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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6:5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

篇1

关键词:微观经济学;互动式教学;教材

《微观经济学》已经成为民办高等院校经管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在笔者所在的学校,经济系和管理系每年有1000多名学生要学习这门课程。这门课程对于学生掌握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运行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作为专业基础课,对于学生今后学习国际贸易原理、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货币银行学等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学生只有打好了微观经济学的基础,才有可能学习好这些专业课。但是,由于微观经济学本身的一些特性,比如在微观经济学中利用了大量的图形和数学工具来分析问题,许多经济变量之间具有相当强的逻辑关系,而对于民办本科院校的学生来说,这些内容的学习都有很大的困难。在教学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明显的问题,教师难教,学生对很多问题的理解也浮于表面,很难深入理解相关的知识点,更遑论用学过的理论解释生活中的经济现象了,这样反倒使得微观经济学失去了本来的教学目的,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如何教好这门课,如何使得学生对这门课程感兴趣,既保留微观经济学原本的特色和学科体系,又能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是值得每个经济学教师思考的问题。

1 微观经济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合适的教材

民办本科院校作为一个新兴的高校层次,开始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在很多课程教材的选择上都还是沿用母体学校的教材。比如,笔者学校的微观经济学教材一直使用的是高鸿业的《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该教材不论从内容上还是体例上在国内的微观经济学教材上都是上乘之作。但是对于三本院校的学生来说,该教材内容非常繁杂,内容也比较深,体系严密,逻辑性太强,除一小部分学生外,大部分学生难以适应。同时,由于生源的差异,导致课堂教学中,学生理解程度相差很多,给老师教学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最近几年市面上的标明针对民办本科院校的微观经济学教材逐年增加起来,但是水平也参差不齐,基本内容没有太大差别,缺乏特色和针对性。而国外的教材,如曼昆的《经济学原理》,相对于国内的教材来说,趣味性强,难度也不大,但是,相对来说逻辑比较分散,也不完全适合中国学生的特点。因此,编写适合学生的教材对于提高微观经济学课堂教学的效果十分必要。

1.2 学生缺乏经济学思维方法的训练

笔者所在的高校,在江苏省内历年高考招生中,其录取分数在独立学院中始终名列前茅。但是,就学生本身而言,多年的应试教育导致的结果是,学生在课堂中更希望老师提供结果,然后记住结果,为应试做准备,从而失去了经济学教学本身的逻辑性的培养和训练。同时,如果教师推导了各种模型的分析过程,由于在这个过程中使用了一些数学分析方法,对于一些数学基础比较薄弱的学生来讲,又往往产生畏难情绪,从而对微观经济学的学习产生厌倦甚至厌恶的情绪,大大影响了学习效果。

1.3 缺乏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环境

微观经济学的教材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图形和模型,和学生的现实生活距离较远。同时,由于学生缺乏现实的生活经验和生产经验,从而导致学生很难理解生产论和成本论的相关内容。而我们的教材中的很多案例都是以西方国家的生产实践为基础的,大多描述的是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缺乏根据我国经济发展、改革中出现的现实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实例。当这些例子中提到的现象和我们国家的经济现象有所出入的时候,学生就很难理解这其中的差别,也很难理解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前提假设,甚至会对理论的正确性产生怀疑。

1.4 教学条件有限,无法达到相应的教学效果

民办本科院校由于师资力量有限,一个教学班一般都有100多个学生,从而导致教师对于课堂内容控制力有限,很难组织起规范的案例讨论,教师也很难掌握所有同学的学习状态与学习效果。另外,由于母体学校的特色,在笔者所在的学校存在着严重的重视工科实践基地建设,忽视经管类实践基地建设的问题,学校实践教学条件有限,缺乏具有经管特色的实践教学基地,从而导致学生只是在课本中学习,而很难具有实践的机会。

2 改进微观经济学教学方法的建议

2.1 尝试编写切合学生实际的教材

编写一本适合本校学生的《微观经济学》教材对于改善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教材编写的方向,可以以现在使用的《微观经济学》教材为蓝本,删掉一些对于三本院校学生而言难度较大的内容,从而避免了内容的繁杂性而导致的学生的畏难情绪。例如,可以保留从供求入手,弹性的分析,效用论、生产论和成本论,市场结构理论和要素理论。而对于一般均衡、福利经济学等相关内容可以合并成一章,简要介绍,只要学生把握基本内容即可。从大的框架下可以增加相关的教学案例,如每个章节前面增加导入案例,引导学生思考。每章结束后,添加一两个案例或相关的事件,引导学生用本章学过的内容来解决这些问题。每一章的内容中,大部分知识点应配有相应的简单案例,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每章结束后,对相应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并配合相应的题目加以巩固。

2.2 实施互动式教学

相比于一本、二本学生而言,三本的学生虽然学习基础较弱,但是,学生相对比较活跃,动手能力也比较强,一旦激发起他们的兴趣,他们是有能力配合教师完成教学过程的。

2.2.1 适当分组

教师可以把学生分组,一个班100多个人,教师很难顾及到所有的学生。教师可以把10个左右的学生分成一组,每一组设一个组长,上课时候要求同一小组的同学坐在一起,组长也可以轮流,这样,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就会变得顺畅许多。

2.2.2 把互动教学渗透到各个教学环节

要激发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关键在于互动式教学的设计,把互动式教学方法渗透到预习、课堂教学和课后作业的布置中等各个教学环节。

在预习阶段,教师可以把相关的案例提前发给学生,设置相应的问题,要求各个小组按照案例内容回答相关问题。在课堂上,按照学生对案例的理解以及对于问题的回答,给各个小组相应的分数,建立起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对于案例的选取,教师应该尽量选择当下的热点问题,因此,教师应当经常更新案例库,保持案例的新鲜性。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考虑一例到底,用一个案例讲述相关的知识点,这样教师也不需要把每个知识点涉及的新的案例讲述一遍,节省了教学时间,学生也对案例的印象更加深刻。另外,也可以采用短小精悍的案例来说明相关问题。如讲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时,书上吃馒头的案例对于南方的学生来讲其实并不合适,因为他们很少吃馒头。可以用体育课后喝饮料来说明,刚开始时候喝一口都觉得很解渴,当一瓶饮料快喝完的时候,再喝一瓶就没什么感觉了。再比如,在讲授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的时候,可以举交换商品的例子,实践表明,学生听了以后,直观感受很强,对知识点的印象也很深刻。在每一章结束或者某一小节结束后,教师可以安排学生进行相应的社会调查,这种社会调查可以是实地的调查,比如了解本校学生对某种产品的需求,考察影响因素,每一种因素如何影响了需求。也可以是查找相关的数据资料,例如,哪些因素影响了住房市场的价格?如收入因素可以查找相关的统计资料,用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表示,引导学生使用统计数据库,使用统计工具。从互动教学的形式来看,教师可以采取分组讨论,学生独立演讲,课堂辩论等形式,从而达到丰富课堂教学的目的。当然,前提是教师要提前布置好规则,做好设计。

2.3 优化考核方式

2.3.1 强化平时分的统计

笔者所在学校,几乎所有课程都是用三七开的分值比重,即平时成绩占30%,卷面成绩占70%。但是在考核过程中,绝大多数老师的平时分数给的都十分随意,学生分数较低,就把平时分提高一点,这导致了很多学生认为,只要平时不逃课,或者几乎不逃课,老师就会把平时分都给满,从而产生了一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混平时分的学生。这严重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压力,影响了教学效果。

针对这种现象,笔者认为,教师应该严肃平时分的计算方式,比如教师要对学生充分熟悉,这种熟悉建立在课堂上对学生的观察和关注上。每一次课堂讨论都把平时分公布出来,奖惩要严明,考试前公布所有同学的平时分数,增加透明度,从而避免学生浑水摸鱼现象的产生。

2.3.2 对试卷形式进行调整

根据各自教学中的具体情况设计题型。传统的考试中往往注重基本概念的理解,而忽视用基本原理解释经济现象,忽视基本原理的应用。笔者认为,在试卷的设计中应该提高应用部分的比重,适当降低计算的部分。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不是要学生算,而是要学生掌握经济学的思想和灵魂以及应用。

3 小结

独立本科学校的学生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在微观经济学教学过程中应该针对这些学生的特点,设计相应的实践与互动环节,编写具有针对性的教材,调整考核方式,从而达到提高微观经济学教学效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 吕文慧.浅论微观经济学课程案例教学改革[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1): 117~120.

[3] 彭柳林,李晓云,陈青雁.交互式教学法在独立学院《微观经济学》课程教学中的应用[J].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1):117~120.

篇2

1.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科角度而言

据我们对多所院校的财务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调查发展,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以及管理学是作为其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开设,我院自财务管理本科专业开设以来也一直是这样开设的。就经济学本身而言,经济学理论不仅直接产生于现实经济生活,而且指导反作用于现实经济生活。学习的目的首先在于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使学生懂得从多角度、多范围、多层面来分析社会经济问题,能从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中把握经济问题的本质。而现有的微观经济学内容主要是需求、供给、均衡价格、消费者理论、生产者理论和市场结构理论等以个体为研究对象展开阐述。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是国民收入的相关内容、失业、通货膨胀、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经济增长等。主要着眼于经济总量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宏观经济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了解国家的总体经济运行以及政府相关政策对这种经济运行的影响。从而达到提高经济资源整体运用效率的目的。通过对这两门课程的学习,不仅要经济学的理论知识,更要训练学生的思维方式,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增强学生运用基本经济分析方法和工具、基本经济理论和模型去分析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管理学的主要内容是决策与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等管理活动的基本理论、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课程,是一门实用性,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其目的是通过管理学的学习,让学生了解企业管理的一些基本理论。经济学和企业管理学这课程对应用型本科财务管理专业学生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从西方经济学中学到货币政策,利率政策,才能在后面的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中深刻了解到其对我们的企业的融资成本是有影响的。而且教育部对财务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里面也要求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内容。但是经济学和管理学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而言,只是作为专业基础课程,而不是专业课程。

2.应用型本科专业基础课程的定位

专业基础课程是指某一专业的学生学习该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其作用是为学生掌握后续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及技术打下坚实的基础。应用型本科的特点是以应用能力为主,因此其专业基础课程也应该是基础理论与实践应用相互融合,以用能力为主。因此专业基础课程应该由由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理论课程两类构成。而现有的财务管理专业专业基础课程将经济学分成理论性很强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来进行开设和讲解。以及仅将就涉及管理学的基本理论与原理的管理学作为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开设。我院的财务管理专业自2009年设立以来也一直是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和管理学作为专业基础课程。而对应用型本科的学生而言,仅掌握其管理学的一些基本理论是不够的,更需要去了解企业运行的一些管理知识。

3.从应用型本科的学生角度而言

应用型本科学生的特点由于应用型本科的学生大多数是三本院校分数录取的学生,其文化素养本身低于一本,二本分数线录取的学生。并且财务管理专业学生一般是录取的是文科出生的学生,其数学基本功底比较薄弱,综合抽象能力也不如一本、二本等院校的学生。但是现有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的教材,一般多是复杂和模型的推理和深奥的理论分析,并且在理论的分析和阐述中,大多是将理论逻辑分析与数学推理相结合,即既有定量分析,又有定性研究。同时还有抽象的概念和形象的图标,贾县民,应用型本科院校《西方经济学》课程教学改革初探,民办教育研究,2009年第1期]甚至有些还涉及到复杂的概率统计等数学方面的知识。而管理学但是该课程市面上已经出版的教材里面,大多是抽象的语言阐述和一些形象的图表进行论述。

二、专业基础课程整合的方法以及整合的内容

1.专业基础课程整合的方法

专业基础课程体系设置的首要原则,笔者认为所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就是结合专业设置的原则,构成对专业的知识基础内容体系。因此所设置的专业基础课程必须符合几个基本要求:一是所设置的某一通识课程必须能够给予学生最必备的某一方面专业基础知识或专业基本训练:二是所设置的某一通识课程必须是内容覆盖面较广的,能够大致体现某个专业知识体系的课程;三是所设置的所有通识课程必须能够构该专业学生最基本的,同时又相对完整的专业基础知识体系框架。而对于专业基础课程的每一门课程的课程内容的确定对于应用型的本科学生而言,作为其专业基础课程,学生只需要掌握经济学当中的一些基本结论,懂得如何去应用这些基本结论就行即可,知道如何应用这些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去分析现实中的经济问题,从而形成一个区思考问题的方式和方法。同时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对那些对经济学感兴趣的同学提供一个基础。因此需要将较为抽象的基础理论和理解较具体的形象的专业理论知识,按照应用型本科的“以应用能力”为核心的要求来进行.要针对课程整合的功能、结构和内容综合程度、课程整合方案的效果进行全方位的虑将多门学科整合成一门专业基础课。既要考虑学生对专业技能课学习的特殊性又要能体现促进学生发展.与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从而渗透到各个相关财务管理专业基础课程。

2.专业基础课程的改革

根据上述基本要求,我院在2014级级的财务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对专业基础课程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了修订,取消了市场营销学、:国际贸易;将线性代数与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作为放回学校统一经管类开设的公共课程;将原来作为专业课程的财务管理概论和基础会计学作为专业基础课课程开设,取消原来的统计学,改成经济统计学,增加34课时的EXCEL在财会中的应用,保留原来的经济法课程,课时由原来的68课时变为51课时。将管理学改为企业管理学,将国家税收作为专业课程开设。对于各门专业基础课程课程内容的确定中,根据上述的原则和要求,我院重点对经济学和管理学做了很大的调整。以下就这两门课程进行阐我院对2014级财务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的课程内容的改革。

2.1取消管理课程

将管理学和企业管理学内容整合在企业管理学课程中开设。根据应用型本科对专业基础课程的定位可知,对于管理学,学生不仅需要了解管理学的一般理论,更需要了解企业经营的管理活动。企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建立相应的知识框架,以便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逐渐把握企业管理的内在规律。因此需要将管理的基本原理、企业管理实务和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融会到一起。目的是通过计划、组织、领控制等一系列职能的理论学习,了解企业的资源如何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利用、以便顺利实现企业的目标。因此我院在2014级财务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管理学课程改为企业管理学,课程内容即课程教学大纲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管理学原理和企业管理学,其中管理学原理占40%,企业管理学内容占60%。另外,我们还开设了企业设立和运行这门选修课程进行强化对企业运行的相关的知识进行强化。

2.2取消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两门课程

篇3

【英文摘要】Byreviewingtheevolutionofthefirmtheory,thisarticlefocusesontheknowledge-basedtheoryofthefirmthathasemergedinrecentyears.Thetheoryviewsthefirmasanagencythatintegratesitsemployee’sspecialknowledge.Fromabrand-newperspective,itexplainstheissuesincludingtheexistenceandtheboundaryofthefirm,thecoordinationinthefirm,andtherelationbetweenthestructure,decision-makingpowerandtheknowledge.

【关键词】企业/企业理论/知识整合/知识经济

enterprise/firm/theoryofthefirm/knowledgeintegration/evolution

【正文】

澳洲莫纳什大学的杨小凯教授1994年发表了“企业理论的新发展”的论文[1],比较详细地描述了自科斯1937年的经典到90年代初这段时期内企业理论的发展,并着重探讨了“剩余权”的理论含义及其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毫无疑问,杨小凯的这篇论文对企业理论是一个很全面的概括,并指出了其前沿所在,这对于了解企业理论的新进展的确很有帮助。但是,近些年来,企业理论又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学者相继提出了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逐步形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这是一种建立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走出理论体系相似的企业理论。因此,现在看来,虽然不能说杨小凯所归纳的企业理论新发展已经过时,但是对其进行补充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

企业理论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它的历史可追溯到古诺1838年的论文。一百多年来,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阶段,即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下面就是对这两大阶段的简要回顾。

1.新古典企业理论

新古典企业理论的基础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由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利用最优决策理论进行了经济分析,它的假设是完全理性和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假设下,企业内部的运行被视为一个黑箱,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2]。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利润,必须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进行单一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新古典企业理论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企业理论。因为它没有回答有关企业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企业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内部是如何运行的,企业是选择生产还是从外部市场购买,它仅仅是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预测企业在输入市场的购买决策和输出市场的供应决策。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种静态优化理论,它隐含地假定人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产权界定清晰、零交易成本、人具有完全理性等。这些隐含假定决定了新古典企业理论存在一些缺陷[3],它无法解释企业内部组织及企业范围的整体布局;无法解释企业中的一般契约关系;也无法解释企业绩效与国家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系。总之,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理论假设前提阻碍了企业理论的发展。

2.现代企业理论

一般认为,科斯(RonaldCoase)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标志着现代企业理论的诞生。在该文中,科斯利用交易成本的概念解释了“企业为什么出现”这一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忽视的简单问题。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办法,二者具有互替性,企业的存在是由于它能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所以交易成本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真正原因。但是,企业不能完全代替市场,也不能无限扩大,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内部行政管理费用与市场费用相比较来决定的。遗憾的是,从3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几十年内人们对科斯的这种新观点“引而不用”,企业理论未能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80年代以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分支,一是威廉姆森(OliverE,Willianlson)借鉴有限理性的假定,假定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提出了资产专用性概念,证明事前的合约是不完全的。二是张五常、杨小凯加以发展的间接定价理论,张五常在1983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企业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因为中间产品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而劳动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企业的出现就在于用交易成本低的要素市场代替交易成本较高的中间产品市场,中间产品通过企业获取的收益相当于对其进行间接定价[2]。

以阿尔钦(AmnenAlchian)和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主要是分析企业内部的激励结构问题[4],它是科斯在产权、交易费用和外部性等方面研究成果的发展。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实质是一种团队生产方式,在团队生产中,一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会影响他人的效率,因而一个监管生产的人成为必要。在这种背景下,他们提出了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剩余索取权”的概念。

现代企业理论除了上述核心内容,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企业契约理论和委托——理论等。

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

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随着知识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的日益提高,逐步出现了新的发展。这一新发展得益于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知识库的重要命题[4],也就是说,出现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它来自技术管理、创新与信息经济、基于资源的理论和组织学习等最新研究成果。在理论层面上,潘罗斯(E·Penrose)、阿罗(K·Arrow)、哈耶克(F·A·Hayek)及其他学者的知识中心论,由于演进经济学家尼尔森(R·Nelson)与温特(S·Winter),以及认识论学家波兰伊(M·Polanyi)等人的贡献而得到极大的丰富[5]。

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根本不同的解释[6]。

·企业为什么存在;

·企业的边界是如何决定的;

·企业中协调的本质是什么;

·企业的组织结构意义,即层级和决策权分配的意义是什么。

1.企业为什么存在

德姆塞茨(1991)认为,企业的存在代表一种对知识经济学基本非对称的反应,知识获取比使用需要更强的专业化,因此,生产需对处理许多具有不同类型知识的个体专家进行协调。但市场不可能确保这种协调作用,因为市场无法面对:(1)稳含知识的不可流动性;(2)潜在购买者占用显性知识的风险。这样,企业作为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而存在,因为这种机构能够创造使多个个体整合其特有知识的条件。

这种把企业的作用看作是整合知识的机构的观点与科斯-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是很不相同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存在是因为它们能够避免同市场交易相关的成本;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则关心与特殊交易类型(包括知识)相关的成本。然而,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企业是管理团队生产的组织,而非交易的机构。Ghoshal与Moran(1996)认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核心优势不是简单地避免交易成本,而是以与市场很不相同的逻辑控制某种特定经济活动的独特优势[7]。

2.企业的边界

如果企业的存在是为了整合大量个体所拥有的特殊知识(因为这样的整合不能通过市场来有效地进行)。那么,由什么决定企业的边界呢。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根据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来分析企业的垂直和水平边界。

德姆塞茨在1991年解释了企业在垂直边界[7],如果市场能有效地转换产品而转移知识缺乏效率,如果在生产阶段B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则生产阶段A和B的垂直连接将被整合在同一个企业中。另一方面,如果阶段A和输出不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就可在阶段B来进行处理,则阶段A和阶段B能有效地通过由市场界而相联系的独立企业来进行。

企业之间的水平边界出现在产品与知识群体的空隙中。许多知识并非要求产品的特殊性,而是要求范围经济。因此,有效的知识利用要求多产品企业和企业的知识领域与其产品领域相一致。一般来说,完美的一致性是不存在的,因为企业的知识领域并没有完全被其提供的产品所利用,反过来,产品生产所需要的知识也不可能全部从企业中获得。这样,为了实现知识的充分利用,经济中便出现了反映产业特征的产品——知识包(bundle)[6],其中小包表示个体企业,不同的产品——知识包决定了企业的水平边界。

3.企业中的协调

企业中的协调是企业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对企业中的协调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传统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的基本任务就是协调多个专家的努力。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实现有效的协调是企业的一个主要任务。在协调理论的研究上,劳伦斯和罗斯齐(LawrenceandLorsch,1967)把协调看成是组织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8]。

传统组织理论对于协调的研究着重于作为基础结构的层级,因为复杂社会活动的组织集中于权力关系,合作的实现是通过幕僚程序的垂直影响。基于知识企业理论已有的研究结果认为,如果大部分与生产有关的知识是隐含的,那么知识在组织成员间的转移将是极其困难的。如果生产要求整合许多个别的专家知识,那么效率的关键是在组织成员通过交叉学习使知识转移最小化的条件下实现有效的整合。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有希望作出较大贡献的就是对企业中协调的分析。

4.组织结构

上述把企业作为知识整合的机构的观点,对企业内部结构有重要意义,一是层级的作用;二是决策权的分配。

(1)层级的作用

组织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组织所包含的许多个体中实现有意义的、协调的行动。这个问题有二重性,一是纯协调问题;二是合作问题。即使协调的技术问题可以解决,分歧的个体目标应如何解决呢。层级就是作为有效地解决个体分歧目标的机制而出现的。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包含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

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认为,如果高层次决策依赖于低层不流动的知识,那么层级就会降低高层决策的质量。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生产(包括生产决策)需要许多类型知识,如果这些知识存在于许多个人之中,并且整合机制仅包含相当少量的个体,那么,什么样的组织结构是可行的。最近几年流行的基于团队的结构,实际上是对缺乏效率层级的一种改善,基于团队的组织的实质是通过直接接触个体专家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协调。如果专家协调者(管理者)不能利用必需的专家知识,他们就无法有效地协调。

(2)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

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与层级在知识整合中的作用有关。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决策权,作为所有者的代表,董事会把决策权授予高层管理人员,然后管理者依次向下授权给各层级。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对决策权分配作出了新的解释。

第一,关于决策权与所有权的关系。如果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源是知识,而且知识存在于个体雇员之中,那么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企业同雇员签订合约是为了使用那些知识资源。然而,雇佣契约不像实物资产,它无法明确规定企业对雇员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如果决策权由所有关系授予,且如果企业资源由股东和雇员共同拥有,那么管理的决策权由股东或董事会向下授予,由雇员向上授予。

第二,关于决策与知识的关系。决策的质量决定于其所依据的相关知识。如果与某一特殊决策相关的知识能集中于组织的某一点上,那么集中决策是可行的,但转移与积累知识的能力由于知识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显性知识是可转移的,但不一定要集中于某一点上。特殊知识(包括无法以统计形式积累和分析的隐含知识与显性知识)是转移成本很高的知识。因此,即使决策所要求的知识是集中的,根据隐含性经验知识所作的决策可能是分散的。

三、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企业竞争的必由之路

通过对企业理论演进过程的回顾,我们分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一些关键方面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及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区别。概括起来,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主要是作为整合知识的机构而存在,它能把存在于个体中的特有知识整合成产品与服务,并降低知识交易的成本;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决定了企业的垂直与水平边界;协调是企业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为知识整合建立起必要的协调;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具有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有知识的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决策权由雇员自下而上授予,决策的质量取决于作出决策所需的相关知识,知识的属性决定了决策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

显然,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对新古典和现代企业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它必将引起企业管理的一场革命,企业管理将进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以拥有知识资本的人才作为管理核心的“知识管理”新时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对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增强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组织创新就是要建立能有效整合知识的企业组织,这是一种把与企业有关的人和企业内部的人用网络联结起来的学习型组织,该结构能最充分地利用知识并再生知识,使企业具有活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一种智力基础设施,使知识能够彼此联系并发生作用。所以,管理创新的目标就要建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系,以知识为纽带,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生产过程、市场开发乃至企业的经营战略等协调起来,形成一种能够创造、使用、保持、更新以及转让知识(智力)的全新的管理模式,使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地运作。未来的企业将主要通过知识而不是有形的物质资源进行创新的管理来获取竞争优势,求得持续发展。

篇4

【关键词】乳制品质量;信息不对称;博弈论

前言

近年来,我国乳业发展迅速,由一个贫奶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三大产奶国,奶牛养殖业和乳制品加工业也分别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畜牧产业和食品加工产业。内蒙古是我国传统的畜牧业大省,近年来乳品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表现在奶资源的拥有、牛奶的生产能力、资本实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同时,涌现出了以“伊利”和“蒙牛”两大企业为代表的大型名牌企业,在带动产业扩张、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提高民族产业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乳制品供应链的不断延伸和行为参与人的日趋复杂,乳业的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从光明回收奶事件到三鹿毒奶粉事件等,乳制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严重的打击了消费者对乳制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1.信息不对称对乳制品也(食品业)的影响

1.1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发展

2001年10月10日美国的乔治·阿尔克洛夫(George Akerlof)、迈克尔·斯彭斯(A.MichaelSpence)和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Stiglitz)同时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他们提出的“信息不对称”理论揭示了当代信息经济的核心,对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运行效率的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信息不对称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以美国经济学家GeorgeAkerlof在《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的逆向选择问题的开创性文章《“柠檬”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The Market for“lemons”:Quality Uncertainty and the Mechanism)为标志(刘合翔,2004)。阿尔克洛夫在旧车市场模型中对逆向选择问题进行了分析,阐述了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是市场失灵的根本原因。信息不对称理论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经济学基础。

1.2 信息不对称对乳制品业(食品业)的具体影响

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市场的风险,同时也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高质量企业通过广告等发送信号需要增加成本,又由于食品市场是一个细分的市场,食品的生产量大、地域分散,食品安全责任的可追索性差等,质检部门不可能获得食品所有的质量信息,因此检测成本高、速度慢,同时政府监管部门也可能出现“寻租”现象,因此政府的监管成本很高,严格的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制会导致较高的产品成本。

周德翼等(2002)分析了食品安全管理中四个方面的信息不对称:一是食品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市场不能提供生产者改善品质的激励。二是生产者和政府规制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检测的成本高、速度慢、食品分散生产、地域分布广、食品安全责任的可追溯性差,实施完全监管的成本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缺乏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手段,只追求食品的数量。三是委托人与人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下级管理者的管理行为难以被监控,在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情况下,下级管理者可能因个人或地方利益导致管理上的失职。四是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政府的食品安全信息不能被迅速、有效地传递到消费者,消费者缺乏对相关食品的安全信息。

1.3 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解决措施

国内学者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研究了中国食品市场上的政府监管问题。王秀清等(2002)建议从食品产业链整体出发成立一个能够协调各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机构,最终促进食品质量信号的有效传递,确保农产品安全。政府对食品市场的管制方式应逐渐转向对质量信息的管制,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控制企业的自主披露、提供公共信息和教育、对提供信息给予补贴等方式建立质量信号传递机制。周德翼等(2002)研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府监管机制的问题,并指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准入、检验监督和安全标识三项制度节约信息揭示和管理的成本。

周文成(2009)对政府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责任进行界定,认为政府不是万能的,需要平衡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加强信息体系建设、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充分发挥第三种力量的监管作用等。

2.博弈论在政府管制方面的应用

2.1 博弈论简介

博弈论译自英文Gametheory(或ThcoryofGames),其字面意思是游戏理论或者说来自于游戏的理论,实际上博弈论就是起源于对赌博、棋和扑克等一类游戏的数学研究。其又称对策论、游戏理论或策略运筹学,作为一门数学分支,从方法论的角度几乎改变了整个微观经济学。它研究决策主体之间行为发生直接相互作用时候的冲突和合作以及决策均衡问题,包括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类型。博弈论的基础概念具备3个最核心的要点:参与人、战略空间和支付结构,在典型的支付结构中,个人效用不仅依赖于自己的选择,而且依赖于他人的选择,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其他人选择的函数,也就是说,参与人之间的行为和利益是相互牵连和相互制约的。博弈论已经在政治、经济、外交和社会学领域有了广泛的应用,它为解决不同实体的冲突和合作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方法。

2.2 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博弈

篇5

【关键词】企业/企业理论/知识整合/知识经济

澳洲莫纳什大学的杨小凯教授1994年发表了“企业理论的新发展”的论文[1],比较详细地描述了自科斯1937年的经典到90年代初这段时期内企业理论的发展,并着重探讨了“剩余权”的理论含义及其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毫无疑问,杨小凯的这篇论文对企业理论是一个很全面的概括,并指出了其前沿所在,这对于了解企业理论的新进展的确很有帮助。但是,近些年来,企业理论又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学者相继提出了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逐步形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这是一种建立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走出理论体系相似的企业理论。因此,现在看来,虽然不能说杨小凯所归纳的企业理论新发展已经过时,但是对其进行补充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

企业理论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它的历史可追溯到古诺1838年的论文。一百多年来,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阶段,即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下面就是对这两大阶段的简要回顾。

1.新古典企业理论

新古典企业理论的基础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由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利用最优决策理论进行了经济分析,它的假设是完全理性和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假设下,企业内部的运行被视为一个黑箱,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2]。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利润,必须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进行单一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新古典企业理论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企业理论。因为它没有回答有关企业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企业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内部是如何运行的,企业是选择生产还是从外部市场购买,它仅仅是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预测企业在输入市场的购买决策和输出市场的供应决策。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种静态优化理论,它隐含地假定人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产权界定清晰、零交易成本、人具有完全理性等。这些隐含假定决定了新古典企业理论存在一些缺陷[3],它无法解释企业内部组织及企业范围的整体布局;无法解释企业中的一般契约关系;也无法解释企业绩效与国家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系。总之,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理论假设前提阻碍了企业理论的发展。

2.现代企业理论

一般认为,科斯(RonaldCoase)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标志着现代企业理论的诞生。在该文中,科斯利用交易成本的概念解释了“企业为什么出现”这一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忽视的简单问题。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办法,二者具有互替性,企业的存在是由于它能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所以交易成本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真正原因。但是,企业不能完全代替市场,也不能无限扩大,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内部行政管理费用与市场费用相比较来决定的。遗憾的是,从3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几十年内人们对科斯的这种新观点“引而不用”,企业理论未能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80年代以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分支,一是威廉姆森(OliverE,Willianlson)借鉴有限理性的假定,假定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提出了资产专用性概念,证明事前的合约是不完全的。二是张五常、杨小凯加以发展的间接定价理论,张五常在1983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企业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因为中间产品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而劳动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企业的出现就在于用交易成本低的要素市场代替交易成本较高的中间产品市场,中间产品通过企业获取的收益相当于对其进行间接定价[2]。

以阿尔钦(AmnenAlchian)和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主要是分析企业内部的激励结构问题[4],它是科斯在产权、交易费用和外部性等方面研究成果的发展。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实质是一种团队生产方式,在团队生产中,一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会影响他人的效率,因而一个监管生产的人成为必要。在这种背景下,他们提出了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剩余索取权”的概念。

现代企业理论除了上述核心内容,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企业契约理论和委托——理论等。

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

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随着知识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的日益提高,逐步出现了新的发展。这一新发展得益于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知识库的重要命题[4],也就是说,出现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它来自技术管理、创新与信息经济、基于资源的理论和组织学习等最新研究成果。在理论层面上,潘罗斯(E·Penrose)、阿罗(K·Arrow)、哈耶克(F·A·Hayek)及其他学者的知识中心论,由于演进经济学家尼尔森(R·Nelson)与温特(S·Winter),以及认识论学家波兰伊(M·Polanyi)等人的贡献而得到极大的丰富[5]。

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根本不同的解释[6]。

·企业为什么存在;

·企业的边界是如何决定的;

·企业中协调的本质是什么;

·企业的组织结构意义,即层级和决策权分配的意义是什么。

1.企业为什么存在

德姆塞茨(1991)认为,企业的存在代表一种对知识经济学基本非对称的反应,知识获取比使用需要更强的专业化,因此,生产需对处理许多具有不同类型知识的个体专家进行协调。但市场不可能确保这种协调作用,因为市场无法面对:(1)稳含知识的不可流动性;(2)潜在购买者占用显性知识的风险。这样,企业作为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而存在,因为这种机构能够创造使多个个体整合其特有知识的条件。

这种把企业的作用看作是整合知识的机构的观点与科斯-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是很不相同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存在是因为它们能够避免同市场交易相关的成本;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则关心与特殊交易类型(包括知识)相关的成本。然而,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企业是管理团队生产的组织,而非交易的机构。Ghoshal与Moran(1996)认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核心优势不是简单地避免交易成本,而是以与市场很不相同的逻辑控制某种特定经济活动的独特优势[7]。

2.企业的边界

如果企业的存在是为了整合大量个体所拥有的特殊知识(因为这样的整合不能通过市场来有效地进行)。那么,由什么决定企业的边界呢。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根据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来分析企业的垂直和水平边界。

德姆塞茨在1991年解释了企业在垂直边界[7],如果市场能有效地转换产品而转移知识缺乏效率,如果在生产阶段B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则生产阶段A和B的垂直连接将被整合在同一个企业中。另一方面,如果阶段A和输出不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就可在阶段B来进行处理,则阶段A和阶段B能有效地通过由市场界而相联系的独立企业来进行。

企业之间的水平边界出现在产品与知识群体的空隙中。许多知识并非要求产品的特殊性,而是要求范围经济。因此,有效的知识利用要求多产品企业和企业的知识领域与其产品领域相一致。一般来说,完美的一致性是不存在的,因为企业的知识领域并没有完全被其提供的产品所利用,反过来,产品生产所需要的知识也不可能全部从企业中获得。这样,为了实现知识的充分利用,经济中便出现了反映产业特征的产品——知识包(bundle)[6],其中小包表示个体企业,不同的产品——知识包决定了企业的水平边界。

3.企业中的协调

企业中的协调是企业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对企业中的协调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传统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的基本任务就是协调多个专家的努力。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实现有效的协调是企业的一个主要任务。在协调理论的研究上,劳伦斯和罗斯齐(LawrenceandLorsch,1967)把协调看成是组织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8]。

传统组织理论对于协调的研究着重于作为基础结构的层级,因为复杂社会活动的组织集中于权力关系,合作的实现是通过幕僚程序的垂直影响。基于知识企业理论已有的研究结果认为,如果大部分与生产有关的知识是隐含的,那么知识在组织成员间的转移将是极其困难的。如果生产要求整合许多个别的专家知识,那么效率的关键是在组织成员通过交叉学习使知识转移最小化的条件下实现有效的整合。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有希望作出较大贡献的就是对企业中协调的分析。

4.组织结构

上述把企业作为知识整合的机构的观点,对企业内部结构有重要意义,一是层级的作用;二是决策权的分配。

(1)层级的作用

组织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组织所包含的许多个体中实现有意义的、协调的行动。这个问题有二重性,一是纯协调问题;二是合作问题。即使协调的技术问题可以解决,分歧的个体目标应如何解决呢。层级就是作为有效地解决个体分歧目标的机制而出现的。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包含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

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认为,如果高层次决策依赖于低层不流动的知识,那么层级就会降低高层决策的质量。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生产(包括生产决策)需要许多类型知识,如果这些知识存在于许多个人之中,并且整合机制仅包含相当少量的个体,那么,什么样的组织结构是可行的。最近几年流行的基于团队的结构,实际上是对缺乏效率层级的一种改善,基于团队的组织的实质是通过直接接触个体专家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协调。如果专家协调者(管理者)不能利用必需的专家知识,他们就无法有效地协调。

(2)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

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与层级在知识整合中的作用有关。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决策权,作为所有者的代表,董事会把决策权授予高层管理人员,然后管理者依次向下授权给各层级。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对决策权分配作出了新的解释。

第一,关于决策权与所有权的关系。如果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源是知识,而且知识存在于个体雇员之中,那么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企业同雇员签订合约是为了使用那些知识资源。然而,雇佣契约不像实物资产,它无法明确规定企业对雇员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如果决策权由所有关系授予,且如果企业资源由股东和雇员共同拥有,那么管理的决策权由股东或董事会向下授予,由雇员向上授予。

第二,关于决策与知识的关系。决策的质量决定于其所依据的相关知识。如果与某一特殊决策相关的知识能集中于组织的某一点上,那么集中决策是可行的,但转移与积累知识的能力由于知识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显性知识是可转移的,但不一定要集中于某一点上。特殊知识(包括无法以统计形式积累和分析的隐含知识与显性知识)是转移成本很高的知识。因此,即使决策所要求的知识是集中的,根据隐含性经验知识所作的决策可能是分散的。

三、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企业竞争的必由之路

通过对企业理论演进过程的回顾,我们分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一些关键方面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及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区别。概括起来,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主要是作为整合知识的机构而存在,它能把存在于个体中的特有知识整合成产品与服务,并降低知识交易的成本;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决定了企业的垂直与水平边界;协调是企业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为知识整合建立起必要的协调;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具有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有知识的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决策权由雇员自下而上授予,决策的质量取决于作出决策所需的相关知识,知识的属性决定了决策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

显然,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对新古典和现代企业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它必将引起企业管理的一场革命,企业管理将进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以拥有知识资本的人才作为管理核心的“知识管理”新时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对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增强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组织创新就是要建立能有效整合知识的企业组织,这是一种把与企业有关的人和企业内部的人用网络联结起来的学习型组织,该结构能最充分地利用知识并再生知识,使企业具有活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一种智力基础设施,使知识能够彼此联系并发生作用。所以,管理创新的目标就要建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系,以知识为纽带,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生产过程、市场开发乃至企业的经营战略等协调起来,形成一种能够创造、使用、保持、更新以及转让知识(智力)的全新的管理模式,使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地运作。未来的企业将主要通过知识而不是有形的物质资源进行创新的管理来获取竞争优势,求得持续发展。新晨

四、结束语

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从理念上突破新古典主义的禁锢,把企业看作是整合知识的机构,从而为企业的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提供了理论基础。基于知识企业理论所包含的一系列新观点及其引发的企业管理革命,对我国的企业管理具有重要指导和启迪意义。当前我国企业正处于转型时期,普遍需要一种有效的管理新思维和新方法,从这个角度看,只有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才能满足这种需要。因此,知识管理是我国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进行管理革新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杨小凯.企业理论的新发展[J].经济研究,1994,(7).

[2]符正平.西方企业理论研究中的三大科学研究纲领[J].经济研究学术动态,1998,(3).

[3][丹麦]尼古莱·J·福斯,克里斯蒂安·克努森编,李东红译,企业万能:面向企业能力理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4]Alchian.A.A.andH.Demsetz.Production,informationcosts,andeconomicorganization[C].AmericanEconomicReview,1972,62:777-795.

[5]SpenderJ.C.andR.M.Grant.Knowledgeandthefirm:overview[J].StrategicManagementJournal,1996,17(WinterSpecialIssue):5-9.

[6]Grant,R.M..Towardaknowledgebasedtheoryofthefirm[J].StrategicManagementJournal,1996,17(WinterSpecialIssue):109-122.

篇6

在关于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众多经济学思想流派中,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关键词:

经济非均衡二次调节所有制改革转型发展道德调节

引言

在中国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以渐进式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进程中,歧见纷纭的经济学家们以其各自的知识背景和社会立场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精彩的经济改革理论,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经济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中最为繁荣活跃的领域。这些思想,映射着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深刻反省传统经济体制和理论范式的基础上所经历的艰辛而勇敢的探索轨迹,携带着鲜明的时代转折的印记;尽管这些思想家们也许并未形成缜密而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他们独特的理论进路和富有创新色彩的思想必将在经济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视的篇章。事实上,中国经济学家在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经济体制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厉以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2.《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厉以宁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

3.《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1991

4.《走向繁荣的战略选择》,厉以宁著,经济日报出版社,北京,1991

5.《关于经济问题的通信》,厉以宁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6.《经济漫谈录》,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厉以宁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87

8.《经济·文化与发展》,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6

9.《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

10.《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厉以宁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体制·目标·人:经济学面临的挑战》,厉以宁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13.《中国经济改革的思路》,厉以宁著,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篇7

[关键词]融媒时代 人才 培养 模式 路径

约翰・帕夫利克在《新媒介技术》中说道:“当技术使用了象征性符号或者在一个特殊的社会架构下找到位置,它就成为了一个媒介。”数字传播时代。传媒最本质的变化就是数字化,技术逻辑的推进引发了媒介内涵的拓展。我们所称谓的媒介不再是狭义的大众媒介,而是指广义的电子通讯科技,于是各种借助于数字技术为依托的新媒介如网络媒介、手机媒介、移动视频媒介等充实着我们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层面。媒介经营管理学科教育的发展是伴随着传媒市场产业化进程不断推进的。数字传播时代,媒介形态的变迁必然导致我们为之进行人才贮备的媒介经营管理学教育经历从内涵演进到市场定位到融合式人才培育等各个层面的全面颠覆。

一、媒介经营管理教育的现实景观

有数据显示,国内共有5000多家新闻机构,各类人才达到55万人,但是其中懂得经营管理的人才不到1%,能走上管理岗位的精英人才更是少之又少。目前全国主要新闻院系多数开设有媒介经营管理方面的课程,如“媒介经营管理”、“新闻事业管理”、“传媒经济”等。名称各异,但也昭示着这个学科的勃兴。同时一些著名院校还成立了专门的研究机构,如人民大学传媒经济研究所,清华大学媒介经营与管理中心、复旦大学媒体管理中心、武汉大学媒体发展研究中心。虽然媒介经营管理专业现在在中国大陆已经开设了博士点,并成为新闻传播学下属的二级学科,但是长期以来其学科设置的大部分是基于新闻传播。我们选取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几个有代表性院校的学科建设情况,以考证媒介经营管理教育的现实景况。

“新闻事业管理”已经作为新闻学本科必修课纳入教育部大纲,媒介经营管理教育主要开设在硕士和博士阶段,传媒经济学、媒介经营管理、媒体研究学科的名称没有统一。而且从培养方案来看主要偏重于四大传统媒体,这样的学科设置肯定无法满足在融媒时代传媒市场对人才的需求与供给。

二、“伞式”媒介形态对管理人才的新需求

传统的媒介市场形态是一种媒介生产出一种媒介内容,如报纸售卖的是文字信息,电视售卖的是声音、图象,媒介内容之间并没有什么交融性。融媒时代。数字技术的标准化打破了各类媒介内容生产之间的壁垒,内容生产独立出来成为一个产业链上的上游集群。通过各类渠道分配到各类终端,打破了“竖条式”的媒介结构,弥合出一个统一、集成的数字内容平台,形成新的“伞式”媒介产业链结构。这种新的“伞式”结构链对内容生产带来的直接变革是团队作业取代了单一媒介新闻记者所进行的信息生产与加工传输,团队成果不为某一个载体所独有。载体的使用完全以新闻传播的整体效果最优为目标。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这是一套最复杂的网状组织结构的管理。每一套新闻产品都对应所有的媒介,每一个媒介都能在成套的新闻产品中获得最适合自己的那一部分。

因此,媒介的组织结构发生如此变化,为传媒组织培养、输送人才。进行人才储备和教育的媒介经营管理学,必定要与时俱进,进行相应地从教学理念到人才培养模式的系列化调整。正如中国人民大学蔡雯教授所说:“融媒时代,媒介需要两种新型人才:一是能够在多媒体集团中进行整合传播策划的高层次管理人才;二是能够运用多种技术工具的全能型记者、编辑。第一类管理人才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管理者。他们必须是精通各类媒介的专家,知道技术发展为新闻传播所提供的可能性,知道如何运用这些技术使新闻内容得到更好的表现”。因此,懂新闻传播流程、懂技术、懂管理而且擅长策划是这种人才的必备素质。这种“整合式”管理人才的培养一方面来源于实践工作,在实际中磨练而成: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媒介经营管理学科教育转化教育理念、调整课程设置,为学生适应实际传媒市场作好必备的知识储备。

三、整合式人才培养模式与实现路径

整合式人才不同于以往媒介经营管理教育重在培养复合式人才的教育理念,后者是要求多项技能的叠加,而前者要求是能力的整合。它要求从事“伞式”媒介形态运作与管理的各类人才,首先必须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对多媒体数字传媒平台上的信息生产、储存、传输、知识共享的流程与经营拥有足够的知识储备。因此,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媒介经营管理教育必须在新的市场需求下,顺应时代要求,重新规划自己的教育模式。

1、以知识管理为核心的课程设置

媒介经营管理教育主要是研究传媒市场结构、传媒产品的特点、传媒消费者需求与关系维护,旨在揭示传媒产业与其他产业在市场、在规制、在资本运营上的特殊属性,力图实现以最小的成本为传媒业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因此。经济学和传播学的相关原理依然是媒介经营管理学教育中课程设置的基础,我们应该在大一大二学年开设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产业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市场营销学、制度经济学等基础学科。作为媒介经营管理专业的知识塔基。

而融媒时代。直线式的、单向的媒介形态已经为伞式结构所取代,在多媒体平台上对信息内容的生产与管理的整合能力成为传媒产业链的核心,而这一切需要知识管理学科的相关理论做支持。因此,为适应融媒时代媒介产业发展的新变化,我们必定要增设知识管理课程为新时代媒介经营管理教育的核心课程。知识管理可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和信息资源管理两个方面,知识管理要求把信息与信息、信息与活动、信息与人连接起来,实现知识共享,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创新能力以赢得竞争优势。在大三、大四的学习中,我们应该开设数据库原理、数据库结构、网页设计与网站建设、智能、知识挖掘等技术性课程。

而建立在知识管理基础上的媒介经营管理最终是为传媒企业管理服务的,所以在核心课程的设置中还必须开设管理学概论、组织战略与行为学、企业战略管理、项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必修课程。

而中国传媒的特殊属性。必须要求未来的管理人员熟悉国情与政策理论,所以必须开设哲学、政治经济学、统计学、知识产权法、英语、大学语文等科目作为媒介经营管理教育的边缘课程,这样以传播学、经济学为基础的、以知识管理与企业管理为核心的、以政治、文学知识为边缘的知识结构应运而生。

2、多层级的办学模式

媒介经营管理教育人才培养大致有两种:一类是具有市场开拓意识,懂传媒运作流程,知晓多媒体实务操作的应用型人才,他们可能从事网络策

划、网络营销、现代传媒集团的发行、广告经营以及媒体战略规划等。这类人才可以由本科生或研究生来承担。传媒需要的另一种人才是有一定媒介运营经验的,懂多媒体战略决策的高层次管理人员,也就是在传媒细分市场有专长、或者懂得整体运营设计的高级管理者。或是擅长资本运作的专业人才。对于他们的培养应该是理论加实践的综合成果。一方面我们开设媒介经济学、媒体管理这样的深层次、专业化的博士、乃至博士后教育,培养学生的深层次思考与科研能力,如文广传媒已经开设博士后方向。为自己进行人才储备;另一方面,走向社会,与媒介实体联合开办传媒职业经理人培训教育,培养CKO(知识管理总监)。因此,只有建立多层级的人才培养模式才能满足媒介多元化时代的市场需求。具体的实现路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思考:

――学科交叉培养:即鼓励第二学位教育,让经济管理学专业的学生进入媒介领域,让新闻学专业的学者选修经济学与管理学实现学科融合。在本科阶段创办“2+2”模式,既在本科教育前两年进行经济学和管理学的通识化教育。让新闻传播学、经济学、管理学的学子互相选课,后两年再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进入各自的学科领域。

――在职培养模式:媒介经营管理教育是一门实务操作性很强的学科,单一的课堂式教育无法满足数字传播时代,多元化人才的需求,所以,应该在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增加在职培养,通过在职教育,为媒介机构的各类人员提供再培育,再提升的机会平台。

――MBA培养模式:数字传播时代,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不断融合。制播分离的实施,传媒集团化的推进。媒介产业急需各种资本营运人才和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媒介职业经理人越来越多的走进媒介市场,采取MBA式培养模式,就是为满足新时代媒介职业经理人的需求。

篇8

关键词 金融财务 专业人才 课程设置 应用能力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Comparative Study on US and Chinese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Talents' Application Ability Shape

LI Jing, WANG Jinghua, LI Bingjin, TONG Chen, LUO Meijuan, ZHOU Xuying

(Ningbo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ingbo, Zhejiang 315211)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conomy and society, to finance the increasing demand for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but the application of China's financial capability is not fully meet the market demand. From the basic course of Chinese and US representative universities, professional basic courses, professional courses and general education core curriculum classes, such as starting to explore the basic course, professional core courses and elective courses and personnel application ability relevance, and SWOT analysis, get inspiration from culture to promote Chinese and US comparison of financial professionals in the application of China's financial capability.

Key words financial; professional talents; course setting; application ability

金融学界众多专家指出,金融学领域包括两大主流,一是投资,二是公司财务。在美国,金融学专业中往往包括财务学,没有专门开设财务管理专业,但在我国往往是将金融学和财务管理分设为两个不同的专业,而且分别授予经济学和管理学学位。为了方便中美专业对比,本文将财务和金融学专业视为同一类专业以分析中美两国在这一类专业人才应用能力塑造方面的异同,这并不影响研究的结论,因为在中国财务和金融专业人才应用能力培养差异不大。

财务金融应用能力,一般从是否具有扎实的财务金融理论基础、是否具有财务金融实务处理能力和是否具有信息运用能力三个角度来衡量。①本文以中美两国金融学排名前十的大学为研究对象,对比中美两国基础课程、金融核心课程和金融实务课程,分析中国财务金融应用人才之所以缺乏的原因。

1 美国相关课程设置

1.1 基础理论课程设置

美国高校金融学基础课包括公共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及通识课程(以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的课程设置为例),其中公共核心课程总计17门,占全部课程的43.7%,通识课程7门,占全部课程的17.9%。公共核心课程主要包括经济学导论、管理经济学、微积分、领导、合作与交流、写作、法律与法律程序介绍、企业责任和道德,风险管理会计学原理、商务统计入门、企业融资、货币经济与全球经济、管理学导论、市场营销学导论和计算机基础等课程;通识课程由三大类构成,每位学生必须以跨学科选课的方式选修语言、艺术和文化、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三大类中的部分课程。

美国高校从公共核心课程设置出发,保证学生在修读专业课程之前掌握充分的基础知识以及金融学基本分析工具,培养具有知识理论功底和掌握多种工具的金融应用性人才;从通识课程的设置出发,促使学生接触更多的知识,提高学生的信息处理能力与综合素质。美国各高校之间金融学专业公共核心课的具体设置存在差异,但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公共核心课程主要集中在宏微观经济学、会计学和金融学原理等课程。

1.2 金融实践课程设置

金融人才毕业后主要从事金融领域的各种工作,而且大都要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这就需要一定的经验以适应工作的需要。经验的获得有两种,一是通过自身的实践获得,二是通过他人的传授获得,而在校生的经验获得更多的依赖于他人的传授。实践课程具体可以分为两类:课内实践(如案例教学和讲座)和社会实践(如企业实习)。

(1)课内实践。美国顶尖商学院都十分重视课内实践课程的设置,以案例教学等课程为核心的课程教学,是美国金融学专业教学的一大特色。美国商学院非常重视案例教学的作用,在全美金融专业排名前五的大学中,尤以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最具代表性,案例课程占总课程的比例较大,如破产与重组案例研究、企业融资案例、投资讲座和财务管理案例课程。

(2)社会实践。美国商学院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多彩,企业实习是美国商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程。一般商学院利用学生的假期,如春假、暑假等,带领学生进行实习活动,如沃顿商学院等。而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哈斯商学院等采用的时用较长的时间到大型企业或跨国公司调研和学习,在此过程中了解大型企业如何运作。

2 中国相关课程设置

目前中国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主要由普通公共课、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与选修课程组成。本文从中国金融学排名前五大高校本科生基础课程和金融实务课程的设置分析,探究课程设置与应用能力的相关性。

2.1 基础理论课程设置

中国高校金融学基础课包括普通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组成(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课程设置为例),其中普通公共课有五大类,专业基础课有8门。普通公共课包括马克思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课、应用基础课、自然科学课、人文素质课和艺术教育课等5类;专业基础课主要是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会计学和统计学等8门课程。②

中国各校的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门数较多,一般有8门左右。核心课程设置的目的在于奠定学生扎实的理论基础,使学生在金融领域中能成为一个擅长处理各种问题的人才。以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的专业核心课程为例,该校共开设了包括税收制度与管理、保险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投资经济学、现代公司财务和商法等8门课程。尽管各校金融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存在差异,但基本上都集中在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保险学、投资银行业务分析、证投资学和国际结算等课程。

2.2 金融实践课程设置

(1)课内实践。中国大学重视课内实践课程的设置,尤其是案例课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非常重视案例教学,为适应现代金融发展趋势对人才应用能力的要求,2002年4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启动了“高级金融教学实验项目”,旨在“用国际化的师资、国际化的课程设置和双语授课模式去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融贯中西的高级人才”。(2)社会实践。与沃顿商学院的社会实践课程安排一样,中国大学的许多社会实践也一般安排在假期,尤其以暑假为主。但这些社会实践都是以认识社会,感知社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可以是专业相关的,也可以是专业无关的。

3 中美两国相关课程及应用能力塑造比较

3.1 金融理论基础与信息运用能力

(1)理论基础。在专业基础课程与核心课程的设置上,中美两国高校存在差异。中美两国高校金融学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课程,都涉及该专业应该涵盖的理论与知识点,但是中国高校开设的金融学专业基础课程设置内容较浅显,同时专业核心课程的内容不够深化。(2)信息运用能力。专业基础课的设置可以提高对专业课知识的掌握,而公共核心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美国)或者公共基础课程和选修课(中国)的设置不仅可以促进专业课的学习,同时提供更多的其它知识将之运用到财务金融工作中。

3.2 金融实务处理能力

(1)课内实践。首先是中国国内高校金融案例教学普及率相对于美国来说还存在差距,金融学专业排名较高的大学案例教学开展的情况相对较好;其次,案例的来源匮乏、更新速度慢,是中国案例教学存在的最主要问题。尽管中国国内案例教学已经较为普遍,但案例来源主要为国外的经典案例,适应于中国国情的案例较少,且每年新编案例较少。案例大部分由教师讲解,教师与学员互动不足,导致案例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素质的作用大打折扣。(2)社会实践。首先,对于一般的假期实习而言,虽说学校组织安排实习机会,但是往往是同学自己找实习单位实习,对于一部分不想实习的同学,则会通过各种途径拿到实习报告,以证明确实参与实习环节;其次,对于毕业实习而言,很多同学是抱着工作而非想要获得经验而去,虽说这段时间对于从事金融财务工作会有帮助,但是往往效果并不是很好;再次,美国许多高校有专门的协调组织实习的机构,有专门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合作企业、非盈利组织和机构。

4 中国金融财务专业人才应用能力塑造的启示

(1)学科交叉的课程体系有利于金融财务人才应用能力塑造。高等教育不仅为学生提供了职业发展的准备,更为他们提供了一种思维方式和学习方式。我国的金融财务专业教育一是要研究我们一贯采用的普通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的体系是否合理,力争构建立体化的实践教学模式,设计合理的实践教学课程结构;二是要研究为我们金融事业的发展培养什么知识结构的金融财务人才,适时制定明确的实践教学目标;三是研究我们的教学组织结构如何能够满足跨学科人才培养的需要,采取有力的实践教学措施,使实践教学规范化,制度化。(2)实践课程质量主导着金融财务人才应用能力的实现。与美国高校相比,一方面应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应该走出去,找到双方合作的结合点,与金融财务机构的建立更为广泛牢固的合作关系,提供更多专业的和非专业的实践岗位。(3)“表现艺术”教学方式是实现金融财务人才应用能力的主要方式。我们应该改革我国多年来沿用的以学科为导向的知识灌输为主,即只开发学生听觉能力的教学方式,而代之项目化组织、团队化运作的教学模式,以形成师生对社会热点、专业前沿的关注,消除学科壁垒,推动学生自主学习。(4)教师是实现金融财务人才应用能力的关键因素。一是学习国外高校,将从事金融财务实践的知名的银行家、企业家等请进课堂,用他们生动而真实的案例和经历教育涉世未深的莘莘学子,研讨社会中各种金融财务问题;二是将学校的教师推向社会、接触实践,在金融财务实践中寻找现实问题,与学生组成团队,共同研讨解决现实中的金融财务问题,使学生在操练中提高分析现实金融财务问题的能力,同时也提升教师队伍的质量,提升金融财务教学质量,提升金融财务人才应用能力。

基金项目:宁波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3A610283);宁波市软科学项目(2013A10044);宁波工程学院文科振兴计划;浙江省教学改革项目(实战导向型: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法研究);宁波市软科学(2013A10034)

注释

篇9

关键词:古诺;数理经济学;垄断

中图分类号:F0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7日

安东尼・奥古斯丁・古诺(Antoine-Augustin Cournot)是曾经对经济理论产生过冲击的最有创造性的思想家之一。熟悉微观经济学的人一定知道,在消费者选择行为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古诺加总”,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的模型叫“古诺模型”,这些都反映了他对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伟大贡献。

一、古诺的经济思想

古诺1801年8月28日出生于法国格雷,1833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1877年3月31日在巴黎逝世。虽然古诺在今天的名声主要来自经济学,但他在数学、科技哲学和历史哲学方面也很有造诣,尤其是数学。古诺有两位大名鼎鼎的数学家老师,一位是拉普拉斯(Laplace),另一位是泊松(Poisson)。他的第一本学术著作写的是概率论,而接下来马上就将研究对象由数学转移到了经济领域,并运用其娴熟的数学分析方法于1838年写出了他的第一本经济类学术专著――《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因此,古诺也被看作是第一位打入经济学界的真正数学家。后来古诺又分别于1863年和1877年出版了两本经济学著作――《财富理论原理》和《经济学说概要评论》,但这两本书都没有使用数学去处理经济问题,并且相对于古诺经济理论的开创性著作(《研究》)而言,它们都没有增添实质性的新东西,其中《财富理论原理》主要是使用所谓的文字语言专门来解释他的第一本著作。所以,古诺的经济思想以及他对经济理论发展的伟大贡献主要体现在《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这本研究水平极高的著作里面。尽管古诺对经济领域的研究还涉及到赋税转变、国际贸易等问题,但他最核心的经济思想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接下来我们一一阐述。

第一,古诺是最先力图用数学方法解决经济问题的经济学家。19世纪上半叶,当文字表达还是经济理论家唯一思路的时候,古诺却开拓了数学和图形的研究方法。他认为使用数学是表达复杂经济思想的便捷工具,倡导在经济研究中运用数学分析的形式和符号,以探索“不能够用数字来加以估计的各种量之间的关系,和其规律不能够用代数符号来表示的各种函数之间的关系。”这种数学分析不是非导向数学计算不可,它不一定需要精确的数字,只要能更简明地陈述问题、开辟研究途径、避免脱离主题,数学就有其有用之处。在古诺的心目中,经济分析应当建立在经验观察和事实的基础上,理论与模型不是从空想中推引制定出来的,而是从实际观察到的事实中提升出来,并经过加工得到的。如此推导出来的理论工具,可以在某些假设的基础上形成推理,更具有用性和普遍性。古诺至今仍被重视的原因正在于他用数学方法分析经济问题。以后的经济学家高度评价了他的这种贡献,认为他对已有的,但形态模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命题给予了严密的数学表述;他的分析方法强有力地促使经济学从文字的叙述转向形式逻辑的和数字的表达。20世纪初的著名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指出,古诺的论著“是以数学形式把经济科学里的某些高度概括的命题陈述得最好的。”虽然古诺并没有用过“数理经济学”的名称,但他在经济学方法论的创新思想为数量经济学派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古诺被公认为是数理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1838年《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的出版也被视作数理经济学的开端。数理经济学派对经济学发展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几乎所有的理论与实际应用之间都有着不易跨越的鸿沟。一般而言,所有的经济理论特别是数理经济学理论,都会设定许多的前提条件,理论与模型都是在这些前提条件之下展开的。不同的前提条件代表着研究者认识事物的不同角度、研究对象的不同侧重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要求,因而也就会导出不同的结论和结果。而这正是数理经济学派饱受攻击的地方,因为有许多理论的前提条件与现实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学研究正是这样一点一滴地不断向前进步,先是假设一些严格的条件,得出应用性较差的结论,然后逐一地将条件减弱再得出应用性较好的结论。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数学方法仅仅是经济研究的工具之一,经济学毕竟不是数学,经济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能运用数学方法的领域。

第二,古诺对“财富”的理解不同于斯密、萨伊、李嘉图等早期的经济学家。古诺把经济学直接称为财富理论。在他看来,财富不是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能卖出去的就是财富,有交换价值的就是财富,财富由交换价值决定,跟劳动含量无关,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真实价值”,只有交换。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市场上成交的商品的价值总量,来决定一个国家的财富总量。什么样的国家是富国?是市场交易的商品丰富、人均交易额巨大的国家。所以,在古诺眼中,阿富汗的酋长是个穷人,他一分钱也没有,虽然他可能拥有大量的实物资源,但他没有实物的交易,因此他是穷人;反之,如果一个国家很小,但它是世界贸易的集散地,交易量巨大,就会变得很富。我们可以看古诺举的例子,意大利城邦威尼斯就被他称为是富裕的典型。用交换价值反过来定义财富是古诺的一个天才的创造。什么是交换价值,是一般均衡的价格乘以一般均衡的商品量,这是交换价值总量,可是一般均衡的价格和数量应当依赖于初始的财富分配,而不是反过来。但是,古诺凭借其数学才能将它颠倒了过来,这一颠倒使得很多复杂的研究变得容易了。我们在宏观经济学里看到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和度量了这个国家的财富总量,那就是总成交量。总成交量就是财富总量,这是根据古诺的定义导出来的,这样的“财富”很简单,可实证、可检验。所以,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就由供求曲线的交点所确定了,于是,垄断就会造成贫困,因为垄断使得交换的数量小于一般均衡的数量,造成了效率损失。按照古诺的观点,一国的财富取决于交换价值的价格决定机制以及交换的价值总量。市场的交易总量等于成交价格P乘以总的需求量,也就是PF(P),这样只要运用经验的方法,就能实证地导出国民财富的总量。这里F(P)是古诺在研究需求规律时用曲线画出来的,表示在数学符号里就是总的需求量是价格的函数,即D=F(P)。古诺认为,使一个国家富起来最好的政策就是让总交易量最大的政策,总交易量最大的国家就最富,就这么简单。而只有完全竞争才能使财富总量最大,于是,他论证了今天经济学家普遍认可的一个观点――鼓励竞争。

第三,古诺的主要贡献之一还在于他运用数学方法创建了基于需求曲线的厂商行为的一系列模型。他用一种博大精深的创新的理论概念,为其他许多对经济学至关重要的观念诸如不完全竞争以及博弈论奠定了基础。古诺是第一位提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和完全竞争的精确数学模型的经济学家。直到今天,垄断模型和双头模型(也称为古诺模型)仍然是标准教科书中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古诺对于垄断理论的发展是任何现代教科书作者都难以比拟的,甚至精确地说,现代研究垄断的学者所阐发的正是古诺的理论。古诺的矿泉水所有者垄断模型清楚地揭示了“边际原理”,这一原理是经济理论中最核心的有机原理之一。然而,古诺发展的最著名的理论也许与他引进了一个追加的矿泉水销售者有关。古诺模型假定:市场上有A、B两个厂商生产和销售相同的产品――矿泉水,它们的生产成本为零;它们共同面临的市场需求曲线是线性的,A、B两个厂商都准确地了解市场的需求曲线;A、B两个厂商都是在已知对方产量的情况下,各自确定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润的产量,即每一个厂商都是消极地以自己的产量去适应对方已确定的产量。虽然古诺模型只是一个只有两个寡头厂商的简单模型,因此也被称为“双头模型”,但是古诺模型的结论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三个或三个以上寡头厂商的情况中去。在现代经济学和博弈论经常引述的经典文献当中,古诺模型无疑是最早包含博弈思想的经典文献。古诺在1838年关于两个寡头通过产量决策进行竞争的模型是早期博弈论研究的起点。可惜的是,古诺并没有使用“博弈”一词,并且在后来的研究中也没有使用博弈的方法研究经济问题,更没有从模型中进一步发展出一般的经济理论。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古诺辉煌的创造性见识,他的简单的模型曾经是并且仍将是经济理论中诸多思想的源泉。

二、古诺经济思想的时代背景解读

对某一位经济学家的思想,某一种社会思潮的分析理解都离不开对当时历史背景的认识。古诺出生于雾月后的第二年,他的一生尤其是前半生所处的时代,是法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时代之一。在这样的年代里,古诺的人生道路并不算坎坷。古诺在他出生当地的学校接受了最初的教育,20岁时进入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学习数学,1823年至1833年他在巴黎大学完成了博士学位,并开始与当时知识界的顶尖人士相接触,他先后在巴黎大学和里昂大学任教,后来担任格勒诺布尔学院院长,成为法国勋级会荣誉军团成员,并被任命为巴黎的教育总巡视员。尽管他视力一直很差,晚年几近失明,但生活还是安逸的。然而,古诺的经济思想在当时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力,甚至到他1877年去世,也几乎没有人知晓他关于经济理论的著作。后来被证明充满了新思想的伟大著作《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在出版后的40年里无人问津,直到之后受英国W.S.杰文斯和法国L.瓦尔拉斯的高度推崇,才知名于世。古诺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直到其死后80年才被全面地肯定。因此,与他的人生经历相比,古诺在经济学领域的思想之路却充满了悲剧与失望,可以说他是生不逢时。

现代一些学者对古诺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超越于他时代的新古典理论家”,那么为什么古诺会超越他的时代?为什么他的经济思想会被他同时代的人所忽视,而后来又被认为是经济理论史上最丰硕的成果之一?实际上古诺的经济思想被人们后知后觉,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

从18世纪最后三十年起,西欧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了第一次工业革命,随着工业生产中机器生产逐渐取代手工操作,工厂这种新型的生产组织形式出现了。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使各国生产力突飞猛进,很自然引起了生产关系上的变化。包含古诺主要经济思想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出版于1838年,然而19世纪三四十年代,法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入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当时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法国学术界关注的是对大革命的争论以及日益增长的社会主义思潮。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蒲鲁东对私有制的抨击,路易・布朗的工人合作思想,这些都是人们关心争论的话题。但古诺并没有提及这些话题,他的研究使用了当时经济理论权威们不熟悉的数学推理,而且研究的重点是与当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状态截然不同的“垄断”。因此,古诺的思想必然不会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到古诺晚年和去世之后,也就是19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发生发展。当时,电力和内燃机等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使社会生产力又有了很大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因之发生的巨大矛盾,使经济危机频繁爆发。这些都促使生产和资本加速地集中,并逐渐使垄断代替自由竞争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垄断在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开始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资本主义逐渐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这一转变使不完全竞争、垄断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古诺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早在几十年前就对垄断经济进行了探讨,建立了精确的数学模型,并且包含了现代分析垄断问题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博弈论的思想,因此可以说古诺超越了他同时代研究经济学学者的普遍水平。他的作品在问世之后并没有受到关注,而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人们才认识到他著作的深远意义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既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也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因此,古诺的经济思想被人们后知后觉也存在一些偶然性的因素。古诺性情忧郁,性格孤僻,是个内向型的人,他不关心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吸引力,同时他的作品又是法文版的,要想获得广泛的认可还存在一个语言翻译的问题,所以古诺在有生之年并没有引起同时代人太多的注意,至死仍然默默无闻。但真金不怕火炼,古诺的著作一经人们发现,便把他带到了一个在经济理论史上很少有人达到的成就高峰,他强有力的思想对经济理论发展的冲击和影响已经渗入到了现代经济理论的真正核心。

主要参考文献:

[1]蒋自强等.经济思想通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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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经济学与合理使用制度

一般认为,科斯定理因由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科斯创立而得名,是法律经济学的基石。论文百事通该理论通常表述为以下三个定律:科斯定理第一律认为,如果存在“零交易成本”(Zero transactioncost),不管怎样选择法律规则,有效益的结果都会出现。换言之,当交换是无代价的,并且个人是合作行动时,法律权利的任何分配都是有效益的。科斯定理第二律认为,如果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Postivetransactioncost),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即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益的资源配置,科斯定理第三律认为,产权的界定、安排和重新安排都存在交易成本,并且都有可能被过高的交易成本所妨碍。

科斯定理认为,在零交易成本的世界里,只要权利界定明确,权利可以自由交换,主体积极合作,则无论权利属于谁,权利的配置都会发生有效益的结果。但是零交易成本只是一种假定,现实交易中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所需的成本。在上述实在交换代价的情况下,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此时,合意的法律规则是使交换代价的效应减至最低的规则。上述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根据效益原理认识与评价合理使用制度的途径。一般说来,法律应在权利界定上使社会成本最低化,这就要求法律能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权利配置形式和实施程序。为此,著作权法及其合理使用制度,应遵循交易成本最低化的原则,调整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权利配置关系,以实现促进文化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最优效益。

依照微观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文学艺术创作即是一种生产活动。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是一个生产劳动过程,在人类的生产劳动中,,包含着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两大组成部分,其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人类社会的宝贵财富。精神生产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交换,只有经过交换,个人才能获得各类物品的最佳组合,达到效用或利益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与物质产品同样的商品属性,成为自由交换的标的。这种交易活动应是高效益的价值实现和价值增殖的过程。市场经济中资源的有效配置,就是依靠交易来实现的。

交易的实质不是物品本身的交换而是权利的交换。古代罗马法学家曾将抽象的权利(具有经济价值的权利)视为无形物,以区别于具有外在形体的有形物。近代西方学者往往将财产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前者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后者包括与物有关的权利(如用益权、债权)和与物无关的权利(如著作权、工业产权)。当代法律经济学家也都将权利作为财富的存在形式予以肯定。因此界定产权的目的是为了交易,资源配置实质上是资源权利的配置。市场交换是川流不息的体系,也是不断发展的体系,新的交换形式的出现,必须要求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依靠建立一体遵循的强制性规范来界定交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现交易各方的利益需求。这一历史过程,正如马克思所描述的那样:“每当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创造出新交换方式……法便不得不承认它们是获得财产的新方式。”著作权即是这种基于知识产品私有,依法获取财产权利的新方式。一般认为,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赖以产生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所有人把自己的作品、发明创造等公布出来,使公众能看到、了解到、得到其中的专门知识;而公众则承认作者、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时期内有独占使用、制造其知识产品的专有权利。知识产品是公开的,但知识产权是垄断的。西方学者将这一现象解释为社会契约关系,即以国家的面貌出现的社会同知识产品创造者之间签订的一项特殊契约。按照法律经济学的表述是,财产占有人认识到在保护财产上存在着规模经济,各方即会就组建一个用于承认和保护其产权的政府进行谈判。“一旦他们达成了协议同意建立一个以武力为后盾的政府,每个人就都能享受到更多的财富和更大的安全。哲学家把经过这些协商最终达成的谈判称为”社会契约“,因为它建立起了社会生活的基本条款。”团效益原理的分析结果表明,著作权的界定使得精神产品这一资源的使用实现了价值的最大化。对创作者来说,独占权利使得创作的费用得以补偿;对于社会而言,作品公开使得公众获取新的知识。换言之,全体消费者通过对所得商品和服务的自愿支付而实现了利益满足。

在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制度涉及到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利益关系。他们之间的交换,或者说对精神产品这一资源的有效使用,是通过市场体系进行的,市场体系的运转并非自动导致资源配置的优化。“福利经济学之父”、英国经济学家庇古认为,在出现“外部不经济”状态时,市场机制便会失灵。阻碍效益实现的市场失灵状态,根源在于产权不清,由此造成交易过程的摩擦和障碍。在精神产品的交易活动中,创作者与具有专属性、唯一性的出版者实质地位的不平等,创作者与利用其作品的消费者合理使用界限的不明确,都是产权未能明晰化的表现。因此,运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准确界定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各自权利范围,寻求作者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协调机制对合理使用制度的内在需求,检验合理使用制度是否蕴含合理的经济理性,消除精神产权配置过程中的障碍,让知识产品这一资源配置流畅、有效地进行,是法律经济学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信息-公共产品:合理使用产生前提之分析

采用法律语言的表述方法,合理使,用实质上是对他人权利的利用。美国学者L,PayPat— terson等认为,合理使用并不表现为是对他人有著作权作品的个人使用,而是确认后任作者对一部作品的著作权进行合理的利用。日本学者胜本正晃认为与滥用权利的概念截然相反,权利的公平使用是指第三者未经他人同意而利用其权利,该权利行使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因欠缺“违法性”而视为合理与正当。

合理使用是著作权法中的基本法律制度,合理使用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著作权的设定。关于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建立,法学家们曾从“财产价值观”或“人格价值观”的角度,对两大法系的相关制度进行了理论概括与说明。而法律经济学则运用信息经济论的方法,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这一问题的新视角。

在信息(包括作品、发明在内的精神产品)这一无形资源上界定产权,导源于经济学家关于;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分类。私人产品具有个人排他使用的特点,即一件物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特定的主体所使用。学者们形象地描述说,“一条裤子在某个时间只能由一个人穿着”,“一辆汽车不能同时朝两个不同的方向行驶”。这即是说明,“在私人产品的消费上具有对抗性。”而公共产品则不然,它在消费上无对抗性。公共产品可能在某一时空条件下为不同的主体同时使用,如同一辆公共汽车,出资者与未出资者都在乘车。公共汽车公司必须为每个人提供便利,却无法辨别出乘车人是否付费,那些没有为公共产品消费而出资的人,被法律经济学称之为“搭便车者”。对纯粹的公共产品来说,难以或不可能阻止搭便车者的这一事实、,破坏了这类产品市场的运行。信息经济论认为,,信息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公共产品的某种属性。信息的生产是有代价的,而信息的传递费用相对较小,对信息生产者来说,难以通过出售信息来收回成本。一旦生产者将其信息出售给某个消费者,那个消费者就会变为原生产者的潜在竞争对手,或是其他消费者成为该信息的“搭便车者”。这种现象在著作权领域中,即是无偿地复制他人的作品的情形。

作为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学艺术作品具有非物质性特点。它没有外在形体,但具有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物质产品的主要特征:它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如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某一物质产品,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只能为某一个人或社会组织来实际占有和使用,所有人可以有效地管领自己的有形财产,以排除他人的不法侵占;而一项知识产品则不同,它可以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被许多人来共同使用;处分知识产品勿需象处分有形财产那样需要交付实物,只要知识产品公布于众,第三人即可不通过处分的合法途径而取,得利益。

基于上述情况,法律经济学告诫我们,私人市场提供的公共产品(即信息之类的知识产品)数量可能小于最优值,信息经济论通常将这一现象称为“不足”问题。鉴于消费者对信息量的需要,政府需要在市场上进行干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自己提供信息;二是政府对私人提供信息给予补贴。后者的重要举措就是通过著作权、专利权等法律制度授予信息首创者以独占权。

著作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如同其他财产权制度一样,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在于保护著作权不受侵犯。对于法律如何保障权利不受侵犯,法律经济学的解释有其独到之处。波斯纳认为,“对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其创造有效使用资源的诱因的经济功能。”正是农夫能够获得土地作物的财产产权,才有诱因促使农夫支付并尽可能节约耕种土地所需要的成本;正是创作者能够取得使用作品的垄断权,才有诱因激励其在文学艺术方面投资。不仅如此,波斯纳还提出财产产权制度的效益标准,即普遍性(各种具有稀缺性的资源皆为人们所有)、排他性(排除他人无成本使用的可能)、可转让性(使资源从无价值使用往有价值使用转移)。可以想象,没有财产权,产品“不足”的现象将十分严重。这是因为,在没有法律保障的情况下,作品一旦公开,则信息生产者很难对付不付费的“揩油者”。后者对信息生产者创造的作品享受利益但不向其支付费用,结果信息生产者不能通过市场交易得到足够的收益,以补偿他们投入的成本。著作权的设定减少了与文学艺术创作相关联的公共产品问题。对此,法律经济学家形象地说,著作权是“为了发给作者资金而对读者征的税。”

毫无疑问,著作权是信息生产者获取财产的新方式。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具有“主体凭借法律实现利益的可能性”的严格规范意蕴。而在法律经济学家看来,权利是一种资源,是人们享有财富的特定方式。在一定的社会里,任何财富的实现都将是某种权利的实现;任何物质与精神财富的享用都是一定权利的享用。对此,马克思指出,仅仅占有某物并不表明占有者能够从中受益,因为别人也可以同样再去占有它,只有将占有确认为占有者的占有权时,才具有真正的意义。“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占有,是一个事实,是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的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才具有私有财产的性质。”科斯认为,人们通常注意到商人得到和使用某种实物,而忽视这一行为是在行使权利。“我们会说某人拥有土地,并把它作为生产要素,但土地所有者实际上所拥有的是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上述理论表明,权利是一种财富,是—种作为制度产品的有用资源。既然如此,权利资源如同自然资源的优化配量,如何保证精神产品效益的最大化提高,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三、不相容使用:合理使用构建理由之分析

财产从自然的事实占有状态到产权归属的界定,表明了人类权利观念的进化。但是,传统的财产权理论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模式,崇尚物的归属性,强调以所有权为重心,其运用法律调整经济的方式,从起点到回归都落脚于所有权。罗马法学家将所有权视为一种最完全的物权,并抽象出其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点。近代学者认为“所有权是文明人民组织经济的基础”,将权属界定看作是一切法律关系的前提。然而,现代著作权制度不能将其支撑点架构于精神产品保护的静态归属之上,而要在确认创作者占有与支配财产的同时,促进财产的动态利用。著作权概念是对社会精神财富的法律抽象,它是对创作者独占地位的评价,其本身并不意味着精神财富的增值,社会精神财富的增长是以财产的高速运动和资源的合理使用与优化配置为条件的。传统的理论研究,将著作权法仅仅理解为是一种权利法,将著作权法功能的视野局限于作者权益的保护是不够的。法律经济学曾对信息产权的设定提出一个悖论。它认为,在信息方面确立产权的每一种方法的显著经济特征,在于这些产权都是垄断权。一般来说,垄断性产业比竞争性产业缺乏效益。一方面,新信息的生产者在一个不受管制的市场中回收其价值是困难的。通过给予信息的生产者以垄断权,该生产者就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信息。另一方面,垄断者对产品索取高价将阻止该产品的使用,消费者可能难以支付费用去充分使用信息,从而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效益。简而言之,这一问题的困惑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笔者认为,解决这一两难困境的法律途径是,在保护著作权的基础上对著作权实行必要的限制,在保证作者独占使用其作品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合理使用其著作权作品。

关于市场运行中实际摩擦的必然性以及由此形成的交易费用对经济行为的影响,科斯理论作出了深刻的说明。这一理论对于我们分析合理使用制度的经济合理性或许是大有裨益的。科斯理论认为,在未经产权界定的情况下,交易无法进行,相关行为的效益最差。虽然在私有制社会中,财产的所有权关系是十分明晰的,但在某些经济区域内,往往出现不相容使用(1ncom— patible Use)的情况,由此产生权利的使用冲突。例如,工厂排放烟尘的权利与附近居民保持空气洁净的权利;对同一作品,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即消费者,下同)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与使用者权,往往存在着权利的分配与利益的冲突。随着信息资源利用方式的拓展,诸如静电复印技术的出现,音像录制设备的产生,公共图书馆的普及,将使得侵权使用与合法使用的权利界限变得模糊起来,因此有必要从法律上对各主体的权利作出重新安排。

科斯理论主张,在不相容使用的关系中,权利的安排或分配应以效益最大化为依据。解决不相容使用可以有多种配置模式:在上例中,可以确认工厂排放烟尘的权利而否认居民保持空气洁净的权利,也可以作出相反安排。此外,还可以保持工厂的烟尘排放,而同时授予居民获得损害补偿的权利,或者可以作出相反安排。由于不同的权利资源配置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益,因此效益最大化应是选择某种模式的出发点,合理使用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的创设,正是解决不相容使用的一种途径。我们知道,著作权效益的实现,既不可能产生于静态归属,也大抵不来自于创作者自己使用。创作者要取得精神生产成本的回报,取得最大限度的利润,就要凭借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广泛传播,就要依赖社会公众对作品的广泛使用。作品传播的范围越是广泛,使用的方式与数量越是充分,创作者的收益就越见丰硕。著作权法关于权利的一般配置方式是:创作者享有复制、公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演绎等独占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传播者通过自愿交易与法定许可,在付酬的条件下以各种传播方式再现原创作品,并对自己的传播成果享有利益;社会公众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有偿或无偿地获得著作权作品,供个人学习、研究、娱乐之用,或满足文化教育、司法公务、慈善事业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合理使用制度的效益价值在于:在著作权的作品中,划出有限的范围,供非著作权人无偿使用,虽使自己受益,但并未损害创作者,因而在此情形下每个成员的欲望都得到最大的满足。

四、交易成本:合理使用构建理由之分析

在创作-传播-使用的著作权法律链环中,对他人有著作权作品的利用,可能是正当的使用(合理使用),也可能是不正当的使用(侵权使用),这一现象在微观经济学中表述为,某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会影响到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利益。这即是庇古所提出的外部性问题。

所谓外部性,是指“一人或多人的自愿行为在未经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强加于或给予他们的成本或收益。”外部性造成的问题实质是导致消费者的效用最大化和生产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的无效益。信息的生产者拥有天然的优良资源(创造能力),在精神产品紧缺的条件下,可能运用精神产权的垄断性,而获取各种“经济学租金”(economicrent,即垄断利润)。他们力图使自己的私人利益达到最大化,却可能忽视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后果:信息的使用者基于使用与消费信息的需求,可能利用信息的公共产品属性,去追逐信息效用的最大化,从而损害信息生产者的利益。总之,采用损害他人利益的方法来增加自己的利益,是不符合效益原则的。对这种情况采取什么对策,正是法律所要回答的问题。

科斯理论运用交易成本概念分析法律制度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提出了权利的界定与权利

的安排在经济交易中的重要性。当人们在面对甲损害乙这类问题(即外部性问题)时,往往因袭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方式,考虑应如何阻止甲的行为。其阻止方法有:(1)要求甲向乙赔偿损失;(2)根据致损情况向甲征税;(3)责令甲停止损害行为。但是上述方法并非适宜,其结果既不是人们所需要的,也不是人们所满意的。这是因为阻止甲的行为,可能使乙免遭损害,但却有可能使甲遭受损失。正确的考量是,要使当事人所遭受的损失都尽可能的小。妨害行为具有相互性,如何避免较严重的损害,科斯对此作了实证分析。假设:某一农场主与另一牧场主在毗邻土地上经营。当土地之间没有任何栅栏的情形下,牛群规模扩大增加了农场主谷物的损失。假定;在市场运作充分完好,即零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存在着牧场主对农场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即牧场主无权让牛群去吃农场主的谷物),或牧场主不向农场主进行补偿(即牧场主有权让牛群吃农场主的谷物)两种结果。由此科斯得出结论,两种结果相同,即都能使生产总价值最大化

。因为在对权利的最初明确界定后,参加谈判的双方就会利用市场机制,通过订立协议,而寻求使各自利益损失最小化的协议安排。

在零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效益最大化与法律状况无关。科斯理论的本意不在于此,其论证所要揭示的是,“我们应该明确地将实在的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分析领域,以便研究实在的世界。”科斯认为,在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法律权利的初始界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果有交易成本甚至交易成本很高,人们就要从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的原则出发,选择合适的责任制度(即权利初始界定),以减少不必要的交易成本。

就著作权领域而言,社会在权利界定与分配上实行“专有区域”(exclusivezones)与“自由区域”(freezones)的划分。“专有区域”在权利资源中涵盖面极广,作者是这一领地的“独占者”,他人使用著作权作品既要征得作者同意,又要向其付酬(如著作权转让与使用许可)。这一区域的设定,带来创作成本的回报,维系作者的创作激情,因而是有效益的。“自由区域”在权利资源中所占比例较小,使用者是这一范围的“自由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既无须征得创作者同意,又无须向其支付报酬(即合理使用),这一区域的构建,并不导致作者的利益损害,却有助于公众的创作活动,促进信息畅通与文化传播,因此也是有效益的。反之,任由“专有区域”独占全部权利资源,悉由创作者控制作品传播与使用,将会造成过高的交换代价:或是消费者无力每每取得授权或支付垄断价格,从而拒绝使用作品(假定1);或要付出诸如获得作品市场信息、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诉请法律监督执行等各种成本(假定2)。显然,这是一种无效益的选择。著作权法的当代使命不仅要保护“蛋糕”分享的公正性(合理分配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资源、收益),更需要促使人们努力增加“蛋糕”的总量(有效利用资源,增加社会精神财富)。

由此推论,人们在设计与选择著作权保护与限制的制度安排时,要权衡各方面得失,以求得总的效益最大化。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减少了额外的交易成本,合理划分了作者与使用者的权利区域,以“侵权抗辩”为理由解决了著作权妨害问题,从而带来信息资源优化配置的良好效益。

五、帕累托标准与正当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帕累托效益(ParetoEfficiency)是根据19世纪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 的名字命名的。这一概念可用作评估资源配置的方法,它通常表述为:“如果没有方法可使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好一些而又不致使另一些人境况变得更差一些,那么这种经济状况就是帕累托有效的。”在微观经济学家那里,关于帕累托效益实证分析的范例是住房分配:假设1:甲得到一套城区住房,而乙得到一套城外住房。但后者有取得城区住房的需求。假设2:乙愿意出价(即高于甲的主观价值,低于乙主观价值)与甲交换住房,甲并不注重城区住房,因此交换并取得“交易收益”。在这种情况下,甲和乙的需求都得到满足,交易中所有的收益都已经取尽,这种分配的结果即是帕累托效益。

著作权法学者在评价合理使用制度时,一般多从公平正义观念出发,仅仅作出“禁止权利滥用”,“对著作权进行必要限制”之类的法律分析。基于合理使用是自由使用、无偿使用的特点,人们极易得出这样的结论:该制度是作者权益的让渡,其结果仅对使用者有利。按照帕累托标准来看合理使用只有对作者与使用者都为有利时方屑“合理”,否则将因“经济合理性”的欠缺而导致无效益。

合理使用制度的初衷,在于解决后任作者以创作新作品为目的而如何使用前任作者的作品的问题。我们知道,作品是作者创作的,它是作者个人的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既体现了个人的创造精神,又吸取了前人的创作成果。就作者的创作活动来说,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创作是人类大脑通过思维进行的知识变换过程。与物质生产那种重复再现型劳动不同,它是以前人积累的知识为劳动资料,以抽象知识产品为劳动对象的精神生产劳动,劳动者的知识拥有量与创造性思维在劳动过程中紧密结合。在这里,创作活动表现了独创性探索的特点。(2)创作是继承前人知识的人类认识的深化过程。个人拥有的知识量的大小在于他对前人知识的吸收程度。掌握知识在于创造新知识,新知识的形成是在前人知识基础上对知识本身的改造。创造活动具有连续性、继承性的特点。在这里,笔者试将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为要素的精神生产过程图(图略):

人类的创作活动是一个流动的过程。如果我们对此作出动态分析的话,每一作者在合理使用中都有“支出”,同时又有“收益”。某一特定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因利用其前任作者的作品而取得“收益”,而其作品又将为后任作者提供丁合理使用的材料而“支出”。就人类创作活动的总体而言,在合理使用基本规则界定的条件下各方都取得效益,并不存在损害某一作者利益而增加另一作者利益的情形。以交易收益与合理使用为线索的交换过程图:在这里,笔者借用帕累托标准,不仅意在说明合理使用制度的“经济合理性”,更重要的是寻求合理使用规则的尺度,即正当使用。正当使用原则是关于著作权作品利用的目的及性质的规定。这种使用最初表述为“以创造新作品为目的”,以后又扩展为“以非营利的学习、研究、教育为目的”,即是应符合著作权的立法宗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进步,有益于社会公众。依照帕累托标准的评价,在对他人作品的利用中,擅自复制、演绎的结果均会使该作者的“收益”难以补偿,由此而引起的“损害”,即后任作者对原作者带来的“损害”大于其从前任作者那里取得的“收益”,不合帕累托效益原则。而基于合理使用创作的新作品并未取代原作品,对他人作品的利用既对自己有利,且对他人无损,因而符合帕累托标准。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正当使用原则,即以学习、研究、教育为目的的使用,应当作为作品使用是否合理的判断标准。这一规则的经济分析依据在于,目的正当的使用对原作者并无不利,目的非正当的使用对原作者将造成利益损害,因而是没有效益的。

六、市场均衡状态与公平、诚信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微观经济学中有两个相互关联的基本概念,即最大化与均衡。最大化被看作是每个经济活动个体的目标:消费者的目标被假定为使效用达到最大,使利润达到最大;均衡是指每一方都同时达到最大目标而趋于持久存在的相互作用形式。均衡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在经济活,动中,每个人都想通过交换获得能提供最大满足欲望能力的物品组合,他们彼此之间就欲望的满足形成二定的价格,互相制约,逐步达到需求等于供给,从而出现价格不再变动而持久不变的情形,这是一种使社会财富持续、高效递增的状态。

均衡是法律制度所追求的效益目标。现代著作权法没有拘泥于18世纪那种绝对的、放任的“个人本位”,而是在保护作者的著作权与限制作者的著作权中寻求均衡,即合理地消除作品创造者、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力图实现在维护作者权益基础上的三者利益的。均衡保护。在这里,我们不妨采用法律的语言描述均衡的具体经济形态:(1)均衡状态中的作者。著作权法以维护作者权益作为其核心的立法原则。作者的权利是第一位的权利,是本源性权利。但这种权利既不是无限空间的绝对权利,也不是毫无期限的永恒权利。著作权的行使,以不违反公共利益或侵犯他人权益为限;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既不涵盖作品的思想内容本身,也不及于著作权作品的排除领域;(2)均衡状态中的传播者。传播媒介是联系作者与使用者之间的桥梁。传播者以物化与人化的形式再现了原创作品,他们或是付出了创造性劳动,或是支付了相当的物质代价,因而不同程度地受到法律保护。凡编辑、改编、翻译、摄制他人作品而创作了新作品,将依法享有著作权。凡表演、录制、广播而使用了他人作品,法律则授予其邻接权, .传播者在行使上述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者的利益;(3)均衡状态下的使用者。使用者是已有作品的消费者,也是未来作品的创造者。著作权法赋予其在一定范围内自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利益,这种利益不是—‘种事实的占有状态而是法律认可的权利。西方一些著作权学者往往将其称之为“使用者权”。当然,使用者在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相应的义务,尊重作者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作者)、传播权(传播者)、使用者权(使用者)的相继产生与完善,即是人们寻求最大化满足各方利益需求,进行创作作品与分配作品利益的制度安排的均衡结果。对此,著作权法学家曾这样宣称,自18世纪英国率先制定有关版权的《安娜法令》以来,著作权法已经发展成为协调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三者利益关系的平衡器。

均衡的法律要求在合理使用制度中表现为公平原则。“公平”一语具有强烈的道德色彩,普遍被认为是道德观念对法律的渗透。但在经济分析的透视下,这一原则却充满了经济理性的光华。所谓公平即是“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的要求。”在权利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协调使用者权与著作权的冲突,不能偏离均衡模式的座标,而公平则是校正这个座标的尺度。合理使用从价值评价的意义上说,应是一种公平使用,其具体表现是:利用他人作品创造的新作品,在进入市场后必须是与原作品公平竞争,不能损害原作者的利益;对他人作品的利用,实质上是一种财产权的使用,与创作者的精神权利无涉,由于精神权利的不可转让性,因而不得利用,也就无法用公平价值尺度衡量;利用他人作品限于法律规定的方式,传播技术的涌现与使用方法的增多,只是昭示作者权益系统日益丰富,并不当然意味着使用者可以对上述方式自由利用。在考察使用是否公平伺题上,主要评判创作者的支出与收益是否均衡,使用者与创作者所获取的利益是否均衡。倘若使用者得到很大效用而创作者得到的效用较小,那么这种权利配置是无效益的,也是不会持久的。可见,公平是著作权领域达到帕累托最优化的内在要求。

诚信是均衡的另一法律要求,亦为合理使用制度的原则。从语义上说,诚信是对民事活动的参加者不进行任何诈欺、恪守信用的要求。但作为“一般条款”而言,它具有内涵的模糊性与外延的示确定性特征,且具强制性的法律效力。因此可表述为,,要求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维持双方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者意志。概言之,诚信原则是立法者实现上述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目的在于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发展。在合理使用制度中,诚信原则在两个方面发挥着作用。首先,它是对使用人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具备诚实、善意的内心状态的要求。所谓善意是指无损害原作著作权利益之心,凡意在简单的复制而不进行创新,即推定为恶意,这就意味着背离了作品使用中的公平尺度,违反了当事人对交易权利的主观需求;其次,它是对使用人利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适度有限的行为规范的要求,主要用以评价使用行为对均衡状态的影响效果。就合理使用而言,使用者与创作者的权利交易不是一对一的对于交易,而是社会制度安排下的特定创作者与不特定的使用者之间就权利资源分配所进行的交换。由于作品的非物质性或说是公共产品属性,创作者很难控制自己的作品在公众中的使用情况。在有关交易权利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就会使当事人增加交易成本,权利交易受阻,从而无法达到帕累托效益。这即是说,如果使用者向作者隐瞒作品使用信息或提供虚假作品使用信息,就意味着使用者以信息偏在为基础,而将创作者置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这样的权利资源利用显然就是不公平的。为了保障当事人在信息上的均衡以至实现利益的均衡,使用人对他人作品的利用必须遵守诚信原则。

在合理使用制度中,公平是均衡状态的交易价值内容,是平衡使用者与创作者利益关系的尺度,而诚信原则是均衡状态的交易行为内容,是规范使用者正确进行交易行为的尺度。概言之,公平、诚信是均衡概念在合理使用制度中的法律表现。

七、成本、收益模型与有限使用:合理使用规则之分析

在微观经济学那里,诸如著作权合理作用制度与著作权合同制度、侵犯著作权制度的设 定,都可视为是某种经济行为,因而可以置人一个成本、收益模型中加以考察。上述制度通过产权设定、利用、保护等多种手段,改变了信息资源的分配方式,由此激励信息的精神生产活动,促使信息产品效用的充分实现,给社会带来某些利益,这即是收益评价。同时,上述制度又需要由社会进行监督和实施,因而要支出一定的费用。它可能是社会所实际负担的著作权立法及实施的费用,如因执法行为而使市场主体承担的著作权管理费、著作权纠纷诉讼费等;也可能是社会在著作权制度选择中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如不选择市场自发调节而选择一项特定的著作权制度进行交易所带来的利益差别,这即是成本评价。

制度选择隐含着社会成本问题。机会成本是指把一定的资源用于生产某种产品时所放弃 的生产另一种产品的产量的价值,或说是利用一定的资源获得某种收入时所放弃的另一种收 入。微观经济学的任务之一,就是研究把稀缺的资源分配于相抗衡的各个目标之间的过程。对于权利配置与制度安排决策者来说,机会成本理论的意义在亏: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必须考虑选择某种制度产品而非另一种制度产品所放弃的机会。对于上述问题,“相对优势定律”断言,“人们应该从事某机会成本低于其他所有事情的事情。”例如某个老练的律师同时又是个熟练的打字员,在职业选择方面,相对优势定律主张“专注”,即在法律事务收益较高的情况下,应专注于法律事务而放弃打字。循此例,在著作权立法中,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则意味着相关市场自发调节手段的放弃。同样是对他人作品的利用,法律监控下的有限利用,与无相关制度下使用者不能合理利用或非法滥加利用的情形相比,显然前者的机会成本要小。

对机会成本的分析是回答制度产品选择问题,如果考察某一法律制度的实施效益,还必须分析“市场失灵”带来的外在成本。与生产经营中所耗费的投入即私人成本不同,外在成本是外部强加于生产经营者的额外费用。微观经济学家认为,外部因素是市场失灵的来源。市场内部交换是自愿和互利的,而外在于市场交换的经济效益则可能是非自愿和有害的:通常的事例是任意排放污染给他人带来净化水质的额外费用,而外部因素制造者不必为损害付出代价,因此导致市场失灵。现在的问题是,在著作权作品的利用中也有”污染“的情形;使用者为了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可能超越合理的界限(或是因合理界限不明而行为失范,或是有意规避制度而行为非法),擅自扩大自由使用的范围,增加无偿使用的方式,这就使得合理使用制度实施的成本加大。

篇11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而产生的,市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是因为其能够比战争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市场观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差异。它揭示并弥补了后者的许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们对市场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中图分类号:f09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1)01-0031-06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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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中国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转贴于中国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中国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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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中国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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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中国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张五常:《共有产权》,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30页。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评论》,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69页。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页。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转引自【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页。

[4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页。

[43]【法】巴师夏:《经济和谐》,载于季陶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1963年9月版,第205-220页。

[44]【美】克拉克:《财富的分配》,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1-16页。

[45]【美】安德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下),刘文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页。

参考文献:

[1]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界定理论述评[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08,(6).

[2]唐志军.《佃农理论》的一般性贡献[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1).

责任编辑:武玲玲中国

责任校对:马 斌

conception of the market in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chen meiyan

abstract: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holds that market is an institution, which emerges as a method adopted by the society to resolve the conflicts in using scarce resources and has become a universal being because it can boost the social economy more efficiently than other ways, such as war. it also holds that the specifically delimited and stable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s a prerequisite for the efficient operation of the market, which is not an institution based on a universal harmony. these conceptions are profoundly different from those of the western orthodox mainstream economics. they reveal and remedy many defects or limitations in the latter and could help people to achieve a more complete, deeper and more scientific understanding of the market.

篇12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而产生的,市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是因为其能够比战争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市场观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差异。它揭示并弥补了后者的许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们对市场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转贴于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张五常:《共有产权》,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30页。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评论》,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69页。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页。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转引自【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页。

[4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页。

[43]【法】巴师夏:《经济和谐》,载于季陶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1963年9月版,第205-220页。

[44]【美】克拉克:《财富的分配》,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1-16页。

[45]【美】安德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下),刘文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页。

参考文献

篇13

【关键词】市场收益率 房价 外生性 模型

在中央政府数次房地产管理政策改革之后我国房产价格似乎逐渐趋于稳定,市场似乎是处在了一种微妙的“短期均衡”。然而,这N房地产市场的“新常态”是一个依赖政府层层管控的不稳定均衡,并非是一个反映了市场所有激励的帕累托最优均衡,一旦政府放开管控,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方向难以预测。所以,尽快找出一个具有指导意义的房地产价格出清模型来协助国家调控房地产市场已成为理论界的共识。同时,房地产政策也从2000年开始逐渐成为了人大会议讨论的焦点。

地产市场的出清研究在经济学领域可以说是一个历久弥新的难题,国内外学术界对土地这一重要要素的研究可谓多如繁星却仍未形成统一共识,但近些年一些学者通过数学模型对房价的研究似乎正在逐渐拨云见日。

一、房地产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房地产是我国国民经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使用投入产出表对我国以及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四个发达国家房地产业与其密切关联产业的关联度进行前向、后向、环向等不同层面量化研究后,王国军、刘水杏(2004)通过横截面数据分析了房地产业与其相关产业关联关系的变化规律、房地产业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效应①及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我国总体范围内房地产业产值每增加1对各产业的总带动效应为1.416低于英国和日本;几乎与此同时,周红(2005)在对我国宏观经济和城市化研究中使用时序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发现房地产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存在极强的相关性。

然而,在历经了2006~2009年世界经济史罕见的举行房地产泡沫之后,学术界对房地产市场的审视也逐渐趋于理性,早在2005年姜春海就通过定义房地产实际价值,通过实证分析的手段得出当时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泡沫已经产生。解保华、李彬联、石立(2009)借用股票市场F-O模型测度中国股票市场的泡沫度和成本加成定价模型测度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度,得出1999~2007年我国这两个市场近9年来的月度泡沫估计值;以Granger因果检验②的方法证明了我国房地产市场中的巨额恶性泡沫对其它资本市场的严重影响。在此之后黄瑾(2010)通过求出房租与房价的预期收益净现值,并与实际房价进行对比试图量化泡沫,然而房屋价格的真实组成并非预期收益与市场泡沫的简单加总,而是包括了诸如文化、市场结构等诸多因素的综合结果,所以,其研究成果值得思考有待深入挖掘。

从微观经济学到宏观经济学的传导过程在经济学界一直有着诸多分歧,所以为了绕开这些分歧有学者从宏观经济的角度出发,在凯恩斯消费函数的基础上,通过房地产的财富效应③深入剖析了国民收入与房屋价格之间的因果关系,并通过运用我国季度数据,在误差纠正模型(an error-correction model,简称ECM)④框架下利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我国的房地产价格和居民消费的关系进行实证性检验,以此对国民收入与房价的相关关系进行了确认和分析(宋勃,房地产市场的财富效应的理论分析和中国经验的实证检验,经济科学,2007年第五期)。但是由于任何微观主体的消费决策都是处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的,而社会文化环境却又是一种极其难以量化又起着决定性因素的外生经济变量,而这种外生变量对边际消费倾向的影响又极为显著而且难以准确地将其外生化(翁媛媛,高汝熹,饶文军,中国高储蓄率部门特征、成因以及对策;经济学家,2010,03)。与此同时也有学者通过房价租金比的方法试图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泡沫以深入分析我国房地产市场与其他经济变量的关联性(如储蓄)(Junmin Wan;Household Saving and Housing Price in China;CAES working paper),但是因为房价和租金仅仅是两个市场表现结果,它们的变动受到很多外生变量的影响,比如供求关系、利率、文化,而且从Junmin Wan的研究结果上看,我国住房市场化以来房价租金比一直与房屋价格保持着极强的正相关性,甚至可以用联动性来形容二者的关系,而作为一个反映两个变量关系的强度相对数房价租金比,应该是有一定的稳定性并且不应该与房屋价格联动变化。所以在中国这样的购房者占主导的特殊市场,房价租金比是近乎无效的。

正是由于难以将市场结构、文化环境、消费习惯等诸多难以量化的因素外生化,从宏观角度观察房价似乎只能得到一些趋势化的结论,以及一些定性结果,无法给出真正准确的答案。所以,不少学者尝试通过金融与房地产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绕开这些难以外生的经济变量,以利率、固定资产收益率以及通货膨胀率来综合分析我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与我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关系。

二、资本市场与宏观经济的关系

在每一本经典宏观经济学教科书上作者们论述每一条理论似乎永远都离不开对市场收益率的论述,为了简化分析不少学者常常假设市场收益率在数值上约等于短期国债收益率或者银行存贷中间利率,然而在近三十年的经济学研究中越来越多的人发现,实际市场收益率只有在相当严格的假设下才近似于短期国债收益率或者银行存贷中间利率相等(曼昆;宏观经济学第七版)。所以,如果需要研究所使用的市场收益率必须采用更严谨的方法从微观市场角度或宏观政策角度深入分析。在对市场收益率与宏观经济的诸多研究中最常用的莫过于基于微观主体选择行为角度的多部门联合出清模型以及基于宏观政策角度的动态总供给总需求模型(DAS-DAD)。

(一)基于微观视角下的市场收益率与宏观经济的理论研究

这类研究的研究者们大多坚信,宏观经济变量中的实际变量的变动是只能直接地由实际冲击所影响,而名义变量改变对宏观经济发展是没有实际冲击的,只会通过某些特定的方式,在长期或者超长期对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式产生间接影响(这也可以理解为古典二分法在现代经济学研究领域新发展)。Jordi Gali在分析货币政策和理性资产泡沫以探讨传统“逆风向行事”(leaning against wind)货币政策的可行性时候采用的一种三部门联合出清模型就是一个现代宏观经济学研究领域非常经典的例子(2014,AER)。因为后文所引用的很多文献论述都是基于多部门联合出清的方式展开的,而Gali教授此文是近年来使用世代交叠模型展开多部门联合出清模型的一个典范,所以这里我将详细介绍一下Gali教授此文中关于市场收益率的研究方法。如同标准世代交叠模型研究方法一样,我们将无差异微观个体的一生分为两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为年轻时工作,其一期财富分为两个部分:已有财富(来自于继承上一代的财富)、工资薪酬,其消费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现期消费、一部分用于储蓄后者购置风险资产;第二期处于退休阶段,所有的经济决策都依赖已有财富,其消费分为两个部分,一部用于消费,一部分通过遗产或者转移支付的手段留存给下一世代的无差异微观个体。在此基础上,我们便可以进行三部门联合均衡的论证分析了。

1.每个微观个体有如下效用最大化条件:

即Πt为t时刻的总通货膨胀指数,Π为中央银行通货膨胀目标,QB为稳定的资产泡沫价值。

Gali教授在后文的论述中使用该联合出清模型分析了了适应性预期、理性预期、随机收益率、固定收益率假设下的的动态与静态的市场表现情况,详细阐述了中央银行的政策行为可能对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也充分论述了市场收益率和中央银行指定的短期国债利率的明细关系,对我们后续的更严谨的对基于资本定价方法分析房地产发展走向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最近刚刚在INTERNATIONAL REAL ESTATE REVIEW上刊载的Inflation and House Prices:Theory and Evidence from 35 Major Cities in China (Weida Kuang;Peng Liu)一文中就使用了包括了房地a商在内的四部门的联合出清模型,而且本文创新的使用HPI与CPI之间的协整回归来验证二者之间的时序相关关系,同时,通过Granger因果检验验证了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方向,最终成功验证了在我国主要城市中居民消费水平与房价之间的关系。虽然模型的具体形式以及推导方法与Gali教授对资本市场泡沫的研究不完全相同,但二者都不约而同的使用了多部门的联合均衡和跨时期的微观主体决策来论述自己的观点。所以,综合上文所述作为世代交叠模型核心理论的多部门的联合均衡和跨时期微观主体决策理论必然会给我国学界对房地产市场现象的研究引入新的思路。

(二)基于宏观政策角度的市场收益率与宏观经济的理论研究

近些年来,基于泰勒定理和适应性预期下的动态总供给总需求模型(DAS-DAD)逐渐成为学界的新焦点。为了模型的完善,有学者对其在弹性通货膨胀预期、最优需求政策反应的前提假设下对已有的DAS-DAD模型进行了相应的拓展(Sami Alpanda, Adam Honig,Geoffrey Woglom;2013)。最终分别给出了在多种情况下实际收益率与通货膨胀之间的关系。由于本文主要论述市场收益率、宏观经济与房地产之间的相关关系,对宏观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就不多赘述。

三、资本市场与房地产行业

房地产作为一种特殊资产,与资本市场的信用供给密不可分。理论上,资本市场的市场收益率、土地市场的地价、楼市的房价与银行贷款存在两个相互作用关系循环,在以土地为中心的房地产行业里,资本市场对产业的周期发展起到外部放大(缩小)的作用。通过对资本市场和房地产行业的产业周期的深入研究,吴剑雄(2012)认为资本市场是房地产周期转换非常重要的外部因素,但是资本市场对于不同时期的房地产行业作用效果不同:在房地产扩张时期,资本市场对房地产扩张推波助澜的作用效果明显,但是在房地产收缩时期,资本市场对房地产收缩效果有限。如周教授的研究结果,我国现今正处于房地产行业的收缩洗牌阶段,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调控并没有对房地产行业产生显著影响。与此同时,由于对接连不断的由房地产市场违约引起的金融违约现象的关注,国内不少民众错误地认为我国房市崩盘的日子即将到来。但是这条观点毕竟是缺乏严谨理论研究的外行观点,2014年,就有学者对银行体制、资本市场与房地产风险做了深入而理性的分析,通过对银行利益与资本市场的抑制关系、资本市场中银行自身风险的累积的论述分析,发现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虽然不会因为个别房地产市场中的违约现象受到很大风险冲击,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单一的房地产末端融资方式以及现有银行体制下缺乏再融资平台,金融市场无法实现预期的繁荣。同时由于风险的不断累积,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再融资平台以及再融资方法以分散已有风险的话,我国的资本市场在未来必然会面对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和违约风险。

可能是出于对中国房地产近几年的特殊市场表现以及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组织方式所吸引,越来越多的海外学者正逐渐直接或间接的观察着中国市场。最近有法国学者在美国研究抵押贷款规模扩张的外生效应时发现,当放松金融管制之后,市场信用供给增加,于此同时房屋需求增加,但是由于房地产市场的弹性供给,信用扩张的最终结果却是导致房价升高同时房屋的市场储备增加,即信用扩张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加剧房地产市场的不均衡(Giovanni Favara,Jean Imbs,2014),并且,通过对美国金融市场的IBBEA数据库,以及相应的住房抵押贷款的HMDA数据库研究,作者严谨地得出了,在低弹性需求市场中,信用扩张所带来的房地产市场影响是积极的,即会使房地产市场处于高价高出清的理想状态,但是在弹性市场需求中,信用扩张却会适得其反,即会对已有的市场均衡产生不良影响。而这似乎正是我国这些年来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即在早些年放松银根和管制似乎只有在初期带来了房地产市场的良性繁荣,但是后期的发展似乎不尽如人意,即存在Giovanni Favara与Jean Imbs在论述中所提到的信用扩张会加剧房地产市场不均衡的市场现象。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并不是,众所周知,在我国安土重迁的传统文化思想下,住房需求相对于其它国家更具有低弹性的特质。也许有人会质疑,对土地的刚性需求是人类历史中劳动成果私有化的产物,早就深深地植根于每个文化最核心的部分,每个国家的历史中都有无数人以自己的方式出生入死只为获得一块封底,如欧洲的骑士阶级、教会、中国的士族、日本的武士阶级……虽然方式不同,但最终目的无不是寻觅一块可供自己立足的土地。但为什么同样的文化因素主导的刚性需求,不同市场却有不同的表现呢?这里,我们不能单纯地以总体的文化因素一概而论,我们要看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这是一个仅仅存在了30年不到的年轻市场,所以其理性程度仍然相当受到传统文化因素的制约,所以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现状是由多种因素协同制约的一个复杂的经济体系,现存的分析方法虽然可以在定性的角度上提出合理的观点,并能够给出适当的政策建议,但是,在定量的角度上以及预测的方面无法给出令人信服的理论模型。

四、总结及研究方向上的一点思考

在学术界对房地产市场已有的理论研究领域,国内外无数学者在已有的经济理论框架下,已经对房地产市场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做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主要包括,市场供给与房地产市场的关系,微观主体决策与房地产之间的关系,资本市场与房地产市场的联动反应,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诸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这些已有研究对我国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提出了及其宝贵的建议,指出了合理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迄今为止,却没有一个理论界公认的模型能为我国的政策当局给出一个晴雨表式管理尺度以及管理方式的稳健的建议,即缺乏一个公允的、值得依赖的定量尺度来解决我国房地产市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市场现状。以上基于已有经济理论框架的研究均忽视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两个极为重要的特殊性:1、我国是一个受传统文化影响极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大国,文化变量对于市场的影响相对于其它国家更为明显,即我国市场可能存在着极大的优于文化因素影响的非理性成分;2、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极其年轻的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与管理者都缺乏足够的技术与经验,使自身决策能够最大化自己的收益、效用或者政策效果。

所以,综上所述,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研究,要在已有理论基础上,基于我国特殊的市场性质提出一定的理论创新,才能获得近乎完美的模型成果,才能在新常态下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出更多严谨的建设性建议。

注释

①带动效应:某种产业的发展对其它与之关联的产业聚落带来的推动效应。

②Granger因果z验:使用OSL或者GSL方法通过分析相关变量之间往期与现期的相关关系来确定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其方向,具体方法以及思路见附录4。

③财富效应:货币余额的变化,假如其他条件相同,将会在总消费开支方面引起变动这样的财富效。应常被称作庇古效应或实际余额效应,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1992)

④格兰杰、纽博尔特(1974),菲利浦(1986)指出当使用非平稳序列进行回归时,会造成虚假回归,并且沃深(1989)也证明当变量存在着单位根现象,即非平稳时,传统的统计量,如t值、F值、DW值和R2将出现偏差,具体修正方法是当VAR模型中发现存在单位根现象时采用差分或者中心化等方法将原回归模型置换为多阶协整(co-integration)序列模型,在模型平稳化,即通过了ADF分布的单位根检验后,使用修正过的模型对经济变量进行解释的方法,由于文章篇幅有限本文无法完全阐明模型具体使用方法,仅在此论明思路。

⑤这里原文为:可能由于作者Gali教授的疏忽,文中并没有提及往期信息如何处理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此处不能简单地以终值代替所有过程信息,因此该问题业已以email的形式提交到了AER校对部门。

参考文献

[1]解保华,李彬联,石立.中国股票市场与房地产市场泡沫问题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2月第11卷第1期.

[2]姜春海.中国房地产市场投机泡沫实证分析[J].管理世界,2005年第12期.

[3]周红.城市化进程与房地产业发展关系[J].现代城市研究,2005年第7期.

[4]宋勃.房地产市场财富效应的理论分析和中国经验的实证检验:1998-2006[J].经济科学,2007年第5期.

[5]黄瑾.我国房地产市场泡沫检验―――基于现值模型[J].科技信息,2010年第31期.

[6]吴剑雄.资本市场与房地产行业关系理论与实践研究[J].财政监督,2010年3月.

[7]刘知博,贾甫,韦静强.银行体制、资本市场与房地产金融风险[J].经济体制改革,2014年第5期.

[8]Giovanni Favara & Jean Imbs.Credit Supply and the Price of Housing[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5.

[9]Jordi Gali.Monetary Policy and Rational Asset Price Bubble[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14.

[10]Junmin Wan.Household Saving and Housing Price in China.Center for Advanced Economic Study.Fukuoka University.Japan,2011.

篇14

关键词:发展;代价;发展模式;政治发展

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1-0241-02

一、发展的概念

发展的概念时间带的发明。就是古希腊的先哲们对社会历史认识的一个主导性观念都是一种循环论,历史和个人一样都是生生死死不断转化的过程。古希腊哲学家郝拉克利具有代表性,说世界是一团火,在一定分寸上燃烧,又在一定分寸上熄灭。德谟克利特也是把世界万物看成事严格遵守着成长、衰落和毁灭不断循环的必然性[1]。在近代以前,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历史观基本上是一种循环论,受一种命运和定数所规定了的,分合、治乱相间的循环论,分则乱、乱则变、变则通、通则合、合则治。发展的观念主要来源于基督教。基督教用“乐园—失乐园—回到乐园”这种一次性循环,取代了过去的往复性循环。从神的观点来看是一种循环,但从人类历史来看实际上是一种进化、上升的过程。人类社会历史始于被从伊甸乐园驱逐出来后,人类通过赎罪与拯救,走着一种上升的道路。他给人带来一种比较全新的对历史理解的模式,第一次把目的和意义导入了历史过程。即人类历史发展看成是一个有意义的,实际上帝目的的过程。特别是伴随着启蒙运动以来的理性主义的乐观精神的鼓舞,和达尔文的进化论,终于建立了社会发展观念[2]。中国用发展观念来观察和理解社会是与西学东渐分不开的,特别是由于严复对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译述《天演论》把发展观引入中国社会。在中国的近代社会的舞台上,曾经演出了形形的思想戏剧,无论是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还是各种名目的社会主义,它们都存在共同的理论预设:社会发展观。目前,后现代主义对社会发展观念提出了质疑。

二、代价的涵义

所谓代价(cost)就是指为发展提供的成本。把发展与代价联系起来并考虑社会发展,实际上是西方社会发展理论把西方主流经济学中的“成本—收入”模式引入到社会发展之中,而提出的一个观察社会的新视角。经济学所说的成本有两部分,一是显性成本或会计成本(explicit money costs),即投入。另一种则是隐性成本(implicit money costs)即机会成本,不纳入会计的账簿上。经济学总是假定资源是稀缺的。这就是说我们采用一种方法使用资源时,实际上就是放弃(肯定与否定)或失去另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这种失去的选择就是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运用“成本—收益”来观察社会发展,就是引入理性经纪人的假定,假定整个社会评价主体也是理性的经纪人,也是研究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在谋求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把为此付出的成本考虑进来,从而来对社会发展的绩效做出比较客观的评估。例如,英国的圈地运动是通过暴力把公有牧场变成资产阶级大地主的合法私人财产,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才能建立现代市场经济制度。在历史获得进步之后,那些当初的受害者及其子孙们也享受到了这种历史进步的成果。设想,假如没有圈地运动,那些公共草地由于没有私人产权,人人都尽量多牧羊并不关心草地的维护,草地退化是不可避免的,早就不能就会养不活这些农民。就是能勉强养活一部分人,那么,英国也没有繁荣的今天了。从“成本—收益”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私人产权制度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要前提[3]。

三、正确处理发展与代价的关系

正是由于在社会发展理论中引入了“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强调发展与代价之间的替代效应与共生效应关系。共生效应,指在某一值域中,因变量和自变量是按照同一方向变动的。也就是说该点一阶导数大于零。一方面社会发展必须一定的成本为前提,较高的社会成本可能有较高的社会发展。较小的社会成本就会是较小的社会发展。零成本就是社会的零发展。所谓互补效应就是在某一值域内,因变量与自变量成相反方向变动,也就是说该点一阶导数小于零。一方面,社会发展是硬道理,只有社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发展才能减小社会成本。另一方面较小的社会成本构成社会发展的主要约束,太大的社会代价可能最终引发社会动荡,从而破坏和中断社会发展。给予社会发展和社会代价之间存在着复杂性关系,说明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充满曲折性、艰难性。在整个社会发展中,能否正确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直接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能否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避免社会动荡,减少社会代价实现社会发展的“软着陆”。

第一,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减少代价。从西方社会发展的实际历程来看,它们经历了以物为中心的发展观。这种发展观以经济增长为主要衡量社会发展的指标。也就是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一国一年内所生产的最终产品市场价值总和。用GDP来衡量存在着许多缺点:其中,GDP是经济活动,但并不是经济福利。如生产军火,犯罪增加了警察人数和付出的工资,引起污染的生产都能增加GDP,但并没有提供福利。而那些,给人类带来福利的闲暇,产品质量的提高,则不被计入GDP。而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人类生存环境的污染或破坏等生态代价在经济增长的国民账户的GDP中则无法显示。他代表了一个过分的物质主义,有可能误导生产一些并没有价值的商品。正如批评者所说的那样,“不要对我说你的所有数字和金额,以及你的国内生产总值。对我来讲,他代表的是国内污染总值。”[4]的确,单纯使用经济增长作为社会发展进步的唯一尺度具有相当大的片面性和狭隘性。过度的物质主义,已经表明了增长没有发展的困境。

西方经济发展理论,强调要对GDP进行调整,1994年,美国商务部公布了扩充国民收入账户,其中包括了环境账户或绿色账户,用来统计自然和环境对国民收入的影响[4]。西方社会发展理论提出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如佩鲁就提出,“个人的发展、个人的自由,是所有发展形势的主要动力之一,这种个人的发展和自由能够在每个人所造成的和在其各种活动中所感受的各种价值范围内充分的实现他们的潜力。”[5]托达罗则把发展定义为:“涉及到社会结构,人的态度和国家制度以有加速经济增长,减少不平等和根除贫困等主要变化的多方面过程。发展从实质上讲,必须代表全部范围的变化。”[6] 在20世纪末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念是人类在20世纪获得的最重要、最核心的观念。

中国是后发展国家,在向西方学习的同时,我们要尽量避免走西方已经遭受到重大代价的老路,而是要不失时机的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

由以人为手段转向以人为目的,传统的发展观,以物为中心,但由于它造成的贫富分化、人与人关系的恶化、认得精神世界沦丧,劳动的异化、对人的尊严与发展权利的剥夺,使人成为经济增长的手段。以人为中心就是要人看成是目的本身,经济是为了个人全面发展的手段,发展是经济、文化、政治全面进步。

从重视数量增长向重视质量提高转变:传统的发展观,在经济增长方式上,主要重视经济规模外延的扩张、财富的积累。强调质量提高就是要关乎经济增长对人的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的影响。

从人与自然对峙、征服自然转向与自然和谐相处。过去人们只是片面地强调人自身的经济活动,把自然的改造和征服作为人类特征的体现,对自然报以索取的态度,忽视人的经济活动对生态平衡的影响。强调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考虑如何是经济活动更好地适应自然,保护自然,从而实现与“人与自然的和解”[7]。

第二,社会全面发展减少发展过程的代价。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已经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发展。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特别是政治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变量。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发展处于相对稳定中。但也存在着或潜在着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既有来自经济、社会方面,更主要的是来自政治体制本身中的结构性问题。这种结构性缺陷最主要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没有法律性的边界,国家与社会没有区分。换言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问题,就会大大减少社会发展过程的社会成本。所谓政治发展包括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在内的政治文明不断地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演进、变迁过程。政治体制可持续发展是政治发展的“硬件”部分,包括政治主体成熟度,政治运行制度化、规范化、政治效率和政治管理水平等不断提高的过程。政治文化的发展则是政治可持续发展的“软件”部分,指政治文化有传统长官意志、家长制作风、政治的私人性、垄断性向法律神圣精神、民主意识、公民意识、政治公共性、平等性转变;由被动地、盲目地或凭一时激情参与政治向主动地、理性地参与政治转变[8]。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政治上层建筑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获得了进展,即推动了中国政治发展,对中国政治发展提出了更高和更迫切的要求,又为中国持续的政治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政治改革是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直接动力。

参考文献:

[1] 梯利.西方哲学史[M].北京:商务印刷馆,1995:20-39.

[2] A.S Fisher. The Idea of Development. London : London Press,1983:265-269.

[3] 梁小民.微观经济学纵横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0:18-20.

[4] Paul A. Samuelson,William D. Nordhaus. Economics-16ed. Beijing: China Machine Press,1998:408.

[5] 佩鲁.新发展观[M].张宁,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175.

[6] 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M].印金强,赵荣美,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79.

[7]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刘丕坤,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9.

[8] 朱长春.社会发展与政治稳定[M].桂林:广西师大出版社,2001:372-378.[责任编辑 王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