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0 09:46:5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亮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25个粮食主产省份率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自2009年7月份启动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很好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应该找出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
什么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等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的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产稳产田。它不仅是土地、劳力资源等“硬件”的建设,也是科学技术等“软件”的集成。不仅是一项田间工程,即对水、路、渠、林的改造和配套,更是实施土地平整、土壤结构改良的一项田面工程,是一个系统完整地提升耕地持续生产能力的综合性措施。同时也是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的基础保障,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
少数农民对农业综合开发认识不足,群众筹资投劳难以落实。土地治理项目名义上农民是实施主体,实际上是以县级开发部门或乡镇政府为主体组织实施的。由于实施主体和利益主体不一致,农民分散耕种和外出打工劳力多,难以组织其投工投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实施和绩效。
2.投资标准偏低
目前项目开发中农田配套设施投资标准偏低,不能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执行的标准是中低产农田改造标准,不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按现行投资标准改造后的项目区,往往会形成所谓的“核心区”和“辐射区”之分。造成辐射区水利工程严重配套不足,形成“断头路”、“断头渠”现象,项目区群众受益不均。
3.耕地难调,质量退化
延长土地承包期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耕地难以调整。按照“统筹规划、集体资金、连片开发”的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打破原有农田划块,重新调准农田分配,往往有些农民不愿接受。另外,在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中,对新增耕地质量要求有所忽视。且大部分采用机械方式开垦,土壤原有结构被打乱,土壤养分含量低。另一方面,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为追求较高的生产效益,进行掠夺式耕作,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绿肥等有机肥料,使得耕地质量大幅下降。
4.资金短缺,投入不足
由于农业综合开发总体投入资金有限,农民投入难、地方财政资金紧张,近几年,国家农发办规定的亩投资标准难与国家农发办2004年出台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相对应。由于亩投资标准相差较大,虽然我国许多项目区采取了集中资金、整合投入等措施,但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规模仍然不大,速度依然很慢。
5.规划设计不合理,注重硬件,忽视软件
在建设标准农田中,农业综合开发较普遍重视农田水利工程等有形实体工程建设,从规划设计到实施,均精心布置,工程做得精、细、实、优。与田间工程相比,土壤改良、科技等软件措施略显不足,没有真正达到综合配套的要求。科技措施等无形投入的不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只能算是高标准基础设施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没有真正体现高标准农田的目标。有的地方设计未从实际出发,存在着路渠建成后“进水渠不进水,排水渠不排水”的现象。
6.建设有力,运营乏力
在现行的农村分散经营体制下,大部分村镇经济基础薄弱,许多建好的工程由于后期管护工作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发展不可持续。一些项目工程在建设当期当年,无论工程的内在质量还是外在形象,都可算得上是精品优质工程,一旦后续管护工作跟不上,工程破损扩大,高标准就会转化为低标准。一些通过土地整理建成的标准农田,也由于后期管护不到位,导致整理好的耕地质量下降,甚至出现抛荒现象。因此,有效管护,持续运营,长久发挥效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拥有充足的耕地资源,而高标准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部分,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总理指出:“保护耕地,就是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就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最要紧的是保护基本农田。”目前,不少地方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还比较落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须进行广泛宣传。
2.建设高标准农田要树立“高”的理念,不可与中低产田改造的模式相等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借鉴意义。但高标准农田建设不能与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画等号,用中低产田改造的思路来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标准、模式、机制等问题,都需要进行实践、探索和总结,通过建立实验示范区来加以验证。既要充分利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搭建的平台;又要深刻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毕竟与中低产田改造目标不一,一定要有新理念、新思路,绝不是增加点投入就能解决问题的。
3.因地制宜,科学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既要把耕地、道路、防护林、排灌渠道、机井、抽水站、输电线路等结合起来通盘考虑,全面规范,合理安排,以达到改善和提高农业条件,更大程度地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根本目的,又要注重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设施建设。土地平整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农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化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满足灌溉排水要求和防风要求,便于经营管理;田间道路工程的实施要从适应当地地形地貌条件出发,从方便农业生产与生活、有利于机械化耕作和节省道路占地等方面综合考虑,按照“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方便运输、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应有利于改善农田周围的生态环境,防止或减少自然灾害,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促进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加大资金投入,集中资金保重点。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自身所具有的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主动搭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整合平台,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和“资金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加强部门和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巨大合力。
5.整合项目,综合资源。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复杂,任重道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力,以县区为整合平台,以涉农项目为依托,坚持综合开发的原则,坚持规模建设的原则,坚持多元化投入的原则,通过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实施、科学选点、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规模开发、综合资源、分别利用、渠道不变、归口申报、县级负责、有序推进、整体验收、各记其功的项目建设机制,有效整合涉农项目,综合开发资源,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使之成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亮点,结构调整、特色示范的亮点,科学发展、持续利用的亮点。
6.创新机制,处理解决好土地流转等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同时,充分尊重项目区农民群众的意愿,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各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应依托资源和产品比较优势,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处理好粮食生产与发展优势农产品和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关系,做到藏粮于田。走出一条立足区域优势和主导产业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子。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融入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之中。应正确处理适当提高标准与经济适用的关系,探索适应市场机制要求的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各具特色的开发模式,确保国家投资效益的长期发挥。
7.加强管护利用。要坚持用科学的理念创新建立一种新型的管护机制。一是法律保护,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重点保护。二是明确管护主体及责任,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应建立统一的、规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永久性标志牌,标明工程的范围、面积、主要设施及管护责任单位等。要办理好移交手续,县、乡(镇)、村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责任人,建立高标准农田管护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科学技术,搞好开发利用。在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大力推广先进的、成熟的、品质优良的科研成果,坚持标准化生产,使改造后的农田实现优质高效。
参考文献:
[1] 张钢军, 张恩禄,侯宇.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J].农业经济, 2010,(3).
[2]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土地治理项目处.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3).
[3]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质量问题与对策[J].浙江国土资源,2007,(2).
[4] 2009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 示范工程项目正式启动,进展顺利开局良好[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0.
[5] 湖南省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新一轮的粮食增长点——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调查与思考[EB/OL].攸州网,2009-09-29.
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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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践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3-9.
[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效益;辽宁东港;椅圈镇
东港市地处辽东半岛东端,南临黄海,东依鸭绿江,隔江隔海与朝鲜半岛相望,土地总面积24.47万hm2,耕地9.07 万hm2。拥有水田总面积5.33万hm2。2008年粮食总产量47.37万t,是全国800个产粮大县之一。东港市作为国家和辽宁省重点产粮大县,粮食产量徘徊不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2]:粮食成本呈逐步上升的趋势,而粮食价格涨幅低于成本增幅,种粮比较效益长期偏低,影响未来粮食增产潜力发挥;农业基础设施依然薄弱,中低产田比重高,抗灾能力弱;粮食单产不稳定,年际间波动大;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工程不配套,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项目区属老水田区,地方投资有限,与农业生产建设所需资金相比差距甚大,致使农田灌排能力较弱,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因此,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现粮食增产目标是当前的首要任务。
1项目区实施内容
东港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2008年开始实施,现已完成三期工程,主要针对中低产水田进行改造,采取渠道衬砌等节水措施,配套田间建筑物,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200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包括椅圈镇1个乡镇,涉及于家村、康家村等9个行政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 333.33 hm2,计划兴建田间配套桥、涵、闸等建筑物549座(其中分水斗门26座,渡槽2座,分水农门248座,路涵265座,渠涵8座),灌溉渠道衬砌80.865 km(其中支、斗渠现浇砼衬砌25.165 km,农渠预制砼U型槽衬砌55.7 km),疏浚渠沟65 km。通过综合改造后,达到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加强中低产田改造,集中力量打造高标准农田,真正做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示范效应[3-4]。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在项目区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有利于解除制约该区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有利于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项目区土壤肥沃,水质清澈,水源充沛,宜发展水稻生产和蔬菜种植及水产养殖业,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订单农业、观光农业前景较好;发展绿色无公害水稻栽植,发展稻田养蟹、虾、鱼等,农民积极性普遍较高。因此,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可以取得“建一点、带一片、成一线、富一方”的效应,把项目区建设成为增加粮食产量的支柱、标准化生产的楷模、现代农业建设的亮点。
3项目区节水措施
项目区节水措施主要是对现有斗、农渠进行硬化防渗;在农渠进口增设分水斗农门,在斗渠分水口处设置量水设施。渠道衬砌方案的确定:项目区水稻生产供水损失较大的环节是输配水过程中的渗漏损失。渠道的渗漏损失是渠系水利用系数不高的决定性因素。为解决这一问题,拟采用衬砌防渗技术对渠道进行防渗处理。采用衬砌防渗技术,可以大大减少渠道渗漏损失,提高渠系水利用率。同时,还可提高渠道的抗冲能力;减小渠道糙率,增加流速,加大输水能力。初步选择2个方案,即浆砌石防渗方案和混凝土防渗方案,现将各方案优缺点比较如下。
3.1浆砌石防渗
结构形式:500 mm厚浆砌石护坡、护底。优点:抗冲流速较大,浆砌石抗冲流速可达3.0~6.0 m/s;抗冻和防冻害能力较强。由于浆砌石衬砌厚度大,大于冻深,采用浆砌石衬砌等于基础采取了部分置换,且加大了抗力,从而减轻了冻害;具有较强的稳定渠道作用,浆砌石属刚性材料,本身即具有固渠和稳定渠道的作用。缺点:不易采用机械化施工,需要劳动力较多,施工质量较难控制;厚度大,方量多,劳动强度大,造价比较高。工程造价约为86元/m2。
3.2混凝土防渗
结构形式:面层为80 mm厚混凝土,下设400 mm厚砂石垫层。优点:混凝土衬砌强度高,耐久性好;混凝土衬砌能防止动植物穿透或外力破坏,在正常情况下,混凝土衬砌渠道可运用50年以上;过流能力强,允许流速大,一般为3~5 m/s。便于管理,渠道采用混凝土衬砌后,除解决渠道坍塌、冲刷外,还可防止杂草生长,减少淤积,便于管理,节省管理费用。缺点:适应变形能力差,易发生冻胀破坏,结构复杂,造价最高。工程造价约为95元/m2。
(下转第247页)
(上接第245页)
经方案比较,并考虑项目自身特点、该地区实际情况、工程造价及东港地区混凝土防渗技术的成功经验,该次施工渠道防渗采用混凝土防渗方案。
4综合效益分析
4.1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可改善水田面积1 333.33 hm2,可增产3 t/hm2,每年可增产粮食2 000 t,水稻及副产品的现行价格按2.0元/kg计算,则年可新增产值400万元;项目竣工后灌溉水利用系数由0.43提高到0.53,节水量为3 420 m3/hm2,全区共节水456万m3,可用于椅圈镇居民生活和工业用水;项目竣工后,有利于形成稻养蟹、蟹助稻、稻增产、蟹丰收的稻蟹共生、一水两用、一地双收的高效、立体、生态种养模式,成蟹平均产量为300 kg/hm2,每年可产河蟹400 t,按12元/kg计,每年可新增产值480万元。项目区新增农产品生产能力2 400 t,农民收入总额增加,纯收入增加400万元,项目区人均增收256元。
4.2社会效益
项目区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后,改善了灌溉渠道的输水状况,提高了用水效率,做到了适时、适量的计划供水,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有利于当地农民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可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4.3生态效益
项目区开发后,营造防护林可增加林网覆盖率,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轻了水土流失对土地的破坏,既减轻了对沟壑的割切,又避免了土地的石化和砂化,明显减轻河道的洪水、泥沙危害,减轻了风蚀和风沙的危害。同时可使农田防护林网内的温度、湿度、风力等发生变化,减轻了霜、冻和干热风的危害,更加有利于农、林、牧副渔等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5结语
东港市水稻主产区为老水田区,农业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经过改造后综合效益十分明显。但是因资金有限,有部分水利设施尚未配套,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建议在今后农业综合开发中加大投入,并且可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多家单位紧跟开发步伐治理一大片的局面,开发和其他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治理,以创造更好、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参考文献
[1] 刘晓春.东港市现代农业的发展策略[J].新农业,2010(11):60.
[2] 胡振德.东港市依靠科技进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J].辽宁科技参考,2001(6):30-32.
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全省重大工程和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
2012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强化规划计划管控。全面完成全省土地整治、长株潭国土开发利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国土开发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106个县市、2252个乡镇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严格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出台加强规划实施、调整和修改工作的有关文件。加强计划保障,在全国总的用地指标与去年基本持平的背景下,争取国家下达用地指标20.77万亩,创历史新高,增幅达6%,居全国前列。
狠抓项目报批服务。全年受理用地报件2239宗,同比增加59%,批准建设用地35万亩,同比增加1.1万亩。其中,6条铁路、2个机场、4个电站(厂)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项目获国务院批准用地,用地总面积8.35万亩。扎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及时审批国省干道改扩建用地1.02万亩、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用地1.9万亩,全省各类民生工程及时落地,用地量同比增加20%以上。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荣获保障性住房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称号。
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省政府将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普遍提高30%以上,并大幅减少区片等别、缩小区片差距。加强征地程序和补偿安置审查,对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审批用地。组织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检查,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实施征地拆迁项目2120个,批准征地40.3万亩,实施拆迁9.5万户,已安置9万户。推进改革试点。争取部下达增减挂钩指标2万亩,比去年增加5%。全省已有84个挂钩项目通过验收,批准建新区征收土地3.54万亩。衡阳、岳阳两市纳入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5年内年均建设规模1.5万亩。完成平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结果已上报国土资源部。此外,低效利用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也得到了国土资源部支持。
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土地资产处置工作扎实有效。为50家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处置土地354宗,价款56.28亿元。积极支持15所高校以地化债,落实化债资金31.9亿元。
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400余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湖南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省级统筹力度,强化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耕地质量评定等措施,全面完成了2012年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全年全省各类建设用地项目共占用耕地12万多亩,全部实现了先补后占,连续12年实现了占补平衡。
根据《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的要求,规划期内,湖南省要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95万亩,2012年需完成419万亩。为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的建设任务,省国土资源厅狠抓2011以前安排的项目实施进度,联合省财政厅组成督查组,对所有在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省级和市县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四次现场督查,全年共完成各级土地整治项目863个,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近300万亩,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九连增”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除国土部门完成的任务外,再加上农业、烟草、农开等部门建设的100余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湖南省基本完成了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2012年,为增加建设规模,适当控制了亩均投资标准,全省共安排各级土地整治项目537个,预计可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266.1万亩,为明年全省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土地整治资金规模效应,做到既有规模,又有亮点,启动了“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建设,在全省选取了25个基础条件较好、耕地相对集中连片的县市区,严格按照整乡(镇)、整村推进原则,集中连片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个示范县3年总投资50亿元,建设总规模250万亩。
为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确保完成今后几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经多次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衔接、汇报,启动了第二个重大工程――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的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了项目区选址踏勘、技术成果编制、省政府立项和向两部报送申报资料等全部前期工作,正待两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审批。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建设规模为304.6万亩,实施年限为5年(2013-2018年),总投资估算68.86亿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34.4亿元,省内自筹34.46亿元。
闲置土地
全年共清理闲置土地1200宗,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1万亩,全省2008-2011年供地率提高到75%。
加强考核评价。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及时将“十二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县(市)区。完成11个国家级和50个省级开发园区土地节约利用评价成果更新工作,对22个用地节约集约程度高的开发园区奖励计划指标4500亩。
加强标准控制。将节约集约作为用地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格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审核。通过用地预审核减不合理用地规模6000亩,占用地预审总量的6%。在用地审批中提出平面设计优化建议100余个,核减用地规模12000亩。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意见》精神,为大幅提升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就“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我市农田灌排条件持续改善,抗御旱涝灾害能力显著增强,粮食连年增产增收。但从整体上看,全市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低、配套差、老化失修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是确保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决定性因素,是保障农村民生、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的重大意义,抢抓机遇,积极作为,为夯实农业持续发展、农村和谐稳定的水利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切实将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前提,对“山水田林路、干支斗农毛”进行集中、规模、彻底治理,建设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集成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高标准农田200万亩。
一是实现耕地灌区化。以区(市)为单位,把耕地有序地规划到不同类型灌区中,以灌区模式规划治理,同时根据不同水土资源条件和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通过新建一批、恢复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灌区,全面提高全市灌区灌排设施配套水平。
二是实现灌区节水化。围绕节水增效,以灌区为单元,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建设高效型、生态型、节水型灌区。要充分利用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水源,实行多水源联合调度,发展管道灌溉、喷灌、滴灌;井灌区要积极推行自动控制管道输水灌溉模式,实现灌溉节水化、智能化。
三是实现节水长效化。通过规范建设程序、完善管理机构、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强化调度运行等有效措施,确保节水工程良性运行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总体要求。
一是统一规划布局。按照注重实效原则,以水源为依托,以区(市)为单位,以万亩灌区为单元,根据不同的水源、种植作物、产业结构等情况,科学规划布局,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规模治理,做到区(市)一次性整体规划,分步骤、分部门具体实施。
二是统一水源配置。所有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必须经过专业的水资源论证,根据各区(市)水资源分布情况,对当地水和外调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统筹考虑,依据灌溉定额对不同灌区供水需求进行统一安排,保证每一处灌区都有可靠的水源保障。
三是统一技术标准。各类农田水利工程设施都要依据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节水模式进行规划建设,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四是统一稽查验收。各区(市)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和不同行业项目管理要求,对不同渠道投资的灌排工程进行统一的稽查和验收,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发挥。
五是统一管理体制。骨干工程由水管单位统一管理,田间小微型工程通过明晰产权统一交由用水户协会管理。
六是统一调度运行。不同类型项目区建成后,依据工程体系状况,由水管单位进行一体化运行调度,确保发挥灌区功能。
三、强化工作措施
(一)大幅增加投入。要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使用管理,运用市场化融资手段,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起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要强化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充分整合农村涉及农田水利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要建立完善投入激励机制,落实奖补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多筹多补、多干多补等方式,调动基层投资建设的积极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发挥基层群众在“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二)推动改革创新。要按照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加快建立基本水价、综合水价制度。要充实专业技术人才,抓好村级水利员的选配,积极发展农民用水者协会、水利合作社、供水联合体等合作组织,确保2年内基本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