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8 16:14:1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内部 经济责任 审计 内涵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9.1 文献标识码:A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
1、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或部门、单位指定的法律、政策、制度等标准,采用专门的程序和方法,对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审核,查明其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
2、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制度建设、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对于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
(一)审计时间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当遵循“先审后离”的原则。但在近年来的实际操作中,大部分项目是先离任后审计。这种先离任后审计,审计监督滞后的现象,从一定程度上讲,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失去了考核、监督的意义,监督上的滞后,导致干部考察与使用“两张皮”。
(二)审计对象问题。
当前很多提拔调任的领导干部,多数都是经过组织严格考核,公示通过后任命的。这样,也往往使审计人员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很重要,但也只是走过场而已,而大部分员工对领导干部公开赞扬的多,而客观批评的却很少或不敢,使审计人员有时难以掌握真实情况,使很多领导产生“审计走过场”的心理定势,因此很难体现经济责任的权威性,更难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三)审计项目问题。
看重财务数据,忽视理性分析;看重问题明细,忽视任期效益,看重问题罗列,忽视责任划分。财务审计内容重点不突出,审计质量难以提高,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雷同于常规审计,影响了审计效果。
(四)审计方法标准问题。
目前主要采取了查阅、设举报箱、公告审计、座谈等方法。账外审计方法上下功夫不够,使审计的问题难以查深查透,审计质量无法提高。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领导干部的审计标准和政绩评价标准不统一,导致在认定经济责任划分时特别的个人责任划分时审计单位和领导者往往存在分歧。
三、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对策
(一)先审后离。
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监督滞后、审计结果难以有效运用以及审计任务相对集中等问题,今后应认真贯彻“先审后离”制度,积极推行任中审计。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增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展任中审计后,可以科学确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哪些部门(单位),审计哪些内容,审计哪些重点事先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改变了离任审计被动、盲目的弊端。而且,按照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将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等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避免了重复审计,实现了审计成果互用和资料共享节约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定期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要求很高,内审部门不可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个部门的全部重要指标进行审核和作出评价。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对其进行定期审计。有重点地对重点部门(单位)进行定期审计。对财政财务收支数额和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的领导干部定期安排经济责任审计,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定期审计,将这些部门的基本情况、基础数据和有关的财政、财务数据等进行分类汇总,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数据库。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实施监控,使审计人员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资金流向和基本情况,分析审核其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并对照检查其内控制度、行业政策和发展状况、执行财经纪律等情况,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动态管理。
(三)确定审计重点。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不但包括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还包括各项经济指标具体完成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的审计。在内容上经济责任审计应当突出重点,主要包括:第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重点审计合法性和真实性;第二,审计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政策执行情况、投资决策情况、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审计效益性。
(四)开展有效审计方法。
经济责任审计除使用审计的一般方法外,还可以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一是“看”,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察看,通过观察、分析产生审计疑问,从而确定审计重点;二是“问”,围绕领导干部实施的经济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全方位、多角度了解领导者施政情况;三是“访”,围绕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和施政行为,走访相关人员;四是“谈”,组织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不同层次的人员召开座谈会,全面收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等方面的情况。
(五)发挥审计成果。
(一)精心安排,合理组织,全面完成全省国土资源局局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省厅任务下达后,市局领导对省厅安排的全市、县(区)国土资源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非常重视,确定了此次审计不仅要对市级国土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而且要对县级国土局局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此,我们拟定了《全市5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以市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办公室晋市责审办3号文件下发;其次,分别召集县级国土局局长和各县审计局长对此项工作作了专门部署,强调本次审计的重要意义,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最后,在审计实施中我们又及时到各县审计点上进行研究商讨有关具体事项。为保证县级国土部门经济责任审计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在安排好县级国土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又对市国土局局长的经济责任进行了认真的审计。进点前,我们系统地地学习了土地相关政策法规,编制了针对性较强的审计方案,确定了审计重点,做到了有的放矢。审计中,我们采取审计与调查相结合,查帐与询问、座谈相结合,资料审查与深入现场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参阅年度预算审计资料相结合,有效地实施了审计。通过审计,查出违规行为金额535万元,对应收未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未及时下拨、隐瞒截留收入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披露,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三条合理化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按照部署完成了两个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我们按照局里的整体部署,对市公安局、市水利局2个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严格程序,严把审计质量关。如对市公安局审计时,严格审查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资金的支出,查出该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2万元,违规使用票据39万元的问题;又如对市水利局审计时,着重对其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等进行审查,查出该单位滞留专项资金598万元的问题。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提出了适当的处理意见,落实了审计决定。
论文关键词:转型期,高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对策
随着高校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深化,高校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为了适应高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新的变化和需求,内部审计亟需转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应由原来只重视监督转变为监督与服务并重,由原来只重视查账转变为查账与管理并行。正如刘家义审计长指出的“内部审计不仅是现实资产的保护者、财务报表的复核者、会计核算的勾稽者,更是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因此,处于转型期的高校内部审计应积极开展以提高办学效率、效益和效果以及促进高校内部科学管理为目的的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在原有“监督”职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服务”和“管理”的职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发展,在对加强高校干部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随着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尤其是随着中层领导干部的定期轮岗、学校组织部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成为高校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因此,笔者认为在内部审计的转型期,我们有必要积极发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结合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服务、管理”的职能深入思考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经济责任审计委托流于形式,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立项一般都形成了一套较规范的程序:由学校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向内部审计部门提出委托,审计部门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审计。但大多数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委托的时效性较差,几乎都是“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组织部门往往是在领导干部离任、调任或提拔后才提出审计委托,形成了审归审、用归用的现象。这一现象导致了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不高,审计结论和评价并没有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也仅作为干部档案中的一份“手续”材料而已。
(二)经济责任不明确,被审计对象抵触情绪较大
首先目前大部分高校虽有制定所谓的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但由于条例制定部门宣传不到位、干部任用部门对新上任领导教育不够、新上任领导自身不够重视等原因,大多数领导干部对自身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并不明确。甚至有的领导干部缺乏必要的经济责任意识,觉得自己没有承担什么经济责任,没有必要审计。其次,经济责任制的相关条例内容制定的也不够具体,内容比较空泛,相关领导干部或审计人员难以参照执行或进行考核评价。另外,大多数领导干部对审计认识也有偏差,认为审计就是来挑毛病、找麻烦的,对审计抵触情绪较大。
(三)法规制度滞后,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
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是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评价,供组织、人事部门参考。要做出较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就要有科学的审计评价指标及合理的指标评价标准作为参考。然而,目前相关的法规制度中涉及指标这块的内容还比较少,而且由于目前高校财务核算方面的缺陷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不明确等原因,审计人员获取形成相关的审计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所需的数据比较困难,导致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由于审计评价指标的不健全增加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难度与风险。
(四)审计方法与内容比较单一,审计风险大
目前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主要还是审查账面资料,审计内容也主要是侧重于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由于目前高校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和丰富,很多经济活动并不完全在账面上反映出来。审计方法果只审查账面资料,不注重对经济活动过程的调查、了解及分析,审计内容如果不相应的扩展到包括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是否科学、内部管理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是否合理等方面,经济责任审计就无法准确了解被审计对象对经济活动的真实影响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加大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部门自身因素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首先,目前多数高校的内部审计部门与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受到编制所限,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少。当面临大面积领导干部换届轮岗时,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在时间较短、人手不足的情况下,内部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就会出现应付了事、走过场的情况,影响了审计质量。其次,目前高校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多为财务出身,知识结构比较单一。而经济责任审计特殊的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要求审计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但就目前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而言,势必影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再次,由于审计成果利用程度不高,也一定程度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审计人员在做经济责任审计时也往往流于表面,对发现的问题不予深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也避重就轻,提出的审计建议也泛泛而谈,严重影响了审计质量。
二、转型期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重点
从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仅仅初步发挥了评价、监督的作用,对促进学校财经、干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因此,笔者认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今后应积极适应内部审计转型的要求,重点朝着为组织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基础单位的财经状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加强科学管理出谋划策,突出经济责任审计建议的“建设性”,以及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免疫”功能等的方向发展。
(一)加大宣传,转变观念,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环境
首先,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快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并对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大力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让校领导、相关单位和被审计对象,重新认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具有“监督”职能,更具有“服务”和“管理”的职能。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应该是为组织等部门考核、评价干部做参考;为领导了解学校财经状况和基层单位管理情况提供信息;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转变领导、群众的观念,积极消除被审计对象的抵触情绪,努力形成一个“领导重视、群众支持、被审计对象欢迎”的良好审计氛围。
其次,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执行及监督体系。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一般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据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有关内容规定,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通过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指导、检查、协调本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交流和通报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通过这一制度的贯彻落实,能有计划的安排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善“先离后审”的情况。同时通过相关部门的全方位参与,使其加深对经济责任审计重要意义的认识,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难处,能积极给予配合,并且能切实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程度。
(二)改进审计内容与方法,控制经济责任审计风险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内容应从目前的侧重于对包含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的合规、真实性、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性以及个人行为是否廉洁等内容的财务收支审计、法纪审计,扩展到包含绩效审计、管理审计等内容。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审计,真正实现经济责任审计为学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学管理出谋划策;为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济行为服务等目的。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方法在传统审计方法的基础上应更加重视调查、分析等审计手段和方法的运用。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审前的公示制度、座谈会等制度与方法,收集来自各方面的信息,分析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确定审计的关注点;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签订的经济合同及会议纪要等资料的查阅,结合账面资料,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及执行等情况。通过以上方法的运用,首先可弥补以往仅限于审查账面资料的不足,对被审计对象能做出较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较好的控制审计风险;其次可全面的了解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的情况,能为其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改进管理、规范经济行为的审计建议
(三)明确领导干部任期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首先,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新任领导干部的任前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与学校有关的财经法规制度,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构建,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个岗位的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通过培训,让即将上任的领导干部明确自己即将承担什么经济责任,以及如何提高管理水平。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岗位任期经济目标,对每一位新上岗的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明确的任期经济目标,以便年终或任期结束时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评价,同时也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依据。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客观、公正的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有赖于制定出一套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的建立应充分考虑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财务管理体制,并结合高校具体的财务数据指标,采用定量指标、定性指标、对比性指标和分析性指标并用的模式。刚出台的《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提到了一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定量评价的指标,但这些指标还比较分散、不够系统,且这些指标可参照的标准值是多少还不是很明确。因此,要形成一套科学、实用的评价指标体系不仅要依靠理论研究者,还要依靠每一位高校内部审计工作者在审计实践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归纳。
(四)重视审计建议的质量,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方面是通过审计对被审计对象完成经济责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评价,另一方面还应通过审计发现基层单位在经济活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与漏洞,为基层单位预防和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对于内部审计而言,一份包含中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审计报告会比一份只是挑毛病、做出不痛不痒的审计评价的审计报告更受到学校领导、被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的欢迎和重视。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能在审计报告中提出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为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将会进一步提高审计报告的的质量,大大的促进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也是对内部审计作为“强化管理的促进者、提高效能的推动者、价值增值的倡导者”的最好体现,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五)加强审计队伍的建设,切实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科学发展
首先,要提高现有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丰富引进审计人员的专业类型。注意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内容的选择,改善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其次,注重开展审计人员之间的工作经验交流,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和特殊情况进行讨论、分析,开拓思路,实现共同提高和进步。再次,要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强调审计人员应该遵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1 高尚国 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机制 教育财会研究,2008,(3)
2 陈晓芳,桂珍若 关于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理性思考 审计研究,2006,(4)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引言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在其任期内必须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法规赋予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组织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内部审计深入发展、提升内部审计的地位和权威、营造良好的审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在于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以决定对其的奖惩或去留;又可借此项审计划清经济责任的界限,为继任的主要负责人解除后顾之忧。由此可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基本内容就是审查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有效情况。目前,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受组织部门委托开展审计,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门不能在制订年度审计计划时了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任务量,主动性较差;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已逐步形成于其他审计联动的模式如预算执行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等,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审计项目的资源整合。所以,为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在企业制度设计中,完善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责,明确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审计,经保证单位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受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检查,为了避免自己的行为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必要的时候,可以事先告知审计部或监察室等内部监督单位,也维护了国家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制度安排的权威性。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加强企业管理,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价,同时检查企业负责人是否在任职期间守法、依法管理企业;开展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发现的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耐心沟通,起到宣传教育的作用,并责令其认识企业管理缺陷的存在,及时亡羊补牢,可以总结和教育企业管理层加强管理缺陷的整改,可以给企业打上“预防针”。
二、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思想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两种,前者是企业负责人已经离任,后者是企业负责人很可能继任。企业负责人任命目前多数未指定任期,一般不离任不需审计,且受企业内部审计资源也是有限的影响而未实施审计。公司高层领导想借下一级单位负责人换人之际,派审计人员前往实施审计,摸清自己的队伍是否廉洁,守法,以及判断下级单位负责人的企业管理能力,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或者是出于自己新官上任,下级单位必选由自己任命的人选接管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或部门,以摸清被审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由于,时间的紧迫,企业很少能留给审计部门足够的调研时间,基本上是接到审计任务,立即赶往被审计单位现场,收集相关资料,同时,新上任子公司领导也一同到任。这样的审计,很大程度上消弱了经济责任审计为领导干部考核提供依据的作用。针对各种因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我们不断科学地改进审计工作的方法:
(一)审计程序过于累赘
审计通知书发放前,按程序应当做前期审计调查,调查后根据委托部门的情况,将审计通知书发送到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主要负责人,同时抄送给现任负责人和委托部门及相关配合审计的部门等等,且在到现场审计开展前,有条件的话,必须在被审计单位召开进场审计会议,传达经济责任审计的精神及被审计单位需要配合的工作。审计组如果能在离任领导干部离任前一个期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与离任领导交换意见更为方便,毕竟审计发现的问题需要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有利于向离任领导干部提供相关材料或形成书面意见。
(二)配合力度受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重视程度的影响
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只要没违法,任职期间的绩效与本人和单位关系不大,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有些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交换意见的时间安排不重视,推脱、延时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领导干部“新官不理旧账”,认为离任审计是“马后炮”,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我认为如果能在薪酬体系设计的时候,效益部分应由经济及责任审计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发放,给予审计一定的经济裁量权限;如果离任领导即将到其他的公司任职,应该考虑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而决定是否派遣,这样离任领导会给与一定程度的配合。
(三)审计收集审计证据难
有的企业管理相对比较混乱,内部控制比较弱,有些资料不保留或保留不完整,对审计结论有很大影响。有些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有的事项发生在多年前,查证工作难度大且花费时间长。我们认为应当在任命领导干部的时候,应当实行任期制度,所有领导干部,三年为一个任期,到了任期,不管是否继续任职与否,先让企业内部审计做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时间与被审计期间有效缩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下一届任期不在发生类似错误,同时,给经济责任审计取证带来一定的便利。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一)审计对象确定缺乏规范
对那些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任职几年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目前还没有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人力资源部门和党委工作部门与审计部门确定审计对象所考虑的因素也有偏差。人力资源部门、党委工作部门也感到困惑,有效领导干部的任命的决定并不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党委工作部门来决定,最终的人事权由公司更高一级领导决定,而决定前不会告知审计部门,目前企业没有事先告知审计部门的机制和制度。
(二)部分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若宣传不到位,容易让被审计领导干部产生疑虑:是上级领导对自己不信任还是自己有重大经济问题,容易产生一定的不安情绪。由于产生不安情绪,被审计领导就会在审计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隐瞒一些可能对他本人在经营上给公司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事项,或故意推脱责任,或借故不与审计实施人员配合等。
关键词:规范 经济责任审计 企业发展 良好环境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企业干部任免的重要环节,已经逐渐显现其特殊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也是提高企业领导责任感和正确、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功过是非的重要衡量条件。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营,需要企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保障责任经济审计更加完善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已经是众多企业人共同关注的话题。那么,如何能够更好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为企业未来的后续发展营造良好运营环境?针对此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
规范经济审计责任首先要规范审计操作程序。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要依据我国依据颁布实施的《审计法》开展,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机结合,将企业内人事部门下达的审计委托书为依据,审计部门应该组建联合审计组,对审计工作进行工作方案的编制。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时,要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目标和审计要求进行明确。划分审计组长和审计员职责,结合审计工作方案的内容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审计工作开展前的各项资料准备妥当。
在审计过程中,要注意将证据的收集、鉴定等作为工作的重点,并且要求所有参与会计资料提供的人员或者经办人签字确认,保证审计证据能够真实、可靠,落实责任。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是严谨的态度和严肃的作风。
二、强化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关系到企业未来的发展。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就要保证每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严密谨慎,对每一次的经济责任审计都要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责任制,在审计内部还要将内部两级审计复核制度运用到其中,审计负责人和审计人员要在制度、数据、文字等各个方面严格把关,而且每个审计项目切忌个人单独进行研究,所有项目都要进行集体研究,最终下达审计结论。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提高审计的严谨性,同时也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
三、加强审计执法程序的完善度
制定健全的审计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建设,并建立审计责任制度。将审计工作的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保证有错案时能够有根据的将责任落实到人。例如审计人员或者审计工作发生一定问题时,可以按照建立的审计责任制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及行政赔偿等处理。审计工作要有特定的部门进行复核。我国依据对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进行了统一的规范,各地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地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符合的审计执法程序。用制度的形式来规范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并对整个过程实施全程跟踪。根据审计项目的各个阶段制定操作标准,来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同时,审计组一面也要出具书面保证书,进一步保证审计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依法执行其审计监督功能。若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应当负法律责任或行政责任。
四、建立客观的评价体系,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为保证经济责任审计正常进行,取得客观、公正的审计结果,要使审计工作独立于其他管理。审计工作易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是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的有效措施,应建立一套健全、客观、公正的责任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体系,正确的分析审计工作,进一步降低审计评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还要针对同行业内不同工作岗位的不同特点,制定一套分类考核指标,并在实践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和修改。
要将传统思想中对审计的独立性所定义的单独性进行更新。独立性不同于单独性。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客观、公正都来自于独立性。因为审计工作很容易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审计风险。我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已经指出“审计机关中经费要单独列项”。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能够进一步确保审计结果的公正、客观。
五、科学的利用审计方法
对于审计技术,应该做到灵活运用,科学利用。传统的审计法包括审阅法、核对法、顺查法、逆查法,通过将传统的审计方法与科学的审计方法,例如抽查与详查、比率分析、经济指标计算等,进行有机融合,再采取必要的计算机信息技术综合的进行比较与分析,能够得出更加正确的审计结论。
六、结束语
审计工作是为促进国家经济发展服务的。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先决条件。审计工作的目的在于严肃财经法纪,维护国家正常的财政秩序,我们在重视审计结果的同时,更应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将审计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都做到严谨严密,严格按照审计程序依法执行审计监督职能,净化企业财政环境,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是我们的共同目标。
参考文献:
[1]苗泽惠.以审计实施方案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会计之友[J],2011(08)
[2]余芳、朱学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的几点思考,商情·科学教育教[J],2007(04)
【关键词】财务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管理审计
目前我国在会计财务审计上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管理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些基本的审计制度在我国作用愈加明显。传统财务审计是客观真实地评价会计工作的合法性,经济责任审计则是明确企业领导的职责与廉政,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
一、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上的相同点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各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经济违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各企业间和平竞争,共同发展。同时,由此带来的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深度就不断提升。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企业获得信息的途径变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从财务收支审计来看就是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审计已经实现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延伸。受当今市场环境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经济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将企业财务收支转变为管理审计与效益审计,以此满足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需求,方便企业内部控制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看做是一种针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制度,该种审计方式不仅针对财务事项进行审计,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是一种对事又对人的双重审计方式。实际审计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偏向于对人的审计,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让领导干部在有效的约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及强制性,审计范围较广,兼容审计、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等综合性监督方式。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展开,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了而专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审计过程中不同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实现了工作上的协力合作,有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
从以上陈述不难看出,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都是建立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促进全员参与,共同作业。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执行到位,审计调查的科学性、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审计信息的准确性、审计成果的转化都必须在有效监督管理下进行,保证审计工作合理有效,实际提高企业的效率与竞争力。
二、财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同点
(1)审计目的落脚点不同。财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财务审计对象与财务相关的工作进行真实性与合理性分析,确定其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奠定基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保障国民生活水平。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领导个人,通过该审计工作客观真实的评价领导干部在过去一段时间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从狭义上来说可以看做是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在审计期间是否出现不真实或违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并需要对其所作所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能够克制领导干部以公谋私行为,为其日后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若在审计中发现情节比较严重的经济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制裁。
(2)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不同。根基相关部门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主要指相关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领导部门所进行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该部门的财政支出以及财政收入、企业部门的资产负债、经济损益等)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判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判断该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实际经济效益,且该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的现象,最后综合评价该领导干部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财务审计则是将审计侧重点放在各单位的财务支出以及财务收入上,在内容上更加广泛,且责任的承担由整个审计对象部门来承担,即使明确到部门人员也有主次之分,从这方面来看与经济责任审计区别较大。
(3)审计方法不同。财务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各种书面材料的审查,主要包括审计对象部门过去一段时间的各种会计财务凭证以及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报告记录。书面资料的审计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核对法、审阅法、分析法、比较法、抽查法等,验证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计了解相关部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另一种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审计对象的实际工作进行审计。实际审计过程中通常将两种审计方法相结合,从而真实有效的反映审计对象的工作状况。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的重大决策及主要的经济指标进行审计与核实,体现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审计项目互动,资源共享
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在存在一定的异同,实际审计过程中都具自己独特的优势,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将二者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实现互动,共享审计资源。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料,并结合经济审计重点内容以及相关领域,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可以对项目中的重要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通过对财务的一次审计能够得到多项成果。另外还可通过将任期绩效评价工作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起来,起到良有效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四、结束语
财务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经济审计中的两种重要形式,对企业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有重要意义。实际审计过程中必须明确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合理有效的利用两种审计方法的作用,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在我国发展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时间较长,但是,相关的工作依旧不够成熟,不能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绩效审计能够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因此,可以将两者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保证良好的审计工作质量。文章主要以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的现状为切入点,对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且依据设计情况提出了一些意见,保证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结合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不仅是一种监督方式,而且也是一种科学的评价方式,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对领导干部在任期之间的经济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侧重于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政策、财政收支以及审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工作。
一、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的现状
就现阶段来说,某些单位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过程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只有积极对财务会计活动以及经济行为的规范化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工作人员必须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对真实的信息进行核对,如果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就会研究严重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经济责任审计在贯彻绩效审计理念方面的深度以及广度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也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造成影响。绩效审计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各种类型财务指标以及和非财务指标,但是,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指标自身就难以量化,并且被审计单位绩效的影响因素较多,衡量审计单位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指标不能进行统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从而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治理。
二、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工作的工作力度不足
就现阶段来说,我国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工作量较大,特别在各个政府换届的过程,各个部门的人化状况较大,因此,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也较大,从而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另外,在实际的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缺少专业的审计工作人员,在设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不能掌握经济审计工作的重点,不能准确的界定经济责任,更不能技及时的对工作内容进行评价。
(二)不具备合理的效益界定目标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依据。但在,在审计工作中,审计工作人员能够及时的确定干部在任期之间的微观效益,但是不能直接有效的认定其宏观效益,从而导致不能及时客观的对党政干部进行有效评估,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三)不具备完善的评价标准
在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的监督内容包括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但是,严重忽视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设计工作在开展过程中,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积极构建新的评价标准,才能保证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提高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工作的措施分析
(一)根据绩效审计选择合适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并且工作较为复杂,相应的审计方式与传统的审计方式存在不同的差别。因此,工作人员在选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应该积极坚持可行性、重要性、时效性的原则,采取合理的方式选择绩效审计项目。并且,在选择过程中,还应该依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知识结构体系等进行综合考虑,选择一些资金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而且可以保证审计成本合理以及操作性较强的项目,尽可能的避免选择一些数据信息获取难度较大,不具备统一审计指标的项目。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评级指标
就目前来说,我国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绩效审计指标主要是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在共同认识以及约定指标开展审计工作。但是,在实际的审计工作时,各个被审计单位的各种情况也各不相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业务评价指标等相关工作指标较少。所以,审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绩效审计工作的需求,依据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定性评价以及定量评价结合的指标,从而才能保证绩效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审计方式以及审计程序
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在采用绩效审计的基础上使得审计方式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相吻合,从而使其形成一种规律性较强的审计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绩效审计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作用最大化,并且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还应该积极的将两种方式进行融合,才能打破传统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数据信息的管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四、总结
综上所述,积极对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的状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研究分析具有重要意义,是审计工作质量的根本保证。在实际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工作人员应该从审计工作中实际状况进行分析,从各个层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并且还要监督各项工作能够得到落实,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的有效性,同时,还能实现绩效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推动我国审计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企业内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指对于组织领导在任期中企业资产负责等各个项目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明确,集团公司内审机构所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旨在促使集团内部的领导以及管理层能够洁身自好,遵纪守法,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日常经营处于正轨,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集团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还是存在很多亟待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积极地探讨。
二、加强企业集团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一)为考核和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依据
在以往,很多领导干部在进行换届的时候,并没有对上一任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公开的审核评价,在以后出现了管理问题就很容易相互推卸责任,权责不清,这从根本上就加大了干部考核的难度,对于经营绩效的评价也难以进行。一旦集团实行了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上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同时还将在很大程度上激励管理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激发集团管理的活力。
(二)有利于促使企业遵纪守法
通过对集团公司内部经济责任的审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徇私舞弊、铺张浪费、腐化堕落等管理乱象的出现,对于目前集团企业领导层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可以起到很好的打击作用。
(三)合理规避国家审计风险
随着国有企业受到外部市场改变的影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更加广泛,审计内容更加丰富,这对于规避国家审计风险有着重要意义。除此之外,问题的及时披露有利于为日后解决问题.合理规避国家审计风险争取了时间.而问题得以妥善解决,既强化了公司内部管理,也有效避免了问题的进一步升级。
三、集团公司现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突出
一般来说,由于集团公司业务复杂,所以审计工作量惊人,这就需要我们在每个工作年度中对各个审计项目都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且将审计的权限集中于集团总部,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集团公司审计机构的人员配备数量有限,一定时期内的审计能力是确定的,再者加上集团内部管理干部调职频繁,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突出。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存在评价风险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集团领导层的经济责任具体履行情况需要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并且对于具体经济事项来说,可以划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但是实际的工作中,很多集团公司并没有建立起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这就使得对于审计工作的评价不够科学合理,往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使得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流于形式,存在评价风险。
(三)审计内容侧重点应逐步从财务会计审计倾向于管理会计审计
国有企业中部分是由国家企事业单位转型形成的,因此这部分国有企业较早就具有了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初期以财务审计作为内部审计的核心,随着环境等因素对国有企业管理的改变,财务审计已经成为了日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对专项审计、工程项目审计等领域开展了审计活动,扩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加大了发展内部审计的力度。与国际范围中企业内部审计向增值导向发展方向相比较,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日益受到重视,审计工作方法逐步规范和系统化,审计内容侧重点应逐步从财务会计审计倾向于管理会计审计,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为目的。
(四)审计成果运用不规范
一般来说,在经济审计工作完成以后,需要及时的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开,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且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而且应该将审计结果作为领导以及管理层成员的绩效、考核、升职的重要参考因素。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导方往往只是审计的职能部门,对于审计活动只有开展和实施的权限,对于审计结构的运用并没有相应的职责。所以说,站在集团公司的层面来看,没有公开透明的追责制度使得审计报告无处可用,只能处于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尴尬境地。
(五)人员培养和交流滞后
从目前集团审计部门的人员构成来看,审计的职业准入标准相对比较低,人员的培训活动内容单调,内部学习氛围不够浓厚,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使得某些集团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不够,审计知识不够扎实,执业水平有待提高。
四、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完善建议
(一)设立独立性的内部审计机构 ,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
1、独立的经费预算保障
我们一定要将内部审计机构的经费纳入公司预算计划,并且切实做到专款专用,集团公司以及下属公司审计机构的经费预算都要有保障,如果客观条件允许,可以将审计经费从财务经费中进行分离,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管理和申报,使得审计机构能够有独立的经费预算保障。
2、独立的审计人员管理体制
首先,要提高集团审计人员的门槛标准,只有具备过硬专业素养的人员才能招纳。其次,对于审计干部的升迁、任免都要制定相应的程序,避免管理层“一言堂”。再次,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在政治素质、专业水平、薪酬待遇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统一调度的审计运行组织 ,优化审计力量配置
首先,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审计制度,这些制度、计划对于集团总部以及下属公司审计部门的约束一视同仁,由总部的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其次,集团范围内的审计人员调动应该由集团总部审计机构统筹,在有重大的审计项目需要完成的时候,集团公司审计部拥有决策权。
(三)建立科学的审计评价体系
首先,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档案,主要包含对领导任期内各项经济活动的财务信息以及经济评价指标信息进行归集,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在职期间每次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结果,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绩效审计等审计活动的结果,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横向比较,对于任期中的各项活动能够进行全方位的考核,确保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客观性。
其次,建立相应的指标评价体系。我们需要根据集团实际的业务类型,结合盈利能力、资产运营、偿债能力建立指标,这样有利于提高指标的科学性。
(四)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作为审计活动的价值体现,审计报告必须受到集团管理的重视,对于责任审计的结果需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只有强化了审计结果的运用才能从根本上起到威慑的作用,如果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得不到百分百的施行,那么集团内部的问题也就无法受到全体员工的监督,难以实现稳定的发展,久而久之,必然容易出现不正之风,影响集团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各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井然有序,一些以往的经济违规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各企业间和平竞争,共同发展。同时,由此带来的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工作深度就不断提升。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企业获得信息的途径变得高效快捷,由此提高了信息的可靠性,从财务收支审计来看就是财务信息的实时性以及可靠性都大幅度提升。目前我国企业的财务审计已经实现向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延伸。受当今市场环境的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是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只有企业内部管理工作得到改善,经济效益才能有所提升,于是就需要将企业财务收支转变为管理审计与效益审计,以此满足企业在市场环境中的竞争需求,方便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可以看做是一种针对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制度,该种审计方式不仅针对财务事项进行审计,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是一种对事又对人的双重审计方式。实际审计过程中,经济责任审计更加偏向于对人的审计,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让领导干部在有效的约束中提高其工作效益。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及强制性,审计范围较广,兼容审计、组织人事、国资监管、纪检监察和财政监督等综合性监督方式。为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展开,国家相关部门建立了而专门针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为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有力支持,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制化。除此之外相关部门还制定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得审计过程中不同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实现了工作上的协力合作,有效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展开。从以上陈述不难看出,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都是建立稳定的市场经济环境,明确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责任,促进全员参与,共同作业。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执行到位,审计调查的科学性、审计方案的可行性、审计信息的准确性、审计成果的转化都必须在有效监督管理下进行,保证审计工作合理有效,实际提高企业的效率与竞争力。
二、财务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不同点
(一)审计目的落脚点不同
财务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财务审计对象与财务相关的工作进行真实性与合理性分析,确定其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奠定基础,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保障国民生活水平。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针对领导个人,通过该审计工作客观真实的评价领导干部在过去一段时间的经济责任履行状况,从狭义上来说可以看做是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能够真实反映领导干部在审计期间是否出现不真实或违背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并需要对其所作所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其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还能够克制领导干部以公谋私行为,为其日后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若在审计中发现情节比较严重的经济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制裁。
(二)审计内容的侧重点不同
根基相关部门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中的经济责任主要指相关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在其领导部门所进行的各项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该部门的财政支出以及财政收入、企业部门的资产负债、经济损益等)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判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判断该领导干部的行为是否能够为企业带来实际经济效益,且该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存在的现象,最后综合评价该领导干部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财务审计则是将审计侧重点放在各单位的财务支出以及财务收入上,在内容上更加广泛,且责任的承担由整个审计对象部门来承担,即使明确到部门人员也有主次之分,从这方面来看与经济责任审计区别较大。
(三)审计方法不同
财务审计过程中的审计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各种书面材料的审查,主要包括审计对象部门过去一段时间的各种会计财务凭证以及工作过程中的各项报告记录。书面资料的审计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核对法、审阅法、分析法、比较法、抽查法等,验证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并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审计了解相关部门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营状况。另一种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审计对象的实际工作进行审计。实际审计过程中通常将两种审计方法相结合,从而真实有效的反映审计对象的工作状况。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在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对相关责任人的重大决策及主要的经济指标进行审计与核实,体现廉政、有效、可靠的工作方式。
三、审计项目互动,资源共享
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在存在一定的异同,实际审计过程中都具自己独特的优势,因此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可以将二者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实现互动,共享审计资源。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利用现有的审计资料,并结合经济审计重点内容以及相关领域,在财务审计过程中可以对项目中的重要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实现资源有效共享,通过对财务的一次审计能够得到多项成果。另外还可通过将任期绩效评价工作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起来,起到良有效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四、结束语
一、 中国奴隶制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法律制度
我国奴隶制社会经历了夏、商、周和春秋四个时期,有关夏、商的文献记载传世不多,因此当时的经济责任审计状况无法掌握,经济责任审计的开端要追溯到西周时代。周王设置宰夫,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据周礼记载:“宰夫之职,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叙群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①宰夫“岁终,则令群吏正岁会;月终,则令正月要;旬终,则令证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时举者,以告而诛之”②,“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县鄙之治,乘其财用之出入。凡失财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诏冢宰而诛之;其足用长财善物者,赏之”③。可见,周王朝就已经知道了经济责任审计和凭官员的功过进行任免、赏罚的重要意义。可以说宰夫是历史上最早记载的审计官员。美国学者迈克尔?查特菲尔德在其《会计思想史》一书中指出:“在内部控制、预算、和设计程序方面,周代在古代世界是无与伦比的”④
二、 中国封建制时期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了较长的历史时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经历了机构更迭、制度变异的不断演化过程,其功能也处于不断变迁中。
(一) 战国时期的“上计”制度。“上计”是以年终送审报表的方式,考核地方行政官吏政绩的制度。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从经济责任的角度来考核官吏,并根据考核结果按功过进行赏罚。
(二) 秦代的御史制度。御史辅助帝王掌管政治和财政的稽查工作,代表皇帝直接审理每年由中央和郡县上报的财政收支报表,对贪污渎职的官吏进行惩处,行使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双重监督职能,丰富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内容。如秦法中规定:如果会计账目被审计出错误、漏记错记和随意注销等情况,不仅要罚款,而且会责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审出仓库过多超储、亏空不足、以多报少、瞒而不报非法注销而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和责任追究。而且秦律还特别规定了,新旧官员交接之时,对于经管的库存实物要进行清查,账实不符,造成差错事故的,不论问题轻重都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 西汉的受计制度。各级地方官吏定期将其辖区内有关户口变迁垦田增减、钱谷收入等造册,逐层逐级汇总上报审核,君王听取报告,谓之“受记”。“上计律”中规定了详细的上计法律制度,使上计制度具有了强制的法律效力。如果上计报告有内容不实、计算不准、呈报不及时等情况,经“受记”发现,均会依照相关法律条文治罪。史料记载,汉武帝层处理过许多上计中出现问题的官员。
(四) 隋朝的公务费管理制度。在《大业律》、《开皇律》中均有涉及财务出纳及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责任制度。对于厉行节俭并善于理财的官吏,考核后给予奖励,对于贪污腐化的官吏,从严处置。隋朝的公务费管理,改领用报销为“咸置廨钱,收息自治”⑤,公务费的管理由隋文帝亲自抓,实行由国家拨付各部门一笔金钱用作本金,收取利息作办公费用的制度,并规定不许滥用利息。
(五) 唐代的比部与御史台制度。唐律许多方面有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且规定更为细化,对一些具体的违反内容例如造假或者篡改报告文书、违反报告期限、丢失簿书而至账面误差等具体细节规定了详细的刑罚标准。唐朝的比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性,唐律规定,官员犯法要报御史台弹劾,凡经济上发生的犯罪行为,要报刑部中的比部勾复核实,再由御史台上奏弹劾加以处罚。而政府部门的上计报告,均先送户部和度支部审查,再由比部复核,如果在复核中发现由于违法、失职或者是差错等情况,可按照情节轻重处以笞杖、赔偿、革职查办、流放甚至死刑。
(六) 宋朝的审计院建制。宋朝更加强了对百官职责履行情况的审计考核,太祖乾德三年诏:“诸州支度经费外,凡金帛悉送阙下”,又命“上一级军政官员或束官监临”,于是“外权削而利归上,并据以考核官吏政绩之优劣”。宋太祖又诏令由朝官充任的各路府、州通判官、转运使,到任后要亲自审核财务账籍,使官吏无法舞弊。十五路转运使,专主一路财赋“巡查辖境,稽薄考籍,举劾官吏”。其后宋朝设置了审计院,对政府财政收支进行稽查。可惜的是,宋朝中期撤下了审计机构,财政收支久未检查,造成“钱帛、约粟、积亏不可胜计”。宋朝的经验从反面证明不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制度就如同虚设。
(七) 明代的户部制度。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郎中等官,遇有升迁及吏役满日,一应经手钱粮案卷,本部委司务公同清查明白,方许离职起送。如有不明、侵欺等项歼弊,叫部参究。”由此可见,明朝我国的官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对审查的范围和内容都有了规定,对审查的要求和处理的规定也较为具体。
(八) 清朝督察院户工两科的审计制度。户科赋有支领财物、直省钱粮交盘、盐课考核、考核秋收成分等审计职权,如发现有“浮冒、蒙混、违限”都要揭发其罪状。在“直省钱粮交盘”职权中规定:“凡藩司交代,必将其任内收放钱粮交盘,出级造册。若州县钱粮完欠不清,长官提同捏报,或抑勒放任接收,许接人官清理,直揭户科题参。”由此可见,在清朝对地方行政长官的经济责任同样要进行审计。
三、 总结和对我国现阶段的启示
我国历史上的皇权过于集中化使得法律具有很大的随意性,破坏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法律依据,总结历史上各个的发展与渐变,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首先,古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向来重视吏治,而加强吏治的手段之一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因此我国的审计法律制度向来比较发达。现阶段,还是应当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构建,维护群众利益。
[关键词]高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6-0115-02
一、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成因
(一)审计机构内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1.高校审计机构难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走过场”问题比较突出
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独立于他们所审查的活动之外,一个人能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工作。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条件。内部审计人员只有具备应有的独立性,才能正确地实施审计。在我国,除了国家审计机关,高校审计机构是辅助高校内部管理的机构,工作范围由单位领导决定,独立性实质上是一种相对的独立性。而经济责任审计的特殊性在于“举事议人”,被审计对象是高校“有权力”的部处、院系、所、科研中心的中层领导干部,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此项工作时,难免会考虑自身的奖惩、升迁、福利等利益,使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更有甚者淡忘了职业道德,丧失了审计原则,造成审计风险。
2.经济责任界定难度大,缺乏统一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容易造成评价的范围、内容不当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需要界定现任责任与前任责任、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划清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并且要界定是领导干部的错误还是舞弊行为等,往往还会涉及一些不可量化的非经济责任的内容,如领导水平、管理能力等,审计人员只能根据短时间内掌握的审计信息作出自己的判断,并对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本身就具有风险性。
另外,在高等学校中,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完善的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还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例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审计人员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而且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很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大多数高校对经济责任都没有明确授权,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所以,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也给审计人员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带来了困难。
3.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高,难以胜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要求
随着高校改革的日趋深入、经济业务的不断复杂化,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高校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审计工作的原则性和法规性要求内审人员不仅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做到在审计中不因人论事、公正严明,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可利用价值。在业务知识方面不但能熟练掌握财会知识,熟知各项财务法规,还必须掌握管理、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不但熟悉传统的审计方法,还要大量利用计算机审计等新的审计技术。而当前的现状是大多数高校内部审计人员是会计专业出身,对其他专业的知识掌握不多,实践经验不足,知识更新速度慢,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之时不能发现问题,对问题进行评价时,往往又引用不当的法律法规,造成审计评价偏差,影响了审计质量,形成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机构外部原因导致的风险
1.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难度大、范围广,外部期望值高,可允许的误差小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不仅具有广泛性,而且更具复杂性。不仅要审查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又要评价被审计个人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把对人的监督和对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其监督的范围广、程度深、力度大。在审计方式上还涵盖了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经法纪审计、专项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多种审计方式。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是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综合评价、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由于涉及被审计人及单位各方面利益,因此在校园内备受关注。这些因素不仅增加了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加大了审计人员的责任和难度,也使审计风险大大增加。
2.“先离后审”、“先任后审”,使审计结果得不到落实
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领导干部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组织人事制度的制约,领导干部在离任或晋升未宣布之前都存在保密性,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领导干部离任或晋升后才能实施,造成“先离后审”、“先任后审”的事实,使审计结果得不到落实,给经济责任人的认定和追究造成了困难,也挫伤了内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高校内部经济责任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强化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加强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从法规、制度完善、创新入手,建立起一套既有较强指导性又适合高校特点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范围和审计方法、工作程序等都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应明确规定审计的目的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明确其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及应负的责任,以促进学校对干部的管理。
(二)加强审计处同纪委监察处、组织部的相互协作与配合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既不是审计部门一个部门的工作,也不是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某个部门的工作,不是随便哪个部门或哪个领导指派就可以做的。为此必须加强高校审计部门同纪委监察处、组织部门的相互协作和配合。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等环节上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为此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程序,形成整体合力。
(三)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性,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管理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因为是直接对领导干部个人,因此要加强工作的计划性,遵循严格的审计程序,规范过程管理。首先高校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拟定的工作计划或组织部门的委托开展工作。审计部门没有这个计划,工作安排就会无序,疲于应付随时转来的审计委托,导致的结果是审计力量配备不足、审计质量下降、审计结果得不到重视。
在具体审计项目中,高校审计机构也要规范过程管理。着力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的“三个阶段”(准备、实施、报告),努力做到准备充分、实施规范和报告准确。在准备阶段,审计部门根据组织部门下达的审计委托书,在对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下达的审计通知书中除了明确需要提供的资料外,还要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严格执行审计方案,核心工作是审计取证,证据力求真实合法,充分必要。在审计报告阶段,审计人员必须认真研究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要有理有据、谨慎客观评价,并撰写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四)坚持“先审后离”原则,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程度
首先,高校必须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先审后离”原则,明确规定干部任期届满,先免职,再审计,明确责任后再任命。做到离任者不交马虎帐,上任者不接糊涂帐。特别是新上任的领导干部,不用再为上届领导留下的烂摊子耗费精力,尽快投入到教学科研中去。
其次,经济责任审计是否能发挥它本身的作用,关键在于审计结果被利用的程度。经济责任审计只是一种手段,运用审计的量化结果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推进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才是目的。为了防止出现“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不落实”的弊端,对审计结果的运用要讲究方法、区别对待,慎重确定使用方式。对肯定性的审计结果,审计部门应适当宣传,组织部门应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对于因管理不善,决策失误,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等,给学校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建立和完善“追究问责”制度。
(五)加强学习,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
要保证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必需要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增加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鼓励内审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和参加各个理论研讨课题研究等方式来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三是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恪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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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模型
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复合性审计类型,审计范畴不仅包括财务基础审计,还包括企业绩效评价和经济责任评价。因此,国企高管经济审计风险也具有风险类型更多、隐蔽性更强的特点,其审计风险模型也应该与民间审计审计风险模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内涵。重新对国企高管经济审计风险模型进行构建,对于国企高管经济审计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的假设
第一,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承担主体是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
第二,国企高管经济责任风险的产生源于国有资产这一特殊受托经济责任,审计机关代表国家这一特定的资产所有者履行审计评价责任。
第三,审计人员与国企高管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审计关系。表现在不是以审计收费的方式进行审计,故由于审计风险导致的审计失败通常也不是通过经济赔偿的方式进行承担。
二、构造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的基本思路
审计风险的一般模型为: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该模型主要适用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模型中审计风险只包含审计查证阶段的风险,而不包含审计评价与处理阶段的风险。
对于国企高管的经济责任审计而言,其审计的主要目标应该是评价当事人履行经济责任效果的好坏,并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必要的惩处。审计人员作出审计评价和处理处罚决定的过程中也会存在风险,即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评价风险是指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的国企领导所进行的评价不准确、不客观所引起的风险。处理处罚的风险则是有关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根据评价不准确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国企领导进行了不恰当的处理或者处罚,导致国企领导采取行政复议,从而导致对审计质量的质疑,形成对审计机构和人员声誉的损失,严重的话可能要承担必要的连带责任。
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主要包括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这些风险要素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在这些风险要素中,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是相互独立的,而评价风险和处罚风险是建立在前两个风险要素基础之上的,受前两个风险要素的制约。
第二,各个风险要素的排列是有规律的。在评估风险要素的过程中,审计人员按照“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处罚风险”的顺序进行。
第三,各个要素产生的后果不同。重大错报风险与被审计对象有关而与审计人员无关,而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则与审计人员有关而与被审计对象无关。
第四,审计风险各要素均不等于零,它们共同作用于审计风险。与重大错报风险和检查风险不同,评价风险与处理处罚风险之间以及二者与其他两种风险之间均不独立。因此,应该在审计风险的一般模型基础上,加上审计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构成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
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模型应该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处罚风险。
三、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的应用分析
我国现阶段进行的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中,仍然采用以制度审计为主的基础审计模式。制度审计模式下的审计风险评估,主要是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个环节进行的,针对各种风险要素进行评估;最后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处罚风险)确定审计的最终风险,把最终风险控制在审计人员可容忍的水平上。
风险基础审计模式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方向。在这种模式下,审计人员从企业所处的商业环境、条件到经营方式和管理机制等构成控制结构的内外部各个方面来分析评估审计的风险水平,并把客户的经营风险植入到本身的风险评价中去。在风险基础审计条件下,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在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审计准备阶段和审计终结阶段。
在审计准备阶段制定审计方案时,需要对被审计对象的审计风险进行评估。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在这一阶段的运用主要是确定计划检查风险水平。在确定计划检查风险水平时,可以采用一般的审计风险模型(即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暂不考虑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在确定计划检查风险之前,先根据被审计企业的情况,对重大评错报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水平以及不包含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的总体可容忍风险。根据已经确定的风险因素,确定计划检查风险水平,其计算公式为:计划检查风险=总体可容忍风险÷重大错报风险。计划检查风险确定以后,再去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进而确定合理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同时,还要对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进行估计,再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确定整个审计项目的可容忍风险水平。
在审计终结阶段,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主要用于评价实际终极风险是否低于整个审计项目的可容忍风险水平。先对实际检查风险、实际评价风险和实际处理处罚风险进行评估;再根据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确定实际终极风险,其公式为:
实际终极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实际检查风险+实际评价风险+实际处理处罚风险
最后将实际终极风险与整个审计项目的可容忍风险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说明该审计结果可以接受;若前者大于后者,则说明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需要重新评价各种风险的估计是否恰当,必要时,应追加审计程序。
四、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模型的验证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审计风险的构成以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处罚风险四大要素进行分类为佳。重大错报风险既包括被审计国企由于某些经济活动和经济决策事项责任不够清晰,某些经济业务或资产产生错误的可能性所导致的固有风险,也包括国企由于内控制度不够健全或虽有健全的内控制度而未能发挥效果所造成的控制风险,或者由于这两种风险交织所产生的风险。笔者将重大错报风险风险系数设置在0—1之间。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后,被审计单位的某些经济业务或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存在的错弊未能被实质性测试发现的可能性,将其风险系数设置0—1之间。评价风险是指实施审计后,对被审计国企高管进行的评价不准确、不客观导致的风险,它是产生后续处理处罚风险的前提,因此设置的风险评价系数在0~5%之间。处理处罚风险是根据评价结果对国企高管处理处罚不当导致的后续风险,主要是对审计机构和人员声誉的损失以及国企高管申请行政复议所导致的连带责任的承担,该风险评价系数设置为0~2%之间。
下面以某煤炭集团的经济责任审计为例,说明这一模型的应用。
该煤炭集团是国有大型煤炭企业,根据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组安排和2009年省级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审计组于2009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对公司董事长2006年9月至2009年9月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被审计人在位期间存在多计费用,少计利润以及偷税漏税等现象。该公司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可避免出现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四类审计风险,以下从这几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风险进行分析。
(一)确定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
审计小组经过研究确定将该经济责任审计风险控制在5%以内,即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审计评价的正确性上存在95%的把握。
(二)分析重大错报风险
审计人员听取了被审计人的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谈话,了解到在经营过程中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有效;被审计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严于律己,且对干部职工也要求严格;被审计领导能够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能够很快执行领导意图,但对触及财经法规问题,过于灵活。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内部控制制度,但个别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出现出借违规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不严,出现概算外工程以及对子公司监管不严格等现象。通过对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测验,了解到个别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得不够及时或失效。比如违规出借资金长期未能收回,在资产管理中,应收款长期挂账未能收回,成为不良资产。
遵循稳健性原则,审计人员将该公司的控制风险确定为中下水平风险,将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内控的穿行测试。测试后,发现85%的业务能够按规定程序执行,审计小组决定将该风险设定为15%。
(三)确定检查风险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公司采用抽样审计方法,对一般账面采用10%的抽样范围,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等,扩大抽样范围达到50%。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公司进行实质性测试,针对会计报表采用分析性复核、余额测试等审计技术。其中分析性复核主要侧重于总分类账余额的总体合理性,余额测试侧重于对期末各总分类账余额的核实,特别是对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经营决策业务的实质性测试检查,以降低检查风险。因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保证程度越高,其所需抽取样本和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就越多,因时间紧、人员少,还未实行审计技术的信息化,因此审计人员考虑效益成本原则,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为20%。
(四)估计评价风险
审计人员对员工随机抽样调查将总体范围控制在40%,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职工再按比例进行抽样,在领导能力方面、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廉洁自律方面、检查监督等方面进行调查题目设置,这样可以在较大范围内得出比较准确的评价。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推动企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企业规模、经济效益和综合竞争力跨上了新的台阶,年均主营业务增长率保持在40%以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27%,履行经济责任总体上是好的,得到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广泛认可。但由于所处行业的特殊性,评价指标设置得不够全面,重要性程度不能得到满足,因此将评价风险估计为2%。
(五)估计处理处罚的风险
审计人员通过对上述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和评价风险的估计和分析,对被审计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风险有了较好的把握,同时也对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评价风险作了充分的估计。基于此,审计人员对审计评价失败,导致对被审计人造成处理处罚不当以致引起被审计人申请行政复议,从而造成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名誉受损或者承担相关责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给出的处理处罚风险为1%。
(六)汇总分析审计风险
审计人员通过对该公司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评价风险和处理处罚风险的分析,按照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公式,实际终极风险=重大错报风险×实际检查风险+实际评价风险+实际处理处罚风险,得出被审计人经济责任审计风险为6%,该风险在超出可接受的范围内,应扩大抽样和测试范围,直到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
五、结论
国企高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产生不仅与审计环境的复杂性有关,也与审计人员的个人素质及职业道德紧密相连。因此不管是审计风险的规避,还是审计风险的构建都应当建立在细致分析被审计对象所处经营环境、提高审计人员的执业能力以及审计工作审慎性的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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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力促服务中心工作再上新水平
近日,市审计局结合贯彻“两会”精神,组织全员深入学习领会总理所做政府工作报告,积极引导审计人员立足大局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围绕监督职能,扮好“服务”角色,力促服务中心工作再上新水平。
——以市政府《政务通报》的形式,向全市公开审计监督重点和内容。主动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支持,将最近国家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全国和省、市审计工作会议主要精神,以及__市20__年审计工作要点以市政府《政务通报》的形式向全市转发,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提高对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意识,督促抓好内部控制与管理,依法推进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
今年是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中心工作,全市审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找准审计监督与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开拓审计新领域,探索审计新方法,不断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着眼发展,找准位置。审计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符合发展节拍,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和对权力加强制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高度关注经济体制、政策、制度以及经济运行结构和质量等方面的变化,注重研究政府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态势,做到不仅仅埋头于具体项目,更善于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分析问题,努力提高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从而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更高层次上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牢固树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开展审计工作的理念,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工作每年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这就有一个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的问题。要把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和经济运行的重点环节作为工作重点,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现阶段,审计工作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三乱”治理、工程采购和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要围绕经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要围绕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要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以及对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支出的监督,为建立“透明财政”、“阳光财政”服务;要围绕国有企业转制工作,加强对资产运营处置权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突出加强对农业资金,特别是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对社会保障各项资金,以及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粮食补助资金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的审计。通过卓有成效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决策程序和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
机关的重要任务。20*年以来,我市共对80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是显著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年,审计机关要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继续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认识到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做到经常主动过问,定期听取情况,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审计部门解决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听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见,主动请示汇报,不能单打独斗,我行我素。
二是要搞好协调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审计、纪检、组织等几个部门,为此市里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项目,与审计部门一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是要保证审计质量。首先要做到严谨细致。目前在经济领域违规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截留、挪用、坐支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胆子很大,什么钱都敢花。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推行起来阻力却很大。因此,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每一项审计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经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及时进行处理。其次要做到实事求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对干部的评价和处理,因此一定要依法审计,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是要利用好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地考核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任中和离任审计相结合,逢离任必审计、先审计后离任。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做到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来全面考核评价干部、任用干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手段,成为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腐败的重要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对审计机关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审计。因此,全体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要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目前,审计署重新修订的《审计法》即将出台,国务院重新制定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政府出台了《*省严格执行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追究财经违法行为责任的暂行规定》,我市的《审计监督条例》也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论证。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被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的单位认真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依法审计的严肃性,我市于20*年成立了治理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联席会,这些都为我们实施依法审计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审计部门一定要抓住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审计机关法制建设步伐,为审计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法制环境。
第二,要坚持依法审计和处理。一是要把审计问题搞准,事实搞清楚,这是依法审计的前提。尤其是对处理处罚事项,必须做到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理恰当,让被审对象心服口服。二是处理要坚决。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该纠正的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问题重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纪政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有犯罪嫌疑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震慑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
第三,要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审计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各级政府要重视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审计部门严把进人关,把审计业务能力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并通过交流、选拔等方式,把优秀的
审计干部选调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锻炼,充分调动审计机关的积极性。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多培养一些多层次、创新型的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审计事业实现新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审计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研究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第一,要强化领导,为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审计工作,充分尊重和配合审计监督,态度鲜明地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关键时候特别是审计执法遇到阻力时,要站出来为他们讲话,给他们撑腰。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和帮助审计机关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坚决顶住说情风。
第二,要密切配合,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办理审计机关移送的事项,严格落实审计结论。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落实,限期整改,决不能麻木不仁、应付了事。对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屡查屡犯的单位,审计机关要坚持跟踪审计,紧紧盯住不放。各级政府要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保证已经发现、查处的问题不再发生。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意见和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