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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工作建议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6:5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会治理工作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会治理工作建议

篇1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构筑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控刑事发案,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的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打造“平安舞阳”,为全办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全面实现“四无”目标:无集体越级上访和影响全市的;无地方黑恶势力和组织;无重特大交通、生产、消防安全事故;无特大刑事案件和恶性治安案件,争创综治工作“全市第一、全州一流”。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服务意识,为全办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办事处地处州府所在地,是全州的政治、商贸中心,且重点项目建设多,政法综治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打服务品牌,树政法形象,保社会稳定,促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服务经济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是服务民营经济,理顺周边秩序,创造宽松的商业环境。二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保证重点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事前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方面情况,了解老百姓心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人员工作。要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村民知法、懂法、守法,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政法各部门要派专人联系工程指挥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在重点项目集中地成立治安巡逻队、警务室等措施,为他们搞好上门服务,维持好周边治安秩序,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基础上,依法打击那些无理取闹、阻碍施工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二)狠抓“严打”斗争和重点整治活动,严控刑事发案

一是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抢夺等可防性犯罪活动,努力防止命案和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二是派出所对治安难点、乱点及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治安问题实施专项整治活动。三是认真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的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房屋出租户的清理整顿,维护广大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四是采取有效措施,以打促防,严控刑事发案,使辖区刑事发案较去年下降10以上,达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夯实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进一步巩固“大街巡防”和“门店联防”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单位自防”和“邻里联防”。综治办、派出所、居委会要加大辖区内部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力度,督促和指导各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尤其是辖区单位还没有落实电视监控等设施的,要督促单位尽快落实,同时还要督促单位解决好内保和治安巡逻人员不足、人员结构老化等突出问题,充实人防力量,要做到宿舍区白天有人看,办公区晚上有人巡,重点区域时时有人守。通过开展安全文明大院、零发案单位等创建活动,有效地控制内部单位发案,实现90以上的单位零发案目标。对单位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且发案较多的,办事处综治委将严格实行“黄牌警告”或建议上级综治委对其实行“一票否决”。在散居民户和改制企业居民区,继续推行和巩固邻里联防户长制,要充分发挥邻里联防户长情况熟悉、信息灵通的优势,带领居民搞好邻里联防。同时,还要加强邻里联防户长的培训工作,提高户长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派出所、社区居委会要制定相关奖励和激励政策,稳定好这支队伍,要切实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全办营造当联防户长光荣,人人争当联防户长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农村治安中心户规范化建设

在农村建立治安中心户是加强农村治安防范的重要举措,其规范化建设是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治安中心户有无旺盛的生命力,稳定中心户长队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关键。一是规范运行程序。治安中心户长的工作由责任区民警和村治保会进行管理指导,户长掌握的情况要向治保会或派出所报告,一般纠纷由户长处理,较大纠纷由治保会与户长共同处理,案件交派出所处理,做到小事不出中心户,一般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二是加大对治安中心户长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的力度。责任区民警、村组干部要沉下去,要经常与户长保持联系,指导他们如何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三是强化奖励

措施。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要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提供重要线索有功、成功调解民事纠纷的中心户长予以奖励,要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户长待遇,稳定治安中心户长队伍,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80以上的中心户长发挥作用良好,群众知晓率高。(五)强化防范和处理工作,全力维护辖区政治稳定

防范和处理问题是巩固党的基层组织,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落实。一方面要认真开展反的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全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反警示教育宣传片,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组织的特点及社会危害性,从而远离,并与之作坚决的斗争;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信息网络,加强对原活动人员的帮教和监控,尤其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密切关注其动向,实行日报告制度,对那些屡教不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骨干分子,要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

(六)加强宣传,在全办营造良好的综治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地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人人关心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同时还要散发防范知识宣传资料,进一步增强村(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派出所、司法所和村(居)委会全年至少要报送两篇以上综治工作的典型材料,办事处综治办每月发一期综治工作简报,发现和挖掘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争取在州市政法简报或新闻媒体上有文章、有内容。

(七)加强“两劳”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

针对“两劳”回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基础薄弱的情况,加大帮教力度。一是搞好建档立卡等基础工作。各村(居)委会对“两劳”回归人员要及时建档立卡,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真正地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二是从就业信息、劳动技能培训和资金帮扶等多方面入手,切实帮助回归人员解决问题和困难。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事务办公室(二)、村(居)委会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从心理上正确引导,从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其步入正确的生活轨道,特别要加强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帮教管理。

(八)切实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0__年,办事处作为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将对被判处“管制、缓刑、暂予监外执行、假释、剥夺政治权利”的五类人员放到社区实施矫正措施。这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各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一项新的刑罚执行制度。各村(居)委会、办直单位要紧密配合,按照“教育改造罪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挽救失足者,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全办社会稳定”的工作原则,将试点工作抓好抓落实。

(九)搞好人民调解和工作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构筑基层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继续搞好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加强《民法通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继承法》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和调解程序的学习培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知识水平。二是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力度。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准确掌握本辖区的治安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整改,对民间纠纷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调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使纠纷调处率达到98,成功率达到95以上。

2、积极稳妥处理事项,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一是继续坚持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工作格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事项。二是积极开展“无越级上访、无重大集体上访、无异常上访,秩序明显好转”活动,理顺工作秩序。三是严格执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办理“三到位”制度,即承办单位领导到位、承办人到位、与来访人接触到位,做到一案有督办领导、有具体的承办人、有明确的要求、有及时准确的办理情况。四是切实发挥办事处、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小区)三级网络体系的作用,积极预防和处置。五是依法依规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答复意见定性准确。六是围绕办事处辖区的重点项目建设,有针对性的下访,及时掌握事项苗头,把事项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

篇2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成“四个”建设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主线,务实推进落实,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发展的新跨跃、绩效的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实现以下“二提升、二领先”的工作目标:

1、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2、平安创建绩效明显提升。平安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社区以及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平安创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平安创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3、综治社区建设全区领先。大力推进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区领先。

4、社会管理水平全区领先。深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着力在完善责任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提升推进成效上下功夫,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二提升、二领先”工作目标,着力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社会矛盾预防处置。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意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稳评工作规范化。按照“扩面、增量、提质”的要求,全面推进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等领域稳评工作的全覆盖,规范稳评工作的程序,完善稳评工作的跟踪制度;切实加强稳评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稳评工作实效,年内组织开展“稳评优秀项目”、“稳评示范单位”评比活动,激发稳评工作活力。二坚持矛盾排查化解常态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并严格落实平常时期定期排查化解、特殊时期滚动排查稳控以及部门联动联调等大排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深化推进社区“阳光调解室”建设,确保初始矛盾“发现得早、调解得快、处置得好”。三是强力推进历史问题化解。坚持把推进历史问题的合理有序解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的包案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确保积案得到合理有序化解。切实加强重点的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人员不离线、不失控。

(二)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提升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技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三期工程建设。按照“先进适用、投入适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防入户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居民技防入户率;切实加强主要道路、沿街商铺等重要场所技防建设,不断提升到位率、完好率。二是深化社会治安巡防。大力加强街道、社区两级治安巡防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配备街道巡防中队以及社区保安等治安防范力量,完善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大巡防、大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街头路面巡防率、管事率以及社区保安的在岗率。三是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大力加强以综合管理户(楼、组)长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协助的社区治安防范队伍建设,通过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规范预警、巡防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共同参维护社会治安的参与率。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深化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重点推进实施“四大”环境建设:一是推进和谐诉求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各类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初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力推进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包案等专项行动,着力实现初始矛盾零增量,历史积案减存量;扎实有效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推进关爱帮教环境。重点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举措;积极推进问题青少年、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关爱管护基地建设,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感受社会的关爱。三是推进治安满意环境建设。重点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技防小区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压降治安违法犯罪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大力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健全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机制,努力实现工作的常态化,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四是推进和睦共建环境。探索社区党建、社区管理、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等“多位一体”的基层社会管理网格化“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平安社区、和睦家庭、和谐企业等共建共创等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区、家庭、企业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度。

(四)深化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重点,深化推进平安雪浪建设。一是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切实强化系列平安创建牵头部门的职责、责任意识,依据区域特点优势,确保平安小区、物业、学校、家庭、医院、工地、景区、园区、市场、企业等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着力使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市场继续走在全区乃至全市的前列。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健全完善城乡结合部、边界地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等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在不形成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探索建立地方与学校互联互动的校地联管联治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启动仪式,着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开展平安创建宣传。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采取走进家庭、利用公众宣传媒体,广泛而有序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听取居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综治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效。

(五)健全社区综治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加强规定要求,大力推进社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深化推进社区综治组建设。继续深化社区综治组织建设,按照“一办两组”、“一组多员”的要求,切实落实综管员、调解员等主体的各类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并完善以矛盾纠纷调解网、社区治安防范网、重点人员管控网的“三网”建设,确保100%社区建立综治办,80%以上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把加强综治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综治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上半年,组织部分综合管理户(楼、组)长综治工作业务专门培训,努力使雪浪街道综治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四、措施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为民谋福祉的实事工程。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各级党政组织、各成员部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职责意识,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建设融入区域发展、条线工作的全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安排、推进落实;切实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篇3

为切实提高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升社会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社会稳定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平安太湖、法治太湖建设目标,强化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确保全街道社会政治稳定。

二、考核对象

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对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评内容与标准

(一)综合治理(25分)

(1)机构健全、人员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全部建立到位,配备治保干部和至少1名专职综治社工;成员和市镇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并制定本单位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1-3分,无工作计划和方案扣3分。

(2)工作有序、规范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设施完善、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切实发挥作用;成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按要求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结对共建活动。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3分。

(3)保障有力,经费到位(2分)村(社区)治安防范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综治平安法治建设经费得到保障;成员和有关单位平安法治建设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4)台帐齐全、整理规范(5分)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台帐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存档规范,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5)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4分)。刑事案件发案率高于本地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1分,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1-3分。

(6)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开展,街道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治安巡逻覆盖面达100%,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小区无24小时巡逻守护的扣1分;农村地区无夜间巡逻的扣0.5分。

(7)禁毒工作深入推进(2分)。深入开展“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100%,把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综治工作,无落实的扣2分。

(8)创建无地区活动,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3分)。发生人员2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组织插播电视信号事件的扣2分;发生人员赴京滋事和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政治案件或事件的不得分。

(二)法治建设(25分)

(1)开展“四民主二公开”工作落实到位(5分)每一项不落实扣1分。

(2)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有计划并实施完成(5分)。无计划的扣2分。

(3)刑释解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5分)。有一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4)无“民转刑”和“民转非”案件发生(3分)。发生案件的不得分。

(5)法治建设台帐规范化(5)。每缺一项内容扣0.5分。

(6)加强问题整改(2分)。问题不整改则不得分。

(三)社会政治稳定(50分)

此项考核内容,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度稳定工作实施意见执行,不再重复制定考核细则。

(1)积极有效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定期排查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有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0分)。不定期排查、不积极有效地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扣5分,不上报、不化解的扣5分。

(2)及时掌握群体上访信息,就地化解矛盾,发生时,要及时处置和配合处置(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不处置或者不配合的每一起扣5分,在敏感期间和重大活动时发生的政治性事件,采取“一票否决”制。

(3)确保有效控制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去省赴京上访事件(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因处置不当发生罢工、民转刑、堵路、堵厂、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四、考核评比

篇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规范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省和市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拓展社会组织登记范围

1.试行“一业多会”。在名称不同且有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可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申请成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允许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文体活动类等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

2.发展镇级社会团体。各市级协会的镇级分会须到市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仍为市级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3.引导基层社会组织注册登记。鼓励镇、村(社区)基层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登记;引导备案2年以上、运作规范且社会影响较好的优秀群众性社区社会组织注册登记。

二、降低社会组织登记准入门槛

4.镇级社会团体和群众性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时的会员数量,可根据实际分别适当放宽至30个以上和20个以上。

5.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镇级社会组织和村(社区)基层社会组织申请成立时的活动资金,可根据实际分别适当放宽至1万元以上和3000元以上。

以上社会组织必须在市民政部门核准的章程所规定区域、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简化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程序

6.在不改变相关职能部门对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的前提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市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实行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7.经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延期换届或延长任期、举办大型活动、开展涉外交流等事项,须先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民政部门报送《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表》,市民政部门审查活动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及时掌握重大活动情况。社会组织应在重大事项完成后15日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部门存档。

重大活动涉及行政审批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如属于群众性活动,须向市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进行报批。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面向公众的募捐活动前,应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慈善募捐许可证》并提交相应材料。获得慈善募捐许可的社会组织,应将《慈善募捐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在媒体上或者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告。获得慈善募捐许可的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后,应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凭证;对捐赠人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未经捐赠人同意,不得向社会公开;对所募集款物的管理、使用须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募捐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由市民政部门予以制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规范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票据使用

9.社会组织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社会组织应根据业务需要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对社会组织全部经济事项和财务收支活动承担法人责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社会组织必须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

10.凡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捐赠所得必须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时,不能出具合法有效收据的,可进行定向捐赠,由捐赠人捐赠至市慈善基金会,市慈善基金会向捐赠人出具“省捐赠专用收据”,再由市慈善基金会定向捐赠至公益性社会团体,出具“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单位专用)”。

六、强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等级评估工作。

11.严格社会组织年检程序,完善年检内容,重点检查执行《章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党建工作情况;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淘汰两年以上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

篇5

市院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以后,市院侦查监督处迅速按照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学习活动,结合业务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贯彻和落实,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指导法律监督工作的开展,具体要求做到四个结合:

1、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树立新时期侦查监督“八种意识”相结合。我们根据侦查监督工作的现状和特点,要求今后侦查监督工作者在司法实践中牢固树立“八种意识:一是树立全局意识;二是树立责任意识;三是树立监督意识;四是树立公正意识;五是树立质量意识;六是树立并重意识;七是树立落实意识;八是树立学习意识。通过这八种意识来不断强化对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重视,保证认识到位,确保教育活动在执法实践中能够顺利贯彻和执行。

2、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侦查监督处开展的“五抓五看活动”相结合。即通过抓学习,看谁的法律知识更丰富;抓素质,看谁的办案质量更高;抓钻研,看谁的调研能力更强;抓创新,看谁的工作更有特色;抓团队,看谁的工作更和谐。把教育活动与本部门开展的业务知识学习有机地结合到一起,以法治理念学习引导业务知识学习,以业务知识的学习促进法治理念学习的深入和展开。同时要把身边的侦监先进典型王秀娟同志事迹的学习活动也紧密结合起来,从她的身上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最直接的体现。为此我们从业务学习入手,把每周五的业务学习,每人一课活动增添了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学习内容,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把每周的法治理念教育与业务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互相促进。

3、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我们结合省院的工作安排,从立案监督知识竞赛入手,掀起全市侦查监督战线岗位练兵活动的热潮。我们正组织三名优秀的侦查监督干警积极备战月底的全省立案监督知识竞赛,力争取得好名次;其次我们要求全市各基层院从案件复查角度入手,对2005年以来的立案监督案件进行跟踪回访,并组织了全市立案监督精品案件和侦查活动监督精品案件的评选活动。以此促进监督工作的开展和规范。

4、坚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开展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相结合。我们从构筑监督大格局的实际出发,不断拓展监督的领域和视角,与市辖区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联系与协商,基本达成了运用网络资源优势,进行动态监督的共识,现初步与工商、烟草等五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系,准备通过网络资源优势,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与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联系,进一步深化监督的手段和措施,做好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工作,运用司法调解的手段来服务地方经济,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