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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29 16:01:15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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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独立的经济评价活动,其目的是依法评价有关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随着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在管理事务中所涉及的经济事项越来越多,权责更加明确,经济责任也越来越突出。从1995年开始,部分地区对县以下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并形成制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奖惩兑现、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纳入干部经常性的监督管理之中。此后,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在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试点。据截至2004年11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当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完成了对2.3万多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党政领导干部占到95%以上。由此可见,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毕竟不长,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理论上进行探讨,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

中办、国办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做出了原则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对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基本参照此规定执行。在具体的审计实践中,如何确定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县以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目前还正在探索,做法不一。笔者认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主要由经济责任审计的总体目标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活动特点亦即其履行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定职责所决定。总体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及重点主要包括如下四个方面:

一、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主要体现。因此,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础和评价领导责任的基本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预算管理及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执行结果,体现了领导干部及其所领导的部门依法行政和管理、使用国家资金即理财的能力及水平。审计应以真实性为基础,以合法性为重点,以预算执行和工作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为主线,在揭示典型性、连续性和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查证和分析领导者本人所起的作用,确定应负的责任。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有预算资金分配权的,应对预算资金的分配情况进行重点审计。

二是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包括组织预算外收支情况、往来账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等。从近几年的审计实践看,部门在预算外资金、对外借款、担保等方面管理比较薄弱,容易出现问题,往往与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联系甚至直接的关系。审计的重点应集中在违规审批环节和借款、担保形成严重损失方面。对资产的审计,应突出长期无偿占用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和收益的流失等方面。

三是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是有效管理的保证,执行制度是关键,健全部门制度并严格贯彻实施,是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结合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所发现的问题,通过对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符合性和功能性进行测试和评价,找出制度设计的缺陷和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揭示问题的实质和管理的动态状况,进而有效确定和客观评价领导的经济责任,实现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升华和人格化。

二、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

投资项目及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的集中体现,往往与领导干部本人的经济活动联系更为紧密,尤其一些重大事项往往需要领导干部做出决策和决定。项目的论证是否充分、投资的决策是否民主和正确、项目的进展是否顺利、建成后的效益、效果如何及对重大经济事项如何处置将更能体现领导干部驾驭经济的能力,也更能落实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应以项目为依托,以领导干部决策为重点,以项目执行的最终效果为依据。首先要摸清在领导干部任期内,都有哪些经济决策事项,在摸清投资(决策)项目的总类、总体投入规模及总体效益、效果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与领导决策密切相关、投资大的项目或决策事项,审查其决策的背景、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决策的效果情况,以此来确定和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三、总量经济指标或行业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党政领导干部不如企事业单位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干部在参与经济活动方面直接、具体和深入,但在地区、部门(行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部门系统的管理等方面则具有更大的决断力和影响力。为了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需要做出定性分析评价,但没有一定的数量基础和量化指标,就无法全面、准确、客观地做出定性评价,因此需要把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考察。考虑上述两方面因素,在具体审计实践中,需要选择一套能够科学反映领导干部及部门经济成果的指标体系,通过审计或采集,进行量化的比较分析,做出综合的定性结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经济及业务指标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但有层次区别,是多层次、多方位的,因而在审计中,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选择那些能够综合、客观地反映领导干部业绩的指标,如财政财务收支数额较大、运作时间较长,政策性较强、体现部门特点和领导干部主要职责的指标,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方法,收集数据资料,有重点地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汇总、整理、归纳和比较分析,以全面、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主要业绩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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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工作;监督作用;审计质量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4-0177-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36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的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顺应时展的步伐,其实施程度也由浅入深,需要审计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了解。基于此,笔者结合自身经验,从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涵和特点出发,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与范围以及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质量的措施提出了如下的分析与探讨。

1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涵及特点

1.1 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涵

事业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从实际上来说是一种受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从具体上而言,所谓的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独立的审计部门或组织受国家的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授权,根据我国所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行政法规,做好对党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企业的领导干部所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财务收支情况的合法性及真实性等内容进行详细规范的审计工作,从而进一步监督、管理以及评价这些党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领导者所做的经济行为的相关活动。

1.2 对经济责任审计特点的分析

1.2.1 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较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所应面对的对象是各个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这在一定的程度上规定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是对各个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执行以及政策监督等能力和各领导干部的经济收入与资金流动等方面进行专门的审计与评价。这一内容的制定,对审计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性较强。

1.2.2 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受委托性。经济责任审计与被动的审计活动相比较而言,最特别的一点是经济责任审计机构的审计行为是要得到国家干部管理机构的委托和授权才能够实施运行的,这就决定了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受委托性的特点。

1.2.3 经济责任审计的跨时期限长。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并不是固定且简短的。在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期间,其通常贯穿在领导干部的整个工作任职期间的始终,大约为3~5年,甚至更长。另外,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期限的增长也使得审计工作的难度及风险性相应的提高。

1.2.4 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性很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性除了由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跨度长以外,经济责任审计还要面对各个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个人收支状况等,这些工作必须要拥有真凭实据作为依据,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与支持。若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意的假设、估计或凭空判断,那么审计工作人员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2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及范围

2.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

2.1.1 审查事业单位企业资产的完整性,确认是否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第一,在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要做到把资产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放在审计工作的优先位置。具体来说,首先,在审计过程中,要将被审计的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做到全面彻底的盘点查清,并核实它的真实价值。其次,要重点将固定资产是否真实完整落实到位,并查清有无流失的情况以及损失浪费的情况。最后,要查清流动资产的表面数值与实际数值是否真实相符,并深入了解事业单位在发展中有无潜亏因素或领导干部隐瞒企业资产的现象。第二,要做好对投入资本的保值及增值情况的审查工作。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法定的资本金额是不能够随意地抽取使用的,它的数额是应该相当稳定的。若事业单位发生亏损时,企业将不存在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这时就会导致亏损的数额冲抵资本金额从而不能做到保值。若事业单位的情况是严重亏损,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这时只能宣告破产。因此,对加强投入资本的保值及增值情况的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

2.1.2 审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确认任期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

第一,在经济责任审计时,要重点抓好对经营成果真实性的审计。审核时,要做好对事业单位资产、负债以及资产所有者的权益、收入、成本、利润及生产经营成果等方面的确认工作,要调整好数据差异,以保证经营成果真实可靠。除此之外,要做好对数据的突出比较分析,并作出详细说明,这就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关键环节。第二,要做好对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的核实工作。具体而言,可通过对上级领导干部所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来进行核实验证,并对完成经济责任指标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等进行合理有效的评价鉴定。即对所审查的事业单位是否完成了上级所下达的经济指标,事业单位的发展、经济效益及管理水平是否已达到了计划的要求,在事业单位的人才开发、员工福利等方面是否又做到了下达的计划任务的要求等每一项做好审查、验证、分析、评价四部曲。

2.1.3 测试事业单位内控有效性,评价责任人的经营管理水平。在事业单位的发展运营中,领导人的素质及能力通常决定着事业单位的兴衰成败。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重点考核负责领导人的决策能力与管理水平,从而审查到领导人是否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机制,并且根据责任权利相结合的发展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经济责任制。另外,审查领导人是否建立了自我约束机制以及自我激励机制,是否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在重大投资以及对外合作上能否做出科学的分析、正确的决策,进而促进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2.1.4 核实遵纪守法情况,确认事业单位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在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遵守好国家的财经法规是必不可少的。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做好对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是否遵守着国家的法规制度的检查工作。并在审计时对事业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合同、决策等进行审核,以确保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和规章制度是否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同时,要做好对企业财务信息是否真实完整的确认工作,以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无误。若在这些信息中出现了虚假、隐瞒的情况,将会导致国家的财务信息以及社会经济的监控、管理出现混乱。

2.2 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

经济责任审计与一般的审计监督活动不相同,它是通过审计被审计单位中,在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真实、可靠以及合法做出评价的同时,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从上可知,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干部。这一范围的制定是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机构要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等进行审计,从而促进事业单位的稳步发展。

3 提高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措施

3.1 加强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事业单位的发展中,若要有效地加强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这就需要给予内部审计部门一定的权利。在审计中,审计机构应当只接受事业单位管理层的指挥,同时,管理层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人员工作的开展,以保证审计机构不会受到除管理层之外的人员工作的干扰,防止其影响到事业单位经济审计工作的效率,进而保证审计机构独立性的加强。除此之外,在审计机构的工作中,要结合事业单位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所做的审计工作进行有效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从而使得事业单位中的各部门配合审计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2 明确好审计范围与审计目标

在事业单位开展审计工作时,这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事业单位自身实际财务情况来展开,这是对事业单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监控的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发展的经济风险也随之增大,因此,事业单位内部的审计工作要具有前瞻性,要明确好自身的审计范围与审计目标,要做好市场以及经济建设项目的预测判断工作,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

3.3 提高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随着事业单位的发展与壮大,单位内部要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并且招收专业的高质量的审计工作人员。同时,在审计人员的工作中,要定期组织审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培训,不断促进审计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从而做到更好地完成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4 结语

总之,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涵义、特点以及内容与范围的了解,能使得审计机构更加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评价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充分地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不断强化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能,进而促进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许向东.浅析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2,(8).

[2] 黄家慧.如何做好事业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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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行审计体制和机制存在问题

现行审计体制构建于改革开放之初,在制度设计上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烙印和先天性不足,无论是体制、领导干部任免、还是经济利益上都无独立性可言。虽然《审计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双重领导体制,但地方审计机关的人、财、物等都依赖地方政府,特别是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奖惩都取决于地方政府,导致实施审计监督的主体与被审计监督对象共处一个利益主体之内,同时接受同一首长领导。大大降低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加大了审计工作运转对地方财政的依赖性。

(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体系及架构存在问题

我国现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主体——六部门联席会议制从实质上看只是一个临时性过渡机构,与现行审计体制很难融合,同样也不可能进入其他五部门的监督体系。所以从长远看,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固有的本质特征,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体系必将以独立形态进入我国监督制度体系,也就是说,独立、专职的领导干部权力制约监督机构将是合理选择。

(三)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法律依据不足;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委托与责任确定无配套制度予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联系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亟待优化;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操作性较差。

(四)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及风险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审计对象不完整的问题;评价不规范的问题。风险控制方面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检查风险较大。

(五)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实施及结果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主要包括审计力量严重不足与任务重的矛盾较为突出;立项与授权程序不规范问题;实施过程中取证工作存在较大困难;审计结果利用方面存在有选择、有限制的利用审计结果,对其向社会公告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国家治理框架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设计与完善对策

(一)改善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内外部环境,使其具有足够独立性

要使作为国家审计组成部分的经济责任审计具有足够独立性,至少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法理上的独立,二是体制上的独立,三是审计部门领导干部任免上的独立,四是经济利益上的独立。因此,对现行审计体制和机制进行创新很有必要,具体设想:一是对省以下审计机关实行由省级审计机关垂直管理试点,待各方面条件成熟时,再对宪法和审计法中关于审计体制的规定修改为审计机关由中央直接垂直管理,不再由地方政府领导;二是对省、市、县级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任免程序改为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后,由上级审计机关考察决定任免;三是先行对省及以下审计机关经费实行由中央财政负担为主,地方财政为辅,过渡到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切断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联系。

创新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外部环境,提高领导重视水平和社会各界认知水平。经济责任审计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诸如领导的重视程度、部门的配合情况、社会各界的认知水平都会对审计工作产生影响。在诸多因素中党委政府领导对审计监督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因为现实中组织、纪检部门接受领导指令委托审计项目,审计结果最终要报告领导进行决策。如果党政领导从行动上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把审计监督与干部廉政监督及反腐败联系在一起,那么各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必定会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力度必定会加强。同时,要向社会、新闻网络媒体多宣传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监督合力。必将对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功能的发挥起到强有力推动作用。

(二)在国家治理框架下经济责任审计体系、组织架构进行转型

1.在保持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体系和机构的基础上,对其地位和职能予以提升和强化,对其人员编制进行扩充。地位上主要是国家层面:国家审计署设立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由审计署副审计长兼任,级别为副部级,可考虑下设两个司、4个职能处室;地方层面是地方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部门上升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由地方审计机关副职兼任,也可由正职兼任。职能上主要是赋予经济责任审计局独立地经济责任审计监督职能,同时要增加经济责任审计局能直接启动对领导干部的行政问责程序和责任追究及处理机制(违法犯罪要移送其他部门除外)。人员编制上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及地方审计对象的增加和职能扩充的实际,按照三定方案相应地调增机构编制,以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要求,以有利于其在国家治理作用功能的充分发挥。

2.参照国家预防腐败局建制。国家预防腐败局是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其局长由国家监察部部长兼任,其行政级别为正部级。那么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体系完全可以参照这一建制:(1)在中央层面设立国家经济责任审计监察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审计署加挂牌子,由审计署审计长兼任局长;在地方层面设立地方经济责任审计监察局,列入地方政府直属机构序列,在地方审计机关加挂牌子,由地方审计机关一把手兼任局长。(2)经济责任审计监察局的职能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单独设定,但应赋予其独立地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问责职能,同时要赋予其独立地行政监察职能。(3)经济责任审计监察局在地位上要相对独立,中央和地方都要根据三定方案的要求,相应地设置内部职能部门,定岗定编定员,独立地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不断规范审计制度安排,强化其在国家治理中监督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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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责任 审计评价 对策

随着高等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价以被提上议事日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是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的是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所从事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效益性、真实性以及被审计对象的廉洁自律、所做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建设等具体工作和表现得出的总结性评价。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质量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济责任的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是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人格化审计,被审计对象包括实体会计资料和抽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单位经济责任人应负的经济责任做出的综合性评价,它的客观性与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审计结果的质量,也关系到审计风险和对干部使用的引导。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重要前提是经济责任的正确界定,这一前提同时能够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高校经济责任的划分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在高等学校领导干部管理体制中,各部门基本都有正职和副职行政干部各一名。一般来说,正职干部要承担直接经济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要对所有事项都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由正职干部主管或直接签署意见经济事项,应该由其承担直接责任;对其他经济事项正职负责人承担主管责任。

2、集体责任和个体责任。由个人做出的决策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当由当事人承担责任,由集体决策失误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应由集体负责。但在集体做出决策的过程中,一般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在做出表决时个人明确提出异议而未被采纳的,其个人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个人独断专行、违反决策程序造成的经济责任,则应由个人负责。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原则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较为复杂,既包括不以盈利为目标的职能部门、院系等教学单位,又包括以盈利为目的的校办产业的负责人、后勤集团,并且这些部门和企业的经营模式各不相同,因此审计评价的内容也不同。从总体上来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任期内的资产状况。高校的资产主要包括教学科研用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固定资产和材料。审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实验仪器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使用的效率性和维护的完整性。对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评价还应包括固定资产的盈利能力等。第二,任期内的经济决策情况。高校行政、教学部门的经济决策权主要集中在预算经费的收支方面,因此内部的经济民主程度是经济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相比而言,校办企业和后勤集团的经济决策权对提高经济效益有重要影响,对它的审计评价应从决策制度、决策程序合规性与充分性,决策的前瞻性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考察。第三,任期内的预算执行情况。高等学校一般实行一级财务核算,预算经学校审核批准,各部门按此核定的预算开展年度收支计划。各部门在批准的预算内有审批权。因此,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应包括预算编制的合理、可行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预算完成情况等方面。对后勤集团和校办产业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则以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为主。第四,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审计评级工作主要从遵纪守法、个人有无经济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包括贪污、挪用公款、无偿占用公物等问题。

2、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根据上述经济责任审计评级的内容,为正确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保证审计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以及有效执行,审计评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法评价原则。这一原则表明审计评级工作要在法定职权或授权的范围进行;审计评价要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内部规章制度为依据。第二,重要性原则。因被审计对象经常涉及较多经济事项,因此评价时要有所侧重,对重要的经济事项要详细评价。第三,客观性原则。审计评价应以审计人员实地调查取证为基础,经济责任的认定不能脱离客观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在充分分析主客观条件的基础上做出评价,不能带有个人的主观成分,更不能受其他非审计人员意见的影响。第四,相关性原则。保证审计评价的内容应是与经济责任有关的事项,凡是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事项不应进行评价。第五,规范性原则。一是指审计评价用语要恰当、规范,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可信和客观性;二是指对同一类的被审计对象和同一类型的经济事项应按统一标准进行审计评价。

三、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现有法律规章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种种现实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的问题,增加了审计风险的同时影响了审计质量。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模糊性。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的内容。这对开展审计评价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因为这一原因,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往往过于全面。表现为在审计评价过程中把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对象的精神风貌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纳人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和审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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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问题 对策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和国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治理贪污腐败、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有助于全面地识别干部、评价干部。然而,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起步较晚,当前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加以改进。?

一、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1.审计内容实际执行不足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本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然而目前我们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仍是主要围绕“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存在以下不足:

(1)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结合不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围绕“经济责任”这条主线开展的,财务收支审计是围绕“资金活动”这条主线开展的,经济责任涵盖财务收支,因而二者不能等同。现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分注重于对单位的财务收支指标,而对领导干部的宏观经济目标、决策、管理、廉政情况等内容涉及较少。   

(2)向内部控制制度延伸审计的力度不足

企业内控制度设计的好坏和被有效执行的情况,能反映出企业领导人的综合管理水平和管理控制能力。实践证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无效,往往导致经营管理不善,企业内部损失、浪费严重,违纪违法,舞弊现象不断发生。因此,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也是企业领导人正确履行其任期经济责任的有效手段。但是,由于内控制度本身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使得对内控制度的评价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难点。

(3)账面审计和账外审计结合不足。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违纪违规问题更多地表现为账外的经济活动和资金体外循环。一是,目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多地停留在就账查账上,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发现领导干部的经济问题。二是主管单位审计与相关单位延伸审计的结合不足。现实中,相关单位往往是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资金的“避风港”,现实审计工作中往往忽视对其的延伸审计,忽视通过账账核对从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2.经济责任的界定较困难

领导意味着责任,权利意味着风险。领导干部,特别是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其职责履行不当,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损失时,理应受到相应处理。但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准确界定经济责任存在一定难度。

    3.缺少具体操作的、统一的审计评价体系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体系不统一,例如存在评价内容超出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和内容,偏离了经济责任审计这个主题;或者是采用财务收支审计的相关指标,对效益性目标缺乏合理明确的规定等等。缺乏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体系,这就使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随意性较大。

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措施

1.扩展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

首先,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从“财务型”向“绩效型”转变。绩效审计是现代审计的发展方向和审计转型的重要标志。经济责任审计从本质上讲就是绩效审计,也必须定位于绩效审计。各类经济责任审计都必须按照这个要求,转变审计理念,抓住审计重点,提升审计水平。

另外,要注意完善内控制度审计程序和方法。第一,结合审前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业务程序等,对其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有初步的了解。第二,采用人员询问、现场观察等方法,测试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程度。第三,进行实质性测试。审计人员通过搜集确切证据,更确切地评价内控制度的严密性、有效性及合理性。第四,对内控制度进行综合分析,以便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情况形成整体认识。

2.明确经济责任的认定

《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明确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应注意界定以下责任:

首先,正确界定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领导干部除负责经济工作外,还要负责人事、行政、党建等方面的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决定审计人员仅需关注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或与行使该职权有关的情况下发生的经济责任。

其次,正确界定前任、后任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特定时期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而经济活动具有连续性,这就存在前任领导的决策、效果都反映在后任期间。因此,审计时划清前后任责任,前任的功过是非不能计算到后任身上,后任的经济责任也不能推给前任。

第三,正确界定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均应界定为领导干部的直接责任。若领导干部没有尽其领导或管理责任时,下属部门或单位出现了问题,应界定为领导干部的主管责任。

第四,正确界定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经济活动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因领导干部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主观因素导致的国家、集体财产流失属主管责任;而因自然灾害、上级指令、通货膨胀或进行探索性改革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形成的失误,应属客观责任。

第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经济责任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不能用现在的法规条文去衡量当时的决策。

第六,经济责任审计还要从以往单一的集体问责向突出个人问责转变。分析近年来存在的同类的审计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其深层次根源在于对个人问责不够。因此,在今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应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要突出“个人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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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审计对象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已经成为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对策,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树立和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信誉度,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内部审计特点导致的审计风险

1 在目前的内部审计队伍中,还有部分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审计工作还不规范。特别是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缺乏相关操作标准,致使审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这些制约着审计人员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经济条件下获取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从而容易产生审计质量上的风险。

2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权威性不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易受上层或局部利益的驱使或人事、人际关系的限制和影响,有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由于内部审计地位的限制,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在取证的关键时刻,有时会遇到阻碍。导致审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造成人为的审计风险。

3 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滞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尚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审计人员往往只能依据常规的审计工作经验来进行。另外,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大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和评价的难度,带来潜在的政策观念上的审计风险。

4 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模糊,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受托管理关系尚未完全建立。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往往难以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有时难免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够、支持不足,客观上弱化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在对所有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两种体制下,其目标、职能作用不尽相同。由于上述原因,内部审计的责权自然难以清晰界定,定位模糊,进而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主动性产生影响,审计的风险意识自然不强。

5 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风险。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容易产生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处理风险、成本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经济活动十分繁杂,而人事部门要求的时间又十分紧迫。审计人员往往顾此失彼,容易产生客观的风险。

(二)审计外部的原因造成的风险

1 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薄弱带来的风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会计资料失真;个别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甚至将很重要的原始单据或账簿丢失,造成会计资料不全;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没有交接手续,甚至不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致使内部审计人员无从审查真实情况。

2 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低带来的风险。一些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还很薄弱;有的单位虽然建立健全了许多制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的单位出于某种目的或迫于指标压力,粉饰、虚夸业绩。这些问题往往带来做假账、编制假报表等现象。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或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会耗费内部审计人员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给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极易形成审计风险。

3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工作,由于直接涉及到人,所以比较敏感。由于受审计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从审计的角度认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而且,随着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多,其违法违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审计难度、审计风险呈现出上升趋势,个人的经济问题、廉政情况等仅仅依靠单方面的查账是得不到确切结果的。因此,审计结论与对审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差异,隐含着被动的风险。

4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属于事后监督,审计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另外,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于审计结论疏于落实,对查出的问题也是查得严处理得轻。这客观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也给后任领导和被审计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与对策。我们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有效提高抗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并力争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审计风险。

(一)在审计对象选择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有些离任经理(厂长)是必须审的,有些则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在征得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下,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以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比如领导人员已被提拔任用了,并且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我们认为最好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因为这样的审计往往是成绩多,不足少。实际上,一旦该领导出现问题,审计风险就很大。另外,领导人员已被纪律检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必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总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上“宁缺勿滥”,是比较符合“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的。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 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通过 分析企业盈亏、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员工工效、成本控制等一系列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经济责任指标和影响因素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并进行关键环节详细核对和审查,以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通常重点内容如下: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充分维护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围绕责任目标量化并细化审计内容。企业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可控费用、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时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

(2)加强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核。审核资产应依据企业提供的实物盘存资料及相关的账、证、单和经济合同,审核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长短期投资和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将责任人任期终了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额、任期内形成的有问题存货、固定资产增减内容、长短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在建工程支出及合同进度作为主要内容审核清楚。审核资产额中的费用支出,应同核实损益结合起来。将票据充抵现金及充抵银行存款的支出、未按受益时限摊销的费用、虚列应收款的支出以及挂账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等应列未列损益核算的资产作为审核的主要内容。区分资产中费用支出的合理挂账,以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审核负债,应当以任期举债、举债用途及效果为主要审核内容;审核损益应与核实资产负债相联系,将任期内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反映的盈亏额与任期内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等影响损益真实核算的相关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核实损益的真实性。

(3)关注债权债务真实性。债权债务的审核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内容,包括审核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有问题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责任人经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和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依据其他相关合同,审核其他往来。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有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这些应是深度审计的内容。债权债务审计是离任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3 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 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控制风险。可积极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召开相关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座谈会,多向基层员工了解情况,与相关企业和部门取得联系,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还可考虑适当引人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并结合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和制度基础审计模式,达到提高审计效率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5 建立和实行承诺制度,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向审计组承诺,审计人员向项目主审承诺,项目主审向上级领导承诺。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6 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在经济责任的认定和评价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经济责任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们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某单位2003年底有不良资产损失205万元,是某领导任职期间形成的。是不是就要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经进一步分析,205万元不良资产损失中,其中大部分是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补提折旧形成的。经过客观分析,不应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所以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 重点确认离任者任期期末资产状况。为正确反映企业状况,科学界定被审计领导的经济责任,对以下情况应予以反映:一是三年以上没有发生变动、失去追索权力的应收账款;二是存货中已列入呆滞商品、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已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三是已列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的不良资产;四是按规定应摊未摊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五是在一定期限内未见成效的重大投资项目及其他应揭示的事项;六是有可能发生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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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风险;审计对象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一样。审计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如何正确认识和有效防范经济责任审计风险,已经成为内部审计人员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研究其成因及防范对策,对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树立和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信誉度,保护内部审计人员的自身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内部审计特点导致的审计风险

1 在目前的内部审计队伍中,还有部分审计人员的执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审计方法和手段落后,审计工作还不规范。特别是实施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时,由于缺乏相关操作标准,致使审计工作的随意性较大。这些制约着审计人员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经济条件下获取适当、有效的审计证据,从而容易产生审计质量上的风险。

2 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不够,权威性不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易受上层或局部利益的驱使或人事、人际关系的限制和影响,有时无法做到客观、公正。另外,由于内部审计地位的限制,在进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实际工作中,往往得不到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在取证的关键时刻,有时会遇到阻碍。导致审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造成人为的审计风险。

3 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滞后。当前,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还不够规范。尚没有操作性较强的审计评价体系和标准。审计人员往往只能依据常规的审计工作经验来进行。另外,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加大了审计人员职业判断和评价的难度,带来潜在的政策观念上的审计风险。

4 经济责任审计定位模糊,风险意识不强。目前,国有企业产权关系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受托管理关系尚未完全建立。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人往往难以准确定位自身的价值取向。有时难免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够、支持不足,客观上弱化了内部审计的职能。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在对所有者负责和对经营者负责两种体制下,其目标、职能作用不尽相同。由于上述原因,内部审计的责权自然难以清晰界定,定位模糊,进而对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审计人员的主动性产生影响,审计的风险意识自然不强。

5 经济责任审计时间紧、任务重形成的风险。人事变动一般具有批量性,在短期内容易产生审计力量不足的现象,使内部审计人员难以处理风险、成本和效率之间的矛盾;而且,经济责任审计涉及的时间跨度较大,有的甚至长达十几年,经济活动十分繁杂,而人事部门要求的时间又十分紧迫。审计人员往往顾此失彼,容易产生客观的风险。

(二)审计外部的原因造成的风险

1 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薄弱带来的风险。在实际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不规范,导致会计资料失真;个别会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不认真,甚至将很重要的原始单据或账簿丢失,造成会计资料不全;有的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时没有交接手续,甚至不提供真实的会计资料,致使内部审计人员无从审查真实情况。

2 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低带来的风险。一些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还很薄弱;有的单位虽然建立健全了许多制度,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还有的单位出于某种目的或迫于指标压力,粉饰、虚夸业绩。这些问题往往带来做假账、编制假报表等现象。被审计单位的舞弊行为或管理上的薄弱环节,会耗费内部审计人员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给审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极易形成审计风险。

3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审计法人,评价自然人”的工作,由于直接涉及到人,所以比较敏感。由于受审计手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只能从审计的角度认定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在其任期内的经济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而且,随着经济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增多,其违法违规行为也越来越隐蔽,审计难度、审计风险呈现出上升趋势,个人的经济问题、廉政情况等仅仅依靠单方面的查账是得不到确切结果的。因此,审计结论与对审计的期望值之间存在差异,隐含着被动的风险。

4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往往是“先离任,后审计”,属于事后监督,审计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另外,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经济责任审计在内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后就结束了,对于审计结论疏于落实,对查出的问题也是查得严处理得轻。这客观上影响了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也给后任领导和被审计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防范

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存在是必然的,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与对策。我们应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有效提高抗风险的意识与能力,并力争通过有效的防范措施,规避审计风险。

(一)在审计对象选择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有些离任经理(厂长)是必须审的,有些则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规避审计风险,在征得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下,不宜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可以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比如领导人员已被提拔任用了,并且可能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公正进行的,我们认为最好不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因为这样的审计往往是成绩多,不足少。实际上,一旦该领导出现问题,审计风险就很大。另外,领导人员已被纪律检查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必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总之,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上“宁缺勿滥”,是比较符合“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的。

(二)在审计内容、程序、方法等方面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注重内控制度的评审,预测潜在风险。内控制度评审是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且其本身也可起到防范审计风险的作用。若内控制度不存在、不合理、不健全或执行乏力,就必须实施详细全面审计并予以提示,从而降低风险。并且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与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和管理能力是息息相关的,加强内控制度的评审,则奠定了对责任人评价的基础工作,可以提前预测潜在的风险。

2 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和范围,规避风险。经济责任审计一定要限定在审计所规定的范围和内容之内。通过 分析企业盈亏、资产保值增值、生产经营、员工工效、成本控制等一系列反映企业真实情况的经济责任指标和影响因素来确定审计的重点,并进行关键环节详细核对和审查,以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对在审计中未涉及到或虽然已涉及到但未获得充分证据或难以分清责任的事项,不做任何评价,规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通常重点内容如下:

(1)注重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明确了责任人任期内各项考核指标,审核经济责任目标,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在充分维护责任目标的基础上,围绕责任目标量化并细化审计内容。企业经济责任目标一般包括销售、可控费用、利润、固定资产投资、资产保值增值等,实施审计时则应围绕上述内容,拓展和延伸审计内容。

(2)加强对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核。审核资产应依据企业提供的实物盘存资料及相关的账、证、单和经济合同,审核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长短期投资和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将责任人任期终了货币资金的实际结存额、任期内形成的有问题存货、固定资产增减内容、长短期投资损失或收益、在建工程支出及合同进度作为主要内容审核清楚。审核资产额中的费用支出,应同核实损益结合起来。将票据充抵现金及充抵银行存款的支出、未按受益时限摊销的费用、虚列应收款的支出以及挂账的待处理资产净损失等应列未列损益核算的资产作为审核的主要内容。区分资产中费用支出的合理挂账,以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审核负债,应当以任期举债、举债用途及效果为主要审核内容;审核损益应与核实资产负债相联系,将任期内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反映的盈亏额与任期内应摊未摊、应提未提、应付未付、应转未转等影响损益真实核算的相关内容作为审计重点,以核实损益的真实性。

(3)关注债权债务真实性。债权债务的审核是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可或缺的内容,包括审核责任人任期内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结清情况、债权的变现能力和举债偿债能力、有问题账款的成因及潜在损失等。责任人经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应作为重点审计内容。依据购销合同、相关票据审核应收、预付和应付、预收等往来账项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依据其他相关合同,审核其他往来。逾期应收款、不良举债、结算中形成的有问题资金和任期内发生的坏账损失,这些应是深度审计的内容。债权债务审计是离任审计中不容忽视的一项重要内容。

3 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预防风险。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规范,从确定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到最终审计结论等每个环节都要按法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避免审计人员执法的随意性,预防程序不当引发风险。

4 运用科学有效的审计方法,控制风险。可积极拓展审计线索的来源,采用个别谈话的方式,召开相关领导、中层干部、管理人员座谈会,多向基层员工了解情况,与相关企业和部门取得联系,查账与查实有机结合,避开表面信息的干扰。还可考虑适当引人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并结合账目基础审计方式和制度基础审计模式,达到提高审计效率和控制审计风险的双重目的。

5 建立和实行承诺制度,减少风险。分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被审单位向审计组承诺,审计人员向项目主审承诺,项目主审向上级领导承诺。在常规的财务审计过程中。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性,并针对其薄弱环节及时加以纠正,督促其整改,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并做好审计资料的有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并能够减少审计风险。

6 加强复核、征求意见、化解风险。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关的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在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规范操作,严把质量关。如制定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制度,在满足对审计工作底稿复核的要求的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外,对每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报告,可组织有关主管进行反复讨论修改;对出具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力求措词适当、评价公正,经得起推敲;对于审计中未涉及和证据不充分的问题不做评价、不下结论;审计报告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领导人的意见,认真落实不同意见并妥善处理。这样,才能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化解、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审计风险。

(三)在经济责任的认定和评价上注意审计风险的规避

1 经济责任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我们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某单位2003年底有不良资产损失205万元,是某领导任职期间形成的。是不是就要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经进一步分析,205万元不良资产损失中,其中大部分是执行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补提折旧形成的。经过客观分析,不应认定为该领导的责任。所以进行经济责任认定,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 重点确认离任者任期期末资产状况。为正确反映企业状况,科学界定被审计领导的经济责任,对以下情况应予以反映:一是三年以上没有发生变动、失去追索权力的应收账款;二是存货中已列入呆滞商品、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已过期、失效、变质的商品;三是已列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的不良资产;四是按规定应摊未摊的待摊费用、递延资产;五是在一定期限内未见成效的重大投资项目及其他应揭示的事项;六是有可能发生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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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基本理论; 再认识

历经二十余载的实践,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体系已经初步形成,但学术界对其基本理论的认识还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因此,有待重新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真面目。

一、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0)等法规文件站在国家审计的角度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规范,往往造成这样一种认识的误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计机关。实际上,经济责任审计不应局限于国家审计范畴内。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审计,也是建立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基础上的。而受托经济责任不只是存在于国家(财产所有者)与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负责人之间,受托经济责任也存在于任何一个企业的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于企业不同的管理层次之间,存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上下级之间。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一样,其审计主体也可以是各层次的内部审计部门,向上级报告下级负责人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如果股东委托注册会计师来鉴证经理人的责任履行情况,那么审计主体也可以是注册会计师。

二、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界定

(一)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理论界定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理论界定可以从下列三个层面来分析。

1.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空间范围分析。从空间范围来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必然是被审计单位的领导人员(责任人)。201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0)就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涵盖从乡镇级到省部级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然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人员(责任人)作为单位负责人时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认定,因此,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将领导人员脱离于所在单位之外来进行。也就是说,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要由单位领导人员扩展到其所在的单位,并延伸到其所在单位的所属单位。

也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空间范围还可能包括除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及所属单位以外的与领导人员经济责任相关的其他单位,如领导人员所在单位的供应商、客户等。事实上,这些“其他单位”是没有义务接受审计的,不能将其纳入审计范围,只能对其实施一定形式的询问、走访,或者函证。也就是说,“其他单位”只是配合经济责任审计,而不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之一。

2.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实质内容分析。学术界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内容有多种不同的观点,比较有代表性和权威性的观点出自《规定》(2010)。《规定》(2010)中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重要投资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领导干部对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等。为了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规定》还强调审计时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从业)规定情况等。

对于上述观点可以做出这样的概括解读: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就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再加上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然而这种观点可能导致两个误区:①混淆了责任性审计与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的关系,把经济责任审计看成是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责任性审计的和,经济责任审计完全可以取代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亦或是经济责任审计似乎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了。而事实并非如此,经济责任审计既不能取代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也不能被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所替代。②误以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内容是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实际上评价与认定被审计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要实现的目标,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要在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中来体现。

经济责任审计既然是一种审计,它的对象就应服从总的审计对象的界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只不过此时对经济活动审计是要实现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的目标。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

3.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表现形式分析。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既然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其表现形式即载体就应是反映这些经济活动的会计资料及其他各种资料,包括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经济合同、考核检查结果、业务档案等资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其他有关资料。

(二)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实务确定

在审计实务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可按照如下原则来确定。

1.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目标是责任性,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因此,凡是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有关的,即与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有关的体现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方面,都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而与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无关的方面,如,私人财产及其来源,个人的政治素质、生活作风等,与经济责任履行无关,则不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属于纪检监察监督的范围。再如,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果是通过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来体现,则属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也就是说,要区分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

2.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法定职责来确定审计内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期法定职责包括两层含义,其一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间的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而不是任职之前及之后的期间,所以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当是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其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需要注意的是,经济活动的后果往往有一定的延后性,所以责任的评价与认定时点可能是任后,即任后界定在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其二是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负责且能够负责的经济责任,而对于被审计领导干部不应或不能负责的经济活动就不应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例如石油公司价格倒挂储油、公交运营票价低于成本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是被审计领导干部无法负责的,就不应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三、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对象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范围,较为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评价;二是对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评价。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失偏颇。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主体是人(领导干部),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所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象)只是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而不是其所在的单位。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审计主体应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评价。其评价的内容应根据经济责任的内涵全面确定,经济责任是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依法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包括积极经济责任与消极经济责任。所谓积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履行的岗位经济职责;所谓消极经济责任,是指责任人(被审计领导干部)没有履行好自己的经济职责而按规定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经济责任审计只有做这两个方面的评价,才是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做出辩证、客观、全面评价。既要避免只评价积极经济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变成经济业绩考评;也要避免只评价消极经济责任,使经济责任审计变成经济问题监察。即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既要包括积极经济责任的评价,也要包括消极经济责任的评价。

(三)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

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评价内容需要按照具体评价对象的不同而分别确定。评价应当与审计内容相统一,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恰当地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

(四)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直接影响领导干部的聘任,因此,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必须坚持恰当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经济责任评价要客观地反映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实际业绩与不足,避免由于证据不足、个人主观意识等造成的人为误评。

2.全面性原则。经济责任评价不但要充分考虑缺陷,还要充分考虑贡献,全面评估领导干部任期的成绩与不足。

3.公正性原则。根据有关问题的性质,比照公平、明确的评价标准,分清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

4.发展性原则。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不但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任期行为在任期产生的后果情况,还要充分考虑领导干部本任期行为对今后单位(或社会)发展的贡献。

四、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

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人们的认识还不一致,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王琼旭: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职务行为影响其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及效益进行归责,并做出审计处理和评价(安徽审计信息网2007)。

孙宝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国家机关、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中国政府网2010)。

审计署: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特指我国在近些年来出现的旨在明确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经营管理责任而进行的一种审计活动(领导干部审计知识读本2003)。

国资委: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定义是对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确切而简要的说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义应表明审计的本质。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应定义为“审计主体依法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从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认定与评价的活动。”

【参考文献】

[1] 吴秋生.责任两面性与经济责任审计[J].会计之友,2010(6):124-131.

[2]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S].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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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审计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内涵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部门对企业领导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所进行的审计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在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把审计结果人格化,将审计结果落实到人的经济责任制。它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1 审计的评价标准具有多重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既是实施审计时据以判断是非、评价优劣的准绳,又是提出审计意见、做出审计决定的根据。由于审计客体的差异性和审计内容的复合性,决定了审计评价标准有多重性。在进行审计评价时,既应该使用对企业财务审计的评价标准,还应该使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的评价标准,也需采用对个人受托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2 审计的目的具有明确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对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鉴证的基础上,确定企业领导人在其任职期内应负的责任,为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考察、评价与使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3 审计的内容具有综合性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不是以单一的审计事项作为内容,而是既涉及常规审计的内容,又涉及专项审计的内容,需要综合运用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来确定企业领导人任职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在任职期间的管理行为和结果来评价其管理水平高低及应负责任大小。

4 审计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一般来说,审计是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作为审计对象,以会计期间来划分审计与非审计内容。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直接对象是企业领导人,由企业领导人的任职期限来界定应审计的内容,直接审计的内容是企业领导人所在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的经济活动。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标准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本着实事求是、责任分明、准确性的原则,公正地分析客观环境、基础条件等因素对企业领导人员的影响,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经济责任与非经济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在审计评价中应以数字为基础,对没有审计、评价依据不明或者证据不足的事项不作评价,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群众关系和领导作风等内容不能超越审计职能进行评价。

1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强制标准。强制标准主要是对企业领导人员在企业经济活动中必须履行的职责或者是必须要达到的目标进行评价的依据。该标准不仅规定了达标者可以享受的明确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未达标者应该承担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这些规定都具有强制性。对于石油企业而言,这种强制标准主要有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府或者上级相关部门下达的管理目标,厂长或者经理的任职目标等。

2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观标准。主观标准指的是企业独立制定的、争取实现的内部目标,或者是政府部门制定的鼓励性指标,这类标准适用于对企业单位内部人员的分解考核,不属于政府部门的强制性范围。对于石油企业而言,适用主观标准的内容主要有企业单位的自订计划、上级部门的指导性计划、会计核算达标单位和ISO质量体系认证等等。

3 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业、地区标准。行业、地区标准是指以本地区、本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作为评价标准,该标准包含三个方面一是行业管理规定,即各个行业关于本行业的具体的办法、制度和行业标准。二是行业的平均水平或者先进水平,应该是公认的,并有一定时期积累的平均值。三是不同地域的行业标准值是有区别的,每一个行业的标准值应根据不同的区域范围分类。对于石油企业而言,也应根据企业所在区域范围的石油行业平均值或先进水平制定自己的制度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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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5、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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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前控制阶段

(一)推行领导干部签订经济责任书制度 在教育系统推行建立经济责任书制度,对推进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明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对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经济责任书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联合制定,并经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干部轮岗聘期初始签订,主要应具备如下责任内容:(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本单位有关财经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管理制度,履行经济管理职责。(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单位经济责任。(3)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4)负责管理所属资产无重大人为损毁,保证其安全完整。(5)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没有违规违纪问题。(6)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程序合规合法。(7)离任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好交接工作。(8)委托人,受托人,日期,说明等内容。

根据各单位职能,责任内容应目的明确,符合实际,人、才、物等关键部门的经济责任书还应包括针对性内容,如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书还应包括:负责单位基建及修缮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单位基建、修缮投资计划,不得自行确定计划外工程项目和超计划工程项目;不得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者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内容。

(二)确立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确立,应建立一种“三上三下”的确立程序(见图1):

“一上一下”:组织部门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或校长办公会)制定的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和制度,提出下一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委托建议,上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同时下达到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计部门);

“二上二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时间和审计队伍的配置情况,合理安排基建、财务、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分配,同时将近三年已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项目标注出来,提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草案,上报主管及分管领导审批,相关领导将审批后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计划下达到审计部门;

“三上三下”:审计部门将审批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名单上报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下达正式“审计委托书”,审计部门据此执行。

(三)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承诺制 审计承诺制是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实施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有关情况进行的客观陈述和保证。实行审计承诺制可以约束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向审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情况,同时可以就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的提供确定相应的责任人,便于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追究责任时确定责任人。

二、事中综合评价

(一)合理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 首先,行政预算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各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其中对预算经费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评价预算制定的合法合规性、预算制定的准确性、预算支出的合法合规性、预算支出产生的效益性等;对科研经费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评价科研经费的使用是否有据可依,依据是否充分,经费的使用和科研经费产生的效益状况等;对专项经费情况进行审计评价,主要是评价专项经费开支的用途及范围是否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的财务规定等。(2)任期内资产状况。主要评价资产购置论证程序的科学性、采购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采购审批环节的有效性、资产保管的完整性、资产领用的合规性、资产使用的有效性等。(3)内部控制情况。主要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4)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主要评价制定决策的数量和质量、决策机制的有效性、决策内容的合法性、决策程序的民主性、规范性、决策对未来产生的效益情况等。(5)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损失浪费情况等。其次,对校办企业、独立核算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部门负责人(含承包单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还应关注是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本单位有关规定和企业内控制度对企业经济活动履行全面管理职责;任期内与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目标责任制有关的各项经济指标或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有无违法经营问题等。

(二)设立经济责任评价指标 根据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审计内容,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主要应从经费情况评价指标、资产情况评价指标、内部控制情况评价指标、决策目标评价指标、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指标5个方面设立,具体见表1:

(三)综合评价 在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应科学合理的确定评价方法。根据审计实践,采用综合评价法、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即在指标分解时将总分设为100分:首先,根据审计内容将指标分解为上表五个方面,根据审计情况逐项扣减,如办公经费支出比率高于目标责任,扣1-5分;资产购置程序不合规,扣1-5分;采购可行性论证不足,扣1-3分等。其次,将审计结果与国家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相比,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目标相比,根据比较结果的相关率修正得分。第三,依据最后得分多少来区别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90分)、基本称职(60-8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经审计发现被审计领导干部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论得分多少均评价为不称职。

三、公示审计评价结果

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是指向社会公示审计结论,通常公示内容为审计机关的审计意见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内容,也是审计评价体系的关键一环,既可以使审计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也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认可度。公示可以对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及其处理情况、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还可以对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的单位和个人的审计情况进行公示。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应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审计评价结果的公示必须经审计机关主管领导批准,涉及重大审计事项的,还应经上级审计机关批准同意;二是公示的范围应控制在本单位范围内,避免网络转载,产生其他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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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周章理工作单位:人民银行南丰县支行

基层人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

1.审计内容全面转型有待突破。如何进一步弱化与经济责任关系度不高、纯基础性的操作业务仍存在一定难度。虽然经济责任审计突出了审计重点,改变了履职审计与离任审计同质化的问题,更加突出领导干部经济方面的履职情况,但在实践中,部分试点行还是存在多查一点多放心的思想,没有完全脱开履职审计的路子。同时,领导干部分管与经济责任无关的业务部门是否要查、要查多深等,各试点行意见不统一,查出的一般业务性质问题如何在离任审计报告中反映也是比较突出的问题。3.责任界定不够细化。目前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认定划分为三类(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责任界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被审计单位存在某方面的经济责任问题,在确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时,往往找不出领导干部亲自组织办理,或授意、指使、强令、纵容下属违纪的证据,而事实又是根据其意见办理的结果,造成界定其直接责任缺乏证据支持,界定其主管责任也缺乏与事实相符的证据支持。同时一些问题发生在现任领导任期内,而根源却在前任领导产生等,影响了离任审计工作质量。4.信息化审计手段程度不高。目前离任审计工作主要是依靠手工操作,与当前各个业务部门新系统频频上线形成对比,大量的手工操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效率和效果。目前已开发的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小软件有国库系统数据检查软件、会计财务方面检查软件,但与实际相比,特别是与外部审计相比都还不成熟。

基层人行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设想

为转变审计理念,创新审计方法,基层人行要在深刻领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精髓实质的基础上,探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在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中运用的具体方式,切实加强审计管理,进一步推动内审工作的转型。1.正确定位,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根据《规定》中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界定,明确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中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各分支机构“一把手”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会计核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责任为主审方向,侧重从政策水平、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业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入手,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2.加强领导,细化经济责任审计流程。根据《规定》中“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的有关规定,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领导,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汇报沟通审计工作思路、方法和结果,细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和要求,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过程和步骤,全面、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仅要进点张贴公告,认真听取个人述职,了解和掌握审计对象履行职责的自我评价,而且要认真进行问卷调查,广泛听取群众对领导干部履职的评价,对普遍性问题进行重点实地检查审计。3.准确定性,严格依法界定审计内容。根据《规定》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规定,严格界定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应以财务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为重点,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和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同时,要明确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职责、审计的责任认定、审计报告的内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审计的工作纪律等方面内容,督促领导干部勤政廉政。4.明确责任,多层次界定经济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内审操作规程》对审计责任的认定,主要是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确认审计对象所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参考政府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人民银行对经济责任的划分可以分四个层次进行界定: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二是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间接责任主要是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四是过失责任与故意责任。5.优化手段,提升审计人员素质。一方面通过加强培训或者以查代训方式,不断提升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审计质量;另一方面,注重提升审计手段的科技含量,减少手工操作,全面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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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责任审计

在分析研究经济责任审计中内控评价的应用,首先就应该对经济责任审计进行分析的理解,从其含义、目的、作用等方面进行透彻的了解经济责任审计,从而才能从根本上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这一工作的重大意义。

1.1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是审计产生的客观条件,审计的目的是能够保护财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会计资料是真实可靠的,明确财产经营管理者所应该承担的管理经营责任。因而,从广义上说审计就是经济责任审计。

狭义的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是指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承包经营责任人在其任职期间内或者承包经营期间,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负责,并应按规定进行的审计活动。

1.2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与常规的审计是有区别的。常规的审计工作是希望通过审计能够维护相关经济法律政策,改善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标是为了能够将经济责任人在其任职期间内,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划分,为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1.3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其主要的功能体现在保护财产的完整和安全上,有利于保证财产的保值和增值等方面,同时能够有利于建立健全对经济责任人的监督管理体制,能够促进建设廉政政治。

1.3.1有利于经济责任人监督管理制度的加强和完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的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人的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其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也随之增大,有权力就要有监督,因而对于经济责任人考察监督机制的也提出了迫切的需求。经济责任审计实质就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责任的监察制约,权利与义务相结合,要求定性定量,责任到人,在经济责任人自己提出的任期目标的指导下,分析考核相关的经济情况,对其任期的工作业绩提供客观评价的依据。

1.3.2有利于规范经济责任人的行为

经济责任审计的立足点是财政收支,经济状况,而其目标是在于查明个人的经济责任,对事对人相互作用,客观而实在,并且,一般审计的对象是该经济责任人整个任职期间的财经状况,这个时间一般都比较长,往往包括对各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这样也比较容易发现问题,有利于发现并揭露腐败分子,使之得到相应的惩处。此外,经济责任审计还有利于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能够方便及时的发现财务管理的漏洞,完善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有利于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从一定程度上反作用于经济责任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促进了廉政执政的建设。

1.3.3有利于客观公正地鉴定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真实、客观的反应了经济责任人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情况,帮助继任者了解接任单位的真实情况,减少继任者的工作阻碍,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适应期,降低了工作成本,有利于继任者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同时经济责任审计明确离任者的经济责任,有利于工作的交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客观公正的鉴定经营业绩和经济责任。

2.内控评价

内控评价就是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多作用于公司企业。主要是指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依据相关职权,全面评价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评价报告,得出相关评估结论。

董事会或者类似的权力机构是内部控制评价的主导,负责设计和运行内部控制,并对出具的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内控评价的对象,有效性就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对目标实现的合理程度,包括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以及运行的有效性。内控评价对象的有效性又可以将内控评价细分为相关内部控制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并且其设定的资产目标是合理完整的,保障其安全性,并且该内控评价是符合公司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的,具有有调控性。

内部控制评价是需要时间来完成的,其是由各个不同阶段、不同环节构成,是一个动态的评价过程。

2.1内控评价的具体内容

内部控制评价针对的是企业通过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所能完成的控制目标。因而,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应是针对内部控制资产目标、合规目标、经营目标、报告目标和战略目标五大目标进行的全面评价。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风险评估评价、内部环境评价、信息与沟通评价、内部监督评价和控制活动评价。

2.2内控评价的原则

内控评价有其本身的特点决定其应当遵循相应的原则,从而发挥其本身应有的作用,更好推动公司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首先,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就是指评价工作应当全面,涵盖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各个方面范畴,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计划应当包含个各种业务往来及日常事务事项,做到全面而没有遗漏。

其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就是指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的基础上,对于评价内容要侧重重点,关注重要的业务单位和业务往来,关注业务投资中风险较大的区域。

最后,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就是要求评价工作应当是对事不对人,减少主观性因素的干扰,客观的揭示经营管理现有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不偏不移,做到公正客观,根据事实状况评价。

3.经济责任审计与内控评价的关系

由上文可以得知经济责任审计和内控评价之间是存在不同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主要合理保证了经营过程中的各个方面,而经济责任审计是根据上级机关的具体审计目的觉得审计关注点,主要是针对经济责任方面的审查监督,更注重于结果的责任的界分;内部控制评价更多的是通过得到的评价结论来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以及指导企业的经营方向行为,而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审计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是对干部政绩的考核,是一种监督。

但是同时,也应该承认两者之间存在联系,内部控制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并且评价的方式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常用的手段,对于审计工作的深入全面展开起到促进作用,内控评价得出的相关结论也是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合法合规性的体现。

4. 经济责任审计中内控评价的应用分析

内控评价作为一种评价手段被越来越多的运用到企业管理制度中去,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同时也健全完善了企业的管理结构,因而,审计人员也将内控评价作为出具更为全面有内涵的经济责任审计结论的手段,内控评价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然得到越来越多的使用。

4.1两者具有相似的工作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概括的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真实、合法、具有效益的经济事项;制定、维护并执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机制。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听从上级部门的决策安排,实现社会责任,领导人在履行相应的经济责任过程中要综合考虑经济效率、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

内控评价主要围绕的是企业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上文已经进行过阐述),并结合相应的规范制度制定的。内部环境的评估主要就是对社会责任的评价,这一结果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中关于责任人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审计情况;对于企业文化的评价则是对于社会责任实现状况的审计结果,因而,可以说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与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是相互吻合的,其结果是可以通用的。

4.2两者使用相同的手段

经济责任审计多采用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其中方法,针对比较复杂的情况的时候,经济责任审计也会采取抽样的方法,选定样本从而进行审计,这与内控评价所规定的的手段,即访谈、问卷调查、测试、抽样调查、实地考察、分析比较、观察、重新执行器内涵上是基本一致的。

4.3两者具有相似的缺陷

从实质上讲,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在缺陷存在相似性,导致内控重大问题的行为会影响经济责任审计中的责任的认定。具体的说会导致内控行为出现巨大偏差的行为主要可以概括为:徇私舞弊行为、监督机制匮乏、任意更改报送文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缺乏完善的制度约束、人才流失等,这些行为主要影响的就是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这样的行为在经济责任审计时同样无法客观公正的进行经济责任的认定,容易滋生腐败,从而破坏审计的目的,不利于廉政建设。

4.4两者的互补性

在经过大量的实践工作不难得出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是可以互补的。

在经济审计责任的实际应用中,审计结果多是对前任工作状况的总结和整改,并没有提出相关的意见建议,从而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的完善,社会责任的承担,并且审计的内容由于政策等的影响具有局限性,更加注重于廉政方面而相对忽视了发展,使得审计结果缺乏指导意义,并且由于审计时间的局限,审计工作并不能监督日常的工作。

而内控评价则不同,由于内控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相对齐全,使得评价的体系相对成熟完善,评价结果更能全面的反应经济活动的过程,并且内控评价的时间相对自由,使得其更具有日常的监督效果,弥补了经济责任审计的不足,能够实质的推动经济的发展。

同时,由于内控评价的主体是董事会或者相关权力机构,所以,内控评价缺乏相应的独立性,容易受到主观的影响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这一点上,经济责任审计由于是由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更具有客观独立性,克服了内控缺乏独立监督的缺陷。

所以,内控评价和经济责任审计是相辅相成的,相互影响,并能够互补对方不可避免存在的客观缺陷,两者相互结合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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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现代企业 经济责任 审计 重点内容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要快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求,增强企业经济效益,保证财产安全与会计资料可靠真实,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重要保障,它能强化干部的监督管理,准确评价与使用干部,规范干部行为,揭露腐败分子,还能客观鉴定企业前后任的经济责任与经营业绩,以确保企业工作交接的明确性与连续性。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述

经济责任审计所指的是在企业领导任职期间,审计机构对企业负债、资产及损益等情况,以及相关经济活动负有经济责任的审计鉴证、监督与评价活动。在财务收支审计前提下,将审计结果进行人格化处理,落实到人。经济审计责任主要包含下列四方面内容,一是审计评价标准的多重性,审计评价标准作为是非判断与优劣评价准绳,是审计意见与决定根据,审计内容复合性与客体差异性,使得评价标准存在多重性,在审计评价标准中,不仅应用企业财务审计评价,还应使用个人受托、企业的财经法纪与经济效益审计评价标准;二是审计内容的综合性,经济责任审计并不是以单一审计事项为内容的,还涉及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内容,应综合利用财经法纪、经济效益与财务收支等审计,对企业领导任期中应履行经济责任,对企业领导管理结果与行为评价管理水平及其责任;三是审计目的的明确性,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建立在财务收支真实有效的审计鉴证监督前提下的,以确定企业领导任期中应负责任,给各纪检部、人事部与主管部进行干部评价使用的参考依据;四是审计对象的特定性,审计应以被审计企业财务收支与相关经济活动为对象,按照会计期间进行审计、非审计内容的划分,现代企业的经济责任对象为企业领导者,审计内容要依据企业领导者任职期限进行界定。

二、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重点内容

(一)经营目标完成与考核状况审计

在现代企业领导者任期中,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每年度经营业绩与目标均给予责任要求,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因企业领导经营业绩,大多集中表现在经济指标实现状况上,一些企业领导为彰显自身经营业绩,常有虚列指标与弄虚作假等状况,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的经济指标真实性,首先,要了解领导任期的企业目标责任与年度考核状况,目标责任作为上级部门对现代企业经管下达的具体指标,目标责任完成状况的审核成为经审重要的内容,审计准备时期,有关部门要了解企业财审报告与审计事项的落实状况。其次,在财务收支审计前提下,核实现代企业的各经济指标,为节省审计资源,加大审计效率,可充分运用原有财务收支的审计成果,加强企业内控测评,审核企业资产与损益等合法真实性,这与现代企业的财务审计目标相同,充分运用现代企业的财务收支规范成熟的审计方法、程序与技术,可实现经济责任审计目标。

(二)企业资产完整与保值增值

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所指的是企业资产通过固定时期里的增减变动状况。企业资产完整安全所指的是企业资产有无损失浪费、多报少报及有账无物等情况。要确保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及其完整性,应审计企业资产的数量与质量,企业资产质量方面,主要审核有无重大损失及潜亏没有披露,企业有无资不抵债及严重亏损等情况。同时对企业资产真实性给予反映审核,分析企业年度利润,审核企业经营状况及责任,并复合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并排除客观因素影响,像国家无偿调拨与增加投资等。

(三)重要经济事项审计

重要经济事项所指的是对企业经营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经管行为,像重大融资、项目投资、并购与重组等事项。重要经济事项审计是企业经济审计重要内容,要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应做好审计前的调查准备工作, 在常规审计前提下,加强企业长中期的发展规划与变更状况了解,对企业领导任期中的重要经济事项进行会议记录,以确定重要经济事项,这些事项应按照已实施与未实施分类,充分了解项目进展,对未实施项目原因进行分析,判断未实施项目影响性,已实施项目落实状况给予了解。审计实施过程中,重要经济事项还可按照正面与负面影响分类,对重要经济事项进行定性与定量分析,还要依照重要程度与类型给予排序整理,结合事项所处社会环境,对涉及因素给予综合分析判断,通过审计组的集体讨论后,给予初步审计认证。

(四)明确审计的直接与主管责任

在现代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当中,企业领导人实施直接与主管责任划分,可有效保障经济责任认证,确保审计评价的公正客观性。主管责任所指的是在任职期间,企业领导人对企业负债、资产及损益的合法效益与企业经济活动直接责任之外的管理与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所指的是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渎职失职行为,指使包庇纵容国家财经法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纪律等行为。对于直接与主管责任认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性,还可按照领导职责分工与问题发生原因等给予划分,如决策原因应归属领导直接责任,执行问题应归属执行人的直接责任,其直接与主管责任划分是项复杂任务,关系着领导审计评价的公正客观性,应充分了解审计问题,找出原因,做好审计公正客观评价。

三、结束语

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工作重要组成,是其他审计工作所无法取代的,经济责任审计能有效预防现象,丰富规范审计内容,降低企业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保证现代企业管理经营的科学性,更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形势。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