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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4-10 14:41: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原则

篇1

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原则和方式

政府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机构工作能力和城镇居民的健康水平。

按照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等绩效因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行购买服务、绩效考评等方式,依据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验收结果给予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着力提高资金使用和服务效率。

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内容及标准

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服务包或服务券等形式,为社区居民提供的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老年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慢性非传染病防治、社区诊断、卫生信息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详见附件《**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检查验收标准》),列入政府补助范围。

政府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标准。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服务规范及重庆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7〕109号)文件规定,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是15元/人·年,其中中央补助4元、市财政补助3元、县财政补助8元,并随财力增加逐步提高本级补助标准,拓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方式

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服务券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在绩效评价基础上,给予社区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

公共卫生服务包和服务券。公共卫生服务包主要包括:社区基线调查和社区诊断,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儿童免疫规划、儿童保健、妇女保健、重点人群保健和慢性病患者管理等项目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券包括:产前检查和7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社区居民凭县卫生局印发的公共卫生服务券,在县卫生局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免费接受规定内容的公共卫生服务。

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

县财政、卫生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体系和机制,将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社区居民满意度、社区居民健康指标改进等绩效因素,纳入考核范围,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为核拨补助经费提供可靠的依据。具体评价方法如下:

(一)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组织机构。由县卫生局、财政局共同组织行政管理及社区卫生服务专家,成立“**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组”,负责对全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检查验收。

(二)绩效考核评价依据、对象及方法

1、考核依据。《**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2、考核对象。辖区内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3、考核形式。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分为日常和定期检查验收。日常考核委托县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实施,每季度不少于1次。定期考核由“**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组”实施,每年11月对全县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

4、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统计公共卫生服务券回收情况、现场观察、入户实地调查、问卷调查、访谈等方法。

5、考核结果评价。根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其中日常检查占60%,定期检查验收占40%。考核检查结果分为四个档次,按得分多少划拨经费,低于60分为不合格、60分—79分为合格、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当年核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依据。

五、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拨付及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实行专户管理。依据考核检查结果给予补助,优秀的给予全额经费补助,良好的给予90%的经费补助,合格的给予80%的经费补助,不合格的不予经费补助。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检查达合格以上的,经费补助还须征求所在地办事处(镇乡)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意见,由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审批同意方可由专户拨付。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卫生局注销其机构的相应执业资格。发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冒领补助经费的,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享受政府补助经费资格等处理。

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违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报县政府予以全额收缴或部分收缴。

篇2

【关键词】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 财务管理

促进各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中国自成立以来涉及范围最广、受益人群最多的一次重要改革。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群众开展公益性的公共卫生预防工作。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财务管理关系民生安全,关系国家与经济安全,同时也促进了地方的基本公共卫生更加规范化。当前,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楚雄州内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加紧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财务管理,确保卫生服务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简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

楚雄州各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有:归纳整理居民健康档案、普及教育相关健康理念与知识、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在此过程中,项目资金的支出涉及了多个方面: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药品材料费、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13项经费。其中除前四项人员经费、劳务费、印刷费和药品材料费外,其余九项支出金额的总额应少于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面对如此繁杂的财务资金管理,再加上公共卫生服务业务与财务的不同步、《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中缺少对“服务收入”作账务操作处理、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实行科学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办法显得至关重要。财社【2010】311号中提及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云卫发【2013】26号中也规定将考核后兑现的有关项目服务的补助资金列为服务收入进行管理。

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指政府安排的用于为居民提供免费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的管理方法有:第一,在资金拨付上,严格遵循“上年预拨,当年结算”的办法,上一年应根据服务的人口数、人均经费标准规定预拨补助金,而当年则要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评情况及时进行结算,年度项目经费的给付应该要结合公共卫生的考评结果进行拨付。第二,补助资金应遵循“按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以保证项目开展与人员开支为重,压缩公用支出规模,合理规划支出;遵循“统筹协调,抓住重点”的原则,健全卫生服务保障机制,发挥财务工作的调控作用,保证重点支出的需要。第三,做到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各级财政及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的管理和控制方法,完善资金的管理与利用,卫生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财会制度,规范核算工作,降低成本,减少浪费,真正提升资金的利用效率,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人员服务所耗费的支出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培训与设备配备等支出。第四,在资金安排上,要严格遵循“共同筹资,分级负担”的原则,中央补助80%资金,其余的20%由地方财政自行配套。各级财政在安排补助资金时应按当年的补助标准进行足额安排,以保障社区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进行。第五,此外还有,如,变财政非集中支付的方式为集中支付,资金的转拨不得通过专业的公共卫生组织机构,服务项目的收支应设置相应的明细账簿,以及资金的审批与特大支出项目采用集体决策签发和责任追究制等,以保证补助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且合法。

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中的问题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问题

(1)项目经费结余过大

2010年,财政部颁布出台的相关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通知中严格规定,社区必须参考服务项目成本补充标准进行补助金的拨付,真正将补助资金用于需要的人员支出及开展服务活动所耗费的经费中,不得用于人员培训、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出中。但是,该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对卫生机构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该政策规定了较多项目不得开支,以致于资金用不出去,到年底时全部用于抵付人员薪资。在实际工作中,楚雄州的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中,部分社区的人员经费占项目资金的七成及以上,其余必需品的耗费支出较少。

(2)项目经费范围不清

相关准则中对机构开展项目使用公用经费的规定不准确,资金用于人员补助的途径也不明确,在实施绩效工资改革后不补发其他津贴和补助又减少了资金支出的途径。由于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缺乏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导致部分机构不知如何有效使用资金甚至盲目使用资金。如,开展卫生服务活动时所需的必要耗费等公用资金的支出中,“公用经费”与“必要的耗费”解释尚不明确,内容不够具体清晰,缺乏明晰的开支标准。

(3)项目经费的管理不规范

一方面,服务项目中的专项经费的拨付并不能实现财政直达,部分经费得经过层层的地方财政、卫生主管部门、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进行间接拨付,在这个过程中资金缺乏财政监管,专项资金延迟拨付现象时有出现。另一方面,专项资金未建立资金或备查账。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单独核算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与经常性费用混合使用,专项资金的收付与结余得不到清楚的体现,导致对其监督困难,对其进行绩效考评较为困难。另外,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如不严格遵循规定违规收费、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开支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在使用中部分机构也未能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原则进行各种经费的分配。

2、核算不严谨

在实际的工作中,部分社区卫生机构在进行年底或月末的考核情况报告中只概括总结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表述含糊,未能明确指出错误及问题。而一些机构由于没有意识到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性,只对考核结果进行简单的统计,缺乏详细全面的调查;专项经费与地方政府其他资金的混合使用使得核算过程与结果相差较大,统一较为困难,导致资金的预算与实际不相符,影响项目的顺利进展。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收入和支出均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出未在“公共卫生支出”科目下进行核算。

三、项目经费管理与核算的改进措施

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管理

首先要对补助金额落实专款专用、专项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认真执行规范的会计制度,把每一分钱用到刀刃上,避免浪费,降低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杜绝任何单位挤占、截留、挪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其次要明确补助金的使用范围。例如,人员经费列支长期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福利费和独生子女费等;劳务费中应支付给服务补助、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报酬、宣传讲座报酬等;水电费指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活动所应缴付的水电费;差旅费指工作人员在开展服务活动过程中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费用,以及其他诸如邮电费、交通车辆运行费、办公用品费、印刷费、药品及卫生材料费等共13项费用的范围。另外要明确经费的使用原则,主要有:据实确定经费、服务的内容质量与经费挂钩等。还要贯彻落实“共同筹资、分级承担”原则,保证基层公共卫生人均补助达到40元。最后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合理划分社区与其他领域的项目资金分配,增加居民获得服务的可及性,使高血压、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等多种类型的患者得到及时的医治。

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核算

首先,应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与账簿,实行专账核算。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在“财政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二级科目核算收到的拨款收入;在“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下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二级明细科目,按“人员经费”、“药品支出”、“卫材支出”、“其他材料支出”、“维修费”、“其他公用经费”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为明晰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的支出情况,应按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项目明细账进行辅助核算。同时还应设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备查账,具体核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情况。要对各项支出进行单独分类,确保办公费、水电维修费、差旅费、邮电费、租赁费等9项经费支出金额的总额不超过当年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金额的10%。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根据国家、省、州的有关政策,加强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支出管理,将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执行进度有效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合理合规地消化结余资金。

其次,要设置相应的资产负债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与总表、基本公共卫生支出与药物补助支出明细表五张报表,以明确反映出各个具体服务项目各时期的累计支出数额。另外要采用电算化的会计核算方式,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幅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最后,加强考核,要注意根据具体的机构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直接将经费兑现至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机构中,不得拨付至其他机构辗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结合具体实际确定成本补偿标准,兼顾服务的工作难度、数量及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已经十分重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建设,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但是对其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核算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要想真正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就得从加强其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核算方面入手,着手提高财务管理的工作效率,从而促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的实现、水平的提升。

篇3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健康为根”的理念,高举全民健康旗帜,实施健康社区战略,着力克服制约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调整卫生服务结构,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做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承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强化技术合作与资源融合,引导各级各类优质资源共同服务于群众健康,实现“重心下沉到网底,关口前移到社区”,呼应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实现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忠实为社区居民服务,为实施健康社区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

通过改革,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以一体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为导向,做到设施配备多能、人员培训全能、健全服务功能、提高健康效能,使其真正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有形载体。深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按照网络化、项目化、绩效化、规范化的标准,组建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使其成为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功能载体。建立“收支两条线、基本用药零差率、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运行机制,使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进得来,使不合格的人员出得去,实现“政府主导,奖勤罚懒,群众受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让改革的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社区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比例占本地区门急诊总数的60%以上,社区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低50%以上,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满意度达85%以上,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利益与和谐的统一,促进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的原则

改革的总体原则是“七个一体化”,即:体制创新和符合区情一体化,主动改革和遵循卫生事业发展规律一体化,中心科室和服务站站室一体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公卫分中心和社区团队管理一体化,功能、形象载体与健康社区工作平台一体化,改革动机与健康绩效一体化。

1.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均等化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2.立足区情的原则。坚持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遵循我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走出一条具有雨花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3.改革创新的原则。坚持依靠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建设,依靠创新提高质量和服务,以有限的卫生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绩效。

4.积极稳妥的原则。坚持“改事不改人,伤筋不动骨”,一方面积极推进改革,另一方面注重改革方法和步骤,保障改革顺利进行。

四、改革的内容

一是改革管理体制。突出防治一体,以防为主,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统一由一名业务院长分管,力求使医院成为一个开放的社区,使社区成为开放的医院。

二是优化功能结构。打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有临床科室设置,实现2部1办新的功能架构,即行政管理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和综合办公室。其中,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部由医疗康复分中心、公共卫生分中心和若干公共卫生服务团队组成,使垂直的树状结构变为广覆盖、均等化的扁平结构。

三是整合卫生资源。将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全部编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以每团队服务近万名居民为原则,全区组建22支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团队,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六位一体”的服务,进一步将公共卫生资源贴近网底,将适宜社区开展的服务项目全部下沉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完成7个大项、63个子项的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四是转变服务模式。严格执行社区医生岗位责任制,建立固定的服务对象,以签订家庭保健合同为抓手,变过去被动、阶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以个人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主动、上门、连续、全程公共卫生服务,做到:疾病预防立足社区,打造反应灵敏的社区疾病防控网;卫生监督进驻社区,织就群众放心的社区食品安全网;妇幼保健服务社区,构建温馨知心的妇女儿童关爱网;应急行动依靠社区,构筑快速高效的突发事件处置网;三级医院牵手社区,形成方便快捷的城乡医院双向转诊网;医疗救助惠及社区,编织惠及百姓的卫生公益利民网;医疗保障普及社区,筑牢公平可及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服务能力支撑社区,建成人人享有的基本卫生保健网;健康管理扎根社区,构筑一流品质的健康管理网,使卫生服务进一步贴近一线、贴近基层、贴近健康。

五是创新运行机制。取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收入考核指标,确定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补偿标准,按照考核体系健全、服务数量准确、医疗质量真实、群众满意度过硬、考核方法可行的原则,对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机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单位、全站、全团队、全人员的绩效考核,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得,把医疗卫生队伍的积极性由创收项目转移到公益项目上来,把工作着力点转移到减少社区各种疾病发生上来,彻底解决“重医疗轻预防、重院内轻社区、重功利轻公益”问题,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回归公益性质。

六是完善支撑体系。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供应、资金财务规范,设备设施运行等工作。在区级公共卫生单位公开选聘公共卫生助理下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分中心任主任,选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到区级公共卫生单位挂职业务科室副主任,建立人员互派制度,实现共建、共享、共荣、互融、联动的合作机制。

七是提升工作效能。(1)以三级医院支援社区为契机,“腾笼换凤”,充分吸纳省人民医院、市胸科医院、市脑科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三级医疗机构优质资源,实现更为广范的“错层下沉,纵向合作”。省人民医院与区卫生局形成一体化、紧密型的全方位的合作。省人民医院向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派出专家和技术团队、相关专业设备,支援临床科室建设,首选合作开设神经内科病区;在区妇幼保健所设立雨花社区眼保健中心,填补城南地区儿童眼科诊疗的空白,健全其服务功能。(2)与残联合作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室,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与残疾康复工作的协作,将残疾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能力,注重提高残疾人获得康复服务的可及性;与体育部门合作建立5个国民体质监测站,扩大体质测试人群和建立国民体质档案,为社区居民身边提供方便实用有效的体质监测服务;与红十字会共同建立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基金,对辖区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个人医药费用在3万元以上低保户、五保户,6万元以上特困大病患者开展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救助卡”持卡人实行五免五减半政策优惠;与计生部门共创“世代服务”品牌;与工、青、妇等组织共同培训艾滋病防治志愿者队伍。(3)促进卫生系统和社会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卫生系统内各个组成部分的有机联系和互动配合,改变零散和粗放的状况,使之运行高效、水平提升,提升卫生系统的整体绩效,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五、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1.中心突破(20*年3月—4月):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改革,取得改革突破。

篇4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创业富民、创新强县”总战略,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开展县乡镇(街道)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改革,农村基层卫生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有效提升,整体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建成比较完善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驻村医生巡回医疗为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

——基本建立“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所有建制乡镇(街道)都有一所达到国家标准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

——基本建立“县院带乡镇、乡镇带村级”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配置效率,促进均衡发展,从制度上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基本建立“稳得住、下得去、干得好”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每万名农村居民根据省定标准配备医生,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3名,公共卫生医生不少于2名,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生机活力明显增强,基本满足“小病在基层、大病不出县”的卫生人才支撑要求。

——基本建立“数字化卫生”。构建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重点的集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双向转诊等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以为城乡居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为中心,遵循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集中社会各方力量,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县居民提供。

坚持“统筹发展、突出‘三基’”原则。以区域卫生发展总体规划为指导,统筹城乡、区域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把握基层基础基本重点,向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倾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倾斜。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创优”原则。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养,调动和激发城乡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全县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机制创新、资源共享”原则。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功能整合和柔性流动,提高医疗卫生资源整体运行效率。

坚持“立足县情、协调发展”原则。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县域经济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探索建立具有特色的基本医疗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修订完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通过“做强龙头医院、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做细驻村医生制度”,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为枢纽,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基础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医院。县人民医院加强肿瘤省级龙头学科建设,并力创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县中医院力创三级乙等中医院。两家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推行“临床路径”管理,优先使用国家基本医疗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医学检测结果互认制度,减轻患者负担。开展与上级医院多种形式的对口合作,全面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的龙头作用。

2.做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120急救中心和储血点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

3.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加快我县“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三年计划”的推进和落实,三年内新建(改扩建)南岩、镜岭镇、新林乡、巧英乡等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计划,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设施的配置和更新,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率达90%以上。加快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明确其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定位,积极推广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中医药治疗,进一步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承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六位一体”服务。

4.做细驻村医生制度。实行驻村包片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实行“定时、定人、定点”的驻村医生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方便农村居民看病就医,实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二)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管理新机制

1.明确机构性质和人员编制。按照省编办《浙江省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性质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经费按上级规定列入财政预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3-15名为标准核定,按规划设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对人口少、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可适当增加编制。

2.开展县乡托管试点。沙溪镇卫生院和东茗乡卫生院分别由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托管,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不变,财政补助政策不变。实行人、财、物和各项医疗卫生工作的统一管理,并从技术支持、人才培养、设备利用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在管理、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优势,逐步提高被托管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理整合医疗资源。根据功能定位,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的外科、产科等医疗资源逐步纵向整合到县级医院。县级医院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全而不强。充分发挥县级综合性医院检验、影像资源优势,探索建立临床检验中心,实现优质资源的柔性流动。

4.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逐步实行一体化管理。健全门诊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转诊有记录、随访有档案的“五有”制度;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机构、人员、业务、药品、财务和考核“六统一”管理,推进乡镇村一体化管理进程。

5.实行双向转诊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及时将急、危、重病人送到县级医院,治疗后进行康复时再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县、乡镇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6.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统一采购价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加强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管理,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使基本药物制度在我县得到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开展基层卫生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员培训,委托定向培养临床大专社区医生10名以上。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在岗卫生人员每3年进行全员岗位培训1次,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岗人员每年培训1次。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县级医院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乡镇卫生院每年要有10%的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院进修半年以上。

2.探索建立卫生人才管理新机制。积极探索县乡卫生人才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对乡镇新招聘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原则上分专业安排在县级医院规范化轮训一年,再输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对城乡基层社区医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要转岗分流,解除聘用关系。建立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医护技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乡镇卫生院至少服务半年以上和乡镇卫生院管理及技术骨干到县级医院培训制度。同时,对长期在乡镇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稳定农村卫生队伍。

3.进一步健全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公立医院牵手社区行动”。县级医院要在与上级医院建立协作基础上,充分利用上级医院各方面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每家县级医院与2至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促进乡镇卫生院发展。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部署阶段(今年3-5月):根据省医改精神和省卫生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发改、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与衔接,确定具体操作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今年5-11月):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试点各项工作。

3.总结评估阶段(今年12月):全面总结试点工作成效,并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总结向省政府汇报。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县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发改、财政、人事(编办)、劳动、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专门力量,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县人民群众。

(二)建立财政投入机制

1.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补助。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收支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按规定配置标准所需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业务工作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政府主要负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建设发展经费、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经费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列入预算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医疗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常性支出,由业务收入和财政安排的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等经常性收入补偿;建设发展支出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支出由政府专项补助。

3.村卫生室补助。政府对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根据省定标准在建设初期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支出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按规定标准安排。

4.县级医院补助。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同时,政府合理安排对县级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补助、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补助等方面。对中医、妇幼保健事业予以倾斜。

5.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逐步增加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今年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标准不低于20元。对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对开展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国家免疫规划等十三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

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能和主要任务,建立起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一是核定工作任务,依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现有能力、服务人口以及上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二是实行绩效考核,对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任务完成情况、居民健康状况改善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进行全面综合的绩效考核。三是补助与绩效挂钩,对于绩效好的机构,预算补助全额发放;对于绩效较差的机构,预算补助按比例核减,形成“干好者多得、干差者少得”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与管理者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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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工作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注重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内容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

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目标

1、加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和设备建设,努力提高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及水平,确保年内达到二星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至年底,河东新增1所三星级社区卫生服务站。

2、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确保建档率达80%以上,规范化建档率达70%以上。国家免疫规范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3、至2012年底,至少为妇女、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残疾人和低保对象等六类人群提供价值250万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0%以上,妇女保健管理率达30%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达85%以上,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低保对象)管理率达30%以上。

4、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管理率、控制率均达50%以上。

5、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筛查、管理,确保管理率达30%以上,稳定率达50%以上。

6、加大基本公共卫生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城乡居民对城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利用率达70%以上、满意率达85%以上,合格率达90%以上。

四、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继续有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加强各服务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顺利开展。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顺利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区卫生局将与全区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订立《2011——2012年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项目实施合同》,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服务要求和工作责任。各服务机构要认真按照《区201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部分项目最低任务分配表》(附后)的任务要求,精心部署,周密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保健管理任务。为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服务机构均要设立公共卫生科,并要有一名分管领导,要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原则不得少于单位人员总数的20%。

(二)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提高意识

各卫生服务机构要继续充分利用编印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横幅、刷写宣传标语、出宣传栏、发宣传单等形式,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要开展广泛的、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和健康教育知识讲座等,面对面地向群众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内容,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人心,争取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让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积极引导鼓励群众养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健康进家庭”的就医习惯,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完善模式,健全功能,树立品牌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模式。根据社区居民需求,通过流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进社区、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提供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和连续服务。实现“以块为主”向“条块结合”的方向转变,形成项目有专责、服务有团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化新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健康管理的服务功能。重点加强慢病预防控制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六类人群保健管理等难点项目,尤其是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各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注重交流,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鼓励和帮助他们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同时要为慢病患者和六类人群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的服务,提出科学、合理、详细的干预措施。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六位一体功能,让广大居民真正感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带来的好处。三是充分发挥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龙头作用。要全面加强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在全区推广,树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牌。

(四)加强培训,引进人才,提升能力

加大卫生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吸引和鼓励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充实公共卫生岗位。同时,认真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2013年省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社区卫生人员夜校培训工作。加强慢病管理、健康档案等专项工作培训及岗位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的综合素质、服务能力和岗位技能。继续开展以加强“三基”训练为基础的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和全科护士培训,加强以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为中心的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素质。要通过举办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所有参加公共卫生培训的工作人员回来后均要对内部人员进行再培训,增强培训效果,使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五)严格监管,强化考核,提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