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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4-10 14:41: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

篇1

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原则和方式

政府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机构工作能力和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

按照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等绩效因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行购买服务、绩效考评等方式,依据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验收结果给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和服务效率。

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内容及标准

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包或服务券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老年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社区诊断、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详见附件《**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检查验收标准》),列入政府补助范围。

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标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及重庆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7〕109号)文件规定,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是15元/人·年,其中中央补助4元、市财政补助3元、县财政补助8元,并随财力增加逐步提高本级补助标准,拓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方式

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服务券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给予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服务券。公共卫生服务包主要包括:社区基线调查和社区诊断,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儿童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重点人群保健和慢性病患者管理等项目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券包括:产前检查和7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社区居民凭县卫生局印发的公共卫生服务券,在县卫生局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免费接受规定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

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

县财政、卫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和机制,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等绩效因素,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为核拨补助经费提供可靠的依据。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由县卫生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行政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专家,成立“**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组”,负责对全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绩效考核评价依据、对象及方法

1、考核依据。《**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2、考核对象。辖区内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3、考核形式。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分为日常和定期检查验收。日常考核委托县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实施,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考核由“**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组”实施,每年11月对全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4、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统计公共卫生服务券回收情况、现场观察、入户实地调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

5、考核结果评价。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日常检查占60%,定期检查验收占40%。考核检查结果分为四个档次,按得分多少划拨经费,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分—79分为合格、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当年核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

五、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及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依据考核检查结果给予补助,优秀的给予全额经费补助,良好的给予90%的经费补助,合格的给予80%的经费补助,不合格的不予经费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检查达合格以上的,经费补助还须征求所在地办事处(镇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意见,由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审批同意方可由专户拨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卫生局注销其机构的相应执业资格。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冒领补助经费的,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享受政府补助经费资格等处理。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报县政府予以全额收缴或部分收缴。

篇2

【关键词】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财务管理

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中国自成立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一次重要改革。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群众开展公益性的公共卫生预防工作。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关系民生安全,关系国家与经济安全,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更加规范化。当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楚雄州内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加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财务管理,确保卫生服务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楚雄州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归纳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普及教育相关健康理念与知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在此过程中,项目资金的支出涉及了多个方面: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药品材料费、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13项经费。其中除前四项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和药品材料费外,其余九项支出金额的总额应少于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面对如此繁杂的财务资金管理,再加上公共卫生服务业务与财务的不同步、《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缺少对“服务收入”作账务操作处理、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实行科学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显得至关重要。财社【2010】311号中提及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云卫发【2013】26号中也规定将考核后兑现的有关项目服务的补助资金列为服务收入进行管理。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指政府安排的用于为居民提供免费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的管理方法有:第一,在资金拨付上,严格遵循“上年预拨,当年结算”的办法,上一年应根据服务的人口数、人均经费标准规定预拨补助金,而当年则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评情况及时进行结算,年度项目经费的给付应该要结合公共卫生的考评结果进行拨付。第二,补助资金应遵循“按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保证项目开展与人员开支为重,压缩公用支出规模,合理规划支出;遵循“统筹协调,抓住重点”的原则,健全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发挥财务工作的调控作用,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第三,做到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各级财政及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控制方法,完善资金的管理与利用,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规范核算工作,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真正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等支出。第四,在资金安排上,要严格遵循“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补助80%资金,其余的20%由地方财政自行配套。各级财政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应按当年的补助标准进行足额安排,以保障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第五,此外还有,如,变财政非集中支付的方式为集中支付,资金的转拨不得通过专业的公共卫生组织机构,服务项目的收支应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簿,以及资金的审批与特大支出项目采用集体决策签发和责任追究制等,以保证补助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且合法。

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中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问题

(1)项目经费结余过大

2010年,财政部颁布出台的相关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通知中严格规定,社区必须参考服务项目成本补充标准进行补助金的拨付,真正将补助资金用于需要的人员支出及开展服务活动所耗费的经费中,不得用于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中。但是,该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对卫生机构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该政策规定了较多项目不得开支,以致于资金用不出去,到年底时全部用于抵付人员薪资。在实际工作中,楚雄州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部分社区的人员经费占项目资金的七成及以上,其余必需品的耗费支出较少。

(2)项目经费范围不清

相关准则中对机构开展项目使用公用经费的规定不准确,资金用于人员补助的途径也不明确,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不补发其他津贴和补助又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途径。由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导致部分机构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资金甚至盲目使用资金。如,开展卫生服务活动时所需的必要耗费等公用资金的支出中,“公用经费”与“必要的耗费”解释尚不明确,内容不够具体清晰,缺乏明晰的开支标准。

(3)项目经费的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服务项目中的专项经费的拨付并不能实现财政直达,部分经费得经过层层的地方财政、卫生主管部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间接拨付,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缺乏财政监管,专项资金延迟拨付现象时有出现。另一方面,专项资金未建立资金或备查账。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单独核算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与经常性费用混合使用,专项资金的收付与结余得不到清楚的体现,导致对其监督困难,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较为困难。另外,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如不严格遵循规定违规收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开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在使用中部分机构也未能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进行各种经费的分配。

2、核算不严谨

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在进行年底或月末的考核情况报告中只概括总结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表述含糊,未能明确指出错误及问题。而一些机构由于没有意识到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性,只对考核结果进行简单的统计,缺乏详细全面的调查;专项经费与地方政府其他资金的混合使用使得核算过程与结果相差较大,统一较为困难,导致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不相符,影响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收入和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出未在“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进行核算。

三、项目经费管理与核算的改进措施

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

首先要对补助金额落实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认真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杜绝任何单位挤占、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其次要明确补助金的使用范围。例如,人员经费列支长期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福利费和独生子女费等;劳务费中应支付给服务补助、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宣传讲座报酬等;水电费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所应缴付的水电费;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以及其他诸如邮电费、交通车辆运行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药品及卫生材料费等共13项费用的范围。另外要明确经费的使用原则,主要有:据实确定经费、服务的内容质量与经费挂钩等。还要贯彻落实“共同筹资、分级承担”原则,保证基层公共卫生人均补助达到40元。最后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合理划分社区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资金分配,增加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使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多种类型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医治。

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核算

首先,应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与账簿,实行专账核算。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二级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按“人员经费”、“药品支出”、“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明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支出情况,应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同时还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备查账,具体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单独分类,确保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9项经费支出金额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国家、省、州的有关政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出管理,将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执行进度有效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合理合规地消化结余资金。

其次,要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与总表、基本公共卫生支出与药物补助支出明细表五张报表,以明确反映出各个具体服务项目各时期的累计支出数额。另外要采用电算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幅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后,加强考核,要注意根据具体的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直接将经费兑现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机构中,不得拨付至其他机构辗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具体实际确定成本补偿标准,兼顾服务的工作难度、数量及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已经十分重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是对其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核算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真正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得从加强其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核算方面入手,着手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从而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水平的提升。

篇3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健康为根”的理念,高举全民健康旗帜,实施健康社区战略,着力克服制约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调整卫生服务结构,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做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承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强化技术合作与资源融合,引导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共同服务于群众健康,实现“重心下沉到网底,关口前移到社区”,呼应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实现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忠实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实施健康社区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一体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为导向,做到设施配备多能、人员培训全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健康效能,使其真正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有形载体。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按照网络化、项目化、绩效化、规范化的标准,组建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使其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功能载体。建立“收支两条线、基本用药零差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运行机制,使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进得来,使不合格的人员出得去,实现“政府主导,奖勤罚懒,群众受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60%以上,社区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85%以上,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利益与和谐的统一,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的原则

改革的总体原则是“七个一体化”,即:体制创新和符合区情一体化,主动改革和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一体化,中心科室和服务站站室一体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公卫分中心和社区团队管理一体化,功能、形象载体与健康社区工作平台一体化,改革动机与健康绩效一体化。

1.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均等化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立足区情的原则。坚持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遵循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走出一条具有雨花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3.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依靠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依靠创新提高质量和服务,以有限的卫生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绩效。

4.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改事不改人,伤筋不动骨”,一方面积极推进改革,另一方面注重改革方法和步骤,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四、改革的内容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突出防治一体,以防为主,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统一由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力求使医院成为一个开放的社区,使社区成为开放的医院。

二是优化功能结构。打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临床科室设置,实现2部1办新的功能架构,即行政管理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和综合办公室。其中,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由医疗康复分中心、公共卫生分中心和若干公共卫生服务团队组成,使垂直的树状结构变为广覆盖、均等化的扁平结构。

三是整合卫生资源。将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编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以每团队服务近万名居民为原则,全区组建22支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服务,进一步将公共卫生资源贴近网底,将适宜社区开展的服务项目全部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7个大项、63个子项的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四是转变服务模式。严格执行社区医生岗位责任制,建立固定的服务对象,以签订家庭保健合同为抓手,变过去被动、阶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个人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主动、上门、连续、全程公共卫生服务,做到:疾病预防立足社区,打造反应灵敏的社区疾病防控网;卫生监督进驻社区,织就群众放心的社区食品安全网;妇幼保健服务社区,构建温馨知心的妇女儿童关爱网;应急行动依靠社区,构筑快速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置网;三级医院牵手社区,形成方便快捷的城乡医院双向转诊网;医疗救助惠及社区,编织惠及百姓的卫生公益利民网;医疗保障普及社区,筑牢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服务能力支撑社区,建成人人享有的基本卫生保健网;健康管理扎根社区,构筑一流品质的健康管理网,使卫生服务进一步贴近一线、贴近基层、贴近健康。

五是创新运行机制。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收入考核指标,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补偿标准,按照考核体系健全、服务数量准确、医疗质量真实、群众满意度过硬、考核方法可行的原则,对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单位、全站、全团队、全人员的绩效考核,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把医疗卫生队伍的积极性由创收项目转移到公益项目上来,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减少社区各种疾病发生上来,彻底解决“重医疗轻预防、重院内轻社区、重功利轻公益”问题,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回归公益性质。

六是完善支撑体系。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供应、资金财务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等工作。在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公共卫生助理下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分中心任主任,选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到区级公共卫生单位挂职业务科室副主任,建立人员互派制度,实现共建、共享、共荣、互融、联动的合作机制。

七是提升工作效能。(1)以三级医院支援社区为契机,“腾笼换凤”,充分吸纳省人民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实现更为广范的“错层下沉,纵向合作”。省人民医院与区卫生局形成一体化、紧密型的全方位的合作。省人民医院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派出专家和技术团队、相关专业设备,支援临床科室建设,首选合作开设神经内科病区;在区妇幼保健所设立雨花社区眼保健中心,填补城南地区儿童眼科诊疗的空白,健全其服务功能。(2)与残联合作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与残疾康复工作的协作,将残疾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注重提高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的可及性;与体育部门合作建立5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扩大体质测试人群和建立国民体质档案,为社区居民身边提供方便实用有效的体质监测服务;与红十字会共同建立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基金,对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个人医药费用在3万元以上低保户、五保户,6万元以上特困大病患者开展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卡”持卡人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优惠;与计生部门共创“世代服务”品牌;与工、青、妇等组织共同培训艾滋病防治志愿者队伍。(3)促进卫生系统和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卫生系统内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和互动配合,改变零散和粗放的状况,使之运行高效、水平提升,提升卫生系统的整体绩效,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五、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1.中心突破(20*年3月—4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改革,取得改革突破。

篇4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县乡镇(街道)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改革,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驻村医生巡回医疗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万名农村居民根据省定标准配备医生,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数字化卫生”。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集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双向转诊等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以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集中社会各方力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坚持“统筹发展、突出‘三基’”原则。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把握基层基础基本重点,向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倾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优”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调动和激发城乡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机制创新、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运行效率。

坚持“立足县情、协调发展”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医疗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做强龙头医院、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细驻村医生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强肿瘤省级龙头学科建设,并力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县中医院力创三级乙等中医院。两家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医疗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与上级医院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2.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储血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快我县“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南岩、镜岭镇、新林乡、巧英乡等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计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明确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定位,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中医药治疗,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六位一体”服务。

4.做细驻村医生制度。实行驻村包片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的驻村医生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性质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按上级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为标准核定,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对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当增加编制。

2.开展县乡托管试点。沙溪镇卫生院和东茗乡卫生院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托管,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不变,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实行人、财、物和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并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设备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管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高被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医疗资源逐步纵向整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全而不强。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检验、影像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实现优质资源的柔性流动。

4.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随访有档案的“五有”制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考核“六统一”管理,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进程。

5.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将急、危、重病人送到县级医院,治疗后进行康复时再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培训,委托定向培养临床大专社区医生10名以上。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3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卫生人才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乡镇新招聘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分专业安排在县级医院规范化轮训一年,再输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及技术骨干到县级医院培训制度。同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3.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县级医院要在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医院各方面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每家县级医院与2至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3-5月):根据省医改精神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与衔接,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5-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各项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今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总结向省政府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劳动、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1.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配置标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业务工作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政府主要负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业务收入和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经常性收入补偿;建设发展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出由政府专项补助。

3.村卫生室补助。政府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根据省定标准在建设初期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规定标准安排。

4.县级医院补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政府合理安排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妇幼保健事业予以倾斜。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十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主要任务,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务,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能力、服务人口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行绩效考核,对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综合的绩效考核。三是补助与绩效挂钩,对于绩效好的机构,预算补助全额发放;对于绩效较差的机构,预算补助按比例核减,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与管理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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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工作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注重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内容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

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和设备建设,努力提高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及水平,确保年内达到二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至年底,河东新增1所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确保建档率达80%以上,规范化建档率达70%以上。国家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3、至2012年底,至少为妇女、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残疾人和低保对象等六类人群提供价值250万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妇女保健管理率达30%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低保对象)管理率达30%以上。

4、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管理率、控制率均达50%以上。

5、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筛查、管理,确保管理率达30%以上,稳定率达50%以上。

6、加大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达70%以上、满意率达85%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继续有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强各服务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顺利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区卫生局将与全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订立《2011——2012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合同》,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和工作责任。各服务机构要认真按照《区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最低任务分配表》(附后)的任务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保健管理任务。为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服务机构均要设立公共卫生科,并要有一名分管领导,要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原则不得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20%。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提高意识

各卫生服务机构要继续充分利用编印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要开展广泛的、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内容,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人心,争取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就医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完善模式,健全功能,树立品牌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根据社区居民需求,通过流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进社区、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提供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连续服务。实现“以块为主”向“条块结合”的方向转变,形成项目有专责、服务有团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化新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健康管理的服务功能。重点加强慢病预防控制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六类人群保健管理等难点项目,尤其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注重交流,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鼓励和帮助他们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同时要为慢病患者和六类人群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的服务,提出科学、合理、详细的干预措施。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六位一体功能,让广大居民真正感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带来的好处。三是充分发挥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龙头作用。要全面加强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在全区推广,树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牌。

(四)加强培训,引进人才,提升能力

加大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充实公共卫生岗位。同时,认真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3年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培训工作。加强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等专项工作培训及岗位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继续开展以加强“三基”训练为基础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和全科护士培训,加强以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为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要通过举办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所有参加公共卫生培训的工作人员回来后均要对内部人员进行再培训,增强培训效果,使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五)严格监管,强化考核,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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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区委、区政府全面改善民生的要求为指导,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街道为主导,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系。街道主要负责本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负指导、监督之责,确保提供各种优质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相关要求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基本医疗、计生指导等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2.坚持布局设置合理、设施设备完善、人员符合要求、组织管理有序、服务技术规范的工作格局,形成街道(社区)、医生和居民的良性互动。

(三)工作目标

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和“医生知人人、人人识医生”的工作目标,进一步理顺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变能力,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成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实效。

(二)落实制度,强化职能

根据*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工作方案,出台实施细则。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列席社会事务科会议制度、联系会议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加强街道(社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简报、通报会、网络等各种方式及时反馈、通报工作情况及进展。

(三)三级管理,提高效率

街道聘专人担任公共卫生助理员,处理日常常规公共卫生工作,同时组建有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楼道组长构成的三级服务网络,从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效率,及时传达社区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

(四)广泛宣传,合理引导

搭建有效的群众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宣传工作的载体和平台,有计划地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扩大卫生服务的覆盖面,使新老宁波人得到相同的市民待遇。

(五)加强考核,促进激励

根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管理,每年定期对社区责任医师团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团队、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同时,考核结果上报区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委员会,通报卫生局,考核结果计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年终属地化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评出10名优秀社区责任医生,由街道设立专项经费予以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完善网络(2009.2—2009.3)

街道在第一季度召开一次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建设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讨,并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将社区卫生工作纳入街道的年度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网络,街道聘专人担任公共卫生助理员,并在街道办事处设立公共卫生服务窗口,由公共卫生助理员处理日常常规公共卫生工作;组建有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楼道组长构成的三级服务网络,根据所辖社区范围,每个责任医生结对2个社工,共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

(二)建立制度(2009.3—2009.4)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参加街道工作例会制度、团队长列席社区例会制度、社区责任医生与社工结对工作制度、信息报告制度、社区责任医生下社区等各项工作制度。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和中心共同开展各项工作。

(三)成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室(2009.4—2009.6)

在郎官、尹江岸、朝阳、马园社区建立卫生服务工作室,其余几个社区根据实际与或其他社区工作室兼用或设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台,使社区全科责任医生团队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场所,工作室基本设备(空调、电脑、档案柜、工作桌椅等)由街道统一配置。

(四)属地化管理全面实施(2009.6—)

进一步强化街道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职能,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实行绩效管理,由社区对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民主管理,表达社区居民对服务的要求,督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改进服务。从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公共卫生助理员处理日常常规公共卫生工作,以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联络员、楼道组长的三级服务为网络,通过社工(非公共卫生联络员)与社区责任医师结对的形式,共同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具体组织结构图如下:

五、资金保障

(一)培训费用:15000元。对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二)建立社区责任医生工作室费用:约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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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一)预算管理

本办法所指的“机构”是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与支出统一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准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二)使用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补助资金可以列支的项目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技术指导、讲座、咨询、随访等费用,以及查体材料、宣教材料、通讯、交通补贴、印刷、邮寄、宣传、场地租赁等物耗成本费用。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三)分配原则

机构间的分配原则:谁承担任务谁获得补偿的原则。

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任务的,补助资金分配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项目,该项目经费分配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由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承担的任务,经费按比例分配。经费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一定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

服务项目间的分配原则:参照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合理分配各项目所占资金比例,并据以分配项目补助资金。

(四)监督检查

根据资金的拨付进度,不定期地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专项补助资金结算的依据。将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对乡镇卫生院全年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充分利用相关媒体或乡村公共场所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进行公示,提高项目实施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发挥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5]。

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虚报、瞒报有关情况骗取上级补助资金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外,要相应核减上级补助资金,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会计实务处理方法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及时列支费用,避免补助资金结余过大;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及列支标准,确保支出合理;建立补助资金专账或备查簿进行核算,做到核算清晰;规范补助资金账务科目处理,正确核算帐务。

(一)收到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单

借:医疗支出或待摊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的,凭“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等原始凭证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3)其他方式的,凭银行进账单等原始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二)支出经费时,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借:医疗支出—公共卫生支出—(按经济科目到类、款、项)人员或公用经费—(可以按服务项目下设明细科目)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银行存款或现金等科目(其他方式)

设置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或辅助帐),详细登记“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经费的支出情况,包括支出的日期、事由、金额等资料,并在期末分析计算本期支出补助结转(余)。期末结转后,“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无余额。

(三)原始票据的归集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支出的原始票据归集、审核工作,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各级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的重要依据。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原始票据要规范。购买服务、耗材等要有正规发票,杜绝白条入帐。耗材、宣传材料等需附购买清单。发放劳务补助要有统一规格的表格,附有出勤考核记录等,领款人必须签字。健康讲座需附通知、签到册。

(2)对服务人群开展的服务项目如体检等,要根据工作量,分时间段填制正规表格,服务对象要签字认可,要如实反应检查人数。

(3)应收检查、化验等费用,应有服务单位的门诊收费票据。

(4)原始票据要具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的签字,经会计人员认真审核后方可入账。

三、正确处理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关系

“补助资金管理”依据的是资金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指标,对于禁止用补助资金列支的内容要严格禁止列支。财务人员要了解服务内容,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各单位对提供的各项服务要保存好工作记录与考核记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基层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对于单位发生的公共卫生支出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即:“公共卫生支出”明细科目下核算的内容并不仅限于“补助资金”允许列支的内容,凡与公共卫生工作相关的支出都要在此明细科目下核算。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与财务会计制度是两条线的问题,单位对于项目补助资金方面的核算,通过设置备查簿或辅助帐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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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发挥公立医院优势、整合社会医疗资源、完善市场运营机制、融入街道社区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整合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立足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社区卫生服务着力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力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于提高城区居民对卫生服务和医疗保障的满意度。在2007年7月前,基本完成机构规划和框架建设,年内建立比较完善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建设思路

(一)机构设置和规划。城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6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构成。按照丽水城区街道划分,在紫金、万象、白云、岩泉和水阁街道各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每1.5万左右人口建1个服务站,其中,紫金街道中心下设3个服务站,万象街道中心下设2~3个服务站,白云街道中心下设2个服务站,岩泉街道中心下设1个服务站,水阁街道中心下设若干个服务站。水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体制仍按市政府〔2007〕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富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暂由莲都区卫生局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管理。

(二)性质和申办要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承担所辖社区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分别由市中心医院、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5家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向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办和承诺,经确认批准后挂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申报、综合评价、择优确定”的原则,在设备、人员、房屋等达到准入要求的前提下提出申报,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考察论证后确定举办单位、发证、挂牌。

(三)运行和管理机制。市卫生局是城区社区公共卫生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机构组建和日常管理,制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考核办法,定期督查、指导、培训、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工作经费,奖优罚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服务效率,同时,根据国家、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结合丽水实际,制定《丽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标准》。市疾控中心、妇保院、卫生监督所、市直公立医疗机构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关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所辖区域人群的组织、宣传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市、区政府分别成立城区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网络。

(二)明确职责,合力推进。市卫生、发改、人劳社保、计生、民政、药监、建设、计生、民政、宣传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研究制订社区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市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制订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及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市人劳社保部门负责完善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制定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工作、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市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市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莲都区卫生局协助市卫生局做好城区农村人口公共卫生组织、协调工作,并参与城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加大投入,完善制度。

1.建立政府补偿机制。按照“政府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的原则,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并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从2007年开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服务人口补助(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流动人口每人每年7.5元),启动阶段先拨付部分补助经费,年度考核之后,按服务到位率兑现补助经费。从明年开始,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健全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市、区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报销比例,建立科学合理的支付方式和有效的双向转诊约束机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收费标准,调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费用的个人支付比例,逐步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

3.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三者之间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完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将适宜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协管等方面的基础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5月上旬):市卫生局设置规划、准入标准等,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完善后,提交市政府研究。市政府出台实施方案。

(二)宣传申报阶段(5月10~25日):根据实施方案,举办主体进行申报、承诺,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举办单位。

(三)审查培训阶段(5月25~6月30日):按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举办主体做好机构选址、房屋装修、设备和人员配置等工作。市卫生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审查,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外出考察,对责任医生、公共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全科医生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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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年起,县委、县政府已着手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硬件投入和功能转换准备。到*年底,县财政共计投入近一亿元对全县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分别对全县120家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同时,逐步解决了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的瓶颈问题,落实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日趋完善。

但随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转换,一些新的问题随之产生,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并有效化解。一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会导致新的“大锅饭”现象产生;二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均等化配置易产生医疗资源浪费;三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待遇相对偏低,无法吸引住优秀人才;四是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方式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五是目前由于缺少一套完善的、切合本县实际的考评体系,造成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本县医疗和防病工作发展。

为此建议:

一、切实防止新的“平均主义”现象的发生。以前的乡镇卫生院,由于机制、体制的问题,市场经济大环境的冲击,加上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医院主要靠医疗行为盈利补贴,为求生存,医疗行为存在明显趋利性,争病人、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现象时有发生,是导致老百姓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以后,政府对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保障了职工的正常收入,保证了医院的正常运行,切断了医疗经济效益与职工收入的关系,但在职工思想上也会逐渐产生做多做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想法。继而可能出现推诿病人,工作质量下降,引起新的看病难现象出现,因此,亟需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二、医疗资源的配置要充分体现物尽其用。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转换,政府在经费上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后,又继续加大投入,对全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设备、设施进行标准化的配置和更新。建议在设施、设备配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技力量、业务量和业务范围、服务人口和服务面积,对购置设备的使用效率作可行性评估,以避免均等化配置造成设备使用率低下,形成新的浪费。

三、对编外人员,财政应适度提高其工资标准。由于医院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出于生存考虑,减员增效,大量缩编,加上医疗行业本身的高风险,低收入,全县各家医院都存在着人才紧缺现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尤为明显。全县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不同程度使用一定量的编外人员,以缓解医务人员紧缺现象。在现行体制吸纳该类人员进编有较大困难的情况下,建议县财政在制定工资标准时,充分考虑该类人员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和技术含量,适度提高其工资标准,以稳定该类人员在海岛安心工作,解决*地区医务人员的紧缺现状。

四、完善政府拨款方式,提高社区工作效率。社区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后,政府简单地把经费下拨到社区,将造成很多弊病,尤其是对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由于公共卫生服务不同于基本医疗服务,前者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益不同于后者简单的数据体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性质、工作的方式、考评的模式完全有别于医疗服务,建议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拨款以卫生部门的年终考核成绩,结合不同社区项目性工作开展进行拨款,这样更有利于社区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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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效;问题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44-5511(2011)11-0507-02

【Abstracts】This article briefly introduces the related concepts and the exploration in Tieling city of the government to purchase the community public health service. The exploration has partly exhibited the public will of governments, intensified the function of public health service, met the health needs of residents in community. 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such as absent of public health service funds, irrationality of the work dividing between centers and stations i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institutions, imperfection of the performance management system, and so on.

【Key words】Government purchase, community public health service, effects, problems

2007年12月2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确定服务项目、补助标准、服务提供机构选择、绩效考评、资金筹集和支付、管理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并规范了购买服务的工作参考流程,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了指导原则和可操作的方案。铁岭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对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了积极探索。

1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概念

1.1 公共卫生:我国一般定义为:“组织社会共同努力,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疾病,改善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提供医疗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1]。

1.2 公共卫生服务:为保障社区公众健康,以政府为主导的有关机构、团体和个人有组织的向社会提供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卫生监督等公共服务的行为和措施[2]。

1.3 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有些学者认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市场组织或社会机构来完成,并根据其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费用,是一种“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方式[3]。也有些学者认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是指政府在继续保留其筹资责任主体角色的前提下,将提供服务的责任通过契约形式交给独立的卫生服务机构承担[4]。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最初主要是为了降低服务成本、增加资金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和克服官僚化现象,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已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缩小政府规模和减少行政干预的方式,从而使政府与服务提供组织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共同承担社会责任。

2 铁岭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探索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铁岭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07〕23号)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投入机制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采取购买的方式,根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量、质量等相关成本核定购买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

自2007年起,铁岭市财政按照户籍人口和居住达六个月以上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购买18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中按照人均6元的标准购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10项服务,包括社区卫生诊断、日常信息管理、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常见传染病防治、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管理等;按照人均4元的标准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8项服务,包括高血压管理、糖尿病管理、健康档案、卫生知识普及、重点人群健康教育、疫情报告和监测、精神病患者社区管理、老年人保健等。在实践中,铁岭市根据中心和站的规模、配置和功能需求适当调整了服务项目。

铁岭市政府与经确认准入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了协议书,明确了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人员要求、服务价格等,并规定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先拨付70%的补助;年末,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机构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对达到考核标准90分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拨付剩余30%的补助。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后按实际完成项目数量拨付补助;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拨付剩余30%补助,并取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格,重新竞争择优选择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绩效考核主要分为专业部门考核(占考核总得分的40%)、相关部门考核(占考核总得分的30%)、社会满意度考核(占考核总得分的30%)。

3 铁岭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取得的成效

3.1 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府公益性:铁岭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政府财政经费尚不充足,尤其是社区卫生经费相对有限。为了能在有限的经费投入下,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完善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加强,铁岭市政府实施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从关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微观管理活动转变为更多地关注居民基本健康需求,从单纯关注“治病”转变为关注“防病”和“治病”一体化,使得社区居民更加公平地享有公共卫生服务,部分体现了政府的公益性。

3.2 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具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双重功能。由街道卫生院、二级医院、企业医院等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仅关注以往的基本医疗服务,而且更加关注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医疗、预防保健、妇幼保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一体化服务;不仅需要转变服务理念,而且要转变服务模式,变“坐堂行医”为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不仅以患者为服务对象,而且以健康人为服务对象,覆盖整个人群。铁岭市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了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3 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铁岭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形成了政府举办和社会力量举办并存的模式。政府实施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过程中,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凡是符合准入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签订合同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并保证完成服务数量和质量,都能公平享受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这一公平准入的举措,激发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仅拓展服务内容,而且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使得社区居民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区居民的健康需求。

4 铁岭市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4.1缺乏成本测算,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尚不充足:铁岭市政府实行按“人头定额”和按“服务人口数量”拨付“定额补助”的购买模式,缺乏合理的成本测算,也尚未建立经费投入逐年增长的机制,总体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能满足项目设定的需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了完成工作量,达到绩效考核的要求,只能通过开大处方、多开药、多检查等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弥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足,“以药养医、以医补防”最终将公共卫生服务的筹资负担转嫁到居民身上,一定程度上又显示了政府公益性的缺失。

4.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分工不合理,造成资源浪费:铁岭市社区卫生服务实行“双覆盖、双管理”的服务模式。“双覆盖”即同一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实行服务人群双重覆盖,虽然各自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同,但是健康档案是双重的;“双管理”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区防保站同时管理社区居民公共卫生,其中1元/人的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防保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被机

械划分,并且服务人叉、服务内容部分重叠,在有限的经费投入情况下人为地降低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造成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性、持续性健康模式的实现。

4.3 绩效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淘汰机制尚不能真正建立:绩效考核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绩效管理是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得以持续发展的保证。绩效管理主要是由绩效目标、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组成。目前铁岭市尚未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考核等同于绩效管理。同时,在绩效指标设定时注重数量考核,轻视质量考核,同时绩效指标更新较慢,不能动态反应实际需求。另外,在绩效结果应用上,淘汰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不能实现持续竞争。一方面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达到全覆盖,数量不足,无法实施淘汰机制;另一方面由于各级政府近年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大,投入大量的人、财、物,一旦被淘汰,将导致资源浪费,也不能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持续开展[5]。

总之,铁岭市实施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面临一些难题,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总结经验,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探索更有效的解决思路,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首先,组织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成本测算,合理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一体化管理、实现分工明确、合作共赢。最后,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体现公平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吴仪.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开创我国卫生工作的新局面-在2003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健康报,2003-6-9(3).

[2]张建华,滕文杰.论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与政府职责[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5,12(2):47-49.

[3]刘军民.关于政府购买卫生服务改革的评析[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47(1):35-42.

[4]代会侠,冯占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模式及其理论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8,2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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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财政局获悉,为提高社区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增强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促进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日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此举表明,政府将更多承担起公共卫生服务责任,让居民在社区享受更加方便实惠的医疗服务。

**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和布局,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和条件。政府举办的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服务机构,可申请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助。区级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主要责任,按社区服务人均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明年起**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筹资标准由5万元/万人口提高到10万元/万人口,有条件的区县可提高本级补助标准,拓展相应服务项目。市政府将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城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涉及经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助、专项经费补助、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政府或社会非营利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卫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精神卫生、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的均可得到补助,政府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和服务成本核定补助额度。基本医疗服务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个人付费等方式补偿。因政策原因造成基本医疗服务亏损,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政府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并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上给予适当补助。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所需资金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安排。另外,对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也给予适当补助。

财政部门依法对政府补助资金分配、核拨、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与服务项目效果挂钩。市财政根据项目实施考核情况按季集中预付和结算,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加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支出监管,对挤占、挪用、截留财政资金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及个人严肃查处,确保社区卫生公共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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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15号)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街道办事处在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基层卫生组织、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企业等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社区组织与专业防控机构的职责分工,发挥社区优势,广泛动员社区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副调研员**同志担任。成员包括街办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以及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社区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街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综治办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社区内外联络及日常事务,及时汇报防治工作的动态。

2、应对防控组:由社会事务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助卫生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居委会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3、宣传动员组: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社会宣传、新闻报道、普及防病知识。

4、后勤保障组: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做好物资供应、经费筹集和后勤保障等项工作;并做好物资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日常工作措施

一、社区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各社区、单位应有相应的部门承担本单位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做好学校、建筑工地等高危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组织应急物资准备工作。

二、社区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部分疫情应急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各社区、单位应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应配合相关部门,落实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社区、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四、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街道办事处负责并组织社区、单位、群众组织,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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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5日起,浙江省永康市16所乡镇卫生院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确定基本药物507种;2010年12月25日,所有基本药物全部按零差价向新永康人和本地居民提供[1]。2011年,我市全部16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根据本地服务人口进行卫生院人员核编,全市定编1161人,正式在岗790人。通过一年的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我们对乡镇卫生院的运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取得的成效

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2011年1~12月门诊人次3684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3%,门诊人均处方额去年84.71元,今年51.65元,同比下降64%;全市16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5%,住院比去年同期减少5%。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创收压力明显减轻;加上农保支付报销补偿方案不断优化,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把门诊、住院均次费用的零增长、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指标列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明显减轻。

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永康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医务人员服务重心转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保护农村居民健康为目标,开展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指导等“六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辖区责任医生服务网络、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圈建设逐步加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片创建为我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开展处方点评,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显著: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乡镇卫生院彻底摆脱既往以药养医的局面,但药品“回扣”触角有向基层蔓延趋势,我市实时将处方点评制度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推进,落实日常督查措施,我院的抗生素使用比例从1月份的65.63%下降为35.32%,输液比例从41.26%降26.68%,抗生素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初期存在的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医疗和抢救全覆盖,患者分流未能有效实现:目前,我省核定的基本药物为国家基本药物302种,浙江省增补150种,我市增补过渡期使用50种。实施以来发现,由于部分医疗急救必须品种、妇科、儿科用药不在目录内,同时群众不良用药习惯尚未得到有效纠正,乡镇卫生院对核定级别以外的就诊患者不再接诊,患者认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下降了,而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零售不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用药规范管理,增加了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

医院正常上、下班时间未能满足公共卫生上门随访要求,责任医生自身健康诉求未能得到重视,进修学习机会缺乏,导致责任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性有所下降。

简便、易操作的绩效分配机制尚未充分形成,现有分配机制不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以流动儿童管理为例,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项目,却未被列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相关服务也未列入绩效工资报酬。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各单位根据现有在职职工总数核定除基础绩效工资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奖励总量内,各自制定绩效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既往公共卫生服务服务经费用于购买社区医生劳务支配部分在实施绩效工资后被取消。但是不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责任医生工作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差别较大而平均可分配绩效奖励基本相同,未能充分体现绩效工资改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临人才流失严重,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人才流失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没有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我们在和社区医师交流的时候,他们普遍反映没有荣誉感。社区卫生服务应该与个人的发展空间相辅相成,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长的土壤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思考和建议

调整市本级过渡期使用药品,加强急救药品储备:在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市本级2011年使用的过渡期药品进行调整,保证乡镇卫生院医疗需求。对部分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确属临床抢救必须药品,报经省里同意后另行采购,以有效防止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的发生。

加强健康宣教,培育安全医疗环境,营造良好医疗氛围:临床医护人员应加强与患者沟通,开展一对一宣教,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过程让患者了解基本用药过程,避免非需治疗、过度治疗。政府部门、宣传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加强安全用药、按需用药正面引导,促使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基本用药目录,培育安全医疗环境。加强医患纠纷舆论正确引导,营造良好医疗氛围。

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加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编制:建立并贯彻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和政策措施,建立全科医生培训补偿机制,适当放宽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要求,增加全科培 训项目实用性、可操作性。建立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医院以提高临床实践技能为核心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全科医生培训可及性。建立全科医生进修轮训制度,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原则,逐步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防止医疗队伍断层现象发生,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尽快对全科医生进行明确的定位,应该有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编制。这样,全科医生才能摆脱冗杂的日常事务,其综合服务和临床能力才能提升。

进一步强化医院的绩效管理,提高职工积极性: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在基础绩效分级管理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根据不同地区服务人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总体任务差距,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在财政支付到位情况下,建议适当提高医生工作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投入较大地区绩效奖励工资支付比例,对节假日不能正常安排休息的社区医务人员进行适当补偿,所需经费不在绩效奖励工资控制总量中列支,采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或医疗收支结余支付办法,提高责任医生参与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热情,使广大群众能充分享受到医改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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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届六中全会和市笫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发展目标

到2011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达156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左右,社区卫生服务站126个左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人口达l0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健全,公益性得到充分体现,社区居民能在社区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本价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

三、实施计划

(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每万居民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3名社区护士的要求,全市今后5年将培训全科医师450人,社区护士450人,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及管理人员300人。平均每年完成90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90名社区护士岗位培训,60名管理干部和公共卫生医师岗位培训。

(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完成156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的建设或修缮工作,平均每年完成32个。

(三)基础设备建设。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基本标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平均每年完成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设备配置工作。

四、经费筹集与管理

(一)经费筹集。在中央财政自*年起对中部地区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3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省财政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的基础上,市(区)财政原则上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5元(市、区按2:3比例)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县(市)财政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每年每人不低于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卫生服务专项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中央财政补助按照财政部等三部委《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61号)文件执行,主要用于补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拨付。

省、市级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补助、开展相关试点以及考核奖励等。根据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每年任务完成及社区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情况确定对各地的经费补助数额;按照各地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机构数量兑现房屋修缮和设备配置定额补助;对有条件开展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社区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统购统配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县市区给予专项补助。

县市区财政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按成本收费补贴、特困病人的基本医疗费用减免,以及以奖代补等。

(三)经费管理。各县市区根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当地实际,编制*―2011年分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房屋维修、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实施计划,经市级审核后报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市及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日志及可以证明其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要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充分发挥资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努力实现规划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政府负责,目标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是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政府应予以高度重视,要妥善解决社区卫生服务的工作用房,并加大投入,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各级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总责,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实行年度考核,目标管理。

(二)依据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源。按照市政府民生工程的要求,制订或修订市及县(市、区)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新建机构主要由城市街道卫生院、一级医院、小型的二级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转型和城市大型医院延伸到社区主办,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参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由政府主办。

(三)采取措施,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问题。

各县(市、区)应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列入社会基本建设规划,建设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筹措解决。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租赁的业务用房,政府通过购买、分期以租代购等多种形式,五年内逐步实现政府无偿提供;对暂时无法由政府提供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其房屋租金政府要予以补偿。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与社区卫生服务紧密协作。凡经评审合格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须定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医,个人负担的比例、起付标准等,要比等级医院适当降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社区首诊制,以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就医,减少医疗费用支出。

(五)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贯彻执行中编办等印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将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列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3―5年内财政对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助逐渐过渡为政府购买社区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