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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的措施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4-08 16:14:1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创新社会治理的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创新社会治理的措施

篇1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新要求从社会管理转向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管理从理念到体制的创新,是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动、社会管理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需要,说明我们党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有了一个新飞跃。

一、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1.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期,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这些既给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社会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新形势、新特点面前,我们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研究现阶段社会建设的客观规律,创新社会治理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并且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而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必然选择。社会建设水平的高低、社会管理能力的强弱,是衡量和检验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应当看到,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原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有些已不适应、不符合时展的需要,人民群众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而现阶段社会管理又面临着许多新矛盾和新问题,从源头上如何解决好一些地区和部门出现的管理分散、多头管而又不管、管不好、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不到位以及社会管理现有的资源和力量整合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加强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中认真改进和完善。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是满足人民群众期待的重要举措。创新社会治理,是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项重要举措。社会治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关乎服务民众、改善民生、促进民和、维护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责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越来越期待社会和谐、社区平安、民生改善。社会治理创新,就是要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让人民群众通过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感受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文明进步。

二、创新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

1.人民内部矛盾易发多发。一方面,矛盾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等领域,因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非法集资、股市房市投资受损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另一方面,矛盾涉及各行业各阶层,既有农民、城镇居民、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工商业者、学生,也有军队退役人员、原民办教师、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

2.从社会层面看,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变化是,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以“单位制”和城市街居、农村社队相结合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党和政府主要通过单位、街居、社队联系群众、整合社会利益、调节社会矛盾。现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大部分已经剥离出去,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城乡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出现,导致城乡结构、就业结构、人口结构、居住结构等发生重大变化。

3.从思想文化层面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加。一方面,人们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法治意识、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另一方面,部分社会成员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4.从工作层面看,一些部门和地方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管理一手软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对新情况,过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经难以完全适应。

三、如何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

首先,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基于对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科学认识,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实行重大变革,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按照《决定》要求,要坚持系统治理,使治理主体从政府包揽向政府主导、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要坚持依法治理,使治理方式从管控规制向法制保障转变;要坚持综合治理,使治理手段从单一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转变;要坚持源头治理,使治理重心从事后处置向源头治理转变。

篇2

关键词:社会治理;创新;思考;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5-00-02

社会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既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又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艰巨,社会管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强调,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推动服务和管理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的概念差异

(一)社会管理的概念

什么是社会管理?狭义的概念是指,社会管理作为政府的一项职能,与政治管理、经济管理相对,指的是政府对社会公共事务中除政治统治事务和经济管理事务以外的那部分事务的管理与治理,其所涉及的范围一般也就是社会政策所作用的领域。

广义的概念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对社会生活、社会结构、社会制度、社会事业和社会观念等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它与狭义概念的区别主要在于,管理的主体除了政府,还包括社会组织。

(二)社会治理的概念

社会治理,是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诸行为者,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

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不管是社会管理,还是社会治理,都是为了维护和达成社会秩序,对公民社会领域的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活动进行规范和协调等管理过程,是对政府领域的行政管理和市场领域的管理。社会治理是社会管理的发展,作为一种理念,二者之间在主体、过程、内容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区别。

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

创新社会治理,是指依据现阶段的基本国情,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经验,顺应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规律,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科学的社会治理机制,对现有的不合理的治理理念和手段进行改革,形成一套新的相辅相成的高效系统,以促进治理目标的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目的在于形成更为良好的社会秩序,产生更为理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因此,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三、新常态下社会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社会治理取得不少可喜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仍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问题多发突发倒逼社会治理创新

当前,我国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医疗体制改革失败、教育体制改革问题众多、住房问题、国有企业私人化倾向、社会分配不公等等。如:拆迁自焚事件、医患纠纷案例、仇富现象……这些多发问题、突发事件倒逼我们的社会治理必须要进行创新,否则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流动性大

在推进的城镇化进程中,使得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流动,不断增强的社会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三)社会治理本身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治理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观念落后2、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3、公众参与治理的热情不高。

四、创新社会治理的举措

党的十以来,同志从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路新要求。这些新思想,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相适应,是我们党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的新发展。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解放思想不是脱离国情的异想天开,也不是闭门造车的主观想象,更不是毫无章法的莽撞蛮干。解放思想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实事求是,必须坚持一切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既大胆探索又脚踏实地。加强社会治理建设,努力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要求执政党充分意识到:要实现国家和社会的有效治理,就要改变原有的政府为主导的治理结构,确立多元化治理结构,实现从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的转变。摒弃政府控制、管理、统治社会的观念,树立政府引导、服务社会、政府与社会合作的治理观念。

(二)以人为本,源头治理。同志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他还指出,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这些重要论述,阐明了社会治理的本质要义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着力点。

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必须走群众路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

当前,必须深入探究新时期新任务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改进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把群众工作贯穿于社会治理各方面、各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最根本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要把治理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疏导,建立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真正把好源头关。

(三)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同志强调,“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这些部署安排和重要论述,反映了党领导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体现了社会治理的重要特点。

社会治理必须发挥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到位,不能推给市场、社会;该放的权一定要彻底放给市场、社会,不能职能错位、越位、缺位。在社会治理上,既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和社会力量两个积极性。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社会组织存在着功能结构不合理、作用范围有限、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社会组织发育不足,使社会整合尤其是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保护与整合变得困难,常此以往,不仅部分社会成员的边缘化趋势会加剧,而且整个社会也可能陷于无序状态。因此,需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保障公民的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民权利,以促进公民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治。

社会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强调赋予公民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公共政策,通过沟通、协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讨论,保证民意能够进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四)坚持民主,依法治理。民主和法治既是人类社会治理的基本途径,又是推进社会治理发展的制度性保障。缺乏民主的法治,容易走向专制,而没有法治的民主,则容易走向混乱。因而,我们只有坚持民主和法治,社会治理改革才会有效地规范社会秩序,积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同志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他还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些重要论述,强调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阐明了推进社会治理的实践路径和目标要求,指明了开展社会治理的方向。

当前,我国的制度和法律都比较完善,但是在制度和法律的执行上、领导干部和公民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上都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着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推进依法治理,培育法治文化,增强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的思想自觉,进一步培育起全社会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坚定信仰,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创新社会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因此,创新社会治理必须坚持立足实际、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同时,以我国现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为基础,立足于现有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发展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形势下我们要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参考文献:

篇3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创新社会治理引领平安建设,以平安建设承载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我省综治工作绩效和公众安全感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社会治理面临着许多新课题、新挑战。作为东部沿海发展较快的地区,我省社会治理领域遇到的问题比较早、比较多。近年来,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我省维护政治安全压力不断加大,反恐怖斗争形势严峻复杂,社会矛盾纠纷持续易发多发,治安要素管控难度明显上升,网络空间安全隐患更加凸显。必须着力创新,切实解决上述诸多难题,深化平安江苏建设。

党的十以来,对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委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归纳起来说,根本目标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防范各类社会风险,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重点工作包括健全社会治理格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完善信息网络管理等。把中央和省委的上述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必须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做到“七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创新引领,把创新作为推动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第一动力,大力推进工作理念提升和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化解风险、应对挑战。更加注重主动防范,增强工作预见性、前瞻性,从末端处理中发现前端治理中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由侧重解决显性问题向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转变,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更加注重开放共治,有效动员社会各方积极投身社会治理实践,激发起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向党政主导、社会共治的社会治理体制转变。更加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整合社会治理力量资源、服务资源、政策资源、信息资源,提高工作要素集成度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社会治理由单项突破走向整体推进、由分散建设走向融合发展、由局部见效走向全面提升。更加注重科技支撑,主动适应“大数据”、云计算时代的新形势,加强整体规划,推动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实战应用,努力把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核心战斗力。更加注重法治保障,善于从法治层面谋划工作思路,善于通过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防范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善于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社会治理各项工作。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强化基础性设施、基础性平台、基础性机制建设,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有足够的力量、有实体的平台、有管用的机制,筑牢平安建设的根基。在具体措施上应着力推进五个方面工作创新:

创新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高起点谋划推进,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民生工程、实事工程,逐级认真研究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特别是高标准研究制定技防城建设、技防小区建设、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等专项建设规划。推动科技应用创新,以技防城建设为抓手,加快提档升级步伐,着力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大力推进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视频+N”实战应用机制。强化网络社会服务管理,强化网上网下一体化防管措施,完善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深化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坚持层层挂牌督办制度,坚决扭转少数地区治安混乱现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创新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有关部门负责、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多元化解方式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拓展司法调解范围,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探索协商、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等矛盾化解方式的运用,确保各类矛盾纠纷有适合的途径得到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搭建多元化解方式对接平台,进一步推进县乡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以及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完善多元化解工作制度,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提升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分析研判的水平,真正做到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措施。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办法,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全面落实“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等措施。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认真抓好近年来中央和我省出台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效应;完善特殊人群分类服务管理措施,以分级分类管控为基础,区分不同类别、根据各自特点,分类施策、分级管控,促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更加精细化、科学化;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以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帮扶为支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培育、引导社会组织为特殊人群提供针对性、综合。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进一步提升综治中心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综治办等部门下发的《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坚持硬件建设标准化、组织机构实战化、运行机制高效化、服务管理精细化、保障措施长效化,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协调指挥的作用。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充分整合网格内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等各类服务管理力量,明确网格员服务管理职责,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效能。着力提升平安志愿服务社会化水平,通过建立平安志愿者联合会、协会和分会等组织网络,构建纵向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横向拓展到城管、环保、教育、交通、住建、物业等行业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最广泛地动员组织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平安建设。

篇4

一、加强目标管理责任制

1、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综治办人员配备,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要有办公室人员担任。而且要把综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目标管理责任机制,逐级签订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综治成员站室的职责和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切实做到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加大对各站室综治目标管理情况的工作考评。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落实综治工作规划。按照平安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规划,明确平安建设工作中的任务、职责和目标,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健全和落实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坚持规范化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拓宽综治工作领域。

2、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到县城街头、社区和农村圩镇,设立综治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单,向社会公众讲解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三、加强组织队伍建设

1、强化组织保障。要针对综治领导小组成员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队伍建设,综治办主任应有分管综治工作的副科级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各股室指定一名中层干部为综治联络员,配合抓好综治工作,使综治组织更具有职能权威,充分发挥其牵头作用,形成群防群治、常抓不懈的综治工作格局,有力地促进综治责任的落实。

2、健全治安联防组织。成立治安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维稳、调解等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人做,事情有人管,为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3、强化奖惩措施。完善以检查评比为主的监督激励制度,形成定期考评、奖惩兑现的考核机制。对从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落实,发生案件和事故的部门、个人,评先评优实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问责。

篇5

为进一步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好地为打好“六大攻坚战”提供服务和保障,按照市综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委综治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3月份在全委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营造平安稳定的机关事务管理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党的十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各地、各单位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3、各地、各单位保障和改善民生,教育管理、救治帮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政策措施和成功做法;

4、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妥善化解劳动关系、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典型经验;

5、依法惩治“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传销、网络电信诈骗等各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6、各地、各部门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的有关做法,抑郁症、焦虑症等人们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疏导缓解办法;

7、物流寄递、公共交通运输、危爆物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

8、介绍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9、公众安全感与zd单位满意度提升工作;

10、人民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三、工作措施

1、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在家属小区开展综治工作宣传教育或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二是在机关组织学习、讨论,开展集中宣讲、座谈等活动。三是属(管)单位要联系实际,结合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宣传活动。四是由委”精准扶贫”工作队在驻点村悬挂综治宣传标语、制作法治宣传长廊,走访重点WW户等。

2、开展排查工作。集中开展治安隐患大清查、矛盾纠纷大排查,逐个解决,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有效开展。通过多方位的排查,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加强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结合活动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月各项活动,把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篇6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参与式治理 流动农民 留守群体

一、主要背景

随着现代城市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今社会呈现出新特点:一.农村居民摆脱了和村庄组织的束缚,冲破了由户籍制度形成下的城乡二元格局,他们中的大多数涌入城市,这种城乡原有治理状态的崩解过程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二.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人们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逐渐多样化,民众的利益诉求也渐多元化,而农村社会发育缓慢,社群自主治理格局尚未形成。

二、现状分析

(1)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高,但建立在违背生态和谐规律的基础上,发展效率有待提高。以Q乡为例,首先该地交通便利程度不佳,共同交通工具便捷及舒适程度较城市都有较大差异。第二,乡村内空气污染较严重,集镇马路上扬尘严重,空气污浊。污染的主要来源是汽车尾气及工厂废气,反映出工业生产环节中对废气排放缺乏有力的监管及解决措施。

(2)居民民主意识、维权意识显著提高,且诉权途径的不断拓宽和社会公平的逐渐实现为居民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利的因素,但不可避免地出现个别腐败现象,即以的方式欺害百姓等无视法律的恶劣事件。并且,公民对个人基本民利的行使缺乏必要的积极性,对民主参与的兴趣普遍偏低。

(3)农村外出务工比例较高,由此带来的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问题值得关注。在对Q乡中两个村进行总体家庭务工状况的了解后发现,每户家庭居家的男性人数不多于两人,甚至没有,家中主要包括年轻的孕妇、抚养孩子的母亲、年迈的老人及未成年儿童和青少年。经了解得知,在农忙时节他们的耕地会有返乡的农民工及家中青壮年妇女共同耕作,而在平时,家庭主要承担生活、抚养和养老的职能。由上述现象带来的问题有:村内治安状况不佳、村内卫生治理情况较差、学龄儿童受教育水平较城市有较大差距、老人养老方式单一等。

三、问题讨论与建议

(1)农村经济发展无疑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针对当下出现的“追求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的做法,首先在政府层面应该提高农村工业准入门槛,杜绝高污染低治理的企业进村,坚持“以农为本,不让工业污染威胁农业发展”的原则,同时加大对现有农村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及时改进处理污水废气的设施及对策,对无良企业加大惩处力度或直接取消经营资格。其次,政府及农民应协同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创新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等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大力提倡参与式治理,即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即营造“小政府,大市场,好社会”的社会治理结构,在具体方式上需要做到推进我国政府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社会自主治理,构建公民社会。在农村社区参与式治理的建构过程中可借鉴杭州经验来拓宽多渠道的社区决策参与,具体形式有:提倡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即通过这两种会议的召开聚集村民,启发民智,共同商议以提高村民在村务中的显示度;建立“和谐社区居民建言献策”奖励制度以鼓励村民针对村内事务提建议。通过上述方式引入多元的社会力量,经由政府和居民群体双向的良性互动来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达致善治的目标。

(3)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走非营利组织的中国化道路。从整体社会乡公民社会的转型,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致使第三部门得以发展,非营利组织的作用得以凸显。在广大农村倡导社区民间自组织的参与,推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包括:社区文娱性组织,如秧歌队、广场舞团体;公益性组织,如“留守儿童之家”。这些组织客观上可激活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治理过程同时促进社区生活系统的组织化。通过村民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村民间沟通交流的机会,促进村民关系的和谐。

(4)针对外出务工农民家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村内组织“流动农民之家”和“留守妇女之家”。根据2004年对南京务工经商的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有:流动农民社会支持网络规模和紧密度均较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低,且网络的性别趋同性强、异质性低;与农村居民相比流动农民的地缘作用下降且业缘力量不突出。以上调查数据可说明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较弱,他们需要社会各个层面的支持。同时有大量农民进城务工造成的“留守”现象也给农村生活中增添了诸如“留守儿童”缺少关爱和保护,“留守妇女”安全和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留守老人”孤独无依无人照料等社会深切关注的问题。因此,“流动农民之家”旨在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就业辅导、代购火车票等返乡便利等以增强该群体间的联系,为彼此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支持;“留守妇女之家”的服务群体不仅局限于留守妇女,更有留守儿童和老人,该组织的存在旨在通过定期的彼此交流和情感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来排解留守妇女心中的压力,增强面对生活的信心,同时对其孩子和长辈分别提供教育上的建议和养老方式的优化途径。即积极发挥农村社会组织的参与功能和服务提供功能。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和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以更好追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目标。

参考文献:

[1]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径[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2]陈剩勇,徐. 参与式管理: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可行性路[J]. 浙江社会科学,2013.

[3]童星. 创新社会管理[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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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以来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社会管理体系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安全、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把握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宣传导向,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建设“平安”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宣传重点

1、广泛宣传2014年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2、积极开展以“公正司法为人民”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以来,全县政法机关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常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和成效。大力宣传党的十以来,全县政法机关全力抓好过硬队伍建设,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努力提高政法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的新举措。

3、积极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精神,《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等,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保一方平安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3、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活动的目的和要求,促进“平安”建设。

4、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守法、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活动安排

1、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热情接待来人来访,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2、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在3月20日前,组织召开一次以平安创建为主题的学习座谈会,认真研究分析探索平安创建的经验和教训,在宣传栏出一期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墙报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3、与各股室责任人员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创建纵深发展。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仔细安排。要高度重视综治宣传月活动,把它作为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的具体措施,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责任,积极营造平安建设氛围。开展宣传月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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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会管理;侦监工作;方法措施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侦查监督工作承担着履行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责,是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前沿阵地,侦查监督工作通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办案风险预警提示等工作,能够融入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本文拟从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进行探讨,借此推动侦监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一、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依据及现实意义

侦查监督工作立足“三项”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依据及政策规定。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该规定使检察机关的性质获得了明确的宪法基础,作为国家政权的工具和必要保障,检察机关自产生之日起就是作为广义的社会管理主体参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为整个社会运行提供法制、秩序和公正的保障,法律监督职能的定位,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2009年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一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的方式参与创新社会管理。2011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了要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发挥批捕、等职责,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刑事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综合运用监督立撤案、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标志着检察机关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参与模式”在制度规范上得以确立。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的多发凸显期。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对就业结构、劳动关系、利益调整带来深刻的变化,可能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经济犯罪呈上升趋势,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和非正常上访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侦查监督部门作为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在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中大有作为,侦查监督部门通过执法办案,充分发挥审查批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责,找准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切入点、结合点,延伸工作触角,强化对社会治安形势的研判,及时准确查找社会管理中的风险源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关系的修复与社会和谐,努力从源头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更好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从工作实践来看,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尚存在以下不足:

(一)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动性不强。在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部门被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侦监部门和干警不能准确把握侦监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切入点和立足点,认为社会管理创新与侦监工作没有太大的联系,因而缺乏主动参与意识,习惯于就案办案,不能将执法办案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相结合,缺乏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不能及时通过执法办案研判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办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动性不强。

(二)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衔接机制不健全。当前,侦查监督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建立起与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社会管理单位的对接平台,使侦监工作在获取基层民意社情信息、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处于滞后地位,不能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当矛盾纠纷激化到通过办案来处理时,已经失去了最佳化解时机,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甚至导致复杂矛盾在侦监环节不能得到有效化解,增加了社会管理难度。

(三)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手段单一。侦查监督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督的方式进行参与,手段较单一,往往是事后监督,监督权是程序性权力不是实体处分权力,法律没有就监督权的实施保障进行规定,当被监督的社会管理主体对侦监部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不予采纳时,侦监部门就束手无策。进一步讲相关社会管理主体即便接受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往往以各种不同的理由进行简答的答复,严重弱化了法律监督的效果,成为影响侦监部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瓶颈。

三、侦监工作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途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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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置于民主法治的框架之下

依据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国策,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纳入法治国家建设这一更大的系统工程当中,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水平。

(一)社会管理创新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具体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的利益福祉,为党和国家的可持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则是“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有学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可看做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社会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这是因为,法治的本质就是保障人民的权利,实现人民的利益,追求人民的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希冀通过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模式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不利于人民利益的管理弊病,畅通实现人民利益的通道,这在本质上与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

(二)社会管理创新以社会主义法律为准绳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人民普遍遵从的良法之治才是法治,这个判断其实内涵了“有法必依、遵守法律”的意思。法律是实现法治的前提条件,而守法是实现法治的基本条件。依法治国的实现既离不开每一个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也离不开运用法律开展管理的政府自身也守法,政府要想创新社会管理也同样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无条件地接受法律的规制。法律作为一种正确的价值准则,既是政府行为的价值指引,也是社会管理创新内含的基本价值方向。社会管理创新并不是说政府可以抛开法律而无规则地创新,而是应当在遵守法律或者说是遵循法律精神的前提下变革那些不合时宜、违背群众利益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只有符合法律的创新,才符合法律承载的国家意志和人民利益,才不会背离创新社会管理的初衷。创新意味着要改变事物现时状态,这难免会与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做法等不相符合,必须正确对待。不能为了创新而触犯法律,急功近利;可行的方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快修改或者废止法律,打通管理创新的法律通道,让具有正确价值取向的创新行为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2]。

(三)社会管理创新能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化将在社会管理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两个方面产生积极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制度保障的形式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果提供了规范化、强制力的支持。这有助于社会管理“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任务的完成。社会管理创新意味着对社会管理主体、社会管理理念与社会管理方式的改变和调整;意味着对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公共安全体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网络管理等方面的加强和完善。这些都会推动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与废除。所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大背景下,社会管理创新将会促进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自我完善和更新。这对我国法治建设无疑会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在社会转型时期进行法治建设,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社会管理创新通过转变社会管理理念、调整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带来社会治理效应,将营造出更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为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民主法治视域下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展开

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文明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经济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强化法治观念是夯实服务社会管理的思想基础;另一方面,利用法治手段是增强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只有依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保障公民权利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先行。社会管理从根本上来说,就是对人民的管理和服务。因此,在当前形势下,按照现代公共政府的理论,我国社会管理必须要创新与公民权利息息相关的管理理念:一是“维权即维稳”。不可否认,在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民众上访事件持续增加,而政府也陷入了越维越不稳的困境。而要破解,必须从民众的利益诉求出发,切实维护民众合理、合法的权利,特别是对一些侵害民众合法权利的不法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这样民众诉求得到伸张,权益得到维护,社会管理的良好效能自然就显现出来;二是“政务即服务”,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通过良好的管理措施,最终更好地为民众服务。因此,从现代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出发,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紧紧围绕民众的诉求和民众的满意来展开,全力解决好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增强民众的幸福指数,用民众的认同度来提升政府社会管理理念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基于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呈急剧增大态势,这从一个侧面也要求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必须随之创新和跟进。具体来说,我国当务之急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提高协调利益关系的能力。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也是一个利益协调的过程,其中既涉及到公共利益,也涉及到个体的私人利益,这就需要政府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基础上,给予个体的私人利益以尊重,并通过政府的资源建设和能力提升,努力实现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统一;二是提高正确处理矛盾的能力。这涉及到哲学意义上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对于政府来说,要正确对待矛盾,不要惧怕并且要直面矛盾,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社会等手段,确保矛盾处理及时、有效;三是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我国政府社会管理工作指引了努力的方向,其中不仅要加强“”建设,保证与群众骨肉相连,更重要的是通过政府的自身能力建设,来更好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群众从心底里认同并相信政府,促进政府决策的有效贯彻落实。

(三)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构建诚信体系诚信是立国的根本。对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来说,要以“诚信中国”为主导,从政府机关先行做起,将社会管理烙上诚信的标签,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一是从中华儒家文化出发,在政府机关中倡导“善治”理念,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二是建立起政府社会管理的诚信评价体系,将行政公开、管理沟通等有机地溶入到诚信评价指标中,并且赋予与公众密切相关的诚信指标以更大的权重,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到政府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三是建全政府社会管理诚信监督体系,在现有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的基础上,重点要加强社会监督,赋予社会媒体更多、更自由、更独立的话语权的同时,探索建立起公众直接投诉、网络举报等渠道,让监督贯穿于政府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全环节,确保监督有位、有为、有力、有效;四是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失信的处罚和赔偿机制。对于政府内部来说,要对失信的公务人员给予必要的惩戒和组织处理,而对于社会公众来说,除了让公务人员直接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启动相应的行政赔偿、国家赔偿机制,用政府的公信力来切实保障公众权利受到行政机关不法侵害时的行政救济。

(四)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诚信执法对于社会管理模式创新来说,诚信执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维度,要以“公正执法、依法办事,信守承诺、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以“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积极推动行政执法单位诚信建设、大力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诚信建设、积极探索行政管理相对人诚信建设”等为主要任务,从教育、宣传、制度等方面探索诚信行政执法体系的建设:一是给政府社会管理公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把失信的公务人员向社会曝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当事人自我改进和完善;二是实施诚信机关“红名单”制度,对在诚信执行方面做得好的单位进行表彰,以形成对其它行政机关干部的模范带头和引领作用;三是推进行政执法的法制化建设,将诚信政府纳入法律规制当中,用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政府公信力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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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宣传,提高卫生意识

各级妇女组织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植树节等,开展绿化祖国、美化环境、洁净家庭等宣传活动,各镇妇联结合实际,组织巾帼督查组、巾帼劝导队,上街下乡,在集市发放传画,宣传资料,深入村组劝导一些意识薄弱的村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以身作则保持家庭院落干净整洁,言传身教帮助更多人养成卫生习惯。主动参与公众卫生清扫。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单位,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成立了15支巾帼志愿服务队,各镇充分利用巾帼文艺演出队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如:鄢家镇利用嫂子歌舞团编排小品,歌舞宣传“进家庭”活动,动员广大妇女积极主动作为;调元、慧觉、御营等镇的老年巾帼文艺队,万安镇的姐妹舞蹈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进家庭”活动,她们在自编自演的文艺节目中不仅自己获得了快乐,也滋润着许多人的心灵家园。。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各级妇联组织结合本镇、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围绕党委、政府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评比表彰和长效奖惩机制,如:万安、蟠龙、白马关、调元等镇都开展了幸福家庭、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二是在妇联系统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县各级妇女干部和妇女群众积极行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主动参与家庭环境卫生和镇村组的公共卫生整治。为使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为中国幸福家园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县妇联组织了部分巾帼志愿者深入到新农村示范点的农户家中进行整治家庭卫生现场指导。县妇联领导还亲自对就如何收拾居室和周边环境进行现场示范指导,教育引导农户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提升自己的文明素质。同时要求各镇选择1-2个示范点,组织一批训练有素的镇、村(社区)妇联干部,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开展美化居住环境,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各种公众参与活动,并在部分镇村开展群众现场培训活动,由镇、村妇女干部和群众担任培训活动主讲,以“进家庭”活动做得好的群众家庭现场指导周边妇女如何打扫居室卫生,如何清理“三堆”“六乱”,由群众影响群众,群众带动群众,群众监督群众,使活动深入人心,使民众真正从心里接受“进家庭”活动,改变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取得工作实效。三是以我县开展创建 “五十百千环境优美示范县城”为契机,号召和引导全县妇女特别是城市妇女、巾帼志愿者、环境治理女督导员、文明劝导员等从自己做起,从小家做起,为改变、美化县城容貌做贡献。县妇联还对本单位在县城的重点治理责任区域进行定期清扫和检查督促,对区域内的商贩、住户和过往行人等进行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宣传。

三、抓培训,提升公民素质

按照“强化组织、争创先进、提升素质、服务妇女”的基本要求,我会把触觉延伸到社区、家庭,以社区为服务平台,深入基层开展个人卫生、庭院、居室环境改善;公共场所社交礼仪等公民素质提升培训,切实把工作推动和活跃在基层,不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县妇联干部在主席冯永芳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到万安镇朝圣、富乐等社区,结合中国幸福家园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公共社交礼仪以及如何经营好家庭等,运用参与互动的授课方式,对社区居民进行了耐心细致、形象生动、风趣幽默的讲解。她希望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广大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争创“洁美家庭示范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居民的参与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增强了该社区妇女“共创文明小区、共享美好生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加强交流学习 促活动深入开展

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开展过程中,为了让我县的进家庭活动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我会特别注重了与各方的交流学习,一是县内各镇、单位之间加强了进家庭活动开展情况相互交流学习。二是与绵竹市妇联等其他县市区之间加强了交流活动,绵竹市与我县妇联主席领导等深入到我县进家庭示范点进行了现场参观,并就我县如何发挥基层妇女组织积极作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和引导广大妇女主动参与外部环境改善、家庭卫生整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工作方式的创新等与等一起进行了相互交流和探讨。三是今年8月,省妇联宣传部部长周晓俊带领四川日报、精神文明报、中国商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广播电台的记者在市妇联主席尹艳、副主席殷代惠的陪同下,到我县就探索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服务社会建设进行了调研。我县就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建设生态__等工作中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找准切入点,发挥妇联的组织优势,为全域建设中国幸福家园服好务等情况作了介绍,调研组一行还分别参观、采访了白马关倒湾古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万安镇芒江村生态垃圾分类处理、御营镇响石村妇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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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以“点、线、面”结合为抓手,积极推进全地域、领域、要素、方位、过程、行业、时间、社会、产业、空间等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展,优化旅游供给侧改革、促进旅游+产业融合、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实施旅游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旅游市场规划化运转、切实保障文明安全旅游、加强旅游人才培养及引进、创新旅游现代治理等,其中,社会建设管理将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提供重要基础支撑和保障。

自2008年海南启动国际旅游岛行动,尤其是短短两年后国际旅游岛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其中社会建设管理事业进行了诸多探索,立足知识经济、智慧治理、信息技术革新、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赋权型社会转型、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社会分化加剧与趋同化倾向并存、第三部门快速崛起、城市交通拥堵、科学社会管理和综合评价等新发展、新思路。

一、海南社会建设管理与“多规合一”试点内在关系

自1988年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 海南省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关注, 海南经济社会获得了迅猛发展, 在发展的过程中海南省借助自身独特的地域优势,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管理成为海南在肩负建设国际旅游岛这一重任下,面临的重大挑战。党的十报告对于社会建设管理的指示为海南省的社会建设管理指明了发展方向。

党的十报告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

2015年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开展省域范围的“多规合一”试点,海南接过了历史性改革实践任务,再一次以创新者、探索者和闯海者的姿态站在了改革发展的前沿。

二、海南社会建设管理的重大举措

近些年来,海南省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管理工作,随着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推进,创新改革层面取得较大突破。积极推进行政改革,创新社会建设管理,践行省直管市县的行政体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不断完善社会建设管理的相关条例,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简政放权,创新社会建设管理方法,多维度保障民生工作,。

(一)努力加快实现海南省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结合海南省自身发展的现状,推进实施《海南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2010―2030)》,针对当下海南社会转型时期的问题,旨在利用20年的时间打破现今全省城市、农村、农垦三元分治格局,并依托海南省作为全国“多规合一”试点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整合海南省城乡及农场资源,实现全省规划开发与建设“一盘棋”。海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一个“大城市”的建设思路对全省进行统一规划,加快农垦融入地方步伐,在空间布局上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城市群的整体发展规划之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绿化美化工程建设。

(二)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服务基层农村。

自2013年以来,海南省正确理顺和处理党群、干群关系,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积极服务农村,着力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农村扶贫攻坚及农民生产生活方面问题,主动帮助农民打开农产品网上销售通道。如今,海南省农村全面实行“两委”干部驻村“坐班”制,便民服务中心(站点)覆盖所有村镇,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5个险种实现全省覆盖,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转变工作作风和革新工作方法,从多角度创新社会建设管理,保障民生。

例如,省委书记罗保铭撰写的调研报告《五管齐下破解十大难题》,是其用了近一年时间,先后调查15 个市县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掌握了第一手的情况而后形成的。该调查报告高度重视海南省社会建设管理,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

三、海南国际旅游岛社会建设管理存在问题和主要不足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产生或形成了诸多不足和

问题,社会建设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

主要是对社会特性、公共服务的本质认识不足,应该积极探索赋权型社会及其公共服务体系的构建,明确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思路、措施和手段等。

(二)社会建设管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不甚鲜明

应确立绿色经济是海南社会建设管理创新的基础和保障,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发展模式,探索绿色经济发展新动力,尤其是结合海南实际提出更为有效和明确的抓手。

(三)社会建设管理时代和地方特色不突出

应紧紧抓住城市海南的发展定位,突出海南作为一个整体的城市发展概念和理路,解决城市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同时立足智慧城市、自媒体等因信息技术革新引发的新模式、新机制和新形势对海南社会建设管理的影响,重点体现城市海南、智慧海南和自媒体背景下的海南绿色经济支柱产业――旅游业的价值,落脚于海南国际旅游岛的优先产业发展。

(四)社会建设管理重点不明确

应从城市交通、社区建设、家庭环境、地域文化等与人民群众切身相关的领域审视和推动社会建设管理,凸显海南在当下社会建设管理重点领域和内容上的示范效应,充分发挥海南先行先试的制度优势,从每一个市民需求入手,借鉴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对重点领域和内容的研究及实践范例构拟,全面提升海南社会建设管理水平和能力。

(五)社会建设管理科学性、持续性和有效性亟待提高

应转变社会建设管理理念,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使海南省的社会建设管理体制自觉与海南旅游岛建设相适应,与海南省的自身发展相结合,改进社会建设与管理方法,构建社会建设管理绩效和成效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基层管理监督机制,并做好相应的反馈信息处理和预警制度。

四、海南国际旅游大社会建设创新思路

时刻强调管理的科学性原则,在所有人类活动中都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同时也值得进行非常深入的理论探究,尤其是社会建设管理在当下及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将比其他任何一个时期都须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关注,自人类于16世纪进入科技革新时代以来,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促使社会运转结构的复杂程度比任何一个时期都复杂。

近代科学诞生以来,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中总会有一个国家的科学成果数占同期世界总数的25% 以上,成为世界的科学中心,经过约一个世纪后转移他国,相应的这个国家并将成为世界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探索试验前沿。在当今美国成为世界科学中心和建立霸主地位之前,意大利、英国、法国、德国均各领100年左右,是时几乎所有国家及其人民均以此为榜样和目标,当然一个符合现代社会建设和公共治理的规范亦源于国家实力及公众态度。

社会建设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需要与其相适应的公共管理,社会事务的处理和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均需有以政府组织为主导的公共组织的职能发挥及效用实现,特别是在社会阶层固化及其利益分化急剧增强的背景下,社会建设管理应更加突出现代公共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范式。进入新世纪以来,全球化、一体化发展的趋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人类社会将使不同国家、地区处于整合―分化,合作―冲突,进步―落后等复杂的动态变化结构中,国际化、创新化、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成为时代的主题,需要政策公共化和管理知识化,与之相对的还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边缘化速度和强度均将加快 。

社会建设几乎包含了公共领域的所有事务和问题,但既有的研究多集中于组织、执行和受众研究,对于社会建设管理中政府和公共组织之外的群体或社会单元研究甚少,尤其是缺乏对于社会建设管理效能的考核及其相应的测评体系指标建设问题,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效也总是停留在各种数量的增加值,很难看到关于其建设质量的评价,加之未能厘清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与海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关系,即使与旅游产业之间的关系都未能有清楚的厘清,很难获得最科学、最直观、最有代表性的价值判断,同时,很多前沿性问题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系也未能纳入到研究范畴中,例如智慧海南、城市海南、社区与社会建设、家庭与社会建设、非营利组织与社会建设等问题,在全国上下深入推进以经济体制改革为核心的综合改革大背景下,如何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务,成为未来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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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在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组织职能部门、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服务管理各项措施在网格中落实,创建一批治安秩序良好、防范机制健全、基层组织有力、服务管理到位、环境优美整洁、群众安居乐业的平安和谐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切实增强,促进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和谐稳定、文明祥和。

二、具体目标

创建平安和谐社区1个,网格不低于本辖区网格总数的60%,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全覆盖,三年内实现达标率100%。

三、创建标准(见附件2)

四、方法步骤

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按照“达标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在全办事处所有社区、网格中进行,并按以下三个步骤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6月30日)。各社区要召开平安和谐“三联创”活动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完善领导责任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和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各社区、综治办要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协调“三级联创”活动。组织开展“三级联创”业务知识培训。分别检查对照平安和谐“三级联创”标准,认真开展本级创建活动,指导社区、网格创建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各社区、综治办牵头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创建活动进行月考核。每年年底由办事处组织对“三级联创”活动进行申报和检查考核。主要实行平时考核、网上考核、随机抽查、实地检查的方法。根据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中的日常记录情况,实行痕迹管理,加强暗访督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印证。办事处对检查后达到“三级联创”标准的社区、网格予以通报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平安和谐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三级联创”活动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观的重大举措,是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社区、辖区各部门要把“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创新社会治理、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动员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各社区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三级联创”活动领导小组,办事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任务分工和措施,把要三级联创”活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确保见到实效。

(二)加强配合,注重实效。办事处要加强相关部门协调工作,加强日常指导。民政、派出所、司法、、城管办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促进社区基层自治、防范措施、治安秩序、矛盾调处、管理服务、社会风气、环境卫生等方面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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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挂牌督导,完善学校“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保卫)干部和专职保安员,落实重点教育帮扶措施,探索“弹性离校”办法,做好中小学生放学后的看护工作,保障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新型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按照公安部、中央综治委、教育部《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及闽委办〔2012〕71号、闽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3〕95号、安公综〔2014〕55号等省市县“护校安园”文件精神,强化校园治安管理,落实经费保障,不断推进立体化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人防建设。各小学、幼儿园按要求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治安保卫人员和保安员。按照省厅要求,200人以下的学校、幼儿园,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分别不少于1名,200人以上的,每增加200人,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各增加1名;师生人数100人以下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1名;100-500人的,配备专业保安人员不少于2名;各校在县统一配备两名保安员的基础上,要积极筹集资金,逐步配齐配足安保力量。同时着力提高保卫干部、保安员待遇,落实相关经费,强化岗位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学校每年也要对保卫干部、保安员、特种岗位人员组织培训,确保培训“全覆盖”,切实落实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轮训的要求。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健全完善校园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查验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园接送、看护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2.加强技防建设。按照《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安全技术防控网技术规范指导意见书》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指导意见》(GB/T29315-2012)(以下简称《国家标准》)等规定要求,强化网络监控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防控、安全管理、应急指挥等多位一体的综治安全工作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加大对视频监控系统的投入和改造,使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与上级业务部门、公安机关等对接共享功能,音像信息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系统录像回放清晰度应不低于704×576像素。全县校园重要部位和场所要配备紧急报警设施,校园监控等技防系统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教育部门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等系统平网工作,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的网络系统平台,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3.加强物防建设。加强围墙、门禁、学生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监控、消控、报警等物防设施升级改造。新建、扩建、改建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国家标准》,将物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对已建设物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要对照《国家标准》进行补缺补漏,特别是标准中强制要求配置的部位和设施,要严格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实现“全覆盖”和人机互动。为安保人员配齐安全叉、橡皮警棍、催泪喷射器和强光手电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置装备器械,配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安全办、保卫处、总务处,各小学、幼儿园)

(二)预防学生犯罪,加快推进专门(工读)学校建设。

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实施“专门教育工程”,使有不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得到教育矫治。

协调有关部门,参照省市县相关工作意见,研究制定专门(工读)学校建设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做好规划布局、立项审批、资金筹措、工程建设、师资配备、设施配套等办学前期工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三)加强教育服务,努力缓解小学生放学后看护问题。

针对部分小学生放学后部分家长难以按时接孩子离校,学生无人看管问题,增强教育服务,帮助解决有关学生家庭的后顾之忧。

1.指导各校(园)认真贯彻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卫生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09〕42号)要求,坚持公益和“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通过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快餐公司配送等方式,为接受午托的学生提供午餐,并安排学生在教室休息并实施有效管理,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责任单位:总务处、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2.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试行“弹性离校”做法,可以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对按时离校确有困难的学生,批准适当延长离校时间,组织学生进行完成作业、课外阅读、体艺科技等自主学习活动,但不得组织学生集中上课、补课,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其他学生均应按时离校。(责任单位:教导处,各小学、幼儿园)

(四)推进督导督学责任在教育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强化中小学校教育工作的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1.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布局,将辖区内学校划分为若干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聘一定数量的责任督学,负责对责任区学校进行近距离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实现教育监管的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形成“以镇为主、分级负责、覆盖全镇”的督学责任区网络。(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2.发挥责任督学积极作用。在不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前提下,检查学校运行基本状况,反映责任区内普遍存在且学校难以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建议,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加强沟通对话,做师生、家长和社会的“贴心专家”,加强对学校工作的调查研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调研报告或决策建议。(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校长室)

(五)强化民主管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联系的育人体系。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推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家校合作、社会参与的现代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

1.参与学校管理。营造密切的家校关系,以其自身的魅力和能量加强与学校工作的沟通、协调、谋划、督促、反馈,为学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支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向学校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共同为学生学习进步、健康成长服务。(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2.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家长委员会,把学校准备采取和正在实施的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向家长做出入情入理的解释和说明;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庭的表现和对学校、教师的看法,解决和化解学生间遇到困难和烦恼,及时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各小学、幼儿园)

3.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学校和家庭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参加教育、公安、综治等相关部门和学校组织召开的安全稳定形势分析会,及时了解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对社会不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等高危人员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管控、早防范,协助学校在敏感时段、重要时期和上学、放学节点做好护学护岗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教导处、安全办、保卫处,各小学、幼儿园)

三、组织实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中心学校成立“魁斗中心学校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成  员:

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下设办公室:主  任:

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镇小学、幼儿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校(园)的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请于9月24日前用电子文档发送中心学校安全办。

2.明确目标任务。对照任务分解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落实工作责任。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实施列入综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评和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一票否决,并进行问责、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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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的提出是在中国改革进一步深入,社会出现转型时期,新的社会问题凸显,多元矛盾日益加剧,并呈现出多发、高发、频发的趋势时,为了回应民众对传统社会的管理方式的质疑,而提出多元参与,多措并举、多部门联动的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定职能、化解社会矛盾、消弭社会冲突、维护和谐稳定的过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但是伴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转型时期的到来,多元诉求的集中表达,导致检察工作也面临着诸多的考验和挑战。为了回应新形势下对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检察工作创新的工作被逐渐提上日程。检察工作创新是在指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履行法定监督职责过程中,引入新的执法办案理念、办案艺术、办案技巧、开拓新的监督思路和监督办法,积极主动应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传统的通过执法办案,参与社会管理的模式,发挥更好的监督效能和监督价值,更好的实现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检察价值活动。

二、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困境

基层检察机关处在检察工作直面群众的第一线,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最前沿,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践行者。基层检察院面对的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社会转型时期引发的阶层、团体、利益群的诉求集中爆发的一系列新问题、新矛盾。加之矛盾本身的多样化、复杂化,涉及领域比较广,因此,呈现出进一步尖锐化的趋向,与这种复杂形势不相适应的是检察机关的在创新管理中本身定位不明、基层检察机关干警素质不高、以及基础设施和培训教育匮乏的现实,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进程。当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主要的困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检察机关管理创新的定位不准

检察机关是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监所监督以及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以及民事行政监督等职能。就其本身定位来看其性质为行使监督权的司法机关,主要职能为纠正、督促和改进。似乎并没有直接的参与社会行政治理的行政权,基于此点原因,一定程度制约了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社会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积极性和实效性。检察机关作为行使监督权的司法机关,是社会管理人背后的监督人或管理人,无疑,监督本身也是一种管理和治理,只是一种间接的社会治理。这就需要不断地延伸触角、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开拓新的监督方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这既是社会治理模式下广义的社会管理的题中之义,也符合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理念。

(二)检察机关职责的普世性不强

检察机关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其职能和职权覆盖领域是极其广泛的,基本贯穿了整个法律执行的全部过程。但实际中民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知之甚少,虽然近年来一直在进行相关的法律宣传,也采取了许多具体的措施,甚至多地的检察机关开始试行并广泛推行社区检察室制度,但是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很多时候会遇到民众询问“检察机关是做什么工作、管什么”之类的提问,由此可见,检察机关职责的普世性远不如审判机关。民众对检察机关的陌生和敬畏感,严重制约了基层检察机关工作触角的进一步延伸,同时也严重制约了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进一步展开。

(三)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

延伸工作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时间、也需要精力,更需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调查研究、设计方案、落实具体的工作,不断地总结经验,形成成果。但是基层检察机关所面临的现实是,第一线的检察人员,所要处理的纠纷多、工作重、人员配备不足、资金匮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并影响了基层检察机关工作触角的延伸、影响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四)对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认识不足

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往往基于传统的观念和理解,认为检察机关的权能为监督制约权,不具有直接参与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管理的权能主要体现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基于其应有的中立性和被动性,不宜积极的参与社会管理,更不能进行社会管理的创新,否则感觉有越俎代庖之嫌。这些理念的限制,也制约了检察机关进行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进度和步伐。

(五)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单一、积极性不高、创新能力不强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基于自身的职能和职责,在开展工作中拓宽思路、改善方法、不断地提高监督效率,延伸工作的触角,提升和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价值和效用。延伸工作触角还需要基层检察工作者知识结构多元、社会管理知识丰富、具有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和超强的社会管理创新意识。当前基层检察机关面临人员匮乏、知识机构单一、工作压力重、创新意识不强,能力不高等诸多因素的尴尬,这些都制约了工作触角的延伸和检察工作创新深层次的开展。

三、基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

基层检察机关在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是基层检察机关在以后的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更好的破解困境,为延伸工作触角扫清障碍,才能切实的进一步实现更深层次的社会管理创新。有鉴于此,结合前文所述检察机关在延伸工作触角、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的困境,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立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地位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地位不能正确的进行定位,使得检察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底气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创新的开展,加之民众对检察机关职责、权能的不甚了解,信息交流不够畅通,导致民众诉求表达渠道未能有效畅通,这些都阻碍和制约了检察机关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的进度。因此,今后的工作中,应加大力度做好检察机关的宣传工作、将检察机关的职能和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向民众进行宣传,对内应该解决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工作人员的思想顾虑,使他们充分的认识到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地位,认识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方式是以执法办案为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有效释放司法效能,通过平复和补救被伤害的社会关系,对社会管理产生间接影响。

(二)加大投入,解决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检民信息不畅

基层检察机关工作任务繁重,人手少、财政投入的不足,是当下所有检察机关开展工作中面临的第一大难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因此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解决好相应的财政拨款、机构编制、和人员招录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各级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的财政投入,充实基层检察队伍,解决人员匮乏和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检察机关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做好人员培训、课题调研、职能宣传等工作,进一步的拓宽工作渠道、搭建更广泛的检民交流平台,疏通干群信息渠道,及时、尽早的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隐形的矛盾,提前预防、积极参与,耐心化解涉及群众基本权利和根本利益的问题,将问题消灭于无形之中,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避免问题复杂、矛盾激化后,更多的管理资源的不必要投入。

(三)优化人才结构,强化创新意识,培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