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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精选(十四篇)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1: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14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篇1

【关键词】推进 法治 烟草 建设

我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国家在公元前的奴隶制就已经产生了习惯法,战国时期,便开始制定出成文法,造出了成文法典。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的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一九四九年十月,开启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新篇章。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出台,确立了国家法治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基础,我国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作为国家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治化的时代步伐,烟草行业法治化进程也逐渐推进和发展。

一、建设的背景以及意义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国了烟草专卖条例,代表目前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八年后,此法律在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上得到通过,并由主席令颁布,这是我国开国以来第一部有关烟草的法典,标志着烟草行业从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之后又颁布了一些有关烟草方面的法律,初步形成了“一法一例三令”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四中全会中明确指出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目标: 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来建设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为法治烟草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全国烟草大会上,凌局长提出了几点工作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全面开展建设法治烟草并加大力度,提高行业的法治水平”。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有关文件中指出全面推进有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就是落实有关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巩固制度,是应对和范范法律风险和各种挑战的首要选择,是实践、谋划、思考这“三大课题”的必要措施。

二、思考如何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

法治烟草的建设意义非常重大,必须实行。法治烟草的建设也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间距的任务。怎样才能把法治烟草建设好,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主要应做到这几点:

第一,必须敬畏法律,崇尚法治,树立起牢固的法治理念。在党的十中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和基本方略来管理社会及治理国家,三中全会中提出了“中国法治建设”,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开展,提出实现全国人民守法的基本目标。要做到全民守法,依法治国,必须都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会议将十二月四日设立成我国宪法日,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律地位以及法律权威。

第二,要强化监督,依法治烟,提高工作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是我国长久的执政理念,四中全会中提出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中国”为奋斗目标。对我国烟草行业来说,依法对烟草进行有效的管理也需要提出新的目标及高度。其中包含了依法治企和依法行政两点。依法治企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跪地来治理烟草企业,使其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指的是行政机关以及公务人员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所行使的权利。

第三,要全面贯彻,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首先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准备。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是实施国家烟草局制定相关烟草意见的第二年,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要,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方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以及关于法治烟草的建设整体要求,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精心组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规定及与大型烟草企业经营的有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入脑、入心、入耳,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以及执法人员,特别是相关领导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切合实际的提高各级领导的法治运用思维、思考理念、法治研究、处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烟草有个好的开头,好的起步。

三、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法治建设烟草额研究及意义,随之阐述了如何推进有关方面的建设,对于烟草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实施办法以及注意事项。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刻不容缓。法治烟草的建设是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深入探索的过程,烟草行业管理人员须统一思想,提高凝聚力,树立起良好的法治理念,坚持创新,大力弘扬依法治国,依法治烟的重要精神。为了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了烟草行业的蒸蒸日上,推进烟草行业的法治,为健康烟草事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陆晶晶,张茜茜,朱婵婵等.烟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的实践和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01).

[2]姜维.浅谈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J].华人时刊(中旬刊),2014,(11).

篇2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五个结合”成果经验,统筹推动“七个巩固提升,要以“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区域发展先行县”为目标,加快建设“五个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2020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二是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县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推进台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抓好基层法治创建工程,持续构建法治良序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制,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守信、诚信、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法治浸润、法治实践一体推进,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法治考评制度。三是完善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制度,推进法制档案制度,将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纳入法制档案。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县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加强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常态化。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四)抓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破解实际难题,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快建设公共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抓好标本兼治创稳工作,切实维护大局平衡

一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构建以依法治理为核心,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纵深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电等专项整治,坚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条底线”探索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办法措施。二是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全力推动“平安”建设,继续加强川甘青交界地区协作,依法严打黑恶势力,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六)抓好民主法治创新工程,有效汇聚发展合力

一是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贯彻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二是强化行政权利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切实落实法治责任,聚焦重点推进落实。

(七)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全面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决定,认真及时答复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提案,并公开办理情况。二是定期听取、审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派员参加上级法治民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篇4

摘要:如今,“法律人性化”这一提法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在冬天沐浴阳光的感觉。它不仅仅是透出的人的“善德”,更直接体现的是一种人道主义,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体贴。随着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法律人性化”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公民的重视。但是,目前在推进“法律人性化”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不仅要推进“人性化”,还要十分注意方式和方法。本文主要是探讨如何更好的推进“法律人性化”,从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

关键词:法律;人性化;措施

1.“法律人性化”的必要性分析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法律的印象是“法不容情”,法律是冷冰冰的规定。但是,法律绝不是那样。法律也是充满人性的。因为现代法治的特征:民主完善、人权保障、法律至上、法制完备、司法公正、权力制约、依法行政和权利本位。民主完善要求法治必须以人为出发点,而人权保障则要求法治必须以人为目的和最终归宿。法律至上和法制完备同样表明,为了实现对人的利益的保护,法律必须凌驾于任何私益和权力之上,并且为避免私益与特权对个人权利的洞蚀,法治社会的法律又必须尽其所能的完备。因此,立法、司法、执法、都必须体现法律的“人性化”。

2.“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加法”

随着我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在推进“人性化”的同时,大大促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在2004年的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明确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更是通过行政立法给予了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的关怀。各级司法机关清理超期羁押,结婚不再要出示单位证明,婚前不再强制体检,陕西看“黄碟”夫妇公安局获胜诉等等。这一切都是法律人性化发展的结果,都清晰反映了民间争取人权,国家公权力加大对公民权利的体贴的双向努力。而且随着法律人性化进一步的推进,它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的国家价值观。突出的表现是:立法方面,宪法和法律的修改进一步契合了现代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和法律价值、道德价值,使国家的权力成为保障人民权利的护卫神,宪法也进一步成长为“以人为本”的人民宪法。执法的人性化拉近了公民和国家机关的距离,也大大便利了法律的实施。司法的人性化使公民看到了法律运行过程中的“人性”,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筹码。

3.“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减法”

不可否认的是,推进法律人性化势在必行。但是,在推进法律人性化的过程中要对“法律人性化”进行清醒的认识。要时刻把握好尺度,避免陷入各种误区。而如果不能把握好尺度,陷入误区,进而所谓的“人性化”,则会给法治的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是灾难性的影响。

“人性化”是一个容易让人情感泛滥的提法。它是人们基于感情上的认同,所以它不向法律那么稳定。而且,人性往往是不理性的,它并没有法律可靠。笔者认为如果过度出现所谓“人性化”,就会背离了原来“法律人性化”的本质。轻则让公民产生对法律的怀疑,重则阻碍我国司法实践,阻碍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况且,人性化也是一个容易让人认识模糊的提法,因为法律其实已经适当包含了“人性化”,如果不适当的强调人性化,则会产生误导,认为我们的法律是“非人性的”,这样非常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大大减少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因素。

2003年5月26日,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总经理徐建平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杀妻分尸,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200 名知识分子,认为该犯是知识型人才,请求“刀下留人”。

此案中,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对徐建平戴手铐时加一个手铐罩,对其儿女隐瞒实情,准许其进法院戴头等是符合“人性化”的,但是如果按照“”而“刀下留人”,那就严重违背了“法律人性化”的本意,法律的权威也不复存在。

4.“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乘法”

推进“法律的人性化”,不仅要采取正确的措施,这一点在上文“加法”中已经提到。引用哲学中“量变与质变”的原理进行说明,正确的措施应当是在“度”的范围内,避免发生质变,从而背离了“法律人性化”的初衷。而“法律人性化”中的“乘法运算”要讨论的是,“法律的人性化”,不仅仅是“对”,而是“适当”。何为适当,当然是在“度”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控制应该采取的措施。

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实现法治现代化,我们需要在多方面努力,“人性化”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正确适用“人性化”时,如果更加注重方法,则会使“人性化”的效果更加明显,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进程的效果是会成倍增长的。换句话说,合理推进“法律人性化”,事半而功倍!

5.“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除法”

在正确适用“法律人性化”的过程中,如果不谨慎使用恰当方法,不仅推进“人性化”的效果不明显,还会使得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其他方面的建设大打折扣,事倍而功半!

1980 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起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中国法院已建立起2500多个少年法庭,这些少年法庭严格限制,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给予照顾,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寓教于审,涌现出大批像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妈妈”尚秀云式的法官。如果在处理未成年案件中,“人性化”的标准也和成年人一样,那效果就不会那么明显。

6.推进“法律人性化”要“去减留加,去除留乘”

通过以上“加减乘除运算”,笔者认为,有必要“去减留加,去除留乘”,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坚定不移的维护法律至上,严格坚持“法律人性化”的本意。“人性化”要以法治为基础,法律的权威是最基本的。任何时候,都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任何“人性化”的举措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而且“人性化”是为法治建设服务的,不要本末倒置,甚至陷入误区。这正是“去减留加”。

第二,采取得当措施,推进人性化法律的实施。充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适当”有效的推进“法律人性化”。首先从立法上通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章、办法来充分体现法律人性化。其次,在司法上通过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再次,在执法上通过行政机关以及授权的机构、组织和有关人员的人性化执法,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还要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途径,实现法律的人性化。

结论

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人性化”作为时代的要求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必须大力推进。同时“人性化”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推进“法律人性化”时,容易陷入误区,因此在推进“法律人性化”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尺度”和措施的恰当,不仅要正确,还要有效地推进“法律人性化”,推进法治现代化,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在此,也衷心的希望“法律人性化”更好的推进我国法治的建设!(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浦东;200135)

参考文献

[1] 刘志强,李永平.论法律的人性化误区及其思考.社科纵横.2004.

[2] 郭松民.法律人性化:本质在于公权对私权的体贴.检察日报.2008.

篇5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布实施《法治兵团建设纲要》。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28日称,《纲要》集中体现了兵团党委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针,全面确立了兵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兵团的行动纲领,标志着兵团法治建设将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新疆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在当日的会上介绍了《法治兵团建设纲要》颁布实施情况。他说,随着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加快转型,职工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个全面、系统的法治兵团建设纲领性文件,为全兵团各项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提供行动指南。

法治兵团建设的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纲要》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推进,基本实现兵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法治化。公共权力运行规范,职工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何玮表示,《纲要》在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上,重点突出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突出了公民权利的保障,突出了提高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突出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突出了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

据了解,《纲要》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第二部分明确了法治兵团建设的主要任务,共分为推进各级党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法制宣传教育4个大项23个小项,涵盖了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篇6

(一)以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法律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协调业务处室充分利用“3·15”、“4·26”和“12·4”等时机,向社会大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工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工商执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全员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针对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以机关季度学法测试活动为主要形式,定学时、提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提高全员法律素质。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关。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的业务培训。结合案件核审工作,着重开展法制员案件核审技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制队伍的监督能力。开展听审活动,组织法制干部,不定期到法院旁听庭审,促进法制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制干部辩论赛,以模拟案件为例,开展辩论,锻炼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以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2014年,工商系统法制条线要立足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实现执法全领域、全流程监督,不留监督死角。每季度对各直属局、分局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综合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二是对于抽象具体行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于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和监督被申请人认真分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重现。

(三)以指标体系促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根基在基层。2014年要以基层工商所(分局)为重点,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法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入推进基层所(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要通过基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全系统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有效提升。市局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按照《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目标、评价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准确找出基层法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把握问题的实质和规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提高基层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各县级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立足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年底,市局将进行全面评价。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为主线,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以改进工作作风、发挥职能优势、健全服务机制为抓手,组织发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挂钩服务全市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法律问题,推进法治惠民进程,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活动方式及目标

1、活动方式:设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实行“1+1+4”挂钩服务,即1名律师和1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挂钩服务4个以上村(社区),将法律服务送到千村万户。【挂钩服务村(社区)名单另行下发】

2、工作目标:年内,通过“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的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25%以上,市级95%以上;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完善,实现应援尽援;村(社区)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进一步推进。

三、挂钩服务人员职责

1、当好法律顾问,推进法治创建。履行好村(社区)法律顾问职责,帮助村(社区)按照村(居)自治管理的法律法规,完善村规民约,规范村(居)民自治和两委议事规则,促进村(居)务公开。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事务、财务、集体资产管理和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管理,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2、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法治文化。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协助推进法治文化广场、专栏、法制学校、法制图书角建设,打造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

3、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深化“三农”法律服务,着力为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构筑城乡一体格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收等提供法律帮助。适应基层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开展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活动,解答百姓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村(社区)组织和群众提供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为特困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4、参与矛盾调解,促进和谐稳定。指导村(社区)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协助化解处置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突发事件和的预防和应对,帮助制定事前预防预警、事中应急处理和事后救助、补偿、抚恤、安置工作方案,增强基层维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收集社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通过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帮扶弱势群体,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挂钩服务人员每年至少提供5条以上有价值的社情民意。

四、工作要求

1、实行定向联络。挂钩服务人员要将姓名、单位、职务、工作职责、电话号码(手机、办公室)等在所挂钩的村(社区)进行公布,以便群众随时联系和约访。挂钩服务人员要认真履职,经常深入村(社区)调研和开展帮扶工作,每月主动与村(社区)联系不少于一次,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开展工作一次。

2、实行工作记实制度。挂钩服务人员对联系村(社区)情况以及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参与矛盾调解、推进法治创建等工作情况要作详细记录,每季度要通过所辖县(区)司法局向市“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一次书面报告。

3、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挂钩服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接受村(社区)宴请或礼品、礼金,不得增加村(社区)负担,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挂钩服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律师管理工作处,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和考核等工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主动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开展“法律快车村村通”活动与中心工作、司法行政“工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2、注重沟通协调。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认真做好挂钩服务人员的选派工作,全力支持挂钩服务人员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其他社会资源和力量的参与,努力提高挂钩服务村(社区)的实际成效。

篇8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江苏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江苏。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江苏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江苏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建设法治江苏,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江苏。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

省委提出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江苏”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

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江苏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江苏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江苏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江苏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二、围绕贯彻《纲要》,实抓好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工作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江苏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

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江苏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江苏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江苏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江苏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江苏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江苏的浓烈氛围。

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江苏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

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江苏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江苏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江苏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江苏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江苏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江苏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江苏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

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江苏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江苏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江苏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篇9

1月1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动员全省人民认真贯彻《法治建设纲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全面建设法治。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的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全面深入推进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的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研究新形势下建设法治的各项工作,今天,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这里召开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是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一、建设法治,依法治省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去年11月17日,李书记在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代表省委提出,要通过健全立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普法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实施,逐步实现我省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法治化,努力建设一个人人知法守法、各个方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这是我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统筹协调三个文明全面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重大战略举措,标志着我省推进依法治省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今年以来,围绕制定出台《法治建设纲要》,省委加快了推进依法治省进程。省委提出建设法治的目标和要求后,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司法厅抽调人员,12月初迅速成立《法治建设纲要》起草小组。由于我省提出建设法治省份的目标,在全国还没有先例。为此,起草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一、二、三中全会文件和省十届六次全会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做好起草的各项案头工作。先后召开了法学家座谈会、省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研讨会,就建设“法治”的内涵定义、目标体系、具体内容及实施措施等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在此基础上,拿出了《纲要》的“草拟稿”。几经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分送各省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省级机关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学专家教授征求意见。在吸收了各方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又于2月20日召开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修改。3月19日,省委书记李源潮主持召开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纲要》(送审稿)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对《纲要》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5月,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又将法治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写进了决议。根据省委意见,我们又邀请了省政协委员和部分法学专家进行了研讨,吸收大家意见形成了“省委常委会讨论稿”。6月22日,省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同意《纲要(讨论稿)》,常委会纪要认为“《纲要》十易其稿,广集民意,既具有创新性、科学性,也具有可行性,体现了特色,可以作为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的基本纲领”。此后,省委书记李源潮亲自主持政协民主协商会征求意见,并在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大学联合举办的法治高层论坛上,进一步听取了专家学者的意见。在吸收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最后推敲、研究和完善后报省委印发。

根据《纲要》,今明两年是我省建设法治的启动准备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年底,省各部门和各市要抓紧提出贯彻意见方案,为明年全省完成动员部署创造条件。第一,要大力抓好法治的宣传。要把建设法治宣传作为“四五”普法宣传的重点内容,结合全省动员部署建设法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纲要》的传达、学习,加大法治的宣传力度。要以《纲要》为基本依据,重点宣传省委这一战略决策的重大意义,宣传法治的本质内涵、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一是要抓好媒体宣传,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上开辟专栏、专版和网站,进行集中宣传;二是要抓好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通过组织法制讲座、提交领导干部学习笔记、论文、体会文章等形式,把领导干部的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上来;三是要积极组织成立各类宣讲团,尤其是面向广大基层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宣讲团。省厅将及时印发《法治建设宣传提纲》供各地宣讲用。四是各级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如板报、橱窗、知识竞赛、宣传一条街、法制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广场、法制文艺等等,不断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效果,营造建设法治的浓烈氛围。第二,要认真组织制订贯彻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一是要有一个贯彻《纲要》的纲领性文件。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制定《关于扎实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意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层层制定出台面向2020年的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确保《纲要》在全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抓紧制定动员部署建设法治工作的方案,报当地党委批准实施;三是要着手规划2006—2010年本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工作规划,并通过年度工作计划予以落实。各地起草贯彻《纲要》的实施意见,首先要深刻领会和把握省里《纲要》的精神实质,吃透情况,同时也要实事求是,结合本地的具体实际,确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纲要》的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精神贯穿始终。要根据省辖市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规划意见的内容,努力发掘各地的典型经验,使方案凸显当地特色。各地各部门传达贯彻7月15日电视电话会议情况请于8月底前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底将制定出台贯彻《法治建设纲要》的实施意见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第三,要建立健全充实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战略性系统社会工程,必须发挥党委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只有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才能真正使法治有利于维护“两个率先”的发展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的实际利益、有利于巩固党对社会政治生活的领导。一是完善市、县委领导,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县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市、县委领导同志专门抓的领导责任制。地方党委要专门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部署任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处室承担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信息联络员,从而形成上下左右沟通连贯、运转有序的组织网络。三是要抓好业务干部培训和骨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专门从事法治建设工作的业务干部进行轮训和培训,通过交流、学习、表彰,不断提高他们的专门知识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同时抓好骨干的培训,通过他们联系社会各界,通过宣传,组织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法治实践中来。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清形势,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要机遇,高度重视、乘势而上,建立健全和完善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切实肩负起推动各市法治建设的重任。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振奋精神,迎难而上,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法治的提出标志着我省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也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一次重要发展机遇。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纲要》的起草历时七个月,从一无所有到基本成熟、正式印发,凝聚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智慧和辛劳,虽然司法厅承担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压力很大,尤其是起草站的角度高,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法治建设提出工作要求,有“小马拉大车”之感。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并将《纲要》的起草重任交给我们,是省委、省政府对我们最大的信任。各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站在市委的高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奋发有为。“作为决定地位,作用决定权威”,困难再大、压力再大、任务再艰巨,也要迎难而上,克服困难,竭尽全力完成好这项重任,不辜负省委、省政府对我们的信任。

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要求,把握好工作的着力点。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针对各地实际需要,站在党委角度,深刻认识和分析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不断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创新载体,推进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公室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的职能作用,掌握情况、培育典型,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开创依法治省工作的新局面。建设法治要积极主动地善于发现和挖掘典型,还要花大力气培育引导和总结提炼,以及适时适度地舆论造势。我们必须在典型的总结推广和宣传弘扬上下大功夫,宏观造势,彰显先进,推动和促进面上的工作。第四,研究制定建设法治推进机制。建设法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立足长远,契而不舍地狠抓落实,必须从工作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建设法治的推进机制、推进措施。在6月22日省委常委会上。李源潮书记也明确要求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研究提出落实《纲要》的配套措施。目前办公室正在拟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初步设想是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责任机制,即按照《纲要》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大、政府、政协、两院等,明确工作分工。第二部分是工作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即领导责任制、工作体系、调研检查制度和考评办法,着重强调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以及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要求,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要求、调研检查措施和制定法治建设的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含奖励、表彰、惩罚措施)等。第三部分是保障机制,在这部分设想争取几条硬性的措施。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建设,设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常设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定员定编),落实专门经费(财政保障),添置必要的设备,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希望各地在起草实施意见时,结合当地实际,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

此外,当前还要抓好命名省级基层民主法治示范“两个创建”工作,根据去年全省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部署和《省2004年依法治省工作要点》及与省民政厅商议的方案,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名义命名首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今年全省将首次命名100个省级

篇10

1.科学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全面总结“六五”普法的成功经验,认真做好我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其决议的送审工作。

2.筹备召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工作会议。总结宣传“六五”普法成绩和经验,表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

3.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普法讲师团和法律顾问、法制副校长、普法志愿者、普法联络员队伍,抓好骨干培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骨干队伍的积极作用。根据“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学习资料的征订、编写、发放工作,组织好学习、宣传和专题宣讲活动。

4.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运用媒体网络优势深入宣传“七五”普法规划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二、围绕中心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省六次党代会和六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6.做好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结合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做好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11·9”全国消防日,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消防法等主题宣传活动。

7.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忧患意识,把有效防控爆恐、等各类风险纳入法治宣传范畴,为推动法治、和谐建设创造安全稳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结合开展“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深入学习宣传与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与岗位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突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工作

8.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决定,积极推动部门、行业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各项制度措施,体现不同岗位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定期法律考试、任职法律考试和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制度,积极推动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9.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按照教育部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课程的统一部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以课堂为主渠道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利用班会、社会实践、第二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将法治理念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中考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范畴。强化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10.不断完善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工作制度,加大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力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教育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健全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定期组织法律工作者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四、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1.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实施《黎族苗族自治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级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内部普法的同时,积极向社会开展普法,努力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推动有关部门分别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12.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五、提高法治渗透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3.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导。推动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我县黎苗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14.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下大气力推出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渗透力和覆盖面。配合我县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法律送到农村和广大农村群众手中。

15.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等阵地,运作一批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文化项目,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以法治文化为引领,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法律六进”活动,增强文化底蕴,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

六、加大法治创建力度,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6.推进法治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巩固我县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成果,积极推动把依法治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明确任务,分解责任,抓好落实。制定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的意见。

17.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积极推行村(居)委会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拓展普法平台,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

18.把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快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在新媒体普法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调动部门、行业和社会各界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发挥集群效应。

19.加强新媒体普法内容建设。适应公众对新媒体普法的需求,加大新媒体普法内容原创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众创众包模式等,激励社会力量针对热点问题开展法律解读,增强内容的新颖性和传播力。大力开展新媒体普法主题活动,组织法治征文、法治知识竞赛等活动。

八、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20.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从推进依法治县和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确保“七五”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篇11

一、以转变理念为要求,

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自觉性

执法理念是统领执法工作的灵魂,检察机关要坚持把转变执法理念与推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牢固树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执法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2012年,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对传统的执法理念提出了挑战,最突出的就是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总则,并在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强调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切实保障人权。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中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的现象,这是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面临的一大障碍,也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检察机关要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念,既履行好追诉犯罪的责任,又保障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包括死刑犯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性化执法。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刑事诉讼法的血肉与灵魂,共同构成刑事司法制度的终极依归。因此,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从实体和程序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实体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办案,强化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坚决防止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财产权、人身自由权等实体权利。在程序上,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切实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严格履行批捕、等环节的审查、审批程序,严格遵守询问、讯问、调查取证程序规定,杜绝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现象,努力使每一个执法办案环节都符合司法程序规范。

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施。宪法第13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司法实践中,个别检察院在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中存在配合有余监督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乏力的状况,未能全面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如个别检察院与法院之间“讲和谐、卖人情”,在履行刑事抗诉职能时未能做到应抗尽抗,影响了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应当树立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并重的理念,大胆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二、以严格执法为重点,

确保公共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执法办案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根本途径,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诉讼活动监督和职务犯罪惩防工作,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与群众权益息息相关,行政执法不规范,必然侵害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造成社会不公,导致社会矛盾的增加。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息平台,实现“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件查询、《行政处罚决定书》查询、《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抄备审查等机制,使检察机关能及时发现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规范,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在“两法衔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避免工作中的无法可依、无章可循。高度重视办理行政申诉案件,正确处理因行政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环境监管等引起的行政争议,加强对上述行政案件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提高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促进公正司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全面强化了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以强有力的监督捍卫司法公正。一方面,加强刑事诉讼活动同步监督力度。着力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确保侦查权正确行使。全面开展对简易程序案件、二审案件、再审案件的监督,实现监督全覆盖,促进刑事审判公正。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的监督,落实日常巡视、安全防范、监外执行监督、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等机制,严防脱管、漏管。另一方面,切实转变“重刑轻民”观念,更加重视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调解书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切实担当起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任务。加快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重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督促履行职责、调查核实等方式,不断增强民事行政监督的效果。

增强对职务犯罪的惩防力度,促进廉洁履职。“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怨声载道、社会动荡、政权,其中,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要积极策应十关于重拳反腐的总体部署,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适时在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新农村建设、医药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和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同时,注重对网络舆情中有关腐败问题信息的收集研判,加强线索分析排查,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主阵地作用,组建预防职务犯罪演讲团,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进党校、进机关、进高校、进社区,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要部位的从业人员普遍接受警示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促进干部廉洁履职。

三、以群众利益为根本,

促进社会公共管理的规范性

党的十报告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大力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努力促进民生改善。

“心连心”促进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当前,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运行还不够顺畅,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渠道还不够宽广,群众的一些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导致部分群众选择非理性的方式维权。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搭建与群众沟通联系的“连心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健全下访巡访、无障碍接访等工作机制,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建设,认真办好“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畅通渠道,强化文明接待。积极开展矛盾防控,加强涉检风险评估和重大案件社会效果调查,及时化解隐患。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等工作制度,依法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司法救助等多种手段,促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面对面”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既是法治江苏建设的亮点,也是法治江苏建设的重点。检察机关要将检察工作与基层对接,实行检力下沉,深入开展检察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三进”活动;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法律服务日、公开典型案例等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制,将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坚定群众法治信念。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坚持“全覆盖、零负担”的工作原则,在不增加社区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规范设立派驻检察室、检察工作站,使其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平台。深入推进政务、居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加强与基层司法、综治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推进基层法治服务阵地建设,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实践。

“手拉手”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对特殊人群的帮教,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外来涉罪人员的管护,全面建立涉罪外来人员“管护帮教基地”,依法保障外来人员平等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使外来人员司法权利得到平等保护。同时,促进涉罪外来人员尤其是青少年更好地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向前、向后两个延伸,不断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实现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帮助社矫人员增强自新的信念和就业能力,防止重新犯罪。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探索完善监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扶济困等工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回归社会。加大对刑事特困被害人的救助,注重发挥倡导、呼吁作用,推动将刑事被害人救助纳入社会救助机制框架内,切实保障刑事特困被害人权益。

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

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全面性

过硬的队伍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保持政治本色。始终把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筑牢检察干警执法为民思想根基。加强检察干警政治轮训,引导其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大力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检察干警增强职业认同、提高职业素养。

提升执法能力。检察机关要真正担当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必须把能力建设作为根本途径。以提升检察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涉检的息诉化解能力、检察信息化应用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公正廉洁执法能力为重点,千方百计加强检察干警的学习和培训,积极提供平台,采取走出去学习、培训、研讨和请专家讲课等多种方式,提高检察干警的法律素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使检察干警由传统的经验型办案转变为理论指导实践型办案,使检察干警学会用法律思维、法律理论审查办理案件,从而向检察官专业化、精英化迈进。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重能力、重实绩、重公信,把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年龄段的干警培养好、使用好,真正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

改进工作作风。优良的工作作风是做好法律监督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检察机关要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为契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养成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作风,讲究执法策略,改进执法方式,确保执法质量,追求执法公正。养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执法作风,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顺应时代潮流,紧跟形势变化,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养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执法作风,反对脱离实际、形式主义、作风飘浮,坚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养成自觉接受监督制约的执法作风,增强诉讼民主观念,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制约的意识,自觉地把执法活动置于党委、人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监督促公正,促进法律监督职责的全面正确履行。

篇12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全力创建“法治**合格区”,根据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区民政局为做好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基层民主自治,结合本年度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市、区会议精神,着力突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深化创建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省、市建设“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细则中的有关要求,全力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牵头部门,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本办公室成员单位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三)积极参加“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各项活动,深化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权力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行为网上运行和便民服务平台,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工作,精心组织第四届居委会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完成换届选举任务。进一步完善居委会常任委员制、社区“三会一审议”制度、“三个一”工程和“民主日活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扩大社区民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五)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一是围绕打造全国知名的和谐社会建设样板区目标,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社区工作机制。推行社区“一口受理,一网协同”服务模式,整合全区各层面资源,建立以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统一管理平台,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二是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完善群众综合满意度第三方评估机制,评选和谐社区建设“十大创新品牌”和“十个幸福社区”,98%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三是着力提升社区服务品牌。建立“立体式、融入型、可持续性”的为老服务体系,在机构养老上,确保我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保持在22张,开展福利机构等级评定与管理,推进我区福利机构的均衡发展。在居家养老上,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四是着力推进社工培训。实行全员全科培训制,加强社工队伍年轻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推行职业资格认证。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普法工作。重点抓好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广大干群民主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重点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民政重点工作,组织宣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婚姻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民政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法治**暨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法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民政系统各单位和各干休所要安排党政领导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指导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营造制度化的法治建设工作氛围。新晨

(二)明确工作目标。围绕创建“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按照区委提出的早启动、早布置、早安排的要求,严格落实省、市法治建设考核标准,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积极参加在全区开展的“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务决策、政务公开、执法考评和内外监督机制。加大指导社区、驻区单位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单位)”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设和谐社区。

篇13

一、坚持规范运作,在述评中勇于率先垂范

我市创立并实施述法考评后,我在努力当好一名考生的同时,也努力当好一名考官。

(一)更新观念,正确认识述法考评

我从事基层工作多年,在镇党委书记这个岗位上也已经有了5个年头。去年初市委部署述法考评工作后,我和部分同志一样,也有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认为对领导干部进行如此严格的述法考评,会“束缚”各级干部抓发展的手脚,延缓发展惠民步伐。去年,在市委组织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行述法考评专题讨论中,经过市委的动员教育,通过反思我镇前几年来的一批“头疼”事件,我很快转变了原有的认识偏差,感觉到法治不仅是区域竞争力,也是社会发展推动力,经济越是快速发展越是要加大法治保障力度。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科学政绩观,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是深入推进法治进程的有效抓手。

(二)严于律己,积极参与述法考评。

述法考评机制实施后,作为一名被述评对象,我努力做到“三认真”:一是认真把握述法考评精神。搞清报告什么、如何评议以及相关规定。二是认真参加集中述评。去年底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全面报告了述法的五个方面内容,28个具体情况,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示,提前发放到了72名测评人员手中,并接受了测评。三是认真接受社会评议。在今年市委组织的“百千万评议”中,获得较好的评价。四是认真谋划整改措施。今年初,市委领导结合谈心谈话,对我们全面反馈述职述廉和述法考评结果后,我并没有满足于获得优秀等次,对组织上提出的三点建议,逐一对照并拿出了改进的举措。与此同时,按照要求对其他班子成员均反馈了述法考评的结果,既肯定了成绩,也有针对性地指出了问题,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三)履行职责,扎实组织述法考评。

在述法考评工作中,作为一个镇党委书记,还必须对本镇“七所八站”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述法考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在推进中,在市职能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们不等不靠,形成了一套述法考评体系,进行了实打实述评,实施了硬碰硬的挂钩,对1人实施了诫勉谈话,1人被调离岗位,这种动真碰硬的做法,极大地震撼了其他被考评对象。

二、注重提升素质,在实践中增强法治本领

推行述法考评工作一年多来,我既强化了法治意识,又提高了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塑造了一名法治型领导干部的形象。

一是述法考评的牵引力警示我必须自强法治内功。由于述法考评强调了述评结果运用,这表明法治素质已成为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首先丰富自身法治知识,打牢法治根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领导者。正是这种牵引导向,使我感到了学习法治知识的迫切性,变过去的“要我学”为“我要学”。今年以来,我不仅挤时间学完了干部在线学法平台所规定的必学和选学法律课程,总学时超过了规定的标准,而且开始自学《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不仅当好“班长”推行了决策前“无缝对接”式学法,而且3次主动安排有关职能部门对镇村干部进行有关实用法律知识辅导。

二是述法考评的约束力促使我自觉用好法律。我市推行的述法考评工作,由于“述”要具体报告规定的事项内容,“评”要组织方方面面人员进行“背靠背”的评议,“用”要把述评结果与干部任用奖惩挂钩,切实使我感受到一种实实在在的硬压束。而正是这种压力使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注重依法办事,改变了过去“拍胸部”的做法。去年以来,我镇研究出台的规划拆迁、项目落户等决策,均严格按程序依法决策,无一违法;推行的行政工作和管理工作,坚持找法律依据,问法律顾问;解决问题,坚持依法化解,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量下降了30,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达96以上,保障了抓经济发展的精力。

三是述法考评的推动力帮助我坚持统筹协调。述法考评真正使我感到了推进法治进程的责任,进一步摆正了发展与法治的关系,改变了以往名誉上负总责、实际上不负责的状况,围绕发展抓法治、抓好法治促发展的理念得到较好确立。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抓经济发展不动摇,抓法治建设不手软,不仅主动把握依法治镇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把法治建设列入重点工作加以督查推进,而且狠抓班子成员、“七所八站”、基层村(居)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民主法治建设,获得了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双丰收。目前,我镇100的村(居)建成民主法治村(居),企业、医院、学校法治工作达标率达85.6,并被命名为“法治南通合格镇”;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协调推进,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光荣称号,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三、立足创新发展,在开拓中不断深化推进

述法考评工作刚刚起步,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在今后的述法考评中,将以本次现场推进会为新的起点,以务求实效为目标,以开拓创新为动力,以深化考评为抓手,努力形成法治与发展共同推进的双赢局面。

(一)在认识上求深。坚定不移地把述法考评工作作为加快法治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从思想根源上牢固确立法治理念,不流于形式,不囿于条条框框,真正做到把述法与述职述廉同等看待,把自己与其他班子成员以及“七所八站”人员统一标准,共同推进,实实在在地把这项工作持续不断地推向深入。

篇14

1、按照我村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我村实际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各项工作。今年。结合实际,做好“五五”普法及验收工作。村普法要坚持服务“三农”原则,紧紧围绕全镇普法活动要求和我村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快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2、认真抓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总结“五五”普法的好经验、好方法。加强领导,抓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启动并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二、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村委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业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村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坚持和完善我村的各项学法制度,组织多形式多渠道的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守法维权、村委会管理、社会热点问题与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三、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村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法治村、法治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以《村委会法》、《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结合我村正全面开展的林权改革工作,继续推进我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我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提高全村广大干群依法维权的意识。

四、认真抓好我村“五五”普法验收各项工作。

(一)全面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

1、精心组织,制定标准,检查落实。今年是“五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最关键的一年,各组要把“五五”普法验收各项工作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一件大事,要精心组织,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及早动手,搞好自查自验,查漏补缺。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一次全面的回头望,将“五五”普法工作落实到各个细节上。

2、搞好自查,深入推进。在做好自查自验的同时,深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法治村和基层“民主法制村”、“民主法制校园”等法治创建工作,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提高普法质量,把法治活动送到各个层面,努力推进法治创建的各项工作。

(二)时间安排

检查验收从年3月开始至年8月结束,整个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

1、自查自验阶段(从年3月20日开始至年4月底)

各组要对五年来“五五”普法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年度领导机构、普法对象及普法培训花名册,要认真对照总结归类。

2、总结验收阶段(4月底至5月上旬)

各组要按照验收方案认真做好自查自验,并于5月初将自查自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村委会。村委会于5月上旬成立验收组进行检查验收,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希望各组要认真做好本次自查自验工作,真正反映出“五五”普法的实效,也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届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会议精神,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