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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7:00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建筑业财务工作内容

篇1

建筑业合同情况”――关键词“直接”和“正式”

“建筑业合同情况”部分共三个指标(代码为01―03),您在填报这部分指标时需要谨记两个关键词“直接”和“正式”。所谓“直接”强调的是合同需直接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如果企业从其他建筑公司承包工程签订的分包合同,并不是直接同项目建设方签订的合同,不能填报此部分指标。“正式”强调的是签订合同需为正式文本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所以您在填报这部分指标时理应有所依,无效的合同和协议可无法证明您填报数据的真实性。

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不同,又分为“上年结转合同”和“本年新签合同”。

由于要填报“上年结转合同”,您应该把单位所签订的全部正式文本合同进行编号整理,记录合同编号、签订方、工程名称及内容、签订日期、开工日期、完工日期,本年工程完成进度、本年完成合同额等内容,便于进一步填报“建筑业合同情况”部分统计指标。

公式:

①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

②上年结转合同额=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累计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填报依据:报告期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各种正式施工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应的协议)或施工合同管理台账。

“建筑业总产值”――“其实只是细化分类”

“建筑业总产值”部分共涉及11个指标(代码为04―14),由于指标既相互联系但又相互独立,可能您会觉得这部分内容是C202―1表中非常难理解的地方。其实如果您仔细查看指标涵义,会发现所有指标都围绕着一个中心“建筑业总产值”,各项指标只是从多角度对“建筑业总产值”进行细化分类。

首先带您了解一下“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指建筑业企业自行完成的以工程预(概)算为依据,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价值。这里您需要注意“自行完成”和“工程进度”两点:“自行完成”强调的是不管您单位承包工程的来源,只要是由您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的那部分工程的工作量都应计入“建筑业总产值”。一般情况下,您单位承包工程后又分包给其他建筑公司,您单位向分包企业收取的有关费用计入本企业“建筑业总产值”,但分包企业完成的产值部分不能计入本企业的“建筑业总产值”;如果是您单位分包给一些零散的建筑业包工队(组),这些包工队(组)以小包工队形式从您单位分包部分工程,但不具备填报统计报表的基本条件,其完成的产值均应由您单位填报并计入您单位“建筑业总产值”。“工程进度”强调的是“建筑业总产值”是以工程预(概)算为依据,在报告期对工程实行验收后,按完成形象部位而计算出的价值量,与“工程结算收入”可不能等同。

在理解“建筑业总产值”指标之后,请您再围绕C202―1表看看这些指标的关系,为了一目了然笔者制作了如下示意图:

因此,您应该记录好本单位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如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地点,项目用途、本年完成工作进度,本年完成工作量等情况,对于没有合同的项目还要记录能反应工程进度的相关凭证,将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整理编制“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台账,在填报时还要注意以“建筑业总产值”为核心,按照这四种分类逐一进行填报,不要遗漏指标,并用如下公式进行自查。

公式:

①建筑业总产值=∑【分部分项实际完成实物量×预算单价×(1+间接费率)】×(1+利润率)×(1+税率)

②建筑业总产值=自行完成施工产值+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

⑤建筑业总产值=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其他产值

填报依据: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台账、在施工程合同、工程预(概)算、工程进度单、监理报量审批表(单),各种工程结算(变更)签证、竣工结算(甲方审计结果)和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及其他有效凭证。

“竣工产值”――注意与“建筑业总产值”区分

这部分仅1个指标(代码15),“竣工产值”是相对“建筑业总产值”而言的,“建筑业总产值”强调的是在施过程,而“竣工产值”强调的是完工结果。如果一个单位工程跨两个年度施工,其“竣工产值”应当包括上年度完成的价值,但是“建筑业总产值”只能计入当年完工价值,这时“竣工产值”高于“建筑业总产值”。

填报依据:竣工产值台账、工程验收签订合格证书(或文本)、工程结算(或决算)文本和财务人员提供的报告期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及其他有效凭证。

“从业人员情况”――一个“干活”,一个“直接发工资”

这部分指标共涉及两个指标(代码为25―26),这两个指标虽然都涉及人员,但是您一定要谨记两者实有天壤之别,一定要准确把握它们的定义。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标是以在哪里干活就在哪里统计为原则。这里您注意对“干活”可有限制,指的是从事与施工生产活动有关的人员,说的简单一些就是统计平均多少人完成了建筑业产值,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和建筑业总产值统计口径一致。您还应注意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均不包括,而企业雇佣外单位的劳务工都应包含在内。

“期末从业人员”指标以“谁直接发工资谁统计”原则,不管其是否从事施工生产活动,只要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收入的人员都应包含在内。如果使用的是自己雇佣的劳务工,直接为其发工资,这部分人员应计入期末从业人员;如果使用的是劳务分包法人单位的劳务工,则这部分劳务工不计入期末从业人员;如果使用的是非独立核算的包工队(组)的劳务工,则无论是否直接发给劳务工工资,都必须计入期未从业人员,同时劳务费应计入应付工资总额。

填报依据:劳资台账,考勤表、工资发放单。

篇2

关键词: 建筑业 财务 管理 问题 措施

一、建筑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企业领导不够重视。我认为建筑业要想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应当首先得到领导的重视,领导对财务工作的认识不足,认为财务部门是算账、付款的地方,所以对财务人员业务素质、知识水平的要求不高,不能提供有效的财务管理建议。有些单位甚至违反财务制度,对财务部门人员随意任命和调动,造成财务部门的同志专业不对口,影响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近几年建筑业电算化核算工作进展迅速,财务处理业务的速度明显加快。但是财务软件核算工具跟不上,需多相关财务数据缺少比对和分析,更谈不上按照单件产品进行成本核算,致使财务工作管理跟不上来。

2.缺少流动资金。建筑业材料采购一般占总造价的70%左右,对于货款的支付,形成以包带管,财务上对各项业务开支项目不能统筹安排,资金压力较大。因而不能合理利用资金。即使有全年的项目支出预算,但预算的编制内容不够具体,在预算的实际执行上缺乏可操作性,使得预算只是一种形式。因此,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控制,无论项目是否需要支付,只能按照合同分期付款。导致资金使用失控,缺少流动资金,造成资金结算困难,影响工程进度,影响了资金周转、影响企业的社会声誉。

3.资产管理混乱。固定资产、材料、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是完成工程项目任务的物质条件,但是建筑业如果没有成本考核,不考虑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就是不重视财产物资的核算和管理。进而引起建筑材料等低耗品采购分散,不能综合利用,库存管理混乱等。

4.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不重视。对往来款项的清理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直接影响企业的净资产实际结存情况,也关系到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如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属于流动资产,许多单位账面数多达几十万元,不少账龄常达数年,却未能及时清理,甚至成为呆账给企业造成直接损失。对流动负债未能利用高效良好的支付信用进行短期融资,即延缓支付相关应付款项,也影响了单位短期资金的周转与使用。

二、提高建筑业财务管理水平措施

1.改变财务管理观念,加强领导对财务的重视。企业领导应充分重视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渗透到企业法人治理组织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财务监控体系。既要不断更新拓展财务管理理念,又要脚踏实地,采用层层递进的多渠道财务管理办法,实现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还应立足自身优势,充分挖掘自身潜能,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改造传统的业务流程和运作模式,以项目成本、效益为核心,通过提升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使企业节支增效,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奠定良好的企业管理基础

2.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管理体制。这就要求建筑业要适应市场需求,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市场信息,提出财务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财务决策,使财务管理从被动和机械记账向有效控制和科学理财转变。通过预算管理,把各项目部预算分管部门和预算责任单位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对预算期内的全部投入和产出所反映的收入、成本、费用、盈利和财务状况,逐级编制全面预算,分级实施控制并严格考核,从而最优地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使财务管理的事后反映变为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和事后考评,变结果控制为过程控制;通过实行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控制,在企业内部形成控制网络,使企业经营活动始终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通过财务预测和决策,确定财务管理目标与相应的实施方案,为财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3.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本保证。但是,同样的资金给予不同的企业会有不同的结果。所谓资金管理就是掌握资金运动的过程,通过分析进行合理判断,从而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回收资金,合理分配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要坚持以收定支原则。在认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的基础上,以现金流量预算作为企业理财和资金收付的依据;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将企业所属单位的资金收支统一并入企业管理,任何单位不得自收自支;坚持“谁有钱,谁能化”原则,按经过企业审查批准的现金流量预算进行资金的收付管理;各单位在签订分包、劳务、物资采购等合同时要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明确资金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的条款,并且支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主合同;各单位要严格禁止“委托代付”,防止业主将资金压力转嫁到本企业,增加企业资金调控的难度,造成企业资金的体外循环和资金流失或造成新的欠款。

篇3

关键词 营改增 建筑业 税负影响 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财务指标的影响

第一,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一是营改增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由于建筑业的计税原理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其所承担税负也将发生变化。建筑业一般计税方式增值税税率11%,简易计税按3%增值税征收率计税。建筑企业的税负高低主要取决于成本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抵扣得多,在减少应交增值税的同时,相应减少了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支出。二是税负有可能增加的因素。建筑企业主要的施工材料为黄沙、水泥、砂石、钢筋、砖头。在实际采购中,建筑业的上游供应链,如黄沙、砖头、砂石多为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采购接收方也只可以抵扣3%的进项税额。三是现在很多企业存在多资质、跨行业经营,不同资质涉及不同行业、不同的业务内容,其成本构成差异较大,其应税服务所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尽相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是企业税负高低的关键因素。

第二,对建筑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营业税政策下,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包含增值税额,营改增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如外购办公楼等不动产的增值专用发票税额都可以计入可抵扣范围内,从而导致企业资产总额会比营改增有所减少,可能引起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上升,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融资的资金成本,对其资产和现金流量也会有一定的影响。

(二)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第一,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资质共享的影响。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彰显企业自身实力,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条件。对于规模较大、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工程项目,业主招标时会对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提出很高的要求。大型项目的中标单位多为集团公司,而拥有实际施工队伍及装备的施工单位又常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当中标单位为集团公司或者总公司,施工单位为下属单位导致合同签订主体与实际施工主体不一致,所有成本费用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都是以下属施工单位为采购单位,集团公司或总公司为业主开具建筑工程服务发票,销项税与进项税不匹配,工程中标实体与实际建设单位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增值税的抵扣链断裂,影响进项税额抵扣。

第二,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劳务分包及分包的影响。建筑项目的分包有专业分包资质的分包、劳务分包,以及内部施工队伍、劳务派遣、工程项目挂靠等形式的分包。

一是营改增对劳务派遣的影响。劳务派遣是总承包单位与具有劳务派遣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分派务工人员到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上作业。劳务派遣公司没有建筑施工资质,在劳务工资差额抵扣的政策,劳务派遣公司只能对劳务服务部分开具增值专用,工资支出部分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企业在工资部分是不能抵扣的,就不能对这部分劳务成本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总承包单位的税收负担。二是对内部施工队伍的影响。在当前的行业状况下,多数总承包单位建立自己的综合施工队伍、专业施工队等内部施工队,既可降低劳务用工的风险,又可承担工程项目上施工工期紧急、施工难度大的重点施工任务。由项目部与施工队伍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以工资形式结算,因施工队伍没有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相应部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开不出来。这种情况下,总承包单位方在这部分成本上抵扣不到进项税。

综上所述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降低税收负担的关键是要取得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企业的管理、合同的管理、供应商的选择,对增值税认知,税收统筹筹划,增值税核算以及发票管理的不足,建筑业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难度较大,这也意味着建筑行业在营改增前期会有一个困难的过渡阶段。过渡阶段后,建筑行业的税收体系、财务工作将会更为系统、规范、完善。

二、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一)如何选择供应商、分包商、合作商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总成本的3/5以上都是材料设备费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各材料、物资、设备采购,对供应商的身份选择及是否可以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票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税负,将对企业的发展、市场竞争力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在供应商选择方面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供应商是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建筑企业与其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写明增值专用发票的税率、开具时间。

第二,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时,建筑企业根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购买双方应对买卖价格议价,含税价格是在未税价格的基础上加可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企业作为采购方在同等采购成本下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能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供应商为农民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合作社(苗木等)时,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开具农业产品收购发票。

第四,分析比较供应商进项税额是否可抵扣带来的税负差异,寻求企业收益高点。

(二)慎选劳务分包及分包劳务用工来源

劳务成本占施工企业工程总成本的20%~30%,建筑企业尽可能找有专业分包资质劳务公司的劳务用工,更要取得劳务公司提供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发票来降低企业税负,借助专业劳务分包公司的经验及组织能力,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利于相关人员的管理。

与此同时,施工单位还要注意优化施工项目管理方案、控制施工进度,提高机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人工使用,减少人、材、机浪费,才能利于企业成本的控制,开源节流,适应新的政策环境。

(三)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第一,企业原则上应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取得增值税专用,保证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流、发票流、资金四流一致。

第二,增值专用发票票面购销双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税率、金额等内容完整、准确、齐全,且与实际交易相符。

第三,增值税专用发(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票票面整洁、干净、字迹清晰、不折叠,票面密码区不出格、不压线。

第四,采购人员收到增值专用发票及时传递,以免过了抵扣认证日期。

第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开具、认证、纸质专用发票与专用设备保管设置专人专岗。

第六,公司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核算、分析增值专用发票进项税抵扣情况,严格区分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工程项目可抵扣进项税抵扣,简易计税方式项目工程不可抵扣进项税。

第七,严禁公司的任何人虚开增值专用发票以及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买卖增值专用发票。

(四)加强财务管理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资金链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由于工期长、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工艺等原因,很大部分建筑业项目存在合同与实际执行的差异,施工企业要仔细分析、谨慎选择筹融资方式,要以最低的财务成本去筹资、融资,也要减少企业资金的机会成本和管理成本。对企业在进行有关项目的成本预算要求更高,提高全面预算的有效性,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的监督与分析、反馈,提高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率。企业要充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加大进项税额可抵扣额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要重视供应商的选择,合同管理、签订、审核,企业采购人员询价、议价、协商能力,各负责人员要关注、重视供应商提供发票的发票税率、发票提供时间,不能为了方便、省力就简化规章制度,因小利而疏忽发票的开具,合约部、财务部要强化合同签订环节的审核、管理。

(五)提升整体专业水平

营改增政策对建筑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各建筑企业应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企业要加强加快组织有关人员的营改增政策知识培训工作,着重于税务申报和税收筹划人员在营改增方面的培训与学习。企业要及时调整与税收改革相关的财务、业务流程管理与方法,落实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升公司会计核算水平,税收筹划能力、税务风险规避能力,给企业创造税收利益;企业要更加重视对采购、预决算、投标造价等业务人员的培训,加强公司全体人员对政策的了解和学习,加深其对“营改增”的认知程度,提高他们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重要性和管理增值S梅⑵钡闹厥映潭取

(作者单位为昆山市开源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王芬.“营改增”对建筑业影响的应对与思考[J].经营管理者,2015(2):51.

篇4

关键词:会计;建筑企业;财务管理;意义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reform of, our country building, the enterprise the degree of marketization more and more high, construction also began expanding. But, must be admitted that, along with construction into small profit era, China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problems began to appear, among them in financial management, accounting management is a very important link. This article briefly introduc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accounting work, as well a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accounting work of function and meaning.

Keywords: accounting; Building enterprise; Financial management; significance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特点一定是它的生产经营模式所决定的。建筑企业通常包括两种,一个是建筑施工企业,一个是建筑安装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对象一般都是工业建筑、居民建筑、桥梁建筑以及道路建筑,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业务是建筑物内的日常设备安装包括电气设备、供暖设备、建筑使用设备等。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必须要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的内容有一些的国家严格规定的,建筑企业需要严格按照合同施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要能够按期完工,另外,国家对建筑物的验收也有严格要求,需要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只有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一般建筑施工可分为三个阶段:物料供应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点交阶段。包括了开始前物资的准备,以及一些器具的准备,施工完整过程以及验收和结账等过程。从这三个阶段可以看出,一般建筑施工流动性比较大,施工要看施工地点,工程只有一次,不会重复,工程周期要看工期的要求。这三个特点总结来看就是:流动性、单件性和长期性。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特点也主要是它的经营活动特点决定,这三个特点也就是财务工作要注意的三个点。

二、建筑企业的会计管理

建筑企业的会计工作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完工的必要保证,是一个行业会计。建筑会计主要完成建筑产品的财务工作,是一个建筑工程价值的表现。与传统的会计工作相比,它有自己的一些特点:

首先是分级核算。会计核算是为了直接反映对施工生产中产生的经济效果,企业可以实时了解工程的费用,是否有超额支付的情况,同时监督施工中材料的购进,使会计核算更好地指导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费用。但是建筑施工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大,施工地点不会长期固定,施工生产相对分散,这样就不利于会计核算的集中办公。为避免集中核算不方便施工生产的问题,我们采取分级核算,保证施工生产和会计核算不脱节。其次,施工订单成本计算。施工中会有很多的订单,要求对每一项订单的特点进行核算,对每一项工程实施成本核算,尽可能使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相符合,缺口不能太大,避免因资金短缺延误工程,同时逐个订单计算,逐项工程核算,也有利于最后的分析考核。另外,按照工程周期分段结算工程款。建筑施工是一个相对长的生产周期,期间动用的资金也是比较大,如果只是在工程结束后再结算,那么无疑施工方要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这还要建立在合同如期完成的前提下。资金周转将成为施工方最大的困难,这也会影响到施工质量,不利于各项工程经营成果的正确反映。所以,在建筑企业的工程中,结算一般都是把施工周期分为几个阶段,按照进度结算工程款。这样有利于施工方及时回笼资金,也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再次,工程款的结算还要根据工程质量还定。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和单件性的特点,产品价格不可能是统一制定的,只能是大概的又一个范围,要根据完工的质量来决定价格。最后,合同关系复杂。合同一直是困扰建筑业的一大难题,施工方将工程下分到其它施工方,产品权益人更换等等,这些都威胁着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工程结算时,往往在工程款的数量上出现矛盾,最终闹出合同纠纷。这也是我国近些年最常见的合同纠纷案。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的作用和意义

建筑企业的会计与其他行业会计有本质的不同,主要的任务是提高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效率,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对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的意义有以下几点:

(一)会计对于建筑企业的盈利有重要意义

公允价值已经被新会计准则收录,这一种新的计量模式。公允值的引用,与传统的会计相比,它在计量方面体现了独特的优越性,优点明显,最重要的是它有效延缓了建筑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所以它会直接对建筑企业的会计核算中大概其损益以及权益科目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之内,这种影响对于建筑企业的总的收益以及权益不再会有比较明显的变化的,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总资产的报酬率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发生变化,实际上而言此种变化也是需要按照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对其进行重新审视与判别的。因此说,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会计会对建筑企业盈利能具有一定的影响与作用。

(二)会计可以帮助企业完成成本预算

建筑行业是国家监管的重要行业,其运营的各个环节受到严格管理。建筑企业的建筑工程都要通过严格的招投标来确定。这样每个企业都必须对工程事前有个招标方案,要对该工程的利润和所需要的周转资金有一定了解,这样才能保证在招标成功后工程可以顺利施工,避免了盲目招标,最后费事不讨好。这些都需要会计工作准确的数据分析,准确的财务计算,为企业的决策层提供第一手资料。对一个项目的成本预算是在开工之前必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工程是否可以盈利,准确的预算是一个工程的基础,对于企业的前瞻性决策有重要作用。现代建筑企业实际存在很多问题,在利润较高的时期,多数企业都是粗放经营,但是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低迷,建筑企业也必须面对微利时代,这就需要把以前不到位的工作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可以通过对企业资金的管理,及时发现企业那个方面存在问题,也可以帮助企业决定经营的方向,会计方法的管理管,在这些环节控制中会计发挥的重要作用有:充分运用掌握的资料,进行周密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帮助财务的管理部门掌握情况,保证建筑企业既定财务目标的实现。即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各项成本的指标进行预测,依据市场需求情况,对工程的成本盈亏临界点进行研究,并对经营目标的各种指标进行预测。预测要根据市场的具体状况进行,不能一味按照政府给出的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要合理有效的对工程成本进行预测、预控。

(三)促进企业完成对现在的控制

除了在预算上的优势,会计对于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中还能起到控制财务的作用。这对于企业实现预算的利润有重要意义,而且这样有利于总目标逐步实现,帮助企业把问题简单化、缩小化,也更能使企业内部更加明确各自的任务。并严格按照既定目标进行日常工作的开展,并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真实的记录。将实际的完成情况和预定的目标实行对比,对各责任中心及相关人员的业绩进行评定,最后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保证建筑施工过程有效运行。

结束语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带动了地产业的繁荣,近些年房地产经济一直是我国的支柱产业。外国的建筑业也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建筑业也迎来了微利时代,在这种境况下,如何更好地管理资金,更好地做好预算工作,会计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中会计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很多企业在会计工作中都还有很大不足,也是建筑企业应该改进的地方。本文简单介绍建筑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工作的特点和意义。

参考文献:

(1)骆剑霞.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分析和预防措施[ J ] . 科技资讯,2008(01).

(2)黄智海.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会计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 J ] . 现代商业,2008(09).

篇5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会计控制;问题;对策

一、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建筑事业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国高铁技术逐渐领先于世界,与美国、俄罗斯以及印度等近十个国家开展高铁合作项目,标志着我国建筑业正式走向国际化,我国的建筑业必将迎来一番新的景象。这是我国建筑业的机遇,同样也是我国建筑业面临巨大的压力,在复杂的国际竞争环境下,我国建筑业要想立足,就必须加强其质量和成本管理。要想控制好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就必须加强其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是指对该工程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分类和汇总,用于该工程总造价和单项工程造价的计算。如果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出现问题,必将导致工程造价出现严重问题。

二、我国现行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现状分析研究

1.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工作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现在许多建筑企业中,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主要表现在:第一,文化水平不高,许多施工企业为了减少人工费用,录用一些低学历的没有经过专业教育的人员,有很多企业的财务部门充满了领导者的亲属,这些人并没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第二,专业技能的缺乏,有许多的成本核算工作人员没有专业知识,是从其他部门随机抽调,还有一些财务部门招聘的是财会专业的人才,这些人虽然在财务管理上有一定造诣,但是他们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一窍不通,导致在进行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时候漏掉很多方面。第三,重视程度低,许多工作人员意识不到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对该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较随意。

2.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管理混乱

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由于许多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进行时候采取的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方法较为落后,导致对项目中各个子项目核算控制不到位,加之对项目成本核算的相关内容规定不明确,使得在进行相应的成本核算时候没有统一标准。其次,现在许多工程项目成本开支较随意,譬如常见请领导、监理、业主吃饭,送礼等这一系列不合法的开支也被纳入到项目成本中去。最后,有的单项项目已经比预期提前完成指标,但是有些领导为了获取私利,就随意扩大成本开支,并购买许多假发票报销,还有的项目不能及时地掌控项目的施工进度,使得结算周期变长等。这一系列的现象必将导致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管理混乱,并增加了工程项目的成本。

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监督管理体制,奖惩体制和规章制度这三方面。据2014年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政府单位对本地区的建筑企业调查发现,在关于成本核算这方面,有近90%的企业没有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体制,奖惩体制,这严重制约着建筑业的发展。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完善一方面降低了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使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候没有参考规范和相应约束,导致成本核算的程序、核算目标出现错误,所得出的成本核算用于工程造价的计算中就会导致工程造价与实际不符,从而相关的建筑企业在进行企业发展方向决策时采用的工程项目的造价作为参考依据,就会导致企业做出错误决策,影响企业的发展。

4.没有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责任体系

目前,许多建筑企业的成本核算人员责任不明,有的企业将成本核算和财务控制混淆在一起,没有分清楚二者的区别。大多数建筑企业并没有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体系。

三、工程单位加强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的方法探讨

1.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

提升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相关人员的素质是加强这二者管理的基础。首先,要加强领导层对成本核算的重视,建筑单位可以实行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领导层例会,在会上对近期有关成本核算的工作进行探讨,并且加强与其他建筑企业的交流合作,向在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较好的单位学习。其次,是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候要严格把关,一般财务人员招聘都应该从我国金融专业较强的高校选择人才,对于目前企业中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工作人员进行筛选,那些没有真才实学的要及时地调离该岗位,使工作人员首先有较高的文化水平,较强的专业知识。最后,对在岗的这些人员要定期地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地进行培训,同时还应该加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培养,因为工程项目成本核算不仅仅涉及财务管理,还涉及施工进度管理,建筑材料管理以及人事管理等许多领域。不断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提高,是建筑业成本控制的基础。

2.不断创新建筑企业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方法

随着建筑业的不断发展,建筑企业也在不断地壮大,影响工程项目成本核算的因素越来越多,之前许多的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方法已经不再适用,对建筑业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的方法的创新至关重要。目前许多建筑单位尤其是铁路建设单位中采用的是“单一”的成本核算体系,其就仅仅是对分摊下来的费用进行简单二次分配,编制成本分配表等,在某种程度上使成本核算丧失了其意义。首先,在信息化时代,应该建立信息化的成本核算体系,各施工单位将其成本耗费各项清楚地记录,并通过相应途径传递给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人员,相关工作人在对传递上来的信息进行考察核实之后归纳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反馈给领导层。例如,四川大陆新兴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着手整顿财务管理,改进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方法,大力投资信息化建设,使得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候不仅材料收集方便,相关的考核验收也很方便,相关单位在成本核算时候都能很好地通过网上平台交流,减少了时间成本,人工成本,从而节约了工程在成本核算这一块产生的费用,2014年底,据该公司统计显示各工程成本造价控制效果远远好于未改进之前。

3.改革并完善项目工程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体制

首先,要建立强有力地的监督管理系统,财务部门和企业领导层都要设立专门的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监督管理小组,财务部门的监督小组要对各项目工程成本核算过程以及核算结果进行监督审查,保证工作人员的到岗到位,领导层监督小组要对财务部门有关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突击检查,并将财务部门各时间段内成本核算的结果在例会上进行讨论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地纠正。其次,要建立合理的奖惩体系,许多企业的成本核算以及会计控制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死工资,这不仅降低了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也降低了对工作的重视度。企业应该将工程项目的造价、工程质量好坏与成本核算工作人员的工资挂钩,同时对与工作中能出色为成本核算提出建设性意见的工作人员给予奖金或者股份奖励,对于工作态度消极或者出现严重错误的人员要及时地惩处,并将奖惩结果通过企业平台进行公布。最后,要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使得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例可寻,避免工作混乱的出现。

4.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责任体系

建筑企业应该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体系,首先要完善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与企业财务工作的岗位分工,要使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和权力义务。其次,在相应的规章制度中,明确项目经理各部门和各班组在成本核算和财会控制中的作用,明确其利益与成本核算中的那些细节相结合,如果出现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错误应承担哪些错误,实行责任连带制,一个工作团队中,一个人出现错误,其他相关成本核算工作人员都应该承担部分责任,这样可以加强团队间的合作并且减少问题的出现。只有建立了完整的责任体系,企业才能顺利地运营。

四、结语

建筑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高铁行业的发展,不仅为我国经济水平在国际上领先奠定了基础,也使得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巨大的改善。我国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发展的不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筑业的发展,也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建筑行业必须团结起来,解决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和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建筑业发展,经济的腾飞做出贡献,同时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蔡波 单位: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

参考文献

[1]杨晓东.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如何处理工程项目成本核算问题[J].黑龙江科学,201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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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建筑行业;造价影响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2-0-01

一、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制的差异

首先,税制方面存在区别。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中国税务行业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适用面比较过,涉及多个行业。针对本文研究建筑业,增值税适用方面很广,例如建筑过程中的建筑材料费用、工程设备费用以及相关机械的维修管理费用等,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和营业税的计税方式在会计处理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

其次,税收手段不同。营业税是价内税,这种方式很简单,并且以税后的造价的营业额作为计税,应纳税的额度是通过税后造价和税率计算,应缴纳额度的定值和营业额的大小直接挂钩,而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这两种计税方式都可以通过税前造价进行计税,简单一点说就是计税方式应缴纳税额是通过销售额的税前造价和征收率来计算,应缴纳的税额是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得出的,销项税额是通过税前造价的销售额和税率计算的,并且根据我国相应的规定,建筑业选择适用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二、营改增税务制度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差异性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那么单对建筑工程造价来讲,营改增税务制度又有什么具体影响呢?文章就从三个方面对这个问题进行阐述:

1.工程预算管理影响

工程的预算是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会对工程的投标有很大的影响,由于营业税具有价内税的形式,在工程造价里具有税金而且特征是比较固定,所以在投标报价时相对比较简单。而增值税就是价外税,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投标报价就会通过工程造价及销项税额分开的方式进行,并且对建筑产品的价格规律和造价进行转变,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进项税额是无法估量的,在实施营改增以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等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所以很难准确的对工程税负状况进行正确评估,从而对投标报价工作的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2.工程承包影响

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据总承包的主要特征,覆盖整个全过程,在营改增实施以后,会对工程总承包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的影响有增税依据的改变,在施工过程中,要征收营业税是依据增值税及营业税暂停条例进行的,对自产货物的计税根据是比较模糊的,有时会出现多次征税的情况,但是在营改增执行以后,就不会出现类似的情况了,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来说,所经营的项目数量不断的增加,虽然有一些进项税方面可以抵扣,但是还有增加了很大税费负担,使得建筑方面使用的水泥、混凝土及水电费等成本都有所增加,当执行营改增以后,很难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获取,所以在实行营改增以后,就会很大程度提升工程税负水准。

3.成本管理影响

对于工程项目成本主要有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等很多费用,其中项目成本中还包含营业税及附加,但是实施营改增以后,工程的成本核算就已经将价税分离出去,并且因为核算模式的变化使得财务标准因此发生变化,会对财务指标有很大的影响,在营业税的价税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增值税进项分离处理,会减少收入的一定比例,还因为进项税额不够充分,最终会影响利润的总额,虽然税负有所提升,但是会使现金流动量减少,在增加资金支付压力的基础上提升资产负债率标准。当营改增实施以后,建筑业缴纳的增值税会有一定的变化而且变化十分的频繁,所以财务核算人员的工作有很大的困难。

三、建筑行业造价工作应对“营改增”制度的对策

文章通过两部分的讨论,对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造价工作面临的现状进行了分析,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筑企业面对“营改增”税务制度应该如何调整自己的工作对策呢?笔者针对这一问题谈一下自己的思考与建议。

1.转变经营理念

首先就要做好计划制定的工作,与之前的营业税缴纳情况相比较,工程计价从含税价格向着不含税的价格转变,对建筑行业来说需要很长的计价规划时间,在实际的报价过程中,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投标报价体系进行完善,以具备良好的竞争能力。其次,在进行预算投标方面,需要做好成本费用准备工作,以便对增值税进项进行评估,同时在保证可以争取更多进项税额发票基础上,保证企业的最大效益。

2.注重人员培训

对于建筑企业的员工来说,要清楚的意识到营改增实施以后对企业的影响,在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对营改增相应的问题进行分析,以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对营改增的重视程度,所以企I应该加强对营改增的培训工作,使所有的员工都能满足“营改增”税务制度实施以后所在岗位的要求,尽可能的采取自行组织施工管理模式,对相关财务人员来说应该进行重点的培训工作,做好增值税相关知识的了解与掌握,以此更好的开展相关的工作。

3.慎重选择供应商

在工程造价内材料设施的费用所占的比例很大,在营改增以后,企业的建筑材料采购收到了很大的影响,供应商对材料的折扣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供应商来说应该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并且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体现出来。针对建筑规模比较小的项目,供应商和建筑企业就需要在采购之前做好交易价格的协商。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不断深入,建筑工程专业迎来了自己发展的黄金时期,其中涉及到税务工作的内容也变得更加复杂,“营改增”税务制度的颁布,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建筑工程造价活动,使之更加合理合法,希望通过本文对于营改增背景下建筑行业造价的现状分析,能够提高建筑相关税务部门的工作能力,为我国城市建设发展以及税务制度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铭杰.论“营改增”下建筑业会计核算的发展[J].财经界(学术版),2017(2).

[2]汪有红.营改增政策下建筑行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会计,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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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7-000-02

一、引言

2月22日,住建部了《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通知给出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根据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有关规定,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管理,就是人们对潜在的以为损失进行辨识、评估,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即在主观上尽可能有备无患或在无法避免时亦能寻求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从而减少损失或进而风险为我所用。

正确识别营改增后建筑企业面临的风险因素,加强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减少和避免风险损失,充分享受营改增的改革红利是建筑施工企业目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二、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分析与影响

(一)财务风险与影响

1.税负。据统计,建筑工程总造价中,建筑业人工费占比高达35%以上,无法取票却没有相应的抵扣政策;根据财税[2014]57号,施工企业购入商品混凝土及砖瓦石料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额,将增加8%的纳税成本;“甲供材”使施工单位无法抵扣材料进项税额;营改增前购置的设备已纳进项税额在“营改增”后无法抵扣;动产租赁业购置资产后,其租赁收入17%的销项税额无可抵扣税款,建筑工程款、材料款相互拖欠的“三角债”引起时间差造成企业进项税额无法及时抵扣;建筑工程项目分散在全国各地,发票的收集和认证工作难度大,无法再180天内认证完毕,“营改增”执行11%的税率,势必加大建筑业“营改增”的实际负担,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增加企业实际税收负担。

2.现金流。由于建设企业验工计价款的支付经常性滞后,且验工计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5%-0%的预留质量保证金、垫资款和暂留金等,导致建筑企业需要垫付未收回款项工程的税金。同时,由于建筑企业可能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进行抵扣。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3.负债与利润。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入账价不含进项税额,在企业采购价格一定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在企业已有负债数额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必然上升。建筑业属于微利行业,周期长、账期也长,一般建筑企业净利润只有3%,营改增后,收入由价内税形式调整为价外税形式,营业收入从原来的营业税收中剔除了应交纳11%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入降低。“营改增”后,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进项税额并不能完全抵扣,这会侵蚀企业的利润总额。

(二)运营风险与影响

1.公司经营模式。目前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有五种――自管、直管、委管、挂靠和联合体施工。在这样的经营模式下,在总承包签订下,实施过程涉及三个主体,即业主、中标方和施工方。业主即甲方,中标方即中标或投标单位,具体承接施工的单位即为施工方。在实行增值税的管理下,要求不同法人或不同纳税主体之间必须符合增值税的链条抵扣,这就和营业税制下有了很大的区别。营业税下我们在统一的集团内部进行施工方和中标方不一致的情况下,基本上按全额交纳营业税,不管中标方是如何进行税金的分摊,最终不影响施工方。在“营改增”后目前的经营模式不适应增值税的要求。

2.工程投标。营改增后,建设单位招标概预算编制也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应的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将按新标准执行,对外的公开招标书的内容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关于成本费用中增值税奖项款项的划分变得更加困难,使投标书的编制难度加大,并且建筑行业的投标总价中计入了增值税,这与其价外税的的税种属性相矛盾。

3.工程分包。工程项目施工普遍存在分包现象,一般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两种模式。在“营改增”后,专业分包企业也能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基于专业分包内容及结算特点,存在分包结算滞后导致进项税抵扣不及时和分包成本中材料、设备部分的进项税抵扣不足等问题导致销项税抵扣受影响。

劳务分包除了具有资质的劳务分包外,现场还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内部作业层队伍、挂靠队伍等形式的劳务分包。这些劳务分包形式,在“营改增”后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以下影响:对于目前只能提供服务业统一发票的劳务分包方,在“营改增”后仍然只能按服务业开具发票,不能向总包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总包方将无法抵扣进项税。劳务派遣企业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在“营改增”后,不能开具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作业层队伍形式的劳务分包,由项目部与队伍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以工资单形式结算和支付。因队伍自身未取得国家工商行政注册,且无相关的资质证照,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承包企业与被挂靠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取得被挂靠企业开具的发票,但分包价款由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给挂靠队伍,收款方与合同主体、发票开具主体不一致。这种形式下,造成 “三流不合一”,给总承包企业带来了法律风险和后期的审计风险。

4.工程成本。工程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建筑劳务公司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劳务工资的进项税无法抵扣,农民工提供零星劳务产生的人工费,也没有增值税发票,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势必加大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成本。占成本的4%~5%的地材和甲供料无法取得销项税抵扣、建筑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太高导致直接材料成本增加。营改增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无进项税额扣除、动产租赁业因没有抵扣税项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是个体户,只缴纳3%的增值税将提高机械使用成本。

三、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对策

(一)加强纳税筹划,减轻企业税负

一是要尽量足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进项税扣除额。加强源头控管,从材料采购环节抓起,尽量选择有一定知名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业口碑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对于甲供材料建议改为签订甲方、总包单位和供应商三方协议,供应商给总包方提供可抵扣的进项税发票,总包方开具同样金额发票给甲方,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税负。二是要优化资产结构,减少固定资产在“营改增”之前投入,在营改增后提高机械化程度,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税负。三是要合理确认纳税义务时间及税款缴纳时点。针对建筑工程生产周期及收款周期与增值税的纳税周期不匹配问题,建议建筑企业签定合同时合理确定付款时限,降低周期长的跨年工程中垫付大额税款等问题;四是要做好税务统筹工作,对于税负过高企业符合增值税税收优惠的条件,就要申请过渡性财政扶持,通过税收优惠来降低对企业的税负影响。

(二)改革企业管理模式,改善企业经营方式

针对不同的管理模式,建议首选自管模式;如果不得不采用只管模式,应当积极追求集团内部分包的合理性,由一方承担税负,避免资金流的过度支出;应当尽量减少甚至杜绝委管模式和挂靠模式;如果以联营模式中标,建议联合体企业芳芳分别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各自安排具体负责工程内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前,大部分建筑企业都是采取直管模式,这些企业下属的工程子公司资质普遍比较低,竞争能力不强,都是由集团公司资质投标中标后再分包给下属子公司负责施工,在营改增之后集团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建设单位即业主以及集团公司都不能在进行代扣代缴。因此,建筑企业应该对这种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完善,通过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专门负责利润的管理,参建的子公司只负责施工,最后才参与利润的分配,不需要单独核算。

(三)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管理

营改增后,在购进材料、发出材料、与甲方验工计价、给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各个环节可能都涉及增值税相关的核算,要进行增值税的抄税、报税、认证工作,还要进行附加税费和个税的申报缴纳,加大了工作量和操作难度,较以前征收营业税来讲,对涉税管理、账务处理的影响就较大,对会计核算要求更高了。因此,应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学习力度,加强对增值税法、建造合同等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应对相关财税变化和账务处理的能力。要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和加速资金周转,加强应收账款的清理、清收工作,尽量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同时在进行项目成本预算时,通过对企业现有的工程预结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系统做出合理的评估并做出科学测算和调整,做好企业财务的管理监督。

(四)建立企业营改增实施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建筑企业应以规范纳税行为,减少纳税环节,降低企业税负,防范税务风险为导向,对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经营开发管理、项目成本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增值税财税管理、合同管理、制度流程调整、信息化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形成经营管理(开发)部门、成本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采购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及管理要求的一个管理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梳理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工作内容。实现企业全方位、全层级、全流程的管理优化和变革。

四、风险管理策略和方案的监督改进机制

为了确保建筑企业风险管理策略和方案的有效执行,风险管控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应有效开展自我和相互监督及改进工作,把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分解落实到相应的业务流程,制定修订控制措施和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职责,执行管控措施,融入日常管理,保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部门间、流程节点间的相互监督,做到风险可控。企业的审计部门需组织实施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执行重大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参考文献:

[1]黄会杰.“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J].建筑与预算,2015(8):5-7.

[2]董海英.论“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5(10):22-203.

[3]马静.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挑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4(3中):33.

[4]闫亚珍.建筑施工企业的风险管理研究[J].福建建筑2010(10):113-114

[5]付江波.“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及措施[J].财经界2014(19),26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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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税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L372文献标识码: A

前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财务管理工作在近些年已经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从制度管理到具体执行,财务工作较之前都有了较大的飞越,但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其他制约因素,目前在财务税收方面依然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建筑企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因此建筑企业应该正视当前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加强对于企业财务税收的治理与改善,以期更好的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一、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它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施工企业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由建筑产品的固定性而带来的施工生产的流动性;

(2)由建筑产品的多样性而带来的施工生产的单件性;

(3)由建筑施工周期长而带来的施工生产的长期性;

(4)由建筑产品的露天性导致施工生产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

(5)施工企业生产任务的获得方式具有独特性。

它不同于一般工业性企业,必须先获得定单、得到工程预付货款,才能组织施工。即施工企业完全遵守“以销定产”原则。

二、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税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项目违规垫资现象普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实时拨付工程款项。”而目前除财政性投入的项目外,多数工程招标档中的付款方式含糊不清,有的虽然也明确或参照上述法律规定办理,但在询标或事前、事后的双方协定中,强行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带资,把垫带资与否作为中标与不中标的前提条件。当前工程违规垫、带资普遍存在,且数额越来越大,使施工企业承受着巨大的资金压力。

2、工程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制度不合理

目前通行的做法是施工单位在合同签订前须向业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一般不少于合同总价的10%。我们认为,交纳保证金的规定并不合理。因为,业主在招标时已经对施工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施工企业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已经具备了承包工程的条件。但保证金制度只认钱,只有交了钱才算是中标的保证,政府部门核准的证书往往只是一纸空文,起不到保证作用。

3、不合理地压低中标价

不少业主特别是私营业主片面追求中标价越低越好,造成施工企业不得不以低于成本价中标工程,企业无利润空间,甚至亏损经营。

4、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制度欠缺

由于目前工程总承包企业大部分采取项目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有的还在承包内容中明确规定内部承包人财务独立核算和自负盈亏,由此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项目经理素质好的,他既是项目承包人,又是项目建造师,这种具有项目经理和建造师双重身份的内部承包人,有利于项目的管理。但现在大部分的内部承包人与项目建造师是脱节的,很多企业内部承包人根本不是总承包企业的正式员工,而是挂靠经营的其他社会人员。如果该项目是自负盈亏的内部承包经营模式,一旦发生亏损,更是权责不明,责任不清,最终导致总承包企业产生不良的财务结果。

5、业主拖欠工程款在继续

拖欠工程款的问题由来已久,施工企业应收未收工程款高达几十万元、上百万、上千万元的不在少数,可以说是施工企业当前财务问题中的“癌症”。据调查,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或多或少都存在被业主拖欠工程款问题,而且情况较为严重。

6、建筑施工企业的税收问题有待研究

第一是税负过高。税负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对核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偏高,国家规定应税所得率8%~20%,一般地区规定10%,企业所得税税收负担率相当于销售收入的2.5%;二是按营业收入征收0.5%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较高;三是有些地方在征收营业税的同时搭车收费。

第二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率不一致。在企业所得说征收率上,有的是按定额征收,有的是实行定额加查账年终汇算清交的办法征收。在所得税的征收率上,有的是按营业收入的0.5%征收,有的是1.5%,也有的是2.5%等等,为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制造了人为障碍。

对上述企业财务、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深入探讨,统一思想,提出解决方法,为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作出贡献。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1、坚决杜绝垫、带资

对建设项目垫资、带资问题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发文加以明令禁止。发包人(业主)不得要求承包人垫资和带资建设,对无资金的所谓“空手套白狼”或资金不足且无可靠后续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不予招标和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不予开工。承包人不得为了取得施工业务而与发包人暗中签订协议或口头承诺垫、带资,一经发现,双方均处以重罚。

2、出台规范工程履约保证金的财务制度

对推行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各个环节,比如保证金的用途、保管、资金占用费、期限、归还以及形式是用现金还是银行保函等等,要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可行则出台相应政策,不可行则禁止施行。

只有强化对于履约保证金的制度管理,让保证金履约方面能够有制可依,有理可循,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财务制度的更加完备,更加规范,为保证金的履约提供重要的制度依据。

3、多管齐下,遏制拖欠工程款

(1)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部门在工程招标时审查该工程资金存储情况,检查资金到位情况及其后续资金来源、资金计划及其可行性,否则不予办理招标手续。

(2)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合同的仲裁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合同。

(3)施工企业应指定专人办理拖欠工程款事项,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的,应逐项列出,约定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法院提讼解决。

(4)由财政、地税和房管部门严格把关,对拖欠工程款的已竣工项目,不得开具固定资产项目发票和办理领取房产证相关手续,不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资金。

4、降低建筑业税收负担

建议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税收负担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税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根据浙江的实际尽可能降低建筑业税负,以扶持建筑业发展。

5、平衡地区间建筑业应税所得率(实际税负)

税务部门应考虑建筑业微利经营的实际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一个统一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征收标准,禁止各地自行确定。

6、加大支持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力度

对施工企业承接的无风险、有盈利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流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以缓解企业的资金紧张状况。

结语:综上所述,针对与当前我国的建筑企业在财务税收方面的相关问题,建设企业应给与高度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建设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障碍,这就要求建设企业能够从自身财务的实际情况出发,杜绝垫资、带资,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并减少工程款拖欠问题,同时强烈建议相关政府部门降低建筑企业的税收负担,平衡所得税率,加强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力度,以更好的保障建筑企业的既得利益,完善财务税收工作,从而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与壮大。

参考文献:

[1] 黄晶.加强施工企业资金管理的初探[J].南通职业大学学报,2001,(04).

[2] 王碧秀.企业税务会计探析[J].经济师,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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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xxxx年开始从事财务工作,担任过出纳员、记帐员、成本核算员,从事的会计行业有商业,建筑业,科研事业,工业企业的核算,担任财务部门主管会计12年,担任财务部门经理6年。本人完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会计知识和考试的,目的是不能影响单位的工作,也为了和本部门人员在业务方面共同提高,以最高的业务水平指导本部门人员的工作,无论是审核原始凭证、制单、记帐、报表、预算、决算上都指导在先,特别是财务软件,erp系统更要实行规范化,是为了更好地做好公司的财务工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

自从担任财务部经理以来,服从领导的安排,听从领导的指挥,纵向责任明晰,横向积极努力协调,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在资金的管理上:工程项目按计划、合同列支生产经营按生产计划列支;日常零星开资按领导在erp系统审批计划列支。总之,我从事20多年的财务工作,我认为沈阳xxxx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很规范,主管领导指导很及时,这都是我学习的地方。多年来,会计职业时刻提醒我,一定要恪守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按照《会计法》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并做好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共同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以最优的方案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经济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二、协调、配合好各部门的工作,做好服务工作

财务对一个公司来讲,是一个核心部门,日常工作比较繁琐,涉及部门比较广,在收支款项、查询信息等方面必然要接触很多人,我作为部门经理: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微笑服务,对不符合手续的业务一定做好解释,这是我们一贯要求的工作作风和服务宗旨,在月末报表过程中,需要对各部门的上报信息进行核对,这就更要求我做好配合、协调工作,这也是我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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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影响;应对措施

1前言

“十二五”时期,我国一项重要安排和任务就是推进税制改革,而“营改增”是关键的一环。它的具体实施内容是对企业产品、服务增值部分进行缴税,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它的有效实施不仅能促进我国结构性减税,还能推动经济结构的转变,实现国家经济快速有效地发展。当时进行小范围试点时,并未将建筑业纳入,但如今,建筑业推行并实施“营改增”已是必然。所以,我们必须仔细分析研究“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并对企业可能面临的挑战提出有针对性的、有效的应对措施。

2对施工企业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的目的在于完善企业税制,减少或消除企业重复征税,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所以,改革对企业必然是好的,但就施工企业而言,如果不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经营模式,行业容易受到改革的冲击,反而加大负担。

2.1税制改革的积极影响

首先,施工企业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税务负担。这是因为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税率为17%,且允许抵扣进项税,则实际税率仅在4%左右,所以,增值税实际税率低于营业税,实施“营改增”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其次,“营改增”避免了重复纳税。虽然营业税相关规定表面承包企业需自行缴税,但分包商没有代扣代缴义务,但在实际经营中,尤其是大型的施工企业实施分包施工时,税款难以有效分包,从而导致了重复纳税。而增值税本质在于进项和销项的抵扣差价,即其标准为企业收到与开出的发票差额,所以,“营改增”的有效实施可减少甚至完全消除重复纳税。再次,施工企业实现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促使企业会计核算趋于规范化。因为增值税的管理、处理日渐成熟规范,且应用广泛,管理经验颇多。所以,“营改增”可从根本上促使会计核算趋向规范化,尤其是能有效解决其中的代扣代缴税问题。此外,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具有更大的税收筹划空间,即选择空间和谈判空间。如需要材料采购时,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期进行抵扣,也可选择小规模企业合作,虽然无法进项抵扣,但可获得相对便宜的价格。最后,实施“营改增”还可促进企业的进步,尤其是在技术的研发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两个方面。因为,自2009年增值税改革后,有关规定提出企业购买固定资产可实现进项抵扣。所以,“营改增”后,企业可加大固定资产的投入,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技术,在企业实际支付的价格下降的同时,还能实现企业进步。总之,“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合理有效实施将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为企业减少负担,带来福利。

2.2税制改革企业的挑战

“营改增”税制改革在为企业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挑战。同样由于增值税的性质及其申报管理,企业可能在以下三个方面遭遇挑战:1、发票取得。增值税所用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一般施工企业采购的施工材料众多,相应的供货源也多,企业规模差异大,若为小规模企业或个人,可能出现供货方无法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阻碍了企业后期的进项抵扣顺利进行,同时,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开支。2、进项抵扣。增值税可进行进项抵扣,但在实际业务中,可能由于分包业务等,造成代开发票,使抵扣比率不固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支出。所以施工企业必须对抵扣问题给予重视,最好是在签订合同时,对税负提前做好详细的规定。3、纳税管理。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程序复杂,要求严格,尤其是对时间的要求,对收到的发票应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抵扣。4、财务指标。因为,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金额一般为含税价,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实际操作中,使企业的收入规模下降,税负成本增加,再加上申报增值税需要时间,申报与验工计价之间存在时间差,导致税款占用资金,企业资金紧张,资金压力增加,最终影响到企业的财务指标。此外,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担负较大的法律责任和法律风险。所以,“营改增”后,企业对于纳税管理的要求更高。总之,相比于营业税,增值税的发票管理、进项额抵扣和纳税管理需要注意更多的问题,企业面临更大的挑战。

3施工企业应对措施

3.1加强发票管理

发票管理是增值税抵扣工作的重要内容。所以,在实现增值税抵扣前,必须加强发票的管理。在“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开展的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现与增值税有关的发票,为了使企业更好、更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好处,企业应增强发票的保管意识,管理好各种发票,防止丢失以获得最大的增值税抵扣额。同时,注意在期限内,及时申报,完成抵扣,以充分利用专用发票和政策。此外,应当完善企业有关发票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发票管理,尤其是发票的领用、核销、开具等方面,避免发票使用,导致发票失效。

3.2加强税收筹划

合理的税收筹划是企业获取高效益的充分条件。所以,在选择合作对象、合作方式时,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加强对税收的筹划工作。一般需关注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具有能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尽可能选择可产生增值税进项抵扣的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达到合理转嫁税收负担,减轻企业税负和增大竞争优势的目的。在筹划工作中,需对增值税抵扣方面的具体内容做出规定,如可抵扣的比例等。如果没有选择一般纳税人进行合作,也应当进行价格上的压低,和对其中可抵扣的税款进行申请,如运输费用等,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开支。

3.3完善合同规定

完整有效的合同内容是企业税务工作的前提。由于,施工企业合作对象众多,规模不一,信誉度也难以保证,可能出现口头保证或欺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后以其他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所以,为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及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完善合同里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如在进行材料采购或业务外包时,合同中应对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做出有效规定,规定发票的开具时间和交收时间,一般规定是企业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再支付款项,以保证企业后期的抵扣活动顺利进行。

3.4提高专业素质

专业素质是税务工作、企业效率的有力保证。所以,想要实现增值税的有效管理,首先应当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通过专业培训,加大学习力度,培训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在施工合同制定管理、发票核算管理、企业增值税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从而提高企业整体核算水平,保证核算进、销税款的精确度,实现进项税额抵扣的准确、顺利地进行。同时,专业的工作人员还可达到健全财务系统,促进企业建设,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流程的目的,最终实现企业内部财务和税务的高效率、高质量。

4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是一大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营改增”避免了重复纳税,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税负,还使企业的核算趋于规范化,促使企业的技术研发,促使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等等。另一方面,“营改增”增加了发票管理难度,进项抵扣难度和纳税申报难度,还可能影响企业的财务指标。对此,施工企业必须根据自身企业特点,加强发票管理,加强税收筹划,完善合同规定和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以降低改革对企业、行业的冲击。

参考文献:

[1]邓规祥.试论“营改增”税务改革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3(3).

[2]彭新媛.“营改增”试点企业的纳税筹划途径[J].财会月刊,2013(7).

[3]万建国,韩菁.建筑业“营改增”问题分析[J].财会月刊,2013(8).

[4]郭梓楠,蔡树春,汤仲才.建筑业改征增值税的难点与影响因素[J].税务研究,2000(3).

[5]林娜.营业税改增值税影响及需要注意的问题[J].国际商务财会,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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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财税处理应对

2014年,我国GDP总量首破60万亿,同比增长7.4%。对于如此庞大的经济规模,任何税制改革都是严肃谨慎的。因此“营改增”一直坚持统筹设计、分步实施;规范税制、合理负担;全面协调、平稳过渡的原则。事实证明,通过2012年1月1日在上海的试点拉开“营改增”的改革帷幕以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的重复征税问题得到解决,降低了企业的纳税成本,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同时,从征税机关变更到纳税人重新登记纳税、从纳税人实际税负的对比来看,都给下一步建筑业的“营改增”提供了更丰富的方案素材。2015年初,国家发改委计划草案中提到拟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因此,作为建筑业的财务人员,应该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对“营改增”的时代背景、增值税的征纳要点有充分的认识,方能把握税务筹划和财税处理的方向。

一、建筑业经营模式的特点

任何税制的改革都必须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进行,建筑业没有与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服务业同步进行“营改增”,因为建筑业确实存在涉及从业人员广、收入支出复杂等情况。同时,建筑业的发展又渗透到了工业制造的领域。了解建筑业经营模式的特点和发展的趋势,可以更好的应对呼之欲出的建筑业“营改增”政策。

(一)建筑业人工费用比例高、材料多为初级资源产品

建筑业人工费用比例高,一般达到20~30%;主要材料多为就地取材,供应商分散;建筑业的人工费用比例通常占整个项目产品成本的18%左右,仍然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项目建造主要材料采用初级资源产品,如石渣、填方所需泥土、砂等材料多数就地取材,供应商分散且规模小。由于项目部现场施工工序繁多,设备、场地一般都可以独立使用,所以很多工序,如钢筋工、砌砖、抹灰等实行班组管理,实质也是外包管理。总的来说,我国建筑业还处在一个发展的阶段,建筑业要实现的功能还是集中在遮风挡雨、车辆通行等基本方面。因此也普遍存在企业粗放管理、项目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等现象。

(二)建筑业的收入确认与纳税环节分阶段、多次进行

建筑业收入确认和实物交接无关,即使还未达到预定的使用功能,也可以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在建造合同的结算过程中,需要对项目建造过程进行多次计价,由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迭加组成项目合同的全部结算金额。在建造过程中,常常会出现项目变更情况,致使合同金额出现增减。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也就是说建筑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收到款项或取得结算依据的当日,与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不尽相同的。

(三)专业化协作是建筑业发展的主要趋势

《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给建筑业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规模化建造对建筑业的经营模式产生了革命性的作用。相对于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使用预制产品能让企业更接近经营的目标。商品混凝土、预制钢结构构件、预制管道等预制产品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亚当・斯密在1776年发表的《国富论》中提到:劳动生产力的增加,很大程度是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基本上都是分工的结果。在建设项目的建造中,人们也倾向于专业化的分工协作。专业化分工协作降低了建筑业的施工门槛,分工单位可以专注于各自的领域,最终有利于总承包单位实施完成项目建造目标。在完成项目建造的过程中,征收营业税显然会使产品在周转过程中出现重复征税,而改为征收增值税更为合理。

二、建筑业的“营改增”之争

所谓的“营改增”,是指涉及到营业税的某些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税制改革的逐渐推进,建筑业也即将实施“营改增”。国家政策必然会坚持结构性减税,追求的目标是纳税人实际税负的下降。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是我国流转税种的三架马车。曾经并驾齐驱拉动中国经济的发展。了解“营改增”的时代背景以及关注的热点,可以帮助我们合理应对“营改增”。

(一)“营改增”的时代背景

1993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长期以来是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税种之一,同时营业税按不同行业制定征收税率,体现公平税负、鼓励平等竞争的政策引导效应。营业税属传统商品劳务税,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计征简便,税收征管成本低。在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初期,营业税的征收政策、细则符合我国当时经济发展的状况。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日益强大、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各行业的专业分工发展迅速,很多行业的经营模式都呈现了新的发展特点。当前,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至此,“营改增”已是大势所趋。

(二)建筑业“营改增”的关注点

虽然“营改增”能给国家、行业、企业个体都带来利好,但是建筑业的“营改增”方案需要十分的谨慎。主要有以下几个关注的热点。

1. 取得进项税票抵扣的问题

增值税的抵扣原则是见票抵扣,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才能抵扣销项税额。如前所述,建筑业的项目建设地分散,主要材料多为就地取材,大多数是初级资源产品。特别是农村建设的一些项目,只有几十万,十几万的项目,有些以挖方、填方为主要工程内容的野外施工项目,根本不可能取得泥土堆置、填方所需泥土的进项税票,甚至连基本的税务发票都没有。再剔除完成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几乎为零,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

2.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明确了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建造项目合同一般施工周期较长基本超过12个月,通常也能收到一定的预付款。参照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建筑企业在收到预付款的当天就发生了纳税义务。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筑企业在进场施工前就需要缴纳建设工程意外伤害险费用,并向有关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进场后开始项目建造前,还需要完善临时设施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围挡、九牌一图的张挂等。特别是安全费用的使用,在有关规定中明确了专款专用。此时,如果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显然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而这个时候,企业往往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需要就预付款金额乘以征收率全额纳税,无疑更是雪上加霜。

3. 过渡期存量资产的抵扣问题

在正式的“营改增”政策出台前,过渡期的长短不得而知。但是如何划分新老合同,企业使用存量资产履行当期合同,也是一个常常被关注的热点。当然,这也回归到见票抵扣的问题。不能体现资产折旧、使用中损耗的价值补偿,相当于将国家减税的压力转嫁到企业身上。

(三)企业“营改增”的税负测算示例

以某一般纳税人HY建筑公司承建的LK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例,暂按11%的增值税征收率,忽略附加税、资源税等。合同总价为310万元,预计不含税成本280万元,其中:就地取材的石头、泥沙约110万元,预计该部分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由于项目部所在水库地势狭隘,大型机械设备不能进场施工,需要人工完成,因此,预计65万元的人工费用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其他费用中预计有35万元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预计散装水泥、新购置部分机械设备等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约70万元。

在“营改增”前:

该项目需要缴纳的营业税额为: 310*3%=9.3万元,

税负=9.3/310=3%

“营改增”后:

该项目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310-70)*11%=26.4万元,

税负=26.4/310=8.5%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类型及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对企业的税负影响极大,如果再考虑开工前支付的建筑工程意外伤害险及农民工保证金、工程履约保证金等情况,企业的资金将更为紧张。

三、立足企业发展,合理应对“营改增”

当然,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如何确定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明确发展方向,并且在制定企业经营战略的过程中,做好税务筹划方案,是合理应对“营改增”的主要方向。

(一)税务筹划应与企业主业发展方向相结合

税务筹划工作简单地理解是对企业涉及税种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金额进行合乎税法规定的合理统筹计划。如果深层次的为企业决策者提供方案,应该对自身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主业发展方向有充分的认识。所谓“术业有专攻”,随着行业细分的发展趋势,建筑业企业中也出现了不同主项的施工企业,比如房屋建筑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等。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施工企业来说,房屋建筑企业显然更容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而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需要在固定资产自购或租赁中进行详细的测算,同时尽量选用预制产品,改进管理技术,最大程度使用机械化施工。

(二)加强税务成本管理需要全员参与

建筑业企业一般需要在项目地设置临时机构,但为了施工管理的方便,通常授予项目部经理及管理人员充分的管理权限,主要是项目当地的材料采购、人员配置上岗等,甚至在施工方案的选择方面,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很大的决定权,比如采用机械或人工搬运、挖方等。即使是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项目部管理人员通常只考虑了当时的资金支出成本,财务人员往往后知后觉待取得相关税务票据时,成本产生已成事实。因此,企业的决策者、管理层以及项目部的管理人员都应该参与税务成本管理,以实现税务筹划目标。

(三)组织财务人员有关“营改增”的专项培训

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在征税程序、计算方法上存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长期负责企业营业税申报的财务人员如果不尽早学习有关增值税的知识,就很难处理好以后的增值税业务的。因此除了税务筹划工作,财务人员应该主动学习掌握“营改增”的相关知识。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增值税会计科目的使用等。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先行培训增值税发票的开票员,在取得开票员证的同时,也能让财务人员对增值税有直观的了解。

参考文献:

[1]姜秀峰.“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工程的影响[J].会计之友,2013(09).

[2]张[.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的应对措施[J].财会月刊,2013(09).

[3]王祖斌.营改增政策下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对策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08).

[4]陈琼.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问题及应对策略[J].山西建筑,2013(16).

篇12

关键词:商砼 财务 风险 控制 预防

引言

我国的商砼企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又与房地产的发展紧密相关,容易受到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竞争的加剧,也影响着商砼企业之间的竞争。再加上商砼企业发展的时间较短,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也容易为商砼企业的发展带来风险。因此基于上述原因的存在,商砼企业要加强对自身财务风险的研究与探讨,以加强对风险的控制与防范,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促进本企业的基业长青。

一、商砼企业财务风险的原因

1.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商砼企业的发展实际上依赖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换句话说只有存在建筑项目时,商砼企业才能赢得自身的发展,对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这种过高的依赖性导致了商砼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安排自身的生产,对自身的发展规模和发展模式缺乏独立的规划。而房地产项目建设周期长,也往往会产生无法预测的风险,商砼企业只能被动受到影响。总之商砼企业的这种主动性较差的企业出现财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2.缺乏完善的财务监控制度

商砼企业的发展时期较短,缺乏完善的制度,财务内部的监控体系不健全。但是无论对何种企业而言,财务制度和财务监控体系对企业的发展都起着特殊的作用。商砼企业自身的财务监控体系不完备,财务管理处于无序的、随意的状态,因此一旦财务风险来临,财务管理系统便无法及时应对外在环境的变化,不能适时科学地决策,商砼企业也就无法获得预期的收益,造成企业资产的大量流失。

3.缺乏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商砼企业财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这些企业多是家族式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也往往是由家族的人员来担任,或者由出资者的亲属来担任。这些人员缺乏专门的财务知识,对财务部门的工作内容以及财务风险缺乏明确的认识。正是这种原因导致了商砼企业的财务风险意识薄弱,只能被动的接受财务风险的影响,而无法调控财务风险。

二、控制和防范商砼企业财务风险的策略

商砼企业的发展与房地产等建筑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商砼企业只有提高自身的规避风险能力,才能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因此要提升对财务风险的研究能力和调控能力,提升企业效益。

1.要有全局意识

商砼企业的发展与房地产的发展紧密相关,也就是说商砼企业除了要关注自身的发展之外,也要关注房地产的发展,更要关注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全局意识的建立,有利于帮助商砼企业及时预测房地产发展的前景和自身的发展前景,及时地进行预防,或者建立相关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处理机制。商砼企业是在市场中发展的,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商砼企业能够在自身所掌握的全局信息的基础上提高自身的警惕性,从而找到财务问题发生的根据,制定出相应的策略。

2.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完善财务制度和监控体系

专门的财务人员和完善的财务制度是保证企业获利的重要基础,为了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目标,可以通过对在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或者招聘专门的财务人员的方式提升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的建立财务制度和财务监控体系。财务制度和财务监控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帮助商砼企业能够及时的获取财务信息,而这些信息能够及时地帮助企业的领导层预测财务风险,或者对已经发生的财务风险采取应对措施。

其次,专门的财务人员和完善的财务制度也能够帮助企业员工建立起各负其责的工作理念,一旦企业财务发生风险,商砼企业的领导层可以在第一时间找到对口的负责人员,使得财务人员加强责任意识。另外在权责明确的情况下,也有利于企业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3.促进资本的合理运转

资本的良性运转是企业发展态势良好的标志,而商砼企业要想在复杂的混凝土市场竞争中获得长足的发展,必须要促进资本的合理运转。首先,商砼企业应当及时回收资金,在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到房地产建设周期长的问题,制定合理地阶段性付款方案,不能因项目的长期性而影响了本身的资金运转。其次企业的流动资金速度也是影响财务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流动资金的速度合理、变换能力较强时,商砼企业才有足够的偿贷能力,维护企业的信誉。最后促进资本的合理运转,还有赖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科学决策。商砼企业目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成熟的企业运营模式,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验普遍不足,主观决策往往会导致经常性的决策错误,从而不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财务危机。

商砼企业财务的安全需要经营者和财务工作人员具有防范财务风险的意识,加强财务工作的专业性和预测性,同时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各种制度,尤其是财务制度和财务监督机制,以更好地实现企业的发展愿景。

参考文献:

[1]贾琢.加强中小企业财务风险控制与防范[J].中国市场,2013(45).

篇13

关键词 增值税 损益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史上最大规模的税制改革,“营改增”拉开了序幕。本次税制改革涉及面之广,改革幅度之大,让人惊叹。作为国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业,在此次的税制改革中充当了重要角色。不但是因为近年来基础设施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因为多年的营业税体制下,建筑业简单税制执行的根深蒂固,此次改革真正是牵一发动全身,而且还出现了许多规定和具体操作的不明朗。

一、建筑业营改增实际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一)建筑业营改增过渡期政策的操作不明朗

从前的营业税是地方税种,地方税务局按照当地的国税总局的政策和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征收,地方调节的力度较大。增值税是国家税务局管理,具有强有力的法律保证措施和严格的追责条款。因此停止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但存在着税种的改变,而且存在着税务系统的对接,包括对营业税的清缴、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种税目管理的对接、附加税的管理、外出经营许可证的手续等一系列的问题。

(二)有关纳税业务相关手续和备案的不明朗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将2016年5月、6月作为营业税改增值税转变期,但是企业对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如临大敌,而税务局的机构和手续调整并没有跟上步伐。营业税的清理,外出经营许可证,附加税的征缴均没有明确的说法,各地方税务局各执一词,政策在地方税务局的理解千差万别。

(三)财务核算和处理方式的不明确

也许因为建筑业多年以来一直沿用简单的营业税税负,因此大家对增值税的了解较少。所以营改增之后,账务的调整变得异常关键。除了要改变思路,将原来的总价模式,收入成本全部按价税分离,还要考虑改用增值税之后,增值税 是按照哪个指标进行核算和缴纳。建筑业的收入有已完成产值收入,有业主认可计量的工程量收入,但是根据付款条件不同还有资金到账收入。这是建筑业区别于销售业的不同之一。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时间为收到货款当天或取得收款凭证的当天,而建筑业又存在预付款的情况。业主支付预付款往往在工程施工前,如果按照预付款收到时作为纳税义务时间的话,则因为工程尚未开工,材料和分包劳务发票均未取得,所以出现了无法抵扣的情况。按照税法的理解,业主计量支付证书则代表着施工方取得了收款凭证,而一般合同约定又没有到收款期,此时履行纳税义务则企业要垫付税金,从而会影响资金使用效益。所以按照收款当天作为纳税义务时间,可以适当解决资金占用的问题,但是财务上又是按照什么原则来计算增值税,缴纳税款,实现税费和收入的匹配,这个问题还需探讨。

(四)新旧项目选择问题

为了平稳过渡,过渡期政策允许一些项目选择3%的简易计税政策,也可以选择11%的一般纳税人。但是企业在选择过渡期政策时首先要受业主的限制,业主要求选择过渡期政策,施工单位就只能听从,没有有利和无利之间的选择,刚刚进行营改增的施工单位甚至无法准确地和业主谈判税改造成的损失补偿;其次施工单位受当地税务机关的限制,分包队伍的票不允许抵扣会造成税负上升,预缴税款的核算也是扣除分包发票的,那就是说分包发票也应该是增值税专票才能在地方抵扣,其他增值税专票在机构抵扣。

(五)税率确定的不明确

增值税的税率规定很多,材料采购17%,建筑业11%,房屋租赁1.5%等,因此往往出现一种业务不同的发票内容所执行的税率不一致。这就要求项目财务人员对各种业务的税率有明确的了解,在分包队伍和供应商谈判时就要明确按照业务内容提供发票,以保证取得的发票税率最高,企业才能达到最大抵扣税率。

二、营改增过程中的应对措施和掌握原则

(一)加强学习培训,尽快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对于企业来说,面对税制改革首先要深入研究新的税制改革规定,了解和自己业务板块相关的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宣贯,随时指导,达到对政策最快的传达,最大限度地掌握执行偏差。庞大的建筑业营改增规定在税制改革的文件中规定少之又少,因此在庞大的政策调整规定中找出适合建筑业执行的条款十分重要。如劳务分包和清包工相关的纳税核算规定,主要材料、地材、外购本成品、自制半成品等纳税规定。其次是扩展思路,改变原来的管理模式,思考对于所占成本比例大、影响大的地材,劳务工资应该使用怎样的方式降低税制改革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改自制为外购,改清包为专业分包,以达到降低成本实现税款抵扣目的,保证税制改革在本企业中的红利不被流失,至少企业不因税制改革遭受较大的损失。最后是要对经营、物资、财务等与合同、采购、结算、支付等相关的部门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相关业务问题的研讨,群策群力,寻找处理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要对政策规定及时跟进,及时咨询,在政策改革初期减少走弯路,减少工作漏洞。

(二)抓住税制改革的重点,掌握关键点

对于企业来说,营业税到增值税的变化,首先是法律规定的变化。增值税是一项法律监管十分严格的税种,具有很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条款,一旦出现问题,当事人便要承担较严重的法律责任。增值税相关的业务内容、资金流向和票据流转要求严格统一。建筑业要解决自身存在的资质不统一、资金流不一致、票据不一致不规范的问题,以适应增值税法律上的强制规定,避免在改革初期步入

雷区。

企业的原则是在守法的前提下,利益为先。因此,为了避免在对增值税业务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明确不完备时对业务把握不准造成的不可控的后果,过渡期选择简易征收政策还是一般纳税人政策往往考虑税负的高低。因为项目自身特点千差万别,项目要对自身的票据抵扣情况进行统计,和业主的要求进行对比,确定哪个政策税负更低。其次还要和地方税务局沟通,了解地方税务的一些限制。虽然增值税隶属于国家税务局,但是地方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在过渡期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前,以各种理由阻扰办理简易征收或一般纳税人业务。这就形成了税务机关和企业的一种博弈。

(三)考虑增值税的票据规定

由于增值税是一种连续的抵扣链条,因此票据会在系统里进行验证抵消。不能抵扣的票据会滞留在系统里形成滞留票,滞留票是税务机关必查的票据。在选择纳税政策时,尽量减少滞留票留在系统里。因为企业选择简易征收,税款是按照价税合计扣除分包款项后进行计算的,全程不能抵扣。所以在简易征收政策下,企业应不要或少要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抵扣必须是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符合三流合一的要求。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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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承包模式是当前建筑业积极推广,并已被广泛认可的一种工程建设承包模式,开始在包括房地产开发、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内的国内建筑市场中被采用,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集合了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等业务。虽然是新的商业模式,但仍属于效益比较低的建筑业,因此,需要企业探索开源节流的的有效途径,提高经济效益。笔者结合自身企业业务特点,针对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以期对建筑业企业财税管理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字:工程总承包税收筹划合同模式

Abstract: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mode is actively promote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by a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mode, began to includ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large-scale municip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market, the new business model brings together design, equipment procurement and project construction, etc. Although it is a new business model, but still belongs to the construction efficiency is low, therefore, requires enterprises to explore the effective ways to open source throttling, improve the economic benefit. The author combining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ir own business, to carry out the project general contracting business enterprise should be how to carry out tax planning, carry on some beneficial exploration, in order to help to tax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Key words: engineering general contracting, tax planning, contract model

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三个英文单词第一个英文字母的缩写(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当前国际工程承包中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也是在当前国内建筑市场中被我国政府和我国现行《建筑法》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工程建设承包模式。它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

由于EPC项目涵盖了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的环节,根据税法的规定,各环节根据其业务实质适用不同的税种和税率,在流转税方面,主要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而在营业税中,由于业务项目不同所适用的税率也不同,EPC工程总承包业务所涉及的工程金额较大,因此,对于税负的影响也非常大,如何对EPC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涉税项目进行合理筹划是建筑企业财务工作的重心。

对于建筑业企业来说,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周期长,资产流动性较弱,良好的税收筹划尤其是营业税税收筹划会从成本和周转资金等多方面为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税收筹划是企业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实现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涉及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这种生产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财务管理活动的特殊性,从而税收筹划也呈现出独有的特点。结合对此类业务的认识以及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全面理解和运用,科学合理地制定税收筹划方案将是筹划方案成功的关键。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在流转税中,建筑业存在重复纳税的风险,这也是国家进行税制改革,进行营改增的主要原因,但目前建筑业尚不在改革的范围内,因此,需要财务人员针对流转税进行必要的筹划。

总承包企业与业主方在在商务谈判期间便已是税收筹划的开始,在商务谈判阶段,所签合同模式的不同,对最终的税收筹划将产生巨大影响,因此,现结合我国当前税法有关规定和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现状及不同合同模式的特点,对合同模式对税收筹划的影响进行分析。

1,复合合同模式

复合合同模式是当前最常被采用的一种合同模式,是从传统的建筑业合同模式延续而来的。复合合同模式是指总承包企业与业主方签订一个总的复合合同,其中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一并在合同中分项列示。此类合同的优点是于在复合合同中能够明确约定总承包企业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中进度、安全、质量、环境、技术、投资等方面的总承包责任,合同相对集中统一,有利于接口管理。

在税务方面,对于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这种新的商业模式,财务人员和税务部门往往存在不同的解读,复合合同由于将设计、设备购置和建筑安装等业务约定在同一个合同中,因此容易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存在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根据此项规定,设备销售业务不仅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也可能被认定为是安装工程的一部分而被征收营业税,造成重复纳税的损失。

可以清楚地看出,复合合同模式在商务方面规定清晰,但在税务方面有明显的缺陷,存在税务风险,因此,这也是我们进行筹划的根本原因。

2,一组平行合同模式

此种合同模式是为了规避复合合同存在的税务风险而设计,是指工程承包企业与业主方签署相互独立的一组合同,包括设计合同、设备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等。此类合同在商务方面存在明显的缺点,在各个合同中无法集中统一描述总承包方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中进度、安全、质量、环境、技术、投资等方面的总承包责任,同时,接口多,不利于合同管理。

但是,一组平行合同的模式涉税事项最为清晰,最有利于税务风险的规避。根据当前税法的规定,一组平行合同基本上消除了混合销售的风险,相互平行各个合同分别根据其业务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种和税率,各个独立的合同是纳税的主要依据,相互独立。以流转税为例,设计业务适用5%的营业税;设备(材料)销售业务适用增值税;建筑安装业务适用3%的营业税;同时,由于设备销售合同单独签订,且设备的价值不包含在建筑安装合同额内,因此,完全可以解决复合合同中设备销售业务可能被重复征收营业税的风险。

可以看出,一组平行合同模式解决了复合合同模式在税务方面的缺陷,规避了税务风险,但在商务方面难以统一约定总承包企业各方面的责任。因此,虽然一组平行合同满足了企业财务在税务筹划方面的要求,但在商务及合同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仍然不是最适合的合同模式。

3,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模式

“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模式”是结合复合合同模式和一组平行合同模式的优点而设计形成,目的是为了在满足EPC业务的商务要求的同时又满足税务筹划的要求。“框架协议”是指总承包企业与业主方签署一份无金额的合作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中明确工程建设的各个领域中进度、安全、质量、环境、技术、投资等方面的总承包责任,框架协议的主要作用是满足商务方面的要求。“子协议”包括有设计协议、设备销售协议、建筑安装等子协议,各子协议分别约定各项业务的金额,独立存在,子协议是企业纳税的主要依据。在合同的归口管理方面,此模式合同集中统一,便利接口管理。

此模式下,子协议是纳税的主要合同依据,各个子协议间的关系与一组平等合同的关系相似,各子协议独立存在,涉税事项清晰,最有利于税务风险的规避,消除了被认定为混合销售的风险,解决了设备销售业务重复计征营业税的风险,达到的税务筹划效果与一组平行合同的效果一样,但由于框架协议的存在,在商务方面优于一组平等合同的模式,满足企业在商务方面的运作。

通过对以上三种合同模式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单纯从税务风险规避的角度,首选平行合同形式,但合同模式的选择需要从商务、会计核算、业务实质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因此,“框架协议+子协议”合同形式最适合当前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满足了EPC业务在商务和税务筹划方面的双重要求,这种合同模式将逐渐被越来越多建筑业企业的所采用。下面通过一个案例试分析“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的模式在税务筹划方面的优势。

A化工企业欲投资新建一化工厂,由B建筑企业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B企业负责整个化工厂建设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全部业务。A企业计划整个EPC总承包工程投资20,0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000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额的5%,设备费10,000万元(含税价),占工程建设投资额的50%,设备安装费2,000万元,占工程建设投资额的10%,厂房建筑工程费7,000万元,占建设投资额的35%,设备由B企业负责购置,设备购销差价为10%。分别测算复合合同模式和“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合同模式下流转税金的情况。

复合合同模式:A、B企业签订一个总的复合合同,约定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1) 营业税:1000万×5%+(20000万-1000万)×3%=620万;

2) 增值税:10000÷(1+17%)×10%×17%=145万元;

复合合同模式下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为765万元。其中,在营业税方面1000万元的设计费适用5%的税率,其他合同额全部归为建筑安装业务适用3%的税率,设备费重复缴纳了营业税。

“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合同模式:A、B企业签订一份无金额的合作框架协议和若干子协议。

3) 营业税:1000万×5%+2000万×3%+7000万×3%=320万;

4) 增值税:10000÷(1+17%)×10%×17%=145万元;

“框架协议+一组子协议”合同模式下营业税和增值税合计为465万元。与复合合同模式下税额相比节省了3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设备费规避了合并计入建筑安装合同内重复缴纳营业税。

税收筹划要求企业财务人员有较强综合能力,不仅需要能理解和熟练运用国家制定的各项财务和税收法律、法规,同时,需要熟悉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在守法的前提下,分析探讨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建筑业企业而言,在目前整个建筑行业效益低下的情况下,注重税收筹划,加强对政策的收集和研究,担心企业的财税管理水平,这样企业才能在纷繁多变的业务中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王伍仁,EPC工程总承包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