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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1: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篇1

一、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深刻认识当前农村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确保农村的快速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重要保证。随着党的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不断加快,农村将面临着新一轮的大发展、大跨跃,农业产业结构将面临着更大调整,农村剩余劳动力将面临着新的组合和分配。面对新的形势,土生土长的农民要成为生意人、经纪人和城市建设大军,他们将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的活动行列。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不懂法律就难以参与经济活动,农民不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就会影响和滞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因此,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二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实现“四五”普法目标的重要举措。“四五”普法规划提出了“由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的转变”的目标,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众多的国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重要的是要提高农村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从我县的情况来看也是这样,全县40万人口,农业人口占近四分之三,实践表明,农民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全县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就会加快,“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就会圆满实现。

三是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近几年来,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不断加快,城市建设规模和交通道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村的各项改革也不断加快,农村中的各项矛盾不断出现,不稳定的因素也随之增长。加强农村法制教育,使农民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武器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农村法制教育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提高全县广大村民的法律素质,当前需要克服解决以下三种思想情绪:

一是克服畏难情绪。有的同志认为: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各自为战,人员流动散,法制教育很难抓。因此,思想上流露出畏难情绪。的确,农村实行分田到户后,农村的法制教育难以象“一五”、“二五”普法那样集中上大课、集中搞教育,实际工作中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创新形式,更新方法,努力探索,不断开拓,就一定能闯出一条适合农村法制教育的新路子。

二是要克服消极情绪。农村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由于历年来受文化教育的影响,广大村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因此,有的同志认为:在农村抓法制教育农民听不懂,没什么效果,因此产生了消极悲观情绪。农村村民的文化素质低是现实,如果我们就法制理论讲法制理论,农民不但听不懂,而且听了也会乏味,如果我们就农民身边发生的案例,联系法律,采取以案释法的方法,农民肯定会喜闻乐见,而且成效也明显。因此,我们只有克服消极悲观的情绪,树立积极的姿态,才能卓有成效的抓好农村法制教育。

三是要克服厌烦情绪。农村法制教育缺乏经费保障,年年要政府各部门掏腰包,因此,有的同志一谈到农村法制教育,就与掏钱联系在一起,产生了厌烦情绪,把农村法制教育当作一种包袱来背。农村法制教育是不增加农民负担的一项义务教育,在没有经费保障的情况下,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因此,我们要克服厌烦情绪,树立责任意识,为农村的兴旺与繁荣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三、当前农村法制教育应采取的有效途径

面对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农村的法制教育工作要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开展,做到灵活多样,形式多变,以喜闻乐见的方法铺平农村法制教育之路。

一是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近几年来,全县各部门都紧密结合农村的实际,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在各集镇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制作法制美术展板在镇、村巡回展览;组织编印各种法制宣传学习资料发放到村民家庭,让村民在业余时间翻阅;组织法制文艺演出,进行走村串户宣传法制;县妇联还牵头在全县开展了“万家学法”活动,这些有效形式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法制教育的开展,真正使法制教育做到了进村入户。

篇2

一、尊重民事相对人的平等主体身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处理民事纠纷、维护民事权益的方式、能力和水平直接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工商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一样,也有借贷纠纷、购置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房屋租赁、雇请临时用工人员等方面的民事纠纷。由于工商部门以前具有培育建设市场的职能,因此拥有很多有形市场,这些市场大多是贷款修建的,同时为收取市场管理费,工商部门还雇请了大量临时务工人员,“管办脱钩”后,产生了大量还贷、抵押纠纷和劳务纠纷。在近20起纠纷的解决过程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了调查取证、谈判协商、诉讼、等具体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公职律师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维护本单位自身合法权益,又考虑民事主体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了所有纠纷,其中很多纠纷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了诉讼发生和矛盾激化。

此外,公职律师在我局对外招标、签约和政府采购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公职律师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不仅能及时根除纠纷隐患,避免纠纷发生,更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节约诉讼成本,而且在纠纷发生后,也能通过正确途径、正确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避免事态扩大,产生更大损失和不良后果,公职律师的作用取得明显效果,也为我局树立了良好形象。

二、广泛参与,严格把关,大力提高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全局依法决策水平

在决策过程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进行专门的研究及可行性分析,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2006年的近10项行政决策中,我局公职律师都积极参与了起草、审查和修订,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法律和政策关系,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在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商标、加强涉农合同监管、延伸消费维权网络等一系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决策中,既遵守法律又敢于创新,所有决策都收到了预期效果:在治理商业贿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等重大决策中,坚持合法与合理相结合,妥善处置了很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改革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企业分类年检制度、个体工商户滚动验照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提前年检制度,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检制度,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咨询中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决策程序,促进依法施政,保障了全局的合法高效运行,提高了行政效能。

(二)参与地方立法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求,我局专门组织公职律师攻坚,学习借鉴外国、外地的管理经验,克服涉及管理部门多、内容新、协调难度大等困难,经过调查研究。反复协调、论证和修改,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起草了《成都市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0条,明确了管理范围和管理对象,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黑名单”公示制度和违法处罚制度,结束了我市中介监管无统一法律体系、无统一管理机构的监管状态,为促进我市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同时,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认真完成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各类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工作。截至目前,共回复各类立法征求意见稿100多件,参加立法修改讨论会20多次,提出了约200多条意见。

(三)直接参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试,强化政府依法行政

我局成立专门的行政许可案件审批委员会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委员会,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中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我局公职律师大多是案审会成员,为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保障。2006年全市新登记注册各类企业17593户,个体工商户62483户,企业集团18个,外地内资企业驻蓉办事机构设立备案登记252户,完成改制企业登记377户。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056件,其中立案查处3842件,万元以上大要案件2633件,案件总值18839万元,罚没款入库金额6702万元。截至目前,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无败诉、复议和被撤销案件。

我局公职律师参与处理群众申诉和上访案件30余件,完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事项和提案回复40多件,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50余件,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法制参谋、攻坚克难的作用。

(四)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加诉讼、复议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职律师是专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队伍,这一优势是社会律师所不具备的。由他们本单位的相关法律事务,能更有效地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仅节约了诉讼成本,而且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了规范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发挥复议和诉讼的监督作用,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被诉部门负责人和主办人出庭应诉制度,鼓励公职律师直接参与诉讼和复议工作,负责组织被诉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审判旁听,并直接指导如何答辩、应诉。2006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无败诉案件。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被复议案件3件,无被撤销案件。

(五)通过法制培训授课和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为全面提高我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企业竞争力,我局积极开展了“百千万企业普法工程”,安排5年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100家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民营企业、10000家个体工商户,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教育。针对新修正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新

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门的工商执法人员培训,总数超过2000多人次。在这些活动中,公职律师大都参加了直接授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做出了贡献。在公职律师的直接参与下,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分别评为了全省和全市的“四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尊重法律权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公正执法。是确保全局依法行政,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保证。公职律师的参与更加畅通了法律监督的渠道,也使监督更及时,更有效。

近年来,我局接受了市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局执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成都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成都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条例》、《成都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公职律师站在法律角度对法律执行情况、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法修改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力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了法律实施。

在接受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中,我局公职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在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定期与检察机关沟通,了解相关信息,针对热点问题和容易发生违法犯罪的环节、领域,及时向领导反馈,及时向全局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传达,及时采取防治措施。针对工商执法管理中的具体情形和困惑,及时向检察机关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帮助和指导。由于公职律师参与指导,及时沟通,及时预防,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一起渎职或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中,我局不仅认真对待每起行政诉讼案件,而且虚心接受司法监督,我局长期安排专门公职律师与法院衔接工作,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认真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法院,充分运用法院的案例和建议指导执法工作,防患于未然,对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我局注重通过公职律师与新闻媒介沟通,提高了信息可信度和准确性,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公职律师作新闻发言,及时解答宣传法律法规问题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过媒体与社会大众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及时消除误解,扩大了政务公开,提高了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吸引了广大群众参加社会监督: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提高了群众的法制观念:改善了执法环境,为法制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

篇3

上榜理由 SHANGBANGLIYOU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兵团上下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10月26日,兵团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新疆和兵团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车俊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目标任务,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围绕当好“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进一步明确兵团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加强宪法实施、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社会、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要求,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支持,深化法治兵团建设,积极探索兵团党政军企合一、师、市合一、团、镇合一体制下的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推进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随后,兵团党委举行中心组学习活动,结合学习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车俊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兵团各级要“真正把法治作为兵团事业内在要求和重要遵循,把兵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纳入到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上,为兵团事业发展和使命履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为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

从兵团机关到师、团、社区,从领导干部到职工群众,天山南北,自上而下,兵团掀起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热潮。

点评 DIANPING

篇4

一、深入推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执法办案内部程序和流程管理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健全考评机制,努力推行网上办案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努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公开、不文明等问题,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2、加强执法监督。加强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执法巡视、案件评查和执法评议制度,组织开展刑讯逼供、乱收费乱罚款、执行难等问题专项整治,及时清理涉法涉诉积案,开展听庭评审活动,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开展公正司法示范点创建活动。

3、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实现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和公共事业领域办事项目充分告知。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网络问政情况的督查,畅通监督渠道,实现阳光行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

4、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执法考评、基层执法评议等工作,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各项行政事务的能力。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切实解决“出庭不出声”问题,继续保持出庭应诉率100%。

二、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5、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着力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努力实现“应评尽评”和“真评实评”。

6、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全面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新框架,重点加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认真总结社区居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新形式、新方法,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基层行业协会在基层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7、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健全依法处理群众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集中清理疑难积案活动。深化大调解工作,扩大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专业调解覆盖范围,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三、全面推进法治创建活动

8、深化法治乡创建活动。加快乡域法治化进程,按照提高质效、树立品牌的要求,完善考评内容、考评标准、考核程序,推动法治县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9、深入开展基层法治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机关(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拓展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创建工作,努力建设覆盖城乡方方面面的民主法治实践平台。

四、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10、全面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强化法治文化引领作用,重点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注重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全面建立非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公务员任职法律资格考试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进一步拓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1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广场、街区、场馆等文化阵地,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与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融合。积极创作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影视、书画、文艺、动漫等作品,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五、积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

12、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围绕便民服务、执法监督、权益保护、办事公开等方面,确定2012年法治惠民项目。注重抓好执法规范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法治实事项目,坚持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加强评估考核,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提高法治惠民实效。

13、启动法治维权中心建设。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为切入点,紧扣维权主题,落实法治惠民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法治惠民常态化。在卫生局、人社局等单位建立相应的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维权中心,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14、加强基层执法司法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动基层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从工作实际出发,以便民为根本,以服务为目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六、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15、加大领导力度。各村居、各部门要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工作中强化依法治政理事的意识,并把法治建设纳入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好工作落实。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视察、检查和评议。

篇5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促进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围绕司法、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工作。根据崇义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规划,确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继续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评议制度。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主要内容,加强行业依法治理。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继续做好企业和其他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将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阵地化和社会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制度,突出抓好各类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建设,规范和推动法制宣侍 三、要求

(一)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和“六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结合我镇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按照我镇普法

篇6

关键词:法治中国;建设;法理学

伴随法治中国理念在社会的普及与法治建设的推进,当前在法理学领域的研究问题也愈发突出。法治中国建设是依法治国战略的延伸与实践,是法治与社会发展的结合统一,它包含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与法治国家方面的三位一体,同时推进建设,已俨然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现在国家、社会与人民对法治中国的关注已越发增多与高涨,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的发展也在蓬勃进行中,但随之而来的法理学问题也在突显。过去法理学研究对法治中国领域注重诠释法理概念,对其系统与实践问题的思想认识与准备不充分,尚缺乏针对性、具体地探究,让实践超越理念走在前面。

一、当前法治中国建设中法理学研究的局限与困境

(一)法理学研究过分注重在中国的适应性,使法律缺乏权威

过去数十年法学在中国的发展借鉴与引进了海量的西方法理学概念与内容,传统的法理学探究一直注重对所引进的理念进行中国化改造上,对法学舶来品的适应性研究占据了主导地位,而真正法治所需的教义法学却缺乏应有的重视。需要指出的是因中国法学发展起步晚的原因,对外来理论进行适应中国的研究本无法避免,是短期内法理学发展的一大必要方式。但形式逻辑的教义学的思考探究过少,人们研究法律是出于适应社会需要进行,法学被统一在社会现实之下,其自身的权威性难以树立。缘由在于以法理中国化为代表的法学研究长期实行,忽视法治下法律的思考,片面的对立统一论盛行,将法律视为服务社会发展需要的工具。

(二)立法中心主义的观念限制法理学的发展

如前文所言,法律适应社会的倾向之所以突出,除了引进研究西方法理学问的前提基础外,法理学研究中的立法中心主义也是其重要催生因素之一。立法中心主义指法律人把法律的制定与认可是以有立法者为依据,无论司法者还是立法者,都把维护立法作为自身的任务,人人将自己视为“立法者”。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律问题会自然产生对其维护规范的观念,把现有法律解决社会政治问题当作首要任务,法律为社会政治所服务,其法治权威与法律思考反而成为次要。法理学研究变为围绕政治理念的规范法学,对法治建设毫无裨益。

二、法治中国建设下法理学探究的改进思路与方法

(一)以合法性为基础推进法理学研究

进行现代法治理论的研究,合法性是其前提与基础所在,合法性有形式合法与实质合法两类之分,二者虽时常交叉使用,但形式合法仍然是法治建设的主要追求与保障。而现在我国法理学领域欠缺对法治合法性的研究,西法中国化为主导的探究背景下,法治建设始终着眼于其与社会现实的联系,对自身的合法性问题关注论证不够。法治中国建设法律是治理之本,对法律自身缺乏阐述与研究,法治就只能成为人们应对社会问题的权宜之计,它也不能发挥对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导治理作用。没有合法性的理论探究,那么到底何种法治方式才是合乎我国法治中国建设的有效方案需要探究。法理学研究目前并不能给出依据,这也就要求应该更加注重对法治合理性的专业探索,为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其具体思路上需要学者加大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性、建设的可能性与全面深入可能等一系列事关法治合法性问题的研究力度,从法律适应化工作中抽出余力,集中对法治基础与实践性理论予以论证,在法理根源上为法治中国建设铺下合法准确的思维基础。

(二)以教义学法学作为法理学探究思路

如前文所言当前教义学法学并不是法理学探究的重点,人们偏重于法治在社会问题上的治理方法与应用,将法治建设量化、概念化,把法治作为评判处置社会行为与方法的指标,却缺乏对其本质意义的了解。推进法治建设不仅是要在中国应用实践,其对法治建设理念、改革中具体措施的反思与思考也是,即不仅在立法阶段推动法治步伐,在理论研究上也应重视与施行。因此加大对教义学法学探究,才是法治建设视角下的法理学研究的有效改进思路。

三、结语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视角下的法理学领域的探究工作,实质就是为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做好理论方法的论证研究活动。在这一背景指导下,就需要学者不再强调传统法理学中对西法中国化与法治适应化的研究,而是将目光投往法治理论的基本问题上,通过教义法学等解释途径,帮助人们阐明、理解法治的理念根据,为树立法治建设权威与合法性提供论证基础。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法治中国建设与法理学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5:237-254.

篇7

以“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活动,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建设,为加速建设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百部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全区普遍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法律进机关(牵头单位:区直工委),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法律进乡村(牵头单位:区农委),组织一场农村普法大集;法律进社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举办一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进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进企业(牵头单位:区经信委),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单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举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法律进景区(牵头单位:区旅游委),举办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好“七个一”活动的同时,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法律进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中期督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画和渗透力。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区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

4月中旬前,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进行部署。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

(二)实施阶段(5-10月)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直“法律七进”牵头部门开展“法律七进”现场活动。

2.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创建活动。

4.出台全区“法律七进”工作制度。

5.利用普法网、政府网开设专栏、设置专题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地各部门对“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区依法治区办,区依法治区办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法律七进”牵头单位的协作,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指导、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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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努力提高创建实效,推进法治建设。要将创建活动与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群众真正从法治创建中得到实惠。

2.深化依法治理。一是继续推进法治东城创建。认真探索法治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工作力度,推进法治创建活动规范运行。二是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高辖区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丰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内涵,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工作。各社区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治理”的要求,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3.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大众传媒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设法治主题公园(广场)、法制宣传长廊等大型普法教育阵地,利用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开展流动法制宣传。积极引导相关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普法教育园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4.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本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制文艺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有机融合,打造一批创意新颖、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组织推荐申报上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辐射引领作用。组织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二、着力抓好普法重点内容和对象,推进全民法律素质提升

1.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突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立足当前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重点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突出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法制宣传。围绕我区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强区,川南商务高地,宜居幸福”,早日实现“结合部科学发展领先区”的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美好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5.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坚持并健全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以及公务员法制培训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

6.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辖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结合职业高中学生和大学生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7.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8.加强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辖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社区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积极学法用法,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宣讲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有效地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普法效果。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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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财、物保障到位。及时调整创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条件、有能力开展工作。

2、深化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集中培训、宣讲报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等长效工作机制。

3、切实把法治建设纳入科技局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4、局党组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依法决策制度。

二、深入推进法治科技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落实创建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程序。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制定权限、程序和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制度。

3、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度。

4、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5、加强对全局执法人员上岗前的审查、考核、发证工作,建立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和考核制度,保证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和考核制度,保证执法人员每年法律知识更新不低于15天。

6、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7、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按照“严格要求,突出重点、简便灵活、重在实效”的原则,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实施细则,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8、继续深入开展“开放型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把示范点创建与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9、定期向群众公布执法评议结果,对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剖析原因、建章立制、查漏补缺、公告结果。

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互动性。

2、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两次。

3、进一步落实“法律六进”活动,依托多种宣传平台,把宣传教育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公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养成上,努力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达到丰富的成效。

四、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将其与机关作风、行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相结合,作为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

五、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法治、法治科技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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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全区粮食系统发展良好环境,根据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粮食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粮食系统“平安”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固本强基、共建共享的理念,以职工干部需求为导向,以夯实基础为重点,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信息为支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通过抓好“五项工作”、实现“四项目标”,确保全区粮食系统政治平安、经济平安和文化平安,实现粮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力争到2017年,全区粮食系统实现以下四大平安建设目标:

(一)粮食系统社会治安防控良好。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系统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力争不发生治安案件,确保不发生刑事案件。

(二)经济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健全。系统干部职工不参与制假贩假、非法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局属企业各类市场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

(三)系统调解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粮食系统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能力明显提高,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确保粮食系统不发生在全区影响较大的群体性非法聚集事件。

(四)法治粮食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信力明显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明显提升,全系统不文明、不诚信现象逐步减少,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有效遏制,不发生因失信行为引发的重大社会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每半月、分局每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调会议和信息分析研判制度,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依法处理事项,认真做好接访工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教育干部职工杜绝非法行为,维护秩序。

(二)治安阵地控制能力工作。围绕区综治委的部署要求,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系统各个角落的情报信息网络,切实发挥信息的重大作用。在企业各个新建的粮点库区、办公楼房安装监控探头,推进粮点库区的技防、人防建设,实现企业治安良好,系统稳定。

(三)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坚持深化内涵与创新载体相结合,充分发挥粮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把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企业和干部职工家庭,努力实现基层平安创建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整治,真正做到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确保不发生危害干部职工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

(四)推进法治粮食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律六进基层”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粮食,引导全系统学法懂法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加强法制宣传、培养粮食系统法律人才,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创新,为平安建设提供法学理论支撑。

(五)平安和谐文化建设工作。建设体现新时期精神的平安文化,道德讲坛、诚信体系,培育和谐安宁的平安价值观,营造平和友爱、守望互助、惩恶扬善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平安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将平安文化宣传工作贯穿于粮食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以宣传促工作、以工作促宣传”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平安文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四、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根据上级要求,局属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作为粮食系统深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举措,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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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第一,必须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加快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迫切需要通过法治来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经济的运行质量和运行效率,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当前,濮阳和全省一样,都面临着加快发展与转型发展的双重任务和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双重压力。作为后发展地区,只有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常态,推动民生实现新改善,才能更好地抢抓发展机遇、应对严峻挑战。

第二,必须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那。当前,我国整体上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的改革任务之重、风险挑战之多、利益调整之难均前所未有。只有坚持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才能冲破深水区的利益藩篱,破解攻坚期的复杂难题,才能更好地凝聚改革共识、化解改革风险,确保全面深化改革取得实效。

第三,必须充分认识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而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基石,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出路。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各种一般矛盾和深层次矛盾交织叠加,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市也处在加快发展的攻坚阶段,特别是大建设、大发展所带来的城市管理、征地拆迁等一系列问题,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严重后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从制度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努力以制度防纠纷于未起、化矛盾于未发,以法治促进公平正义、社会稳定。

二、要紧紧抓住关键环节

一是坚持依法决策。决策权是公权力,依法规范决策是法治的应有之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决策权,杜绝急功近利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家长制等人治行为。近年来,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依法决策,注重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没有出现明显决策失误。下一步,市、县党委要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重大事项都要坚持不折不扣地按照议事规则讨论、研究、决定。市、县政府要更好地实行重大决策调研论证、民主征询、专家咨询、风险评估、法律顾问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促进政府决策的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简政放权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抓手。濮阳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集中清理,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由原来的244项减少到104项,原有前置条件931个减少到838个,原有法定时限3831个工作日压缩到l826个,并在全省率先在网上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建立了“阳光大厦”政务平台,严格规范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行为,实行“一门受理、信息共享、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审批模式。制定了《濮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完善监督体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推进公正司法。强调,“法之不公,国必衰亡”。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则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要加强管理,使各级领导干部都自觉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绝不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越线者严惩不贷。要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要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

三、要着力强化三项支撑

其一,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加强法治建设既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末端治理,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至关重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市正确方向,落实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发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好人大、政府、政协的工作力量,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各方协调推进、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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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民调解工作常态运行。在做好常态化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时,我区扎实推进“__”义务调解工作,聘任“__”义务调解员161名,实现全区124个村(社区)“__”调解工作室全覆盖,及时排查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关系群众阴晴冷暖的矛盾纠纷。全面推进基层调解员能力素能提升工程,将基层调解员巡回培训和集中培训有机结合,推进“网上业务交流平台”等常态化调解培训模式,根据各镇(街道)调解工作实际设置培训专题,实现调解员“需什么,学什么;即时学,很管用”。2015年,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各类矛盾纠纷1269起,,调解成功率98.2%。

2.法治宣传教育务实推进。完成__镇__村本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广视频法治讲堂模式,打造能够长期坚持、投入相对合适、群众普遍欢迎的居民普法和法治文化品牌。常态化开展送法治文艺、法治(微)电影进村(社区)活动,截止目前区级巡演35场次。创新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通过建立包含政法机关各单位、社会组织和公益团队在内的青少年普法教育联动机制,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服务团”深入校园开展互动型、多元化、菜单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六五”普法实施情况,开展全区“六五”普法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市级“六五”普法终期考评。

3.公共法律服务回应需求。以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启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作,配齐坐班律师,推进区级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和“__”线上联动服务。按照“试点先行,需求导向”的原则,启动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工作,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__”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向村(社区)覆盖。目前“__”服务联系卡、法律服务宣传折页、公民权益法律知识手册、“__”宣传点等已在各镇(街道)试点村(社区)有效覆盖。全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0件,接待来访、来电咨询3000余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定期开展对律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监督检查,常敲警钟,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

4.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作。完善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功能室设置。始终绷紧社矫这根弦,严把“入口关”,不定期会同区检察院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司法所(科)开展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工作的存在问题。抓牢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会工作者配备这个关键,积极协调镇(街道)按标准配备相关人员,落实每季度“以会代训”制度,提升社矫人员业务能力。

1.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务实高效开展。在做强“__”义务调解工作品牌同时,以《省人民调解条例》实施为重要契机,加快推进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把提升基层调解员素质作为践行《条例》的重要抓手,在原有巡回培训、集中培训、常态培训的基础上,拟积极争取政法机关各单位支持,加快区级调解培训讲师团和调解培训项目清单建设,着力根据不同镇(街道)调解实务需求,点单式开展培训,努力提升调解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2.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适时提请区委启动“七五”普法规划。探索启动“__千万家”以案释法进村社活动,每月会同政法机关各单位、基层调解组织出版“__千万家”以案释法海报,及时通过微信、业主QQ群和宣传栏进行,实现社会面普法宣传常换常新,通过“大家评、大家议”,凝聚共识,摈弃陋习,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信法。推进以深入推进“花季梦想普法领航”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为主要抓手,全面深化以需求导向、按需服务为主要原则的“社会化、菜单式、互动型”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模式,加快学校法治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逐步推进法治教育纳入各中小学常态化运作,融入到学校的教学教育过程,实现青少年法治教育寓教于乐、因材施教,全面打造具有高新区特色的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

3.推进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蓬勃开展。指导推进各镇(街道)根据群众需求、地方特色务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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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早在上世纪9o年代中期,就在依法治国方略指引下,以依法治市为总揽开始了地方法治化建设进程。200*年下半年,市委就已作出《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今年8月28日市委书记赵鹏在市第五次党代会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积极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通过五年努力,力争使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法治合格县。”“努力构建和谐××。”从依法治市的提出、组织实施到如今法治××建设的启动,这告诉我们,我市地方法治化建设进程也进入了一个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这一时期既是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又是社会矛盾的凸现期。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法治××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才能为社会提供更明确的行为规则,使人民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奠定社会和谐的法律基础;只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更好地促进严格执法,用法治手段有效地降低和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只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加强对权力行使的有效监督,确保用权为民、预防腐败;只有切实加强法治××建设,才能提高公民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形成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将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作为大事来抓。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将法治××建设纳入其中,既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又作为其重要保障。在五年规划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出分年度的实施计划。无论规划、计划,都要深入研究,理清思路,确立重点、抓手、载体和突破口等事项,不断扩大参与度,提高实施效率,做到每年都有新思路、新举措、新特色、新成效,将法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要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这个核心和关键。坚持和促进依法行政,通过依法行政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有序运转,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全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变“政府权力本位”为“公民权力本位”,变“公民责任”为“政府责任”,牢固树立遵法守法的行政意识。要按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监督制度,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做到行政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执法人员循徇私枉法、贪赃枉法、执法犯法的要严格依法惩处。集中精力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我市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把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要切实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各级司法机关都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稳步推进法院改革,深化检察改革,推进监狱工作改革,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加强对司法人事制度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和评价体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司法审判行为,严格规范检察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制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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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就__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推进法治建设的经验,对检察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方法和路径作以简要论述。

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检察机关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职能本身就是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有充分地履行好了监督职责,才能为社会构建起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近三年来,谷城县检察院通过依法办案,强化监督,不断促进法律秩序的建立,为本县的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坚持打防并举、宽严相济,教育群众,震慑犯罪,促进了该县打击预防犯罪的顺利进行。近三年来,我们共依法批准逮捕432件627人,提起公诉404件571人。同时,在办案中,该院积极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二是坚持惩防结合,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执法、依法行政。近三年来,该院以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公务人员清正廉洁、保护群众切身利益为重点,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4件47人。并建立了覆盖建设、交通、卫生、教育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综合防治网络,为依法治县发挥了较好作用。三是坚持强化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践行依法治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近三年来,该院对涉嫌犯罪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3件34人;对发现的遗罪漏犯,追加逮捕、追加65人;对侦查、刑事审判活动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4份、《检察建议书》19份,确保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检察工作社会化,是检察机关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应有之义

检察工作不能脱离执法,但也不应当机械执法、脱离社会而执法,只有把检察工作与社会事业、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检察工作的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延伸并融化进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把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维护社会发展、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社会化功能,才能使检察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有所作为。一是坚持保护人权,凸显法治社会精髓。在办案中,突出服务人民群众,突出人性化,实行了权利告知、案件说理、择时询问、证人保护、举报人保密等措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尊严和温暖,促进人们自觉按法律办事。二是坚持把办案与服务相结合,凸显依法治国的社会成效。经过多年的探索,该院形成了“快速惩治,预防堵漏,维权保民”三位一体的办案模式,使依法治国更入人心。三是积极探索刑事案件矛盾化解新机制,凸显法治社会目标。该院结合刑事案件特点,探索形成了刑事案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最大程度地清除刑事案件引发的社会“后遗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