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3 14:34:13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法治社会特征,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知识社会,法律回应性特征,过渡性,实践品格,内在价值
我们不能再无视这样的事实:科学正在影响当代的社会变革而且也受到这些变革的影响,但是为了使这种认识多少具有实在的内容,我们需要比以往更仔细地分析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①]
——[英]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
引言
弗里德里希·卡尔·萨维尼(Friedrich Karl Savigny, 1779—1861年)及其历史法学派理论很难再去解释变动不居的技术时代与知识社会的某些法律现象。人们似乎再也无法从民族精神中发现、培植和巩固既有的法律传统。[②]因此,美国著名法学家罗斯柯。庞德(Roscoe Pound, 1870—1964年)说,“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社会生活环境的不断变化,则要求法律根据其他社会利益的压力和危及安全的新形式不断作出新的调整。”[③]法律社会学家们的思想还不能简单地用一句经验主义的话来说:“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④],因为我们几乎无法再去“经验”这个突飞猛进的知识社会。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使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之间的矛盾更加彰显,二者也表现出极强的张力;而与此同时,法律的回应性特征就日益凸现出来。[⑤]
一、知识社会的来临
社会发展线性进步理论给我们讲述了人类进步的单一故事:科学技术是人类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工具,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正向的、同步的,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决定和改善着生产关系,工业革命带着人们欢心鼓舞地步入现代文明。于是,我们只要不断地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生产力,就可以实现人类解放。[⑥]然而,事情发展得似乎并非如此明朗而清晰。法兰克福学派[⑦]的学者们认为,当达工业社会中,统治者借着技术手段将自己的意志内化为被统治者的心理意识,使人们丧失判断能力、批判能力而成为思想僵化、缺乏革命精神的单面人;统治的合理性在生产力的制度化增长中获得了合法性的基础。这样,“生产力在其科技发展的水平上,在生产关系面前似乎有了一种新的状态和地位。这也就是说,生产力所发挥的作用从政治方面来说现在已经不再是对有效的合法性进行批判的基础,它本身变成了合法性的基础。”[⑧]按照哲学家和社会学家赫伯特。马尔库塞(Herbert Marcuse,1898-1979年)的说法,即技术和统治-合理性和压迫-达到了特有的融合。因此,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作为意识形态的制度框架(der institutionelle Rahmen)的一部分。[⑨]这就表明,作为意识形态的科学技术现在已不再居于社会结构的最底层,也不再处于政治生活的幕后,而是居于前台,与法律构成同一层面(而不是分层)的共同体,从而影响着社会结构和社会范式。
社会学所揭示事实也正是如此。学者们认为,科学技术所改变的不仅是经济形态,而且对社会行为和结构具有重要的影响。他们将社会分为社会结构、政体和文化三个部分。而社会结构又包括经济、技术和职业制度。由此,有学者分析道:
随着经济、技术和职业制度的变化,社会结构也将随之改变,而社会结构的改变将推动整个社会向前发展。社会科学工作者,不但要研究经济形态的变化,同时也必须探索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只研究经济形态的变化,不研究整个社会的变化,经济形态的研究是难以获得全面深刻的认识的。换言之,我们既要关注知识经济,也必须重视知识社会的研究。[⑩]
所以说,以技术为先导的工业革命发展到知识经济时代,已经不单是技术与经济的问题,它们更多的是与制度、文化和道德等密切关联的社会发展问题。正是在此背景之下,第十四届世界社会学大会对知识问题倍加关注。[11]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夫妇(Alvin and Heidi Toffler)早就指出,“全球性的竞争至少意味着,我们不可能再回到生产流水线时代的一致性,一律性,回到官僚和体力型的经济。但是,第三次浪潮不仅仅是个技术和经济学的问题。它涉及到道德、文化、观念,以及体制和政治结构。总之,它意味着人类事务的一场真正的变革。”[12]也许,未来学家们略带有些天启般的观点总让人们的认同感有所保留[13];但无庸置疑的是,这场以知识经济为先导的变革是整体性的,是一个社会范式的转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种转变是以生产物质产品为主导的工业社会范式转变到以生产知识、信息为主导的“网络社会”或“知识社会”[14]的新范式。当然,对知识社会这种新范式的探讨必须先对其背景或经济形态-知识经济的兴起进行考察。
那么,什么是知识经济呢? 这个时下被炒得沸沸扬扬的语汇,各学科也为之提供了不同的注解。按照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1996年科学、技术和产业展望》报告中的说法,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经济学学者从这种“新经济”对传统理论的挑战中发现,知识经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将知识作为内生变量纳入了经济分析范畴;另一方面是在知识型企业中用“劳动雇佣资本”的模式替代了传统“资本雇佣劳动”的模式。[15]社会学学者在考察社会生产、分配、消费和就业四个环节后认为,知识经济有四大特征:(1)创意成为生产的主要内容;(2)知识的占有程度成为分配的主要依据;(3)知识消费成为主导消费;(4)知识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要就业者。[16]这些分析都有一定的道理。而从宏观上来看,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相比较,知识经济大致有如下几个特征: 第一,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提出知识经济的概念,而且把它说成是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新时期,主要是从生产要素的角度来划分的。在人类发展史上,在蒙昧时期,人类的经济主要是采集和狩猎经济;而进入文明时期,人类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两个发展阶段。农业经济历经数千年,其主要生产要素是土地和劳动力。工业经济数百年,其主要生产要素是资本、自然资源和劳动力。[17]知识经济时代的主要生产要素则是知识和信息。[18]
这种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决定了其支柱产业不同于农业经济时代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畜牧业,也不同于工业经济时代的煤炭业、石油业、钢铁业和汽车业等,因为知识经济必然依赖技术所推动,自然地,高技术产业就成为了其主导产业。当然,这里所说的高技术产业是一个发展的概念。随着某项高技术成果的成熟和普及,原来的高技术产业也会变成传统产业,甚至成为“夕阳产业”。同时,高技术产业也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就目前情况来说,它包括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产业。其中,信息产业中又可分为计算机制造业、软件业、网络服务业、咨询业、通信业等。[19]
第二,知识经济是由创新所推动的经济。农业经济是靠土地和劳动力增加获得发展的,所以战争的目的在于扩张领土和俘虏劳动力。工业经济是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市场的扩张获得发展的,所以战争的目的在于掠夺资源和市场。知识经济的发展则依靠创新推动,不断地创新是其原动力。 “创新”这一概念是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 1883—1950年)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年最先以德文版出版)一书中最早提出来的。他认为,所谓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也就是把一种从未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他认为,这种新组合的创新包括了五种情况:
(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中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决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也可以存在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也不问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20]
简单地说,这五种情况就是:引进新产品;采用新技术;开辟新市场;控制新的原材料供应;以及实现新的企业组合。[21]由此可见,这种创新均是经济发展框架中内在因素的变动和革新。
第三,知识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依赖土地、石油、煤炭、铁矿和其他各种矿物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逐步造成生态失衡、物种灭绝、环境污染;而知识经济则是可持续发展的经济。
1994年《中国21世纪议程》(China‘s Agenda 21)第1章序言中阐明了“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含义,认为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是“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22].而知识经济条件下的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更加丰富,它包括几层含义:一是指知识不同于传统的物质,它本身是不会因使用而减少,反而会不断增加、更新与超越。二是指由于高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自然资源可以大大地节约,并可重复使用与再生;同时,新材料、新能源技术可以代替原有自然物,从而获得丰富的物质和无尽的能源。三是指知识经济的发展可以调节和平衡生态系统,发展新物种,有效解决目前困扰人类的环境污染问题,创造更适应人类生存的环境,为经济的持续发展开辟道路。
第四,知识经济是全球化的经济。农业经济以地为界,基本上是封闭型的;工业经济靠能源和市场,也只能是通过殖民和掠夺。而随着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经济的全球化真正开始出现了。现在,“经济全球化是我们正在面对的现实,而且,它不仅只是过去年代的趋势的某种延续或者回复。”[23]
这种经济全球化趋势取决于:(1)科技革命的不可逆转性;(2)世界市场格局的逐步形成;(3)经济趋同化(人均所得趋同、经济需求格局趋同、生产能力趋同)快速发展;(4)全球范围普遍适用的规则被制定出来;(5)各国政府具有共同的信念与行为的一致。[24]
知识经济的这些特征表明,社会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组织形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引起了社会范式的转变。这种新的范式转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和劳动将发生两个重大转变:一是从体力劳动向脑力劳动的转变,即从B(Brawn,肌肉劳动)到B(Brains,脑力劳动)的转变;一是从物质型生产到非物质型生产的转变,即从A(atom,原子,一切物质的基本单元)向B(bit,即所谓“比特”,信息传输的基本单元)的转变。这首先表现在发达国家脑力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在高性能工作场所从事工作的人主要是知识工作者而不是体力劳动者。[25]同时,科技发展也带来了工作性质的变化,以货物为基础的生产明显地转变为高性能、高技术的服务,从而实现了从A到B的转变。正如未来学家尼古拉。尼葛洛庞蒂所说,“随着我们越来越少地使用原子、而越来越多地使用比特,就业市场的本质将发生巨变。”[26]
(二)世界竞争将会围绕控制信息与知识而展开。正如有人所指出的,由于知识成为了首要的生产力,并对于生产能力来说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信息商品形式,因此,它在世界权力竞争中已经是、并将继续是一笔巨大的、也许是最重要的“赌注”和争夺的焦点。“因为民族国家曾经为了控制领土而开战。后来又为了控制原材料和廉价劳动力而开战。所以可以想象它们在将来会为了控制信息而开战。这样就为工业和商业战略,为军事和政治战略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27]
(三)从封闭性、地区性向开放性、全球性的转变,即从I(Isolate,孤立的)到G(Globalization,全球性)的转变。这种转变有四大特征:第一,它越来越漠视地理、距离和时间;第二,全球性经济所提供的一个全球性的基础设施,加大了公共福利的消费,促使我们日益生活在同一个水平线上;第三,开放与共享的经济与财富-特别是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为人们同时拥有提供了可能-为文化、道德和价值等方面的趋同性和多样性并存奠定了物质基础;第四,无边界技术使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平等,因为它有能力为每一个国家和地区自由、平等地获得知识和信息开辟道路。
(四)组织管理的巨大变革。与上述变化相适应的,人类将从集中劳动转化为分散式生产,出现了所谓“SOHO”(small office and home office)、“虚拟公司”、“虚拟社群”等现象。这些现象说明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形式。这大大提高了社会管理的复杂程度,也使我们在管理和组织方面更加依赖信息技术。在知识社会里,知识经济和组织管理是互动的,互为因果并相互促进。[28]
二、法律的稳定性丧失,回应性特征凸显
知识社会中社会范式的转变是人们行为方式变化的结果,同时,这也使得作为对人们行为进行规范与控制的法律,在近年来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脑力劳动及其成果(信息和知识)在过去并不构成人们的主要生活内容,传统法律行为的设计是建立在体力及对有形的“物”的控制上的。而全球化和虚拟空间的扩大又再一次加重了传统法律的制度负担,使之有“难以承受之重”。于是,经过人类千百年磨合而形成的稳定的法律制度,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这一点,我们多少可以从某些法律现象方面获得一些感性认识。例如,现行日本著作权法在最初实施后10年内几乎没有什么风吹草动。但是,到了1984年(昭和59年),对租赁音像制品的著作权派生的权利-出租权等进行了修改;而1985年(昭和60年),为保护计算机软件又作了修订。而且,其后修订工作连续不断。这些经历的主要修改如下:
-1986年(昭和61年),对数据库的保护,将有线放送权放入有线送信权;
-1988年(昭和63年),延长了著作邻接权的保护期间;
-1989年(平成元年),缔结保护表演者条约后对国内法进行了完善;
-1991年(平成3年),延长著作邻接权的保护期间,承认外国的的表演者也享有音像制品的出租权;
-1992年(平成4年),引进个人录音录像补偿金制度;
-1994年(平成6年),依据WTO协定的规定进行修改;
-1996年(平成8年),修改了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间;
-1997年(平成9年),将放送权和有线放送权改组为公众送信权,创设了送信可能化权;
-1999年(平成11年),增加了有关回避技术保护手段的规制,对权利管理信息改变的有关规制,创设了转让权。
这些修订,大多数都是只隔1年或者2年进行。这样频繁的修改,究其原委,大都是由于数字化技术的影响所带来的。而随着知识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今后这样的倾向还会更加明显,修改的速度还会加快。[29]
这种频繁的法律修订显然冲击了法律所应当具有的稳定性,也影响到我们对自己行为的预期。而且,事情可能还远不止于此。法律的稳定性是成文法和法律法典化的主要追求价值之一,而法律稳定性的丧失必然波及到成文法本身存在的价值。当然,这里所说的“稳定性”与完整性、确定性和程式性属于同一价值体系的范畴;换句话说,对稳定性的冲击实际上就包含了对法律的完整性、确定性和程式性的影响。
成文法是以文字形式颁布并予以公布的法律,其根本特点在于共知性和双向约束性。共知性指成文法是为执法者和被执法者所共同看得见的法律,因为它是在生效前公开颁布的。因此,在成文法条件下,执法活动自然地受到被执法者以及社会大众的严格监督,一有偏离成文法的执法行为,被执法者将行使各种救济权(如上诉、请愿、游行示威等),由此形成对执法者之权力的有效控制。[30]
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从欧洲两次成文法运动[31]中分析认为,成文法的特点在于于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建立起共知性和双向约束性,从而形成对执法者权力的有效控制。尽管现代社会法律应对社会发展的方法依然是以成文法为主导,但一部经常修改的、不稳定的法律也自然影响到成文法律所应具有的共知性。而随着法律共知性的渐渐丧失,成文法所具有的这种双向约束性的功能也就会减弱,从而对执法者所形成的控制能力也就会降低。[32]正所谓:“当代社会瞬息万变,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导致了法制在规模和功能上的扩张,从而给守法与变法的两难境遇更渲染了一层紧张的气氛。”[33]
在这种紧张气氛中,法律的应对性增强,出现了一种我们可以称之为“回应性的法律”;用“伯克利观察法”(Berkeley Perspective)[34]的角度即称之为“回应型法”。[35]而法律的应对性或回应性特征又加剧了法律的不稳定性。这就使我们生活在一种几乎无法回避的无奈和困境之中。然而,对法律的回应性或回应型法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在无奈和困境中寻求一条可能获得法律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路径。
【关键词】 法官;心理健康;人格特征;社会支持
A Research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ental Health and Personality, Social Support of Judges. Hou Yi, Li Yongxin, Tang Yong. Department of Psychology,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7, P.R.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udy the mental health and its relationship with personality and social support of judges. Methods The GHQ-12, EPQ-RSC and SRRS were used to investigate 247 judges. Results ①The ratio of judges whose mental health are not good is 34.0%. ②Introversion-extroversion(P
【Key Words】 Judges; Mental health; Personality; Social support
目前,对法官群体的心理健康研究还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本研究拟调查法官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对其与人格特征、社会支持的关系进行探讨,从而为有效开展法官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来自河南省某地区所辖的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总计发放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50份,回收问卷经检查后合计有效问卷为247份。其中男162人(65.6%),女85人(34.4%)。已婚224人(90.7%),未婚23人(9.3%)。就年龄分布来看,20~30岁48人(19.4%),31~40岁114人(46.2%),41~50岁68人(27.5%),50岁以上的17人(6.9%)。大专及以下文化程度42人(17%),本科192人(77.7%),研究生13人(5.3%)。
1.2 工具 ①一般健康问卷(GHQ-12)[1]。该问卷被广泛用于评定心理健康状况,其在职业人群中应用的信度和效度已经得到验证。该问卷共12个题项,结果以总得分评定,总分>27分者视为心理状况不佳。②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中国版(EPQ-RSC)[2]。主要包括2个人格维度:内外向维度(E)、神经质或精神性维度(N)和精神质维度(P)。③社会支持问卷(SRRS)[3]。由肖水源编制,共10个条目,评价指标主要为3个维度,即客观支持、主观支持和支持利用度。
1.3 数据处理 收集到的数据经过初步整理后,用SPSS 11.5统计分析软件包进行处理。
2 结 果
2.1 法官一般健康问卷的调查结果 被试在一般健康问卷上的回答结果表明,被试的得分为24.59±5.10分,总分超过分界值(27分)者有84人,心理状况不佳的检出率为34.0%。
2.2 法官心理健康状况与人格特征和社会支持的相关分析 法官的一般健康状况与人格特征的3个维度以及社会支持的3个维度的相关情况见表1。由表1可知,心理健康、人格特征与社会支持的相关分析中,除了人格特征的精神质维度与健康的相关没有达到统计学显著意义(P>0.05)外,心理健康与人格特征、社会支持变量的其他各维度的相关都达到了统计学显著意义(P
2.3 法官人格特征和社会支持对其心理健康的分层回归 利用分层回归技术来考察法官人格特征和社会支持对其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运算过程包括3个阶段:第一步,利用各人口统计学变量对法官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回归,考察人口统计学变量对法官心理健康状况的影响;第二步,在控制人口统计学变量作用的前提下,各人格变量进入回归方程,考察人格变量对因变量的主效应;第三步,在控制人口统计学变量和人格变量作用的前提下,各社会支持变量进入回归方程,考察社会支持变量对于因变量的主效应。结果见表2。
3 讨 论
本研究中,法官心理状况不佳的检出率为34.0%,表明法官的心理健康状况不佳,法官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
在法官的人格特征与社会支持与其心理健康状况关系的研究中,我们采用了分层回归分析技术。该技术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在控制一定变量作用的基础上,考察自变量对于因变量进行解释的增量[4]。分层回归分析的结果显示,在分层回归的第一步,当个人口统计学变量进入回归方程时,各人口统计学变量对于因变量的解释贡献均未达到显著性水平(P>0.05),表明法官的心理健康水平在个人口统计学变量上没有显著的差别。在分层回归的第二步,当精神质、内外向和神经质进入回归方程时,回归方程总体显著,其中内外向(P
4 参考文献
[1]郭莲舫,张明园.精神卫生学.上海: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1993:15-22
[2]钱铭怡,武国城,朱荣春,等.艾森克人格问卷简式量表中国版(EPQ-RSC)的修订.心理学报,2000,32(3):317-323
[3]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127-129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教学设计
一、教学内容
必修③《文化生活》第四单元第九课第一框。
二、教材分析
第九课主要讲述在文化建设中我们所确立的目标、道路和任务,主体是国家。第一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本框的主要教学内容有三部分:中华文化复兴的必然选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三、学情分析
通过前三单元的学习,学生已掌握文化“是什么”“为什么”“怎么看”,第四单元的教学任务是给学生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究竟该“怎么办”。第八课我们带领学生领略了色彩斑斓的文化生活,并学习了面对各种问题、现象时,如何做出选择。第九课开始探讨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四、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知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含义;
2.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宏伟目标;
3.明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4.明确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强国,需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
(二)能力目标
1.通过“给中华文化点个赞”等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总结归纳能力,从而掌握并区分文化大国不等于文化强国。
2.通过 “2015春晚总导演”的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设计创意和策划能力,培养学生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了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树立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的信念,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五、教学重点
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六、教学难点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七、教学思路
该教学设计立足文化强国的教学目标,采用了“点赞中华文化”的复习导入法,以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引导讲解文化大国不等于文化强国,结合学生熟知的素材,如“最强大脑”“感动中国”“爸爸去哪儿”“米歇尔写书法”“春晚”等节目,引导学生思考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接下来,结合教材98页,让学生打造一台国家定制的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如果你是总导演,你会怎么设计? 为什么这么设计?小组讨论,请四位“学生导演”发言。教师结合学生发言对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知识部分进行归纳总结。最后再回到本框第一部分教学内容──中华文化复兴的必然选择,展示文化复古和全盘西化观点的持有者及其思想,引起学生重视和思考,总结出中华文化复兴的必然选择。最后引用梁启超先生的《少年中国说》升华课堂,同时布置课下作业:文化强国微写作。
八、教学过程
1.复习导入
教师:请同学们根据已经学过的文化知识,给中华文化点个赞──说说你认为最赞的中华文化是什么?
学生:青花瓷、孔子的儒家学说、中山装的四个口袋代表的是“礼义廉耻”、汉字从古到今源远流长、风筝等是我国特有的文化形态。
设计意图──复习导入,巩固旧知,感受中华文化的魅力
2.衔接过渡
教师:刚才我们找了几位同学给中华文化点了赞,根据同学们的点赞,我们能不能回忆我们中华文化的特征是什么呢?
学生:我们有五千年的文化,我国的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
教师:不可否认我国是个文化大国,自古至今五千年的文化确实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那么,我们思考一下,文化大国是不是等同于文化强国?(PPT)
学生:沉思并持有不同意见,回答者各持己见。
设计意图──引出课题,体验对比文化大国不等于文化强国
3.新知讲授一
教师:很高兴看到同学们真实地表达了自己对文化大国还是文化强国的看法。下面我们就进入今天的新课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学生:打开课本95页预习新授课的内容。
教师:下面哪些可以成为你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文化符号?为什么呢?
图一:米歇尔到师大二附中写书法 图二:最强大脑
图三:爸爸去哪儿 图四:功夫熊猫
图五:来自星星的你 图六:感动中国
图七:习连套餐 图八:2014春节联欢晚会
学生:根据自己的选择回答,有的选图一、图八,还有的选图六。
教师:请同学们对比图四《功夫熊猫》、图五《来自星星的你》与其他六图的区别是什么?
引导学生分析对比,根据学生的回答概括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含义(为指导,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学生:在课本96页跟随老师标记重要的教学概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什么。
设计意图──联系实际,小组讨论的方式让学生对比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含义。
4.新知讲授二
教师:接下来请同学们根据上述图片,阅读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和文化强国的关系是什么?
学生:对比图四《功夫熊猫》和图五《来自星星的你》与其他六图,分析总结出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文化符号。
教师:为什么说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学生:阅读课本97页教学内容,并结合上述图片分析问题。
教师:引导学生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角度五个路径去分析思考。
五个路径:
(1)社会制度、发展道路、党的性质宗旨;
(2)继承和创新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要求;
(3)我国文化自身发展规律;
(4)人民群众根本意愿;
(5)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实需要。
设计意图:结合学生熟悉的节目,层层递进,分析出为什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由之路。
5.新知讲授三
教师:下面请同学们选出这组图中你认为最能成为中国文化强国符号的那一个。
同学:春晚。
教师: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图八,春节晚会那些事儿。
1983年至今,春晚已经走过了31个年头,在演出规模、演员阵容、播出时长和海内外观众收视率上,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世界收视率最高的综艺晚会;世界上播出时间最长的综艺晚会;世界上演员最多的综艺晚会。
同学:朗读PPT
2012年4月,中国春节联欢晚会荣获吉尼斯世界纪录证书。2014年1月,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首次升格为“国家项目”,与奥运会开幕式等同。“春晚”是家喻户晓、闻名海内外的节日文化盛宴,是所有炎黄子孙追求和谐、进步、吉祥的民俗盛典。
教师:2013年除夕夜当晚,全国有202家电视台对春晚进行同步播出,综合计算出全国有7.04亿观众收看了马年春晚。春晚不是“私人订制” 、大众订制,它是“国家订制”。 央视春晚肩负着对内、对外弘扬中华文化的双重使命;承担着展示中国形象、打造中国文化“软实力”的使命。请同学们打造一台国家定制的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如果你是总导演,你会怎么设计?请说明设计理由。
学生:阅读课本98页“我们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并讨论方案。
学生甲“林导演”──结合生肖,凸显羊年文化宣传;总结前一年的大众流行文化;传统的相声小品还需要保留;服饰文化要体现中国风;科技创新体现在科技3D的舞台设计,如果能有穿越文化设计理念就更好了。
学生乙“张导演”──主持人可以穿旗袍和唐装。
教师:发展中华文化,“春晚总导演们”都说得非常好。我们在总体的设计理念中要不忘记文化自觉──觉察、觉醒、觉悟,是对文化地位作用的深刻认识、对文化发展规律的正确把握、对发展文化历史责任的主动担当;(认识文化视角)
学生丙“郑导演”──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要有创新;面向现代化,面向大众;我们还要加入一些西方元素,体现中华文化的包容性。
学生丁“康导演”──每年春晚的最后一个节目都是《难忘今宵》,想请来演唱压轴节目。要有国际媒体的参与和宣传。
教师:“康导演”提到的国际媒体的参与和宣传,说明春晚的设计除了要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还要树立文化自信。文化自信──信心、信念、信仰,指来自于对时展潮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深刻把握,来自于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对待文化态度)
设计意图:情境体验,探究新知,分享合作,成就设计。
6.倒叙回顾
教师: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才可以引导我们走向文化强国,下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观点:
“我们如果还想把这个国家整顿起来,如果还希望这个民族在世界上占一个地位,只有一条生路,就是我们自己要认错。我们必须承认我们自己百事不如人,不但物质机械上不如人,不但政治制度不如人,并且道德不如人,知识不如人,文学不如人,音乐不如人,艺术不如人,身体不如人”。
学生:全盘西化论
教师:大家能猜猜这是谁的观点吗?
学生:小声议论,没人举手回答。
教师:展示PPT,。不加评论,继续展示PPT请同学们继续猜猜看。
“中国立国数千年,礼仪纲纪,云为得失,皆奉孔子之经,若一弃之,则人皆无主,是非不知所定,进退不知所守,身无以为身,家无以为家,是大乱之道也。”“冒万死以力保旧俗,存礼教而保国魂”。
学生:阅读并等待答案的揭晓
教师:揭晓答案──康有为。请同学们回到课本95页,引导学生分析教材这两段文字,得出结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是我们的必由之路是中华文化复兴的必然选择。
具体做到:
一是要不忘本来。
二是要吸收外来。
三是要着眼将来。
设计意图:首尾呼应,巩固新知,引起重视。
7.升华巩固
师生:齐诵──梁启超《少年中国说》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教师:请同学们就今天的学习感受进行140字左右的微写作,下节课我们进行微分享。
设计意图:升华课堂,布置作业,课后成长
九、教学反思
教学设计注重归纳学生已有的文化知识,通过已知引出新知,结合学生感兴趣的话题建构新知,运用“假如你是春晚总导演”的创新设计,让学生形成创新比拼,凸显教学环节中的学生主体作用,设计好教学情境,让学生身临其境,体味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设计过程中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教法较为创新,形式比较新颖。根据课程理念和教学目标,还需要在内容上丰富完善,从细节上修剪梳理;在课题提问上有所改进,以学生的实际理解和掌握能力为主要参照点,不断探索实践,把教师的创新设计、主旨意图、转换为学生的自主学习兴趣和能力,以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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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市民社会就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追求多元化和民主的社会。这种社会为法治的成长创造了适宜的社会环境。市民社会孕育自由、平等的法治理念,促进法律形式化,市民社会权利和制约国家权力。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及特征
(一)市民社会的概念及演变
“市民社会(civilsociety)这一概念源于西方,它在思想史上的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在西方古典市民社会理论中,“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文明社会”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别,和政治国家混为一谈,这种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已经失去了在当代的价值。现代市民社会理论强调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二元结构,并坚持市民社会更多地具有经济性而非政治性的内容。最早把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做出明确划分的是黑格尔。针对黑格尔的国家决定社会的观点,马克思指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社会决定国家,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非相反,当代市民社会理论的主流着重强调市民社会的社会关系领域和文化一意识形态领域,主张以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的三分法来代替国家—市民社会的二分法。当代最具影响的两位市民社会理论家首推葛兰西和哈贝马斯。葛兰西强调市民社会的文化意义而非经济意义。哈贝马斯提出了“系统世界”和“生活世界”的二元分析框架。他主张重建“非政治化的公共领域”以便使社会文化系统渐次摆脱政治化和商业化以及技术统治论的影响而获得独立的发展,进而重现生活本身的意义和价值。
(二)市民社会的特征
综合各种论说,我们可以看到现、当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包括以下基本特征摘要:第一,市民社会是独立政治国家之外的社会成员的自治领域;其次,市民社会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第三,市民社会中的交往和活动以自愿为前提,遵循契约原则;第四,市民社会是在民主、自由的呼声及其为争取自身地位、权利的动力中产生的,所以它以民主、自由为核心,奉行法治。
二、法治的内涵及特征
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经典定义,法治是指“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p199)笔者认为,理解法治内涵,应当把握三个方面的规定性。首先,法治是指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社会主体一律遵循法律,非凡是国家权力受到法律的有效制约。在这一意义上,法治和人治相对应。其二,秩序是遵循规则的结果状态,法治秩序是建立在特定的法律制度之上的,这种法律制度具备形式合理性特征。对于这种特征,富勒称之为法律的内在道德。这种内在道德包括八个要素摘要:(1)一般性或普遍性;(2)公布或公开;(3)可猜测性或不朔及既往;(4)明确性;(5)无内在矛盾;(6)可为人遵守;(7)稳定性;(8)官员的行为和已公布规则的一致性。其三,“法治是有特定价值基础和价值目标的法律秩序。”[2)(p334法治的这种规定性体现法治的实质合理性,法治追求的价值目标包括民主、平等、自由和人权。
三、市民社会的法治功能
西欧中世纪末期市民社会的形成和运动,直接导致了城市自治制度、城市法的确立、罗马法的复兴和商法、海商法体系的建立,从而推动了作为法治重要特征的法律形式主义运动在西欧的兴起和发展,造就了近性的形式主义法律的主体架,为法律形式主义运动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从而以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推动着西方法治的发展进程。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以及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全面确立,西方市民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分发挥,和此相适应,西方法治在自然演进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得到了逐步的完善,为西方社会的稳定繁荣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支持和保障。由此,我们发现市民社会的形成和成熟对法治的实现有着重要的意义。市民社会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追求多元化和民主的社会。正是由于它所具有的独特特征和价值要求,使得市民社会成为现代法治得以存在并良性运行的基础。
1.市民社会孕育自由、平等的法治理念
法治的终级关怀是人的自由。自由是人类本性所求,它体现了社会主体对自身价值、尊严、人格和理想的执着追求。在论述法律和自由的关系时,马克思也指出法律“是人民自由的圣经”。[3)(P71)在法治精神中,作为体现人之尊严、人格的价值要求,除了自由,还有和之密切联系的平等观念。但现代法治所要实现的平等主要是机会均等。机会均等在法律上表现为法律地位、权利能力的平等,这种平等和自由是和谐统一的。法治所要促进的价值目标首先应当是意义上的平等。
市民社会是以多元化自由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社会、是一种契约社会,必然孕育着自由和平等。认为,自由的内容、形式和实现程度归根到底取决于社会经济条件。不仅如此。作为意识形态的自由观念也是如此。马克思强调商品经济对自由观念的促进功能。“流通中发展起来的交换价值过程,不但尊重自由和平等,而且自由和平等是它的产物。”[4)(P77)近代市民社会出现以来,它一直存在着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和整合,并追求着自由的、自决的人的个体完善的目的,并塑造了市民社会的理性规则秩序。市民社会答应个人及机构追求多样化的目标,但并不答应不择手段地追求这些目标,而是要对冲突进行合理的控制来达到市民认同、社会整合和理性规则秩序。这种理性规则秩序即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市民法”,它是一定的社会法规,这种法规能够正式或非正式地涵盖斗争的全部领域,对冲突实施有效的管制。这种理性规则秩序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公众普遍遵守,它立足于多元利益的冲突、互动和整合的过程中,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法律的至上性和普遍才得到逐步确认。
2.市民社会的经济形式促进法律形式合理性发展
在追求自由和平等过程中,法治是人类社会最有力的手段。这种手段就是法律形式化。西方近代法律形式化运动,固然有其自古以来的尊法重法传统、崇尚法治的精神、普遍性和体系化的教会法等因素的重大影响和功能,但其更深层、更根本的动因,则源于市民社会精神的涌动并融入近代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之中的独特进程。[5)(P85)
市民社会是由独立的个人组成的,个人的独立性是市社会的首要特征和存在条件。市民社会又是以个人利益为本位的社会,而多样化个人利益的实现途径主要是经济活动,因此经济领域在市民社会中具有核心地位。作为法治秩序内涵的法律制度的形式合理性特征实际上包括三个方面的发展都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具有内在的联系。首先,市场经济要求法律制度非凡是私法制度的完备性发展。市场经济活动具有开放性、自主性和多样性特征,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关系比之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丰富而复杂。这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内在地要求权威性法律规则的调整和规制,要求法律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资格、确认市场主体财产权利、规范交易行为和建立有效的纠纷处理和责任救济方式。其二,市场经济要求法律制度具备形式合理性特征。在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通过市场交易追求和实现经济利益。由于市场交易的复杂性,它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时刻威胁着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出于对经济利益的强烈关心和算计,市场主体要求通过法律规则建立对市场交易过程和结果的合理预期,使市场交易活动在法律规制下具有一定的可猜测性,从而市场主体可以根据这种预期规划和处理其交易行为。符合这种要求的法律制度必须具备一系列形式合理性特征,包括公开性、明确性、稳定性、一致性和不溯及既往等等。其三,市场经济还进一步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公共权力。市场竞争关系的存在,客观上制约着市场主体只能共同选择在公平交易秩序中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为了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市场主体不仅要求国家制定符合经济理性的法律规则,而且要求国家作为市场活动的裁判者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公正地行使权力。
3.市民社会权利制约国家权力
近代法治产生和运行是以权利制约和权利保障为基础和核心的,并强调当权者和其他人同样服从既定的法律,而这一制约保障及法律至上的要求,则主要是由市民社会多元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享和制衡来获得保证和实现的。这不仅使专断权力难以立足,而且也使得权力和权利都服从于共同的规则而纳入法律规制的框架之中。
首先,从总体上来讲,个人享有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形成对国家集权的社会消解。其次,市民社会组织的多元化,自主化发展,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分割和制衡。市民社会组织将分散的个人资源和能量聚集在一起,使民间零散的呼声转变为团体的诉求,从而对国家权力机构及政府官员形成强大的社会压力,使国家权力必须对法律和公众的意愿负责。再次,市民社会形成多元利益中心分散国家对资源的独占从而遏制国家权力。在一种非政治化的经济制度下,市场化必然要削弱政治权力对经济活动的直接控制。市场经济促进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使利益主体趋于多元化。最后,由于市民社会是公共领域高度发达的社会,对内,它是市民社会成员相互沟通的机会和场合;对外,它是市民社会行使民利、监督执政党和政府、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的有力手段。
其实,对于政府而言,来自市民社会的批评和压力,应当被视为一种珍贵的施政资源。它可以促使政府更真实、全面地了解民众的意愿、呼声、要求和希望,使社会和国家之间保持良性的互动,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民主制度才会获得旺盛的生命力。
规则是社会运行的基石,是社会有序运转、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基本元素。政府和公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重要的基础,就是培养全民的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有序社会
法治,即法律主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生活均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是凭靠法律这种公共权威的普遍、稳定、明确的社会规范,而不是靠任何人格权威,不是靠权力者的威严甚至特权,更不是靠亲情。它要求把法律至上,树立崇高的法制权威作为基本原则;法律是公民行为和政府活动的最终导向,是规制和裁决人的行为的最高标准和终极力量;每个社会成员都共同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无例外地受领法律的规束以及恩惠,其行为和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和范围。因此,法治是社会调整摆脱偶然性、任意性和特权,形成高度稳定有序的秩序与和谐状态的必然要求,以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和文化和谐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民主社会
法治关注的焦点是有效制约和合理运用公共权力。现代法治内含民主,以政治民主性为其本质特征。其精髓和要义是把法律从作为国家和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手段和统治工具变为人民在当家作主(实质上或形式上)的前提下以法来有效管理国家、约束政府权力(使其合理运用、不致滥用和腐败),治理社会,从而使国家权力服从于社会公众的共同意志,政府的权威从属于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的法制权威。法治的政治民主性,反映了人类在构建有序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秩序的目标下追求自由、平等和人格独立的共同要求,是社会趋向文明的必不可少的制度化特征。所以康德认为“文明的社会组织是唯一的法治社会”,而这种社会组织的“文明”在于它的成员即公民具有宪法规定的自由、平等和人格独立三种不可分割的法律属性,生活在依据“普遍的、外在的和公共立法”所形成的法律权威和权力之下。和谐社会的一大标志是在社会决策方面形成多元化决策机制,这正是民主的具体实施和体现。多元化决策机制能否实施、实施的深度如何、是否流于形式、是否真正服务于人民,都取决于法治的实施效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治保障的公正、公平、正义的社会
法治的基本特征还在于它的公正性、正义性、公平性。既包括立法公正(即制定出来的法律必须反映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也包括司法公正(其核心是审判公正);既要求实体正义(法律应当体现和维护社会正义和基本道德准则,对社会利益进行公平分配),又讲求程序正义(在所有诉讼和非诉讼的纠纷解决过程和机制中均体现正义)。从具体内容和规则上看,第一,保证的规则,即切实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第二,机会平等的规则,即从总体上保证每个社会成员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发展机会;第三,按贡献进行分配的规则,即根据每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进行有差别的分配;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即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必要的调整,使社会成员不断得到由发展所带来的利益,进而使社会生活的质量不断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