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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6:49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篇1

关键词:案例分析;非法证据;法律问题

目前司法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得到一定的适用,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部分“有问题”的证据类型得到司法确认。例如重复供述呗作为定案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考虑“毒树之果”,即不考虑因非法证据而得到的其他证据的排除问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的频率低、效果不好。其很少主动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并且在少数申请当中,非法证据的排除效果不佳。非法证据调查核实的方式不当,证明难度较大。等等问题都说明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审理当中规范性以及程序上有所缺失。下面我们从一个案例谈起。

一、案例导入

陈某某和其妻胡某某2在其修理部入睡后,一个山东口音的男子以补胎为由将其修理部的门叫开,陈某某出门后被躲在一旁的另一同伙用铁棍击倒,胳膊被打伤,二人作案后骑摩托车逃离。案发次日,被告人侯某某、范某某等人到医院看望了陈某某。2008年6月20日,陈某某的损伤情况初检为轻伤。侯某某未安排对此事立案侦查。因陈某某在案发时未看清是谁伤害的自己,侯某某安排派出所其他干警在初查时也未查到相关线索,此案一直未突破,陈某某因此事一直告状。因同村村民张某某和陈某某有矛盾,陈某某怀疑打伤自己的人便是张某某,陈某某将此事告诉被告人侯某某,侯某某让其提供证人。在不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为了稳控陈某某,侯某某于6月22日安排该派出所干警将鉴定结论通知书送达给陈某某及张某某。在未立案的情况下,侯某某于2009年1月13日指派没有办案资格的协警范某某及胡冬冬对张某某进行讯问,张某某不承认伤害陈某某的事实。范某某于2009年1月给陈某某做了询问笔录,经侯某某同意,范某某将该询问笔录时间改为2008年6月15日,将2009年1月接受的陈某某的报案材料标明为2008年6月16日(案发次日)。被告人侯某某、范某某于2009年1月14日对陈某某的妻子胡某某2进行了询问,询问笔录上的时间被改为2008年6月24日。当时陈某某只是怀疑张某某打的自己,但其后来向派出所交的报案材料及二被告人对其所做的问话笔录均明确指认在案发当晚打伤自己的凶手就是张某某,其妻胡某某2在二被告人对其询问时,也明确指认打陈某某的就是张某某和另一男子,编造了案发时看见犯罪嫌疑人就是张某某的事实。2009年1月16日,被告人侯某某、范某某明知时隔半年陈某某才提供的证人有虚假作证之可能,未认真核实证人孔某某(因涉嫌伪证罪已被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身份,孔某某以“孔鹤”的名字提供虚假证词。2009年1月17日下午,被告人侯某某将杨某某(因涉嫌伪证罪已被绛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孔某某、陈某某、刘某某2安排到五四二九厂晋机宾馆二楼同一房间内,对孔某某、杨某某做了询问笔录,将询问地点写成东杨村,孔某某、杨某某均做了虚假证词。2009年7月24日,绛县公安局对张某某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2009年8月18日,李某和周某某将陈某某的第三次鉴定结论送达给张某某,张某某拒绝签字。2009年9月1日,绛县公安局将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移送绛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因张某某不到案,绛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9月30日以犯罪嫌疑人不到案为由要求绛县公安局对该案补充侦查。10月10日,绛县公安局决定对张某某刑事拘留,因找不到张某某,该局于10月14日将其上网追逃。2011年1月1日,张某某在河南商丘车站被该车站派出所干警抓获,当时该车站派出所干警讯问张某某时,张某某承认在电焊修理部将陈某某殴打致伤的事实。1月7日,李某和该所民警曹某某等人将张某某从河南商丘押回后于次日将其刑事拘留,之后对张某某讯问时,张某某不承认殴打陈某某的事实。

二、理论阐述

本案的争议焦点就是被告侯某某的程序上的违法以及证人作出的伪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法庭采纳,它既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也包括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首先我们要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物证或书证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程序收集的,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立法者对实物证据的排除程序较言词证据排除而言更为苛刻。主要考虑到物证书证作为客观事物一律排除掉不利于对犯罪的控制。所以对于实物证据采取非常严谨的态度,能补正则补正,只有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实物证据予以排除。违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手段是导致对物证书证客观性质疑的原因,不再是欠缺必要操作手续、文书问题。但如果取证手段严重挑战普通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则应当坚决予以排除,如本案中的虚假证据就应当坚决排除。

而本案中警察取证执法问题为本案焦点。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4条第1款后半段的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可见我国法院对警察取证行为的审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影响司法公正;是否有合理解释与补正。而根据字面来解释,只有这三条都满足才构成非法搜查也即只有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又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取证行为 所获得的证据将会被排除。

三、法律分析

通过以上理论的阐述,再来看本案。被告人侯某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绛县公安局大交派出所任所长期间,在侦查陈某某被伤害一案过程中,当陈某某被初检为轻伤,但此事尚未立案的情况下,其安排不具有办案资格的协警范某某对张某某进行讯问,后安排干警向其送达了鉴定结论通知书。在接受陈某某报案材料和向陈某某及其妻子做询问笔录时,弄虚作假,把时间更改;向证人孔某某、杨某某询问时,未认真核实证人身份,也未按法律规定在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对证人进行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对证人询问应个别进行而未个别询问。在证人杨某某和孔某某提供虚假证言的过程中,未认真核实真伪,致使杨某某、孔某某的虚假证言被之后的补充侦查、审查、判决程序采信,造成张某某故意伤害案件错判,其行为和张某某案件错判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被告人范某某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其作为该派出所的协勤民警,在协助侯某某办理陈某某被伤害一案过程中,未按法律规定办案,其行为已构成罪共犯,依法亦应负刑事责任。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刑事诉讼程序制度而言意义是深远且重大的。因此我们要立足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借鉴国外的经验,明确非法排除的程序以及规范。

参考文献:

[1]林国强:《论毒树之果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适用空间》,载《河北法学》2013年第10期。

[2]戴长林:《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人民司法》2013年第9期。

篇2

(2012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依法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促进信息网络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在依法行使裁量权时,应当兼顾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网络,包括以计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计算机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络。

第三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实施了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

第四条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提供网页快照、缩略图等方式实质替代其他网络服务提供者向公众提供相关作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提供行为。

前款规定的提供行为不影响相关作品的正常使用,且未不合理损害权利人对该作品的合法权益,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其未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了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但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且无过错的,人民法院不应认定为构成侵权。

第七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教唆或者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教唆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确定其是否承担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者应知。

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

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已采取合理、有效的技术措施,仍难以发现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不具有过错。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是否明显,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

(一)基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及其引发侵权的可能性大小,应当具备的管理信息的能力;

(二)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主动对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进行了选择、编辑、修改、推荐等;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积极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设置便捷程序接收侵权通知并及时对侵权通知作出合理的反应;

(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

(七)其他相关因素。

第十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对热播影视作品等以设置榜单、目录、索引、描述性段落、内容简介等方式进行推荐,且公众可以在其网页上直接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十一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特定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投放广告获取收益,或者获取与其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存在其他特定联系的经济利益,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网络服务提供者因提供网络服务而收取一般性广告费、服务费等,不属于本款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将热播影视作品等置于首页或者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显感知的位置的;

(二)对热播影视作品等的主题、内容主动进行选择、编辑、整理、推荐,或者为其设立专门的排行榜的;

(三)其他可以明显感知相关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为未经许可提供,仍未采取合理措施的情形。

第十三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的通知,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知相关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的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是否及时,应当根据权利人提交通知的形式,通知的准确程度,采取措施的难易程度,网络服务的性质,所涉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数量等因素综合判断。

第十五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篇3

【关键词】核特色;安全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改革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及特点

《安全法规》是安全工程专业本科生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平台课程。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法的基础知识,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掌握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并能综合运用于对安全实际问题的分析,培养学生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南华大学安全工程本科专业自2004年创办以来,建设过程中一直以“核”为特色,培养熟悉辐射防护与核安全相关知识,具备安全工程扎实专业知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1],主要为核工业企业及核电建设企业等输送人才。《安全法规》课程既涉及法理学的知识,又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具有多学科交叉性、综合性和较强的工程应用性等特点。为提高该课程的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按照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核心任务,聚焦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过程中从教学内容的把握、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的优化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与实践。

二、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一)精心组织、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课程教学要达到培养目标要求,首先必须选择合适的教材,对教学内容进行精选,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目前南华大学安全工程专业采用的《安全法规》课程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2011版)是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教材,其中部分内容已经陈旧,部分法律、法规和标准是需要更新的。因此,在教学过程当中,必须利用好网络资源对教学内容更新。该教材教学信息量大,且与《安全管理学》《职业卫生与防护》《建筑安全工程》等课程教材存在内容交叉和重复。全书共七章内容,而教学课时有限(24学时),因此必须依据专业的培养计划和目标科学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并通过系室教研活动与相关课程进行衔接,避免内容的重复,同时结合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加以补充完善。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主要介绍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和基本内容、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等;第二章《安全生产法》,主要介绍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必要性、立法的宗旨、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以及重要条款内容等;第三章安全生产单行法律,主要介绍《矿山安全法》和《消防法》;第四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重点介绍《刑法》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责任以及《职业病防治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主要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章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和第七章安全生产标准体系以及第一至第五章未在在课堂上讲授的内容要求学生自学。在介绍完上述内容后,根据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专业方向和办学特色增设核特色教学内容模块,即增加一章内容:第八章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讲授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际主要核能源国家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发展历程、国家核安全局历史沿革和职责;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构架、范围;我国目前有关核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导则以及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依据的主要法律和法规;核安全国际公约及有关文件;核与辐射安全有关的重要国际组织等,重点介绍《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二)精选事故案例,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传统的教学方法是“满堂灌”,教师讲、学生听,听没听、听懂多少要到最后的测试时才能见分晓,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差。在人们生产、生活及生存的空间领域中,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能体现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内容。大量的事故案例统计分析表明:事故原因大多都是“三违”所引起的,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去做。《安全法规》课堂理论教学都是单纯的法律条文,如单纯采用“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起来比较枯燥,易产生疲劳心理,教学效果难以保证。教学中如果把法律条文与具体案例结合起来,则学生对法律条文就会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才更能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是在该课程教学中采用的很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学过程中先由主讲教师讲授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款,然后通过精选国内外典型案例,并以课堂讨论的形式来展开,加深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选择案例时注重案例的真实性、典型性和价值性,可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上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这样学生查找起来也比较方便。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条款则结合具体案例来学习,并配以适量课堂练习题,由学生讨论后回答,边学习边消化,加深了学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记忆,教学效果较好;介绍《消防法》时,精选《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案例[2],运用安全管理学的原理、方法和手段,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指出违法之处,即分析讨论各方责任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方瑞海公司、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如安全评价公司等,具体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哪些条款?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介绍《职业病防治法》时,通过精选国内典型尘肺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如“张海超开胸验肺尘肺事件”、“深圳尘肺门事件”等,让学生依据安全管理学的知识来分析其事故产生的原因,并对照《职业病防治法》指出违法之处,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加深学生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和理解,从而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并增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能力。又如介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时,教学过程中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故案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采用案例讨论式教学法时,教师提前一周将案例布置给学生,让学生先就案例进行消化,要求学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及文献资料,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然后采用课堂讨论的形式,由教师进行启发式提问,引导学生对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思考,紧接着由学生发言,分析其事故产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指出事故各方责任主体有哪些违法之处?即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的哪些条款?并提出预防对策及措施,最后由教师进行点评和总结,加深了学生对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理解。通过对案例教学法和讨论式教学法的有机融合,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三)运用视频、图片资料,寓实践教学于理论教学中。《安全法规》课程内容多为枯燥的文字条款,纯理论教学不能使学生充分掌握这门课程的精髓,容易造成学生课堂注意力不集中,教学质量和效果欠佳。在教学实践中,根据教学内容精选一些视频和图片资料,理论联系实际,生动形象地反映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便于学生理解和掌握。如介绍《安全生产法》时,对一些重要的条款配以图片或视频,简单直观、通俗易懂,教学效果好;又如在介绍《消防法》时,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湖南衡阳特大建筑火灾事故的剖析》典型案例视频资料,并结合《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图片资料,使学生认识到火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学习《消防法》的重要性,增强其安全责任感。此外,还利用课间组织学生观看消防安全系列片《火场逃生与自救》,使学生感受火灾现场的紧张气氛,并学习一些火场逃生的知识,使学生终生受益[3]。通过相关视频影像及图片资料的展示,让学生轻松自如地学习,很好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付诸于实践。

(四)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以案例分析为主要考核内容。《安全法规》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对该课程成绩的考核,主要依据我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养目标,以学生毕业能力达成为落着点,聚焦对学生解决复杂安全工程问题能力的培养。即既要考核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又要考核他们初步运用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多样化的考核,即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与期末考试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评。其中将到课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课堂讨论四个方面作为平时成绩占40%;期末考试采用开卷方式占60%,精选二至三道案例分析题,对于每道案例分析题均提出两个问题:第一,要求学生依据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指出相关责任方的违法之处,并说明理由;第二,要求学生依据相关专业课程(如安全管理学等)知识提出预防控制措施。这样既考核了学生对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条文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初步应用的能力,同时通过对相关专业课程知识的渗透,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来解决安全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采用多样化的考核方式,提升了教学效果。

三、结语

篇4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法律意识

近年来,以《劳动合同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完善及出台,给人力资源管理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给人力资源管理产生深刻的影响:新劳动法律体系要求人力资源管理实施规范化操作和合法化流程,通过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流程表单来实施具体的劳动关系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调整、适应和接受这种影响,学习各项劳动法规,不断增强和培养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和正确执法。

1.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意义

1.1 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能深化的需要

人力资源管理在

2.1 从法律的认知层面

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新的、较为健全的劳动法律体系已形成,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等,以及本地区的相关劳动法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可采取以下方式去熟悉和掌握:其一,通过业余自学并参加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国内知名咨询公司组织的专项培训,深刻领会其立法精神,了解立法背景,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其二,组织案例分析讨论会。收集并研究案例是很有效的学习方式,案例分析讨论是培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最直观的方式,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促进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记忆,同时,也能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受到启发。其三,聘请劳动关系专家或专业咨询机构作为法律顾问,通过分析专家、咨询机构对复杂事件所提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加深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

2.2 从法律的遵守、运用、评价层面

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只停留在理论认知层面,还应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强化和深入。为此,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基于新劳动法律背景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重新梳理和完善:其一,以新劳动法律体系为基础,结合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和企业实际,依法制定、修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用工流程,以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做到制度标准化、执行流程化、管理柔性化。其二,建立反馈和评价机制。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建立持续、有效的反馈和评价机制,旨在从管理理论、法律理论和实践中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使人力资源管理在新劳动法律体系下得以不断调整、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也因此加深对劳动法律法规及其执行原则的理解,其法律意识将大大增强。

篇5

关键词:物业管理条例;知行合一实践平台;诉讼程序

实践与应用是千百年来一直的话题,孔子强调:“学而时习之”,王阳明重视知行合一,明末思想家提倡经世致用。总之,自古至今人们都重视实践与应用能力的培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新的事物层出不穷,物业管理行业便是其中之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无到有,其发展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其中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显得尤为重要,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国家级的物业管理行业法律法规。与此同时,很多高校也开设了物业管理专业,物业管理法规也成为物业管理专业的专业课程。但是在近二十年的教学过程中,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基本停留在理论层面,如何使物业管理法规课程与实践紧密结合,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成为物业管理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提高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相应的教学模式改革势在必行。

1本课程学习必须重视物业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教学是律法类课程的特色,也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第一步。好的案例就是好的间接经验,好的间接经验对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提升裨益良多。物业管理纠纷有自身的特点,很多纠纷性质都很类似,比如房屋漏水纠纷、停车位纠纷、专项维修基金纠纷、物业管理费纠纷等,都是大同小异,因此我们可以在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教学中大量加入案例分析的内容。可以将物业管理案例分析分类归类,这样有助于学生学习和理解,更有助于学生的应用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具体的教学模式应该变为精理论,多案例,一节课以分析三个典型案例为宜,案例分析可以采用分组讨论的形式,每组成员不宜过多,因为成员太多会影响案例分析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所以每组成员最好是三至四名成员。所选的案例最好是近五年发生的案例,太遥远的案例可能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变化。例如,丢失车辆的案例,这在2000年以前常有发生,但是近几年随着摄像头的广泛安装,已经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天网”,犯罪分子根本无机可乘,类似案件发生率几乎为零。分析研究此类案例已经意义不大。所以在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中,应该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把聚焦点放在当下最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例之上。例如,近年来频发的高空抛物事件,已经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已经将高空抛物视为刑事犯罪。所以我们必须在案例的选择上着力,总的原则应该是越新越好,越常见越好。

2采用“模拟法庭”实训,突出辩论环节

常见的物业管理纠纷类型包括:前期介入时期的纠纷、日常管理时期的纠纷、工程管理类纠纷、公共秩序服务类纠纷、收费类纠纷、客户服务类纠纷等。无论哪一种类型的纠纷,都需要与相关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重视法律理论的教学,尤其是2021年新实施的《民法典》的学习。新实施的《民法典》取代了原先的一些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物权法》《合同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都已经被废止。新实施的《物权法》对上述原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当的改动,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在教学中也应该重视法律类教学的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我们的理论教学才能与实践教学相匹配、相适应。法律类课程的特点就是理论性很强,但是我们的教学不能只满足于纸上谈兵,更不能因为法律类课程理论性强而忽视法律类课程的实践教学。我们可以设计类似法院审判的“模拟法庭”,使学生通过“模拟法庭”扮演一定的角色自己所学的物业管理法律知识模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而且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当然,如何科学地设计“模拟法庭”,如何科学地设计具体的物业管理纠纷的问题就顺理成章,成为我们必须重视和必须解决的问题了。我们的设计原则有三条:一是尊重事实,不胡编乱造;二是与时俱进,遵守《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客观改动,对已有案例科学合理的改动。进行“模拟法庭”实践实训对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学习意义重大。虽然模拟的与现实的是有一定差距,但是学生通过“模拟法庭”实践实训可以巩固更多的理论知识,为以后的实际纠纷解决打下良好的基础。值得说明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不宜太复杂,我们应该把重点集中在“模拟法庭”实践实训的数量和质量上,只有大数量才能保证学生的理论知识更全面,也只有高质量才能保证学生实践能力的提升。做好“模拟法庭”的重点是如何做好法庭辩论,我们可以适当的改变真是法庭辩论的情境,重点突出辩论的环节。可以借鉴辩论赛的形式,让学生积极参与,开动脑筋,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这样做不仅可以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辩论的时间不宜太长。学生的观点一定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支撑,避免采用感情化或者道德化的观点,必须紧密结合理论知识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总之,不管是采用“模拟法庭”还是借鉴辩论赛的形式进行法庭辩论,我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全面地提升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解决实际物业管理纠纷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

3与当地法院紧密联系,为学生提供提升能力的平台

人民法院是解决纠纷的国家机构,各类纠纷案件都集中在各地的人民法院,其中许多案件是与物业管理相关的纠纷案件。因此,人民法院是提高学生实践和应用能力的宝贵平台。如何搭建这个平台也是我们物业管理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重点。我们的学生毕竟不是专业政法类大学的学生,他们的学校会为学生建设专业的模拟法庭,让学生提高实践与应用能力。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当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平台,为学生创造一个接触现实纠纷案件的机会。如何搭建这个平台呢?这就要求任课教师与人民法院取得联系,说明自己的意图,取得人民法院相关领导的理解。然后由人民法院的相关领导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专门留意近期将要开庭审理的物业管理纠纷案件,并及时将未来开庭的时间通知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及时调整原先的课程安排,组织学生按时旁听物业管理纠纷案案件的审理。任课教师应该要求学生做好旁听笔记,以便研究学习。经过真的法庭现场的旁听和学习,学生会对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法律流程有一个更深刻的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把自己所学的物业管理法律知识与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从而提升自己的实践与应用能力。法律类课程的特点就是理论性强,如果脱离人民法院这个实践平台,单纯的课堂理论教学只能是一种纸上谈兵的教学形式,因此,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实践与应用能力的教学改革模式一定重视人民法院这个教学实践平台。

4聘请熟悉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律师作为

兼职教师熟悉物业管理纠纷案件的律师,其实践经验和法律的应用能力都是非常过关的,所以,我们可以聘请一些专业的律师作为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兼职教师,让他们给学生讲述一些现实的诉讼程序知识,因为他们经验丰富,可以很好地把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比如物业管理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都有哪些要求,格式是怎样的等,掌握了这些对学生以后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尤其是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很有意义。此外,他们还可以带学生参观他们的工作地点,一般来说就是律师事务所,这里每天都有很多真实的物业管理纠纷实例,我们可以每次派三名学生去律师事务所旁听学习具体的物业管理纠纷实例,并做好笔记,等所有学生都完成一轮旁听学习后,我们可以安排学生进行分组大讨论,相互学习,相互分享各自的物业管理纠纷实例。只有如此我们的课堂理论才能更好地与实践相结合,学生的应用能力才能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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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逢庆.混合式教学的理论基础与教学设计[J].现代教育技术,2016.

[3]吴剑平.物业管理法规[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4]汤腊梅.物业管理法规[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袁永华.物业管理法规[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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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药事法规;课程特点;学习兴趣;讲授;授课

1 本课程特点

《药事法规》是中药和药学专业的一门主干课程,目的就是要使学生们具有高素质劳动者所必需的药事法规知识。能充分掌握、理解我国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熟悉药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等各环节质量保证和控制的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明确药品的安全有效和法制化管理的关系。了解药学的社会和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与经济全球化中药事管理的发展趋势。在今天日趋完善的法制社会里,全体药师及相关人员在进行各项药事活动中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研药、依法制药、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药品监督法制化管理程序及制度日渐加强,国家

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正处在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阶段,其中有许多法规仍处在试行阶段。

2 本课程教材

现在学校使用的教材仍是由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2002年教材,这对于一门正在不断建立、健全和修订完善的学科来讲已经是脱节了。《药事法规》并不属于技术性的学科,而应是一门有关法律法规的政治性学科,具有与时俱进的特点。由于教材、大纲与实际的药学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出入,导致教师不知该如何上好这一门课。当然,如果只按照教材作计划,学生一点意见也不会有,但对于一个教育工作者来说,这就分明在欺骗学生,这又过不了自己心理关;若只根据大纲的要求,参考新修订的药事法规来给学生授课,学生就认为教师的授课内容与教材不符(尽管在授课前已清楚解释这门学科的特点)。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只能依靠学校及时更换最新的教材。

3 授课体会

《药事法规》涉及内容广泛,应用性强,但是内容死板,每一章,每一节都是条条框框的法规,对于完全没有药品活动经验的学生来说就是两个字“乏味”,而且对于他们来说,这门学科学了不知何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人采用了以下的对策:

3.1 增强学生对《药事法规》在药事活动中的实际应

用的认识

(1)在讲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时,我们可以带学生到附近的制药厂或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去参观学习。

(2)鼓励学生多登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相关的网站,了解有关药品管理的现况。

(3)在课堂教学中多列举一些有关违反药事管理法规的实际例子,对学生加以分析,增强学生对药事法规的感性认识;教育学生在今后从事药事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药事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研药、依法制药、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

3.2 提高学生对《药事法规》的学习兴趣

(1)每次课必须设计有10min的课堂提问。相信很多课目都有10min的课堂提问,但那一般只会涉及一些概念掌握类的问题。而对于《药事法规》这门课来说,10min的课堂提问就不能只提问一些概念掌握类问题,要补充一些案例分析,给学生具体案例让学生思考分析,然后回答。当然这个提问的成绩要列入平时成绩,学生自然就较为积极。整个课堂由案例贯通;首先列出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思考引出新的知识,再给学生作一个全面性的分析,让学生提问,给学生作答;若条件允许,可以给学生影像案例,让学生能娱乐学习结合在一起,这样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保证学习的质量。

(3)支持学生开展关于《药事法规》的辩论会,帮学生寻找辩论的主题。可以把学生分为正反两方进行辩论,让学生从班费中买一些奖品,奖给胜利的一方作为记念。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对《药事法规》的浓厚兴趣,又可以锻炼学生的口才和胆识,有助于学生日后的就业。

3.3 课后总结

每次课后必须及时看课时计划是否完成,及时对课堂气氛、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提问情况等进行总结;及时找来学习委员、学习科代表询问学生对每次授课的掌握情况以及对老师讲授情况有什么看法、意见和要求。目的是寻找不足,以完善日后的课时安排。

3.4 课程结束后分析

(1)课程结束后,出试卷,通过考试来检验教师讲授和学生学习的情况。

(2)对试卷的试题类型、试卷内容、试卷的难易程度进行控制,试题类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四种。将试卷内容中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的比例控制为30∶30∶30∶10;试卷难易程度则控制在较易和较难两类。

(3)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分析,看是否呈正态曲线分布。方法是把学生的成绩按分数段60分以下、60~69分、70~79分、80~89分和90分以上进行分类,分析各分数段的学生所占比例的情况。

(4)对试卷的每一道题的答题情况、得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学生对讲授内容的掌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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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房地产法规 教学内容 教学形式

1 房地产法规应用课程的教学目标和积极意义

中职房地产营销与管理专业将房地产法规应用作为必修课程,这就说明了房地产法律在房地产行业中的地位,其积极意义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合理规避政策风险,发现经营漏洞,提高学生在生活和学习中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即学习课程的过程去现行国家或地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变化,从而制定有利于经营的决策,同时,了解我国房地产法现状与存在的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尤其是房地产交易登记过程中的问题能有较好的把握能力,具体而言,房地产法规应用教学的目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主要通过房地产法含义、特征、原则以及我国房地产立法过程等的讲解,使学生对房地产法有一个基本的认识。(2)介绍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个环节具体的法律规定,涉及范围主要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估价、房地产赠与、继承、物业服务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会结合房地产业实际操作,通过法律工具找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3)培养学生能够运用所学房地产法律知识、法律关系,更好地处理工作和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2 房地产法规应用课程教学特点

2.1 以专业课为底设计授课内容

一是将中职第一学期到第三学期的“房地产基础知识”、“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估价实务”等专业课程的内容简化,融入到房地产法规应用课程中去。在课程设置上,前面提到的三门专业课是在房地产法规应用之前讲授的,在房地产法规应用学习中,一些较为基本的概念如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抵押、共同共有等都可以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去展示。但由于大部分的学生没有法律基础,因此会在授课中先复习案例中涉及到的房地产专业知识,之后再详细向学生介绍有关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等,如法律主体、法律关系、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等基础知识,重要的是解释他们之间的联系,有利于学生随后学习案例分析、法规应用。

二是按照整个房地产开发的过程设计教学计划。即从开发企业组建项目公司,通过拍卖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后向商业银行抵押土地使用权来融资,再到房屋建设、验收和销售,最后到物业服务、组建业委会等,每一个环节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都有其固有的操作特点和法律风险,按照开发过程去讲解便于学生理解。

三是在向学生们讲解房地产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指导学生们独立思考问题的习惯,同时,让学生们思考在现阶段法律法规现存的问题如何去解决和进一步完善。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房地产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提高了立法的层次,不断地扩大其调整的客体,但我们依然看到,房地产法亦有其不少尚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法律法规间的冲突,立法层次急需提高,部分法律内容过于简化、不合情理。

2.2 以中职学习学习的特点出发,探讨不同的教学方式方法

与很多实操类的房地产专业课程相比较,房地产法规应用的教学内容是较为枯燥的,每节课都要向学生介绍不同的法律法规,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笔者运用了:案例教学法、分组讨论法、视频分享法及律师讲座法等方式,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首先是案例教学法,大大小小的不同案例汇聚于每一个任务或专题,使学生们都试着用生活中接触过的经验、学过的法律知识去分析,案例教学是采取分组的形式去进行,即每个小组成员约为四至五人,课前将讨论资料打印好,分发给大家去准备。通过分析、讨论加深对每个案例涉及法律法规的认识。

第二是上课讨论,一定规模的上课讨论、分析贯穿整个教学过程,例如对某个概念、原理或有关的案例,先让学生分组讨论,再由任课教师归纳总结。又如在讲解房屋抵押时候,碰巧是我国汶川地震发生后不久,社会上在热烈讨论灾区损坏的房屋的产权人应否还要继续向借款的商业银行归还贷款的事情,于是将这个真实案例展示在课堂上,同时列举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文,学生们集思广益,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第三是视频的观看。在分析某一个法律任务时,可以提前将准备好的案例视频播放出来,使学生们有一个较为直观的认识,同时,可以增加他们的理性认识,更能活跃上课的气氛。教学的视频必须贴合实际生活和学习,勤于更换,不用年深日久的视频,要与时俱进。

第四是创造机会去法院旁听,让学生迈出课堂,切身处地在法庭看到法官的审判、律师的辩护,体会到在上课时候枯燥无味的法律法条在法庭上竟成了强有力的依据。从法庭回来后让学生针对案件进行分享。

3 授课中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一是内容整合、课时再安排。房地产行业是极受政策影响的行业,学习房地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专业的学生尤为重要。如果课程学时安排每周两个学时的话,很难在短期内将涉及如此浩瀚的房地产法律体系完整地展现,充其量只能是蜻蜓点水或只讲重点章节,更缺乏足够的学时去讲解及进行上课探讨分析。所以,学时应增加为每周四至六个学时,此举有利于提高房地产法规应用课程的学习效果。

二是教学视频的收集或制作。除了利用网络资源下载、书店购买或图书馆查询等方法,还可以调动所有学生的积极性,如让他们演绎某些案例,如物业服务中的业主收楼、买卖双方由于合同纠纷而做的调解、业主大会开会选举代表等。

三是资金的投入。总体来说,专任教师普通形式的授课并不需要资金的使用,但如果采取创新形式、用多种教学形式去教学的话,如移动课程、在外参观、邀请律师或专业人士来分享、访谈会等,就需一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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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高职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1、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依法治国的必要手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离不开法制教育。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校生人数众多。作为教育主体,高职院校在提升学生专业技能的同时,也应当注重提升学生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培养出具有权利意识、法制意识的公民,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2、净化高校法治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高职学生各种犯罪屡屡增多,有些学生年龄低、阅历浅、价值观不完善、自我约束能力差、受到不良环境和因素的影响容易冲动或走上违反犯罪的道路。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升对学生法治精神培养,引导学生运用法律武器正确解决问题,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用法,减少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案件,维护校园安全乃至社会稳定。

3、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增强社会竞争力的现实要求。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法律素质已经成为个人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教育目标不仅仅是培养懂专业、会技术的专门人才,也要培养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提升高职生法律素养,为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在当代高学历、强竞争的社会为高职学生的职业发展保驾护航,促使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加快职业发展。

二、当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问题

1、高职院校普遍对法制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加强法制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在高职院校教育实践中,法制教育往往散见于各类德育教材中,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道德与法律》。法制教育所占内容较少,往往课时也较少,任课教师着力于完成教学任务,学生着眼于通过考试,没有培养应有的学习兴趣,更难以通过法律教学传授法律知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

2、法制教育形式单一,缺乏有效的教育方法。课堂教学是我国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普遍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也就成为对高职生进行法律教育的主阵地。法制教育基础课程知识点多,内容庞杂,教师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教学方式,简单地进行一系列知识罗列和堆积,学生没有深入理解,在指导自己行为上很少得以体现。典型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因为课时限制而不能进行,淡化了法律教育的实效性。

3、法制教育内容与实际脱节。高职生不同于其他本科院校以学科式教学为主,注重理论的掌握,而应当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但是,目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课程与普通高校法制教育课程完全统一,并没有任何区分,这与高职院校的办学特点不符。[1]同时,高职院校的法律基础课程也是泛泛而谈,缺乏专业针对性,高职生难以从现有的法制教育中获取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

4、师资队伍薄弱,难保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缺乏法律专业教师,法律基础课程也大多由德育课程教师兼任。有些教师法律理论基础知识薄弱,甚至其本身缺乏法制观念,没有正确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这种现状既影响了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更影响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导致高职生虽接受了法制教育,却不懂法,频频犯法,更不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

三、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一)以学生为本,建立科学、实用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1、以专业为导向,增加与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内容。各个专业都有专业领域内的法律法规,如卫生法律法规,建筑法律法规、教育法律法规,劳动法律法规等。法制教育要结合不同的专业方向,侧重于介绍专业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遵守职业法律规范,判断职业违法行为。如针对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在介绍基础法律常识的同时,要加强学生对刑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针对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学生,要多介绍一些与其专业相关的工程质量管理法律知识、建筑法律知识、经济法律知识等。同时,许多高职生就业时需要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教师在授课时应当参考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内容进行授课,促使高职生学习正确的行业活动行为规范,为保证其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能恪尽职守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2、因材施教,分阶段分情况安排法制教育内容。高职生学制一般为三年,需要根据不同的学业阶段,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融入法律教育。大一刚入校,学生活动主要在校内,应加强校纪校规、基础法律知识引导。大二时期,有部分学生已经走上社会,如兼职、社会实践等,应当加强劳动人事、人身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引导。大三阶段,学生面临实习、就业,应当加强合同法、劳动法以及与专业相关等法律法规引导。这样不仅使学生法制教育贯穿整个大学阶段,更能使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学习生活,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优良品质。

3、创新教学手段,注重教学形式多样化。当前非法律专业学生所接触的法律知识课程一般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在此基础上要增强教学效果,需要拓宽法律知识学习和传授的途径,使学生能从课堂中真正汲取知识。[2]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外时间,组织学法讲座、交流会、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学法演讲、辩论赛等活动来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同时注重法律实践的开展,通过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案例分析、法规宣传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理解并灵活运用法律知识。

4、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用现实案例唤醒高职生对基本法律常识重要性的认知。由于学生接触社会渠道较多,学生能够接触到较多的负面信息和事物,在对这些负面信息和事物认知、判断、分析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就容易产生一些错误的思想。如河南牧业经济学院的小郑在网络信贷无法偿还后,不知道如何挽救,最终选择了自杀。四川师范大学在与同学发生矛盾后,未采用正当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最后残忍地将同学杀害。因此,法制教育课堂上不仅要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更应当结合实际,与高职生学习生活相联系,使其树立法律意识,正确处理各种问题。

(二)以师资为保障,加强法制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法制教育职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根据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的要求,法制教育能力也是辅导员基本职业能力之一。辅导员是学生在校期间直接接触最多的老师,最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和成长需求,要加强辅导员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中。及时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运用案例分析、宣传警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能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学生对日常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探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进而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学法、守法和用法。

2、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高等学校的法律教师不仅要熟悉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年学生成长规律更应当具备比较系统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平法律专业人才,适当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或法学教育工作的兼职教师,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并重的高素质法制教育师资队伍。

(三)优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文化氛围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为校园法制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校园内通过公告栏、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介,同时依托网络资源,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学院章程、教育法律法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宣传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学生易于接受,能够有效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2、积极开展法制教育讲座。高职院校可以聘请当地司法机关、学院法律顾问等一线法律工作者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为学生分析各个真实的案例,使得学生能够更加直观的感受到法制文化的气息,明白法制的重要性,崇尚法制威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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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闭卷笔试。(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闭卷笔试。(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闭卷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两个科目的考试:(一)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报考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合格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分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分

确定报名条件首先需要看看自己是否附和报考条件, 上续的报考要求是笔者为大家整理的,仅供参考!详细的可以咨询当地组织考试的学校。

购买资料,选择培训资料。书名:2016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相关法律法规主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7ISBN:9787511117267书名:2016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技术导则与标准主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7ISBN:9787511117274书名:2016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技术方法主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7ISBN:9787511117281书名:2016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案例分析主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出版社: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时间:2016-03-07ISBN:9787511117298培训机构很多,笔者个人感觉陈工和环球的还行。

要先了解报名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全国的人事考试信息网“cpta.com.cn/GB/index.html”

报名资料包括:资格审核表(含相片)、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考前一般在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如在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具体准考证获取信息请查看各省市报名通知或点击准考证信息页) 。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下图为2013年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时间,仅供参考!(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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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物业管理法规 课程设计 教学改革

基金项目:校级重点科研项目“我校重点专业与特色专业建设研究――以物业管理专业为例”(项目编号:11-04-A07);“高等职业教育核心课程开发研究――以我校物业管理专业核心课程开发为例”(项目编号:13G-04-A11 ),本文为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物业管理法规》是大学物业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在物业管理专业的知识体系构架中处于重要地位,承担着培养学生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任务[1],该门课程具有极强的理论性、实效性和应用性。对该课程内容的掌握将引导学生深入专业体系,有助于学生全面了解物业管理业务的规范开展,并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好基础。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该课程内容庞杂而枯燥,晦涩而抽象,要掌握几十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应用,仅靠听取教师课堂上对一般理论的讲授往往达不到学习目的,所以有必要对课程教学过程进行设计和改革。

课程特点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内容主要是各种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它以物业管理业务的开展为主线,规范物业管理各具体业务操作的合法边界。课程知识面极广,涉及几十个法律法规,在表述法律概念的同时又强调法律的应用性。在物业管理专业体系中,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应用是贯穿物业管理业务始终的隐形线索,所以对于物业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掌握课程内容是进行规范的物业管理业务操作的前提,也是全面理解和掌握业务处理的关键所在。

在物业管理专业课程体系中,《物业管理法规》是物业管理专业多门核心课程中的首要核心课程,该课程衔接后续课程,比其他核心课程开设的时间都要早,这个相对前位的核心课程,对于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该课程的设置与学习,对于学生全面了解物业管理行业、掌握物业管理业务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也会为后续课程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对《物业管理法规》课程进行设计与教学改革,有利于强化物业管理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规范的物业服务意识,同时也符合课程的教学目标与要求,课程教学改革的实施则可以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助力学生的职业发展。

教学内容整合与设计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质量会直接影响学生对物业管理行业及业务的认识与理解,而课程质量会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材质量。对于物业管理专业教师来说,一般选用何种教材主要是侧重于考虑教材内容是否符合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目标以及实际应用效果。教师普遍希望教材内容能够全面、正确且重点突出,并能关注物业管理专业的新动向、追踪相关热点。但是现有的任何一本《物业管理法规》教材都不能说是毫无缺陷的。相关教材编写的相对滞后其实和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法规的频繁修改相关。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物业管理法,目前应用的诸多法律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和物业管理活动相关联的一些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约束力相对有限,而且一些法律的条文逐年修改,变动太快。这就使市面上现有的《物业管理法规》教材内容很难做到与时俱进、确保内容正确。所以任课教师首先要明白,无论是本科还是专科层次的物业管理专业,课程教学都要紧紧围绕物业管理活动来讲法律,该课程首先培养的是物业管理专业人才,而不是法律专门人才;其次,法律法规的时效性要求教师与时俱进,随时掌握法制建设动态,不断补充更新知识,不断完善教学内容;第三,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和遵法守法意识,以加强法律应用为重点,突出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中的全面理解与深刻应用,教学的目的是以法律的灵活应用为主,而不是强调法理和法条意义。最后,有必要对课程内容进行整合与设计,拓展教学内容,在强化教学重点的同时增大教学信息量,扩大学生的视野。

通过对《物业管理法规》课程的设计,可确定课程的核心主要是物业管理活动的三大要素: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活动。课程的主线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双方主体(业主-物业公司)的法律关系,教学内容以物业管理活动中各个主体的权利与责任为核心来组织,重点内容在于各方主体对权利与责任的认识,以及因权责处理不当而引发纠纷的矛盾解决。然后可整理出该课程的五大模块,该课程的基础是认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模块,其余模块分别是物业管理活动双方主体――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治管理;双方的关系与责任――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物业管理法律责任;双方关系的起源与确定――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双方关系中的纠纷与处理――物业交易法律制度、物业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在双方的关系中,贯穿着物权法、民法、行政法等十几种法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20多条行政法规与政策的应用,所以在具体教学过程中,要处理好各模块之间内容的衔接与内在联系,还要注意处理好与后续课程相关内容的区分。

教学方法设计与应用

1.多媒体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多媒体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要求教师要提前做好设计,对于课程内容教师需要有充分把握,图片的选取必须有针对性、新颖实用、主题鲜明,案例的选择必须有客观性,符合法律法规的描述和实际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并能考虑到学生的认知特点。

针对课程内容理论性强的特点,可在每节课前设计引导案例,通过案例引出要学的知识。对于课程中的热点问题,可利用多媒体播放视频、音频、图片,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而生动,或将干涩的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生动的案例结合起来。这样不仅可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可以让学生感性地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内容。对于课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则可以通过精心整合的典型案例分析及热点问题讨论,让学生进入角色积极思考,培养学生提出不同见解的能力,让学生在分析讨论中澄清模糊认识,巩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而对于一些需要深入探讨或者当前有争议的法律问题,可设计3~5分钟的小型辩论赛,比如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问题,有些学生主张其产权属于开发商,有些学生觉得应该属于业主,还有其他的观点等,就不同的观点可让学生分组展开辩论,最后由教师点评并给出正确意见。

2.项目教学与任务驱动教学相结合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是当今国际教育界十分盛行的一种教学法[2]。任务驱动法是由学生组成项目小组,承担一项或多项工作实践任务,深入实际,学生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学习和应用知识,在实践的第一线提升综合能力。项目教学与任务驱动教学相结合,是指在教学中把教学内容隐含在每个项目中,以具体项目的实施来完成教学任务的一个过程。这就要求教师教学目的要明确,每个任务都要以项目来引领,项目选择要围绕课程重点内容来选取,项目设计要精心;任务设计要有实践性和创新性,项目实施程序要周密。

项目任务驱动法的突出特点之一,就是合作学习[3]。在完成任务的项目实践过程中,学生可以获取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成功感和团队合作的力量,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教学方法不仅能帮助学生变被动接受知识为主动学习知识,还可以培养学生整合知识和经验的能力,以及活学活用的能力。例如让学生主动进社区调研,收集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物业管理纠纷,或引导学生运用现代网络和图书馆资料,查阅典型案例,再运用所学法律知识正确进行分析,并选择适当的途径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培养学生在工作、学习中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纠纷的能力。

3.情景模拟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

情景模拟教学法让枯燥晦涩的法律法规学习变得轻松活泼成为可能。情景模拟是让学生分组模拟实际工作场景,在物业管理业务处理模拟与训练中掌握运用物业管理法规的基本技巧,这种学习的趣味性和主动性,对于培养学生应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有效。比如装修管理,可让学生分组扮演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就装修中常见的问题或纠纷及其处理来设计双方的台词和行为,然后现场演练,其他学生观看并评价,最后由老师点评作总结。典型的情景模拟和小品演绎一样,要求主题鲜明,情节合理,问题解决有始有终。而现场教学是让学生身临其境,在实际的物业小区或写字楼参观、考察或接触工作岗位,临时承担工作任务,听取物业公司人员讲解,与企业人员现场交流或与业主直接打交道,理论和实际工作相联系,看、听、学和用同时进行,使学生对物业管理法规知识的学习得到深化。例如有关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是当前的焦点问题之一,可以安排学生走访小区业主顺便作访谈,了解收集业主的意见,再参观物业公司,听取物业管理人员的观点,然后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对比双方的意见,形成自己的观点,最后参照物业管理的现实,检验观点的正确性。

传统考核方式改革

传统的考核方式一般是在课程结束后安排理论的笔试考试,通过学生书面答卷的分数来确定学生学习的效果。这种理论考核方式往往忽略了学生平时的成绩,容易导致一些学生平时不注重学习,只是在临考前临阵磨枪、突击复习要考的内容;而且就算学生考试及格,但不会运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这就说明书面考试显然考核不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运用情况。这种情况对于《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等后续课程的学习极为不利。如果物业管理法规知识掌握不扎实,那么物业管理的业务操作以及公司运营等是否规范就无从谈起,所以学生的后续学习困难就更大,甚至有些学生干脆就会放弃学习。

因此,可以考虑改革传统的笔试考试方式,从结果考核转向过程考核,强调学生平时的学习,在总成绩里增加平时成绩的比例。课程总成绩包含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大项,平时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各占50%。平时成绩可包含平时上课出勤率、回答问题及作业成绩、参加情景模拟、案例分析和讨论的表现、参观物业公司等活动的成绩,甚至可以设计一些专项考察项目。

结 语

《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学习的效果将直接影响物业管理专业知识的掌握与应用,为了提高教学效果,大学教师必须考虑专业特点与培养目标,进行课程设计与教学改革,并将课程改革措施落实于课程教学活动中。《物业管理法规》课程因其教学内容的规范性、应用性,对于教学改革有其内在的要求,本文只是在教学内容的整合与设计上、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应用上,以及考核方式的改革上作了初步的探索,该课程改革的后续研究还将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和细化。

参考文献:

[1]李娜、岳娜:《从行业需求论课程的教学改革》,《陕西教育》(高教版)2009年第8期。

[2]何红:《物业管理专业教师论物业管理法规与政策的教学改革》,《经济研究导刊》201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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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初中政治;初中生;教师

初中政治的教育不仅仅只是让初中生认识、了解现代社会的政治,最为重要的是要让中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政治学会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利益和人身安全。因此,为保证初中生能够利用现有的法律保证自身的人身安全,教师必须有效地优化教学内容,使初中生的整体素质能够得以提升。

一、初中政治的优化所带来的益处

“无效的劳动是每位教师和学生都面临的最大的潜在危险。”所以,教师需要改变自己的教学模式,使得初中政治教学内容得以优化,初中生能够通过对初中政治相关知识的学习而提升自己的能力。初中政治的有效教学能够给中学生带来很多的益处,比如说,初中生能够通过改良版的教育模式而深刻地认识到政治对自己的重要性,并合理地利用法律帮助自己及亲属,使得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因此,中学教师需要依据初中生的学习现状以及社会中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帮助初中生认识政治相关知识。

二、优化政治内容最为有效的方式方法

政治是中国教育系统之中必修的一门课程,因其涉及社会中的方方面面,所以教师需要改善自己的教育模式,使自己的教学方案能够适合于初中生,并使初中政治的教学内容能够得以优化、简洁。

1.优化初中政治教学,设计其中最为基本的环节

为保证初中生有较为清晰的头脑并能够准确地记忆其中最主要的知识点,教师可以适当地优化初中政治教学内容,并在课堂上设计一些较基础的记忆环节。以鲁教版初中政治教学内容为例,为使初中生能够有效地记忆其中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点,教师在课前设计了一个较为基础的记忆环节:教师在给初中生讲解消费维权这一政治内容时,先给初中生列举了一个与消费权有关的真实案例,然后让初中生通过这个案例有感而发,倾吐出自己对这一真实案例的感想以及自己遇到类似的事件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后,教师依据学生所讲述的内容,并结合初中政治与消费维权有关的相关知识点讲解,使初中生能够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及时消化和吸收课堂中所讲解的知识点。

2.教师需合理配置课后练习题,使初中生的能力得以强化

课后练习题有利于初中生对政治相关知识点的了解以及深刻的认识,所以教师需要合理配置初中生的课后练习,使其能够通过课后练习题巩固所学知识,并能够灵活运用相关知识点。以鲁教版初中政治教学为例,某位教师很看重学生的课后练习题,但是学生并未感觉到练习强加而来的压力。因为这位教师所配置的课后练习的量并不大,不仅能够帮助学生巩固相关知识,还能使初中生有效地认识到初中政治对自己生活的重要性,比如说,结合你自己所学的相关知识点简要回答你对学校成立心理宣泄场所的认识等这些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分析,使初中生能够通过案例分析强化自己的能力。

总而言之,政治涉及社会中的法律法规以及一些道德常理,所以教师需要改变自己的教学模式,使初中政治教学内容得以优化,并教会学生在实际生活中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及时消化和吸收课堂中所讲解的知识点。

参考文献:

[1]张万古.初中政治教学现状分析与改进[J].网络财富, 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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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一的教学模式

法规课程的教学模式通常比较严谨,教师应多注重解释和探讨法律的条文。目前酒店法规课程主要是通过老师讲授,并结合案例和师生共同讨论等教学方式,教学的模式太单一,与学生渴望新奇的学习心理不相符,学生学习专业法规的兴趣得不到培养,教学能够取得的效果也就可想而知。许多老师在教学中,法规的讲解太深奥,没有注重识记法律条文。此外,与其他课程相比(如餐饮管理、前厅与客房、酒店服务礼仪等),酒店法规课程的实践性不够强,如果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那么,老师将不能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

1.2过于落后的教材建设

目前,从酒店法规课程的教材来看,在教科书中还是注重解释法律条文,而在酒店的实际管理中的运用却没有得到体现,缺乏一定的趣味性,不能提起学生的自学兴趣。所以,对于酒店法规教材该领域专家学者应当进行重新设计。

1.3没有明确的教学目标

在酒店法规课程中,通常,老师首要的教学目标是定位于讲解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旅游酒店的法律法规,硬性地要求学生去背诵、理解相关的法律条文,从而缺乏了从实际运用和就业的角度来提升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2酒店法规课程的教学设计

2.1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学生对学习充满了兴趣,教学将会事半功倍。所以,酒店法规的教学,教师首先是要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的氛围应当要和谐,学习的环境应当是宽松的,学生的学习心态才会逐渐变得喜欢和热爱学习,学习的兴趣才会被激发出来。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提高学习兴趣。第一,老师要尊重和热爱学生,教师在课堂中要面带微笑,教师用其人格魅力来吸引学生产生学习兴趣。第二,重视教学的反馈。学生的学习氛围应当体现出民主、平等和相互尊重,交流互动的心境应当是愉快和轻松的。第三,教师在教学内容中应该适当引入实际法律案例,增强课程的实用性与重要性。

2.2完善教材建设

就目前的酒店法规教材来看,在内容上基本是如出一辙,只是注重对条文的阐述,内容上不够全面、没有新颖的观点、解释不够清晰、缺少典型案例的分析、缺乏实际的操作性等问题,这大大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点对教材建设进行完善:第一,要选择好教材的内容,教材的内容应当是结合酒店管理与服务中涉及到的现行法律法规。第二,控制好教材的难度,考虑到教学的学生是非法律专业的,因此教材中应当减少说明和解释相关法理,增加实践和案例教学。第三,在编写教材的体例上,应该增加学前导读、要点提示、案例分析、章后小结、课后练习等内容,用来帮助学生对知识的吸收。

2.3确认教学目标

关于教学目标,主要是要求学生在对专业知识熟悉掌握的基础上,再了解酒店行业的法律法规,对酒店发生的一些常见的法律纠纷能够很好的解决,学会利用法律知识和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酒店管理中发生的纠纷。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当注重我国的三大实体法、三大诉讼法、商法、经济法等制度的讲授。高职学生的法规教学要注重提升能力和广度,对于法理问题则不必过多地深究。

2.4改进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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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3) 01-0296-02

发展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人才是关键。人才培养,教育是根本。到目前为止,我国设立信息安全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70多所。江西警察学院的信息安全本科专业2010年批准建立,2011年开始招生。在本院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明确指出:信息安全人才不但要精通计算机及信息安全技术,而且应掌握我国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执法能力。《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课程是信息安全专业的专业必修课,与其他专业课程相比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如何有效地、整体地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的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对计算机网络环境和信息安全新形势下涌现的法律领域新问题的分析能力,已经成为我国每一所普通高校不得不面对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1 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1.1 课程不受学生重视。本门课程属于信息安全管理类课程,学生刚接触这类课程的时候往往理解为死记硬背的法律法规课程,和技术培养毫无关系。从而把兴趣都放在信息安全技术类课程(如网络安全理论与技术、入侵检测技术、计算机病毒原理与防范技术等)的学习上。因此,先入为主的观念使得本门课程容易被学生们轻视,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谈不上达到学生自主学习的目的。

1.2 过于强调理论教学,导致学生理论和实践技能脱节。本门课程主要介绍国内外信息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背景知识、发展状况,并对较有影响力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由于涉及的条文都比较抽象,教师如果就条文讲条文,就制度讲制度则很难提起学生的兴趣。完全按照大纲照本宣科显然不是与时俱进的教学方法,通过实践教学可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同时在备课与课堂教学的过程中,真正做到教学相长。

1.3 课程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更新频繁,教师备课压力大。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起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律体系初步构建,但体系化与有效性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形式上看,有法律、相关的决定、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及相关文件、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及相关文件多个层次。我们作为信息安全专业的教师,对于信息安全技术的掌握是强项,但是相关的法律专业的知识,不仅仅是现有的法律条文,也包括随时更新的法律法规,这方面的学习几乎是随着每个案例的出现来进行的。所以,教师的法学知识需要随时的更新。如果教师不能及时跟上时代的发展,易让学生感觉正在学习陈旧过时的知识。

2 课程教学的改革

2.1 使用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教师根据课堂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设计教学案例,组织学生开展讨论,形成反复的互动与交流,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开放式、互动式的新型教学方法。在《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是贯彻公安教学紧贴公安实战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实施“战学研”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教师把公安一线实践作为学校教学的生动课堂和不竭源泉,在基层公安实践中收集典型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例,用案例讲解法理,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融入到鲜活的案例情景之中,使学生能够从真实的案例中感受法理,学习法理。如在讲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一节内容时,选用“哈尔滨某大学学生用黑客入侵学校网站修改成绩案例”进行讲解,发生在校园内的案件更贴近学生,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在案例教学中,学生拿到案例后,先要进行消化,然后查阅各种他认为必要的理论知识,这无形中加深了对知识的理解,而且是主动进行的。同时他的答案随时要求教师给予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加深思考,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理解补充新的教学内容。

2.2 使用模拟法庭教学。模拟法庭的设置对成功举办模拟审判活动而言非常重要。学校应当设置专门的模拟法庭实验室,配备必要的器材和物品。首先通过新闻、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选择有典型性的最新案例;然后将学生分为若干个小组,各个小组自由选择案例。小组内自由安排法官、控方和辩方,由小组组长担任审判长,具体安排小组内各方工作;第三是庭前准备。各小组人员讨论案情,拟定审判方案。正式开庭前,学生要准备好诉讼文书和证据资料。从开庭公告、进行开庭准备到作出判决,均要做到有法可依;第四是开庭辩论。陈述案情,控、辩双方激烈辩论,审判组给出判决结果。这一部分体现出学生提前所做的工作,是给出课后评价的主体;最后是案件答疑和提交结案报告。关于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的技术知识,教师和其它同学可以自由提出问题和见解。鼓励大家进行自由讨论。小组以案例为核心,将法律知识以及技术知识写成书面报告形式。

2.3 削减部分理论课时,加大实践学时。加强实训教学,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必由之路。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进而提升技能,真正做到“知行合一”。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起草的《普通高等学校信息安全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中建议了四种实践教学环节:实验课,课间实验,课程设计,课外实习。比如我们在讲解“有害数据及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这一节内容时,可以通过实验首先让学生观察计算机病毒感染后计算机显现的特点,然后选用“熊猫烧香病毒案件”进行讲解,最后在取证机房让学生完成案件的司法鉴定流程。实际上,实践教学环节远不止以上四种,各学校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出更多的实践教学环节,达到锻炼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

2.4 注重立体化建设。第一是传统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有机的结合。多媒体课件信息量大,能够优化教学过程。但多媒体不恰当的使用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也不利于发挥学生的想象力。所以利用文字表达困难或者难以理解的内容可采用多媒体教学,如播放案件的相关视频文件,对于案例分析则发挥传统的教学优势,进行课堂讨论、板书讲解、结合提问将问题层层剖析、层层深入;第二是创建丰富的网络资源环境,方便学生的学习和交流。另外,教师还可以通过微博和微信等新兴手段反映对社会上一些信息安全事件的认识,引导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拉近师生的距离;第三是课程的案例库建设。案例教学法以案例库建设为基础。案例库是学校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的成果表现形式之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设施。《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课程案例库建成后,教师应当将该成果应用到教学中,在教学实践中不断修订和补充案例。

2.5 考核方式的改革。传统的考核方式下学生为被动的学习状态,应付考试的心理,课程的学多集中在期末考试的突击阶段。本门课程的考核由平时成绩(出勤率、课堂表现成绩、实训报告成绩等)和期末笔试成绩综合评定,使学生重视平时的学习,提高教学效果。在期末的笔试试卷中,重点考核对案例进行分析的能力,鼓励学生学会用所掌握的法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

3 结束语

总之,只要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大胆改革、勇于创新,别具匠心的钻研教材,重组教学内容,根据学生们的兴趣及爱好精心设计各种不同的案例,努力营造与人合作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氛围,调动学生学习的情感,激活学生的思维,促进学生萌生强烈的探究欲望,就一定能大幅度提高该课程的教学效果,以培养出更多合格的信息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参考文献:

[1]王隆娟.探讨《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课程的教学方法[J].信息安全与技术,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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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伦理学是以识别并解决伦理问题为导向,研究护理伦理的学科,它属于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之一。护士人员在医疗护理中处于一种特殊角色的地位,经常会面临各种伦理困境并需要护理人员作出伦理决策,并且护理人员的决策将会对病人的利益和权利有所影响,并且还会对自己护士职责的履行有所影响,所以在护理伦理教学中重点培养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已经成为教育工作者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 护理伦理决策能力的相关概念

在日常生活中,每个人每天都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决策,护士人员在护理工作中也是如此。伦理决策实际上就是做伦理上的决定,判断过程和选择过程是伦理决策涉及的两个主要方面。个人的价值观、信念、社会文化、法律法规、宗教信仰等都会对伦理决策造成很多的影响,所以决策者的专业知识水平、道德水平以及对伦理理论和原则的掌握情况都会影响到决策者在特定情景中所作决策的正确性。护理伦理决策也就是护士人员在护理工作中面对伦理困境时所作的伦理决策,是在护理实践中对伦理理论、原则以及规范的具体运用。护理伦理决策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个人决策,另外一种是团队决策。前者是指由护士人员个人独立地作出决定;后者是指由伦理委员会或相关团体经过共同的商量、讨论之后的决定。

二 护理伦理教学中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现状

1 课程设置以及安排

通过研究发现,目前我国本科院校护理教材中涉及与学生伦理决策有关的内容相对较少,专业院校有关学生伦理决策的内容只有两个理论学时,并且没有实践学时,而且护理伦理理论教学的两个学时也大多在大一、大二期间学习。从课程设置方面就能看出对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不重视。据研究表明,临床护理急需的有关伦理决策能力培养的教育在大部分的高等护理院校中都有所欠缺。但是国外则不同,国外很多高校都极其注重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并把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贯穿于整个临床护理教学中和各临床学科的学习以及实习中。

2 教学模式

目前国内高校进行护理伦理教学的时候,大多还是以讲授课堂理论为主,并以案例分析方式为辅进行教学,教学形式和方法相对单一。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但那是对于首次暴露于临床环境中的护士生们而言的,因为他们会对护士的角色非常敏感,从而对护士作出的伦理决策也会比较敏感,但是当学生已经熟悉了护士决策并且接触的病历多的时候,案例分析的教学方法就有了一定的局限性。

3 师资力量

通过调查方面,全国的医学伦理学教师人数特别少,并且这些教师中,一半以上的教师是医学背景,少部分的教师是教育学、伦理学、哲学、管理学等背景,并且即使是伦理学专业毕业的教师,也大多缺乏充分的医学知识以及临床经验,而基本所有的医生和护士也并没有接受系统的伦理学方面的训练,护理伦理教学中的师资力量太过薄弱。

三 护理伦理教学中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

1 加强防范医患纠纷的教育

面对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的现状,在护理伦理教学中首先就要对学生加强防范医患纠纷的教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在护理伦理教学中,教师可以把有关护理人员的医德规范、行为规范以及工作制度进行整理总结并让学生进行学习,从而使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以及对社会、对病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树立在学生心中,让学生要正确认识到,在护理服务中不仅需要精湛的护理技术,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护理伦理道德水平。第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从患者来到医院开始就与医院建立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具有法律效益。所以对于医疗护理活动中的法律法规学生都要充分掌握,并且要能够明确护士和患者双方彼此应该承担的责任、权利以及义务等,并且要结合近几年中出现的投诉纠纷事件进行法律知识、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内容的学习。第三,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健康知识教育不仅是护理的手段,更是提高护理质量的关键。在患者的求医过程中要满足患者的求知需要,护士人员要对患者以及患者接受患者的病症以及治疗方法,医学上的猜不准原则和许多未认知的东西要让患者予以理解,尽量减少出现伦理困境的发生。

2 设置决策的伦理情景

在护理伦理教学中可以通过设置决策的伦理情景来培养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在护理实践中,护理人员会遇到多种“伦理困境”、多种需要决策的伦理情景,并且具有千变万化、复杂多样的特点,远远不是通过教育就能全部涉及到的。但是可以从多种伦理情景中归纳出几种普遍性的伦理情景。一是病人的要求与自身专业伦理知识相冲突。例如在护理实践中,护理人员给某些胃肠道疾病患者或者接受放疗的患者插鼻管以给患者供给营养,但是患者因为自身疾病治愈无望、家庭条件问题或者是其它原因,患者自己拔掉鼻胃管并放弃治疗,为了控制患者的病情以及保证患者正常的营养供给,护理人员根据自身专业伦理就应该约束患者的行为,但是却又会与患者的个人意愿相违背。二是医疗护理措施各有利弊。例如在对生病的孕妇进行医疗护理的时候,如果要控制患者的病情,患者就需要持续服用药物,但是该种药物会对胎儿的正常发育有所影响,但是患者如果不服用药物,则有可能会危及患者的生命。三是专业伦理与专业要求发生冲突。例如在工作中,医生没有告诉患者就为患者服用了实验性药物,从护理人员专业要求的角度来看,护理人员要配合医生并执行;但是从护理人员专业伦理的角度来看,护理人员则有维护患者知情权、维护患者自身利益的义务。通过让学生对以上三种普遍性的伦理情景进行了解,使学生掌握面对这些伦理问题时的解决方法,使学生在日后的护理实践中遇到类似的问题能够作出护理伦理决策。

3 转变教学方式

传统的理论讲授方式和案例分析方式已经满足不了护理伦理的教学要求了,这就要求伦理学教师转变教学方式。上文提到过案例分析方式适合于首次暴露在临床环境中的学生,案例教学法具有现实性、互动性以及开放性的特点,所以对教师的课程准备以及案例教学的组织能力要求较高,并且教师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准以及控制局势的能力等。案例教学中伦理学教师要注重对案例的选择,最好选择能反映当前护理实践现状的案例典型。其次在案例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对案例进行谈论,促使学生对伦理决策进行全面并且细致的考虑,不断锻炼学生的判断、选择以及伦理决策的能力。

案例教学不是护理伦理学教学中的唯一形式,在日常的伦理教学中,伦理学教师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培养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如小组讨论、案例讨论、伦理查房、PBL小组讨论、公共讲座或杂志俱乐部等多种形式。教师也可以把多种方法结合使用,例如案例分析加讨论的方式,教师可以组织两名学生对某一伦理困境案例进行争论,让其他学生进行思考并讨论,这种方式既能够让学生完全参与教学的过程,又能够不断提高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

4 使学生明确正确伦理决策的基础以及依据

使学生明确正确伦理决策的基础以及依据是培养和提高学生伦理判断能力的关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专业伦理的理论以及原则。生命论、人道论、公益论等都属于专业伦理的理论,基本原则、自主原则、公平原则、不伤害原则等则是专业伦理的原则。我们可能无法通过这些内容直接解决伦理问题,但是这些理论和原则却可以帮助我们从宏观上分析问题,为伦理决策提供一个大的前提。(2)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一方面与专业伦理的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也属于正确决策基础和依据的重要内容。护理人员可以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需要给予满足,使伦理决策能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能够符合专业伦理的相关要求,还满足了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需要。(3)价值观。价值观主要包括专业、个人、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价值观。护理人员在进行伦理决策的时候,首先要根据护理伦理规范及护理职业规定形成自己专业的价值观,还要了解患者的价值观,例如有的患者拒绝输血就是因为宗教信仰的原因。护理人员在进行伦理决策的时候,要在专业价值观的前提下适度的尊重患者以及患者家属。

5 使学生掌握正确伦理决策的基本程序

为了在护理伦理教学中不断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在教学中伦理学教师可以给学生多介绍几种不同的伦理决策模式,让学生对这几种模式分别分析其优点和不足,并让学生进行分析总结,从而使学生掌握正确伦理决策的基本程序。正确伦理决策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是要正确认识伦理问题。其次护理人员要对相关的事实资料进行收集、评价。再次要根据伦理问题,对可实行的方案进行罗列,并对各个方案的利弊进行分析并对每种方案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然后要考虑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伦理、专业要求及其他多种因素,并把这些内容作为伦理决策的基础和依据。再就是护理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是通过伦理委员会进行审议,从而作出伦理决策。最后就是要对伦理决策进行实施并评价。学生只有掌握了正确伦理决策的基本程序,才能在解决实际伦理困境的时候始终遵循着正确的途径,并能够让学生结合实际伦理困境进行灵活的运用,从而做出正确的伦理决策。

总之,目前,护士的责任范围正在从生理、疾病观察和临床护理向心理、整体等方面逐渐扩大,这就要求护士人员不仅要掌握专业的护理知识、精湛的护理技术、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更要具有较高护理伦理道德水平以及伦理决策的能力。培养护理专业学生的伦理决策能力是减少或者避免护患矛盾的产生、提高护理效果,适应社会以及临床护理工作需要的关键,所以伦理教育工作者要更加注重在护理伦理教学中学生伦理决策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