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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审计内容精选(五篇)

发布时间:2023-09-20 09:46:31

序言:作为思想的载体和知识的探索者,写作是一种独特的艺术,我们为您准备了不同风格的5篇初级审计内容,期待它们能激发您的灵感。

初级审计内容

篇1

1、会计初级职称考试一共涉及两部分《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关于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机考地区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不定项选择题,并有部分地区试点机考,笔试和机考只是考试的形式不一样,考试题型都是一样的

(来源:文章屋网 )

篇2

关键词:金融危机;内部审计;热点;应对

2008年始于美国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它不仅重创了国际金融系统,并且对各国的实体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何使得作为风险防范的“第三道防线”的内审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更好地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是内部审计界共同关心的话题。本文试就金融危机后内部审计热点问题做一探讨。

一、金融危机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1.内部审计在金融危机中得以提升和转型

金融危机之下,企业面临着重重困难,各种风险迎面袭来。加强对风险的预测和识别、对风险的控制规避和关注成为企业投资经营的关键任务。生存与发展要求企业加强管理与控制,客观上提高了内审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资料显示,84%的受访者认为金融危机使得企业主要领导提高了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而内部审计作为公司风险管控的重要的一环,对其重视程度也相应地提高,从中可以看出,越来越多的企业领导认识到内部审计在组织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其次,2008年5月,财政部等五部委共同制定了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范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此规范的颁布,是中国内部审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里程碑。至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已被视为建立企业内部控制是否完善的必要评估条件之一。第三,随着经济及金融危机全球化的持续发展,企业所面临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风险控制成本也逐步增加,在风险管理审计方面,由于受制于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滞后及风险管理审计与传统内审在技术工具使用上的较大差别,特别是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方面的共同影响,风险管理审计尚处在萌芽阶段,普遍停留在理念层面,相关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业务至今没见成功案例。在接受笔者调查的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中,仅有很少人清楚风险管理审计的工作模式、工作流程、技术方法和工具。

2.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日趋成熟,正在向纵深发展

内部控制审计在国内的发展时间不长,在整体公司治理不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下,其发展受到比较大的影响。但金融危机后,人们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了显著进步,并对内部审计提出更多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日趋成熟,正在向纵深发展。到2009年,就有92%的企业表示会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开展内控体系建设。上述结果表明,国内企业已经认识到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对内部审计提出更多的要求,内部控制审计的基础日趋成熟,正在向纵深发展,

二、金融危机后内部审计发展趋势

内部审计逐渐转移自己的工作重点,从单纯的查错防弊,向促进提高单位风险管理水平转变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部审t1发展趋势。为此,内部审计要扩大并调整自己的工作范围,不局限于财务领域的审计,要向业务领域和管理领域扩展。扩展的内容有:

1.加大内部控制审计在内部审计工作中的比重,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开展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评价业务经营和管理领域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实际工作中,不少单位都建立了很明确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执行的力度和效果却大打折扣,笔者在一次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时,就发现一些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而管理层并不知悉,财务部门依然进行折旧等账务处理。内部审计机构要充分利用了解本组织情况比较详细的优越性,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向管理者提供针对性较强的各种帮助。明确内部控制审计范围,不仅应覆盖具体的产供销及人财物等业务流程,而且要对公司的战略、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软控制”进行评估和审计,为改进控制服务。

篇3

日产基础保养内容包括:五油、三水、轮胎。五油是指:汽油、机油、变速箱油、动力转向油、刹车油。三水是指:水箱水、雨刷水、电瓶水。轮胎的保养包括轮胎定期检查气压,超出规定气压的轮胎会大幅减少使用寿命。

机油及机油滤清器:主要是针对系统进行的维护保养。系统的主要作用就是对汽车发动机的各个部件进行有效的,以防过度磨损。机油滤清器功能是去除机油中的各种杂质,保证系统的正常,机油滤清器应在换机油时与机油一并更换。在常规情况下汽车每行驶5000km时就需保养一次。

在日常的行驶生活中,要经常检查轮胎,及早发现轮胎是否有鼓包、裂缝、割伤、扎钉、气门嘴橡胶老化和不正常的轮胎磨损等情况。特别应注意检查轮胎胎面及轮胎边缘的磨损,这有可能是由于定位不良或轮胎气压不正常行驶造成的。

在开车的时候,也要注重轮胎保护,建议至少每月给车做一次检查,检查所有轮胎在冷却情况下的气压,包括备胎在内,这样可以保证你的驾驶安全。

(来源:文章屋网 )

篇4

一、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三、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四、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五、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犯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六、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七、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在内。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再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

九、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篇5

关键词:环卫设备;检测工作;

中图分类号:G356文献标识码: A

一.工作开展初期的检测对象

根据沈阳市目前环卫工作的的实际情况,环卫设备检测工作在开展初期的检测对象主要为环卫车辆,包括扫路车、垃圾车、吸粪车、洒水车和真空吸污车这5种车型。

二.检测对象的范围

1.沈阳市新招标采购的扫路车、垃圾车、吸粪车、洒水车和真空吸污车。

2.沈阳市各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所辖的环境卫生车队所有的并正在运行的扫路车、垃圾车、吸粪车、洒水车和真空吸污车。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根据相关标准《真空吸污车性能试验方法》(CJ/T90-1999)、《扫路车》(QC/T51-2006)、《垃圾车》(QC/T52-2000)、《吸粪车》(QC/T53-2006)、《洒水车》(QC/T54-2006)等的要求,对车辆的检验一般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质量及主要技术结构参数检查、行驶性能、安全与环保、专业性能和可靠性试验等五个大项目,其中每个大项目又包括几个小项目。建议检测的项目只包括专业性能检测项目中的所有项目及可靠性试验中的有关项目,主要用来考察车辆的专业使用性能,其它检测项目在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或每年的车辆年检时已检验,故不再检验。具体项目如下:

表1真空吸污车检测项目

表2扫路车检测项目

表3垃圾车检测项目

表4吸粪车检测项目

表5洒水车检测项目

四.检测时间及频次

各车队在购入新车后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另外对于还没有报废正在使用的车辆应每年检测一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至5月间。

五.未来检测工作发展方向

1.编制沈阳市地方环卫设备检测标准,统一检测方法,根据沈阳市的实际情况设定产品的合格限值。。