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 15:55:55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税务规范化管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税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培养纳税人的自愿依法纳税的习惯,尽量提高依法纳税水平。一般而言,影响依法纳税水平的因素主要有:
(1)税收结构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致的税务管理的复杂化。一般认为,简化税收结构可以减轻税收征管的负担,提高照章纳税的水平。但税收结构的简化并不等于税制简单,后者要求扩大税基、简并税率、减少税制中的税式支出条款。事实上,现代税收结构的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现代经济的复杂性决定的,它要求更高的管理水平。在向工业化国家学习的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发现,要借鉴发达国家税制改革方面的经验,模仿其现代化的税收结构并不困难,但要达到其税收管理水平就难了。因此,在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随着税收增加,人们逃税和避税动机增强,税务管理就更困难了。
在我国的工业化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这一问题。首先,税收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工具,必须要求政府制定优惠性的税收政策和惩罚性的税收政策,这样就会存在主观性的税收行为,使税收管理复杂化;其次,工业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经济结构的演变,以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比重将逐步提高,而对服务业的税务管理的难度通常很大,这要求税务部门付出更大的努力。
(2)税收体系法制化的程度。较高的法制化要求较高的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程度结合起来。就立法而言,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我国现行宪法中虽然规定公民有纳税义务,但对税收法律原则等重大问题并无明确规定;没有一部系统而完整的税收基本法;各类税收法规大多是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出现的,没有通过规范的立法程序,缺乏法律应有的明确性和权威性。在税务执法过程中,地方和部门在本位主义的驱动下,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税收执法,使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税收司法上,我国目前还缺乏独立的税务司法机构,这大大地限制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能力。1992年颁布的《征管法》虽然有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条款,但实际中难以有效实施,如对于纳税人报销纳税款或故意拖延纳税,税务机关可以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从其帐户上直接划拔,扣缴税款。实际工作中金融部门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拒绝配合执行。对此税法缺乏明确的法律约束条文和制裁措施,从而弱化了税收执法的严肃性。
(3)税务组织结构的设置。税务组织结构是组织税务处理信息、解决税务问题所要求的基本框架。科学的组织结构,要求明确地界定构成组织各部门的权利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现行税务组织结构存在着纵向分割和横向分割两方面的问题。前者是指税务部门上下机构不对口:省、市两级税务部机关按税种设置机构(处、室),而市(县)以下税务分局则按征管职能(税政、征收、稽查等)机构,不能与上级决策部门与执法部门进行对口管理。后者是指分税制后,地方税务机构既受上级税务机构领导又要向地方政府负责,形成双重领导、双重监督问题。此外,税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缺乏横向的联系和应有的交流,各职能部门基本上象一个独立的机构以自己的方式工作,比如税款的征收与纳税检查在业务上是相互依赖的,在机构设置上宜于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设立,但实际上两者是分设的。
今天的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研究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现状,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矿山企业开采秩序,推进全区依法治税进程,促进全区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开好这次会议,区长作了重要指示,4月5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张权发同志在区财政局又亲自主持召开全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和安排部署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有关工作,这充分表明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会议传达了区政府[2006]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学习了《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宣读了示范乡镇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名单,希望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大家研究参考。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全区矿业经济快速发展,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12家,去年共实现税收3000多万元,为完成全区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促进贵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矿山企业在全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增强。与此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多数矿山企业缺少统一规划和规模经营,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尤其是在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如有的矿山企业管理体制以及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有的矿山企业账簿设置、项目成本核算等处理不够规范,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和计税收入不实;有的矿山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不健全,仍存在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增加管理成本现象;有的矿山企业持一证搞多点承包、出租开采、以采代探,税收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这些问题,充分表明了我区的矿山企业财务管理和税收征管亟待加强规范提高。对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引起足够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建立良好的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和谐、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企业税负公平,防止国家税收流失,促进税收稳步增长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全区矿山企业开采秩序,加快矿山企业优化整合,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周密部署,在行动上真抓实干,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推进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管理要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帐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各矿山企业必须要依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已制定出台,财政部门作为政府主管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必要的专业会计人员,同时,要加大对矿山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督促指导矿山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计税依据准确无误。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牢固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在规范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做到按章纳税,依法纳税。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动态监测系统工作,5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普查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企业的开采量进行动态监测;对矿产权发生转让的企业,要及时、科学核定矿山企业的占用储量,为依法有序开采、依法征缴税收提供科学的、合理的计税依据,未核定占用储量的不得办理矿业权转让手续。税务部门负责对全区矿山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防止各种偷税漏税和包税定税行为的发生。对依法应予建帐,但未建帐建制的矿山企业,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年开采规模,从高核定其应纳税额,并依法进行处罚;对已建帐企业,但不据实核算、帐目明显不符、设置虚假帐簿的,一经查实,根据国土部门测定的开采量,严格按《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除补缴税款外,按其情节给予从重处罚。财政部门负责对各矿山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制止和查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在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提升矿山企业各项管理水平,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方法措施要到位。我区的矿山企业点多面广,分布较散,为实现税收征管的精细化,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要通过“勤”、“查”、“比”的方法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一要“勤”。广大税干要克服困难,勤于深入各矿山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的基本情况,建立各矿山企业的生产情况档案,从而确定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二要“查”。针对各矿山企业的特点,通过检查财务核算资料,核实财务资料记载与实际生产情况的真实性,从而掌握较为准确的计税依据。同时,对其下属的开采部门、销售部门也要进行检查,防止税收“跑、冒、滴、漏”,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要“比”。将同等生产规模的矿山企业之间、同企业当年与上年同期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如发现有隐瞒计税收入的依据或财务核算的漏洞,再重新计算,依率计征。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将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有计划、有步骤、有实效的工作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认真安排,指定专人专抓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掌握工作动态,落实工作措施,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为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里首批确定棠溪乡、涓桥镇和墩上镇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示范乡镇,分别由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区国税局负责联系,并抽调了17名同志组成贵池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队伍。希望区矿山企业财务税收指导监督人员要协助示范乡镇抓好工作,确保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其他乡镇街道要按照《贵池区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办法》的要求,各自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矿山企业的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任务,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督查。
二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仅仅依靠哪一个乡镇街道和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必须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识大体、顾大局,把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直至抓出成效。各有关乡镇街道和矿山企业要理解、支持、协助财税部门的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财税增长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加强财税监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优化环境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关系,推动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
三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财税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政府、部门网站,不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切实优化规范全区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的工作环境。同时,要不断宣传规范矿山企业财务和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对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公布、曝光,切实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行政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构成部分,依法行使国家的行政职权,其中主要包括政府以及相应部门。行政机关基础工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决定着国家整个政治经济管理活动的效果,其中财务管理工作作为行政机关经济管理的核心内容,在整个行政机关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指行政机关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财务制度的规定,通过对资金进行有计划地筹集、分配和运用以及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核算、监督与控制的一系列活动的集合。它包括内部控制、资产管理、财务监督等内容以及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评价三个主要阶段。在新的财政体制下,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活动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财务工作的内容、形式等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改进,积极应对变化的社会发展形势,促进行政机关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一、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财务监管机制
我国的行政机关是由政府组建的,财务的运营状况如何应该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很多行政机关还面临着财务监管落实不到位、内外部监管协调性不高等问题,导致财务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能被及时发现,非常容易给行政机关的资金运行安全造成威胁,一旦处理不当甚至危害行政机关的形象和信誉度,进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因此,行政机关有必要完善财务管理模式,加强财务监管,进而提升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二)预算编制、执行规范性不足
行政机关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另一个缺乏规范性的问题是预算编制科学性不足,预算执行落实不到位。主要表现在:行政机关在预算编制基本支出制定方面,还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为一些人员挪用资金、铺张浪费留下隐患。第二,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缺乏计划,从原则上来说,机关的各项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来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预算编制往往较粗、项目不细化或规范性不足,容易造成部门预算内容不全面,重点不明确,导致机关单位和人员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使用资金时缺乏科学的依据,非常不利于预算的执行。第三,由前面一系列原因造成行政机关预算内容不实,容易导致机关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强,比如在进行项目支出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如果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定不清,就很可能出现用项目支出来弥补基本支出经费的不足,没有真正落实专款专用,造成资金浪费。
(三)政府采购优势不足
行政机关财政支出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实行政府采购,机关实行政府采购,其根本目标就是要实现商品的“质优价廉”。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行政机关在实行政府采购的过程中并没有很大的优势,政府采购周期相对较长,程序繁杂,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同时在机关实行政府采购过程中,很多商品的价格都超出了其市场价格,同样弱化了政府采购的优势。面对这一现状,就需要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质量。
二、提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意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益主体也呈现多元化,经济管理活动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行政机关作为国家和政府的重要行政组织机构,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到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国家倡导的建立节约型机关的原则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深刻落实可持续发展观,通过提高机关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有助于节约财政支出,同时有效缓解我国财政资金供求矛盾,满足国家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另外,提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是建设节约型机关、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不仅能够规范行政机关部门及人员的日常行为,还有助于提高机关资金的使用效率,从源头上打击腐败,坚决遏制铺张浪费,使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为社会其他企业、组织等树立榜样,进而共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三、提升行政机关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的对策
(一)优化机关财务监督模式
行政机关资金的使用要接受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目前监管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国家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等基本制度规范对行政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计。对于内部监督而言,主管部门要对行政机关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以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高自身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明确责任制,一旦出现有违规定的行为一定要采取必要的惩处措施。其次,在“互联网+”背景下,相关部门要善于利用先进的网络技术手段来对行政机关的财务监管模式进行优化,比如利用互联网特殊的监督优势进一步公开机关资金的运作管理,强化外部监督,同时通过网络环境辅以媒体和群众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在公开、公正的环境下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预算管理,规范机关收支行为
首先,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内容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要力争将单位的全部财务收支事项均纳入部门预算的实施范围,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对单位资金的使用计划和收支项目进行完善,并对相关的收支标准进行细化。其次,行政机关要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必要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障专款专用落到实处,避免资源浪费。
(三)规范和落实物资集中采购制度
针对目前行政机关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加大力度规范和落实物资集中采购制度,推行招标采购政策以达到提升行政机关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大宗货物采购及各项工程项目招投标是其经费支出的重点,具有管理难度大、风险大的特点,为了有效压缩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相关部门有必要完善适用于行政机关的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使机关在进行集中采购时有据可依,用制度和规范约束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整个过程,并加强全面监督,真正做到货比三家,物美价廉。在招投标采购结束之后,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将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从而为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提供依据。
该局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执法环境,实现城管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规范化执法是依法、文明、公正执法的必经之路,是城管执法工作在新形势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必然要求。他们始终坚持以“提高队员素质,提升队伍形象,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为目的,以打造执法人员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为手段,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该局时刻注意体现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出效益”的工作理念,先后制定并完善了83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发至人手一册,同时实行领导巡查制、路段负责制、徒步执法制“三位一体”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督考核机制,把各项工作逐一量化,纳入到考核范畴,严格实行打分制、执法监督日通报制、末位淘汰制、绩效挂钩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严格兑现奖惩,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在全局喊响一个口号,倡导两种精神、强化三种意识、树立四种风气、培养五种能力。一个口号是“负重实干、执法为民、坚韧创新、奉献有为”;两种精神是“爱岗敬业和严格执法”;三种意识是“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四种风气是“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踏踏实实、令行禁止,加强信任、相互支持,发奋有为、争创一流”;五种能力是“依法执法、严格执法的行政能力,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高效能完成各项任务的能力,准确流畅的文字表达能力”,通过培训、考核等手段,使执法人员能够灵活运用“明、活、勤、礼、严”五字执法技巧,锻炼执法人员招之即来、来即能战、战即能胜的工作作风。
龙江县行政执法局牢固树立依靠人、围绕人、为了人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融入“人本主义”的理念,构建起新型的管理模式。他们采取“人性化”管理政策,寓执法于服务之中,正确处理执法与教育、执法与服务、执法与处罚的关系。牌匾审批工作中,在坚持统一规划审批,区域规格一致,向高档次、高标准发展的同时,坚持上门服务,谁家要挂牌匾,只要一个电话,执法人员就会到现场帮助设计图案、规格、形状等,并现场办理审批手续,给业户提供方便。
该局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为本”的理念,遵循“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工作程序,在纠正违章时先敬礼,问“您好”,再出示证件,说明违章事实及依据,做耐心地说服教育工作,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开展与业户谈心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被管理对象感受到他们的文明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同时,他们在为民服务上做到“四个一把”即“老人扶一把,小孩领一把,自行车摆放理一把,为民服务帮一把”。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问题上做到“四一、四心”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接待群众热心、听取申诉耐心、答复询问细心、处理问题用心”。
该局以宣传为手段,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公益广告宣传、专题专访、街头宣传、社区宣传、志愿者活动、广场演出签名活动等多种形式,通过城管法规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途径深入临街店铺、社区、学校,大力开展城管法规知识和城管执法工作职能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城区主要街路显著位置悬挂了《人人遵守城市管理法规,让龙江市容更靓丽》等10余个条幅,使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城管法规教育,进而不断增强市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城市管理、维护周边环境的自主意识。
基层规范化管理是基层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近年来省、市局的重点工作之一。自去年以来,市局经过对基层所三次验收,两次督导,共检查基层所(分局)146个。总的看,通过全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基层单位在工作制度、征收管理、环境设施建设、内部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74个局、所被评为市局级文明单位,有29个局、所被评为省局级文明单位。我们在基层规范化管理验收中,经过调查研究,对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现状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和思考,现提出与大家共同研讨。
一、基层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认为规范化管理是搞形式主义,对规范化管理验收存在应付心理,检查前猛规范,检查后松一半。有的单位重硬件建设,轻日常管理;有的注重形式,仅仅按考核项目建立档案盒,里面没有内容或内容过时、也不全。
(二)考核落实不到位。有的县级税务机关对基层所(分局)的考核不到位,没有充分发挥政工部门牵头,有关职能科室齐抓共管的合力作用,考核流于形式,造成部分基层所的税收执法错误没有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部分单位的基层规范化考核不够严格,考核的项目不全。个别基层所考核流于形式,考核记录为满分,考勤记录为全勤,考核不够认真细致,没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的单位没有将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人,与奖惩挂钩,定期考评并兑现奖励。
(三)要求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按规定建立和落实目标考核责任制,没有将规范化管理考核目标分解落实到人,与奖惩挂钩,定期考评并兑现奖励。有的单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不健全,缺少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和文明单位创建目标、计划和措施,没有按规定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部分人员的学习笔记不认真。
(四)征管资料设置、填写和保存不规范。有的税务文书填写不规范,应填写的栏次空白,有些文书没有加盖税务登记专用章;部分企业纳税户固定档案和个体固定档案资料不健全;有的单位重点税源档案不健全,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但也造成全市地税系统基层规范化管理发展不平衡,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整改,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
二、对进一步做好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思考
(一)务必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规范化管理是行政管理学的重要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其内容也不断丰富。地税系统的规范化管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工作制度规范、征收管理规范、环境设施规范和内部管理规范。其中,征收管理规范是核心,工作制度规范是基础,环境设施和内部管理规范是保障,各个要素并不是并列或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规范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明确部门总体管理目标的前提下,科学配置内部管理资源,细化管理标准,合理减化管理环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面、公正、效率地履行管理职责。规范化管理是由人治向法制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行政机关管理职能的重要途径。
地税系统成立十年来,在规范化管理方面一直进行着积极而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地税事业的不断发展,系统推行规范化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执法水平、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因此,当前的首要任务是要大力宣传基层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重大意义和价值,特别要结合我们过去规范化管理的成效,让基层同志认识到规范化管理不是“穷讲究”,不是“花架子”,而是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二次创业”目标的必由之路。使广大地税人员、特别是基层领导同志,认识到规范化不是繁琐化,规范化不是形式主义。使一些对规范化管理持观望态度、有抵触情绪的领导和同志,真正从思想上转变过来,实现被动应付到积极落实的转变,由“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从根本上奠定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基础。
(二)务必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基层规范化管理不单是教育部门的工作,而是全局性的重要工作,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以教育部门为主,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实现征管规范这一核心内容,进一步强化基层征管工作,要加大基层征管部门的责任力度,发挥基层主管领导以及征管法规科室人员的主导作用,让他们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发现和解决基层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在深化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人事、教育、监察、征管、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研究探索把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基层规范化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全面落实基层规范化管理的各项任务。
(三)务必在结合实际制定标准上下功夫。根据地税工作发展不断修订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标准,是基层建设有效的工作方法。各基层单位关于规范化管理考评标准是根据省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地税工作实际制定的。从总体上看,符合我市地税事业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对全市地税基层规范化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但是,省局《考评细则》出台后,地税机构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都有了不同的调整和变化。现行《考评细则》未能明确划分全职能税务所、基层稽查局、征收计会科以及管理科的考核内容和标准;在一些硬件建设、日常管理方面的规定刚性过强,没有充分考虑城乡差别的具体情况,有些要求难以落实,容易使基层同志产生抵触情况,使考核流于形式。另外省局修订了《税收业务规程》,推广使用了征管软件,规范了办税程序,规定了办税时限,因此《考评细则》应根据规程、征管软件和微机使用等内容进行补充和修订,增强考核的针对性。为此应明确牵头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进行细致地调查研究,根据地税工作实际进行修订完善。
(四)务必在严格日常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基层规范化管理考评细则》是我市地税系统基层规范化上水平的基础,要提高我市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必须要把《考评细则》落到实处。《考评细则》能不能得到落实,基层规范化管理工作能不能上水平,关键在管理者,在管理者的工作责任心,即关键在基层税务机关的领导和各税务所长的决心和责任心。因此,各级领导,特别是基层局领导和所长,不但要在宏观上重视规范化管理工作,而且要在具体工作中把带头执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严格按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谋划工作、开展工作。特别是在管理中,要真正发挥“怕得罪人就不当官”的精神,敢于负责,敢于严格按制度,按标准开展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