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3 14:34:1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社区养老的定义,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关键词】 社区养老 慈善事业 内在契合 介入路径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老年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社区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地位更加突显。社区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吸收了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两者的长处,在我国转型期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社区养老的发展面临一系列的困境,社区养老的发展应该依赖社会支持网络的积极构建和完善,以及政府、非政府组织、商业部门以及家庭等不同主体优势的充分发挥。在“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结构变革的背景下,慈善事业作为社区养老支持网络中的重要资源对社区养老的发展应该起到较为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关于社区养老与慈善事业
从理论上讲,社会养老概念源于英国的“社区照顾”,强调整合和利用社区资源给社区老人提供照顾和服务。在我国,社区养老作为家庭养老的辅助和补充方式发展起来,其在发展过程中更结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又避免了机构养老所面临的困境。在我国未老先富的国情下,社区养老越来越成为老人照顾的有效途径之一。关于社区养老的定义,国内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有的学者从相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角度来定义社区养老。史柏年认为所谓的社区养老,是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以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和支援,使他们能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隔离。因此,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有的学者则更关注社区养老所动员的网络资源以及提供的社区服务的功能。项丽苹认为所谓社区养老是指以社区为载体,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多方面的力量,充分动员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在社区内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物质、设施、衣食住方面以及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心理保健、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法律咨询等方面服务的新模式。我们认为社区养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社区养老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之间的一种养老模式;其二,社区养老以社区为主要载体,充分动员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来为老人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其三,社区养老模式的发展必须走社会化和专业化的道路,一方面需要积极构建和完善外部支持网络,另一方面需要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的广泛参与。
慈善事业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学者关于慈善事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义、定位、在国内的发展以及面临的困境等几个方面。关于慈善事业的定义,有的学者强调其社会救助的性质。如黎昕认为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上的社会救济事业,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民间的群众性的互助活动,或者说它是众多社会成员之间建立在自愿基础上所从事的一种无偿的对不幸无助人群的援助行动。有的学者则强调慈善事业的道德伦理。如陶海洋认为慈善事业是一种道德行为,主要内容是实施救助。还有的学者则关注慈善的资源再分配的性质。如黄丹等人认为慈善事业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它通过合法的组织形式,根据特定的弱势群体需求,集聚并配置资源。在某种意义上,慈善事业是社会第三次分配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保障的补充体系。综合以上学者的观点,我们认为慈善事业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慈善事业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事业必须基于一定的伦理道德的基础;慈善事业具有捐助和救助的性质;慈善事业以弱势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二、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内在契合
从以上部分的分析,可以看出,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具有较强的内在契合性,积极利用慈善事业有效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具有可行性。
从两者的定义和特点来看,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契合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两者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两者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功能和地位有所区别,但是从整体的政策目标而言,两者都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必不可少的环节和内容。二是从两者的服务对象而言,都是为弱势群体服务。社区养老主要是为社区的老年人提供社区服务,而慈善事业的服务对象则不仅限于老年人,慈善事业所面对的弱势群体是在人的生命周期中出现的生、老、病、死以及社会变迁所引起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而带来的众多的需要救助的对象。显然老年慈善也是慈善事业的应有之义。三是从各自的发展需求来看,社区养老不仅需要动员社区内部各种资源,更要积极发展外部支持网络,才能克服目前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慈善事业所集聚的资源和能量正是社区养老急需并且缺少的。
此外,还可以从社会网络嵌入视角和福利效能视角来寻找和分析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内在契合性的理论依据。
1、社会网络嵌入视角下的社区养老
从社会网络嵌入视角来分析社区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主要的网络支持体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初级网络的家庭;二是作为主导网络的政府部门;三是作为外部辅助支持网络的第三部门。从社区三级支持网络来分析目前我国社区养老面临的各种问题。主要表现有:第一,初级网络功能弱化。作为初级网络的家庭从结构上趋于小型化,从功能上人趋于单一化,家庭养老的功能逐渐弱化,需要实现养老功能的转移和承接。第二,作为主导支持网络的各级政府部门,包括街道一级,对于社区干预的行政色彩过浓,行政体制对于社区养老功能的束缚也趋加明显。再加上完全政府包揽的社区养老也会在机制和资金逐渐显现出各种问题制约了社区养老功能的拓展和强化。第三,作为外部辅助支持网络的第三部门发育不够充分,在独立性和参与度等方面都明显表现不足。第三部门的良好发育以及充分参与将会有效地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慈善组织是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慈善组织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构成元素。如果通过慈善事业的运作让慈善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既能有效促进社区养老的发展,同时也能为慈善组织的培育提供良好的契机。所以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结合是两者共同发展的需求。目前社区养老面临着资金短缺、服务项目单一、专业工作人员缺乏等多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慈善组织的组织化和专业化元素的介入。
2、福利视角下的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社会福利的重要范畴,社会福利有不同的供给模式,不同的社会福利供给模式又有不同的供给主体。从社会福利效能视角来看社区养老,多元福利主体的有效配合才能提高社区养老的效能。在我国社会福利的供给主体是政府,“国家或政府是社会福利供给中最为重要的主体,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或政府都不能轻视或忽视在社会福利实施中的主导和主体作用。”商业部门是重要的辅助主体,在社会福利供给体系中市场的因素也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各种商业化的养老机构也能满足一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虽然养老机构以盈利为目的,但是也是提供养老服务的重要选择。在社会福利供给体系特别是养老服务体系中,家庭起到较为基础性的作用,虽然家庭养老供给的能力越来越弱,但是从目前国内现实的角度来看,家庭养老依然是大部分老年的养老选择。作为非政府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在社会福利体系中是主体的重要补充。同样在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中,慈善组织也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慈善组织以其组织和管理方面的灵活性和优势,有效地补充了政府福利和家庭养老的不足,又以其公益性的性质填补了机构养老留下的养老需求。
三、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的路径
从慈善事业和社区养老的特点来看,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既具有可行性,同时也是社区养老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政府通过购买与慈善组织的合作,实现慈善事业与社区养老的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依托社会组织,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特点的新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和方式,是一种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方式,同时也是社会治理方式转变的重要创新。从慈善组织的角度来看,慈善组织可以通过与政府之间的购买服务实现组织自身的发展和能力提升。因此,政府购买服务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利契机。社区养老方面也有大量的社会服务不能由政府亲力亲为,必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参与其中。从国内的实践经验来看,最早的政府购买服务也是发生在养老服务领域。2000年上海率先推行了政府购买,开始依托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的试点。因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是实现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的重要而有效的路径。
第二,慈善捐赠是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资金来源。慈善事业是建立在自愿捐赠的基础上,慈善捐赠是慈善事业运行的重要资金来源,而慈善捐赠所获得的资金也必须用于慈善目的,用于救助弱势群体。所以慈善资金注入社区养老是符合慈善资金使用目的的。同样,目前社区养老都面临着资金短缺,很多养老服务和项目无法开展的困境,街道特别是社区一级资金的不足是制约社区老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慈善捐赠是慈善事业介入社区养老较为直接的路径和方式,既弥补了社区养老资金短缺的问题,又符合慈善资金的使用规范。为了鼓励慈善捐赠,2003年6月,民政部出台了关于慈善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赠也是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资金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企业捐赠。为了鼓励企业捐赠,《企业所得税法》也有明确规定,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可以按相关比例免税。政策氛围较好的推动了慈善捐赠的增长。迎合现实社区养老的需要,慈善捐赠可以在社区的平台上寻找到更多的项目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 史柏年: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与策略[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7(1).
[2] 黎昕:发展我国慈善事业的其干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0).
[3] 陶海洋:慈善、慈善事业及其“现代困境”[J].浙江学刊,2008(4).
[4] 黄丹、姚俭健:当代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战略路径探讨[J].社会科学,2003(8).
[5] 马凯、刘凤至:社会网络嵌入视角下的社区养老模式[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
[6] 周沛:福利国家和国家福利――兼论社会福利体系中的政府责任主体[J].社会科学战线,2008(2).
关键词:志愿者服务;现代化养老;社会价值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3-0053-02
目前,全球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超过6亿,每月有100万人跨入60岁的门槛,据预测全球老人的要在未来五十年间上升到22%,达到20亿。世界人口的大变化,对整个人类的经济、政治、文化、心理产生深刻的影响,必须及早正视,及时采取对策。我国的情况是处于未富先老的特殊现象,如何利用有限的资源达成最大的养老效益选择最好的养老模式,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一、志愿者组织及其在社区养老中的作用
对志愿者组织,目前有以下几种定义:第一,根据法律定义。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志愿者组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机构的志愿者目标具有慈善性、教育性、宗教性和科学性。二是机构的年收入不得为私人利润。三是机构所从事的活动不能影响选举。第二,根据组织定义。具有自我管理能力的数量众多的私人组织,该组织的使命并不是将利润分配给股东、董事,而是改变政府部门之外追求公共目标。第三,经济性定义。如果一个组织一半以上的收入来自于组织成员所缴纳的会费和社会捐献,而非来自通过市场交换商品或者服务所获的利润,那么这个组织就是第三部门组织。
笔者认为我国志愿者组织概念是相当宽泛的,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独立于政府之外,拥有独特的使命、文化、资源和行为模式,承担社会公共事务和社会福利事业的组织机构。
本文研究的社区服务中的“社区”侧重为基层法定社区,特指我国城市中以街道和居委会为依托,并且有地域性的社会生活的共同体。社区服务指的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发动和组织社区内外的人员开展互的社会服务行动,为人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提供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笔者认为社区是包括以城市街道、居委会为依托,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的实行自负盈亏管理的社区性社会福利管理组织和社会服务网络。为不同需求的老人提供对应的志愿服务,这也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另外本文中的社区养老是指狭义的社区中老人的生活,只针对社区中的老年群体。
在当前的社会中,从养老资源的提供或者养老的支持系统,这两个中任一角度出发,现阶段存在三种基本养老方式: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随着我国国情的变化,尤其在城市中社区养老成为快捷方便和成本较低的主流。
志愿者的目的是在社区养老中互相促进和实现各自价值,具体表现在本质、性质和前景等方面:首先,从社区养老的结构角度看,现代化社区养老是养老内部的个人、家庭、社会以及各主体良性运行、协调发展的状态。从养老慈善内容上说,社区养老中正式的养老体系和非自身体系内的社会支持。当前处于改革发展和转变的养老模式,需要志愿者这种非养老体制内的力量的支持,这也是志愿者在社区养老的根本目的。再次,志愿者通过在社区养老的服务中,不仅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拓宽了自己的生活范围,丰富了人生阅历,锻炼了实践劳动,提高了精神境界,得到了社会承认和明确了自身价值,最终志愿者成为公民精神培养和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最后,志愿者和社区养老是双赢的本质,志愿者为社区养老提供动力和催化,社区养老给予志愿者新的视野和崭新发展的可能。双方在共同促进中,实现了与自身个体和整体的融合,不断向前发展。
二、社区养老中的志愿者行动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在对于养老的社会工作中的志愿者行动已经达到一定的规模,但由于发展历史尚短,在资金来源、组织形式、服务手段等方面存在着问题。所以从总体上来看,它还停留在公益事业的浅显层面,需要建立完善的志愿者体系。
1.社区养老存在的主观和客观环境的变化
社区养老的客观环境主要是随着社会养老的需要不断增多,随着核心家庭的不断增多,老年人在社区居住生活的现象愈来愈多,而我国人口政策实行计划生育以后,生育率减少,导致人口下层基数减少而显得老年人相对增多的现实状况使得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从社区的供给来说,是否有资金为老年人提供合适的服务设备和场地,是否有能力为社区志愿者提供老年护养的培训,是否有意识去选择对老年人心理和生活状态调节的科学方式和方法,是否去联系外部社会团体和志愿者组织为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提供外力,这些问题都需要对社区管理组织重新审视。
最后志愿者作为社区养老重要的外部力量,志愿者的行为对社区养老的提升作用在当前我国人口的转折期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志愿者面对社区养老问题当前存在的缺陷等不良环境,自身的问题更显重要。
2.社区养老中志愿者行动筹资和效益等动力机制的不足
社区养老服务要得到更好的发展,离不开充足资金的支持。
首先,我国志愿者行动的资金一直不足,同样社区养老也类似(发达国家政府投入在社区养老的50%以上,而我国政府最多30%),我国这两方面都是以自筹和社会资助为主。在政府支持之外的社会资助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也导致志愿者行动与社区养老服务的结合无法流畅发挥,仅仅依靠社区养老管理和志愿者组织的本身创收,不仅无法满足志愿者进行进一步老年服务的可能,也导致服务设备如志愿者的医疗、活动等场地和设施的匮乏。综上服务社区养老的志愿者因为资金投入的不足,不能为志愿者提供更多优质和稳定的服务。
其次,社区养老的需求不足。首先社区老人对志愿者服务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老人认为养老是自己的事,需要志愿者和社会其他力量的辅助是不可理解的,也是自己经济能力不足的象征和表示。有的老人则片面依靠志愿者行动,导致志愿者付出额外大量的重复性援助,增加了没必要的工作量。然后社区养老的组成动力能力不足,过分强调志愿者的片面服务,对现有的社区养老资源和志愿者服务没有共同的沟通平台,也缺乏因地制宜组织社区内部的年轻人有志愿倾向者积极投入志愿者服务中。
再次,社区老年服务的发展与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个体人员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息息相关。目前社区志愿者服务成员主要有学生、公务人员、待业妇女,真正接受过专业社会工作的人员匮乏,受过专门老年服务培训的人员也不足,志愿者成员的服务道德和素质也没有强制的自律和法制规范。
三、完善志愿者在社区养老中的服务途径
在社区养老中,政府、社区和老人自身是最重要的几个主体,通过这几个主体在社区养老中的分析,才能知道志愿者服务根本问题的缘由。
根据组织进化理论,志愿者行动是城市养老服务多维供给的要求之一,作为一个非正式养老的支持者,志愿者行动在社区养老中的服务是建立在社区基础上进而充分调动来自政府、企业、非盈利组织、非政府组织等来自社会各个主体的志愿者的力量,并采用灵活的服务方式,实现志愿者的价值最大化和老年人融入社会发挥余热的目的,志愿者行动不需要接受服务的老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社区环境,也不需要改变自己的正常生活习惯,从而达到耗损最小化,而且可以利用社区的各个资源,一方面发挥老人自己、家属、邻里和社区工作人员照顾老人的作用,另一方面接受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协助,为老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通过两种资源的互补结合,使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实现多元化的福利。
志愿者自身的建设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从自身出发是从志愿者的角度去解决社区养老的服务问题。
1.志愿者多元化的资金筹集和利用
从志愿者的社会多元化着手,志愿者首先争取政府的支持,得到财政的支持。其次争取社会援助和相关基金,然后在可以合作的范围内,实现和商业组织的合作,实现志愿者的品牌价值。志愿者吸引养老产品市场经营的各种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市场,在根本上扩大养老存在的经济土壤。
在资金利用方面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支付体系,实现资金的利用、监督的最大化。志愿者通过自己的养老服务获得的社会信息,对其实现商业价值的利用,获得一定的收入,同时为老龄企业指明研发的方向,实现多方的共赢。
2.发展和扩展自身队伍和专业化老年服务的人员组成
实质是志愿者人力资源建设,志愿者的人员配置由正规社会工作人员与其他成员的合理配置,加强对志愿者教育和培训工作,同时也要对老人进行介绍和说明,争取老人的理解。使在志愿者深入服务的时候,实现良好的互助氛围。
其次要在专业的社会工作中选取优秀的人才领导老年社区服务工作。扩大志愿者的形式和规模,在发达国家社区志愿者服务一直是社区服务的主要形式,而且相当普及,例如美国一半的成年人参加志愿者活动。
最后加强社区内部资源的利用。例如选拔社区内部的人士为志愿者,实现招募耗损最小化。
3.完善服务项目满足老年人更多的需求
首先灵活的提供多样化服务,对高龄老人的日常生活的照顾;对中龄老人的医疗和日常照顾;对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聊天解忧,对生活困难的老人的救济和保健指导;具体老人具体对待,实现从生理到心理,多层次的服务。再次将社会化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合理配置,社会化服务为主,兼顾市场化的服务,不断地探索多层次养老服务方式,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关键词:多元供给主体;居家养老;老龄化
传统的中国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主,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计划生育的实行,导致了社会转型下的人口老龄化,家庭小型化、核心化趋势。在这种背景之下,不断增长的养老需求与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不能满足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的挑战。郑功成认为:“没有发达的养老服务保障,即使有养老金也不可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1]随着“银潮”之势日益猛烈的袭来,越来越多的学者们开始探寻“居家养老”这一顺应国际潮流,且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方式。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一)“居家养老”的概念
“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是西方发达国家首先提出的,直至目前为止,学界对居家养老的定义也没有完全达成一致。纵观我国学者对居家养老的定义,这种定义更全面、更具有代表性,也更普遍地为学者所采用:居家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但却享受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养老院式服务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也被许多学者形象地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因此,本综述主要以这个定义为基础,对与此定义相符的“居家养老”进行综述。
二、我国发展“居家养老”的必要性
1.家庭养老的困境
赵立新在《论社区建设与居家养老式社区养老》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由于核心家庭的增加,青年一代的生存竞争加剧,妇女就业率的提高,对他们而言,尤其是 “421家庭”,青年夫妇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照顾老人,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了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同时,“代际倾斜”现象在许多家庭普遍存在,青年夫妇“重幼轻老”,他们对独生子女的关心远超过了对老年父母的关心,这对老年人的生活和心理都产生了负面影响。由此可知,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要求。
2.机构养老的困境
2.1 资源和资金不足
根据现在老年人的比例,社会养老机构的床位严重不足。林娜在《社区化居家养老论略》一文中指出:我国人口老龄化的最大的特点是“未富先老”,加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这决定了我们不可能照搬西方福利国家的模式。
2.2与中国“孝道”不符
此外,机构养老与中国传统“孝”的伦理观念也存在相悖之处。众多老年人不仅难以承担养老院高昂的养老费用,同时也难以在精神上得到需要的慰藉。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来看,有研究表明,在家庭照顾的背景下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日常互动和支持对老人的身心健康有较明显的影响。
2.3服务人员素质欠缺
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少,素质较低,服务水平不高。更有甚者,一些服务质量低劣的养老院工作人员还会嫌弃、欺负、打骂老年人。这不仅不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却反而使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年人养老都难以安生。
3、居家养老的优势
正是由于在我国机构养老、家庭养老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我们在实践的基础上才找到了一条更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从现有的研究来看,这一模式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符合经济性和效率性
首先,居家养老既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家庭物质资源(如住房及生活措施等),又可根据老年人多年的生活习惯安排日常生活,节省开支,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老年人生活质量。其次,这种养老方式的开展不仅有利于社区内资源的开发,又有利于闲置资源的再利用。这种资源的优化利用不仅体现在社区物质资源方面,还体现在人力资源方面。
3.2服务对象具体、服务针对性强
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的对象相对单一和确定。在社区内开展的老人照顾,能更好地了解到他们的真实需求。社区通过对老年人进行信息档案管理,对老人的健康状况、家庭大概情况等建立档案,根据档案中记录状况进行针对性管理,既包括物质方面的,又包括精神层面的,通过社区成员和志愿工作者的调查了解,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
三、发展“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对于居家养老服务下作所而临的困境,概括起来,学界主要从以下角度进行了分析:
第一,资金不足。表现在家庭资金和政府补贴均有所不足。
第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首先,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其次,评估机制方面欠缺。杨春华、费逸认为日前的居家养老服务在运作的过程中涉及太多的行动主体,环节和选择,而评估机制却非常落后,服务满意度难以测算,无法有效的进行效果反馈,使得居家养老陷入了困境,难以有效推广和大范围实施。
第三,政府角色定位不当。目前,政府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参与较多,行政色彩较浓,长期下去会阻碍居家养老的不断发展。
第四,政策法规制定不足。王金元认为目前政府对居家养老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未进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
第五,城乡居家服务发展差距较大。现阶段,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城市开展非常迅猛,而在农村则是相对滞后。相对于城市的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加突出。
四、关于居家养老服务的对策建议
第一,资金方面。①在养老金方面,无疑应当加强社保基金的管理,确保养老金的保值增值。②筹资方面,学者们在居家养老资金筹措方式完善方面的讨论主要意见为,在保证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的前提下,政府应该加大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对来自福利彩票的福利金,应当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其专款专用。
第二,服务质量方面。①人员配置方面:首先应当合理利用现有的社区从业人员。在此基础上,可以鼓励进城民工、下岗职工等人员加入服务队伍,以解决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其进行岗位培训、业务素质考试,持证上岗。②在评估机制方面,评估机制主要针对社区服务者以及志愿者进行服务。在对社区专业服务人员的评估方面,一定要建立全方位、反馈程度高的评估方式。
第三,政府角色方面。在居家养老供给主体部分也已经阐述了大部分学者对于政府在居家养老中应当承担的角色。学者们普遍认为政府应当逐步减小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比重,增大社会的基础作用,采取多元化的攻击模式。政府应该将掌舵和划桨的职能分开,转变自身角色,建立政府、市场、非营利组织三者互动的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五、居家养老的研究不足及展望
近年来,学者对于居家养老的认可度越来越高,从不同角度针对居家养老进行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学界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有益的成果,从理论上支持着我国相对年轻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但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目前的研究仍然有着不足之处:第一,研究视角狭窄;第二,主体责任研究不足;第三,政策法规研究不足;第四,具体构想不足;第五,农村研究不足。(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未来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0,(5).2-14.
论文关键词:社区 社区养老保障
一、社区保障的定义
社区养老的社区服务,在国外一般称为老年人社区照顾。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提出了“在合适环境中养老”(aginginpiace)的理论,首先在英国推行社区老年照护服务fconununitycarefortheelderly)。自此后,西方发达国家纷纷效仿,到20世纪80年代,已走向成熟。大多数学者从社会保障的角度为其进行定义。比较通俗的定义有:“社区保障就是社区承担的社会保障事务”;“社区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障的执行层次”;“社区保障就是指社区的社会保障”;“社区保障就是社区组织自身为居民提供的各种保障”。有的学者认为“社区保障是根据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福利政策和居民的实际生活标准,以社区为单位,通过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为满足社区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各项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居民及特殊群体而开展的社会保障活动。”
以上定义从各个侧面揭示了社区保障的含义,由于角度不同,对社区保障的认识、界定也有所不同。笔者认为,社区保障这一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社区保障是指社区组织承担的政府交办的各项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工作,以及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专门为本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狭义上的社区保障专指社区组织通过优化社区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各项保障业务和服务。因为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社会制度,其责任主体是政府,而社区是一个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社区保障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特征,也不具备社会保障所具有的全部功能,如缺乏扩大内需功能、投融资功能等。所以,必须正确认识社区保障的含义及功能,以避免出现社区功能扩大化倾向,影响社区建设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总之,社区中的社会保障是本社区管理组织对社区内成员因各种自然和社会原因导致家庭生活贫困,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提供各种帮助,同时努力促进社区物质和文化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制度。
二、社区养老的特性
1.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全方位性
所谓养老功能的全方位性,就是满足老年人在养老过程中的各方面需要:(1)物质经济上的供养需要;(2)生活照料和护理上的需要;(3)精神支持的需要,包括情感上的慰藉、充实精神生活的娱乐和教育、老年生活调适的心理辅导、应激——应对社会支持等;(4)保护生命的需要,包括医疗服务和治病药物的使用。我国养老体系功能应兼具物质和精神两重性。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有各种具体而特殊的需要,涉及医、食、住、行、乐、为、健、学。
2.社区养老的资源多元性
在传统家庭养老模式中,对老年人的经济奉养、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由家庭提供,家庭是完成养老功能的资源所在;而社会养老模式的特点是社会提供养老资源。此两种模式的养老资源均是单元性的。与我国现今社会经济发展形态相适应的社区养老模式,其完成各方面养老功能的资源既来自个人、家庭,也来自社区、政府,因而是多元性的。养老体系的经济供养部分可包括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家庭供养、个人储蓄、自我供养几个层次;照料体系的构成也要涉及国家、社区、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社区今后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老年护理和照料功能。家庭作为老年人“长期生活的场所、一生的归宿和晚年的倚托”,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最符合其生活习惯和最感熟悉和安全的养老住所,而家庭成员则可以给予老年人他人难以替代的亲情关怀和精神慰藉,因此政府理应制定必要的政策、采取适当的措施,鼓励老年人居住在家中或在家庭式的环境中养老。
3.社区养老模式的功能体系的多层次性、开放性和优势互补性
社区养老模式满足各方面养老需要的功能载体可以是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养老模式的“家”的概念,不再是仅由亲缘关系成员所组成的狭义的家庭概念,而是在生活功能上,扩展到其所处社区的广义的家庭的概念,在这样的社区——家庭环境中,社会人际关系层次更多,人际交往互动方式更为多样,更能满足人际互助与沟通的多元需要。老年人在这样的养老环境中更可能获得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满足。因此,在社区养老模式中,家庭是主要的养老载体’一旦它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性的。居住条件好、子女照料较周到的老人在自己家中养老是社区养老;而居住条件差、子女照顾不好或是失去亲人的老人,由社区向他(她)提供具有家庭氛围的养老住所也应归属于社区养老的模式;另有一些自主性较强的老人,不愿麻烦或“连累”子女、亲人,而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前提下愿意住在设施良好的社区老年公寓中摆脱家务牵累、休闲养性、安度晚年,这也不失为一种合适的社区养老方式。本着社区养老模式以老人为中心的原则,在养老方式的选择上应尊重老年人自身的意见,根据老年人的价值观、自主性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某种养老方式的择取不必固守不变,应该是动态发展的。从根本意义上应该确定的是,社区养老模式的“家”不是一个物理空间概念,而是具备人际关怀、情感交流,同时具备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条件的社会环境。
4.社区养老模式资源利用的充分性
社区养老较之机构养老,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益大、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减轻机构养老服务的压力。1996年,美国人住养老院的老人数量仅为居家服务老人的十七分之一,但护理费用开支总额达到800亿美元,比居家老人的护理费用总额高出1.6倍。在上海,造一个设施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平均每张床位的成本也在10万元左右,一个2、3百床位的养老机构,就意味着2、3千万元的投入,还不包括建成后运作费用的补贴。
三、现阶段我国社区养老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首先,社区养老保障缺乏系统性,根据国外的经验,任何一种新制度的建立、方案的实施,都是有中央和地方的密切配合,总会有相关的法律与制度的先行出台,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和方案才会顺利地推行和实施,我国的社区养老保障还没有形成一种服务体系,还只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另外社区缺乏对养老保障的自主权,目前的社区仅是充当着政府管理居民的中介。
其次,对社区养老资金缺乏统一的管理,各地资金筹集方式各不相同,资金的来源不明确。大部分社区活动资金主要来源于街道每年有限的拨款,但资金很少用于老年服务,资金也不是专门拨给老年人的,在平等社区接受的退休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破产企业,对于这些退休人员,其生活来源主要是政府的补助,属于社会福利,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另外社区中虽设立了募捐箱,很少有人捐款,即使是募捐到了资金,也要由社区上交给街道。
再次,对社区养老的准备不足,这主要包括:在认识方面,一是主管方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其还没有完全了解社区养老的含义,没有将社区与养老真正地结合起来,对民众缺乏必要的宣传,社区仅是一个自治组织,社区养老是由社区的养老院负责,而一般养老院是要收费的,社区派往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只是起到一个把握政策方向,作为养老院与政府联系的桥梁而己,二是群众对社区养老的认识,很多人对社区养老的概念感到陌生;在组织管理方面,既缺乏法律、制度方面的保障,也没有具体的管理和实施的部门,组织乏力、制度缺失,很多社区对辖区内的老年人缺乏统计与了解,对于接受的退休人员也只是对其来去负责登记而己;在基础设施方面,快速增加的老年人口和老年人口高龄化,对老年生活服务、健康维护、老年文化、娱乐健身、家庭照料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老年人物质生活的满足,还包括精神方面的满足,很多社区缺少老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例如平等社区虽然拥有一个200平方米的活动室,但室内缺乏活动设施,图书阅览室的书籍也比较单一,而且缺乏为老年人提供的单独的、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场所及设施。
四、加强和完善我国城市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建议
在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今天,国家还无力包办老年服务事业,也不可能指望完全由老年人自己购买服务。因而采取由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方式,在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是切实可行的途径。针对目前社区在居家养老服务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需要通过合理设计予以改善。
1.改善居家养老的观念
1.1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力宣扬健康向上的养老方式,引导老年人树立积极的养老观念,为提高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妥善应对生活中所发生的事。社区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可以在社区广播中或在各小区的宣传窗中多增添一些关于积极、健康养老的知识栏目和真实的事例教育内容,让老年人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以乐观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
1.2“激活”老年人的社会交往。这里的“社台交往”指广义的老年人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包括劳动就业、文化学习、文体活动等凡是涉及“交往”的活动。老年人口可以通过各种社会交往增强运动,或者通过交往和运动寻求新的平衡,社会交往是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和延长健康期的得力之举。社区应在了解老年人社会交往偏好的基础上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引导,并注意发挥老年人自身在各种社会交往活动中的组织和管理作用,让老年人认识到‘自己的潜能,以更加自信、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1.3培养老年人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认同感和服务资源利用的自主性。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顺利开展,首先需要得到受惠老年群体的认可。社区工作人员要经常与老年人进行沟通,帮助他们了解社区,使老年人形成一定的社区责任感。同时,要帮助老年人充分了解社区为老服务,使他们能切实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更如有效地利用好社区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
2.加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的人力资源建设
人力资源是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一个完整、充实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人员配置应由正规照顾人员与非正规照顾人员进行合理搭配,应是在专业人员指导下的综合福利服务。
2.1做好老年人家属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社区服务的开展离不开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基础性支持。一般来讲,老年人的配偶和子女是老年人最熟悉和最愿意依赖的人,且他们也最了解自己家中的老年人。因此,首先要对老年人的家属进行简单的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了解老年人的特点和需要,并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知识,使他们尽自己所能,关心自己家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心理健康,积极支持老年人利用好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
2.2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
应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中选拔优秀人才领导社区老年工作,并引入其他各行业的人员从事社区老年管理工作。同时吸纳更多的热爱老年服务事业的人进入社区为老服务行业,对他们开展正规的专业化培训,培养他们对为老服务事业的正确态度,加强对老年人特点的了解,理论和实物操作均合格后发给其为老服务专业资格证书产.在手式上中煎产可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效果和老年人的反映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资格认定。加强反馈监督制度的执行,杜绝形式主义。适当提高社区管理工作者和服务工作者的待遇,尊重和重视他们的工作,呼吁其他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协助与配合,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2.3发挥好志愿者的作用
居家养孝的社区平务再作除了专业工作人员之外,还应有相应的志愿者服务队伍作为支撑,通过组织成“老年服务小组”、“送温暖小组”等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的福利服务。也可以鼓励健康的低龄老年人组建自己的志愿者队伍,为高龄老人、孤寡老人等其他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帮助,增进社区老年人之间的交流与互助。
3-完善社区服务,推进社区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社区服务业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发展需求而发展起来的一项新兴产业,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因而要改变我国目前的社区服务杂乱无序的状态,必须坚持规划与市场导向相结合,建立科学规划、合理建设的社区服务建设体制。实行行业准人和认证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管理机制。美国前老年学会主席舒尔茨在谈到社区在养老中的作用时总结了以下几点:
3.1开展社区的上门服务与邻里互助让长期照顾老人的家庭和亲属有喘息的机会;
3.2由社区成立托老所和老人俱乐部等组织;
3.3对老人的亲属提供培训,传授照顾的技巧与技能;
3.4组织受到专门训练的咨询人员给照顾老人的家庭以指导。
关键词:社区养老;发展状况;思考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3198(2013)13003802
根据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的标准,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超过10%,或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高于7%,这个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老年型社会或老年型国家。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统计,201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1894亿,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为8.9%。这个比重远远超过了联合国人口老龄化的标准,这表明我国已经迈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而且我国老龄化的速度还比较快,未来我国的老龄化程度还会进一步加深。老龄化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因而,养老就逐渐成为关乎家庭和社会和谐的大事,养老模式也渐渐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
1 研究社区养老的意义
在我国,养老模式主要包括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以房养老、遗赠养老等模式。在这些养老模式当中,社区养老模式集合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它具有专业、便利和成本低廉的独特优势。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社会养老机构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它是针对中国社会转型期在21世纪上半叶所面临的巨大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而我国养老问题的解决不仅影响着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更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研究社区养老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
2 社区养老的概念界定
目前我国有很多学者对社区养老做过相关的研究,其中也包括对社区养老概念的界定,不同的学者对社区养老的概念有不同的看法。梁新颖把社区养老定义为,“由社区成立养老机构,为那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提供有偿又有效的生活服务”。史柏年认为,老人社区照顾是指由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网络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帮助与支援,使他们能在其熟悉的社区环境下维持自己的生活,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或者隔离。因此,它是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老人社会机构照顾之间的一种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
3 我国社区养老近年来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社区养老近年来的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国的社区养老模式得到了广泛的推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开展,社区养老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总体上来说,社区养老模式从建立到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与之前相比,大大的满足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为解决我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社区养老依托的载体主要是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从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的发展状况可以大体看出社区养老的发展状况。近年来,我国各地都大量地兴办各种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不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都有很大发展。以下图1是2001-2010年全国社区服务中心(站)基本发展情况折线统计图,图2是2001-2010年全国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走势图:
图1 2001-2010年全国社区服务中心(站)基本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 2001-2010年全国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
资料来源: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
从以上两个图可以看出,21世纪的头十年里,我国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总体上呈上升发展的趋势,虽然其间有一些曲折的发展历程,但总体上还是持续稳定向前发展的,而且具有远大的发展前途。这也从侧面反映了进入21世纪的头十年里,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覆盖率不断扩大,社区养老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养老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3.2 我国社区养老近年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国的社区养老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社区养老的发展还是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具体问题如下:
(1)对社区养老模式的认知度还不够高。
主要分为居民对社区养老的认知度低及社区管理服务部门对社区养老的认知度不高。以呼和浩特桥华社区为老服务中心为例,笔者通过实地调研了解到,社区中许多居民对社区养老模式的了解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尤其以退休老年人为甚,他们当中很多人甚至还不知道有社区养老这一养老模式,这就导致了很多居民偏向于选择家庭养老而非社区养老的状况,而且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也不高。与此对应的是社区养老服务部门对社区养老模式的认识度也不高,笔者对呼和浩特市桥华社区为老服务中心的部分管理者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他们对社区养老的相关知识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尽管他们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但他们没有高度重视社区养老的管理工作和机构建设,很多事情只是遵照政府相关部门的指示和政策来实施,而且加上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督,使得管理部门的工作缺乏动力和明确目标,进而导致社区为老服务机构发展缓慢,不利于社区养老的有效发展。同时,笔者也通过网上及相关书籍查阅了部分发达地区的居民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者对社区养老的了解和关注程度也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2)政府对社区养老模式的支持力度不够。
这主要体现在目前还缺乏比较明确的有关扶持社区养老的相关政策法规,政府补贴力度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对社区养老资金的需求,有关社区养老的制度设计缺乏规范性和长久性。
(3)社区养老机构的投资主体单一化。
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机构的投资主体是政府,各地兴办的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和社区为老服务站等社区养老机构主要是当地政府出资兴办,很少有社会其他力量介入到社区养老机构的资金筹集当中来。这就导致了社区养老机构的资金来源单一,发展缺乏持久的动力。
(4)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缺乏且专业知识不强。
目前,大部分社区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都是社区养老机构出资雇用的人员,一方面是这些服务人员大多数是为了挣钱而来提供服务的,因而愿意来提供服务的人员的数量受工资水平的影响很大,另一方面,来提供养老服务的人员的自身专业素质也不能很好地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这些情况就进一步阻碍了社区养老的健康发展。
4 我国发展社区养老应采取的对策
社区养老模式在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断努力和支持。针对社区养老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本文主要列举出几位相关研究者的建议及自己的看法:
4.1 提高社区养老的认知度
发展社区养老首先要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认知度,只有使居民以及社区管理者对社区养老有足够的认知度,才能推动我国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在我国,传统的社区服务是福利型的,主要是向需要困难孤寡老人提供帮助。以至于社区内的许多人根本不知有社区养老服务这个项目,也不知道它的具体内容。因此,作为新型的社区养老,应主张由社区内的居民积极将自己可共享的资源与他人共享,这不仅能扩大社区养老的覆盖范围,更是一种先进意识的体现。
4.2 健全政策法规,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社区养老对于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十分有效,因此政府在社区养老问题上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扶持。政府可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政府要制定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制定鼓励社区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倡导建立养老慈善基金。二是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大力资助社区为老服务的设施建设。
4.3 促进社区养老机构投资主体多元化
政府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的力量进入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投资当中来,拓宽社区养老资金筹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将社区养老推向市场,接受市场的运作模式,广泛吸收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区养老机构筹资渠道多元化的理想局面。
4.4 扩大社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来源及提高其专业水平
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社区养老机构和当地的学校合作,为学校里与社区养老有关的专业的学生提供一个服务的平台,如学校可以通过相关政策和规定鼓励、引导和支持护理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定期为制定的社区养老机构提供一定的服务,这样不仅可以扩充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的来源,还能提高服务的质量,对于学生而言,可以学以致用,增强社会责任感,可谓一举多得。同时,在发展我国社区卫生事业时,将老年人疾病养护纳入其中,培训专业人员,辅以社区医生指导,从根本上解决老年患者的疾病康复和生活照料。
5 结语
社区养老模式是家庭养老模式的重要补充和载体,切实考虑了老年人养老的不同需求,为他们提供多层次保障、多样化服务是社区养老服务的出发点。鉴于我国目前社区养老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养老模式是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加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改进和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质量,推动社区养老向产业化、专业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使其发展成为有效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新型养老模式。
参考文献
[1] 梁新颖.家庭养老社会化问题探路[J].社会科学辑刊,2000,(4).
[2]史柏年.老人社区照顾的发展与策略[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1997,(1).
[3]胡永琴.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城市社区养老机制研究[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