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7 11:30:4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人口流动的特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摘 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涌入大城市的数量不断爬升,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他们的融入状况又有了诸多新的变化。本文选择以穆斯林流动人口在广州的城市融入状况为切入点,探析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融入中出现的特点和变化。
关键词:穆斯林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特点;广州市
近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少数民族的流动人口顺应了这种趋势,纷纷进入大城市务工经商,学习生活,而少数民族中尤以穆斯林流动人口居多。据我国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流动人口已超过1.4亿。其中有的流动人口约有2000万,而信仰伊斯兰教的流动穆斯林约有200万[1]。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与融入状况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极大的重视,研究成果也是非常的丰富。在这里我们以广州市的田野调查为例,分析穆斯林人口在广州市的流动特点,对于我们把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融入状况,建立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把握最新的动态,做一些初步的有益的探索。
本次课题主要是在广州穆斯林封斋期间所做,所以更具代表性和典型性,主要采用走街串巷的分散调查和在清真寺“主麻日”当天集中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本此课题共发放问卷140份,回收有效问卷136份,有效率为97.1%。调查内容涉及穆斯林林流动人口的基本状况、流动情况、工作经济情况、宗教情况、社会交往、政治参与、社会支持、民族关系、当前遇到的困难与对政府的期望和所需帮助等。在此,我们着力探讨广州流动穆斯林的特点,以便更好的把握当前流动穆斯林的融入动态。
一、从数量上来看,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数量和比例还在持续增长。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2009中国宗教报告》,截止到2008年,我国约有300万流动穆斯林人口,占全部穆斯林人口的10%左右[2],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广州市作为我国东部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吸引着国际国内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纷纷在此务工经商,寻找发展的机会,穆斯林流动人口是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重要的一部分。2000年时,广州市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已接近万人,其中回族占93.19%,维吾尔族占6.06%,二者加起来共占广州市穆斯林总数的99.25%[3]。2005年1月,光来自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的穆斯林在广州所开设的清真拉面馆就有427家,从业人员3746人[4]。可以预见,在未来十几年内,广州的穆斯林流动人口的数量还会呈大幅增长的趋势。
二、从流动形式上看,举家迁移的特征明显,逐渐由流动转入稳定。
此次调查的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大多数是已婚者。其中已婚者91人,占总数的66.9%,未婚者43人,占总数的31.6%。在已婚者当中,其家眷随之迁移的有128人,占已婚者人数的94.1%。6人及以上共同生活在广州的有19人,占总人数的14%,5人共同生活的有10人,占7.4%,4人共同生活的有29人,占总数的21.3%,3人共同生活的有14人,占总人数的10.3%,2人共同生活的有19人,占总数的14%,即在整个调查过程中,举家迁移的有91人,占总数的71.09%,可见超过了一半的穆斯林流动人口都是举家流动,这一特征在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上也表现得非常明显。调查显示,能够和配偶一起进入城市其社会融入程度更高,因为与家人在一起流动穆斯林不会因为思念亲人而产生孤独和漂泊感,更容易产生情感上的共鸣,以及心理上的城市认同和归属感。更重要的是与家人在一起流动穆斯林的“流动”便具有了稳定性,避免了往返于流入地与流出地的来回奔波,与此同时流动穆斯林的“季节性”[5]也会逐渐消失。这样,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基数会变得更为庞大,随之而来的带给城市的管理与服务上会有更大的挑战和难度,比如子女入学的问题,计生和卫生方面的问题等等。
三、从分布的形式上看,呈现出“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
广州的流动穆斯林大体上来说居住的相对分散,没有明显的大的聚居区,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他们一般都集中在三元里、白云区陈田村附近。为了方便参加宗教活动,以清真寺为中心散居在其周围的穆斯林也占多数。一些穆斯林也变成了生意人或者阿拉伯语翻译,其中部分年轻的翻译、教师也会聚居在白云区陈田村等地居住,形成新的穆斯林聚居区。
四、从流动形式上看,以非正规渠道为主。
穆斯林流动人口一般都是自发的来到广州,他们大多是经过亲戚、朋友、老乡介绍到广州的,以无序流动为主;而通过政府招工或者通过其他的正规渠道来到广州的几乎没有。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看到45.1%的流动穆斯林是自己过来的,51.1%的穆斯林是通过亲友介绍到广州的,通过其他渠道来到广州的占3%,政府介绍的仅占0.8%,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五、从流动的原因上看,经济因素仍然是其流动的主要动因。
大部分的调查对象都是因为务工经商而流动。两者人数高达110人,分别占总数的51.5%和29.4%。投亲靠友的有6人,占4.4%;学习培训的有4人,占2.9%,其他的有8人,占2.9%。可见穆斯林流动人口主要还是因为经济的原因而流动,寻找更高的经济收入和更好的生活质量,受流入地经济因素的影响较大。广州穆斯林的月收入情况比起在老家从事农业或养殖业要可观很多。穆斯林流动人口到达广州之后经济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在2500元及以上的共有74人,占69.8%,已经超过了一半的人。在5000元以上的有17.8%,比在老家的收入高了14个百分点还要多。穆斯林流动人口因为经济的“推力”和“拉力”作用来到流入地,而在流入地他们也实现了经济收入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69.8%的穆斯林的经济收入已经达到外出前月收入的三倍,甚至更多。强大的经济拉力对流动穆斯林有着不可抗拒的诱惑力。
六、就业方式以非正规渠道为主,从业技能与职业类型单一化和同质化,就业类型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
拉面是西北穆斯林美食之一,大量流动穆斯林涌入广州,也将这一美食带到广州并且很受欢迎。现今拉面馆在广州有2500多家,比2005年的427家多了5.8倍,就是说在5年的时间增长了一倍多。由于在整个的调查过程当中,我们都采用了走街串巷的横扫拉面馆的方式,所以调查对象为经营拉面馆的穆斯林相对较多,而我们在“主麻日”进行调查访问的对象就比较全面了,基本上可以比较全面的反应出广州穆斯林流动人口在广州的的就业状况。从事餐饮服务业的穆斯林已然是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其中经营拉面馆的即拉面馆老板有41人,占总数的30.1%;在受雇于拉面店老板的有45人,占总数的33.1%,这两者一共有86人,共占总数的63.2%,也就是说超过了一半的穆斯林都在做拉面这一行,在广州经营拉面馆其竞争激烈程度可见一斑。其次是经商的,有20人,占总数的14.7%,这一部分人也有相当的比重。打零工的有7人,占总数的5.1%;流动经营的有1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从整体上来看,流动穆斯林大多都是从事具有本民族特色的行业。由于民族、宗教、生活习惯等诸多特殊的原因,穆斯林只能从事像经营拉面或者卖清真食品,或开清真商店等这类与穆斯林相关的行业,导致了穆斯林的行业同质度极高,也势必会导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外来流动穆斯林在改善经济生活条件的同时,又努力传承和保持着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和精神信仰,难以真正融入以汉文化的现代化为主题的先进生产、生活方式之中,从而生活于城市的地域边缘、文化边缘和心理边缘。只有当流动穆斯林对流入地有很强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时,即只有当他们认为自己是当地人时,他们才能真正融入流入地的主流社会[6]。
七、穆斯林流动人口生活单调,业余生活极其贫乏,社区活动处于空缺状态。
本次调查对象中有84人表示有参加过工作之余的其他活动,占总数的61.8%;没有参加的有48人,占总数的35.3%。而穆斯林流动人口参加的娱乐活动,也是以宗教活动为主,比如说每周的聚礼、会礼等,以宗教活动为主的有39人,占22.5%;其次是看电视,上网、与朋友聚会,分别为29人、27人和23人,分别占16.8%、15.6%和13.3%。参加社区活动的仅有2人,占1.2%。穆斯林由于其从事的职业的限制,导致他们一天当中的大部分时间都要从事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情,自然是无法分配出更多的时间来参加其他的娱乐活动,但是即使有娱乐活动,他们也多半会选择与自己身边亲近的圈子来进行,所以他们参加娱乐活动还是具有内卷性的和半封闭性的,其社会参与的程度也并不是很高。并且大部分的流动穆斯林是没有受到过参加社区活动的邀请,这就容易在心理上产生对社区、对城市的认同感低。然而城市中大部分流动穆斯林对各自城市的认同度并不高,长期定居的愿望并不强烈或者并不清晰[7]。
八、穆斯林流动人口的社会资本内倾性和低层次化。
社会资本一种人际关系网络,是流动穆斯林适应和融入城市相当重要的资源。特别是在流入城市之初,这种资源所带来的便利性和基础性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调查过程中,当流动穆斯林被问及是怎样找到现有工作的,回答由亲友介绍的有68人,占50%,自己找的有60人呢,占45.1%,通过政府介绍的只有1人,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通过其他方式找到工作的有4人,占2.9%。可见穆斯林流动人口在就业上既要自己努力,也要通过亲友等强关系的帮助立足于城市。社会资本包括教育方面的社会资本和健康方面的社会资本两个方面,流动穆斯林大多受教育水平不是很高,且囿于流动穆斯林在社会交往选择上的局限性,其社会资本暂时还不能达到更深的层次,强关系的社会网络依然不能有更大的突破,以至于不能通过弱关系来获得更稀缺的资源与信息,要想建立更深层次的社会资本还有待流动穆斯林们更多的努力。加强职业培训或参加民工学校的学习可以提升流动穆斯林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以利于他们融入城市。
九、穆斯林流动人口的入寺、入口、入土和入学问题日益严重。
(一)入寺的问题。广州因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与发达的经济,已经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都市,不仅吸引着本国的穆斯林流动人口,也吸引着其他国家的穆斯林。如西亚、北非的阿拉伯裔穆斯林、非洲裔穆斯林、南亚和东南亚裔穆斯林、其他国家如土耳其、伊朗的穆斯林等。伊斯兰教是植根于流动穆斯林心里的文化,这种文化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已经成为流动穆斯林的一部分。流动穆斯林流入到大城市首先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清真寺,解决入寺的问题。广州外籍穆斯林的人数很难统计,广州市现开放使用的四座清真寺每周五参加聚礼的人数大致有9000人,而外籍穆斯林大概占半数,若按这一比例计算,至少应该有4500名外籍穆斯林长期居住在广州[8]。而广州的清真寺只有4座,而且都是集中在越秀区,流动穆斯林的数量如此之多,这4座清真寺明显的是不够用了。
(二)清真食品供不应求
本次调查中有71位流动穆斯林认为“清真食品虽少,但可以买到”,占52.2%;23为流动穆斯林认为“清真食品太少,生活不便”,占16.9%,反应出清真食品太少的穆斯林共有94人,占69.1%,超过了一半的人认为清真食品供应较少,给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还有部分穆斯林觉“一些清真食品并非清真”共有12人,占8.8%;觉得“到处都有清真食品的”占19.1%,这部分人比例也不是很高。可见从总体上来说,清真食品供应存在不足。如何在城市中既能融入都市生活,又能保持信仰身份的认同,做到伊斯兰教倡导的今世和后世兼顾,对于城市穆斯林而言是一个较为严峻的问题。工厂招工中拒聘穆斯林职工以及生活在各种单位中因清真饮食问题而不能融入所处环境的员工等情况,都是城市穆斯林面临的保持与融入的两难选择[9]。
(三)流动穆斯林的入土问题严峻。广州市的回民墓地是按照户籍穆斯林的人口规划的,对于本市穆斯林去世人口已经自顾不暇了,还要接收流动穆斯林确实是困难重重。现实中的解决方法有:一是就近在穆斯林回民专用坟场速葬,这需要在广州一定强度的经济承受能力;二是运回原籍安葬,这对于流动穆斯林来说高达几万元的费用是个沉重的负担。现今有50万平方的回民墓地,共8000个墓穴,仅能勉强满足现有户籍穆斯林的殡葬需要,最多就能维持2~3年,现实问题令人堪忧。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城市化的背景下,国际国内流动穆斯林来到广州谋生定居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可能还会逗留相当长的时间,相关部门应该做好在此方面长远的打算和规划,如果流动穆斯林的入土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势必会成为影响民族安定团结的导火线。
(四)子女受教育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当被问及目前最大的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时,我们听到的最多的答案就是子女入学的问题。这似乎成了众多流动穆斯林最大的心病。调查显示有26人反映子女入学成为最大的问题,“经济困难,学费高”这一因素占27%;其次是“学校里面没有清真伙食”,占21.6%;“孩子在这里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受到歧视”这一因素占16.2%,仅有3人表示子女在这里入学没有困难。大部分的穆斯林的孩子都在老家上学,这一比例高达57.4%。这就造成了父母与子女分离,家庭离散,这部分孩子容易成为留守儿童,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也是极为不利的。户籍制度的限制首先就成为子女入学的门槛。由于没有本地户口,外来穆斯林需缴纳高昂的借读费或者赞助费,才能将孩子送进学校就读;能在本地就读的孩子数量也是相当的少的。另外,在广州,回民学校也是相当的少,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仅发现了一所回民小学,这对于大部分有即将入学的流动穆斯林的孩子来说远远不够;学校里面的清真伙食也成问题,很多流动穆斯林不得不中午送饭到学校给孩子吃,这无形中又增加了流动穆斯林的交通和时间成本。(作者单位:中南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李晓雨,白友涛.我国城市流动穆斯林社会适应问题研究——以南京和西安为例.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J],2009.1.35(1):80~84.
[2] 陈晓毅:都市穆斯林流动文化适应问题及其解决之道——基于问卷调查的广州个案实证研究[R].青海民族研究,2010,7,21(3):1~19.
[3] 赵鸿.数据来源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政府驻穗办事处2004年度工作汇报[Z].2005.2.
作者简介:崔晓磊,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研究方向:刑事侦查;刘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206-02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流动人口不断向城市涌入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历史趋势。通过研究这一时期的流动人口犯罪问题进而探索出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对预防流动人口犯罪和准确及时破获流动人口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工业化的兴起,人口像城镇集中,城镇人口增加,城镇数目增多,城镇规模扩大,城镇人口在总人口数中的比例不断提高,这就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城市化过程。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流动人口的实际意义也不同: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流动人口是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从经济结构方面来看,流动人口是指游离于农业生产而在其他产业中没有稳定职业的人;从流动的功能来看,流动人口是指背井离乡奔走于各大城市之间为城市化建设作出巨大贡献的一群人;另外,还可以从社会政治、流动的目的等多角度来看流动人口。 我国流动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偏远贫穷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流向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人们为了能过获得更好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条件、教育条件,而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来到更大的城市来工作和居住是流动人口形成的原因。
二、 城市化进程中的流动人口犯罪
要探索针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方法,我们必须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和特点,下面就其情况简单介绍一下。
(一)流动人口犯罪成因
1.个人原因。农民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力军,他们中的大部分文化素质较低,除了一些农业技巧又没有其他劳动技能,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另外在户籍、劳动就业、子女上学以及医疗保障等方面遭到某些不公正待遇和歧视等等,其中一部分人会心理扭曲不能排遣以致产生逆反心理,特别是在金钱、物欲的诱惑下,甚至采取与法律制度和道德准绳相悖的手段,以实现快速致富的愿望,进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
2.社会原因。在城市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流动人口往往从事又脏又累的工作,工资却少得可怜,遭受不公平待遇,生活、就业、医疗等方面经常受到限制、歧视和排挤,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事件频繁发生。当前我国有关流动人口的法律法规尚未完善,还不能适应当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需要。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心中不满无处宣泄,导致流动人口铤而走险,采取极端手段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来发泄心中愤恨,达到报复的目的。
3.经济原因。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制使社会服务中一系列政策都倾向于城市人口,在政治、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外来人口都受到不平等对待。在城市中流动人口大多从事脏、累、重的工作,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沉重的城市生活成本及农村家庭重担使之与城市人口产生相对剥夺感,成为刺激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诱因。
4.文化原因。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进步的,社会文明也随之有所更新和发展,新的文明必将取代旧的文明成为主流,而在文明生长发展过程中必然会产生文化冲突。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其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因此引起了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
(二)流动人口犯罪特点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流窜性的特点,流动人口由于本身的属性就具有流动的特点。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由于流动人口密集,临近地区的犯罪量也相应较大。这就需要犯罪的流窜性来提供支持,越来越方便的交通工具也为他们的犯罪流窜性的特点提供了支撑。
流动人口犯罪具有团伙性的特点,城市流动人口主要来自农村,进入陌生的城市之后,人生地不熟,不得不投靠亲戚,这使得流动人口带有浓厚的乡土观念和地域观念,这为团伙犯罪提供了客观的条件,从而形成了诸多如盗窃团伙、抢劫团伙等种种的犯罪团伙。从沈阳市的流动人口的结构来看,这种劳动人口来源的密集性也大大促进了犯罪的团伙性。
流动人口具有利欲性的特点,流动人口来到城市中打工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赚钱。所以一部分流动人口会为了赚钱而从事一些道德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抢劫、抢夺以及故意伤害常发生于生活处于困境或报复性冲动的情况下,一般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这三类案件比重较大。
流动人口具有低龄化的趋势,流动人口本身就以青壮年人居多,他们当中又有许多未成年人。这批本应享有受教育权利的适龄青少年往往离开家乡到大城市闯荡,由于自身文化素质较低又不具备劳动技能,只能从事报酬低、工作条件差和工作时间长的劳动,这使本来就处在叛逆期的青少年在强烈的欲望和不平衡心理的刺激下,很容易感情用事,特别是受到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心智尚未成熟的他们难以辨别是非,丧失理智,不计后果,最终误入歧途走上犯罪。
三、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讯问
(一)交替式讯问法
1.交替式讯问法是指在一起案件侦查中,由两组或两组以上侦查员对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轮流讯问,最终以多组不同讯问力量的合力突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所,熟悉多个地区的风土人情地理风貌,一旦被某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往往只供述当地案件,此时专案组可调集工作在本地而生源不同的侦查员组成区域不同的讯问小组,对号入座,依次讯问,且最好采用不同方言,营造不同环境,加深犯罪嫌疑人在不同作案地的作案印象,从而促使其供述。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点而不破、宽严相济。(1)在初查尚未获得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充分证据时,如果证据链条上出现缺口,客观上给犯罪嫌疑人翻供、证人翻供提供了可乘之机,造成讯问困难的局面。侦查人员在审讯中的引而不发可在犯罪嫌疑人充分陈述事实的基础上,适时插话打乱其思路,利用其陈述中的事实矛盾,进行紧迫式讯问,步步紧逼,使其不能自圆其说,让犯罪嫌疑人误认为侦查人员已全部掌握其犯罪事实和证据,迫使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2)在审讯时,应采取以宽严相济的策略,所谓严,就是以进攻性的提问方法警告犯罪嫌疑人。所谓宽,就是采取启发、教育、争取、指明出路等比较缓和的审讯方式,使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地交代犯罪事实。流动人口犯罪以青年人为主,犯罪嫌疑人自我控制能力差,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大,在审讯中应采用“情感催化和敲山震虎”法。
(二)复述讯问法
1.利用城市化进程中流动人口犯罪的团伙性、利欲性特点,各个击破。这种讯问方法必须在精心研究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并结合现场气氛,编造与案件相似的故事,即能够触动犯罪嫌疑人。流动人口犯罪利欲性特点决定他们往往具有互不信任、互相猜忌的个性,在团伙内常常出现分赃不均的矛盾,在讯问中,应当善于利用犯罪嫌疑人互不信任的个性,达到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目的。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利用矛盾,出奇致胜。(1)在流动犯罪嫌疑人往往自认为作案手段高明,公安机关证据不足,抱有很强的拒供心理。首先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通过对某一细节进行追问及反复讯问法,让犯罪嫌疑人自由表演,不要急于拆穿,等矛盾充分暴露,侦查人员把我关键问题给予犯罪分子致命一击,让其自乱阵脚;其次针于流动人口共同犯罪,可以利用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利益不均、互相猜忌等固有矛盾及各自立功赎罪的心理,进行分化瓦解打破其所谓的“攻守同盟”把握时机各个击破。(2)办案人员必须准确判断嫌疑人负隅顽抗的客观条件,把握其心理状况,以便出奇制胜。应采用声东击西法指的是审问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避开犯罪情节,以聊天的讯问方式让嫌疑人放松警惕,同时在暗中埋伏陷阱,诱导其进入侦查人员设下的圈套,犯罪嫌疑人一旦上套,侦查人员在告知其真实情况,打乱犯罪嫌疑人思路,使其自相矛盾,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三)情感影响法
1.根据流动人口犯罪形成的个人因素、社会因素及流动人口犯罪低龄化趋势的特点。通过唤醒犯罪嫌疑人尚未泯灭的良知和恻隐之心,引发其负罪感和悔过之心,是一种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的论说方法。通过消除犯罪嫌疑人消极的负性的情感情绪因素的不良影响,引导激发积极的正性的情感情绪因素来实现的良好的道德感和理智感能促进供述动机的强化,特别是那些有着强烈的道德意识,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分析,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尤其是作案时的心境和讯问中的态度;对情感型嫌疑人较容易被讯问人员的言行所感动,所以可以通过行为特征来识别。
2.讯问时重点把握心理技巧――循序渐进。在审讯时,办案人员不可一开始就触及问题的核心与实质,而是先把案件有关情况讯问清楚,由浅入深,逐步缩小包围圈。然后,根据讯问进展情况,适时讯问主要罪行和关键情节,造成一种使犯罪嫌疑人无法掩盖已承认的事实,对核心问题又推脱不了的态势,迫使其在主要问题上彻底缴械。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讯问一定要做到循序渐进、一鼓作气,发问时言词要简洁,主要以回答“是”或者“不是”, “有”或者“没有”的问句为主,不给犯罪嫌疑人丝毫回避问题的机会。同时择时进行施压,反复出示证据,打破其心理平衡,造成“兵临城下”之势,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其犯罪事实。
(四)使用证据法
【关键词】 电信大数据 流动人口 价值分析 判定
一、引言
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直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对某个城市而言,包括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人口的流入和流出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也对当地造成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影响,包括人力资源的分布变化、对公共设施配备的需求增加、对城市建设的影响等。目前常用的流动人口统计方法主要包括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构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等方法,缺乏实现快速动态监测、短周期内流动人口规模测度统计的有效方法和策略。若要对某城市实现以上统计目标,需实时获取城市范围内所有人员有关原户籍、现所在地等个人信息,传统方法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取相关数据,而这对电信运营商来说却是易于反掌,原因在于移动的基站系统和实名制注册要求。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止2015年4月,我国移动用户数总规模接近12.93亿户,而全国总人口为13.6亿人,移动电话普及率已达95.07部/百人,接近人手一部手机。对于流动人口而言,无论其流动方向而言,总会通过移动通信与家里留守的亲人保持联系,这使得流动人口的统计特征与移动通信数据保持基本一致,为应用电信大数据统计流动人口提供了较强的理论和数据支持。
二、电信大数据的类型分析
电信运营商的数据具有十分宝贵的研究价值,包括用户身份信息、设备终端数据,出于对在网客户进行服务计费的需要,运营商实时记录用户上网数据、所在位置数据、通信数据等内容。
(1)用户身份信息:包括用户姓名、年龄等个人信息,业务订购,积分获取等数据。在逐步实施用户实名制之后,运营商拥有了较为准确全面的用户个人资料,身份证号信息提供了用户的出生地信息,是进行流动人口统计的主要数据基础。(2)设备终端信息:主要记录用户终端的数据信息,包括品牌、型号以及手机终端的性能信息。(3)用户行为数据:记录用户的通话、数据上网、收发短信等行为,以通话为例,记录是否主被叫,通话时间、时长,是否漫游,对方号码归属地等信息。由于流动人群大多数存在频繁与户口所在地进行通信的现象,因此通话行为数据可被用来作为统计流动人口的依据。(4)用户位置数据:为保证用户能接打电话,手机终端需要与移动基站不停地进行呼叫通信,运营商可根据通信基站确定用户所处的大致范围,而随着用户位置的改变,网络会进行基站切换和位置更新,这就形成了特定时间内用户位置的移动轨迹。研究检测用户在某个时间范围内的位置变化也是流动人口研究的统计依据。综上所述,电信用户入网登记的身份信息,在网期间所产生的行为数据和位置数据对统计流动人口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三、流动人口电信数据的表现特征
对某一特定区域而言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在身份信息、行为数据和位置数据方面表现出不同的数据特征,以下将分别进行分析:(1)流入人口的数据特征分析。1、身份信息:实名认证客户的身份证信息中前六位所对应的出生地区域代码与电信运营商所在地不一致,可根据其统计流入人口的来源地区分布;2、位置信息:在春节、五一或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出于与亲友团聚的目的,运营商检测到的流入人群所处基站位置信息发生明显变化,显示区域与身份信息所在地一致;3、用户行为数据:流入人群与其身份证记录的外地区域客户有频繁的长途通话、收发短信等行为。节假日期间,流入人群在身份证显示区域有漫游通话的情况。(2)流出人口的数据特征分析。1、位置信息:流出人口的身份证出生地信息显示为本地;2、位置信息: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流出人口有回流情况,即所在基站位置与出生地一致;3、用户行为数据:流出人口与本地区域客户有较高频率的长途通话;节假日期间,客户漫游地区与本区域一致。
总结:电信运营商在提供移动通信业务的过程中, 获取了海量真实的客户历史数据, 客观反映了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位置信息和消费行为,结合流动人口的消费、移动等行为特征,本文研究分析了流入、流出人口电信数据的特定表现特征,为进一步应用电信大数据统计流动人口数量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 考 文 献
[1] 智勇,盛昭翰. 基于移动通信信息资源的人口流动趋势研究[J]. 山东社会科学, 2009(11).
关键词: 流动人口 犯罪主体 犯罪原因 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3-120-01
一、流动人口与流动人口犯罪主体
流动人口的概念:目前,学界与实际部门认为流动人口是结合流动人口具有的四个要素进行定义的:一是人口与户籍的分离;二是跨越一定区域界限的位置移动;三是流动的时间较长、距离较远;四是流动具有方向选择性。我们认为:流动人口就是指因从事各种活动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域的各种人员。
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我们研究流动人口犯罪问题,分析流动人口的犯罪现象,探求流动人口犯罪的原因和规律,其根本目的是为了预防、减少流动人口犯罪。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是指基于经济的目的和动因而流动的,离开户籍所在地而发生犯罪活动的自然人。
二、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
作案特点“地域同一性”较为明显,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地区的流动人口由于他们主观条件的不同,以地缘和亲缘为纽带结成的犯罪团伙,具有浓厚的地域性,师傅带徒弟相互传授“经验”,因此,在作案手段上呈现出地域同一性。
犯罪活动“流窜性”趋势明显,由于商品经济的大发展,人、财、物的大流动,以及交通路线的扩展、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增多,犯罪分子,尤其是流动人口犯罪主体才大大利用这些便宜条件进行犯罪活动。
犯罪目标的随机性与盲目性,流动人口的流动属性决定了其犯罪目标的随机性和盲目性。一部分居无定所的人往往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游荡于街头巷尾、车站码头、城镇乡村,寻找犯罪目标,捕捉犯罪时机。
犯罪手段和技能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具狡猾性和隐蔽性;犯罪“团伙化”特点突出,由于大量的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其流动多以血缘、地缘、亲缘关系为纽带,其居住和生活也多以“三缘”关系为依托,因此在犯罪活动中,会很自然拉帮结派形成松散或紧密的团伙关系;犯罪成员的低龄化发展相当突出。
三、流动人口犯罪的成因
社会原因,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而在我国社会结构中,这一矛盾的体现就是那长期以来严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城乡二元化。
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所产生的“心态不平衡”的心理原因,深究外来人口流动的深层原因,经济原因是一个根本性的动力,也是流动人口犯罪的主要原因。流动人口个人素质的原因,由于流动人口多数是来自贫困落后地区,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且不同地区的风俗习惯、道德标准的差异广泛存在,历史地形成了不同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文化价值观念。
城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人口的大面积流动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方面,政府对人口的流动缺乏应有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流动人口的快速增加缺乏足够的准备,人口流动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无序性。而另一方面,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户籍管理制度,对市场经济所引发的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无能为力。管理责任不明、主次不分、任务不清。
四、预防流动人口犯罪的对策
1.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
要想有效遏制流动人口犯罪,提高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是关键。首先,要对他们开展法制宣传,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其次,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针对农村流动人口文化程度不高,小学、初中毕业的占绝大多数的情况,政府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成人高校、夜校等培养方式来提高流动人口的知识水平。三是要努力提高流动人口的技术素质。一种是由原籍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学会一、两门使用技术;另一种方式是通过民工所在的学校或是由就业的企业或地方政府、社会团体等负责培训。
2.努力消除流动人口的受歧视心理
大多数流动人员远离亲人,身处异乡,往往从事于危、重、脏行业,相对缺少必要的组织管理和社会保障。特定的外部环境,使流动人口更易遭受到不法侵害,也极易成为犯罪的主体。
3.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是预防和减少外来流动人口犯罪的重要环节。一要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管理。各级政府要重视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管理的领导,落实领导岗位责任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适时调整充实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队伍。对于外来流动人口集中的村居及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的用工单位应建立登记站。
4.加强打击力度
打击是特殊的预防手段。根据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规律,司法机关应适时开展各种清算打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既严厉打击流动人口中的犯罪分子,又及时保护守法流动人口及广大百姓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流动人口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社会治安问题,更与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这就更需要我们加大有关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犯罪的原因与预防对策等各方面研究的力度。③
参考文献:
[1]康树华主编.《犯罪学》[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
【关键词】流动人口 就业 历史演变格局
【中图分类号】F241.4 【文献标识码】A
老一代流动人口就业历史演变(1949年~1996年)
农民工流动受严格限制的阶段(1949年~1977年)。在改革以前,我国农民的流动受到严格的限制,只是在城市到农村招工时才会产生劳动力流动。城市中多次进行“清退”工作,将非计划流动的农民遣返回乡。这段时期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出行政性转移的总体特征。经济与政策的大起大落违背了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客观规律,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发展。
农民工流动过渡时期(1978年~1983年)。以后,开始在农村普遍推行,农业剩余劳动力开始缓慢转移。在19世纪80年代前期,虽然这时自由流动的空间很小,但是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已经开始了。最早开始流动的人主要是一些具有手艺的能工巧匠和敢于冒险的青年劳动力,他们流动方向主要是沿海发达地区。虽然已有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趋势,但我国农产品尤其是粮食供应严重不足,为了保证粮食供应,政策强制限制了劳动力的流动。总的来说,19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劳动力流动的规模较小,流动的地域范围也比较小。
农民工大规模流动时期(1984年~1991年)。1984年,国家准许农民有条件地进入城镇务工经商,这一开放是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变动的标志,也是我国城乡人口流动就业的真正开始。进入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发展很快,这一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载体是乡镇企业,也就是所谓的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离土不离乡”阶段。
从1989年起,伴随着政策的变化,农业劳动力的流动就业也出现了变化,由本地转移为主转为异地转移为主。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引起了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流动到城镇就业。1989年春节铁路客运的拥挤现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民工潮”的提法开始出现。
农民工全方位流动新阶段(1992年~1996年)。1992年,我国经济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也进入高峰。在这一期间,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强了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国家统计局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证实,到1993年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人数达到6200万人,1995年大约为7500万人。
根据要素禀赋理论可知,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力成本低廉的竞争优势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和出口最符合比较优势的经济原理。在这一时期,中国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为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低的巨大比较优势促进了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实力大大增强。实践表明,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源泉即是劳动力流动,劳动力从低生产率部门向高生产率部门流动对GDP的贡献份额在16%~20%之间。但是,庞大的剩余劳动力也长期地抑制了工资的上升,老一代流动人口就是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放弃应有的权益,接受苛刻的工作待遇和极低的劳动收入,以这种低劳动力成本奠定了中国多年来经济腾飞的基础。①
新生代流动人口就业历史演变(1997年~至今)
新生代流动人口进入劳动大军初期(1997年~2002年)。1997年,新生代流动人口开始进入劳动大军。这一时期,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了风起云涌的变化。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了全世界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和城镇企业发展也产生了巨大的不利作用;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变缓,涌现大量下岗人员;农产品供给上升,价格出现了很大程度的下降,农民负担很重却不增收。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就业环境差,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所有这些新情况、新背景都直接或间接地对我国流动人口就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之后发生的“民工荒”现象埋下了伏笔。
进入新世纪,新生代流动人口的特点渐渐显现出来。2001年,王春光首次提出了“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概念,随后他将这一概念更新为“新生代农民工”,引发了学界对新生代流动人口相关问题的关注与探讨。
“民工荒”与新生代流动人口(2003年~至今)。2003年以来,以十六大为起点,我国的劳动力政策发生了一系列有助于劳动力流动的变化。2003年1月5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保障农村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措施,进城的流动人口数量再一次迅猛增加。
但是,2004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相继出现了“民工潮”与“民工荒”并存的现象。该时期,我国虽然还有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跨地区流动,但一些沿海地区却爆发了“民工荒”。与此同时,社会上经常出现劳动关系恶化的事件。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