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09:47:3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建安企业税收筹划,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不同类型的企业销售方式也千差万别,为了使分析论述具体化,此处笔者结合自身所处企业和几年工作经验,浅谈筹划增值税业务时不同销售方式的选择。在企业中,常见的销售方式有送货上门、折扣销售和委托代销等,具体分析如下:(一)销售货物并送货上门的税务筹划在送货上门服务方式下,不同运输方式给企业带来不同税负。企业的运输方式有:企业本身有专门的运输车队。根据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在销售货物之后用企业本身的运输车队进行送货服务,是一种混合销售产生的价外费需要被征收增值税,其销售额和价位费一同来计算被征收增值税;交给专门的运输公司送货。根据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货物销售之后货物交由其他运输公司进行送货,其增值税将以当次运输费结算单的7%算入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代垫运费的送货方式进行服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是给购买人的,或者在销售货物之后企业收到的运费单交给购买方的企业代垫,这种送货服务的行为是不用算入销售额中,不算价外费,不需要同销售额一起被征收增值税。举例说明:某超市年度销售总额为500万元(不含税),进货价格为为400万元(不含税),在销售过程中对货物进行送货产生的运输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用销售货物三种不同的送货服务方式,进行纳税负担比较。第一种:应纳税增值税=(600+20)×17%-400×17%=37.4万元第二种:应纳税增值税=(600+20)×17%-400×17%-20×7%=36万元第三种:应纳税增值税=600×17%-400×17%=34万元从以上示例可以得出,第三种送货运输方式是最适合的,但是这种方式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不能保证款项及时回收,占用了一定的周转资金。(二)折扣销售的税务筹划企业折扣销售主要有实物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销售方式。其中实物折扣又分两种:(1以赠送同类商品作为折扣。这种折扣销售一般是针对短期的、有季节性的进行清仓促销,如买一送一。根据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时送给购买方的赠品,不管赠送品的生产厂家是不是该企业,只要用同张发票开据其销售额和折扣额,增值税只需要按折扣后的额度计算,相反的没有开据在一张发票上的则不能按折扣额计算。所以,企业应该通过简单的税务处理来减少征税;以赠送其他商品作为折扣。根据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赠送的商品同样为销售形式,一并算入销售额中,按“以赠送他人”的增值税条例进行增值税征收。一般是按照以下顺序计算:当月该货物的平均销售水平来定;按近期该货物的销售额的平均额度来定;按组成计税公式来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以上两种方式进行对比,第二种程序复杂,会增加企业的管理负担,直接在商品价格上进行折扣,更利于节省企业的税收成本。
分期收款和现金折扣销售这两种不同的方式所需的义务时间确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国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在销售货物时直接收款,都是以凭据为依准不管该货物是否有送出,时间都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从而可以得出可以使用分期的销售,不仅对推迟纳税和防止垫付税款问题的起到抑制作用,还可以有效的节约成本;使用合约的方式销售货物。企业在销售货物时,可以采用合同的方式制约购买方,在合同中规定购买方的还款日期,同时还要在合同中强调,超出还款日期的货款,企业有权加收一定的违约金额,违约金额按照合同款的规定,以超出还款日期十天,按2%加收违约金,超出还款日期二十天,按3%加收违约金。这不仅督促了购买方,使得购买方尽早还款,对于企业来说没有任何的影响,同时对于违约产生的折扣金额,还可以扣除在增值税中;采取递延折扣的方式。对于企业经常合作的业务购买方,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保障其合作购买方企业信誉的完好,企业可以把购买方当此合作产生的折扣,相应的额累计到下次交易中再予以扣除。当然,采取这种方式必须在保障企业销售活动能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从而真正达到节税的作用。委托代销的税务筹划委托代销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手续费代销,就是委托方根据代销商品数量向受托方缴纳一定手续费。另一种是买断代销,就是委托方和受托方订立合同,受托方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给委托方货款,实际售价可以有双方商定,也可由受托方自定,两种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受托方代销所得。企业在进行委托代销时,可以对两种代销方式应缴纳的增值税进行全面核算,通过比较选择合理的委托代销方式。
企业在管理销售增值税税务筹划对于的企业的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综合分析市场的整个竞争环境,结合国家的优惠政策,采取不同的增值税分摊方法,采取合理的销售方式,并对产品库存损耗增值税税务进行正确计算,利用多种方法达到节税的目的,贯彻理解企业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为企业的经济发展不断努力。
作者:王新南 单位:天津东旭阳光商贸有限公司
(一)建筑安装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1、通过对兼营的选择和控制来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兼营是指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也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行为。此外,兼营还包括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劳务。上述两种情况的兼营税,法规定企业必须采取不同的税收处理方法:对于前者企业应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对于兼营不同税率的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按照我国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应分别核算这些不同税率的税目的营业税额。
2、通过对混合销售行为的选择来进行企业的税收筹划对于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因为所涉及到的货物和应税劳务有着紧密的从属和依附关系,如:某建筑企业在负责一项工程劳务的同时还提供施工中所需要的有关建筑材料,这就构成了混合销售的行为,企业应当视为提供劳务,一并征收营业税。因此,对于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应当考虑货物的销售所占比例,主动调整企业的经营结构,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二)建筑安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1、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如前文所述,选择成立不同性质的企业其税收的缴纳方式会有所不同,对于建筑安装企业来讲,主要有公司与合伙企业的选择、分支机构的选择两种。在此就不作过多的阐述。
2、选择企业的注册地点一方面由于我国税法对于不同的地区制定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甚至是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和地区制定的税收策略也有较大的差异,针对同一项业务有些国家是限制有些国家是鼓励的,有些国家实施的是高税率有些国家实施的是低税率。因此,在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选择到税负较低的地方进行注册成立;在国际注册地点的选择上也可以考虑去税率较低或税负较轻的国家或地区注册成立,利用当地的有利条件以达到避税或减税的效果。但是当我们在衡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税负轻重时,不能只根据该地方税种的数量和某一个税种的税率高低来草率地作出判断,我们应该根据正确的税负指标如税收负担率等来做决策。
3、通过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来进行纳税方案的选择一个企业一定时期内的费用构成了该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并最终影响到当期的利润金额。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来改变实际税负的大小。目前我国企业比较常用的费用分摊方法有实际费用分摊法、不规则费用分摊法、平均摊销法三种。以上三种分摊方法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成度都是不同的,因此建筑安装企业可以通过这三种不同摊销方法所带来的企业利润的差异来寻求最优的筹划方法。
二、建筑安装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的税收筹划是合理避税
税收筹划的行为是与国家的税收立法意图保持一致的,它是通过事先的筹划和安排以使企业最终的税收负担得到减轻。本文所探究的税收筹划均是指守法意识的避税。
(二)企业应具备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的税制还不是很完善,往往会有一些税收制度的调整和变化,当企业在衡量某一政策法规对企业的影响大小时,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立足于防范,降低企业潜在的风险。
(三)企业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从整体着手,综合考虑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方法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决策都是同税收问题密切相关的,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合法节约税款支出,为企业获得财务效益,提高资金利润率,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经营活动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经济效益。
一、企业财务管理中进行税收筹划的几个具体方法
笔者分别以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增值税税收筹划、营业税税收筹划案例加以论述。
(一)企业所得税。只有企业在税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他经济法规的前提下,依法对各种纳税方案进行选择,才能起到节税的目的。
某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7条的规定,可以享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该公司原计划于2008年11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当年预计会有亏损,从2009年度至2014年度,每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700万元、1000万元和1600万元。
筹划方案;如果该企业将生产经营日期推迟到2009年1月1日,这样,2009年度就是该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第一年,从2009年度到2011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从2012年度到2014年度,该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700+1000+1600)×25%×50%=412。5万元。经过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675-412.5=262。5万元。
(二)增值税。增值税在我国是一个主要的税种。我国目前实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的商品课税制度,因而存在混合销售和兼营的问题,加之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负不同,这样就给企业进行商品课税的筹划提供了空间。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企业的兼营和混合销售往往同时进行。如果企业选择缴纳增值税,就要使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同理如果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也要使应税劳务占到总销售额的50%以上。也就是说,企业完全可以通过控制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所占比例,来达到选择作为低税负税种的纳税人的目的。
某工厂每年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万元,其中安装、调试收入为600万元。该厂除生产车间外,还设有设备设计及建安设计工作,每年设计费为200万元。另外,该厂下设6个全资子公司,其中有建安公司等,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厂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这主要是因为该厂属于生产性企业,而且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额未达到总销售额的50%.由此,该企业每年应缴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为:(2800+200)×17%=51(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应纳增值税税金为:340-51=289(万元) ,增值税负担率为:289/3000×100%=0.096%
筹划方案: 由于该厂是生产企业,其非应税劳务销售额,即安装、调试、设计等收入很难达到销售总额的50%以上,因此,要解决该厂的问题,必须调整现行的经营范围及核算方式。具体筹划思路是:将该厂设计室划归建安公司,随之设计业务划归立新建安公司,由建安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并由建安公司负责缴纳税款。 将该厂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划归建安公司,将安装调试收入从产品销售的收入中分离出来,归建安公司统一核算缴纳税款。
通过上述筹划,其结果如下:该厂产品销售收入为:2800-600=2200(万元);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200×17%=374(万元) ,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74-340=34(万元) ,建安公司应就设计费、安装调试收入一并征收营业税;应缴纳税金为:(600+200)×5%=40(万元) 。
此时,税收负担率为:(34+40)÷3000×100%=0.025%,比筹划前的税收负担率降低了0.071个百分点。
二、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税收筹划必须确保整体利益最大化。在进行税收筹划过程中,企业财务人员应综合分析经营活动某一环节税收筹划行动带来的连锁效应,权衡各种利弊得失,分清主次,科学筹划,切实坚持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原则不动摇。
(二)企业税收筹划必须遵守税法的时效性,注意防范风险。税收筹划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必须精通国内国际相关税收法律制度和政策规定,具备相当的会计、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理财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由于税法是会随着时间和社会经济环境而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有些税收筹划方法在一定时期是合法的,但在另一时期可能就是违法行为,因此,企业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就得经常注意税法的变化,同时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法,以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行为而处以重罚,最后得不偿失。
(三)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税务机关对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认同。需要税务机关审批的一定要按程序报批,降低企业税收筹划的风险。
三、结束语
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本质区别。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参考文献:
关键词:营改增;建安企业;影响;对策
本文主要介绍了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的影响,这种影响既有正面积极的影响,也有负面不利的挑战。建安企业要从自身出发,寻找积极的应对策略,以在营改增这样的经济政策改革中平稳过渡并取得长久发展。
一、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的影响
(一)正面影响
我国的税收政策根据行业不同设置了不同的税负比例,不同行业之间税负负担不同,因此我国的税务管理工作一直受这种税负比重不均衡的制约。营改增后,建安企业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这无形减轻了该行业的税收负担,增强了建安企业发展动力。同时建筑安装企业有其行业特性,普遍存在大型工程的分包、转包,子公司项目的分包转包等,营改增之前,存在着严重的重复纳税问题,营改增非常有效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将建安企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也更加符合国际惯例,加速建安企业与国际行业接轨。
(二)负面影响及挑战
1.营改增加大建安企业的管理成本
建筑安装企业在营改增前,会计核算非常简单,操作也非常容易,只有在纳税申报时才需要进行会计核算;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缴纳操作繁琐、复杂,增值税进项的认证、抵扣、发票的开具等都需要专业的财会人员操作,这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2.营改增会造成建安企业项目经营上的困扰
建安企业往往旗下有多家分公司、子公司,这些分、子公司通常以母公司名义进行投标,以提高工程项目的中标率。营改增前,由于分、子公司缴纳营业税,不涉及税款抵扣问题,因此可由总公司代扣代缴,营改增后,因发票的主体单位不同,因此母公司不可替其他独立核算的分、子公司代扣代缴增值税。建安企业的分、子公司再以母公司名义进行项目投标,在经营管理上会出现很多困扰。
3.增加了建安企业资金压力
工程款拖欠是建安企业最普遍的问题,建安企业通常不能及时从业主方拿到工程款,而工程款税负必须及时缴纳,这就增加了建安企业的资金压力。另外,建安企业为了施工,肯定会与其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如果建安企业没能及时支付货款,供应商就不能提供进项发票,这对资金密集型的建安企业来讲是雪上加霜。
4.营改增后建安企业的税负难以实现平稳转嫁
国际上增值税有很显著的特点,即该税种是单一的,可以流转并层层转嫁到最终的消费者身上,但引入我国演变成了多税率,这样,因为税率不同造成的价差只能是由建安企业内部消化,这样对建安企业很不公正。
二、营改增后建安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1.加强会计核算
营改增前,会计核算仅仅在缴纳税款环节才进行,建安企业改征增值税后,涉及生产经营的很多环节,会计核算量增加了很多,内容更加全面,因此会计核算需要不断加强、不断完善。要不断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便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营改增后,建安企业对会计人员的素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建安企业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服务意识及服务水平,培养健康的职业道德观,要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实现规范化会计核算。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的在职培训,邀请财会专家学者到建安企业对其财务人员就营改增进行系统培训,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综合素质。
3.在加强税务筹划
营业税纳税相对简单,只在纳税时才会进行会计核算,税收筹划空间很小,但是在营改增后,增值税设计环节较多,税务筹划空间很大,企业可利用的机会很多。增值税有很多税收优惠,这些优惠项目都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如出售使用过的物品,售价的制定就是一个很好的税收筹划点,合理制定售价可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
(二)加速企业的转型升级
1.坚持信息化管理
建安企业的工程项目都是非常分散的,常散布于全国各地,给其管理来带困扰,信息化管理可以非常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因此,实施营改增后,对企业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实施信息化管理就显得非常迫切,企业应建立一套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企业与各地分散工程项目的紧密联系,以促进建安企业的管理与发展壮大。
2.坚持产品工业化
企业采购的原材物料如果仅仅是存放,不会带来经济效益而只会增加企业的存储等管理成本,因此建安企业应将原材料进一步加工为工程构件或者半成品等,这样,当建安企业短期内使用不到这些物料时,可以尽快转手卖出,以降低建安企业资金压力,同时提高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坚持员工职业化
建安企业在进行员工招聘时,要严格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选择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员工,尤其要注重员工是否具备一定发展潜质。在营改增后,企业需要注入新鲜血液,这就要求新近员工具备非常强的业务能力。要经常对企业内部各岗位员工进行系统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以应对营改增对建安企业的管理要求。
结语
营改增涉及两个重要税种的衔接,非常复杂,但长远来看,这一举措意义深远,利于建安企业长久发展,同时也推动我国经济格局更加科学合理。
参考文献:
[1]陈秀芳.营改增对建筑安装企业的影响[J].金融财会,2013(04)
【关键词】 建筑安装企业 税务改制 营改增
在当前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和经济形势逐渐回暖的大环境下,我国需要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的优化升级,完成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质量的改善,以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而作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税收需要经历一次深度改革,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利润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所谓“营改增”是指将需要缴纳营业税的应纳税项目进行改革使之成为增值税的纳税对象,而增值税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各环节中能够产生经济增加值的部分进行征税,大大减少重复征税现象的发生,同时企业税收成本也有大幅度的缩减。“营改增”方案主要针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部分现代服务业含有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按照国家税制改革政策实施步骤主要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试验点上海开始在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第二步,针对国内某些行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试点,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第三步,全国范围内开展取消营业税的重要税制改革,预计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改革全过程。
二、“营改增”给建筑安装企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减少建安企业的税负压力
“营改增”税制改革改变了同时增收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局面,减少了企业缴纳税收的成本,使企业摆脱承受重复征税所带来的巨大税负压力。建筑安装企业(简称建安企业)属于营业税的纳税对象,较高的税率不利于建安企业的发展壮大,营改增表现上看似税率更高了,但实际上增值税只是增对生产增值额征税,企业可以进行进项税的抵扣大大减少了税收负担,据权威专家估计改革实施将使企业面临最高税率为4%的良好境况,减税效果非常明显。况且随着建安企业的迅速发展,企业规模越来越大,涉及到的产业链如需要进行投招标的建设施工项目、开展分转包的大型工程项目等越来越复杂,原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建安企业在这些复杂的中间环节不可避免的承受着重复征税的压力,而营改增税制改革很好地解决了建安企业迅速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让企业高额的税负得到有效的控制,给建安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更加有力的外部环境。再者,“营改增”是我国税收体制发生重大改变,增值税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符合国际税法的发展趋势,能够使我国的会计处理工作更好更快地与国际接轨,进一步规范企业代扣代缴税金的会计核算问题。
2、企业税负不均衡的现象有所改善
我国企业在经历着营业税和增值税同时征收而引起企业税负严重不均衡的过程,给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业设置发展的障碍,我国的税务管理工作也处于履步维艰的状态。“营改增”税收制度逐步在全国单位内实施,使原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业如建安企业也能进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享受进项税抵扣的好处,使各行业企业的税负压力处于同一水平,给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动力。这一改革,有利于缓解各行业之间的税负不平衡的现状,加快我国进行经济产业结构优化改革的步伐。
3、“营改增”加大建安企业的资金压力
目前,我国企业几乎均面临着款项的拖欠问题,建安企业的工程项目周期长、资金数额大,项目款的拖欠问题更是严重,企业项目的未达款项和购置原材料与供应商产生的应付款项之间形成尖锐的矛盾,建安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工程进度需要购置大批量的原材料,因项目款没有收到而仍然需要支付增值税使企业面临巨大资金压力,不能及时支付供应商的原材料费用而无法得到相应的供货单,建安企业将面临上下游资金链条的断裂带来的资金周转困境的状况。
4、建安企业不能平缓地进行“营改增”的税负转嫁
众所周知,增值税属于转嫁税种,通过产品的出售将税负压力转移到最终消费者身上,这样可以使建安企业缴纳的税收回转回来。然而,我国的增值税设置不同的税率,各个环节之间就容易产生税负差额,这需要建安企业进行自行消化吸收。
5、“营改增”给建安企业的经营业绩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对于营业税这种价内税能够很好地体现出来,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能包含在企业的营业收入中,同时企业成本支出核算更好相反,营业税直接包含在各种成本支出中,而增值税需要额外计算缴纳增加了成本支出,使财务报表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6、“营改增”不利于建安企业的项目经营,加大企业管理成本
建安企业的特殊性,涉及到的工程项目额度大,竞投标基本均是以总部的名义参与,而实际项目的经营运作是由下属单位来负责,增值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因开具发票的单位不一致而面临困扰。同时,增值税需要计划每个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应缴纳税额的计算,涉及到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认证、缴税、抵扣等多环节需要耗费大量人财物力,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
三、建筑安装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营改增”税制改革是一把双刃剑,给建安企业带来的不仅仅是机遇还有巨大的挑战,需要建安企业从自身出发去迎接这些机遇和挑战,争做税收制度改革中的获益者,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给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强大的资金支持。
1、建安企业提升自身管理能力,使管理水平步入更高的台阶
(1)强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营改增”税制改革实施之后,建安企业要想顺畅实现增值税进项税的抵扣工作,需要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进项税抵扣的唯一凭证,这给建安企业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况且需要获取的发票均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增值税抵扣工作将不能顺利开展。首先,建安企业需要对审核合格的供货商进行供货价格的对比,从中选择最佳供方,另外对工程项目的分包商需要审核其是否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并且在分包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慎重考虑专用发票的资格问题。但若是经过综合考虑选择最优的项目分包商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那么就需要在签订合同中就税负转嫁问题进行相关细则的协商。其次,建安企业需要关注开具发票的时间限度,并不是所有时间内开具的发票都能够顺利地用于进项税抵扣。总而言之,建安企业在经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历程后,虽说面临着进项税抵扣这一税负减缩的诱惑,但也要针对发票的种类、合作商的资格审核以及发票的正规化等问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工作强度的增强给建安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付出更多的精力。
(2)加强税务的筹划。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时只需要在缴纳时进行会计核算,缴纳方式比较简单容易操作,但能够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极其有限,但“营改增”之后,增值税针对各个环节的增值额进行纳税额的计算,扩大了税务筹划的空间范围,给建安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带来更多的机会。其次,增值税还能制定很多税收优惠,这些税收优惠很可能就是税收筹划的着眼点,特别是使用过的物品,将售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就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很多经济效益。
(3)强化企业会计核算工作。建安企业缴纳营业税方式简单,财务核算仅仅涉及到缴纳环节才进行,相对比较简便易行,但是增值税就完全不同了,涉及到产生经济增加值的各个环节,纳税额的计算复杂程度很大,给建安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提出高水平的要求,大大增加了核算部门的工作量,工作的强度和涉及到的内容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这就需要建安企业内部的会计人员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处理能力,也加大了对能够快速适应新的纳税政策的会计从业人员的需求,企业只有积极做好应对挑战的各种准备工作才能开展税收筹划工作进行合理的避税,使建安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
2、建安企业整合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建安企业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带来的各种挑战,需要清晰的认识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认清自身的优势,整合各方的资源进行企业的转型升级。要使建安企业以最快的速度、最优质化的经济效益成功实现转型升级,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强化工作。
(1)提升员工的职业化水平。建安企业要想实现内部员工的职业化水平有大幅度的改进,需要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案。首先,企业在招聘环节就需要根据岗位需求挖掘有能力的和发展潜力的优质人员进入企业成为自身的员工,税制改革给在岗的老员工很大的工作压力,急需要企业吸收一批适应能力强的、业务水准高的员工加入以给企业输入有活力的新鲜血液。其次,建安企业需要建立培训机制,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一系列促进业务水平提升的培训计划,对企业员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业化培训,以提升其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和适应瞬息万变的社会的能力,“营改增”的转变给建安企业一提醒,需要时时关注员工的职业水平使其往更高水平的发展。
(2)加快企业产品的工业化程度。建安企业有其特殊性,项目原材料的购置经常会出现堆积闲置现象,只能给企业带来管理成本的增加,不能创造任何经济效益,若是企业能够将原材料加工成在成品或者产成品,就会增加企业产品销售出去的可能性,那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进项税抵扣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
(3)实行信息化管理。建安企业工程项目分散程度比较大,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企业需要建立一个比较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加强分散项目和企业之间的联系,这样就更加有利于建安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参考文献】
[1] 尤星:增值税转型对我国建筑安装企业的影响和对策分析[J].商,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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