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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的社会治理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30 10:09:34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现代化的社会治理

篇1

[关 键 词]契约保障 协商民主 多中心治道

我们知道,休谟、斯密和密尔开创的经典自由主义禁止国家干预经济,并把国家的作用仅限于守夜人的角色。弗莱堡的“新自由主义”则更强调和谐的法律结构对保障个人自由和经济过程的重要作用。根据自由主义的理论,市场经济的出发点是自由而非控制,经济活动只要不产生确定的社会危害,就不应受到政府的管制。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政府的消极能动性使问题变得复杂,现代化、后现代化进程中的政府更是如此。因此,尽管在制度演进的过程中,制度内生于市场交换中,但国家形态的出现有时会阻碍法律系统成为市场的主导治理机制,出现所谓的政府悖论。当然,要解决现代化或后现代化带来的政府、市场矛盾,化解时代悖论,我们不得不从整个社会的生态角度和系统原理出发,以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途径发展市场的理性秩序门阀-承诺契约保障机制、民主的装置-公众有序政治参与和多中心治道的实践形态――合作治理,是必然的战略选择。

一、 经济的逻辑:发展私人治理和第三方治理并重的市场契约保障机制

市场活动的核心是基于个体契约上的交易活动,交易双方都希望从交易中获取较多的利益,但是如果一方采取欺骗等机会主义行为违背原宪法阶段上基于预期或威胁的承诺而形成的契约,交易将是危险的。正是政府和市场基于利益追逐的契约背叛和道德漠视造成了彼此难以化解的矛盾。因此,我们就必须建立某种新的承诺和契约保障机制来解决政府与市场的双重失范及其引发的社会矛盾,以维护市场交易信任和秩序,同时确保各方利益的实现。

具体来说,我们要明确各方利益,建立市场交易的多层治理机制,并独立于政府作用之外。市场活动是在自由契约和承诺信任上进行的,各种保证承诺或契约的正式与非正式机制就是市场交易的治理机制。从政府与私人的角度来看,治理机制分为私人治理机制和国家作为第三方实施机制的国家治理机制。私人治理机制包括商业信任、交易者的道德规范、惠顾关系和交易协议等。国家治理机制包括经济管制,行政法治,司法审查等,它是其首要任务保护产权与实施合同的第三方实施机制。为了确保政府与市场的冲突规避和利益牵连下的机制失效或腐败问题,我们应保持两种机制的充分独立,并行不悖。既要有私人治理机制的非制度选择,又要有基于政府行为的正式制度选择。 景跃进就曾指出“这三种权利”之间又必须发生制约的关系,如果它们之间在功能上完全分开,像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那样,那么其他的政府部门就无法进行有意义的制约”。私人治理机制应发挥主要作用。国家机制只有在个人的有限理性和道德风险出现时才有其存在的价值。大多数人,大多数组织以及大多数活动都应外在于“政治”因为他们是非政治的,政治性的“公域”才为政府机制提供了唯一的活动空间。

二、政治的逻辑:建构宪法秩序,践行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协商民主

按照拉斯韦尔的界定,政治就是什么人,什么时候,怎样获得什么的过程,那么惯穿其中的权力理应成为政治的核心概念。还如海伍德所说,整个社会都处于政治之中,所有的政治实践经常被视为权力的运作,政府是权力运作的中心。市场在某种程度上说应是政府权力运作的一般受体,同时也是权利行使的合法主体。在市场秩序或价值受到政府权力的强势挑战时,处于权力劣势的经济主体有诉诸司法救济的各项权利,所以在二者经常性的权能影响失衡的状态下,权力与权利之间时常发生矛盾。另外,当市场主体的商业性矛盾在市场机制下无法解决时,我们也可以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借助于政府主导下的合法行政程序来解决,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非理性市场行为或消极性的政治冲动。针对以上两种情况,我们有必要践行,尝试协商民主,让公众实现有序政治参与,以协调市场的自由秩序和政府的威权活动之间的矛盾,为市场主体的合理利益诉求提供政治渠道,并通过此种政治装置搭建二者经常性的沟通平台、规范二者的能动性边界,以达成双方互动过程中的某种博弈平衡。

“宪法秩序”和“有序参与”是协商民主的前提条件。宪法秩序要探求这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切人都有同等的自由去追求自己的主体性和自以为是的生活方式,而如此多彩多姿的个性和个别生活又必须在互相承认其它自律人格的对等性的前提下和平共处(这其中既包括政府也包括市场)。直接设定这样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装置是体制的议会。议会的基本原理有二:体现各种各样利益诉表的代表原理以及通过讨论妥协来调整不同利益的参与原理。当这种“代表制”下的“参与”达到一定的覆盖范围和理性程度时也就实现其“有序性”,最后也就构成了“协商民主”。在这样一种政治装置的作用下,方可实现社会主体的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某种“程序民主”来弥补其先天的权力劣势和市场等社会机制无法解决的矛盾,从而缓和与政府的非理性冲突,强化双方的理。

三、社会的逻辑:迎接现代化的挑战,走多中心治道

21世纪的现代社会是个机遇与风险并存的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到来,各国相继进入了工业化或后工业化阶段。“瓦解的迹象,强劲的经济增长,迅速的技术化以及眼前的就业保障可以释放出推动或携带工业社会进入一个新时代的风暴。自反性现代化正使我们进入了一风险社会。在这里,社会、政治、经济和个人的风险往往会越来越多的避开工业社会中的监督制度和保护制度。”。这就意味着原有的社会秩序正失去其存在的效力。传统的制度绩效几乎越来越近乎于零。据此我们不难发现,当今政府与市场的矛盾就是这种现代化、自反性现代化的结果或表现。为此,政府必须对现代化或自反性现代化的现状作出结构性回应,以化解风险社会的危机。使现代化、自反性现代化在积极的轨道上进行。

吉登斯强调,“由更加灵活的,中心分散的权威系统取代官僚等级制的趋势很明显,民主化进程再次与制度的自反性联系到了一起,且明显表现出自治原则”。可见,现今政府要走出后现代化带来的治理困境,我们必须使“权威包括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在一种积极的基础上得到重构,承认多权威中心的重要意义,使现代化、自反性现代化在共治的秩序中发挥某种积极的进步作用”。这种重构现代社会政府与市场行动结构的适应时代趋势和社会特点的治理机制便是“多中心治道”。

“多中心治道”的治理结构形成了“国家―市场―社区”共生的宏观角色功能场域层,同时也存在“公共组织―私人组织―非正式组织”共治的微观组织行动层。只有“多中心治理”模式才能与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要求相契合,才能在应对诸多复杂的社会问题中群策群力,摆脱单一行动的能力限制。同时协调社会各项功能以保证生产力的达成与社会的持续发展。这也是“现代化”和“后现代化”社会现实对社会治理模式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 张千帆:、法治与经济发展 [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15

[2][3] 王小卫:经济学 [M] .上海: 立信会计出版社, 2006.6671

[4][5] [美]全钟燮: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 [M] .孙柏英等译.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13

[6][7] 景跃进 张小劲:政治学原理 [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67,1013

[8] [英]海伍德:政治学 [M] .张立鹏译.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122

[9] 季卫东:新论 [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9

篇2

(一)风险社会的内涵

“风险社会”这个概念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先提出,这里风险指的是:“完全逃脱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气、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随的短期和长期的对植物、动物和人的影响”,现代风险社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第一,现代社会风险是围绕“人”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其中包括由于人类活动所带来的未知性后果、人类活动导致自然环境的未知变化、社会制度本身缺陷所带来的风险。第二,现代社会风险具有一般风险所有的不可预见性和无法度量性。第三,现代社会风险具呈现全球化和高危化趋势。

(二)风险社会对国家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风险社会背景下,政府应当高度关注风险预防和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到核心职能当中。如今,巨大的风险可能使得多年积累的财富化为乌有(亚洲金融危机),政府非常有必要将社会风险管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其次,政府应当提高对自然、社会风险的预见能力。尽管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但是政府作为一国资源和信息的最终掌握者,识别和预警风险并非绝无可能,政府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理性评估事项收益和风险的得失。

第三,政府应当具备较强的宏观驾驭能力的同时拥有合作精神。风险的全球性和高扩散性使得一些局部事件可以迅速演化为全国性社危机。政府应当具有强有力的宏调控手段,同时与他国政府、社会力量积极寻求合作,果断而坚决地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第四,制度化风险的存在要求政府不断完善政府管理体制,着力构建民主、公平、开放的社会体系。中国当下面临的最严峻的社会风险是制度风险,其中主要包括:制度转轨风险;以收入差距为核心的社会差距的扩大;信息的流动和控制以及金融危机等。虽然社会风险的防治看起来更依赖于政府的调控,但事实上更加需要畅通的信息沟通,高度的社会合作和公民的自觉配合。

二、风险社会下我国国家治理面临的困境

结构性失效涉及以国家为中心构建的整个治理结构,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国家治理能力的软弱,政府无法承担应有的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功能,更无法保证市场和公民社会的正常运行;另一种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市场的关系不平衡,甚至僭越了他们的功能,从而诱发了后两者的失效,造成众多的社会问题。

制度性失效一般是指一些现存的规则和安排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有效实现其目的甚至具有反作用。表现为:一些某些社会问题没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存在法律真空,无法有效约束主体行为。或者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无法实际实行、取得其应有的效果,存在制度自身不到位;或者已经建立的制度并不适应具体的条件,存在制度的不适应。

政策性失效主要是因为国家要面对和解决不断出现的各类问题,现有的政策会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适应当下的需要,对于任何一项政策或者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都存在失效的可能。

三、风险社会下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策略

政府对于风险社会的治理不可能完全避免严重公共危机的发生,但风险社会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又使得政府无法逃避风险社会的治理责任,因此,政府应当设法提高风险治理手段的有效性,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来说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包括:

一是要逐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发挥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的同时,要足够重视市场与社会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七自身的调节和反馈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反复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实际来讲,市场不单单起着配置的功能,还具有建构经济秩序的效应。

篇3

一、基于国家治理角度下的社会治理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深化改革的新要求,这说明我国的整体治理已经进入现代化进程,然而从社会治理中还存在的诸多问题就可以看出,我国治理的现代化并不成熟,需要通过不断地完善和创新弥补这一缺陷与漏洞。

1、社会治理进入转型时期

我国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将原来的计划经济转变成现如今的市场经济,这也意味着政府和国家对经济干预的程度越来越弱,社会和市场原来的权力逐渐恢复,党和政府通过利用社会的自治能力完成社会治理,因此社会治理的空间正在逐渐扩大,这与政府直接干预社会治理的传统管理模式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社会自身的权利和职能被不断还原,我国的社会治理也由此正式进入转型时期。[1]

2、社会治理工作内容不明确

国家很早就提出社会治理格局的总体规划方向,希望能够建立起党和政府、社会与公民之间相互协同合作的社会治理模式,虽然已经过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是我国在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当中仍然存在工作内容不明确,对社会治理认识不清的情况,首先党和国家对社会本身具有的治理能力存有怀疑,与此同时在社会治理工作内容和工作主题的讨论当中,党和政府进入了一个思想误区,即认为社会治理只有紧紧依靠政府的权利和职能才能得以落实,充分相信社会自治能力成为幻想和泡影。

3、社会治理中参与者角色混乱

在社会治理当中,政府和社会是其中的主要参与者,而现阶段的社会治理当中,政府仍然将自己作为社会管理中的领导者,强调自身对社会管理的绝对管理权力和绝对主动权,所有的社会资源必须通过政府才能进行分配使用,但是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部分,本身具有一定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在目前的社会管理之中并没有得以实际展现,所谓的参与社会管理不过是一种表面形式,政府对社会组织一直处于压制和命令的状态,要求社会组织完全服从政府的命令。[2]

4、社会治理体制缺乏创新

基于国家治理下的社会治理虽然一直提出要创新、要改变,但是就实际结果来看,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进展,社会管理仍然采用传统政府下达行政命令和使用管理手段的传统管理体制,政府拥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和主体地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仍然是社会治理中的边缘参与者,另外长期以来使用同一种社会管理工具,这种带有绝对色彩的单向型社会治理体制缺乏新意,由于政府在社会治理中拥有至高无上的主导权力,因此很多政府职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严重了影响社会治理的实际效果。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1、建设和服务并重

只有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双管齐下,才能够切实完成好社会治理工作,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能够有效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就是建立在社会建设和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基础之上,利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的社会制度、社会体制为依托和蓝本,把建立良好稳定的社会结构和公共秩序作为最终目标的管理制度。将社会领域中的各个体制和制度网络紧密连接起来最后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并且通过在该制度体系之中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全面完成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2、政府、市场和社会平衡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下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能够充分做好政府职能、市场职能和社会职能的统筹安排、平衡协调,我国现阶段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此期间想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需要从创新社会治理的方式入手,这就需要做好政府职能、市场职能和社会职能三者之间的协调与平衡,社会管理中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把握整体大局,但是政府并不像过去那样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政府需要适当的进行权利归还和权利转移,充分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功能和社会的自治能力,在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法治力量和法制思维的前提下,通过宏观调控手段调动市场自身调节功能,平衡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解决社会中的经济纷争,运用社会自治能力中的道德约束,平衡各组织之间的关系,消解社会矛盾。[3]

3、加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的社会治理体制之中,社会组织一直听命与政府,缺少自我参与意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就是要加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和作用,需要协调和平衡好社会组织与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关系,这就要求政府需要交还给社会组织其原本具的职能和权力,让社会组织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来,比如说社会组织中的各大商会需要脱离政府机构实现独立,特别是需要着重培养社会志愿和公益类组织,通过建立独立的行业协会或慈善组织等完成部分社会治理工作,尤其是国外一些非政府组织不再需要直接与政府打交道,而是交由社会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能够更好地完成其本职工作。

4、正确对待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比如说逐渐加大的贫富差距、不公平的社会分配、政府官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等等,这些都是社会在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现象,需要用平常的心态和眼光来看待,目前在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对社会矛盾抱有偏见和恐惧,甚至将很多正常的社会组织活动也看做是会影响社会治理的“妖魔化活动”,其实在历史上并没有任何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现成经验可以使用,这本来就是一项创举,在摸索建设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许多矛盾和风险,因此大可不必觉得如临大敌。[4]

篇4

一、抓好油化服务

坚持“四共”方针,全力以赴搞好油化企业生产生活服务。

(一)突出保障4000万吨稳产

重点维护油田产能秩序,严厉打击偷盗油气和电力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整治产能区生产环境,加大违建和占压油气管线建筑拆除力度,消除外在安全隐患;保障油田勘探开采用地,协助做好占地、补偿等相关工作,为产能建设提供强力支持。

(二)服务石化项目顺利推进

大力支持120万吨乙烯改扩建、30万吨聚丙烯二期、千万吨炼油等项目按计划推进,确保年内建成投产。积极协助企业谋划争取“十二五”重点项目,力争在扩大炼油规模、推动石化延伸增值等方面有新进展。

(三)统筹和谐矿区与现代城市同步建设

支持创业大道升级、龙南医院扩建、商厦地区综合改造,促进矿区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更加完善;支持矿区开展综合治理,绿化生产区,美化居住区;支持创业城、石化会战园等居住新区建设和老居住区改造,进一步改善职工生产生活环境。

二、抓好产业项目

深入实施“三百”行动计划,服务企业更好发展做优存量,突出产业项目建设做大增量。新建续建千万元以上产业项目367个。建好“四大基地”和棚室经济为重点的现代农业项目。推进旱田节灌和水田灌区项目,全力建好3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膜下滴灌和喷灌110万亩。力争粮食增产10%。着力打造四季青温泉果蔬、大同青提、红岗花卉等10个特色基地。加快建设6000吨提子醋等加工项目。大力推进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农超对接等服务配套项目,扩大棚室经济综合效益。深入推进养殖方式“三进三退”,新建改建牧场和小区140个,奶牛肉牛集中饲养率提高到70%。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15%。建好立市龙头和战略新兴为重点的地方工业项目。加速推进550万吨重油催化热裂解、50万吨C综合利用等在建石化项目,谋划建设聚烯烃、合成橡胶、液态化工等延伸增值项目。拉长石化产业链条;全力推动沃尔沃乘用车生产基地项目尽快形成整车生产能力,跟进引建汽车零部件配套项目:启动建设低碳光伏产业园,同步开工电池切片、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等全产业链项目,大力推进忠旺铝材、福瑞邦生物制药、三峡风电等项目,带动战略新兴产业更快发展。全市地方工业增加值增长30%以上。建好名企引领和高端业态为重点的服务业项目。坚持“随着城市进程走、迎着生活需求上、围着生产服务抓、跟着深度创意谋”,生产服务业与生活服务业并重,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并举。新建续建服务业项目100个以上。加快建设唐人中心等城市综合体和红星美凯龙、奥特莱斯等高端名店,带动形成城市商业商务和生活服务中心区,在满足市域需求的同时提升域外辐射带动能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0%;加快建设北国之幻城、龙凤湿地公园、阿木塔风情园等旅游项目,引进北京秦龙等旅游企业,高水平办好第五届湿地旅游文化节,旅游总收入增长30%,打造全季、全域、全业和全民旅游的新格局:加快建设文化创意产业园、新华08国际石油资讯中心、黑鱼湖国际艺术村等文体项目,搞好大型场馆运营,推动发展创意设计、演出赛事、文博会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30%;加快建设金融产业园区等金融项目,使金融业增加值增长25%:加快建设服务外包产业园,扩大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动漫设计和软件开发等高附加值业务比重,新增服务外包企业30户以上,营业收入突破80亿元。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20%。建好基础承载和产业关联为重点的园区项目。建好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为重点的科技项目。推动政研校企协同创新,努力增强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力,促进“原字号”向“产业链”、“粗加工”向“高精尖”升级,建设国家杂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抓好高新区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提升科技园、孵化器、中试平台等功能,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市转化省级以上科技成果超过100项,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0户,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550亿元。

三、抓好城乡建设

坚持建管并重,进一步夯实市政基础。1.推进新城开发老区改造。2.推进重点工程建设。3.推进新型村镇建设。4.推进生态环境建设。5.加强现代城市管理。

四、抓好民生实事

(一)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要继续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增加民生方面的专项支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好百姓关注的大事、要事、急事、难事,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1.促进教育均衡。顺应群众期盼,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2.促进文化惠民。开展“百湖之春”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3.促进医疗优质。加快推进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三医院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乡镇和村医疗卫生条件,继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全面加强“六个对接”,深入推进与国内外名院名医合作,重点建好远程会诊系统,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4.促进保障提标。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性支付比例达到90%和70%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

(二)倾力办好十件民生具体实事

一是幼儿入园。二是市民出行。三是小区环境。四是农民看病。五是大学生和退转军人就业。六是低收入群体住房。七是中小企业融资。八是社会化养老。九是物业供热管理。十是群众文化休闲。

五、抓好社会管理

(一)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围绕“十类特殊人群”,全面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实现流动人口市民化待遇。

(二)突出重点矛盾防范化解

围绕新形势下容易引发和影响社会安宁的征地拆迁、劳资矛盾、土地纠纷、文化冲突、违法犯罪、流动人口管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心态失衡、复杂场所整治、刑释解教人员继续教育等十个方面问题,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百项服务”进社区,全面加强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强化互联网安全监管,依法规范网络信息传播。

(三)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围绕食品、药品、交通、建筑市场、消防、生产、校园、矿区等“领域”安全,着力增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集中开展饮水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专项治理,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推进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化建设,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确保社会平安和谐。

六、抓好改革开放

(一)推进重点改革

以组建文化体育旅游集团为牵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以做好县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切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放事权、创新审批方式为突破口,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平稳完成新一轮岗位聘用为着力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二)扩大交流合作

篇5

论文摘要:现代西方管理从经济人到社会人再到文化人的假设是现代管理文化的升华。在知识经济时代,也是我国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人类经济活动中人文精神的需求正变得越来越强烈,文化这一涵盖社会、涉及人类总体行为的综合性命题,早已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与工作中。经济领域的文化意蕴成了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主题,在全球范围内,构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化热”。经济学家、管理学家以及企业家不得不从文化的角度重新审视和思考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一—文化管理成为知识社会管理的需要。

1.管理理论中的人性假设

任何一种管理理论及其实践均以一定的人性假设为逻辑前提,如何认识人的本质或本性,是管理学上理论纷争及其发展的本源。从西方管理发展历史来看,对人性认识假设大致经历了古典时期的“完全理性人”假设,泰罗“经济人”假设,梅奥的“社会人”假设,马斯洛的“自我实现人”假设,史克思“复杂人”假设。基于这些假设而产生了X理论,Y理论,超Y理论等多种管理理论。人性假设是对人性善恶的价值判断。判断不同,就引申不同的管理思想,现代西方管理学中较为流行的是三种人性假设-一“经济人”、“社会人”、“文化人”。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争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在“经济人”看来,多数人天生懒惰,管理就是为完成任务而进行计划、组织、经营、指导、监督,管理的重点是提高生产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不必考虑人的感情和道义上的责任。在奖励制度上主要用金钱刺激人的积极性,同时对消极怠工者给予严厉惩罚。

“文化人”理论认为,人的心理与行为由人的价值观等决定,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员工的价值观,而企业文化与企业所在国家民族文化密不可分。在企业文化运动中,美国人的理论研究成果层出不穷,而日本人则在实践方面更加出色。在“文化人”看来,人是文化的产物,同一生活环境下的人具有共同的行为模式,人格的塑造最核心的是对人的价值观、行为方式的影响。一个人、一群人、一个组织形成自己的独特而稳定的行为模式十分重要,它是自身价值实现及影响社会、作用他人的前提。

“文化人”假设着眼点在于管理模式的建构。威廉·大内考察二战后日本企业发展速度之所以远远超过美国,其原因在于日本企业的管理模式不同于美国企业,威廉、大内把这种模式称之为z型管理。主要特点是:长期雇佣职工,而不是像美国那样采用短期雇佣方式。缓慢地进行职务晋升。工作任务专门化的程度适中,不主张采用高度专门化的职业设计。对职工采取非正式的管理控制,但应运用十分明确的成绩测评手段。他们思想深处积淀的文化定势始终发挥着潜在的作用,制约着他们的观念和行动。

2、对文化管理的思考

2.1从经济人到社会人再到文化人的假设是现代管理文化的升华纵向地申视西方管理学理论,是从科学走向人文,从科学管理到人文管理到文化管理,总的趋势是管理的软化。理性管理文化与非理性管理文化是管理文化的两个维度。“经济人”代表了理性管理文化,“社会人”代表了非理性管理文化,“文化人”假设符合现代管理对理性和非理性二者统一的要求。

“经济人”假设把金钱看作是主要的手段来促使下属人员努力工作,而且创造一种促使人们只关心个人利益的竞争环境。这对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从整体上看,这种人性假设对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相当大的负面效应。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生活水平还很低的情况下,“经济人”假设有一定的作用,但随着各方面的提高,“经济人”假设的作用也将会越来越小。 与“经济人”假设相比,“社会人”假设意味着不仅要关心人的工作,还要利用物质的、精神的手段调动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但是“社会人”假设还没有把职工看作是有价值观念、有思想、有修养的人,因而难以使职工树立正确的、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利于充分挖掘职工的潜能,进而进行创造性的思维和劳动,管理的绩效也将由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文化人”假设符合现代管理对理性和非理性二者统一的要求。第一,知识经济时代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都是从事智力活动的脑力劳动者,都是“文化人”。第二,“文化人”是高度理性和丰富情感的最佳载体。一方面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按科学规律办事;另一方面,具有较高的艺术文化修养,崇尚自由和个人价值实现。

“文化人”假设中把人定位于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一方面尊重科学,把最新的科技成果用于管理中;另一方面把人类从高技术的压力下解放出来,重新确立人的主体地位,克服高新技术带来的价值失落和消极情绪,树立起个人自信和个人价值,找回精神支柱和文化归属。因此,在管理文化中,“文化人”是对“经济人”和“社会人”的辨证整合,也是一种升华。

2.2对知识社会文化管理的启示

篇6

江西省劳动厅、省总工会:

你省赣工险(90)61号文收悉。所询根据《关于原长期接触矽尘职工精减回家又从事矽尘作业检查出二、三期矽肺病可否改按退休处理复四川省劳动局的函》〈(77)劳薪字60号文〉第一条规定改按退休处理的精减退职人员,死亡后可否按因工死亡处理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考虑到这部分精减退职人员是由于患职业病而改按退休处理的,因此他们死亡后可以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

二、上述改按退休处理的精减人员已经死亡,其供养直系亲属现仍符合供养条件的,也可以从本复函下发之月起改按因工死亡抚恤待遇处理。过去的不补。

三、上述因工死亡待遇所需费用,由发给退休费的单位按职工因工死亡费用开支渠道解决。此复。

篇7

【关键词】国家治理 政治文化 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文化反映着国家的基本政治状况,影响着政治系统的合法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全面改革的关键时期,政治文化的现代化不可避免地处于这个过程,成为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将对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政治文化与国家治理

国家治理是指国家政权系统,按照其既定的秩序和目标对社会进行自觉的、有计划的控制和引导的活动与过程,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其本质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整合原有的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促进国家的稳步发展。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包括现有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在内的一整套的体制与制度的总和。而国家治理能力则是指国家运用制度体系管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社会稳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能力。

政治文化是指“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这个政治文化是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进程所形成的。人们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态度类型对未来的政治行为有着重要的强制作用”。①政治文化的这一界定,突出强调了它对现有政治体系、政治结构、政治过程的影响能力,特别是对政治改革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攻坚期,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要真正实现国家的稳定发展,就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其核心就是政治体制改革。而政治文化对政治改革有着重要影响和制约作用。政治文化与国家治理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带来政治文化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而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必然也会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国家层面整体上的权力运作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不同于“管理”,它强调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共同治理,是与培育公民社会相一致的,是以善治为目的的。公民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培育,包括政治价值、政治理念、政治思想等不可避免地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1.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构建与国家的治理理念都是以与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的

在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首先是培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是以与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的。这与西方的政治文化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也是现代化中国进行国家治理的理念基础。国家治理层面的各种改革都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以保护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扩大人民群众的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民对政治的监督为基础的。这恰恰与培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公民政治文化不谋而合。

2.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推动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发展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一定要与时俱进,一方面要改革不适应时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完善、建立新的更能适应新形势的体制机制,使得国家治理更能体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整体上提高国家管理的效能。这必然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各面。在这样一个以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同时进行的国家治理变革中,经济的发展、公共权力运作行为、制度规范模式、文化整合战略等必然会推进公民意识、政治价值观、政治参与等的现代化过程,推动政治文化现代化的发展。

3.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同时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与动力支持

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政治认知、政治感情、政治态度等开始发生转变,促进公民政治认同向现代化、理性化的转型。理性化的政治意识、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价值对国家政治结构、制度、行为、过程有着积极的影响,这样不但有助于消除政治文化的分歧,还会增强公民之间的政治信任,更能以开放、合作、宽容的态度参与国家事务,服从国家治理的整体战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国家治理视角下,推进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思考

1.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从价值观的深度来推进政治的发展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

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上的反映,在维系国家的稳定发展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其关键就在于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价值观的深度来推动中国政治的发展,从而带来国家治理体系的变革和发展。一方面,可以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来解决现存的复杂的深层次的矛盾,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整合力。另一方面,通过主流价值观对政治个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积极引导,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能力的形成奠定基础。

2.鼓励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构建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

治理是基于多数的共识之上的。国家“治理”区别于“管理”的最重要的是治理主体的变化。国家治理的主体除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外,非政府组织等也可以成为治理的主体。政治文化的现代化的发展就是要培育公民社会,提高公民和媒体的权利和权力,鼓励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构建公民社会与政府之间的良好互动。

3.关注社会问题,实现国家治理内容的变革

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突飞猛进,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社会问题 ,比如社会公正、住房问题、就业问题、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这些问题引发了很多不稳定因素,而这些问题如何解决,成为举国上下关注的问题,影响着公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评价等,公民的政治文化从关注经济发展问题转向关注生态文明和社会公平公正问题,有助于国家的治理能力的提高,实现国家治理内容的变革。

4.培育包容性的政治文化,增强文化自觉

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现代化,重在积极建设。现代化的新型政治文化的建构,必须立足于中国现实, 借鉴人类历史上的一切文明成果。政治文化的现代化是传统文化向现代化的转型中,在中西文化的碰撞中发生的,一方面要对传统政治文化进行反思和批判,超越其时代局限性和落后性,但同时也要继承发扬其精髓和理性的一面。另一方面,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不断深入,西方的自由、民主等一些普适性的价值也被我们所接受,但绝不是简单的拿来,而是一种中西方文明的融合。所以现代化的政治文化的特征是包容的、开放的。

但同时,我们要明确,我国现代化的政治文化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为基本内容,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基础,以政治文化社会化和推进公民政治参与为根本途径, 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文化。这就要求我们在多元政治文化的冲击下,我们一定要增强文化自觉,牢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根基,才能真正提升国家治理软实力。

注释:

①[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郑世平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第26页。

参考文献:

[1]李元书:《政治发展导论》,商务印书馆,2001,第239页。

[2]俞可平:《民主与陀螺》,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第272页。

[3]杨光斌:《政治参与》,载俞可平编: 《中国治理变迁30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第77-82页。

[4]杜维明:《现当代儒学的转化与创新》,《社会科学》2004年第8期,第79-88页。

[5]李传柱:《改革开放与中国公民政治文化的新发展》,《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0年第6期,第34-37页。

[6]付春:《软治理: 国家治理中的文化功能》,《中国行政管理》2009年第3期,第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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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建设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此后,在多种场合阐述了完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潮流

治理是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治理一词古已有之。“治理”在13世界法国就已经出现。起初的意思相近与“统治、政府”以及“指导、引导”。到了17世纪和18世纪,治理是王权和议会权力平衡的讨论中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现代意义上“治理”则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9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治理”就是“为了发展而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资源的管理中运用权力的方式”。这是最早将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明确引入到国家治理中来。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报告中对治理给出了定义:多种管理公共事务和个人事务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不同利益集团利益后联合作用的过程。既包括许多正式规则,也包括非正式的规则安排,只要人们统一意见。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意义上“治理”一词出现是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第一,现代治理的出现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演进的必然结果,是有关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制度安排。治理意味着20世纪后期以国家为基本依托的统治体系开始动摇。超越了生产场所的福特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危机使得人们认识到,无论何种国家,要想实现国家发展,必须重新组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第二,现代治理的出现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必然要求。与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倾向于自下而上的管理体制相比,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组织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其强调的是政府、企业以及民间社会团体的共同作用。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必须建立一个网络进行合作,共同制定发展蓝图。

二、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保障

法治是现代政治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和规范,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制度安排。法治是通过规则来完成国家治理,一个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则,人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没有预测,也使人们在社会中没有安全感,没有法治社会将无法走向公平正义。法治既是国家治理的方式,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治理必须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国家中的权威。

首先,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管理国家的制度安排,包括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的安排,是一套系统完整的国家制度。实际上这也明确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国家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由法律规定和保障的。另一方面,法治能力又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意味着国家法治建设的现代化,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和w制机制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

其次,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采取着不同的治理方式。历史证明,法治是治理国家最有效、合理的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最基本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之间的流动和交往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观念和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法治体系来规范人们行为,减少社会冲突,维持人们之间和谐关系。

三、加强政治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根本保障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实际上已经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现代化的治理讲求在民主基础上寻求治理。进一步促进协商民主发展,能够保证人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得到保障,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使党的各项决策能够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它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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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明晰治理理念、强化法治理念、深化民主理念、发展互动理念、提升服务理念、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等方面来创新执政理念。

关键词 :地方政府;法治理念;民主理念;互动理念;服务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国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如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目前中国学术界研究和探讨的热点课题。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向现代社会转型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治理的主体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指政府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具备现代治理能力,必须具备现代治理思维、采用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并达到现代治理效能。在现代治理思维、方法手段和效能中,治理思维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缺少了它,现代治理能力根本无从谈起。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是地方事务的具体组织者、推动实施者,对国家整体发展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落实起着关键作用。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地方政府更是关键一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更新执政理念、培养现代治理思维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更新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从宪法层面上看,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行政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行政领导和管理权,即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事务和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三是保障权,即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地方政府通过实施以上权力,保证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进而促进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经历了一个伴随认知深化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20世纪50-60年代为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20 世纪80-90 年代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20世纪末21世纪初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下,社会对地方政府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后,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且在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享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拥有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期待。因此,党的十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发展目标追求,提出要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具备如下能力去促进地方的发展。

首先,对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统筹能力和监管能力。地方政府在实施执法权与管理权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地方发展目标的引导与发展过程的监督,引导、扶植和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使地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地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的整体现代化进程。

其次,保障和扩大地方民主能力。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保障权、管理权的实施,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渠道,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基层选举、议事、问责等机制,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健全地方权力运行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化解地方社会风险、处理社会危机能力。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中心,作为地方政府,民生是工作的重点,地方政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及时疏导和解决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社会风险、预防社会危机,保证地方一方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地方生态协调的保护与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放弃GDP至上观念,在发展规划方面,全面考虑生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大生态监管力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预防和及时解决生态危机,实现地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

不同层次,治理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治理主要包括塑造共同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执行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地方政府治理的中心是什么呢?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给出了指向,指出,“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与服务上,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由此可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构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通过这些重点工作,提升治理能力,进而实现地方“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现代治理思维、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能力内涵的主要内容。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下,更新执政理念进而具备现代地方治理理念,是地方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要更新哪些执政理念呢?

第一,改变管理理念、明晰治理理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政治、经济、思想、社会均已发生巨大变化。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丛生。作为管理者来说,管理的对象、社会环境与要求都已显著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的、集中单一的管理理念、制度、手段与方法都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地方政府,必须放弃以管制(命令、服从、指挥)为特征,以强调秩序的稳定、经济的GDP至上为价值取向的管理理念,抛弃管理理念下的权力意识、领导意识、驾驭意识、整治意识,代之以明晰的治理理念和意识:治理的目的不是管死、管住,而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治理的方式是在法治基础上,政府通过协商、指导、服务、疏导等方式与社会良性互动;治理的目标是确保公正价值优先地位、培育公民与社会组织生机与活力、形成公平公正社会环境和增加人民福祉。因此,在治理目标下,地方政府要确立服务、沟通、协商、引领等治理意识,要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中心,把保障民生作为治理的重点,把激发社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引导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基层民主。

第二,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是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方式。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使任何人、任何组织、国家机关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机关,更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和权力、履行义务和职责。越权、违规、人治均为缺乏现代治理能力的表现。因此,现代治理必须牢固确立法律至上理念,必须依法治理,依法求发展、求稳定。作为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中面对的是法治意识不浓厚的基层公民和地方习惯风俗不同程度存在的社会环境。要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法律至上,要带头遵守法律,要引导人民遵纪守法,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范解决,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处处时时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决不能因发展、维稳就突破法律制度安排,不能因有人“上访”就迁就非法要求。只有这样,在地方治理中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意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用法治保障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安定有序。

第三,深化民主理念。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价值诉求、权力诉求空前强烈,深化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必然方向。在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前提下,探求与发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方式,则是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等民主方式已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是社会基层民主落实的实施者,必须深化民主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的基层民主制度,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从基层保障人民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表达、参与和监督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增强社会活力,也才能真正促进国家层面上民主的发展。

第四,放弃管制理念、发展互动理念。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的目的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使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利益格局也已经全面调整,思想观念更是发生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集中单一的管制理念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基础,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众诉求,既能够维护已经深刻变化的社会秩序、化解可预见的社会风险、处理突发的社会危机,又能够激发社会活力。治理的手段与方法必须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敏捷性和适应性,因此,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与社会互动,求得社会认同,与社会大众、社会组织平等互助已成为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路径,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地方政府,必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引导激发社会活力、疏导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五,放弃当家理念、提升服务理念。现代社会的中心是人,现代治理的中心是为人服务,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发展社会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是现代治理对地方政府的新要求。因此,地方政府要以社会本位、民本位为出发点,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中心,把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自己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服务要以公众利益要求为导向,要以顾客需求为目标,高质、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或生产公共产品以满足公众需求。

第六,改变政绩观、增加效能理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的目的要求,也是检验是否具备现代治理能力最重要的标志。作为地方政府,是通过处理一系列具体问题而达到治理目标的,无论是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必须具备效能意识。微观上,要以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或解决了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使事态沿着合理的预期发展或达到了阶段性的具体目标为绩效标准。宏观上,要以是否引领地方达到了预期的现展目标,实现了地方经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民主体制完善、生态和谐可持续。同时,效能理念中还必须有成本理念,即在实现效能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运作成本低、效能高,主要是指没有推诿拖延(时间成本低)和高成本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花费少),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高、公众满意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小。

第七,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现代社会,知识和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社会治理必须适应信息社会的状况与要求,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才能解决信息社会下的各种问题。因此,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等已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媒介,电子政务等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路径与手段,网络问政成为政府与人民沟通联系的有效桥梁,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也成了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具备现代技术治理能力,努力学习和掌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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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价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我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国理政理念的创新与发展。“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将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只有深刻把握了这一原则,治理现代化才能够从社会中获得不竭的动力支持。”[1]国家治理现代化从理论层面来说,就是对国家治理这一价值取向重新审视与解构的过程。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2]国家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推动公平的社会环境的营造,促进正义的社会制度的形成,公平正义必然也是公权力机关运行所应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

国家治理在不同的阶段应该有不同的主题。如果说改革开放的前期,我们的价值目标更多的是倾向于“效率”,即要解决好“做大蛋糕”的问题; 那时至今日应该重点解决“公正”,即“分好蛋糕”的问题。我国已经迈入工业化中后期,即进入了现代化转型的关键期,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治理上所追求的核心价值目标,不应只是通过让市场来提高社会的生产力,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实现公平正义。对于“效率优先”所带来的两极分化、差距扩大等社会问题,要通过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注入公平正义的改革因子,形成公平正义的国家制度体系,弥合市场运行中的差别和差异不至于演化为巨大的差距,从而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根本保障,这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目标。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标准

衡量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变革成功与否,有两个重要的指标,即法治与民主。所谓法治,并非简单的实施法律,其根本意蕴在与社会大众脑海中能否根植“规则的意识”。所谓民主,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多数赞成”,其现代意蕴在于能否在公共事务处理上具备“协商的意识”。

当今中国法治不彰的突出表现就是人治意识浓厚,法治缺失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公权力扩张、腐化,规则、法纪成了权力肆意摆弄的玩偶,一边说按章办事,一边又强调要灵活通融,致使民众的私权利惨遭践踏,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社会缺乏自我发育的空间,市场经济羸弱,归根结底是规则的缺失,社会的运作逻辑是权力逻辑而非规则逻辑。

与法治建设不足相伴的是民主进程乏力。“民主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所在。”[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政治发展总体上依然是“权威”思维的主导,普通民众对各种国家与社会事务并未有效的参与,尤其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政府往往享有极大的权限,与广大民众没有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的情形下,政策以高效率出台,而政策后果却由民众买单。

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须要让公民是成为社会和国家的真正主人; 必须实现公民对政治权力运行过程的切实监督。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两个价值标准来衡量,当前中国推进政治现代化的路径,就是要用完善依法公权力行使的同时,尊重公民权利要求,让私人权利诉求表达有常规的渠道。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选择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会面临诸多的价值选择,可以抽象为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定位问题。三者之间并非是那样的界限分明,三者之间关系的交织注定了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直面价值选择的困境。

当中国在由市场经济意识极度匮乏迈向市场经济高度发达时,直接利益驱动支配下效率优先的市场意识确实极大释放和激发了生产力。但单纯的市场自发秩序更倾向于马太效应式的分配机制,国家经济总量在增长,但普罗大众却认为自己的收益却在减少,这说明单纯依靠市场利益驱动的做法实际上已经达到了其价值逆转点。当政府以完善市场机制姿态出现时,并非必然意味着整个国家就走上了现代化转型的康庄大道。承认“市场失灵”并不是将经济运行全部交由政府管制,因为公权力同样存在逐利行为,极易演化为社会的价值异化,最终吞噬制度规范甚至于市场本身。

当前中国国家治理所面临的政府权威的消解、市场经济畸形以及社会成长乏力这三大问题,用“维稳悖论”一词最能囊括其中的矛盾纠结。政府习惯用行政化的压制办法,通过刚性指标的考核最终实现维稳的目的。于是,各级政府以硬性指标要求在社会问题方面注重杜绝上访,在经济发展方面强调GDP,最终形成“刚性的稳定”,整而国家缺乏发展的可持续性。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其实质还是要协调发展、改革与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我国的改革主要是在经济领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与社会体制改革相对迟缓,整个国家处于一种非均衡式的增长状态。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树立新的战略思维,谋求向整体的、均衡的可持续发展路径的转型,打造廉洁、清明和民主法治的政治体系,塑造开放、透明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以及形成自治、包容和充满活力的社会秩序。

参考文献:

[1]韩冬雪.衡量国家治理绩效的根本标准[J].人民论坛,201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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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权力之善;国家治理现代化;工具理性;价值理性;正义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5-0039-04

权力是人类政治生活的中心范畴之一,是主体为了支配特定资源,使客体服从自己并按照自身利益诉求方向行动的一种强制性力量和社会影响力的总和。在伦理学维度,作为相对客观存在的权力是能够进行道德评价的,是有着善恶之分的。权力之善是指权力的设置或运行有益于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诉求的政治现象,表征着权力的合法性与文明性。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管理形态的升华,是改变过去政府单一主体治理范式,主张依靠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商解决社会利益冲突、保障社会秩序良性运行,实现国家善治的政治实践活动。从本质上看,权力之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关联与契合。一方面,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引导张力,规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权力之善的生成场域,为权力之善创设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分析权力之善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间的关联契合,对于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有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价值。

一、权力之善的内在意蕴

权力之善是指权力的设置或运行有益于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诉求的政治现象,表征着权力的合法性与文明性。权力之善范畴的提出,是人们对现实权力政治生活的反思。权力是社会契约与人们同意的产物,具有人民性与公共性。但是自从私有制与国家产生以来,权力逐渐异化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其工具理性不断显现,而表征着公共利益与人民性的价值理性却不断式微。权力拜物教俨然成了人们政治生活的常态性存在,日益压迫与奴役大众。权力之善正是人们对以往权力政治生活的省察,是对权力的道德属性的确认,是权力价值理性的复归。

首先,权力之善是权力内在道德属性的彰显。权力之善是相对于权力之恶而存在的,是权力对于国家和人民的正向有利影响。这种权力之于他者的正向作用,本身就是权力之道德属性的彰显与体现。对于权力是否具有道德属性,政治思想史上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古希腊时期的柏拉图与我国先秦时期的儒家思想家都秉持一种伦理政治观,认为权力具有道德属性,权力与道德是同一的,理想的权力政治生活能否现的关键在于权力主体的德性张扬与否。以马基雅维利为代表的近代政治思想家否认权力的道德属性,认为政治权力不能受道德的影响,否则将不能实现政治目标。现代行为主义政治学家坚持“价值中立”的原则,认为政治研究应该以经验证据为依据,而不能受到个体的价值判断影响,反对将权力与道德等建立关联,认为权力与道德是两条毫不相干的平行线。但事实上,“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从来就与一定的政治思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它除了直接影响权力外还可通过经济影响权力。从这个层面而言,至少说明权力与道德是密切相关的,而不是非道德主义的,更不是反道德主义的。”[1]权力从来没有与道德割断联系,即便是在工具理性泛滥的阶级社会,权力依然要发挥一定的道德属性作用。权力产生之初就蕴含着一定的道德属性,即要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为社会共同体服务。从权力起源的角度审视,权力的根本道德属性应当是人民性,意味着权力源自人民的权利让渡、人民的同意。权力应当为人民利益服务,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权力之善是权力人民性的政治伦理表达,是权力内在道德属性的确认,表征着权力的以人民利益为导向的运行方向。

其次,权力之善是生活政治的表征。生活政治意味着政治向生活世界的回归,回到其原本的生活向度。权力之善是权力内在道德属性的确认,也是权力回归生活世界,更好地实现人们自身价值的政治伦理范畴。权力之善即是生活政治的表征,反映着政治的生活世界向度。自从私有制、阶级产生以来,人们对于政治的认识,越来越趋向于工具理性层面,将其解读为一种政治统治工具,从而忽视了其价值理性。这种片面的工具化的理解,使得政治与权力的价值理性日益式微,权力拜物教成为了权力活动的外在表象,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世界日趋疏远。事实上,从政治的原初发生机制来看,政治源于生活世界,原本就是人们的一种生存与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曾这样界定政治,“我们见到每一个城邦(城市)各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有人类的每一种行为,在他们自己看来,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这种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就是所谓‘城邦’,即政治社团(城市社团)。”[2]人本质是一种政治动物,时刻需要在政治生活中寻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可以说,政治来源于人们的生活世界,是为了人们更好地、幸福地生活而产生的。从本质上看,政治是人的一种生活与生存样式,人在政治活动中能够体认到自身的价值与意义。权力是政治活动的中心范畴,而权力之善则意味着政治权力的设置或运行朝着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方向,是对权力内在道德属性的确认与彰显。权力的本质道德属性是人民性,意味着权力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人民,在于实现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诉求。权力实现人民物质和精神文化诉求的过程,也就是向生活世界回归的过程,是不断弱化权力的政治统治功能,回归其原本的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的过程。从这个层面上看,权力之善是生活政治的内在表征,是价值理性的复归与张扬。

最后,权力之善是权力合法性的表现向度。权力合法性是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之一,关涉到权力活动的正当性与文明性,表征着权力活动被民众认同的程度。夸克认为合法性是对于统治权力的承认问题。李普塞特认为权力合法性是“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3]是对于统治权力的一种价值评价范畴。哈贝马斯认为,“合法性意味着,对于某种要求作为正确的和公正的存在物而被认可的政治秩序来说,存在着一些好的根据。一个合法的秩序应该得到承认。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被认可的价值――这个定义强调了合法性乃是某种可争论的有效性要求,统治秩序的稳定性也依赖于自身(至少)在事实上被承认。”[4]可以说,权力之善,是权力合法性的一种表现向度,构成了权力合法性的一种新的来源。在一般意义上,基于社会契约论的西方政治学认为权力的合法性源于程序的民主与人们的同意。没有程序上的民主和人民同意的权力不会得到民众的政治认同,不具有合法性。但是在西方代议制民主的现实政治实践中,基于人民同意的民主往往成了少数政治精英的专属统治工具。他们在选举之前从各个方面讨好民众,试图取得民众的同意,以便取得权力。但在他们取得统治权力之后,却导致了政治精英的专权与国家治理的衰弱,这就是代议制民主的权力合法性危机,也是所谓民主政治的弊端。在这种民主政治的实践中,权力并没有沿着理想设计的道路来运行并实现民众在选举之前的种种期待,结果权力之善不但没有实现,甚至成为权力之恶。这就使得我们反思传统权力合法性的来源问题,在民主与同意之外,应当有第三种来源,那就是权力之善。权力之善是通过善治表现出来的,“善治是通过政府履行其职责表达出来,是通过良好业绩表达出来的,是通过满足了人民的合理期望表达出来的。在这种意义上,善治是一种实质的合法性,而政府通过满足人民的愿望拥有统治的合法性。”[5]民主和同意是一种程序或形式上的合法性,而权力之善是从国家治理结果来评价权力是否实现人们预先设想,是否实现国家治理善治的一种实质合法性。从政治实践维度看,权力合法性是民主与同意的程序合法性与基于权力之善的实质合法性的统一。

二、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引导张力

权力之善本质上属于政治价值范畴,而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主体利用公共权力协同处理国家事务,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实践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实践,离不开权力之善这一政治价值的引导,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引导张力。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实践诉求,表征它的政治价值向度,是其原初动力。同时,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软实力,有利于增强国家的软治理水平。

首先,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实践诉求。纵观人类政治实践历程,由于人的天然的合群性本能,人类结成共同体以实现共同利益是一个主流趋势,也是西方社会契约论的一个基本演绎逻辑。国家是人类社会各种共同体形态中的重要代表,是人们订立社会契约的结果。从最初的古典国家开始,国家这一由人们订立契约形成的共同体就影响与形塑着人类的社会生活,且形成了不同的国家管理-治理形态。从国家管理到国家治理,从政府单一治理主体到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形态的演变,表征着人类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本质上,不管是实施国家管理的古典国家,还是推行国家治理的现代民主国家,尽管其经营国家的具体路径不同,但政治目的s是趋同的,即为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创设良好的秩序环境。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就是为人类政治社会生活释放更多空间,创设更好的发展秩序环境。

“政治实践是政治主体为实现自身政治利益而运用政治中介手段能动地改造客观政治关系的物质活动,是人类实践活动立体分化的必然结果。”[6]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实践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主体,运用公共权力这一政治中介工具协同治理国家具体事务,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政治实践活动。这其中公共权力处于核心的中介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公共权力的完善过程,是不断克服自身异化,摒弃工具理性而不断聚焦价值理性的过程,也即实现权力的善治过程。“从世界各个国家发展的实践来看,现代国家的使命体现为协调冲突、化解矛盾、维护团结、创造秩序,其力量体现为公共权力及其运行。实际上,社会成员是通过建立使公共权力得以确立和运行的制度体系,进而建立现代国家。于是,人们实际感知的现代国家主要是公共权力以及运行公共权力的组织与制度,即国家治理体系。”[7]在这种背景下,人们将国家治理寄托在代表国家的公共权力上及其完善优化上。而公共权力的完善与优化意味着公权力要有利于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也就是实现权力之善。

其次,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软实力。权力之善是权力有助于实现国家与人民利益的现象,是权力之道德属性的彰显。权力之善表征着权力的合法性与文明性,是实施柔性软治理的价值取向,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一种软实力。从本质上看,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协同处理国家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政治实践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意味着经济、科技、军事等客观性硬实力的提升过程,更是一种以道德、价值与文化为代表的软实力的增量过程。所谓软实力是与国家综合实力中的硬实力的对应性因素,与传统的经济、军事等显性客观实力要素不同的是,其主要依托于精神、文化与道德等因素实施柔性软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以思想道德与价值为代表的软实力能够弥补传统国家管理的局限,实现一种“润物细无声”的软治理。权力之善意味着权力之价值理性的回归,其能够通过道德、价值等柔性要素约束权力使之向着有利于国家与人民的正向方向运行。

在前国家治理形态中,其占主导地位的政治组织体制是科层官僚制。整个政府权力部门被分为一层层的权力层级,分工十分明确。部分思想家认为只要按照这种严格设置的权力层级运行,权力就一定会向着正向的善的方向运行,实现政府治理目标。但是,在经过长期的政治实践之后,政府效率低下、权力腐败等一系列权力恶的问题随之而来,迫使人们不得不反思科层官僚制。权力是否需要道德与价值等柔性因素的导引?美国政治学家弗雷德里克森认为:“公共管理者的工作还要接受一种深层次的道德取向的指导。要想充分地体现公共行政的精神,我们必须真诚地关爱公民并与公民一道工作;我们必须关爱和相信我们的宪法与法律;我们既要对良好的管理充满激情,也要对正义充满激情。”[8]国家是建立在一定历史文化基础上的政治共同体,具有自身独特的精神、文化与价值。纵观世界各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历史,如果某一国家忽视精神、道德与价值等软治理形态,不能实现权力之善,就不能有效完成国家治理使命,甚至会出现国家治理的危机。

最后,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动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实践活动,是政治主体通过公共权力这一中介工具来改造政治客体,实现一定政治目的的活动。政治实践活动具有主体能动性,是为了实现政治主体的政治目的而开展的,不是盲目随意的。政治主体的政治目的在一定程度上表征着政治主体的政治价值。政治价值是“一个与实践相联系的概念,是人们基于对政治生活实践的全方位把握而设想的或者用以指导自身政治生活实践的观念”。[9]政治实践本质上是政治价值的实现过程,反映了政治客体对于政治主体的满足关系,是政治实践的原初动力。权力之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种政治价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微观活动需以权力之善为实践依准。权力之善构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动力。

权力之善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引导作用机制是通过善治实现的,善治是权力之善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善治是“政府与非政府主w为使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利用一定的手段,通过一定的机制,根据一定的原则,相互协作,相互沟通,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社会管理过程与价值取向”。[10]善治意味着政府能够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合法、公正与有效的政策,使政府权力的设立、运作趋向公正与文明。同时,善治表征着国家治理主体的回应能力的提高,政府等国家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回应人民的利益诉求,而不是拖延或忽视人民的利益要求。本质上,善治不仅意味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更标志着政府能够更有效与快速地回应人民权利诉求,为民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国家治理善治开展的过程就是权力之善的实现过程,更是权力的善与文明实现的动态过程。基于权力之善的善治理念导引着国家治理的实践方向,成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内核与动力源泉。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权力之善的生成场域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本质是一种政治实践活动,权力之善是一种归属于观念上层建筑的政治价值。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政治价值在引导政治实践的同时,也受一定社会的政治实践及其目的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权力之善的生成场域: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权力治理实施的过程,是摒弃工具理性而重新张扬权力价值理性的过程,即权力的正义返魅过程;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社会整合能力的优化提升,为权力之善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条件,是权力之善的生成过程。

首先,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实施权力治理的过程,是权力管理的优化提升,有助于权力之善的形成。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通过公共权力这一中介协同处理国家与社会有关事务,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实践活动。其中,公共权力处于中心地位,国家治理现代化事实上也是权力的现代化过程,是从权力管理范式向权力治理范式的转换。权力治理标志着权力运行的文明化。在前国家治理形态下,国家权力主体对于权力的运用是以维护统治与加强管理为主要目的。权力的运行方式是粗暴的,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社会大众的权利,是不文明的。而权力治理则表征着权力的文明运用,“要求国家权力的授予、配置与运用以国民之根本利益和幸福美好生活为目的,以调动全体国民参与治理之积极性为基本力量源泉,以取得最大可能之合意、协调为基础。”[11]同时,权力治理意味着权力是合法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在现代国家的民主实践中,由于工具理性的泛滥,对于权力的治理是以规制与监督为主,政治实践旨在实现权力的合法性。这种实践范式造成了权力的单一价值倾向,忽视了权力的价值理性及其合目的性。权力本身是一种中介工具,其目的当以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诉求为基准,政治实践不能单一为了佐证权力的合法性而存在。权力治理意味着权力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合法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要求权力的运用需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实现多种价值的整合与平衡。总体上,权力治理有助于实现权力的文明化、合法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本身就是权力之善的内在意蕴。实施权力治理的过程,就是权力之善不断生成与实现的过程。

其次,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正义返魅的过程,也是权力之善的生成过程。历史上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过程是一个理性附魅的过程,以工具理性为主的现代化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理性附魅下的政治实践为现代国家建构了强大的制度体系,使民众获得了高水平的生活内容。但是,这种工具理性引导下的社会也产生了物流横流、道德滑坡等社会治理危机。这使得人们反思这种理性附魅的国家管理形态,于是以正义为主体的价值理性重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12]正义应当是国家治理的首要价值取向,重新唤起国家治理中的道德关怀,而不能以单纯的经济增长等各种指标为圭臬。

“工具理性与政治组织结合以后,不断突破国家和个人行动的界限,让国家作为统治权力的抽象体现者,去维护一种脱离情感、价值的社会秩序。……价值理性旁落造成国家本身的异化――从公共利益的维护工具异化为‘利维坦’式的怪物。”[1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必须让正义、平等与文明等政治价值回归政治生活世界,摒弃国家管理形态中的工具理性,重建国家治理的价值理性与公共性本质。正义返魅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重构,也是权力之善的形成过程。权力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中介工具,正义返魅首要的是权力的正义得以回归。权力的正义是权力的道德属性的彰显,是权力合法性的表征,也是权力价值理性的复归。权力的正义返魅表征着权力之善的不断生成,是权力文明建设的精神内核。

最后,国家治理现代化蕴涵着社会整合能力的优化,为权力之善生成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条件。权力如果能够向着有利于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正向方向运行,则权力之善就会生成。反之,权力之恶则会出现。通常情况下,人们对于权力之恶问题的理解会从权力政治本身出发,如专制政治制度产生权力之恶等。这种思维范式本身没有问题,从政治发展史看,权力之恶产生的大部分原因的确是专制政治体制。但从政治实践维度审视,权力之恶产生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治理能力滞后,特别是社会整合能力落后。“所谓社会整合,也称社会一体化,是指通过对社会利益和社会关系的协调与调整,促使社会个体或社会群体结合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过程。”[14]社会整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的社会整合能力优化提升的过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社会整合水平提升的过程,其为权力之善的生成创设了良好的政治生态条件。

自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经济社会领域中的权力腐败、权力寻租等权力之恶问题频出,人们从政治体制、个体道德、市场经济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却相对忽视了国家治理中的社会整合问题。从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至今,我国仍然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新旧社会整合机制仍然处在交替阶段。“新旧社会整合机制的长时段交替意味着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执政者缺乏对新形势下的新情况的经验和准备,从而使得国家治理能力无法迅速得到提升。最典型的表现就是执政者无法很快地建立起新的社会整合机制。”[15]新旧社会整合机制交替产生了一个时间差,出现了权力规制的空白区域,权力腐败等权力之恶现象就利用这一漏洞频繁出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社会整合能力的提升过程,意味着国家能够更加有效地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有效弥补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制度缺位,使得权力能够更好地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最终实现权力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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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

关键词:乡村治理;治理主体;乡村精英;农业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1-0067-02

20世纪末,治理一词才逐渐为大家所了解。学术界关于治理的概念和定义是这样的: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者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1]。一方面体现公共权力的多元化,政府,非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自身都可以作为权力的主体。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之间是一种互相依存,互相协调的关系。而乡村治理界定了治理的主体和范围,很多学者对乡村治理都提出了自己的理解。和雪峰认为,乡村治理是指如何对中国的乡村进行管理,从而实现乡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党英国把乡村治理看作一种制度和系统,涉及选拔优秀干部,变更政府行政规程、监督政府廉政建设等,是多个乡村主体在协商合作的基础上共同管理乡村事务的自主管理,提高村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将村民纳入乡村治理的管理体系融合多方力量对乡村进行共同治理的过程;吴克伟认为,乡村治理主要是运用公共权威对乡村社区进行组织管理,构建乡村秩序,推动乡村发展。简言之,乡村治理是针对广大农村地区,由国家和社会共同作用形成公共权威,实现对乡村社会的调控、引导和管理,以求最大限度地增进共同利益,实现农村发展的动态过程。

一、乡村治理的概念与内涵

对于乡村治理的定义和概念的不同解读,实质上都包含了以下的共同点:第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条件,国家,政府,社会组织能够获得广大村民的信任与支持,尤其是能够吸引社会与乡村精英参与管理。第二,治理主体能够在思想上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治理方式化解矛盾和危机,做出实质性的工作,构建良好的服务体系。第三,乡村治理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发展现代化农业,使占9亿人口规模的广大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而不是阻力。

二、乡村治理的时代特征和困境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现代化进程,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国的现代化。乡村的治理不同于一般的地方治理,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三农”问题历来是国家和政府关注的焦点。本文先从现有的乡村治理模式出发加以分析,试着探究新的治理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针对三农问题,政府打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的口号,在乡村治理采取村民自治的模式,设立村民委员会,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也得到鼓励,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质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村建设有了一定的进步,然而,在新的形势下乡村治理又面临着新的危机和困境。

1.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缺陷。联产承包制是改革开放后农村的主要制度,虽然带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在与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对比之下,小规模,小户生产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物质的要求,因此出现很多空心村现象,很多劳动力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农村里只剩下了妇女、老人和儿童,在物欲横流的时代,乡村正在被遗弃,急需发展农业现代化来弥补小规模生产的缺陷。随着劳动力大量转移到城市,社会出现了很多问题,留守儿童数量多,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村资源闲置,城市拥挤,资源紧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为农村发展寻求新的出路。只有让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缩小城乡差距才能发挥农村的潜力。所以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就显得特别重要。农村的资源很丰富,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都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在农业发展未形成大规模产业时,政府应该鼓励农民积极进行尝试,养殖业,畜牧业,零售业,旅游业等防止产业单一化,并给予指导和培训。近年来,很多乡村的旅游产业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旅游产业可以带动交通运输业,饮食,娱乐等服务业的发展,旅游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农村产业化发展过程中,政府应该给予合理的指导和鼓励,让农民动起来,让农村活起来。

2.城乡二元现象严重。二元现象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障碍,若不尽快解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将会停滞不前,甚至中断。城市居民、发达地区居民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会引起农村居民的愤怒和不满,导致社会不稳定,为现代化建设埋下隐患。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二元现象的重要手段,仅靠农村本身的力量来促进农村的发展是远远不够的,乡村治理不应该走单纯的“以农治农”“以乡治乡”,乡村与城市在发展模式、生存习惯、生活方式,自然环境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二者是互相依存的关系,乡村治理离不开城乡的统筹发展。城乡的统筹发展需要国家强有力的制度支撑。统筹城乡发展,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第一,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主要指的是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基础设施简陋,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倾斜,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利,让农村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重视,从而加强对党和国家的信任。第二,统筹城乡文教卫生事业,城市的文教卫生事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的文教卫生工作由于先天的薄弱更需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与卫生工作要依靠国家政府的监管,让农村的孩子和城市的孩子一样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农村居民能够和城市居民一样在家门口就医,加深农村居民对乡村的归属感。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国家收入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让农村居民能够免除后顾之忧,聚精会神搞建设。

3.乡村治理主体存在缺陷,治理资源匮乏,主要包括治理主体单一,农村精英流失。民主建设需要重点加强,要听取多方意见,完善农村选举提拔制度,现在的农村治理中,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农民处于被动地位,农民积极性低,导致农村公共事务瘫痪,乡村不能作为一个整体齐心协力搞建设。

治理主体单一,农民民主政治素质亟待提高。很多农村中的党委书记连任很多年,农村居民对农村选举比较冷漠,参与民主建设的热情也比较低,这就使得干群之间隔膜加深,不容易团结起来干大事。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的思想文化素质较低,没有自主意识,不能够较好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主人翁作用。还要积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引进社会资金和管理经营体制,为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和资金。

乡村精英外流。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治理中起着关键作用,这不是盲目夸大精英的作用,而是重申人才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贺雪峰指出,精英在农村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他们一方面对国家的政策有理解能力,另一方面与普通村民联系密切,所以农村精英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2]。我们知道华西村、的乡村治理奇迹,我们在想到华西村的时候就想到了吴仁宝,的发展离不开王宏斌,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农村社会,无论多特殊的情况,精英的角色都对农村的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而在过去的二十年间,由于农村经济状况差,农村精英流失严重,这些接受了高等教育有思想的人更愿意去城市打拼,不愿意留在村里担任干部或留在村里发展,精英人群的流失是信息、知识、观念、技术的流失,如何吸引精英人群来建设乡村,减少精英人群流失,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鼓励大学生回乡村担任干部,即我们说的大学生村官,在部分地区有了一些影响,但具体情况与预想相差甚远,很多大学生因为农村的条件太差,只是挂名,并没有实质的工作和乡村建设的热情,村民只知有大学生村官,却不知姓名,一年也见不到几次面,乡村精英急需回归。

三、乡村治理的建议和对策

在当前情况下,乡村治理的推进需要做出如下调整。

首先,最重要的是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多样化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使得乡村发展可能性增多。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村民自身都是乡村建设的主体,村干部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水平,建立完善的干部选拔、培训、激励机制,从全局考虑,为村民的利益着想。村民也要提高自身素养,提升自己的主人翁意识,履行自己的义务,享用自身的权利,提高乡村民主建设水平;要发挥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影响,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使得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可以借鉴这些组织的管理体系,以及吸收农村劳动力,为农业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未来的乡村治理将呈现由乡村主导到市场主导转换的趋势。

其次,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村继联产承包制后的又一大变革[3],农业产业化的实践使得我国的农业发展及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并将有着长远的生命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要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业产业结构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对乡村产业结构进行整合和调整,提高乡村的资源利用率。农业现代化要转变只有第一产业的传统,向第二三产业转移。

最后,在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文化素质逐渐提高,产业发展刚刚开始,各方面逐渐起步的时刻,政府的指导和政策倾斜是必需的,政府应在乡村治理上加大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

乡村治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各地的情况也各不相同,我们要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理论指导实践,从实践中寻找规律,在国家政府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乡村居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乡村治理情况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各因素的发展速度不同,我们只能先从紧要处着手,然后逐渐铺展开来。同时寻求多个方面发展的可能性,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影响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全球治理委员会.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M].伦敦:牛津大学出版社,1995:23.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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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四、工作任务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五、实施步骤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六、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