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2 14:52:22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工程结算服务,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为促进内部市场化改革,实现工程公司服务车辆与接受服务单位的市场化结算,特对工程公司服务车调度工作流程及服务单价进行说明,并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公司服务车调度及结算流程:
1、正常计划用车:用车单位向工程公司调度提出用车申请,由工程公司调度开具派车单。
(1)派车单(详见附表)一式三份,工程公司、用车单位各一份;涉及外委施工单位用车,需交工程管理单位或主管部室一份。其中应注明用车单位、用车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信息,并附有驾驶员、用车单位负责人签字以及工作时间等内容;
(2)外委施工单位用车必须由各管理单位或主管部室负责申报,严禁私自单独要车;各管理单位或主管部室首先应核实其承包合同中是否涵盖此服务项目,并在申请车辆时单独注明,凡属合同内的,按正常程序使用结算;属合同外的,在月底结算时,由工程主管单位单独转入使用单位工程费“扣减项”;凡发现各管理单位未经审核,导致矿部承担非合同内服务项目的,将视情节对管理单位负责人处以500-1000元处罚;
(3)工程公司调度室在安排车辆时,应按轻重缓急合理调配,并在矿用、外委(非合同内)使用发生冲突时,以矿用优先为原则;
2、工程公司调度按派车单要求,安排设备操作人员持派车单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作业,作业完成后,由用车单位在派车单中签字,对作业完成情况、作业时间进行确认;
按常规,作业时间计时按设备从工程公司出发为准,作业期间停机待工待料等时间一并计入作业时间内,因用车单位用车情况说明不清、车辆达不到作业要求、现场没有相关联系人等原因,造成的设备空运行,按运行时间计入用车单位;
3、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率,确保安全,用车单位在作业现场应配备现场指挥人员;
4、设备操作人员完成作业后,将派车单交服务车班长,班长汇总后交工程公司调度室;
5、工程公司调度室每月21日对调度通知单进行分类汇总,形成签批表,经相关领导签批后,凡合同外外委单位使用的,上报各工程主管单位及综合计划部工程审计,在工程结算书“扣减项”一栏予以扣除;矿内所用的交内管办转入使用单位进行结算。
二、特殊情况临时用车,由矿调度直接安排工程公司。
三、因设备故障、设备性能、作业性质等原因,工程公司服务车辆不能达到用车单位需求的,由工程公司说明情况,即时反馈给用车单位及矿调度室。确需外协相关车辆的,由矿调度负责联合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综合计划部、用车单位进行外协车辆考察、现场作业交底、议价等,确保安全施工。施工结束,由使用单位、矿调度联合签字确认予以结算。
关键词:煤矿企业;内部市场;结算管理
背景
随着煤矿企业内部市场化建设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煤炭企业管理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传统落后的管理方式和经营体制,已经不再适应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当前,煤炭企业面临严峻的经济形势,众多煤炭企业经营状况陷入困局,甚至部分企业已开始大面积亏损,预计在较长时期内煤矿企业的经营形势不容乐观。
一、内部市场结算管理具体操作
1.市场结算内涵
成立以内部市场结算为中心专门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配备专职的市场核算人员,辅助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开展结算工作,对单位主体工程内容进行预算,各专业科室负责初次审核,结算中心进行最终决算审核。市场结算管理人员要熟悉生产、经营管理流程,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知识。
2.结算要素及构成
①收入结算
生产收入:每月底按照验收主管部门提供的产量、进尺等工程和施工条件验收单,根据矿内部价格进行结算并录入系统,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后,由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再次进行审批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形成采掘单位的产量、进尺生产收入,登入月度收入台账中。
服务收入:辅助单位服务收入由服务单位开具结算单并录入系统的链式结算,被服务单位签字并在系统中确认,最后将第三联结算单交由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并在系统中进行审批,然后登记部门收入台账。
单项工程收入:单项工程结算由各专业科室负责。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项目验收单据与施工定额对施工单位工程量进行结算
定额外补贴收入:当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或发生突发事故情况,或者超出定额之外发生的费用时,施工单位可提出价格调整或费用补贴申请,由内部市场结算中心组织或委托相关部门核实取证,编制定额外补贴预算,内部市场结算中心根据审核预算后进行结算。
②支出结算包括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电费;办公费;服务费等一系列费用
二、内部市场结算工资
1.结算公式
预结工资总额=收入总额-支出总额
收入总额=按量价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定额外补贴收入+其它收入
支出总额=材料费+租赁费+电费+修理费+运输费+其它支出
应结工资总额=预结工资总额+结构工资+奖罚收入+本期借支+区队管理人员工资
2.内部市场结算流程
①材料费、租赁费、电费等直接费用由物资管理中心、机电管理中心、环保办等部门提供单据,经区队签字盖章后由内部市场结算中心直接结算;
②直接费用形成直接支出;
③产量、进尺由相关部门确认后上报内部市场结算中心;
④综合单价由单一单价形成并上报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和业务科室审批;
⑤根据产量、进尺及其综合单价与采掘单位结算产品收入;
⑥生产辅助单位向采掘及其它单位提供的服务由其开具结算单据,被服务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交由内部市场结算中心结算;
⑦生产辅助单位通过提供运输、修理、通风等劳务取得服务收入;
⑧采掘等单位从生产辅助单位购买劳务,形成辅助服务支出;
⑨内部市场结算中心定期向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报送各单位收支报表和应结算工资;
⑩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根据集团公司工资政策和企业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各单位应发工资数。
3.结算办法
①采掘开区队结算办法
根据采掘开单位工作性质的不同,将收入项目分为采掘开生产性收入、链式结算收入、单项工程收入三项,支出为当月发生的材料费、修理费、电费、材料租赁费、设备租赁费以及单位之间链式结算支出费用。
4.收支结算
采掘开单位月结算(工资)收入=∑[采掘开工作面综合单价×当月实体煤产量(进尺)]+各项单项工程结算收入―(当月实际材料费+当月实际电费+当月实际租赁费+其它费用)―∑(链式服务项目结算指导单价×接受服务项目工作量)±其它奖罚金额。
根据井下辅助单位各岗位工作性质不同、服务对象不同,共划分为链式服务项目、固定岗位及管理岗位服务项目、计件服务项目、单项工程服务项目四部分,分别结算,总和相加。
固定管理岗位主要是辅助单位固定场所固定作业的职工以及单位材料员、核算办事员、保管员。固定岗位月收入=[∑(岗位工资×岗位人数)+(材料费、电费、修理费、其它费用承包额)]-∑(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单项工程服务项目计算。单项工程服务项目月收入=∑单项工程收入-∑(当月材料费+当月电费+当月修理费+其它费用)
计件服务项目收入结算。对难以进行链式结算和单项工程结算的服务项目按照制定的计件服务价格目录按件与矿结算收入。
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结算。井下辅助单位月收入=(链式服务项目月收入+固定岗位月收入+单项工程项目月收入+计件服务项目收入+其它收入)±考核项目内奖罚金额
【关键词】油田 关联交易 加快 结算 速度
随着中原油田体制改革的深入,以“主业突出、业务精干”为特征的新型经营方式逐渐形成,原来的油田分成几个分公司,各分公司之间存在劳务、技术服务、管理等业务往来,因此产生大量的关联交易。关联双方通过关联交易可以优化资本结构和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赢利能力,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和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油田企业关联交易结算不畅,成为长期困扰生产经营的一个难点问题,使得油田资金异常紧张。对此,笔者根据所从事的关联交易结算工作入手,就如何加快油田关联交易结算速度进行探讨。
一、目前油田关联交易结算现状
为了认真落实权责发生制,规范关联交易结算行为,完善结算程序,加快结算进度,在油田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和各单位共同努力下,油田建立了关联交易网上结算平台系统和关联交易信息网站。使得关联交易结算管理工作持续深入,进度款支付工作持续强化,遗留争议项目解决力度不断加大,未结算余额大幅减少。但目前最多的是油田未上市石油工程企业为上市企业提供的各种工程技术服务等工程技术服务类关联交易,包括钻井、测井、录井、固井、试油、井下作业、物探、地面建设等项目。该类关联交易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结算速度缓慢、月度结算时间不均衡,年底集中结算,各部门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种结算不均衡性和缓慢的结算速度必须加以研究解决。
二、影响关联交易结算不畅的主要原因
随着企业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的发展,影响关联交易结算不畅的主要原因一是关联交易数据统计受错报、漏报等问题影响,关联交易结算状况无法得到真实全面反映。二是工程结算前端业务流程越来越长,在工程前期的计划环节,合同立项等任一环节的迟滞,累加起来就会对后期结算产生严重影响。三是企业内部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技术服务等工程项目超投资有争议。四是结算金额较大、项目工期长、手续较多等问题引起的工程项目计划和预算资金闲置的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长期存在,导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完工项目迟迟不能结算,资金沉淀现象严重。
三、如何加快关联交易结算速度
关联交易结算不顺畅,将导致油田未上市石油工程企业的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行;上市公司该付的资金不能及时付出,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因此需要油田企业财务结算部门延伸管理,结算前移,融入生产,及时掌握结算各环节的动态情况,督促已完工项目尽快驶入结算“高速公路”,从而达到加快结算进度,盘活企业的内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的。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组织机构、信息网络
1.关联交易结算涉及计划、生产、财务等多部门,因此要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组织机构,设立关联交易结算岗。在处理关联交易争议问题时,要加强系统、单位以及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关联交易结算流程在这些部门无障碍的运行。
2.完善关联交易网上结算平台系统和关联交易信息网站。只有掌握好关联交易信息数据,才能顺利地完成结算工作,因此要充分利用关联交易系统和信息网站做好一线数据统计、分析等管理工作。利用网络功能实现线下数据与线上数据的链接,提高数据共享度和数据形成的自动化程度,通过数据集成编制统计报表,真正发挥网上结算系统平台的作用。
(二)强化管理制度创新与应用,加快结算进度
关联交易结算不畅会影响油田资金周转,增加油田财务费用,因此要强化管理制度创新与应用,建立关联交易统计结算监控体系。
1.建立甲乙方数据平行上报制度。在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现有结算制度基础上,建立甲乙方完工项目平行上报的统计制度。采取平行上报,能够相互牵制双方,并利用乙方收款的主动性从而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避免单方上报出现的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关联交易工作。
2.建立结算监控体系。建立油田、二级单位两级结算监控体系,通过结算系统,能够及时监控没有统计上报的关联交易项目,及时准确出具结算分析报告,深入分析未结算原因,协调解决关联交易工作中出现的结算纠纷,以及处理双方的争议和分歧,提高关联交易结算的效率与效益,促进油田生产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解决关联交易结算不畅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关联交易结算速度
目前油田关联交易结算不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工程项目超投资有争议,由于这些难点问题的长期存在,导致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完工项目迟迟不能结算,资金沉淀现象严重。一方面甲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完工项目不能结算,资金闲置。另一方面乙方单位由于资金紧张进行贷款,发生大量的财务费用。对此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加快结算进度:
1.推进完工争议项目结算进度:由于超投资争议等因素的存在,造成完工项目短期内难以及时竣工结算。建议先暂时搁置争议,按照投资计划下达金额支付进度款,改变了之前超投资争议完工项目,待争议解决后办理竣工结算,时间跨度大,结算周期长的局面。通过该方法,从关联交易实施初期的跨年遗留项目全部解决,到完工两个月以上项目基本能够按照规定支付进度款,再到目前当月完工项目都能够及时支付进度款,结算期不断缩短,资金周转不断加快。
2.提高进度款支付比例:进度款支付比例的提高,对因资金紧张无法承揽业务的乙方单位而言,可以说是“雪中送炭”,从而有效促进了油田的挖潜增效工作。
3.强化未完工项目进度款支付:对工期长、金额较大、有争议的未完工项目,要求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及时办理进度款。使得以往完工才进行的结算的思路得到了突破,减少了投资计划闲置的现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结算:指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合同、竣工图纸、变更签证等与工程造价相关的资料编制的最终工程造价文件,为项目造价及付款提供确定的数据。
第二条
目的
规范结算工作流程,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所有地产开发的项目凡需签订合同的,均需进行结算,包括固定总价合同。
第四条
职责
部门(单位)名称
职
责
施工单位
施工完成后按建设单位要求提报结算资料及填写《工程结算申请单》;
项目部
1.确认施工单位结算前需移交建设单位的资料是否按要求完全移交;
2.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真实;
3.审核实际施工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是否相符;
4.审核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扣款,包括罚款;
5.收集、审核结算资料及《工程结算审批单》,填写《工程结算资料交接单》,将所有结算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
审核项目公司申报资料
财务管理部
审核是否存在建设单位代缴等相关扣款;
成本管理部
1、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及《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根据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对结算申请的审核意见、施工单位提报的结算资料、按结算计划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第五条
工作程序与方式
1.根据合同规定,竣工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后,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好结算资料后,申请工程结算,根据《工程结算申请单》要求,报建设单位审核;
2.工程管理部收到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对需审核内容逐项进行确认、对结算申请做出审核意见;
3.成本管理部收到经上述部门(单位)审核完毕的结算申请及资料后,对结算资料对应造价进行审核,负责编制结算,与施工单位核对并确认造价;填报《工程结算审批单》、《工程结算审定表》进行审批,施工单位签字盖单,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结算文件。
4.工程结算完成后成本管理部将施工单位最终确认的结算文件分至相关各部门(单位)进行存档,最终结算文件存档单位包括但不少于以下部门:施工单位、成本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档案室。
第六条
工程结算计划管理
1.结算计划的编制、审批与实施
成本管理部应于项目开发计划执行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编制《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年度结算计划》;并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编制下季度《项目工程类型合同季度结算计划》
2.结算审核参考时限表:
结算项目
审核时间
工程总包施工合同
100天
工程指定分包施工合同
60天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5天
工程咨询服务及其它合同
20天
第七条
工程结算的质量控制
1.结算计划的可行性
结算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到合同结算的复杂性,制订切实、合理的审核完成时间。
2.结算资料的及时、完整、准确性
结算资料应力求及时、完整、准确,如因合作单位提交的审核资料不够完整、准确,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其自行负责。
3.合同结算报告的组成部分
合同结算报告是合同签署、履行和结算全过程的完整回顾和总结,应当包括合同标的概况、合同签订与结算金额、合同结算审核过程、合同相对方履约情况评估、合同遗留事项及待付款项说明等内容。合同结算报告应成为以后类型似标的招标或直接委托确定标底和选择投标单位的依据。
第八条
结算资料管理
合同结算审核的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并附结算资料清单,对于非原件资料应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在资料清单中说明。全部结算文件审核批准加盖结算单位公章后,由成本管理部专人经办移交档案室、财务管理部等存档。
第九条
工程结算审查内容
成本管理部对结算所需资料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中标通知书;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评标过程中的对清标文件确认和澄清;
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5.工程档案移交的建设单位确认文件。
6.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
7.竣工图纸。
8.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
9.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资料。
10.甲供材料领用量确认单。
11.建设单位限价材料设备通知单。
12.工程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和工期奖罚通知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13.施工单位的结算书。
第十条
工程结算的审查要点
1.审查结算书编制说明是否完整、详细,其内容应包括:图纸名称、计费标准、人工补差、材料价格、未含项目等。
2.审查编制结算书的各种原始资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其它办理结算手续的相关资料是否完备。
3.结算工程量的审查,要求审查人员逐项审查工程量计算书,发现差错立即与对方核对认可签字。
4.结算的工程量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为准,竣工图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但结算时可以参考。
5.施工图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表达不清之处,结算工程师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算。
6.严格按合同单价逐一对照审核结算单价和计算方法。
7.单价审查
(1)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进行确定。
8.总价审查
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由造价工程师负责审核结算书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并参照合同进行甲供材、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保修金等费用的计算和扣除。
9.审查工程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件。如合同规定“唯有设计变更才能调整工程价款”,则凡不是设计变更的调整均不能计价。
10.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工期索赔要求和费用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反索赔工作:
(1)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设计文件、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范围和索赔条件。
(2)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基础,寻找对方是否有在法律上不能立足的漏洞。
(3)索赔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4)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
(5)索赔的书面证据是否是有效文件。
(6)通过合同状态分析,进行索赔责任的界定,剔除对方应当负责任的索赔额。
第十一条
本制度包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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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收费标准
近年,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简称“全过程造价服务”)日益发展,并逐渐成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的重要服务方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努力提高全过程造价服务质量,为控制工程造价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与全过程造价服务的价值创造相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获得的实际收益却偏低。这也影响了全过程造价服务健康发展。为此,需对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内容、收费标准的规定进行完善。
1全过程造价服务收费现状
目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全过程造价服务在实施中呈现严重的收支不平衡情况。主要原因是,有关规定对全过程造价服务规定了一般水平的收费标准,但是市场中实际费率却处于很低水平。
1.1 全过程造价服务实际费率很低
一方面,委托双方对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内容及收费标准的理解存在分歧。委托方通常强势认为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应包含在全过程造价服务中,并且将此纳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款。按照委托方上述理解并执行,全过程造价服务费率已被委托方严重压低,如以某省规定的分档费率为例:以建筑工程造价为收费基数,全过程造价服务费率为5-13.4‰,扣除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的费率1.3-4.2‰和审核工程结算基本收费的费率1.4-4‰后,中间阶段的服务费率仅为2.3-5.2‰,而实际需要全过程造价服务的一般为大中型项目,大中型项目的费率低至3.3‰(5000
1.2 超范围服务、超期服务却未获得相应收益
另一方面,建设工程实际工期超出计划工期的情况很普遍,部分建设工程实际工期延长一年甚至数年,这必然增加全过程造价服务的工作量,而且还大大增加驻场人员的费用。但是,这些超期服务费因规定未明确而无法计取。此外,委托方通常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派人员驻场,甚至对较小规模工程还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驻场,如果项目在省内跨市、州,建设工期一再延长,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人力、财力成本将很高,而这些较高的驻场费用等都不再另行计算。综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时间,超范围服务、超期服务却未获得相应收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面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种不良现状亟待改变。
2全国各地全过程造价服务规定大致分类
1.明确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10省市区):北京、内蒙古、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陕西、青海、贵州。
2.未明确是否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11省市区):天津、河北唐山、辽宁、吉林、安徽、广西、重庆、四川、云南、甘肃、宁夏。
3.明确不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2省市区):山西、海南。
4.明确另计结算审核效益收费的(2省市区):黑龙江、江苏。
5.规定未涉及全过程造价服务的(3省市区):福建、江西、新疆。
6.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的(1省市区):湖南。
7.规定不包驻场人员费用的(1省市区):广东。
8.未见到规定的(1省市区):。
3中价协及部分地区全过程造价服务收费规定详解
为此,笔者收集了中价协,山西、海南、黑龙江、江苏和广东等地的全过程造价服务规定,希望可作为完善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内容、收费标准规定的参考。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规定,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过程造价管理、工程结算审查”,但其分档费率为12‰(2000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价服字〔2012〕248号)明确规定,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170号)规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包括图纸经济比选咨询、合同造价条款咨询,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索赔款审核,材料、设备价咨询、参加材料设备评标。即不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和竣工结算审核。
《关于〈黑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协[2008]第14号)规定,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收费包括基本收费和效益收费。《关于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苏建价函(2013)54号)规定,苏价服(2004)483号文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服务内容包含提供整套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报告及分项费用汇总表给业主,未包含最后的竣工结算审核。《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粤价函(2011)742号]规定,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
4有关建议
为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全过程造价服务健康、持续发展,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做大、做强,基于现状和以上分析,对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内容和收费标准的完善提出以下两种建议。
方式一:1.明确工作内容是否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或审核);2.明确工作内容是否包含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是否另计基本费、效益费,如何计取;3.明确收费标准是否包含超期服务费、驻场人员费用,如何计取。
方式二:在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直接提高全过程造价服务收费标准。
为此,需要做以下具体工作:
1.由行业部门组织全国范围的调查研究,掌握全国各个地区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实际收费现状,因为很多地方的规定制定时间都已经比较长了,与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相比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了。
2.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成本测算分析,重点分析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的各种成本消耗,掌握直接的数据。
3.制定具有指导性又具有灵活性的标准,解决上述分析中存在的重要分歧。
4.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高人力资源管理,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降低管理成本。
参考文献:
[1]中价协〔2013〕35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2]晋价服字〔2012〕248号,山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键词:结算造价审核 工程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结算审核通常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具备相应造价编审资格的人员对委托方提交的由施工方编制的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审查和复核,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笔者通过工程结算审核的实践,对与工程结算审核相关的几个方面的问题作初步的探讨分析。
一、工程结算审核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结算审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审核、比对、查证.对发现的送审工程结算中不符合施工合同,或违反相关政策文件、现行计价取费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错以及其它人为的高估冒算,予以纠正.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审核人员需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核:对照招标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变更、签证手续是否完备、真实、有效;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各项取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单价确定是否合理合法;材料设备价格是否正确等等。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分析审核法等等。
二、如何提高工程结算审核质量
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除了要求审核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2.1、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审核人员在接到送审工程结算及相关材料后应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工程施工的大致过程与主要方法,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条款。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这些是审核工程结算的基础和依据。
2. 2、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一般来说,在送审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基本上可据此进行全面审核。不过,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通知业主和施工方到场,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实地查证项目核减变更、签证,有效避免一些故意巧立名目的虚增项目,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虚高。
2.3、理性沟通,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审核人员为独立第三方.而且是在为别人提供服务,因此在遇到争议时要真诚地与施工方进行理性沟通,审核人员要注意语言的艺术、谈判的智慧.以实现快速、有效沟通。对于存在的分歧,应以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性文件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充分的、坦诚的探讨、协商。实在达不成共识的.可以提请业务主管部门参与调解或给出明确答复。实事求是地处理一些造价争议,解决问题。
三、工程结算审核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受业主直接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权限不够充分
严格意义上讲,工程结算审核应主要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招标投标文件、竣工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结合施工变更、签证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审核人员只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确认相关结算资料的有效性。通过严格审查相关合同条款,使施工合同合法、严密、完备和准确。
3. 2、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用支付方法还需完善
对工程结算审核收费,非常不利于造价管理,也背离了结算审核的初衷。为此建议有关部门应该结合各地方的规定,扬长避短,制定一个指导性的收费付费规定.既要保障审核方的利益,又要使各方合理分担审核费用,还要有利于促进造价行业规范管理。
3.3、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专用条款需要细化明确
根据以往实际情况,施工合同出现的问题纠纷绝大部分是造价方面的问题。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判定。合同中与造价相关的条款,诸如工、料、机价格调整,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实物工程量变化引起的项目措施费变化的调整方法,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及结算办法,等等,必须细化、明确,做到用语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不能笼统地“按实调整”。
3.4、项目管理责任制亟待落到实处
项目管理跟工程结算审核看起来好像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可水分很高的工程结算并不全是施工方单方面“高水平的杰作”。仅仅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显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财政、审计、业主主管部门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共同把好资金使用关、基建审批关、工程验收关。
3. 5、工程结算审核存在恶性竞争。造价审核市场急待整顿
规范整顿造价审核市场,严格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准人和清出制度,同时还需逐步理顺和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3.6、工程结算审核工作量较大,大力推广计算机应用软件
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的准确程度,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点和基础:工程量审核完毕,审核人员一般会对计价作全面审查,审核工作量非常大。其实,完全可以通过提高行业科技含量来减轻审核人员的劳动强度,如结算送审时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的CAD竣工图、电子版的工程结算.审核人员通过工程量计算软件直接读取竣工图.按规则自动完成工程量计算。并导人到相应的结算编制软件中,从而进一步完成计价审核工作。这不仅大大减轻了审核人员的劳动强度,也保证了审核成果的准确性、规范化,但这需要行业管理部门进行统一部署、大力推进协调,也需要执业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3.7、工程结算审核职业道德水准还需要进一步地提高
工程结算审核有时不仅仅是专业审核过程或行为,有时为了企业自身利益还不得不顾忌方方面面的关系。在结算造价审核实践中,有时确实也无法完全分清是由于专业素质低下,还是由于职业道德缺失造成结算审核不够准确。这就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结算审核质量检查考核标准以及严厉的审核责任制,并严格贯彻执行;也需要执业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执业企业加强行业自律。
四、结束语
【关键词】竣工结算;工程款;结算登记
中图分类号:F830.52 文献标识码: A
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依法履行合同的重要过程。竣工结算如果不及时,“拖欠”现象就可能蔓延,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也就无从谈起。近年来,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虽然有所改观,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和规范。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现状
根据调查,近年来,某市每年竣工的工程项目在1200个左右。建筑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在一至二个月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达到70%以上,有近30%的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进行自行审查的不到30%,委托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审查的达到70%以上。有超过20%的工程项目在两个月时间内能够完成审查,并经承发包双方确认:有70%以上的工程结算问题比较多,迟迟不能完成审查。
二、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调研发现,作为建设工程管理“三控”(质量、安全、造价控制)之一的工程造价控制明显落后。在工程建设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对造价控制普遍不够重视,在工程实施阶段的许多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竣工结算环节问题成堆,竣工结算时间少则半年,多则三四年,甚至更长时间。目前,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同约定不明确。在施工合同签订阶段,部分建设单位提出不合理条款,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工程,不愿或不敢与建设单位发生争议,致使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部分不合理,造成竣工结算难,合同履行难。
二是部分施工企业提交资料不全、不及时或对有争议未解决而拒绝提交结算资料。有的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规模的本地企业不重视造价员岗位,临时聘人编制预结算,造成结算编制不及时;有的施工企业工程结算水分大,对建设单位安排的结算审查配合不积极;大部分施工企业习惯于将结算工作集中在年底进行,造成结算时间延长。
三是建设单位拖延审查。有的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认可不及时,造成结算编不及时、结算审查拖拉,有的建设单位为了拖延支付工程款、或担心形成拖欠工程款事实等而不及时审查。有的建设单位违规安排重复审查,同时委托多家咨询单位审查。人为制造争议。延误结算时间。
四是受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拖延审查。有的咨询企业违规接受建设单位安排的重复审查,甚至对超出合同约定、已经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企业签证的工程量进行所谓的”复核”,恶意压价,造成结算审查时间延长。
五是有的国有投资项目造价确认程序复杂。个别单位将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的审计和工程结算审查工作混淆,导致工程竣工后很长时间,工程造价仍得不到确认。
三、建议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
实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登记是加强对建筑工程结算活动监管,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1.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能有效遏制拖欠工程款现象的发生。实施竣工结算登记将有效避免建设单位以结算报告未审查完成为借口而随意拖欠工程款,加快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同时也为施工企业依法追讨工程款提供了依据。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还可以斩断“工程不结算、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链条,维护建设各方主体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是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重要手段。财政部、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有关单位执行有关规定和计价依据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计价及造价调整办法,应优先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于工期较长的工程应约定分阶段结算,承包力应按合同约定完成承包的工作内容,并及时提交期中结算、变更价款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或监理单位应当及时确认工程量或办理变更签证、审核期自结算、审查竣工结算。
3.实施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可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决策提供依据。建筑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按规定对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完成审查.并提供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书(附预算书电子版资料)工程量计算书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报价组成、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等必要文件,到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资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和汇总统计后。可及时相关造价信息,进一步满足了社会各界的需求,同时为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改进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对策和建议
1.全面实行建筑工程竣工结算登记制度。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参照外地先进做法,按照登记制度的要求,发包方要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要按规定对限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要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建设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农村的生活和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但长期以来,围绕村级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基层缺乏相应的制度监管措施,给乡村治理造成消极的影响。浙江省上虞市对村级工程审计管理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完善内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树立基层政权公开透明形象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
村级工程成为敏感问题近年来,上虞市每年实施的村级工程数量1000多个,投入资金1.5亿元左右,工程建设支出占全年村集体总支出的75%以上。由于农经部门没有专业的造价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过去村级工程的结算造价由近二十家中介审计来做。中介之间的无序竞争,使村级工程结算造价审计流于形式。据统计,过去三年全市村级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核减额平均每年不足200万元,核减率在0.5%以下。工程造价不真实、工程发票不规范、工程质量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集体经济的安全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审计监督有新措建立村级工程审计制度。明确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负责2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的审计管理,乡镇、街道农经管理服务中心负责2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的审计管理。出台《村级工程专项审计实施办法》,将村级工程审计管理制度化,规定投入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村级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而审计报告则是工程结算付款的最终依据。
配备审计队伍。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专职造价审计员,各乡镇、街道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也配备了1名工程审计管理员,分级负责村级工程的审计管理。聘用审计机构。因为村级工程数量多,市、乡镇二级的专业审计员无法承担所有的工程审计任务,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公开聘用了三家审计机构,每个乡镇聘用了两家审计机构。中介机构的审计费用由市、乡两级财政全额予以保障。统一审计流程。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操作流程、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文本格式、审计管理台账、工程验收文本等,作为村级工程审计管理的依据。
工程审计得实效截至2010年底,上虞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中心共完成20万元以上村级工程结算造价审计和预算标底审计890个,涉及金额28805万元,核减造价3369万元,核减率为11.7%;乡镇街道农经管理服务中心完成20万元以下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结算造价审计750余个,涉及金额8100万元,核减造价365万元,核减率为4.51%。保障了村集体资产的安全。上虞市通过审计管理节约村集体资金3734万元,占全市村级常年可分配收入的52%。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通过工程的预算确认审计,规范了工程招投标;通过工程联系单审计,规范了工程变更的程序;通过工程的结算审计,规范了工程的结算方式和支出发票,从根本上确保了村级财务的规范化管理。
确保了财政扶持资金的安全。上虞市每年对村级各类建设项目的扶持资金在5000万元左右,扶持的方式是以工程结算投入额为依据。前几年由于工程审计失管,工程结算投入额不实,造成财政扶持资金流失。实行严格审计后,核实了工程造价,确保了财政扶持资金的安全。减少了农村社会。对村级工程实施严格的审计管理后,从根本上改变了村级工程原来“变更程序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结算造价不真实、入账票据不规范”等问题,使工程管理阳光化,消除了群众的误解,减少了农村,促进了社会和谐。
关键词: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影响因素;具体措施
输变电工程结算是指施工承包商依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服务、材料供应等工程费用与业主或其委建管理方进行结算的活动,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房屋、构筑物修理费、现场非标准设备制造费用以及业主或其委建管理方委托的其它作业和服务等在内的全口径工程费用结算。本文主要指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费用的结算。
输变电工程结算是一项十分繁琐而又必须细致对待的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核算工作。要圆满完成核算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抓好结算编制质量是关键。首先要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工程结算中需要的基础资料,以确保结算不疏不漏,从根本上提升结算编制质量;其次要严把内部结算审核质量控制关,降低工程审计风险,把提高工程结算编制质量意识提到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的提高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抓好,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协调努力,造价人员要认真负责、项目经理部要重视支持、工程分公司大力配合、公司经营部门切实把关等。下面本人主要从造价工程师个人角度就如何提高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质量作一浅析。
一、当前输变电工程结算面临的现状
1 输变电工程结算规范化不断提高
国家电网公司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规范输变电结算工作,依据财政部和原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国家电网公司技经工作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0)173号)等一系列文件。通过以上文件对输变电工程结算逐步做到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的要求。这使得输变电工程结算的规范化不断提高,标准化要求不断深入。承包商要严格按照以上规范化的要求编制工程结算,才能适应输变电工程建设市场的激烈竞争。
2 输变电工程结算信息化不断强化
国家电网公司推行ERP(Enterprise Resources Planning),即企业资源计划是以企业核心资源,即人、财、物为主线,通过管理方式的转变、业务流程优化,通过一体化的应用系统,实现企业资源的精细化管理,为资源合理配置和优化提供决策支持。2007年6月逐步启动以来,各电力公司的“ERP辅助模块一基建管控”已上线运行,并在工程管理中加大了基建管控模块的考核力度。工程结算作为基建管控的环节,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节点,这对工程建设管理的信息化提出更高的要求,也需要造价人员转变工程结算理念,按期完成工程结算。
3 输变电工程结算审计风险不断加强
随着输变电工程造价管理不断规范,国家和国家电网公司对输变电工程造价审计力度不断加强,审计风险对承包商的经济效益影响越来越大。输变电工程结算后,都会按期开展审计工作,而审价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都是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单位,其合同执行时间都不大于一年,每项工程审计都采用全面审计法。审计问题多出现在工程量、现场签证、定额套用、装置性材料数量及单价、变压器油单价、大型设备运输费、青苗赔偿费等方面,每次审减额都不低。承包商要合理规避审计风险,正确应对工程造价审计,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应得利益,就要把审计风险控制关口前移,不断提升工程结算编制质量,减少审计扣款发生,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4 输变电工程经济效益不断降低
工程价款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承包商的工程任务大都通过参与市场竞争、招投标取得,而人工费、物价等不断上涨,工程乃至企业的利润都在不断降低。对于承包商而言,只有编制高质量的结算,工程款才能得到较好的收回,才能较好的避免经营风险,获得相应的利润,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影响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的因素
1 发包方因素
(1)存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中用词不严谨、不规范,工程联系单盲目签证,未经论证就进行设计变更,签证结果不清楚、准确度不够等现象。
(2)未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业主项目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盲目追求工程“政绩”。
2 承包方因素
(1)对施工合同及现场签证理解有出入时,单方面做出有利于施工方的解释,出现理解性差错。
(2)因缺少调查和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致使新增项目单价、装材价格等含有较多的不合理性,以至实际发生费用与定额差距甚远。
(3)一些承包方为了单方面获得较多收入,采用了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方式高估冒算,造成建设单位对报审结算的不信任。
(4)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定额及有关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执行中各行其是、计价不一,以至结算编制质量“失真”。
(5)项目经理部现场签证资料不全、依据不充分、内容单一、缺乏沟通,公司的经营人员无主动性,深入现场少,造成结算困难。
三、提高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的措施
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个高质量的工程结算,将直接体现在企业的经济效益上。如何提高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做好结算编制准备工作
(1)施工合同交底
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它是工程结算最终确定的主要保证。承包商要深刻认识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深入地履行合同,保证项目的实施,促进企业的经营管理。工程开工前,承包商经营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使项目实施人员了解合同条款、掌握工程范围、熟悉清单内容及价格,并将合同副本留项目部备查。
(2)发挥施工组织设计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一种管理文件,是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施工的需要,结合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经验编制而成,它具有组织、计划和据以指挥、协调、控制、指导施工的作用。优秀的施工组织设计为结算提供准确的依据,同时能够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投标时造价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报价,工程施工期问,项目人员要按严格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实施。
(3)熟悉输变电工程结算要求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结算前,要熟悉国家电网公司、各区域网省公司对输变电工程结算要求,才能有理有据编制结算,少走弯路。2010年,各网省公司已组织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等文件宣贯会,并邀请承包商参加。为提高结算编制质量,承包商应阶段性的召开内部经营工作协调会,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准确高效完成各
项工程结算编制工作。
2 经常深入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
工程结算不仅是按图纸和工程变更、签证编制,还要深入现场,细致认真的掌握工程的每道工序,获得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协助项目部人员做好签证工作。目前,甲、乙双方之所以在工程结算经常发生争议,很多方面是双方造价人员没有及时深入施工现场,收集不到准确的情况,而乙方提供的资料又常被甲方造价人员认为不实。同时,深入施工现场,容易使施工图纸与现场实际相联系,对避免多算、漏算,提高结算能力都有一定的作用。
3 搜集、整理好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是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所以结算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的高低。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包括竣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检纪要、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通知单、会议纪要、现场签证、工程影像资料、质保资料、隐蔽资料等。对停水、停电的时间,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情况等的详细记录。造价人员应习惯在开工就积累材料,分门别类存放,以便查找,并对其内容要熟悉,通过资料去了解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工艺及操作,这是快速、准确确定工程结算造价的前提。
4 及时完善设计变更及经济签证
一般来讲,每项输变电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产生变更及签证,对于设计变更电网公司要求设计院在提出变更的同时附预算,承包人只要核对费用准确就行。经济签证的数量多、内容杂、结算争议多,造价员要协助项目部完善签证,一定要做到依据充分、内容全面、四方签字、费用同步、全过程参与、及时整理,避免结算编制时补资料、完善手续,确保变更和经济签证的结算编制质量。
5 推行工程结算编制沟通制度
一是公司经营部造价专责与项目部造价员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结算报审期间随时进行内部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分工协作;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造价人员相互沟通,现场出现的技经问题,对双方意见分歧进行磋商,达成共识,形成结算依据性文件。三是结算编制完的内部审查,由公司经营部主任及时组织项目经理、项目造价员、分公司主管等人共同对工程结算编制质量进行审查,完善结算编制。
6 建立工程结算编制三级复核措施
项目造价员根据整理出的结算资料认真编制工程结算初稿,随同《结算编制质量控制流程单》交项目经理、分公司经营主管复核;分公司复核同意后,将初审结算书送交公司经营部审核;公司经营部审核同意后,经公司内部结算编制质量审查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审定意见和《结算编制质量控制流程单》交公司主管领导最终审定。经过三级复核后,向发包人送审工程结算书。
7 收集造价信息,做好资料积累
造价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好造价信息收集和资料积累。工程造价信息是预结算工作的依据,只有不断地进行收集、积累和更新,才能更好地编制好工程结算。电力建设概预算定额等都是依据标准设计图以及有关规范和常规的施工方法编制的,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随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时间推移,定额缺项和施工中操作方法发生变化在所难免。造价人员在掌握电力建设定额的同时,还要熟悉地方定额,关注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收集各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工程造价刊物、一文件等,作为结算依据的积累。
对于定额缺项,为了单价的公正性,及时向当地电力行业建设定额站申请补充定额。如液压破碎锤破碎石方开挖定额子目,目前电力定额、地方定额都无此子目,只有机械钻眼爆破石方定额。但实际施工中,为避免地基扰动采用液压破碎锤配挖掘机破挖岩石的新技术,这种情况应及时向电力行业建设定额站申请,由定额站组织测定,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总站批复后执行,在结算与审计时,各方都会有据可依。
8 不断提高造价员素质,增强职业道德
掌握专业知识,讲究职业道德的造价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计算,掌握各种费用文件、结算要求。还要全面了解工程概预算定额的组成、工程量计算规则、造价信息等,以便进行定额的换算和增补。还要掌握一定的施工规范与输变电工程专业方面的知识。牢牢树立为工程服务的敬业精神,严格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总之,输变电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的好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若不认真编制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经济效益。结算工作也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工程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真实,使每一个工程结算编制质量,经过发包人审核,工程审计后,都是“精品”。
参考文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问题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has the stipulation, the practicability and competitive characteristics, how to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standard "correctly reac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This paper first summarizes the meaning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valuation,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with the settlement book bidding document check,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engineering change unit price adjustment and engineering visa and other project fee are the key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methods and realize the settlement audit, to ensure that the accuracy of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quality.
Key words; Quantities; List valuation; Audi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及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审查工程结算符合招投标文件准确性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对投标活动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影响,工程一旦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对其主要内容逐项仔细核对、研究,重点审查结算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相一致,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清单报价规定。例如公司开发的淮南阳光城项目EFG#楼地下室工程,在该项目工程结算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土方的分部分项清单量是31341m3,中标单位投标书中的数量是35348m3,综合单价为13.56元/m3,合价是479318元,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为35348m3,结算价为479318元,审计中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原则,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增减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数量,投标人如工程量计算有误,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澄清,投标文件中少报或漏报的工程量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竣工结算不予调整,仅这一项核减了54334元。因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竣工结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核,对于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降低工程造价,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公平合理的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以后的开发项目积累和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及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鉴别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施工承包合同的审计是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计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施工承包合同普遍采用国家工商部和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有三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除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外,协议书仅是确定项目价款、工期等主要内容,专用条款则是对通用条款中未注明事项、而又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内容所做的补充约定。审计时发现有的施工承包合同虽然采用了示范文本合同,但在协议书中工程造价与中标价不相一致,在专用条款中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甚至提出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互矛盾的款项,这些都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内容。
如单位开发的办公楼工程的审计过程中,合同及双方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是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人工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强制性调整而调整,与招标文件中的人工单价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相关因素,企业自主投标人在报价后竣工结算时均不做调整相违背,工程定额中定额用工计35500个工日,人工单价中标价为39元/工日,由于国家政策性定额工日基价调整为57元/工日,人工费调整了63.9万元不应计取,由此可以看出对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工程一般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工期都较长,在签订合同的稍有不慎,都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鉴于此,在拟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应交付给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查,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减少诉累,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审查工程变更价格的计算正确、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设计施工内容变更涉及到的单价调整情况有两种:一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技术水平、问题考虑的全面性、责任心等各种因素,造成清单编制较粗糙,是清单内容和图纸内容不一致引起单价调整,对因工程量清单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处理方法是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避免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或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不提疑义的,则认为投标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即便工程量清单中有漏算或少算的内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对于由于招标方实际施工中,对原设计图纸的内容进行变更,造成结算单价同投标综合单价不符引起的调整,处理办法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审计时应注意设计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及管理费和利润计取标准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单价标准确定,规费按定额标准确定。
工程签证的虚实一直是审计中遇到的最难以把握的问题,一般从事工程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不到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的虚实审计人员都不是很详细明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行事前、事中审计,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对工程签证进行随时确认,确保工程签证的真实、及时、准确性。如不具备条件,在审计时,一是对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主要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经原设计人员确认变更,有没有自主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如扩大规模是否经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是对监理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重点审查签证手续是否与实际一致,有无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签证的工程量有无图纸尺寸,计算公式、隐蔽工程有无记录,所有工程量是否经过三方现场实际测量确认。三是如对工程签证或隐蔽工程记录有疑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做局部破坏性检测,通过局部破坏性计量、取样检测,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例如小区道路1850m2的砼路面,厚度签证为25cm,经多点取样测量实际厚度为19cm,就这一项核减了2.5万元。因此,在工程施工中会有一些设计变更、监理签证、价格协议,因工程变更签证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所引起的增减价款已成为工程造价的动态可变的主要部分,往往也是承包商“低进高出、先亏后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有效的控制好工程造价,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规范和提高。今后要提搞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建设工程“工程签证”审核工作,合理的控制开发商的成本。
五、审查其他项目费用计取的合理性
一是暂列金额,所谓暂列金额是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将可能出现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如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或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发生的费用,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价格列入投标报价。实际中暂列金额的内容和项目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如不发生审计时从工程结算总价中剔除这笔费用,如发生按实际发生费用办理结算,审点是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是否进行供货商招投标或市场询价,是否符合同期信息价及市场行情。
二是暂估价,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对于材料暂估价审计,首先应明确列为材料暂估价的材料是甲方提供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若是甲供材料,则该部分材料的费用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重点是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材料采购保管所发生的费用。若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对此部分材料提供的是暂定价,投标人按给定的单价计入了综合单价结算时材料单价由招标人确定标准后双方协商确认单单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价格差额部分作调整材料差价处理。实际中材料暂估单价处理的材料常常发生在装饰工程中的面层饰材、安装工程中的个别灯具、绿化工程中的盆景等。专业工程暂估价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时注意其费用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三是计日工费用,计日工费用是指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作,按投标人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的费用。由于零星项目一般没有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不全,这样的话有些施工单位开始虚报、瞒报现象严重,审计重点是工程量的确定,以工程结算书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进行丈量、盘点、核对,去伪存真,严格把关,确保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计量的准确性。
四是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工程机械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审计时应注意三点:一是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二是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如甲方分包的工程造价或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总额;三是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 、结 语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工作中,对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并分析,并通过对在工程实际中所产生的一些能解决此类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以上是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中分析了当前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中重点存在的问题及所采取的相应处理方法,希望有助于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及时纠正竣工结算中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切实为企业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为工程结算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寸益生浅谈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9.(02)
[2]张一莉浅谈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J].山西建筑.2008
[3]张立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内容及方法[J].科技信息.2008
(一)管控意识不强,监管难到位
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引入股权改革,引入新的投资者或对供水企业进行整体转让等形式加大对供水企业的改革力度,促使供水企业不断完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但由于供水行业的特殊性,导致其自然的垄断经营,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从业人员管控意识不强:一是不相容岗位(部门)混同,缺乏相互制约。如基于一条龙服务的考虑,对工程预算、实施、结算等不相容岗位,往往在同一部门内由同一人负责,未能做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监督牵制;二是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或制度形同虚设)。在用户提出用水申请报建手续时,对工程量小、在三两天内能完工或只是零散户一两个水表的工程,基于重要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可以从简不签订工程合同,但对于工程量较大的、跨月度甚至跨年度的工程,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法律责任,供水企业作为专业公司往往会处于不利位置,企业风险明显增大;三是外包决策不科学,导致外包施工监管不到位。供水企业往往由于人员、技术、资质上的不足,对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常常委托外面的施工单位实施,但通常都是指定一至三个施工单位队伍轮流进行,欠缺公开透明的竞争决策机制;四是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后续管理不到位,往往会影响项目完工投用后多年的营运效果。
(二)信息流传递脱节,未能形成有效监管
从工程建设的整个流程来看,企业内部部门间未能形成监督、牵制机制:一是材料出库环节。工程人员凭预算清单领料后,仓储部门未及时据以填制出库单据和登记仓储明细账,并及时将出库单传递至财务部进行核算,而只是做账外登记,以领料单抵库存,只在工程完工并办理原出仓材料清退库后才填制出仓单据以结算,财务部据结算书结转成本。二是在工程收款环节,工程实施部门完成结算后,将结算书送交客服前台收款,在客户确认结算价且缴交款项时才开具工程发票,并将整套工程材料送达财务部门;否则,不开具工程发票,若出现用户不认可结算价或不及时交款,则结算会长期压在客服前台,财务部无法准确、及时核算承揽工程的应收款项。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由于流程制度上的缺陷,相关单据的流转未能及时转递到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必然存在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适用会计准则错误。对承揽工程,都是基于用户确认付款时开具发票,才能将相关单据传递到财务部门,据以做收入核算,实质是基于“收付实现制”而不是基于“权责发生制”,未能准确核算当期收入和“应收账款”。二是会计科目设置不科学。在工程项目全部完成收款后,整套资料(包括材料出库、结算、外包人工等)才传递至财务部门,导致核算上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而不是严格按工程建设的要求通过“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及时核算。这样,会导致账实不符以及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现象,给企业粉饰报表提供了便利。
二、应对措施
(一)完善承揽工程管理制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以承揽工程建设各个关键环节为基础,制订(或完善)关键环节的控制措施。一是在施工单位的物色选择环节建立合格供应商制度,选取不少于三个施工单位作为合格的备选材料供应商、施工单位,避免人为随意变更施工单位或选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二是在确定具体施工单位的决策环节,建立严格的自下而上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分级、分层审议、决策制度,避免班子会(或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确保合格供应商(施工单位)都有均等的参与机会。三是在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环节,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把工程质量、安全、毛利等关键指标,与项目负责人的考核、薪酬、升迁等挂钩,促使项目负责人真正承担起职责,把好施工管理关。(二)理顺流程,抓好出仓材料管控供水企业由于越来越强调对外服务,在承揽工程对外服务流程上已基本完善,但在内部材料实物流转和信息流转上需优化和完善。一是材料实物一旦出仓,必须严格据实填制出仓单并及时登记实物账,做到日清月结,不允许白条抵顶库存材料。二是出仓单应有一联及时传递至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按项目做好分类明细核算,并定期做实物账与财务明细账核对,确保账账相符。三是建立仓储材料定期盘点和不定期抽盘程序(或制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排查原因,预防小问题长久积聚,导致仓储材料毁损或因陈旧而减值,甚至于产生腐败行为。
(三)规范会计核算,及时结转收入和成本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供水企业及相关供水管道施工的实际情况,以规范会计核算为导向,完善工程信息传递,及时按权责发生制结转收入和成本,真实、客观反映工程盈利能力。对跨期工程会计核算如下:
1.收到仓储部门转来材料出仓单: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甲工程)贷:原材料——库存材料
2.对外分包工程,收到施工单位开具发票时: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费(甲工程)贷:应付账款——施工单位(或银行存款)
3.当发生应有总包方(供述公司)承担二次运输费、外聘勾机、吊车费等费用,收到有效凭证,则: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费(甲工程)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在相关费用能清晰划分对应具体项目时,可据此简化核算,若不能清晰划分,则应通过二级科目“机械作业费”归集,在资产负债表日,再按比例分摊至具体项目。借: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费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在多个项目分摊,按主材成本比例进行借:工程施工——分包工程费(甲工程)——分包工程费(乙工程)贷: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费
4.开出收款发票借:应收账款——甲工程(或对应单位)贷:工程结算——甲工程
5.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甲工程
6.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1)确认工程进度(2)计算收入①完工百分比(W)=累计已发生材料成本/(累计已发生材料成本+后续材料成本)×100%②当期应确认收入=合同收入×W-累计已确认收入③当期应确认毛利(借、贷方的调整)=(合同收入-合同成本)×W-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毛利④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当期确认的收入-当期确认的毛利⑤如有预计亏损,则一并计算确认减值损失:预计减值额=(累计已发生成本+后续成本-合同收入)×(1-W)(3)会计分录①借:主营业务成本——甲工程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甲工程)(当预计亏损时,在贷方)贷:主营业务收入——甲工程②借:资产减值损失——甲工程贷: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甲工程)③最终都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无余额。
7.工程全部完工完成结算借:工程结算货: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毛利
三、结束语
[关键词] 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 计价要素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8. 043
[中图分类号] F2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8- 0077- 02
对于如何优选中标单位,传统定额计价模式与清单计价模式存在一定区别,前者遵循量价合一、竞争总价的方式进行招投标,后者遵循量价分离、统一清单工程量和全方位竞争价格及费用的方式进行招投标。相比之下,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更倾向于综合单价和费用,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招投标计价方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基础上,结合招标文件的实践应用,对招标文件的计价要素进行如下探析。
1 招标范围
无论是统一招投标工程内容、招投标计价范围,还是建立公平竞争平台,抑或是确定招标人及投标人的权利义务,都必须以招标范围的确定为前提条件。在明确招标范围时,对那些有可能成为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内容需要特别留意,看是否有遗漏之处,像土方开挖、高压变配电、内装修、人防和消防工程等。
2 分包工程及其计价方式
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时,还需明确有无指定分包工程,如果包含指定分包工程,那么需要给出明确的计价方式。一般情况下,其计价方式分为按统一暂定工程费计入和暂不计入两种方式,其中对指定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的处理方式,两种方式都要给予说明。
3 材料设备采供方式及相应计价方式
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时,也要明确材料设备的采供方式,大体上,采供方式有两种,即甲供和乙供。除此之外,还要将材料设备的计价方式明确写进招标文件里,一般意义上,其计价方式有3类:第一类适合甲供及乙供(需认质认价)材料设备,即统一暂定材料设备价;第二类适合乙供指定品牌及其他材料设备,即自主报价;第三类适合甲供材料设备,即暂不计入。值得关注的是,对甲供材保管费的计价方式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4 水电费的计价方式
关于水电费的计价方式,传统定额计价与清单计价模式是有区别的,前者通过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价来计算,而后者是按市场价进行报价和结算,基于两种模式的差别,为防止结算时发生争歧,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说明:需按实际发生费用向提供方交纳水电费。
5 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投标单位在制订投标报价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情况等因素,因此在招标文件中应对工程预付款支付情况进行明确说明。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支付包工包料工程预付款时,预付金额比重最低要占工程总造价的10%。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30%,而重大工程项目的预付款以其年度计划进行支付[1]。”
6 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有两种,分别为按时间结算和按阶段形象进度结算,按阶段形象进度结算的方式必须对工程进度节点进行明确。支付工程进度款时要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支付金额比重最低要占工程总价的60%,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总价的90%[2]。”
7 暂定价材料设备价差的结算方式
在工程建设期间,要对招标时的暂定价材料设备实施认质认价,对认质认价得出的实际材料设备价值同暂定材料设备价值的价差需要进行结算,其中,价差主要体现在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税金这4方面,主要结算方式分为两种:① 将上述4种价差全部包括在内进行结算;② 只取后两种价差进行结算,如果招标暂定价的价格水平同市场价格水平基本一致,可选用第二种方式进行结算、反之,则选用第一种结算方式。
8 甲供材量差的结算方式
在工程建设期间,甲方所提供的工程材料量会同实际工程用材量发生超量或不足现象,差量价格的结算以实际购买价为标准,而如何确定材料量差,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通常情况会依据甲供材量为标准,如果投标含量存在较大错误,则以工程建设方公布的实际材料消耗量为参考依据,不过要对原中标价进行修改,修改的差价有承包方负责。
9 总承包服务费的计价方式
传统定额模式下,对分包工程配合费的计算有明确标准,即以分包工程直接费的5% 为标准。而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总承包服务费有如下两种计价方式[3]:
(1) 在招标文件中,暂不体现总承包服务费,而是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另行计算。
(2) 在招标文件中,暂定分包工程总费用并规定上限费率,由投标单位或投标人进行竞争和报价。
10 四项保险费的计价方式
对于四项保险费的计价和结算方式,都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通常情况下,以四项保险的参考费率为标准进行计价,在结算时则根据四项保险费的实际发生额为准。
11 养老统筹费、定额测定费的计价方式
由于在工程建设时,养老统筹费和定额测定费大多由工程建设部门缴纳,但也有极少数由施工部门缴纳,基于此种情况,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除这两种费用时是在税前还是税后。
12 工程竣工结算的有关约定
(1) 合同类型的约定。合同类型可划分为固定总价、固定单价以及可调价格这三类。而合同类型直接决定着工程竣工时的结算方式。在工程清单模式下,大多采用固定单价这一类型。
(2) 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在工程清单模式下,招标文件中必须对固定单价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明确:① 工程总量以实际为准进行计算;② 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保持不变; ③ 因工程变更而导致综价发生变化时按预定原则进行计算;④ 措施项目费的变动有4种方式,第一种是将费用一次包干到位之后不再调整,第二种以计算和投标的分部分项合价的比重为依据进行调整,第三种以工程量的各项变化比为标准进行调整,第四种是以投标措施项目费的组价原则为标准进行调整。
在招标文件中,除以上必须明确的计价要素外,依据工程特点的不同,对其他相关计价要素也要进行明确。同时,也要对招标文件中的计价要素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力求规范化和统一化。
主要参考文献
[1] 谭显波.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分析与探讨[J]. 魅力中国,2010(1):45-47.
关键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原因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0.4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影响工程结算的原因
军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绝大多数工程结算工作能及时完结,并呈现出零星工程、小型工程项目结算快,变更洽商多的项目结算慢,大项目结算拖延长;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服务类结算扯皮少,建安工程结算纠缠多等特点。同时,也有一些单位工程结算拖延时间较长,有的工程甚至竣工验收多年,还没有办理工程结算。这既不利于建设单位的正常使用、建设经费的财务决算,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成本核算、材料供应商的资金收回,并影响劳务工资发放,甚至可能发生农民工聚集讨薪事件。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后,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办理的工程财务结算。竣工结算意味着发承包双方经济关系的最后结束,因此发承包双方的财务往来必须及时结清。据笔者调查分析,影响军队工程结算办理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不重视。有的建设单位片面追求建设过程管理行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非常重视,但竣工验收后往往轻视结算办理。有的管理人员甚至声称房子建好了先用着,工程款可以慢慢拖着,等于替单位办理了“无息贷款”。
2、程序不合规。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军队工程建设有关程序,一些零星工程、自筹项目边干边批甚至先干后批,工程完工了资金还未协调落实到位,致使工程结算款项没有出处,影响款项结清。
3、流程不熟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规范规定,承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内编制完成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有的施工单位想当然的认为军队工程的“特殊”,坐等建设单位通知办理工程结算,等到建设单位通知编报结算书时,才临时找人编制,延误了结算办理时间。
4、编报不及时。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活多干了、工程量少算了、材料涨价了、人工费调高了,总而言之工程亏本了,为了“弥补”损失,找各种理由索赔、诉苦,等待建设单位“妥协”,迟迟不编报结算书。
5、审定不办结。有的单位虽几经催促,结算书编报了,但结算审定价款没有达到期望值,还报有这样那样的想法,即使结算审定后,迟迟不予办理款项结清手续。
二、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对策
1、正确认识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
工程竣工结算,一是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并完结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关系和经济责任的依据;二是为施工企业确定工程最终收入、进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提供依据;三是反映建筑安装工程量和工程实物量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建设单位编报竣工决算提供基础资料。因此,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人员,要正确认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工程结算工作。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进入竣工验收阶段,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编报工程结算书,审计部门要及时跟进审定,财务部门要及时办理款项结清手续。
2、严格遵守军队工程建设程序。
按照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无论投资来源于何种渠道,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纳入国家和军队统一的基本建设计划,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即使是自筹经费的零星修缮工程也应按照“先存后支、先批后用”的原则,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统一管理。财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年度计划、施工进度,实施经费保障,审核竣工决算,不能发生工程竣工了还没有经费列支出处的现象。
3、切实掌握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是一项技术综合、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在坚持实事求、公正合理的原则下,按照规范进行编制,使工程结算顺利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依据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其他依据等。对于发承包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变更,和符合合同约定、有正当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的索赔,以及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非承包人责任事件提出的现场签证等,在结算时,应当据实调整工程结算款。
4、扎实做好招标文件拟制、合同洽商、索赔与现场签证等工作。
工程竣工结算工作,是发包人投资控制和承包人成本控制的交点,也是发承包双方共同关注的关键点。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需要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为竣工结算工作奠定好基础。
4.1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需对影响工程最终造价的工程量清单计算及修正、综合单价及市场风险、人工工日单价、材料品牌质量及价格、措施项目费用、总承包服务费、工程变更计价、工程结算办法等计量、计价原则,予以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前后矛盾,避免给竣工结算留下“活口”。
4.2在合同洽商签订过程中,除需按照有关规范文本对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与索赔等合同条款予以细化明确外,还可对工程结算办理流程、提交内容、办理时限及违约处理方式等在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使双方责任明确,有据可查,避免结算时推诿扯皮。
4.3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索赔与现场签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的变更、签证等文件,要及时核实书面签认,为竣工结算提供真实可信的造价依据。不能当面口头答应,事后不认账,人为造成扯皮现象,也不能事后随意补签,发生违规现象。
5、努力提高工程结算审核时效及能力。
《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清单计价规范》也规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关键词: 电力工程;造价;控制; 造价管理
Content abstract: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has become the hot spot of the basic construction, how to control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Real power built facility engineering process cost control is a effective way. Electricity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as a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method, are based on the national polic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norm, contract as the basis, tracking control design process and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cess to achieve the goals of the investment. Project management and cost professionals its behavior objective and scientific, determin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vestment control the rationality and validity. Project cost control in the construction of power project can each stage, through the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to realize th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objectives. Years of practice indicates that in order to make electricity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process play a key role, must respectively from the feasibility report, design, sexual bidding, construction and completion of each stage, consistent and comprehensive to strict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lectric power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in the whole process.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projects; Cost; Control; Cos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目前电力建筑安装单位都十分重视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都把工程造价作为一门专业来加以建设。它是建筑经济、技术与管理高度结合的专业。应当指出“在当前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下,全面造价管理原则和实践所体现的效益是商业和公司关心和需要的。”全面造价管理是为了社会和企业的整体效益,促使参与建设过程的每个人去关心其工作是否能使工程造价得以有效控制;并把自己的经验和知识运用到工作中。学习掌握国际先进造价管理的经验,推进全面工程造价管理,必须做好如下过程造价管理工作:
1、重视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研究和论证,作出相对比较准确的工程造价,作出合理的选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2、设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图纸设计的质量和深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图纸会审制度,避免因设计图纸原因而引发的错、漏、缺现象,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打好基础。
3、掌握先进的制定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由国家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全国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工程项目的划分,形成统一的清单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计量单位,满足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4、全面推行国际上通用的“综合价格计价法”。以此代替现行的“分项工程单价法”
5、充分发挥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注册造价工程师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专业人士,对建筑成本、价格、财务、及法律等均有专门知识,能就初步成本咨询、成本计划;招投标文件的制订及相关承包价格、建筑合约的制订和管理;工程费的预算及成本控制、工程策划及管理,建筑合约的纠纷仲裁,建筑工程保险费损失估值等方面提供广泛服务。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工程造价控制方面的作用。
6、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重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建立工程量清单核对备案制度和内部复核制度,定期跟踪检查、监督管理,加强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减少工程量清单中的差错率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在进行工程竣工结算时,必须到工地现场核对,严格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材料调价是否有依据等,使工程造价结算确切、合理。在项目竣工阶段,对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编制工程审价报告,并进行财务审计。工程结算的审核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但又是工程投资控制的最关键部分。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最重要的一环。竣工决算如何能忠实地反映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也反映了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造价管理的能力,及时办好工程竣工决算必须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材料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还必须注意其有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和相关印鉴。现场监理的签证必须有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签章并征得设计人员的认可等。我国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决算时,施工承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中普遍多算,发包方千方百计乱砍一通,扯皮现象严重,工程结算一拖再拖,有的一拖就是几年,大大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和建设工程造价的确认。
7 在依靠自身的力量的同时,也要依靠第三方进行造价控制,造价(单价)确立依据和动态的宏观调控对造价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这个前提下,培育工程造价的咨询服务机构必不可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应该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桥梁,该机构应该依法进行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或审核,应该努力培养这样一种氛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编制的工程招标标底原则上是合理的,除非有特殊情况,中标单位的工程造价应该是最接近于该标底的。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业主的“压价”和承包商的“漫天要价”,而在目前,由于竞争的激烈,主要还是要规范“压价”现象的发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首要性质应该体现在它的公正性,依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全过程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动态管理。从工程项目标底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工程造价的约定开始,一直到工程的结算为止,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应该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任务。这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事实上,也就使得工程项目的事后审计变成了工程进行之中的事前审计。这对投资把关、工程量的合理确定和工程造价的合理约定无疑是十分有益的。目前的市场状况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发育不够健全,不少业主和承包商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认识还不足。努力培育建筑市场,规范业主和承包商的行为,首要的,要培育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使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真正能在工程造价这个建筑工程的中心环节上公正、公平地发挥它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