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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4-03-18 15:01:06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措施

篇1

【关键词】推进 法治 烟草 建设

我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国家在公元前的奴隶制就已经产生了习惯法,战国时期,便开始制定出成文法,造出了成文法典。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的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一九四九年十月,开启了国家法治建设的新篇章。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出台,确立了国家法治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基础,我国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道路。作为国家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治化的时代步伐,烟草行业法治化进程也逐渐推进和发展。

一、建设的背景以及意义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国了烟草专卖条例,代表目前我国烟草专卖制度的确立。八年后,此法律在全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上得到通过,并由主席令颁布,这是我国开国以来第一部有关烟草的法典,标志着烟草行业从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之后又颁布了一些有关烟草方面的法律,初步形成了“一法一例三令”的烟草专卖法律体系,为其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厚实的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四中全会中明确指出全面加强依法治国的目标: 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来建设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为法治烟草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全国烟草大会上,凌局长提出了几点工作任务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全面开展建设法治烟草并加大力度,提高行业的法治水平”。国家烟草专卖局在有关文件中指出全面推进有关建设的重要意义,就是落实有关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巩固制度,是应对和范范法律风险和各种挑战的首要选择,是实践、谋划、思考这“三大课题”的必要措施。

二、思考如何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

法治烟草的建设意义非常重大,必须实行。法治烟草的建设也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间距的任务。怎样才能把法治烟草建设好,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主要应做到这几点:

第一,必须敬畏法律,崇尚法治,树立起牢固的法治理念。在党的十中把法治作为基本方式和基本方略来管理社会及治理国家,三中全会中提出了“中国法治建设”,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开展,提出实现全国人民守法的基本目标。要做到全民守法,依法治国,必须都敬畏法律,崇尚法治。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会议将十二月四日设立成我国宪法日,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律地位以及法律权威。

第二,要强化监督,依法治烟,提高工作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是我国长久的执政理念,四中全会中提出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中国”为奋斗目标。对我国烟草行业来说,依法对烟草进行有效的管理也需要提出新的目标及高度。其中包含了依法治企和依法行政两点。依法治企是指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跪地来治理烟草企业,使其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制度。依法行政指的是行政机关以及公务人员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所行使的权利。

第三,要全面贯彻,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全面推进法治烟草的建设,首先要做好有关方面的宣传准备。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又是实施国家烟草局制定相关烟草意见的第二年,宣传教育工作非常重要,要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本方略、建设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以及关于法治烟草的建设整体要求,创新形式、充分利用、精心组织。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大力弘扬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精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有关烟草专卖的法律规定及与大型烟草企业经营的有关法律规定等内容入脑、入心、入耳,全面提升干部职工以及执法人员,特别是相关领导的有关这方面的法律素养,切合实际的提高各级领导的法治运用思维、思考理念、法治研究、处理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全面建设法治烟草有个好的开头,好的起步。

三、结语

本文主要探讨了法治建设烟草额研究及意义,随之阐述了如何推进有关方面的建设,对于烟草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实施办法以及注意事项。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刻不容缓。法治烟草的建设是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不断的实践、不断深入探索的过程,烟草行业管理人员须统一思想,提高凝聚力,树立起良好的法治理念,坚持创新,大力弘扬依法治国,依法治烟的重要精神。为了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为了烟草行业的蒸蒸日上,推进烟草行业的法治,为健康烟草事业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陆晶晶,张茜茜,朱婵婵等.烟草法治文化载体建设的实践和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01).

[2]姜维.浅谈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J].华人时刊(中旬刊),2014,(11).

篇2

一、总体要求

围绕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州、县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系统总结“五个结合”成果经验,统筹推动“七个巩固提升,要以“川甘青三省交界地区区域发展先行县”为目标,加快建设“五个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公平正义有效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2020年度法治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依法执政,不断完善法治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签订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书。二是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县依法治县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落实措施,细化工作推进台账。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水平,推进学法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四是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落实“四个亲自”“五个同”,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

(二)抓好基层法治创建工程,持续构建法治良序

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好“法律七进”工作制,扎实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守信、诚信、感恩”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建立完善法制教育、法治浸润、法治实践一体推进,进一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工作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推进法治考评制度。三是完善落实会前学法、任前考法制度,推进法制档案制度,将依法治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纳入法制档案。四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一是落实《县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办法》加强统筹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推动规范性文件审查常态化。三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四)抓好社会治理创新工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一是深入破解实际难题,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快建设公共安全体系,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三是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防灾减灾综合防御能力,不断提高公共安全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五)抓好标本兼治创稳工作,切实维护大局平衡

一是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积极构建以依法治理为核心,系统整治,源头治理,纵深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治理体系,加快建设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依法治电等专项整治,坚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三条底线”探索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办法措施。二是持续加强平安建设,全力推动“平安”建设,继续加强川甘青交界地区协作,依法严打黑恶势力,持续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六)抓好民主法治创新工程,有效汇聚发展合力

一是将“关键少数”履职尽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政绩考核、考察使用,对履职不力的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贯彻党务公开条例实施办法。二是强化行政权利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切实落实法治责任,聚焦重点推进落实。

(七)健全监督与问责机制,全面落实法治责任

一是严格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监督决定,认真及时答复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政协提案,并公开办理情况。二是定期听取、审查本单位的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和下级政府行政执法情况报告。三是加强问责机制建设,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做到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制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篇3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11.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积极组织派员参加上级法治民政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法治民政建设水平。

篇4

摘要:如今,“法律人性化”这一提法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一种在冬天沐浴阳光的感觉。它不仅仅是透出的人的“善德”,更直接体现的是一种人道主义,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体贴。随着法治现代化的发展,“法律人性化”越来越受到国家和公民的重视。但是,目前在推进“法律人性化”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不仅要推进“人性化”,还要十分注意方式和方法。本文主要是探讨如何更好的推进“法律人性化”,从而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服务。

关键词:法律;人性化;措施

1.“法律人性化”的必要性分析

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对法律的印象是“法不容情”,法律是冷冰冰的规定。但是,法律绝不是那样。法律也是充满人性的。因为现代法治的特征:民主完善、人权保障、法律至上、法制完备、司法公正、权力制约、依法行政和权利本位。民主完善要求法治必须以人为出发点,而人权保障则要求法治必须以人为目的和最终归宿。法律至上和法制完备同样表明,为了实现对人的利益的保护,法律必须凌驾于任何私益和权力之上,并且为避免私益与特权对个人权利的洞蚀,法治社会的法律又必须尽其所能的完备。因此,立法、司法、执法、都必须体现法律的“人性化”。

2.“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加法”

随着我国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在我国法治化进程中,在推进“人性化”的同时,大大促进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我国在2004年的第四次《宪法》修正案中,首次明确宣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而“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出台更是通过行政立法给予了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的关怀。各级司法机关清理超期羁押,结婚不再要出示单位证明,婚前不再强制体检,陕西看“黄碟”夫妇公安局获胜诉等等。这一切都是法律人性化发展的结果,都清晰反映了民间争取人权,国家公权力加大对公民权利的体贴的双向努力。而且随着法律人性化进一步的推进,它已经开始成为中国的国家价值观。突出的表现是:立法方面,宪法和法律的修改进一步契合了现代国家的基本政治原则和法律价值、道德价值,使国家的权力成为保障人民权利的护卫神,宪法也进一步成长为“以人为本”的人民宪法。执法的人性化拉近了公民和国家机关的距离,也大大便利了法律的实施。司法的人性化使公民看到了法律运行过程中的“人性”,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筹码。

3.“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减法”

不可否认的是,推进法律人性化势在必行。但是,在推进法律人性化的过程中要对“法律人性化”进行清醒的认识。要时刻把握好尺度,避免陷入各种误区。而如果不能把握好尺度,陷入误区,进而所谓的“人性化”,则会给法治的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甚至是灾难性的影响。

“人性化”是一个容易让人情感泛滥的提法。它是人们基于感情上的认同,所以它不向法律那么稳定。而且,人性往往是不理性的,它并没有法律可靠。笔者认为如果过度出现所谓“人性化”,就会背离了原来“法律人性化”的本质。轻则让公民产生对法律的怀疑,重则阻碍我国司法实践,阻碍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况且,人性化也是一个容易让人认识模糊的提法,因为法律其实已经适当包含了“人性化”,如果不适当的强调人性化,则会产生误导,认为我们的法律是“非人性的”,这样非常不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大大减少了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因素。

2003年5月26日,绍兴轻纺科技中心总经理徐建平与妻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杀妻分尸,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200 名知识分子,认为该犯是知识型人才,请求“刀下留人”。

此案中,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对徐建平戴手铐时加一个手铐罩,对其儿女隐瞒实情,准许其进法院戴头等是符合“人性化”的,但是如果按照“”而“刀下留人”,那就严重违背了“法律人性化”的本意,法律的权威也不复存在。

4.“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乘法”

推进“法律的人性化”,不仅要采取正确的措施,这一点在上文“加法”中已经提到。引用哲学中“量变与质变”的原理进行说明,正确的措施应当是在“度”的范围内,避免发生质变,从而背离了“法律人性化”的初衷。而“法律人性化”中的“乘法运算”要讨论的是,“法律的人性化”,不仅仅是“对”,而是“适当”。何为适当,当然是在“度”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控制应该采取的措施。

推进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实现法治现代化,我们需要在多方面努力,“人性化”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正确适用“人性化”时,如果更加注重方法,则会使“人性化”的效果更加明显,推进法治现代化的进程的效果是会成倍增长的。换句话说,合理推进“法律人性化”,事半而功倍!

5.“法律人性化”对法治建设影响之“除法”

在正确适用“法律人性化”的过程中,如果不谨慎使用恰当方法,不仅推进“人性化”的效果不明显,还会使得在法治现代化建设中其他方面的建设大打折扣,事倍而功半!

1980 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建立起第一个少年法庭以来,中国法院已建立起2500多个少年法庭,这些少年法庭严格限制,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给予照顾,对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寓教于审,涌现出大批像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妈妈”尚秀云式的法官。如果在处理未成年案件中,“人性化”的标准也和成年人一样,那效果就不会那么明显。

6.推进“法律人性化”要“去减留加,去除留乘”

通过以上“加减乘除运算”,笔者认为,有必要“去减留加,去除留乘”,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坚定不移的维护法律至上,严格坚持“法律人性化”的本意。“人性化”要以法治为基础,法律的权威是最基本的。任何时候,都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任何“人性化”的举措都要严格遵守法律。而且“人性化”是为法治建设服务的,不要本末倒置,甚至陷入误区。这正是“去减留加”。

第二,采取得当措施,推进人性化法律的实施。充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适当”有效的推进“法律人性化”。首先从立法上通过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规章、办法来充分体现法律人性化。其次,在司法上通过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再次,在执法上通过行政机关以及授权的机构、组织和有关人员的人性化执法,来实现法律的人性化。还要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途径,实现法律的人性化。

结论

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人性化”作为时代的要求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必须大力推进。同时“人性化”也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在推进“法律人性化”时,容易陷入误区,因此在推进“法律人性化”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尺度”和措施的恰当,不仅要正确,还要有效地推进“法律人性化”,推进法治现代化,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在此,也衷心的希望“法律人性化”更好的推进我国法治的建设!(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浦东;200135)

参考文献

[1] 刘志强,李永平.论法律的人性化误区及其思考.社科纵横.2004.

[2] 郭松民.法律人性化:本质在于公权对私权的体贴.检察日报.2008.

篇5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颁布实施《法治兵团建设纲要》。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28日称,《纲要》集中体现了兵团党委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针,全面确立了兵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兵团的行动纲领,标志着兵团法治建设将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新疆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在当日的会上介绍了《法治兵团建设纲要》颁布实施情况。他说,随着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加快转型,职工群众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加强烈,迫切需要制定出台一个全面、系统的法治兵团建设纲领性文件,为全兵团各项工作步入法治轨道提供行动指南。

法治兵团建设的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纲要》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落实,兵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推进,基本实现兵团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的法治化。公共权力运行规范,职工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何玮表示,《纲要》在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上,重点突出了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制约,突出了公民权利的保障,突出了提高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法治化水平,突出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突出了法治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

据了解,《纲要》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实施进程;第二部分明确了法治兵团建设的主要任务,共分为推进各级党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法制宣传教育4个大项23个小项,涵盖了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