年度税费(或超征税款),造成了虚增当年税收总量和虚增财税收入的事实;二是地方政府替企业纳税或变相减免税收。主要通过财政资金预算列支、暂付形式直接缴纳,以企业的名义缴纳税款等,或者通过税收返还、即征即返、先征后返等形式虚增税收。为了兑现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承诺,以扶持企业调整、发展等名义,将应缴税收按级次分成的地方收入部分,通过财政、税务和部分纳税人联手作假,虚增财税收入;三是以罚代收冲抵企业税款。对稽查中发现的少缴或漏缴税款,通过缴交罚款代替应缴未缴税款,将应按级次分成的税种全部截留至地方,以达到虚增地方财税收入的假象;四是违规设立过渡户(待解户)调节税收总量。通过设立税收过渡户(待解户),在完成税收任务宽裕期,用以汇集超收税款,遇到困难期,则将过渡户(待解户)资金选择适当税种适量解库,达到人为控制税收增长目的。

(二)隐瞒税收导致财税总收入归集不实。税务征管部门与部分企业联手,隐瞒部分税收。一是企业税收征管资料要件不全,以图少征税收。按照规定,企业税收征管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若缺件、少件,审计核实时难度会加大,甚至难以查实;二是税费结算表的填写和年度结转人为“出错”,以图少征税收。一般纳税企业为逃避欠税追缴,与税收征管员合谋,故意造成税费结算表内容填写不全、数据不准等错误,使表中的数据与勾稽关系无法对应,通过欠税统计台账不记或少记,造成人为减税的事实。

(三)征管缺位导致财税总收入聚集不实。地方税收征管应当实行全覆盖,但部分特殊行业纳税户,采取故意隐瞒不报或少报偷逃税金。一是房产税征缴乏力,首先是个人和企业的房屋租赁收入,主要以现金交易为主,其隐蔽性让税收征管单位难以及时完成税费征缴。其次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虽然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及时纳税的单位却很少;二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不力。企业将工资总额划分为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执行,征税只对单项工资进行计税,而未将这两部分合并计税,造成少收或不收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则委托财政部门代扣代缴,但单位另行发放的奖金、提成、补助等收入,具有不确定性,未能及时申报纳税,造成征管上的漏洞;四是税务稽查处罚过轻不能警示纳税人。即使税务稽查查处,也只是补缴查明的税款,削弱了税收制度的公平分配作用。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应当采取的审计方法和策略

(一)把握总体目标,紧扣现场审计关键环节,在审计重点上下功夫。审计组应围绕审计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审计。一是审查税收征管的重点环节控制,看程序的合法性、内容的完整性、征管权限的合规性,防止越权执法和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审查税务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防止无故漏登漏管和因纳税登记变化导致税源流失的问题;三是审查纳税申报制度的执行情况,看税收征管资料是否逐月纳税申报,防止不报、少报、漏报问题;四是审查税收分成比例的真实性,看税收征管所辖范围覆盖的全面性、税种解库的准确性与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否相符,防止税款入库总量不及时、不真实的问题;五是审查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情况,看延期纳税和税收减免审批程序是否规范,防止审批时限超期、违规审批的问题;六是审查税收结算制度,看税款征收、入库、结报情况,防止随意调节税收进度、积压、挪用、截留税款的问题;七是审查票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看领、用、存管理中是否符合《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防止出现台帐不清、管理不善的问题;八是审查提退税款规定执行情况,关注地方政府有无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防止地方政府与税务部门联手,巧立名目为纳税企业变相输送应纳税额的问题;九是审查税款代扣代缴情况,看其提取、拨付、使用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防止超比例提取、截留手续费或违规拨付等问题;十是审查税务稽查制度执行情况,看税务处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稽查结论的执行力,防止以罚代税、无故减轻处罚等问题。

(二)善于发现疑点,加大延伸力度,在审计难点上下功夫。审计实践中,经常遇到一些在账面审计中无法查实的问题,将之列入审计疑点进行管理。待全部审计信息综合后,再将审计疑点逐一分析、解剖,筛选出有价值的审计疑点,重点进行审计延伸调查,可以采取:一是关注地税征管分局存在的审计疑点,加大对其审计延伸的力度。紧扣税收征管主线,通过对征管分局的税证票据管理、各类台帐管理、企业税收档案管理等资料进行仔细审查核对,发现审计疑点,寻找税收征管中存在的管理漏洞,防止企业与地税征管人员联合作弊,出现“人情税”问题;二是关注企业纳税中存在的疑点,加大对纳税企业的审计调查力度。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企业,关注点各不相同,如对资源开采型企业,主要关注资源税、营业税及附加等主要税种缴交情况;对房产开发型企业主要关注土地增值税;对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关注企业实际纳税额与当地政府扶持企业之间有无即征即返、政府代替企业纳税等问题。三是关注计算机辅助审计中筛出的审计疑点。及时收集整理税收征管电子数据,充分利用审计软件分析功能,对筛选出的审计疑点逐一核查,确保审计疑点管理无遗漏。

(三)强化结果运用,紧盯监督落实,在审计整改上下功夫。审计结果的运用,可以分三步推进:一是对审计查出的重点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对被审计单位必须整改的内容,用审计决定形式下达,以促进被审计单位整改。二是对普遍性问题用审计专报和审计情况反映上报政府,通过本地政府集中布置、限时办结,为促成审计整改创造条件。三是难点问题用专题报告上报本级人大,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制整改。在审计整改中,需要政府多个部门联动,涉及调整地方人大已出台的有关政策,从政策层面支持审计整改完全落实。

参考文献:

[1]张锁.浅谈提升地方税收征管能力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4(1):25.

篇12

【关键词】加强税收管理;完善征管机制

基层税收征管是组织财政收入的第一线工作,是税收的根本基石,受到种种条件限制,也是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基层税收管理,完善征管机制,解决基层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基层征管工作的重点。根据上级要求,笔者随同有关人员深入到牡丹区21个乡镇(办)、100余家企业、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和基层分局,对该区税收征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针对基层税收工作的问题提出以下浅见。

一、税收征管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分税制的有关要求,该区设置国税分局和地税分局,隶属菏泽市国税局、地税局管理。区国税分局下辖9个基层管理分局和一个稽查局。具体管辖区域为:城区管理分局负责区直、四城办事处企业和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其他农村分局交叉管辖2-3个乡镇(办)的税收征管工作;区地税分局下辖直属分局、12个征收分局和一个稽查分局。具体管辖区域和范围为:直属分局负责征收区直单位的企业、区所有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车辆运输、出租车公司的税收征管,其他分局交叉管理2-3个乡镇(办)税收征管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各分局在税收征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调研了解发现,在征管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体制不理顺。在税收征管方面,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一个乡镇(办)、一个企业同时要面对多个税收部门管理,比如西城办事处竟然有5个税收征管部门管理。多头管理的方式弊端日益显现:一是乡镇(办)为完成税收任务,从自身角度出发,总是想尽办法协调好与各个税收征管部门的关系,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对于企业来说,往往为了疲于应付各部门的检查,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由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地方政府不能及时、完整的摸清自己辖管的税源底数,了解税收征管情况,更不用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了。三是多头管理易造成责任分散,任务不明确问题,从调研中,我们发现存在“谁都能管、谁都管不彻底”的现象,税收征管中还有一定漏洞,税收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2.考核指标不一致。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与两税部门内部下达的任务不一致,往往是政府下达的指标略高于税务部门内部下达的指标,各税务分局一般在完成本系统内部安排的指标后,不再全力以赴地完成政府下达的任务,有税收潜力也不去积极挖潜,甚至出现有税不征,留作来年的基数问题,往往使政府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流于形式。二是易导致乡镇(办)拿出更大的精力协调税务部门关系,甚至用所谓的“政策”来督促完成区政府下达的任务。在考核的压力下,易造成乡镇相互制定优惠政策,恶性竞争税源,给乡镇造成了财政负担。

3.税源监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乡镇(办)对自己的税源数量、分布、大小搞不准、摸不清,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税源,每年能征多少税,还有多少税没有征收上来。二是征收部门存在应收未征或征收不到位的现象,有的还特别严重。在调查中发现,一个乡镇竟然有10余家木板加工厂未进行征税,造成了严重的税源流失。三是在城区内,市直、区直、开发区、办事处之间税源管辖相交叉,不是都去管,就是都不管,或者管理不到位,还存在税收征管盲区。四是个别税种征管不到位,例如城镇土地使用税,课税对象是土地使用者,无论何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交纳土地出让金,都应交纳土地使用税,但是部分乡镇因招商引资无偿提供土地,使企业逃避纳税义务,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征管中也有类似的情况。

4.税收征管信息化还处在较低水平。近年来,我市各县区不断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就牡丹区而言,与一些先进区(县)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还处在初步阶段,信息化管理对税收征管支撑作用不明显。一是税收征管信息化科技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还达不到普及的程度。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地税、国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没有全部实现联网,各自一方,相互对比程度低,交换能力差,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三是大部分征管单位虽配备了计算机,但大部分仅实现系统内的简易联网,有的还局限于简单的微机开票,微机的分析、比对、监控、反映等功能没有完全发挥信息化管理还处在较低水平。

5.税收监控体系不完善。尽管建立了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但没明确规定各协税护税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一些部门和单位往往从自身利益考虑,不愿意承担协税护税义务;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个人信息制度未建立,银行结算手段落后,司法保障体系未形成,难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有效监控和制约;个别企业经营指标虚假,有意偷逃国家税款的行为时有发生。从近年来组织的纳税情况大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存在着偷逃税款的行为,尤其是房地产业、饮食业、服务业三大行业更为严重,有的企业根本没账,许多企业有帐不露或建有多套账目,在上报经营成果或计算税金时,往往使用虚假帐目,形成税收监督真空。

6.税收稽查力度小、处罚难。一是税收稽查人员少、力量弱,造成稽查户数少,稽查率低,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法的刚性和威慑力,助长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投机意识和侥幸心理,偷税漏税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法人案件处理难。一般来说,对纳税人个人的税务违章案件比较容易处理,而对法人涉税案件的处理往往会遇到来自地方的行政干预和社会的压力,在案件处理上,不得不考虑社会稳定和税源延续问题,手下留情甚至不了了之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涉税违法案件处罚难。税收执法专业性较强,司法立案需要重新取证,存在一些违法案件查处迟缓、久拖不决,处罚不及时、定案不准确、执法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三、关于基层税收征管工作的浅见

1.理顺征管体制。统一管理,统一任务指标。对多头管理的问题,要采取各个税收征管部门统一检查、统一执法。一方面可减少企业的过多应酬,另一方面各税收部门可相互协调沟通,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提高税收征管质量。科学预测,积极协调,使两税部门内部安排的指标与政府下达的税收任务一致。

2.加强信息沟通与管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一是加强地税、国税、财政、工商、银行等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尽快实现微机联网,扩大信息交流,建立统一的信息比对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二是信息公开。税务征管部门要将税收的种类、税源、数额、税率等每月定时向各乡镇(办)公开,及时将税收信息反馈给乡镇(办),以便乡镇(办)及时掌握自己的税收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不断推进“金税工程”进程,大力推行使用税控装置,建立严密的防伪系统,使税源监控方式更加科学、严密、规范。积极探索运用电子化实施监控管理的途径,达到人工监控与网络监控并行,提高监控的科技含量和水平。

3.搞好纳税评估,公平企业税负。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以税源监控管理为中心的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客观要求。对纳税评估工作,要在认真落实纳税评估办法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分税种、分行业、分规模级次的纳税评估体系和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率以及平均物耗能耗等评估指标体系,提高纳税评估的科学性。要有重点地筛选评估对象,认真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企业申报纳税情况与统计的增加值、实现利润等相关信息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比较,摸清规律,找准问题的症结。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涉嫌偷骗税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篇13

关键词:财政税收;征管审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财政税收征管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工作促进地税系统规范税收征管,严肃税收执法,强化依法治税,促进建立税收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审计法》颁布实行后,各地审计机关连续开展了财政税收执行审计,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克服了地方税源紧、征收任务大的种种困难,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在筹集财政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漏洞,其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一、税收征管审计存在的问题

1.偷梁换柱,调整税收完成进度。在税收征管审计中,个别基层税务征收机构受主管部门的指令,变换手法随意调整税收完成进度。

2.税务监管不到位。有的税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资产未建立相应台账,收到拍卖款后,并没有及时与纳税人进行结算,对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后的余额也来不及退还被执行人;未将款项及时入库,不依法开具税票,对纳税人“应交税金”的真实性未进行审核与监督等。这些税务监督不到位现象,严重影响了征管审计工作。

3.税收收入组织违规。很多单位为了完成税收任务,采取各种违规手段进行工作,严重违反了规定,造成了国家资产的流失。

4.地方政府越权减免企业税务。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政策执行以及越权减免税问题。

二、加强财政税收征管审计的方法

1.审查征收方式

对有无将账目健全的纳税户核定为定额户的情况进行审查。对有出入的单位进一步延伸调查,核实税务部门是否为照顾关系,将按账征收税款核定为定额征收,从而少征税款,导致税收减少。在通审软件纳税辅导功能下,运用排序法确定出定额纳税户。采用正确的征收方式有利于保护国家财产。

2.提高税收征管核算水平

各税收核算单位一方面应准确反映欠税余额的真实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欠税登记簿,按以前年度陈欠、经批准缓征等欠税原因进行登记和分析,对每月的欠缴税金明细表进行分析说明,随表上报;另一方面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核算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正确、系统地反映税收资金及其运动的全过程。核算水平提上去了,相应的征管工作也就提高了效率。

3.打造完善的税收征管环境

在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变化以及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税收变化的经济水平、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协助当地政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改变原来单纯依赖某一产业维持财税收入的状况,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使其可持续地增长,确保依法治税的各项措施有效运行。环境好了,税收征管自然就容易了。

4.资源战略利用进一步加强

加强国家机关在审计工作中协同和引导社会舆论,将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等部门案件线索传递和协调配合。现在也推行审计政务公开,将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更好地履行经济监督职能。可以有效利用民间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成果,像有关企业纳税情况的审计结果,减少重复审计。

5.对重点纳税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延伸审计是一项很重要的工程,也是征管审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地税系统税收入库资料、征管档案等基础资料的审查,可以掌握地税系统税收征管的总体情况,但还不足以系统、完善地揭示地税系统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审查其纳税情况,才能准确、完整地反映税收征管情况。

6.审计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

政务公开和审计公开工作的开展,税收征管审计结果也需要解决权责不清、问责主体不当、问责范围过窄和惩治力度过轻等问题,需要健全税收征管审计的问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也应该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像对行政权力执行不力、责任意识淡薄、损害政府形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贪污或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纵容或包庇下属等现象,要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司法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这是“阳光执政”对于税收审计的要求,也是未来发展趋势。

7.提高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并进行培训

不论什么单位,人员的综合素质都是很重要的,并且要对其进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对于征管人员也是这样。征管人员首先要养成积极的工作态度,好的责任心,时刻想着公司和单位的发展,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各种新的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对于相关单位也要定期进行培训,让征管人员一直处于接受新知识的状态,这样自身也得到了发展,工作效率也会提高。同时,审计的培训也为征管人员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相互之间可以进行交流。也相应地加强了人际关系交流的培养。其次,相关部门要积极摸索考核激励制度,通过制度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将工作做好。第三,加强税收征管的基础工作,严格按税法的相关规定操作,坚持一户纳税人对应一个税务代码,保证纳税登记、申报、缴纳的资料真实、及时、完整。

参考文献:

[1]高连云.房地产企业税收常见问题及审计对策[J].中国审计:特区版,2008,6.

篇14

税收征管模式,是税收管理的宏观组织形式,通常表现为征收、管理、稽查的组合形式。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贯穿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主线,是税收整改管理的关键所在。建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没有建立起一种能够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全新税收征管模式。1996年,国税总局提出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可行的,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具体运行中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普遍存在

现行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有些地方片面理解、强调“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导致征收、管理和税务稽查之间职责不清、衔接不紧甚至有时脱节等矛盾日益突出。出现了重征收轻管理、重稽查轻管理的的问题,使税收管理环节产生“真空”现象。

(二)办税环节多,工作效率低,纳税人满意度不高。

从纳税服务的需求来看,纳税人已经不仅仅满足一张笑脸、一杯水、一把椅子等表面上的服务,而是更加注重服务效率、质量的提高等深层次内容。由于长期的工作积累和传统的职责分工,办税方面形成了多个“多对一”现象,纳税人办理业务需要多头跑、许多常规事务都必须层层报批审核,多个领导签批一个字等现象,既不利于纳税人满意度的提高,又增加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

(三)制约不够、监督不力

在实际税收工作中,税收执法权仍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的弹性仍然过大,科学的内部监督、制约、激励机制未能有效的建立起来,一些管理制度难以或不能及时执行到位,不可避免的带来税收执法的随意性。

二、完善征管机制、强化税收征管的措施

现行征管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这就是“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信息技术对征管工作的要求,笔者认为当前应该按照“信息化加专业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

新的征管模式应当体现税务机关加强管理的主动性,体现涉税信息的基础作用,体现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协调与配合,体现加强对税源的有效,体现有关部门协税护税的辅助作用等要求。在集中征收和重点稽查的同时,强化对对税源的监控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二)构建现代税收征管运行新机制

一是按照信息化发展和税收征管规律的要求,按照新的征管流程,科学界定各机构的职能,不断提高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二是按照新的征管流程重组征管机构,实行扁平化管理。在重塑业务流程的基础的同时,按照“对外有利于方便纳税人、对内有利于加强征管、强化监督”的原则,对征管机构进行了调整,三是引入过程控制理论,开发流程控制系统,确保新流程高效运行。

(三)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

推进征管改革必须以信息技术的深化应用为依托。要以信息技术的应用为重点,以一体化建设为主线,提升信息的集中度和共享度;提高网上数据应用能力,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数据质量,夯实征管基础,强化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要加快征管信息一体化的进程,为系统信息数据畅通运行提供通道;要加快与有关部门的横向联网步伐,扩大信息情报交换的范围,逐步实现社会涉税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大税务稽查打击力度

近年来,税务稽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为此,一是建立一级税务稽查体系。实现一级稽查权和适度集中管理,提高执法规范度,减少执法阻力。二是转变稽查职能。由稽查原来的收入型向打击型转变,更好地支持征管体系整体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