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9 16:05:0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防震减灾建议,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将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的组织体系和技术系统,确保在突发破坏性地震时,震情灾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上报,应急救援队伍能够迅速派出,交通和通讯能够保持畅通,灾民能够尽快得到妥善安置,社会能够尽快恢复稳定。
(一)提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区消防大队作为我区突发灾害紧急求援的主要力量,要加强救援力量的建设,配备基本的搜救装备,应有侧重地配置重要专用装备,配备能实施搜救倒塌楼房被埋人员的救援装备;
(二)提高公共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已建的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重要工业设施、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等建(构)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和鉴定工作,尤其是1990年以前建设的多层砖房、预制板房等建筑物要进行抗震性能普查或抽样调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要加快实施加固或改造。新建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49号)要求或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三)加强地震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区建设、规划、文体、教育、水务、供电、地震等有关部门要在现有广场(公园)、体育馆、学校等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开展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疏散场地的规划,统筹安排地震应急避难所必需的交通、供水、供电、排污等设施建设,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区民政、经贸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特别是地震应急救援的帐篷、衣被、药品、设备等专用物资储备。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医疗等物资应建立平战结合的流动共享机制,有效利用各种应急物资资源。
(四)积极做好地震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区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经贸、建设、供销社等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震后容易引发水库溃坝、尾矿库、泥石流、山体滑坡、地基塌陷、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次生灾害源的专项普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和防范。
二、增强全社会共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防震减灾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重视和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使防震减灾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一)认真制订地震应急预案。各镇(街道)、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各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要负责督促指导。地震应急预案完成制订后必须报送区地震办备案,区政府将统一汇编。
(二)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震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相应规模的地震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部门协同配合、有序应对突发性地震灾害的能力。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实施和大型企业以及流动人员相对集中的学校、医院、影院、商场等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地震办应加强指导,每年适时开展一次以上的地震应急演练,提高民众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快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区地震办、团区委和区红十字会要按照《关于印发省地震救援志愿者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震〔〕71号)要求,发挥新成立的“区地震救援志愿服务大队”的作用。6月底前,团区委和各镇(街道)团委要负责本行政区内各机关、学校、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村(居)等地震救援志愿者招募、志愿服务队组建,区地震办、红十字会要负责组织对地震救援志愿者进行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演练和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建立起震时迅速调集和组织动员地震志愿者队伍的机制。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医疗急救、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建筑工程、电力通信等专业领域人才资源,逐步开展兼职志愿者准入登记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相关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不同专业救援技能、能够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高效率开展救援行动的兼职志愿者。
(四)加快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宣传引导和技术指导。要推广应用村镇建设抗震设计规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抗震技术服务体系,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新建住宅特别是沿海广大地区的石结构房时采取抗震措施,对达不到抗震要求的住宅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不断提高农村防震保安能力。
三、努力提升地震监测和预报能力
区地震办要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强全区地震活动形势的跟踪分析,提高对破坏性地震的预测预报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好服务。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密切关注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动态,加强群测群防,凤凰山公园动物观测站、东圳水库水产养殖场鱼类观测站等5个地震前兆异常宏观观测站要加强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区地震办。大力推进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继续完善地震宏观观测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以下简称地震“三网一员”)建设。各镇(街道)和区地震办要加大地震“三网一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区地震办要切实提高地震“三网一员”地震信息速报的水平,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区地震办要第一时间深入调查核实,及时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滋生。
(三)加快地震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区地震办要按照省地震局《关于推广应用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通知》(震〔〕58号)要求,6月底前完成我区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与省、市地震局防震减灾信息化管理系统、地震监测网和地震灾情速报网信息的实时传输,确保地震速报和地震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畅通,为抗震救灾和社会稳定提供第一手资料。并于年底基本完成我区地震应急数据库建设任务。
四、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科普基地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持续地进行防震避险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对象编印不同内容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读物,并联合宣传、广电等部门在每年“5·12”防震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防震减灾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政发[2009]8号)要求,结合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我市地震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一)不断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
加强地震监测能力。市地震局要按照防震减灾*规划要求,抓住中、省地震台网调整方案实施的有利时机,启动凤翔井地下流体和汤峪地震台断层气观测项目的改造,加快凤县数字测震台、千阳数字测震台、陇县地下流体和千阳电磁观测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对群测点进行改造升级,逐步实现数字观测网络传输。切实加强宝鸡市地震监测中心建设,提升监测能力。
提高地震预测水平。地震部门要根据中长期预报意见,密切注意震情变化,加强与*甘宁川地震联防区的资料交换,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力争对宝鸡及邻近地区发生5级以上地震有所察觉和准备。
做好群测群防工作。要积极推进和完善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气体、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收集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财政部门要加大群测群防投入力度,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
(二)切实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统筹规划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要根据城镇建设规模,规划建设必要的紧急疏散和避震疏散场地,确保震时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地震可能引起的滑坡、水库溃坝等次生灾害的防御。
积极筹备蔡家坡—市区的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准备工作。发展改革和地震部门要积极与省主管部门联系,争取在技术、经费等方面的支持,力争*末组织实施。地震部门要加快*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建设步伐,组织实施好宝鸡市地震小区划项目建设,详细排查市区具体的地质环境,区分不同地区提出合理科学的抗震设防要求,为我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基本建设提供依据。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展。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各县区和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把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一般建设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国家批准的地震小区划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六十米以上的高层建筑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为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选址和抗震设计提供必要的设防依据。有关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要与抗震设防要求相衔接。学校、医院及大型商场、体育场等人员集中的建筑物和市区所有建筑,设防标准要在已确定的地震防御基本烈度基础上再提高一度。规划、建设部门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加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御。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扶风、金台、渭滨、陈仓、陇县、千阳、岐山、凤翔、眉县等县区要组织开展对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达不到设防标准的要统一规划,逐步予以加固改造。对存在地震安全隐患的病险水库及能源、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要坚决按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改造,消除隐患。
加快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各县区要加大建设农村民居安全示范村的力度,于20*年前各建成3—5个示范村,把地震科普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民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自觉行动。规划、地震部门要组织力量,为农民设计抗震设防性能好的民居施工图,同时要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工程技术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发展改革、民政、扶贫等部门在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移民搬迁和推进安全民居工程中,要充分考虑地震安全,扶持、引导农民建设安全民居。
(三)努力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健全地震应急体系。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编制、分级管理的原则,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补充、协调一致的地震应急体系。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开展演练,检验反应能力。要不断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应急指挥中心。
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各级要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平实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规划部门要在规划建设或改扩建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所、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根据人口密度和分布实际,充分考虑疏散和安置受灾民众的需求。市地震局、市应急办要抓紧建设市区渭河公园应急避难场所,2009年年底必须完成全部建设工程。各县区要积极筹措资金,在*期间必须建成至少能满足30%城镇人口的应急避难场所。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要对各行业、各部门救灾救援力量进行调查摸底,依托公安消防部门,建立地震应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要建立军地联络机制和区域联动机制,为及时应对地震等突发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要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统筹现有救援力量,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对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
明确应急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保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置;科技、民政部门要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地震应急演练;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现代应急通讯系统,解决震后线路中断、基站损坏、通讯阻塞、系统瘫痪等问题,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通信联络畅通;卫生部门要加强应急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及卫生监督队伍和能力建设,详细编制各医疗单位住院患者的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掌握群体性创伤的救治能力状况,做到能够统筹动员、组织和安置伤员的救治工作以及疫病预防控制工作;城建部门要编制市区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线和路灯抢修预案,并做好各项抢修的物资储备及人员培训和演练;水利部门要做好对冯家山、石头河、王家崖等大中型水库的监测监控,加强堤防工程、水源保护地、供水重点部位、河道隐患点的安全巡查,并做好应急抢险的物资储备;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视,做好危险地带的巡查,有效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财政部门要将应急处置经费纳入预算,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保障工作;地震部门要认真做好地震观测资料的报送和分析工作,收集和调查宏微观异常,并定期提供震情活动信息和趋势判断意见,一旦发生地震要及时提出应急响应措施、建议。各县区要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应急物品储备网络,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地震灾害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防震减灾知识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危机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以便在应对地震灾害时能够采取恰当、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的防止因决策不当造成的损失。各县区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有县级领导、乡镇领导参加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的报告会或培训会。
全市各级地震、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和“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知识。要建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强化阵地式宣传。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地震科学知识、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帮助群众消除恐震心理,增强群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级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切实加强地震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各县区要建立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学校。各学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体系,经常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使广大学生能够掌握应急防范措施和应急避险知识,增强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三、全面促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健康发展
(一)将防震减灾纳入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要把防震减灾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要充分体现防震减灾内容,逐步建立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对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
一、突出主题,丰富防震减灾宣传内容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修订实施五周年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宣传防震减灾重要法律制度,继续抓好《省防震减灾条例》的宣传贯彻,把防震减灾法律的宣传贯彻当成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世界标准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地震标准化和计量知识。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各单位依法行政情况。通过宣传不断加深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
2.强化地震基础知识宣传。要将地震科普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作为日常宣传的重点,让社会公众掌握地震的发生、地震灾害的特点、震级与烈度的关系,有感地震和破坏性地震,近震和远震,地震的预报、地震的前兆等知识;掌握正确识别震前宏观异常现象和地震谣言;掌握地震发生后在不同的场所避震逃生和自救互救的基本方法、注意事项,地震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技巧等。
3.及时做好应急宣传。地震发生后,积极主动做好地震事件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强化应急宣传准备,研究制定涉及本地区本单位防震减灾工作的备答口径库。
4.注重防震减灾工作宣传。围绕各地防震减灾工作实践,加强宣传报道,及时报导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向社会展现防震减灾工作成就,认真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
二、把握对象,坚持分类重点宣传
1.加强中小学生宣传。各市(区)地震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内容,作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要求,组织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应急疏散演练。要采取多种形式,使中小学生熟练掌握科学的地震基本知识和避震方法,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标。
2.加强领导干部宣传。加强与干部人事、党校培训等部门的联系,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发放震情通报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达到提高重视程度、促进支持防震减灾工作的目的。
3、加强社区居民宣传。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镇居民的不断增多,各市(区)要重点加强社区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和应急演练等活动进行地震知识和避震自救知识的普及,要充分发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示范作用,提高社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覆盖面,让更多的社区、更多的居民了解地震科学知识。
4、加强网络网民宣传。要关注网民这一群体对地震知识的需求,积极利用网络资源,根据网络的特点,引导网民学习掌握地震知识,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震情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地震知识宣传,回应网民的关注,维护社会稳定。
三、注重效果,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按照“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原则,坚持主动宣传、正面引导,开拓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社会效益。
1.抓住重要时段,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区)地震局要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大地震纪念日”、“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世界减灾日”、“国际标准化日”等各个重要纪念日和时段,采取统一计划、集中组织、分布实施的方法,动员各方力量,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组织宣讲、发放宣传资料、举办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各市(区)要重点组织好“5.12防灾减灾日”前后的集中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宣传强度,突出宣传效果。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计划纲要。
2.充分发挥公共媒体和网络的作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大众媒体优势,通过开设专版或专题节目,发表专题文章,满足广大公众不同层次的需求,提高媒体宣传效果;要加强防震减灾门户网站建设,积极与当地主流网络开展合用,重要时段及时地震科普知识,满足社会对地震知识的需求。各市(区)地震局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的联系,在地震突发事件处置中,要及时震情信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密切注意当地门户网站的舆情,及时解答社会公众有关防震减灾知识的疑问。
3.充分发挥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安全示范社区作用。要重视利用现有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的资源,巩固和扩大基地、学校和社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基地向社会开放,组织社会公众参观学习,通过举办防震减灾知识展览,生动直观地宣传防震减灾知识。要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组织具有条件的社区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各市(区)地震局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4.努力探索新的宣传方式。要积极开发新的地震科普宣传产品,通过文艺创作、科幻、科普作品等多种形式,创作出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简洁明了的宣传作品。要进一步采取激励措施,引导和鼓励地震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创作,要发挥科普示范学校人才优势,力争创作出一批有地方特色的宣传作品,市局将在适当的时候举行优秀作品评选活动。要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等活动开展宣传,积极参加中国地震局主办的“平安中国”防灾宣导系列公益活动。
四、加强组织计划,确保宣传目标任务落实
一要加强计划,周密安排。要围绕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和阶段性宣传活动方案和计划安排,力求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持续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并于4月5日前报市地震局行政许可处(震害防御处)。
一、充分认识州直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紧迫感
地震灾害是对人类生存安全危害最大的自然灾害。州直十个县市地处北天山、中天山地震带,地震活动强度大、频度高,地震形势严峻。据记载,近300年来,自治州直区域曾发生4.7级以上地震48次。其中:1716年昭苏发生7.5级地震,1812年尼勒克发生8.0级地震。进入本世纪以来,州直区域地震频度未减,2003年12月1日昭苏6.1级和2007年7月20日特克斯5.9级两次破坏性地震,共造成10人死亡,47人受伤,9791户37826人失去住所,直接经济损失2.91亿元,给各族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随着自治州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地震造成的灾害损失也将会随之加大。
破坏性地震是几十年或百年不遇的小概率事件,至今尚无一条可靠途径或方法能够准确预报。但是经过长期观察表明,大震前震区常会出现一些井水、动物、气候等宏观异常现象。通过对这些异常情况的分析和专业地震队伍的努力,我国曾经准确作出了1975年2月4日辽宁海城7.3级地震和1976年5月29日云南龙陵县7.3级地震的成功预报,最大限度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实证明,通过地震专业队伍和群众测报队伍相结合,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御地震灾害,就有可能把震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务必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防震减灾队伍建设,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全面落实自治州防震减灾工作的各项措施,提高我州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二、加强地震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
地震工作机构是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职能机构,承担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地震群测群防和地震知识的宣传普及等工作职责。地震工作机构的工作对增强防御地震能力,减轻地震灾害损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自治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州直十个县市都属于地震烈度7度以上的重要防御地区,其中尼勒克、新源、巩留、特克斯、昭苏及奎屯六个县市为8度高烈度区,加强地震工作机构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州直各县市人民政府应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地震工作机构或归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地震工作。
乡镇一级应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可以专设也可由科技助理员或由负责畜牧、水利的工作人员兼任;乡村要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作为业余地震宏观观测员。
自治州地震局要加强对县市、乡镇基层地震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不断提高群测群防专兼职地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切实做好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等群测群防工作
自治州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地震局的要求,建立地震宏观测报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观测人员补贴标准,稳定群测群防队伍,认真开展地震宏观测报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向社会及相关部门公布值班电话和电子联系方式,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乡镇要确定一至二处养殖规模较大的动物养殖场或井(泉)等作为地震宏观观测哨。
乡村地震宏观观测员主要负责对地震宏观哨点的观测,主要以动物习性、自然物理现象观测为主。观测员要负责收集和报送地下井(泉)、气体、地声、地光、动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信息。
县市地震工作机构或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属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和宏观测报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汇总各乡镇宏观测报点的资料。
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负责对观测哨和观测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保证观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报送的及时性,协助地震工作机构对宏观异常现象开展调查核实。
州地震局要负责对各类宏观异常现象的跟踪落实,负责汇总各县市宏观观测资料,组织专家进行分析整理。一旦出现宏观异常现象,要立即进行初步核实并按相应渠道快速上报。考虑到州直区域地震环境和特殊地质构造部位,州地震局要选择30个井(泉)和动物养殖场作为测报点,直接进行实时跟踪观测,推进州直宏观测报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地震台网建设,提高专业地震监测能力
自治州各级地震工作机构要加强州直地震监测台网建设,要在现有的昭苏、新源、察布查尔和奎屯台等地震监测台站基础上,建设自治州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将专业台网和一些大型工程自有地震监测台站联网,发挥共享效益。
州直境内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水库必须建立专用地震监测台站;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矿山等重大建设工程,也应建立专用地震台站。新建地震监测台站统一纳入自治州地震监测台网,实行信息资源共享。
州直地震工作机构要认真分析研究地震台站监测信息,加强震情会商,适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提出地震趋势预测;要加强对地震台(站)、观测网点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和观测资料快速报送。
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事先征求地震机构的意见。因擅自开工建设对地震观测设备和观测效果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依法加强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确保城乡建设工程的安全。州地震局要会同州直有关部门依法实行监督管理和统一登记备案工作。
一是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各县市要按照区划先于规划、规划先于建设的原则,开展地震小区划、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建筑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加紧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
二是提高抗震设防能力。州直境内学校、医院、住宅、厂房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对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应提高一度地震烈度进行设计。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与管理。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法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是积极推进城镇和农村抗震安居工程,指导和帮助群众对原有不抗震住房进行抗震加固,对新建住房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群众的居住安全水平。
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
各级地震、教育、建设、科技等部门及城市社区要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要让城镇居民和农牧区群众了解防震减灾知识,熟悉地震避险常识,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地震、教育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教育中。卫生、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经常组织群众进行地震卫生救护和逃生知识的培训和演练。
各县市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中,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七、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
各县市、各部门要重视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检查,加强应急培训,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使地震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增强综合防御能力。要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
各县市和州地震局要进一步提高地震应急装备水平,做好地震速报、地震现场监视、地震类型和震后趋势判定及强余震预测工作。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合理进行救灾仓库的布点,增加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建设部门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建设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八、加强领导,加大投入,为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保障
各县市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经常性召开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进一步加强我县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经县政府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防震减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是一项重要而急迫的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把防震减灾和地震应急工作抓紧、抓好。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县科技局要进一步抓好“三网一员”建设,加强地震监测工作。一是强化地震宏观观测工作,尽快建立切实有效的地震宏观观测网,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宏观异常信息报送、核实、研判联动机制。各乡镇要依托县科技局,建立一个比较规范的地震宏观观测站,并且做到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场所、有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加强短临预报研究。加强对地震发生规律的研究。强化震情跟踪,及时捕捉地震活动临时信息,综合分析各类宏微观前兆异常的动态演化,力争在短临预报上有所突破。
(二)县教体局要加快推进全县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作进程,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县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专项监督工作,对各中小学校工程进度及存在问题,按月调度,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
县住建局要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加快危房改造进度。县财政局根据我县危房改造任务,积极申请中央和省、市专项资金,按标准拨付县本级补助资金。重点对危险场地上的住房和D级、C级危房实施改造,逐步解决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为需要搬迁异地重建改造户协调解决建设用地。严格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对确定改造的危房,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县科技局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确保各类建设工程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一般工程要按照国家标准《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一个档次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逐步建立地震行政许可服务的县乡联动机制,实现抗震设防城乡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三)消除各类地震隐患,落实各项地震应急措施。县安监局要结合省、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县水利局要对全县水资源抗震能力、设防等级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行登记造册,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一旦遇险,能迅速应对,排除险情,确保群众安全。县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县科技局、发改局、安监局、教体局、住建局、水利局、国土局等部门组成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组,对各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民居安全、河渠加固、厂企治理等工作。要加大对重点单位关键部门和部位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四)县教体局要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和演练制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疏散能力。要把应急避险知识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地震、消防等灾害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利用暑假时间做好对各类管理人员和教职员工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
(五)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强化地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不断增强地震应急保障能力。一是积极推进县、乡镇、单位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日常演练,密切协作机制,提升装备水平和协同作战能力。要加强对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指导,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二是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切实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充分利用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馆)以及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建立具有必要功能的应急避难场所,为群众应急避险提供安全保障。四是积极开展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的紧急自动处置技术应用研究,切实提升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五是尽快完善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对乡镇、部门应急指挥系统调查摸底,已具备视频会议联网条件的进行设备联调,实现部门间、现场与指挥中心间音视频互联互通,最大限度的实现应急物资、装备、队伍等信息共享,切实提升地震应急决策指挥和处置能力。六是科技、国土、水利、安监、公安、气象等部门和电视台、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平台建设,建立统一的预警、灾害信息机制和平台,尽快将地震预警、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安全生产等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使公众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了解各种突发事件信息,有效消除公众疑虑,做好防灾避险工作。加大对网络舆情和坊间传言的关注和甄别力度,充分利用新科技传媒手段,及时澄清地震谣言,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强化重大活动和关键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六)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工作。由县科技局牵头,会同县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快推进我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的立项实施工作。
(七)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防震减灾宣传规划。县科技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县防震减灾宣传工作,制定《鸡泽县防震减灾宣传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的“五进”活动。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7·28”防震减灾宣传周、法制和科普宣传周等有利时机,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动《省防震减灾宣传规划》的贯彻落实。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将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纳入本单位职责范围,配合县科技局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争取到2015年底,在全县基本普及防震减灾知识,使全县80%以上有学习行为能力的人接受一定程度的防震减灾知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