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14:44:47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生态环境及其现状,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分析垣曲县各生态功能小区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保护措施,并对下一步的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以期对相关工作有所助益。
关键词:
生态环境;存在问题;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搞好生态环境是保护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垣曲县位于山西省南端,东跨王屋,西踞中条,南界黄河,北接太行,国土面积约1620km2,山地丘陵面积大,约占97.2%,而原地与川地比例小。全县生物自然资源丰富,其中植物数量、质量居运城地区之首,矿产资源丰富,探明矿藏达46种,列山西之冠,垣曲生态资源优美,为野生动植物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全县动植物达1800余种,其中国家一、二级保护种类41种,被誉为“华北动植物物种基因库”。该县国土部门根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将全县分为4个一级区和6个生态功能小区,本文将对垣曲县域由北向南对生态功能小区存在的生态环境现状及发展方向进行简要分析。
1历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
历山自然保护区位于历山镇北部,是以保护暖温带森林植被和珍稀野生动物猕猴为主的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涵养。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近年来偷砍、偷伐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野生动植物群落繁衍及林区环境;b)该区在发展旅游及实验区过程中的基础建设造成了一定的水土流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1]:a)相关部门要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林地,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大对偷砍、偷伐等违法行为的查处;b)加强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身建设,建立和健全保护区管理,依托自然保护区与多家大学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展了森林生态系统、鸟类生态学、保护区总体规划研究、环境监测及影响评估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实施自然生态保护;c)该区要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道路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及使用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尤其要注重公路两侧绿化及河道两岸水土保持林建设,防止水土流失;d)在当地发展规划中,要更重视后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工作。
2垣曲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位于垣曲县东北部,北接历山自然保护区,自西北向东南呈带状分布,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多年对矿山的不合理开采,引发崩塌、滑坡及塌陷等地质灾害,进而破坏了植被和自然景观,引发水土流失,同时对生物栖息地也造成一定影响;b)景区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及生活废水等污染物没有经过统一处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申请专项资金对由于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勘察整治,及时复垦,生态恢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b)按照要求,大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合理开采矿产,实施“科技兴矿”战略,工业实行园区化发展,围绕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园区,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加强对重点产业和企业的指导与监管,杜绝环境事故的发生;c)对该区旅游业的发展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在该区景区进一步的扩大发展中提前作好规划,首先考虑生态保护和环境承载能力,防止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3垣曲西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县西部,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及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该区地处低山丘陵区,地形起伏相对较大,植被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垣曲县主要铜矿企业位于该区域。该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由于部分铜矿在开采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石不合理堆放,占用大量土地,破坏了自然景观,对生物的生存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影响地表植被,加剧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存在;同时由于废矿石的不合理堆放,易引发泥石流,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b)由于采矿诱发的采空塌陷和地裂缝,导致大面积林地被毁,地表植被造成严重破坏。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突出抓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绿色”企业。合理规划制定全县矿区废弃地修复与治理方案,废弃矿石要合理堆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在宜林荒山地带进行分期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逐年提高矿区内植被恢复和绿化率;b)大力加强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研究及治理力度,及时研究治理由矿产开发所形成的滑坡、塌陷、地裂缝、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大力种植经济林、边坡草等,努力恢复植被覆盖率和土地复垦率;c)规范采矿活动,严格按照规划,科学合理开采,禁止破坏性的采、选、冶项目,使其对生态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进一步引进资金,建设规模企业,产业链逐步从单纯的采选矿、冶炼向下游的铜材综合加工延伸,大力推进工业新型化和园区化,提高经济效益并减少环境污染。
4垣曲中部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小区
中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垣曲中部,北接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区域整体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区域内水资源丰富,较大河流均由北向南顺势注入黄河,两岸多为狭窄的河谷平原,灌溉方便,人口密集,为主要农作区,该区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营养物质保持与土壤保持。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由于河谷地带大部分为耕地和荒地,植被覆盖率较低,水土流失强度较大,加之此地处于该县交通要道,沿线经济活动对周围地表植被的破坏及河流的冲刷作用,使得沿路两侧斜坡稳定性较差,有发生地质灾害的隐患;b)由于该区特有的河谷地形,多年前采矿后堆放的采矿废石在雨季极易形成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以“林业生态县”建设为契机,在河流及道路两侧土层薄、条件差的坡地和宜林荒地植树种草,以林养水、以草护土,从而减少水土流失;b)对区域内存在自然灾害的矿石堆放点进行系统摸排和评估,定时监测,统一规划,逐步治理;c)由于该区域内土地肥沃,水源丰富,农业及交通条件较好,应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种植、生产及加工基地,发展生态农业,建设休闲观光生态农业示范园,同时要减少农药、化肥等的使用,推广作物还田及增加有机肥的应用,以增强该区营养物质与土壤保持功能。
5垣曲西南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西南部生态功能小区位于县城西南部,区域内地貌以侵蚀堆积丘陵为主要类型,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源地保护。该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a)该区南部靠近黄河的地区,由于小浪底水库蓄水及移民搬迁,导致形成了一些弃耕地,无人管理,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现象,管理和治理措施没有及时到位,滑坡和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生态系统比较脆弱;b)该区域内地处山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牲畜大部分采用传统放养的方式,对当地山地地表植被产生了直接破坏,对原有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生态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相关部门要将南部沿黄地区纳入治理规划,在现有生态系统薄弱的宜林地带,加大水土保持林种植力度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力度,尽快恢复当地生态;b)以政府发展干果经济林为契机,发展特色种植业,如核桃、蚕桑、杏梅等经济作物,依据当地地域特色及传统优势,合理发展养殖业;c)加强对区域内工业企业等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加大对板涧河和五福涧河等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力度。
6黄河小浪底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小区
黄河自夏县瓮口入境,流经垣曲县南缘46km,向东至马湾注入河南省济源市,该区位于县城最南部,包括小浪底库区及其周围,小浪底水库垣曲库面积达130km2,为华地区最大的“人造内陆湖”。该区域地貌以河谷川地为主,区内沟壑纵横、地形复杂,中北部有小范围的侵蚀堆积丘陵,该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保护。该区现存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是:a)小浪底水库库区周围植被稀少,黄土,水土保持能力极差,雨季泥沙直接注入水库,影响了库区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b)地质灾害频发,类型多为滑坡、崩塌,形成多处不稳定斜坡。生态系统保护措施及发展方向:a)要在区内荒山规划水土保持林,加大库区周围的水土流失整治力度,吸引民营资金和引导当地农民种植干果经济林,发展特色品种植和深加工,提高本区植被覆盖率;b)依托该区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生态文化价值为特色,以古城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为契机,充分利用湿地及其周边的自然资源和景观资源,以保护景区物种多样性为前提,大力发展生态游,小浪底水利枢纽风景区在清淤、防洪、泄洪和发电的基础之上,逐步发展为实体经济与旅游产业相结合的生态新区。
7结语
关键词:南水北调 水库 生态 研究
丹江口库区水源区,包括汉江和丹江口两大水系,涉及豫、鄂、陕、甘、渝、川6省(市)48个县(市、区),其中河南省7815.34平方千米,涉及南阳市境内面积6361.94平方千米,其中,西峡3131.57平方公里,淅川2821.46平方千米,内乡37637平方公里,邓州市32.21平方公里。
1 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现状
丹江口水库是我国水质最好的大型水库之一。2004年2月,南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在丹江口水库随机取出样品水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25项指标除了总氮指标达到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外,其他24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其中,铜、锌、镉、硒、砷、铬(六价)等14项指标在国家规定监测方法内未检出(也就是说完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PH值8、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溶解氧、氨粪大肠菌群,完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一类标准。总体上达到国家地表水二类标准以上。
但是,随着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库区生态环境正在恶化,影响水质的潜在因素正在凸现,水质稳定在二类标准,需要艰苦的努力。
1.1水土流失
严重的水土流失的形成既有自然因素,更有人为因素。根据2000年全国第三次水土流失遥感调查资料,南阳市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流域强度流失面积446.8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7%,中度流失面积1369.7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1.5%,轻度流失面积1552.44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4.5%,三者合计3369.0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53%,年平均土壤侵蚀量990万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938吨/平方千米,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
从自然因素上看,一是地形,该地区山地和岗地面积广大,其中坡度25。以上的坡地就占到山地和岗地总面积的52%。二是成土母质,该地区的成土母质多为易风化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沙砾岩,一旦遭遇强度大的降水,极易造成土层坍塌,泥沙顺水而下,形成泥石流。三是植被,由于库区居民大规模的垦林开荒,地表裸露,提供了大量的泥砂源,同时,部分山区特别是丘陵地区植被稀疏,土壤凝固力差,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四是降水,库区处在夏季降雨的中心,每年5—9月份暴雨频繁且强度较大,为水土流失提供了动力因素。
从社会因素看,丹江口库区的森林植被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是该区水土流失最重要的社会因素。主要表现为:第一,经济建设对木材的巨大需求。当地政府因为经济建设的需要,对森林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但由于对木材的采伐缺乏计划性以及对再生林的培养缺乏更新性,使得森林资源面积越来越少。仅在西峡县,国家就设置了三个国有林场,先后采伐了2万多公顷的原始森林,而属于死保护区的林区,现在也所剩无几。第二,农业用地对森林植被的强夺。丹江口库区90%都是生活在深山的农民,当地居民人均耕地不足0.43公顷,靠这仅有的土地根本养活不了自己,又不能从农业之外的产业中找到摆脱贫困的出路,就只好把矛头转向林地,不断地伐木毁草,不断地开辟土地。这种农民收入完全来自农业的经济结构,必然导致经济—生态陷入“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砍光了就去山上开荒”的恶性循环,使得森林面积急剧减少。除了森林植被的大面积锐减,人们在进行生产建设的过程中,肆意地开山炸石,任意地弃渣置物,都会造成库区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严重的水土流失,造成雨季泥沙俱下,大量的泥沙在库底淤积,使得水库的库容减少,工程效益降低。据有关资料统计:1968—1988年20年间,丹江库区淤积泥沙达12.1亿吨,已占水库库容的8%。即使按着这样的淤积速度,水库的使用期也将受到极大的影响。同时,由于泥沙携带了大量的养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进入库区水面,使水库水质富营养化,加剧了水体污染,这将严重影响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安全运行。
1.2水质污染
丹江口水库入库干、支流汉江、堵河、天河、浪河、淄河、神定河、泅河、官山河、剑河、老灌河等河流的沿岸城镇废水大都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库区已受到了汽车制造、机械加工、化工、建材、造纸、食品、采矿、制药等多行业的污染。据估计,库区城、乡和工业企业向丹江口水库年排污水量达1亿吨,加上不适当使用化肥、农药,使库区局部有富营养化发生的趋势。
据南阳市环境监测站对丹江口水库水质的多次连续监测,综合数据表明:丹江口库区总磷总氮明显超标。其中总磷浓度为0.02—0.05毫克/升,总氮浓度为1.48—1.60毫克/升,分别超过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V和劣V类,达不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类水质和调水水质的要求,有明显的富营养化趋势。库区近年已检测出微量有机物达200余种,从历年库区底质检测还发现有含量极微的毒害物及重金属。由此可见,丹江口库区的生态环境开始出现退化。水体一旦富营养化,就很难治理和控制,势必影响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质量,这样投入巨资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水体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
(1)工业废水污染
丹江口库区经济相对落后,工业门类不多,且多以污染大、耗水多的重工业为主,而缺乏低污染或无污染的轻工业。例如浙川县的造纸厂、化肥厂、冶炼厂,都是排放污水的大户,由于这些企业的治污技术和设备比较初级,致使大量矽废水、污水无处排放,只好顺流而下,汇人丹江,废水中的有害物质,就会造成水体的严重污染。
(2)城市生活污水污染
仅以丹江所依托的淅川县县城为例。浙川县城区人口约有8万多,年排放生活污水1314万吨,污水中含有的COD、N、P等多种有机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造成河道污染呈加剧趋势。
(3)农药化肥污染
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丹江口水库的辐射区域都是重要的农耕区,农民在进行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因经济利益驱使,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化肥农药,未经作物吸收利用的农药、化肥,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渗透等方式,进入库区水体,从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丹江水体的污染。 2 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现状
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丹江口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引起政府和企业的重视,近两年来,已经关、停了部分严重污染的企业,各项水土流失治理措施也开始进一步实施。但是,当前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2.1 没有库区生态管理信息系统,缺乏水量、水质和生态环境综合变化趋势信息。
到目前为止,参与库区生态环境管理的各个部门和团体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大多在独立行事,根本没有库区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大多没有任何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系统,对整个库区生态环境的认识和管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缺少库区生态环境、水质等的综合数据,环境决策缺乏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
2.2 当地居民生态意识淡漠
生态环境效益是一种开放性的公共效益。生态环境好的地区不能从中得到直接即期的回报,就会对生态环境保护持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逃避心理。因此,生态环保意识难以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也就缺乏其内在的动力。尤其是在经济落后、耕作业为主的丹江口库区,当环保意味着限制耕地、减少采伐而牺牲眼前经济利益的时候,从地方各级政府到普通的老百姓,就都没有了环保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另外,退耕还林、还草这些直接恢复生态环境的政策虽然有着巨大的长远意义,但在短期内却解决不了水源区260万居民致富和经济发展问题。而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即使花大力气把生态环境恢复了,也还会再度破坏。
2.3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较差
丹江口库区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毁林、开荒、围库造田、乱捕乱杀,使得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农药、化肥、污水的滥用乱排,使得土壤板结退化。由此可见,诸多因素综合导致库区部分区域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要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较差。
2.4 环境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不够
关键词:桉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陆良县
中图分类号:S792.39;S718.557;F416.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168(2012)05-0100-05
1基本情况
陆良县位于云南高原东部,隶属曲靖市,地处北纬24°44′~25°18′,东经103°23′~104°02′,东西宽65.62km,南北长62.8km,总面积1989.59km2,地处乌蒙山南部延伸带,三面环山。山脉中部是平坦开阔的陆良坝区,略呈三角形,自东北向西南伸展,南盘江从中穿越过境,形成高原、山地、丘陵、盆地相间的地貌特征,是滇东北较典型的岩溶地貌。整个地势北高南低,最高点为龙海,海拔2687m,最低点是小百户镇石板潭,海拔1625m。
气候类型属北亚热带高原季风型气候,冬干夏湿。气候特点是终年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干旱,秋凉湿润,降水集中,干湿分明。年均温14.7℃,≥10℃的活动积温4458℃,年均降雨量958.2mm,太阳辐射总量125千卡/cm2,日照时间2242.5h,相对湿度为74%,无霜期246d。
土壤分为红壤、黄棕壤、紫色土、沼泽土、石灰土、水稻土等六大类,15个亚类,32个土属,66个土种。红壤在全县分布最广。
全县辖8镇2乡1农场140个村委会625个自然村133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31506人,其中农业人口558665万人,占88.47%。农村劳动力343635个,占农村总人口的61.51%。2007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0.1亿元,其中农业生产总值22.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426元。2桉树产业发展现状
2.1桉树资源
桉树是桃金娘科桉属各树种的总称。陆良县从20世纪初开始引种桉树,种植于四旁,成为全县坝区、半山区主要的四旁树种;70年代曾大量种植,1984~1991年省林业厅在陆良县开展了以桉树为主的薪炭林项目建设,1992~1997年省计委批准了陆良林纸基地建设项目,以桉树为主的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基地得到一定的发展,后因各种原因项目建设速度滞缓至停建;1999年国家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以来,木材价格一路上扬,加之桉叶油价格回升,在经济利益的驱动和退耕还林工程的带动下,全县个体、私营企业、农民及干部职工投资以桉树速生林为主的建设步伐骤然加快。200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种植经营桉树的积极性更加高涨,真正做到了“地当田耕,树当菜种”的集约化经营发展之路,林分的质量、产量和效益均显著提升。经调查,全县种植的桉树树种主要有蓝桉、直干桉、巨桉、史密斯桉、赤桉、柠檬桉、大叶桉、窿缘桉、细叶桉、邓恩桉等10余种,但以蓝桉和直干桉的面积和蓄积量最大,社会经济效益最显著。据2008年陆良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全县桉树面积1.17万hm2,占人工林面积3.54万hm2的33.0%;桉树蓄积量40.1万m3(其中散生木及四旁树蓄积量4.4万m3),占人工林蓄积量130万m3的30.8%,主要是中幼林。在四旁树中桉树有142.9万株。桉树主要分布在海拔1800~2100m的坝区和半山区。
2.2桉树产品用途及市场价
1)主材:陆良县桉树木材的主要用途是作煤矿坑木,目前市场收购价为:直径5~9cm的400元/m3左右,9~13cm的600元/m3左右,直径13cm以上的800~1000元/m3。
2)小径材及枝桠、根茎:桉树林抚育间伐出来的小径材,主伐作业产生的弯扭废材,以及少数林农更新造林翻挖出的桉树根,用于提供造纸原料和胶合板原材料,目前市场收购价为300~350元/t。
3)桉油:利用桉树的幼枝和叶可提炼桉叶粗油。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县的桉油产量达2000t左右,桉油收购价为50~65元/kg。陆良县主要有5个专业大户收购,年收购量占全县桉油产量的80%左右。
2.3桉树相关产业发展
2.3.1桉树种苗生产
1)采种受桉树种植业的拉动,出现了专门从事桉树采种的人员。据调查,全县有桉树采种人员200人左右,年采桉树籽种近2000kg(其中蓝桉约1100kg,直干桉约800kg,其他桉树籽100kg)。采种及销售除在陆良县范围外,还扩大到外县市及外省市。2011年桉树籽市场价为:蓝桉600~800元/kg,直干桉1800~2100元/kg。
2)苗木生产陆良县从事林木种苗生产的专业户有100多户,培育的树种包括各种经济林、用材林以及各种珍贵的庭院及四旁绿化树种。全县每年培育的桉树苗近500万株,除满足本县需求外,还大量销往周边县市及贵州等地。林业调查规划第37卷第5期保绍明,等:陆良县桉树产业发展现状及其与生态环境关系分析
2.3.2桉油提取
全县从事桉油提取的有200余户,其中常年熬油的占一半左右(大的桉树种植户大部分都自己支炉,一般都是季节性生产或隔年生产),每年参与采枝叶及熬油的人员达到1万多人,有效地利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
2.3.3木片加工
受市场的拉动,陆良县从单一的桉树原条出售发展成为粗加工出售,实现了林产品的升级。据统计,全县已办理木材加工许可证从事木片生产的加工厂有9家,年加工木片达3.2万t(其中桉树木片占90%以上),年产值达1216万元。木片主要销往省内各造纸或胶合板企业。
2.3.4林浆纸一体化产业
云南陆良银河纸业有限公司技改后,已彻底实现了从草浆到木浆的转变,在本县规划的以桉树为主的造纸原料林基地已初步建成。一个以陆良县为基点,“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已基本形成,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初步建成。2010年年生产量达38万t,年消耗木材纤维原料30万m3,年销售量248855t,年销售产值124424万元。3人民群众喜欢种植桉树的原因分析
在众多的造林树种选择上,桉树脱颖而出,成为适宜区域的首选树种,主要原因如下:
1)桉树全身都是宝,主干作坑木用材或生产木材原木、原条,小径材、枝丫和根做薪材或生产木片,枝叶提炼的桉油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广泛用于医药和日用化工行业,整棵树几乎没有浪费。
2)桉树具有生长速度快、成材期极短、适应性强、病虫害少等优点,种植和经营管理技术简单。
3)种植桉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种植桉树第二年就可以修枝叶获益,产值在3000元/hm2以上,第三年就可以出售抚育间伐出来的小径材,5年后就可以进行主伐利用,且每年都可以修剪部分枝叶出售,投资回报快、回报率高,经济效益显著。
4)桉树产品销售容易,客户主动上门求购,足不出户就能出售,极大地方便了桉树种植户。
5)目前许多农村劳动力纷纷外出打工,少数家庭举家外出。因此,投资少、见效快、经营种植和管理简单的桉树自然成为农民的首选目标,同时也避免了因外出而造成的土地荒芜。4桉树产业发展的生态、社会及经济效益
1)推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拉动了煤炭、交通运输、电力、医药、日化、服务等相关产业发展,拓宽了就业渠道,吸收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加快了当地经济发展。
2)以大莫古、小百户、芳华为主的3个桉树主要种植区,大部分农民通过种植桉树改变了贫穷落后面貌。
3)桉树从种植到经营管护、修枝熬油、抚育采伐等都需要大量的劳力,许多人不出村、不出县就能打工实现收入,有效地减少和降低了因外出打工产生的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带来的社会问题。
4)陆良县的主风向西南方向大量的荒山荒地种植桉树成林,近年来县城的风沙受到了有效扼制,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5)由于桉树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涌现了许多种植大户和种苗、经营、加工、营销等专业户,他们相互之间的拉动和带动,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通过桉树的种植,大幅度地提高了种植区林农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技能,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及大农业的现代化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管理、观念新的新型农民。
7)桉树产业的发展能新增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不但改善了生态环境,而且为实现建设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经济和现代工业强县,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到积极促进的作用。5桉树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近年来,一些人散布桉树是“抽水机”、“抽肥机”、“有毒”、“致旱”,甚至说政府已严令禁种、现有的桉树要全部砍除等,造成一定范围内林农的恐慌,严重影响了林农的积极性。这既没有科学依据,又没有政策法规依据。
5.1桉树是否是“抽水机”
有人认为桉树是“抽水机”,是因为桉树人工林在生长过程中需要消耗林地土壤中的大量水分,会导致林地地下水位下降,造成林地和周边土地的干旱。中国林科院杨民胜研究员认为,虽然桉树生长迅速,在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用水量相对较多,但是以水分利用率为标准,与其它树种相比,桉树仍属于节约水分的树种。例如,每合成1kg生物量(干质量),针叶树种松树需消耗水1000L,相思属、黄檀属、合欢属、水皮黄属、咖啡属等树种则需水800L以上,而桉树需水只有510L。可见,桉树对水分的利用效率很高,产生相同的生物量其所耗水分最少。中国林科院热带林业研究所主任徐大平的相关研究成果已经发表在国际专业期刊《TreePhisiology》上,他认为,学术界已达成“桉树有涵养水源的作用”这一共识。“桉树人工林涵养水源作用明显,桉树利用水的效率较高,生产相同的生物量只消耗其他农作物所需的1/3~1/2的水量”。桉树高效用水从叶片和嫩枝上覆盖一层蜡被就可见一斑。同时,在陆良县主要种植的蓝桉和直干桉的幼树叶片是垂直生长的,这就有效地降低了水分的蒸发,充分说明桉树利用水的效率。虽然速生期的桉树对水分需求较为旺盛,但其根系主要分布在地层50~100cm,对土壤水分的利用也只限于上层土壤,不会影响到深层地下水位,随着栽种年限的增加,桉树的生长逐渐减缓,对水分的需求将逐渐减少,逐步具备涵养水源的功效,这从幼树叶片垂直生长到中龄林桉树叶片平面生长也能得到验证,桉树并不是森林土壤的“抽水机”。
1999~2002年,中澳科学家在雷州林业局开展了“桉树与水科研项目”研究,在河口和纪家林场2个观察点的3a生桉树人工林其年度水分蒸腾量分别为450mm和537mm,其水分蒸腾量只占雷州半岛年降雨量的1/3左右,也就是说,其水分循环是可以达到平衡的。因此,在降雨量大于800mm的情况下,桉树根系不吸收地下水,不会造成地下水的减少。而陆良年均降雨量达970mm,这表明在陆良县种植桉树人工林不会对地下水位产生影响。而且,同其它林分一样,桉树人工林还具有一定的水源涵养作用。因此,桉树是“抽水机”之说是一个伪命题。
5.2桉树是否是“抽肥机”
桉树是否将土壤肥力抽掉,导致林地的地力衰退呢?澳大利亚JONNDavidson教授就桉树对林地土壤养分的消耗问题进行过实验,结果表明,尾叶桉人工林对林地养分的总吸收量和收获带走量都是比较低的;福建林科院叶功富等人对长泰县岩溪林场和南靖林场的桉树养分循环情况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如砍伐只取木材,而把树叶、树皮、树枝桠归还林地,则养分的损失仅占积累量的20%。陆良县种植的桉树主要是油和材兼用品种,人们不仅获取整株桉树,就连桉树林地上的枯枝落叶也不放过,桉树林地肥力衰退那是肯定的。但是,随着桉树经营集约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林农吃下了定心丸,经营管理的水平和积极性不断提升,采取了各种补肥措施,一些二代、三代萌发树也焕发了生机,土壤肥力得到了有效维持。
5.3桉树是否“有毒”
有人说桉树会排放一种毒素,因此桉树没有病虫害,致使没有飞鸟到桉树林中觅食,导致桉树林内“草不长,鸟不飞”。目前科学证明桉树是无毒的树种,而且还可以被动物和人类直接或间接利用。澳大利亚的动物考拉(树袋熊)生活在桉树林中,专吃桉树叶为生;此外,澳大利亚从南到北到处都是桉树林,各大城市的饮用水源的涵养林基本上都是桉树,澳大利亚人从未反映过桉树林区的水源不好,更不要说有毒了。再有,桉树有一种副产品—桉叶油,主要成份为桉醇,用途十分广泛。我国生产的桉油主要供外贸出口,在国内则用于香料和医药,产品有洗涤用品、香水、糖果、十滴水、清凉油、防蚊油、驱风油、瑞草油等。
在陆良县,40岁以上的人都知道,20世纪70~80年代全县各地熬大锅药预防流感和百日咳的主料就是桉叶,在那个医疗水平还相对落后的年代,桉树为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近年来,陆良县一些头皮较多的人和皮肤骚痒者利用提桉油过滤出的蒸馏水洗浴得到了有效的治疗,一些得“香港脚”的人直接用桉油擦拭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些作用多年来却从未有人反映过有毒副作用。因此,桉树“有毒”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和现实依据的。
5.4桉树人工林的生物多样性
桉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主要是指对林分水平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客观地说,桉树人工林确实是集约经营的纯林,其生物多样性肯定不如天然林,但绝对没有严重到地上不长草的程度。这不单单是桉树林的问题,也不单单是陆良县的问题,这是全球所有人工纯林的共性,尤其是采取集约经营纯林的共性,如陆良县20世纪末在全县大面积种植的华山松林及柏树林,更不用说果树林及农作物了,因为人们为了获取土地经营的最大效益,就必须清除非目的其它植物。华南农业大学谢正生等人在广东雷州半岛5个不同地点桉树林下的调查结果显示,采集到的植物种类共有61科、127属、150种,结果证明,桉树人工林对雷州半岛森林植物的多样性并未造成什么影响。1998~2001年,西南林学院教授、南京林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曾觉民对滇中高原人工桉树林植被恢复功能的研究结果表明,桉树人工林与造林前相同林地对比,生物多样性、水源涵养性等不是减少而是增多。在少数情况下,桉树林下植被少,这也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①初植密度大,加之桉树幼林生长较快,1a生幼林就能郁闭,导致林下阳光少,营养竞争激烈,造成植被稀少;②人工林抚育强度大,除草及时,高度集约经营,使得杂草难于生长;③个别地方在造林前其本身的植被生长就很少。
在陆良县,许多桉树种植户为了清除林地上的杂草想尽了各种办法,但还是无法清除,杂草杂灌与桉树争夺水分和养分,严重影响了桉树的效益发挥,如板桥镇的方光海、小百户镇的高毅,大莫古镇的赵正荣等人的桉树林地皆如此;位于芳华镇韭菜坪水库边的桉树林,由于海拔高,桉树长势较差,近5年来均未对桉树林采取任何抚育管理措施,但其林内的生物多样性不比周边其它林地的生物多样性少。其次,在陆良县的桉树林中均能发现有鸟、小动物、菌等。以上事实表明,桉树人工林对植物多样性并没有造成任何不良的影响。
5.5桉树是否“致旱”
5.5.1云南干旱原因
2009年以来,我国西南出现了有气象记录以来极严重的连旱,桉树及橡胶树致旱的传言不胫而走,尤其是2011年网络盛传《云南超3000万亩桉树林终酿世纪生态大灾难》的旧闻,更是把桉树指为罪魁祸首。为此,国家林业局、气象局组织专家开展了“西南地区特大干旱成因及桉树种植对旱灾的影响”专题调研,云南省也组织专家进行了系统分析。2011年3月31日,原云南省省长秦光荣在全省水利会议上以历史数据和专家分析,力证云南干旱的客观成因:①云南处于低纬高原的特殊地理位置,特别是省内几条近似南北走向的大山脉对气流的隔阻,导致空气中含水量极低,难于形成有效降雨;②多变的气候环境影响,云南属于季风气候,由于太平洋厄尔尼诺现象加剧,大气环流异常,偏强西伸的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长期控制云南省,阻断了孟加拉湾暖湿气流,而北方冷空气不易到达云贵高原腹地,造成海洋季风无法登陆形成降雨,是这次干旱的直接原因;③复杂的地质构造,云南属岩溶地区,且山区面积占94%,降雨径流大部分渗入地下或流入下游,难于发挥对地表植被的涵养作用。
5.5.2云南桉树林不可能影响大范围气候变化
据2010年第五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云南省现有桉树面积24多万公顷,占人工林的7.28%,占森林总面积的1.27%,而天然林面积占森林总面积的84.53%。因此,小规模的人工林,尤其是极小规模的人工桉树林,是不可能对云南干旱乃至大气环流造成影响的。云南历史上出现旱年的年份比较多,近几十年来更是频繁出现,从公元1300年以来的691年间共出现干旱年211次,平均3.3年一次,其中大旱年76次,平均9.1年一次。建国以来共发生8次大旱且多以冬春夏连旱为主,2010~2012连续3年的干旱是特别突出和严重的一次。而云南桉树大面积发展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因此,营造桉树人工林与云南干旱没有必然联系,桉树“致旱”之说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6桉树速生丰产林发展对策
1)合理规划造林地,实行科学经营。在商品林规划范围内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的地带种植桉树。注意森林类型的共融性和双赢性,森林景观的协调性。
2)根据各地不同气候和土壤条件,选择适宜的桉树树种和品系。
3)在土层瘠薄、生态脆弱的地方禁止发展桉树。
4)开展集约经营,进行平衡施肥,以补充林地土壤的养分。
5)选择合理的配置密度。桉树的造林密度不宜过大,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可采用1m×3m,1.5m×2m,1.5m×3m,2m×2.5m及宽行窄株配置。
6)在山地条件下,桉树造林应采用沿等高线穴状或撩壕整地。禁止全面整地,尽量保留造林地的原有地被物。
7)营造桉树与其他一些树种的混交林,如用圣诞树、黑荆树、相思树等与桉树混交,保留山顶、山箐、山脊生长较好的原生针阔叶林,与桉树形成块状混交林。
8)合理利用桉树林中的桉叶,其采叶范围控制在桉树树冠高度的1/3~1/2内,决不能掠夺式地采集桉叶。7结语
陆良县正在开展中低产林改造,在条件适宜的山区、半山区采用速生的桉树营造人工商品林应是首选。只要按照两类林的划分,严保全县4.92万hm2公益林的底线,坚持适地适树,合理规划,科学种植,注意保持原生态特征,发展桉树人工商品林可以带来可观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是陆良县经济振兴战略。
参考文献:
[1]祁树雄.中国桉树[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2.
[2]曾觉明.滇中高原人工桉树林植被恢复功能的探讨[J].云南林业科技,2002(1):1-13.
[3]保绍明,吴建国.陆良县桉树资源现状及对策[J].西南林学院学报,2002(4):21-25.
[4]白成亮.正确评价桉树的“功过”[J].云南林业,2010(5):1-4.
[5]吴,谢耀坚,王志华.西南地区特大干旱与桉树种植关系分析[J].林业经济,2010(6):120-122.
【关键词】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分析
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运行过程本身对环境没有直接影响,但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是对土地资源及其利用方式的再组织和再优化过程。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实施,必然会打破区域内土地资源的原位状态,对区域内的水资源、土壤、植被、生物等环境要素产生许多直接或间接、有利或有害的影响,从而使得土地生态系统对人类的生产、生活条件产生正面或负面的环境效应。
一、土地利用与环境的关系
土地利用是指人类通过特定的行为,以土地为对象或手段,利用土地的特性,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满足自身需要的经济活动过程。这一过程是人类与土地进行物质、能量、价值和信息的交流及转换的过程。土地利用途径古今中外无非有两条:一是广度扩展,即,不断扩大土地利用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可利用面积/土地总面积):二是深度挖潜,即增加劳动、资本、技术投入,不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提高土地产出率(产量或产值或能量/单位土地面积)。人们利用土地的目的,不外乎是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对物质资源的需要,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向土地取得生产资源和生活资料;二是向土地索取活动场所、生产基地和建筑物基地。土地利用分为土地的生产性利用和非生产性利用。土地生产性利用主要是将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以生产生物产品或矿物产品为主要目的;而非生产性利用则主要是利用土地的空间和承载力。土地是自然、经济和历史的综合体,是个很复杂的生态经济系统。一国或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一般都有多种利用的可能,又有对某些用途的限制,最终是人为地选择和自然的作用,决定了土地利用的形式,形成了一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方式和强度。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利用包含着对土地的生态环境资源及其功能的利用,随着利用方式、利用强度的不同,所造成的土地生态环境资源质量和生态环境功能的改变结果也不同。土地利用对土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必然的,而且有大量的历史事实为证。可以说,地球的生态环境从人类史前的原始状态演变到今天人地复合生态环境系统,都是人类的土地利用推进的结果。
二、土地利用规划与环境影响
(一)土地利用规划具有对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其环境影响的调控功能
土地利用规划又称为土地规划。它是按照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遵循有关的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规律,在时空上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合理分配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正确地和各项建设工程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相结合,从而制定最优的土地利用方案,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生产率,以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又为将来保护好土地资源,达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
土地利用规划是解决如何合理组织土地利用,以期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土地利用规划不是解决所有土地利用的相关问题,如用什么肥料、选择什么品种、耕作方式、建筑构型等不是规划的内容。土地利用规划的目的就是通过合理组织土地利用,落实土地类型的点、线和面组织结构,实现对土地利用的“五定”,即:定性、定量、定点、定时和定强度,最终达到最佳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方式和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最佳。
(二)土地利用规划内容包含生态环境分析体系及生态环境保护安排
一般来说,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土地利用规划的主要内容都会涉及到生态环境问题。(1)在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与评价时,必须综合分析评价土地资源和土地生态环境功能的利用和保护程度;(2)土地利用潜力的分析,要考虑生态环境条件;(3)土地供给与需求预测,是以生态环境的容限为约束条件的;(4)土地供需平衡和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包括土地生态环境的优化;(5)土地利用规划分区和重点用地项目布局,土地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区和防护带及其生态环境建设用地项目布局是其重要组成部分;(6)城乡居民点用地规划,必然包括森林绿地规模和布局;(7)交通运输用地规划,会考虑交通线路绿化;(8)水利工程用地规划,也得有配套的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规划。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源及其调控方式分析
1.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是否同时兼顾土地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评价决定规划的环境影响合理性。土地利用的现状生态环境是指土地的生态环境组成结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功能价值、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土地评价的主要内容是对现状用地和后备土地资源的资源利用适宜性和生态环境适宜性进行评价,从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两个方面综合说明需要调整的现状用地的数量、分布及其调整的地类方向,环境允许的后备土地资源适宜开发利用的方向、数量、质量、分布以及进行用地结构调整的可能性。
通过考虑土地生态环境影响效应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提供土地利用及土地生态环境结构的基础数据,分析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布局及其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找出土地利用变化及其生态环境变化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归纳出的土地利用及其生态环境特点与土地利用及其生态环境问题,分析规划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影响因素,分清轻重缓急,提出规划要重点解决的土地利用及其生态环境问题。
2.土地利用预测是否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决定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大小。土地利用预测是土地总体规划的中心内容之一。土地利用预测结果及其据此做出的土地利用安排,是否考虑生态环境约束决定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的大小。(1)土地利用方式预测。预测规划期间可能产生的新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将会消失或萎缩的土地利用方式时,若考虑土地利用的生态环境影响其结果是不一样的。(2)土地需求量预测。应该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对区域建设用地需求量、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需求量进行具体预测。否则,只依据区域国民经济发展指标进行用地预测,并按照这样的需求进行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就会落空。(3)土地利用结构预测。在进行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结构预测时,通过对各类用地结构的生态环境影响总体效应进行预测,可以为选择对生态环境影响比较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提供技术依据。(4)土地利用效果预测。包括对土地利用的经济效果、生态环境效果、社会效果的预测,其中生态环境效果预测,可以帮助规划制定者选择生态环境效果好的土地利用规划方案。
在凯里市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一般应从3个方面进行:
(1)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区类别;
(2)项目选址区现场调查工作中,关注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类型及植被分布、动物种类与习性、地表水水文情况及走向、出露地下井泉与地表漏斗、溶洞等现状情况,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区域生态因子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说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质量水平;
(3)从生态系统的生物成分和非生物成分,物种多样性及其濒危程度、价值,群落多样性及其效能等角度,评价项目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稳定性、敏感性、脆弱性等。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价与预测结合
凯里市域地区山多地少的实际,分析项目在工程建设中占地、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及程度。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以建设项目施工前期、施工期、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贡献及对土地利用格局、农业生产、林地、生态系统、生态敏感区或敏感目标等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和预测;对具有一定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必要也可以进行生态风险评价:
(1)施工前期:主要是征地与拆迁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要认真分析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区域开发利用规划等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与对策是否可行。
(2)施工期:是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主要评价建设项目对土地、林地、水土流失等方面影响造成的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生物量与生态效益损失,自然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生态景观影响等。并根据不同的建设项目产生的影响不同与环境保护目标的不同,重点论证、评价项目建设对生态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
(3)运营期:根据建设项目运营期生产特性及达标外排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其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中含有的持久性和非持久性污染物特征,评价其对项目建设区域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影响途径、程度,生态环境能否接受,是否会造成重大生态影响及可能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影响、变化及对区域生态系统发展趋势的影响,分析对区域小气候、生态恢复能力、景观异质性及种源的持久性和或达性的影响等。
三生态环境影响保护的措施与对策
针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要具有一定的保护措施:首先我们要分析区域生态保护规划或生态建设规划要求,并加以实施;其次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选址位置不同,提出不同的生态保护目标,同时提出不同的、具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性的保护措施与对策建议;最后针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提出生态补偿方案,以便使这些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消除。
四生态环境影响
关键词: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监测技术
中图分类号:X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2)022-0213-01
1生态环境监测的概述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问题伴随而来,并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近年来,环境问题在得到极大改善的同时,人们对环境问题及其规律的认识也有了较大的转变,人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再局限于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层面,而是扩充到了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
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是指通过生态学的各种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生态系统中的结构和功能上的时空格局进行度量,并通过监测生态条件和变化因素,从而获得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变化趋势。从监测对象上来说,生态环境监测与城市环境质量监测有所不同,与工业污染监测也有所不同。目前我们所说的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在于宏观的、大范围的生态破坏问题,主要用来反映人类活动对人类所处的生态环境有机综合影响的优势。因此,生态环境监测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草原、湿地、湖泊、海洋、森林、农田以及物候、气候和动植物等。在研究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时,生态监测是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环境监测的理论和实践是发展生态监测的基础条件。充分理解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概念,能更好的指导我们进行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技术的分析。
2生态环境监测的内容分析
2.1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基本原理
在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中,其核心原理是准确性原理,即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活动得到的生态环境信息是历史的记录,是环境历史的实际反映。因此,生态环境环境监测在满足准确性原理时,就必须实现以下三个基本原理。
1)代表性原理。所谓代表性原理是指生态环境环境监测具有有限的点或断面代表“无限”的环境整体,并以有限的采样频率来代表生态环境变化的信息;同时,以有限的数据信息来代表无限的生态环境
信息。
2)完整性原理。完整性原理是指生态环境环境监测需要采用生态环境的要素、相素以及环境压力等组合而生的监测模式,来反映生态环境信息的完整性和复杂性,这也是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性的体现。
3)规范性原理。规范性原理是指生态环境环境监测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来综合反映环境监测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深刻体现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精密性。
2.2监测对象
1)监测的范围。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范围包括城市、农村以及自然生态环境,其范围既是流域性的,也是全国性。具体范围的划分应根据需求和目的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划分。
2)环境“要素”。环境要素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环境要素、环境保护部门、相关的资源部门等。
3)环境“相素”。环境相素主要包括:同一个环境要素和环境介质中的多种监测,例如水环境监测中的水相、生物相等;环境空气监测中的气态相和固体相等。
3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技术分析
3.1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流程分析
1)实地调查,资料收集。在进行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时,首先要进行实地调查,即根据受监测区域所反映的特点,对实地的气象、季节以及地形等因素进行分析,做好现场调查,对调查的信息进行收集汇总,为后期的环境监测提供充足的判断依据。
2)确定监测项目。在环境监测项目的确定中,首先要确定环境监测布置和采样的时间和方式,选择正确的样品保存方法,做好环境样品的分析和测试工作。
3)得出处理数据,上报数据信息。在完成了实地调查和信息收集之后,通过数理计算方法对信息数据进行处理,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同时,将最终确定下来的信息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3.2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法
在选择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技术方法之前,必须结合生态环境监测对象现有的条件,并充分的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来制定最佳的监测方案。总的来说,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技术方案的选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提出,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点的选择,环境监测的内容和设备,环境监测的场地以及监测数据的处理等;建立信息数据库和生态环境监测问题模型,最好监测规划和评价等。
目前,在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技术方法方面,最常见的生态监测平台是宏观的监测,这种平台必须以当前最先进的3S技术为支撑,配置大容量的计算机装备和信息处理装备。3S技术主要包括地理信息处理技术、遥感技术以及GPS等,这三大技术构成了全球空间观测、空间定位和空间分析的监测一体化系统。
3.3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技术改进
1)作为最先进的3S技术,在其应用于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过程中,还要充分的与地面的监测技术相结合,实现宏观和微观兼得的全面的生态监测。
2)实现一体化的网络设计,在生态环境环境监测中,建立一体化的网络设计,根据生态环境的变化,从生态环境质量的评价中由生态环境质量的现状评价发展为生态环境的风险评价,实现了生态监测的预警机制,提高了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质量和水平。
除此之外,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系统的类型以及不同生态环境问题,相应的制定出不同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重视对生态环境动态的监测,时刻掌握生态环境环境监测的变化。
4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生态环境环境监测技术的发展和完善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在今后的发展中,生态环境环境监测将被提出更高的要求,更深层次的服务于环境管理中,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参考文献
[1]屈红艳.生态环境监测及在我国的发展[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09,10:185.
[2]姜必亮.生态监测[J].福建环境,2003,20(1):4-6.
[3]孙天华,刘晓茹,傅桦.浅评我国生态环境监测现状[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6,
27(3):78-81.
Abstract: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is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concept of ec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nd ecological monitoring, and gives a brief overview of current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ecological monitoring.
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监测技术
Key words: ecological monitoring;ecological monitoring technology
中图分类号:X83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3-0109-01
0引言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环境问题不再局限于排放污染物引起的问题,而且还包括环境的保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的资源问题,因此,环境监测也从一般的环境污染因子监测向生态环境监测过渡和拓宽。人们开始认识到,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必须对环境生态的演化趋势、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监测与控制体系,这就是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监测以单纯的理化指标和生物指标监测,只对大气、水、土壤等中的化学毒物或有害物理因子进行测定,强调“局部剖析”,存在很大的局限性;而生态环境监测着眼于“整体综合”,对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和影响进行测定。可以说,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保护的前提,是生态管理的基础,是生态法规的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是环境监测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生态环境监测已在全球范围内展开,但在我国才刚起步,还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1生态监测
生态系统是指地表生物与非生物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生态质量是环境质量的核心,是以生态学为基础,通过生态系统各部分组成、变化规律和相互关系、以及人为作用下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来评价环境质量。生态监测是采用生态学的方法和手段,从不同尺度上对各类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时空格局的度量,主要通过监测生态系统条件、条件变化、对环境压力的反映及其趋势而获得。生态监测,又称生态环境监测,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规范的定义。国内有学者提出“生态监测就是运用可比的方法,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特定区域范围内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组合体的类型、结构和功能及其组合要素等进行系统地测定和观察的过程,监测的结果则用于评价和预测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合理利用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和自然保护提供决策依据。目前所指的生态监测主要侧重于宏观的、大区域的生态破坏问题。生态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农田、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湖泊、海洋、气象、物候、动植物等。生态监测可分为宏观生态监测和微观生态监测两大类:宏观生态监测对象的地域等级至少应在区域生态范围之内,最大可扩展到全球。微观生态监测研究对象的地域等级最大可包括由几个生态系统组成的景观生态区,最小也应代表单一的生态类型。一个完整的生态监测应包括宏观和微观监测两种尺度所形成的生态监测网。
2生态监测技术
生态监测技术方法就是对生态系统中的指标进行具体测量和判断,从而获得生态系统中某一指标的特征数据,通过统计,以反映该指标的现状及变化趋势。生态监测技术方案的制定大体包含以下几点:生态的提出;生态监测台站的选址;监测方法及设备;生态系统要素及监测指标的确定;监测场地、监测频度及周期描述;数据的整理;建立数据库;信息或数据输出;信息的利用。在确定具体的生态监测技术方法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尽量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尽量采用该学科较权威或大家公认的方法。一些特殊指标可按生态站常用的监测方法。生态监测是一项宏观与微观监测相结合的工作。生态监测平台是宏观监测的基础,它以3S技术作支持,并具备强大的信息处理装置。3S技术(即地理信息技术(GIS)、遥感技术(RS)和全球卫星定位技术(GPS))是宏观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方向,它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把遥感、航照、卫星监测、地面定点监控有机结合起来,依靠专门的软硬件使生态监测智能化,使生态资料数据上网,实现生态监测化,是目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监测人员的重点工作内容。
3国内生态监测现状
在我国环境监测中,对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监测与环境污染监测相比,仍处于落后状况。我国对荒漠生态监测的研究开展最早,做的工作也最多,新疆环保科研所早在1984年就接受了“荒漠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的工作。近年来,我国提出的“地球动态观测信息网络”、“我国代表类型区生态状况和变迁规律的大尺度时空观测研究以及发展趋势预测”、“资源生态环境预警研究”等方案和计划,均侧重生态监测的内容。中科院的“我国生态系统研究站网”研究计划已经实施,成果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新疆、内蒙、洞庭湖、舟山等生态站的建立,为生态监测提供了广大的应用前景。中山大学与华南环科所在海南岛生态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中,提出生物量、多样性、稳定性和清洁度四原则和20个指标参数,并将每个参数按生态学特征及划分为5个等级。吉林环科所对东北自然保护区生态指标体系研究中,将生态指标体系划分为三个层次五个指标。目前,我国生态监测工作的特点是注重生态过程的研究,生态监测覆盖范围较小,属微观监测范畴。随着我国空间技术的发展,宏观生态监测有了一定的进步,3S技术成为近几年来生态监测工作者们研究的重点内容,并显示出其快速准确的明显优点,是宏观监测技术发展的趋势。“六五”期间内蒙古草场资源遥感调查,“七五”期间三北防护林遥感调查、黄土高原遥感调查均包括生态监测内容。新疆环境监测中心站利用气象卫星五个波段影象数据,完成了全区土地荒漠现状的评价工作。利用GIS系统预测预报模型对黄土高原、三峡库区等重点侵蚀区域进行土地退化预报、景观生态退化预测、小流域土壤侵蚀预测。近年来,利用遥感技术监测牧场产量、农作物产量、资源调查、水土保持状况和灾害预测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宏观生态监测积累了经验。目前,特别需要一套操作性强的指标体系和方法,并且对各种生态类型监测的技术路线和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规划,以便大范围普遍开展生态监测工作。
[关键词]环境质量评价;必要性;内容;原则;方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周围的生态环境问题,自然而然地,环境质量评价也开始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生态环境质量是从生态系统的层次上,研究系统各组分,特别是有生命组分的质量变化规律和相互关系,以及人为作用下结构和功能的变化情况,从而评价其环境质量的优劣。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利用生态系统最综合、最为本质的属性特征变化,通过对生态环境质量给以数量化表征,并划分为一定的等级给予评价,由此可见,生态环境质量及其评价的综合性很强。
1.环境质量评价的必要性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工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中国城市化进程高速发展。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增多,产生了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剧增,城市生态平衡失调,人与生态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城市生态环境日益恶化,因此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积极补救,对任何拟建的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 积极引入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生态经济就是生态学与经济学结合发展起来的产物,以实现整个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国日益重视和发展生态经济,宏观的经济政策层面就是建立一种生态与经济相协调的政策体系;微观的生态技术层面是指在各具体行业的经济活动中节约资源,避免或减少环境污染,其核心思想就是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引入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确定一个建设项目在能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生态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
建设项目投资科学决策应综合考虑工程技术、经济和生态环境质量因素。应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引入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应给予重视,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一味地追求工业增长的经济增长模式没有建立在生态基础上,有确保那些支撑长期增长幅度的资源和环境基础受到保护和发展,最终使得经济发展因失去健全的生态基础而难以持续。我国了可持续发展观,在发展指标上,用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尤其是环境、生态等多项指标来衡量发展水平,这才符合生态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建设项目投资前期工作核心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引入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是非常有必要的。
2.环境质量评价的原则
2.1重要性原则。正确认识生态环境,分析生态环境的成因、演化及其影响因素,分解生态环境的构成因子,弄清生态环境中各组成要素变化及其因果关系,主次关系,每一项指标均应是反映该领域的主要指标,同时指标体系应能全面反映生态环境各方面的状况。正确选择评价参数和质量标准,确定适宜的权重,最终达到全面、正确地认识生态状况及其生态效应。
2.2持续利用原则。生态环境系统作为一个庞大复杂的多因素系统,它综合了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多方面特征,因此在进行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时,应从生态、经济和政策等方面按照生态环境的持续利用原则,使单要素和综合整体的质量评价结果体现出生态与经济的协调性。
2.3贵极无价原则。对于濒临灭绝的珍稀物种、自然奇观、独特的生态系统等,认为其价值无穷,无法用数量来表示,只能用特殊符号来表示,而不能估价。
3.环境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方法
3.1环境质量评价的类型。环境质量评价是指对特定时空范围内生态安全状况的定性或定量的描述,是主体对客体需要之间价值关系的反映,在进行环境质量评价时,应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和评价的目应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和评价的目的选择不同的标准,以此为参照系来评价该类型的生态环境质量偏离未退化的、稳定的生态环境质量的程度。生态系统健康评价生态系统健康评价是研究生态系统管理的预防性、诊断性和预兆性特征,以及生态系统健康与人类傻康之间关系的综合性科学;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最主要的生态系统功能体现在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价值功能,这些功能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的方法主要有指示物种评价和结构功能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评价是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和实现区域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前提。
3.2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是对生态环境优劣的定量描述和评定,其目的是准确反映生态环境质量和污染状况,找出当前的主要环境问题,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制订生态环境规划和有关管理防治对策提供科学依据。对于环境质量目前常采用的方法有:评分迭加法、综合指标法、聚类分析法、自然度方法、景观生态学法、生态图法、生物生产力评价法、灰色系统评价法及多级关联评价法等。不管采用什么方法,其可靠性最终取决于对生态环境的全面认识和理解程度,获取可靠的基础数据,把握生态环境特点、本质和各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是评价成功的关键。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科学的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数学模式,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为了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评价的水平,应努力加强数学与环境科学的交叉渗透。
4.环境质量评价的内容
4.1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对评价区内的污染源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运用污染源评价的方法筛选出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污染综合防治提供依据。全面调查生态环境,收集原有的调查结果和分析资料,根据评价任务和目的选取对生态环境质量形成、发展、变化影响重大的因素,再采用专门的评价方法得到各评价要素质量和整体生态环境质量的定性和定量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是研究外环境的污染现状,它是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也是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的重心所在。
4.2生态环境效应分析。生态环境效应分析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各评价要素质量变化引起的环境生态效应和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引起的生态效应,如生物的生态变异、生理功能异常、减产、不结实直至死亡、生态环境的破坏等;生态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状况的影响,如儿童的发育、健康状况,成人的发病率、死亡率及能获得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等;经济效益分析,以货币作为衡量生态环境质量影响大小的尺度,将生态环境质量所受的损害进行经济损失估算。
5.结语
自然生态环境中的各要素不仅以各自的特点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城市的某些部分,而且结合在一起对城市施加综合影响,共同塑造着城市的景观,甚至左右着城市的生态平衡。实现生态环境的优化调控与科学管理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建立人与环境和谐关系的重要举措。从环境生态角度看,社会生态环境与经济生态环境中的各要素,更关系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因此,评价城市生态环境的时候,要综合自然、社会和经济三各方面。评价生态环境的素质优劣,是以生态环境对人类和生物生存及持续发展的适宜度作为衡量标准,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应正确认识环境,分析环境,从而达到客观准确地评价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强虹,刘增文.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研究[J].环境研究与监测.2004(01)
关键词:生态承载力;生态用地;调控;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6-1474-04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如何建设好生态环境,合理规划生态环境建设用地,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研究课题。所谓生态环境用地,是指能通过维持自身生物多样性、优化生态结构和功能,从而对主体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高生产力及可持续性起到支撑和保育作用的土地。在对自然生态环境要素分析和生态环境建设用地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及其他相关政策和法规,开展生态与环境建设用地研究,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增强区域生态用地管护,对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研究区概况
河北省霸州市位于华北平原北部,北临永清、固安、廊坊市安次区,东临天津市西清区、武清区,南接文安,西邻保定雄县,介于北纬38°58′57″-39°13′10″,东经116°15′23″-116°55′09″之间,总面积801.45 km2。霸州市地处海河水系下游,境内主要有大清河、中亭河、牛河、雄固霸新河4条河流。市域内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量东西分布不均。霸州市现辖有7镇5乡1区和2个办事处,383个行政村(街道),总人口59.7万。全市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金属压延、钢木家具、塑料加工、机械加工、林木加工、食品加工、乐器制造、线缆制造为主的支柱产业,兴起了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是中国最大的薄壁管生产基地和钢木家具生产基地,中国北方最大的西洋乐器生产基地。
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2.1 研究方法
本研究在对河北省霸州市生态环境及生态用地评价的基础上,采用现状区域生态承载力与规划期内区域承载力的差值来定量地描述区域承载力状况,按照生态承载类和压力类两类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特尔斐法确定各因素权重,计算区域生态承载力综合指数,以现状生态承载力指数与规划生态承载力指数的差值作为期内需增加的生态用地调控量。
2.2 数据来源
本研究以河北省霸州市为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2009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数据,经济数据来源于霸州市国民经济统计年鉴,规划数据来自河北省、霸州市生态建设规划纲要。
3 霸州市生态用地结构调控
3.1 霸州市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霸州市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土地沙化、污染多元化、地下水位下降等。霸州市东北部多风沙地区,多年来形成的风积沙丘,地面起伏不平,土质以沙壤和风沙土为主,地下水资源状况和排水条件都差,加上上世纪中叶前因缺乏管理导致该地区植被被严重破坏,树木遭乱砍滥伐,逐渐导致水土流失风沙屡起。近些年来,霸州市环境污染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农用化肥施用量和地膜使用量一直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工业废水处理不彻底,尤其是中亭河、牛河中每年有大量工业废水和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环境日益恶化。霸州市严重缺水,随着工业、农业用水和城市用水的不断增加,在城关、牛百弯形成了两个独立的漏斗区,总面积达到394.0 km2,漏斗中心埋深分别达到38.23 m和50.35 m。
3.2 霸州市生态承载力差值测算
生态承载力是自然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是在不破坏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系统所允许的人类活动的最大强度。本研究用现状区域生态承载力与规划期内区域承载力的差值来定量地描述区域的承载力状况。
3.2.1 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分生态环境承载类指标和压力类指标两类。承载类指标能直观反映生态环境的优劣,体现生态承载能力的大小,包括城镇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森林覆盖率、城市化水平,为正向指标;压力类指标是对社会经济发展给生态环境所带来压力大小的反映,包括二氧化硫排放量、人口自然增长率、恩格尔系数,为负向指标。
根据霸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统计年鉴及林业部门的相关资料,确定现状区域生态承载力的评价指标值;参照《河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确定2020年生态承载力评价指标值,以此作为规划期内区域承载力的评价指标值,霸州市生态承载力评价指标见表1。各评价因子的权重采用特尔斐法确定。
3.2.2 评价指标标准化处理 对于正向指标,用原始值与极大值(规划值)相比;对于负向指标,用1减去原始值与极大值的比。即:
Fi=Xi/Xmax(正向指标)
Fi=1-Xi/Xmax(负向指标)
式中Fi为第i项指标的标准化值;Fi为第i项指标的现状值;Xmax为第i项指标的极大值(规划值)。
3.2.3 生态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数计算 用加权求和法,将各因子的标准化数值与该指标的权重乘积相加,得到生态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数(表2)。
D=Fi×Wi
式中:D为生态承载力综合评价指数;F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标准化值;Wi为第i个评价指标的权重值。
3.2.4 生态承载力分析与生态用地差值计算 霸州市现状生态承载力的综合评价指数为0.483 2,规划期末生态承载力的综合评价指数为0.704 6,差值为0.221 4。由此可见,霸州市现状的生态承载力与规划期内的生态承载力还有一定距离,要保障人居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增加生态用地量,进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生态承载力,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 霸州市生态用地结构调控
根据区域生态承载力综合评价结构,进行生态用地调控的目的在于,从用地结构调整的角度,增加生态用地量,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中生态用地效益的发挥,从而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本研究所指生态用地包括具有生态调节功能的园地、林地、草地和水域。
3.3.1 生态用地差值预测
S2020=S2009×M2020/M2009
式中:S2020为2020年生态用地面积;S2009为2009年生态用地面积;M2020为2020年生态承载力指数;M2009为2009年生态承载力指数。
根据霸州市2009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2009年生态用地为13 996.70 hm2。依据上式,可以预测到2020年生态用地为20 409.92 hm2,两者差值为6 413.22 hm2。
3.3.2 生态用地调控 生态建设的目标是在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遵循开发利用和整治保护相结合的原则,适度、充分、集约地高效利用土地,在持续满足人类生存发展需要的同时,实现土地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的日益改善。由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是生态过程和经济过程的综合统一,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不仅要考虑经济效应,还要考虑生态效益。可持续土地利用的生态承载力,必须结合本地的社会、经济和自然状况进行生态用地调控研究。区域生态建设土地利用调控(H)是在综合平衡社会(S)、经济(E)与资源环境(R)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加以分析,并通过生态承载力和可供生态环境用地的研究结果,合理配置调控指标,使S-E-R综合生态系统达到和谐发展的目标。
生态用地调控受现状生态承载力、理想生态承载力和可提供生态用地的三重制约。经测算,霸州市现状生态承载力与理想生态承载力差值所需增加的生态用地为6 413.22 hm2,还需要考虑区域实际可提供的生态用地。在GIS平台上,采用对点、线、面缓冲的方法,进行生态用地布局优化,同时考虑林业、水利等部门规划,计算霸州市可提供生态用地为22 434.00 hm2,即与现状的生态用地差值为8 437.30 hm2。这一结果表明,霸州市有充裕的空间达到生态用地的要求,生态用地调控值可取6 413.22~8 437.30 hm2(表3)。
4 对策与建议
4.1 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建设
依据评价结果,大力实施生态工程建设。实施造林工程,治理东北部风沙。在村庄、城镇周围发展环村林、环城林,创造风景优美、环境怡人的人居环境。对东淀、蓄滞洪区、南水北调工程沿线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加强城市与工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地表水及大气污染,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村。
4.2 加强区域生态管制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严禁使用剧毒、低效、高残留的化学合成农药,大力提倡使用生物农药,增施有机肥,发展农村沼气工程,杜绝污水灌溉,尤其是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严禁盲目开荒和破坏自然植被的活动,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发利用荒地资源。禁止破坏水土保持林、护岸林等一切与水源保护相关的植被,以及其他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
4.3 建设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区域特性,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建设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在农业发展区,大力发展“畜禽―沼气―作物”生态农业模式,构建农田林网;东北风沙区可大力发展“林果-牧草-畜禽”复合生态模式;在南部蓄滞洪区,发展湿地生态模式。
4.4 强化生态环境管理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监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大科研投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制定和实施长期而全面的全民环境教育计划,注重发挥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养成利于环境保护的消费习惯。
参考文献:
[1] 张清军,鲁俊娜,程从勉.区域土地资源生态安全评价――以石家庄市为例[J].湖北农业科学,2011,50(6):1122-1127.
[2] 杨志峰,胡廷兰,苏美蓉,等.基于生态承载力的城市生态调控[J].生态学报,2007(8):3224-3231.
[3] 邓红兵,陈春娣,刘 昕,等.区域生态用地的概念及分类[J]. 生态学报,2009(3):1519-1524.
[4] 张 磊,万荣荣,胡海波,等.生态用地的环境功能及空间整合――以南京市为例[J].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1(10):1222-1227.
摘要: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过程中,应最大可能地提供和满足生态环境用水。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些保护水资源的法律法规,有关生态环境用水的规章制度仍不健全。本文首先对生态环境用水作了一个概述,然后从生态环境用水现状分析了有关生态环境用水制度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几点完善生态环境用水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用水; 现状与进展; 制度的不足; 完善
一、 生态环境用水的概述
生态环境用水的概念可分为2个层次,广义上讲是指维持全球生物地球化学平衡诸如水热平衡、水沙平衡、水盐平衡等所消耗的水分。以我国为例,降水资源总量为6.2万亿m3,其中有一部分为生态环境用水,包括植被蒸散、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的蒸发以及为维持水沙平衡及水盐平衡而必需的入海水量。狭义的生态环境用水是指为使生态环境不再恶化并逐渐改善而需要消耗的水资源总量,是针对我国2.8万亿m3水资源总量而言的。
二、我国生态环境用水立法现状
关于生态环境用水的立法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非常薄弱的。《水法》第4条规定:“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第21条规定:“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首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并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此外,《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也有零星规定,但都没有明确详细规定。
三、我国生态环境用水制度存在的不足
(一)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综观涉及生态环境用水的法律规定,最为重要的就是《水法》第21条的规定,其中第1款实际上是水权制度中关于用水序列的规定,生态环境用水在水权用水序列当中并未突出其优先的地位。这种笼统的规定对于优先保障生态环境用水是极为不利的。
(二)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当中所占的比例太小,这一现象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表现得更为突出。以黑河流域上用水量最大的城市张掖市为例,张掖市2002年国民经济各部门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用水的比例是87.7:2.8:2.2:7.3,单方水GDP产出仅为2.81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我国水权管理体制中关于生态环境用水权属管理的规定不完善。在过去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制下,水资源使用成本近乎为零,挤占生态环境用水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水资源任意开发利用,很难避免无序侵占和浪费。当水资源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时,其使用价值相应提高,这就更加剧了资源的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而这种无序侵占与过度利用所造成的外部不经济更加明显,如河道断流、生态环境恶化等。
四、完善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有关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对于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
面对新形势下的需要,应对当前的水政策和法律做出相应调整,因其在建立水权和水分配体制时没有考虑到生态环境用水的需求,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以无法解决当前水资源管理与发展所面临的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整的水政策和法律应承认生态环境的用水需求,以此来平衡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对水资源的需求。
(二)确保生态环境用水在水资源配置制度结构中的优先顺序,加大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中所占的比例
目前各地区生态环境用水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用水当中的比例很小,但是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不要因为害怕经济增长受到影响而牺牲生态环境用水。这样做反而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用水需要,一般情况下因地区差异而存在如下两种情形:(1)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处于第一优先顺序地位,而生态环境用水处于第二优先顺序地位;(2)在其他地区,实现水人权的用水处于第一优先顺序地位,而生态环境用水同农业、工业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处于平等的需要统筹兼顾的第二优先顺序地位。
(三)建立健全水权管理体制 ,加强生态环境用水的权属管理
生态环境水权的确立及其水权主体的明确,则将有利于保障生态环境用水,从而保障公共利益。此外,水权制度的引入,可以改变过去取水许可以一次性授权水量分级标准而不控制总量的弊端,真正实现由流域机构统一管理水权,并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级管理相应的水权,必要时省也可以通过市(地区)际水权管理权限的划分等法定程序授权市(地区)分级管理各自的水权 :从而,在总量上控制、限制和避免超量用水,真正保障生态环境水权名实相符。
参考文献:
[1] 李云玲,谢永刚.我国生态环境用水权的界定和分配问题探讨[J].黑龙江水专学报,2003(4).
[2] 贾宝全,张志强,张红旗等.生态环境用水研究现状.问题分析与基本构架探索[J].生态学报,2002,22(10):1734-1740.
[关键词] 林业 生态环境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11-0119-01
1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与现状分析
1.1 建设意义
所谓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具体是指从可持续发展和国土全面整治的角度出发,以维护和再造为主要手段,对林业生态环境进行建设。林业本身便是自然生态环境的载体,它不但为各类植物和动物提供了生存之地,而且还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可用资源,鉴于此,有必要不断加大对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力度,从而推动我国林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意义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1在现实方面的意义。近年来,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破坏,各类自然资源日渐匮乏,林业资源在此之列,虽然林业本身是可再生资源,但由于自然生态系统的退化速度超过了建设速度,故此,为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森林作为林业的主要资源之一,林业的生态建设也是针对这一资源而言的,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途径,对林业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建设,可以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1.2在经济方面的意义。对于自然生态系统而言,森林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它还是林业经济的重要载体,林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培育出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并使其达到完整与平衡的状态,由此不但可以产生出巨大的生态效益,而且还能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不仅如此,良好的林业生态环境还能支撑复合经济体系的稳定、持续发展。
1.2 林业生态环境的建设现状
目前,国内部分省市对与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对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的把控不严、管理松懈,出现了多头管理的局面,相关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了各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清,建设资金无法到位、技术准备不够充分,不仅使国家资源大量浪费,而且还制约了林业生态建设与发展。此外,国内很多城市在进行林业规划的过程中,由于对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缺乏对当地水文地质环境的了解,致使林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空谈。部分地区过于追求成林效果,不惜花费大笔资金购买成活率低的树种,不但破坏了原本的林业生态体系,而且还造成了维护管理成本增大。上述种种,都对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形成了阻碍,因此,当务之急,必须采取有效的对策解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此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推动我国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对策
2.1 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管理体制
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要不断完善和创新管理体制,将其作为推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首先,制定建设发展规划。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要以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坚持科学经营、养山增效、增绿造林的原则对林地进行规划设计,达到稳定森林生态系统、优化林分结构、提高综合效益的目的。其次,创新管理理念。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要推动以传统造林为主向“造管并重”的方向转变,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林木养护管理、林木病虫害防治、林木抚育培训等工作,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再次,加强森林资源多重效益管理。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要在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的同时,重视森林景观建设,通过建设和开放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景区,获取一定的经济效益。
2.2 建立林业生态环境建设资金保障机制
资金是开展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为了保障资金供给充足,应建立起完善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首先,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不仅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下拨的财政资金,还要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让社会组织机构、企业以及个人参与到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中。其次,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林的补偿力度,引导林区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再次,以林业产业发展带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林区可结合自身的资源优势,发展果品产业、苗木产业、优质树种产业等,用林业产业发展取得的经济效益反哺林业生态建设。
2.3 健全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服务保障措施
为了促进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从多层面入手健全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具体如下:政府机构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林业生态建设进行科学布局,引导林业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林业行业协会共同参与建设;完善营林造林招投标体制,在建设项目中引入监理制,推动林业生态建设项目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发挥科研机构的作用,积极研究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建设成效;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建立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数据中心,为建设管理提供支持平台,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效率;建立科技推广体系,成立技术指导小组,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到林区进行实地指导,促使科技成果顺利转化。
2.4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园林人才队伍,所以必须重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建设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一方面,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人才,优化林业生态建设队伍结构。另一方面,定期组织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将其运用到建设实践中。同时,还要经常组织专业研讨、技术交流等活动,不断丰富人员的知识体系,积累工作经验,从而不断提高整体队伍素质。
关键词:农村环境质量;污染;监测;治理;方案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由于农村对资源盲目的开发与对环境污染的无视,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也成为我国食品安全隐患的主要来源。因此我国急需探索一条科学的、合理的、符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道路。
1 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环境监测制度及技术方法标准
监测数据是改善环境质量的科学依据,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针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监测技术及方法,虽然我国目前对此也做过试探性研究,但是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技术方法,建议为了使监测数据更具有可比性及科学性,专门成立农村环境监测机构,固定监测人员,合理布置采样点位及采样方法,制定统一的监测技术方法,建立农村环境质量数据库,研究农村环境污染的现状及规律,为更全面具体的了解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现状及制定改善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合理规划农村布局及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农村作为我国的粮食储备库,其环境质量关系着全国人民的饮食安全,因此建议对我国农村在进行普查,并统一监测标准及评价机制,根据普查、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及监测结果,对其环境质量进行分级,并将我国农村分为传统作业型农村、现代机械作业型农村、养殖型农村、工业生产型农村。其中传统作业型农村主要是使用绿色肥料、基本上不使用农药,其水质、土壤、空气及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农村,这是我国应该大力保护及提倡发展的农村;现代机械作业型农村是使用化肥、农药及机械作业的农村地区,这些地区是我国粮食的主产区,也是环境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为了提高粮食质量与产量,建议对农药化肥制定合理的使用标准,统一生产作业,定期对该地区的土壤、水质、空气及生态环境状况进行监测调查,以此为科学依据,进一步改善其环境质量;养殖型农村主要从事家禽、家畜养殖为主,提供肉类及蛋类的主要产地,也是对农村水环境污染贡献较大的地方,由于家禽及家畜的排泄物可作为农作物的肥料,建议养殖型农村与现代机械作业型农村能够穿插布置,以便于农作物秸秆及养殖排泄物的综合利用。工业生产型农村主要是指以工业生产为主的农村,随着城市的扩大,工业有向农村扩展的趋势,占用大量的耕地及对农村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污染,特别是有毒、有害、 “三致”物质、易于在生物体内累积的有毒物质对农村环境产生巨大的影响,建议严格控制工业向农村的扩展,对于现有的对耕地很近的工业的污染物排放严格管理,确保达标排放,加大对该农村区域的工业及环境质量的监测频次,防止农村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恶化。
3 加大投资力度,建立规范化的农村环境管理机制
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工作任重而道远,是一项关系民生的重要任务。建议专门成立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加大对硬件的投资及人才的配置,专门负责农村环境的管理、监测、污染现状及其规律研究、环境的修复方案等等,为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农村的现状及制定农村环境保护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4 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环境生态恢复方案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地域差异很大,农村环境也存在很大的差别,特别是生态环境方面。目前,我国面临着严重的农村生态问题,特别是西部草原的退化引发的一系列生态问题、林地无节制砍伐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农药化肥的使用引起的土壤质量急剧下降及盐碱程度加剧、农副产品的安全等等生态问题,都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农村的生态保护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急需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
生态问题是个历史积累的结果,因此生态的改善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我们国家在改善农村环境、恢复生态方面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农村的环境安全问题及生态问题仍然影响着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甚至有些居民喝不上清洁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不上安全的食物。
本文建议各级政府部门重视农村环境的生态恢复,在农村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对农村的环境污染状况及其规律进行研究,进而因地制宜的制定生态恢复计划及方案,最大限度的恢复生态环境。
5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农村的发展,所以国家提倡新农村建设,一方面居民集中有利于基础服务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农村垃圾的收集及清运。但是与各方面发展都很成熟的城市相比,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是处于起步状态,特别是农村的生活垃圾随意排放而引起白色污染,农作物秸秆得不到有效处理致使每年收割季节因秸秆焚烧引起严重的大气污染事件,居民及家禽排泄物直接排放引起的地表水及地下水的严重污染问题等。根据城市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居民保护环境的意识,建立起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清运及处理系统,集中建设污水处理管网及中水回用系统,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处理农作物秸秆及排泄物,尽量变废为宝,将其资源化、无害化。
结语
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任重道远,首先应制定针对农村环境质量统一的、科学的、合理可行的、符合我国国情的监测技术方案,建立起农村环境质量污染数据库,探索其污染现状及其发展规律,为污染质量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本着资源循环利用原则,合理规划农村布局,建立有利于资源循环使用的农村生态园区,保护未被污染的、生态良好的农村区域,限制污染较为严重的农村的发展,逐渐淘汰在农村地区建高能耗、高污染、有毒性的工业项目,并加强对这些区域定期监测,随时掌握环境质量的变化方向;加强及规范农村环境的管理机制,加大资金及人力的投资,确保农村环境改善有序进行;因地制宜的制定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方案,为改善农村环境奠定坚实基础;通过新农村建设,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当地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渐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魏晋,李娟,冉瑞平.等.中国农村环境污染研究综述[J].生态环境学报,2010,19(9).
【关键词】生态补偿制度 矿产资源 立法现状 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各项经济社会事业的深入发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量急剧增加,而矿产开采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与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及众多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制度。对当前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不足之处进行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无疑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内涵、特点
生态补偿是通过对生态环境的利用、保护和建设中相关主体的利益进行调整,促使生态环境的利用、保护和建设行为外部效应内部化,即通过外部显现的举措调节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目的在于对生态系统进行维护和改善。矿产资源是生态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即生态补偿在矿产资源领域内的运用。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来看,具体指人们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之时造成了生态价值的损害,或者说由于生态价值的损害而导致了生态系统对经济和社会服务的价值损害,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对此进行补偿,所得补偿用来维护、修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其内涵主要是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主体,对受到损害的居民、资源所有人进行赔偿,以及对为了恢复生态系统而进行修复、维护、治理的费用予以赔偿。在上述补偿内容中,以对生态系统的恢复治理和修复为主。
从广义上来看,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是由于开发利用行为造成了生态系统的破坏而对其理论上的价值进行补偿。广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包含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价值损失进行补偿,同时包含对由于生态环境保护丧失了发展机会的居民以及丧失了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矿业城市给予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税收减免、实物资助、技术扶助等方面进行的补偿支出,还包含了对环境污染损失进行的补偿支出。广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内容较为广泛,其内容具体包含:一是经过国家批准之后,开发利用矿产的企业对国家进行补偿,此类补偿是基于合法的开采而进行的补偿;二是因为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而对矿山及其周边的环境产生污染破坏,对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身体健康等方面带来一定损害,为此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对矿区居民进行的补偿;三是由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者进行了过量开采,从而导致生态环境资源遭受破坏,而且影响到矿区居民后代的生产生活,为此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对矿区居民的后代进行的补偿。
从上述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广义、狭义两个方面的内涵中可以看出,广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是对矿产开发利用造成环境损害的理论价值的补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损害的理论价值难以进行计算,不仅计算的过程十分繁琐,并且不同的计算方法得出的结果可能大相径庭,可能因为不同计算方法得出结果之间的差异较大而无法执行,大大影响了可操作性。所以,广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可以作为一种长期的目标而进行研究探讨,因其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在短期之内通过立法方式予以固定下来。而狭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是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资源消耗、生态环境损害来进行计算的,生态修复治理的成本较易确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所以,狭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可以作为近期之内的目标,当前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应以狭义上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作为标准。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具有显著特点:第一,在整个矿产资源生态补偿中,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一方是最大的受益者,是直接的受益者;第二,对矿产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难以确定,或者说损害的程度难以确定,并且受损主体的数量、受损的地域也较难以界定;第三,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是长期性的,有的损害甚至是潜在的、当前难以发现的。
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的必要性
第一,矿产资源具有稀缺性,过度开采必然导致其快速耗竭。矿产资源是一种稀缺性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可耗竭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不断加大,矿产储备总量日趋减少,影响了后代的继续开发利用,对人类的后续发展带来阻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要考虑当代人类的需求,同时还需要顾及后代的需求,体现出跨代的人类之间利用共享、资源平衡配置。当前,必须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的理念,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中不仅考虑自身的需要,同时不能对后代人的利益和资源共享产生损害,注重上代人和下代人之间资源配置与资源效益享用的公平,以此实现“代际公平”。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以法律的途径,针对稀缺矿产资源予以合理补偿,鼓励人们对矿产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为后代人留有适当份额。
第二,生态环境的治理与维护必须付出成本,生态效益的享受者理应承担补偿责任。生态环境是由各类有价值的自然因素共同组合而成的,生态环境具有资源性、环境性的双重特征,属于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如果人类过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就必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破坏,不仅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将严重危及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基。而且,按照生态环境价值理论与实践来看,人类在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以及人们在享受生态效益的同时,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对生态进行维护,“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更是得不偿失,人类终究必须对所破坏的生态环境付出更多的代价。只有让那些享受了生态效益的主体付出相应的经济成本,而相关组织机构通过所获得的资金对生态进行有效治理、维护,才能保障资源价值的长久延续。
第三,人类生存于一个统一有机的系统,生态系统的破坏带来了严重不良后果。人们所生存的外部环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统一的、有机的整体。在这个人类生存的外部环境系统中,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出现了问题,都会导致“链条故障”,对其他环节也产生相应的影响。这就是说,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具有十分显著的负外部性特点,生态环境这个环节遭受破坏之后,对人类生存的整个外部环境系统产生极大的负面损害。基于此,人们理应将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予以对待,按照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去保护生态环境,人们保护生态环境获取的利益能够为全人类平等地共享。但是,如果未构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那些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人们只享受资源带来的巨大益处,却不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这就必将导致生态产品的枯竭,导致生态环境的最终恶化而无法进行有效治理。
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20世纪80年代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导致生态环境破坏的问题更加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政府为此采取了诸多行政措施。同时,立法机关也先后制定出台了一些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1986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就规定了生态补偿方面的相关内容,该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实行有偿开采。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该法成为我国第一部规定了生态补偿制度的法律。国务院于1994年颁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该“规定”对《矿产资源法》中明确的“有偿开采”原则进一步作出了细化规定,促进了我国矿产资源补偿制度的完善。2014年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库、使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①按照矿产开采量计征补偿费,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意义。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第一,立法规定了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立法规定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有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采矿权使用费、探矿采矿权价款。自1984年开始,我国开始征收矿产资源税,新设该税种的目的在于对开采不同矿产资源导致的收益差别进行调控,促进矿山企业的利润水平基本平衡,力图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矿产资源开采环境。1994年,我国开始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意在对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探投入的不足进行弥补。资源补偿费是基于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具有租金的性质,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对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标准较低,仅为矿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1%~2%,致使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权益无法从资源补偿费中充分体现出来。此外,我国还规定了探矿采矿权使用费、探矿采矿权价款的征收,构成了矿产资源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试点生态补偿费制度、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所谓生态补偿费,也就是政府向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征收费用,用来修复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生态资源产生的破坏,生态补偿费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的数量或者资源销售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征收。作为试点,云南省于1983年对昆明市的磷矿开采者征收生态补偿费,按照每吨0.3元的标准向开采企业征收,征收所得款项用来对磷矿及其周边遭受破坏的生态进行恢复治理。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江苏、广西、福建等14个省(自治区)开始试点生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许多地市级地区也开始此项工作的试点。通过试点工作的具体实践,政府征收生态补偿费,十分有利于矿区周边遭受破坏生态资源的恢复治理。但是,由于生态补偿费的征收缺乏法律依据,在2002年被取消。除了生态补偿费制度的试点之外,我国还试点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该制度目前依然处于试点阶段。江苏省于2002年制定出台了《保证金征收暂行办法》,对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征收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010年出台的《江苏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办法”的规定,所有企业在领取采矿许可证之前应该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进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省份还有安徽、福建、山西、海南、河北、广东等地区,为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
第三,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依然存在许多不足。我国目前已经初步建成了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并且对相关制度正在进行积极试点。但是,目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许多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非常原则,缺乏细致性、可操作性,对矿区生态自然环境的恢复和治理带来极大的挑战。当前我国依然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各个部门法之间的规定也存在冲突现象,缺乏必要的协调性和一致性。虽然政府向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征收了相关的税费,但存在挪用资金的现象,并未全部用于矿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土地复垦法》颁行之前对已经被废弃的矿山,对矿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在推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的过程中,方方面面均须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来源渠道的单一限制了矿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矿区及其周边环境的恢复和治理资金主要源自中央财政,地方政府承担具体的治理工作,而生态环境的受益者、破坏者却没有承担相应义务,或者承担的义务较小;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不完善。目前,该制度还处于试点阶段,尚未通过立法方式予以明确。
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针对当前我国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国情,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
第一,构建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针对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却缺乏相关配套制度的实际,应进一步构建和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体系。首先,要建立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评价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评价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制度实施中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不断改进补偿制度;其次,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权,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矿区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治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的过程中,要制定严格的公示程序、听证程序,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强化生态补偿激励措施,不断拓宽生态补偿的融资路径,以“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健全相关的措施,有力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进一步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目前对矿区及其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治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来源渠道单一。目前作为发展中国家,各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千头万绪,许多地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资金的有限性导致生态恢复与治理的成效受到了严重制约。为此,必须进一步拓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健全完善矿产资源税费制度,适当提高探矿采矿权使用费的标准,弥补国家财政经费的不足;对现有的矿产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改革,将两者合并为权利金,并提高征收的标准,否则有重复征收的嫌疑,并且缺乏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对收益分配关系进行适度调整,在当前国税、地税分税制下,地方财政较为紧张,应该对矿产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中的相关收益适当向地方倾斜,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力发展资源性城市工业旅游产业,以旅游带动城市经济发展,保障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经费来源。
第三,以立法方式完善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是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目前对此制度的实施并没有相应的立法规定,而是地区各自为政,制度体系还存在许多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的地方,保证金制度在促进生态补偿、恢复和治理生态环境方面的功能作用并未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当前,应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规定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使该制度的实施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要区分保证金的征收类别,将其划分为一次性保证金、阶段性保证金,充分发挥不同类别保证金对防止生态环境破坏方面的作用。还要通过全国性的立法,对保证金的征收标准进行明确,并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对保证金的标准进行及时调整,使保证金处于适中水平,既能保障恢复治理环境的资金需要,同时也不因保证金标准过高而增加企业负担。将矿产企业缴纳环境恢复保证金的情况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对“失信”企业依法进行贷款限制、行政处罚等惩戒。
(作者分别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
【关键词】农业 生态环境保护 法制 对策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现状及问题
长期以来,农业经济的粗放经营导致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水资源浪费等生态破坏加剧,农业生产、畜禽养殖带来的面源污染日益严重,部分地区土地长期集约经营、重用轻养,不适当地使用化肥和农药,造成土壤板结和污染、土地肥力下降。这不仅影响农产品的安全,同时也严重影响农业生态环境的质量和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开展,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和执法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整体有所好转、局部仍在恶化的现状还在继续,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体系、执法力度和农民自身环境意识、政府财政支持等方面还存在不足,这也是目前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宪法》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性规定、《环境保护法》和《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对农村环境保护的规定等。此外,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复垦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也有相关规定。在地方立法方面,我国地方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都颁布了省级农业环境保护条例,还有多个省市了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办法。此外,还有一系列关于农业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相关标准,如《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和立法主要集中于城市且重污染防治、轻生态环境保护,对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及其立法更是重视不够。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以现行《环境保护法》、《农业法》为主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却没有综合性的农业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或条例,至今为止也没有一部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在生态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目前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分散立法与农业生态环境具有内在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特征不相适应,加上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不够系统、具体,使得相关规定难以有效实施。另外,一些重要生态环境领域还存在一定的立法空白和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冲突现象。虽然很多地方已经有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地方立法,但是级别较低,且立法重点是农业生物的环境因素保护而并非系统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农业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相关标准,有些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某些领域还是空白。
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目前,我国虽已建立了许多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事故报告制度、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但是制度之间的配套性和协调性较差,且主要针对城市工业企业,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配套制度措施的供给不足和程序缺位也使得制度无法真正落实,必须进一步完善。此外,在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很多领域,尚缺乏必要的制度配给,如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农村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制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农业生态环境执法管理体系,农业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地市县及乡镇相继成立专职农业生态环保机构或配备专业生态环保执法人员,在农业生态环保执法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这种执法体制的弊端在于容易导致执法中的争权夺利和相互推诿现象。此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都有相关职能,都是执法主体,而且地方的各个条例在相关执法主体的规定上亦不尽相同,使得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陷入一个比较混乱的局面。①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导致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法失职现象,这些都使得农业生态环保的执法效果大打折扣,也是农业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原因之一。
关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配套运行环境。目前,农民环保意识差、参与积极性低、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以及农地产权模式弊端等均是推进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制约因素。农民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由于广大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加上环境保护和普法宣传的缺位,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普遍较为薄弱。土地产权虚置、经营权不稳定等农地产权模式以及分散化、随意性的农业生产模式既不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②,同时也使得农民自身很少去关注农业生态环境的整体性、系统性和脆弱性。此外,受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国家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普遍向城市倾斜,也使得对农业和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目前在农村,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以及其他农业生态环保设施还很缺乏。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导致农民承担农业生态环保的成本过高,这些都制约了农民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型农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政府主导下公共物品供给的不足和农民开展生态农业的成本过高均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农业生态环境恶化不可忽视的因素。
推进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对策
完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首先,出台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针对农业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和保护的迫切性,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以法律的形式将农业生态环境的建设、保护、监督与管理等固定下来,为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本的法律基础。其次,还应加快对现行《环境保护法》的修改步伐,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做出专门规定。应尽快修订现行《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将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化、配套化,同时改变目前某些相关规定相互矛盾和冲突的现象,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良性互动。再次,应加强有关生态农业、畜禽养殖污染、土壤污染、水污染和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弥补在该领域的立法空白。最后,应健全和完善有关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标准体系。
健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首先,应完善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生态环境补偿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增加关于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同时在公众参与环节,应针对项目或规划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的广泛性和农民的聚居性等特点规定特殊的公众参与条件、方式与程序等,在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的同时也能提高参与的效果。在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中,可以借鉴国外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现状,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生态补偿制度,对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原则、补偿标准、补偿程序和补偿形式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运行环境。此外,还应建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制度,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处理制度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制度、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制度等。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首先,应改革现有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改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为垂直管理体制,打破地域分割,增强管理和执法效率,避免出现为利相互争夺、为责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为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执法权威,还应赋予其较多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权,同时全面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其次,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严格执法,对危害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行政和司法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和司法保护。
优化制度运行环境。首先,应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对农民和农户的文化素质培训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生态环境意识,引导农户自觉走上生态农业、循环型农业和科学种植的道路上来。其次,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制,重视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生态农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对农户的各项农业生态补偿,从而提高农户参与生态农业的积极性。应尽快建设农业和农村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如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等。最后,还应进一步改革目前的农地流转制度,推动农地使用权流转和交易,改变目前农业经营的随意性和分散性,从而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维护和使用提供条件。
【作者单位:中原工学院政法学院】
【注释】
①项波,段春霞:“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探讨”,《农业考古》,2008年第3期,第9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