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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任职要求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4-08 16:14:1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会计的任职要求,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会计的任职要求

篇1

关键词:税制改革;会计人才;素质

我国税制体制是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的,因此符合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特点。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符合我国宏观经济建设发展的趋势也符合国际惯例,营改增能够推动我国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因此,实现营改增十分必要。在我国根据不同行业的发展要求和特点设定的税制也是不同的,针对我国第二产业主要设置的是增值税,根据我国第三产业的特点设置的主要是营业税。

b1.1营改增税制改革

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主要是将传统缴纳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增值税主要指的是对产品和服务增值的部分进行征税,这种征税模式可以有效避免重复纳税。例如在销售环节,在出售价格为50元的商品时,这个产品本身是缴纳了相应税金的,在将这一产品购入再销售时,此时的销售定价为75元,这时消费者只需要对增值的25元缴纳税金就可以了。从整体上看,营改增是对传统也营业税的改革,对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1.2营改增素质改革的意义

国家在实行营改增税制改革时,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产业的协调、均衡发展。从整体上看,我国以前采用的税收模式不仅单一,由于一些税务内容重复出现,这给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比较重的税收负担,对企业快速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在实行营改增改革之后,在税收上给予第三产业以较大的扶持力度,因而能够推动我国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这对于优化我国产业结构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税收改革对于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促进商品出口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在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税收制度和国际税收制度接轨,这样在对外出口时,我国商品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从而有效提高了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2.1对企业发票工作的影响

在企业会计工作中,信息质量必须要可靠,要以企业内部实际发生的客观事实作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必须要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有效性以及内容的完整性,这是开展企业会计工作的重要基础。而在繁多的资料中,原始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是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基础。在完成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会接触到很多以前没有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由于对增值发票的使用流程不清晰,在处理增值发票相关问题的过程中会出现错误。税务机关在工作当中,根据非企业的销售额以及在内部是否建立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将增值税纳税主体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时,有专用的增值税发票,也有普通的增值税发票,针对不同的发票制定了不用的政策,这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对增值发票进行科学管理。由于增值税选用的进销抵扣政策,这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会涉及双方的利益。在具体使用增值税发票时,如果企业内部的会计工作人员没有足够的经验,对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认识模糊,在工作中很容易出现问题,导致发票和企业实际不符合,进而对企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2.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纳税主体在对营业税进行核算时将其作为企业运营中的意向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且主要适用“应交税费”等账户,从整体上看核算工作时相对比较简单。但在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企业在进行税务问题核算时发生了很明显的变化,核算处理方式也变得更加复杂。特别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会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下进行明细的科目设置,且采用绩效抵扣政策对增值税的核算也更加精细,在不同的业务当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项目不是固定的,时而会在借方,时而在贷方。这使得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会计工作人员只有具备了更强的工作能力才能适应这一变化。

2.3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前,企业在销售不动产以及无形资产时需要交纳营业税,在税制改革职后对企业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交易征缴的增值税,如果购买方属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由于购置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购置不动产、无形资产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的核算将会发生变化,此时,相应的资产原值、折旧或者是摊销金额以及应交税费的项目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并会引起企业资产负债表和相关项目发生改变。在利润表上,在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税率以及计税的方法也会发生明显变化,纳税金额也将不同。除此之外,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而在利润表当中增值税不会体现出来,这会引起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项目的变化。

3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会计人才的要求

3.1对会计工作人员职业素质要求

企业会计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其业务素质高低和知识水平有着很大的关联。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会计工作人员只有学习新的税制,掌握必要的知识,在日常工作中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处理好会计、税收等工作。为了在税制改革后更好的适应工作,会计工作人员除了要学习新的税制内容之外,还需要加强专业技能的学习。纳税的基础是会计学科理论,这就要求会计工作人员在学习税法知识的基础上,也要提高自身能力,能够适应税制改革后的工作,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只有保证会计核算完整,才能及时定额计税,将依法办税和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结合,及时定额纳税与加强会计核算结合,税款计算和成本预测结合。会计工作人员只有不断学习营改增税制改革,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才能保证会计工作能够正常运行,使纳税工作有序进行。

3.2对会计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的要求

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根据新的税制对税款进行正确计算,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涉税问题进行监督和反映。在各种财经法律和法规制度中都有着对会计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但在规范会计从业人员行为时仅仅依靠法律规范还是不足的,也要充分发挥会计职业道德在规范会计人员行为中的辅助作用。虽然,在当前法律法规体系中对会计从业者有着详细要求,但仍然难以避免有疏漏之处,而会计职业道德能够有效弥补法律体系的不足和漏洞。在新的税制实施之后,如果会计从业人员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约束,容易使他们钻法律的空子,危害国家利益。任何财经税法都需要会计工作人员执行,如果会计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很可能会破坏社会主义会计活动的正常运行秩序,导致出现大量的假账,影响我国企业正常的经营、投资活动,这对于国家宏观决策和国民经济调控都会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3.3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营改增税制改革之后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是对于那些从来没有接触过增值税的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由于以前没有接触过增值税工作,营改增之后的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能够根据我国税制改革及时加强学习,适应新的税制形式。企业会计工作人员在学习新税制的同时,还必须要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能够独立处理企业会计财务问题。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财务部门和其他企业部门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因此,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合作,以更好地开展会计工作。企业在发展中要积极开展会计工作人员的职后教育工作,通过专业培训来促进会计人员工作能力提升,确保会计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完善工作,加强管理,尤其是营改增相关工作的处理。

篇2

关键词:职业能力;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

进入21世纪以后,我国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会计学专业的培养目标逐渐转向培养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从事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针对会计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的转变及毕业生数量的逐渐增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是面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部门,并且就业初期主要是从事会计基础核算工作的现状,高校会计学专业应构建与学生培养目标和职业能力要求相吻合的课程体系。

一、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内涵

职业能力是指从事某项职业所应具备的能力。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将职业能力定义为:职业能力是指能够在一个真实工作环境中按特定标准承担工作角色所应具备的能力。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GA)认为,职业能力是指能够有效履行特定职业角色而必须具备的知识、技巧、才能和行为的总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将职业能力定义为:职业能力是以一种能干的、有效率的和恰当的态度履行高标准工作的才能。参考以上定义,根据我国会计实务现状及社会的需求,本文将我国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定义为:能够使职业会计人员达到职业职责所要求的水准并能高质量地从业所需具备的职业知识、职业品格及职业技能的集合。因此,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提高学生的工作适应力。

二、会计人员职业能力的构成

会计人员职业能力应由职业知识、职业品格和职业技能构成。会计职业知识是职业能力的基础,职业品格是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灵魂,职业技能表现为不同会计人员能力的差异,是职业知识实际应用能力的体现。

(一)职业知识

1.会计核算与会计实务处理能力

熟悉会计准则、相关规章制度和会计工作流程,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变动,满足企业的管理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可靠、能满足有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

2.财务报表分析能力

熟悉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原理,掌握多种科学的分析方法,能够根据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信息,对企业的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财务管理能力

具有科学的理财观,能够对企业的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和收入分配管理进行可行性分析和优选判断;具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能力,了解财务预算的执行和控制要求。

4.纳税申报能力

熟悉国家税收政策,能够正确计算企业各项应纳税额,能够独立完成纳税申报工作。

5.会计监督与审计能力

能够有效地对企业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必要的会计监督,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合规、真实合理,掌握基本的审计查错和纠弊技术。

6.职业判断能力

能够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根据会计环境和企业经营特点,依照一定的职业规则,对不确定的会计事项或交易事项做出有利于企业的判断和选择。

(二)职业品格

1.爱岗敬业,用心服务

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

2.熟悉法规,依法办事

会计人员应当掌握会计准则,熟悉财经纪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会计方针、政策、财经法规,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客观公正,坚持原则

会计人员要具备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所有人员一视同仁,不讲亲疏。同时,还要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斗争。

4.诚实守信,保守秘密

会计人员应当严守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漏单位的会计信息。

(三)职业技能

1.业务操作能力

会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会计人员在进行具体业务处理时需要进行有关会计方法的选取、会计数据的估计、会计信息电算化的操作、会计资料的网络化传输等工作,这些工作都要求会计人员具有相当娴熟的业务操作能力。

2.沟通能力

会计工作具有管理属性和服务属性,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接触不同层次的利益相关者,这就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在不同环境中听取或吸收信息的能力,还应具有准确恰当地运用语言和文字表达沟通的能力。有效沟通可以澄清不必要的误会,消除监督中的敌意。

3.协调能力

会计人员在一定的组织中,以团队的形式开展工作,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善于协调,妥善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以优化会计工作的内外环境。

三、符合会计人员职业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构建

(一)课程体系构建原则

1.模块化原则

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设置需要打破原有追求知识完整的学科体系设置原则,以会计职业能力为依据,遵循按照能力要求设计课程的模块化原则。根据职业能力分析,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应包括职业基础课程、职业知识课程、职业品格课程、职业技能课程和职业拓展课程五个模块。

2.灵活性原则

该原则可以通过增设选修课程来体现,设置选修课程可以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将来就业取向更灵活地学习。同时,选修课程的内容应随着经济环境、会计准则的修订不断更新,确保课程设计能够灵活应对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改变。

3.融合性原则

该原则是把用人单位需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ERP资格证、初级会计师资格证等证书的知识内容整合到学历教学体系中,以实现学历教育、素质拓展与职业资格取得相互融合,缩短学生的就业适应期,提高就业竞争力。

4.实践性原则

会计工作对实践操作的要求较高,因此课程开设应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巩固理论、理论指导实践的目的,构建循序渐进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1.职业基础课程模块

该模块下应包括两个平台,一个是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另一个是学科基础课程平台,该模块的学时比例可以占到总学分的25%。通识教育课程平台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是课程结构中的基础,起到“厚基础”和“通”的作用,具体包括体育、军事理论与军训、大学外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信息检索课程。学科基础课程平台是为了更好的理解专业课程夯实学科基础而设置的,具体应开设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基础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金融学、应用文写作课程。

2.职业知识课程模块

职业知识课程模块的作用在于培养学生的会计核算、会计职业判断、会计理论综合运用、财务分析与决策、会计信息鉴证、会计信息系统应用等会计职业能力,该模块占总学分的20%左右为宜。职业知识课程模块应开设的课程有: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管理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税法、审计理论与实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报告分析与利用。

3.职业品格课程模块

职业品格课程模块设置的目的是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和科学发展观分析问题,增强法律意识,为其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该模块的学时比例可以占到总学分的10%。该模块应开设的课程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经济法、会计职业道德、职业生涯规划与设计、形势与政策。

4.职业技能课程模块

职业技能课程模块是会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关键,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必要环节,应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与理论教学相互融合,共同构成完整的课程教学体系,该模块的学时比例可占总学分的30%左右。职业技能模块课程可以按照逐步递进的四个阶段来安排。第一阶段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的课程单项实训,应该配合职业知识课程来设置,以使学生达到既理解所学专业知识又掌握会计核算工作各环节具体要求的目的,可开设基础会计手工模拟实训、税务会计模拟实训、成本核算模拟实训等几门实训课程。第二阶段是培养学生初步综合技能的企业综合模拟实训,这一阶段着重培养学生的会计职业岗位综合胜任能力,可开设会计综合模拟实训、财务会计软件应用实训、财务报表分析实训和审计实务实训等几门课程。第三阶段是培养学生高级综合技能的现代企业综合模拟实训,主要开设ERP实训课程。第四阶段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科研实训,该实训可以通过学生在校外实习后写作毕业论文来达到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实现途径是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写作。

5.职业拓展课程模块。职业拓展课程模块是为了培养学生在会计职业领域的未来发展潜力,提高综合素质,拓宽视野而设置的以选修课为主的模块,该模块的学时比例可占总学分的15%左右。本模块可开设的课程有EXCEL在财务中的应用、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内部控制理论与实务、资本运营理论与实务、行业企业会计、资产评估学、薪酬管理、财政学、证券投资学、企业战略管理、管理心理学、商务礼仪、个人理财、财务预测与决策等。

四、适应会计职业能力要求的课程体系的实施

(一)实现师生互动教学

教学过程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必须改变教师一言堂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教学应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学生自主学习、相互讨论、动手操作、分角色演练和师生共同探究等多种不同方式,打破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的局面,使课堂教学过程成为师生相互交流、探讨的互动过程。

(二)培育“双师型”教师队伍

在师资队伍建设中,不仅要重视教师理论知识的提高,更要注重教师实践经验的积累。学校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教师脱产、半脱产去企业挂职锻炼、顶岗工作,以提高教师的实践技能,为教学服务。学校还应鼓励教师参加会计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学习与认证考核,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以此来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同时,学校还应出台相应政策引导教师自觉朝着“双师型”教师方向发展,如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方面给予“双师型”教师倾斜,在引进新教师时把是否有会计从业经历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等。

(三)注重学生应用能力培养

会计职业是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会计学专业毕业生要想缩短毕业适应期,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在学期间就必须加强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为此,学校应强化学生的会计工作实践能力培养,将课堂理论教学与实际动手能力培养结合起来,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熟悉会计工作规范,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迅速适应工作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侯日敏.基于核心能力的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与实践[J].财会月刊,2010(09).

[2]唐秋烨.高校会计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思考[J].学术论坛,2011(12).

[3]龙露.基于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0).

篇3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检查),是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按年度根据注册会计师提交的检查材料,对与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的检查。

当年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自下一年度起接受检查。

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抽查。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接受注册会计师关系所在省级协会的检查,认真、如实地填写《××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中的内容。每年的1月1日至1月20日,注册会计师须向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提交《基本情况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省级协会提交《基本情况表》:

(一)已从原事务所转出,拟加入其他事务所或正在申请设立事务所的。

(二)正在办理事务所清算的责任人。

(三)省级协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因病不能填写《基本情况表》的,可委托本事务所内的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填写,并出具相关病历或其他证实患病的材料;属于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可委托本地区其他注册会计师代为填写。在注册会计师签名栏,被委托人应签署本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编号。

第七条 事务所应当认真组织本所的注册会计师参加检查,并对注册会计师提交的《基本情况表》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

每年的1月21日至1月31日,事务所应当将以下材料一并报送所在地省级协会:

(一)《基本情况表》;

(二)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三)《××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汇总表》);

(四)特别事项说明,即对于具有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三)、(四)项情形和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应当作为特别事项予以说明;

(五)本所开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八条 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应当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 省级协会应当认真、及时审查事务所申报的检查材料。省级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对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当视情况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对有法定注销、撤销注册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撤销注册处理。

第十条 省级协会每年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的实地检查。

第十一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暂缓检查:

(一)不履行会员义务且情节严重的;

(二)所在事务所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三)本人在接受暂停执业处罚期间的。

第十二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不予通过检查: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三)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受刑事处罚的;

(五)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六)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三条 每年3月31日前,省级协会应当将事务所申报的有关材料审查完毕,并在《基本情况表》及《基本情况汇总表》中签署检查意见。同时,省级协会应当认真填写《××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检查情况统计表》)。

对符合任职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在其注册会计师证书上加盖“××年度任职资格检查合格”专用章,并将注册会计师证书交还其所在事务所。

对有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意见栏中注明暂缓检查、不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四条 省级协会应当在检查结果公告前,对于不予通过检查的注册会计师,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并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对于本人申请不继续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或事务所申报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并收回其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五条 省级协会应当将符合任职资格、暂缓检查及撤销、注销的注册会计师名单,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中注协网站以及地方协会网站或地方主要报刊予以公告。

公告时,对暂缓检查及撤销、注销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明原因;对具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注明为“协会代管”。

第十六条 对暂缓检查的注册会计师,待暂缓检查的事由消除后,再按以上程序进行检查。其所在事务所或省级协会应当在《基本情况表》及《基本情况汇总表》表头空白处注明“补检”字样。对检查结果,省级协会另行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截至每年6月30日,对于无故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截至每年9月30日,对仍不参加检查、不履行会员义务的注册会计师,省级协会应当予以公开谴责。

第十八条 事务所不为本所注册会计师申报检查的,接到注册会计师的申诉后,省级协会应当要求事务所限期申报。超过规定期限,事务所仍未申报的,省级协会应当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公开谴责。

第十九条 检查工作完毕,省级协会应当于每年的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检查工作报告、《××年度撤销、注销注册人员统计表》、《检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财政部、中注协备案,并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 暂缓检查人员的补检情况及表格,另行备案、抄报。

第二十一条 检查工作结束后,有关检查材料应当建立档案。检查档案应保存五年。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分所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检查,适用本办法。

根据注册管理体制,事务所分所的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分所向所在地省级协会申报检查。

分所应当及时将注册会计师接受检查的情况及检查结果向事务所报告。

篇4

[关键词]高职 会计 平台模式 职业素养 系统化 探索

当前,各高职院校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对提高教育质量的内涵建设高度重视,把服务于社会对职业性人才的现实需求和学生就业创业需要,融职业性的社会需求与教育性的个性需求于一体,作为最主要的办学目标;教学过程从单一的课堂走向实际的职业岗位;培养具有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共同追求。但是,大多数高职院校注重了课程与职业岗位技能对接,强调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却忽略了学生职业素养的教育。这种情形导致的结果最常见的就是学生走向职场后,学生的职业素养难以适应用人单位的要求,出现在短期内频繁换单位的现象。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怎样才能够在注重“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同时,也将职业素养的“高素质”这个可持续发展因素融合成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本文从高职会计类专业角度,探索平台模式职业素养教学过程的实施与创新,尝试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一、会计职业素养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的内涵及关系

职业教育的目的就是为学生今后职业活动持续发展奠定职业技术能力和职业活动素养基础,当高职院校学生选择专业后未来的职业也就基本定位,职业启蒙和未来从事职业的职业素养教育也应该同时启动。对于会计类专业的学生而言,会计职业素养主要体现在有胜任会计工作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专业知识三个方面的能力;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看,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也就是会计人员应熟练掌握出纳业务技术、会计核算技术和财务管理方法及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具备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

会计职业素养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的具体内容及关系如下(见图1):

图1 会计职业素养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关系

在企业的视角,用人单位在招聘和使用人才时,除考查人才的专业技术水平外,更看重人才的职业素养状况,通常以面试和笔试的方式来发现求职者的职业态度、知识程度和能力水平是否满足企业对人才的要求,即便是在挑选实习生时也不例外;用人单位希望毕业生(实习生)具有敬业和创业精神,有诚信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在一线工作能独挡一面,一专多能。另外,因为财务会计资料属于商业机密,学生直接到企业见实或毕业实习都因此而受到限制。因此,实习学生基本没有直接参与工作的机会,但企业对会计岗位任职要求却并不会因此而降低要求,相反,社会对会计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现实给会计教学活动带来的困难,为了应对人才市场对会计人才培养高要求的挑战,我们以高职财务会计类专业为研究面向,设计基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的平台模式,融职业性的社会能力与教育性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于一体,在教学中进行会计职业素养系统化的建设。

二、平台模式职业素养系统化的设计思路与实践

1.基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的平台模式职业素养系统化的设计思路

平台模式的职业素养系统化包含“职业素养平台”、“商务公司平台”、“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三个层面。该平台模式的共同支点是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在平台模式上,以职业素养引导与职业岗位相衔接的“商务公司平台”和 “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在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综合能力的历练的同时,注意职业素养的养成,进而达到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提升,使教学过程在理念、途径、方式方法上都充分实现了人才培养的目的。平台模式三个层面间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在平台模式上,以职业素养引导与职业岗位相衔接的“商务公司平台”和 “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在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综合能力的历练的同时,注意职业素养的养成,上述两个层面平台的实践反过来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提升。直观示意如下(见图2):

图2 平台模式三个层面间的关系示意图

从会计岗位任职要求分析,会计岗位任职要求包括的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是相互关联的,专业能力可以通过专业课程来实现其对应的专业技能,而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是一个人职业活动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能力,并非是对应某一门或某几门课程就能够实现的职业素养。因此,我们以“能力中心的人力资源观”为指导,坚持“以岗位操作能力培养为核心,以人文素质和职业素质培养为基础”的原则,构建基于学生可持续发展的以岗位工作任务为引领,以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符合会计职业资格标准、融合职业性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包含了“职业素养平台”、“商务公司平台”、“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三个层面的平台模式,将职业素养分解到这三个层面的平台上进行系统化的建设,注重在做中学和学中做中不断地学习各个岗位的财务核算与管理的知识要点,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发展和建立职业认同感相结合。

2.平台模式职业素养系统化的教学探索与实践

(1)平台模式三个层面的课程设置

以职业生涯规划为主线,以职、就业课程为载体的职业素养平台。该平台设置的主要课程为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分模块贯穿到学生在校内学习的每一个学期)、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会计岗位职业素养实训、财税大讲堂(通过第二课堂分专题以讲座或座谈的方式进行)。职业素养平台着重引导学生职业求知的主动性,培养学生职业素养。

商务公司平台。基于商务公司业务流程设计职业主修相关课程的逻辑主线,整合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方法;运用商务模拟综合实训模式进行企业会计综合实训。该平台的主要课程为企业会计核算实务和企业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商务公司平台着力打造成为财务会计类专业基于工作过程教学改革、产学结合、课程与职业岗位相衔接的实施场所。

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运用沙盘形式开展企业经营实战,对在沙盘情景与企业经营实战中产生的业务,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会计处理、纳税申报,并对营运结果进行财税分析,使学生在进入社会实习前得到综合能力的历练。沙盘情境财税业务平台主要从团队协作、经营业绩、财税业务分析等多角度、多方位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2)平台模式职业素养系统化实践的初步成效

篇5

    高级管理会计的盛行,和EVA考核标准的推行有密切关系。从2010年起,近2万户国企开始推行经济增加(EVA)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任免直接挂钩。事实上,EVA作为一项综合性的财务指标,该数值的高低直接考验着央企管理者们的企业战略、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激励员工、绩效考核、财务等诸多方面的能力。然而,熟知上述流程的高级管理会计师人才,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却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鉴于市场对高级管理会计师的热求,笔者下面就高级管理会计这一职位的职业任职能力进行一个粗浅分析及探讨。

    一、高级管理会计职业任职能力的认定

    高级管理会计师属于高级会计人才,而高级会计人才应该是一个具备一定学历和现代化知识、一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会计人员。那么,如何区分和识别一个高级会计人才是否具备了履行职责的能力呢?

    在我国,目前对高级管理会计人才的职能定位及其职业能力评价尚无统一的标准,为使每一个获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会计人员,能胜任地履行高级会计人才的职责,应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起功能分析法和能力法相融合的胜任能力评价方法,使高级会计人才创业有空间、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目标。

    二、职业胜任能力的基本要求

    职业任职能力不等于职业胜任能力。因此,当一个会计人员被评聘上高级会计师,只能是说他在委托履行会计职能过程中具有了某种必备的最低资质,若要能独立、高效地履行高级管理会计人才的职责,还必须具备履行其职能的胜任能力。那么,作为高级管理会计人才,应要求具备哪些职业胜任能力呢?笔者倾向于赞同财政部会计司刘玉廷同志提出的5项标准。其一是应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首要条件。其二是应具备会计政策的职业判断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基本素养。其三是应具备在本单位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的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职责。其四是应具备财务管理的能力,这是高级会计人才的重点工作。其五是应具备综合运用财务会计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能力,这是区别高级会计人才与一般会计人才的显着特点。

    三、提高职业任职能力的途径

    高级会计人才的职业任职能力是一个具有立体感的时间性概念,其职能和作用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及职位变动而不断拓展。因此,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高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能力,不但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企业持续经营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一,要参与会计工作实践和企业的全面管理活动,成为适应各种工作变换和承担财务、会计各种岗位的“多面手”。具体来讲,第一要重实践。很多的理论,可能一般的会计人员都比较熟悉,但是,实际经济业务是复杂的,碰到复杂业务的时候,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应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人员的判断,一般的会计人员也都能做出相应的处理,但这个层面是治病。而高层人员,更多的是防病,是要想办法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使之从会计的角度计量,能够对公司有利。这就是一个层次提升的问题,而这个层次的提升,如果没有实践作为基础,就可能就缺乏可行性。第二要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如果没有理论知识的补充,在基础工作岗位上的会计,是不会考虑到很多复杂业务,或从企业全盘去思考问题的。一个具体岗位的会计,往往就是这个岗位的井底之蛙。要跳出这口井,最好的捷径就是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来提升自己。从会计实践来看,能不能根据财务部门掌握的财务会计信息,综合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中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和决策建议,这是高级会计人才与一般级会计人才的根本区别,也是高级会计人才发挥重要作用的难得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